入夏已经半个月,天气渐渐炎热了起来,偶尔一两场大暴雨,也驱不走空气里的闷热与燥意。
而皇都的喧嚣却丝毫不受影响,宴会,茶会,舞会……不一而足,灯火彻夜,像是无数轮炽热的太阳,在笙歌不绝的夜里升起。
而在伊斯特出门的这一天,恰好下过一场暴雨。
夏日的暴雨总是与春日不同,春日的雨水连绵阴冷,便是下得再滂沱,那雨也透着一种潮湿而阴郁的气味,钻到骨头里,几天都挥散不去。
夏季的雨却不一样,来得快,去得也快,好似晴空闪过一阵明快的雷霆,轰轰烈烈,雨过天晴。
明亮又爽快,像是个急性子的少女。
昨夜的一场暴雨,将庭院冲洗一新,院子里的紫藤花已经开到了尽头,被夜雨一打,更是落了满地,年头已经有些久的老榕树将根须深深扎进了地下,甚至长进了围墙里,与爬满青苔的砖石融为一体,繁茂的枝叶被雨水洗的透亮。
老榕树最粗壮的枝干下,坠着一个白色的吊篮,积着一层薄薄的雨水和几片湿润的落花,这是威廉找来工匠做的,方便伊斯特小姐在庭院里看书和休息。
他还一直规划着要在庭院里挖一个小小的池塘,养一些观赏的鱼类,为这空旷的院落增添一些人气和热闹。
井井有条的老绅士走下台阶,阿诺德早就等候在马车边,他对英俊冷漠的护卫微笑着点点头打了个招呼,一边仰头看了看碧空如洗的天色,笑着回头说:
“今天天气真是不错,小姐,是万里无云的好日子,正适合去教堂祷告。”
伊斯特很少参与贵族之间的交际,但是罗斯蒙德大教堂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一次,这让皇都里十分关注她动静的贵族们感叹不已。
他们窃窃私语着,作为不虔诚者的毒蛇公爵,却总是有十分虔诚的女儿,多么古怪啊,早些年那位嫁给了红衣主教的安妮罗杰小姐是这样,如今这位频繁地出入教堂的伊斯特,都是如此,世事真是不可预料。。
他们仿佛集体失忆了一般,全然忘记了这个“虔诚”的少女曾经如何当面使得圣女流下鲜血,玷污了教廷的颜面。
马车平稳地向前,车里并没有什么颠簸,威廉坐在女主人对面,笑着问:“今天您又想要借阅什么书呢。圣人麦克的七本著作,您似乎已经看完了吧?”
“一些宗教历史或者神学理论的书吧。”伊斯特淡淡地说。
“那这一领域应该是莱茵神父的强项,想必他会给您推荐出一份十分不错的书单。”威廉微笑着说。
伊斯特虽然经常去教堂,但是几乎没怎么踏入过祷告室,她更多是亲自去借阅罗斯蒙德大教堂中私藏的宗教典籍,这些大多数都是绝密的文件,束之高阁,落满了厚厚的灰尘,除非是教廷的高阶教士,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去翻阅。
这本应该是钢铁一般的律条,对知识与文化的封锁垄断,是教廷的权威和神圣的最有力证明,如果在教廷最为鼎盛的时候,仅仅是稍作询问,都会被严厉地质问为不敬之举。
然而如今,她这样一个并没有实际权利与切实地位的贵族千金,只是凭借着家族的姓氏,已经能够轻而易举地这些不见天日的书籍。
而除去莱茵神父之外,几乎没有神职人员对此表示出异议。
而这背后的原因,却简单的有些令人发笑。
几乎大部分在罗斯蒙德大教堂中的神职人员,都选择了将他们手中的财富移交给卡佩彭斯名下的商会管理,那庞大的数字会让任何一个人瞠目结舌,陷入深深的困惑和不解,这些以示奉神为终身使命,以清廉和孤苦为荣,以神的仆人自居的黑衣教士们,到底是从哪里得到了如此惊人的财富?
就像所有人说的那样,神是至高无上的,所有试图冒犯神的权威,玷污神之荣光的叛逆者,将会被神的怒火烧成灰烬。
六来,所有试图以刀剑与烈火逼迫教廷屈从的力量,全部以失败告终,在战乱与荒芜的土地上,无数□□凡胎的人们跟随着第一任教皇的身影,不惧怕流亡,不惧怕牺牲,任凭被诸多国家的君主一次又一次的驱逐和逮捕,哪怕前仆后继的死去,在那满是哀嚎与惨叫的世界里,手无寸铁的他们,依然没有屈服过。
教廷就是在这样崇高的信仰上,所建立起的千年王国。
是不朽的,不败的,光辉万丈,永不陨落。
在很久以前,所有的人都是这样坚信。
然而。
比起寒凉的刀剑,灿烂的黄金似乎更加锋利,比起噬人的烈火,美人的怀抱似乎是更能吞噬一切的不归之地,比起古老繁复的经文,神父们熟记于心的更多是上流社会的社交礼仪,比起祷告室,他们更多的出现在商会之中,出现在贵族的宴会之上,他们为皇子讲经,为贵妇人祈祷,他们谴责罪恶,谴责魔女,义正言辞,冠冕堂皇,在那孤高的宫殿之中,与尘世相离万里的的,纯白无垢的教堂之上。
无数人中,唯有年轻的莱茵神父感到苦闷和忧虑,然而他天性中的温和与忍让,让他无法对比自己更加年长同僚们说出指责的话语。
唯一让他稍稍感到慰藉的是,来借阅这些古本的伊斯特小姐的虔诚似乎超过他的预料,她的确是认真了那些晦涩的文字,并且在偶尔交谈中,那独出心裁的理解,常常让他感到茅塞顿开。
“外面在做什么。”伊斯特看向窗外。
威廉说:“小姐,今天是狂欢日。”
伊斯特转过头,望向他。
“六前,神皇陛下于此地建国,他骁勇善战,雷霆闪电般击败了所有与他为敌的异端者,用仇敌的鲜血染红这一片辽阔的原野上,建立了神圣的帝国。”
“从此之后,六月便成为帝国狂欢一般的节日,将会持续整整半个月,等到六月末,皇宫中便会举行正式的宴会,狂欢日才会正式落幕。”
威廉笑了笑,他显然十分习惯女主人在常识上偶尔的缺乏:“说起来,邀请小姐您去参加狂欢日聚会的邀请函,这几天可真是堆积如山,只是您前些日子一直在生病,精神不太好。我便擅自替您处理掉。”
伊斯特点了点头,目光望着窗外。
的确是狂欢一般的节日。
除了车道上尚且有些空间,街道上到处挤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穿着奇装异服,脸上涂着鲜艳的油彩,各种各样的表演层出不穷,有杂耍艺人攀上直入云霄的高杆,在细瘦的竹竿上蝴蝶般灵巧地上下翻飞;有小丑打扮的男人抛出手中的小刀,在一片尖叫中游刃有余地刺中女人头上的苹果;有小狗那样大小的黑色小熊,骑着独轮车,将一个白瓷的盘子顶在头上,人们嬉笑着将铜币投入其中,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更引人注目的还有纸与布扎出的各色彩灯,庞大至极,形态各异,有做成房屋形状的,有做成马车形状的,甚至还有美丽的少女,五颜六色,不一而足,便是最小的,也要三五个男人一起举起,大大小小的彩灯招摇过市,就如同一支得胜的军队炫耀志得意满的战利品,身后跟着一大堆兴致高昂大声叫好的市民,许多小孩子在长长的队伍间穿来穿去,嘻嘻哈哈笑个不停。
这显然是这场热闹漫长的狂欢节中,最万众期待的重头戏。
注意到伊斯特的视线,威廉解释道:“小姐,这是狂欢节的惯例,许多商家都会做出一盏彩灯,在这半个月里,日日游行,吸引市民的注意力,到了皇宫开宴,那一天就会由瓦尔伦商会主持万灯节,而拔得了头筹的商铺,在未来的一年会十分的风光。今天正好是第一天,人人都想占个先,难免会热闹一些。”
“这也有个小小的故事呢,听说帝国的军队曾经陷入困难之中,四面八方的人们主动带着家中的蜡烛与油灯,越过重重的艰难险阻,赶来帮助身陷险境的士兵们。因此而成为一个纪念的活动。”
无数张欢笑的脸庞,整个街道仿佛一片喜悦的海洋,偶尔有人踏错了道,不小心误入车道,却也不像往日那样惊慌失措,而是大笑着招了招手,往前走了两步,把路再让开。
伊斯特静静地看了一会儿,说。
“你从前来过吗。”
威廉点了点头:“是啊,我年轻的时候,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从最北边的北境到最南边的帝国海岸,都一一走过一遍……皇都也曾经来过,那应该是三十年前的事了吧,那可真是热闹非凡,至今仍然清晰记得呢。
“旅行家?”
“算是吧,跟着商会跑过很多地方,也做过雇佣兵,还当过半吊子的教士,陪伴着一个苦行僧一样的神父,走过许多城市。什么事都做过一点儿。”
“为了钱?”
“为了到处看看。”
威廉含笑着说。
他并不年轻,一个已经块六十岁的老人,没有妻子,没有儿女,也没有家人,人生的大部分时光都已经如露水般消逝,无处追寻,那墓园的黄土已经埋过了他的脖颈,每一次呼吸,都能嗅到泥土苦涩而腥气的味道。
但是他的蓝色眼睛却没有一丝衰老的迹象,沉静而明亮,他望着窗外,仿佛是在人群中寻找旧日的面孔,又仿佛是在与记忆中那盛大的一日做比较,很久之后,他缓缓道。
“小姐,我总是在想,光明神让我们来到这个世上,给了我们手脚,让我们可以走路,又为我们创造了这样广袤美丽的世界,一定不是让我们停留在某个地方。”
“所以,我去过许多的地方,走过几万里的路,见过无数的人,在白雪皑皑的山脉之上,在波涛怒卷的深海之中,我都曾前往。”
威廉的声音低沉而平和,有着一种平静人心的力量。
“那时真是年轻啊,年轻的以为自己永远不会老似的,任意妄为,胆大包天,做了不少荒唐可笑的事情,总觉得还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可以挥霍,明天再睁开眼睛,就又是新的一天,充满乐趣,兴致盎然。从来不肯在某个地方太久的停留,总是想要离去,一直一直往前,在哪里死去,就在哪里停下。这样就够了。”
说到这里,老管家忽然轻轻地笑了笑。
“你不觉得吗,小姐,人这种东西,其实和候鸟很像啊。”
少女望着他,偏着头,静静思索了片刻,问道:“那为什么,你最后还是停下来了呢。”
她甚至还不满十六岁,就连做他的孙女还要显得年纪太小了些,然而她问出这句话的口气却又那么的古怪,像是一个饱经世事的老人,又像是一个比实际年龄甚至还要更小的小女孩。
很天真的,还没有被世界拥抱过的小女孩。
威廉很怜爱地望着自己年轻的女主人,微笑着说。
“因为我老啦,鸟儿死去之前,羽毛会片片脱落,人在老死之前,也应该为自己找一个归处,不是吗。”
“而且,如果我不停下来,又怎么会遇见您呢?就算不能再前行,人只要活着这个世界上,仍然不知哪一天就会和有趣的事情不期而遇……这不就是人生的意义吗。”
“对吗,小姐。”
老人声音温柔,带着微微的笑意,不疾不徐地拂过耳畔。
而此时此刻,老管家平静地微笑着,蓝色的眼睛看上去非常温暖,像是栖息着太阳的天空,白色的候鸟从这片晴朗的天空中飞走,挥动的翅膀上承载着他的青春,穿山越岭,一去不回。
而他白发苍苍,含笑远送。
很久之后,伊斯特移开视线,望向喧闹不休的窗外。
她说:“以后,再和我讲讲你曾经旅行的故事吧。”
威廉大笑起来。
“这可真是一句值得让人骄傲的褒奖,小姐,我十分荣幸。”
—
“地上那群人在吵什么?”
“哦,这是他们的大日子,狂欢日,据说是庆祝他们建国吧。”
“哈?那种东西有什么好庆祝的?”
“我怎么知道。”
昏暗的房间,一支烛火微黄,一个身形魁梧的男人倒出布袋子里的金币,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一枚又一枚地仔细数着,一双凸出的眼睛在烛光里闪过贪婪的光。
一个年轻的男人两腿交叠,搭在桌上,摇摇晃晃地望着头顶。
数完之后,魁梧的男人抖了抖空空的布袋子,扯了扯嘴角,不满地说:“卡奥斯,这一次怎么比上次更少了,你又吃了多少油水?”
“这可真是冤枉,雇主给的就只有这么多,我只是按照规矩,从中抽取了十分之一的中介费而已。”
名为卡奥斯的男人回过神,摊开手,笑着说。
“我们相识这么久,难道你还信不过我吗?”
魁梧的男人朝脚下吐了口痰,粗鲁地说:“谁他妈敢相信你,嫌自己命长吗?”
“哎呀,怎么这样说我呢,如果你不信我,不如去找其他人吧,我绝不会介意的。”
那男人翻了个白眼,将金币尽数装进布袋子里,藏进胸口,推门而去,丢下一句话。
“下次有生意再来找我。”
年轻的卡奥斯笑嘻嘻地仰起头,变魔术般,手指中出现一枚金币,大拇指微微一弹,金币向上抛起,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怎么一副这么得意的表情。赚了多少?”
嘎吱一声,一个矮小却精悍的男人翻窗而入。
卡奥斯转过头,灵活地接住金币,一边食指竖起,比了个一。
“一金币?”
矮小的男人问。
“再猜。”
“一千?”
卡奥斯仍然笑着摇头。
“到底是多少,少卖关子,别人吃你这只蜘蛛的摆布,我可不吃。”
“好好,马其那,你真是个急性子的家伙。”卡奥斯耸耸肩,将手中的金币抛给朋友。
男人接住,翻来覆去看过一遍:“这是什么?”
“金币。”
矮小的男人瞪了他一眼,卡奥斯一脸无趣地说:“我的报酬。”
矮个子的马其那脸上闪过一次惊讶,又一次低下头,仔仔细细地端详着这枚金币,却并没有看出什么特异之处。
“怎么回事?卡奥斯。”
“这次的雇主出身十分高贵,只是可惜是个私生子,他既然想到雇佣地下街的人去杀死一直欺负自己的兄长,那我为什么不再帮他一把呢?”
“你疯了,你真的认为那些贵族会记得你的人情?”
“人情?那是什么东西?”卡奥斯笑着说。
“马其那,你既然才从外面回来,就应该比其他人更加清楚,帝国边境属国到处都在发生叛乱,不少的执行官都被愤怒的暴民杀死,而这一次那位雇主,他的家族里刚好有一个不幸的执行官死于□□……你瞧,这是个多么诱人的机会啊。”
“欲—望的口子一旦打开就无法合上,只要有一次曾经用阴谋与杀戮得到了想要的东西,那么一定会再次渴求这种甜美的力量。”
矮个子的男人攥着硬币,静静地听着。
“那位尊贵的贵族少爷一定会再来找我。”卡奥斯微笑着指了指男人手里的硬币。
“这一枚金币,是我的垂钓。”
“怪不得,”矮个子的男人说,“地下街里的中介商有无数个,却只有你会被叫做蜘蛛。”
静坐不语,结网等待,而只要撞在网上的猎物,就会被他立刻紧紧缠绕住,一口一口吸干身体里的养分。
“马其那,别说的这么难听,我只是个普通的中介商人。给地下街的同胞们提供一些方便罢了。”卡奥斯夸张地耸耸肩。
这错综复杂的,地下巢穴一般的地下街大致有两种人,一种是地下街的原住民,他们从睁眼开始就在地下街长大,地下街就是他们的故乡,这一类人很少与地上的世界打交道,而还有一类,则是从地上的世界逃到地下世界的丧家之犬。他们大多数是犯下重罪的罪犯,和不能在地上世界活下去的流亡者,他们不能活在阳光之下,在阴影密布的黑夜,却依然会从地下爬出。
他们没有身份,又藏匿在地下街里,绝对不会被抓捕到,残忍又肮脏,可是这种残忍往往极度有用。
而作为将地上与地下连接起来的,便是一群叫做中介商的人,在他们的牵线搭桥之下,无数肮脏的生意像是无数涌动的血管,将地上与地下两个世界连接起来,成为一个见不得光的,畸形无比的,双生婴儿。
“对了,你之前不是说有一桩大生意吗,怎么回事,不然我不会回来的。”矮个子的男人忽然想起来。
“确实是,”卡奥斯慢吞吞的说,“但是你还是请回吧。”
矮个子的男人皱眉:“什么意思?”
“那条鱼不是我们吃的下的。”
矮个子男人眼中闪过惊奇:“什么来历能让你说出这样的话?”
“我劝你不要太好奇,”卡奥斯摇了摇头,“知道的太多,会很短命的。”
矮个子的男人沉思起来。
卡尔斯将两条长腿从布满油污和刀痕的桌上放下。
“走吧。”
“去哪里?”
“我可是个生意人呀,在这样热闹的时候,怎么能闷在家里?走吧,马其那,到太阳之下去,动作快点,今天有一场罕见的节目,如果不小心错过了,我会伤心的好几天睡不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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