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情蛊?”
廖子兔想了想, 道,“确有此事。”
“我曾到那边去找寻药材,不料一只蛊虫失控逃走, 等找回来已经是一日之后了。”
“我没想到, 那边有马尾草,刚好和我那只情蛊药性相冲, 刺激了它。”
高誓沉声问道, “你平日找寻草药,都是直接匿名购买,或是就在B市附近郊外山林找寻,这次你怎么走得这么偏僻?”
廖子兔淡淡道,“不过是某日看到一张那边的照片,觉得深林郁郁葱葱, 与我家乡颇为相似罢了。”
廖子兔说完就不再说话, 她闭上了眼睛, 似是极为疲惫。
高誓看着她,这个曾美丽优雅的女人依旧动人, 脸上却带着抹不去的憔悴疲惫, 她就像是一朵已经为了绽放而燃尽所有生命力的花儿, 等待她的只有凋零。
高誓看着她,突然问,“你还是忘不掉温时待?即便是他这么对你?”
那天的温时待, 在情蛊死去之后,性情大变, 对廖子兔视若猛虎, 避之不迭, 口称“毒妇”。
每一个动作都在表示着对她的排斥和厌恶。
谁都知道, 温时待如今对她根本没有半分爱意。
廖子兔也知道。
高誓道,“这几天,警方彻查温家,发现你对很多普通人动过手,甚至还杀死过一个人,这个人与你无冤无仇,唯一与你们的交集,是他的公司曾是温家的竞争对手。”
“他死的时候,肚子肿胀如同临产孕妇,面目狰狞,被家里人草草埋葬,是你的手法。”
“你是为了温时待杀了他,对吗?”
廖子兔不言。
高誓又道,“其实,温时待的弟弟并不是如他表现出来的那样纨绔,在最开始,他的才华并不低于温时待,但后来却慢慢变得只知享乐,外面的人看了,都叹一声‘伤仲永’,其实他只是察觉到了异样,怕自己也不明不白地死,对吗?”
高誓像是自言自语,没去等廖子兔的反应,自顾自地说着,“温家的问题很严重,商家能犯的问题基本犯了一个遍,这次处置完之后,怕是要衰败了,但温时待的弟弟依旧在四处奔走着,他展现的才能,倒是让很多人很惊讶,说若是温家在他的手上,怕是比在温时待手里要强得多。”
“你们三人,温时待无论是才能还是人品,都是最差的一个。你虽然只控制了温时待对你的感情,对温家的事情从不插手,但你身为下一任族长,手段应该不会弱于温时待。温家,就算是在你的手上,也比在这个男人的手上强很多。”
廖子兔豁然睁开了眼睛,冷声道,“你知道了什么?”
她的目光冷冽,如同雪山上刮来的风,可细细听来,她的声音分明在打颤。
“你本是你族的下一任族长,却不顾父亲反对,跟着温时待逃出深山,还带走了族中药方。温时待虚情假意,从你手中骗走药方后,开始扩大生产。但他并未珍惜这些方子,反而为了降低成本,以廉价的低效药材代替原本的药材。”
高誓与她对视,“不知你午夜梦回之时,有没有梦到过你族先祖之灵。”
廖子兔咬着牙,“你们做了什么?”
高誓看着她,“你知道吗?你走之后,你的母亲哭瞎了双眼,你父亲将族长之位传下后,带着你的母亲走出深山寻你,可你身居豪门,深处简居,他们又怎么找得到。”
“你走了二十年,他们就找了你二十年。”
“他们因为你偷走族中秘药,心中愧疚,将大多家当留给族中,只带了一小部分用作路费,他们一边打工一边找你,明明以他们的本领,完全可以走旁门左道一夜暴富,可他们没有。”
“温家为了卖出秘药,广告打得这样广,从强身健体到针对性治疗。他们但凡买一次药,就能知道你在温家。”
“可是温家的药定价太贵了,他们买不起,所以他们也就一直没有找到你。”
一直很冷静的廖子兔终于崩溃,她浑身发抖,“他们、他们在哪里?”
高誓想起那对白发苍苍的夫妻,终究是心生怜悯。
“那天吴家有人拍到了你的背影,你父亲有一份兼职是在网吧清洁,有人看视频的时候,他看见了你,然后认出了你。”
“他们赶到了温家集团,然后被我们的人发现了。”
高誓看着廖子兔,像是对这场对话没了兴趣,他向后倚去,闭上了眼睛,“温时待的弟弟表示,愿意在财产清理后,将温家的一半家产赠与他们。”
“你身上发生的事情,按照阴界律法,我们需要告知你的责任人,他们听后,愿意见你的话,可以提出申请。”
来见最后一面。
廖子兔做的事情已经足够判处死刑,她罪无可赦。
高誓说完,向外走去,却被廖子兔叫住,“等等。”
高誓回头看她。
廖子兔道,“我杀人,是温时待指示的。”
“不止一个。”
廖子兔像是下定了决心,终于将这些年做的事情全盘托出。
“第一次杀人,是他说,想给那人一个教训。”
“我准备的,原本只是让那人口舌溃烂一月的蛊虫,但下蛊的前一夜,阿待骗我喝下含有辣根菜的果汁,我在给蛊喂血的之后,蛊受刺激发狂,将那人生生折磨致死。”
“然后,他拿着我下蛊的视频威胁我,让我继续去杀人。”
当时的廖子兔满心愧疚,却没想到一向温柔的爱人,露出了獠牙,似乎是找到了她的把柄,将丑陋的一面暴露无遗。
她不明白,为什么曾经最亲密无间的爱人,会变成这幅样子。
亦或是,他本就是这副模样。
“我从未对他有过隐瞒,他知道我的一切弱点,也知道破蛊的方法。”
“可惜,他棋差一着,终究是中了我的情蛊,情蛊无解。”
廖子兔看了高誓一眼,“……在遇到你之前,一直是无解的。”
她笑了一声,“在温家有一个地下室,很隐蔽,在里面有他不少收藏品,还有一个镶嵌着巨大粉钻的电脑。”
“但那台电脑不只是收藏品,真正有用的,都在电脑里。”
这些证据,足以判处温时待死刑。
她的爱人啊,他们纠缠一生,注定死后也要继续纠缠下去。
她恶贯满盈,那他就要陪她一起下地狱。
“……还有。”廖子兔再次叫住了高誓,“你问我的走丢的那只情蛊,回来之后,没多久就死了。”
“死因有些奇怪,它之前应该是想要寄生,又被赶出,但真正致死的原因,是它被过量的阴气冲撞了。”
“它应该是遇上了一头大鬼。”
“我去那处寻草药的原因没有骗你,确实是偶然间看到了那处的图片,想起了家乡。”
“但平时,我不喜看电子产品,唯独那天,打开了电脑,恰巧跳出了那处的图片,现在想来,鬼使神差。”
高誓点点头,见廖子兔闭上了眼睛,看来是真的再没有事情要说。
高誓离去之前,回头看了最后一眼,廖子兔双手死死捂住双眼,泪流满面。
从年少相识,到毅然私奔,到浓情蜜意,到露出獠牙,到喜新厌旧,到自欺欺人,最终,归于尘土。
整个苗疆最美的少女,为了找她,瞎了双眼,被岁月刻花了皮肤,意气风发的族长,为了寻她,弯了脊梁,被风霜磨平了棱角。
不知她是在难过,还是在后悔。
……
温家这个庞然大物轰然倒塌,令不少人唏嘘感叹。
相对应的,温凉在学校里的名声也彻底臭了。
有意思的是,因为温凉和温炎的特殊性,他们被送到了研究所,不知道是哪个小天才把他们给关到了一起。
这下子可热闹了,温凉温炎本就反目成仇,温凉生气弟弟居然打算背着自己独占高顾笙,温炎则冷笑,自己的好哥哥根本就打算让自己碰高顾笙,只是把自己当工具。
因为温炎身体弱,两人又是生死同命,所以温凉也不敢下死手,两人想尽办法耍手段让对方多吃苦头,闲暇的时候,两人就开始不甘心。
据记载,大致的内容是:
阿笙|小笙本就应该是我的!
我迟早要得到他!
让我见他!
对此,研究人员表示:见个屁,看看你们的前辈邪神和厉陌尘吧,这辈子是别想了。
研究人员对高顾笙给研究所送研究对象的行为表示了极大的赞许,并给高顾笙送上一块锦旗,一副对联。
锦旗上写着:
以身饲狼
勇斗流氓
对联上写着:
舍己为人赠蛊赠神赠对象
一身是胆斗智斗勇斗流氓
横批:再接再厉
对此,不仅“流氓们”有话要说,高队长也非常愤怒,扛着斧头追了研究所所长两条街,把假发都跑掉了。
另外,由于高誓在这次任务中的出色表现,灵管所派人来给高誓做了一次全身体检,本来以为他操纵斧头砍断蛊虫是像灵警们一样,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控制灵气的方法,没想到高誓依旧像以前一样,依旧只是一个灵气高于常人的普通人。
也就是说,高誓依旧是异警。
对于高誓的斧头,也做了精密的研究,研究表示,这把斧头除了高誓之外,没人能使用,在别人手里,就像是一把普普通通的斧头似的。
无奈,高誓就当出了个差,进行了长达一月的研究陪伴。
由于斧头硬度极高,无法磨下粉末研究存在时长,只能大致估计存在时间应该不少于五百年。
斧头不像是现存的炼制技术能够炼制的,有点像是玄门的炼器手段。
但是玄门也说不出这斧头的来历和品阶。
到最后,还是没研究出了什么,斧头依旧是给高誓带在身上。
不过斧头的存在也提醒了很多人,像斧头这样的存在,在这世界上可能依旧存在,如果灵警中有人能使用,将会极大地提高战斗力。
况且,据高誓所说,他在使用的时候,斧头发出了龙吟之声,而远处,似乎有呼应。
让人们不得不怀疑,是不是这像斧头这样的武器不止一个,亦或是,这原本就是一对斧头。
对此,高誓想了想自己手持双斧的样子,感觉神似程咬金。
……妈的,我应该不会是程咬金转世吧?
那乐乐是哪个儿子?
拿着乐乐的身形和影视作品中程咬金的儿子们对比了一下,高誓默默捂住了脸。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乐乐对肌肉男的向往,也不难理解了。
高誓配合完研究之后,回到家中,放了假叼着薯片打游戏的高顾笙猛地一扭头,欢喜地扑了上来。
“老爸你终于回来了!”
十一月份已经很冷了,虽然家里开着空调还算暖和,不过离着来暖气还有几天,高顾笙穿了一身毛茸茸的猴子连体睡衣,和他的猴子毛绒玩具摆在一起,就像是兄弟俩。
高誓摸了一把高顾笙的脑袋,看到应不解,一愣,差点笑出声。
也不知道高顾笙和空渺俩人是怎么忽悠的应不解,应不解居然也穿着一身毛茸茸的连体睡衣,仔细一看,是北极熊的,整个人白绒绒的一片。
因为衣服太厚,就像是摊在沙发上似的,面无表情地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吃着薯片,看起来很有摆烂熊的潜质。
不过高誓知道,应不解应该是在发呆,因为和高顾笙联机打游戏的空渺技术实在是太菜了,连爽灵不全的应不解都能带飞空渺,那空渺的技术可想而知。
高誓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感觉应不解在转头看向自己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眉眼间都染上欢喜。
高誓按着高顾笙毛茸茸的脑袋,抬头笑笑,“我回来了。”
……
这一个月风平浪静,没有不长眼的渣男对高顾笙动手动脚,也没有大案子发生,因为灵气复苏灵警们的实力越发强横,通过对某些不怀好意的存在加以大力打击后,连异警出警的次数都变少了。
“你们这段时间有没有收获?”
高誓问空渺和应不解。
空渺这段时间拉着应不解,到处算应不解残缺的爽灵所在。
空渺摇摇头,叹了口气,“可能是时候未到,只是显示依旧和你高家有缘,具体的就也算不清了。”
既然如此,也不好强求。
高誓刚想宽慰看起来很沮丧的空渺,转头就听见了他的手机里传出了“全军出击”的声音。
高誓:……看来某个老道并不需要安慰。
高誓回来之后,翻看着这段时间的材料,在把单位的事情处理完之后,深吸一口气,打开了有关高顾笙的部分。
这上面,是目前还剩的几个尚未解决的渣男的资料。
萧予圣在深山拍电影,在网上放出的花絮倒是不错,很吸粉。
章天师,没什么动作。
至于归焰,闹出的动静可就大了。
归焰身边的朋友都知道他喜欢白酩月,自从白酩月回国之后,估计归焰是失去了一次就想明白了——犹豫就会败北,真男人就该勇敢出击——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对白酩月展开了大胆的追求。
包括但不仅限于,送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玫瑰花束放在超跑后座,一路跑一路洒下玫瑰花瓣。
星星:乱丢垃圾影响市容!影响后车视线!【星星生气】
高父:……大冬天开敞篷超跑,不冷吗?
高誓:……到了地儿之后,玫瑰花杆上还有花瓣吗?
在拍卖会上以一千三百一十四万,拍下镶钻的跑车方向盘,送给白酩月。
星星:超出了市价三百一十万,够星星换好多好多皮肤了。【星星呆滞】
高父:好像不太美观,没什么收藏价值,但如果改装日常用的话,上面的钻会不会太扎手了?
高誓:……败家子。
和白酩月一起去山路飙车,到达终点后,在山顶上看星星。
星星:因为那天天气不好,所以回来之后一个发烧一个感冒,他们出门不看天气预报吗?【星星疑惑】
高父:年轻人的浪漫,不太懂。天冷了,我和你妈打算去海南旅游,过年前会回来的。
高誓:白酩月的眼睛都这样了,飙车还没出事,真是万幸……行了行了知道了=_=。
这一个月的发展和梦里白酩月一直没答应归焰的追求,直到换了肾和眼角膜之后两人才在一起的发展,相差甚远。
不过归焰的追人方法,和梦里比可差多了,到底是梦境不全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在梦里白酩月和归焰两个人的相恋,如果不看高顾笙,称得上一句唯美。
唯一一个在山道赛车的约会,和梦里是相似的,结果却造就了一对苦命鸳鸯,一人高烧一人重感冒,双双进了医院。
在梦里,是两人赛车上了山顶后,一起看日出。放在现实中怎么就变成大半夜赛车,上山顶看星星了?
不冷吗?
高誓左思右想,觉得可能还是因为时间的问题。
在现实中,归焰没有高顾笙存在的顾虑,对白酩月的思念正是最浓、最热烈的时候,加上他年纪比梦中小许多,因此人更冲动、更青涩,所以对白酩月也更热情。
大概是因为归焰的追求实在热烈,白酩月似乎有要答应的迹象。
这俩人打得火热,高誓看完就放心了,只要他们两个人别对自己儿子下手就行。
尊重,祝福,锁死。
不过再看下一份资料,高誓的眉头就又皱了起来。
高誓之前就很奇怪,为什么归焰不出国去看白酩月,明明不过是一班飞机的事情。
之前他以为和“剧情”有关,现在看来,好像不是这样。
归焰在白酩月走后,被家人按在家里关了禁闭。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归焰因为赛车手的身份,简直是个活招牌,给家里的事业带来了极大的助力,如果不是因为很严重的事情,应该不会被关禁闭才是。
因为归家的关禁闭不仅仅是禁足不让外出,还要被关在漆黑的小房间里反思自身,实在不是好受的惩罚。
高誓觉得这里面有问题,让人继续去查。
处理完这些事情,高誓舒展了一下身体,见夜已深,便准备入睡。
不知道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白天看了归焰的档案,在晚上的梦里,就梦见了归焰。
在梦中的归焰走在一片看不清的虚无中,他走了多久,高誓就看了多久,直到眼前出现一个光点。
归焰冲着光点冲了过去,高誓周围的环境跟着一震,他看见了躺在床上的归焰。
然后梦境就破碎了。
高誓在梦中依旧是清醒的,他觉得这个梦没头没尾,有点莫名其妙,不太像是预知梦,可能只是一个单纯的梦境而已。
高誓在梦中正疑惑间,周遭天地再次变动。
狂风呼啸,日月无光,星辰坠落,天崩地裂。
天空变成混沌的一片,灰蒙蒙的,周围飘荡着烟尘,曾经的琼楼玉宇被虚空裂纹撕碎又吞噬,变成一片废墟。
这里有些眼熟。
像是曾第一次梦到应不解的时候,他往天上飞去,低头看的那一眼,与这里何其相似。
数不清的生灵在哀嚎奔逃,高誓感到一股悲伤与愤怒,大概是在梦中的情绪。
他的身体虚弱不堪,提起最后一口气逆着狂风狂奔,风吹得他面颊生疼,在脸上留下一道伤痕。
终于,他来到熟悉的大殿,看到了熟悉的人。
应不解。
梦中的应不解穿着一身黑袍,上纹金丝云纹,往日梳理整齐的长发随狂风飞舞,那虚空中有一黑色漩涡,望不尽尽头,无数生灵投身此间,应不解身上的灵气,正源源不断地涌向那黑色漩涡。
他看到高誓,露出个释然的笑,“你来了。”
高誓拖着疲惫的身体,却依旧竭力让自己看起来与平时无异。
他笑道,“我比你快,这次是我胜了。”
应不解也笑,“好,是你胜了。”
他喷出一口血来,高誓也跟着喷出一口,两人一身狼狈,却依旧在笑。
高誓一步步走向他,猛地天地再次晃动,应不解支撑不住,那黑色漩涡乍然崩裂成千万碎片。
虚空裂痕如同一张巨口,可怖的吸力自两侧传来,两人瞳孔骤缩,上前一步欲握住彼此,却失之交臂。
高誓眼睁睁地看着应不解离他越来越远,他嘶吼着,像是要将一身鲜血燃尽,却只是徒劳。
梦中的应不解第一次褪去了冷静,他用目光咬住高誓,一字一句地承诺。
“等我。”
第92章
高誓从梦中惊醒。
他脑海中还回荡着应不解的呼喊, 那一声“等我”仿若穿过层层岁月,跨过重重时空,终于传到他耳畔, 让他一时间分不清今夕何夕。
然而, 很快他便察觉到不对,床边分明有窸窣声响, 高誓猛地坐起身, 却见伏在床头的应不解缓缓睁开了眼睛。
每次他做梦,应不解都会来梦中帮他。
然而,不等高誓松一口气,应不解却猛地翻身而起,他动作利落,宛如看见了猎物的猛兽, 与平时截然不同, 以至于高誓一时失神, 只觉一阵天旋地转。
月光透过薄薄的窗纱,轻柔地披在应不解身上, 顺着他的长发滑落, 吻在高誓的肩头。
应不解撑在高誓身上, 目光中蕴藏着千言万语,仿若那个目光穿破梦境,与他在现实中相逢。
应不解俯下身来, 呼吸纠缠,高誓全身紧绷, 目光戒备, 可心脏分明在狂跳, 让他几近窒息, 现实与梦境重叠,他觉得应不解胸前缺了什么,合该让他扯住,然后狠狠地吻上去。
可应不解却像是看出了他的戒备,止住了身形,应不解那目光中千万情绪尽数收敛,方才的侵略性仿若错觉,应不解纤长的睫毛微动,高誓只觉面颊一凉,便见应不解眼眶微红,落下泪来。
哭、哭了?
高誓心头的异样被挥散一空,他连忙坐起来,应不解的力道全然不像刚才的强劲,被他轻轻拉动。
高誓的脑子乱成一团,他下意识地揽过应不解,像哄乐乐似的,摸摸他的脑袋,又拍拍他的后背,“乖,不哭。”
湿意在肩膀上晕开,高誓只觉心脏酸涩难言,眼尾也跟着湿润。
理智与感情像是被分割成了两部分,理智在分析着,看应道长的反应,他或许也与自己做了相同的梦,或许他们前世真的有缘,但感情却在呼喊、在狂欢、在流泪,不知是为了什么。
或许是梦境耗费了太多体力,高誓闭上眼睛,沉沉睡去,应不解从他怀里钻出,眼尾微红。
他伸手,轻轻擦去高誓眼角的一滴泪,而后将之抱进怀里。
他低低地唤着高誓的名字,像是欢喜地不知如何是好,反而不敢动作,唯恐惊飞了指尖的蝴蝶,最终只在发心,落下轻轻一吻。
……
临近期末,高顾笙也开始了自习室和宿舍之间的来回往返。
自从温凉进去之后,学生会会长的位置就空了出来,云知意这个副会长以压倒性的优势担任会长之位,学生会任务不少,云知意两头跑,偶尔有顾不上看高顾笙的时候,高顾笙周围就会人满为患。
高顾笙觉得,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自己的吸引力好像越来越大了。
其实高顾笙对自己的情况有点担心,即使是应道长说了并无大碍,他还是担心,倒不是担心自己帅到罪无可赦,引起交通堵塞,主要是怕再发生像上次那样,差点失控的情况。
莫名他觉得,如果真的失控了,结果会很可怕。
他妈的,难道老子有第二人格?
高顾笙苦恼地挠挠头。
但当时的事情他记得很清楚,他隐隐知道,与温炎对峙的时候,与其说是失控,不如说是在危机下被激发了本能——属于自保或是狩猎的生存本能。
高顾笙感受到这个念头之后,连夜爬上网站去搜,“什么物种会把别人当狗”,搜出来“女王”“资本家”“路灯”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关键词,还误入了奇奇怪怪的网站,小脸通黄地出来,差点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我总不能是吸人精气的狐狸精吧?
那我爹是什么?老狐狸精?
噫——怎么听上去在骂人。
高顾笙在心里叹着气,习惯性走到了第一排的边缘处坐定,丰富的经验告诉他,坐在后排容易增加受害的几率。
他翻开课本,对四面八方的视线已经习以为常,很快就读了进去。
高顾笙:在这冰冷的世界,唯有课本能带给我一丝温暖。
直到下课铃声响起,高顾笙才抬起了头,他舒展了一下腰肢,熟练地拒绝了几个同学的搭讪,快步走出教室。
然而这时,跟在他身边的保镖现身,在他耳畔低声道,“小少爷,有个人一直在看你,不是学校的学生。”
高顾笙接过相机,上面的照片异常清晰,简直像是直接怼着脸拍的,高顾笙接过相机,一时不知道是该夸赞保镖们的偷拍技术越来越到位了,还是该向老爸恭喜,离他实现科技帝国的梦想又进一步。
相机上的人带着口罩和线帽,只露出一双眼睛,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
确实可疑,在教室里带什么帽子。
高顾笙觉得奇怪,干脆地把照片发给了自家老爸,高誓低头一看——霍!熟人。
这不是归焰吗?
他不是正和白酩月打得火热吗?怎么来这里了?
高誓皱皱眉头,转头看向冉秋,扬声问道,“秋子,之前我让你找的,在半年前发生、与交通事故有关、造成伤亡的案件,整理出来了吗?”
冉秋比了个OK的手势,“完事儿了老大!符合条件的一共三百多起,都在这里了。”
“辛苦了。”
高誓俯下身,浏览着文档。
“嘿嘿,说什么辛苦不辛苦的,老大心疼我,过几天的康复训练下手轻点呗?”
冉秋像只可怜巴巴的狗子似的看着高誓,他的石膏再过几天就该拆了,虽然他一直喊着要勤加锻炼,洗清耻辱,但一想到是队长亲自训练,就觉得腿有点哆嗦。
高誓似笑非笑,“放心,为了感谢你帮我整理文档,我会好、好、训、练你,帮你洗清耻辱的。”
出任务追捕艳鬼,五出,五归,一伤。
受伤原因:在追捕过程中,左脚拌右脚,平地摔导致腿部骨折。
冉秋就是这个左脚拌右脚的倒霉蛋。
冉秋看着队长阴恻恻的笑容,吓得连忙转移话题,“队长,你要这些文档有什么用啊?”
高誓看着屏幕,目光微动,“或许能把某些法外狂徒,追捕归案呢?”
光标停住。
——找到了。
***
归焰猛地从床上坐起,他剧烈喘息着,环视四周,是熟悉的房间。
身边微凉,只有他一个人生活的痕迹。
他一边单手撑着额头,缓缓平复呼吸,一边快速打开手机文件。
填上重重密码,终于打开。
图库。
这里有上百张照片,全都是高顾笙。
他像是在沙漠中长途跋涉的人,终于遇到了绿洲似的,手指微微打着颤,不断地翻阅着一张张照片,直到终于平静。
“高顾笙……”
梦境中的场景再次浮现,眉眼惊艳的少年看着他,全神贯注,好像他是他的救赎。
不,他本来就是他的救赎。
是他将高顾笙从雨夜捡回家,是他养好了高顾笙的嗓子,从嘶哑恢复原本的清亮,也是他一字一句地念着法语情诗,给他一场在午后窗台上,散发着百合香气的梦。
可是理智又将他拉扯回现实。
他的阿月,是蜷缩在雨夜无人认领的流浪小狗,是无人赏识的美玉,是任他索求的爱宠,是全心全意爱着他、就算被他挖肾夺眼、也只是流着泪为自己辩解的信徒。
他在被丢弃前,充满哀求的眼睛,像被雨水洗过的玻璃珠,专注地祈求他的爱意。
高家的小少爷高顾笙,是加冰可乐的第一口,是蛮横地夺走所有人目光的朝阳,是留不住的火烧云,也是无人能捉住的极光。
归焰狂,但他有自知之明。
高家与归家差距极大,就算是他认真追求,高家都不一定会同意,更不要说像梦中一样,将高顾笙变作自己怀中的囚宠。
可是,他,本来就该是他的……
归焰死死按住剧烈跳动的太阳穴,压住越发剧烈的疼痛。
不甘与懊恼在心中升腾,有什么在叫嚣着,呼唤着。
阿月。
那是他为少年取的爱称。
也是为那少年加上的枷锁。
第93章
闹钟响起, 备注是“和酩月一起去游乐园”。
是了。
原本他与白酩月约好,是要去游乐园的。
白酩月的名字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根救命稻草。
——对, 我喜欢的是白酩月, 我这么多年喜欢的一直是白酩月,前世也好, 今生也罢, 只有酩月,阿……高顾笙不过是个过客。
这辈子他喜欢的是白酩月,也只有白酩月。
他这样来回想了几遍之后,心里好受多了,连忙起床收拾好东西,匆匆赶往相约好的地点。
在平时, 他归焰什么时候等过别人, 向来都是别人等他, 可放在白酩月身上,他甘之如饴。
他到了片刻, 白酩月也到了。
白酩月今日依旧穿了一身白, 白色总让人觉得清冷, 可当白酩月抬头冲他一笑的时候,便觉得整个冬天都随着这一笑变得温暖起来。
归焰心如擂鼓,当初就是白酩月站在领奖台上, 那洒然一笑,将他深深地吸引住, 自此之后, 一见钟情, 就此沉沦。
“酩月。”
“等很久了吗?”
“没有, 我也才到不久。”
白酩月走到游乐园装点精美的摊位,买了两只冰激凌,递给归焰的那一只,正是他最喜欢的可可味。
“谢谢你陪我了游乐园。我这个年纪,还来这里,是不是有些幼稚?”白酩月舔了一口冰激凌,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笑道。
归焰扫过他粉红的舌尖,乍得被叫到,面红耳赤地慌乱摇头,“哪里幼稚?我也喜欢这里,本来就是我想来玩的。”
他掩盖什么似的,咬了一大口冰激凌,在初冬季节里,呵出一口白雾。
他们一起在游乐园里疯玩,累了两人就一人拿着一杯奶茶,对碰一下,气喘吁吁地相视而笑。
他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白酩月买了一只氢气球,绑在手腕上。
他看着旋转木马上,孩子的笑脸,道,“其实,说来好笑。我虽然对游乐园说的头头是道,但其实我小时候没有来过,你是第一个陪我来这里玩的人。”
他迎着归焰惊讶的笑容,面颊微粉,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
“我妈妈身体弱,爸爸要管家里的事情,鲜有时间陪我出来玩,我哥哥是家里的长子,他身上的担子重,也没时间与我出来。”
“我听班里的同学说又去了哪里,又玩了什么,我也会跟着去看看。妈妈给我的零花钱不少,足够我将游乐园的项目玩一个遍,但是当我到游乐园的时候,看到游乐园里的大多都是三五成群或者成双结对的,我便觉得游乐园好像也没那么有趣了。”
白酩月的话勾起了归焰的记忆,他与白酩月何其相似。
那时候的他也是只有父母给的钱,却没人陪伴,精神上的空虚让他喜欢上了极限运动。后来在对白酩月一见钟情之后,开始尝试了解赛车,又被赛车带给他的刺激所吸引。
看着白酩月侧脸,他胸腔中的心脏跳得越来越快,他知道那是两颗相似的心,在互相吸引。
他几乎就要脱口而出,对白酩月说:以后咱们一起来游乐园,只要你叫我,我随时都在。
然而下一瞬,他却突然想起,似乎也曾对谁说过类似的话。
……
阿月身形单薄,穿着简单而廉价的衣服,笑容却依旧灿烂。
“嗯,虽然是在福利院长大的,但是园长妈妈也会带我们一起玩。”
“游乐园没有去过,不过我在那里干过一段时间的兼职。”
“福利院里面有一台电视机,虽然有点老了,但是画面依旧很清晰。有时候我们就会围在电视机前面一起看电视,电视机只能收到几个台,不过对那个时候的我们,广告也很有趣。”
阿月有些羞赧地笑了笑,他挠了挠头,柔软的面颊泛起淡淡的红晕。
“我还记得广告词呢。”
“金城游乐园,家人相聚的港湾。”
“我一直很想去那里玩一次,所以找兼职的时候,就在游乐园找了一份,虽然玩不到那些游乐项目,不过我穿着玩偶服装发气球的时候,能看到很多笑得很开心的小朋友,就也觉得这份兼职很有趣。”
阿月说起这话的时候,目光中带着憧憬,他的眼睛亮亮的,全然不似刚捡到他的时候,那副灰败的样子。
归焰那时候,觉得胸口好像被撞了一下,不疼,但说不出的酸涩。
他觉得阿月的笑容好看极了,想让这份笑容在阿月的脸上留存得更久一些。
于是归焰脱口而出,“不就是个游乐园吗?有空我带你去。”
他便看到阿月仰起头,冲他笑了。
他的阿月,容颜绝色,经历的风霜没有让他磨损半分。
他笑起来的时候,让人想起在阳光下大片的花田,漫山遍野的花朵在轻风中摇摆着。
“……阿焰,阿焰?”
归焰一个机灵,从回忆中回过神来,眼前正是担忧地看着他的白酩月。
“怎么了?不舒服吗?”
归焰抿了抿唇,移开视线,“不,没有,刚刚只是想起了些事情。”
于是他们便继续在游乐园中游玩,可是归焰却总是忍不住想起在梦境中,笑容羞赧又明媚的阿月。
他情不自禁地将阿月与白酩月做比较,白酩月虽然没有人陪伴,但是至少父母从没有少过他的零花,阿月却从小在福利院长大,不要说游玩,就连吃穿都贴着最低的线。
可就算这样,他依然是乐观的、向上的,就像是从石缝中挣脱出的小草一样,散发着蓬勃的生命力。
比起阿月,酩月是不是有些太……
脑海中突然蹦出这个念头的时候,他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当时他们正准备坐云霄飞车,因为愣神,险些忘记扣上安全带。
云霄飞车将他们带到半空,然后急速向下俯冲。
周围的尖叫和欢笑声回荡在他耳畔。
他侧头看去白酩月的轮廓,白酩月他笑着,眼睛微微弯起,感受到他的注视,回过头来,曾经让他心驰神往的人就在眼前。
眼前的人,才应该是他喜欢的人。
他为什么要求白酩月像阿月一样?他们本就不是一个阶级的人,酩月是昂贵的珠宝,合该被放在柔软的丝绸上,被人捧在掌心珍藏。阿月不过是路边两块钱就能买到的、用石头打磨出的吊坠,把玩一下图个新鲜也就罢了,终归不能与真正的美玉相媲美。
他和酩月都喜欢极限运动,他们阶级相同,他们有共同话题,知道彼此的想法与念头,一个眼神就明白彼此的心意。
他们才应该是天生一对。
可是为什么他却想起自己曾教阿月学车时,他扶着阿月的手,一点点操纵着变速杆加速,阿月的指尖微凉。
自此之后,每当他去比赛,阿月的目光中,总是充满了担心。
这些情绪被掩盖得很好,藏在微笑之下,让他难以辨识。
又或是他从未真正的注视过他。
直到后来,他们共赴云雨,他下手不知轻重,又一次将阿月弄晕。阿月脸上带着潮红,却默默的流泪,其实他以为是自己动作太过分,将阿月弄疼了。
可是,半昏迷的阿月却伸手轻轻地抱住了他,口中喃喃着。
“我好害怕。”
归焰轻声哄他,问他,为什么会怕,又在怕什么。
阿月的眼泪止不住的落,他只是摇头,被逼的急了,才含着哭腔说,他怕归焰会在赛车比赛中受伤。
归焰听了,只觉得是个笑话,当做玩笑听听也就过了,这件事情没在他心里放过,可是为什么现在又偏偏回想起了?
云霄飞车带给他的刺激远比赛车要小很多,他和白酩月两个人没有丝毫休息,又开始走向跳楼机,他们在游乐园中狂欢,玩遍了每一个项目,最终在夜幕降临时,一起登上了摩天轮。
按照计划,他应该在这里在摩天轮走到顶端时,再一次向白酩月表白的。
可是他透过摩天轮的窗,看着一片灯火明灭,心中想的却是,在上辈子,直到他与阿月彻底撕破脸,也没有带他来。
而那名叫“金城”的游乐园,也早已经荒芜了。
……
星辰满天。
白酩月与归焰一同往回走,他们静静地并肩走在一起,谁也不说话。
过了许久,白酩月终于说,“归焰。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嗯?”归焰下意识转过头来。
白酩月有些担心,“今天你好像有些……在想什么事情?”
白酩月的笑容,或许是在黑暗中的原因,显得有些暗淡,看得归焰的心抽痛一下。
归焰连忙道,“我只是……只是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我突然得知,还有些不能适应,影响到你了吗?抱歉。”
白酩月与高顾笙有一分相似,就在眼尾。
就是这一分相似,平常不仔细看,其实也看不太出,偏偏让归焰在面对白酩月的时候越来越多次的想起他梦中的阿月。
“抱歉,酩月,我有些事,先走了。”
归焰匆匆离去,他怕自己再看着白酩月,思绪会更加烦乱。
白酩月看着归焰的背影,神色莫名。
***
时间又过去一个月,离期末考试越来越近了,学校里的气氛越来越紧张。
京大的考试一向严格,而且,今年考生们同时得知了一个消息——这学期出题的是“夺命四天王”,监考的是“魔鬼F4”。
上学期挂在一号天王手中的学子不计其数,成绩一出,哀鸿遍野,这次四大天王齐出,想必定要杀个血流成河,万里京大一片红。
考完一场过后,有学生身边散落着对完答案的草稿纸,狂野地扯开羽绒服的拉链,放声高呼:“我命由我不由天!”
有学生在操场上抱着吉他振臂高喊,“先有高数后有天,老师美如画中仙!万水千山总是情,多给一分行不行!”
还有小情侣就像被王母娘娘隔开的苦命鸳鸯一样,急切地抱在了一起,让路过的单身狗受到了成吨的伤害。
而对于高顾笙来说,区区期末考试,小菜一碟。不过他不紧张,身边却有人拉着他紧张。
周镜看着眼前的政治课本,如临大敌,他谨慎地向高顾笙确认了一遍又一遍,“这些背下来就可以吗?这些需要都背下来吗?必须要一字不差吗?可以用自己的话答题吗?”
这一个学期一半时间都在外面各地的画展飞来飞去,导致孙珺看着眼前的文化课两眼发黑,他埋头苦读,眼底青黑,与之前那个文质彬彬的新晋画师大相径庭。
云知意直接双开,一边复兴一边处理学生会事务,让人有点好奇,她考试答题的时候会不会串线。
“劳动力是特殊的商品……喂?嗯,学分整理的事情不急,到下学期之后再说……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喂?作弊处分?作弊处分具体参照学校校规的第三条,但凡有包庇的,按照同等罪过一并处理……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源泉……喂?图书馆当然是开放的,天台也……什么?!有学生上天台了?!”
众人齐齐看向云知意的手机。
有学生的声音从手机中传出来,颤颤巍巍。
“老师,天台的风好大,我好害怕……” TAT
第94章
“我进大学之后, 发现这里和高中完全不一样。”
“每天的课基本都不是满的,有时候一整天只有两节课,其余时间在宿舍睡觉还是出去玩都没人管……吸溜吸溜。”
“没有写不完的作业, 有很多社团活动, 在宿舍玩手机遇到查寝的学长学姐,也不用手忙脚乱地把手机往屁股底下藏……吸溜吸溜。”
众人听着天台上那位勇士的演讲, 忍不住跟着点了点头。
“没错没错, 当初我打游戏的时候正好遇到学长查寝,因为被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藏手机,结果掉下床,后来导致学长不得不在表白墙发声明,告知大一新生们学生会是不会没收手机的。”
“老兄你摔地上了没事吧?”
“没啥事,区区骨裂而已。”
“卧槽, 那你学长岂不是要愧疚死。”
“他愧疚个屁!照顾我大半个学期而已, 便宜他了。”
“话不能这么说吧老兄, 大半个学期,很可以了。”
“你看看他给我脖子上啃的红印子!消都消不下去, 我大热天还得穿高领!”
“……总感觉中间好像省略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天台上悲伤的声音还在继续。
“……高中老师说, 再讲一分钟就下课;高中老师说, 体育老师生病了,这节课他来替;高中老师还说,等我们到了大学就轻松了。”
“高中老师说了这么多, 没一句实话,直到我上了大学, 发现大学真的和高中完全不一样的时候, 我以为高中老师终于说了一句真话, 大学生活舒服地就像热水泡脚。”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 原来我们高中老师一句真话都没有!我当年高考都没有考试周这么废寝忘食过!”
“可是呜呜呜……吸溜吸溜——商品的价值,函数极限连续性,血液的组成……我要复习不完了!”
“我现在连英文歌都不敢听,我怕我一听,就想起背了一个学期的abandon!”
不少人感同身受地窃窃私语。
“高考前能知天文地理,高考后只会阿巴阿巴。”
“我就想知道为什么大一不能考四六级!”
“到底是哪个天杀的前辈说没有挂过科的大学是不完整的?!但凡挂科一次,就会影响到整个大学的大部分评优评先!”
“台上这位是个狠人,到期末了还没意识到,医学生根本不是考试周,是考试月?”
“高数还敢不听讲,我当初就是低头捡了一支笔,然后后面的课就再也没听懂过。”
高顾笙仰头看着天台上的小小人影,别过头问,“道理我都懂,不过他声音为什么这么大?还有那个吸溜吸溜的声音是什么,为什么听起来这么像在吸面条?”
看着缓冲垫已经铺好的云知意松了口气,道,“严肃点!什么吸面条……他好像把广播站站长的小喇叭拿走了,站长的小喇叭被他自己改装过,可以连通整个学校的大喇叭。”
“牛人啊!”
周镜推了推眼镜,解说道,“广播站站长就是那个把饭卡里的余额改成两百万,最终被食堂大妈扭送到办公室的那位。顺便一提,也是他找到了有关吴家的视频,结果被网警顺藤摸瓜,把他的数据库一起端了。”
旁边的兄弟热情地送上最新情报,“那位学长被端了足足十个G的种子,后来被辅导员叫去苦口婆心地劝导平时要注意身体。”
“……失敬失敬。”
考试周气氛紧张,学生们娱乐活动少,有人上天台把学生们都吸引了过来。
有人眼疾手快地拨打了火警电话,随着防护设施布置好,同学们的精神一放松,就忍不住被天台上的学生发表的感言吸引。
说的真他么有道理!这小子该不会是艺术团的主持人吧?
“……我真傻,真的,”台上的感言越发催人泪下,“我单知道大学生活舒服得就像泡脚,没想到泡了十六周,最后两周还要把洗脚水喝掉。”
“现在我只想说一句话——后悔,总之就是非常后悔。”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我要对刚进大学的我说三个字——去、学、习!如果要给这三个字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随着重重的一声“吸溜”声,天台上那个身影,往前跨了一大步,这让很多沉浸在演讲中的学生猛地回过神来,大惊失色,喊着不要激动。
“老兄!冷静点!大不了这学期挂科,下学期补考就行了!”
“同学!你想想你的网盘!想想你的浏览记录和没清理的垃圾桶!再想想你没格式化的手机!”
正当众人绞尽脑汁地安慰着天台上的同学,后方的消防员和心理专家也即将就位的时候,就见那位同学深深地……向大家鞠了个躬。
众人:???
“我的演讲到此完毕,谢谢大家!”
随着台上学生的潇洒起……哦不好意思没起来,他被消防员当场按倒在地。
就这样了,他还在大声地告诫学弟学妹们,“我们是行为艺术社的社员,此次演讲主旨为给予广大师生柔性劝导,珍惜光阴,好好学习,切莫浪费时间!”
“另外对我们社团感兴趣的学弟学妹们,欢迎加入,有意者请拨打我们的社团电话,13……”
其之敬业,令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小喇叭在仓促之间没有关,依然在尽职尽责地播报着天台上的互动。
“你小子!你你你……你他妈吓死老子了!你上天台就上天台,你还端着碗牛肉面干什么?!”
“老师息怒!我端牛肉面主要是因为下午要考政治,怕吃酸辣粉这种重油重辣的闹肚子。”
“哦,原来是怕闹肚……你怕个鬼啊!这是重点吗?!我问你为什么一边吸溜牛肉面一边上天台!”
“这不是因为怕学生们期末压力大做出点冲动的事情吗,所以我就先一步做出冲动的事情,告诫学生们不要冲动,这叫柔性劝导。”
“顺便,因为我下午考政治,为了节约时间,所以我就把午饭的时间拿出来演讲了,演讲完正好吃完去复习。”
紧接着,同学们同时听见了喇叭中传出的“砰砰”声,经验丰富的学生很快就听出了那是老师卷成筒的教案,敲打在脑阔上的声音。
“我让你柔性劝导!我让你柔性劝导!”
伴随着天台勇士挨打小狗一样“嘤嘤嘤”的声音,渐渐恢复冷静的老师终于发现,小喇叭还没关。
老师镇定自若地拿起小喇叭,对学生们道,“大家有学习压力可以通过跑步运动、以及找辅导员聊天等方式缓解以及发泄,不要向这位同学学习,也不要因为压力大做出冲动的事情,考试可以考很多次,但生命只有一次。”
“另外,特别警告行为艺术部,不要再做出这种事情,记过一次。”
老师以及行为艺术部,特别是那个天台同学,对消防队队员们再三道歉。同学们看着收起的缓冲设备,纷纷松了口气。
天台同学没想到自己的这次天台演讲会惊动消防队员,连连鞠躬道歉。
正当众人打算该吃饭吃饭该复习复习的时候,却突然听见天台上传来石破天惊的一声“卧槽”,紧接着,一只鞋子就呈抛物线状,直直地冲着底下围观的人群砸了过去。
事情发生得太快,众人都没反应过来,看见飞来横鞋,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躲避,这一躲中间就空出了一个空地,鞋子落在地上,弹了两下,落在一双脚边,众人刚想看看这个没反引过来的可怜学生是谁,就倒吸一口凉气,一股寒意从心头起,冻得他们僵在原地。
那唯一一个没躲开的人,正将一把剁骨刀从包里抽出。
剁骨刀犹抱琵琶半遮面地半遮半掩,露出的一半闪着森森寒光,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开了刃的剁骨刀,绝对不是什么模型。
拿刀的人穿着围裙,围裙上还有早已干涸变黑的血迹,散发着令人不不适的味道,他头发蓬乱,双眼无神,嘿嘿傻笑,疑似精神有问题。
一开始同学们只以为他是后厨的工作人员,谁能想到,他竟然在人群中悄悄拔出了一把剁骨刀?
他想干什么?
他能干什么?
众人感到一阵恶寒,想逃,却又不敢激怒他,只好缓缓地后退。
凶徒见被发现,也不再掩盖,干脆将包一扔,把剁骨刀整把露了出来。
这把刀的木质刀柄,都被血染成了黑色。
消防队员们迅速拿起武器,想要制服凶徒,保护师生安全,可谁能料到,凶徒却像是突然之间发了狂,前一秒还在傻笑,后一秒就杀气毕露,冲着学生们冲了过来!
顿时,尖叫声划破整个校园,云知意竭力保持冷静,尽可能地疏散同学,避免踩踏事故,一抬头却看见高顾笙撸起了袖子。
云知意瞳孔骤缩,低吼,“小笙别冲动!他有刀!”
是,高顾笙很能打,但是那个人手上有刀,还是锋利的剁骨刀!
高顾笙却摇了摇头,神秘一笑,“放心吧云姐,我不会冲动的,咱们要用知识的力量武装自己。”
“什……”
“走你!”
高顾笙吐气扬声,用力一甩,云知意就见一方形物体直奔凶徒而去,只听一声砰然巨响,凶器滑落,凶徒缓缓仰面倒地。
众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目瞪口呆,高顾笙镇定自若地捡起自己厚如板砖的精装硬壳《一千题》,后知后觉地发现大家都在看自己,他突然觉得自己这个时候好像应该说些什么。
高顾笙于是以专业卖课老师的拍照姿势端起书本,单手握拳,微笑点头。
“知识就是力量。”
……
这个精彩纷呈的中午,随着上课铃响起的声音,终于落下帷幕。
凶徒被制服后,被迅速送往派出所,消防队员们本以为这次是虚惊一场,没想到京大如此客气,为表歉意还给他们送了个绩效带回去,一群人神情恍惚,大为震惊。
调监控显示,那个凶徒中午时走了近来,看得众人冷汗直冒,正是期末期间,学生们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课本上,不要说旁边有个人走来走去,就算是有人被成绩刺激到聚众大跳社会摇……这个还是会被注意到的。
总之,同学们的注意力都分给了亲亲课本,祈祷平时被自己冷落的数妃、英妃等后宫佳丽,再爱自己一次,没精力再分给旁人。
这时候凶徒要动手,学生们在这个肌肉壮硕的凶徒面前,就如同手无缚鸡之力的小鸡仔一样,没有丝毫还手之力。
好巧不巧,天台同学这时候开始发表演讲,把同学们从课本中唤醒,四下交流,凶徒异于学生的装扮与气质让不少学生都把注意力放在了他的身上,凶徒反而没办法悄无声息地拿出剁骨刀。
后来凶徒的刀太亮,反光正好让天台同学看到,多亏了他的慷慨解鞋,提醒了众人,这才没有酿成大祸。
学校给天台同学记了一功,不过功过不抵,这名同学还是被记了一次过。
让凶徒见识到知识的厚度的高顾笙,自然也被记了一功。
不过,就在众人往教室走的时候,高顾笙却微微皱眉,环视一圈。
“怎么了小笙?”
“没什么,可能是我看错了。”
他总觉得,好像有人在看着他,难道又是归焰。
然而问自己的保镖们,却被告知,归焰这次没有来。
难道是错觉?
高顾笙心生疑虑,给高誓发了消息。
【老爸,好像有人盯上我了。】
……
收到高顾笙消息的时候,高誓正在科室训练队员。
“老、老大,我要死了,再跑下去真的要死了。”
冉秋在跑道上跑着,队里养的乌龟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从他身边超车而过。
高誓冷酷无情,“还有两圈,跑完休息。”
这时,他手机一响,收到了高顾笙的消息。
高顾笙简单地将今中午的事情与高誓说了,高誓将消息看了一遍,又看一遍,本能地感觉这件事有问题。
他当即联系了刑警大队,目前路行之还在A市出任务没回来,管事的依旧是鹿副队。
“今天中午送来的那个吗?确实有点奇怪,我们初步怀疑他精神方面有问题。”
“看看他过一段时间会不会喊冤,以及表现出类似人格分裂的症状?好,有问题我联系你。”
高誓挂上电话。
其实这一个月期间,高顾笙过得很平静,没有像前几个月那样,不停地遇到渣男,他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一样生活,也不知道是因为剧情的蝴蝶效应把渣男们扇飞了,还是时间没到。
不过高家的身份,确实能有力地让某些不怀好意的人望而却步,比如在梦里那些对高顾笙不怀好意的老总们,哪里还敢开以高顾笙为主角的不和谐派对、举办多人运动大赛,他们现在不仅自己捧着高顾笙,还抡圆了皮带,告诫自家的小兔崽子们,看好自己的裤腰带,不要有什么坏主意。
毕竟,高誓以与高父完全不相符的暴君手段,雷厉风行地告诫了几个有花花肠子的老总,在商场上差点让对方天凉王破后,老总们满头冷汗地把曾偷偷找人偷拍得来的照片销毁了。
这几个人都是圈里有名的色中饿鬼,在高顾笙的身份暴露前,有人找人偷拍高顾笙照片,有人试图联系他威逼利诱进行包养,高誓以百倍奉还,告诉他们,高家的小少爷不是他们能觊觎的。
高奶奶笑眯眯地说,自家孙子很有霸总天赋,这天凉王破的劲儿,要是放在追媳妇儿身上,也不至于单身到现在。
结果前脚高奶奶刚说完,就见后脚高誓拿着想对高顾笙下手的几家企业的违法犯罪证据,把这群法外狂徒给举报了。
能在一起聚众开不和谐派对的老总们,手底下怎么可能是干净的,偷税漏税、逼良为娼都是轻的,重的被查出产品品质问题,直接监狱一世游,到最后,在商场被高誓放过的张三们,还是天凉王破了。
高奶奶一听,直呼好家伙,言情霸总玛丽苏转法治频道,《霸总爹地天才宝贝》转《今日说法》。
除此之外,高誓的科技王国也初见雏形,当初从厉陌尘手里抢的那块地,被早有准备的高誓规划成了一座宏伟至极的科技展览宫殿,在这里,会全免展现高家的高科技产品,并向众人科普科技的发展史。既可以展示高家产品,又可以当做一个科技展览馆来看。
等到铁路铸成,这里定然会扬名万里。
但凡有眼睛的,都能看得出这个科技展览馆的前景,由此看出高誓的能力。
高家五代都身体康健,高父这个高家掌权人正值壮年,高誓这个接班人未来可期,还听说高家的小少爷在学校里成绩极其出众,目前看来,除非高家作大死,否则哪怕是一群人坐吃山空,都能吃上个几十辈,谁会想不开对高顾笙动手。
还有那不信邪的小辈,鬼主意一个接着一个,心道别的不说,如果是自己魅力惊人,让高家小少爷爱的要死要活,那高家的怒火可发泄不到自己身上吧?说不定还能借东风让家族起飞。
结果有那正面示爱的,一见高顾笙的脸就失了魂,原本还说要把高顾笙娶回家,现在口口声声说自己要入赘,给高顾笙做小也没关系。
他家是一脉单传,气的他爸妈把人拖回家往死里揍,被揍得鬼哭狼嚎也没改口,之前桀骜不驯最讨厌学习的中二青年,现在再医院还能望着窗外念两句诗,什么“一见顾笙误终身”,什么“两情若是长久时”。
你问我他为什么在医院?
当然是被他爸妈打的啦。
和他一样症状的还有好几个,一起进了医院当病友,有时候还会因为高顾笙到底是属于谁的大打出手,导致这几人的伤势一直没好。
一般这时候,小护士就会冷酷地用一句话把拆家的二哈们封印。
“别争了,高顾笙连你们的名字都不知道呢。”
还有那曲线救国的,想了破主意,找小混混堵人,想来个英雄救美,结果高顾笙战力太高,三下五除二把小混混撂倒。
还有个倒霉蛋,把真的小混混认成了自己雇的那一批,结果被人来了个敲诈勒索挨揍一条龙。
倒霉蛋捂着脸,气急败坏,“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复家二公子!”
小混混们哈哈大笑,“复家二公子很了不起吗?那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你、你们是谁?”
“呸!不知道你bb个屁!爷爷们打完就走,管你是谁家公子!给我打!”
……最后还是去而复返的高顾笙把人撂倒,把被打成猪头的二公子拖了出来。
虽然没有英雄救美,但是最后的结局是美人救猪头,结果也是一样的。
倒霉蛋哭的要死要活,说非高顾笙不嫁。
他爸妈死活都想不明白,这高家小少爷怎么还能让好好一中二青年,变成老嫂子。
你问我为什么没有对高顾笙强取豪夺的?
想走法制路线的那一群,当然是都被高誓给送进去了,从禁欲系男神,变成了进狱系男神经。
至于那些想对高顾笙使小手段的,全都被高顾笙自动忽略,正常追人的全都被钢铁直男高顾笙给当做了突发情况,高誓看着保镖报上来的记录,从一开始的“哈哈哈这下不用担心乐乐被骗了”到“乐乐这辈子真的能找到爱人吗”再到“算了,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儿子这情商没救了”。
殊不知,别看高誓对高顾笙的情商痛心疾首,他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
自从他的身份暴露之后,在高誓作为高家少爷露面的短短几次中,他经历了图书馆偶遇,马路偶遇,咖啡店偶遇。
遇到了拿不到书的娇小少年,演绎穷苦自立小白花的戏精富二代,试图把水泼到高誓身上吸引注意力的笨手笨脚大狗狗。
奈何高家除了高爷爷这个异类之外,都是一脉相承的木头,面对没有威胁的小心机,直接略过。
娇小少年试图吸引高誓,帮自己拿书,高誓奇怪地看他一眼,爬上了拿书梯。
伪装成穷苦却独立小白花的富二代试图假装被高家司机撞,然后在高誓拿钱赔偿的时候,喊出“我才不要你的臭钱”,以博得关注。没想到车上不仅有行车记录仪,还有与高誓商量事宜的鹿副队,让鹿副队完成了史上最快的一次出警,
试图把水泼到高誓身上的大狗狗,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手一抖,反而泼了应不解一身,望着看起来又茫然又可怜的应不解,和一边心疼应不解一边生气的高誓,大狗狗百口莫辩。
第95章
总而言之, 虽然高誓和高顾笙的生活,放在别人身上堪称鸡飞狗跳,不过鉴于这俩人完全没有被打扰到的感觉, 因此也称得上是平静和谐了。
所以这次, 高顾笙说到学校发生的事情,让高誓十分警觉。
他嘱托了鹿副队, 仍觉不安心, 想了想,干脆起身去找应不解。
应不解越来越粘高誓,若是之前偶尔还会在家里自己点外卖吃,现在直接抛下了自己师父,刮风下雨都要跟着高誓去单位。
可怜空巢道人只能独自住在三层大别墅里,吃着薯片炸鸡, 喝着奶茶可乐, 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只能打打游戏看看小说,用家庭影院上演“全军出击”。
异管局的异警们, 由于工作特殊, 所以在异管局开设了专门的家属室, 如果异警出任务,家属无人照看,可以送到家属室中, 而上班期间也可以将家属带到家属室休息。
应不解就在家属室里面。
高誓推开门,就看见面无表情的应不解身边爬着一群小家伙, 正排排坐看着电视, 应不解头上不知道被谁带了一个小猪发箍, 看起来又喜感又可爱。
高誓忍俊不禁。
大家听到开门声, 齐刷刷地往这边看过来,应不解当即眼前一亮,从身上撕下两只小家伙放在沙发上,向着他走来,高誓恍惚间看见了幼儿园放学,看见来接自己的家长的小朋友。
“应道长,有件事想麻烦你一下。”
高誓将高顾笙身上的事情简单说了,而后道,“……所以,道长能不能去刑警大队那边看看那凶手,身上有没有什么古怪?”
应不解点点头,然后把高誓的手捧起来,往自己脸上贴贴。
这么久,高誓已经习惯了应不解出门前的亲近,然而每当手背触碰到温热柔软的肌肤时,却依旧忍不住一阵心悸。
应不解将他的手放下来,一本正经道,“片刻便回。”
而后就凭空消失了。
恰巧,此时他听到了黄杉的声音。
“队长,小冉训练完了?”
“没,我下来找应道长有些事。”
黄杉的女儿也在下面的家属室。
黄杉女儿今年五岁,非常乖巧可爱,家里有孩子的同事见到她,都忍不住说,果然有些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报恩的。
黄杉的女儿名叫黄依依,取自“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一句。相比起黄杉只能说是端正清秀的面容,黄依依很是漂亮,肤白如雪,眸子黑亮,简直像是冰雪铸就的雪娃娃。
看见黄杉,画画的依依站起来,小跑向黄杉,黄杉眉眼弯起,蹲下身将依依抱起来,“依依今天上午做了什么?”
“老师教我们画公鸡和太阳,下午不上课,圆圆老师就把我们接回来啦。”
依依将手中的画展示给黄杉和高誓,高誓看了一眼,为了不伤害孩子的自尊心,默默地别过头去。
怎么说呢……
依依这画,是不是属于抽象派不清楚,反正画的是挺抽象的,要不是依依说那是大公鸡和太阳,高誓还以为是橘子和烟花。
高誓实在是想不明白,黄杉身为他们小队绘画天赋点满的犯罪画像师,生出来的女儿怎么就一点都没遗传到他的天赋。
这幅画,黄杉看了也只能苦笑,“你这画画天赋,还真是和你……”
他后半句话,消散在风里。
或许,黄杉想起了依依的母亲。
其实高誓曾猜想过,或许黄杉那从未提起过的爱人,就是他进入异管局的原因。
黄家父女俩说着贴心话——主要是依依在说,黄杉微笑着听着,依依这个看起来文文静静不喜欢说话的小丫头,遇到自己的爸爸,就好像有说不完的话——高誓的事情已经完成,便打算回去,看看冉秋这小子练的怎么样了。
没想到,这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影出现在走廊前。
飞羽。
高誓与飞羽的第一次见面可算不上愉快,不过毕竟是以后要合作的对象,彼此之间又没什么深仇大恨,也没必要揪着不放。
一向眼高于顶的飞羽见到高誓,有些别扭地,率先点了点头,便是打招呼了。
高誓回了个招呼,就见飞羽往自己这边走过来了。
“那个……咳。”
飞羽看起来别别扭扭的,“你们队那个黄杉在哪里?”
在上次吴家的事件中,飞羽和黄杉破冰了,在高誓出差的一个月期间,这俩人的关系突飞猛进,常阳说有次他出任务回来,还看见飞羽和黄杉一起往异管局走。
银羚和高誓见面的时候,还说起过这件事,不过在银羚的口中,飞羽和他们说黄杉的情况比较少,每次提起来,要不就是“那个老男人笨死了,要不是我,他就要变成鬼怪的肥料了”,要不就是“黄木头为了感谢我,送了我一个木雕,丑死了”。
某人一边说木雕丑,一边挂着木雕故意往他们面前晃,足足在他们眼前晃了半个月。
飞羽这嘴,和金刚钻碰一下,金刚钻都能裂开道口子。
在银羚的口中,飞羽好似那救人于水火的超级英雄,每次都逮着一个人救,画面描述中充满了古早小言既视感,如果非要描述,那《傲娇冰山的迷糊小甜妻》可以一战。
高誓听完之后,抖了抖自己的鸡皮疙瘩。
而在常阳冉秋几人的眼中,黄杉和飞羽就像是老父亲带叛逆的儿子,要不是黄杉脾气好,还真忍不了飞羽这张破嘴。
另外,那个小木雕本来是黄杉给自家女儿做的幼儿园作业,飞羽走过去瞅了瞅,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收下了,黄杉想说给他的谢礼不是这个,被飞羽误以为是要反悔,一向骄傲的飞羽哪能受得了这气,他横眉竖目,怒气冲冠,把木雕——往怀里一揣,接着就飞走了,那模样简直像后面有鬼在追。
黄杉只能找高顾笙重新带他再刻一个。
不过据高顾笙说,黄叔叔的雕刻技艺真是突飞猛进,第二个比第一个好看多了,不知道飞羽看到了会不会炸毛。
高誓敲了敲自家儿子的脑袋,让他放尊重点,至少在讨论飞羽的时候加一个尊称。
高顾笙从善如流改口,不知道飞羽叔叔看到了会不会炸毛。
高誓想到自家儿子,就想起依依很喜欢爸爸刻的小木雕,天天抱着不撒手,反正体积也不大,黄杉干脆编了条绳子把小木雕当吊坠给依依挂在了脖子上。
难道自己那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倒霉儿子,今日就要预言成真了?
高誓指了指家属休息室,“黄哥在里面陪孩子,你可以稍微等一会。”
谁知原本还别别扭扭,面颊带着可疑红晕的飞羽,一听高誓的话,不可置信地问,“什么?!他有孩子了?!!”
飞羽的脸更红了,但高誓觉得,这两次脸红应该不会是因为同一个原因。
好巧不巧,此时,家属室的门一开,黄杉抱着依依走了出来。
“依依,你……”
“黄杉!”
飞羽气急,绑着小辫子的红绳都跟着一甩一甩,“你有孩子了?!”
黄杉被这么迎头质问,目光茫然,“飞羽啊……嗯,对,我有孩子。”
他像每一个炫耀自己孩子的老父亲一样,往上颠了颠自家宝贝女儿,向着飞羽道,“这是我家孩子,叫依依。”
他说这话的时候,看向飞羽,目光莫名,高誓只能读出一层期待。
飞羽眼尾赤红,“你都有孩子了,你、你还……”
他勉强定了定神,追问道,“你和孩子的妈妈……感情破裂了?”
不等黄杉开口,依依就抢答道,“不是的!爸爸说他最爱妈妈了,爸爸妈妈都最爱依依了!”
依依撅着小嘴,看起来对眼前这个质疑她父母感情的怪哥哥非常警惕。
飞羽闻言,被压下去的火气瞬间爆炸,“你都有爱人了你还来……我做什么?!”
方才因为黄杉的动作,依依胸前挂着的小木雕掉出衣服外,在胸前一晃,接着就被飞羽的目光捕捉到了,气急败坏地低吼,“你还送别人木雕!木雕还、还比送我的更完整!!”
飞羽气的耳边羽毛和眼尾鱼鳞都跟着炸起,要是高顾笙在现场,肯定要惊讶地感慨——飞羽……叔叔的头看起来大了一倍!
飞羽说完,不等黄杉等人反映,就把自己的小木雕狠狠往地上一摔,接着就跑远了。
目睹了一切的高誓久久不言,他看向黄杉,艰难地问道,“黄哥,你……你怎么着他了?”
还有,飞羽刚才是不是哭了?眼圈都红了。
这得受了多大的委屈,都不知道几百岁的人了,怎么和个小屁孩似的泪奔了?
第96章
高誓看着黄杉, 黄杉看着高誓。
半晌,高誓扶额叹了口气,“黄哥, 我觉得, 这里面可能有什么误会。”
黄杉苦笑,“小孩心性。”
他低头四下看了看, 在角落里将小木雕捡了起来, 依依惴惴不安地问,“爸爸,依依是不是做错事了?”
黄杉摸摸她的脑袋,“你没错,是那个爸爸和那个叔叔有误会。”
“嗯!”依依把毛茸茸的小脑袋蹭在爸爸的颈窝,“那爸爸和叔叔要快点和好哦。”
这个角度的依依, 似乎有种莫名的既视感, 高誓脑海中灵光一闪, 隐隐约约似乎触碰到了什么,此时手机铃声却突然响起。
“道长, 怎么?”
“那人身上附着一只鬼。”
***
高誓匆匆忙忙赶到灵管所的时候, 应不解正坐在沙发上喝茶。
喝茶倒是没什么, 不过应不解被安置在首位,银羚小队围着桌子围成一圈,时不时往应不解的面前放些零食瓜果, 不知道哪个人才,还摆了个果盘放在应不解面前, 感觉应不解面前就差三炷香了。
高誓刚赶到, 银羚就眼前一亮, 伸手把高誓按在了应不解身边的位置, 没等反应过来,面前的果盘和茶水已经摆好,银羚把烟往高誓面前一递,“高哥,请。”
得,这下子三炷香也有了。
高誓脸一黑,“你们在干嘛?”
银羚嘿嘿直笑,“多亏了你们,帮我们证实了鬼上身的可能。”
人体天然有屏障,阳气可以掩盖鬼怪身上的阴气与鬼气,灵气虽在复苏,却仍不充足,导致灵警们的阴阳眼只能看到空中游荡的鬼怪,却无法看破人体屏障,之前无论是偷牛粪的老师,还是撕作业的小偷,都被怀疑有鬼上身,却无法证明。
就连空渺道人,要看高誓的命数,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然而,这次应不解却将上身的鬼抓了个正着,刑警大队秘密联系灵管所,银羚正好巡逻到附近,于是便看见,应不解徒手将鬼从凶徒身上抓了出来——现在不能说凶徒了,应该说是受害者。
受害者是失踪了一周的屠宰场屠夫,也亏了他阳气旺盛,杀猪所形成的煞气冲淡了鬼气和阴气,否则普通人被鬼附身一周,早就出事了。
就算这样,受害者也陷入了昏迷,银羚等人看过,恐怕至少要修整一年时间,阳气才能慢慢恢复。
高誓问道,“有头绪了吗?这鬼为什么会附身在他身上?”
受害者一身煞气,也不是附身的好选择。
说到这里,玄玉的面色沉了下来,“鬼被操控了,用的是茅山养鬼术。”
茅山在古籍确实有记载,玄玉的门派在灵气复苏前曾推测过,如果“鬼怪”不是怨气和执念的复合物,而是如同上古时期记载的一样,是人的死魂,那么茅山道术是可行的。
如今灵气复苏,鬼魂得以在世间停留,茅山道术已经完全可以修炼。
但茅山传承已经断了上千年,大家都以为没有后人了,怎么还冒出来一个能熟练应用养鬼术的人?
银羚咬了一口苹果,腮边鼓起一块,“我们比对了灵气库中记录的,现存的灵气,没有类似的,这说明这人要么是与应道长一样,久居深山,要么是刻意隐藏自己。”
国家队灵警的待遇非常好,同时对愿意协助出任务的玄门人士们也非常友善,只要不是心术不正的人,基本都愿意加入灵警,就算是不加入灵管所,也愿意登记灵气进行注册。
这些年刻意隐藏自己的玄门人士,多数都是有所企图的。
有试图复原上古血祭法的邪道人——邪道人因为胆子小,加上社区普法教育普及得好,没敢用人血祭,想了想反正都是血祭,什么血应该都差不多,所以就去买了不少鸡鸭鱼猪牛羊,结果因为动物尸体摆的太久了,臭了,被邻居投诉后被抓获。
邪道人被灵管所抓走后,痛定思痛,放弃血祭,转而开了一家养殖场,养羊。
他立志要用一把刀杀够一万只羊,以血祭刀,目前还差五千八百只。
有觉得自觉天命不凡,立志拯救世界的中二少年——中二少年翻到家族流传下来的修炼法门,并成功掌握,担心国家发现后会把他拉走切片,于是整天心惊胆战,一边小心翼翼摆摊算命,一边东躲西藏,最终被城管以无证经营当场抓获。
念在中二少年从未害过人,加上确实有几分能力,国家特招他为临时刑警,如果试用期合格,将正式聘用他。
中二少年这才知道,曾经他东躲西藏赚的钱,还没临时工的工资高。
还有例如廖子兔这种用邪术害人的,冒头的都被灵管所直接处理了,其中不乏修炼没到家,用邪术害不死人,干脆抗刀亲自上阵,恰巧银行的押运车路过。
这位邪修用□□证明了,在不繁荣发展阶段,修仙体系干不过科技树。
押运车满仓来,满仓走。
现如今,看这名养鬼人的举动,明显属于第三类型。
高誓当即就想到了当初以鬼控制高顾笙的人。
难道是……章天师?
高誓按按眉心,将猜测说了,同时强调,这只是个猜测。
高誓对于梦中的章天师并不了解,他只知道当初高顾笙与章天师的相遇如同小言小说一样梦幻,穷苦却依旧自立自强的残疾少年,在雨夜,在家门口,捡到了一个受伤昏迷的男人。
高誓不知道过程,只知道事情的结局,与小说天差地别。
面对这名在暗处的敌人,高誓有些头疼。
如今高顾笙被应不解加了很多层封印,随身带着好几枚护身符,不用担心鬼上身的问题。
身边跟着三名保镖,加上他自己的身手,遇到像屠夫那样被鬼上身的人,也不必担心。
高誓担心的,是章天师会直接用玄门手段对他下手。
高顾笙引灵之体被封印,没办法动用丝毫的灵气,若是要解除封印,解除的下一秒方圆万里的鬼都会心有所感,向着高顾笙的方向狂奔而来。
高顾笙根本没法修炼,而且被封印体质之后,没法动用灵气,也就不能激发符纸,所以他身上的护身符全是防御型的。
遇到直接施加己身的玄门手段,该怎么办呢?
银羚像是看出了高誓的苦恼,问道,“高哥,你家乐乐身上有没有对付鬼的符纸啊什么的?技术部那边研究出了新东西,你要不要看看?”
高誓闻言,眼睛一亮,“好。”
……
“所以,这就是你们研发的东西?”
高誓黑着脸看着眼前的加特林。
技术部对高誓的到来,给予了极高的礼仪,由部长亲自讲解,身后还跟着一群技术宅,高誓总觉得他们的目光过于热切,像是要迫不及待地炫耀什么东西。
“这可是我们的得意之作!”部长非常热情,“哪个男孩子没有一个玩枪的梦想,我相信没有男生会拒绝我们武器的外观的!”
“道理我都懂,但是为什么要在上面刻菩萨的图案?”
部长一脸兴奋,“这是因为我们采用的是佛门超度鬼怪的思路,枪管上刻的是菩萨的图案,管口有超度经文,子弹都是特制的,我们许诺,每一颗都被佛门大师开过光!”
“……佛门怎么没把你们赶出去。”
“而且我们改造了管口,原本加特林一分钟只能发射600课子弹,现在可以发射一千颗!就算是不会用枪的也可以轻松掌握,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防护,把厉鬼全部超度!”
你们在技术部还真是屈才了,国家武装部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才。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子弹只对鬼怪有效,对人体无害,所以可以放心扫射,不用担心伤及无辜!高队你想象一下,等鬼蜮开启,你扛着一挺加特林,所到之处,佛光普照,功德无限啊!”
好家伙,南无加特林菩萨是吧?
高誓捂着额头,“想法不错,但是这么大一把加特林,我怎么带出去呢?”
部长神秘一笑,“别担心,我们还有日用小巧的款型。”
部长猛地掀开身后的绒布,满墙枪械尽入眼,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武器库。
他双手张开,一副“这是朕打下的江山”的自豪模样,他身边围观的科员们同时露出了相似的表情,动作神同步,简直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列在墙上的,大到小型火箭筒,小到袖珍手木仓,凡所应有,无所不有。
所有的武器上,都刻着菩萨的头像,菩萨们的脸正对众人,堪称佛光普照。
高誓觉得,自己可能近期都不会接去寺庙的任务了。
“……挺好,有没有外观不这么张扬的,要低调一点的。”
部长连连点头,“当然有!考虑到顾客对外观皮肤以及特殊需求,我们还推出了情侣款!”
这东西还能有情侣款??
眼看着,部长就拿出了另一挺加特林。
上面刻着的菩萨换成了如来。
高誓:……
第97章
部长热情地对高誓推销着他们的武器。
高誓看着满墙的菩萨和佛祖, 沉默了半晌,决定每一样来上一个。
虽然外表一言难尽,但是好歹杀伤力够, 对吧?
部长见高誓如此配合, 乐的嘴差点没开到耳后根,甚至用上了敬称, “高队, 您的儿子和您为我们的研究事业提供了非常多的实验素材,所以您的第一次购物,我们将会为您打九折。”
高誓掏卡的手一顿,“你们研究这些武器……和实验素材有什么关系?”
实验素材?那不就是邪神那几个混账吗,这几个人明明是被送到研究所的,怎么又和技术部扯上关系了?
部长苍蝇搓手, “我们研究的毕竟是针对鬼怪的武器嘛, 没有实验对象哪行, 所以我们就带着新研发的武器,将他们作为敌方进行试验。在研发过程中, 多亏了他们几个——尤其是那个编号104号——提供的支持。”
“别的鬼怪哪怕是用弱化的武器, 来上一发子弹也就散了, 这个104不一般,可以挨很多发,而且还可以自动修复。”
“104……邪神?”
“对, 就是那个自称邪神的老鬼!嘿嘿,不瞒您说, 虽然国家给我们批的经费挺多的, 不过有些东西我们想研究, 经费还有那么一点点紧张, 卖出这一批武器,我们就又能进行新项目了。”
也就是说,他所买的每一把武器产生的利润,都会变成打向邪神的子弹。
,高誓当即就把购买量翻了一倍。
绝对不是因为什么想要报复,绝对不是,只不过是有钱任性罢了。
***
深夜。
今天有个任务耽搁的时间久了,出完任务已经是深夜,黄杉急匆匆地往家属室赶,悄悄推开门,依依就趴在桌子上面,睡着了。
黄杉轻手轻脚的将女儿抱起,依依在他怀里翻了个身,将脸埋在了他的颈窝里面,想来是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没被惊醒,反而睡得更沉了。
黄杉摸摸女儿的脑袋,细心地将他的小脸转到自己颈侧的阴影处,轻轻地关上家属室的门。
怕将女儿吵醒,黄杉没开走廊的灯。
这条走廊他走过很多次,闭着眼睛都能知道出口,可是今天晚上的走廊却和往日有些不一样。
他踏到走廊的一刹那,浑身寒毛竖起,他迅速贴到墙壁上,隐匿身形,手腕一翻,一只钢笔从袖口滑落,握于手中。
在空荡荡走廊中,回荡着细碎的脚步声。
他没有开灯,是因为他的眼睛经过灵力的强化,格外敏锐,他怕灯光让依依惊醒,所以刻意没有开灯,那外面那个人,又是因为什么没有开灯?
他轻轻地将依依放在走廊的暗门后,然后贴着墙壁,悄无声息地走上前去。
从他的角度,能看见一抹灰白,在地上轻轻蠕动着。
就是现在!
黄杉冲出拐角,手腕翻转,钢笔尖锐的笔尖在窗口的月光下,闪过锐利的光。
抬头的一刹那,黄杉正巧与那人对上了目光。
他一惊,然而身体已经刹不住车,于是那尖锐的笔尖便抵上了对方的动脉。
四肢纠缠,肌肤相贴,对方看着是格外冷清的人,体温却比常人更高,摸上去竟然有些烫手。
黄杉恍惚一瞬,连忙后退一步,道歉道,“抱歉。”
眼前这人,正是飞羽。
就在刚刚,飞羽像只大耗子似的趴在地板上面
“你来这里做什么?”
“我来这里做什么?关你什么事?”
飞羽倒是没被黄杉的动作惊到,从始至终也没做出过防御的姿势,倒是他的脸上还带着恼意,细细看来倒像是下午的气一直生到了现在。
他像个赌气的小孩子似的,把头扭到一边去,不去看黄杉。
黄杉大脑中灵光一闪,他从怀里掏出白日,被飞羽扔在地上的那个小木雕,“你是在找这个吗?”
飞羽看到小木雕,眼睛都瞪大了,他下意识地想伸手,可是又想起来自己在对方面前扔的木雕,现在伸手就拿多没面子。
于是飞羽有骨气的将手握成拳。
“别人不要的东西才给我……我怎么可能会来找这个的?你不要自作多情!”
飞羽的伪装显然非常糟糕,他时不时的往黄杉的手上瞟一眼,要命的是还自以为非常隐蔽
黄杉哭笑不得,他伸手去抓飞羽的手,飞羽意思意思挣扎了一下,没挣开,便任由黄杉将他的手指掰开,然后将小木雕放进去。
“谁说是别人不要的?这个给你了,就是你的。”
飞羽听见这话,看起来有点高兴了,但他还是扭着头不肯看黄杉。
“你、你女儿脖子上挂的那个,比我这个可精致多了,你敢说我这个不是用来练手的?”
“这个……”黄杉还真不敢说。
飞羽等不到回答,猛地扭过头来睁大眼睛,眼看怒气又要燃起来,黄杉苦笑,“你这脾气还真是……”
“我原本想送你的,是别的礼物,不过见你喜欢这个,所以就把这个送你了。”
黄杉解释, “原本我想送你的,是一根钢笔。”
飞羽的目光顺着黄杉的面颊向下走,一直走到了黄杉的手上,那里正握着一支钢笔。
钢笔上沾染着很浓的黄杉的气息。
“这只是、是送我的吗?”飞羽的脸有些发烫,好在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出来。
黄杉毫无所觉,抬手看看,“不,这个不是。这一支笔是我用的,用了很多年了。”
黄杉手上的钢笔已经有些掉漆了。
“哦。”
飞羽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好在不再是气鼓鼓的了。
飞羽别别扭扭地道,“行了行了,我才不会在乎这种东西。你是来接你家小孩的吧?你刚刚把她放哪儿了?”
黄杉走两步,从暗门后面轻轻抱起睡得安安稳稳的女儿。
小女孩的脸睡得红扑扑的,像红苹果一样可爱。
飞羽一边从心底觉的这小女孩又可爱又让人想亲近,一边想着她是黄杉和别人的爱情结晶,就打心眼里觉得难受。
“你倒是挺疼爱她的。”
黄杉摸了摸依依的额头,然后将她抱得更舒服一些。
他笑得很温柔,“当然啊,依依是我的宝贝女儿,我不疼她疼谁?”
飞羽说话酸溜溜的,“哼。你不是还有一个你爱的要死要活的爱人吗?”
黄杉脸上的笑容稍淡,他定定的看着飞羽,“对啊,我很爱我的爱人。”
“他们两个,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被隐藏在衣服下的银色印记又开始发出微弱的光芒。
那光芒似乎拼命想飞向飞羽,可是飞羽身上就像是有一层无形的屏障一样,将柔和的光芒挡住了。
飞羽看着黄杉,就像喝了两坛陈醋一样难受。
他的目光这么深情,如果目光看的是……
飞羽咬咬牙,不再去想。
他看看那个小女孩儿,心里挣扎了一下,然后伸手,道,“这小孩儿倒挺可爱的,我送她一个护身符,遇到危险就会激发——你可别多想!我就是单纯觉得这个小孩有眼缘,可不是因为你。”
黄杉一愣,有什么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可是还未等他理出头绪,就见飞羽的指尖点向了依依的眉心,飞羽指尖散发出白色的光芒,这些光芒触碰到依依眉心的刹那,一枚白色的印记在依依眉心浮现,这印记倒像是一只展翅的鸟儿。
飞羽浑身一震。
他猛地看向黄杉,“她的妈妈是什么人?为何有我鲲鹏血脉?!”
鲲鹏血脉者,眉心都会出现一枚印记。
黄杉看着他,神色莫名,缓缓道,“其实,准确来说……不应该叫妈妈,应该说,孩子的另一位父亲。”
飞羽瞳孔骤缩,他第一次在黄杉提及他那神出鬼没的爱人时,对上了黄杉的目光,清晰地看到了黄杉眸中他觊觎已久的、令人心动的爱意。
他就是一块榆木疙瘩,也能看出来这些爱意哪里是给那个未出现过的爱人,分明是给他的。
是给他的……
飞羽的脑子中乱成一团,他感觉有什么人在他耳边低声呢喃,像念经似的将他的思绪扯成一团棉絮,他想听清这些声音,想看清眼前一闪而过的画面,可是未得其果,只有头痛愈演愈烈。
在一片混沌中,一个念头渐渐变得清晰——
他挣扎着,问:“难道她身上的鲲鹏血脉……来自于我?”
说出这句话的刹那,飞羽的眼睛闪过一道白光,又归于黑暗,这是由于过度疼痛而导致的暂时性失明。
黄杉欣喜的笑容还未来得及完全绽放,就凝固在脸上,他惊慌失措地扑向了飞羽,飞羽眼前彻底陷入黑暗,重重倒地。
“冬雪?!冬雪——!”
……
黄杉扛着飞羽冲向了大厅,没过多久,银羚小队与高誓小队尽数围在了黄杉的身边。
一道不可置信的声音划破寂寂深夜——
“我擦?!依依的妈妈是飞羽??!”
“什么?依依还是卵生的?!”
“我勒个去!你孵蛋孵了五年?!!”
第98章
黄杉二十四岁的时候, 从街上发现了脏兮兮的飞羽。
那个时候的飞羽大概是因为刚闭关结束,记忆还没有完全恢复,所以脑子里一片空白, 什么都不知道, 流落街头。
黄杉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在小巷里面, 周围围着一群小混混。
黄杉虽然长得瘦弱, 但从没缺过锻炼,这几个社会青年组成的小混混团体还不是他的对手,于是他把小混混驱散了,把飞羽带回了家。
飞羽在黄杉家里一住就是一年,这期间他们日久生情,灵肉合一, 黄杉甚至已经带着他去见过了自己的父母。
可是就在一年后, 飞羽突兀的失踪了, 而在他们的床上,留下了一枚硕大的蛋。
“蛋?什么蛋?有多大?”
银羚好奇地追问道。
黄杉想了想, 拿手比了半米左右的高度, “形状有点像是放大的鸡蛋, 通体雪白,上面有银色的花纹,长度大概在半米左右。”
用手触碰的时候, 黄杉能感受到一股血脉相连的温暖。
他甚至能感受到蛋壳下面的生命,感觉蛋壳是在跳动着的。
因此, 他便买了一个恒温箱, 想帮助这枚蛋孵化。
里面的小生命在呼唤着他, 每当黄杉工作结束之后, 都会将手碰在蛋壳上,他感受到蛋壳里的小生命冲他贴过来,就像是在撒娇的小动物。
在最开始,蛋只是一颗看起来长得有些大的蛋,可是渐渐的,它开始自己动了。
蛋壳坚硬异常,它会自己咕噜噜地从恒温箱滚出来,滚到黄杉的床上,黄杉就只好抱着一起睡,就像在孵蛋的鸟儿。
五年之后蛋壳破裂,从里面诞生出了一个小婴儿,就是黄依依。
春去冬又来,时间又过了五年,黄依依五岁了,而黄杉也寻找当年的恋人,找了整整十年。
他没想到,与恋人再次相遇后,恋人却已经完全不记得他们之间的曾经,他呼喊当年的昵称,却被误认为是骚扰。
应不解说,有鲲鹏血脉且正在觉醒的人,分为两个阶段,“鲲期”和“鹏期”。
在鲲期,他们将会闭关沉眠,接受来自血脉传承的记忆,在鹏期则会清醒过来,在人间历练。当这个循环反复九次的时候,他们就会彻底觉醒血脉记忆,能完全发挥来自血脉的力量。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每当鲲鹏血脉拥有者结束一次闭关,他们都会忘记之前的“鹏期”记忆,这些记忆会随着时间慢慢地复苏,时间大概在一年左右。
在鲲鹏的觉醒期,不能点破鲲鹏血脉继承者的记忆,需要他自己慢慢地回忆,这样,他们才能更好地掌握血脉力量,所以黄杉便一直强忍着,没有说出他们曾经的经历。
可是方才,飞羽终于像是记起曾经的事情了,还问出了“依依是不是他孩子”的话,没想到下一秒却不但没有恢复记忆,还昏倒在地,把黄杉吓得现在手还在发抖。
他们匆忙刚来,对飞羽的情况一筹莫展,还是等应不解到来看了看,说飞羽身上出了点问题,而后便带着昏迷的飞羽来到了空着的会议室检查。
正说着,应不解从房门中走出,众人纷纷看过去。
应不解径直说道,“他体内有一个封印,封住了记忆。”
“什么封印?应道长,那您能解吗?”
黄杉连忙追问。
应不解摇头,“不记得了。”
银羚苦恼地抓抓头发,绷带都被他抓地炸起,“飞羽被封印了记忆?什么时候的事情?他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难道是唯一一次在外闭关时候的事?”
飞羽因为情况特殊,所以闭关都是选择在总部,唯一一次意外,是他在出任务的时候“鲲期”提前,不得已在山林中闭关。
灵管所见他久久未归,差点以为他已经身死。
应该就是那一次,他闭关后走到了小巷中,然后被黄杉救走。
这封印到底是鲲鹏血脉特有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谁也没法断定,唯一一个可能知道的应不解,爽灵不全,记忆也不全,也束手无策。
偏偏飞羽在回到灵管所后,慢慢地会想起了除黄杉外所有的记忆,导致整个灵管所、甚至就连他自己都没发现,他的记忆碎片缺了一块。
应不解又道,“飞羽醒来后,可能会因为封印的原因,记不起在昏迷前的事情。”
黄杉张了张嘴,他想说什么,最终只是抿唇点了点头。
过了片刻,飞羽终于重新醒来,他揉揉疼得一跳一跳的额头,然后走出了房门。
出了门,他便一眼看到了空档走廊中的黄杉。
飞羽脸微微一红,别过头,别扭的问道,“我怎么在这里?”
也因此,他没看见黄杉眼中从小心翼翼的期待到失落的过程。
黄杉勉强勾起唇角,笑道,“你刚刚有些不舒服,晕倒了,所以我把你架过来了。你现在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飞羽有些奇怪地感受了一下周身,皱眉道,“没,我没觉得哪里不舒服,但我当时好像确实是失去记忆了。”
“没有不舒服就好。”
飞羽看着黄杉的笑容,心口闷闷地发疼。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自己忘掉了什么东西。
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
高誓回到家中,看见空渺老人难得在做正经事情。
这家伙前两天天天炸鸡薯片配可乐,连脸都肉眼可见得圆了一圈,今天却看见他久违地穿上了道袍,手里拿着罗盘,脚下踏着八卦阵,面容严肃,念念有词。
高誓看了一眼,觉得他可能在干什么重要的事情,没插手,转而招呼应不解来吃水果。
应不解剥开一个橘子,尝了一口,眼前一亮,剥出两瓣递到高誓嘴边,高誓自然张口咬住。
“好甜。”
应不解便再没往嘴里送,而是看着高誓吃完了,就掰两瓣递到高誓嘴边。
高誓手下不停,利落的将西芹切成小段,与鸡蛋一起快炒,这边又将已经腌制好的猪肘子送进烤箱。
投喂完毕,应不解拿起菜刀,低头看看盆子里那几只水灵灵的西红柿,一阵虚影过后,西红柿每一颗都均匀地分成了八份,乖巧地躺在了盆子里。
他将盘子端给高誓,两人一个切菜,一个炒菜,虽皆不言语,却默契十足。
高誓端起盆子,看看里面的莴苣片,每一片厚度和长度都一模一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机器切割好的成品,他笑着问道,“道长,你之前是练过剑法刀法之类的吗?”
应不解眨眨眼睛,想了想道,“似乎,有点印象……有人教过我。”
他老老实实地回答,“记不清了。”
高誓觉得有些遗憾,没能参与到应不解的过往。如今只能等着那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机缘,将应不解的爽灵恢复,好让他表白心意。
这时,客厅中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就算是在开着抽烟机的厨房里面,也能听得清楚。
高誓擦拭着菜刀,回头一看,果然就看见空渺道人三步并作两步的往这边大步走来。
“老头子,小心点儿,当心你的老腰。”
“什么事这么急急糟糟的,你都这么一把年纪了……”
“我算到小应爽灵的线索了!”
“什么?!”
高誓险些将菜刀掉在地上。
空渺心满意足,一副长辈的样子训斥高誓。
“这么点儿事就急急躁躁的,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学不会冷静。”
高誓菜也不炒了,“老头子,别卖关子了,你快说,线索在哪里?”
空渺道人道,“显示是在A市,再详细的就没有了。”
A市……
高誓一愣。
乐乐这次去的,就是A市。
***
高顾笙在放寒假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和高誓打了个招呼之后,去参加志愿活动,这次志愿活动的地点就是在A市。
前一阵子,A市出现了连环失踪案,调动大批警力前往,民警刑警武警异警灵警……凡是能想到的警种都有。
警方在A市开展调查,顺藤摸瓜,抓了好几伙人贩子,还直接捅炸了在A市的老巢,总算是把A市给抓清净了。
刑警大队的路行之外调已经接近三个月了,而高誓小队的大熊也在外面,从夏天开始就没回来。
任务的详细信息,在结束之前当然不能外传,不过倒是知道,警力已经被调走了大半,至于去何处,更详细的就不知道了。
总之,经过长达两个半月的调查,A市别说人贩子了,就连小偷都不敢露头了,生怕一伸手,就被海量的警察淹没。
就是因为这样,高誓才敢放手让高顾笙去A市。
……
“云姐,咱这次怎么安排?”
云知意翻出备忘录,“这次咱们先下村,去看望孤寡老人,时间是三天;帮助街道宣传基础健康知识,时间是半天;然后……”
云知意林林总总说了五六条,听得几人头皮发麻,孙珺苦笑道,“居然有、有这么多条吗?”
云知意摊手,“你们可知足吧,多少学生想抢这个志愿活动还抢不到呢,这次的志愿活动能把两个学期的志愿活动分给拉满,一年之内都不用再愁活动时长了。”
说起活动时长,高顾笙就忍不住想起了自己被厉陌尘给搅黄的清洁街道志愿服务活动,当即在心里给厉陌尘扎了一次小人。
这次的志愿活动是校级活动,所以来A市的同学来自不同的专业,一共组成了一支大概有十几人的小队,云知意是小队队长
他们坐在火车上,分成三组。
从上车之后,周镜的脸色就不好看,整个人蔫了吧唧地靠在座位上面,脸色惨白,手里抱着一个呕吐袋。
他有气无力地问,“云知意,咱们学校,不能把交通设施给、给换一换吗?”
云知意轻哼一声,把清凉油给周镜,“学校能报销路费就不错了,你还想换交通工具?”
高顾笙倒是精力旺盛,他鲜少出门,头一次坐火车,整个人都很兴奋,从上车开始就左看右看,一直没闲下来。
他扬扬头,看见另有个女生单独坐在座位上面,没和大部队坐在一起。
他拍了拍云知意问道,“那个女生怎么没和大家坐一起?那边不是还有空位吗?”
云知意看了一眼,有点苦恼,道,“她是文学系的齐巧,她和她女朋友吵架了,现在正一个人生闷气呢。”
要是因为别的事情吵架,她还能劝一劝,小情侣吵架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吧。
这对小情侣,一个人坐在走廊这边,一个人坐在走廊那边,分别朝着窗外扭着头,一副死不相见的样子,看起来气鼓鼓的。
小情侣吵架的事儿,能别管还是别管。高顾笙摸了摸鼻子,刚想把目光收回来,就看见坐在齐巧身边的那个老大娘,乐呵地拿出了几个橘子,给自己剥了一个,又给坐在同一张桌子上的几人分了分。
齐巧拿到橘子,有礼貌地道谢,不得不说,在气味混杂的火车上闻到橘子的清香,确实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那老大娘慈眉善目的,应该是独自坐火车,她穿着一身常见的花粗布衣服,看起来像是从村里往城市赶去看亲戚的。
高顾笙耳朵灵,他听了一耳朵,这大娘确实是从村里往城市赶,原因相当狗血。
他们村的一个姑娘家里重男轻女,十六岁的女孩就要卖给村口五十岁的瘸腿老光棍,给弟弟攒钱凑彩礼。
这姑娘有志气,凭自己的努力跑出了村子,并且扎稳了脚跟,没想到那对父母听说女儿过的好,就携家带口到大城市里面骚扰姑娘,让她拿钱给弟弟买房。
老大娘这次去就是赶过去给姑娘撑场面的,这个老大娘在村里的地位很高,她说话女孩父母怎么着也得给几分面子。
八卦谁不爱听啊,齐巧也忘了自己在生气了,听得津津有味。
末了,那老大娘还和齐巧聊起来了,两人简直像是一对忘年交似的,一见如故。
老大娘看着小姑娘之前心情不好,又问她不是和男朋友吵架了,齐巧说不是男朋友,是女朋友。
她本以为老人家年纪大,接受不了,但是老大娘面色依旧,轻声细语地道,“女孩子也是你对象啊,小俩口有什么说不开的。”
她劝着齐巧和她的女朋友和好,说了一些劝导的话。
其实老大娘和齐巧说话声音算不上大,但是高顾笙的听力实在太好了,这声音直往他耳朵里面钻,他看看云知意几人,他们就没听到老大娘和齐巧的对话,心里叹了口气。
老大娘和齐巧聊得很投机,在老大娘的安慰下,一对小情侣又和好如初了。
齐巧对面那大哥好心地给齐巧女朋友让了座,让这对小情侣面对面坐着,你一半我一半地分着橘子
火车到站,此时距离A市只剩两站了。
周镜频频地往车外看,简直恨不得直接跳下去。
高顾笙注意到那老大娘也站起了身,似乎要下车,她大包小包的,带的东西不少,齐巧看见了便好心地起身,帮她将大包裹从座位底下拖出来,把老大娘往火车出口送。
然而,那老大娘快下车的时候,却一把抓住了齐巧的手腕,大声道,“巧丫头,你不是说好了要和奶奶回去,不离家出走了吗?你怎么不跟奶奶一起走?”
那老大娘全然不是之前那副轻声细语的模样,这嗓子嚎的,直接把半个车厢的人都吸引了过来。
老大娘的声音还在继续。
“你都这么大了,都该嫁人了,还学城里人玩离家出走那一套!你卷了你爸妈的钱,他们辛辛苦苦攒下的一整年的庄稼钱都被你给带走了,你看看你穿的这身衣服,你再想想你在地里的爹妈,你这孩子简直没有心啊!”
话音刚落,车厢中的人们的目光就看向了齐巧,齐巧的家境不错,穿的都是名牌,登时不少的目光就带上了鄙夷,有几个想出手的好心大哥也将手缩了回来。
齐巧简直惊呆了,她用力地甩着手,可是这老大娘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力气大得惊人,她干枯的手就像是一把铁钳似的,紧紧的抓住她。
齐巧这时候哪还能不明白,她这是遇上了拐卖妇女的团伙。
她一边奋力挣扎着,一边喊道,“你是谁啊?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们是不是一群人贩子?”
齐巧的女朋友原本想扑上来,可是却被坐在身边的,铁塔似的壮汉堵住了去路,被抓着扣在了位置上。
老大娘痛心疾首地说,“巧丫头,你大名叫齐巧,你现在在京大读文学系……你不认我们也就算了,怎么还污蔑奶奶是人贩子呢?”
她对齐巧的信息如数家珍,原本还有疑虑的乘客们听着老大娘的话,心里的疑虑也被打消了不少。
有人还是跟着帮腔,“小姑娘,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如果是你不认识她的话,他怎么对你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啊?你就乖乖的回去跟你爸妈低头认个错。你的外头倒是享福了,你爸妈在老家受罪,你难道就不愧疚吗?”
齐巧的女朋友低吼,“放屁!她是我女朋友!她爸妈都是大学教授,怎么可能在受苦!”
那老大娘抹着眼泪说,“你不想上学,好,那回去就不上了。你爸妈不就是看着你整天只知道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玩说了你两句吗?你用得着离家出走吗?你就为了这么一个不男不女的东西和你爸妈犟嘴,还和她私奔。”
有人附和着,“就是,喜欢女的就喜欢女的呗,你跟你爸妈好好说说不就完了吗?用得着这么干嘛?你爸妈也是为了你好。”
压着齐巧女友的那个壮汉也抹了把眼泪,说,“妹子,哥知道你心里委屈,可是小混账勾着你偷家里的钱,又勾着你离家出走,实在是不像是个好东西。我刚刚还看见她对你动手动脚的,你以为你是你俩都是女的,你就不会吃亏吗?妹子,听哥一句话,你喜欢女的就喜欢女的吧,但是不能是这个人!。”
他又放软了语气,“哥回去开导爸妈,你别在外边瞎逛游了,回去看看爸妈吧,他们想你想的眼睛都要哭瞎了”
几个“好心人”站起来,一边劝着齐巧,一边暗暗使劲儿推着她往外走,他们拉扯着,就要将齐巧带走,而那个铁塔似的壮汉身边也出现了几个男人,他们将齐巧的女朋友抓住,就要带着下火车,一边走,一边还说着,“臭丫头,敢对我妹妹下手……”
云知意见齐巧两人即将被带走,人贩子的表演时间结束,第一阶段的拖延时间随之结束,当即在群里发了个“开始”,接着猛地起身,叉腰怒道,“这是和我们一起来的同学,你们几个是谁啊?我们都见过她亲戚,你们几个我们根本就不认识!”
就在此时,高顾笙熄灭手机屏幕,暗中比了个OK的手势。
报警完毕。
列车长通知完毕。
为了不让这两个姑娘被惦记上,他们必须要尽可能地将这伙人贩子一网打尽。
这个车厢里的人贩子分工明确,数量不少,有的随声附和,有的警惕放哨,单靠他们很容易在混乱中让两个女生受伤,现在他们的任务就是尽一切可能拖延时间。
随着云知意起身,小队同学跟着纷纷起身,七嘴八舌地为齐巧和她女朋友作证。
“就是啊,你们就是一伙人贩子吧,这可是我们同学。”
“齐巧他爸妈都是大学教授。我们怎么没见过有你们这一群亲戚?”
“说齐巧是你们家闺女是吧?那我问你,齐巧穿多大的鞋码?说不出来了吧?”
……
老大娘傻眼了,她见这小姑娘孤零零的自己坐在位置上面,只有个小女朋友作伴,本来以为是个好下手的,谁知道人家是跟着小队来的?
这“哐哐哐”站起来的,放眼望去,足足有十几个人。
他们常用的伎俩,就是一个打探信息,三四个引导节奏,三四个打手,两个放哨,用人海战术把女孩在公共场合直接绑走。
谁能想到啊,对方的人比自己这边还多!
足足有十几个年轻力壮二十来岁精力最充沛的年轻人!
一群人脸色难看,当下也不去拉齐巧了,那老太婆之前看起来腿脚不利索,现在窜的倒是比兔子都快,跑到了火车站外,众人纷纷伸长脖子往外边看,担心这人跑了,还有不少热心的乘客,七手八脚地将几个露出端倪的壮汉按到在地。
很快,众人就看见老大娘惨白着脸,一步一步地向火车的方向退过来。
往前一看,霍!火车站被警车包围了!
就连那几个火车站接应的,也被一起逮住了,如果老大娘跑到车上去,就会发现前后左右坐着的全是警察,迎接她的将是一副银镯子。
也不知道这些人是走了什么霉运,正巧一车民警巡逻,巡逻到火车站,接到报警后一脚油门一分钟到岗,再加上火车站本来蹲守的刑警,足足三车警察将火车站包了个密不透风,就算是老大娘插着翅膀飞上天上去,也有办法给她拽下来。
一刚刑满释放不久的小偷,脑门上出了一层冷汗,心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得亏自己没动歪念头,要不然这刚出来就得进去。
……
人贩子们被带走后,云知意安排分成两组,她陪着这一对倒霉的小情侣去警察局做口供,另外一群人则收拾大包小包去往附近的宾馆。
本来的打算是今天直接去村里,但是做完笔录之后,会错过今晚的最后一班大巴车,所以一行人决定就近休息。
都是年轻人,在最初的后怕过后,随着而来的就是兴奋,正好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他们一边在餐厅中吃着饭,一边说笑着。
然而,高顾笙却没有他们这样子的好心情。
墨桦给高顾笙倒了一杯可乐“吓到了?”
高顾笙勉强笑了笑,“我小时候就差点被人贩子给抱走,哪里会怕这种场面?我就是觉得有点、有点……心里有点不安。”
他的直觉向来准确,当下便放下筷子,“要不咱们去接一接云姐吧?眼皮一直跳”
周镜也放下筷子道,“我听刚刚进门的人说,有一段路的路灯坏了,很黑,正好是从警局往宾馆最近的那条路。”
墨桦和孙珺也不吃了,四个人便往警局那边走去
周镜给云知意打电话,却一直没有打通。
高顾笙的眼皮越跳越厉害,他按了按眉心,“咱们快点走。”
几人步履匆匆地往前行去,前面果然有一处地方黑的突兀。
路灯坏了,而且坏的不止一盏,放眼望去,竟然一片黑,看不到尽头。
来来往往的行人,看到这边黑洞洞的,胆子小的,就直接绕路了
高顾笙几人向着黑暗中走去。
走了大概有三四分钟的样子,他们听见了呜呜的闷哼声。
周镜脱口而出,“知意的声音!”
在马路两侧是行道树,声音就在行道树后传来。
几个大男生向着行道树狂奔,顺着声音找去,看见云知意被一个壮汉捂住嘴,控制住了行动。
情急之下,周镜也顾不上自己的战五渣的战力,往前冲去。
然而,下一秒,却见云知意嘴里虽然发着挣扎的声音,脸上的神情却极为冷静,只见她两指一分,猛地往上一戳,那一对纤细修长的手指便直直戳向了绑匪的眼珠子。
绑匪根本没料到这看起来纤细柔弱的小姑娘,还有这个胆子,被戳了个正着。
他嘴里发出一声闷哼,云知意趁着绑匪吃痛,直接在绑匪怀里扭了个圈,膝盖往上一提,正中绑匪的命根子。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那绑匪痛苦地后退两步,双手死死的捂住下面,整个人弓成一只虾米。
在场的男士们见状都情不自禁地夹住了腿。
云知意从他怀中挣脱出来,顺手捡起一根树枝,向下一甩。
身为云家的大小姐,自然学过一些防身功夫。
云知意最出色的,就是剑术。
她不仅是学生会的主席,还是武术协会的会长。
绑匪痛苦地努力的睁开眼睛,知道这次是遇上了硬茬子,眼看前方来了几个男生,将他包围,他们的站位非常分散,其中有两个男生身形纤细,自己的手臂都有他们的大腿粗,看起来瘦弱不能打的样子,便想也不想的冲着那边冲了出去,想先找一个突破口跑掉。
那个个子看起来高高壮壮的肯定不行,一看就是练家子。
剩下那两个,身形都比较纤细。
绑匪的目光自然而然地被高顾笙吸引了,就在这一刹那,他下定了决心——就冲着高顾笙冲,没准还能捞一个极品。
绑匪冲了过去。
绑匪敏锐地发现,在他冲向高顾笙的时候,他旁边几个男生眼神中闪过一丝怜悯。
他背后的云知意,甚至连抬起的树枝都放了下去。
绑匪心中闪过一丝疑惑,但很快就被挥散。
他可是被那位加持过的人,区区一个小男生……
绑匪冲向了高顾笙。
绑匪倒飞了出去。
高顾笙收回踢出去的脚,点了点头,“非常完美的一击!高顾笙选手得分十分!”
绑匪被踹得不知东南西北,原本只是见人太多想跑掉的,此时却动了杀心。
就在此时,脚步声响起,显然是又有人向这边走来,他不由得心中大喜,想也不想,就冲着那边冲了过去。
他从裤腰上拔出了一把水果刀。
看见他手里的水果刀,顿时响起了好几声惊呼声,绑匪一下子就勒住了,刚刚来人的脖子。
这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吓傻了,竟然连反抗都没反抗。
绑匪深深地呼出一口气,猛地转身,向他们威胁道。
“小兔崽子们,你们要是敢报警的话,我现在就在他的脖子上开一个口子,到时候他就是因为你们死的。”
他自小身强力壮,走上拐人绑人卖人的路子后,就没遇到过这么憋屈的事情。
他放完狠话,想看他们惊恐哀求的表情,却见他们一个个都神情古怪地看着他,没有丝毫惊慌。
“敢打老子,你们等着,不把你们都做掉,老子就不是在道上混的!”
“……是吗?”
被劫持的高誓,手轻轻搭上他持刀手臂,扭头微笑。
第99章
绑匪觉得自己优势很大。
绑匪A了上去。
绑匪打出了GG。
高誓拖着像死狗一样的绑匪, 带着小孩儿们向远处走去,那里停着一辆白色的面包车,面包车正在原地疯狂兜圈子, 坐在驾驶座上的司机面色惊恐, 脸色被吓得青白,简直不像活人。
应不解站在一旁负手而立。
他身披月光, 衣袂翻飞, 好似下一秒就要羽化成仙。
可是当他看到高誓的时候,那一身锐利的锋芒便收敛了,他走到高誓身边,看起来像是只求夸奖的小动物。
高誓笑道,“很棒,多谢。”
高誓应不解和空渺三人从B市千里迢迢的来到A市, 刚好路过这里, 看见一辆白色面包车鬼鬼祟祟地停在阴影处。
这一片路灯坏了, 那车停得又偏僻,高誓本能觉得不对, 过去稍稍旁敲侧击一番, 对方就露出了真实面目。
原来这司机是个人贩子, 他在这里负责接应他的同伙,他的同伙则去绑架一个小姑娘。
见情势紧迫,高誓便让应不解在这里处理这个司机, 他则前往前方去救那个受害者,没想到给了他这么大一个惊喜。
高誓看向云知意, 道“你是受害者, 需要去一趟警局。”
云知意眨眨眼睛, 她刚从警局出来, 对流程可谓记忆犹新。
这一天之内,因为人贩子的事情进两次警局,这也没谁了吧?
应不解让还在疯狂在原地兜圈子的司机停下,那司机清醒过来,看到了浑身充满着可靠气息的高誓,当即就痛哭流涕的扑了上去,试图抱住高誓的大腿。
不等高誓动手,应不解就先冷着脸将他踢到一边,也没看见应不解是怎么动手的,那绑匪就已经被绳子绑好,昏了过去。
空渺则走上去,将司机和人贩子像绑蚂蚱似的串成一串,师徒俩配合默契,不知道的还以为有什么兼职。
高誓看得一愣,他看向应不解,应不解地低着头,目光是从未见过的冷漠。
他之前还从未看到过应不解生气的模样。
在人的三魂之中,爽灵对人的性格影响最大,应不解爽灵不全,平时表现地比常人更为呆愣木讷。
高誓之前还从未想过这件事情——应不解的爽灵回归之后,性格与现在会不会相差很大?
然而下一秒,应不解似是感受到了高誓的视线,刚才的冷漠好似幻觉,他走过来,分明比高誓还高半个头,此时却低下了头将额头抵在了高誓的肩膀上,模样是说不出的依恋。
高誓下意识地摸了摸他的长发,心里的那一丝疑虑立刻被打散。
他想,可能应不解从下山之后,与自己相处的时间最多,对自己的雏鸟心态比较严重,就像是小动物会下意识的争夺母亲的注意力一样。
……糟糕,他现在更需要考虑的,会不会是该如何减轻应不解的依赖?万一应不解真把自己当母亲或者是父亲可怎么办?
他想要给自己找一个爱人,不想给乐乐找一个哥哥啊。
高誓胡思乱想间,却听空渺突然道,“小高誓,徒儿,你们过来一下,我有事情跟你们说。”
空渺脸色严肃,高誓心中诧异,与应不解往那边走去,还不忘回头嘱咐几个小孩儿一句,让他们稍等片刻。
空渺随手布下一道隔音结界,“这个人贩子身上有点古怪,我从他身上定位到了,徒儿的爽灵机缘所在。”
“什么?”
高誓一惊。
应不解的爽灵怎么会和人贩子有关?
空渺按了按眉心,道,“很模糊,我看不透,只能断定这个人贩子和爽灵有些关系,并不是直接的关系,中间应该还有什么中介。”
高誓想了想,仰头问应不解,道,“应道长,刚才那个让人陷入幻境的法术,还能再用一次吗?”
应不解点点头,将手指点在了那个像死狗一样的人贩子身上。
人贩子睁开眼睛,原本迷迷糊糊的人,突然睁大眼睛,像是看到了什么极其可怖的东西,他当即跪倒在地,砰砰的磕起响头。
他磕得非常用力,额头与地面接触,鲜血迸溅。
正当几人以为他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时,却听他大喝一声。
“请真仙帮我!”
他在幻境之中,当然不会有什么真仙来帮他,幻境也没有丝毫改变,但他却丝毫不见气馁,分明浑身打哆嗦,依旧反复地磕着头,用越来越多的鲜血去祭祀,他口中的真仙。
高誓等人察觉到不对,空渺在自己身上捏了一个法术,走到人贩子的面前道,“你有什么所求?”
人贩子终于得到回应,欣喜若狂,“真仙!求您帮我!我将会带来更多的处女来为您提供极阴之力!”
就在他将这句话说出口的刹那,他的身体突然开始急速膨胀,整个人鼓胀成了一个肉球,眼看就要像气球一样爆炸。
空渺手中连掐法诀,肉球被无形的压力挤压,又慢慢变回人样。
然而,下一秒绑匪的魂魄却渐渐离体,向一个方向飘去。
应不解出手,将他的魂魄一把抓住,重新塞回□□,他手中灵力涌现,将远处的牵引暂时屏蔽,人贩子重重地跌倒在地,面如金纸。
高誓皱眉,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高誓没有阴阳眼,他想看到阴界的事物,需要借助外力,比如空渺给他的,用符纸卷成的烟。
鬼魂在烟气所过之处,便会在他眼中现出身形。
此时他没有点烟,变只能看到那人贩子突然像一个肉球似的膨胀起来,简直像是什么邪恶组织的在做人体实验。
空渺面色严肃,他道,“看来这人是被人下了禁言封令,说出某个禁词就会死。死后灵□□炸裂,无处寻觅,灵魂则会被召回为奴。”
“他的禁词,或许是‘极阴之力’?还是拐卖少女提供极阴之力这件事?”
空渺皱眉道,“极阴之力这种说法,倒是没听说过……虽然现在暂时将这人贩子的命给留了下来,可是那真仙一日不除,他就只能以这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存活下去,意识一旦被唤醒,真仙就会发现他的踪迹。”
“徒儿爽灵的线索又断了。”
高誓摇头,收起了手机,道,“那可不一定。”
……
二十分钟后,一行人来到了警察局。
警察局值班的警察看到云知意就是一愣,“小姑娘,你怎么又回来了?是还有什么补充吗?”
云知意轻咳一声,道,“不,没有什么补充的,我是想……再来送一个人贩子。”
……
高誓用高级权限调出了A市这段时间连环失踪案的信息,所有的人贩子团体的贩卖最终目的地,似乎都是在东部一个极其偏僻的山脉。
高誓冲着空渺道,“老头子,你再算一卦试试,应道长的机缘是不是就在这里?”
空渺皱眉掐指一算,接着双目一睁,欣喜道,“真的是这里!小高誓是怎么知道的?”
“A市前一阵子出现了连环失踪案,失踪者都是年轻的女子,年龄从14岁到22岁不等,刚才人贩子说他将会抓更多的女子,给那真仙提供极阴之力,看来是和这起特大失踪案有关。”
A市这段时间警力调动,恐怕也是因为搜到了这条线,于是调动警力往东部去了。
空渺点头,“好!事不宜迟,咱们走!”
高誓道,“等等,带上乐乐,我怕他自己在B市不安全。”
空渺深以为然,“也好,那小子的体质太要命了,最好是跟在你身边。”
在高誓几人身边,无论是来明的还是来阴的,都能给他挡住,但要是在B市就不一定了。
上次章天师施法,高顾笙在重重保护的房子里,依旧被鬼上了身,若不是应不解及时赶到,恐怕就要出事,可谓是防不胜防。
至于高顾笙这边,他们这次的志愿活动也没法做下去了。
先不说他们来到A市之后,一天之内就碰上了两次人贩子,单说第二次云知意遇到袭击这件事,就给他们敲响了警钟。
因为经过警方盘问司机人贩子才知道,他们两人是和火车上那一伙人贩子,是一伙的。
被抓走的那几人里面,有他们的老娘,也有他们的兄弟,他们气不过,加上云知意生的漂亮,转手卖出去也能卖一大笔,他们就决定报复。
那一对小情侣从警察局出来之后,感觉A市不安全,就直接定了回B市的车票,连夜走了,正好给他们提供了机会。
虽然警方盘问后,得知他们真的再没有同伙了,但他们的话学生们谁都不敢真的信,学生们不是各个都有云知意的好身手,若是他们遇上了,恐怕真的会遭遇不测。
不得已,一群人只好又放弃了这次志愿活动。
不过,不幸中的万幸是,云知意他们毕竟也是协助警方办案了,云知意作为队长,便向学校提出了时长申请,申请批得很快,毕竟志愿地点是学校选的,学校也不敢让学生们继续呆在A市了,所以暂时学生们不用愁志愿服务时长了。
于是,告别众人后,高顾笙跟着高誓三人,踏上了去东方的道路。
而此时,云知意接起了电话。
“喂?姐姐?”
“去探班?”
“好啊!”
第100章
高誓运用权限向总部提出申请, 获取有关A市以及东部人贩子团伙的相关信息。然而,得到的消息却并不乐观。
因为东部多山,而且山势险峻, 鲜有人烟。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 警方不能动用大型的支援设备和武器,这无疑是给他们的探索和搜寻增加了困难。
更加糟糕的是, 这些人贩子团伙手里有自制的土枪。
况且, 东部山脉绵延,地势复杂,据说这里风水不错,之前还从这里挖出过大型古墓,专家推断,在山中应当还有更多的古墓。但是, 由于地势险峻, 树木茂盛, 验证这个猜测非常困难,这些年发掘的古墓数量并不算多。
这也导致, 对东部山中地形的了解很小。
而人贩子们显然在这里居住已久, 对这边的地形了如指掌, 越发加大了搜寻的难度。
不过警方有将他们一网打尽的决心,这段时间全力出击,已经抓获上百人, 然而,令人心惊的是, 这些人并不是团伙的全部。
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可以拼凑出, 在他们之上还有更加神秘的高层, 以及数目远胜于他们的低层成员。
被抓到的这上百人, 无一例外,口风特别严密,抓到之后顶级的刑讯专家们竟然都没有从他们的嘴里撬出来他们的大本营所在,而他们的首领又是何等人物。
现在看来,恐怕不是他们口风严,而是他们背后那位真仙给他们下了禁言。不开口,大不了把底牢坐穿,没准儿那位真仙感动于他们的忠诚,还会前来救他们,一旦开口,只有一个死字。
不过到底是顶级专家,虽然审问不出他们的大本营和顶头上司究竟在哪里,却审讯出了一些有关他们计划的信息。
比如,他们为什么选择在A市进行人口拐卖。
这是因为,上面对他们的“目标”做了规定,“目标”必须是A市女子,且要求是年龄在14到22之间的处女。非处女将会被再次贩卖,贩卖到深山中,成为深山中一些老光棍儿生儿育女的工具。
而他们的分组,也极其有纪律性,这次前往A市的贩卖人口队伍,足足有十支小队,而且每个小队在A市拐到人之后就会立刻出市,另一只待命的小队紧接着进入A市,继续搜寻目标。这样子,最大限度减少连被认出的几率。
这种训练有素的拐卖和对“目标”严格的规定让人不由得怀疑,幕后主使会不会是某个□□份子或邪道人士,在进行邪恶祭祀,亦或是境外组织潜入国内,有组织地进行国际人口贩卖。
好在,在警方的大力抓捕之下,A市的人贩子确实已经被抓到销声匿迹了。
也不知道高顾笙他们究竟是倒霉还是幸运,他们在火车上遇到的那一伙人贩子,正是最后一批,他们坐着火车经过A市,是想和A市的最后几个成员汇合,一起离开。
没想到看到那独自坐在窗边的齐巧,那一伙人忍不住心中贪婪,就动了心思想在收手之前再干一笔,没想到就把自己折在了A市,只能大唱铁窗泪,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下半辈子也只能在里面过了。
高誓找人准备了四人的野外生存专业工具,调动直升机停在东部附近,几经辗转,终于来到了山林之中。
……
山脉起伏,重峦叠嶂,绿树成荫。
不得不说,抛开险峻的地势,这里确实是一处不错的旅游场所。
四人的体力都不错,就连体力最弱的高顾笙也曾蝉联多届武术冠军,路虽不好走,倒也算不上什么。
高顾笙最是开心,这里荒无人烟,他不需要戴口罩,也不需要时时刻刻警惕,担心有人对他图谋不轨,有高誓和应不解陪在身边,他终于做了一回无忧无虑的小孩子,好好疯玩了一次。
在山脚下时,高誓向当地人问了山这边的情况,在山里面还有几个村落,顺着这条崎岖的山路往上走,不至于迷失在大山里。
在真正的探险者和旅客眼中,这些村落是不错的补给点和借宿点,然而,在高誓四人的眼中,这却是一条条有关爽灵的线索。
越是偏远的村落和山区,重男轻女的现象就越是严重,因为在这些偏远地区,人力依然是主要生产力,由于男女的生理结构差异,大部分男性的体力和力量要强于女性。
因此,越是偏远的地区,受教育的条件越是苛刻,重男轻女的现象就越是严重,在这些地区,出现换嫁和卖女儿的现象就越多,发生犯罪行为的比例也越大。
高誓他们既然要顺着人贩子这条线索找,就要去接触这些村落。
山脚下的当地人说,山林中的村落所处地界非常偏僻,他们单知道偏僻,却没想到竟然会这么偏僻,高誓四人走了三天,才将将看到第一个村落的影子。
在这三天期间,他们一个人的影子都没看到。
反倒是拿着罗盘的空渺,找到了一处不大不小的墓,空渺用望气术看了看,说里面埋得估计是个王爷,也不知这墓地存在了多久,一点阴气都没有,估计全都消散了。
这墓所在地方不偏僻,也不是什么风水宝地,不知是时过境迁导致的地形改变,还是说这王爷并不受宠,被草草掩埋,总之这个地方看起来与别处并无不同,若不是空渺拿着罗盘靠望气之术寻找,怕是也发现不了。
高誓在这里做了标记,向组织上报了这边的情况。
之前就听说东边的大墓多,没想到他们进山不过三天就碰到了一个,这让高誓不由得猜测,应不解的前世难道是皇上或者王爷?所谓的机缘,难道是指应不解的墓地?
“哎?老爸,前面是个村庄,咱们今晚就在这儿借宿吗?”
高顾笙问道。
今天天色不好,分明白天还是艳阳高照,现在乌云却突然阴沉沉地压下来,像是落雪的前兆,他们最好还是在村落庄借宿一晚。
高顾笙伸着脖子往村落那边看,“老爸,我怎么好像看到有人扛着摄像机啊?”
摄像机?
高誓几人一怔,定睛看去,果然看着有个工作人员扛着摄像机走了过去。
空渺向上一跃,顺着岩壁往上十几米,落在一处平台上,从高处可以看到,这村庄好像被分割成两半,一半是沉寂的村庄,而另一半则是摆弄着摄像机和打光灯的工作人员,人群来来往往,倒像是一个剧组。
高顾笙一拍脑袋,“我知道了,之前萧予圣不是说要拍一部公益电影吗?我看过他们发的花絮,看地形他们选的好像就是这个村庄。”
这可过于巧了。
高誓可不想自家儿子被萧予圣看到,他正想和应不解和空渺商量,要不要再往前走走,找山洞过夜,却忽觉面上一凉,雪花从天而降,不过眨眼之间,雪花便纷纷落下。
雪花越来越密,风也刮起,细小的冰粒打在面颊上生疼,就像是在催促着他们赶紧进村子里借宿。
能见度迅速降低,在这种天气,他们不可能继续行进。
空渺从平台上跃下,他道,“剧组应该是借用了村庄的一半儿的屋子,估计是为了避免剧情泄露,老道刚才看了看,两边村落完全不互通,小高誓别担心,在这借宿一晚,只要别往剧组那边跑,就不会被发现。”
高誓点点头,“乐乐把口罩和帽子带上。”
“好。”
高顾笙从包里把帽子和口罩翻出来。
如果有可能的话,高誓也不想自家儿子成天戴着口罩,可是哪怕没有隔壁的剧组,他也不敢让高顾笙在村子里露脸。
高顾笙的这张脸,别说是男人女人了,就连动物都忍不住心动。
在他们在山林中的这段时间,有不少晕头转向送上门来的小动物,还有只傻兔子撞在了高顾笙的小腿上,撞晕过去,成了一个现实版的守株待兔。
不但如此,还有只小松鼠,仗着自己身子灵巧,一路跟着他们在树林间跳跃,每次高顾笙醒来,都能发现自己旁边的草地上多了几枚松果。
这只红毛小松鼠灵性十足,高顾笙伸出手,那小松鼠就跳到了他的掌心里面,现在还在高顾笙的口袋里呆着呢。
高顾笙在翻包的时候,那小松鼠也随之跳了出来,它左顾右盼,小鼻子动了动,跳到了大树上,等高顾笙把自己的脸全部遮住,雪已经在地面上染了薄薄的一层白,那小松鼠也回到了高顾笙的脚边。
这次小松鼠给高顾笙带回来了一小块野生灵芝。
这一路上小松鼠没少给高顾笙送东西,顺着小松鼠的脚步过去,便看见离他们不远处的一段朽木阴面,长出了两朵灵芝。
灵芝的个头不算小。
“小高誓,雪越来越大了,快点走吧。”空渺呼唤了一声。
“好。”高誓应着,回头看了那朵灵芝最后一眼,心中闪过一丝疑惑。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朵灵芝长在离村落不远的地方,理应早就被摘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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