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孤独者  (上)

    转回头,张文景起身去拿了两个新酒杯,倒满威士忌,一杯拿在手里,一杯递给他,重新坐回沙发。

    两人默契地转了话头,聊了一会儿历史与时政,徐志怀谈到转行去做通讯工程,张文景又说起部门内的趣事。他是独身主义者,又是欢场的常客,谈论花边趣闻很是自然,徐志怀对这些东西不大感兴趣,但也有一句没一句地听。

    一直聊到精神颓靡,都不得不休息的时候。

    徐志怀叫佣人把客房收拾出来,给张文景住,自己则回了卧室。他推门,瞧见门口摆着一双细跟的牛皮高跟鞋,鞋面绣着烟粉色的芙蓉花。徐志怀想避开,却又一不留神被它小小地绊了一跤,愈发心烦意乱。

    换洗的睡衣不知被下人放到哪里去了,以往都是叠好了放在衣架旁的皮凳上,一弯腰就能够到。兴许是饮酒的缘故,徐志怀在衣柜里翻找了一会儿,没寻见,便想发火,将那群无能的佣人狠狠训斥一番。但夜已深,又有客,徐志怀转念就放弃了。再者,昨日厨师才离职,要是今晚又训人,家里免不了人心惶惶。他无意间听到负责清扫卫生的女佣和小阿七闲聊,说厨师是觉得女主人走了,留下的男主人着实挑剔,不好相与,怕日后闹得不愉快,索性主动辞职。

    衣柜里堆满裙衫,一件件软得似水,在他指缝里滑溜溜地扭动。衣柜最下层是一排的高跟鞋,因她脚的缘故,都得单独定制。鞋跟颇高,齐刷刷摆着,像永远踮着脚尖起舞的芭蕾舞女郎。

    女人在装扮上费的心思总是更多些。他也乐于装扮她,就像每个商人都乐于向旁人炫耀自己所拥有的资产那样,用珍珠、翡翠和钻石。但如今人已离去,留下的裙衫便显得格外讽刺。

    徐志怀望着衣橱,心想,自己得找个时间,把这些东西全部处理掉,最好能当掉,不行就全拆成散布。

    他边想,边拿了一件丝质的衬衣,暂且当作睡衣。

    草草洗漱过后,上床,依旧辗转难眠。

    万籁俱寂的深夜,秋风微凉,唯独窗台之上寒蝉凄切。一声、两声,徐志怀平躺,阖眸默默数着,好似这样就能将自己头脑中杂音清除。

    枕边残留着发油的芬芳,国货售卖的发油不过那几个味道,茉莉、桂花、蔷薇与白兰花。

    徐志怀闻着,有一瞬的懊悔。他觉得自己当初应该从列女传里挑一个女人,或是回老家找一个老实、孝顺、以致于木讷的妻;而不是一个看起来漂亮端庄,实际放浪不堪的小贱人,像多瓣茉莉、像白兰花……小贱人、小贱人,颅内的噪音大过了蟋蟀的鸣叫,他又忍不住咒骂,喉咙管里残存的酒液顺着呼吸,涌上脑袋,太阳穴隐隐作痛。

    他觉得自己可能是太累了,他从未如此疲倦过。

    眼见多年来笃信的一切逐渐崩塌,留下一片废墟,而他正坐在废墟之中,迫切地想找一个人去怪罪,从而为这件事画上句号。

    他想:也许文景说的对,天底下女人那么多,找不到一个称心的?对的,对的,再找一个就是,上海的女人很多,他完全可以当这件事从没发生过,当苏青瑶从未存在过,抹去她的一切痕迹,去当铺处理掉那些皮袄,转手卖掉珠宝,熔掉黄金白银,打造成新的首饰,也可以送给新的人。

    然后重新开始。

    她通奸有罪,离婚不分他一分钱的财产,他也费不着给赡养费,当年花出去的彩礼,就当买了她四年,真要细细计算,他也相当慷慨,她没什么地方有理抱怨。

    等这段时间过去,等风波平息,他的生活依旧美满无比。

    但是……但是——但是!

    耳畔忽而一阵自行车的铃响,叮铃铃、叮铃铃……天亮了,报童来送报,是苏青瑶订的报纸,夫妻俩都是读报的人,她还会剪报,他有时没空,会端一杯咖啡,直接读她剪贴好的内容。

    车铃声远去,白日上移,太阳躲藏在层层云幕后,天气欲雨不雨。

    徐志怀睁眼望向灰白色的天花板,分不清这一夜自己是睡了还是没睡。

    他起床,换好衣服下楼,见张文景已经在桌边吃起小笼包。

    “早,”张文景招呼他一声。“刚叫人去买的早点,坐下吃。”

    徐志怀点头,坐到餐桌旁看起报纸。

    本日要闻:宁古塔附近有剧战,刘文辉缩短川北防御,蒋任郭外峰为农村救济处长,三十七军克复黎川,顾维钧对美发表播音演说,伦敦失业者二次示威。

    “有没有什么大事?”张文景咬开热腾腾的小笼包,蘸镇江香醋。

    “没。”徐志怀淡淡道。“东北义军在黑龙江跟日本人打,四川军阀混战、二刘大战,郭外峰任农村救济处长,国军在江西搞围剿,以及欧美经济一塌糊涂,外贸萎靡……你看,没什么变化。”

    “郭外峰?好耳熟的名字。”

    “证券交易所的常务理事。”徐志怀翻动报纸,眼神挪到“破天荒好书大拍卖”这条广告上。“我结婚的时候,他送了我几千股。”

    “有点印象。”张文景搁筷,拿毛巾擦嘴。“你不吃点?”

    徐志怀眼皮不抬,淡淡道:“没胃口。”

    张文景扯着嘴角,不屑地笑一下,应是想再狠狠贬低一番徐志怀那关在拘留所的前妻。好在小阿七过来送电报,及时打断了他未出口的冷嘲热讽。

    电报从重庆发来,徐志怀接过,展开一看,上头只不过二十几个字:“弱女孤苦,若系狱,再岁出狱,无所恃赖,必沦落风尘,霜月慎重。”

    落款:从之

    张文景好奇地探头过来看。他先瞧见沈从之的署名,再读完了电报内容,不由指责:“好一个沈从之,我叫他发电报来安慰安慰你,他倒好,怎么什么事儿都能当老好人。”

    说着,他又招手让小阿七拿纸笔来,写:“武大郎体谅潘金莲?你沈从之少发癫。”

    张文景唰唰几笔写好,随口让小阿七去送电报。可人还没出房间,门关又一声铃响,说有一封电报送给张先生,依旧是从重庆发来。小阿七便转回来,先将新的电报递给他。

    张文景打开电报,里头不过孤零零两个字:家贫。

    沈从之这是算到他要发电报骂人,提前后退一步,把手一摊,表示自己口袋光光,发不起电报,更懒得和他争。

    张文景气不过,将电报稿纸拧成一团,提笔又写:少来,不过一字两角银钱,我出!

    他写完,递给小阿七,让她去电报局发给沈从之,接着又转头看向徐志怀,提议两人出去散散心。

    徐志怀婉拒,说要去新厂办事,等晚上再说。张文景说行,又说自己要去市政府走一趟,问徐志怀借他那辆福特汽车。徐志怀点头,让他直接跟司机说。讲完,他叠好沈从之发来的那短短二十余字,放入裤兜。

    新工厂建在杨浦,乘车过去的路上,徐志怀一件件想着自己要做的事。他想了很多、很久,可真到了,又一下无从做起。站在二层,他俯视着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人,觉得周遭一切是如此井然有序,反将他衬得格格不入。

    这是徐志怀从未有过的感受,仿佛一只终身紧闭外壳的蚌,不知怎的,被一粒细小的白沙侵入了。现在这粒沙子卡在他的心头,只稍稍一想,便能感受到那种硌人的滋味。

    但这不对。

    他们已经是要离婚的人了,等签完字,各走各的路,她坐不坐牢、坐几年牢,干他什么事?她不是喜欢那个姓于的小子,叫他去救啊?自己选错了路,又怪的了谁?

    徐志怀胡乱想着,朝兜里摸去,想拿银质的烟盒。手伸进去,指尖却碰到那张电报稿纸。沈从之的话如烛火一般,在他幽暗的脑海深处闪烁——“再岁出狱,无所恃赖,必沦落为妓”,是的,徐志怀内心深处一直清楚会有这个可能,而且可能性很大,他只是强逼着自己不去想。是为了报复她吗?也许。毕竟离婚总这样,一方想叫另一方跪地求饶,为此不惜变得比最深的仇人还要面目狰狞。

    可当沈从之将这种可能说出来,赤裸裸摆到他跟前,徐志怀又跟后脑勺挨了一闷棍似的,头昏眼花,摸不着一个方向。

    他一面为自己从未有过的优柔寡断感到耻辱、愤怒,一面在想,难道他真要对自己说“无所谓,到大马路接客也是她自找的”?不,这话他真的……真的……

    徐志怀长叹一声,转身回办公室处理报表,直到傍晚回家。家里突然缺了女主人,晚饭也一时没着落。新厨子还没找到,家里做不了大菜,至多让吴妈去煮个面、炒个白菜,或是打电话给饭店,再派人去打包点饭菜回来。

    别墅的窗户全开着,徐志怀坐在沙发上,眼见赤红的太阳一寸寸沉落,稀薄的云层也逐渐消散,留下一片清亮的蓝夜,像凝固的海。

    突然,一阵电话铃声打破了屋内外寂静。

    第一百零二章  孤独者  (下)

    徐志怀起身接起,是张文景。他人在五马路的一家宁波堂子里,招呼徐志怀去喝酒。徐志怀也没别的事可干,欣然答应。

    别克轿车绕过三菱洋行大楼,开上广东路,徐志怀瞧见了停在楼下的福特车,便让司机停下。堂子里闹哄哄的,徐志怀一路走进去,到了相对僻静的座位,碰巧遇见一个宁波帮的伯父过来喝酒,身边是一个年轻的小脚女人在陪酒。两人简单寒暄后,徐志怀上楼,来到张文景跟前坐下。

    他点了两壶杨梅烧酒,几道下酒菜,白青色的瓷碟依次摆开,盛着糟鱼、咸螃蟹、醉泥螺和豆干,还点了两个宁波娼妓来陪酒。

    隔着一道帘子,穿过走廊,就是留客的卧房。

    来客如果想睡女人,就到那里另开房间。

    “我在这里有存酒,”徐志怀落座,“要不先喝我的?”

    张文景瞥他,笑道:“怎么,你常来?”

    “嗯,谈生意。”

    “有没有熟悉的姑娘?”张文景促狭地调笑。

    “有个会唱武林调,琵琶弹得还可以,把她叫过来?”

    “算了吧,我听不来你们浙江人的调调。”张文景并起筷子,眼神示意徐志怀身边的女人倒酒。

    十多岁的小姑娘,娇软的身子贴过来,脂粉发油满是茉莉香。她生了一张小圆脸,耳畔挂着珍珠耳坠,眉毛剃得极细长,是时下最登样的细弯眉,苏青瑶为了画这种眉毛,也经常拔眉,因而徐志怀知道。身上穿的是一件豆绿色的棉纱旗袍,学阮玲玉的样子,开衩到膝盖以上,露出修长的腿和一双踩着高跟鞋的小脚。

    酒斟满,徐志怀垂眸,朝她点一下头。

    少女抿唇而笑,用宁波方言同徐志怀搭话。

    “以前没见过你。”徐志怀道。

    “刚来两个月。”少女的嗓音很干脆,讲起方言像鹅卵石落到地上。“先生果真是熟客。”

    徐志怀不咸不淡地应一声,转回头,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从端午储藏到深秋的杨梅烧酒,甜味与酒味都十分醇厚,冰凉的酒液淌过喉咙,一路进到胃里,逐渐升温。

    他一连喝了三四杯,才拿筷子,夹起一块咸蟹。

    “许多年没回宁波了。”徐志怀忽道。

    “好端端说这话,难不成你要学从之,到乡下教书?”张文景挥动筷子,夹碎盘子里的糟鱼。

    “想想罢了,一回去就要应付人情往来,太花钱。”

    “回去也好,散散心,免得你触景伤情。”张文景说。

    徐志怀眼皮一跳,口气仍淡淡的:“胡说八道。”

    “这是事实。”张文景耸肩。

    他小口啜着烧酒,吃光了甜口的糟鱼,又与徐志怀聊了会儿闲话,顺带逗一逗身边陪酒的长三。男人的手臂环住女人的细腰,手指自下而上掐她微微颤的胸脯。

    徐志怀心不在焉地应着张文景的话头,闷头喝酒,一杯接一杯。咸蟹与醉泥螺散发出一股强烈的海腥味,他口舌灵巧地嗦着螺肉,等泥螺壳装满了拳头大的青瓷小碟,一旁的小倌人便会替他收走。

    不一会儿,一壶杨梅烧酒喝完,还剩一壶。但张文景嫌杨梅酒太甜,便起身离座,打算选一壶其它的。

    等着张文景选酒的工夫,小倌人又与徐志怀攀谈起来。夜色低沉,弹唱之声嘈嘈切切,来此的客人大多酒足饭饱,嬉闹的话音也逐渐大了起来。小倌人的话音压不住他们,嘴唇便往徐志怀耳边凑。

    她也是个相当漂亮的小姑娘,粉白的脸,嫣红的唇,像一只稚气的珍珠鸟。

    徐志怀看着她,突然想起刚结婚的时候,苏青瑶也差不多是这样……可现在一切都变了,他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也不知道为什么。

    琵琶声愈发急切。

    徐志怀眉宇间显出一丝挣扎。

    他倒酒,倒得很满。

    一口气喝掉半杯,徐志怀温声问起身边的小倌人,问她在这里感觉怎么样。

    他对外面的女人总是更和善。

    “蛮好的,阿桂姑姑很照顾我,”少女歪头一笑,笑意里掺杂着些许扭捏。她怯怯地瞧他一眼,眼眸里随即映照出男人的面孔,说不清是期盼还是畏惧。“就是……就是我不大做得来那事儿。”

    眼波流传,含情脉脉的眼神递过来,徐志怀当即便懂了弦外之音。

    她知道他有钱。

    她希望他睡她。

    大约觉得他是个和善的客人,模样不差,看上去也不会太吝啬钱财。堂子里的女人总要过这一关,先上一个男人的床,再上百来个男人的床,运气好的能在茫茫苦海中抱住一根浮木,勉强上岸,运气不好的便在嘈杂的妓院内浮沉,日复一日,昏昏沉沉地静候容颜老去。

    徐志怀在那一瞬涌出许多想法。

    其中一种是怨恨。无法遏制的怨恨,宛若黑炭内残余的火星,在心口暗暗地燃烧,促使他去做点什么,好让自己脱困……而理性也在一旁教唆,说,他马上要离婚,不必对任何人负责,更别提他的前妻因犯通奸罪关在拘留所,他哪怕在妓院嫖到下个月,于道义上都毫无污点。

    可脑海里又有一个微妙而含糊的念头,散发着柔软的玫瑰花香,在轻轻问他:如果在这里的……是她呢?

    如果是她,那也算老姑娘了。在长三堂子,超过二十岁就是老姑娘,何况她坐了两年牢,又只裹了一只脚。

    两只脚都裹了,讨旧人欢心;两只都没裹,讨新人喜爱。

    而她夹在其中,不伦不类。

    为了生存,她得努力将自己卖出去,不停卖,卖到香消玉殒。那他呢?他会在某个妓院谈生意时碰到她吗?会别人口中听到她的消息吗? 他又能……真的装作毫不在意吗?

    徐志怀想着,垂下手臂,放到腿上。塞在裤兜里电报稿纸像一柄无比锋利的小刀,快要割破他的掌心。

    小倌人见他没有回应,眼神不着痕迹地收回来,闷声为他斟酒。

    琵琶声打走廊的另一头传来,忽高忽低,忽清忽浊。

    徐志怀凝神听着,手指曲起靠在嘴唇上,冷冷地微笑,齿间细微的笑音如雄狮奔跑后的喘息。

    不、不,那又怎么样?

    活该,你自己选的路,你自作自受。小贱人、小贱人!你应该很得意吧,这样狠狠地羞辱了我,把我傻子一样玩弄,很有意思吧,很有成就感吧。难道还指望我会去救你吗?我难道会去救你吗!不会的,苏青瑶,我绝不会……你,我……天啊,苏青瑶,天啊!

    硿——极远处,似有琴弦断裂的声音。

    徐志怀惊醒般抬起头,见张文景拿着黄酒折回来,放到他跟前。男人坐下,身子朝外侧,手伸到外衣的内兜摸烟。长三见状,识趣地拿来火柴盒,替他点上。

    “抽不?”张文景说着,递出一支香烟。

    徐志怀含在口中,拿出打火机点燃。

    “你比我抽的还呛。”细烟上下一动,烟雾泄出来,他说。

    张文景牙齿叼着烟开口:“提神,不抽干不动活。”

    说着,他咬住烟嘴,拿起酒盅斟满玻璃杯,又道:“对了,于锦城这两天可能会来找你。”

    徐志怀狐疑地瞧向他。“你怎么知道?”

    “瞎打听。”张文景说。“我猜他是怕你去法院告他弟弟。毕竟于四少通敌卖国的罪名大概率坐不实,但破坏家庭罪是实打实的,搞不好也要判一年。”

    徐志怀点头,胳膊肘撑在桌面,指缝夹着细烟。

    他静了一会儿,而后佯装不经意地转了话头,与对面人聊起闲事。低沉而沙哑的谈话间,酒壶又空了,留下一桌残羹冷炙与惨白的烟灰。徐志怀结账,两人出门。

    月亮已经升到了天幕中央,是极静的夜。

    晚风一阵阵地拂上来,微微发冷,这深秋的清气催人泪下般叫两旁的行道树凋光了黄叶,两人踩着树叶,慢悠悠地走,悉悉索索。

    走着,徐志怀忽而想起来白日的事,便问他:“从之有发电报回来吗?”

    “要回也得等明天。”张文景耸肩。“但他估计也不会回我。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性格,上学那会儿,他一瞧见率典有想找你吵架的苗头,就躲得远远的,跑得比兔子还快。”

    徐志怀想笑但没笑出来,只唇角动了动。“从之是这样。”

    “搞不懂他有什么好劝的。”张文景愤愤道。“什么事他都能劝。”

    “他有他的道理。”

    张文景紧蹙着眉头,不满道:“搞不懂你究竟在想什么?婆婆妈妈的,都不像你了!等于锦城来了,你敲他一笔大的,然后让他带他弟弟滚回家去。至于那个‘潘金莲’,纯属自找。你少听沈从之的鬼话。她就算出狱之后当妓女,又与你何干,谁逼她通奸了?”

    徐志怀没说话,吸烟,大团烟雾呼出来,在面颊结网。

    张文景见状,不由啧了声,嗤笑道:“不听就算了,无所谓你。”

    “其实你说的那些我都清楚,我也很赞同。”徐志怀指间夹着细烟,说着,灰烬一寸寸地烧。 “但我总忍不住去想从之的话。”

    “你太自寻苦恼。”

    “不,你不明白,”他的声音很稳,青筋却在额上跳动。“她与我共同生活了四年,这是第五年……我每天早晨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是她,晚上闭眼前,最后看到也是她……如果这一切都是假的,那过往的日子,又算什么? ”

    “少来,”张文景冷冷地笑。“我养只小猫小狗,每天好吃好喝地供着它,它还知道感恩我,冲我摇尾巴!”

    徐志怀听了,突然顿住脚步。

    张文景回头一看,见他停在原地,不说话,也不动,掐在拇指间的香烟快烧到头。万物都静了下来,月色穿透摇动的树杈,照在男人肩头,背负着沉重的霜雪般,半边莹白。

    张文景张张嘴,想开口,又觉得他有话要说。

    果真,男人垂眸,指尖微微一动,弹走了剩余的烟灰。

    嘶——火星熄灭。

    他抬眼,抿紧的唇角急急一颤,又渐渐松弛,眉头却又抖起来,慢慢的,一点水痕在眼眶颤动,他提起一口气,呼出来,两行清泪随之落下。

    “张文景,她不是一条狗。”

    第一百零三章  啊,朋友再见  (上)

    张文景无言以对,便垂下眼,不去看他。

    少顷,他又听见低微的脚步声,抬头便见徐志怀走到跟前。他已恢复了往常那副冷淡的面孔,高颧骨,薄唇,月色涂抹下,一层浅灰色的阴影,海崖般冷峻,好似方才的落泪不过一场幻觉。张文景的嘴像黏在了一起,没能张开,徐志怀沉默着指一下手表,示意两人该回去了。

    直到打开车门,车灯亮起,张文景才发现男人的眼眶内有一丝微红,如同一道隐秘的伤口……谁都没再说话,就这般沉默地回到家中。

    躺上床,张文景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心里总不是个滋味。第二日天一亮,市政府刚上班,他便乘车出门。他在市政府里有个熟人,与调查科那头也比较熟悉,张文景找到他,同他打听起于锦铭的事。

    “就知道你小子会来看热闹,”男人听完张文景的来意,揶揄地笑了。“你是没瞧见,昨天尊贵的于大少爷去到调查科,那个热闹的。”

    “所以究竟是什么情况?于家那个混血种。”张文景也随着他笑一笑,问。“不会已经放了吧。”

    “陈副科长亲自办的案子,没那么简单。”

    “怎么说。”

    “他这回带着调查科快刀斩乱麻,一连杀了好几个,包括于锦铭身边那个医生,过几天也要送去龙华枪毙。看这架势,大抵是想给上头交成绩,哪能那么容易谈下来。”

    正说着,走廊过去一个拿材料的人。

    “你看,正要去监狱。”那人抬一抬下巴。

    张文景瞥一眼匆匆路过的公职人员,又转望向窗外,注视着层层黄叶下的雪铁龙轿车。车很快启动,开了出去。

    它一直开进龙华监狱。

    于锦铭正坐在局促的审讯椅上,两手交握胸前。面前是一张方桌,桌上摆着一盏灯,他的眼神紧盯着钨丝灯泡投射出的那块巴掌大的光晕,一眨不眨。

    第八天了。

    他们反复问他与贺常君是什么关系,与乱党是什么关系,是否已经被策反。他们拿出他帮助同济学生们办的《健康报》,质问他为什么宣传抗日,为什么煽动学生,是不是反政府。他们向他描述如何审讯的贺常君,“先给他灌凉水,把肚子灌得鼓鼓的,然后绑住脚,吊起来,叫吐水”,又是如何对他的下线——那对书店的年轻夫妻——用的刑。他们说完,便问他是不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也想要上刑,又问他,想不想救贺常君,他们或许可以网开一面,给他一个痛快,只要他愿意开口。

    他们问……

    着实问了太多,越往后,于锦铭越记不清这群特派员的问题,只摇头,说“不知道”。

    不知道……确实不知道。他不知道贺常君现在是死是活,他不知道瑶瑶被带上警车后去了哪里、有没有受伤,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重见天日的机会……于锦铭头一回感受到了如此强烈的无力感,他成了一只被罩在玻璃杯中的小虫,一下又一下地撞着杯壁,直到被碾死的那一刻……

    吱呀——

    透过石砖墙的缝隙,传来铁门被拉开的涩音,紧跟着,守门的狼狗惊醒,冲来人狂吠不休。于锦铭望向门关,一个拄着文明杖的男人进来,是于锦城。

    他拉开对面的椅子坐下,叹了口气,说:“我与张叔通了电话,由他出面和调查科沟通,先将你从这里保出来。届时你回南京,老实待在家里,让中统观察个一年,再去空军部队报道,也算你戴罪立功。”

    “常君呢?他怎么办?”

    “陈道之负责的行动,宁可错杀,不可放过。”于锦城顿了顿,选择将话说明白,“锦铭,他必死无疑。”

    于锦铭嗓子眼一塞,怒吼在其中翻滚。他咬牙,额上青筋颤动,又浑身一颤,想站起来掀翻眼前的桌子,想将那群宵小之徒统统枪毙!可他做不到。他促喘着瘫坐回去,舔了下干裂的嘴唇,血腥味弥漫。

    “哥,我跟常君从中学起就认识,到现在六年多了。”于锦铭道。“他是个好人。一个深爱国家与故土的好人。”

    “好人是最无用的,”于锦城淡淡说。“尤其是政治,最不需要好人。”

    “他妈的,狗养的东西,”于锦铭嘶嘶发笑,扭曲的笑意漫到脸上,更像是哭。

    笑完,他撇过头,身子骤然虚软。

    “那,瑶瑶呢?”他问,声音更低了。

    “谁?”

    “和我一起被抓的人。”

    “在拘留所。”对方皱眉,“怎么?”

    “可以……救她出来吗?”于锦铭说,那声音简直是央求。“她跟这事儿没一丁点关系。”

    于锦城气极。

    “别幼稚了。”他冷着脸说。“这是上海,不是沈阳。我能将你保出来,已经是奇迹。也不看看是什么时候了,都已经大祸临头,你居然还想着你的情人?”

    “哥,你不明白,她不应当……”于锦铭两手紧紧交握在胸前,青筋爬出来。

    他嘴唇颤抖着说: “上海通奸的男女那么多,社交场上,那些人,明明大家都在做,不是吗?南京也一样,那些宴会,那些姑娘……就非要去抓她?她又不是自愿结婚的。所以——所以——”

    “锦铭,爹一直很宠你,我也很宠你,家里人大多是顺着你的。”于锦城打断了他。“但这个世界,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

    “这不公平。”

    于锦城摇头。

    “要我说真心话,锦铭,这都是你的错。”男人起身,眼帘低垂。“能闹成现在这样,贺常君也好,苏小姐也好,都只因为你太不成熟。你要是能早一点发现他的身份,在他被盯上之前,送他逃去国外,或是香港,而不是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他也不至于要上刑场。苏小姐也一样,你闹到她家里,惊动了她丈夫,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自己还叫调查局盯上……警察厅难道要装聋作哑,放她回家?”

    于锦城说完,无言了一会儿,随后长叹道:“锦铭,你怨不了谁……事情能发展成现在这样,知足吧。”

    于锦铭一动不动,良久,他宽且平的肩膀急急地震颤起来,如同摇摆的秤杆,在颤动中,他弯腰,额头靠在冰冷的桌面,张大嘴,因窒息而发出剧烈的喘息。

    而另一间房内的贺常君,也沉默。

    “你还有时间,”对方看表,“真没什么要交代的?”

    贺常君摇头。

    镣铐碰撞,细碎的响声。

    “别急着回复,想清楚了再说,”陈道之呼气,有微弱的鼻音。“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

    贺常君听后,仰起下巴,俯视着对方,眼神平静。

    “我的家,”过许久,他笑着开口,舌尖微微颤。“在沈阳。我的爹娘,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住在那里。可是九一八,九一八……从那之后,我抛弃了我的爹娘,离开了我的家乡,不停在南方流浪。一个流浪者,先生。如果国民政府不考虑夺回我的家乡,我会找到另一个愿意发动战争的组织,如果没有那个组织,我就自己创建一个,召集所有游子,带着他们流干最后一滴血……”

    陈道之不为所动。

    这些乱党成员的胡言乱语,他已听了太多。

    “那我也不浪费时间了。”他冷冷道。“还有遗言吗?”

    又是一阵的短暂的寂静。

    然后他说。

    “我年幼时,在学堂读书,有一次随堂考试,要默写……我现在还记得考了什么……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 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仁至义尽,我如今没什么愧疚了。”

    很多年后,于锦铭荣升空军上校,那时抗战刚刚胜利,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签署了投降协议。全中国沉浸在劫后余生的喜悦中,自然包括大队里那帮空军少爷们。其中一个吵着说要给小队长开庆功宴,另一个说不能叫小队长,他升了职,得改口,叫队长。说完,一帮人怪模怪样地冲于锦铭敬礼,喊“队长,队长,于队长”。见他们这副德行,于锦铭就知道今晚的庆功宴得自己买单了。

    众人来到附近的一家酒馆,老板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用七八年前的收音机,放着《恭喜恭喜》。

    冬天已到尽头

    真是好的消息

    温暖的春风

    就要吹醒大地

    恭喜恭喜恭喜你呀

    恭喜恭喜恭喜你

    于锦铭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靠着座椅,跟着沙哑的乐曲哼唱几句。

    哼着哼着,他望向窗外川流的人群,突然回忆起很多年前,他在学堂读初中,有一次随堂考试,要默写。他太贪玩,没有复习。于是考试前,他央求贺常君,叫他把卷子垂下来,给自己抄两道。

    “常君,常君,你要是给我抄了,我以后给你当小弟,谁欺负你,我就帮你打回去,哪怕要了我这条命。”他当时这样说。

    于锦铭还记得他抄的那道题——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 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第一百零四章  啊,朋友再见 (下)

    透过半敞的房门,能瞧见办公室内粉刷干净的墙壁上挂着一幅装裱精美的字画,上书:尊德乐义。

    谭碧歪着脸,抿紧了唇角,紧盯着那四块墨团。

    她不识字,看来看去,也只看出这一处浓些,另一处淡些。

    走廊的板凳又冷又硬,她坐了许久,连男人的影儿都没见着。眼见要到下班时间,小职员三三两两地路过。谭碧等得有些急,起身再一次去敲门。秘书出来,给她的回话依旧是再等等。三言两语讲完,门一关,又将她给堵了出去。

    谭碧没办法,踢踢腿,坐回冷板凳。

    她听着钟表滴答答走,胸口的气也一寸寸短下去。

    过不久,远处走来一个男人,是谢弘祖。谭碧瞧见他,脸上先是一喜,随后是一怒,但下一秒,喜与怒都消散干净,留下一张笑吟吟的面庞。

    她扭着腰迎上去,拦住男人。“呦,谢老板,过来办事?”

    谢弘祖见了她,也笑一下,道:“来找陈科长?”

    谭碧不答话,只管笑,低了头,身子不动声色的挨近对方。

    谢弘祖眼皮垂露,手臂环住女人的细腰,声音放轻了。“谭碧,你要是来干别的,他兴许还会抽空见你,但要是想来求情……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

    “你们这些人,好大威风。”谭碧听闻,下巴往侧上方一挪。“利用我的场子设局,诓骗我,把人抓走了,对我竟然连半句交代也没?”

    女人的吐气尤为湿润,呼在男人的喉结,蔓延出一种潮湿而炽热的亲密,如同夏季腐烂在地沟里的树叶。

    “你想要什么交代?”他说着,手伸到衣裳里,掏来掏去,摸出个丝绒方盒,塞进她手心。“这个够不够。”

    谭碧松松地捏在手里,不用打开,便晓得里面装的是珠宝。

    货腰娘,卖身子为金银,拉皮条为金银,做好人为金银,当坏人也为金银。

    她来理应为讨赏。

    “别开玩笑了,”谭碧心中窝火。“你们在我的地盘,又是打枪,又是出通缉令,这一闹,往后谁还敢来我的场子玩?”

    “说笑了,谭小姐的靠山又多又硬,卖出去的人情几辈子收不回来。”谢弘祖吃吃笑,虎口狠狠拧了下她的软腰。“全上海谁敢不卖您的面子?”

    谭碧吃痛。

    “少同我耍嘴皮子。”她咬牙,低声道。“直说吧,于家的小少爷和苏小姐被你们关到哪里去了?”

    “当然是在监狱里。”谢弘祖望着谭碧雪白的脸,低头。“不过,你来找陈科长,最想问的应当不是这两个人吧。”

    “你什么意思?”

    “旁人看不出来,我还是知道的。”男人笑,捏捏她的尖下巴。“得亏你遇到的是我,要真见了陈科长,他非得扇你两巴掌,好让你这臭婊子长点记性。”

    谭碧面皮发冷,嘴上仍挂着笑,两手使劲一推,连方盒一起推了过去。谢弘祖没及时接住,方盒落地,滚出一只火油钻戒。谭碧瞥了眼地板上亮闪闪的钻戒,眉头微蹙。谢弘祖则耸肩,笑了笑,弯腰捡起钻戒与方盒。

    他捏着戒指凑到唇边,呼——吹了下,又说:“谭碧,你有空在这里白费时间,不如跑去龙华,没准……”

    说着,谢弘祖将钻戒塞回丝绒礼盒,继而撩起袖子看了眼腕表。

    “从这里到龙华监狱要多久?”他似笑非笑地说。“你现在开始跑,路上不堵车的话,没准还能在围墙外听个响。”

    话音方落,谭碧像被戳出一个孔的巨大气球,立在游乐园门口,伴随着摇摆,阵阵虚弱。她微微发颤地朝后退,咬牙,牙也发酸、发苦。退了几步,见面前的男人不似在开玩笑,她陡然一激灵,转身朝门外奔去。

    跑到街上,人潮汹涌。“过来,过来!”谭碧声嘶力竭地喊。一辆轿车摁着喇叭靠近,还未停稳,谭碧便打开车门,钻进去。她打皮包里胡乱掏出几枚大洋,扔到前座,说去龙华寺那边,越快越好。

    司机左胳膊打转方向盘,右胳膊一伸,将大洋拾起来,塞进口袋。轿车嘟嘟地响着,转了方向,往南郊疾驰而去。

    谭碧靠着皮座椅,手脚都软透了,全靠心中那一口气硬撑。

    她望向窗外,天色开始发灰,霓虹灯接二连三地亮起,吸引那些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走入舞厅。

    对啊,对啊!谭碧自从来上海,满眼所见的便是这般情形,纵情声色、纸醉金迷,浑然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什么道德,什么廉耻,统统扫进垃圾堆!沪上妓女千千万,没饭吃谁干这一行?

    是啊,是啊!想这七八年,她谭碧手里栽过多少男人,坏了多少桩婚姻,又给多少春闺中人牵过线、搭过桥?既然已经到了新时代,大伙儿就该通通出来,抛去那些世俗教条,脱光了衣服在欢乐场中较量!

    这种事她不知干了不知多少回,自以为看透了所有人,嘲笑道德的虚伪。

    可偏偏,偏偏这次——

    谭碧想着,不由攥紧拳头,猩红的指甲将掌心抠破了皮。

    汽车鸣笛一声,谭碧回神,眼前五彩的霓虹灯赫然变化成了萧瑟的乡村景象。秋风灌入车窗,吹乱了鬓发。谭碧探出脑袋,远远望见了不远处的龙华塔。司机将汽车开到龙华寺附近的一片空地,停下,便欲打道回府。谭碧赶忙拦下他,急匆匆地掏出皮包,摸出几块银元塞进司机手中,请他留在此地等她回来,并许诺送回家后会再给他三十大洋作为报酬。司机勉强答应。

    谭碧下车,朝龙华寺的方向奔去。

    此时寒日西颓,天也随之压低,黑亮的仿若一块冷冰冰的生铁。

    铁铸一般的乌鸦停在枝头,盯着女人狂奔的背影。

    或许是她跑得太快,又或是秋风愈发紧凑,两侧的林木突然开始发抖,哗啦——哗啦——海浪般的响声,由远及近,又由近到远。

    那声音拍在粉白的脸上,不知为何,谭碧忽然想起贺常君前来道别的那个夜晚。凉风拂面,吹到面颊,却是滚烫。那是她人生中头一次发自内心地想主动挽留一个男人,留下他,叫他睡在身边,吻他的脸、咬他的唇。

    可她也清楚,他绝不会留下,绝不会睡她,因为他什么也不要,就和苏青瑶一样,他们没有企图,所以她什么都给不了。

    乌鸦扑动翅膀,在身后嘎嘎叫。

    谭碧不听,只管往前跑。

    她不断往前跑,跑过湿润的荒草,跃过崎岖的石子路,灵魂仿佛抽离了身体,飞掠云端。快了,快了,龙华寺的牌匾近在眼前,等跑过它,再往前一段路,便能到监狱的墙垣。

    为什么非要去呢?明明什么都做不了。

    谭碧也不知道。

    她想,谢弘祖那混球恐怕在和陈道之一起讥讽她吧,嘲笑说,“不过是一个婊子,装什么仁义?”没错,她就是个臭婊子,从十四岁被爹娘卖去老爷家当丫鬟,从十七岁在书寓里开始接客,从二十三岁开始拉皮条,她谭碧就是个臭不可闻的婊子,害过人,也被人害过,早已不干净,也不屑于装干净。

    但——人活在世上,一辈子,总有那么一次,可以不用当婊子的吧!

    谭碧在心中喊完这一声,力气也随之用到极点,一步比一步慢得停了下来。她大口喘息几下,又硬逼着自己迈开步子,一瘸一拐地往前走去。

    那天的尽头,逐渐升起一轮淡淡的月亮。

    月光随秋风迎面吹来,泼洒在脸颊,冰冷的如同纷飞的雪。

    前面就是龙华寺,寺庙门口的横额写“敕赐大兴国慈华禅寺”几个大字。

    禅门落锁,门前一片灰白。

    谭碧蹒跚着走上石阶。皮鞋搭扣不知何时断裂,溅满泥点。她扶着寺庙前古老的木柱,脱去鞋袜。赤足站在冰冷的石板上,恍惚间,觉得四边的景物,都模糊起来。月光压在她的头上脸上肩上,一层又一层,茫茫大雪过后般,什么都没有了,连乌鸦也绝了踪迹。

    然而就在这万籁俱寂间,不远处猛然几声行刑的枪响。

    “砰!砰!砰!”

    谭碧本能地耸肩、仰头,见成群的麻雀飞出枯树,无数黑点好似飞溅的鲜血,洒满天空……

    第一百零五章  就让这雨落下

    再度醒来,已经是第二日的午后。窗外似乎在下雨,角落漏水的滴答声传到苏青瑶耳中,一下轻、一下重,她想爬起来瞧一眼,又实在没力气,只得继续睡在仍旧散发着骚气的稻草上。

    合上眼,又半梦半醒地躺了大约半刻钟,忽听耳畔传来一下落锁声。苏青瑶惊醒,竭力翻身坐起,见门外进来一名警员。他没多说什么,只招招手,叫她出来。苏青瑶缓慢地点一下头,扶着床板,站起身。

    警员等在门关,凹陷的眼窝紧盯着眼前女囚慢吞吞的动作,似是不耐烦,便径直走过去,拽住她的胳膊,将她拉出牢房。苏青瑶跌了一跤,但警员脚步未停,她只得胡乱地爬起来,身上的旗袍早已黑一块灰一块,也不缺这一跌。

    迈出拘留所的窄门,恰如蛛丝的雨网迎面拂来。

    警车停在门外,苏青瑶被戴上手铐,押解上车。她不确定此去是否是要上法庭,只望着窗外变幻的景象——马路上喇叭狂吠的轿车,百货大楼前打情骂俏的摩登男女,蓝布衫的市民挎着一篮鸡蛋走过,捡烟头的流浪儿深深弯下腰,在人们胯间钻过——心脏如同被绣娘的长指甲一缕一缕劈开的丝线,因连日的感冒隐隐作痛。

    很快,警车停在法租界警所前。

    警员将她带进去,领入一个单独的房间。一名西装革履的律师正等在房间里,他与警员低声交谈几句后,警察脱下她的手铐,走了出去。律师则转身走到桌前,冲对面做了个“请”的手势。

    “苏小姐,我是徐先生的代理律师。”他说。

    苏青瑶听了,不由愣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便停在原处轻笑着说:“我还以为我们会直接在法庭上见。”

    “徐先生已经撤回起诉。”律师道。“他委托我来与你协议离婚。”

    他说着,拎起公文包,咚得一声放到酱油色的桌面。紧跟着金属扣啪嗒两声,律师从中抽出两张写好了的白纸与一支漆黑的钢笔,摆到对面,又抬眸瞥她一眼。

    苏青瑶脸转到另一边,眉眼低垂,唇角紧了一紧,方才下定决心般,走到律师对面坐下。她拾起拟好的协议,沉默地看起来。屋里安静过头,连翻动纸页的声响都似一下下颤栗,苏青瑶便在纸页的哀鸣中,看那个男人对这段婚姻的最终安排。

    他放弃以通奸罪向法院起诉离婚,改为双方私下协议离婚。这四年来一切财物,归徐志怀所有,离婚后他不再承担任何抚养义务,同时也不向苏青瑶索求赔偿。自签署协议后三日内,女方需搬出男方位于巨赖达路的别墅,从此男婚女嫁各干自由。口说无凭,立此为证。

    下方书“立离婚书人”五字,再往下留了一段空白,徐志怀已经签上了他的姓名,就等苏青瑶签字画押。

    苏青瑶一条条看到最后,头顶传来律师的声音,问她还有没有什么问题。

    能有什么问题呢?苏青瑶想着,抬头看向代理律师,瞧出他眉眼间微妙的神态。

    徐老板真是心善,他八成在这样想,受了如此大的羞辱,还愿意搭救前妻,属实人格高贵。

    苏青瑶五味杂陈,只得自嘲地弯了弯唇角。

    “要是没问题,麻烦您在协议上签下字,就签在俆先生的旁边。协议一共两份,你们二人各执一份。”律师说着,弯腰从腿侧提来一个箱子,递给苏青瑶。“以及您的东西,俆先生已经托我带来了,免得您再跑一趟。”

    是她私奔时带走的那个皮箱——这就是她四年婚姻所剩下的东西:三两件母亲遗留下的金银器,四五件换洗的衣裳,以及一笔微薄的稿费。

    苏青瑶双手接过箱子,侧身放到脚边。

    她咳嗽一声,弓着肩说:“我还以为他会来。”

    律师淡淡答:“徐先生最近比较忙。”

    “是,他总是很忙。”苏青瑶点头,又摇一下头。“讲起来可笑,四年多、快五年的夫妻,我却始终搞不懂他的想法。跟患了疑心病似的,这一秒觉得是真,关于这段婚姻、关于他、他的情感、我的情感……可下一秒又开始质疑起来,觉得这全是假,我不过是他花重金买来的玩偶,我的情感是一个可悲错误……没想到,最后连分开也是这样……”

    句子越来越长,话音也越来越低,到后头,近乎是喃喃自语。梦呓似的说完,苏青瑶立起左臂,手心撑着滚热的额头,一阵阵的眩晕。她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大抵是在监狱内病了、饿了太久,连说话也变得吃力。

    为什么呢?她想。他是在可怜我吗?在发善心?徐志怀那样高傲又冷酷的人,也会发善心吗?

    对面的男人保持着一种专业的沉默。他是个经验老道的律师,处理过太多离婚纠纷,她的埋怨与低语算不得什么。

    她闭上眼,保持扶额的姿势,约莫有一分钟,而后短促地吸了口气,回过神。依旧冰冷的掌心顺腮颊滑落,转而提起钢笔。

    拧开笔盖,金色的笔尖悬停在徐志怀的名字旁,微微发起抖,一滴极细小的墨汁随之落下,污了男人写“怀”字时最后那重重的一点。

    她茫然地抬头,望向律师,苍白的嘴唇无声地翁动。不等她挤出声音询问,律师便打断,说不碍事,叫她只管签。

    “不好意思……麻烦你们了……”苏青瑶动笔。

    笔尖锋利,落在纸张上,一笔一划都发出沙沙的声响。横折竖弯钩,纤细的三个字垂直坠下,与男人的姓名对齐,并排站立,就像他们结婚请柬上的油印字。

    她签完,律师拿走瞧了一眼,确认无误后,在“证人”二字的下方签署自己的姓名,并写下日期“中华民国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他将干净的那份文件折好,放入公文包,继而起身,冲苏青瑶礼节性地点一下头,离开。

    沾染上油墨的协议被留在桌面,苏青瑶望着纸上的墨点,不由悲从中来。

    她心有不甘地做出选择,一路往前,执拗地走到眼前这般近乎众叛亲离的境地,好像终于能拥有什么,但又确实一无所有。

    接下来要往哪里走,要走到哪里去?恐怕现在没人能回答。

    都结束了。

    她提起手提箱走出警所。

    白的天,白的雨,似有若无,空得令人眩晕。

    苏青瑶没有伞,没有来接她的人,也没有一个可以落脚的家。她提着仅有的皮箱,在淡烟似的细雨前停留许久,接着深吸一口气,步入霏霏的雨雾。

    警所不远处的拐角,停着一辆福特轿车。

    于锦铭额角靠在后座的车窗,远远地看着她走进细雨,消失在一片皓白之中。秋风乍起,漫天的雨丝斜垂着,拉成一根根丝线,宛如挂在树枝上的蛛丝,闪动着银白色的微光。于锦铭仿佛被这阴冷的暗光刺伤,眼前霎那间模糊了。

    一旁的于锦城两手搭着文明杖,转头望向弟弟。

    他看他的眼角逐渐变红,眼眶中浮现出一点亮亮的水痕,又缓缓地暗了下去。

    于锦城转回头,低声说:“早点回家吧,娘和二妈妈还计划着给你过二十一岁的生辰。”

    于锦铭一动不动。

    “锦铭,你不是糊涂人。就你这点儿风流债,哪怕摆到台面上,也算不了什么。错就错在你在上海招惹了宁波帮的人,还把它闹大了,又撞上贺常君……关键就是贺常君,这件事足以让你上一次军事法庭,你知不知道?”于锦城又说。“我费了不少力气才让徐志怀同意撤诉。事情能成现在这样,你应当知足。所以说,锦铭,你听我的话,先回南京接受调查,要是日后还舍不得那个女人,便将她接到南京。或是有其它看中的,只要在我手下,我给你包着。”

    于锦铭听闻,倏忽垂下脑袋,鬓角与玻璃窗摩擦出极响亮的噪声。他脖颈弯成一只熟虾,脑袋埋进臂弯,肩膀急急地颤抖起来,像在痛哭,可听不见一丁点哭腔。于锦城不作声,没话可讲,这事儿没商量。他叹了口气,看向窗外。雨渐急,一片沙沙声,听着令人心口发冷。

    于锦城握文明杖的手不由紧了一紧,他回头又朝弟弟看去,却见他已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自己。

    “哥,对不起。”他并没有哭,相反,以无比平静的语调开了口。“我们回南京吧。”

    第一百零六章  世事漫随流水

    十一月十五日一早,他们启程回南京。

    一名调查科的干员随行。说是随行,实则监管,大抵是怕于锦铭半途逃跑,买一张机票溜到美利坚,到时负责收网的陈副科长失了面子,不好交代。不过有于锦城在,也谈不上严加管教。因而此人一路上喝茶看报,半句话不说,兄弟俩也当他不存在,

    快车晃悠悠地驶了快五钟头,过了常州,往镇江驶去。

    于锦铭靠着软垫,眺望远处连绵的山峦。灰白无云的天幕下,山脉是一条条青绿色的线,画线的毛笔太湿,淡墨层层晕染开。于锦铭一言不发地看着,偶尔喝几口热茶。茶水喝了又续,又过三四个钟头,总算到下关车站。

    七八个中央政府的人正等在出站口,那几人见了他们,径直带上车,往“党务调查科”去,接下来又是漫长的等待、核查与盘问。问题的答案于锦铭已然烂熟于心,他翘着二郎腿,坐在暗沉沉的方桌前,两手交握,放在膝盖上,镇定地回应着对方的盘问。金色的笔尖摩擦着柔软的白纸,窸窸窣窣,响了许久,一直折腾到深夜,兄弟二人才从办公大楼出来。

    于锦城提前打过招呼,叫家里的司机提早过来。一辆凯迪拉克轿车等在铁门外,两人上车,刚开出一小段路,于锦铭便通过前座的后视镜,瞧见了后方尾随的车辆。他下意识转头望向兄长,于锦城却神色如常,应当是早已发觉。

    不多时,汽车停在家门前。楼上的灯全熄了,只有进门的客厅留了一盏灯。鹅黄的灯光隐约照出洋楼边栽种的槐树,枯槁的枝干朝四面伸去,夜里冷风微微,枝丫晃动,如同监牢内将死的囚犯从铁栏杆里伸出的手。

    他们一前一后走到门前,于锦城抬手揿铃。一名守夜的仆人起来开了门,另有一个女佣上楼去。少顷,三楼下来一位少妇,身量颇高,体格丰硕,裹着一件宽大的丝绒睡袍,右手搭在扶手,左手掩着衣襟。

    她眯起眼,瞧见大厅里的两人:“这么晚?出事了?”说着,快步走过去。

    于锦城不答反问:“父亲呢?”

    “睡下了。”女人道。“饿不饿?母亲特意给你们做了手擀面,左等右等不见你们回来,汤头就一直在灶火上熬着。”她词句如珠串般一口气说完,又歪过头,看向丈夫身后的于锦铭,笑道。“可算回家了。”

    于锦铭勉强笑笑。“嫂子好。”

    算上于锦铭的母亲,他的父亲共有四个女人。正房是定的娃娃亲,身子不好,生了于锦城之后,便一直在养身子,管不了事。于锦城也随母亲,一出生心脏就有毛病。二房是大太太的堂妹,起先是来他家照顾堂姐的,后来住的久了,莫名其妙就收了。撤离时,二太太回乡下探亲,没能带上,就留在了沈阳。三太太读过书,高中肄业,和于锦城的妻子梁秋一起负责管家。

    正说着,司机提着于锦城的行李进屋。

    梁秋瞧了一眼,又笑着说:“怎么就这点东西?还都是锦城的。锦铭,你行李呢?”

    “扣的扣,毁的毁,他还能有什么东西能带回来,”于锦城淡淡答。

    于锦铭唇角微抿,没吭声。

    梁秋见状,连忙拍一下于锦城的胳膊,打起圆场。她招呼两人先去小厨房坐,自己去叫厨娘开火煮面。

    厨房也只留了一盏灯,钨丝灯泡悬在头顶。于锦城把手杖靠在椅子腿上,坐下,于锦铭在他对面,兄弟谁也不说话,听着文火灼烧砂锅的细微声响。

    不一会儿,梁秋回来,拉开椅子坐下,亲热地问起于锦铭在上海的生活。于锦铭只管扯着嘴角微笑,有一句没一句地胡扯,语调轻且慢。面上来,热腾腾的,熏人眼。于锦铭拿起筷子,头埋下去,卷起面条往嘴里塞了一大口,一下堵住了嘴,中断了谈话。

    于锦城见状,拿筷子剃着酱大骨,与妻子聊起家中的琐事。

    “父亲的病怎么样了?”

    “好些了,中央医院的医师每天过来给他做按摩,就是还不能下地。”

    “多陪陪母亲,叫她别操心。”于锦城道。“三妈妈也是。”

    “嗯,我心里有数。”

    于锦铭默默听。

    吃罢了饭,几人上楼,各自回屋就寝。

    于锦铭睡得是客房。

    他回屋,睡倒床上,褥子带着一股樟脑丸的气息,家具也有些日子没清扫了,灰白的尘埃在眼前轻飘飘地飞,像害了眼病。他睁大了眼睛,呆想了一阵,脑海中闪过许多事物,从民国十五年高中毕业,到民国十八年,从巴黎高师辍学回国,去杭州报考笕桥航校,再到九一八爆发,一家人撤到南京,他刚巧毕业,去上海。

    太多的事在脑海浮沉,可都模糊了面目,成了寒冬江面上的浮冰。

    不知这般躺了多久,于锦铭口干,坐起倒水,水壶是空的,毕竟是临时收拾出来的客房。他拿上杯子,出门去找热水壶。回来时,路过哥嫂的卧房前。

    “爹娘太宠他了,把他宠得不知天高地厚。”屋内隐约响起男人的声音。“早知道,当初就该在南京挑个好姑娘,直接把婚事办了。”

    “是啊,闹成这样……”梁秋叹息。“军事委员会那边,吴先生有给你回话吗?怎么说的?”

    “禁闭是逃不过了,总之先观察一段时间。”于锦城冷冷道。“别的都好处理,唯独这种事……上个月,川系的刘将军调动二十万军队剿匪。这种时候,上头很敏感,所以具体怎么办,还要看陈道之的态度。”

    又是一声重重的长叹,梁秋默了片刻,又问:“对了,那个女的呢?锦铭的相好。”

    “从牢里放出来了。”于锦城蹙眉。“为此还欠了宁波帮那边一个人情,得去社会局通路子,叫他们以后对那帮浙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小王八犊子,真会惹事。”

    “还以为你们要把她给领回家,”梁秋靠在他肩头。

    “有夫之妇与人通奸,能是什么正经人?带那种不知廉耻的女人回来,铁定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于锦城说。“那女人太有心机,把锦铭骗的团团转,都进监狱了,还想着救他。”

    “锦铭没跟你闹?”

    “闹也没用,我这次铁了心。”

    “还说爹娘宠他,你也有够宠他的。”梁秋吃吃笑两声,

    “没办法,就那么一个弟弟。”

    说罢,于锦城咳嗽两声,话音渐渐低下去,消失无踪。

    于锦铭眼帘低垂,端着水杯,静悄悄地走过回廊。

    夜风起来了,回屋,便见窗帘翻飞,他这时才发觉窗户没关,随手放下茶杯,走到床前。

    南京城今夜是个晴天,一抬头,便瞧见夜空上那大而圆满的月亮。

    黑中透蓝的天空,发软,放眼望去,一粒星子也无,唯独明月当空,多像黄粱梦中才会出现的场景。

    于锦铭斜倚窗边,怔怔地与之对望,见月色沁凉,心口也随之发冷。他下意识朝胸膛摸去,那儿挂着一个早已停下的怀表,是贺常君叮嘱他一定去修的那只。于锦铭取出怀表,握在掌心,指腹沿着冰冷的边沿摩挲许久,忽而触摸到一条隐秘的细缝,像曾经被主人撬开过,因而有了松动。

    他后颈一麻,指甲慌忙撬开轻薄的金属后盖,掀开来,稀薄的月光下,他瞧见了一圈短短长长的刻痕。

    从左摸到右,又从右摸到左……于锦铭一字一句地默读出那条贺常君留下的消息。

    他说:于兄勿念我,我为革命死。

    第一百零七章  往事已成空

    “咔”一声脆响,于锦铭合上后盖。他手臂颤抖着将怀表挂回心口,胸膛又一下凉了,再度举头望明月,昏黄的月晕是朦胧的泪眼,在他干涩的眼眶倒映出泪的光晕。

    眨几下眼,眼前的圆月一寸寸残败,一片片凋谢,到农历后半月,晚风愈发冷峭,巷子里传来商贩的吆喝,忽长忽短。

    苏青瑶推开小窗,探身望向楼下路过的馄饨摊,又转头问谭碧想不想吃小馄饨。谭碧卧病在床已半月有余,刚病愈,胃口稍稍转好,便说要吃。苏青瑶点头说好。她在阴丹士林布的旗袍外,套一件浅灰的旧毛线衫,摸了几枚铜板,带好钥匙,又拿上一个大碗,白瓷的。

    楼道昏暗,扶着粉刷白净的墙一层层下去,男女调情的声音是藏在厚厚棉花里的针。走出去,冷风扑面,苏青瑶叫停挑担子的商贩。是个两鬓斑白的老人,不会国语,苏青瑶改口用沪语问他拿油纸包了五个生煎,又要了一碗馄饨,盛的满满的,足够两人分着吃。葱花浮在清汤上,白白绿绿。

    苏青瑶端着碗,搂着油纸,回公寓。

    走到三楼,正巧撞上一个男人,满身酒气,嘟嘟囔囔地倚靠着扶手滑下来,话音含糊,似是在骂人。苏青瑶缩到角落的阴影里,想让他先走。可对方已经发现了她,冷不然露出笑脸,径直凑近,如同街边流哈喇子的野狗。

    同醉鬼没什么有道理可讲。苏青瑶蹙眉,侧过身又想绕开他。男人伸出胳膊,笑嘻嘻地摸上她的腰,想同她认识认识。苏青瑶被堵在角落,神经与汗毛一同竖了起来。那样逼仄狭窄的楼道,门板、地板里积攒着一股陈旧的尿骚味,是鸦片膏的气息。

    她一下慌了,声音尖细地喊他滚蛋。男人不听,或许是当作调情,谁叫她出现在一栋妓女住的公寓,清白的女人哪里会在这里。于是脸凑过来,嘴张开,夸她漂亮,口腔里散发着古怪的骚味,抽完了鸦片出来的。

    那一瞬,苏青瑶突然意识到——她如今是没了“主”的东西——多可怕的念想,短短六个字,既好又坏,像是什么可怖的寄生虫,长期寄居在体内,留着它不痛快,切了它又要死。

    苏青瑶心狂跳。

    她一咬牙,一跺脚,手臂一扬,举起热馄饨朝对面泼去。男人被泼了半身,汤水渗到衣领,烫得他吱哇乱叫。苏青瑶抓住机会,抬腿踢在他的膝盖,然后拼命撞开他,头也不回地冲上楼。

    合上门,苏青瑶倚着墙壁,手脚发软。

    她趿拉着步子,去到厨房。放下碗和油纸,手腕一阵刺痛,苏青瑶望去,才发现热汤也泼到了自己的手上。

    卧室传来谭碧的声音,问苏青瑶怎么去了那么久。

    苏青瑶愣了许久,望着被烫伤的肉粉色的伤口,而后笑笑说:“没什么,跟卖馄饨的阿公闲聊了一会儿。”边说,边将仅剩的馄饨倒入一个新的小碗中,拿抹布细细擦净碗边,又问,“馄饨要辣油吗?”

    谭碧说要一点点,苏青瑶温柔地回一声“好”。她拧开水龙头,叫冷水冲淡红痕,而后装作无事发生的模样,将馄饨与煎包拿给谭碧。

    “大晚上的,买这么多包子?”谭碧惊呼。“馄饨就买一小碗。”

    “我喜欢吃煎包。”说着,她夹起一个生煎包,低着脸,小心翼翼地咬开边缘,滋溜吸上一口。热乎的肉汁顺着喉咙淌到胃里,绵软的手脚也回暖了些。再张大嘴,往里塞,焦黄的面皮咔嚓咔嚓响。

    谭碧笑了,边吃馄饨,边与苏青瑶闲聊。聊着聊着,不免谈及未来。苏青瑶出狱后,无处可去,只得暂时投奔谭碧。而谭碧自龙华归来,大病一场,正需要人照顾。

    她们这般相互依偎,一连过了七八日,风平浪静。苏青瑶的家人没有来找过她,也是,苏荣明那般好面子,又深深地“爱”着他的女婿,哪会再管她这个败坏家门的女儿。至于谭碧,没有恩客,也没有请柬,毕竟她的场子上个月才响过枪声,宾客们四散逃亡,惶惶如丧家之犬,谁还敢和她有联系。

    两人躲在这小小的寓所,好似外界的纷纷扰扰,都与她们断绝了干系。

    可如今谭碧病愈,自然要重操旧业。苏青瑶也不会一直呆在这里。于是谭碧喝一口清汤 ,问她之后的打算。

    苏青瑶想了想,说:“还是打算去南京。”

    “在南京有熟人吗?”谭碧问。

    “去考金陵女大。”苏青瑶轻声道。“我上中学时,上海的大学尚未开女禁,授课的修女姆姆提过,我们之中有想继续学业,又无力承担出国留学费用的,可以报考金陵女大。虽然金陵女大是美国人办的基督教学校,与法国天主教学堂并不相同,但同是圣父的奴仆,又在国内,考试上、经济上,都会好些……阿碧,我们的选择没那么多。”

    “这些事我不懂,只能靠你自己拿主意。”谭碧叹气。

    苏青瑶安慰她:“别担心,我会想办法。《文学月报》的主编周先生给我回了信,说愿意帮我写推荐信给南京那边的朋友,帮忙找一份校对工作。钱不多,但一日能吃上一顿饭,不至于饿死。”

    谭碧闻之,心头一酸,正想说这钱她来出,又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赶忙放下瓷碗,连连道:“我真是病糊涂了,这么大的事都能忘。”说着,她走到衣橱前,一通翻找,从最里掏出一张支票,递给苏青瑶。

    “有一天夜里,很晚了……贺常君来找我,塞给我一叠书稿……这个就夹在书稿里。”谭碧缓缓说。“我想是给你的。”

    苏青瑶接过,拧过身子,面向煤油灯,瞧见支票右下角龙飞凤舞地签着“于警之”三个大字。

    那是他的字。

    铭,名其器以自警之辞也。

    苏青瑶没说话,将支票放到膝上。玻璃灯罩内,火焰耸动,拓印在女人苍白的面颊,赤红色的影子一跳一跳,像心脏。而她的睫毛,也随灯火一并颤动起来。

    谭碧也沉默着点了一支烟,走到窗边抽起来。楼下出来三个人,一男两女,男的一条胳膊搂一个,上了汽车,这大半夜的,又不知要去哪个舞厅寻欢作乐。谭碧见了,随手将烟灰点了下去。

    许久的沉默过后,苏青瑶站起身,将支票小心收进自己的皮箱。

    “阿碧。”她忽然开口。“你说,当初我要是果断些,直接跟锦铭跑了,局面会不会比现在好?那样贺医生就不会被枪毙,锦铭不会被调查科带走,你也不至于大病一场……”

    谭碧错愕地望向她。

    香烟快烧到头,凑近了手指。

    “在牢里的时候,我也有过类似的念头。想,是不是错了……”苏青瑶说着,坐回去,静静地坐着,难以形容的神色,太多感情积压在那张苍白的小脸上,如同在与翻滚的江潮搏斗。“万一我所选的一切,全都错了,大错特错,他们才是对的,而我,分明错得离谱,却浑然不觉……父亲总说我想的太多,女人想太多是有害的。的确。你看现在,折腾来折腾去,害了你,害了贺医生,同时害了两个男人……”

    “别傻了,瑶瑶,哪有什么正确的选择。”谭碧将香烟丢出窗外,掸了掸手。“这就是我们的命,我只管拼死往前走。”

    苏青瑶先点头,又摇头,微微的笑。

    谭碧看着她,想起初见时,一件胆矾蓝的美人氅下,法国蕾丝的旗袍,鬓边簪铃兰烫花微微颤。如今竟要为一天吃几顿饭发愁。她说她害了她,她又何尝不是害了她,害了四少,害了常君?更可悲,她原是想帮她的,因为她是唯一一个真心看得起她的人,但她太笨了,想帮他们,却害了他们。

    谭碧想着,眼眶刹那间湿了。她上前,紧紧搂住苏青瑶。

    苏青瑶也歪头,面颊轻柔地靠上谭碧的胳膊,温热的,有牛奶的香气。她埋在温暖的臂弯中,许久,才轻声说:“阿碧,我很害怕。”

    “我知道,”谭碧俯首,面颊埋进少女柔软的长发,低语道。“我也是……”

    第一百零八章  爱欲与哀矜  (上)

    煤油灯摇曳许久,耗光了灯油,噗嗤一下,骤然熄了,卧房陷入一片黑暗。幽暗之中,水龙头滴水的微响,咚、咚、咚……等天亮,苏青瑶出门,将带走的那几件衣裳拿去当铺换现钱。

    红的、紫的、金的,柔软的绸缎彩霞似的飘出来,飞进黑黢黢的当铺,一去无影踪。唯独有一件白纱金丝相间的高领薄纱旗袍,苏青瑶实在舍不得。

    她听当铺里伙计的算盘声,掰手指头算,这一件,可供她一月餐费,要是留下,得效仿古人两个月,一日两餐以饱腹。思来想去,苏青瑶咬咬牙,硬留下来。

    她将兑现的大洋装进布袋,走出当铺,乘电车去南市。难得的好天气,太阳照着亮闪闪的轨道,一如照着浮上水面的鲫鱼。苏青瑶靠着车窗,望着一闪而过的街道和来往的市民,头脸都被太阳晒得滚烫。

    无多时,电车铃响,苏青瑶下车,进到集市。

    摊位上的棉布袍价钱比百货大楼里售卖的洋装实在许多,苏青瑶便用兑现的银钱买了几件冬装:一件黑色的棉袍,乍一看像男装,但耐脏又暖和;一件灰蓝色的罩袍,可以穿在棉袍外;一件粉莲花色的高领旗袍,略贵些,足足要十一块,但做工精细,可以在见贵客时穿。

    苏青瑶拎着粗布袋子,路过一个卖首饰的小摊。她站在摊前,踌躇许久,最终决定买下一个藤镯,木色的小圈儿,戴在手腕,玲珑可爱。

    正把玩,忽听不远处人声嘈杂的茶馆里传出无线电的声响,播放着某首日文歌谣。不知是哪个旅居上海的日本人点播的歌曲,琵琶声铮铮,催人断肠。

    “声音调小点,闹人。”徐志怀开口。

    小阿七听闻,悻悻然拧完收音机的旋钮,轻手轻脚出去。

    一转眼,那桩丑事过去半月有余,徐志怀的生活与往常并无多大变化,依旧是上班、回家。虽然为隐瞒调查科的行动,陈道之封锁了当晚的消息。徐志怀对外也只说与妻子情感破裂,两方自愿离婚。但在场的宾客颇多,又是开枪,又是抓人,动静很大,私下还是流传出了不少闲话。

    一个男人在外头嫖了妓女、养了小老婆,那他的女人是既可怜又无能的。

    而一个女人犯下通奸罪,她的丈夫往往滑稽又可笑。

    一个传一个,流言越传越夸张。 徐志怀不屑于浪费精力在这上头,索性两点一线,过他的生活。他叫小阿七把那个女人的东西全收拾出来,该卖的卖、该扔的扔。可她染指过的东西实在太多、太杂,真要搬空,这个家怕是一点活人气都要没有。徐志怀无奈作罢,使唤小阿七把理出来的东西再放回去。

    十二月的上海,有一种湿哒哒的冷,连日的冬雨过后,天空终于放晴。徐志怀膝上盖着毛毯,在书房看报,收音机呜呜咽咽,调低了音量,反倒显出曲调的鬼气森森。

    徐志怀勉强听了一会儿,心烦意乱,起身关掉它。

    “啪嗒”,书房内陷入死寂,安静到可以听出寂寞的声音。

    天阴了,又是几场冬雨过去,新年将至。

    徐志怀因操心新工厂的无线电的出货量,没怎么管过年的事,吴妈又刚巧重感冒,这个年,没做大扫除,也没买年货,一直到除夕夜当晚,小阿七才想起给门口贴春联。

    大年初一,到处都很安静。徐志怀望着家门口的春联,忽而有一种紧迫感。

    按虚岁算,过完年,他就要三十二岁,同龄人的孩子都已经开始读书。若想搭上“三十而立”的快车,今年订婚,明年结婚,后年生孩子,按部就班,等孩子办周岁宴,是民国 25 年,公元 1936 年,他三十五岁,然后歇两年,到 1938 年,抓紧时间再生一个,这般,“夫义、妇听、长惠、幼顺”,一如先贤所言。

    至于前妻,两人已离婚三个月。她出狱后不晓得跑到了哪里,也不回父亲的家,大约是跟谭碧混在一起。算了,多余的他管不了,谁叫她就是那样的一个人,肤浅、愚蠢,还能怎样?他已经发了慈悲,跟于锦城做了交易,将她放了出来,仁至义尽。

    徐志怀相当顺利地说服了自己,于是,给张文景打去电话,问他在上海的熟人亲戚里,有没有靠谱的介绍人,能帮忙牵姻缘线的。

    “你振作的倒挺快,我临走前,还以为你要再伤神几个月。”张文景笑着说。“这件事包在我身上了,不就是女人,多的是。”

    徐志怀淡淡道:“那就好……这个家总归是需要女主人的。”

    “我懂,一定给你找个老实听话的姑娘,当然,模样也不会差。”张文景说。

    徐志怀眼皮抬了下,本想否认,但张文景那头正巧有急事要处理,匆匆挂断电话,徐志怀便也默认了。

    相亲的事起初不大如意。

    与他同龄却还未结婚的,大多是被休弃或离异,比他略小一些的,则以崇尚独身主义和自由恋爱的摩登女性居多,他要想找一位保守而娴静的淑女,只能再往下,往十七八岁,二十岁出头看。

    后来有一位介绍人上门,向他推销一位姜姓小姐,父亲是做香烟的,家境殷实,上头有两个姐姐,都已出嫁,下头有一个弟弟。姜小姐本人今年芳龄十九,刚从女子师范学校毕业,知书达理、温柔娴静,模样也很周正,介绍人说她堪比当红的女星徐来、阮玲玉。

    “在师范学校读的什么?”他随口问。

    “国文。”

    徐志怀点点头,说,行,见见吧。

    两人去看阮玲玉的新电影,散场,又去咖啡厅。

    姜小姐远不如介绍人吹嘘的漂亮,瘦到见骨,穿一件曳地旗袍,踩着高跟鞋,旗袍摆盖着脚面,显得人愈发瘦长,或许是出门太着急,粉擦得不够仔细,面庞雪白,胳膊却发黄。

    念在她读国文系,徐志怀与她聊了几句文学上的事,关于苏轼、杜甫、鲁迅、徐志摩,她一直低着头,心不在焉的应和,他说话,她就说对,他声调高了,她就微笑,如同河岸边一丛丛的芦苇荡,随风摇摆。

    喝完咖啡,徐志怀打电话叫司机开车过来。是家中最常用的别克轿车,车身乌亮。两人并排坐在后座,各自守着一扇车窗。

    他把人送到家门口,驻足。

    徐志怀看着眼前的少女,见她立在路灯下,背着光,面孔模糊不清,但裸露在外的鹅黄色的肌肤,如同黄鹂鸟柔软的羽毛。女人不说话,静静地站在那里,温和、娴静,一个典型的大家闺秀,行为举止很有教养,家世也比上一个更好。

    理智告诉他,可以定下了,她应当是个能相夫教子的贤内助,而他应当给对方一个离别吻。

    于是高尚的理智压倒了一切,他走近。少女好似预见了将要发生的事,闭上眼。卷翘的睫毛依次排列在灯下,一动不动,任君采撷的模样。

    徐志怀正要弯腰,吻她的唇或眉心,忽而又有一种强烈的熟悉感袭来,过往紧紧缠上他的脖子。

    闪回般,他想起自己五年前,也是这般,将一个少女送到家门口。那时他家还在杭州,来上海也没租汽车和司机,看完电影出来,天已黑透。他去打电话叫出租车,而她等在大戏院门口。

    回来时,徐志怀见她不知从哪儿买来一小包栗子,捧在手心。少女拾起一颗栗子,咬碎了它,专心致志地咀嚼着。吃完一颗,她便将食指与拇指放到纸袋边缘擦拭,一口气吃了四五颗,她突然停下来,歪着头,不知在看远处的什么东西,接着笑一下,又努努嘴,多像一只珍珠鸟。

    徐志怀猛然失神,不由停在门关。

    可没等几秒,对方便发现了他,可能是觉得吃栗子不雅观,她匆匆把装热栗子的纸袋藏进宽大的衣袖,然后抬起手,缩在胸前,防止纸袋掉落。徐志怀走过去,低头,见她长发披在肩头,如同一匹黑亮的缎子。她也随之仰头看他,月色与霓虹灯交相辉映,那张晶莹的小脸,痴痴望着,漂亮得出奇。

    等待的吻迟迟没能落下,姜小姐睁开眼,有些失落。她的父亲很看好这桩婚事,虽说对方大自己十三岁,但有钱有权,模样英俊,人品也好,还没有小老婆。这样的男人,大三十三岁也是无碍的。何况,她的两个姐姐嫁的不是很好,家里也等着用钱,拖拖拉拉,磨蹭到二十七八,再想往上嫁就难了。

    徐志怀回过神,发觉了自己的失态。

    他抱歉地笑了笑,主动送她进家门,交到她父亲手中,又坐着聊了会儿天,才告辞。

    回到家,徐志怀又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要求不能太高,到了他这个年纪,万事都很紧迫。爱情是婚姻里最多余的东西,夫妻只要结了婚,上了床,生个孩子,处着处着就会有感情了——前提对方是一个负责任的、忠诚的、贤惠的女人。他上一段婚姻失败的症结便在于此——没看清对方的真面目。

    徐志怀觉得自己已经重新掌控了人生,叫它驶回了正轨。

    过两天,介绍人上门做客,打探徐志怀的口风。徐志怀说再考虑考虑,但给了他一笔说媒钱。

    介绍人带着喜讯去了姜小姐那儿,姜小姐的父亲喜笑颜开,母亲与四个姨太太一齐围到姜小姐身边,赞叹她好福气,又问她约会的情况。

    少女听了,羞答答地坐在桌边。她压根记不得出去约会做了什么,因为没什么用,结婚才是硬道理,但迫于家人追问,只得胡说八道了一通。好在所有人都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中,姜小姐说得再离谱也无人发觉。

    第一百零九章 爱欲与哀矜 (中)

    住家佣人往往最先察觉主人的动向。

    吴妈是第一个念叨起新太太的。她挎着菜篮子,四处打听一番,归来时便像模像样地描绘起姜小姐的模样——瘦高个,文文静静的,瞧着很老实,模样欠一点,但妆一画,也蛮漂亮,家里做香烟生意,钱很多,不跟上一个一样,是贪先生的钱才嫁进来。而且新太太家庭幸福美满,爹娘都在,底下有个小弟弟,她还会给弟弟买零嘴。看看之前那个,对弟弟不闻不问,哪有长姐的模样,还读过书呢,哼哼,还不如我,我在宁波老家,那可是远近闻名的孝女。我早知道那个女人不行,不牢靠,先生不听我的话,才吃了大亏。

    小阿七坐在小板凳上剥花生,听着听着,冷不然停手。

    “吴妈妈,你操哪门子心?”她站起身,满手碎屑飘到蓝布裙上。“你儿子不争气,就把先生当儿子,可先生自己有亲娘,才不会把你当妈妈呢!”

    吴妈先是一愣,接着眉毛翘竖,双眼瞪圆,带着怒容正要诘问小阿七。然而小阿七咬着牙,油亮的长辫子一甩,扭头便走。吴妈像一团火堵在了心口,身子骨刹那间软了。她坐到板凳,抽出塞在衣襟的手帕拭泪,喃喃自语道:“作孽哦,作孽哦,你们都是来跟我讨债的,诚心想气死我。”

    旁的佣人见了,纷纷围上去劝慰。毕竟上一任女主人走了,下一任女主人还没来,这新旧交替的档口,是她在负责管家。

    小阿七一路走到楼梯口,听着身后隐隐约约的抽噎,于心不忍,便停下脚步,想回去认错。这些年,吴妈对她一直都很好,有好吃的好玩的,都会偷偷给她留一份。像去年的耶稣圣诞节,太太给佣人放假、发节日红包,她给她买了一大罐冠生园的软糖。

    可转念想到吴妈方才的那番话,小阿七又愤愤不平起来。

    太太对先生还要怎么用心?衣食住行,哪样没打点好,回家了连外套都不叫他费力脱。对佣人也是,态度和善,从不刁难人。有几次,先生应酬回来喝醉酒,发脾气乱扣工钱,还是太太想法子偷偷补上的。是,她犯了错,对不起先生,但她从前的那些好,都不作数了?

    她想:如果当太太就是去受窝囊气……那我这辈子都不要嫁人。

    可不管佣人抱有何种态度,徐公馆即将迎来一位新太太的消息,倒是一日比一日分明。

    吴妈因那日被小阿七戳中了痛处,故意与她怄气,瞧见有她在,便要仰着下巴说两句新太太的好话,如同一位充满怨恨的母亲,咬牙切齿地诅咒离家的女儿,好叫她迷途知返,早日回归自己的怀抱。

    新来的一个女佣,比小阿七年长五岁,早前在一户遗老家里做活。她嗑着瓜子,笑嘻嘻地对小阿七说:“瞧你这呆头呆脑的模样。你是旧太太带进来的人,如今又得罪了吴妈,等新太太过门,哪会有你的好果子吃?我要是你,就开始找下家了。”

    小阿七听了这话,整夜没睡着,翻来覆去地想这些事,越想越伤心,眼泪湿透了桑叶枕。就这样一连恹恹地思忖了好几日,小阿七终于下了决心。她去书房找到徐志怀,同他说要离开。

    徐志怀正在看财报。

    他听闻,略有些讶异,不禁反问她缘由。

    “先生,我是因为、因为上一个太太,才来的这里,现在家里要有新太太了,”小阿七低头拧着手,磕磕绊绊地说。“吴妈说,新太太的娘家很有钱,那应该会带自己的丫鬟来……那样的话,我还是想回老家去……”

    徐志怀皱眉。

    “随便你,”他默了一阵后,开口,依旧是冷淡的语调。“想走的话,去和管事说,他给你结了月钱,你随时能走。”

    小阿七深深低着头,恭敬地鞠了个躬,道:“谢谢先生。”

    咔嚓一声,房门合拢,屋内霎时间黯淡下来。徐志怀将那份喜人的报表放到一旁,瘫坐在扶手椅。寒风微微,吹动垂落的青竹卷帘,灰白的日光被分割成一条一条,投射在桌面,水波荡漾般,在男人眼底晃动。

    徐志怀看着,有些头晕。

    他扶额,也不知哪来的一股怨气,暗暗骂起小阿七:走吧,走吧,都走吧!吃里扒外的东西!跟你的主子一个模样,对你再好也没用,水性杨花、轻浮浪荡。

    骂完,徐志怀心里没有一丝痛快,那根刺依旧扎在心头,叫他吐不出来,咽不下去。风紧了些,竹帘摇摆得更厉害,白光爬到脸上,时不时拂过眼眸,扰乱了他的心神。

    与什么对抗般,他再一次竭力地劝说自己:姜小姐各方面都很合适,尽管他们才见了几面,连她的名字都记不清,但等结了婚,一切都会好起来。似乎在他眼里,结婚成了一剂灵药,只要服下,就能令他的生活驶出泥潭,重回正轨。

    没过几日,姜家派出一位表亲,借着徐志怀参加杜老板宴会的工夫,又来探他的口风。

    对方有意无意地透露了姜老爷的报价,即迎娶姜小姐的聘礼。是个公道的价钱,比他前一段婚姻便宜了起码一半。徐志怀本打算给个准话,答应下来,可话到嘴边又怎么都说不口,只得含糊其辞,又搪塞了一番。

    归家,佣人大多歇下,客厅留着一盏孤零零的灯。徐志怀脱下外套,随手扔到沙发,照常往书房去。摸黑走到一半,客堂的电话铃响了,徐志怀又转身去接。

    拿起听筒,便听那头传来一声:“喂,霜月兄,是我,从之。”

    “你怎么舍得打电话?”徐志怀不由挑眉,诧异地问。“还这么晚。”

    沈从之干笑两声,夹杂着电流,听不大真切。

    “是挺晚的,电话局等会儿要下班,我与你长话短说。”他道。“承云告诉我,你认识了一位姜小姐,正打算与她结婚。我想来问问你,这是不是真的。”

    承云是张文景的字。

    “不算是真。”徐志怀道。

    “那就是有这个打算了。”沈从之讲完,顿了下,又说。“当年你结婚,承云跟我打赌,赌你将来会不会离婚。他说你这种人,结了婚就是一辈子,不可能离婚。我说不一定,你脾气太硬,只有别人顺从你,没有你顺从别人。如今他欠我一千大洋,我才有钱给你打电话……”

    徐志怀敏锐地预感到沈从之将要说出口的劝告,径直打断他:“你有话直说。”

    “霜月,婚姻不是一男一女办了婚礼,便万事大吉。”沈从之说。“结婚的事,我还是劝你慎重。”

    徐志怀冷笑,道:“一年前,你我见面,谈起诗韵。你嘴里一口一个人总要往前看。怎么,到了我身上,这话就不作数了?”

    “那不一样。”沈从之叹息。“诗韵是个弱女子,常法又——霜月,你为了不谈国事,而去谈家事,现在家事也没法谈了,便要急着结婚,去掩盖上一段婚姻的失败?”

    “是她背叛了我、背叛了家庭!”徐志怀被踩中尾巴般,骤然拔高声调。“这场婚姻会失败,难道是我的错?沈从之,我听了你的劝告,借着于锦城给的台阶,疏通关系放她出狱,这已经是极限。我不是没有给过她机会,相反,我给过她太多机会了。而她呢,一次次地欺骗我,把我当傻子一样玩弄!我难道没有自尊吗?”

    “那你娶姜小姐,又有什么不同?”沈从之平静地反问。“再结一次婚,证明你的人生还行驶在阳康大道上?别自欺欺人了。”

    “呵,谁知道,没准这一段会比上一段更成功。”

    “就像你曾经回答我的,从前那个追问华夏前路在何方的徐霜月死了,是啊,那个说科技救国的沈丛之也死了,留下的是一个在重庆教孩子们之乎者也的鳏夫……徐霜月,你曾是我们之中最清醒的,现在却要当我们之中最糊涂的。”沈从之继续说。“醒醒吧!再没什么正轨,你出于一己之私,草率地再婚,对你自己有害而无益,对那位姜姓小姐也十分不公平。”

    徐志怀没再说话。

    “丛之,我有时……会非常恨她。” 良久的沉默后,他深吸一口气,再开口,语调低沉。“恨她骗我,拿我当傻子。你知道,我最受不了这点。”

    “我明白。”

    “不,你不明白。”徐志怀摇头,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她是除我母亲外,唯一爱着的女人。可她狠狠背叛了我,残忍地毁灭了我的一切后,又抛弃了我……丛之,我被她毁灭了……我很痛苦……”

    ……挂断电话,徐志怀上楼。百无聊赖的生活,如流水般从指缝中流去。他兜兜绕绕一圈,不知往何处去,便还是转到书房,开了一瓶洋酒。喝完,徐志怀头有些晕,热气乱糟糟地堆在面上。

    起身时,一不留神,他身子撞到书架。柜子猛得一抖,啪嗒一声,掉出一柄折扇。

    徐志怀俯身捡起。他不知自己刚才那一下,磕破了头,几滴鲜血落在半开的扇面,顺着粉色的桃花徐徐晕染。沙发就在书柜的不远处,扶手搭着一张羊绒毛毯。原先苏青瑶读书读累了,会在这里小睡。

    徐志怀踉跄着躺上沙发,打算将就睡一晚。

    恍惚间,他想起有一次,她在这里读《四时幽赏录》,读了很久,不知何时睡去,肚皮上卷着毛毯。徐志怀怕她翻身,掉到地上,就坐到沙发旁。她似乎察觉到身旁有人,头凑过来,枕在他的膝上。温热的鼻息搔着他的手心,男人忍不住发笑,轻轻拍打她的后背,想着要能这样过一辈子,该有多好。

    那一夜,徐志怀睡得很不踏实。待到醒来,已是天亮。他额角隐隐作痛,伸手摸去,那儿多出一道已经结痂的伤痕,目光朝地板看,瞧见一柄半开的折扇,扇面绘有一枝桃花,桃花旁,血迹点点。

    徐志怀捡起折扇,认出是苏青瑶在夏日常用的那把。

    果然,她留下的东西太多,零零碎碎,他这辈子都清理不干净。

    翻过来,扇子背面以娟秀的字迹题着一行宋词:最妨他、佳约风流,钿车不到杜陵路。

    耳畔冷不然传来“簌簌簌”的细碎响动。

    徐志怀拿着扇子,推开落地窗,走到阳台。只见千万片碎屑飘落,笼罩全身,放眼望去,白茫茫一片好干净,原来是在下雪。

    第一百一十章 爱欲与哀矜 (下)

    下雪了。

    苏青瑶“呀”得一声,合上小窗,免得寒风吹熄了屋内仅有的一盆炭火。

    已经到了午餐时间,阁楼内却依旧渗不进光亮,漫天飞雪一下,更是昏天黑地,分不清日升月落。房顶低矮,苏青瑶微微弯着腰,挪回木板搭成的小矮床边,坐下,又听床板“咯吱咯吱”叫唤两声。

    火盆放在床尾,黑里透着点微红。苏青瑶怕它熄,拿过被褥上的旧蒲扇,将火扇得稍微旺了些。冷是照样冷,但瞧见了火光,心里总归多了些安慰。苏青瑶对着火盆,伸出双手,十指上,红红白白,满是冻疮。

    待到手指头不那么痒了,苏青瑶点燃煤油灯,继续温书。

    忽得,楼下起了响动。

    苏青瑶拿着书,出门去看,果然是房主回来。

    房主姓王,是个五十来岁的婆婆。

    她曾经有个丈夫,八年前去世了;有个儿子,被抓走参军了;有个女儿,还未成年便得热病死了;还有个女儿,刚生下来就被抱走了。好在奋斗了大半辈子,她从生活吝啬的手心里,抠出了一栋房。将空房间出租,再出门捡一捡玻璃瓶,在家编一编草帽、织一织毛衣,倒也能维持生活。

    苏青瑶租下阁楼后,时常帮她烧火做饭、打扫卫生,一来二去,便与对方亲热起来。她有着婆婆的好心,也有着婆婆吝啬,譬如苏青瑶为了洗澡,把热水烧得多了些,便免不了一场大呼小叫。

    见到苏青瑶下楼,王婆婆放下油纸伞,仰头问:“小姑娘,你阿吃过啦?”

    “还没呢,我等下再去吃,”苏青瑶笑着说。“您呢?吃了吗?”

    “我吃过赖,还给你带了一块洋山芋。”说着,她从怀里摸出一块烤土豆,塞到苏青瑶手上,然后竖起手指,在嘴上比了比,再拍拍肚子,说:“不管干嘛事,都得先吃饭。”

    “是、是,谢谢婆婆。”

    “还有一个事情,”王婆婆又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信,递过去。“这个阿是你的信?”

    苏青瑶接过,瞧见信笺上的谭碧二字,不由露出微笑。她连声道谢,拿着信回到阁楼上。雪似乎更大了些,簌簌地击打着屋顶的瓦片,时急时缓,乐观点想,倒是可以当成来自天宫的韶乐。

    她佝偻着坐在床畔,将煤油灯拧得更旺。

    对着摇曳的灯火,苏青瑶拆开信,认真读起信上歪斜的字符。

    青瑶我妹:

    你离开上海要有三个月了,有没有吃饱饭,睡好觉?上海现在很冷,南京应该更冷,要多穿衣服。你走之后,我去一个夜校学写字,校长竟然以前是常君的病人……算了算了,伤心的事不说。我想告诉你,毛笔写字很难!钢笔更简单。我抄女先生的字,写了一首诗给你,放在信封里。这是我第一次写信,寄给你,因为你是我一生中最爱的人。非常非常想你!

    你的碧

    苏青瑶读完,从信封里倒出一张折叠平整的砑花纸,展开,瞧见上头以浓重的墨汁写: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她拿着信,蓦然湿了眼眶。

    苏青瑶急忙抽出手帕,盖在眼睛上,一下后仰躺在床榻,无声地颤动着。许久,泪水湿透了手帕,盖在面颊上,一阵阵刺痛。她止住抽噎,翻身起来,从箱子里抽出信纸和钢笔,到书桌边给谭碧回信。

    亲爱的碧:

    今日收到了你的来信,不胜欢喜。还请放心,我在南京一切安好,尤其是房东婆婆,十分可亲。南京的冬天的确比上海要冷,下了很大的雪,不知何时能停。好在我不常出门,全心在家备考,带去的棉袍足够御寒。闲暇时,我译了几首英法的小诗,寄给各个报刊杂志,换得几块钱的报酬,好对付煤炭钱。

    听你说去夜校识字,我真是高兴得不知说什么才好。虽说女子识得几个文、通一点文墨,到社会上也无多少出路,可一想到从今往后,你我二人可常常通信,便恨不得发生奇迹,叫你一觉睡醒,便认识了全天下的字。贺医生如果在天有灵,喜悦之情一定只比我多,不比我少。

    你在上海也要照顾好自己,少饮酒,酒多伤身。

    期待你的回信。

    青瑶

    苏青瑶落笔,小心翼翼地吹干油墨,放进信封。第二日午后,雪停,她套上棉袍,一路打滑地赶去邮局,将信寄出。

    谭碧的回信在快要一个月后。

    MY LOVE 瑶瑶:

    今天(十日)下午去邮政代办所,拿到了你信。邮差太懒,让我自己去拿,我骂了他们一顿,看他们下次还敢不敢!

    看到我写英文字,有没有吓一跳?我专门向女先生问来的,今后也是懂洋文的人了,没准以后还能钓个外国的爵士玩玩。

    说到洋人,有一件事,简直气死我。三号那天,我陪客人去西泽克先生的宴会,竟然撞见了徐志怀。我听别人说,他好事将近,要和一位家里做香烟生意的姜小姐结婚。姜小姐的父亲在跟徐老板抬价呢。他家里的佣人,到处讲姜小姐多么多么好,你多么多么坏。说你每天在家打佣人、骂佣人,还想害死徐志怀抢占财产,幸好徐老板英明神武,把你赶了出去……哈呀!哪有这样颠倒黑白。

    他难道忘了,那天晚上他带手枪,想将你和于少统统打死的事?提到就生气,气得我恨不得叫子弹打中你,好把他送进监狱判个七八年,又庆幸你有福气,没被打中。哼,早知如此,真不如让流弹打中我的脑门,免得听他徐家人胡言乱语!

    哎,说了很多,但全是气话,谁又斗得过徐老板?随他去吧,祝那位十九岁的姜小姐好运喽。你也别多想,调查科封锁了消息,大部分人只当你们是和平离婚,上海滩不缺奇闻,很快会有新的话题。

    记得快快给我回信!

    YOUR 碧

    苏青瑶读完信,一时间五味杂陈。

    她不知如何回复,便放下信笺,出门散心。寒风中隐约有了春的迹象,身上的棉袍也一日必一日累赘。街边有叫卖烧饼的,苏青瑶买了一个甜口的当晚餐,里头给的糖少到可怜。她拿着烧饼,坐到一户人家门口的石台阶上。家门口栽了一棵不知是明朝还是清朝栽种的古树,落光了树叶,枝丫横斜,蛛网般笼罩着树下的行人。

    苏青瑶晒着太阳,慢慢吃烧饼,冷不丁的,回忆起在合肥,坐在楷树吃吃油饼。那时她说,如果她早生十年就好了,把脚一裹,什么都不想,安安心心地相夫教子,过得一定比现在幸福……可惜她只裹了一只脚,也没有早生十年,只好随着那场无可抵挡的灾难一同毁灭。

    今夜月色清朗,苏青瑶在楼下徘徊,直到寒风吹进脖子,不得不回去的时候。

    到阁楼上,已是十点钟了。

    煤油用得太快,苏青瑶略有些吃不消,便点燃一根廉价的黄蜡烛,开始回信。

    亲爱的碧:

    终于收到了你的回信,已是十八日,习惯了以往发电报、打电话的便捷,更令我觉得如今等信的日子漫长无比。万万没想到你会写英文,把我吓了一跳。外文的学习和国文一样,需要多听、多写、多练,等国文基础扎实后,可以试着学一学英文。学堂里第一年教授英文,用的是《英文法程》,学校附近的书局应当可以买到,课外读物可以用《伊索寓言》(Aesop's Fables)。希望能帮到你。

    我曾与你说过,我是在启明女学读的中学,一所法国天主教徒创办的教会学校,只是不强制要求学生信教,并减少了宗教课。但照顾我们的修女姆姆,曾反复教导我们,婚姻是上帝的旨意,不可违背,否则必将遭受惩罚。这与父母所教育的,社会所提倡的“出嫁从夫”、“贤妻良母”不谋而合。

    大家都这么说,应当有它的道理——直到现在,我也时常这样想,怀疑自己选择是错误的,同时害怕自己太过愚蠢、傲慢,正一步步走向深渊却不自知。但与此同时,我也愿意承担现在的这一切。追求仁义的人得到了仁义,没什么好怨恨的,反之,心满意足。对志怀也是如此。我的情感既想不顾一切地离开他,又隐隐希望回到他的身边。

    这种矛盾的心理,并未随着离婚远离,相反,在我离开上海后,愈演愈烈,我常常因此陷入抑郁,不知如何是好,更不知其中的缘由。

    志怀是个无比骄傲的男人,从我背叛他的那一刻起,我与他此生便再无可能,我不敢奢望他有朝一日能懂得我的情感、理解我的选择。他也永远不会这样做。在他看来,我不过是潘金莲之流,世人眼中或许亦是。

    至于志怀再婚一事,我没有资格去谈论他的选择。遇上我是他的不幸,恐怕我这一生都要为此赎罪。

    真不知如何诉说我的情感,太乱、太杂,万千思绪,尽在信中。祝你安好。

    青瑶

    第一百一十一章  娜拉走后怎样 (上)

    这封送出的信迟迟未得到回复,转眼到了阳春三月。

    臃肿的棉袍不能再穿。苏青瑶到市场上买了六尺蓝布,借来针线,一面回忆着中学家政课的内容,一面照着借来的书本,给自己裁了一件筒裙。王婆婆问邻居的儿媳要来几件旧衣服,洗干净了,送给苏青瑶作春衫。

    快要半年未曾烫发,一次次拿皂荚揉搓后,逐渐变回从前的直发,越长越长。苏青瑶从门口的桃树上折一截细枝,当作盘发的簪子。人也瘦了许多,脸白得厉害,更显得长发乌黑,似一幅白描画

    阁楼天光太暗,灯油钱消耗不起,苏青瑶四处探寻,在附近找到一间茶馆。

    茶馆不大,堂前只雇了一个小伙计,人一多,忙起来,掌柜也要撸起袖子,为穿长衫的客人的端茶送水。掌柜见苏青瑶每天抱书来,知道她是备考的学生,容许她一杯茶坐一天。有时苏青瑶坐到天黑,便帮忙扫地擦桌。

    时间一长,不少老顾客也认识了她。他们偶尔会凑过来翻翻她的书,与她大聊刘关张,说一些“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大话,或是拿一张纸来,叫她代笔写信或为他们读信。

    作为酬谢,苏青瑶续了又续的淡茶旁,常有一小盘花生或瓜子。

    在茶馆的日子简单而愉快,但在这愉快之中,也有小小的苦恼。那就是要时刻留神自己的财物,如果看管不好,下场就是短短十天,毛笔失踪了四支,不知被谁顺走。还有一次,她买了两个苹果当午饭,不过去柜台续茶的工夫,就不见了。苏青瑶没办法,只好不停喝茶充饥。

    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

    譬如上月她寄出的一篇法文长诗的译稿,已经在杂志上发表,三元的稿费却迟迟没有寄来。苏青瑶等了又等,最终还是拉下脸,给编辑部写了一封“言辞激烈”的抗议信。

    这个月,汇票总算寄来。苏青瑶去邮局取完钱,回家的路上,一直在想,明天要去吃鸭血粉丝汤,加双份的鸭杂,还要点一份生煎包。

    暗自高兴着,她路过一家新开的面包房。玻璃窗内摆着各色的西洋点心,苏青瑶不由自主地停在拿破仑蛋糕前,盯着酥皮上雪白的糖霜。

    少顷,一位年轻太太抱着她的儿子走进面包房。太太穿着上海当下最时兴的拼接旗袍,上半身是鹅黄色的绸缎,下半身是月白。怀中的男孩则穿着白衬衫和长裤,两条胳膊紧搂着妈妈的脖子。

    进到店里。母亲将儿子放下,挑选起点心。男孩东张西望,目光最终落在橱窗边的拿破仑蛋糕。他跑去,低头看看蛋糕,又仰起脸望向对面的女人。苏青瑶温柔地冲他微笑。恰在此时,年轻太太拿着装有两个哈斗的纸袋,走过来。隔着一面玻璃,她望向苏青瑶。一瞬间,玻璃仿佛消融了,令她们的脸重叠在一起,分不清彼此。紧跟着,女人蹲下,轻声问儿子是不是想吃。男孩用力地点头。他的母亲便牵着他的手,捡起一块石子般,买下蛋糕。

    两人离去后,苏青瑶站在玻璃窗外,出神许久,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没等到第二天,当晚,苏青瑶便跑去路边的小店,买了一大碗鸭血粉丝汤,多加鸭肝和鸭血,八个刚出炉的生煎包,猪肉馅的。她吃干净,留下几枚几角小洋,飘飘忽忽地走到街上。

    华灯初上,反过来照亮了愁云惨淡的天幕。入夜,晚风料峭,吹着绿色的衫子,拂动杨柳般,叫春衫宽大的袖管从这头荡到了那头。胃里一口气塞了太多东西,头脑发蒙,苏青瑶沿着马路牙子漫无目的地走,许多凌乱的思绪冒出来,又消退。

    不知走了多远,直至头脑发倦,她停下脚步,一抬头,见愁云散去,夜空繁星点点。

    又过半月,考试的日期越来越近,复习也愈发紧迫。

    各个学校采取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与范围不尽相同,但大体包括国文、数学、外文、历史、地理、化学、物理这七门。

    苏青瑶的优势在文科,算术课向来成绩平平,而物理与化学更是她在女学鲜少接触的。当了快五年的富家太太,如今想重新做回女学生,要付出比寻常考生多几十倍的努力。

    她白日在茶馆里复习,夜里回到阁楼,要抽时间翻译、校对稿件,又要与蚊虫作斗争。阁楼常年不见光,入春后,天气一热,连续几天的大雨一下,这儿便成了虫蚁繁衍的温床。

    小虫侵扰,苏青瑶整夜睡不着觉,躺在木板床上想错题,又忽而思及人生之脆弱,到了不成功便成仁的地步,仿佛这次招考,是她人生迎来转机的唯一机会,若是考不上,便将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电光火石间,恐惧如夜晚的潮水,涨上眼眸。她翻身,望向闯入屋内的那一片银白的月光,平整地铺在地上,倒像放了一面镜子。而她面对月光凝成的明镜,默默垂泪,湿透枕巾与被褥。

    天亮后,苏青瑶照常带着笔墨书本下楼。王婆婆正烧火做饭,见她两只眼睛肿成两个小桃儿,吓一跳,硬给她煮了两个热鸡蛋,叫她敷在眼皮上。等眼睛不疼了,再把鸡蛋吃掉,补身子的。

    苏青瑶依言照做。

    等鸡蛋冷却,她不舍得吃,便揣进布包。出门先去一趟邮局,询问有无回信,得到否定答案后,苏青瑶提笔,又给谭碧去了一封。

    亲爱的碧:

    上月发给你的信,可曾收到?过了一月仍未收到回信,不知是邮局弄丢,还是你琐事缠身,未能抽空回信?十分思念你,记得常常来信。

    近几日南京回暖,棉袍已不能再穿,幸而有王婆婆帮助,无偿得了几件倒大袖,叫我省下一笔钱,好多买些食物,填饱肚子。大抵是备考的缘故,食量大得吓人,怎么也吃不饱,每日一睁眼便要为三餐发愁。

    此番写信,是想同你说说那些久蓄于中所欲说的话。

    不知你是否收到我的上一封信。上封提到志怀与我已经破灭的婚姻,此封便想接着志怀讲下去。

    我与志怀婚姻四载,他素来疼宠我。但这种宠爱,不知怎的,时常令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直至前夜辗转难眠,挑灯读《道德经》,见老子曰:“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恍然明白我的惊恐,以及对志怀的怀疑、不满与怨恨是从何而来。

    宠者在下,贵者在上。得宠是卑下的,受宠之人得宠也惊,失宠也惊,这便是宠辱若惊。

    父亲将我许给他时,我刚满十六,孤身一人来到杭州,吃穿用度全依赖他,遇到了麻烦,也只能求助他。我各方面都低他一等,年龄、学识、财力……纵使我自认为用尽全力,去当一位合格的妻子,也无法触碰到他理想的标准,使他满足,反之,从他口中得到的似乎永远是幼稚和任性。

    在世人眼中,我也不再是一名女学生,而是一个妇人、一位太太,评判我优劣的标准,不是成绩单上的数字,而是能否让丈夫感到满意,似乎我往后人生唯一且重要的事,就是令他没有后顾之忧。我因此惊恐不安,而这种惊恐又滋生出怨恨与怀疑,迫切地想抓住什么,去证明自己的存在。

    同你说这些,并非是为我所犯下的罪孽狡辩或开脱,我也无力去改变他人的看法。

    可,阿碧,我想知道,要过多久,人们才肯原谅一个通奸的女人,一百年足够吗?——大概不够吧,毕竟像我这样的女人,为社会伦理道德所不容。但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能有一天,人们看到我苦苦追寻的那个答案后,能够宽恕我。会吗?——这个问题,或许我们有天会有答案,又或许永远不会有。

    一不留神竟写了那么多的话,希望你不会厌烦。

    祝你幸福,快乐。

    你的瑶

    第一百一十二章  娜拉走后怎样 (中)

    我的瑶瑶:

    你的第一封来信我在八日就已经收到,没有寄丢,只是那时我正帮湖州的顾家少爷征召舞女,为他的百乐门大舞厅开业做准备,从早忙到晚,晕头转向,没能立刻回信,后来竟忘了这事。等到记起,第二封来信已经送到。

    看完你的信,我真不知要如何安慰你才好,那些太深的道理我不懂,只希望你别再自寻烦恼。

    你说你在世人眼中,是不知廉耻的潘金莲,那我呢,不过是卖笑卖身的下贱妓女,为了钱,管对方有几房太太,照样要插足进去,破坏他人的婚姻,把他家里闹得鸡犬不宁。

    讲实话,在遇到你之前,我做了太多的孽,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一个女人愿意亲近我、理解我,可老天爷给我送来了你。你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收留了我,救了我一命。所以哪怕全天下都不理解你,我也会与你站在同一边。

    再说,为什么要担忧百年之后的事?百年之后,我们都死了,躺在棺材里,变成了泥巴,管他们原谅不原谅!叫他们见鬼去吧,我们痛痛快快地活!

    随信寄来一罐摩尔登糖,一包牛肉干,一件百货大楼买的洋装。

    春天开花了,要穿新衣服,多出去走走。

    你的阿碧

    苏青瑶合上信,打开邮寄来的纸箱,取出一件中袖的水手服,棉布柔软洁白,“V”型的领口前打着一个藏蓝色的蝴蝶结。

    她捧着衣服,一下笑了,恍惚间时光倒转,回到了五六年前。苏青瑶坐在床畔,仔细地盘起头发,然后小鸟儿似的飞出阁楼,落到咖啡馆,拿校对文稿的工资,喝了一杯心心念念的咖啡。

    就这样一天天按部就班地备考,到七月,国立中央大学、金陵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与国立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国立同济大学、沪江大学等上海学校,陆续在报纸上发布招生考试的公告。

    苏青瑶剪下公告,按照时间排布,粘贴到笔记本。

    她计划,自己第一志愿还是去考金陵女大。

    国立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的考试相冲突,国立中央大学的中国文学系有黄侃先生教授音韵学、王伯沆先生教授宋学,外国文学曾有闻一多与徐志摩,如今有陈登恪专教法文。金陵大学文学院主任由刘衡如先生担任,外国文学曾有赛珍珠担任教授。苏青瑶犹豫许久,最终选择报考国立中央大学,学费更低。

    如果来得及,期间还要回一趟上海,去参加沪江大学的考试。

    苏青瑶给谭碧寄了一封信,告诉她有关考试的消息。谭碧收到后,比苏青瑶还要紧张,在回信里千叮咛万嘱咐,怕她冷了、饿了,影响发挥。

    写好,她拿着信封下楼,送到公寓附近的邮政代办处。代办处放着不少旧报纸,谭碧随手拿起一份,只见头条要闻赫然是:热河沦陷,副司令张学良引咎辞职。又拿起一份,写的是喜峰口大捷,英雄们提着大刀向敌人砍去。

    折回去,远远瞧见门口多出一辆凯迪拉克轿车,谭碧心里咯噔一下,连忙加快脚步。正要路过那辆豪车,前座的车门突然打开,出来一名西装革履的陌生男人,拦住她的去路。

    那男人上前一步,弯腰拉开后座的车门,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她上车。谭碧微笑,目光悄悄朝车内瞥,瞧见后座坐着一个男人。她第一眼觉得他眼熟,再看第二眼,方才认出他是于锦铭的兄长。

    “谭小姐,”对方先打招呼。

    谭碧也不扭捏,边关车门,边笑道:“于先生,您怎么来了?四少呢?”

    “锦铭刚结束监禁,紧跟着就被派去部队。他临走前,托我来上海一趟,把这封信给你。”于锦城不紧不慢地说。“你应该不识字,那最好找个靠谱的读信人,免得又流言四起。”

    谭碧接过信笺,捏一捏,很薄。

    “四少……还好吗?”

    “好?”于锦城转头盯她。“笕桥中央航校的优秀毕业生,被当作囚犯,监禁了快一年,期间一切通讯都被监视,好不容易放出来,又被赶到陕西战斗,你觉得算好?”

    谭碧抿唇不语。

    于锦城冷冷笑一声,重新平视前方,道:“我不管锦铭在信中说了什么,但从今往后,他都不会再与你、与那位苏小姐有什么瓜葛。就当这些事从没发生过。”

    谭碧听了这话,很是恼怒,一时心想:要不是你弟弟非要到徐志怀跟前显摆,与他几次三番地较劲,瑶瑶哪会走到这般惨淡的田地!常君又怎会被陈道之盯上!

    但她面上不显,只笑吟吟道了声好,便打开车门,预备离开。

    这时,对方却突然开口,又叫住她:“谭小姐,我也有苦衷,希望你和苏小姐多加谅解。”

    “苦衷?谁没有呢。”谭碧收回手,看向于锦城,嘴角依旧噙着笑。“于先生不妨详细说说。”

    “如果是五年前,大帅还在、东北还在,那时的我也许会支持锦铭。”于锦城避开她的眼神,转而望向车窗外。路边三两孩童欢笑着跑过。“对朋友讲义气,勇于追求自己爱的人,做想做的事,无需在乎外界的看法……这是我与家父从小教育他的。锦铭是个好孩子,曾经的我希望他能一直勇敢下去……但,谭小姐,不是五年前了,我们离开家乡,仓皇逃窜到南方,已多年不见大雪。”

    谭碧再度沉默,眼帘低垂。

    “家父在病榻之上常说,有朝一日,打回东北去。但我清楚,这个有朝一日,不是今年,也不是明年。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等不到家祭,我病榻上的父亲能等到吗?我不知道。”说着,他咳嗽两声,嗓音低沉。“午夜梦回,我也常常恐惧若干年后,世人指责我们不战而退。”

    “于先生想多了,没人会责怪你们。”谭碧微微挑一下眉,嘲讽着什么。“又不是第一次打败仗。就算打到家门口,坦克开到黄浦江畔,大家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谭小姐,贺常君的事,远比你们想的严重。”于锦城冷不然转了话题。“大家能保住性命,活到现在,已是万幸。还请您和苏小姐别怪罪锦铭,他尽力了。”

    提及贺常君,谭碧指尖微颤,眼眶中似有一点盈盈的泪光。

    她咬牙,柳肩先是一紧,又是一松,继而推开车门,佯装轻巧地留下一句:“于先生说笑了,那呆子是自作自受。”说罢,离开。

    回到家,谭碧打开客厅电灯,取拆信刀裁开信封,展开于锦铭的来信。

    谭姐:

    自上海一别,半年有余,不知你是否安好。过去的一年,我在调查科的严密监控下,形同隐居,怕再度牵连你们,不敢来信。如今好容易出来,又要立刻前往晋陕区空军部队,只得在离家前,匆匆写下这封信。

    为国效忠是我的毕生梦想。如若我上战场,是为夺回东北,赶走日本人,返回家乡,虽九死其尤未悔。可此次去,却是要举刀向同胞,我为此痛苦不已。兄长总说政治——政治,政治带来了热河的又一次惨败,带来了东北军的白白牺牲。盛宴之下,是什么?繁华之下,又是什么?这些问题,凭我恐怕永远想不明白,要是常君还在就好了,他比我聪明太多。

    我并不怕死,只怕死得毫无价值。但军令如山,不可违背,我也不过是一粒灰尘,随风飘荡。可怜我活到二十一岁,方才明白这个道理……这一别,生死难料,我不敢奢求能再和青瑶重逢,随信汇来一张支票,可去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兑换。钱的事,还请为我保密。若非我主动招惹,她想必还是那个衣食无忧的徐太太,怎会……

    唉,错已铸成,说再多也无用。如今我两手空空,失去了最好的朋友与最爱的女人,只剩一地的错误与悔恨。

    未来,还请你照顾好瑶瑶,也照顾好自己。使你为我受累,万分不安,但实在无人可托,只能劳烦你。

    锦铭启

    谭碧拿着信,久久放不下。她不知该不该告诉苏青瑶,这般坐立难安了好几日。然而,不等她先寄信,便收到了一封从南京发来的电报。打开只有短短六个字——金女大,考中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娜拉走后怎样 (下)

    等到正式入学,又过一个多月。

    苏青瑶用贺常君交给谭碧的那张支票,付了学费,又买了些日用品,余下的钱转存到自己的账户,用作明年的学费。

    开学前一晚,谭碧特意坐火车赶到南京,送她入学。刚见面,谭碧显得很兴奋,坐在黄包车上,拉着苏青瑶聊了一路。但到了租屋,上了阁楼,她又忽得陷入沉默。

    两人弓着腰,坐到木板床边。苏青瑶点亮油灯,挪近,谭碧突然尖叫,跳下床,苏青瑶回头一看,原是一只臭虫爬进了被褥。她随手拿来一本书,卷成筒状,咚咚几下,将臭虫敲晕,赶下床铺。再转头看谭碧,她的脸色发青。苏青瑶误以为她是吓着了,便提议改去旅店住一晚。谭碧却摇头,紧紧搂住苏青瑶的胳膊。

    第二天一早,她们坐公交车往金女大去。校门口已有许多人,苏青瑶一手拎着东西,一手拉着谭碧,往内里钻。拎着东西迈过校门,她还有些恍惚。就这么进来了?从今往后,她就是一名金女大的学生了?

    负责接新的是一位白人女教师,短发,穿绵绸衬衫与碎花半裙。她见这两人在校门口徘徊,便走过来,问是哪个系的学生。

    谭碧不由低了头,苏青瑶下意识望她一眼,随后紧紧挽住谭碧的手,说:“我是国文系的新生,她是我姐姐,特意从上海来的。”

    那名白人女教师笑了。她介绍自己是教育系的主任,姓华,又很和蔼地叫来一名穿白布旗袍的女学生,叫她带两人去寝室。

    她们来得早,屋内只到了一个室友。少女四肢修长,肌肤晒成了蜜色,脸蛋肉嘟嘟的,眼睛又很大,孩子气十足。她斜斜地坐在板凳上,百无聊赖地玩着头发。一旁,她的保姆正为她铺床。

    对方见了苏青瑶,主动上前打招呼。两人分别作了一番自我介绍。眼前的少女有一个颇具西洋味的名字,叫陶曼莎,原是湖南人,父亲在中央政府工作,因而来了南京。苏青瑶碍于过往,只简单地说自己是合肥人,小时候全家搬去上海,父亲是大学教员。身旁的谭碧是她的义姐。

    陶曼莎望向谭碧,不由瞪大眼睛,赞叹一声:“你打扮得可真好看,耳环从哪里买的?我也想要。”

    听了这话,“久经沙场”的谭碧意外了呆了呆。苏青瑶见状,笑着搬来椅子,叫谭碧先与陶曼莎聊,自己去铺床。

    她抖开被褥,听身旁两人闲谈。

    陶曼莎玩着发尾,说:“南京是挺繁华,但好多登样的东西,还得从上海买。”

    谭碧笑着答:“你要是喜欢,等我回上海,买一份寄给你。”

    两人热络地聊完衣裳,又聊舞厅,再聊花边新闻。谭碧是欢场老手,精通各路小道消息,引得陶曼莎啧啧称奇。

    过不久,余下的两位室友也来了。一位穿着樱桃红的旗袍,开衩到膝盖,脚踝带着金圈儿,嘴唇也涂得红红的。她由母亲送来,还带着三个佣仆,名字是贾兰珠。另一位生了一张桃子脸,淡蓝旗袍,里头穿白绸衬裤,披一件蕾丝披肩,叫曹雅云。送她来的是父母亲。

    都是花季少女,等长辈一走,她们便很快熟络起来,当晚就约着一起去酒店吃饭。

    明月照千里,银箔般的白光下,分不出良贱,少女们只痛痛快快地玩了一夜。

    谭碧在南京短暂留了三天,便要回上海。苏青瑶送她去下关车站。两人在站台依依惜别,谭碧欲言又止,似有满肚子话想说,又没能说出口。

    汽笛声近了,列车呼啸而来。谭碧松开苏青瑶的手,将要上车,又突然问苏青瑶:“青瑶,假如四少现在过来找你,要同你结婚,你会跟他走吗?”

    苏青瑶一愣。

    还没来得及回答,一阵浓稠的白雾笼罩了她。火车到站了,谭碧随人流上车。人们的肩头止不住摇动,她回首望她,忧郁的眼神浮在上头,恍如浮萍。

    坐上公共汽车,苏青瑶仍想着谭碧的话,心乱如麻。

    她将额头贴在车窗,随着颠簸,咚咚咚地撞着玻璃。很快,车开到了鼓楼医院,下一站是鸡鸣寺。苏青瑶看向窗外,衣着鲜丽的男男女女从眼前划过,有洋人,也有国人,流星似的,红衣蓝衣,交织在一处,多像一场光怪陆离的梦。

    她望着,想,如果锦铭现在出现,大概还是开着那辆招摇的斯蒂庞克轿车,怀里搂着一捧花,像好莱坞电影里的男明星。他喜欢她,她知道,他会对她好,她也知道。

    但——

    景物飞逝,汽车绕过玄武湖,往钟山去。离开了喧闹的市区,四周刹那间安静下来,极高的青碧色的山上,传来一两声鸟啼,悠悠回荡,仿佛这天地万物间,只剩她一人。她不再是徐太太,也不是苏小姐,而是苏青瑶,是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的国文系大一新生。她给了她自己这个身份,在这广袤的天地间为自己找了一个小小的立足点,谁也拿不走。

    苏青瑶的眼眶刹那间湿润了。

    她知道她一定会拒绝……

    回到学校,陶曼莎通知她周三要全面体检。金女大重视体育,新生入学后,校方会建一份健康档案,年年检测。到体检那天,众人排着队,穿梭在各个教室内。测完,教员说苏青瑶太瘦,体重不合格,又被诊断贫血,叫她每天上午十点去食堂吃专门的营养餐,不要钱,吃到体重合格为止。

    之后的几天,教员又派来一位历史系的学姐,给她们宿舍当“姐姐”,辅导新入学的“妹妹”,称之为“姐妹班”制度。学姐人很可靠,就是话少,很古板的模样,搞得大家在她面前都不怎么敢说话。

    日子一天天过去。学校正式开了课,苏青瑶便按照课程表,按部就班地生活。国文系主任陈斠玄教授讲课飞快,每次下课留作业,第二天便要交。外文课采用全英文教材,而苏青瑶自小学的是法语,上起来也颇为吃力。选修的宗教课,由美国圣公会的传教士担任,非常喜欢拖堂。

    加之,她为了能多一份收入,维持生活,向学校申请了图书管理员的职位,每月可拿几小洋的补贴。每当下课铃一响,她就得带着作业赶去图书馆,一面做作业,一面整理图书。做完了,还要写文章,或翻译法文诗歌,投给报刊杂志。等到傍晚快闭馆,她才会去食堂吃晚餐。回到寝室,简单收拾完卫生,还要抽空去锻炼。

    学校体育课的考核相当灵活,可以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兴趣爱好进行调整。苏青瑶因体弱与跛脚的缘故,被安排到舞蹈、射箭和打门球的队伍里,跟同样体弱的曹雅云结伴。贾兰珠喜好球类,选了排球课与网球课。唯独陶曼莎,体力太好,被教师安排到了田径队,每堂课都要跑五十米。

    因而一到体育课,她就眼泪汪汪地目送去花园上交际舞课程的苏青瑶与曹雅云,和去草坪打排球的贾兰珠,然后气哼哼地换上黑色棉纱的束脚裤。

    四人同吃同住、同进同出,日渐熟络起来。

    苏青瑶得知,陶曼莎的父亲忙于政务,很少在家,母亲常年卧病在床,家中的大小事,全由她在洋行上班的哥哥做决定。贾兰珠的母亲是第三房太太,很得宠,上头有一个姐姐,下头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曹雅云全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与另一家基督徒订了婚,男方在金陵大学读书,打算一毕业就结婚。

    关于她自己。苏青瑶说她幼年时,母亲跳井自杀,脚也是那时残疾的。后来父亲另娶了一位继母,搬到上海,生了儿子,所以她与父亲关系不大好。之后的结婚、出轨、私奔、离婚,只字未提。

    兴许是课业繁重的缘故,给杂志社的投稿屡屡受挫,苏青瑶觉得这样来钱实在不稳定,便到外头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兼职,每周去四次。室友们知道了,纷纷反对。但钱的问题就像五指山,一旦压下来,便叫人喘不过气。其余的女孩都有家庭支撑,苏青瑶万事只能靠自己。

    三人商量后,陶曼莎主张将自己的旧自行车拿出来,教苏青瑶骑,这样比走路轻松方便,也能赶在食堂晚饭结束前回来。刚好贾兰珠也会骑,就跟陶曼莎一前一后,扶着车子,教苏青瑶骑车。

    起初,苏青瑶宁死不屈,但被陶曼莎捏着后颈,硬赶上了自行车。她扶着车把手,车哆哆嗦嗦,得了大病似的。陶曼莎极有信心,叫贾兰珠扶住车座,指挥着苏青瑶踩脚蹬。

    自行车晃晃悠悠地开起来了。苏青瑶屏住呼吸,注视着前方。阳光照在宽阔的柏油路,闪闪发亮。忽得,她想起于锦铭让自己开车的那次。有什么可怕的?难道骑自行车会比撞车更可怖?

    这般想着,苏青瑶使劲一蹬,车平稳地蹿了出去,第二脚很快跟上,力道弱许多,但不碍事,她依旧在前行。陶曼莎兴奋地大叫,贾兰珠趁机放了手。一旁的曹雅云吓得不敢看,捂着眼睛大喊:“小心,小心,别摔跤了。我害怕!你们慢一点!”

    话音刚落,苏青瑶扑通一声,摔进草坪,没了动静。

    贾兰珠肩膀一抖,连忙赶过去,曹雅云也拉着陶曼莎跑过去,路上她拍了拍她的后背,嘟囔了句“都怪你”。然而等这三人跑到,苏青瑶突然伸手,将她们全拉了下来。

    四人躺在草坪上,只见阳光洒落,满树碧绿的叶片随风抖动。抖动、抖动……时光在叶片中闪烁,变黄,纷纷而落。在冬天到来前,苏青瑶学会了骑自行车,也拿到了家庭教师的工资——每月十元三角,用刚发行的钞票付的,南京政府颁布了新的法令,为防止白银继续外流,逐步将大洋收回国库。

    很快便是耶诞节,学校安排了平安夜的唱诗活动和圣诞夜的舞会,唱诗活动曹雅云会参加,三人约好准时去捧场,而且有免费的烤鸡、奶酪和黄油面包吃。舞会则是和金陵大学的联谊活动,一些国立中央大学的学生也会偷跑过来,陶曼莎预备在舞会上交个新的男朋友。但等耶诞节过去,便是期末大考。舞会是欢快的,考试是痛苦的,按贾兰珠的话说:“学了跟没学一样,打开课本就头晕”。

    尤其是陈教授的课,最难过关。他教的文学史的结课作业里有一项,是写古体诗。苏青瑶写完了前三句,为“一榻卧寒更,千钟梦里鸣。孤灯愁复续,残月夜初明。自笑生前事,还随此地情。”最后一句如何也得不出,便先将前三句交了上去。陈教授容许她缓一缓,切磋琢磨最后一句,但要赶在期末前交。

    圣诞夜舞会在金陵大学的会堂办。

    当天夜里,苏青瑶换上当初那件咬牙硬留下来的薄纱旗袍,借来一件贾兰珠将不要了的毛皮大衣,与室友们一起,坐着校车,跟着生活辅导员进到会堂。

    她们出发的迟,抵达时,会堂里的乐队正演奏舞曲,舞伴们互相搂着,在大厅中央不停旋转。锃亮的皮鞋与白色的丝袜,在裤腿与裙摆下打架。

    贾兰珠与陶曼莎欢呼一声,立刻陷入了这欢乐场。曹雅云应付不来这类场合,紧紧搂着苏青瑶的胳膊,好在不多时,她的未婚夫便赶来“护驾”。曹雅云随他离去,留下苏青瑶一人,遥望这金黄色的舞厅。

    她有些恍惚,思绪不禁回到前年的耶稣圣诞日,像过了很久,又像发生在昨天——徐志怀破天荒地带她出去过节,饭桌上却因为学生为“九一八”抗议而闹了不愉快,之后他拉她去跳舞……他的手紧紧地攥住她,胳膊搂住腰,彼此默数着一二三、一二三……那时候,苏青瑶简直气疯了,气自己是个站不稳的残废,也气他为什么不肯多体谅一点自己,总那样自说自话!

    接着,她逃开,便遇到于锦铭,老天爷递来的救命稻草似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如今于锦铭去了哪里,她不知道,过得怎样,她也不知道。他那样突然出现,又忽然离去,不留一点消息。至于徐志怀……他大概已经娶了姜小姐,过上了美满的生活,而她不过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他就是那样的男人,她一直都知道。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正暗自伤怀,恰在此时,迎面走来一个男生。

    “同、同学……”

    与那些西装革履的男同学不同,眼前的年轻人将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到脑后,身着一件黑色袍褂,戴着方框眼镜,话音很低,显得胆怯,但又轻缓,似是个耐心且温柔的人。

    “同学,我可以请你跳舞吗?”苏青瑶没答话,他便鼓足勇气再问。

    上了一个学期的交际舞课,她分明已经非常习惯跳舞,也跳得很好,日常考试都拿了 A,但此刻面对那只伸过来邀舞的手,苏青瑶却如何也无法将自己的手交出。

    她抱歉地笑笑,婉拒了那位男同学,起身,独自离开灯火通明的会堂。

    寒冬的夜,漫天石青的云,稀薄的云层,浮出鹅黄的残月,只一弯,恰如剪下的长指甲。

    苏青瑶走在月下,人影相照,沿着瘦长的石子路延伸,冷冷的一片。

    寒风吹起她的衣袖,拂过面庞,擦去了舞厅内的满面热气。熟悉又陌生的舞曲、灯火与欢笑,都被抛在脑后。她两手交叉,塞进另一只手的袖口,一路迎着冷风,孤魂般游荡。走着走着,温热的泪水顺着面颊,无声地流下来。

    不为别的,只因世事变幻无常。

    跳舞也好,跛脚也罢,从前的那些事,她现在都不气了,因为她都不怕了。

    可一切都变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  逃离 (上)

    “没什么好瞧的,和往年差不多。”徐志怀说着,折起报纸,盖住了百货商场的促销广告。

    小阿七努努嘴,悻悻然缩回脑袋,继续闷头拖地。

    她本打算等先生跟姜小姐定了亲,就卷铺盖走人,可徐志怀从冬天磨蹭到春天,拖了小半年不给姜家准话。姜先生急了,屡次派人来催。女儿家的青春年华转瞬即逝,现在是最抢手的时刻。像他这样,实在不厚道。

    徐志怀一面劝说自己应当抓紧时间结婚,姜小姐各方面都很不错,一面又想着沈从之的话,举棋不定。一来二去,姜家不乐意了,先一步禁止姜小姐再与徐志怀见面,免得坏了女儿的名声,并开始为她寻觅下一位如意郎君。

    不到半年,报纸上便刊登了姜小姐的喜讯。男方是一名保险公司的经理,大她三岁,父亲厉害些,是苏州两家丝绸公司的董事。

    瞧!这才是结婚员该有的架势。

    跟姜小姐的婚事没成,小阿七便也装糊涂,没再提离职的事。

    但走了一个姜小姐,又来了一位江小姐。江小姐模样相当漂亮,红唇油亮,十指丹寇。她与徐志怀刚见面,便亲昵地搂上来,送了一个贴面吻。据说,江小姐高中时交了五六个男友,其中一个为她自杀,两个为她打架。徐志怀招架不来,就不成了。

    他最满意的是一位姓林的小姐。

    林小姐的祖父是前清重臣,父亲是有名的书画收藏家,本人写的一手好字,留过洋,学的油画专业,玉照时常刊登在《玲珑》杂志,堪称名媛典范。徐志怀请她看电影、喝咖啡,看了四五场,喝了七八杯,林小姐都很得体地出席了,与他交谈,口吻也是淡淡的,十足的温婉贤淑。

    这次,徐志怀觉得自己考虑的很清楚了。

    林小姐各方面都上一任很像,但从家境到脾性,都比上一个好。

    他找了一位中间人去求亲,不曾中间人想碰了一鼻子灰,讪讪而归。

    这时,徐志怀才知道,林小姐身边多的是门当户对的青年才俊,从一开始就看不上他,觉得他出身低微,父辈不过是宁波的乡绅,家底不够厚实,还比自己大十岁,又离过婚。

    最令林小姐反感的,是徐家佣人的闲言碎语。她认为,已经离婚,佣人却还在说前主人的坏话,要么是这位徐老板拎不清,管不住仆人,要么是他忒没气度,指使下人这么干。能这么对前妻,保不准这么对自己,很不可靠。

    对方既然是这个态度,徐志怀也不打算自讨没趣,去辩解什么,只当从没约会过。

    这般折腾来、折腾去,上海的咖啡厅都要喝遍了,婚事也没能有个着落。

    张文景被惹急了,一通电话打来,数落他:“徐霜月,你别太过分!要比你小的,没结过婚的,没交过男朋友的大美人。出身书香世家,知书达理,起码读到高中,国文功底深厚,精通一门外语,品味高雅,性情温和,擅长操持家务,不是洋人、不是混血、不是北方人,还要两年内为你生孩子……世上哪里有这样的姑娘?我上月宫给你把嫦娥请下凡,行不?”

    “有的,”他脱口而出。

    ——曾经有过。

    张文景听他那笃定的口吻,又气又笑,左手叉着腰问:“徐霜月,你究竟想怎么样?给我个准话。”

    “你看着来,我没什么要求。”徐志怀淡淡道。

    “江小姐不是挺好?摩登女郎。”

    “聒噪,过于活泼。”

    “那王小姐?从小养在深闺,读《女则》,娶回来还能给你绣绣手帕。”

    “木愣愣,没情趣。”

    “那就董小姐,董小姐的性格最好,知书达理,一个娇娃解语花。”

    “不太合眼缘。”

    “得,你又嫌人家不够漂亮——谢小姐?谢小姐总行了吧!介绍给你的姑娘里,她的模样最好,年龄也最小,才十六岁。”

    “她连国语都不会说……”

    “那你都娶回来吧,反正也养得起,一周七天,每天换一个,各取所长。”

    “我坚持一夫一妻制。”

    “所以徐霜月,你到底想怎么样……”

    “不是说了?都可以,我没什么要求。”

    话音刚落,嘟嘟两声,张文景挂断了电话。

    不知不觉,东方刮过,西风袭来,又是一年耶诞节,转眼便是新年。今年的冷流来势汹汹,出人意料地在年前下了一场细雪。霜雪漫天,但只下了前半夜,过了子时,明月拂去云层,冷冷的月光映照着薄薄的残雪,静到令人窒息。

    徐志怀拉开窗帘,望向荒草萋萋的庭院,惊觉时间过得这样快,竟让石板长满了青苔。淡且白的月色,簇簇的碎雪,掩盖着一道道苍青色的痕,如同一颗陈旧的心。

    思及为结婚折腾的这一年,徐志怀发自内心地感到厌倦。可传宗接代,完成母亲的遗愿,是不得不背负的责任,一如他认为男人赚钱养家天经地义。

    张文景问究竟想怎样……呵,他也不清楚。他想让自己的人生重回正轨,娶妻生子,过再普通不过的生活。可当那些“可供选择的妻”坐到面前,他的心中又萌生出一种难言的异样……或许沈从之说得对,他太擅长自欺欺人。

    极漫长的一声叹息,徐志怀放下窗帘,阴影笼罩面庞。他决定,来年把结婚的事放一放,先把跟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敲定,接下政府的通讯业务——这也是于锦城曾许诺过的“方便”。

    民国二十三年,六月过后,徐志怀拿着盖有西门子洋行上海总部公章的建设方案,坐火车去南京找张文景。

    张文景靠着办公桌,翻了翻文件,挑眉发出一声笑。

    “德律风根?”他瞥向徐志怀。

    “通用电力公司和西门子公司的合资企业,主营无线电。”徐志怀道。“西门子在南京也有办事处,做通讯设备。”

    “我只是坐办公室,又不是痴呆了。”张文景说。“要说消息灵通,还得看你徐霜月。我前脚接到通知,说交通部从今年开始,要在南方大范围铺设电话线,无线电塔建设也得跟上……后脚你就把这东西拿给我看。”

    “只是运气好,凑巧赶上,给你们锦上添花。”徐志怀从容地放下皮包,皮革袖箍紧勒着胳膊。“交通部内部有什么决议,我不清楚。”

    “这可是对本对利的生意。”张文景朝门关瞧了眼,继而压低声音,探身凑近他。“跟我讲实话,你是想当买办,还是要搞垄断。”

    “纺织工厂做不下去,改个行。”徐志怀移开眼神。“别想太多。”

    “你能重回本专业,发挥所长,电机试验课的汤姆生教授要是知道,想必会很欣慰。”张文景将文件合拢,塞进办公室抽屉,继而轻巧地掸了掸手。“人我可以帮你引荐,但成不成,我说了不算。”

    “这用不着你说。”

    听他这话,张文景笑着摇头,上前拍一下老友的后背,道:“行了,你难得来一趟南京,咱们不谈正事。找个地方叙叙旧。”

    “去哪?”徐志怀边说,边抬起手腕,露出衬衫衣袖下的腕表。“先说好,大白天的,我可不去妓院喝酒。”

    “游泳,怎么样?”张文景提议。

    第一百一十五章 逃离 (下)

    话音方落,张文景拿上车钥匙,冲徐志怀晃了晃。徐志怀点头,随他下楼。张文景开车,带徐志怀去到紫金山上的陵园新村。那里是政府要员的住宅区,张文景有一套公寓,内部的游泳池建了没几年,还很新。

    泳池内铺满白色马赛克,周遭草木环绕。正值春夏之交,树叶绿得鲜明,倒映在清澈的水池中,放眼望去,尽是晃动的玉色。

    张文景叫佣仆拿新的泳裤来。两人脱了衣裳,下水在赛道内游了几个来回。张文景比不过徐志怀,逐渐泄气,慢慢停下,浮在水面“随波逐流”。

    “说起来,读大学的时候,我们为了应付体育考试,三天两头往游泳池跑。一转眼,十几年过去了。”

    说话间,暖风吹动满树的枝叶,几片叶子落到池面。

    “是你们为了应付考试。”徐志怀纠正。

    “行了行了,知道你游泳课成绩全年级第一。”张文景合着眼睛,浮在水面。“对了,你结婚的事,什么个情况?”

    “就这样。”徐志怀几下游到飘落的树叶旁,拾起。

    “完蛋,我又欠从之一千元。”

    徐志怀狐疑地看向他,说:“你跟沈从之怎么成天拿我打赌。”

    “习惯了。”张文景一个翻身,海獭般,从水里立起。“从之那家伙,要能把情商挪一点到官场上,也不至于回重庆教小孩子读之乎者也。想从前,你一跟周率典起矛盾,我俩就打赌,看谁会先服软。我十赌九输,他一猜一个准,那时我还以为他是什么八面玲珑的人,结果是个榆木脑袋。”一不留神,提到了不该提的人。张文景说完,才反应过来,连忙止住话头。

    徐志怀游到泳池边,将叶片扔进草丛,冷淡地说:“因为我是对的。”

    “什么对的?”

    “你说我跟周率典。”哗啦一声,徐志怀撑着纯白的马赛克瓷砖,上了岸。水流带着似有若无的绿意,顺着脖颈淌到颈窝,流过紧实的后背,停在小腿,水珠微微闪动。“你们误会了,我没跟他起过矛盾,更谈不上服软。是他每次犯错都不肯承认,而我从来都对的。”

    “徐志怀,”张文景连名带姓地叫。“不是所有事,你都是对的……尤其在率典的事情上。”

    徐志怀没说话。

    发丝尖端细细的水珠滴下来,落在鼻尖。

    他随手捡起搭在塑料椅上的毛巾,胡乱擦了下脸,搭在肩头。

    “都过去十几年了,一次次旧事重提,有什么意思。”

    五天后,他回上海。

    当夜,起了大风。狂风呼啸,摇动别墅外的梧桐,枝干敲打窗户,茂密的叶片震颤着,沙沙作响,像雨在哭泣,又似风在怒吼。徐志怀独自躺在卧室的大床,听着嘈杂的风声,做了一夜乱梦。

    恍惚间,他梦见自己再度站在医院的走廊。多少年了?九年了吧。也是这样的季节,由春入夏,他从学校一路骑自行车赶来,汗水浸透衬衫的衣领,混上医院消毒水的味道,更是难闻。

    他紧皱着眉头,快步走到病房前,敲门。是张文景为他开的门。他招招手,侧身让他进来。

    徐志怀望向屋内,沈从之也在,戴着圆框眼镜,望他一眼,脸上是难以用言语形容的复杂神色。他垂落眼眸,避开沈从之的眼神,望向病床。一滩暗红色的血,浸透被单,床单盖住了床上人的头,看不清面容。

    病床边,还守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女人。

    见他来,女人突然拿起矮桌上的剪刀,朝他刺来。

    “徐霜月,死的为什么不是你!你怎么不去死!”

    他惊醒。

    风已停息,天还未亮。

    徐志怀坐起,后背满是冷汗。他下床,简单洗了个澡,换一身衣服,想到花园里去散散心,但刚走到楼梯口,便意外撞上小阿七。

    “怎么不睡?”徐志怀问。

    “先生,快天亮了。”小阿七答。“要起来给您熨报纸。”

    徐志怀点点头。

    他似是仍沉浸在梦中,靠着扶手,缓缓坐到楼梯。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徐志怀冷不然开口:“阿七,我问你一个问题。”

    “先生请讲。”

    “你觉得太太是什么样的人?”

    小阿七咬唇,小心翼翼地说:“前太太吗?太太她……对我很好。”

    徐志怀低低地嗤笑,“确实,她对我有对你一半的好脸色,我就心满意足。”

    小阿七神色复杂。

    她站在楼梯长长的扶手旁,五指扣着木头上的清漆,犹豫许久,怯怯地开口:“先生,在杭州的时候,太太每天都盼着你回家。有一年,我记得是秋天,太太说是和你结婚的日子,让我陪她去买蛋糕和礼物。我们去了很多家,才买到她想要的蛋糕。回来时,她对我说,他会喜欢的吧,他会喜欢的吧。我也觉得,先生你应该会喜欢。”

    “可那天你应酬到很晚,回来的时候,阴沉着脸,很不高兴的样子。大家都不敢说话。你问太太为什么买那么大的蛋糕。太太说,今天我们结婚了,想庆祝一下。你说,蛮好的,那你慢慢吃。就这样,你去书房了。太太一下就哭了,没有声音的哭。她知道先生你不过节,连自己的生日也不怎么过,但太太是想过的,她把东西布置都好了,可你不在乎。”

    “太太只哭了一小会儿,就停了。我走过去,她紧紧拉住我的手,对我说,太不公平了,又说,自己很蠢,只是一个用来过家家的玩偶。这是什么意思?先生,我直到现在也不能完全明白。吴妈妈说,太太是被宠得太好,无事生非,这些都是妻子该做的。先生你又没骂她,还给她买很多很贵的衣服穿——有时候,我觉得吴妈妈说的对,但有时候,我又感觉她说的一点儿也不对。其实太太只比我大三四岁吧,但大家只会把我当小孩,是因为嫁人吗?不管是十三岁,还是十五岁,只要嫁了人,就不是小孩了吗……”

    竹筒倒豆子似的,小阿七说完了。

    徐志怀沉默。

    天色一点点亮起,昏暗的别墅内,泛起淡淡的幽蓝,如同大海荡漾的波涛。

    小阿七不知自己是否触怒了男主人,站在原处,很是尴尬。她踮起右脚的脚尖,转了转,正打算偷偷溜走,他抬头,又开口。

    “阿七。”

    “嗯?”

    “万一是我错了,该怎么办?”

    第一百一十六章 日落之前 (一)

    在金女大就读的第三学期,苏青瑶的体重总算碰到了合格线,不必再吃营养餐。

    陶曼莎噘嘴,艳羡地说,自己跑步把腿给跑粗了,难看的要死。贾兰珠翻着《玲珑》,反驳她,这叫健康美,时下最流行,你看看画报上的模特,各个手里拿网球拍,佯装运动健将。曹雅云半掩着《金粉世家》,揶揄起陶曼莎,谁又说你胖了,那个姓杨的小伙子?

    “他敢!”陶曼莎嗓音高高的。

    话音刚落,贾兰珠扑哧一声,笑了。

    苏青瑶听着她们的闲聊,也含着笑,给自己的捆书带上绣出几朵紫金草。

    下午第一堂是固定的家事课。这学期教刺绣和缝纫,等到结课,每位学生都要交一套小孩的衣裳,捐赠给育婴堂。

    陶曼莎的手艺活最差,回回上课,不是扎到手指,就是扯坏了布,课后作业总要央求苏青瑶帮忙缝两针。一想到下学期要学育婴和看护,集体到婴儿园、幼稚园实习参观,她就一个头两个大。

    家事课结束后是英语课,新教师是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来的,十分严厉,上课前免不了一场随堂小考。贾兰珠已经连续两次小考不合格,见到那洋老头的面孔就打哆嗦。

    好容易挨到下课,室友们结伴去吃饭。

    苏青瑶则先去邮政代办处,询问是否有自己的信。代办处的嬷嬷翻找了一阵,抽出一封递给她。苏青瑶接过,见邮戳是从上海来,必然是谭碧的信。

    她打开。

    青瑶我妹:

    上月二十八日寄出一封信,等到这月十号才收到回信,耽搁快半个月,中国的邮政真是太可以了!十三日就想给你回信,可新来的舞女很不伶俐,又临近双十节,百乐门的客人好多,吓人,我陪客人跳舞,玩到半夜,回家就睡觉,睡到日落,错过了时间。星期日邮局不办事,要等到周一才能去寄,便趁现在给你写信。熹

    时间过得好快,转眼又是一年。你在学校怎么样?要多睡觉,少看书,书是看不尽的,还要常常出去玩,去跳舞、看电影,认识一些可爱的男同学。上回寄给你的阴丹士林布的抹袖旗袍,还合身吗?你随信寄来的毛衣我穿过了,很舒服,这个天气穿短袖的旗袍,再套一件毛衣,刚刚好。你也要记得给自己织一件,别总想着给我做。顾少给我的待遇很好,这些我可以自己买。

    说起来,上海为了庆祝双十国祭日,街道上处处挂起了彩旗。“和平社”还做广告,说要复演一出旧戏,叫什么“孙总统广州蒙难,夫人出险”。讲的应该是政治上的事,我不太懂。总之,上海现在是和平的不能再和平了,提到三年前和日本人打仗,军舰开到了黄浦江,简直跟梦一样。

    但不知为什么,我在街上看到那些彩旗,还有敲锣打鼓的庆祝队伍,回家后,突然很恍惚,然后那晚莫名其妙的,梦见了贺常君。梦里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都不记得,醒来后,只觉得伤心。

    他的骨灰还在我这儿,当年花了好几根金条偷偷买来,想来也是因为这个的缘故,他才进了我的梦。我想过很多次,要把它葬了,可又怕他就这样孤零零地埋在了上海,不能与故乡的亲友团聚。

    瑶瑶,我真是恨他呀!他那样的男人,无私却又自私,他死了,痛快了!留下我们这些人,因为他的死,时不时经受痛苦!希望能在我活着的时候,有机会去东北。我要将这陶罐子丢进松花江,一了百了!

    唉——想念你,可惜事情实在太多,没空去南京看望你。你呢,放寒假回上海吗?要是过来,我收拾一下房间。

    爱你的碧

    信的背后,谭碧留了一个嫣红的口红印,苏青瑶不小心摸到,指腹微红。她看向如同石榴的手指尖,莞尔一笑。

    双十节那天,学校放假。贾兰珠要回家,曹雅云要跑去金陵大学见男友,两人都有安排。陶曼莎也打算回家,但见苏青瑶落单,加之要她帮忙完成家事课的作业,便请她到自己家里玩。

    陶曼莎的父亲出差去了,母亲在房间里念佛,出来迎接的是她的保姆。苏青瑶跟在陶曼莎屁股后头,坐到客厅,从手袋里取出针线与绣帕,还有一本用来解闷的小人书。陶曼莎叫保姆送来热可可,又指挥她去开收音机。

    收音机里正放着周璇新发的歌曲“五月的风”,扬琴慢慢地奏,周璇慢慢地唱:假如呀,云儿是有知,懂得人间的兴亡。它该掉过头去离开这地方。

    苏青瑶正指导陶曼莎绣花,忽得,听楼梯传来一阵脚步声。她抬头望去,见到一个穿衬衫打领带的男人下楼,是陶曼莎的哥哥。

    苏青瑶在学校里见过他几次,都是来给妹妹送东西,并且他每次来,都会买一些饼干、糖果,送给室友们,请她们多包容妹妹的坏脾气。

    男人也看到了她们。

    他快步下来,笑着向两人打招呼,询问她们怎么不出去玩。陶曼莎先是埋怨了几句学堂的教师,接着看看兄长,又看看身边的苏青瑶,突然留下一句“等下回来”,便飞似的跑上了楼。

    苏青瑶目送她的背影,哭笑不得。

    她接过被丢在沙发上的皱巴巴的绣帕,一边听收音机,一边帮陶曼莎继续绣银杏叶。一粗一细的两根绣花针,粗的别在帕子上,细的捏在手上。白皙的手指,淡粉的指甲盖,压在雪白的帕子上,又一点点绣出金灿灿的叶子。

    那位陶先生站在楼梯口,看着苏青瑶。他从没见过美丽成这样的女人,仿佛淡而白的秋月,悬挂在薄雾之中。男人冷不然被打动了。他坐到苏青瑶身边一个单独的小沙发,主动打开了话匣子。

    苏青瑶礼貌地与男人闲谈,不知不觉,叶子快要绣完。她起身,同男人道别,去楼上找陶曼莎。从那之后,陶曼莎的哥哥再来学校看望她,送给苏青瑶的糖果,总会比旁人的包装精美些。

    很快,第三学期结束。曹雅云与男友一同回老家,贾兰珠随母亲出国度假。苏青瑶要给孩子补课,选择留校,打算临近过年,孩子的课程结束,再去上海与谭碧团聚。陶曼莎的家就在南京,两人因此常常见面,有时也会遇到她的兄长。

    有一次,苏青瑶在陶曼莎家里吃饭,吃到一半,正巧遇上落雪。陶曼莎提议留宿一晚,苏青瑶没有带换洗的衣物,便婉拒了。吃完饭,雪已停,苏青瑶预备回学校。同在餐桌上的陶先生担心她一个人回去不安全,说要开车送她回去。苏青瑶再度拒绝。于是陶先生改了说辞。他拿出一把伞,说天太黑,起码护送她到车站。对方盛情难却,她怕自己再拒绝,显得不近人情,便勉强答应了。

    微雪过后,地面尤为湿滑,路灯照耀下,渐融雪水反射出浅黄色的冷光,苏青瑶裹紧红棕色的围巾,与男人相隔半步,在伞下慢慢地走。快到车站,苏青瑶想让他送到这里就停,他却拿出两人份的硬币,应当是真想送她到校门口。

    两人站在站台。

    苏青瑶将围巾拉得更上,盖住口鼻和耳朵,扎紧。

    她看向身旁的男人,高个子,穿着考究的黑色羊绒大衣,衬衫、领带与皮鞋,戴着呢帽,灯光下,皮肤有着近乎蜜糖般的色泽……忽而有一种强烈的恍惚。

    男人察觉到她的目光,问:“怎么了?”

    苏青瑶晃了晃脑袋,说:“陶先生,我看你好像有话想说。”

    男人抿一下唇,移开了目光,微微笑起来。

    “我在想能否追求你。”他轻声道。“可又怕说出来,会破坏你与曼莎之间的友谊。”

    第一百一十七章 日落之前 (二)

    苏青瑶听闻,不由垂眸望向地面。

    斑驳的雪融化成一滩有一摊破碎的水,彻骨的冷,凌乱闪烁的水光中,又似乎能看出她苍白的面容。

    短暂的沉默后,苏青瑶低声说:“陶先生,我结过婚。”

    男人一愣,干笑道:“令尊是有给你定了结婚对象吗?现在是二十世纪了,父辈的婚约是可以取消的,你不必太担心。”

    “不,我十六岁结婚,二十一岁离婚。”苏青瑶一面淡淡地陈述着,一面斜着眼睛,偷偷观察起男人的神态。“并且,不是他休了我,而是我背叛了他。我犯下了通奸罪……如果您有追求我的想法,我想,我应当把这件事提前告诉您。”

    男人刹那间沉默了,神情微妙而有趣。

    苏青瑶淡淡笑了,笑容藏在围巾下,难以描述的神态,有几分唏嘘,但并非遗憾。其一,她对眼前的男人从没有非分之想。其二,她早已预料到他的反应。她不是处女,离过婚,并且是因为犯下通奸罪。鲜少有男人能同时接受这三点,尤其是第三点,这是逃不过的事实。

    公共汽车来了,陶先生默默送她上车,随后离开。

    苏青瑶回到宿舍,脱掉围巾,倒头便睡。

    一夜无梦。

    翌日醒来,她打开门窗,目之所及,满是雪白,一丁点的脏污也没有,连树杈上偶尔传来的一两声麻雀的啼叫,也干净异常。看来趁她不注意,金陵城又偷偷下过了一场雪。苏青瑶洗漱过后,换上最厚实的衣服,出门散步。

    她走在金女大的校园,漫无目的地赏雪,兜兜绕绕,不曾想竟碰见了吴校长。吴校长穿着简朴的棉衣,戴一个圆框眼镜,长发偏分,梳在脑后,挽成一个工整的发髻。苏青瑶见了她,立刻敬畏地站到路旁,微微俯身道:“校长好。”

    吴校长笑着对她点点头。“苏同学,这么早起来锻炼身体?”

    苏青瑶没料到校长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又是惊,又是羞,一时低下了头,没说话。

    “陈斠玄与我提过你,夸你古体诗写得不错。”吴校长和蔼地说。“现在的学生,肯在古体诗上用工的不多了。我记得你是在图书馆勤工俭学?要是有兴趣,你可以在那里张贴公告,组织一个词社,或是多写一些诗词,发到报刊上。”

    “我知道了,谢谢校长。”苏青瑶的面颊浮上一层红晕。

    “好,有什么问题随时来找我,要是家里有困难,也和我说。”

    提到问题,苏青瑶心弦一颤,倾诉的欲望漫上的咽喉。她道:“校长,其实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很难描述,但始终在心头挥之不去,不知道您是否有空为我解答。”

    女人点头。

    “我出身在一个旧式家庭。父亲先在祖父母的指挥下,迎娶母亲,生了我,之后又为迎娶恋人,想与母亲离婚。母亲受不了打击,投井自杀。而父亲为开始新生活,带着我搬去上海。过两年,他与新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全新的孩子,一个男孩。”苏青瑶缓慢地说。“父亲对我并不差,他教我识字、诵读经典,把我送到学费昂贵的启明女学。但他并不喜爱我,至少不像喜爱他的儿子那样,发自内心地爱我。而我的继母也同样疏远我,兴许是负罪感吧,她似是畏惧我的存在。”

    “我喜欢在启明女学的生活,就像喜欢呆在金女大。可能是因为,这两个地方是真正接纳我的。在学校,我不是一个被故意忽视的女儿,无法得到丈夫肯定的妻子,没有姓名的太太,而是一个会被老师夸奖的好学生,能获得许多存在感。”

    说着,身旁传来一阵沙沙的细响,原是几只停在枯枝上的伯劳鸟展翅而去,轻盈的积雪随着枝丫震颤,从树上滑落,纷纷扬扬地洒落在花坛乌绿色的宽阔叶片。

    苏青瑶不由侧目,望了一眼,随后深吸一口气,继续说。

    “但越是学习,我越能感觉到,我所经受的一切,不是某个人的错误,也不是我离开了,就能当之前的一切,都没发生。一如当下的中国,不是组织几次游行,打了一场胜仗,便能解决的。”

    “老师,我不是一个领导者,比起上街发表演说,我更喜欢在阁楼里做学问。也不是一个独身主义者,相反,我喜欢孩子,渴望一个真正的家庭。在那个家庭里,妻子和丈夫在乎对方的思想,彼此关爱,没有谁比谁更高贵,也没有谁统治着谁,他们全凭自己的意愿结合,主动地、自愿地牺牲一部分自我,去完成一种崇高的、发自人格的爱。人与人之间的爱。那样的婚姻,才能称之为婚姻。而当他们不再愿意继续时,社会也容许他们自由地离开,回归一个独立的人……可中国太难改变了,它已经流过许多鲜血,未来恐怕要流更多的血,而人在社会面前,又是那样渺小和脆弱。”

    “所以有时候,我会冷不然感到恐惧,从而怀疑自己的决定。”苏青瑶环住胳膊。“如果我的想法,我所苦苦追求的一切,都是错的,该怎么办?”

    “你说你是启明女学毕业的?”

    苏青瑶颔首。

    女人笑了,说:“巧了,我也是启明女学毕业的,这样说起来,我还是你的老学姐。”

    她一面说,一面将苏青瑶拉得近些。

    北风微微吹拂,风与雪扑到脸上,融化成水,如同在面颊贴满了透明的水晶碎片。

    “我与姐姐少时为读书,以吞金自杀相威胁。父亲怕了,才同意把我们送进学堂。”她说。“所以每年开学,我看到许多父母送女儿来金女大,想到你们不必闹自杀,便能有书读,心里便是说不出的安慰。遥想民国八年,我作为金女大的首届学生毕业,加上我,全校只有五名学生。再看现在,有十个系科,近百民学生。”

    “自我成为金女大的校长,教育便成了我践行一生的事业。你们就像我的孩子。我希望你们能努力成为具有强健体质与优美举止的女性。一个优秀的人,自然会是一名好妻子、好母亲。但更重要的,你是一个社会的人,要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来帮助他人。”

    “你不需要证明什么,改变什么,去做诗吧,多写文章,与陈教授一起研究汉魏六朝诗歌。做自己喜爱的事,结交朋友,同时帮助他人,存在的价值便在其中。这就是金女大校训的含义。厚生——人生的目的不光是为了自己活着。”

    说罢,女人温柔地拍了拍苏青瑶被冻红的脸蛋。

    “不早了,去食堂吃饭吧。”

    不知不觉,太阳推开稠密的云霞,升到了头顶。

    寒假过得极快,转眼又到了开学的时候。贾兰珠从纽约旅游回来,给她们一人带了一支蜜丝佛陀口红。曹雅云则是拖了一袋果蔗来,说是奶奶非叫她带上,分给室友吃。陶先生应是没将苏青瑶的往事跟妹妹说,陶曼莎对苏青瑶一如往常,还抱怨她不来找自己玩,让她整个寒假都很无聊。苏青瑶则在图书馆开放后,贴出一份公告,邀请志同道合者组建词社。

    同年,即民国二十四年,她以碧瑶作笔名,开始尝试给《女声》、《妇女生活》杂志撰稿。

    第一百一十八章 日落之前 (三)

    极大的风。

    吹得门窗砰砰响。

    于锦铭折起写到一半的信,拧上墨水盖,手朝马裤的深兜摸去,正打算抽根烟,提提神,便听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他走到门边,掌心握住把手,肩膀靠在门板,侧身拉开一道缝。

    “锦铭,你家里人来了。”原是小队长。

    “马上。”于锦铭点一下头,合门。

    他套一件深灰的军服外套,穿好马靴,戴上皮手套,顶着风走出宿舍,去到接待来客和召开会议的平房。刚迈进大门,面前突然扑来一个娇小的人影。于锦铭本能去接,张开手臂一把抱住了她。少女也紧紧搂住于锦铭的脖子,树袋熊似的挂在他身上。

    “锦铭哥!”她贴在他耳边喊。

    少女的嗓音清脆响亮,于锦铭耳根一麻,连忙放下她。

    他皱眉,望着眼前身穿洋装大衣的少女,仔细瞧了一会儿,忽而伸手捧住她的脸蛋,笑道:“穆淑云,你怎么来了?几年不见,长成大姑娘了。”

    “啊呀,我是跟于锦城一起来的!你快松开。”穆淑云佯装被硬邦邦的手套扎痛了脸蛋,挥舞着胳膊挣开他。她转身往回走了几步,继而招招手,示意于锦铭跟上。

    少女在羊绒大衣下穿了件洋裙,裙摆蓬松,走起路,一颠一颠。

    于锦铭跟在她身后,进到会客室。于锦城正拄着文明杖,在屋内踱步。见到兄长,于锦铭低头笑了下。他先给穆淑云拉开座位,她坐下了,才绕到于锦城的右手边落座,嘴上不忘调侃一句:“政务秘书长大驾光临,有失远迎。”

    男人摆了摆手,也坐。

    “你怎么有空?”于锦铭问。“还从上海把淑云给带来了。”

    “有事来西安,顺便过来看看你。”于锦城解释。“淑云去年毕业,回了南京,听到我要来看你,也吵着闹着要来。”

    于锦铭望向穆淑云。“从中西女塾毕业了?准备考哪所大学,还是出国?”

    穆淑云趴在桌子上,摇摇头:“没想好。”

    “现如今,英法德都已经是过去式。”于锦铭道。“你要是打算留学,就去美国。”

    于锦城却插话道:“读书的事暂且放一放,我来找你,是有别的事。”说罢,他递给穆淑云一个眼神,示意她先出去。

    门扉轻轻一声响,屋内只剩兄弟二人。

    暂时的寂静。

    “怎么不装蒸汽锅炉,”于锦城蹙眉,打怀中摸出烟匣子。“不冷吗?”

    “还好,军区宿舍都这样。”于锦铭边说,边摘下手套,起身去点火盆。“我也不怕冷。”

    “父亲很想你。”

    于锦铭用打火机点燃盖在火盆上的麻杆,凑到唇边吹几下,火星飘散,面庞霎时一红。

    “他身体怎么样,还好吗?”他问。

    “就那样。”于锦城缓慢地吸着烟。“日常生活都没事儿,上前线指挥是难了。父亲戎马半生,想是心里那关过不去,脾气一年比一年坏,常冲三妈和你嫂子发脾气。”

    “辛苦你们了。”

    “一家人,应当的。”于锦城点头。

    话音落下,屋内再度陷入沉寂。

    窗外北风呼啸,沙尘与朔雪满天飞,纠缠在一处,混杂成黯淡的灰白。一阵阵横着刮过去,难分彼此。

    “你话少了许多,”短暂的两两无言后,于锦城再度开口。“倒显得我啰嗦了。”

    于锦铭笑一笑,引燃煤炭。“那时太不懂事。”

    “我这次来,有两件事。一个是想谈谈你的婚事。”于锦城伸长胳膊,点走烟灰。“你今年也二十四岁了,升了少校,穆家跟咱们是世交,淑云你也从小就认识……”

    于锦铭打断他:“我不想谈这事儿。”

    “为什么?因为那个女人?都过去多少年了,你还——”

    “四年。”于锦铭又一次打断兄长。“从民国二十一年到民国二十五年,整整四年。算上我在上海呆的那一年,五年。”

    “四年过去,她或许早已改嫁。”于锦城道。

    “那样不是很好吗?”于锦铭语调微扬。“她找到了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所以你是在跟我犟什么?”

    “哥,从看着她被带上警车的那一刻起,我就不再奢求能和她重逢。但我很清楚,我还爱她,这跟她有没有改嫁,爱不爱我,都没关系。我不能怀着爱她的心,去娶任何一个女人。这样的婚姻,对淑云来说,公平吗?”说着,于锦铭轻微地摇摇头,继而弯腰拿起钳子,翻动炭火。

    火光倒映在褐色的瞳仁,猩红的碎屑四处飞散。

    于锦城叹息,熄了烟。“我还以为你已经成熟了。”

    “如果那样才算是成熟,我可能这辈子都无法成熟了。”于锦铭道。

    “算了,我也没想着你能答应。”于锦城道。“我打算过继一个孩子来,将来我要是死了,由你来照顾他,照顾梁秋,照顾这个家。”

    “行。”于锦铭点头,坐回到男人身侧。

    风的声音逐渐消减,震动的门窗随之安分下来,听着炭火哔剥作响,两人的脸上都添上了几分暖色。

    “还有一件事,跟西北局势有关。”谈到这儿,于锦城压低了声音,警惕地扫视一圈。“委员长十月底,来过一次西安。刚下飞机,他就当着司令的面,将曾扩情骂了一顿。曾扩情这个政训处处长,说白了,就是安插在西北的眼线,用来盯着我们东北军和西北军。委员长这一骂,着实让我拿不准态度。等到了晚上,司令向委员长提出共同抗日,委员长又将他训斥一顿。现在十二月,我们又来西安——锦铭,你是军方的人,又在晋陕区待了这么些年,你实话告诉我,你知不知道司令这是要做什么?”

    于锦铭听完,淡淡问:“司令的机要秘书,你认识吗?”

    “听过,记得姓苗,”于锦城道,“他不是因为公开反对委员长,畏罪潜逃了?”

    于锦铭扬眉,伸出食指,朝窗户指了下。“机库里有一架飞机,将他送到了华北。”

    “荒唐!”于锦城猛然起身,可下一秒,又深深弯腰,伏在弟弟耳边,咬牙切齿地骂。“你们在政治上怎会如此无知。”

    “哥,我从小到大都很崇拜你,也赞同你对政治的看法。”于锦铭垂眸,轻笑着问兄长借来一根香烟,含在唇间。“但你不在前线,不明白东北军上下的想法。”

    “司令要真打算那么做,才是要彻底毁掉东北军。”于锦城说着,拄着文明杖走到窗边。风仍在刮,他透过斑驳的玻璃窗,往外望,近处是茫茫荒漠,远处是一片灰白。

    “从前的我,提到参军、打仗,总是很自豪。说些以身报国的大话,讲什么,赶走敌人,夺回东北,返回家乡……呵。”于锦铭点火,淡红的嘴唇上下一动,吐出一口烟雾。“但打仗……就是在杀人。空军只是不太见血,但炸弹扔下去,所杀的人,不比架起机关枪扫射所杀死的人,要更多吗?”

    “锦铭,你的想法很危险。”

    “不,哥,你没懂我意思。”于锦铭夹住香烟,左手放在桌面,食指轻轻敲击着。“服从命令是军人的使命,我也很赞同这点,既然参了军,我就会遵照上级的指令,战斗到最后一刻。但我也同样想说,西北的将士,包括我在内,都已经快到极限了。日本人扶持的伪军进攻绥远,中央军奔赴战场,东北军作壁上观,谁又能受得了。”

    于锦城咬牙,正想要反驳,却听北风中传来一句似有若无的沙哑歌声,“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我的同胞,还有那衰老的爹娘……”,他后背一冷,寒毛直竖,耳朵靠在玻璃窗上,屏息去听。的确,是有人在唱歌,唱着九一八与流亡。

    于锦城手脚冰冷,忙问:“怎么回事?”

    于锦铭没吭声,只给了他一个复杂的眼神。

    于锦城会意,神色复杂地扶住窗框。“离这么近?”

    “嗯。”于锦铭应了声,又笑道。“前日队长还和我说,这是攻心战,对面知道东北军驻扎在附近,便计划用这法子,将我们的军心搅乱。”

    大风将一支沙哑的歌谣撕裂成无数碎片,与雪、与沙,一同袭来,锤击着门窗。“砰砰砰、砰砰砰!”风起来了,火盆噼里啪啦地烧。

    于锦城觉出了胆寒,失神地站立在窗前。

    见兄长沉默,于锦铭弹了弹香烟,继而鼓起腮帮子,孩子气地吹走烟灰。

    他仰面,黯败地笑道:“项羽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我们现在,也是四面楚歌啊。”

    于锦城转回头,望向弟弟,不言。

    他们在于锦铭所处的空军宿舍短暂停留了一日,第二日一早,坐飞机返回西安。于锦城叫下属送穆淑云回上海,自己则住在临潼的办公处。他想着弟弟的那一番话,心中总是不安,这般惴惴然到了九号的中午,忽听屋外一阵嘈杂。于锦城起身,拨开窗帘,瞧见窗外有一群穿着棉衣的学生们,举着纸旗,浩浩荡荡地走来。

    于锦城眉头一紧,连忙披上一件大衣,下楼问卫兵发生了什么事。卫兵答,今天是北平学生南下请愿的周年纪念,学生们要到政府游行。

    北平学生南下请愿?于锦城想起来了,是 1931 年的冬天,北京、上海各校的学生组织起来,跑到南京政府前,要求抗日。学生们砸了外交部,打伤蔡元培,军警也奉命开枪,意外杀了胡适的学生。

    五年了,竟然五年了。

    他突然加快了心跳,匆忙换上皮鞋,从后门悄悄出去,再绕到前门。如同被巨浪吞噬,他走到街上,顷刻间被吞入了游行队伍中,被推着往华清池去。路上,不知是哪位学生往他手里塞了一幅标语,待到于锦城回过神,低头一看,只见上头以浓墨写:“一致抗日”。

    突然,街上传来汽车的鸣笛声。一辆车停在了游行队伍前,车上下来两个人,于锦城认出了那两个人,分别是司令员和王军长。他们应当是在劝学生们回去,于锦城很努力去听,但周遭的抗议声太大,只零零散散地听到张司令在说:“同学们稍安勿躁,先回去,去了华清池,军警要开枪的。我国仇家恨集于一身,是愿意抗日的。相信我,我三天之内,一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而同学们说。

    “大家不要信他们的谎话!他们把东北送给了日本人! 他们要当亡国奴,但我们不当!我们誓死不做亡国奴!”

    话音方落,又是好一阵的喧嚣。于锦城推开学生们,奋力挤出拥挤的人潮,想赶紧回去,给弟弟发一份加急电报。正要转身回去,又听背后传来排山倒海般的歌声。

    九一八,九一八!从那个悲惨的时候,脱离了我的家乡……

    流浪!流浪!整日在关内,流浪!

    哪年,哪月,才能够回到我那可爱的故乡?

    ……爹娘啊,爹娘啊!什么时候,才能欢聚一堂!

    歌声越飘越远,于锦城仓皇逃窜般,回了住处。

    关门的刹那,他竟潸然泪下。

    当天下午,于锦城发出一份加急电报,给于锦铭。而于锦铭似是早已预料,读完电报,淡然投入火盆。

    身旁的小桌上,是他那封始终没能写完的信。

    信上涂涂改改,只留了一句话——

    常君,战争要开始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日落之前 (四)

    因是在早春起社,便取名随柳社,取傍花随柳之意。

    随柳诗社起先由金陵大学国学研究班的黄季刚教授帮忙指导。黄教授是章氏门下大弟子,在声韵学与训诂学上有很高造诣。然而一年不到,黄教授不幸病逝,便换了胡小石先生来当指导教授。

    自从有了诗社,苏青瑶的生活变得更加忙碌。到大三,课程越发满了。她便辞去图书馆的职位,专职当家教。新雇主是刚从北京搬来的德国人,西门子公司的雇员,家中有一个六岁的女儿与刚出生的儿子,分别叫格蕾特和托马斯。

    苏青瑶负责教格蕾特中文,课间带她跳舞、弹钢琴和做游戏。两人起初以英文交流,后来苏青瑶自学了几句日常用语,两人又开始一半英文、一半德文地交流,偶尔蹦出几句中文。

    不必上课与骑自行车去授课的日子,苏青瑶便待在诗社里作诗撰稿。

    诗社是东南角的一处平房,外头种了几丛翠竹,每逢春夏之交的雨季,沙沙的雨声串联成线,雨帘倒映着竹林,映入眼帘,一片干净的绿,衬得小小的庭院恍如传说中仙人居住的碧城,好似一切凡尘的困扰都远离了她,叫她得以躲避在此,写“此君无俗念,新月到天明”这类轻灵飘逸的诗句。

    这般忙碌着,一年光阴转瞬即逝。等大四开学,苏青瑶要准备毕业论文和去杂志社实习,便在第七学期,某个落叶纷纷的秋日,告别了诗社活动。临走前,她去到竹林,用毛笔在碧绿的竹子上写下“翠竹长含雾,寒藤袅袅霜。愿君依玉树,千岁有馀芳”,作为告别。

    整个大四最重要、也是最令人头疼的一件事,便是论文。

    苏青瑶的论文方向是南朝诗歌与道教,导师是准备写汉魏诗歌研究的陈教授。想用半个多学年,写一本如何出彩论文,绝不可能,苏青瑶也只是尽可能地写。金女大、金陵大学与国立中央大学的图书馆都跑遍了,借来的参考书堆得比上半身还要高,其中一些着急还的,得挑灯抄写。反正是半懂不懂,囫囵吞枣地看完、抄完了,才虚飘飘地开始做论文。

    写了两个月,完成了,苏青瑶硬着头皮进办公室,心惊胆战地将稿件递给导师。

    大抵是她确实下了苦功夫,过几天一稿送回来,陈教授的批语颇为温和,叫苏青瑶高悬的心稍稍放下。紧跟着是修改、抄写第二稿,然后是三稿。

    抄到第三稿,送过去时,陈教授突然问苏青瑶有没有考研究生的打算。

    如果她打算考,他推荐她去清华,刘叔雅教授在那儿研究庄子,跟着他把道家文化梳理清楚,再研究魏晋南北朝文学,定定心心的,一辈子就专注做这一门学问。缺点是北平太远,气候也不好,沙尘一刮,昏天黑地。

    或是去国立武汉大学,武汉要近一些,徐天闵教授专攻诗学,跟着他学习,也能有所进步。当然上海也有许多好学校,就是学费贵了些。

    但不论怎样,如果对做学问感兴趣,还是推荐她去考个研究生,再到国外游学两年,回来后进大学当教授,不敢说有多富贵,但也能用学问谋得衣食住行。

    苏青瑶很心动,但转念想到那张快要被自己花光的支票,又不免打起退堂鼓。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于锦铭提早存下了一笔钱,是她的幸运,贺常君将这笔钱转交给谭碧,也是她的幸运,最后谭碧又爽快地将这笔钱转交给她,更是幸运。能靠着如此多的万幸,安安稳稳读完大学四年,已是奇迹中的奇迹,至于研究生……唉!苏青瑶心烦意乱地想着,打算先工作一段时间,有了积蓄,才能做下一步的打算。

    又过一个春天,临近六月中旬,该结束的论文都已结束,到毕业的时候。

    学生们统一穿着雪白的细棉布旗袍,短袖的,露出同样雪白的胳膊。衣襟上别着各色的小花,再在旗袍外套一件学士服。长发的女同学都盘了起来,短发的也拿卡子别好,方便戴学士帽。学校请了摄影师,先在草坪上跟校长与各系的教授一起拍大合照,拍完了,学生们再分别合影。

    同寝室的四人自然要合照留念。

    贾兰珠知道苏青瑶生活拮据,便大手一挥,包了她拍照的费用,当作这四年来,陪她过话剧台本的回礼。拍完,不知怎的,陶曼莎哇哇大哭,见她哭了,曹雅云也抽出手帕,暗自垂泪。苏青瑶和贾兰珠一人搂着一个,连连劝慰,到最后四个人发誓,分开后一定常常给对方写信,才勉强止住啜泣声。

    陶曼莎与贾兰珠约好毕业后要去北平玩两个月,所以最先搬出寝室。曹雅云等到金陵大学的男友也拍完毕业照,才与他一同离开。她的男友不怎么说话,笑起来颇为腼腆,似乎很爱自己青梅竹马的女友。

    而苏青瑶在七月到来之前,在南京租下了一间地段不错的房子,正式离开学校。

    搬入新家的第一天,正好是七月七日。

    她忙活了大半日,将屋子收拾干净后,出门,难得奢侈地去面包房买了一块拿破仑蛋糕回来。

    半个手掌大的拿破仑蛋糕,士多啤梨对半切,撒上糖霜,铺在顶层的酥皮上。七八层的酥皮之间,是满满的奶油和芝士酱。

    苏青瑶拿着勺子,从边角一点点地切。

    她一面很珍惜地吃着,一面拧开钢笔,给谭碧写信。

    亲爱的碧: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我竟已从金女大毕业。回想离开上海的那天,仿佛还在昨日,一转眼便是四年过去。

    我今早雇来一个车夫,将最后一批东西搬上车,彻底搬离宿舍。交还钥匙时,我又遇到了华女士,就是我们一起去学校报到那天,在门口遇到的美国教授。她知道我毕业了,便搂住我,吻了我的面颊,说“愿上帝保佑我”。多巧啊,进学校遇到的第一个教授是她,离开时,遇到的还是她,这或许就是命运。

    给各个编辑部投去的简历暂时还没有回信。但你别太担心,稿费和家教的费用已足够我的日常开销,只是如果能尽快再找到一份本职工作,作为支撑,日后才能存的下来钱,考虑更多的事。

    说心里话,待在金女大,还有种做梦似的感觉,现如今离开了校园,才切实地感觉到新生活要开始了……今后会越来越好的,阿碧,我相信。

    爱你的瑶

    写完,也吃完了蛋糕。

    苏青瑶放下笔,打水洗脸。

    刚迈入七月,蝉鸣声隐隐约约地起来了。苏青瑶站在门边,仰头,目光穿过槐树摇动的枝叶,望着蓝黑色的天。没有月亮的夜晚,几粒黯淡的星辰在天空闪烁,云彩时不时飘过,遮蔽了仅有的光源。七月的夜晚,一眨眼是亮,再一眨眼便暗,明明灭灭,无端令人心生恐惧。

    远远的风刮起她灰蓝色的布衫,云层聚集,天完全黑了,瞧不清人影与树影。

    苏青瑶倒了水盆,回屋睡下。

    那是极其漫长的一个夜晚,漫长到八年才得以结束。而此刻的苏青瑶,浑然不知未来,她只是在飘忽不定的乱梦中,似乎听到了一声来自北方的枪响。

    第一百二十章  迁徙

    到后半夜,突然刮起大风,漫天薄云被扫空,只剩一弯冰冷的镰刀似的月,高悬在乌蓝的天幕。这股大风接连吹了几日,灌入口中,涌入肺腑,吹得人失魂丧魄。而当风好容易止息的那一日,夜空依旧乌蓝,残缺的月照着漆黑的别墅,漆黑中,响起了不绝的电话铃声。

    “叮铃铃,叮铃铃……”

    小阿七恍惚间听到了电话铃声,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睁眼,望向床上均匀呼吸的吴妈。她手里拿着蒲扇,盖在肚皮上,睡得正香。正疑心那串电话铃声是自己的幻想,小阿七又听见了那串铃声。这下确认了不是梦,可谁又会在半夜打电话来?

    想着,她拎起一盏煤油灯,趿拉着布鞋,往客厅去。

    还没到,电话铃声戛然而止。小阿七不由加快步伐走过去。客厅没开灯,她举高煤油灯,隐约瞧见电话边,站着一个高大的人影,黑影上,又点缀着指甲盖大的火星。小阿七吓一跳,连连退了几步后,才认出是先生。

    徐志怀嘴里含着香烟,将听筒从右手递到左手,继而夹住香烟,随手点去烟灰。

    “好,没问题……今晚?方便的,都过来吧。没事……是得商量。”他低沉地应着,抬一下手,示意小阿七去开灯。

    “啪嗒”一声,钨丝灯泡亮起来,这下能看清了。

    男人应当也是被吵醒,只套一件深蓝色英国产的真丝丝绒睡袍,便急匆匆地下来。睡袍松垮地套在身上,凌乱的几何暗纹一直垂到脚背淡青色的血管,腰间系一根长带子,同样耷拉着。

    “是,我知道北平战局不顺,越是现在这种情况,越是要团结一致……”他说着,皱起眉,又将香烟含在唇间,右手将额前的碎发捋到后头。“没事,您先过来,虞伯和刘叔都要过来。大家在一起,也好商量事。”

    “行,行……”他连连应着,挂断电话。

    烟头快烧到手指,徐志怀走到茶几,将香烟扔进玻璃烟灰缸。

    好几日了,自从战事起来,烟灰缸就没干净过。

    烟灰缸边放着两盒烟,徐志怀从其中一盒里又摸出一根香烟,点燃了,坐到沙发上继续抽。

    “去泡一壶茶,准备些点心,有客人要来。”他道。“一壶可能不够,多泡几壶,再拿几盒香烟出来,放茶几上。”

    “这么晚?”小阿七道。“要把吴妈妈叫起来吗?”

    “你一个够了,”徐志怀道。“大晚上的,别搞出太大动静。”

    小阿七缩缩脖子,遵命去了。

    少顷,别墅外一阵汽车喇叭的乱响。徐志怀换了一身能见客的衣裳,将来客招呼进来。来的全是上海有头有脸的实业家,他们同徐志怀点头示意,进到客厅,彼此短暂的几句寒暄后,商谈的话音便被一种既紧凑又压抑的氛围笼罩。

    小阿七放下青瓷茶壶,正压在今日份的《申报》上。时事最头条那一栏,以加粗加黑的字体写:日军在华北挑衅。正文为:本月八日晨一时,驻扎丰台的日军,借口在卢沟桥演习时,失落日兵一名,要求入宛平县城搜查……

    “我还是那句话——北平要是守不住,下一个就是上海。”不知是谁先开了口。“这跟 32 年那次一模一样,日军打完东北,接着不就是上海?战端一开,我们在座的厂子都守不住。你再硬,硬的过大炮?”

    “站着说话不腰疼。”另一人道。“你个肥皂厂,说迁就迁了。我锻钢厂,千百来号人,几千吨的机械,说迁就迁?怎么迁?往哪儿迁!少跟我谈 32 年,32 年,日本人的战机在我头上飞,子弹在外面打,我都没怕,工厂都是照样开工。”

    “糊涂!你才是最该走的。什么肥皂、牙刷,都是轻的,等日军打过来,第一个就占了你的锻钢厂!”

    “行了行了,北平都还没沦陷,你们慌什么?又不是第一天打仗。着急忙慌搬了,结果后面又不打了,不成了个傻子?要我说,再等等,静观其变——假如日军真打到上海,我们到时候再组织人手搬迁,也不迟。”

    “别开玩笑了。全中国的厂子,都在沪、苏、杭三地。上海几千多家工厂,万一落入日本人手中,迟早会变成子弹打穿你的脑袋,打死你的妻儿。现在不急,什么时候急?”

    你来我往,客厅已太过嘈杂。

    徐志怀默默抽了两支烟,端起茶几上凉了的龙井茶,一口气喝干。

    他起身,走出厅堂,去到阳台。虞伯正在那儿,拄着拐杖,遥望着头顶的树枝。焦躁的蝉鸣声中,连绵的青黑色枝叶震颤着,恰如乌鸦张开羽翼。徐志怀低头,俯身冲老者行了个礼,将屋内的情况简单转述给了他。老人听完,默默不言语。

    树叶沙沙作响。

    无言良久,他开口:“霜月,你拿个主意吧。”

    “我觉得,还是得迁,”徐志怀道。“先迁去汉口。”

    “汉口?”

    “公路、铁路都支撑不了这么大的搬迁,只能走水路。汉口从各方面看,都最合适。”

    老人长叹一声:“花费巨大,生死难料。”

    “叫常必诚常先生的工商联合会牵头,向中央政府提交申请,要求政府协助内迁,提供资金帮扶,不行就叫他们给无息贷款。”徐志怀低声补充。“北平与沈阳不同,毕竟是曾经的国都,文化上、政治意义上……山海关一旦告破,日军不论向内还是南下,都很难阻挡,上海是必争之地。况且,这次的进攻尤为激烈……虞伯,我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虹桥机场,五天前秘密入驻了一个团,驻扎的海军也已设立封锁线。”虞伯望向徐志怀,又挪开目光,注视着远处微弱的灯火。“你的预感不错。”

    “我听说,余先生被日本人打电话了?”

    老人微微点头。

    “日用品兴许还能等,但重工业必须抓紧时间迁。”徐志怀沉吟。“决不能落入敌手。”

    “那就按你说的,先联名将申请递上去。”老人又是一声漫长的叹息。“小徐,政治有许多选择。但卖国贼,我们是绝不能做的。”

    “我明白。”徐志怀颔首。

    搬迁倡议十四日递交,国民政府在二十八日达成共识,决议帮助民营企业内迁。第一批内迁的是钢铁、橡胶、水泥等重工业,第二批为轻工业。随后,政府表示将拨款五十六万作为迁厂补助。但这笔钱款与搬迁费用相比,不过九牛一毛,反而令一些企业加重了对搬迁的顾虑。

    部分厂主认为,日本定会顾忌英法美德四国利益,不敢动上海,一如 1932 年那次,打了几个月,也就停战了。还有一部分厂主不打算内迁,而是搬去更近的香港,或广州,希冀能倚靠英国的影响力,减少战乱影响。

    报纸上的消息也是忽战忽和,一下是非战不可,一下又说可以和谈。

    就在南方这般来回的商议的同时,北方的战火正熊熊燃烧。战火在曾经的天子脚下燃烧了将近一月。枪炮下,鲜血染红了斑驳的朱墙。直至二十九日晚,宛平城失守,日军占领北平。第二日一早,北京市民打开家门,换了人间,然而不到一日,战机便开到了天津市上空,一日激战后,守军弹尽粮绝,天津随之沦陷。

    正式的迁移通告,直到八月十二日后才下发。

    徐志怀得知后,决定先搬走大部分的精密仪器与熟练的技术工,运到汉口,余下一部分的器械与高精尖的工程师暂时留守上海,以防真的开战,通讯设施被日军空袭破坏后无人可修。

    然而也不过是一夜的工夫,八月十三日,上海开战。

    第二日,南市遭到空袭,陷入一片火海。火光冲天,将无数房屋焚为平地,数以万计的灾民携家带口,再度朝租界涌去。徐志怀紧急将一些高级工程师和他们的家眷迁入了公共租界,普通工人则领到了一小笔补贴。但工厂不能停工,不管是他,还是所有的工人们,都要尽可能保持生产线的运行。

    这场仗也的确是徐志怀从未见过的凶猛。

    某一天夜里,突然响起震耳欲聋的炮火声,徐志怀惊醒,下楼一看,城内两军交火所产生的巨大声响,竟然震碎了一楼的玻璃。

    还有一次,上海是阴天,本是最不可能发生空袭的日子,徐志怀叫一个佣人去电报局,给张文景发电报,询问南京的情况。然而当天下午,天气突然转晴,全市拉响防空警报,那个佣人再没回来。

    枪弹的火舌越烧越近。从闸北收缩到龙华。好在国军作战凶猛,二十一日,日军大举进攻吴淞口,两军决战十余日,国军竟将前线日军消灭殆尽。捷报一传到后方,上海市民无不欢欣鼓舞!他们想着,八一三那次,十九陆军打了一下,便不打了,还能让日本人和谈,这次可是全力抵抗,胜算大大增加。也许呢,没准的——失掉了那么多的土地与同胞,我们总要赢一次的吧!上海一定能保住的呀!

    不料到九月,日军调来大批飞机与军舰,强攻吴淞炮台。十二日,军队顶不住攻势,被迫转移阵地,宝山随之沦陷,国军也进入了防御战。

    也就是在这当口,徐志怀收到了交通部从南京发来的加急消息——多路电话设备受损严重,急需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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