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位极人臣后我回家了 > 第29章 其二十九
    “我对沈大人可不敢有妄想之心。”

    常意扯了扯嘴角, 皮笑肉不笑地回道。

    常熙回这人想象力也太丰富,一番话让她身上仿若长了虱子一般不痛快,也是一种本事。

    之前跟在先生身边, 有人告她谗言惑主,她也无动于衷。

    但常熙回说她偷偷心悦沈厌,她连牙根子都隐隐作痒。

    常熙回不知信了没信, 听她这么一保证, 拍着胸口顺气道:“那就行,你以后可别再这么吓人了, 有的人是不能随便提的。”

    “知道了。”

    张辟在两人身后端着茶水,偷偷摸摸地瞥了一眼常意沉静如水的脸色,又瞄了眼常熙回, 大气都不敢喘。

    “哎你可知道近日要封城了?”

    “听说了一点, 怎么了?”

    常熙回说道:“这样的好机会, 你可要好好把握。”

    “封城这样的事, 和我能有什么关系?”

    常意这下是真的心存疑虑。虽然这封城的命令经过她手,但怎么看也和她现在在常家这个庶女大小姐的身份扯不上关系, 常熙回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不懂,”常熙回神神秘秘道:“封城这样的大事, 虽然和我们扯不上关系,但是你想想啊,这一封城, 不是谁都出不去了吗?”

    “那又如何?”

    “人啊!”常熙回小声低估:“现在京城里的青年才俊, 都在京城里不能出去, 他们一无聊,肯定就要办些这样那样的宴会,喝茶赏花吟诗。你大可以趁着这时候, 在圈子里多多交际,积攒些名声。”

    她还当有什么大事。常熙回兜兜转转说了一通,还是在暗示她借此找个如意郎君。

    常熙回也意识到,自己和常意并不是亲兄妹,老是把她的婚姻大事挂在嘴边未免有些轻浮逾越,还显得好像在把她往外推似的。

    “唉,我说这个,你可别嫌我烦。”

    常熙回摸摸鼻子:“你先前一直在外边,没能在京城贵女圈子里交际,也没个手帕交什么的,那些个夫人相看肯定不会考虑你的。”

    张辟在一旁听了,都替常熙回那张嘴着急。京城的哪户人家她家她家小姐配不上,身边有沈总使那样身份的人,要真把那些所谓的青年才俊放在小姐面前,小姐怕还看不上呢。

    不过转念一想,在常熙回眼里,小姐就只是一个如同浮萍般毫无根基的庶女,他能这样为她着想,已经很不错了。

    常熙回还沉重道:“可你现在到了年龄,父亲他们肯定要把你嫁出去的。你也知道我母亲那个性子,肯定不会认真给你相看,老夫人就不说了。与其盲婚哑嫁,不如你提前自己物色一番,我也可以替你把关。”

    他知道这一番话有些惊世骇俗,声音也越来越低,说完了还时不时看看外面有没有人。

    常意没有先回答他的话,而是突然有些领悟了他的着急了。

    前朝皇帝痴迷祭神,全国礼教甚严,女子婚嫁也很早,基本上十三四岁之前就得订婚。

    在前朝,像她这样岁数的女子已经可以被称为老姑娘了,还留在家里,是要连累家人被耻笑的。

    现在的皇帝即位后,已经明令禁止女子十四岁之前婚配,可是规矩易立,人心风俗难改。要不是闹出了常步箐这番事,大夫人和老夫人现在应该已经在想方设法把她嫁出去了。

    不过闹了这出事,她们现在应该更恨没早点把她嫁出去,常熙回的担忧不无道理。

    常熙回教她:“你容貌又不差,到时候到宴会上,随便吟几首风雅的诗,再做两个对子,到时候一鸣惊人,京城大才女就是你。”

    “你这想法不错。”常意看他想入非非,仿佛自己当上了大才女似得。

    她忍住笑:“可是我不会作诗。”

    她是真不擅长,并不是有意藏拙,诗词这样灵巧的东西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的,她七岁前还偷摸看过几本诗集,后来在沈闵钰身边,学的都是纵横策论,没有半点风花雪月。

    非要让她做,她也不是做不出来,不过终究只是些对仗工整的讨巧句子罢了。

    常熙回一点没把这个当回事,挥挥手说道:“找人代写几首诗,你提前背下来不就好了,我在书院读书,多得是贵女的小厮来找侯星代写诗词呢。”

    常意气笑了,好一招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一群人真是把上流权贵这一套纸醉金迷学的明明白白。

    “哎,我还是觉得侯星这人不错,要不你再考虑考虑,他虽然现在官职不高,家里也穷,但潜力无限啊!”

    常熙回提了几个建议,没一个靠谱的。常意还有意提拔侯星这个人,不想和他扯上其他离谱关系,赶紧把常熙回喝住了。

    “你也说他潜力无限,他这样的才子,我自知配不上。”

    常意淡淡道:“好了,不要再说了,下次若有宴会,我一定去。”

    “好,那你可得仔细看看。”常熙回嘟囔。

    在常熙回的要求下,常意也不好再整天窝在房里,不出去社交。她一个女子,对自己的婚事太过漠不关心,好像也有些奇怪。

    城门封到现在,也没什么动静,常步箐待的庄子在城外,她来回不便,只能过些日子再去。

    风雨前的宁静显得有些无趣,常笑莺来找她一起去消夏诗会的时候,常意便答应了下来。

    “消夏诗会每年都有办的,女子一席男子一席,隔着一湖而坐,聊天作诗什么的。”常笑莺跟她解释。

    “诗会啊。”常意撑着脸,兴趣缺缺。

    “诗会是那些有名气的才女出风头的地方,我们聊聊天就好了。”常笑莺显然也不是个擅长吟诗作对的性子。

    “对了,也不是我们俩去,老夫人今天早上见了我,你猜她丢给我什么麻烦了?”

    常意为了满足她的表演欲,很配合地摇摇头。

    “前些天常步箐不是被送走了吗,老夫人就说自己身边没人陪,把自己娘家那边的侄孙女叫来了。”

    老夫人也是穷苦过一段时间的,南迁路上条件也不是很好,不知是怎么养成这样养尊处优的挑剔性子的。

    常笑莺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大夫人肯定不舍得把女儿送到老夫人身边;常意的身子就不提了,平时没事的时候都走一步咳两步,动不动就晕倒,让她来伺候,最后指不定谁伺候谁。

    没想到老夫人从娘家喊了位姑娘来陪,常意思忖,老夫人乍一下没了百依百顺的常步箐,怕还有些不习惯了,又找了个赝品来。

    常笑莺皱着鼻头,嫌弃道:“你说说,这不就是上我们家打秋风吗,膈应死我了。”

    常意:“她惹你不快了?”

    “那倒没有。”常笑莺小声地在她耳边讲人的坏话:“我见她第一眼,就觉得这人讨厌的很,你见了就知道了。”

    打不打秋风不知道,但被老夫人选上,肯定是个会来事的人,在侯府里不会安分。

    常意懒散地回她:“放心,她让谁不好过,都不会招惹你的。老夫人虽然威压甚重,但掌管财政的是大夫人,她一个外女在府里讨生活,还不得看你的脸色——你不喜欢她,她也好过不到哪去。”

    常笑莺听完愣了半响,才对她缓缓开口。

    “你好坏啊。”

    “?”

    常意咳了一声:“我说实话罢了。”

    不管是对她还是对常笑莺来说,这女子都没什么在意的必要,她甚至都提不起兴趣打听这人的来历动向。

    到了消夏诗会那天,常意才见到了这个一眼就让常笑莺讨厌的女子。

    常意之前借口养病不出门,这位老夫人的侄孙女也没客气,一直没来看望过她。

    常意和常笑莺上了马车,三人都在一个车厢里,才彼此客套起来。

    常笑莺一把挽过常意的手,坐在了那女孩的对面,介绍道:“这是丁媛,我们表妹。”

    常笑莺把“我们”和“表妹”这两个词咬的极重,简直要把排外的情绪明晃晃地挂在她那张小脸上。

    常意不动声色地扫了眼对面端坐着的丁媛,她年纪不大,和常笑莺相仿的样子,脸上也有些稚气,长相一般,梳着双环髻,头顶斜插着一支镶宝石凤蝶鎏金银簪,和她一身普通面料的成衣格格不入。

    这簪子应该是这几日在老夫人那得的赏赐。

    丁媛眼神动了动,抬手有意无意地拂过自己头上那枚簪子,喊她:“大姐姐,你身子可好点了?我来了好几日,也没见姐姐出门,以为姐姐身体不爽,没敢打扰呢。”

    常意挑眉:“好多了,不妨事,省的我把病气过给你。”

    丁媛勾了勾嘴角,见常意和常笑莺一个淡然一个警惕,都没人羡慕她的簪子,只好主动说道:“大姐姐出去玩,怎么也穿戴的这么素净,连首饰也不见几件,我下次要是再在老夫人面前得了赏赐,一定分出几件给姐姐。”

    她头上的簪子随着话叮当作响。

    这挑衅相当直白了当,而且手段低级。

    常意可算知道常笑莺一来就看不上丁媛了,常笑莺本来就是喜欢炫耀的孩子性格,遇上个和她一样讨人厌的,可不就点燃了火星子。

    丁媛居然敢第一个拿她开刀,看来这几日在老夫人那边听了不少她的事,认定了她在常家地位最低好欺负。

    常意虽然不重视自己的衣冠打扮,身份摆在那里,她平日里用的也不可能是地摊货。光她头上这一枚挽头发的玉簪子,看上去平平无奇,如果拿下来,就能看见簪尾御制的刻印。

    她平日里打扮都以轻便为主,也不涂抹脂粉,以免累赘身体、影响病情。在丁媛眼里,便是穷酸的表现了。

    常意:“那你就多给我几件吧,我确实没什么首饰。”

    丁媛嗓子里的话卡了一下,没想到她一点恼怒,还不要脸地接话了。

    “大姐姐也是适婚的年纪了,还是自己多备些头面好,不然出去还丢了侯府的面子。”她悻悻然回道。

    常意笑了笑,没说话。常笑莺阴阳怪气地说道:“反正丢的是侯府的面子。”

    丁媛碰了个软钉子,有些自讨无趣。无论她说什么寻衅的话,常意都跟一团棉花似得没什么反应,好像根本没把她看在眼里似得,反而让她憋了一肚子火气。

    马车停在了这次举办宴会的园子门口,丁媛面色生硬地走在两人前面。

    常笑莺故意落后一两步,小声嘀咕道:“拽什么,她还不是要蹭着我们才能进去,走那么快,她能进去不?”

    “好了,你慎言。”

    常意被常笑莺叽叽喳喳地吵得有些头疼,都有些后悔答应常熙回来参加宴会了。

    光常笑莺和丁媛这两个人就能唱一台戏,更别提等会一群人坐在一起,其中的勾心斗角怕是不比打仗容易。

    消夏诗会每年主办的人都不是固定的,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豪门权贵。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在京城有那么大的园子。

    这次的主人家是童家。童家是很有名的簪缨世家,童家老爷子曾任兵马大将军,算是沈厌的同僚。

    南北政权统一后,老爷子就交出兵权痛痛快快地卸任了,常意因此对他感官也不错。

    女子宴会这边,四周都有屏风遮挡,每个人桌子上都摆着熏香和花束,放了一盘精致到不像食物的糕点,风雅至极。

    常意坐下来,也无事可做,索性端起那盘糕点。一个巴掌大的盘子里只盛了一个糕点,形似盛开的牡丹,每一层都做的栩栩如生,色彩过渡自然,仿佛刚被摘下来一般。

    她细看了一会,发现这牡丹的花瓣原来是油炸过的酥皮,不得不佩服厨子的手艺。

    “大姐姐,你盯着这吃的干嘛。”丁媛坐在她左手,状似不经意地说道:“不过是一盘果子罢了,别人还以为我们没见过城里的糕点,把我们当乡巴佬呢。”

    丁媛哪里不知道常意的底细,像常意这样在民间摸爬打滚这么多年的,怎么可能见过贵族宴席上的精致点心,她说出来就是为了让常意觉得羞愧。

    常意:“”

    她确实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糕点,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羞愧的。

    早年在外,能吃上一顿细糠米粥就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后来住在京城里,她身体不好,也不能吃这些甜腻的东西,凡是留她吃饭,御厨做的都是清淡到不能再清淡的菜系,在上面做不了什么漂亮花样。

    她对丁媛的话熟视无睹,用盘子旁边的小叉切开了这块牡丹酥,内里流出了混合着饴糖和红豆的甜腻香气。

    这时旁边的侍女也开始为她们每个人倒上茶汤。

    常意不禁感叹,她们的衣食住行真是无一不精,过得实在舒适。

    丁媛眼看常意无视了她,自顾自地吃了一口糕点,咬咬唇把头瞥了过去。

    贵女圈子就这么点大,出现了个生面孔,很容易注意到。丁媛家世不够,但住在京城里,也算半只脚踏入了门槛,场中还是有人和她相识的。

    这下引人注目的只有常意一人——这是一张她们从未见过的脸。

    常意的脸继承了春娘和淮阴侯的优点,属实不能违心说是平凡,虽然脸庞苍白消瘦,唇色浅淡,却因为精致的五官别有一番气质。

    看到她的人第一眼大多都会联想比古西子,她身上确实有种沉静而羸弱的美感。

    来这里参加诗会的大多都是年纪尚小的饱读诗书的千金,第一眼对常意感觉还不错。

    已经有和常笑莺相熟的人开始小声向她打听常意的来历。

    常笑莺有些不安地看了常意一眼:“这是我大姐姐。”

    在她旁边的女子奇怪道:“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家大姐姐,你那个二姐今日怎么没来?”

    “她她,你也看到了,她身体不好,之前都在外头养病呢。”常笑莺磕磕巴巴地说道。

    “这也太可惜了,好端端一个姑娘,生的是什么病啊?”

    “呃这、我,大概是。”

    常笑莺哪里知道常意生了什么病,上次大夫来了拽了一通,她平时没好好读书,根本没听懂大夫说了什么,只好嘴里含含糊糊地把话题带了过去。

    常意在那头听到她不大熟练的撒谎技巧,有些无奈地笑了笑,她知道常笑莺也许是出于好意。淮阴侯接她进府又没有瞒着别人,有心人一打听就知道,做这样的掩饰实在没必要。

    品完茶后,便是惯例的诗会了。侍女会给每桌发数张花绢笺和笔墨,供她们写诗。

    花绢笺是从江南专门运过来的纸,触手温凉如肌肤,还带有不同的花香。

    常意不大会作诗,也没听常熙回的馊主意找人代写,随意写了一首规整挑不出差错的放在了最上面。

    事实上,这个环节才是消夏诗会最重要的部分,每个女子都会或多或少做些诗词,在宴会中读诗,最后选出诗中魁首。

    男子那边也是差不多的流程,湖的两边虽然有屏风遮挡,却挡不住读诗和喝彩的声音,既不冒犯,还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感。

    这些暧.昧的小心思和常意一点也沾不上边,她对诗不感兴趣,对这些要么吟花要么吟草的诗更不敢兴趣,她打起精神听了几句,差点闭上眼睛。

    “那个沈将军,我听说他长了八条胳膊,有小钟楼那么高,可吓人了。”

    常意被两个人的说话声惊醒,她睁开双眼,不着痕迹瞥了眼后边,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两个小姐在说悄悄话。

    她再一看,身边已经没几个人了。到了评诗的环节,就不必再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而是互相走动,交换彼此的绢笺。

    这两人怕是觉得这人少,她还在睡着,才放心在这说悄悄话。

    其中一个人她认得,正是这园子的主人,童家的独女童阳兰,刚刚就坐在首位敬茶。

    童阳兰反驳那人的话:“可不是啊,我哥哥跟我说过,沈将军不是那样的,长得可俊了。”

    “你哥哥莫不是骗你的吧。”那人忧心忡忡,又知道自己说不过这位大小姐似得,转移话题道:“你怎么想着要嫁给沈将军这样的人你不妨看看今日诗会的男子,都出萃拔类,你要是喜欢,哪个会拒绝你?你何必想那不该想的。”

    “这怎么是不该想的。”童阳兰气鼓鼓地说道:“我童阳兰要嫁,就要嫁这世上最大的英雄,你看这些怂包,哪个上过战场,哪个立下过这样大的功绩!”

    “不是只有上了战场才叫建功立业的”

    他们口里的沈将军,不会是沈厌吧?

    常意扶着额头假寐,差点笑出声。童家这小小姐品味确实特殊,连沈厌本人都没见过,就一心要嫁给沈厌。

    童阳兰还在说:“我怎么配不上他啦,我看我配的很呢,我爷爷是大将军,我两个哥哥一个校尉一个中郎将,我这样的家世和他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少女的话里充满着不谙世事的理所当然,连刚刚劝她那人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怕童阳兰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让她听见,常意装作刚转醒的样子起身,吓了后面两人一跳。

    常意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好像才看到两人一般,说道:“童小姐,我太困了,实在失礼了,不知旁边有没有可以走动的地方,我去醒醒神。”

    童阳兰犹豫了一下,说道:“这季节开得花不多,院子里景观也零落,只有一处白玉兰的林子开得好,你要不介意味道浓烈,可以去走走。”

    白玉兰本来开得是很好的,可是味道太浓,不讨风雅人士喜欢,因此今日也没安排赏花的活动。

    常意不介意道:“多谢童小姐指路,我去那边看看吧。”

    正好她也不想在这待着,和童阳兰这个主人家说了,便一个人离席了。

    白玉兰的味道极好辨认,在席间就能隐隐闻到,常意顺着味道,慢悠悠地晃到了那片林子。

    童家这片白玉兰的林子很大,整个京城应该没有第二个了。

    有人不喜欢这样的香味,自然也有人极爱这清新自然的香味。

    常意摘了一朵,想起唐灵在她小时候,经常带回一朵玉兰放在她枕边,好让她能伴着香味入眠。

    她捻着这朵花立了一会。

    现在天下安宁,随时都能看到这样美的花林,不必再在野外找许久才能摘一朵。

    可是最喜欢它的人,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

    她忽然察觉到了什么似地抬头。

    一阵风吹来,花苞攒动,无数玉兰花的花瓣在空中飞舞,落在了常意的肩上。

    花瓣中央,一道熟悉的剑气冲她面门而来。

    常意不躲不避,直到那柄剑在离她咽喉几分处停下。

    常意随手把刚刚摘下那朵玉兰放在如同霜雪般透着寒光的剑尖上,看向来人,缓缓开口。

    “怎么,不是在躲着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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