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明若进道录司

    旨意传到裕亲王府,裕亲王一家的确是感激涕零。

    只不过,这感激却不是对着康熙的。

    虽然太子是私底下去求见的康熙,但宫里的一块石头都会说话,哪有什么真正密不透风之事?

    更何况,太子又不是个真圣父,哪会做好事不留名?

    裕亲王私底下打探之后,就知道康熙之所以给了他这么大的恩典,是在太子求见过后。

    而且,得了好处的还不止他自己,还有同样被罚禁足的大阿哥。

    裕亲王感慨道:“太子是个厚道人呀!”

    如果太子单单是为了他求情,他还会怀疑太子是为了拉拢他。但太子不只为他求情,还为大阿哥也求了情,除了心性豁达宽厚,裕亲王实在是想不出别的原因了。

    作为康熙的亲哥哥,还是个实权亲王,裕亲王虽然平日里不争不抢不声不响,但他在宗室中的影响力,绝对不小。

    如今他对太子好感大增,必定会影响一大批宗室亲贵对太子的看法。

    由于太子对满族王朝来说是个新鲜事物,虽然有储君之名,但其实他在宗室里的威望并不高,支持率也低的可怜。

    相信有了裕亲王替太子背书,肯定让宗室们意识到,如果是太子上位,他们照样有好日子过。

    未来的日子有了保障,除非是脑子有坑,谁还会想着另立炉灶,扶植其他皇子上位?

    毕竟,大阿哥的前车之鉴还在那儿戳着呢。分明是他自己犯的错,拿亲大爷背锅顶缸可是毫不含糊。

    住在宫外的裕亲王都能打探到的消息,在宫内经营多年的惠妃,自然只有更清楚的。

    原本惠妃就不赞同大阿哥和太子争斗,只是大阿哥本不听她的劝,一谓和太子别苗头。天长日久的,惠妃难免担忧,日后太子上位,大阿哥会处境凄惨。

    这一次太子主动为大阿哥求情,让惠妃看到了太子的心胸之广,心里那股隐隐的担忧放下了,日常就更劝着自己儿子收敛了。

    而且惠妃不但自己劝,在大阿哥娶了福晋之后,她还私底下联合了儿媳妇伊尔根觉罗氏,婆媳两人合力影响大阿哥。

    虽然大阿哥长大之后,就有些叛逆,不大听惠妃的话。但他毕竟是个孝子,和大福晋的感情也很好。

    还有额娘的耳提面命,后有福晋的枕头风。再加上如今明珠也对他疏远多了,为了外力的影响,他那股和太子别苗头的心气,也就逐渐松懈了。

    接下来这几年,太子仿佛打开了什么开关,行事越发大气宽和,却又不一谓宽纵,处事十分公正,很让宗室和汉臣们信服。

    大阿哥虽然还是时不时在言语上刺太子两句,但在实际行动上,却消极得很。

    如今,他一门心思都想着要好好办差,给自己挣个爵位,好给额娘争气,也让福晋以夫为荣。

    眼见太子在朝中内外的风评越来越好,八旗子弟和宗室子弟支持太子的人也越来越多。太子大势已成,自己一心扶植的大阿哥,却总有自己的想法,不愿按照自己的路走。

    康熙觉得恐慌,偏又无可奈何。

    好在胤禛这几年,算是和太子彻底撕撸开来。几个小阿哥也以八阿哥为首,都和胤禛走得比较近,并不和太子亲近,不至于让康熙一点希望都看不到。

    康熙仔细观察了一下,自己这群儿子里,除了太子之外,最有本事的当属四儿子,最有心计的当属八儿子。

    正好这两个儿子是同一个额娘养出来的,自幼就要好。若是让他们两个联合起来对上太子,恰好势均力敌。

    不过,该培养谁呢?

    康熙决定,还是再观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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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胤禛可不知道,他再次被康熙惦记上了。

    果然不出他所料,如今明若长大了,已经不满足于在书房读书。她想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而不是困于后宅。

    但她今生毕竟是女子之身,就算扮男孩子扮得再像,皇上也不可能让她入六部,也不可能让她下地方为官。

    所以,她思来想去,唯一的出路就是进道录司去。哪怕做个整理文书的小吏,也比整日里听额娘念叨强。

    虽然有了胤禛背书,她这几年日子过得快活多了。可舒穆禄氏爱女心切,生怕她这样放纵下去,将来找不到好婆家。

    她女儿这样的,舒穆禄氏早不指望她能嫁入皇家了,只想着将来在富察氏的部下里找一个老实可靠的,有整个富察是撑腰,量她那未来的女婿也不敢对她女儿不好。

    随着明若年岁渐长,选秀的年份也近了,她再一次过上了水深火热的生活。

    没有尝过自由,就不会觉得拘束。已经得到自由的鸟儿,又如何愿意回到那金丝笼子里去?

    明若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要自救!

    她先是找了胤禛,确定胤禛这里可以收留她之后,转头就去磨自家阿玛马奇了。

    “去道录司,四阿哥那里?”马奇的神色有些古怪。

    明若觉得,是因为自己的要求太过离经叛道的缘故,也没有多想,点头道:“是呀,四阿哥已经答应我了。”

    原本她还以为,自己需要磨上好些天。哪知马奇只是沉吟了片刻,就点头答应了。

    明若虽然一头雾水,但目的达到了,她还是很高兴的。又吹了好一通彩虹屁,好好恭维了马奇一阵,就欢快地跑回了自己房里。

    ——机会难得,她要好好做个准备,不让别人小看她。

    明若是高兴了,但舒穆禄氏却怒了,“老爷,你怎么也跟着她胡闹?”

    “那怎么就是胡闹呢?”马奇悠闲地翘着二郎腿靠在躺椅上,顺手摸了块点心塞进嘴里,只觉得好生惬意。

    看见他这副毫不在意的姿态,舒穆禄氏就气不打一处来,一把将他手边的点心扒拉走,怒道:“还说不是胡闹,咱闺女今年都十三了,十三了你知不知道?

    眼看明年就是大选之年,再不给她紧紧皮子,让她好好学两天规矩,将来怎么办?”

    “哎呀福晋,你别急嘛。我这样做,自有我的道理。”马奇胸有成竹,笑嘻嘻地起身,把自家福晋按在躺椅上,又吩咐丫鬟把福晋爱吃的点心蜜饯都拿上来。

    见他服软了,舒穆禄氏的气也消了些,晲了他一眼,气哼哼地说:“你也不用贿赂我,今日你若是不能说出个一二三来,未来一个月,你就在书房过吧。”

    马奇一听,这还了得?必须得赶紧解释。

    “刚才咱家大格格不是说了吗,去去道录司这件事,是四贝勒亲口同意的。”马奇挑眉一笑,给了自家福晋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舒穆禄氏先是一怔,紧接着也反应了过来,“你的意思是说……”

    马奇嘿嘿笑道:“这件事咱俩心里有数就行,你可不要出去乱说。”

    “瞧你说的,我是那么没有分寸的人吗?”舒穆禄氏妩媚地瞪了他一眼,笑得眉眼弯弯。

    马奇心中一动,正给自家福晋递点心的手就不大老实了,悄眯眯地摸上了圆润的香肩,逐渐还有往下延展的趋势。

    “啪!”

    “去你的,你个老不休!”舒穆禄氏一把拍掉他的咸猪手,起身整理了一下裙摆,便扭着腰出去了。

    如今女儿终身有靠,她是再没什么好烦恼的了。

    至于将来四阿哥会不会抵赖的事,舒穆禄氏半点都不担心。

    他们富察氏可是大族,族里人才不知凡几,就算是万岁爷也得顾及几分。

    只要自家女儿进了道录司衙门,和四阿哥朝夕相处,皇上自然会为两个孩子拴婚,施恩于富察氏的。

    这一头,不止胤禛这个穿越者没有想到,就连明若这个实打实的土著,也因为一心向往自由给忽略掉了。

    两个人都觉得很愉快。

    如今道录司大本营刚刚建成,胤禛这几年陆陆续续招募来的几个和尚、道士与妖仙,也终于有了安定的住处。

    百废待兴,说的就是如今的道录司。

    雍正皇帝的工作能力真不是盖的,她刚来的时候,还只是给芍药花仙打下手,整理各种文书档案。

    三个月之后,芍药花仙便主动找到胤禛,说她觉得自己合适在富察格格手底下干活。

    此事正中胤禛下怀,他也就顺势答应了。

    从此,明若就成了道录司的二把手。

    她的性格比较强势,做事颇有章法,很多想法也更符合这个时代的主流。

    所以很多时候,胤禛在纠正一些她过于封建传统的想法之后,就一切都听她的了。

    他觉得自己是知人善任,不让明珠蒙尘。

    但在别人看来,却完全不是那回事儿。

    康熙在道录司可是有自己的人手,胤禛与明若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康熙的耳目。

    当然了,这只是适合放到明面上的事情。

    对于道录司的核心理念,不用胤禛提醒,明若就非常自动自发地帮他捂了个严严实实。

    因为他的那些理念,实在是过于惊世骇俗。明若不想失去现在的生活,自然就要尽自己的一切能力,不让胤禛暴露。

    雍正皇帝一出手,自然就知有没有。

    辉发那拉富源和赵岭这两个初出茅庐的菜鸟,哪里是明若这个老油条的对手?

    但凡事明若不想让他们知道的事,他们是半点都察觉不到。

    明若入道录司的第三个月,康熙把胤禛叫到了乾清宫。

    “这个圣旨你先看看吧,另一份朕已经叫梁九功送到富察家去了。”

    “哈?”胤禛一脸懵逼,“圣旨?什么圣旨?”

    他不就是往道录司招募了一个新员工嘛,也值得皇上亲自下旨?

    第292章 兄弟联手,套路康熙

    康熙脸上带着奇怪的笑意,嘴里发出老妈子附身似式抱怨,“你这孩子,若有这心思,直接到朕这里求也就是了,干嘛还弄这么一出?”

    “汗阿玛,你究竟在说些什么啊?”胤禛握着手圣旨的手一顿,只觉得浑身恶寒。

    ——你是我爸,不是我妈,请别端着一副含辛茹苦的老母亲姿态好吗?

    还有,真正受苦受疼把我生下来的是德额娘,真正劳心劳力把我养大的是佟额娘,你这副摘果子领功劳的姿态,也太熟练太理所当然了吧?

    高高在上惯了的康熙,丝毫不知道自己的四儿子正在心里嫌弃他。

    这会儿他正在自我感动。

    ——朕可真是个好阿玛,儿子有了喜欢的姑娘,根本自己不用羞答答地过来请旨,他就先替儿子办妥了。

    唔,小四心里一定很感动吧?

    展开圣旨,把上面那两段文言文反反复复看了三遍的胤禛只有一句话想问:汗阿玛,您究竟是被媒婆附身了呢,还是已经老糊涂了?

    只可惜,这话他只敢在心里想想,不敢问出来。

    胤禛深吸了一口气,把圣旨重新卷了起来,试图让康熙收回成命,“汗阿玛,结婚这回事,可是关系到两个人一辈子,怎能如此轻率?”

    “什么叫轻率?”康熙不满的看了他一眼,“朕亲自写的圣旨,还不够隆重吗?”

    要知道,这两张栓婚的圣旨,可都是他亲自写的。平日里就算给朝廷重臣搬旨,大多数也都是内阁学士代笔。

    胤禛暗暗吐槽:怪不得文采比其它圣旨差了一截,原来是没找代练。

    康熙再次露出了慈爱的笑容,这笑容里还带了点儿男人之间才懂的调侃,“行了,你小子那点心思,朕还不知道吗?眼见明年就是选秀的年份了,你就巴巴地把人弄到自己身边儿,这是生怕震把富察格格指给旁人了呀。”

    胤禛张了张嘴,却又闭上了。

    这让他怎么反驳呢?

    实话实说,那是他和明若都不想要命了;编谎话在这个男女大防极重的年代又编不圆。

    思来想去,还真的只有这一种解释最为合理,也不能怪康熙脑洞太大。

    “行了,行了,圣旨已经下了,这件事就板上钉钉了,你小子就把心放回肚子里去吧。”

    私事说完之后,康熙就把话题转到了公事上,“如今你这道录司也建成了,神仙岛的事,是不是也该提上日程了?”

    胤禛神色一凌,急忙把所有的杂念都抛出脑后,正色道:“但凭汗阿玛吩咐。”

    康熙挥了挥手,魏珠就转向内殿,拿出了一叠卷宗放在了胤禛面前。

    “看看吧,这是朕让人私底下收集的。”康熙端起茶盏,刮了刮茶沫子抿了一口。

    这些卷宗都是关于内务府造办处的,其中记录的最详细的,就是各色花灯的入账出账,和节日过后花灯的处理方式。

    上元节当天展出的花灯原版,自然是被小心封存,收藏在内务府的库房里。

    大清朝是在顺治元年十月入关,定都北京的。顺治二年的正月十五,在北京度过了头一个上元节。

    康熙的人手也暗中到库房清点过,从顺治二年的,到康熙三十一年的,所有该在的花灯全部都在,保存得非常精细。

    除了糊花灯的只因为年岁久远有些泛黄之外,连上面最细微的笔墨都,不曾受潮糊了一点。

    只是,有几个特别精致富丽的花灯图纸,却不翼而飞了。

    因为每年上元节,宫里都需要大量的宫灯装点,每一年的图纸都不是小数目。如果不是有人要专门去清点,少上几张根本不会被人发现。

    “也就是说,流出去的只是图纸,并不是花灯本身。”

    康熙淡淡道:“那些奴才到底还有些分寸,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

    胤禛微微一顿,暗道:果然如此!

    毕竟,康熙就是这样一个皇帝。底下人只要对他足够忠心,便是犯一些错误,贪墨一些银子,他也会一笑置之,毫不在意。

    甚至于,史书上还记录了一件真实的事情:某个官员被参奏贪污,康熙却认为,官员俸禄不高,若是不贪一些,如何能让父母妻儿过上好日子?

    在他的认知里,官员贪墨一些钱财,让自己的家人过上了好日子,就会感念皇恩,为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不得不说,这种想法也是很天真了。

    如果不是这样天真,他也做不出允许百官从国库里借银子的事。

    人的贪欲是无穷的,“升米恩斗米仇”这句话,也不是写在书上只图好看的。

    康熙对自己的亲儿子多疑防备的令人发指,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臣子,却又宽纵天真到令人发笑。

    胤禛暗吸了一口气,不死心地问:“依着汗阿玛的意思,内务府将宫灯图纸外泄一事,就不追究了?”

    康熙语重心长地趁机教导儿子,“作为上位者,待下不可太过严苛。若不然,臣子人人惧怕,哪一个还会忠心于你?”

    对此,胤禛非但不受教,还直接表达了自己的不敢苟同,“儿子读书少,只学会了防微杜渐与防患于未然。”

    说完这句,他也不看康熙的脸色,直接把自己的想法全部表达了出来。

    “人的野心是一步一步被养出来的,的胆量也是一步一步被纵出来的。

    今日他们只是偷渡了几张图纸,汗阿玛宽宥了他们,来日他们就会仗着汗阿玛的宽容,将更重要的东西偷出来,卖给大清国的敌人。”

    说到这里,他古怪地笑了笑,嘲讽味十足地说了一句,“反正汗阿玛是个仁君,就算追究,也不会弄得血流千里,不是吗?”

    “放肆!”康熙勃然大怒。

    胤禛一撩衣摆,甘脆利落地跪了下去,“儿臣说的都是大实话,实话虽然不好听,却是逆耳忠言。

    阿玛您,的宽容应该是给天下百姓,给那些真正为国为民,为了我大清鞠躬尽瘁的国士的,而不是给那些国之蛀虫,让他们吃得更肥,更有力气来挖空我大清根基。”

    说完,他一个头重重磕了下去,然后起身便走,丝毫没给康熙反应的时机。

    ——您要发泄就去尽情砸东西吧,我才不留这儿给你当出气筒。

    反正康熙自诩仁君,轻易不肯处罚身边的奴才,胤禛也不怕自己溜得太快,会牵连别人。

    等胤禛走了之后,康熙果然是摔摔打打的好一阵发泄。乾清宫伺候的奴才都秉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但就像胤禛预料的那样,康熙对自己身边的人一向宽厚,极少有处罚的时候,他们虽然紧张,却并不忧虑。

    发泄过后,康熙的脑子逐渐冷静下来,开始仔细思考胤禛说的话。

    防微杜渐的道理,康熙也不是不懂。只是自小的生长环境,养成了康熙善于隐忍的性格。

    纵观康熙朝的历史,真正让康熙下狠手的臣子其实也没几个,一个鳌拜,一个明珠,一个索额图。

    而这三位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狠狠地踩到了康熙的底线,让康熙对他们忍无可忍,终于不想再忍了。

    至于平定三番,那更不用说。纯粹是因为以吴三桂为首的三番太过嚣张,每年国库的收入,得有一半送给三番做军费。

    平民百姓家,每年被邻居抢走一半收入,还要奋起反抗呢。更何况,康熙是个皇帝?

    如果三番安分守己,康熙绝对能再忍几十年。

    今日胤禛这番话,可以说是直戳他的痛脚,他一直都有的拖延症,给摆到了台面上。

    康熙思来想去,最后得出结论:小四说的很有道理,但现在还不是收拾内务府的时候。

    自从下定决心改革科举之后,已经先后出了两届考生。

    显而易见的,朝中的新秀里多了许多汉人面孔。

    当然了,满人虽然在科举上占不了便宜,但他们有其他的入士途径,一时倒也相安无事。

    不过所有的平静都是表面上的,就像是水平如镜的湖面,阻挡不了静水流深波涛汹涌。

    康熙做事一向求稳,当务之急,他需要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平衡满汉关系上。

    至于内务府,在他看来不过是藓芥之疾,根本不足为虑。

    等了两天,只等到让他出京的旨意,却没等到任何要动内务府的消息。胤禛失望不已,却也明白,在这件事上,他根本就指望不上康熙。

    不过没关系,康熙指望不上,他还有二哥,还有八弟。

    原本他的打算,是把八弟弄到道录司,其他总揽内务。两兄弟齐心协力,还这天下一个朗朗乾坤。

    但现在道录司不是有明若了嘛,明若也是个大外挂,就不必再浪费一个八弟了。

    所以,八弟还是到朝堂上去发光发热,顺便随心所欲地给康熙添堵吧。

    想来这份工作,八弟会非常喜欢的。

    八阿哥的确很喜欢。

    他虽然还没正式入朝,但已经得到了临朝听政的资格。也就是每天上午跟着康熙去上朝,杵在一群宗室之间冲木桩子,下午继续回无逸斋读书。

    胤禛出京之前,分别拜托了太子和八阿哥,让他们搅出些事情,逼着康熙不得不动内务府。

    这件事托到八阿哥头上,可算是专业对口了。

    要知道,八阿哥上辈子可是做过内务府总管的男人。

    对于内务府的各种猫腻,还有谁能比他更了解吗?

    虽然胤禛是分别拜托的太子和八阿哥,但这两位都是老油条,非常有默契地暗中联手了,指使挑出了好几件内务府贪赃枉法的事。

    这两位都有一辈子的经验,对康熙的品性自然了解甚深。

    所以,他们挑出的探路石,都是那种既在内务府有一定背景,家族中却无人在康熙面前得用的。

    而且,这些人动的,都是最不该动的东西。

    比如:给太皇太后准备的祭品。

    果不其然,康熙勃然大怒,少有的不和重臣商量,便直接下旨严惩。

    这世间的事,最是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不均则患不公。

    严惩的头竟然开了,短时间内是难以刹住的。

    在和康熙添堵这方面,太子和八阿哥的默契,已经到了不必碰头,便心有灵犀的地步。

    趁着这股东风,两人迅速挑了几家颇受康熙信重的内务府世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推了出来。

    为了不让康熙生疑,他们很默契地避过了造办处。

    一来康熙正在气头上,二来上三旗的包衣都虎视眈眈地盯着呢。康熙纵然心头不愉,也不好明目张胆地包庇自己的心腹。

    他忍痛下旨,将那几家也通通严办,然后便露出了就此收手的意思。

    八哥暗暗撇了撇嘴:果然,老爷子还是老样子,不管什么事都想玩平衡,能大事化小的,就坚决不会让事态扩大。

    不过,这种性子固然让人气愤,很多时候也容易被他利用。

    至于太子那边,则是根本没将康熙的态度放在心上,反而借机向康熙请旨,意欲整顿一下内务府。

    “为这件事死的人已经够多了,适可而止吧,太子!”康熙语重心长地驳回了太子的建议。

    内务府是从未入关前便有的部门,来源成分复杂,服务皇室已经许多年了。

    他们不但彼此之间相互联姻,有的上三旗包衣,甚至将女儿嫁入了八旗权贵之家。

    可以说,他们的关系错综复杂,早已形成了一股难以撼动的势力。若要整顿内务府,必然要引起一番动荡。

    康熙早就不是年轻气盛的毛头小子了,近些年他做事越发求稳,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愿意冒险的。

    对于康熙的反应,太子早有预料。

    他假装不满的蹙起眉头,抱怨道:“汗阿玛待他们如此宽厚,倒显得儿子斤斤计较了。”

    是的,他表达出的不是对康熙决定的不满,而是对自己的阿玛不向着自己的不乐。

    康熙失笑道:“多大的人了,还这次小儿女态。”

    “再大也是汗阿玛的儿子,你得疼我。”

    想想以眼泪博出位的刘皇叔,再想想白莲指数十级的唐太宗,太子表示:不就是对自己亲阿玛撒娇吗?本太子毫无压力!

    康熙哈哈大笑,“好,好,好,阿玛疼你。梁九功,快把太子爱吃的松子糖端上来,堵堵你二爷的嘴。”

    “嗻。”梁九功笑眯眯地应了,并亲自去端了一碟新进上的松子糖,嘴里还替康熙说好话,“万岁爷知晓您爱吃,特意让御膳房做的。”

    太子对他微微点了点头,道了声“有劳”,捻起一颗剔透如琥珀的松子糖放进嘴里,脸上逐渐露出了怀念的神色。

    “记得儿臣小时候,汗阿玛为了哄儿臣安静不打扰您批折子。每到儿臣哭闹的时候,就为儿臣松子糖吃。”

    其实,太子打小就很少哭闹。

    婴儿的本能是很敏锐的,他们下意识地知道,在谁面前能闹,在谁面前不能闹。

    仔细算来,太子虽然是被康熙抚养长大的,父子二人却没有多少平常人家该有的温馨和亲昵。

    但这并不妨碍太子把那少得可怜的温馨拿出来,反反复复地好生利用。

    人的记忆是会被大脑美化的,谎言说上一千遍也能变成真理。

    太子相信只要他说的次数够多,每次提起的时候都不着痕迹的添加上一些东西。久而久之,那些原本没有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在康熙的记忆里。

    只要康熙自己记得了,谁还敢指着康熙的鼻子,说他记错了?

    没有温情,那就创造温情!

    借着一碟松子糖,太子成功软化了康熙。

    等糖吃完太子又不甘心的说:“儿臣知道汗阿玛仁慈,不愿意多造杀孽。但内物符贪腐问题日渐严重,却也不能放任不管。”

    “那依太子之见,该如何整顿呢?”康熙的神情有些无奈,态度已经不复一开始的强硬了。

    “这个,得让儿臣想想。”太子沉眉思索了片刻,提议道,“既然内务府不好查,那不如就查给内务府供货的皇商?”

    和内务府的奴才们一样,皇商的职位也是世袭的,这些年几乎没怎么变动过,严重缺少新鲜血液,也缺乏竞争力。

    太子觉得,只要严惩一批皇商,再招募一批新的上来。至少短时间之内,新上位的皇商不敢糊弄上头。

    内务府那些奴才有了先前的震慑,也不敢立即就与新的皇商相互勾结,欺上瞒下。

    这法子虽然治标不治本,但扬汤止沸,总比放任自流的强。

    康熙已经否定了太子一次,而太子也明显退了一大步,一时倒不好再次否决。

    且皇商说起来再怎么好听,毕竟还是商人。

    作为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市农工商”的等阶思想,已经深深印刻在康熙的脑子里了。

    对于商人,康熙下意识的轻视。

    如今太子在朝中的威望越来越高,康熙并不想因为一点小事与太子撕破脸,沉吟了片刻便准了。

    “汗阿玛圣明!”孩子低头暗笑。

    ——原本他的目的,就是整顿皇商。至于严查内务府,不过是个幌子。

    第293章 再次出京

    且不说太子和八阿哥在京城,是如何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只说胤禛出京之后,整个人就像脱了缰的野马,尽情撒欢。

    少年意气,身量初成,早不是当年头一次出京的那个小豆丁了。

    这几年他虽然不大进无逸斋,但教他的揆叙本身文采骑射都不错。他跟这揆叙虽然学不成个大儒,也做不了大将军,可骑马射箭也都拿得出手,看文言文也能当日常文字了。

    “四爷,您慢点!当心前路。”

    出了城外十里亭,他便一挥马鞭,骏马长嘶一声飞蹿而出,吓了揆叙一跳。

    同行的隆科多哈哈大笑,对着揆叙喊了一声,“揆二爷别慌,待我追上四爷,一定保证四爷的安全。”

    话音未落,他已经连人带马飞弛而出。

    这位也是少年心性,俗称不靠谱。

    回去无奈的摇了摇头,转头间脸上便挂满了谦和的笑容,对身侧那骑着毛驴,身着道袍,头戴逍遥巾,臂挽拂尘的老道说:“四爷也是在京城憋得久了,猛一出来,难免兴奋。”

    这个老道道号玄真,是皇甫老先生举荐给胤禛的。

    能被皇甫老先生专门举荐过来的,道行肯定不低。一手御剑术出神入化,据说是能在千里之外取人首级。

    至于是真是假,胤禛不知道,也没试过。他总不能为了印证这个的真假,专门让玄真道人去杀个人吧?

    不过,自从他来了之后,这几年胤禛不方便出京,哪处官员上折子,说自己治下有了灵异事件,都是玄真道人去处理的。

    他处事还算公正,又懂得避嫌,并不插手当地的政务,在康熙面前也挂了号,还曾专门召见过他。

    不过,玄真道人并不喜欢沾染俗世,也不愿意太过遵守俗世的礼节。康熙见了他一回,就不大乐意见他了。

    对此,这老道士也乐得自在。没有妖邪需要他除的时候,他便窝在随顾园里,或找芍药仙子品茶,或和别的同僚切磋道法,日子过得很是悠闲。

    前些日子,他去云南铲除一个吸食人精气的花妖时,被那花妖的毒粉伤了元气。

    这次神仙岛之行,胤禛本来是不准备带他,让他安心在随顾园里养伤的。

    可是,玄真道人却坚决要求随行,无论谁劝都不管用。

    他来了也有三四年了,还是第一次对一件事这样执着,明眼人都知道必有缘故。胤禛感念他这几年的襄助之德,不忍心让他失望,便答应带着他一起去。

    至于他一定要去的原因是什么,既然他不愿意说,胤禛也就没有追问。

    此时,面对揆叙替胤禛挽尊,玄真道人捋着胡须爽朗一笑,“四爷这样就很好。少年人嘛,总还是得有些朝气。像纳兰公子这样的,就太过老成了。”

    揆叙没想到,他替胤禛圆场,倒把自己给圆进去了,登时哭笑不得道:“道长就别笑话我了,我孩子都快出生了,哪里还算什么少年人?”

    是的,当年从盛京回来不久,明珠就进宫请了旨,让揆叙和耿格格完婚。

    揆叙继承了他阿玛明珠的优良传统,不是那种爱拈花惹草的人。耿格格也贤淑文雅,夫妻二人都属于文学爱好者,很有共同话题,因此感情极好。

    只是,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他们夫妻固然恩爱,却也有一样烦恼。

    那就是成婚已有三载,耿格格的肚子却半点动静都没有。

    本来揆叙是不着急的,至于明珠夫妇,容若膝下已有两子,他们不缺孙子抱,也没有催促的意思。

    但他们不着急,耿格格自己着急。

    特别是前年,容若右迁入礼部做侍郎,带着妻妾儿女回京之后,她每每看着侄子侄女在大嫂膝下承欢,眼里的渴慕都要溢出来了。

    见妻子思子成魔,揆叙便领着她一起去拜访了皇甫老先生。

    皇甫老先生研究医术已经有几百年了,什么样的疑难杂症没见过?

    他仔细诊治过后,给夫妻两人都开了方子,一直喝了半年苦药,才遵照老先生的医嘱停了药。

    直到去年中秋,耿格格在太后娘娘的寿康宫里,被太医整出了喜脉,到如今也有七个多月了。

    如果不出意外,等他孩子出生的时候,他肯定是不在京城的。

    对于不能陪伴妻子生产,揆叙心里十分歉疚,临行之前特意花心思准备了重礼,分别拜托了母亲觉罗氏和大嫂管氏,请求她们照顾自己的妻子。

    他们三兄弟本是一母同胞,自幼感情就好。揆叙对管氏这个大嫂又自来敬重。对于他的嘱托,管氏欣然应允。

    虽则如此,揆叙心里犹放不下。此时提起即将出生的孩子,就不免想到挺着大肚子的妻子,脸上现出一抹怅然。

    玄真道人人老成精,转瞬间便明白他为何如此,乐呵呵地说:“纳兰公子放心,尊夫人这一胎,必然母子均安。”

    “当真如此,便借大师吉言了。”

    想到玄真道人的本事,对于他说的,话揆叙还是相信的,脸上的神情登时便放松了。

    玄真道人笑着提醒道:“四爷已经走远了,咱们也快追上去吧。”

    揆叙直起身子,手搭凉棚往远处招了招,只见胤禛和隆科多的身影已经变成了两个小黑点,急忙道:“小生先行一步,道长随后即可。”

    “驾!”揆叙也策马而去。

    被甩在后面的玄真道人不慌不忙,将浮尘甩进左手里,右手食指中指和拇指捏在一起撵动,口中念念有词。

    片刻之后他猛然睁开眼,清喝一声:“疾!”

    指尖的一团青光,被他拍进了毛驴的脖颈里。

    那毛驴仰着脖子嘶鸣一声,四蹄撒开,如踏云端一般飞奔起来。

    片刻之后,骑着毛驴的玄真道人已经追上了揆叙。

    “纳兰公子,贫道先行一步,公子随后即可。”他促狭地把揆叙的话还了回去,分明是骑在风驰电掣的毛驴上,他的姿态却悠闲得好似乘云踏青一般。

    “这老道士,真是半点亏都不吃!”揆叙好笑不已,玄真道人在他眼里那仙风道骨的滤镜,登时就多了几道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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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快,痛快!”

    纵马奔驰了有小半个时辰,胤禛出了一身的热汗,只觉得酣畅淋漓。

    他这边才停住,隆科多便也拽住了马缰,几乎与他前后脚,却又始终错他半个马身。

    胤禛笑道:“舅舅的骑术真是越发精湛了。”

    隆科多也不谦虚,只是道:“奴才整日无事,天天练这个。若是连这点水平都没有,以后也不用在阿哥面前当差了。”

    如今他们佟佳氏,皇上面前有鄂伦岱这个内大臣,并不需要再送一个嫡支子弟凑过去。佟国纲让隆科多自己选,隆科多直接就说想跟着胤禛。

    佟国纲蹙眉看了他许久,“咱们佟佳氏一族所有的荣耀都来自皇上,能忠心的也只有皇上,你可别错了主意。”

    他虽然喜欢四阿哥,在某些事情上也愿意倾向四阿哥,却不代表他乐意把整个佟佳氏的未来,都压在四阿哥身上。

    在这一点上,佟国维和他有着明显的区别。

    佟国维就喜欢四处下注,自从隆科多跟着胤禛办了一回差,他就私底下暗示,让隆科多日后好好跟着四哥。

    转过头,他就吩咐自己的其他几个儿子,让叶克书和德克新分别倒向大阿哥和太子。

    别说是佟国纲了,连隆科多都被他阿玛这骚操作给震惊了。

    当然了,隆科多不是觉得分头下注不好。只是如今皇上春秋鼎盛,底下的小阿哥还有待长成,现在就想着下注,未免太过心急了。

    按照隆科多的想法,就是先沉寂下来,再多观察观察。如果太子的地位一直稳固,那他们佟佳氏就最好不要轻举妄动,只忠于皇上即可。

    一旦皇上有了厌弃太子的苗头,他们再考虑分头下住的事也不迟。

    在没有具体的动向之前,他跟着皇贵妃的养子四阿哥混,也不过是看在姐姐的面子上,替姐姐照顾孩子而已。

    等日后庆复和夸岱长大了,也可以分一个到八阿哥那里。都是姐姐的养子,他们佟佳氏总不好厚此薄彼。

    因着心里主意早定,面对佟国刚的敲打,隆科多特别坦荡坚定:“伯父放心,侄儿只是怕姐姐担心阿哥们,想替姐姐分忧而已。”

    佟国纲盯着他看了片刻,见他不是说谎,这才道:“你心里有数就好。”

    他这个侄子,打小就聪明,学文习武也都比常人要快。

    可也正因为太聪明了,心思难免过于活络。

    此时的佟国刚非常庆幸,因为早就看出了佟国维的不着调,把他的三个嫡子都抱到了自己府中教养。

    若不然,本就心思活络的隆科多,若是让佟国维那个主义过大的多养上几年,将来怕是要把他们佟佳氏全族都赔进去。

    胤禛勒住马头往回看了看,见揆叙和玄真道人都还没有追上来,便道:“咱们歇一会儿吧,也等等揆叙和道长。”

    说完,他拿起水囊喝了口水,发出一声舒爽的喟叹。

    隆科多点头称是,操控着马儿在远处寺下溜达了一圈儿。放眼望去,但见天高云淡,燕雀高飞,令人胸中开阔,豪气顿生。

    这京城之外的天空,果然比那四九城要蓝;京城之外的空气,也比那皇城里要清新得多。

    只可惜,像他这种权贵,若非外放,轻易是不能离京的。

    他之所以要跟着四阿哥而非八阿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四阿哥可以经常出京办差,他也能跟着出来多见识见识。

    说见识,他还真的立马就长了大见识。

    等揆叙和玄贞道人带着二十几个护卫追上来,一行人会合之后,便晓行夜宿,一路往东而去。

    离京城越远,百姓的生活便越是贫苦,衣服上的补丁就越多,房顶上的瓦片也就越少。

    以往的隆科多是不在乎这些的,但胤禛在乎,揆叙和玄真道人也都有悲天悯人之心。为了合群,他也就不得不跟着在乎。

    有些人有些事,不在乎的时候自然可以风过无痕。可一旦沉下心来投入精力,以往下意识过滤的种种,就会争先恐后地钻进眼里,印进心里。

    汉人百姓的日子不好过,隆科多是知道的。但作为一个标准的满族权贵,哪里会管汉人的死活?

    和大多数八旗权贵的想法一样,汉人就是牛,就是马,就是那拉磨的驴,死了这一批,自然还有下一批。

    深入了解之后,隆科多不免震惊。

    ——原来,一个“苦”字,竟然包含了这么多的辛酸。

    如今是太平年月,他们走过的这些地方,已经近两年没有经历过天灾了。按理说,他们的日子虽然不会太好,也不至于太差。

    可是看着那些每顿只能吃半饱,农闲时只能喝稀粥,却依然觉得满足的人,那一张张肤色黝黑沟壑纵横的脸,上面挂着的笑容就像是最为犀利的言辞,无声地讽刺者权贵的无知。

    竹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

    汉人的诗书,隆科多也被佟国纲压着读过。

    但这类的文字到了他眼里,不过是轻飘飘的一句话,没有什么真实感。

    等再往东走,到了平民百姓连一天两顿稀粥都喝不上的地界,隆科多的脸上再没有半丝笑容。

    如今的他,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心底还是存着几分赤子之心的。

    是再过十年,他看见这样的场景或许会无动于衷,但是现在不行。

    “几年前咱们去盛京,那里的百姓不也还好吗?”隆科多的声音有些干涩。

    揆叙温和地解释道:“盛京乃是我大清龙兴之地,住在那里的就算是平民百姓,也多是满族旗丁。他们每月都有饷银可领,日子自然好过。”

    谁会给汉人百姓发饷银呢?

    隆科多默然半晌,才有些艰难地问:“四爷在干什么呢?”

    “在屋里画图纸呢。”

    “图纸?什么图纸?”

    “说是水渠。”

    这个地方只有一条比较大的河流,能覆盖的耕地面积极少。

    这个时代没有大型机械设备,灌溉土地除了依靠河流,就只能看天吃饭。

    胤禛带着玄真道人在外面转了三天,回来就把自己关在房里,说是要在此地修个水渠,灌溉更多的田地。

    “说是?”隆科多挑了挑眉,敏锐地察觉到了揆叙话中的异色。

    “嗯。”揆叙点了点头,露出了个心照不宣的笑容。

    隆科多回想着他们这一路上遇到的各种奇人异事,再想想自从进入这个地界,胤禛就让她们好生在这客栈里待着,每天只带着玄真道人一个出门,就猜出来这回是遇到硬茬子了。

    看来画水区图纸是假,研究怎么解决鬼怪是真。

    “揆二爷,咱们俩真就要这么干等着?”

    揆叙调侃道:“怎么,三爷还想与女妖春风一度?”

    要说隆科多这桃花运也真是绝了,这一路上但凡是个稍有姿色的女妖,不管原形是什么的,都爱往他身上贴。

    这小子也是荤素不忌,更难得的是,私生活这么混乱,竟然对他的身体没有半点影响。

    对此,揆叙私下里找玄真道人打听过。据玄真道人所说,隆科多就是传说中的纯阳之体,天生就吸引妖邪有克制妖邪的特质。

    见揆叙一点无语,玄真道人瞥了他一眼,提点道:“这还不好吗?只要有他在,那些东西就不会打四爷的主意。”

    龙气与纯阳之体,吸引力对妖物来说不相上下。

    只是,胤禛身上有宝物遮掩,不是亲密接触,寻常妖邪根本就察觉不到他身上的龙气。

    如今有隆科多这个明晃晃的靶子竖在一旁,已经足够让妖物垂涎三尺,自然就更不会费心观察胤禛这个身量未成的少年了。

    “也是。”揆叙瞬间释然,“那我就不提醒他了,想来隆三爷也是乐在其中。”

    揆叙卖隆科多卖得毫无压力。

    玄真道人捋着胡须,意味深长地说:“多些桃花运也好,总比积攒到一块儿,遇上个桃花煞强得多。”

    头一次和隆科多见面的时候,他就下意识地掐算了一把。这隆科多命里夫妻缘薄,将来却会遇到命中注定的桃花煞,并为那孽债宠妾灭妻,干尽荒唐事。

    但凡人命数,并不是一成不变不可更改的。

    隆科多的命数就在逐渐发生偏移,那桃花煞逐渐化成了桃花运,只是太多了一些。

    不过对他的妻子来说,这总归是一件好事。

    反正他遇上的都是些非人的妖物,春风一度之后就抛诸脑后,并不会领回家去。

    如果说一开始,被人拿此事调侃,隆科多还会脸红一下,如今却是半点不好意思都没有了。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随着他遭遇的女妖越来越多,他觉得自己的脑子好像越来越清明了。

    年前他陪着妻子褐色理事回门的时候,他岳父的一个小妾站在门口打帘子,暗中搔首弄姿地勾引他。

    如果是从前的隆科多,肯定看不出这小妾耍的手段,只会觉得此女天生的风情万种,让他一见心里痒痒。

    但是现在嘛,隆科多在这方面可谓是见多识广,各种白莲绿茶作精……凡所应有,无所不有。

    这样一对比,那小妾的手段可真够简单粗暴的,完全不够看。

    所以,他转头就在妻子面前把那小妾给卖了。至于那小妾会被他岳母怎么收拾,那就不关他的事儿了。

    毕竟,哪有女婿管到老丈人房里的?

    作者有话要说:历史上的揆叙是没有亲儿子的,他的两个儿子都是过继他弟弟的,这里就蝴蝶一下,把过继的儿子弄成他亲生的了。

    第294章 再次遭遇海市

    等胤禛再次打开房门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

    揆叙一直在一楼的大堂守着,听见门页开合声,急忙抬头往二楼看去。

    “四爷!”看见胤禛的身影,他急忙起身,招手叫来店里的伙计,“我先前报的那几样菜,可以开始做了,做完就送上来。”

    “好勒,小的这就去通知后厨。”伙计一甩手上的抹布搭在肩膀上,一溜烟往后厨跑去。

    不怪他的态度太殷勤,实在是揆叙给的赏钱太多。

    那可是足足二两碎银子,够他半年的工钱了。

    胤禛顺着楼梯走下来,四下瞧了一眼,在二楼比较隐密的角落里,看见了藏在暗处的侍卫。揆叙独自坐在大堂中央,还有三五个侍卫,零零散散地散落在四周的角落里,看起来是在喝酒,实际上却在警戒。

    “怎么只你一个人在这里,我舅舅呢?道长呢?”

    揆叙一边请他上座,一边给他倒茶,嘴里也没闲着,“道长突然想起一件要事,急匆匆地出去了。至于隆三爷,还在楼上睡觉呢。”

    “什么,道长已经出去了?”胤禛一惊,连茶都来不及喝,刚粘上椅子的屁股也抬了起来,“不行,我得去看看。”

    “哎,四爷,你好歹吃口饭呀。”揆叙急忙把人拦住,“我已经让后厨做了,马上就能端过来。”

    从胤禛把自己关进房里开始,已经有一天了。一整天水米未进,便是铁打的人也熬不住,更何况他还在长身体?

    被他一拦,胤禛也冷静了下来。想到自己并没有接到玄真道人的求救信号,他那边应该是没遇到什么危险,便点了点头,“那就让他们端上来吧。”

    正好这个时候,几个冷盘已经做好了,店小二用一个红漆大托盘端了过来。

    “两位客官稍等,热菜马上就来。”

    “多谢。”胤禛对他道了声谢,接过揆叙擦好的筷子,正要对一盘儿凉拌耳丝下手,却突然听见“砰”的一声闷响。

    胤禛一惊急忙,起身跑出门去就,看见半空中有一蓬红色的烟花逐渐散尽。

    那是他特制的信号弹,有红蓝两色,蓝色代表“此地安全”,红色则是代表“紧急求救”。

    “不好,道长那边有危险!”

    胤禛随手抓出一把符篆,塞进追过来的揆叙手里,“你在这里看护好大家,我去找道长。”

    “诶,四爷……”揆叙根本来不及阻拦,面前便已失去了胤禛的踪影。

    却原来,这几年胤禛又从二郎神的网课里,学会了一门五行遁术。方才他就是借着吹过来的一缕清风,朝着信号弹发出的地方遁走了。

    五行遁术是从上古时期,便被大能创造出来的法术。别的不说,只从它能从上古时期沿用至今,而没有被神仙舍弃,就可以看出来,此术必有过人之处。

    比如只要念对了咒语,根本不需要法力也能施展,简直就是居家旅行、打家劫舍之后,逃跑时的必备法术。

    信号弹亮起的地方,本来也离那客栈不远。几乎是眨眼间,胤禛出现在一片广袤的竹林里。

    刚来到这座名为平安的县城,胤真禛和玄贞道人便敏锐地察觉到,这县城里有一股妖气,而且这妖气里还夹杂着血气。

    很显然,藏在这县城里的妖物,必然是害过人的。

    这三天,他们两个之所以一直出门打探,为的就是找到妖气最为浓郁的地方。因为那个地方,很可能就是妖物的老巢。

    为了保证揆叙等普通人的安全,他们在那家客栈四中布下了防御阵法。只要他们不出了那间客栈,就不会有危险。

    “人呢?信号弹明明就是从这里发出去的,道长的人为什么不在这里?”

    胤禛四下看了看,以他的目力,竟然没有看到玄真道人的身影。

    玄真道人虽然性子豁达,不拘小节,但在正经事上一向靠谱。像信号弹这种等同信物的东西,他是绝对不会交给别人的。

    所以,十有八-九,他是在这片竹林里出事了。

    胤禛取出两张破障符,分别贴在自己的两个太阳穴上,睁眼再看,整个竹林里暗藏的“气”,在他眼中清晰可辨。

    这竹林的里的气息混乱至极,有的地方清气浓郁,有的地方清气浅薄而血气驳杂,有的地方妖气与血气交织,有的地方妖气浓郁血气铺面。

    胤禛催动春秋简做好了自身防御,变迁到那妖气与血气最为浓郁的地方转了一圈。

    那驳杂混浊的气息冲得他头晕眼花,但除此之外,却没有别的问题。

    既然浊气最浓之地没有问题,那最可能有问题的,便是清气最盛之处。

    想来也是,先前他们已经探查出来,这片竹林很可能是妖物的大本营,又怎么会有这么纯正的清气呢?

    事反常即为妖。

    胤禛再次催动春秋简,小心翼翼地探了过去。

    一路上他只顾防备四周,冷不防一脚踩空,周身无着力之处,整个人直往下坠。

    “啊——”

    坠下去的最后一瞬间,他放出了蓝色的信号弹。希望隆科多和揆叙看见蓝色信号弹,以为他是安全的,不要莽莽撞撞地往这竹林里来。

    如果连他和玄贞道人都应付不了的,揆叙他们一群凡人,来了也只是给人送菜,还不如保存实力呢。

    这个也不知道是通向哪里的,总之是很深。

    深到什么程度呢?

    胤禛在心里默默估算,从他一脚踩空,到被春秋简托着脚踏实地,前后足足间隔了有两分钟。

    物体坠落的两分钟是什么概念呢?

    虽然时隔多年,胤禛当年学过的东西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可也知道,能让他一直坠落两分钟,必然是一个很深很深的距离了。

    当然了,在他降落的过程中,春秋简起到了一定的减速作用。

    但那也很了不得了。

    他将春秋减的防御撤除的一瞬间,滚滚黄沙扑面而来,瞬间就把没有防备的胤禛给埋了个严实。

    幸而他反应还算快,在被黄沙覆盖的瞬间,就屏蔽了嗅觉,改成了内呼吸,避免了黄沙顺着鼻孔侵入呼吸道。

    失算了,春秋简撤得太早了。

    说来还是怪他经验不足,从前虽然也遇到过危险,但大多数都是当面锣对面鼓,双方拼实力就行。

    就算有需要阴谋诡计的,有揆叙这个大挂比在,胤禛也不是个傻子,从来没带怕的。

    但如今猛然被自然环境糊了一点,胤禛也只能当成给自己涨经验了。

    他在沙土堆里屏住呼吸,定了定神,默念咒语,重新催动春秋简护着自己,一点一点从沙堆里钻了出来。

    出来之后他才看清,自己似乎是到了沙漠,方才那扑面而来的沙土堆,正是沙漠里非常常见的自然灾害——流沙。

    先前他还是在平原地带的苍翠竹林里,踩空掉坑之后,就来到了这片一眼望不到头的沙漠里。就算他掉了两分钟,也不可能穿透地心到了地球的另一边。

    那么,就只有两种解释了。

    第一种是科学的解释方法:他遭遇了传说中的虫洞;

    第二种是灵异版的解释方法:他那一脚踩到了传送阵上。

    不管是哪一种,都会很麻烦。

    虫洞的存在本就是不稳定的,可能上一刻是在这里,下一刻就到了另一个地方;这一刻形成,下一刻就会消失。

    他不可能把希望寄托在这种不稳定的介质上。

    相对来说,传送阵的还好一些。

    如果是双向传送阵,他只需要找到沙漠里的对应阵法,再次输入能量触发之后,就能被传送回原地。

    麻烦的是单向传送阵,来时容易回时难。

    当务之急,是先找到玄真道人。如果能在这片沙漠里找到玄真道人,就说明他们是触发了传送阵,而且还是可以多次传送的那种。

    他试探着发出了一张沾染了玄真道人气息的追踪符。

    符篆被他指间灵火点燃之后,就化作了一只符鸟,晃晃悠悠的朝着某个方向飞去。

    至于那个方向是东是西是南是北,胤禛表示:在没有指南针的沙漠里,他的方向感真没有那么强。

    好消息是,符鸟既然选了方向去飞,就说明玄真道人一定就在不远处。只要两人会合,无论遇到什么危险,解决的概率都要大上许多。

    胤禛一直用春秋简护着周身,跟着那符鸟走了有半个时辰,终于看见了一座用石头堆砌的城池。

    那座城池的城墙极矮,也就三尺高一点儿,作用大概也就是让人知道这座城池是有墙的。人们站在城外,就能看见城里的建筑。

    里面的房屋也都是石头做的,大部分都是青灰色的石头,但在这青灰色的石屋群里,偶尔也有一两座石屋,是用白色的大理石建成的。

    看来就算是环境恶劣的沙漠里,只要有人聚居,就有等级之别。

    或许是流沙刚过,空气之中黄沙弥漫,也一定程度的妨碍了胤禛的视线。

    知道他距离那城墙只有十步远的地方,才看清那用粗糙的青石搭建的城门右侧,立了一块石碑,石碑上歪歪扭扭地刻了三个当今流行的繁体字。

    ——白龙堆。

    白龙堆?

    这分明是一座城池,为什么不叫白龙城,而叫白龙堆呢?

    揣着这样的疑惑,胤禛直接走进了一没有城门,二没有守卫的……城门框。

    符鸟还在慢悠悠地往前飞,胤禛跟着它,一路走到了城池最中央那座建筑前。

    这座建筑,是他一路走来见过最大的,也是最特别的。迎面三间敞亮的石屋,都是用一种近似于朱红色的石头堆砌成的。

    而且,这座建筑所用的石头,无论是大小还是形状,都特别整齐,跟别的那些凌乱的石屋很不一样。

    就在这座建筑前,符鸟化为了灰烬。

    看来,玄真道人就在这屋子里。

    胤禛仰头看去,只见这石屋前竖了根旗杆,旗杆上挂了个幌子,破旧的幌子随风飘摇间,隐约显出四个大字。

    ——今朝有酒。

    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明日乐与忧。

    只看名字,这可真是个及时行乐的好地方。

    这石屋的门很窄,只够并排通行两个人。此时紧紧地关闭着,看不出原色的木门上,布满了斑驳的风霜痕迹,显示出了这座建筑的年代久远。

    “咚、咚、咚!”

    胤禛上前敲了敲门,“请问,里面有人吗?”

    “谁呀?是有客人来了吗?”回应他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沙哑得就像是拿刀在刮锅底,既刺耳又难听。

    胤禛收回春秋简,淡定地说:“在下是误入此地的旅人,一路行来又累又渴,想再次讨杯水酒,还望店家行个方便。”

    很快木门就开了一条缝,一股腐朽的气息从门缝里争先恐后地钻了出来,胤禛急忙屏住了呼吸,再次换内呼吸上场。

    有一只眼睛,从这条缝隙里往外看了看,大概是确定没有危险这,才把门打开了一半,“这位小公子,快进来吧,外面风沙大。”

    “多谢。”胤禛再次道谢过后,这才侧着身子,从开了一半的木门挤了进去。

    然后,他就看见了那声音的主人。

    出乎意料的,这个人的声音很难听,长得却很帅,是那种很阳刚很粗犷的帅,放到后世一定能吸引一票小姑娘。

    胤禛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他好几眼,发觉这人身上的气息十分的斑驳怪异,生气与死气竟然一样浓郁。

    而且,夹杂在这生气与死气之间的,竟然还有另外一种,让胤禛觉得既陌生又熟悉的气息。

    是什么呢?

    胤禛一时想不起来。

    虽然心思数转,但胤禛脸上半点没露,一边拿眼四处瞟,一边问道:“还有空房吗?在下想要歇息一阵。”

    那男人打量着胤禛干净得过分的衣衫,心下早有思量,把他定位成了不能惹的那一类。

    听见认真询问,他急忙端起一张笑脸,谄媚道:“对不住了小公子,咱们这儿地方小,只提供食水,不提供住宿。”

    主要是这地方荒凉得很,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有一个生人来。在这里开客栈,纯粹是吃饱了撑的。

    突然,胤禛眼睛一亮。因为他在大堂的西北角里,看见了他想要找的人。

    “道长,你可让我好找啊!”胤禛拂开那个男人,大步走到玄真道长那一桌,直接坐了下来。

    那男人转回柜台,打了一瓶酒端着走过来,笑道:“原来两位是旧识,到省的小人再多擦一张桌子了。这位公子,这是小店的特色蛇膏酒,您要不要尝尝?”

    胤禛笑道:“既然是特色,那自然是要尝尝的。”

    他从荷包里摸出两颗金豆子,放进托酒的红漆小茶盘里,“再有什么特色菜,也炒几个上来,我与道长许久未见,要好好叙叙旧。”

    看见金豆子,那男人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一边连连应声,一边迅速将金豆子收了起来。

    见他走远,胤禛正要说话,却被玄真道人以眼神制止了。

    胤禛心头一动,凝神仔细感应,果然发现,有一道若有若无的视线一直盯着他。

    看来,这座石头城里古怪不小。

    只是不知,这里的古怪和那竹林里的古怪,究竟有没有联系?

    玄真道人给他倒了一杯龙膏酒,“四爷尝尝吧,这地方虽然偏僻,但酒却酿得实在好。”

    说完,他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举袖遮着一仰而尽。

    可是,熟悉他生活和习惯的胤禛却知道,他平日里喝酒豪迈潇洒得很,从不做这等扭捏的文人姿态。

    胤禛微一挑眉,也学着他遮袖饮酒,实则借机将那酒液凝成冰块,扔进了腕上的手镯里。

    大约过了一刻钟,那男人就从后厨,给他们两个端了七八盘现炒的菜。

    就着炒菜的速度,也不知道后厨究竟养了几个厨子?

    “两位客官,这都是本店的特色,两位可要好好尝一尝。”

    最后一句,他说得很是意味深长,脸上的笑容也透着古怪。

    这是看见他们两个都喝了那龙膏酒,少了什么顾忌,所以也就不再遮掩了?

    而且,胤禛“喝”了龙膏酒之后,那股若有若无的窥探视线,也消失不见了。

    “多谢。”

    礼貌的道谢之后,胤禛仔细一看,发现无论是新端上来的这八盘,还是玄真道人原本点的两盘,全都是荤菜。

    不过,想想沙漠缺水,种菜不易,都是荤菜也说得过去。

    胤禛询问地看向玄真道人,玄真道人说:“四爷若是饿了,就吃吧。”

    又过了片刻,见他并没有任何暗示胤真这才放心,拿起竹子的筷子,夹了一片肉放进嘴里。

    下一瞬间,他就忍不住眯起眼睛,将所有的感官都堆叠在味蕾上,以便能更好地感受嘴里那块肉的鲜香爽滑。

    ——实在是太好吃了!

    胤禛下筷如飞,桌上的菜很快便被他扫荡了一半。

    等他吃饱喝足之后,玄真道人便起身示意他跟上,两人离开了这家名为“今朝有酒”的小店,顶着风沙往前走去。

    “道长,我可以说话了吗?”

    玄真道人一边走,一边说:“贫道知道四爷要问什么,也可以直接告诉你,这座城池,其实是一座沙漠里形成的海市。”

    海市其实就是海市蜃楼。

    在唯物的世界里,海市蜃楼就是一种自然现象。可是在这个聊斋衍生世界里,虚幻的海市蜃楼也变成了实在的东西。

    第295章 盛絮儿?

    “海市?”

    胤禛想到了自己曾经跟着雷曹邓忠,去过的那个海市。那个海市是在海面上形成的,这一个则是在沙漠里形成的。

    他有些好奇地问:“道长,除了海面和沙漠,还有什么地方会自然形成海市?”

    “没有了。”玄真道人很肯定地说,“自然形成的海市只出现在这两种地方,也只有这两种地方,能孕育出蜃妖。

    如果有擅长制造幻境的人拿到了蜃妖的妖珠,也能借助妖珠制造海市。

    但人为造出来的海市再怎么精美逼真,也毕竟不是天然形成的,能存在的时间不会久。”

    “我在知道了。”胤禛点了点头。

    看来,就算古人写的志怪故事,也不是完全瞎编的。

    就比如海市只在海上和沙漠上形成这个设定,就很有一些科学依据的。

    在自然界里,不也是这两个地方才最可能形成海市蜃楼吗?

    不过,虽然都是海市,沙漠里这个和东海那个相比,差得也太远了吧?

    如果说东海那个繁华的堪比京城,沙漠里这个就很有地域特色,分明就是一个边陲小镇,还是十天半个月不见一个生人来的那种偏僻之地。

    他心里有疑惑,便将这疑惑问了出来,“道长,我以前也去过海市,还在里面买过不少好东西。这个海市里也有卖东西的吗?”

    “既然名字叫‘市’,自然得有东西可卖。”

    “那我怎么一个店铺也没看见?”

    这他进了城门,一路走来,就只有方才吃饭的那个“今朝有酒”外面挂了幌子。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看见半个招牌。

    玄真到人笑道:“这个海市里卖的东西比较特殊,不适合大张旗鼓。”

    “哦?”听他这么说,胤禛可好奇极了。

    玄真道人微微一笑,没有直言,而是一脸神秘地说:“四爷若是想知道,跟着贫道来一便是了。”

    一看他这副架势,胤禛就知道,这老东西的恶趣味又犯了。

    他暗暗撇了撇嘴,干脆利落地放弃了追问的打算,皮笑肉不笑地说:“那就请道长带路吧。”

    ——踩过一次的坑,他是坚决不会再踩第二次的,除非故意的。

    见他不来追问,玄真道人有些可惜地咂了咂嘴,暗暗感叹:现在的孩子真是越来越聪明了,才十三岁就不好逗了!

    逗弄小孩儿的乐趣没有了,玄真道人摸了摸鼻子,带着胤禛七拐八拐,转到了一间不起眼的青灰色石屋前。

    他指了指石屋门楣左侧刻着的一个印记说:“看见没有,门上刻着这种图章的,就是海市里的铺子了。”

    此时流沙带来的影响已经完全退却了,整个白龙滩石头城里,却还是家家门户紧闭,就仿佛这里是一座死城,没有一个活人。

    想到在今朝有酒里遇见的那个浑身散发着诡异腐朽气息的男人,胤禛心头一沉:不会这才是事实吧?

    不过,现在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没有了风沙的阻隔,胤禛那超越常人的视力,自然将那不大的图章看得一清二楚。

    这座石屋上的图章显然是有些年头了,突出的地方已经严重磨损,不大看得出原本的样子了。

    胤禛仔细辨认了一番,图章上雕刻的,好像是一只螭龙。

    白龙滩,螭龙,这两者是有什么联系吗?

    他进来这座石头城还不到半天,心头的疑惑却是一个接一个,纷踏而来,却偏偏没有解惑的地方。

    这种感觉很不好,但若是去问玄真道人,谁知道这老家伙的恶趣味过去了没有?

    所以,他还是忍着吧。

    他闭了闭眼,把心头纷乱的思绪都压了下去,扭头问玄真道人,“这铺子门户紧闭,想要进去,得有些特殊的方式吧?”

    “那是自然。”玄真道人从宽大的道袍里取出一个牛皮纸的信封,又从信封里掏出一张两指宽、五寸长,薄如蝉翼的黑色玉片。

    胤禛只是扫了一眼,就看出来那玉片上雕刻着一种传递信息的符文。

    而且,这种符文还是一次性的,用完这次就会带着载体一起化为灰烬。

    玄真道人蹲下身,将那玉片插进了离地两尺高的门缝处。

    这种设计,还真是……无论谁来了,都得弯腰低头呀。

    看出这门上的小心机,胤禛微微勾唇,觉得这间石屋的主人真是促狭。

    玉片插进去之后,大约过了十息左右,厚重而破旧的木门缓缓打开。

    门后并无人迎接,放眼望去黑咚咚的一片,只有一点烛光仿佛在很深很深的地方,跟着实物外表的面积一点都不相符。

    胤禛下意识看向玄贞道人,玄真道人对他点了点头,低声道:“海市之中多障眼法,四爷行事凭本心即可。”

    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没看到的也不一定是假的,真真假假,全凭直觉。

    玄真道人在前,胤禛在后,两人一同走向那似明似灭的烛火,也是这屋子里唯一的光源。

    “哐!”

    一声闷响,那厚重又破旧的木门在他们身后重重闭合。

    听见动静,胤禛脚步一顿,下意识想要回身去看,却被玄真道人按住了肩膀,“四爷,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要听从自己的心。”

    他微微一震,闭上眼睛放开神识,干燥又滚热的气息萦绕在周身,有风,有沙,还有掺杂在沙子里的细碎石子。

    在他的感知里,自己并不在屋子里,而是在空旷的沙漠里;现在也不是晚上,而是沙漠里最为炎热的正午。

    到底是眼睛骗了他,还是感觉骗了他呢?

    胤禛睁开眼睛,跟着玄真道人继续往前走。无论他们走多久,那盏烛火好像永远在不知名的远方,怎么都走不到。

    “道长,咱们要走到什么时候去?”胤禛忍不住低声询问。

    玄真道人高深莫测地说:“走到四爷不想走的时候。”

    胤禛登时无语至极,还好气地瞪了他一眼,立刻就停下了脚步,“我现在就不想走了。”

    走得他两脚酸疼。

    =====

    “怎么样,有四爷的消息了吗?”

    派出去寻找的侍卫一回来,隆科多就迫不及待地询问。

    揆叙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他内心的急切半点不比隆科多少,此时也是眼巴巴的看着那两个侍卫。

    被两个大人物同时盯着,两个侍卫心下难免紧张,却也还端得住。

    两人对视了一眼,左边的那个摇了摇头,禀报道:“回两位爷的话,奴才们把整个县城都找遍了,就是没有找到四爷的身影。”

    “找不到?他一个大活人,还能凭空消失了不成?”隆科多很是烦躁。

    他站起身来,背着手在屋子里渡来渡去,地上铺着的金砖,都快被他踩出坑来了。

    突然,他脚步一顿,对揆叙道:“不如,我出去转转吧。”

    两人目光一碰,揆叙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隆科多的体质招妖馋,如果这县城里真有不同寻常的东西,他出去多转几圈,有很大概率能遇上。

    胤禛给这客栈四周布防御阵法,有一大半都是为了保护隆科多这个大活宝。

    揆叙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从腰间的荷包里掏出五张符咒递给他,“这是暴雷符,杀伤力巨大。如果遇到棘手的妖物,保护自己的安全最为重要。”

    这种好东西,隆科多立刻就收起来了,一点都没有客气的意思。

    “好了,我走了。”隆科多背对着揆叙挥了挥手,才走出两步,却又猛然想起一件事,“差点忘了,这客栈外面有阵法,妖物进不来。”

    他扭头就去找这客栈掌柜的,请这掌柜的介绍了一个牙公,在隔壁街租了一个小院子。

    “揆二爷可派人盯着这院子,如果我有所收获,一定带到这院子里来。”

    “好,三爷保重。”

    这一回,隆科多冲他拱了拱手,是真的走了。

    四爷就算不是皇子,也是他外甥,他从小看到大的,又怎么可能半点不疼?

    只是,他的运气着实算不到好,在外面溜达了一天,也没碰见一个可疑的人。

    更让他觉得古怪的是,这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好像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县城里进了妖物,他们的生活作息非常规律,非常正常。

    再加上此地民风淳朴,如果不是相信胤禛和玄贞道人的判断,隆科多恍惚以为,自己是走进了领袖带文人向往的桃花源。

    幸好,他的运气还没有糟糕到家。等到黄昏时分,眼见着街上摆摊的、挑担的都各回各家,道路两旁的铺子也都门户紧闭,一无所获的隆科多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今天没收货,那就明天再来!

    就在他要拐入县城的主干道时,身后突然传来了细碎而轻巧的脚步声。

    以隆科多的经验来判断,有这种脚步声的,一定是个小姑娘,而且还是个裹了小脚的汉人姑娘。

    非常不巧,隆科多喜欢那种性格泼辣的。而裹了脚的姑娘大多性情温顺,讲究笑不露齿言不起唇,并不是他的菜。

    不过,他抬头看了看逐渐幽暗的天色,垂眸微微一笑,决定违背一下自己的喜好。

    毕竟,哪个温顺腼腆的小姑娘,会在这个时候,独自一人出现在这烟稀少的大街上?

    顿住身形,转身的时候整个身子从上到下,保持同一个速度转过去的。

    因为,他小时候听额娘讲志怪故事,故事里说,人的左右肩头分别有一盏火,在发现身后有异响的时候,若是往左边扭头,右边的火就会被鬼雾吹灭;若是往右边扭头,左边的那张火就危险了。

    小时候的隆科多,对此深信不疑;长大了之后,又觉得这是大人编出来,哄孩子的瞎话;如今见多识广,也不得不把这瞎话再当真了。

    就着落日的一点余晖,隆科多果然看见了一个身着葱黄衣衫,梳着妇人发髻的小媳妇儿,背着一个小包袱,正深一脚浅一脚地埋头赶路。

    他站在原地等了片刻,等到那小娘子走了过来,才彬彬有礼的问道:“这位夫人,天色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外面行走?”

    “啊!”

    那女子被他吓了一跳,轻呼一声,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如此胆小怯懦,隆科多只觉索然无味。

    仗着那小娘子低着头不敢看他,他无趣地撇了撇嘴,继续维护自己翩翩公子的人设。

    “是小生鲁莽了,还请夫人恕罪。”他拱手施礼,满脸都是歉意。

    似乎是被他的态度安抚到了,那小娘子微微抬起眼眸,怯生生地看了他一眼,有些慌乱地避让道:“公子不必多礼,是奴家胆子太小了。”

    饶是隆科多不好柔弱这一款,被他这一双水剪双瞳一瞭,也觉得骨头发酥,心头迷糊。

    他暗暗掐了掐自己的掌心,诚恳地说:“不知夫人要往何处去?可否让小生护送一程,权当向夫人赔罪。”

    “不……不必了。”那小娘子慌乱的拒绝,脚下却一动不动,分毫没有要避嫌遁走的意思。

    到了这个时候,隆科多差不多就可以肯定自己的猜测了:这个女子,果然不是凡人。

    于是,他再三请求护送。

    小娘子百般无奈,只得吐露了自己的尴尬处境,“实不相瞒,如今奴家已是养家之犬,早已无家可归了。”

    一句话没说完,她已经捏着手帕低低啜泣了起来。

    美人垂泪,谁人不爱?

    人与人之间的爱好或许天差地别,但爱美之心都是一样的。

    隆科多立刻就心疼了,“小娘子莫哭,若是有什么难处,尽管道来,只盼小生能为你解忧。”

    接下来,他就听到了一个十分狗血,在这个十分常见的故事。

    就这小娘子说,他本是好人家的女儿,因家里贫苦,十六岁就被卖给秀才公做妾。

    那秀才公带他到也温柔体贴,只是家中大妇凶悍善妒,将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几欲除之而后快。

    小娘子只想安稳度日,于是就对大妇百般忍让。虽时常遭受大妇打骂,却仍恪守本分,尽心侍奉秀才公夫妇。

    “一个月前,我家老爷突发恶疾,不幸于三天前病逝。太太早就容不下我了,便借机将我赶了出来。”

    说到这里,她的眼泪流得更凶了,抽抽嗒嗒地说:“家中父母早已仙逝,兄嫂也不容我。天大地大,叫奴家往何处安身呢?”

    如果她的眼神不那么缠绵,肢体动作不那么挑逗,隆科多觉得,他会非常感动的。

    实际上,此时此刻他非常想撇嘴:大姐,你要真对我有意思,明刀明枪的直接上啊,干嘛非得玩这种小情趣?

    当然了,真正让隆科多不屑的不是情趣。毕竟情趣这种东西,风月场里谁不喜欢呢?

    但既然是来勾引他的,总得玩一些他喜欢的类型吧?

    连知己知彼的道理都不明白,这届妖怪不太行呀。

    但如今情况特殊,人家非要玩,他也就只好陪着玩玩了。

    毕竟,美人总是要有特权的。

    隆科多大为怜惜,三言两语便拐到了自己在附近有一处院子,并表示如果美人不介意,可以到他那院子里借宿,并且是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小娘子欣然同意,并告诉隆科多,他娘家姓盛,闺名叫做絮儿。

    隆科多当既就带着盛絮儿去了他今天才租下的小院子里,并且为了在美人面前显示自己的财力,几乎把整个院子所有的灯都点着了。

    “姑娘家家的都胆小,小生也是生恐夫人怕黑,这才自作主张多点了几盏灯。还请夫人体谅小生的一片真心,不要怪罪小生唐突。”

    “自然不会。”盛絮儿满脸感动,“自从被父母卖入夫家,就再也没有人会关心妾身的想法了,更不会有人在意妾身究竟怕不怕黑。”

    说到最后,她已是低低啜泣出声。

    美人垂泪,隆科多立刻急得抓耳挠腮,手忙脚乱地掏出自己的帕子,欲要给美人擦去眼泪,却又怕唐突了佳人,只能遗憾地把那帕子放到了美人手里。

    “遇人不淑,并不是夫人的过错。好在如今,夫人也算是脱离苦海。”

    两人又在客房门口,腻腻歪歪地说了许久的话。到最后,还是隆科多顾忌美人的身体,依依不舍地劝着美人进去休息了。

    不过,他也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咱们来日方长,要说话也不必急于一时。”

    这边隆科多将整个院子弄得灯火通明,那边的揆叙接到盯梢侍卫的汇报,立刻就知道,隆科多那边已经有进展了。

    于是,第二天一早,他便换了一番书生装扮,假装隆科多的同窗,到那小院子里去拜访了。

    “原来是蓝兄。蓝兄快请进,我刚得了一方好墨,正想请蓝兄一同鉴赏呢。”

    “哦?那小生可要仔细看看。”揆叙笑吟吟地还了礼,两人相携走入了东厢房。

    他租的地方不大,就是个一进的院子。正屋自然是隆科多自己住的,东厢房被临时当做了书房。至于小娘子盛絮儿,则是被他安置在了西厢房。

    两人进了东厢房之后,先在门窗上贴了隔音的符咒,然后才相互交流情报。

    “三爷是说,那姑娘自称名为絮儿?”

    “是呀,这名字有什么特别吗?”

    姑娘家家的,取名不都是花儿草儿柳儿絮儿吗?

    叫做絮儿并不出奇,但那姑娘偏偏姓盛,就不得不让揆叙联想到盛京。

    在盛京的时候,他们也遇到过一个名为絮儿的姑娘呢。

    “但愿是我想多了。”

    第296章 到底是不是?

    他这么疑神疑鬼的,让隆科多也不得不跟着紧张了起来。

    “你到底想到了什么,在我面前还不能直说吗?”隆科多自认为,他的脑子虽然比不上揆叙灵活好使,却也绝不是拖后腿的人。

    “自然没有什么不能直说的。”揆叙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调侃道,“隆三爷一向艳福不浅。只是不知,那些与三爷春风一度过的女妖,能有几个把三爷放在心上的?”

    “嗨,说这些干嘛?”隆科多不在意的摆了摆手,“那些女妖和寻常女子可不一样,你觉得是你睡了她,可在人家看来,却是她嫖了你呢。”

    对于这一点,隆科多早就看清楚了,也早就不在意了。

    既然是各取所需,双方都爽到了。而且,那些女妖明显是把这种艳遇当作是露水姻缘,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和他长久。若他还要计较那么多,岂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吗?

    揆叙没说话,脸上的笑容意味深长。

    隆科多见此,凝神细思了片刻,那些和他有过短暂缘分的女妖,一一在脑中掠过。

    突然间,他神色一顿,询问地看向揆叙,“盛京?”

    他所见过的明为“絮儿”的女妖,就只有盛京那一个了。

    不过,那只狐狸和他可没什么沾染,人家看中的,明显是揆叙这位清雅贵公子。

    “我只是有所怀疑,却还不敢肯定。”揆叙的神色凝重了起来。

    隆科多蹙眉道:“如果他真的是盛京那只狐狸,应该是见过咱们两个,对咱们的身份也该有所怀疑,如何会来自投罗网?”

    说到这里,他看了揆叙一眼,忽然又笑了起来,“到底是不是她,咱们俩试一试不就知道了?”

    “试?怎么试?”

    揆叙一抬头,就对上了隆科多不怀好意的笑脸。

    隆科多嘿嘿笑道:“这个也容易,只需要蓝公子稍稍牺牲一下色相。”

    逃掉的一个絮儿,还有没能逃掉的那个雪儿,这一对姐妹花,对揆叙表现出的好感不要太明显。

    隆科多是风月场里的老手,如何会看不出端倪?

    见他满脸促狭,揆叙摇头失笑,起身拱手道:“全凭隆三爷安排。”

    征得他的同意之后,隆科多就示意他先在东厢等一会儿。然后自己跑到西厢的门口,去敲盛絮儿的门。

    “谁呀?”里头传来紧张无措的声音。

    隆科多彬彬有礼地说:“正是小生,还请夫人开门一见。”

    里头静默的片刻,盛絮儿才道:“原来是佟公子。公子稍等,奴家这就来。”

    紧接着,就有细细索索的脚步声有远及近。

    “吱呀——”一声,梨花木门被拉开一条缝,露出一张婉约清丽的脸庞。

    “佟公子,请问你有事吗?”她的神情有些瑟缩,将自身楚楚可怜的气质发挥到了十成十。

    只可惜,隆科多不好这一口。她这番作态,全是媚眼抛给瞎子看。

    ——反正都是要演的,你干嘛不给我演个泼辣爽利的?

    隆科多心头暗暗惋惜,脸上却恰到好处地露出了怜惜痴迷之色。

    直到盛絮儿神情闪躲着出声唤他,他才猛然回神,满脸羞愧地道歉赔礼,“小生失礼了,还请夫人恕罪。”

    或许是他始终恪守礼节,让盛絮儿多了几分安全感。她脸上紧张的神色逐渐褪去,只身体还有些微的紧绷。

    “佟公子不必如此,若非是公子伸出援手,妾身如今已是流落街头,任人欺凌了。”

    见佳人并不怪罪,隆科多松了口气,这才说出了自己的来意,“小生此次前来,是有一事相托,夫人可一定要帮帮我。”

    “公子但讲无妨,妾身虽非君子,却也晓得知恩图报。”盛絮儿柔软地笑道,“妾身正愁无处还报公子大恩呢,公子便把台阶搭了过来,妾身感激不尽。”

    “不、不、不,不用还报,不用还报。”隆科多连连摇手。

    盛絮儿也没有在这件事情上与他争执,只是问道:“不知公子前来,究竟有何事?”

    “哦,是这样的。”隆科多才想起正事,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想必夫人也知晓,我家里只我一个糙老爷们儿,并无女人操持家务。

    要是平日里也就罢了,我一个人也糙惯了,随便游碗粗茶淡饭也就对付过去了。

    只是今日,我有一同窗好友前来拜访。我俩素日里就十分要好,今日他来了,我总不能让人家也跟着我随便对付。所以……”

    他满脸期盼地看着盛絮儿,所求之事以不言而喻。

    盛絮儿笑道:“奴家还以为是什么事呢,也值得公子如此郑重其事的请托?此等琐事,本就是奴家该做的。”

    “如此,便多谢夫人了。”隆科多大大的松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个荷包,捧到盛絮儿面前,“一应所需,夫人自可随意支配。”

    那荷包鼓鼓囊囊的,里头少说也得塞了十几两银子。以当地的物价,这十几两银子,足够普通人家一年的花费了。

    盛雪儿扭捏地接了过来,仔细询问道:“不知公子的客人,可有什么忌口的,又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

    这倒是把隆科都给问住了。

    他仔细回想了一番,却发现揆叙除了在喝茶上有所偏好,特别喜欢六安瓜片之外,在吃食上,还真没有表现出过什么特别的好恶。

    “兰兄家教严苛,对待粮食一向珍惜,夫人做几道清淡的也就是了。”

    隆科多心思数转,面上却不动声色。哪怕被问到了知识盲区,他也能应对自如。

    末了,他还十分自然的加了一句,“哦,对了,他喜欢蜜酒。夫人回来的时候,带上一壶蜜酒便最好了。”

    蜜酒正是当地的特产,以醇厚甘香而闻名。只是这酒的制作工艺极其复杂,每年的产量也不高,虽然好喝,但也只在当地售卖。

    在此地待了这几天,别的东西倒也没什么特别的。但是这蜜酒,无论是隆科多还是揆叙,都颇为喜爱。

    “奴家知道了。”盛絮儿连连点头,又询问了隆科多的喜好,这才揣着钱袋出去了。

    他一走,隆科多久跑到东厢,对揆叙道:“等着吧,人家去买菜了。”

    “她一个人去的?”

    “是呀。我得在家陪你这位贵客嘛。”隆科多摊了摊手,十分光棍。

    揆叙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转而和隆科多一起讨论:如果这个盛絮儿真的是盛京那只狐狸,他们该如何应对。

    先前他们在盛京的时候,杀了一窝的狐狸,只有一只叫絮儿的趁乱逃走了。

    别的狐狸倒也罢了,那只叫雪儿,的和这絮儿可是情同姐妹,感情十分要好。

    如果那絮儿真的找上了门,很有可能是替雪儿报仇的。

    “那四爷呢?四爷有没有可能,是被他们给抓住了?”隆科多最关心的是这个。

    揆叙摇了摇头,“不大可能。如果四爷真的落到他们手里了,他们就不会再使这些小巧手段,至少在神色上会流露出一些东西。”

    “对了,三爷。”揆叙突然想起了什么,“你和她相处的时间比较久,在你看来,她对你可有露出敌意?”

    隆科多仔细回想了一番,肯定地摇了摇头,“没有,至少我没有感觉到。”

    他可是上过战场的,对危险的感应十分敏锐。

    既然他没有感觉到敌意,那就说明,这位盛絮儿对他根本就没有敌意。

    “或许,是咱们料错了?”可以去沉吟了片刻,对隆科拖道,“还是以不变应万变吧。”

    也只能如此了,隆科多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盛絮儿就提着菜篮子回来了。而且回来之后,她就直接钻进了厨房,开始张罗酒菜。

    隆科多站在院子里暗中观察,发现他做事十分麻利,仍然在灶厨一道上有着很深的造诣。

    从这一点上看,她倒真像个在夫家受尽挫磨的小妾。

    饭菜做好之后,絮儿就喊隆科多一起,把酒菜端进了东厢,然后点非常自觉地告退了。

    在这期间,她并没有多看揆叙一眼。

    这一顿饭,自然是什么都没有试探出来。两个人都心事重重的,一顿饭吃的味同嚼蜡,没滋没味儿的。

    =====

    他们两个食不甘味,胤禛却是大饱口福。

    “道长,你说这是什么肉?”他咽下了最后一口,一边擦嘴,一边低声询问玄真道人。

    玄真道人白了他一眼,“吃你的吧,那么多话。”

    胤禛顺着他的眼色看去,却见正在收拾隔壁桌的伙计,正目光悠悠地盯着他们看。

    莫非,这肉还有什么忌讳不成?

    胤禛百思不得其解,嘟囔道:“好嘛,好嘛,我不问就是了。”

    “不问就对了。”玄真道人意味不明地说,“有些事情,就要难得糊涂。”

    “行这件事就难得糊涂,可是道长,另外一件事千万糊涂不得呀。”胤禛的神色十分严肃,紧紧地盯着玄真道人,仿佛是遇到了抉择生死般的大事。

    见他如此,玄真道人也跟着紧张了起来,“什么事?”

    “咱们今天晚上住哪儿?”

    玄真道人,“你想问的就是这个?”

    “不然呢?”

    衣食住行,住也是大事。

    一直耍人玩儿,头一回被人耍的玄真道人,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这你就不用操心了,不会让你露宿街头的。”

    第297章 阴间风格

    这白龙滩只有一家食肆,所以他们还是在今朝有酒吃的饭。

    或许是头一回来的时候,伙计已经亲眼看见两人饮了“蛇膏酒”,这回再进来,他们没有点酒,伙计也没有再推荐。

    其实酒不酒的,胤禛倒是不在意。本来他也不喜欢喝酒。

    让他在意的是盘子里的肉。

    这今朝有酒里的菜色,几乎每一样都带着荤,而且所用的都是同一种肉。

    胤禛仔细品了,并不是猪肉,也不是羊肉,更不是鱼肉、鸡肉、牛肉等家常吃的,也不像是他在围场吃过的任何一种野物。

    如果非要找一个可以类比的,倒有些像是上辈子吃过的养殖鳄鱼。

    只是,这种肉的肉质比之人工养殖的鳄鱼,更加细腻、润滑、鲜美,让人吃上一口便欲罢不能。

    更神奇的是,他吃完之后便觉得浑身通畅,修习多年的灵力,也隐隐有增长的趋势。

    唯一可惜的,就是这肉里的灵气含量太足,他只吃了平时一半的饭量,就再也吃不下了。

    难不成,是聊斋世界的特产?

    他心里实在好奇,这才忍不住问了玄真道人。但看玄真道人的意思,明显对这肉讳莫如深。

    不过,玄真道人也没少吃就是了。

    等他们吃完了饭,玄真道人再次带他离开今朝有酒,进了另外一家同样关门闭户,开得极为隐蔽的铺子。

    这座名为白龙堆的石头城,不但建筑风格单一,里面的装修风格也都单一得很。

    如果用后世的词来形容,那就是纯阴间风。

    昨天去的那家铺子,整个铺子就只有一盏烛火,而且无论你走到铺子的哪一个空间,那盏烛火好像都离你很远,永远都在你触摸不到的地方,偏偏又长久不灭。

    这像不像是墓室里点的长明灯?

    既然是点在墓室里的东西,活人自然是无法接近,也触摸不到的。

    它里面卖的东西,也和它的装修风格相得益彰。

    那间铺子里卖的,是各种各样的秘术。有让人变美的,有让人长高的,也有让人变瘦的。

    还有一种,能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死心塌地,先是自身粉身碎骨,也愿为对方奉献一切。

    无论是美丽的容貌,姣好的身材,还是一颗死心塌地的心,都是这世间难得的东西。

    既然是难得之物,能用来换取他们的东西,必然也不是寻常金银。

    能把这些秘书拿出来卖的人,又岂会缺金银珠宝?

    胤禛转了一圈,只觉得头皮发胀毛骨悚然,根本就没敢细问这些秘书要用什么去换,就急急忙忙催促着玄真道人出来了。

    “道长,这家铺子是干嘛的?”

    站在古旧而斑驳的木门前,胤禛有些不乐意进去。

    玄真道人瞥了他一眼,淡淡道:“难得有这样的机会,我就是带你来长长见识,又不是非让你买东西,你怕什么?”

    他可是良心导游,从不催促游客消费,也不拿回扣。

    说完,他就要拿玉片去敲门。

    “道长。”胤禛用力抓住她的手,神情严肃地问,“你给我说句实话,这白龙堆,真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海市?”

    “你觉得是,它就是;你觉得不是,它就不是。头一天进来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你,在这里行事,全凭本心抉择。”玄真道人使了个巧劲儿,轻轻松松就睁开了他的钳制。

    他轻轻拍了拍胤禛的肩膀,略带疑惑地说:“四爷,按理说,你不是这样急躁的人呀。”

    然后,他就不管呆愣在原地的胤禛,走到木门前找到锁孔,把玉片插了进去。

    胤禛心头一震,很快就察觉到,自己的确是过于浮躁了。

    莫非这个地方,还有什么东西能影响人的心智?

    “走了,四爷。”

    胤禛猛然回神,“来了,道长。”

    这个铺子倒不像昨天那个一样,整间屋子只有一盏烛火。从进门三步起,左右两边就各有一溜的夜明珠来照明,让所见之处都照得明明白白。

    是的,是照得明明白白,却不是照得亮亮堂堂。

    那木门从外边看倒也不如何,等门推开之后才发现,门后的通道极窄,仅仅能容下一人通过。

    于是,玄真道人在前,胤禛跟在后面,两人借着夜明珠的光辉,小心翼翼地往前走。

    走了三五步之后,过道逐渐开阔起来。胤禛这才能看清楚左右两壁上的浮雕壁画,和年代久远的彩绘。

    跟着揆叙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胤禛对于历朝历代的掌故风俗,都了解了许多。

    就比如这间铺子过道两旁的壁画,全都是些八仙过海、骑羊执穗一类的传统神话故事。

    如果揆叙没有交错而他也没有记错的话,像这种入口窄,里面阔的造型,应该属于魏晋时的墓葬规格吧?

    而且,魏晋时的墓室中所刻的壁画,就喜欢用一些传统的神话故事为蓝本。

    想到这里,胤禛浑身一哆嗦,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百会穴,把整个人都冻透了。

    从道路宽阔后,就与他并行的玄真道人,一察觉到他的身形僵直,就立刻伸手抓住他的胳膊,拽着他往前走。

    胤禛不懂这里的规矩,也不明白这里的忌讳。但他知道,玄真道人不会害他。因此,便乖乖顺着他的力道,跟着他走。

    他一边走,一边在心底默默计数,大约走了一百三十多步,眼前猛然一黑,方才指路的夜明珠在一瞬间全部消失。

    在黑暗到来前的一瞬间,胤禛凭借过人的目力看到,他们已经从窄长的过道,走到了一处椭圆形的大厅里。

    屋子里最黑暗的时刻,就是烛火熄灭的那一瞬间。

    由于光与暗的交替太过迅疾,胤禛的眼睛受不住刺激,下意识地闭了一瞬间。

    等他再睁开眼时,就已经身处幽暗的环境里了。

    “贵客来临,有失远迎,望祈恕罪。”

    这个声音雌雄莫辨,却意外的很好听。胤禛下意识朝声音发出的地方看去,却只看到一个朦朦胧胧的影子,坐在一架十二扇的屏风后。

    夜明珠消失后,这屋子里唯一的光源也在那屏风后面。似乎是一盏灯,也似乎是两盏,又或者是三盏。

    因有屏风阻隔,光影晃动间,根本就分辨不清楚。

    胤禛等了片刻,见玄真道人没有说话的意思,他只好上前一步,对着屏风拱手施礼,“在下姓金,家中行四,不知这位如何称呼?”

    “原来是金四爷。小人姓敖,若是四爷不弃,喊小人一声敖老板也就是了。”

    “敖?这可真是个好姓氏。”胤禛目光微闪,若有所思。

    ——姓敖的,他还真认识两个,而且身份都不一般。

    敖老板问道:“两位既然找到了这里,想必是有所求。只是不知,金四爷所求为何?”

    ——所求为何,我怎么知道?我连你们这里卖什么的都不知道。

    胤禛再次看向玄真道人,见他仍是没有开口解围的意思,他只好飞快地转动大脑,力图让自己不要露怯。

    想到上一家店铺的诡异,再想到这家铺子更为阴间的装修风格,人心里多少有了底气。

    他悠悠叹息了一声,怅惘道:“我所求者,乃是世间最为平凡,也最为珍贵之物。只可惜,求不得便是求不得,纵我辗转反侧,寤寐思服,使尽千般手段,到头来也不过一场空。”

    一语未尽,他沉沉叹息着闭上了眼睛,似有一滴清泪自眼角溢出,顺着他光洁丰盈的腮边滑落。

    自觉气氛已经烘托到了,胤禛便再没有多说一个字。实际上,此情此景之下,也不必他再多说什么。

    屏风后的人已经脑补了很多。

    “恕小人眼拙,金四爷年岁尚幼,应是情窍未开。您所苦恼的,应该不是儿女私情吧?”

    “敖老板好眼力。”

    反正好话不要钱,胤禛不介意使劲儿说。

    “金四爷谬赞了。”敖老板谦虚了一句,又道,“容小人再猜一猜:能让金四爷如此黯然伤神的,应该是父母缘薄吧?”

    胤禛猛然睁开眼,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映在屏风上的剪影。

    “看来,小人是猜对了。”敖老板的语气里没有半点自得,他只是纯然地疑惑,“昨日四爷逛了谭老板的铺子,您所求之事,谭老板那里应该能解决才是,您又为何来去匆匆,半句不问便走?”

    胤禛心头一凛,他昨天的确是逛了一家铺子,至于那铺子的老板是不是姓谭,他不知道。可是,他的确是因为惊吓,一句话都没说,便拉着玄真道人走了。

    这两家铺子隔的还挺远,这敖老板又是怎么知道的?

    他和谭老板是朋友,彼此间互通有无?

    或者说,这两间铺子背后的老板,本就是同一个人?

    又或者,整个白龙堆,全都在一个势力的掌控之下?

    胤禛心思数转,却一点都不耽误他应付敖老板,“敖老板有所不知,在下从前被秘术暗害过,只听见‘秘术’二字,便觉心头打颤。”

    而昨天那个铺子,主要经营的便是各类秘术。

    “原来如此。”敖老板也不知道是信了还是没信,语气倒是恍然得特别自然。

    第298章 敖老板的宝贝

    “原来如此。”敖老板语气恍然地点了点头,继而便无不遗憾地说,“贵客能来到此处,也是你我有缘。只可惜,咱们缘分浅薄,金四爷所求之事,请恕小人无能为力。”

    胤禛一惊,“怎么会?白龙堆的铺子里,不是什么都有吗,你怎么会帮不到我?”

    那语气,那神态,活脱脱就是一个被传-销坑害的无知少年。

    “金四爷莫急。我这里帮不到你,不代表白龙堆你没有人能帮到你。”敖老板显然是见多了像他这种人,很是顺手地替他顺毛。

    果然,就听那少年急切地问:“谁,谁能帮到我?”

    “这个不急。”敖老板稳坐钓鱼台,微笑着起身绕过了屏风,“相逢即是有缘,金四爷和这位道长,不若看看我这铺子里的东西。说不定,就有你们需要的。”

    胤禛急切道:“诶,你……”

    “那就有劳敖老板了。”玄真道人用力按住他的肩膀,截断了他的话头,说出了自进门之后的第一句话。

    “爽快!”敖老板拍了拍手,“两位请看。”

    下一瞬间,光明袭来,胤禛再次闭了下眼睛。

    等他再睁开的那一瞬间,差点没吐出来。

    在他眼前的,是一颗拳头大小的玻璃球,被一根细细的金链子吊在房梁上。那通透至极的玻璃球,正好和他的目光齐平。

    这都很正常,不正常的是那对玻璃球里,放着一双栩栩如生的眼珠子。

    他急忙转头看向左边,左边倒是没有玻璃球,却用金链子吊着一只纤长秀美、骨节匀称的手。手外的截口特别平整,露出的骨头和各种软组织也特别清晰。

    甚至于,平整的截口处,还有血迹慢慢渗出,就像这只手,是刚从活人的胳膊上斩下来。

    ——不会真是从活人胳膊上切下来的吧?

    这个念头在他脑中转了一圈儿,便始终徘徊不去,连带着那双栩栩如生的眼珠子,也怎么看都像是从活人眼睛里挖出来的。

    他又急忙扭头去看向右边,右边挂着一块肉,一块椭圆形的,四寸来厚的肉。

    不过,那肉上的一圈皮肤,也太过光滑细腻了吧?看起来并不像是刮干净了猪毛的猪肉,更不像是剥了皮的羊肉,倒像是……

    好奇心驱使胤禛往那边挪了挪,勾着头仔细看。

    “啊!”

    看清楚的那一瞬间,胤禛惊叫了一声,连连后退,却不小心撞到了什么柔韧又光滑的东西上。

    他下意识地闪开,扭头一看,脸上就露出了恨不得晕过去的表情。

    ——那竟是一张悬挂着的人皮。

    至于方才一块把他吓得连连后退的,哪里是什么肉啊?那就是一节肌肤细腻,线条优美的腰肢。

    如果不是认出了那上面小巧的肚脐眼儿,他怕是还要上手去摸一摸呢。

    幸好,幸好,他的眼睛还算尖。

    等他缓过劲来凝神四顾,发现那一根根的金链子上悬挂的东西,五花八门又骇人听闻。

    有的是一只手,有的是一只脚,有的是一双耳朵,有的是一只鼻子,有的是一张嘴巴,还有大腿、小腿、单独的一根脚趾、单独的一根手指……

    最让胤禛头皮发炸的,就是那几张完整的人皮。

    这些东西虽然恐怖,但若仔细去看就会发现,无论哪一样,长在人身上,都算是极品中的极品。

    但也正因如此,才更为恐怖。

    ——能挑出这些完美无缺的器官,也不知道有多少人遭殃?

    胤禛自以为见多识广,胆大包天,却也被这屋子里的东西吓得冷汗涔涔,汗毛倒竖。

    但惊恐过后,就有更多的愤怒奔涌而来。

    ——兔子背后的主人究竟是谁?他怎么敢,他怎么敢呢?

    胤禛气得咬牙切齿,敖老板却以为他是吓得牙齿打颤。

    这种情况他见的最多,每一个来他店里的客人,都会被这些陈设的器官吓得面无人色。这金四爷年纪虽小,这也算是比较镇定的那一类了。

    至少,他的脸色还算正常。

    不过,更让他侧目的,还是淡然如初的玄真道人。

    “道长不是头一次来吧?”敖老板微微眯了眯眼,神色有些古怪,也有些警惕。

    玄真道人缕着胡须,淡淡道:“不,贫道的确是第一次来。只不过,来之前便有耳闻罢了。”

    “耳闻?”敖老板疑惑道,“不知道长是从何处听过这里?”

    玄真道人瞥了他一眼,反问道:“这个问题,也在交易范围之内吗?”

    “这……”敖老板犹豫了片刻,似乎是下定了决心,重重点了点头,“如果道长愿意据实以告,小人这里的东西,道长可以随意挑选一样。”

    玄真道人没有直接回答他,而是转头看向胤禛,“这些东西,四爷可有感兴趣的?”

    “不,不,不,我不感兴趣,我不要这些东西。”胤禛又是摇头又是摆手的,抗拒之情溢于言表。

    敖老板不甘心地推销到:“金四爷不再考虑考虑?恕小人之言,您的面目虽然俊美,但眼睛太过圆润,未免少了几分威仪。

    恰巧小人这里,前日刚到了一双波光粼粼、凛凛生威的凤目。金四爷若是换上那双眼睛,非但更添三分贵气,也会更得底下人敬畏。”

    这眼熟的安利姿态,让胤禛眼角一抽,故作不屑道:“我要他们敬畏我做什么?我们家下人多的是,这个不听话就换下一个,总有人能帮我把事情办得妥妥帖帖。”

    “那鼻子呢?金四爷要不要换一个鼻子?其实,您脸上唯一有些瑕疵的地方,便是鼻子不够挺翘。”

    胤禛不想和他废话,直接怒道:“你胡说八道!我长得这么好看,怎么可能有瑕疵?”

    ——你不是喜欢安利吗?今天我就让你见识一下,这世上还有一种病,名为自恋!

    敖老板哑口无言。

    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不过,居然有来过白龙堆的人,敢将城里的事泄露出去。如果他能把这个人抓出来,可就是大功一件。

    眼见就到嘴的鸭子,谁能眼睁睁地看着他飞了?

    敖老板心思转动,很快便有了主意,“若是小人能帮金四爷解决您最为烦忧之事呢?”

    “哦?”胤禛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你能让我那偏心眼的爹不在作妖吗?”

    ——其实偏心眼无所谓,但作妖太致命!

    “当然了,谭老板那里的秘术……”

    “秘术?”胤禛的声音蓦地拔高,脸上立刻露出了嫌弃之色,“我不要秘术,我不喜欢秘术,那都是害人的东西!”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敖老板急得来回度步,就差抓耳挠腮了。

    见他着急,胤禛反而不着急了,就静静的等在那里,看他还有什么招式可使。

    敖老板踅摸了半天,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自己这里,还存着一样好东西。

    “两位稍等,我这里有一样东西,金四爷一定会喜欢的。”

    看他这么信誓旦旦的,弄得胤禛都不好意思告诉他,自己来这里真的就只是长见识了。

    而敖老板也不需要他回话,话音一落,就在原地转了个圈,整个人化作一道灰色的烟雾,飘进了屏风里面。

    这一次胤禛看清了,屏风后面点了两盏蜡烛,之所以乍一看灯影很多,应该是放置了镜子一类反光的东西。

    但影子再多,也还是影子。刚才敖老板进去的一瞬间,带起了一阵微风,那摇晃的烛影,只有两种不同的频率。

    前有两溜夜明珠,后有两支蜡烛。这铺子里的掌柜,倒是喜欢成双成对的东西。

    胤禛正胡思乱想间,敖老板已经捧着一个镶嵌着流金石的匣子回来了。

    “金四爷,你请看,这样东西一定是你需要的。”

    敖老板说着,把匣子捧到胤禛面前,示意他打开。

    胤禛看了玄真道人一眼,玄真道人却半点表示都没有,显然是让他自己做决定。

    好吧,遵从本心。

    胤禛深吸了一口气,轻轻搬开搭扣,掀开了那个匣子。

    匣子里是一颗鲜活的心脏,正如还在人体内一般规律而缓慢地律动。

    由于见惯了这铺子里的诡异,胤禛早有准备,看见这颗心脏时,竟有一种“果然如此”的荒谬的安定感。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直在等第二只靴子落地的人,终于听见了那熟悉又令人烦躁的“吧嗒”声。

    “你说的宝贝就是这颗心脏?”胤禛挑了挑眉,顺手把匣子合上了。

    敖老板点了点头,自信满满地说:“不错,就是这颗心脏。”

    胤禛好笑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之所以不得父亲的宠爱,是因为我缺心眼儿,需要换一颗更好的心脏?”

    这种安利的方向,和赵老师的“卖拐”有得一拼。

    只是不知,这敖老板准备怎么说服一个四肢健全的人,心甘情愿地买一副用不着的拐杖呢?

    敖老板表示:山人自有妙计!

    “金四爷,您误会了,这颗心脏不是给您准备的。”敖老板微微一笑,整张脸都透出一股诡异的神秘。

    “哦?愿闻其详。”

    敖老板亲手将匣子打开,再次举到了胤禛面前,一字一顿地说:“这是一颗慈父之心。”

    第299章 闹剧开场

    盛絮儿非常规矩,半点儿都没有在揆叙面前露脸的意思。

    做完饭之后,她便喊来隆科多将饭菜端去了东厢,自己则是在厨房草草用过之后,便躲回了西厢客房。

    如此规矩地避嫌,倒让隆科多更加怀疑,是不是他们判断错了,盛絮儿,真的就只是恰巧叫做絮儿而已。

    但揆叙的想法,和他完全相反。

    “三爷只见过她一面,所以不知道,那位絮儿姑娘和雪儿姑娘,本就是知书达理之辈,也十分向往咱们人族的诗礼簪缨之家。”

    还有一点,揆叙没有明说。

    那就是在世人眼中,揆叙就是个礼仪周全的世家公子。如果絮儿想要博得揆叙的好感,克己复礼才是最稳妥的路子。

    “罢了,那就再观察观察。”隆科多道,“如果他真是个女妖,我都主动送上门了,她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她要真能忍住什么都不做,他隆科多敬她是条汉子,情愿吃这一回哑巴亏。

    揆叙失笑道:“三爷这是要主动献祭了?”

    “没办法,我也就这点好处了。”隆科多办点儿都不害臊。

    反正这种事情,他一个大男人又不吃亏。

    而且,他以往和那些女妖们相处时,也看得出来,人家也乐在其中,并不觉得自己吃亏了。

    想想也是,他们人族定的规矩,凭什么束缚妖族?

    笑过之后,两人脸上都露出了担忧之色。

    隆科多叹道:“也不知道四爷如今身在何处,有没有危险?”

    揆叙眉头紧皱,说出的安慰之词连自己都安抚不了,“有玄真道长在四爷身边,四爷的安全应该有保障。”

    只是,他们两个根本就不是一起出门的,四爷也是接到玄真道长的求救信号,才找了出去。

    如果玄真道长自己就先遇难了,又如何能保护四爷?

    两人长于短叹,却也无可奈何。

    用过午膳之后,揆叙又在这宅子里待了一会儿,这才向隆科多告辞,回到了客栈。

    接下来的几天,揆叙都没有再去找隆科多。而隆科多就真把自己当成了备考的书生,整日里捧着书,坐在窗前知乎者也。

    偶尔也会有他的同窗来拜访,这些同窗自然是揆叙指使侍卫假扮的。

    如果不知道隆科多具体情况的,看到他这几天的生活,会觉得非常正常。

    而盛絮儿这几天也特别安静。除了家里的食材用完时,她才会挎着篮子出门买菜,其余时间,都很安分地躲在自己屋子里做些绣品,趁着去买菜的功夫,拿到绣庄换些银钱。

    啧啧,单看表面,多么励志呀!连隆科多都要感动了。

    两人相安无事的过了五六天,就在隆科多以为,自己是真的救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时,盛旭儿带回来两个人,一男一女。

    就盛絮儿所说,这一男一女分别是他的表哥和表姐,因为家乡遭了灾,他们两个是逃难出来的。

    这是终于要把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吗?

    隆科多心里兴奋不已,强自按耐住,故作警惕地将两人盘问了一番。

    当然了,他一个只懂得读书的书生,自然是问不出什么问题的。

    因着絮儿的苦苦哀求,他同意了让这一对男女在他家里借住。

    “你们可以住在这里,但不许打扰小生读书。”

    “小人们知道,还请公子放心。”那个男人点头哈腰地应了。

    那女人虽没有开口说话,眼神却十分得大胆,从骨子里透出一股桀骜不驯来。

    哟,这是个泼辣美人?

    隆科多立刻来了兴致,仔细看了那女人好几眼。

    容貌还算清秀,但也就那样了,难得的是身段非常苗条,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

    这美人一直在看他,莫不是对他有兴趣?

    被女妖投怀送抱得多了,隆科多也不着急了。

    反正这种事情,就是金簪子掉在井里头,该是他的总会是他的,急也没用。

    当天晚上,那女子就趁夜摸到了隆科多的屋子里。

    隆科多洗漱过后,一进屋就发现自己屋里多了一道呼吸。

    有人闯进来了!

    隆科多几乎是下意识地绷紧了全身的肌肉,顺手就往腰间摸去。

    那里,是他惯常挂腰刀的地方。

    但是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他屋里进来的这位不速之客,应该是个娇客,一个他一直在等的娇客。

    他装做若无其事地走到榻前,才猛然发现上面多了一个人,登时“吃惊”地问:“是谁?”

    “你说呢?”

    回应他的,是一个娇柔的女声。

    这女子,也太大胆了吧?

    都已经这样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隆科多自认为,他是一个非常健全的男人,并且不爱委屈自己。

    第二天一早,隆科多尚在酣梦之中,便突然听见了一声尖叫。

    “啊——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个声音很熟悉,毕竟,昨天晚上他已经听了半夜了,怎么会不熟悉?

    隆科多还没睁眼,便忍不住先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虽然这件事的发生,全在他的意料之中,可是这声音也太尖锐了吧?这是生怕门外的人听不到?

    隆科多一边暗暗吐槽,一边装得睡得跟死猪一样,鼾声大作,全屋醒来的迹象。

    直到房门被从外面撞开,男人的怒吼声,和女人纤细孱弱的啜泣声此起彼伏。猛然有一双大手抓住了隆科多的肩膀,把他从床上扔了下来。

    “啊?谁,是对小生动手?”

    被摔醒的隆科多手忙脚乱地爬了起来,嘴里还嘟嘟囔囔的说着,“子曰:君子动口不动手。是何人如此粗鲁?简直是有辱斯文!”

    “有辱斯文?”盛絮儿的表哥赵大似乎是气急了,不顾盛絮儿那几乎没什么力道的阻拦,上前一步掐住隆科多的脖子,“老爷今天就叫你看看,什么叫做有辱斯文!”

    说着挥起右拳,一拳打在隆科多的脸颊上。

    “嘶~”

    这杀才下手可真狠,根据隆科多挨伯父打的经验,这块得青。

    如果不是他现在的人设是个文弱书生……隆科多不着痕迹地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腱子肉,就是死守“文弱书生”这个人设。

    ——谁规定文弱书生就不能有肌肉的?他家里穷困,平时搬柴打水都是自己干的,干活干出来的肌肉不行吗?

    如果现在的人设不是个文弱书生,一定还赵大两拳狠的。

    还有这个赵大,你最好保证自己是个普通人,不是个妖物。若不然,三爷让你好看!

    身为文弱书生的隆科多,怂得特别快,“啊,原来是赵兄。赵兄,你这是做什么?咱们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呀。”

    “有话好说?哼,老子跟你没什么好说的!”招待气得语无伦次,“原本你肯收留我们兄妹,老子还当你是个好人。哪知道……哪知道你是畜生,竟然……竟然敢糟蹋老子的妹妹!”

    “啊,这……”隆科多原本还想辩解,是你妹妹自己摸到我屋里来的。

    但他眼睛四下一扫,便发现他根本不在自己的房间,而是在西厢的客房里。

    隆科多心下一凛,终于确定了,无论是赵大兄妹还是盛絮儿,都不是普通人。

    昨天晚上,他分明就是进了自己的房间,一觉醒来却换了个地方。更可怕的是,他被人搬动着换了个地方,竟然半点都没有察觉到。

    “啊,这……小生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呀。赵兄,你要相信小生呀!”

    “相信你?你让老子怎么相信你?”

    “你这个天杀的,你居然不认账?你……呜呜呜……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呀!”一直在哭闹的赵二姐突然扑了过来,一双手在隆科多身上不住地抓挠。

    赵二姐并没学过拳脚,这一通抓挠可谓是毫无章法。偏隆科多又不能和她计较,只能尽力闪避。

    赵氏兄妹闹了半天,把隆科多的气势完全打压下去之后,才终于图穷匕见,口口声声让隆科多把赵二姐给娶了。

    虽然隆科多清楚,这很可能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但还是被吓了一跳。

    “怎么可能?”隆科多脱口而出,“我家中已有贤妻,乃是遵从父母之命,三媒六聘娶回来的。”

    虽然他媳妇赫舍里是的长相只能算是清秀,性格也是他不但喜欢的大家闺秀型。

    但赫舍里氏的贤惠是真贤惠。

    自她进门之后,便帮着隆科多把内宅的事打理得妥妥帖帖,对待母亲和伯母都很孝顺,对待小叔子和小姑子们也都很和善,从来没有不耐烦。

    如果说,他母亲夸赞他的妻子是因为那是她的娘家侄女。但伯母赫鲁克是也对他媳妇儿赞不绝口,就可以看得出来,赫舍里氏在为人处事上的成功了。

    他是喜好美色,但他不是傻子。

    如果他敢为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停妻再娶,别人先不说,他伯父佟国刚就能把他腿打折了,再接好,再打折了,一直打到他知错了为止。

    “什么?你的意思是,不愿对我妹妹负责了?”赵大再一次举起了拳头。

    赵二姐也再次哭闹了起来,“天杀的”、“负心汉”咒骂不休。

    盛絮儿的性子最为软弱,只敢躲在角落里捂着嘴呜呜泱泱地哭。

    也许是喜好使然,赵二姐大声哭闹隆科多并不觉得厌烦,反而生出几分心虚。

    可是,听见盛絮儿那断续孱弱的哭声,他却觉得腻歪极了。

    “行了,别哭了!”

    因为他一直表现的迂腐软弱,突然爆发这一下子,把另外三人都吓了一跳。

    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隆科多地爆发也只是一瞬,很快就又变回了那个不知所措的书生。

    “赵兄,赵姑娘,小生觉得……这件事咱们还是……再商量商量吧。”

    第300章 再逢马介甫

    “商量,你想怎么商量?”招待把自己的拳头捏的咯嘣咯嘣直响,“你若是没个章程,就跟老子的拳头商量去吧!”

    赵二姐也跟着咒骂,“佟三,你还是不是个男人?老娘都已经是你的人了,你却连把老娘领回家都不敢!”

    虽然他们的态度依旧强硬,可是赵二姐说的话,却清楚地表明了退让之意。

    一开始他们打的主意是做正妻,如今却只是求个名分就可以了。

    不过,这种话里的小心机,隆科多一个迂腐的书呆子,怎么可能听得懂?

    “不是……我……这个……唉呀!”他急得抓耳挠腮,却是越急越说不清楚,简直语无伦次。

    这个时候,一直用“嘤嘤嘤”充做背景音乐的盛絮儿,弱弱地举起了手,“这件事虽然是佟公子的错,但他家中已有妻室,总不能因为表姐,就让他把自己的妻子休弃了吧?”

    按照聊斋里的世界观,无论女主角是人是鬼还是狐,只要男主角家里有妻室的,她们都会自愿为妾,对男人的妻子十分尊重,并将之视为修身的美德。

    女子尚且如此,身为男人的赵大,就更不觉得自己的妹子给人做妾有什么问题了。

    所以,在隆科多什么都来不及说的时候,盛絮儿一开口,就先给这件事定了性,这件事错在隆科多。

    然后,他们表兄妹三人,就自说自话,三言两语就把赵二姐许给了隆科多做妾。

    隆科多:“…………”

    ——虽然我已经准备将计就计了,但你们能不能走点心,别把我当傻子糊弄?

    当然了,作为一个喜好美色,还有点迂腐的书生,白得了一个泼辣美人,佟公子自然是没什么好说的,半推半就就从了。

    于是,赵大和盛絮儿立刻就翻了黄历,选定了三日后是个黄道吉日,要求隆科多在那天摆酒宴客。

    “可是,我的家人都不在这里呀?”他可没准备真把赵二姐抬回家去做妾。

    想来,人家的真实目的也不是这个,他又何必为此事大费周章?

    果然,对方毫不介意,赵大大手一挥,“无妨,佟公子是纳妾,自然用不着父母之命。至于我们这边,自有送嫁的人,佟公子也不必担忧。”

    隆科多立刻松了口气,“有大舅兄这句话,小生也就安心了。”

    =====

    这边的隆科多正在筹备洞房花烛夜,那边的胤禛也是他乡遇故知。

    却说敖老板取出了一个匣子,匣子里装着一颗慈父之心,要以此换取玄真道人的一个线索。

    胤禛见玄真道人是有心透露,便满脸忐忑和不敢置信地接过了那个匣子,“如果给我爹换上了这颗心脏,他真的会变成一个完完整整的慈父吗?”

    “那是自然!”敖老板胸有成竹,并拉着玄真道人给他背书,“金四爷既然是和这位道长一起来的,就应该知道,咱们白龙堆里的铺子做生意,自来童叟无欺。”

    胤禛眼中有泪花闪动,抚摸着那个匣子,就像在抚摸万年难遇的珍宝。

    “好,好,真是太好了!”

    ——真是太可惜了,我这辈子的爹是皇帝,这邪术对他不管用。

    如若不然,他一定找机会,把这颗心给康熙换上,换走他那颗冷酷的帝王之心。

    忽然,他突然想起了什么,急切地问道:“这颗心该怎么换上去呢?”

    敖老板对着玄真道人笑道:“既然是秘术,肯定有配套的秘药。只要道长告诉我,这白龙堆的事情是谁泄露给你的,小人便把配套的秘药也赠予金四爷。”

    “道长!”胤禛满脸恳求地看着玄真道人。

    玄真道人犹豫了片刻,似乎是耐不住他的恳求,终于道:“是我的师兄无心道人。”

    “哦~原来是他!”敖老板眯了眯眼,嘴角的笑意诡异又意味深长。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敖老板也信守承诺,取出秘药交给胤禛,“换心之前,只需将此药兑泉水给对方饮下,再用利刃剖开其胸膛,将原本的心摘下,再将这慈父之心放进胸膛里,伤口便会自动愈合。”

    听起来很是简单粗暴,半点都不符合医学原理。

    胤禛差点没忍住想问一问:无菌室我就不要求了,但真的不需要事先配个血型吗?

    但想想这是个聊斋世界,道士吐口痰都能变成人心,哪还能要求这么多呢?

    两人从这家铺子出来,再次回到了今朝有酒。

    “道长,咱们也没走多少路,为什么我觉得这么累?”

    “累就对了。”玄真道人解释道,“那些铺子里的时间流速,和外界是不一样的。你觉得只在里面待了一会儿,其实已经过了两天了。两天不休息,你当然会觉得累。”

    “……好吧。”

    胤禛又扒了几口肉,正要再问点什么,突然听见那伙计刺眼难听的声音,“谁呀,可是有贵客来了?”

    当初他来的时候,不就是这一句吗?

    胤禛急忙朝门口看去,木门被伙计拉开,一个身穿淡黄长衫的人影逆光而来。

    凭着绝佳的目力,胤禛一眼认出来人,惊喜地起身招呼道:“马大哥,你怎么也来了这里?”

    却原来,这人不是别个,正是封三娘的表兄马介甫。

    胤禛与马介甫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两人都颇为欣赏对方的性情,聊得很是投机。

    只可惜,那时的胤禛急着奔赴准格尔战场,马介甫身为狐仙,又不好插手人间帝王事,只好依依惜别。

    再后来,胤禛被牵制在京城,马介甫又爱云游四方,两人竟是缘锵一面便再无交集。

    如今在这白龙堆遇见,正是他乡遇故知,怎不让人惊喜万分?

    “啊,原来是四爷!”马介甫也万分惊喜地迎了上来,警惕又疑惑地看了玄真道人一眼,问道,“四爷不在京城纳福,怎么来了这里?”

    胤禛拉着马介甫同座,一边示意伙计把残羹撤去重新摆桌,一边叹气道:“嗨,别提了,我是一脚踩空掉进来的。对了马大哥,你怎么也来了这里?”

    却不想,听他这么一问,马介甫也是连连叹息,“此事一言难尽呀!”

    胤禛道:“如果方便说,咱们就边吃边说,反正我也暂时出不去。”

    马介甫笑着安抚道:“四爷莫急。你进这个地方是机缘,想要出去也得看机缘。只要机缘到了,立时便可返回原址。”

    “那就承马大哥吉言了。”

    今朝有酒的后厨,炒菜速度一如既往的快。那伙计很快就把残羹撤走,又把新炒的五个菜端了上来。

    马介甫遮掩着喝了一杯蛇膏酒,又吃了两口菜,这才对自己来此的原因娓娓道来。

    却原来,他未曾成仙时受过一个人的恩惠。成仙之后,自然就要还了这段因果。

    只是,凡人寿命短暂。等马介甫有能力还报恩情的时候,那人早已化作黄土,堕入轮回了。

    他经过多番打探,费了不少功夫,这才找到了那人的第三次转世,并创造机会和那人结为了挚友。

    只是,他的救命恩人经过多次转世,已经面目全非了。

    他恩人的这一世,姓杨名万石,完蛋有个毛病——惧内。

    原本惧内不算什么大毛病,有些男人管不住自己,就需要一个厉害的老婆,时不时替他紧紧皮子,才能少干糊涂事。

    在杨万石的剧内,已经不能用毛病来形容了。

    因为他的老婆尹氏十分凶悍,而且蛮不讲理。更有甚者,全无半点孝悌之心,不但欺辱小叔子夫妻,更是将自己的公公当做仆人使唤,动辄打骂。

    面对这样的妻子,杨万石畏之如虎,非但半点不敢替自己的父亲求情,甚至连偷偷给自己的父亲弄点好吃的都不敢。

    了解到这个情况之后,马介符侍恨铁不成钢,多次怂恿杨万石一阵夫纲,别让老父亲和弟弟再跟着受苦。

    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马介福劝说不成,只好使了幻术,变出鬼差趁夜吓唬杨万石的妻子。

    因为惧怕鬼神,尹氏倒是老实了一段时间,期间表现的贤良淑德,上敬公爹,下悌小叔,竟是完全变了一个人。

    手段是马介福自己使的,他自然清楚,自己只是吓唬了尹氏一下,根本没有用任何其他的手段。

    这说明什么呢?

    说明尹氏根本不是不懂礼数,也不是不会以礼待人。可以说,她之所以凶悍至此,并不只是天性的原因,还有杨万石一步一步的纵容。

    马介甫心下恼怒,已经绝了和杨万旦深交的心思,只想着帮他解决了凶悍的妻子,报完了恩便两清了。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杨万石竟是个天生的贱骨头。

    那饮食不过老实了几天,他便耐不住棋子的每夜做噩梦的可怜,将实情告诉了尹氏。

    这下可好了,尹氏算是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八个字,诠释得淋漓尽致。

    他再次一步一步试探杨万石,而杨万石也一如既往,怂得特别快。

    没过多久,尹氏就再一次成为了家里的霸王。

    正在游历的马介甫算到杨家之事有变,暗中打探过后,真恨不得把那杨万石拉出来狠捶一顿。

    ——就没见过你这么猪的队友!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上一章,昨天晚上,连夜改了五遍,该吐了都。

    唉,就稍稍放飞了一下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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