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走向村落, 刚到村门口,就有一个佝偻着腰的老爷子看了过来,他面无表情, 不知是不是因为风雪让天地都变成了灰色调的缘故, 老人那双浑浊的眼睛看的人有些不安,很容易让人想起乡村鬼故事中, 吸食人精气的鬼怪。

    他目光很景警惕, 上下打量了他们一番,用带着浓重乡音的普通话问道,“你们哪来的?”

    高誓上前一步,“你好,我们是来观光风景的背包客,看天色不早了, 又正巧遇上大雪天, 所以想在你们村子里借宿一晚上, 不知道可不可以。”

    或许是因为高誓身上那股令人信服的可靠气质,实在是太让人安心了, 老人看到高誓之后脸上的表情明显柔和下来, “我带你们去见村长。”

    在老人的带领下, 高誓三人穿过村子,往村子中央走去。

    这片村子看起来经济水平还算不错。

    在村子里,不少房子都是砖瓦房, 房子看起来很新,大概是最近几年新盖的。

    只是, 平时在乡下, 大多数人家的大门白天一般是不关的, 这个村子里却是家家户户大门紧闭, 平添了一份压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警惕着隔壁剧组的陌生人。

    有一群小孩儿说笑打闹着从他们身边跑过,看向几人的目光充满了好奇和警惕。

    老人大概是看到了自己的孙子,扬声用方言喊了些什么,大概是嘱托孙子早回家。

    小孩应了一声。

    回答声还飘在半空中,小孩儿已经跑远了。

    路上遇到了几个村民,都向老人打着招呼,有老有少,都是男人。

    他们穿过一栋栋房子,终于到了一栋看起来最为高大漂亮的房子

    老人扬声呼喊,房子里发出一声回应,跟着回应声,从房间里出来的是一个中年男人。

    这个男人长得有点富态,不同于路上看见的几个年轻小伙子那一身腱子肉,相比起他们,中年男人更符合古代大地主奸商形象。他一双小眼睛,看向高誓几人的时候,总像是在打量盘算着什么。

    男人冲着他们笑着伸出手,两只小眼睛眯成缝,“你们好,我是这个村子的村长,你们是想来我们村子借宿吗?”

    高誓点点头,搬出了之前的那一套说辞,“对,我们是背包客,想来这山里拍风景,但是今天天气不好,想来你们村子借宿一晚。”

    “我们会给钱的。”

    在高誓说出付钱的话之后,村长的表情明显变得更加热情了,“好说好说。我们村子这片风景最好,之前也经常有来我们这边借宿的,有的很喜欢,还在这儿住了好几晚呢,我带你们去看看房间。”

    他们跟着村长往外走,在附近,有一栋小平层,看起来颇为精美。

    在小平层的对面,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栋低矮的土房子,没有院墙,只有一道矮矮的篱笆,围出一块菜园子。院子里面拴着一只狗,正在吃着什么东西,看上去血糊糊的。

    听到脚步声,狗抬起头冲着他们呲牙,锐利的牙齿上还沾着血迹。

    应不解抬头,淡淡地看过去,狗像是看到什么猛兽似的,夹住了尾巴,连饭也不吃了,窜回了狗房子。

    那团血呼呼的东西像是什么动物的内脏,被咬的乱七八糟,看不出来。

    村长赔笑道,“对面这家的狗看起来凶,不过不咬人的,也算是给这边儿的平层看家护院了,要是有外人过来,他一叫你们也能听见。”

    高誓几人都不怕狗,那只红毛小松鼠躲在高顾笙的口袋里面,悄悄露出个脑袋,也冲着狗呲牙咧嘴,那条毛茸茸的尾巴都炸起来了。

    进入小平层后,迎面是一个客厅,客厅很宽敞,足够十几个人在里面开会。推开卧室的门,里面的摆设很齐全,村长道,“这边一共是三间房间,你们要几间?”

    “两间吧。”

    村长搓了搓手,“好说,这三个房间都是七十块钱一晚上,我也不算占你们便宜,平常提供一日三餐的。”

    对于民宿来说,这个价钱确实非常优惠了,更不要说这个村子是在周围这一片中唯一一处可以休息落脚的地方。

    这栋小平层没有长久居住的痕迹,倒像是专门用来借住的,如果说专门盖了三间房子做宾馆,又似乎太奢侈了。

    这里偏僻,来的人恐怕也不多,十天半个月之内怕是也收不到一个客人。他们收的钱也不多,如果专门盖了三间房来外租,什么时候才能回本?

    高誓回想起一路看见的场景。

    这村子在山上,没有大块的田地,充其量也就是在门前开辟一小块院子,种种日常吃的蔬菜。

    那村子里的人是靠什么为生?

    有些村子里面,青年人会外出打工,整个村子留下的都是老弱妇孺。

    但是在这个村子里,路上遇到的都是男人,年纪从二十来岁的壮小伙,到六七十岁的老人都有,这就证明在村子里的谋生手段可以满足他们的需要,而且足以让他们盖起新房子。

    外面的砖瓦房,看新旧程度,相差不多,基本都是在一个时间段盖起的,说明在大概一两年之内,整个村子的人一起发了一次财。

    高誓一边查看环境,一边状似不经意地问道,“村长,我看这一片田地不多,你们平时是上山打猎吗?我们路上遇上不少小动物,想吃点野味。”

    村长数着钱,“对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们之前就是靠打猎和采摘草药卖钱,自从国家不让用枪之后,打猎就越来越难喽。你们要是想吃点野味的话,我去问问谁家还有风干的兔子肉,今天天气不好,想吃新鲜的不好办。”

    “前几天还收回来一只野鸡,不过那东西可不好抓,你们想吃的话,得出钱。”

    高誓听着村长的话,暗暗皱眉。

    他想起离村落不远的那两颗灵芝。

    按照村长的说法,这两颗灵芝不可能能长到这么大。恐怕刚成型不久,就要把木头搬到家里,或者不等灵芝成熟直接采摘了。

    而村子里的青壮年也不可能都留在村子里,去外面的城市打工,收入可比靠运气采药稳定。

    这边多大墓,难道村子里的人前几年是发现了一处大墓,把里面的文物卖了,所以整个村子才翻新盖了新房?

    村长数完钱之后,发现数目不错,便与他们打了个招呼离开,说一会儿晚上会给他们送饭过来。

    高誓觉得这个村子处处都是古怪。

    他们四人分好了房间,高顾笙与高誓一间。

    收拾好之后,高誓从包里面拿出一个小巧的屏蔽仪,这东西也是从技术部买回来的。据说是利用了鬼魂的磁场原理,可以屏蔽到一切的摄像头,让摄像头里面的画面变成雪花,灵警带在身上,可以很好的规避摄像头,那么后勤部善后就不用漫山遍野删录像了。

    高誓买了一些,在外住宿的时候用。有些不良商家会在旅馆里面藏着摄像头,这个屏蔽仪东西可以将非法摄像头们屏蔽掉。

    收拾完屋子,高誓走向房门外,此时,外面的天空已经完全阴沉了下来,雪在地上积了薄薄的一层。

    外界一片昏暗。

    高誓往外走两步,看到那个原本拴着狗的院子里,有个老妇人正在埋着什么东西。

    她一边冲着那个土堆跺脚,尽力让地面变得平整,一边在嘴里嘟囔着什么。

    她说的是方言,高誓听不懂,却见她语气急促,声音很有威胁性,像是在骂着什么人。

    这时,她抬头看见了高誓,冲他勉强笑了笑。

    老妇人一双吊梢眼,很瘦,看着有些刻薄,这个笑容显得尤为僵硬。

    她转身走回了房间。

    高誓心中诧异,以惊人的记忆力记下了老妇人的发音,然后将发音传给了冉秋,让冉秋帮自己查一查是什么意思。

    山里信号糟糕,不过对于高誓来说,却算不上什么问题。他那个看起来神似诺基亚的手机,其实是一部卫星电话,信号非常好。

    他围着村子绕了一圈,越转,心里的疑惑,便越是浓郁。

    他在路上遇到了几个人,都是男人,除了那个老妇人之外,竟然一个女人都不曾看到。

    而在远处玩的那群小孩子,全都是小男孩儿,无一例外。

    小孩子年纪小,没有什么男女大妨的观念,难道或许是这个村子里面,男孩们一起玩,女孩子们一起玩?

    高誓绕了一圈之后,回到宾馆中。此时,手机一震,冉秋发回了消息。

    高誓一看,遍体生寒。

    【老大,你从哪找回来这么脏的一段话。】

    【这段话的意思是:千人骑的小贱种,没有用的赔钱货,走地狱里十八遍,来世莫投我家来。】

    第102章

    “累死老娘了, 总算到了!”

    云知意从山地车驾驶座上跳下来,转而从后座把吐的死去活来的周镜扛下来。

    “眼镜儿喝点水,缓一缓。”

    看着周镜惨白的脸, 饶是他自己决定一起出来的, 也忍不住心生愧疚。

    墨桦孙珺跟着跳下车,云知意自小一起长大的闺中密友田绵也走下车, 几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 这一路颠的,把他们的胃都快颠出来了。

    这还真不能怪云知意的车技,主要是山路实在难走。

    云知意有些懊恼。

    她答应了表姐来探班后,想起之前看过的花絮中,剧组是在山里拍,恐怕路不好走, 就问了一句, 当时表姐回的干脆。

    【这个村子很好找的, 剧组来的时候修剪了路上的杂草树枝,山路能直接通到这边来。】

    然后就再没有回消息。

    云知意想, 可能是表姐在忙, 或者是山里信号连不上。

    她问了问小伙伴们, 反正志愿活动已经办不下去了,要不要一起去探班。

    他们几人本来都是为了志愿活动专门空出了时间的,反正也没什么事, 就一起出发了,云知意还叫上了田绵, 田绵是萧予圣的忠实粉丝, 听见探班的消息, 田绵兴奋地一口答应了下来。

    虽然云知意对萧予圣没什么好印象, 但是自家密友喜欢,自然要帮忙。

    考虑到要去的地方在山里,可能有些东西买不到,所以他们临行前做了攻略,准备得很周全。

    可能是为了拍摄不被打扰,剧组选的山网上几乎没人提到过,更不要说什么攻略了,所以当他们到达山脚后,震惊了。

    这片山脉几乎看不到人活动的痕迹,虽然确实能看见一条山路,但却非常难走,如果要人来爬,恐怕要爬个三四天才能看见表姐所说的村子。

    至于周镜这常年宅在研究室的小胳膊小腿,恐怕到时候村子没找到,人先没了。

    云知意干脆直接给附近的家族企业分部打了电话,让人买了两辆山地车,又送了五个保镖过来。

    山里开发度太低,云知意担心遇到危险,还聘用了一个野外生存专家。

    在准备的过程中,云知意又收到了表姐的消息。

    【知知,你快来,我好难过。】

    之前云知意的消息,她什么都没回,只是突兀地发来了这一条消息。

    云知意感觉到不对劲,再问,却又不回消息了。

    娱乐圈本来就乱,恐怕表姐是被欺负了。

    他们轮换着开车,足足开了一天半,才找到了剧组。

    云知意一边拍着周镜的后背,一边抬头环视,好巧不巧,正好看见自家表姐。

    “姐姐!”

    云知意一喜,冲着表姐招手。

    表姐回头一看,便是一愣,小步朝着他们跑来。

    不知道是因为天突然变冷,还是因为夜色四起,天色昏沉,云知意莫名觉得,表姐的笑容,有一丝僵硬。

    云知意给他们互相介绍后,拉着她走在前面,嗔怪道,“姐你怎么不回我消息。”

    表姐摸摸她的脑袋,苦笑道,“我这里信号太差了,本来想说这边山路开出来了,但有些崎岖,你看看不方便的话就算了,但是发不出去了。”

    云知意摸出手机一看,果然,越往剧组走,信号就越微弱。

    怪不得表姐一向周全,这次却误导了她们。

    云知意低声问道,“姐有人欺负你了吗?我给你出气。”

    表姐诧异道,“没有啊。”

    她笑着,“剧组里的前辈们脾气都很好,很和善。”

    云知意奇怪地拿出手机,“那姐姐你给我发这个做什么?”

    云知意拿出手机,表姐发的消息就在屏幕上。

    【知知,你快来,我好难过。】

    表姐也跟着诧异,她拿出手机,在和云知意的聊天记录页面上,有很多红色感叹号,全是表姐一次次想嘱咐云知意,却没发出去的话。

    唯独没有那条【知知,你快来,我好难过。】

    ……

    夜渐深。

    村子里的人入睡好像都很早,外面一片寂静,隐隐能听到隔壁剧组传来的声音。

    此时风已经不如白天大了,而那些细小的打得人脸生疼的雪粒子,也已经变成了片片鹅绒般的大雪。这些雪花又轻又软,大得惊人,雪地反着光将天色映衬得越发黑沉,片片雪花在空中缓缓飘落,看上去倒是有些浪漫唯美。

    在一片雪白中,应不解与高誓走在小路上,无形的屏障在身边撑起,他们踏雪无痕,雪地上没有留下他们的脚印。

    高誓心中有些猜测,需要被验证。

    他们走到那家小院子里面,看院子的狗似乎感受到了生人的气息,它直起身子来,向左右望去,却没有看到人影,只是在那一刹那,它感受到了与白天那种令它感到恐惧的气息,当即夹住了尾巴,钻回了自己的小房子里。

    高誓回想着白天看那老妇人埋东西的地方,那里已经积起了一层雪花,在最开始,天还不够冷,雪一边下一边化,那靠近泥土的雪,染成一团脏污,土地也变得黏腻。

    就是这里了。

    高誓拿出随身携带的登山铲,与应不解一起挖土。

    他们速度很快,眨眼之间,这里被挖出一个很深很深的坑,高誓才觉得铲子触及到了什么东西,他轻轻地将土扒开,用毛巾裹着,将那东西从坑中捧出,细细地扫去灰土,这东西的全貌终于在眼前展开。

    一个女婴。

    这是一个很小的小婴儿,看起来大概刚出生了一天,她的皮肤还是皱皱巴巴的,没有伸展开。

    原本应该在母亲怀里吃奶的小婴儿,肚子被剖开了,内脏被挖空了,两只眼睛那里也空荡荡的,只剩下了两个黑窟窿。

    在看到这句女婴尸体的刹那,之前所有的猜测都被证实。

    为什么在这个村子里他只看到了男孩,没看到女孩?

    为什么这个村子里在外行走的都是男性?

    因为这个村子重男轻女现象极其严重,严重到了他们会将刚出生的女婴杀死。

    在很久以前,有这样一个传言,往自家投胎的女婴来来回回都是一个女孩,所以如果不想要女孩,就要把这个投胎的女婴吓走。

    就要在女婴出生之后,将头倒着进入尿桶,让女婴窒息,然后将婴儿深埋于地下,经受践踏。

    亦或是将婴儿丢进河里,喂给牲畜,挖去眼睛,她困在河中无法投胎,让她入畜生道无法为人,让她失去眼睛看不清投胎的路。

    高誓没想到,如此可笑的说法,居然还有人在当真。

    尤其是这个村路的经济状况不错,完全可以负担起养几个孩子的费用。

    他们只求男不求女,为了这么一个可笑的传言,将所有的刑罚都施加在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身上,源源不断地制造女婴的尸体。

    高誓捧着这一具小尸体,手都在微微颤抖。

    她的血早就流干了,小小的尸体捧在雪白的毛巾上,却只剩下了一道暗黑的污痕。

    这还不是全部。

    这不可能是全部。

    如此重男轻女,又偏僻的村落,外面不会有女孩愿意嫁进来,而村子里的女孩,也已经都通过河流与土壤重新回到了轮回,所以如果他们想生个孩子继承自己的王位,就只能从外面买人。

    应不解与高誓走过一扇又一扇紧闭的大门,墙壁对于他们来说如同无物,他们的身体径直穿过高大大气的大门,穿过高耸的围墙,穿过了精美的房屋,最后在脏臭的猪圈和脏乱不堪的隔间,看到了这个村子的女人们。

    为什么在这个村子里,他们只看到了男人,却几乎没有看到女人?

    因为这个村子的女人是他们买来的,他们怕这些花大价钱买来的女人跑掉,怕隔壁的剧组发现异样,当然不敢让她们露面。

    眼前的这个房间,隔壁就是鸡窝,整个房间里面散发着浓浓的鸡屎味。破碎的衣服和饭菜的残渣留在地板上混合在一起,经过一个夏天的发酵,散发出令人作呕的难闻气味。

    就在这间房间里,一个女人就蜷缩在一堆干枯的稻草上,头发乱到看不出原本相貌,脏污结块,身上胡乱裹着一件露出棉絮的棉服。

    在睡梦中,她的眉头依旧是皱着的。

    在那堆稻草里,有一张黄色的塑料壳,高誓想伸手触碰,却见那沉睡的女人突然惊醒,明明在法术的作用下看不到两人,却依旧警惕地将那塑料片抓进手中,又藏在了身子底下。

    在她抓住的刹那,高誓看见了塑料片的全貌。

    原来是一张学生证。

    证件上的女孩笑容明媚,巧笑倩兮,顾盼生辉。

    女人像一个丢在垃圾桶旁,开了线的毛绒玩具。

    那张学生证却很完整很干净,就像是有人每天擦拭

    高誓看了一眼,便不忍再看。

    他心中火气翻涌着,烧的他太阳穴鼓胀着疼。

    这样,那些青壮年留在村里的原因,高誓也大概有了头绪。

    恐怕这个村子因为严重的重男轻女,导致村子里成年女性稀缺,男女比例严重失衡,外界的女性当然不愿意嫁进这样一个村子,所以,人口买卖开始了。

    □□的收缴,珍惜草药的减少,以及昂贵的买媳妇儿的费用几经结合之下,这个村子里的人便开始动歪脑筋。

    是无师自通也好,是有人带领也罢,他们从购买者变成了贩卖者。

    整个村子都是同谋,他们通过人口买卖一起赚了一大笔钱,所以他们才有钱在相近的时间盖起一栋栋新房。

    ……

    高誓离开了房屋,乌云阴沉,好像下一秒就要塌陷。

    他看向远方,路旁这精美的小二楼,房间中男人手里拿着的最新款手机,藏在衣柜里的名牌手表,所有的这些,都是用一个又一个年轻女孩的未来换来的。

    高誓的目光沉沉,他扫过这一间又一间房屋,挂在钥匙上的小斧头微微泛起金光,在黑暗的夜里,好像一只疯狂燃烧的蜡烛。

    “我会让他们去该去的地方。”

    应不解眉眼冷漠,唯有按住高誓肩膀的掌心滚烫。

    “我会帮你。”

    高誓通过手机向附近的警方搜捕小队发出信息,告知了这处村落的情况。

    由于大雪封山路不好走,所以他们到达的速度可能会稍慢些许,但是他们将连夜赶路,在明天中午之前到达,将整个村子里的人一网打尽。

    收起手机,高誓抬眼看向天空。

    在村子的另外半边,打光灯、补光灯……各种灯光将那半边村子照的灯火通明。

    站在两处交界线上,还能听见那边演员对戏的台词,导演的吆喝。

    多可笑。

    宣传反拐卖的电影,所租借的拍摄场地,就是一个拐卖村。

    第103章

    远处灯光摇晃, 喧嚣声起,看来是剧组结束了一天的拍摄,准备收工。

    以这道绿色的铁板围墙为界, 一边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一边是长夜漫漫、星光寂寂。

    高誓说不出心中是什么滋味,他转身向小平层走去, 应不解却拉住了他的手臂, 随手向着虚空一抓,一道声音在高誓的耳畔响起。

    “周柚,来一下,我给你讲讲今天的戏。”

    温柔又不失威严,萧予圣的声音。

    没想到应不解能隔空将声音截存。

    周柚,是之前去直播高家的那个小主播, 她给高誓的印象还不错, 拍的效果很好, 接人待物进退有度,是个聪明人。

    ……

    今天的这场戏拍的不太顺利, 问题就在于周柚。

    她所扮演的哑巴女孩在这一场戏中, 所有的情绪都需要靠一双眼睛表达出来, 从惊讶到欣喜到绝望,层层递进,对演技的要求很高。

    周柚虽然私下尽力练习过, 也找了很多相关的电影来看,但呈现在镜头下时, 却差的太多了。

    无奈, 她这一段只能暂缓拍摄。

    她心中懊恼, 这个剧组中都是专业演员, 而她之前虽也是艺术系毕业的,但毕业后就当了网红,虽然有个明星梦,平时兴起时也会打磨一下演技,但到底比起剧组中其他人差了许多,她拼命追赶却依旧望尘莫及,不由有些绝望,还有对辜负了萧予圣期许的愧疚。

    没想到今天的拍摄结束后,萧予圣就主动叫住了她。

    萧予圣叫人的时候,没避开别人,剧组中不由得传出了一片羡慕的窃窃私语声。

    萧予圣照顾后辈是娱乐圈公认的,但专门在剧组结束后讲戏确实不多,剖开对他的粉丝滤镜,这可是最年轻的大满贯影帝,随便讲一点就会让人醍醐灌顶。

    周柚又是开心又是忐忑,跟着萧予圣往外走。

    他们走到僻静处,这里离喧闹的剧组远了些,那些声音都变成了背景音。柔软的雪花从天飘落,雪已经积了厚厚一层,踩上去发出细微的“咯吱”声。

    萧予圣看向她,笑了笑,问道,“下雪了,冷不冷?”

    周柚一愣,连忙摇摇头。

    萧予圣却没再说什么,就好像刚才那句话只不过是一句简单的寒暄,接着就开始给她讲戏。

    周柚对人物感情的理解已经很到位了,身为女性,她对小哑巴的经历感同身受,欠缺的是表达技巧,萧予圣给她讲的就是这些。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你的眼睛很漂亮,你要用好你的眼睛。”

    “小哑巴在看到女主角的第一时间,是什么反应?”

    周柚想了想,道,“应该是惊讶,我觉得还有一点恐惧。”

    萧予圣点头,“不错,小哑巴看见女主没有被锁在地窖,却像村子里的男人们一样站在外面,首先感到的是惊讶,然后她会因为想起之前看到的出逃女人们被处刑的画面,以及看见女主后的自我代入感,而感到恐惧。但是除此之外,应该还有麻木,她已经看过太多出逃却被处刑的女人了,已经几乎不抱有希望了。”

    “来,你来表演一下这段。”

    周柚竭力将自己代入小哑巴。

    萧予圣摇了摇头,“你表现得太过了。”

    “小哑巴是麻木的,所以你的惊恐不能表现得这么明显,这种惊恐可以是颤动的瞳孔,僵硬的身体,但不能浑身疯狂打摆子。”

    周柚的脸烧红了。

    好在萧予圣很是温和,他轻轻拍了拍手,“来,看着我。”

    在周柚看向萧予圣的一瞬间,整个人汗毛倒竖,明明萧予圣与之前的站姿一样,她却从萧予圣的瞳孔中看出了极致的恐惧,就好像她身后突然出现了一个杀人狂魔,此时正举着斧头向下砍去。可是他的神情是如此镇定,就好像已经看了这一幕千万遍,以至于心中升不起丝毫波澜。

    周柚打了个哆嗦,她鬼使神差地向后看去,身后分明是灯火通明的剧组。

    再回头,萧予圣笑着看着她,哪有刚才的模样。

    周柚连连惊叹,难怪是大满贯影帝,这演技,太牛逼了。

    “下面咱们再来讲第二阶段……”

    萧予圣将这一幕细细地掰碎了给她讲,不知不觉时间流逝,身后的剧组已经没了声音,天地间好像只剩下了萧予圣的声音。

    “……好了,就是这些了,你的进步很大。”

    “在表演的时候,注意情绪的递进和表现,有些东西需要你自己去感悟。比如小哑巴在见到女主的第一反应,会有怜悯吗?她的麻木是彻底的麻木还是暗藏希望的麻木?”

    萧予圣细细说着,末了,打开保温杯,喝了一口水。

    周柚对萧予圣的感激无以复加,她听萧予圣给自己讲了一次,好像被打通了任督二脉,这一刻,她就是小哑巴。

    她不知道怎么感谢,只能一直说着谢谢。

    萧予圣又笑了,他好像很喜欢笑,笑容总是温柔的,包容的。

    “不用谢,你很有潜力,而且能吃苦,我没有看错你。”

    他垂下眸子,道,“来,临走之前给你出一道考题。”

    “看着我。”

    他抬起眼睛,一双漂亮多情的桃花眼,隔着升腾的白色雾气,与她对望。

    “……你看出了什么?”

    他笑容从嘴角消失,可分明眼尾却是融融春意,他眼中藏着万千情绪,不知是因为隔着白色雾气,亦或是因为他不肯将展露所有情绪,她一时间竟看不清晰。

    空气好像变得粘稠,雪花在半空中凝固,唯有那双眼睛,永远流淌着春水般的温柔。

    在气氛变得暧昧的前一秒,萧予圣眨了下眼睛,一切都恢复正常,他为她展露的情绪一角也被尽数遮掩,被情绪的主人锁进心脏。

    “好了,记得我的问题,等杀青之后,我会找你要答案的。”

    ……

    高誓紧锁眉头。

    这算是什么?

    《温柔影帝的掌中宠》?

    要不是他知道萧予圣是什么德行的人,他恐怕就要信了。

    萧予圣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周柚恐怕要危险了。

    可是他想从周柚身上得到什么呢?

    论地位,周柚不过是个百万粉丝的网红,他却是粉丝遍布全球的大满贯影帝。

    论财富,无论是周柚还是她的男朋友,都够不到萧予圣的脚。

    论相貌,周柚生得不错,但在娱乐圈也只能说是平平无奇,萧予圣却是能仅靠一张照片就狂涨百万粉丝的神颜。

    乍得看起来,周柚好像没什么值得图谋的,可越是这样,反而越有问题,越值得警惕。

    高誓想了想,让高家开发部联系周柚,就说高家的回馈活动,邀请周柚试用高家新开发的报警器。

    然而,一条消息没发完,就看见萧予圣开始走动。

    他走了大概八九分钟,几乎要走进山林中去,这才在一片白雪中,看见了一个人影。

    这人的相貌有些熟悉,高誓想了想,有点像自家儿子身边那个小朋友,云知意。

    联想到云知意,再想到云家的资料,眼前这人的身份呼之欲出。

    云婉,云知意的表姐。

    云知意的二叔游手好闲,在圈子里风评很糟糕,倒是云婉的风评还可以。

    她在这里做什么。

    却见两人相见之后,云婉面颊微红,两人交谈甚欢,虽然没有更亲昵的接触,但两人之间暧昧的气氛,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随便拍一张,都是狗仔的狂欢。

    萧予圣拿出一管护手霜,挤出一点,动作温柔地帮云婉涂在了手上,手指纠缠,肌肤相贴,云婉红着脸任由萧予圣轻柔地帮她按摩着指尖。

    “出来也不带手套,你啊。”

    他们四目相对,气氛暧昧到不像话,简直下一秒就要在雪地中拥吻。

    “这么漂亮的手,该被好好保护。”

    “这个送给你。”

    他将小小一管便价值上万的护手霜放在云婉掌心,“我这段时间正在做古法护手膏,我的云小姐,你愿意成为我的第一位使用者吗?”

    他轻吻云婉的手背,微微抬眸,带着调笑的邀请,他将“我的”咬字微重,好像邀请眼前人使用的,不是护手膏,而是他。

    云婉的脸红到耳后,她眼睛亮晶晶的,“我愿意。”

    高誓看得眉头紧锁,在梦中萧予圣是个用录像威胁高顾笙的混账,其他的片段很少,但从现实中搜集到的资料,他这种性格的人也不像是什么色中饿鬼,怎么还四处招蜂引蝶呢?

    正诧异间,却觉手背温热,应不解也学着萧予圣的样子,捧起高誓的手。

    不像萧予圣那样熟练,应不解的动作有些笨拙,高誓以为他又想要贴贴,刚想伸手去碰碰应不解的面颊,却见应不解指尖泛起淡淡的灵力,白色的灵力浓稠如同液态,从高誓的手背渗入身体,灵气入体,高誓只觉通体舒畅。

    但他知道,这灵力看起来少,但被压缩后的灵力浓度高到可怕,恐怕会让应不解感到不适,他连忙阻止,“先不要给我灵力……怎么了?怎么突然给我输灵力?”

    应不解认真地看着他,指指萧予圣的方向,“涂了白色的,可以亲亲。”

    他话音未落,便低头,在高誓的手背上,珍而重之,落下一吻。

    第104章

    “知知, 剧组这边的房间不够了。”

    云婉的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本来我找剧组要了一个房间,没想到你会带这么多人来。”

    云知意想了想, “这剧组隔壁是个村子吧?我去问问看能不能借宿。”

    云婉道, “这边可以住两个人,你和田绵在这边住, 那几个男孩子和保镖去村子那边吧, 你们两个小姑娘借宿不安全。”

    没等云知意开口,周镜几个就先同意了,虽然很感谢愿意借宿的人家,但是出门在外,还是要有戒心,之前不是没有爆出来过女生借宿被偷拍私密照的恶劣事件, 在这一方面, 女性要比男性弱势。

    云婉做事确实周全, 她提前给云知意布置好了房间,被褥应该也是提前晒过的, 又蓬松又柔软, 在雪天让人很有幸福感。

    虽然床是单人床, 但是云知意和田绵在学校寝室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挤在一张小床上一起睡过。

    拍摄结束后,云婉端着温牛奶敲响了房门, 三个女孩子说了会话,夜色渐深, 云婉与两人道别, 并答应了田绵, 明天带她去看萧予圣。

    原本以为换了个陌生环境, 会睡不好,没想到睡意凶猛,云知意和田绵两人,一个接着一个打起了呵欠,两人关上灯,外面风声微弱,她们睡着了。

    ……

    午夜。

    房门被轻轻推开。

    有人鱼贯而入,他们浑身散发着寒意,那是穿过风雪所带的气息。

    “城里的大小姐,真仙一定满意。”

    云知意惊醒,感受到房间里有别人的气息,大惊,想去摸枕边的软剑,却浑身软绵绵地提不起力气,眼皮如同被黏上了胶水般沉重。

    身边的田绵睡得酣甜,甚至没有醒来。

    这些是什么人?

    没听过的口音,是这边的村民?

    他们怎么会来剧组?

    困意如同恶魔,来势汹汹,身边的人似乎在交流着什么,依旧是听不懂的方言。

    趁着还清醒,云知意的手艰难地滑动着,抓住了床头的手机。

    不能点亮屏幕,不能发出声音,无信号状态下也无法长按键拨出紧急电话,云知意脑中电光急转,用修剪整齐的指甲,重重划在手机屏的保护膜上。

    买手机自带的软膜还没来得及更换,留下了细微的指甲划痕,她想在屏幕上刻下“村民”两字,那几人却已经交流完毕,向着这边走来。

    她用最后的力气将田绵护在怀里,而后陷入了沉睡。

    ***

    高誓回房之后躺在床上,他的脑海中一会是村子里受苦的女孩子们,一会是萧予圣与两个不同女子的暧昧关系,过了很久才有了睡意。

    身边的高顾笙睡得倒是没心没肺,单手抱着自己的小号猴子玩偶,仰面朝天,睡得香甜。

    高誓看着睡得像只呼噜噜的小猪似的儿子,眉眼紧皱的眉头微松,给他盖了盖被子,摸摸他的脑袋,便睡下了。

    高誓没想到,时隔一个月,他竟然又入梦了。

    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做过预知梦了,不知道是因为剧情偏移地太厉害,还是因为离渣攻们出场的时间还早。

    这次在梦中,他看见的是像一个被摔坏了的玩偶似的高顾笙。

    他坐在家里的饭桌前,什么都不做,只是呆呆地坐着。

    他被丢出了归家,还被拿走了一个肾和一片眼角膜。

    他的一只眼睛灰蒙蒙的,像是蒙着一层白色的雾气,身体还未完全恢复好,伤口依旧在一阵阵地发疼,疼痛让他脸色苍白。

    闭上眼睛,好像还能感受到窗前的阳光,那带着秋日清爽的风,将郁金香的香气送到他身边。他红着脸被归焰抱在膝上,听他细细的读一首法语情诗,语调缠绵缱绻。

    他们拥吻在夏日的黄昏,落日在天空烧成一片金红,归焰看向他的眼睛,仿若流淌着融化的黄金。

    【阿月,我爱你。】

    他一遍又一遍喃喃着爱语,仿若向神明祈祷的信徒,他们在深夜的星辉□□同攀上顶峰,归焰滚烫的吻落在他的眼尾,垂下的眸子是那样虔诚。

    可是画面倒转,天旋地转,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归焰的声音如此冷情。

    【抱歉了,酩月需要你的肾和眼角膜,你最乖了,对不对?】

    【你真的觉得,我会喜欢一条路边捡来的流浪狗吗?】

    【滚!你真有心机,在我面前能藏这么久,本来想让你养到康复后给你一笔钱的,现在看来,你还是死在垃圾桶边最好。】

    【让我看到你再接近酩月……你不会想知道后果的。】

    他被保镖抓着往外丢出去,这时候他已经没了一只眼睛,看得东西都蒙上一层灰色,他挣扎着想说他没有做,可却被捂着嘴往后拖去,站在归焰身后的白酩月看着单薄又脆弱,望向他的目光,复杂地让他看不清。

    他甚至想笑。

    他想让白酩月睁开眼看看,自己何德何能被他忌惮,不惜出手诬陷。

    归焰是多么爱白酩月啊,相处半年时间,分明白酩月未曾出现,却处处都在。

    那郁金香是白酩月最喜欢的花朵,那诗集的译者名为明月,那白衣是白酩月最喜欢穿的颜色,就连为他起的爱称,也是“阿月”。

    阿月阿月,在叫他的时候,归焰想的到底是谁呢?

    漆黑的回忆将他包裹,如同一脚踏入黏腻腥臭的泥沼,负面情绪引动了暗处伺机而动的眼睛。

    阴冷的气息顺着手臂攀爬,高顾笙猛地一抖,从回忆中惊醒。

    不知何时,天边已经完全暗了下去,乌云将太阳完全遮掩,分明是盛夏,却有穿透骨髓的阴冷。

    高顾笙起身,不顾腰间的疼痛,匆匆忙忙向外走去,他知道,他又被这些东西缠上了。

    在还不知道厉陌尘和归焰真实面目的时候,这些鬼东西曾消失过一段时间,但随着两人的真面目暴露,它们又回来了。

    高顾笙几乎要以为,自己精神出了问题,得了类似抑郁症的病症,可是他没有钱,曾经被心理医生控制的经历,更让他对这个职业生出了一种本能的恐惧。

    到人群中就会好一些了。

    高顾笙步履匆匆地向外走去,电话铃声响起,他像受惊的兔子,猛地一抖,这才小心翼翼地拿出手机。

    看到联系人的时候,高顾笙紧绷的脊背稍稍放松,“喂?阿桦。”

    墨桦与他在福利院便已经认识,他们曾一起从人贩子手中逃出,也曾一起分食同一块饼干,他是高顾笙这一辈子的挚友。

    可是,因为他,厉陌尘迁怒福利院的众人,福利院散了。

    在福利院倒闭的那天,他悄悄地去看了,他看见院长妈妈哭得满脸是泪,将被分散四方的孩子们哇哇大哭,墨桦站在原地,红了眼眶。

    他没脸再去联系墨桦。

    但是后来墨桦找到了他,他没有多说自己身上的事情,只是说福利院的倒闭是因自己而起,倒不是因为对自己的经历羞于启齿,他只是不想因为自己,让墨桦被那群畜生盯上。

    墨桦会为自己出头的,一定会,他就是这样的人。

    墨桦听了他的话,沉默了片刻,他没有多安慰他什么,只是说了福利院所属的公司经营不善的事实,哪怕没有高顾笙,继续下去福利院也会散的。

    如果高顾笙真的愧疚,那就好好生活,争取有一天把福利院重新建起来。

    他会一起。

    撑起一个福利院要多少钱,想也知道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可墨桦的这句话到底是让高顾笙有了目标,能在被萧予圣威胁的时候,坚持下去。

    如果说起精神支柱,福利院算一个,墨桦也算一个。

    在和墨桦通话的时候,他身边的冷意消散了很多。

    ……

    回到家中,重新调整好心情的高顾笙为自己做了一顿晚饭。

    他做饭的手艺不错,是漂泊在外练出来的。

    一碗米饭,一盘西红柿炒蛋,一盘香菇炒油菜,一碗小米粥,身体上的暖意传到心里,不去想归焰,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

    在他入睡之后,一道黑影凝聚在他身边,这是个身着古装的长发男人,他雪肤乌发,偏偏嘴唇殷红,眼尾殷红。

    长发垂落,黑影钻入了高顾笙的眉心。

    于是高顾笙就在梦中,看到了这个男人。

    “你是谁?”

    高顾笙在梦中也本能地觉得不对,下意识地向后退去。

    男人却如鬼魅般出现在他的身后。

    冰冷而纤长的手轻轻抚上他的脖颈,男人低笑着将咬住他的耳尖,“鬼王天麟,你的夫君。”

    高誓怒意上涌,他怒视那自称鬼王的男人,梦中的鬼王却若有所感,抬头望来。

    高誓双目如电,这一刹,鬼王像是被什么击中似的,猛地一晃,梦境崩塌。

    ***

    深山。

    男人猛地睁开眼睛。

    “好锐利的气息。”

    他手中握着有些像齿轮的一片掌心大小的东西,这东西似金非金,似玉非玉,入手冰寒,却撒发着融融暖意。

    鬼王天麟在苏醒后,在自己的墓中捡到了这个东西。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却本能觉得会对他有很大的帮助,从上面溢散的灵气,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就让他重回巅峰。

    若能完全掌握,定会让他获益匪浅。

    然而刚才,他在感应这东西的时候,却觉一道锐利的气息透过这东西传了出来,几乎要将他的魂体灼伤。

    “似乎还有一道隐晦的熟悉的气息,是什么呢……”

    正思索间,门前的夜明珠闪动,他漫声道,“进来。”

    一人低着头,走进大殿,不敢直视他的容颜。

    “真仙,下面送上来三名女子,极阴花都有反应,都是处子,但有一个身上有点特殊,我们拿不准,给您送过来了。”

    昏迷的少女被抬到大殿,她脖子上滑落一枚小小的木质护身符,已经毁坏了。

    鬼王从之上,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

    他一怔,低笑出声。

    “没想到本王的新娘,不等本王去娶,便自己追来了。”

    下一秒,坐在高台之上的鬼王不见了。

    第105章

    高顾笙起身。

    他被彻骨的凉意刺到, 一个激灵,清醒过来,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不在床上, 而是在山林间快速穿梭, 片片雪花从身旁掠过。

    卧槽?

    我在做梦??

    他低头一看,发现身上缠着黑色的雾气, 这雾气托举着他, 让他离地面有一米多高,避免了被在地上拖行,也限制住了他的行动。

    感觉还挺快,一点颠簸都没有,就是这敞篷运输实在有点冷,高顾笙感觉自己的脚脖子都要冻青了。

    随着轻微的寒颤, 他身上开始发出淡淡的香气。

    他当然知道自己这是又被什么东西盯上了, 但是因为高誓在, 他倒是不怎么紧张,或许还有个可能——他觉得相比起担心可能受到的伤害, 更重要的是现在收到的伤害, 比如说, 这雾气绑架绑得一点都不专业,他要在见到幕后主使之前被冻死了。

    高顾笙把手脚缩进连体睡衣里,又抱紧了自己的毛绒玩具, 无奈雾气行进的速度太快,热气还没攒起来, 就被风带走了。

    他哆哆嗦嗦地和雾气商量, “兄弟, 你能加温不?再这么下去, 没等我到就要被冻死了。”

    雾气停顿了一下,竟然像是听懂了似的,温度渐渐变高。

    高顾笙感觉自己冻僵的手脚暖和了起来,他舒活了一下手腕脚腕,“对对,就是这个温度,很好,保持住。”

    “这风有点吹人,你能挡挡风吗?”

    雾气一回生二回熟,变成球形,将高顾笙包裹住,这下子真的一点都不冷了。

    高顾笙低头看看自己的卫星定位手表,估计科技产品遇到灵异事件就会失效,这话不假,他的手表也没信号了,他挠挠头,按了按胸口的护身符。

    希望老爸和道长能早点发现我不见了。

    高顾笙向四周看去,不知道雾气走了多久,他依旧在深林中穿梭,两边都是别无二致的树木与积雪,看久了有些无聊,高顾笙发现自己没办法把路记下来之后,就打了个呵欠,放弃了催眠般的自救。

    他摸了摸雾气,手感很奇特,不太好形容,有点像浓雾天气把手伸出去的感觉,越伸阻力越大,总之也不可能破雾而出——这鬼天气,他就算是真的把雾气破开,也会因为迷路和寒冷冻死在路上。

    “你能听懂人话的话,能把我送回去吗?”

    黑雾果然没有回应,看来是不行的。

    高顾笙抱着玩偶摊在球里,肚子叫了一声。

    他伸手戳戳雾球,“老兄,我有点饿,能来点吃的吗?”

    黑雾这次停顿的时间有点长,过了一会,一株人参出现在他面前。

    高顾笙连连摇头,“不不不,我要能填饱肚子的饭,没有饭零食也行,薯片可乐炸鸡,我不挑的。”

    ……

    片刻,高顾笙抱着薯片,啃着野果,喝着可乐,满足地打了一个嗝。

    他听着风雪的声音,渐渐地,涌起了困意。

    老爸现在肯定急坏了吧,老爸和应道长可要快点找到我啊……

    ***

    高誓仍在梦中。

    在梦中的鬼王被击碎的刹那,原本高誓应该从梦中醒来,可这次却没有。

    梦境开始变化,他心有所感,知道这次怕是又要梦到疑似前世的世界。

    可就在此刻,他在睡梦中感受到了不对,好像有什么令人不适的东西靠近,觊觎着身边的乐乐。

    他想起身,可冥冥中有什么,压住了他的灵魂,困意汹涌,将他拖入梦境之中。

    方才那一闪而过的不适,被藏进深处。

    ……

    阳光灿烂。

    耳畔有琴声。

    应不解一身黑袍,这次他没穿那身正装,没什么装饰,看着比往常多了一分慵懒,他坐于琴前,信手而拨,乐声如潺潺流水,如巍巍高山。

    有雄鹰自高崖飞起,双翅一展便是丈余,双翅一震可远飞万里。

    高誓兴起,将长斧横于膝上,屈指而弹,铮铮如金戈交鸣,他放声而歌,和着琴声与拍子,惊动天际流云。

    忽提斧而起,高誓一笑,口中歌声未停,手中长斧头携开山之势劈向应不解。

    琴音乍急,应不解左手连拨,右手扬起,却并未格挡,那斧头便被他牵拉入怀,高誓一惊,刚想收手,人已扑进怀里。

    高誓气笑了,“你使诈!这次不算,重新比过!”

    应不解莞尔,右手环抱,左手为曲做结。

    “兵不厌诈。”

    高誓眯眼,趁其不备,仰头吻去。他借着力道,扣着应不解的后颈,攻城略地,末了还威胁似的用犬齿划过应不解的下唇,毫不客气。

    高誓轻喘着,翻了个身仰面去捏应不解的面颊,做恶霸状,“知道本神的厉害了吧?”

    应不解低笑,“厉害,果真厉害。”

    高誓故作生气,“下次还敢不敢了?”

    应不解将人往上抱来,“下次还敢。”

    “你……”

    应不解低头吻下,高誓毫不客气地迎难而上,他一路横行霸道,最终反倒把自己弄到气喘吁吁,最终兵败如山倒,挣扎着要跑,又被按在怀里。

    高誓干脆找了个舒适的角度不动了,正巧看见放在一旁的灵花,灵花经过这些年的养护,已经变成通体透明,像飘动的云雾,又像是冬日的冰晶。

    高誓好奇的起身轻触叶片,那叶子像小动物似的,轻轻蹭了蹭他的指尖。

    高誓回头笑道,“这小东西吸了你的血,算不算是你的孩子?”

    他兴致勃勃地和叶片互动着,花朵散发着清幽的香气,令闻者安神。

    “怪不得一又收了个徒弟,小家伙确实有趣。”

    “要不要给小家伙起个名字?”

    高誓对自己起名的水平没有丝毫认知,甚至还有脸征求应不解的意见,“灵花十万年一生,天地精华灵气凝聚而成,得一花瓣,可立地飞升,甚至有传言,百万年整株服下,可窥得天道。它若是日后化成人形外出,恐怕危险。”

    “我听一说,贱名好养活,要不要叫狗剩?还是狗蛋?其实我觉得铁柱也不错。”

    应不解沉默半晌,委婉道,“有你我在,它不可能会早夭。”

    高誓摸了摸光洁的下巴,“有道理,那就叫灵宝?灵花宝宝?”

    灵宝……

    应不解想了想,道,“它倒是很喜欢音乐声,刚才花朵都往这边靠来。”

    高誓听闻,拨了两下琴弦,便见那花朵舒展了花瓣,叶片轻晃,看起来摇头晃脑的,颇为可爱。

    高誓弯了眼睛,“那叫乐乐如何?音乐的乐。既然我起名,字就由你来起。”

    应不解沉思片刻,缓缓道。

    “方才它既然频频望向乐声,不如就叫它……”

    “顾笙。”

    ……

    “乐乐?!”

    高誓猛地从床上坐起,入梦前的不适被翻出,他下意识地向身侧摸去,触手一片冰凉。

    来不及去思考梦境的含义,他飞身奔向应不解与空渺的房中,却见应不解双眼紧闭,面色惨白,额上有汗,气息微弱,竟仿若刚经历过一场大战。

    而他身边的空渺面色严肃,双手拍向他后心,灵气源源不断地涌去。

    “老头儿,应道长怎么了?!”

    空渺咬牙道,“老道不知道,刚才睡得格外沉,一醒来就小应就这样了。”

    高誓上前两步,沉声问道,“我能做什么?”他深吸一口气,“还有,乐乐不见了。”

    随着他一身灵气外输,空渺脸色渐渐发白,“小高誓,你没有灵气,没办法给小应送灵气。”

    “小应的伤,可能就是与带走高顾笙的人交手留下的。”

    高誓从来不曾对自己的能力有过疑问,可他想起梦中他劈山开海的势能,无可避免地升起一丝挫败。

    若是他真有梦中那般力量……

    懊恼无用。

    高誓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去向灵管所总部求援,还有……围山。”

    高誓最不缺的就是钱。

    这些年,他掌管着高家的研发部,利用自己的商业见识,抽丝剥茧分析梦境中透露出的商机,终于彻底将高家推上无人能望其项背的顶峰,为的就是预防这一天。

    梦境与现实中遇到的人有关,若他没有猜错,梦中的鬼王就是人贩子口中的真仙,人贩子的老巢,就在这连绵的山脉之中。

    好,既然他没有灵力,他就买尽天下的奇珍异宝,召集天下奇人异事,围山!

    第106章

    “数据表明, 睡眠时间过长,会变笨。”

    周镜看了看表,“现在云知意已经睡了十个小时了。”

    墨桦喝了口豆浆, “你敢在她面前说吗?”

    周镜推了推眼镜, “有何不敢。”

    孙珺微微拧着眉头,看向剧组那边。

    这边的村长帮他们安排了住的地方, 他们约好了第二天碰面的时间, 云知意却来迟了。

    粥和包子被盆子盖着保温,也抵不住时间推移,已经微凉。

    云知意很守时,理应不会迟到。

    难道是连日奔波累坏了?还是来到这后水土不服生病了?

    孙珺建议道,“既然吃的差不多了,咱们去找她们吧。”

    他们一行人穿过铁围栏, 这时剧组还未开工, 行人穿梭, 有演员正坐在位置上翻看着剧本,有摄影师正调试着角度, 他们还听见有人喊着云知意的表姐, 今天似乎有她的戏份。

    这时萧予圣提着画板与画笔从雪中走来, 如同冰雪凝成的画仙。

    众人见他前来,纷纷来打招呼。

    萧予圣喜欢画画,大家都知道, 他每天在拍戏显现之余都会外出采风。

    有人热切地问,“不知道萧影帝这次画的是什么, 能不能让我们也欣赏一下?”

    墨桦见孙珺有些好奇, 道, “我们去找知意, 你现在这里等一会?”

    此时萧予圣已经将画展示出来,画上是林中雪景。

    天地苍茫,唯有一株孤木独立。

    孙珺看了一眼,道,“不用了,咱们走吧。”

    周镜看了一眼,没看出什么,周镜所有点技能点都点在了数学上,对于艺术的方面一窍不通,他见孙珺皱着眉头若有所思,有些好奇地问道,“他画得怎么样?”

    “还不错,如果我没有看错,他画树干用的黑色颜料是自己研磨的。”

    孙珺抿了抿唇,斟酌着道,“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有点不舒服。”

    孙珺一直坚信,画可以反映作者的状态与心理活动,就算是不同的人画同样的风景,也千差万别。

    周镜想了想那副画,充分运用了语文阅读技巧,“苍茫雪地中的一颗孤木,表达了作者孤独的内心,和迎接风雪,不畏艰险的奋斗精神?”

    孙珺哭笑不得,“不……”

    被这么一打岔,刚才的那种毛骨悚然感也消散了。

    或许是他想多了,在看到这幅画的时候,他感觉到的,竟然是“束缚”与“毁灭”。

    成片的树林被砍到,所有障碍物都被消除,失去所有保护的那一棵目标,终于无法抵抗了。

    他在想什么呢,或许真的是他想多了吧。

    孙珺摇摇头,将奇怪的念头抛之脑后。

    他们三人带着保镖们去往给云知意和田绵安排的屋子,找来帮忙看情况的女性工作人员上前敲门。

    然而,却一直没有回应。

    难道是出去了?

    工作人员察觉到不对,她让众人后退,然后扭动门把手,门被轻易打开了。

    床铺凌乱。

    以云知意和田绵的习惯,如果起了床,绝不会任由被子铺在床上,况且,他们还看见了云知意半盖在枕头下的手机。

    现在年轻人出门,怎么可能不带手机?

    出事了。

    保镖心中一凛,其他人也顾不得别的什么,纷纷转过头来,保镖首领经验丰富,让他们不要动,免得破坏什么东□□自走入房中,在床边发现了半个脚印。

    这边的地板都是土地面,昨晚定是有人冒着风雪进了房间,进入后,脚上的泥水在地上落下一个印子,他们临走前处理了脚印,却忽略了被床单挡住的这半个。

    保镖翻开云知意的枕头,云知意的软剑还在枕下,所有出门的衣服都在,没了一套睡衣,说明她们连反抗都没有,就被带走了。

    好歹也是武术社的社长,以她的警惕心,不可能有人在云知意清醒的时候将她悄无声息地带走,说明可能她是被人下了药。

    昨晚的晚饭他们是一起吃的,没有问题。

    后来她与田绵单独吃了什么东西吗?

    拿起云知意的手机,手机电量充足,似乎没有留下什么信息。

    屏幕似乎有点不平整,保镖迎着阳光看去。能看出刻的是“村一”。

    “一”字靠上,像是想写什么没有写完。

    村……

    剧组的隔壁就是村子。

    她想写什么?

    村落?村庄?村路?

    还是……村民?

    联想到剧组拍摄的题材,就是被拐入大山的女性,挣扎逃生的过程,不禁让人毛骨悚然。

    难道他们昨晚,是睡在一个拐子村?

    不、怎么可能呢?

    他们疯了?剧组这么多人,如果有谁将这件事曝光出去,整个村子都要吃牢饭!

    况且剧组在村子隔壁这么久,都相安无事,怎么云知意一来就出事了?

    这些人是怎么悄无声息潜入剧组,然后把云知意和田绵带走的?

    周镜脸色有点发白,他快速分析着,第一反应,却想到了云知意的表姐。

    云知意基本的警惕心是有的,不可能乱吃东西,如果想要让云知意毫无防备地被下药,出手最大可能的人,就是云婉。

    而云婉是剧组这边的人,如果这个村子真的有问题,而她联系到了村子里的人,完全可以避过所有人,将云知意绑走。

    他们一行人匆匆赶出房间,想去找导演说明这边的情况,可是他们却得知了一个更令人惊讶的消息——

    云婉也不见了。

    难道真的是她动的手?

    还是当时她们三个在一起,被绑匪一起带走了?

    绑匪的目标难道是云家和田家?

    导演脸色难看,出了这么大的事,不能再拍下去了,这么大的雪,要是人走丢了,是要死人的。可是如果真的报了警,这部剧能不能拍下去都是个未知数。

    他看向萧予圣,萧予圣的公司正是这部公益片最大的投资人。

    萧予圣点头,严肃道,“人最重要,其他的事情都往后放放。”

    他说话的语气令人非常安心。

    但孙珺却敏感地从他语气中听出了一丝怒意。

    人走丢了,难道不最应该担心吗?难道是因为想到他们的失踪可能会影响到电影的上架所以迁怒?

    不……

    孙珺想到他的那副画,突然升起一个荒唐的猜想。

    他是因为自己的猎物被人觊觎,所以生气。

    山上信号糟糕,工作人员们拼命地找信号,却一直都无法接通到任何信号。

    没过一会,想要下山报警的工作人员脸色惨白地归来,带来了更糟糕的消息——昨夜的大雪封了山路,崩塌的山石将小道堵死,他们出不去了。

    还在勉强保持形象的演员们再也无法保持冷静,他们在临行前谁都没能想到,梦想实现的地方,竟然会成为他们想要拼命逃离的孤岛。

    这时,却见一个女演员高兴地欢呼道,“我发出去了!我发出去了!”

    她挥舞着手机,屏幕上赫然是求救发送成功的界面。

    正是周柚。

    上次周柚给高家直播,让高誓很满意,不仅给了周柚一个代言,还送了她一部高家新研发的手机,虽然技术还不成熟,但比起常见手机有个最大的优点——卫星定位求救系统。

    没想到,竟然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众人当即松了口气,还不等这一口气出完,就见山林中,走出了一行人,他们包裹地很严,身后都背着登山包,看起来像是背包客。

    然而,他们的气质却与背包客完全搭不上边。

    为首的那人身形高大,他拉下面罩,出示证件,“你们好,警察。”

    坚毅的面容与可靠的气质令人信服。

    周柚愣愣的看着手机屏幕,喃喃,“我求救信息才刚发出去啊,5G这么快的吗?”

    ***

    另一边。

    高誓出门,让星星发了信息后,就好像有什么无形的存在察觉到了高家这个bug,开始修复一般,信号彻底消失不见。

    同时,他得知下山的路被封了。

    高誓那种被什么注视着的感觉越发强烈。

    从一开始突然的落雪,到昨晚被强行压制意识,再到今天的信号和封路,就好像有一只大手在推动着他们,走上预定的道路。

    难道,“剧情”终于再次出手了?

    好在进山的小队,在信号消失前,已经有最近的一支联系了他,不消片刻就会赶到。

    高誓转身返回屋子,空渺的脸色已经变成了和应不解一样的惨白,输送灵气已经结束。

    高誓连忙就近将空渺拖到位置上,空渺浑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了,就像是一块木头般沉重。

    接着高誓又去抗应不解。

    就在他手碰到应不解的刹那,腰间的小斧头亮起了金色的光芒。

    一股暖洋洋的气息灌入身体,然后从体内向着应不解的方向传输过去。

    应不解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变得红润起来。

    高誓不可置信地看着掌心淡淡的金色光芒。

    这是……灵力?

    第107章

    汹涌的金色灵力自斧头起, 通过高誓的身体,灌向应不解。

    高誓并无不适,他甚至颇觉惬意, 只觉一身焦躁都被这清凉的灵力抚平了。

    应不解体内的银白灵力如同见到阔别已久的爱人, 雀跃着缠向高誓的手臂,在灵力交融的刹那, 高誓只觉浑身一震, 说不清的酸涩欣喜涌上心头,仿若他们本就该这般亲昵。

    这种失控的感觉只有一瞬,接着那些情绪就如潮水般退去,高誓恢复了冷静,他眼看着应不解的脸色变得红润。

    高誓终于放松下来,甚至还有多余的经历看向空渺, “老头子, 你要不要来一点?”

    高誓觉得自己仍有余力。

    空渺从未见过这种阵仗, 被惊地目瞪口呆,他见高誓看过来, 连忙摇头, “你这灵力浓度太大, 我现在可就是凡人之躯,根本承受不了,会碎成片片。”

    空渺眼馋地看了一眼高誓与应不解身上浓郁到几乎要外溢的灵气, 痛苦地收回了目光,开始打坐。

    而应不解则在高誓的灵气灌输中, 缓缓睁开了眼睛。

    “应道长, 你……”

    高誓对上应不解目光的刹那, 问询的话消失在口中, 应不解看过来的目光是那么难过,那么喜悦,好似独自在无尽虚空中奔波万年的旅人,终于看到了苦苦追寻的珍宝。

    可下一瞬,应不解又恢复了那副懵懂的样子,他的情绪还残留在眸中,却已经开口,“顾笙被绑走了。”

    未等高誓开口,他便要刺破手指,再用血亲引。

    此时,高誓腰间的通讯器响起,打断了两人的动作。

    这通讯器是技术部研发的,类似对讲机的东西,适宜应用范围足足远达十公里,实际通讯范围更是达到了可怕的五十公里,不过在超出适宜范围后,通讯质量和定位功能会下降,需要灵气使用。

    这种灵气并不要求灵气外放,而要求个人体内含量的灵气浓度,换而言之,就是专门为异警们研发的。

    灵警多数都有自己的通讯方式。

    高誓接通,从通讯器中传出了熟悉的声音,“高队长,三队已到达剧组区域!”

    应不解一边施展血亲引一边带着高誓施展缩地成寸的术法,眨眼之间便已经来到了剧组,三队用了一张隔绝符,让剧组与村落隔绝开来,如此,村庄便不会察觉到三队的前来。

    剧组的情绪已经被暂且安抚下来,高誓来的时候,三队成员正围在一起,看着什么东西。

    “高队长!”

    小队长见到高誓,惊醒地呼唤了一声,“高队长,我们这边有人混进他们的内部了!”

    他们让开身,中间围着的赫然是一部通讯器。

    小队长一边简略地说了在村子这边发生的失踪案,一边调试着收音,超出了适宜范围之后,收音变得模糊。

    过了一会,通讯器里突然传出了一嗓子。

    “嘤~人家好怕怕~”

    虽然超出了适宜通讯范围,但依稀能从吵杂的背景音中,听出故意掐尖了嗓子的磁性男声。

    登时,高誓沉默了。

    小队长脸色一绿,连忙解释道,“高队长,我们队员这是为了混进去获取情报,平时不是这样的!”

    说着连忙切了另一个通讯频道,“我们一共混进两个成员,刚才那个是走人妖风的……”

    频道切换完毕,声音传出——

    “你们抓我来做什么?!非礼啊!”

    哇哦,这个声音比刚刚那个还低沉粗犷。

    更要命的是,喊着“臭流氓”“非礼呀”的声音的主人,高誓还认识。

    不仅认识,还相当熟悉,就是他那已经三个月没见人影的小队成员,熊雄,绰号大熊。

    大熊的外貌体型,怎么说呢……就是迷得高顾笙晕头转向的那种。

    身高两米三,体重二百四,浑身腱子肉,手臂比高顾笙大腿还粗。

    让这么一个肌肉壮汉去假扮女人,你们认真的吗?

    高誓用复杂的目光看向小队长,小队长感觉自己刚才的辩解是那么苍白。

    “其实,我们也没想到最终混进去的是他们两个,我们一共派出了十名队员,各个风格的都有,大熊是走‘好生养’风的。”

    好生养风讲究的是大胸粗腰宽臀,这样的体型生产更加顺利,不容易发生难产。

    显然,这种风格特别得拐走大熊的人的心意,此时通讯器中传出了男人的阵阵□□,“我的宝贝,来,让哥哥疼你~”

    高誓与三队面面厮觑,听着通讯器中你来我往的,“别碰我!”“哎呦,还是个性子烈的,哥喜欢!”“不要啊!雅蠛蝶!”高誓艰涩地问,“这种情况……应该算工伤。”

    对不起,大熊,队长鞭长莫及,只能为你尽力争取补贴了。

    接着,通讯器中传出了另一个男人的声音。

    “混账!”

    “你在做什么?!”

    只听一阵“轰隆”声,后来的男人训斥声音更大,“还没有验明过是否是处子,你就敢动手?!”

    “真仙的供奉也是你能碰的!”

    “滚!”

    只听一阵吵杂声,通讯器静了下来。

    几人同时松了一口气。

    没想到,接着,通讯器中传出了低低的一声被刻意挤出的气泡音,那后来的男人道,“宝贝别急,我向真仙把你求回来,到时候咱们……”

    高誓沉默着看向小队长,“要不咱们还是来谈谈补贴问题吧。”

    小队长:……

    恰在此时,血亲引成,一缕飘飘摇摇的红色血线指向远方。

    竟赫然与通讯器定位方向相同。

    高誓面色一肃,“我儿子被抓走了,我们先行,剧组另一边的村子是个拐子村,整个村子里的男人都是人贩子,女人有的是人贩子,但更多的是被拐来的无辜人。”

    “带木仓了吗?”

    小队队长一听形式竟然如此严峻,当即按住木仓把,“带了!”

    “既然已经找到他们的总部,就不用再留着这些村民找线索了。”

    “既然关系到阴界,他们的手里又很可能有□□或者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剧组就在旁边,会对普通民众产生严重威胁,那就非常时期行非常事——”

    高誓的目光准确无误地锁定了队伍里的灵警。

    “会大型幻术吗?”

    被他盯住的灵警,一双眼睛,竟然是瑰丽的粉色。

    灵警点点头,她摘下帽子,解开身上黑色的冲锋衣,竟然自背后伸出一对宽大的蝴蝶样翅膀。

    巨大的翅膀带着灵警飞上半空,她额上的一对触须迅速变长,远远看去,她就像是一只巨大的粉紫色蝴蝶。

    鳞粉自半空中纷纷扬扬洒下,整个村子在太阳下,仿若被粉色的薄雾笼罩,梦幻又诡异。

    正撕扯着上衣要和新买来的“货物”办事儿的男人,脸上带着迷醉的笑容,缓缓倒在女人身上。

    插着腰骂被拐来的儿媳是不下蛋的母鸡的老婆子,浑身一软,摔倒在地,口中却不断喃喃着“好孙子好孙子”。

    蜷缩在稻草里的女人,死死握着学生证,在梦中嘴角微微翘起。

    整个村子,都陷入了沉睡。

    灵警落到地面上,面色有些发白,身后巨大的翅膀颜色也有些黯淡。

    她的幻术,能让所有人陷入美梦,但副作用是自己也会接收到他们内心的渴望与欲求。

    听到别人心声实在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尤其是某些人的内心如此肮脏,人贩子难听的谩骂与可恨的暴行,女人们无助的呼救与绝望的哀嚎,所有的一切都成为怒火的养料,这怒火几乎要促使着她放火烧村!

    她压着火气,像是在询问,又像是在喃喃自语,“做噩梦,不算是虐待犯人吧?”

    高誓看了她一眼,淡淡道,“正常刑讯,算什么虐待。”

    接触到阴界的人,就要按照阴界的律法受训。

    三队前往处理村子的事务,高誓也像抬脚往深山去,然而,就在他一步提起之时,头突然像被人重重地砸了一下似的,疼痛难忍,头晕目眩。

    他强撑着往前走了两步,便被人接到了怀里。

    “睡吧,我带你去。”

    高誓鼻端萦绕着熟悉的乌檀木香,放心地闭上了眼睛,被拖入无边噩梦。

    ……

    此时,深山。

    熊雄被人绑着,抬到了那所谓的“处子验明正身之处”,说实话,他是真的有点紧张。

    虽然靠发达的胸肌和挺翘的臀大肌,已经俘获了两个男人,但是他毕竟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要被“验明正身”还是有些没底。

    经过总部推断,既然是献给“真仙”的贡品,那么绝对不会采用脱衣检查的方式——在古代对于贡品是非常讲究的,对身为贡品的女子的要求极为严苛,有些“贡品”甚至要从小到大蒙着头纱,全身上下都不能露出皮肤被外人看到,所以不可能采取直观的验证方式。

    鉴于此,总部为他们准备了阴石。

    阴石蕴含着很重的阴气,用来遮掩身为男子身上的阳气。

    另外,因为大熊阳气比较重,所以带了两块。

    大熊拿过来到时候还在想,幸好是自己来的,要是自家老大来,恐怕带上一箱都不够。

    他被人带到了一个阴暗的石窟,两百四十斤的体重压得两个男人气喘吁吁。他们把大熊搬到石窟后,就退到了一旁。

    在石窟中,有一个池子,池子里,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

    这朵花通体蓝紫色,颜色极重,不仔细看还以为是黑色的。

    大熊被搬过去之后,那朵花抖了抖,缓缓地绽开了。

    两个男人大失所望,他们知道,这朵花若是开了花,就说明眼前的“女人”是处女,自然就轮不到他们头上。

    可那花朵,开了一半,就不开了。

    男人们傻眼了,他们可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说不准到底算什么。

    大熊握住手中的阴石,大概知道这花估计是因为感应到了阴气才开的花,便暗暗用力,生生将阴石捏裂了。

    阴石裂开之后,其中蕴含的阴气猛地爆发出来,两个男人都感到一阵寒冷,便见极阴之花突然完全绽放了——甚至有点绽放过猛,眼看着花期就要结束了。

    两个男人这下子终于死心,把大熊带了出去。

    ……

    云知意清醒过来。

    她连忙伸手一摸,摸了个空。

    “绵绵?”

    她慌忙起身,发现自己被关在一个地牢里。

    为什么用地牢形容?因为这里以铁栅栏围起,地上铺着稻草,简直就像是电视剧里关押犯人的地牢。

    唯一不同的,就是这一方地牢看上去竟然还算精致,那一张小床上,还铺着几层被褥,看上去倒像是新晒的。

    放眼望去,这里的地牢竟然像是一眼望不到尽头似的宽广。

    表姐这次拍摄的电影就与拐卖有关,云知意第一反应就是,自己会不会被人绑走卖了,第二个反应,是会不会有人绑了自己和田绵,以索要绑架费。

    她有点担心田绵。

    云知意绕了一圈,也没看见能防身的东西。

    这里没有看管的人,旁边的牢笼里倒是有几个女子,却都处于昏迷之中,云知意叫喊两声,也没能叫醒。

    这是哪?

    从昨晚开始,事情就有些不对。

    不知道幕后主使是通过什么手段给她们下药的,不过一般拐卖都是以绑架女子为主,很少有对男子动手的,周镜他们应该会没事吧。

    正沉思间,就听远处传来了脚步声,顺着望过去,就看见两个男人搬着一个昏迷的女人前来,正好把人关到了她的斜前方。

    直到两个男人离开,云知意才看清了女人的全貌,直接傻了眼。

    只见这人,一身花花绿绿的棉衣,身形魁梧,膀大腰圆,云知意以她的眼睛保证,这绝对是个男人!

    男人也会被拐卖?

    想起刚才那两个男人望着这个扮做女人的男人那垂涎欲滴的目光,云知意空前未有地担心起周镜几人的处境起来。

    这时,那花花绿绿的男人却突然坐起了身。

    他看向云知意,一愣,显然是认出了她。

    接着,耳畔响起了一道声音。

    “云小姐?别害怕,我是乐乐爸爸的同事。”

    云知意连忙问道,“叔叔,现在是什么情况?”

    大熊安抚道,“这是个人贩子窝点,我是潜入进来的,已经发射定位信号的了,不要慌。”

    云知意确实安下心来,实在是初遇时高誓那把歹徒踹飞的一脚实在太帅,让人前所未有地有安全感。

    云知意还想说一下自己这边的情况,却听脚步声再次响起,他们连忙躺下做昏迷状态。

    “哐”的一声,想来是又有人被关了进来,这次的两个人不是色中饿鬼,只顾着打量大熊的胸和屁股,而是在聊着外面的事情。

    “这次的祭献时间怎么突然要提前了?”

    “听说是因为真仙要娶亲。”

    云知意和熊雄对视一眼。

    娶亲?

    ……

    “娶亲?”

    高顾笙懒洋洋地窝在黑雾里,刚睡了一觉,他神清气爽,听见旁人的谈论,无意识地跟着重复。

    似乎是目的地快到了,黑雾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周围开始有人路过。

    高顾笙趴在黑球里仰头看去,有些惊讶。

    这竟然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宫殿。

    不,单说宫殿还是太单薄了,应该说,这里是一座地下皇城。

    旁人看不见黑雾,也看不见雾球里的高顾笙,高顾笙看他们看得却很清楚,这里面来来往往的,竟然有人也有鬼。

    有些看着神似活人,言笑晏晏,却唯独没有影子。

    所有“人”的脸上,都是一派喜气洋洋的神情,讨论着娶亲的事情。

    高顾笙生出一股不妙的预感——

    以他这同性缘点满的属性,这娶亲的对象,十有八九就是他高顾笙!

    果不其然,雾气带着他,直接来到了一处房间,这房间古色古香,以高顾笙一双自小被珍玩养大的眼睛来看,整个房间全是千年前的古董。

    简直就像是穿越了。

    黑雾将他带到房间后,自然将他松开,高顾笙推了推房门,果然推不开。

    他坐在床上,别说,这床软软的,倒是挺舒服,上面铺着的被褥刺绣,也是一寸千金的苏绣。

    高顾笙又试图用手表联系自家老爸,依旧没有信号。

    黑球散开,高顾笙身上的香气再也无人遮掩,完全释放了出来,很快便充盈了整个屋子。

    那被放置在屋子角落坐装饰的两棵植物,树枝微微晃动,迅速地开花结果,所有的果子都挂在朝向高顾笙的方向,竟像是要将那果子送给高顾笙。

    高顾笙一愣,凑上前去,这下子是真的惊讶了。

    这果子是之前高誓用积分从总部兑换回来给他吃的养灵果,是灵果的一种。

    普通人吃了延年益寿,有灵气的人吃了可以促进体内灵气增长,整个总部就只有一颗果树,一次结果也只有上千棵,多久结果一次全看那棵树的心情。

    这里居然有两棵养灵果树?

    高顾笙不知道,其实养灵果树虽然罕见,但也算不上太稀有,真正稀有的,是养灵果。

    如今天地灵气匮乏,养灵果树以灵气为养料,灵气不足,就几乎不可能结果,总部的果树居然五年就能结果一次,这才是真正被保护的原因。

    眼前这两棵养灵果树为了结果,生生抽干了一半的生命力,连枝叶都枯萎了许多,却依旧冲高顾笙轻晃着枝条,似乎在满怀期待地等待着高顾笙摘下果子。

    高顾笙拍拍脑袋,觉得自己要疯了,他竟然感觉自己能读懂这两棵果树的意思。

    他试探着摘下一枚果子,那棵果树就像是被鼓舞到似的,感觉枝叶都跟着伸展了。

    而另一株果树看着则有些垂头丧气起来。

    高顾笙便又从另一棵果树上摘下一枚养灵果,两棵果树就又变得仰头挺胸了。

    高顾笙看看果树,又看看果子,试探着咬了一口,果汁酸甜可口,简直胜过他之前吃过的所有果子。

    这么好吃的水果,得给老爸留一些。

    还有一直帮自己的应道长,还有年纪大了的爷爷奶奶,太爷爷太奶奶,老太爷老太奶,还有空渺爷爷……

    高顾笙为难地看着果树,从来没有这么想学袖里乾坤。

    他感觉自己要是开口说,想要把果树带走,这两棵果树能高兴到从花盆里跳出来,用根跟着跑。

    但问题是他现在浑身上下就俩口袋。

    这时,房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动。

    高顾笙猛地回头看去,便见一黑衣男人走来。

    他穿着古代人的服饰,雍容华贵与鬼气森森在他身上同时展现。

    高顾笙警惕地问,“你是谁?就是你把我绑到这里的?”

    男人见高顾笙竟然看似十分冷静,心头生出几分趣味,“朕是鬼王天麟,你的夫君。”

    他等着看高顾笙露出更多生动的表情,然而高顾笙心中并未生出丝毫波澜。

    “哦。”

    果然,是冲着自己来的。

    高顾笙不报什么希望地问道,“我不认识你,不喜欢男人,所以你能把我放了吗?”

    鬼王扬眉,捏起他的下巴,“你不喜欢男人,是因为之前没遇到过朕。”

    他看到结果的果树,有些惊讶地笑了,“果然是引灵之体,也算配得上朕了。”

    高顾笙用死鱼眼看着他,“谁要配你,我又不喜欢你,用不着你勉强娶我。”

    “说的这么好听,其实是馋我的身子。”

    鬼王还从没见过不但不怕他,反而还能与他斗嘴的人,不由得生出了些恶趣味。

    他自信眼前的少年最终会爱上他。

    他想看少年这副镇定自若的模样被打破,露出惊慌与恐惧,乖巧得缩进自己的怀里。

    于是他威胁道,“你最好乖乖听话,否则……”

    眼前的少年傲骨铮铮,定然不会受他威胁,届时,他自然可以……

    “我答应。”

    高顾笙干脆地打断了鬼王的威胁。

    看着露出些许愕然的鬼王,高顾笙一指黑雾和果树,“不过我要这些做彩礼!”

    第108章

    高顾笙的“爽快”显然让鬼王很是狐疑, 还有些奇妙的憋屈感。

    他只能一甩袖子,道,“好。”

    鬼王走后, 高顾笙坐在床上, 咬了一口养灵果。

    不得不说,真的很好吃。

    好吃到让高顾笙觉得自己的“彩礼”要少了, 看鬼王这么痛快, 应该再多要一点。

    不过身为直男的倔强,高顾笙坚信,这是鬼王的嫁妆,而不是给他的彩礼。

    这时候,他的口袋动了动,从中钻出个毛茸茸的小脑袋。

    高顾笙有些惊喜, “你怎么跟过来了?”

    竟然是那只红毛小松鼠, 藏在他的大口袋里, 一路跟过来了。

    估计鬼王也没把小松鼠看在眼里,所以就算感应到了也没说什么。

    小松鼠爬到高顾笙的肩头, 高顾笙拿了一块养灵果逗它, “小家伙, 你要不要吃?”

    显然这东西对小松鼠也有很大的好处,它双爪捧过果子吃了,腮帮子一动一动, 把高顾笙都要萌化了。

    高顾笙捧着小松鼠,叹了口气, “小松鼠啊小松鼠, 要是我和你一样无忧无虑的就好了, 我爸怎么还不来, 再不来我真的要嫁人了。”

    小松鼠吃完了一小块灵果,竖起身子,毛茸茸的尾巴在身后轻摇,认真地看着高顾笙,竟像是真的听懂了似的。

    高顾笙眨了眨眼睛,诧异道,“小松鼠,我怎么感觉你的毛都变光滑了,灵果的作用有这么强吗?”

    小松鼠当然没有回答他,反而尾巴一晃,从他身上跳下来,跑走了。

    高顾笙连忙去抓,“小家伙别闹!这里可是鬼城!你被抓到会被做成松鼠鳜鱼的!”

    然而小松鼠可不知道松鼠鳜鱼不是松鼠做的,更不知道一只小松鼠要怎么变成鱼,它一眨眼就不见了。

    天知道这座房子他拼命撞都撞不出去,小松鼠是怎么出去的!

    高顾笙要疯了,他暴躁地抓了抓脑袋,喃喃道,“要是小松鼠能别被那些鬼东西发现就好了。”

    他话音刚落,留在屋里的黑雾也不见了。

    高顾笙抓脑袋的手停下了,傻眼了。

    这一路上,他没少用“要是……就好了”的句式来对黑雾提要求,黑雾就像是一个许愿池似的,能满足他的一起“要是”。

    这次、这次该不会去保护小松鼠了吧?

    没等他多想,房门被推开,两腮涂成两团血红的纸扎人们走进房间,手上的托盘上,放着婚服。

    尖细的嗓音穿破屋顶——

    “吉时已到,请新娘穿婚服!”

    ***

    无尽的黑暗拖着高誓坠入梦魇。

    这次的梦境是上次的延续。

    高顾笙在梦境中看见鬼王之后,从梦境中清醒,这次能很清晰地感受到自己身边多了一个人,这个人无形无影,他看不见,却真切地存在着。

    无形的人影在黑暗中将他紧紧拥抱,冰冷的手伸入他的衣服,触碰他的皮肤,引起一阵战栗。

    他想逃,可是他的力量怎能与鬼王相比。

    有声音在耳畔轻声呢喃,带着低低的笑音,看向他惊恐着挣扎,满是趣味。

    “想逃?”

    高顾笙在黑暗中被强行占有,这是一场漫长的噩梦。

    漫长的一夜过后,阳光照在他的身上,照出一身斑驳青紫,高顾笙浑身冰凉,唯有两颊烫得惊人。

    人鬼本就殊途,况且高顾笙在经过了长期的折磨之后,身上阳气极其微弱,这一夜近乎凌虐的□□,几乎要了他半条命。

    他被烧得头晕目眩,看东西都已经出现了残影,而在一片晃动模糊之中,他看到了昨夜的男人,鬼王天麟。

    鬼王穿着一身黑色长袍,留着长发,看向他的目光,满是高高在上的兴味。

    正常人是没有办法看到阴界事物的,除非身上的阳火微弱,正处于大病状态,或者,快要死了。

    高顾笙知道他应该休息休息的,可是不行,他还得去打工,如果不打工的话,他今天就没有钱买药,更没有钱吃饭。

    他还想再次考上大学,他不能忍受这辈子庸庸碌碌,甘于平凡,辗转于各个男人身下,然后了却残生。

    很少有老板愿意招一个身体有残缺的人作为员工,这份工作是好心的饭店老板看高顾笙孤苦零丁的一个人不容易,所以才特别招聘他的,老板已经很照顾他了,他不能再给老板添麻烦。

    高顾笙强撑着起身,他的皮肤苍白,白到近乎透明,唯独双颊绯红,他的双眸被烧得蒸出了两汪水汽,那一只灰蒙蒙的眼睛,不但没有丝毫折损他的美貌,反而像是车窗上的破洞一样,让人忍不住将这辆完美的车变得更加残破。

    越是破败,越是引人觊觎。

    前台小姑娘看到高顾笙的状态不对,有些担心,上前一看,竟发现他还在发着烧。

    她想让高顾笙请假休息,可是高顾笙却依然笑着摇摇头。

    前台小姑娘只觉高顾笙皎皎如天上月,清冷的气质像是哪家的公子哥,即便是在酒店干着杂活,也总是下意识觉得他不该为生计发愁。

    高顾笙知道她是好心,可是不上班,他拿什么买药?今天的饭又应该怎么解决呢?

    小姑娘看出了他的坚决,便给了高顾笙两粒退烧药,盯着他服了下去。

    这一上午,高顾笙烧得晕头转向,忙得汗流浃背,但是也不知道是因为一上午的劳动发汗,还是他的身体本就恢复得快,经过一上午的忙碌,他的烧竟然退了。

    上午虽然忙碌,但是鬼王不在他身边,反倒让高顾笙松了口气,或许鬼王也怕白天的烈日?亦或是鬼王终于放过他了?

    可是中午,他准备去拿午饭时,一双手自他身后伸出,环住了他的腰肢。

    冰凉了触感划过皮肤,宛如将一块冰块直接放入了衣服。

    高顾笙被冰得猛地打了一个寒颤。

    前台小姑娘看到,担心地问,“怎么了?还是不舒服吗?”

    高顾笙勉强笑着,“没有,我、刚刚只是有风吹过,所以觉得有些冷,没事的,我现在烧已经退了……唔!”

    高顾笙在小姑娘担忧的目光中匆匆离开,身后贴着的鬼王如同轻飘飘的背后灵,没有丝毫重量,可是他身上作乱的那双手却显得越发明显。

    鬼王能够碰到高顾笙,但是高顾笙却没有办法挥开鬼王。

    明明在上午不见鬼影的鬼王,在下午却像是一个背后灵似的跟在高顾笙的身后,寸步不离。他总是挑在高顾笙工作的时候暗中捣乱,高顾笙几次被他扰得将茶水洒出。

    鬼王身上冰寒无比,宛如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原本在上午有些退烧的迹象,下午高顾笙的体温却再次高了起来。

    他一边被病痛折磨,一边还要被鬼王骚扰,下午的工作拼尽了全力才没有出大的过错,可是大错虽没有,小错却是不断。

    有不少客人抱怨着这个不懂事的店员,还有些对高顾笙有心思的客人,让他过来赔礼。

    一方面是高顾笙的美貌确实令人垂涎,能够看一个摇摇欲坠的破碎美人为自己弯腰,确实是一件快事。

    而另一方面则是高顾笙的确实犯了错误,不管怎么说他们都占理。

    店长为了高顾笙,几乎要把腰弯断了。

    看着一心为自己着想的店长陪着笑为自己道歉,高顾笙心里难受的要命,他宁愿给那些人陪罪的是自己。

    可是店长将他按在后厨告诉他,让他不要出来,店长说他们看得出来,这些男人打的究竟是什么主意。

    高顾笙几乎要落下泪来。

    鬼王就在高顾笙的身边,看着他睫毛上那滴将落未落的泪珠,一边心中有些得意的快感,另一边心中却是烦闷无比。他根本不想看到高顾笙是为了别人,才露出这副难过的神情。

    凭什么他的新娘子对他不屑一顾,却这么在意别人?

    高顾笙应该是他的,无论是身体还是情绪,都只能为了他而牵动。

    他想了很多办法去捣乱,破坏、恐吓、威胁,为了就是从他那张没什么表情的漂亮脸蛋上看出讨饶或者是绝望的神情,他想将这只漂亮的金丝雀逼到自己的怀里。

    可是不管他怎么做,高顾笙都咬着牙忍了下来,看向他的目光平静中带着厌恶。

    偏偏却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高顾笙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的路上,鬼王也跟在他身边,无论是在公交车上还是在回家的小巷中。

    被强迫的身体没有感到丝毫的快感,他恶心地想吐。

    显然,他这副厌恶至极的模样,让鬼王很不满意。

    于是第二天,当高顾笙再去小酒店的时候,就得知了酒店歇业的消息。

    “怎么了老板?发生什么事情了?”

    高顾笙看着坐在轮椅上的老板大惊失色,他焦急地跑过去想要查看老板的身体状况,可是却被老板的儿子狠狠推倒在地。

    “都是你!都是你这个灾星害的!如果不是为了你,爸爸的腿也不会断,都是因为你!”

    “你这个丧门星,为什么……为什么他们找的不是你呢?!”

    高顾笙被这样骂着,手足无措,他看向店老板,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好心的老板嘴唇翕动着,可是最终他只是放下手,然后别过了头。

    店老板的儿子,推着高顾笙走远了。

    等他们走之后,高顾笙才知道昨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从饭店到家的路上有一道漆黑的小巷,这条小巷非常狭窄,根本不会通车。

    在昨天,饭店关门之后,老板走进小巷后,一辆大卡车蛮横地驶入小巷之中,那大卡车和小巷几乎等宽,左右两边的后视镜都被撞断了。

    卡车冲向老板。

    在狭窄的小巷中,身后是巨大的卡车,左右都是高墙,他只能往前跑。

    可人哪能跑得过卡车?

    最终,老板被卷入了卡车之下。

    幸运的是,卡车的底盘非常高,老板没有死。

    不幸的是,卡车压断了老板的双腿,双腿粉碎性骨折,身体多处擦伤,后背血肉模糊,余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他还患上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如今只要看到卡车,就会浑身抽搐。

    而奇怪、甚至称得上诡异的是,卡车上的司机在警察到来之前,走下了卡车,他看着地上几乎要昏死过去的老板,突然诡异地咧嘴一笑,说了什么话。

    接着他就回到车上,一头撞向了方向盘。

    他撞地那么用力,方向盘被砸得扭曲,并不锐利的方向盘敲碎了他的头骨,留下一片红白。

    他死了。

    鬼王从背后抱住他,轻轻地问,

    “新娘,你想不想知道,他死前说了什么?”

    “他说:这就是靠近高顾笙的代价。”

    那一刹那,巨大的愧疚与悔恨淹没了高顾笙。

    他只觉天地都失去了色彩,浑身颤抖着,眼泪一滴滴地砸在了柏油马路上。

    这时,身边有行人路过,他们口中交谈着。

    “哎,你听说了吗?昨天那一起□□案。”

    “听说了,太可怕了,听说被推进ICU现在还没出来。”

    “对呀,小姑娘说话轻声细语,温温柔柔的,而且也很热心,之前就是在这家酒店工作来着。没想到这种事情竟然会发生在认识的人身上”

    高顾笙浑身一阵颤抖,一股子的恐惧摄住了他,他几乎有些失礼的抓住了那交谈着的两人,问他们,“你们说的是谁?”

    那两人被高顾笙吓到了,他们胡乱指了指酒店,“就是这酒店的前台啊,那小姑娘,你、你认识?”

    高顾笙天旋地转,周身一阵阵发冷,他失魂落魄地放开两人的衣衫,连他们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这时,一阵大力将他拉到一旁,仔细一看,原来是鬼王托着他的衣襟,将他拖到了马路边上,而他面前,一辆卡车正呼啸而过。

    耳畔男人低笑着,“小心啊新娘,你在想什么?”

    高顾笙顾不上旁人异样的目光,冲着鬼王嘶吼,“是你!是你!!是你!!!”

    鬼王以他无法挣脱的力道,抚摸着他的肌肤,“是朕,又如何呢?”

    “新娘何必为了蝼蚁流泪。”

    ……

    鬼王不允许旁人觊觎他的新娘。

    他身上本就阴气极重,更不要说那些来自阴界的莫测手段,凡是靠近高顾笙的人,全都遭了殃。

    高顾笙不得不避开人群,切断与之前认识的人的联系。

    就连高顾笙在工作的时候,鬼王也不放过他。

    因为鬼王,高顾笙不能也不敢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工作,短则一两天,长则一个月,他就必须要换一次工作,否则,他身边的人就会出事。

    高顾笙身上的钱,永远只够吃饱饭。

    鬼王就像是捉到了老鼠的猫,每当高顾笙快要吃不起饭的时候,就会消失两天,让他能够工作,让他能勉强活下来。

    而每当高顾笙觉得,或许鬼王已经厌倦了他时,鬼王又会卷土重来,搅黄他的工作,让他重新带着绝望,回到黑夜里。

    鬼王好像找到了新的乐趣。

    他不断给高顾笙施压,想看看他究竟什么时候,会为他弯下脊梁。

    高顾笙不会寻死的,他知道。

    ……

    墨桦发现高顾笙的异样,是在高顾笙连续三天没回他的消息时。

    当他试图寻找高顾笙时,发现高顾笙就像是失踪了似的,问不到踪迹。

    高顾笙曾居住的小楼住进了新的租客,高顾笙曾打工的饭店已经倒闭,高顾笙曾去的图书馆,也早就没了他的踪影。

    墨桦本能察觉到不对,开始用各种方法,去寻找高顾笙。

    最终,时隔三个月,他找到了。

    这时候的高顾笙,消瘦地不成样子,住在最廉价的日租房里,和脏臭的垃圾场挨在一起。

    他摇摇欲坠,好像一朵久不见阳光的花,又像是被放在盛夏的冰雕,下一秒就要死去。

    墨桦大惊,他冲上去想问高顾笙发生了什么,可高顾笙看见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躲避。

    高顾笙哪躲得过墨桦。

    他被墨桦轻而易举地抓住了,人的体温温热,对高顾笙来说,却太烫了,烫得他落下泪来。

    墨桦被他脸上那种真切的绝望吓到了,却越发抓紧了他,“到底怎么了?!”

    高顾笙眼中的墨桦都被泪水模糊了,模糊成一个朦胧的人像。

    怎么办啊,他最终还是将墨桦牵扯进来了。

    高顾笙冷下脸来,用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话辱骂他,给他扣上莫须有的罪名,扯开衣领嘲笑着墨桦的惺惺作态,他将墨桦所有的、毫无杂质的关心,都用力摔在地上,在内心卑微地祈求,墨桦能被他的话激怒,在鬼王回来之前,彻底与他断绝关联。

    可是没有。

    墨桦不信。

    他只是沉默着给高顾笙裹上外衣,然后为他收拾着房间,一副若是高顾笙不松口,他就要在这里一直等下去的模样。

    高顾笙再次崩溃。

    墨桦越是信任他,他便越是难过,这些难过几乎要化作一把把利刃,一片片剜下他的心。

    高顾笙松了口,他将鬼王的事情说了。

    墨桦说,他会陪着他,帮他寻找驱鬼的方法。

    ……

    他们失败了。

    墨桦的两条腿,就在高顾笙面前,被寸寸碾碎。

    ***

    高誓从梦中醒来。

    眼前一片漆黑,唯有远处,有一点红色的光。

    头上应不解传来声音,“要到了。”

    他这才发现,自己是靠在应不解怀里的。

    他们坐在飞剑上,分明起身的时候是黎明,如今目光所及之处却是黑夜。

    应不解似是看出了他的疑惑,解释道,“这是在地下,地下的一座大墓。”

    说话间,他们便看见了前方出现了一片红。

    整座城池都被布置地热闹,好似穿越到了千年之前,目睹皇上立后,满城红装。

    无论人鬼,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

    “鬼王要娶亲啦!”

    高誓想起让他气得牙痒痒的梦,对新娘究竟是谁这件事,已经有了确定的答案。

    飞剑突然停下了。

    应不解低头看着掌心,“血亲引断了。”

    “这里气息太复杂,阴气太旺,把血亲引截断了。”

    高誓闻言轻轻吐出一口气,“没事,既然是鬼王娶亲,往最华丽最热闹的建筑走,应该不会有错。”

    这么说着,高誓的心却微微往下沉。

    他没想到鬼王的动作这么快。

    若是拜了堂成了亲,两人的气息就会连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具损,他只怕来不及。

    恰在这时,一团黑雾冲向了两人,高誓按住斧柄,却见那黑雾散开,从中掉出一只红毛小松鼠来。

    “吱吱!”

    小松鼠颇有灵性地直起身,大尾巴远远地指向一个方向。

    “吱吱吱!”

    高誓与应不解对视一眼,高誓下定决心道,“应道长,跟着它走吧。”

    飞剑的速度很快,但那团黑雾竟也能跟得上,就这么不远不近地跟在飞剑后面。

    高誓奇怪道,“这是什么东西?虽然有很重的阴鬼之气,但是感觉没有血气?”

    应不解道,“这是阴鬼气生灵。”

    鬼怪聚集的地方,会汇聚很重的阴气和鬼气,这些阴鬼气长期吸收人鬼的情绪,久而久之,就有了灵智,成为新的存在,称为阴鬼之灵。

    靠着小松鼠的指引,他们自半空飞过,掠过一栋栋房屋,终于,看见了一道流动的红。

    纸扎人抬着花轿,吹吹打打,画面热闹又诡异。

    高誓怒火上涌,扛着斧头闯进了花轿里。

    出不去花轿正在吃瓜子高顾笙震惊了,差点没把瓜子皮喷出去。

    “老爸,你、你要不要来点?”

    “来你个头!”

    高誓用力一敲他的脑门,把人往外一丢,高顾笙怎么撞都撞不开的花轿,就这么被高誓轻飘飘地推开了。

    一身红嫁衣的高顾笙倒飞出去,被应不解接在怀里。

    高誓冷笑一声,大马金刀坐于花轿,往自己身上拍了一张幻形符,长斧横于膝盖之上,杀气腾腾。

    鬼王娶亲是吧?

    第109章

    鬼王在看到为高顾笙结果的两棵果树时, 就知道,高顾笙的引灵之体强度,比自己想象的还可怕。

    鬼王自负, 不怕来找麻烦的小虫子, 却不喜属于自己的东西被觊觎。

    所以,在这出嫁路上, 所有有灵的东西, 都被清理地干干净净,就连送亲的队伍,用的都是纸人。

    也因此,高誓和应不解这两人的动作根本没人制止,就连高誓坐上了花轿也没人发现。

    此时,应不解带着高顾笙, 去四周查看鬼王的布置, 如果他们所料不错, 鬼王就是真仙,那么应该会有一处祭祀之地, 来获取极阴之气。

    路上有鬼和人说, 为了庆祝娶亲, 祭祀提前了,他们必须要去救下那些无辜女子。

    除此之外,也不必担忧高誓孤身闯敌营, 高誓知道自己的体质是鬼怪克星,甚至需要应不解连画七八张符纸, 才让他混进了鬼城中, 高誓对于鬼城, 无异于烈日对于积雪。

    送亲队伍就这么吹吹打打, 一片喜气洋洋地,抬着一尊大佛送进了新房。

    结鬼亲、还是鬼王亲自规划的结亲,究竟是什么流程,高誓不清楚,估计也没人清楚,总之高誓往新房的喜床上一坐,便看见了一封婚书,高誓叼着烟,看见在烟气中伸展出的两道红线,一道遥遥的连到了不知何处,另一道试图靠过来。

    不过婚书是用生辰八字连接两人,这红线显然发现眼前人不是真正的新娘,正试图缩回去,就见高誓蛮横地将红线一把抓住,绕在了应不解给他的一个小布偶上。

    婚书不情不愿地发出了红光,象征两人礼成,没过几个呼吸,鬼王就推门进来了。

    看着乖乖巧巧坐在喜床上的“新娘”,鬼王心中难得生出几分期待,“新娘很乖。”

    盖着红盖头的新娘,穿着的这一身嫁衣,布是用的寸布寸金的云锦,绣法是用的十年一匹的苏绣,以金银线为绣线,以宝石为点缀,才得了这么一身嫁衣。

    这样华贵的嫁衣,华贵虽是华贵,却难免压了新娘的容貌,然而,用在眼前人身上却刚好。

    那一双手,虽不似女子的柔弱无骨,却骨节分明,如同玉做的竹,此时正……

    鬼王欣赏的目光一顿,突然明白一进屋就感到的违和感,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他那应该乖巧可人的新娘,此时大马金刀地双腿岔开坐于喜床,双手分别放于两边膝盖上,生生坐出了土匪头子的气势。

    鬼王懵了,自己的新娘有这么彪悍吗?

    不过或许是小可爱在给自己壮胆?

    鬼王走上前去,心中反倒是升起了些许兴味,他的手伸向新娘的红盖头,语气暧昧,“朕的新娘,过了今夜,你我二人便是天道认可的夫妻了。”

    “哦?是吗?”

    疑问的声音磁性好听,但绝对不是高顾笙的声音!

    此时鬼王察觉到不对,可是已经躲闪不及,他的手接触到红盖头的刹那,幻境与高誓身上遮掩阳气的符纸一起破碎,新娘变成了新娘他爹。

    怒火三丈的老丈人,看着眼前这个试图强娶自家儿子的精神老鬼,抽出了斧头。

    “孽畜,受死吧!”

    鬼王猛地向后掠去,然而长斧带起如同烈焰般的强横阳气,还是烧毁了鬼王的一截头发。

    他多少年没被人伤到过了?

    鬼王心中也生出了火气,眼前这人不仅敢抢走他的新娘,还敢伤他!

    鬼王冷笑,“螳臂当车!”

    他双臂一展,汹涌阴气呼啸而去,黑色的浓雾如同泥沼缠向高誓,普通人接触到哪怕一点,便会霉运连连,体弱多病,甚至当场暴毙。

    在梦中,他就是用这些阴气侵染了高顾笙身边的人,让高顾笙得了个“扫把星”的称号。

    可惜,这些阴气对高誓无用。

    高誓反手劈下,沉重的长柄斧在他手中轻若无物,淡淡的金光所过之处,阴气如同烈日下的雪花,瞬间消融。

    鬼王面容一肃,知道这次遇上了硬茬子,他凝眸看向高誓,“你是玄门之人?夺舍的老鬼?”

    高誓狞笑,“我是你爷爷!”

    他脾气本就暴躁,平时是顾忌着不能带坏高顾笙才多加收敛,此时面对这试图强娶自家儿子,还似乎是人贩子团伙首脑的人,他的火气肆无忌惮地爆发了出来。

    那长柄斧似乎也感受到了他的怒火,迎风而涨,原本只有一臂长短,此时却长到了半丈,通体笼着一层灼灼金芒,鬼王与高誓距离数丈,竟也能感受到可怖的热气。

    在高誓手中,那长柄斧灵巧无比,劈、砍、戳、刺、挑……带着一往无前的攻势,上面还涌动着令鬼胆战心惊的阳气。

    鬼王格挡之后,手臂衣衫竟被生生烧毁了。

    这人究竟是谁?!

    他的眼眸从漆黑转为猩红,看向高誓,豁然睁大。

    “不可能……你竟然是个连灵气都不会吸收的凡人?!”

    在鬼王眼中,高誓经脉黯淡,体内灵力虽比普通人略多些许,却连玄门入门都谈不上。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伤到他?

    鬼王的目光移向高誓手中的长柄斧。

    难道……是武器的缘故?

    能伤到他,恐怕已经达到了仙器的级别!

    难道是千年前的遗留?

    鬼王看着长柄斧,目露志在必得之势,此等仙器,合该归他所用!

    稚子抗枪,虽有威力,但却有限,无法全然发挥。

    眼前这人没有灵气,后继无力,仙器自身的灵力耗尽,自然失去功效,届时,这人是圆是扁,自然可以任由他拿捏。

    以鬼王的眼力,自然能看出高誓的阳气强于常人,可在长柄斧的掩盖下,他自然以为这是沾染了长柄斧的威力。

    鬼王长臂一挥,只听万马奔腾之声响起,数以百万而计的阴兵奔腾至此,眨眼之间布满整个鬼城。

    鬼气阴气扑面而来,病痛灾害紧随其后,鬼王手一挥,声音清淡,“能捉到便活捉,捉不到便杀了罢。”

    轻描淡写地如同在谈论今日的天气。

    天地生出阴阳二气,阴阳相生相克、相伴相随,百万阴兵之威,足以消磨一国生灵之阳。

    此间灵气不足,鬼魂灵智难存,这人生前阳气旺盛,死后阴气鬼气威力定不会小,等眼前这混账死后,鬼魂落到他手里,定然是一味大补药!

    若是能活捉回来更好,以他的眼力,早就看出这人与自己选定的新娘有血缘关系,有他做威胁,新娘哪怕不情愿,肯定也会随自己心意动作。

    鬼王狞笑一声,看着无数阴兵涌向鬼城中央小小的金色光点。

    ——届时,他定要在这不知死活的混账面前,将新娘反复品尝,才能解他心头之恨!

    阴兵如同潮水,将金色的光点淹没。

    “不过如……”

    鬼王的笑容僵在脸上。

    只见那在阴兵之间微末如灰尘般的光点猛然炸开,万丈金光冲天而起,将整个鬼城都照成了可怖的金色!

    在中央的那一道人影,缓缓收起手中长斧,直身而立,望向了他的方向,冷笑一声。

    “不过如此。”

    阳气外放,功德护体,在高誓周围,温暖金光凝为玄妙无比的金色文字,令人见之炫目;阳气强横如同金乌坠落于此,靠近他的阴气,眨眼之间便消失无踪。

    更可怕的是,他消融了这样大量的阴气,自身阳气竟然未有微弱分毫!

    “八字全阳,功德随身……这样的功德,这样的命格,你怎么可能是一个凡人!”

    “你到底是谁?!”

    高誓抬起头,双眸已经完全变成了金色,如同在瞳孔中藏了一轮烈日。

    “取你狗命的人。”

    ***

    祭祀之地。

    云知意被捆得严实,躺在一个架子上,被运到了这里。

    这里阴寒无比,她艰难地坐起身,发现这里极其广阔,人在这里,竟如同一只蚂蚁爬进了别墅中,自知渺小如沧海之苇。

    在这处空间中央,有一个大坑,这坑也极大,一眼望不到尽头。

    坑中,无数的尖锐冰刺伸出坑外,或巨大如直入云霄的山峰,或尖锐如枪尖上挑的长枪,每一根冰柱的顶端,都穿着一颗头颅。

    这些头颅,有的已经全然变成白骨,有的将腐未腐,依稀能看出生前面容。

    云知意瞳孔骤缩。

    她面前的那一颗头颅,正是曾被男朋友独自留在A市的女同学。

    她脸庞半是皮肉,半是白骨,裹着一层冰霜,在她睫毛上,还凝着细碎的冰晶,不是是否是她临死前的泪。

    云知意鼻头一酸,她没想到,自己曾费大力气苦苦寻找的女孩,竟然在这里。

    她心中涌起怒火,环视四周,周围已经躺着数百人了,然而那些凶徒还在源源不断地往里运着女孩子。

    这些女孩,大多数都在昏迷,只有少数几个如云知意一样清醒了过来。

    或许是天意,她一眼就看见了正茫然睁开眼睛的田绵。

    “绵绵!”

    田绵自从被绑走还没清醒过,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剧组入睡之前。

    她茫然地寻找着云知意的身影,“知知?我是在做梦吗?”

    她环视四周,看到了冰坑,以及坑中的人头。

    田绵的脸色顿时煞白。

    云知意连忙往田绵的方向挪动,挡住她的视线,“不怕不怕。”

    田绵胆子小,她将头埋在云知意的颈窝,浑身发着抖,“知、知知,这是在拍戏吗?”

    云知意用脸颊去贴田绵的脸,温热的体温和好友身上熟悉的气息让田绵渐渐平静下来,她从云知意的沉默中知道了答案。

    田绵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抬起头,查看着周围的情况,云知意轻声安慰,“你看见那个穿着东北大花棉袄的姐、哥哥了吗?他是警察,马上就会有支援,咱们会没事的。”

    可是田绵心中依旧惴惴不安,她的第六感很强,特别是用在云知意身上的时候,几乎百发百中。

    她轻声道,“知知,我看看能不能把你身上的绳子解开。”

    两人找了一会,也没看见绳子的绳结在哪。

    就好像这是一条完整的绳子圈,像皮筋儿一样,把人套住了。

    可绑人的时候,云知意是有意识的,她分明记得这就是普通的绳子。

    田绵心中的不安越来越盛,她干脆俯下身来,咬住了云知意身上的绳子,想把绳子磨开。

    田绵有一口好牙,整齐坚固又漂亮,没有她咬不开的零食。

    云知意担心地劝说,“绵绵,别咬了,这绳子不太对劲。”

    田绵闷不做声地磨着绳子,把嘴角都磨出了血,绳子却没有丝毫磨损的迹象。

    这时,运送女孩的行动终于终止了,有两个男人走了进来。

    其中一个男人,怀里还搂着一个女人。

    一人皱眉,“这女的可不是处了,你把她带进来做什么?”

    抱着女人的人笑着摸了一把怀中女子的脸,“不是处的不是都给咱们处理了吗?这个女的我买了。”

    男人的动作越来越过分,从脸颊向着衣服里面伸去,“大明星啊……实惠!”

    女子仿佛终于忍受不了他的动作,猛地挣扎了一下,就是这一挣扎间,她的脸朝向了云知意的方向,竟然是云婉。

    显然,云婉也看到了云知意,她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知知!知知救我!”

    男人的力道很大,他搂住云婉,看了云知意一眼,“呦呵,还有个妹妹?”

    “可惜你妹妹是处女,要不爷非得把你俩都买下来一起玩。”

    看着男人在自己面前侮辱自己的姐姐,云知意气急,但她看着男人兴奋的目光,知道越是无用的反抗,只会越让男人兴奋。

    她脑电急转,想起熊雄曾为了让她有基本辨识能力,给她说的消息,突然道,“你们的‘真仙’,知道你在祭祀之地做这些事情,你猜他会不会发怒?”

    男人的动作僵住了。

    他看着云知意,云知意眉眼淡淡地与他对视。

    男人松开了搂着云婉的手,用力将她一推,恶狠狠道,“傲气什么?爷最恶心的就是你们这些大小姐,一会还不是要成为真仙的养料。”

    “就让你们姐妹俩再说会话吧。”

    云婉踉跄着,被推到了云知意的身边。

    男人的目光恶劣,性格也恶劣,他想让两姐妹最后相见一次,给与希望,再推向更深的绝望中。

    云婉泪水连连,直说着当初不该叫他们来探班。

    三个女孩在一片冰冷中依偎着取暖。

    这边,熊雄急得额头冒汗,他已经将阴石捏碎了,身体附近的冰融化得很快,他几乎是躺在水里,也就是那边两个男人看着小姑娘们评头论足精虫上脑没有注意到。

    原本这通讯器适宜通讯范围就是十公里,超过五十公里声音就开始断续,这祭祀之地也不知道是什么鬼地方,竟然将信号屏蔽得这么彻底,他把脸都憋红了,信号也很是微弱,也不知道外援能不能及时赶到这里。

    还有这绳子,上面附着着很重的阴气和鬼气,寻常不能斩断,他倒是能挣脱,可这些女孩子们怎么办?

    那两个男人似乎是接到了什么讯号,他们突然动了。

    他们一人走到了石门旁边,另一人则是向着云婉走来,他骂骂咧咧地伸手去抓云婉,“你要是不想死在这就跟我走,一会大门一关,可不管你是不是处。”

    云婉被抓住了。

    她眼泪汪汪地看着男人。

    云婉确实漂亮,眼中含着泪的模样当真是我见犹怜,尤其是这女人好像已经要屈服了,他感觉有两团柔软若有似无地蹭着他的手臂。

    要不是时间不对,他真想把人直接在这办了。

    只可惜,云婉虽漂亮,她表妹却更漂亮,可惜是个处,是要献给真仙的。

    男人这么想着,用贪婪令人作呕的目光舔过云知意的脸颊,然后抱着云婉向外走去。

    就在这时,只听轰隆一声巨响,似是天崩一般,中央那巨坑中的冰柱突然开始寸寸断裂,有一道红光一道白光从坑中跃出。

    定睛一看,那竟是两道人影。

    一人穿着一身白色道袍,一人却穿着一身红嫁衣。

    身穿红嫁衣的那人,好似有一种奇特的魔力,两个男人看见他,关门的也忘了关门,抱着云婉的也停下了脚步,只呆呆的看着他,好似那三魂七魄都跟着一起走了。

    “卧槽卧槽卧槽!这狗东西,竟然杀了这么多人!”

    红嫁衣开口,赫然是高顾笙。

    高顾笙一眼就看见了站着的男人,怀里抱着的那个好像是云知意她表姐?

    云婉鼻尖通红,眼中含泪,显然是不愿意的,高顾笙一看见,火气当即找到了发泄口,飞身上前,一脚踹了出去!

    高顾笙这一脚可用了十成的力道,男人倒飞出去,当场昏死。

    另一个男人想跑,被应不解打晕。

    应不解手中有白色灵力闪烁,化作数百光点,融入众人身体,女孩们很快就清醒了过来。

    “云姐,你没事吧?”

    高顾笙看云知意还穿着睡衣,虽然大冬天穿的厚没什么不得体的地方,但毕竟是睡衣,高顾笙便想把外套脱下来给她们用着,没想到一低头,这才发现自己还穿着嫁衣。

    这倒霉嫁衣也不知道是谁设计的,就一个腰带扣着,他要是脱,就得全脱下来,当场裸奔。

    高顾笙:……

    事出匆忙,应道长也就穿了薄薄的一层,总不能让应道长光膀子吧?

    “我先给你解绑。”

    他拿出一把小木刀,还未来得及割——

    “乐乐?”

    有人叫他的名字。

    高顾笙回头看去,看见了熊雄,突然明白了老爸看自己化的妆的感受。

    真辣啊。

    高顾笙眨了眨被辣出眼泪的眼睛。

    他将木刀递给云婉,让云婉给云知意她们松绑。

    “熊叔叔,你卧底进来了?”

    “对,但是我这边信号不行。”

    绳子还没解开,熊雄艰难地挪动过去,将手中通讯器递过去,“这是……”

    话音未落,又听“轰”的一声巨响,好似面对烈阳,满目金光不知从何而出,照得整个阴森森的祭祀之地金光大作,暖意融融,就连坑中巨冰也开始渐渐消融。

    高顾笙豁然起身,“老爸?”

    他看向应不解,便见应不解眉目舒展,仿若看见了一位故人。

    眨眼之间,应不解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模样,他声音平稳,却回荡在了整个祭祀之地。

    “灾厄已消,请入轮回。”

    他身前出现一轮黑色的漩涡,随着她的声音,有无数女鬼,从巨坑中爬出,然后一步一步走向应不解。

    有人头骨碎裂,有人肢体残缺,有人脊柱折断,宛如百鬼夜行。

    她们穿过这些被绑来的女孩子们,如同生死之间的交替。

    随着走动,她们逐渐褪去了死前的狰狞模样,变得与生前别无二致,她们向着金光闪烁的地方俯身一拜,又向应不解的方向一拜,接着,一个接一个地走进了黑色的漩涡中。

    云知意看见,她曾拼命找寻的女孩,看向她的方向,眼中如同日光下的湖面,波光粼粼,冲着她挥了挥手。

    看口型,依稀是在说着“再见”。

    云知意的泪水模糊了双眼。

    这个女孩,她乖巧又认真,有一次云知意碰到她给男朋友挑东西,眼底闪烁着幸福的希望。

    云知意快速眨了眨眼睛,轻声道,“再见。”

    就在这一刻,天旋地转。

    她突然仰面向后倒去。

    巨坑中的坚冰融化之后,便是一个深不见底的巨坑,掉下去莫说有没有别的东西,单说高度,就能将人活活摔死。

    时间好像变慢了,云知意看见,她的表姐云婉,看向她的眉眼冷漠,掩藏着一丝狂热的兴奋。

    她推向她的手,还没有缩回去。

    刹那间,云知意的脑海中掠过这一路的所有画面。

    奇怪的微信,收拾妥帖的房间,牛奶,被钥匙打开的门,无望之时的求救,割了许久也没割开的绳索……

    原来,想害她的,是她的表姐啊。

    云知意在半空中猛地翻转,头上而脚下,试图蹬中坑壁,借力跃起。

    可坑壁光滑无比,她如何借力?

    云婉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目光中闪过一丝凶狠,口中惊叫,看似是想伸手拉她,却是要将她向下推去。

    她浑身被绑,根本无法躲避,眼看就要彻底落入坑底,就在这时,面颊一阵风抚过,田绵一口狠狠地咬住了她的睡衣领口。

    云知意的下落止住了。

    田绵有一口好牙,漂亮又整齐。

    咬得住所有想要的东西。

    第110章

    云知意下落的趋势止住了。

    下坠的速度带着田绵的身体都往外窜了一截, 她几乎要窜出巨坑了,可依旧死死地咬住了云知意的衣服,云知意全身的重量都挂在田绵的牙齿上。

    她摇摇欲坠, 却又被死死抓住。

    云婉也被田绵的动作吓了一跳, 她目光中闪过一丝狠厉,伸手, 看似要将两人拉上来, 实际接着身形的遮挡,要将两人一起推下去。

    本来就是危险动作,掉下去也很是正常,不是吗?

    云知意看出了她的意图,遍体生寒,大喝一声, “云婉!”

    她这一声暴喝, 让云婉跟着一抖, 动作暂停了一瞬。

    就是这一瞬,云知意唇齿微动, 无声地对她说:

    【姐姐, 拉绵绵上去。】

    她像一只即将成年的狮子, 用目光威胁着云婉——

    你若是敢动手,我哪怕是死,也会让所有人都知道, 是你害死了我。

    可她眼中又蒙着一层水汽,向来骄傲又强势的云知意, 露出了哀求的深情, 祈求云婉将田绵拉上去。

    拉绵绵上去, 她什么都不知道, 什么都没看见……求你了,救救我的绵绵啊。

    云婉看着云之翼,出现了一瞬的晃神,她突然想起在很久以前,刚学会走路不久的云知意,跌跌撞撞地跟在她身后,口齿不清地笑着喊着姐姐。

    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妹妹。

    这些念头也不过在脑海中过了一瞬,云知意看着她们,依旧伸出了手,她要斩草除根,不会说话的死人才最令人安心。

    云知意瞳孔骤缩,刚要开口,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两只手,一左一右地握住了她的肩膀。

    只觉一阵腾云驾雾感,她回到了地面。

    抬头一看,竟然是本应该在剧组的周镜几人。

    方才这一切说来话长,实则不过短短十几秒,高顾笙一听见声音就往这边狂奔,云知意被捞上来时还离着这边还有三四步的距离。

    见云知意和田绵回到地面上,高顾笙心中一松,一个踉跄往前跌去,被墨桦眼疾手快地一把扶住。

    他心脏在胸腔中狂跳,刚才瞬间提速造成的压力,让他甚至感到一阵阵生理性的恶心。

    平静下来,高顾笙感觉腿间一阵凉意,高顾笙低头一看,瞬间一句粗口脱口而出,怪不得他刚才起步感觉有些阻力,原来是这束手束脚的喜服在捣鬼,他刚才没注意,直接把这价值连城却薄如蝉翼的喜服给撕破了,现在两条腿赤条条地裸露在外,高顾笙无比庆幸那些纸扎人给自己换衣服的时候还留了件大裤衩。

    墨桦脱下外套给高顾笙围在腰间,好在墨桦个子高,上衣宽大,可以把高顾笙的腿遮住,要不说不定还不等他们逃脱鬼城,就要再写一本《带着万人迷鬼新娘从万千色鬼手中逃婚是一种什么体验》。

    高顾笙双腿打着颤往云知意那边走,周镜和孙珺刚才把云知意拖上来,孙珺也就算了,也不知道周镜是哪来的力气,现在用力过度直接脱力,脸色煞白地瘫倒在地,看上去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儿,不知道的还以为刚才差点掉下巨坑的是他。

    高顾笙看着云知意和田绵,感到一阵后怕,刚才发生得实在太快,他在熊雄这边试图连接通讯,应道长正全力维持那个黑色的漩涡,现在还没结束,无暇分神,要不是这三人来的及时,恐怕就要出事。

    高顾笙拿出小木刀试图给云知意松绑,发现手还在打颤,他一抬手,左手给了右手一巴掌,把小刀往旁边一递,结果周镜比他还不如,刚才可能是恐惧压下了眩晕感,现在缓过劲来,开始趴在地上干呕,泪水涟涟。

    再看孙珺,孙珺苦笑着抬起手,那双握笔的稳健双手,现在正控制不住地哆嗦。

    最终还是和墨桦几人一起来的、看起来是警方的人,接过了木刀,帮众人松绑。

    绳子一割开,云知意就扑向了田绵,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云知意轻柔地分开了她的嘴巴,田绵本来一边躲着一边口齿略有模糊地说,“没事啦,没事的……”

    但说到一半,看见云知意的眼泪,就再说不下去了。

    云知意不重,但再怎么不重,也是个成年女性,云知意都不敢想,她一个人的体重加上下坠的力道,田绵刚才是怎么咬得住的。

    田绵的牙龈都出血了,牙齿已经开始松动,云知意都不敢她的牙齿,生怕给田绵带来二次伤害。

    云知意抱住田绵,眼泪止不住地落,“绵绵,等出去,我给你找最好的牙科大夫……”

    她一想到刚才云婉看向田绵的目光,就后怕地一阵发抖。

    田绵看云知意深陷愧疚哭得停不下来,眼眶也一阵酸涩,“呜……知知你不知道,我刚才可怕你掉下去了……”

    感受到颈间的温热,云知意的恐惧和后怕反而渐渐消退了,她将田绵按在颈侧,脸上还挂着泪,仰头向及时赶来的墨桦几人道谢,“这次多谢你们了,等出去,请你们去流水轩,放开了来一顿。”

    孙珺眉眼温和地笑了笑,“说什么谢。”

    墨桦点点头,“那得管饱才行。”

    终于缓过来的周镜,惨白着脸瘫坐在地上,“我要吃最贵的。”

    高顾笙伸出一根手指,“还有,吃火锅的话,火锅必须来鸳鸯的。”

    云知意被这群活宝逗笑了,她转过头,身上气势一肃,准确无误地在人群中,看到了试图趁乱逃走的云婉。

    “姐姐,你把我推下去,不给我一个说法吗?”

    云婉被扣在了地上。

    她看向云知意的目光,是云知意看不懂的仇恨。

    “凭什么、明明都是云家的孩子,凭什么你……”

    云婉说话含糊不清,却字字是恨,云知意不解,还想追问,却听怀里的田绵“唔”了一声。

    云知意连忙将田绵的脸捧起,“怎么了绵绵?牙痛吗?”

    田绵摇摇头,还在轻微地打着哭嗝,脸颊冰凉,目光透着一股茫然,“不是……感觉、牙齿好痒?”

    这时,和墨桦几人一起前来,从刚才开始就在控制现场,为女孩子们松绑并安抚情绪的几人之一,突然轻“咦”一声,走上前来,俯身对田绵温声道,“小姑娘,你把嘴张开,我看一看。”

    他越看表情越疑惑,渐渐地透出一股欣喜,让云知意的心里忽高忽低。

    他转头对着伙伴招手,“快来!又有一个好苗子!不、等等……”

    他突然猛地转头看向云知意,“是两个!”

    什么好苗子?

    见高顾笙也凑了过来,这人笑着道,“小同学,你……”

    熊雄打断了他,“老舟,你说就行,这是高队他儿子。”

    “高誓队长?”这人看向高顾笙的目光都放光了,高顾笙顿觉一阵恶寒,悄咪咪地往后缩了缩。

    这人也觉得自己有点失态,连忙道,“大家好,我是国家特别研究所的小组长……”

    ……

    周镜一行人在山下,原本只能在原地干着急,没想到没过多久,一架直升机落地,下来四个人,抬脚就往那几个警察那边走。

    周镜看了一眼,目光就移不开了,“老师?”

    其中一人转头一看,看见了数学学院的宝贝蛋子,连忙跑过来,“小周啊,你怎么在这里?”

    来人正是带着周镜的老师,姓木,数学大拿。

    周镜见老师似乎和警察们认识,连忙道,“我们的同学被绑架了,现在不知道在哪里,很可能是被村子里的人绑走了。”

    木老师回头与警察交换了一个眼神,安抚道,“放心,警察已经在处理这件事了,这件事牵扯广,你不要掺和进来,老师安排人带你们下去。”

    这时,墨桦略带诧异的声音响起,“总教练?”

    墨桦与队伍中身形最为强健的人对视,那人摘下护目镜,“小子,你认识我?”

    墨桦道,“我是京大体育系的。”

    眼前这人,是未来会统一带他们的国家级教练,之前只是选拔的时候见过一面,墨桦本能感觉这人身上有一种难言的危险气息,被藏住了。

    教练大笑一声,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想到我包成这样你还能认出我,你叫什么名字?体格不错。”

    “我叫墨桦。”

    一连两人都停住了脚步,另两个人也止住了步伐往这边来。

    带着墨镜的人突然道,“把这几个孩子也带上吧,说不定有用。”

    木老师第一个不同意,“你疯了?带普通人去?”

    万一把小周吓到怎么办?

    墨镜道,“这几个,都会是好苗子。”

    几人闻言愣住了,“这三个,全都是?”

    “对,先带着吧,等见过之后,他们怎么选由他们,有咱们在,不会让他们受伤的,难得有这样的机会。”

    在路上,他们三人知道了这些人的来历。

    木老师是国家特别技术部的特聘专家,据木老师说,这个技术部有点不正经,应该和武装部合并。

    教练是国家灵管所的筛选部成员,平时负责在外进行训练,遇到好苗子就拐回灵管所里。

    墨镜是国家特别研究所的小组长,据他说,他的能力是可以看清人体内蕴含的“灵力”,通过此来进行筛选。

    最后一人来自异常事件管理局,据他说,这三个人在出任务的时候,都不是什么正常人,他负责对外交际。

    在直升机上,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为他们打开了。

    据墨镜说,他们三人体内的灵力都非常活跃,很有可能成为灵警,就算没有成为灵警,也可以成为异警。

    原本墨镜这话是为了激励三人,没想到刚到鬼城,周镜就突然捂住脑袋,说他看见了奇怪的线条和数字,对数字极为敏感的他,如同一台人形计算机般开始运算。

    他们顺着周镜所运算出的方向狂奔,刚好就看到了掉下巨坑的云知意。

    此时,墨桦只觉一股热气从脚底升起,他扛起周镜与孙珺,速度快得惊人,但还不够,在最后关头,他将两人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险之又险地救下了云知意。

    周镜没想到自己晕车也就算了,竟然还晕墨桦,被墨桦投掷一次,简直像坐了两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汽车走的还是盘山路,吐得他死去活来。

    墨桦和周镜就这么觉醒了。

    原本收货了三个好苗子就是意外之喜,没想到还能在这再看见两个。

    墨镜的喜悦登时削减了。

    有灵力的好苗子难寻至极,能称为灵警的少之又少,这其中绝对有问题。

    墨镜不由自主地将目光投向了高顾笙。

    高顾笙的档案是绝密,但到了研究所小组长的地位,多少能知道一些,墨镜心中“咯噔”一下,想起鬼城中的万千厉鬼,心中升起不妙的预感。

    “这里不安全,你们先快点出去!”

    尤其是高顾笙,必须马上出去!

    墨镜心中暗暗叫苦,让这群人赶紧往外走,刚好这时应不解也收起了黑色漩涡,上千女鬼魂魄消失不见。

    此时外面金光遍布,厉鬼不敢触其锋芒,都躲在角落,外面接应的部队也已经到来,正是天时地利人和,一行人正准备出发,却见高顾笙突然捂住了心口。

    “老爸?”

    抬头一看,应不解已经不见了。

    ***

    高誓与鬼王的战斗,根本就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戮。

    高誓进入鬼城,就像是一轮烈日砸到了雪地里,无论多厚的雪,在烈日面前,都只能瞬间消融。

    此时鬼王那身威严的黑袍,已经到处是缺口。

    他身有鬼气、阴气、灵气,比高誓多了很多技巧手段,但偏偏高誓外有阳气攻击,内有功德护体,一力破十会,无论他使出什么手段,都会被化解,最后竟然只能用凡俗兵器与之对敌,然而高誓的武术技巧远胜于鬼王,鬼王被打得连连倒退。

    鬼王心中升起一股恼意,他堂堂鬼王,生前是人中之皇,死后是万鬼之王,何曾受过如此侮辱?

    攻击又被化解之后,鬼王算时辰差不多了,便试图汲取祭祀之力。

    只见黑色鬼气涌动,所过之处,万物肃杀,他面庞有裂,却在笑着,道,“你战力不错,可惜太过心软,如此,你面对这些枉死之魂,该怎么办呢?”

    他要召集那些被祭祀的女鬼魂魄,让这些枉死之魂冲锋!

    高誓身上阳气太盛,鬼神难近,虚弱的鬼魂甚至靠近他就会魂飞魄散,这个自诩正义的凡人,该怎么办呢?

    鬼王笑容扩大。

    凡人就是凡人,一辈子也成不了帝王,不知道一将成功万骨枯的道理,只能在挣扎犹豫中断送自己的后路。

    然而,鬼王等了又等,也没看见女鬼的魂魄。

    别说新的祭祀之力和新鬼了,就连之前的老鬼都不见了,不仅如此,好像就连祭祀之地都……

    鬼王脸色一变,喷出一口黑血。

    鬼魂是不会流血的,他喷出的,是他的精魂之力。

    高誓露出笑来,“看来,要好好想想该怎么办的是你。”

    高誓可不想多费口舌,趁他病要他命,他吐气扬声,长斧上的金芒前所未有的强盛!

    鬼王脸色骤变,他知道,这一击他根本无法挡住!

    然而身后已无退路,他只能放手一搏,电光火石之间,他脑中灵光一闪,抛出了那一枚齿轮样的东西,将所有的灵力都注入其中。

    那东西骤然爆发出万丈光芒,同时爆发开来的,是一股熟悉无比的灵力。

    应不解?!

    高誓望着那一枚齿轮,瞳孔骤缩,砍向前方的一斧生生收住了力道,可全力一击已经劈出,怎么可能轻易收回?

    高誓猛地喷出一口血,眼前阵阵发黑,他向前踉跄着走了两步,捉住了那一枚齿轮。

    齿轮上沾到高誓的血,散发出柔和的银白色光芒。

    没错,是应不解的气息。

    怪不得老头子说应不解的机缘在高家又在东方山脉,原来鬼王身边的齿轮上,寄托着应不解的最后一道生魂。

    鬼王研究这东西许久,却一直未得其法,没想到今日,竟然看见齿轮回应了。

    他看向高誓,目光阴晴不定,缓缓抬起了手,握住一把锐利的长剑凭空出现在掌心。

    此子断不可留!

    杀意蓬勃的剑气刺向高誓,高誓反伤己身,此时无力躲避,只能护住齿轮,勉强举起斧头迎战。

    然而如何抵挡得住?

    “当啷”一声,斧头撞飞,长剑刺入高誓肩头。

    这是鬼王第一次伤到高誓。

    鬼王目露狠意,灵气灌入长剑,在高誓体内炸开,高誓在最后关头握住鬼王的手臂,那炸裂的灵气生生将鬼王的手臂炸掉了半截。

    可却也只能如此了。

    高誓头晕目眩,缓缓倒了下去。

    他脑海中走马灯一般走过万千画面,怀中的齿轮微热,他突然想起在临行前,应道长问他,能不能给他带一只冰激凌回来。

    “想吃,冰激凌,柠檬味。”

    穿着毛绒睡衣的道长,偏偏面容清冷,可爱得紧,高誓险些就要松口。

    “不行。”

    高誓一本正经地拒绝,看着目露失落的道长,忍不住莞尔,“你今天已经吃了三十六只了,太多了,等从东山回来再买给你吃。”

    “拉钩。”

    “好,拉钩。”

    他想着应不解那郑重的表情,心中骤然生出一股悔意。

    早知道,当时就给道长买冰激凌了。

    ……

    鬼王见高誓趴在地上,没了声息,心中生出一股快意,却仍不放心,抬剑便要再刺,心中猛地生出一股极强的危机感,倒飞出去。

    却见原本站立的地方,竟出现了一道极深的裂痕。

    一位白衣道人,不知何时出现在高誓的身前。

    他看着这白衣道人,竟自灵魂生出一股恐惧感,仿若天生的血脉压制,分明每一股阴气都在拼命呼唤着快跑,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将高誓护在身后,然后抽出长剑,一剑将他刺得魂魄动荡,前年修行毁于一旦。

    若是高誓醒着,定能认出,来人正是应不解,他脸上神情可怖,与平日判若两人,令人胆寒。

    “高誓。”

    他呼唤着高誓的名字,掌心冒出白色灵力,如同浪涛般涌入高誓前胸,被高誓放在怀中的齿轮如同听到呼应,没入应不解体内。

    霎时间,天空变作一片漆黑,又在眨眼之间恢复光明,飞鸟停驻,走兽垂首,人停下了手中的事情,下意识地看向天空,仿佛冥冥之中有感,有什么将要苏醒。

    巨大的齿轮自应不解身后升起,仿若与天地同高,齿轮咬合,万物变动,众生轮回,皆在他掌中。

    爽灵,归位。

    晴空一个霹雳,仿若天公暴怒,要将不应存在于世的东西搅碎,可那雷霆落在齿轮之上,尽数被搅碎,化作精纯灵气,涌入应不解体内。

    应不解仿若未觉,只源源不断地将灵气传给高誓,修复他的经脉内脏,重建他的四肢百骸,然后,唤醒他。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雷霆不再落下,高誓终于睁开了眼睛。

    “应道长?我找到了……嗯?”

    高誓去摸齿轮的手止住了,他缓缓抬头,看向应不解,“你恢复了?”

    “嗯。”

    眼前的应不解好像和之前没什么不同,却又像是有很多不同,莫名让他想起梦中穿着黑色长袍的应不解,让他莫名想要落泪,就好像已经等了太久,终于等到了黎明。

    他唇齿微动,脱口而出,“来得真慢。”

    不知道是在说这次,还是在说什么。

    应不解依旧垂着眸子,轻轻地,“嗯。”

    高誓看着他纤长的睫毛,轻轻颤动着,遮住他的眸子,看不清情绪,突然之间,高誓很想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喜欢你。”

    “嗯。”

    无波无澜的回答,好像出乎意料,又好像本应如此。

    高誓心中蓦然生出一股难以言喻的情绪,好像有人将他的心脏揉皱了,捏软了,又放进糖醋水里浸泡。

    应不解抬起了头,那双被睫毛遮住的眼睛中,蕴藏着令他心惊的爱意。

    “我也是,心悦你。”

    应不解垂首,轻轻吻了吻高誓的额头,温柔又克制。

    明明之前已经有过很多亲昵的举动,可这次却让高誓的心脏险些跳出胸膛,那浸泡着心脏的糖醋水突然变成了甜酒,猝不及防熏得他熏熏欲醉。

    “可以吗?”

    鼻尖轻抵,吐息纠缠,高誓没有回答,伸臂勾住应不解的后颈压了下来。

    唇齿接触,应不解的唇也是微凉的。

    高誓没有亲吻的经验,但到底是一个成年男性,他本能地轻叩城门,舌尖相触的刹那,高誓只觉脊梁宛如过电一般,眼前竟然出现了短暂的空白,白白错过了进攻的时间,被攻城略地。

    应不解扣住他的后颈,几乎要将他揉进身体里,再不分离。

    恍惚间有声音在耳畔响起,眼前的画面闪烁,分不清现实与梦境。

    躺在巨大树木上的白衣青年,勾着一坛酒,言笑晏晏,【来啊,喝了我的酒,便是我的人了。】

    金戈交鸣,分明招招用尽全力,却仿若与对面的人心有灵犀般,同时抬头,他一笑洒然,【这局可是我胜了。】

    躺在草地上,他百无聊赖地咬着一根草,突然回头,看向身边坐着的人,【喂,要不咱们在一起吧。】

    【好。】

    仿若从前世拥吻至今,又仿若分离的时间无穷无尽,唯留应不解一人在漫漫时光中追寻。

    应不解握着他腰的手收紧,除了梦中分离,他从未见过应不解如此失控的样子,像奔波在无尽沙漠中终于看见绿洲的旅人,像飘摇在漆黑海面上的孤舟看见了灯塔,抛却理智的应不解,像一头野兽,叫将他吞入腹中,好往后再不分离。

    高誓不知为何,心中蓦地生出一股酸涩的心痛,他试探着回应着,不断地告诉应不解,【我在这里,我一直在】。

    鬼王的残魂终于从应不解的剑下挣脱出来,他忙不迭地往外逃去,应不解抬头,高誓将应不解拉向自己,额头相抵,低喘着,“别管他。”

    酸涩的情绪都消磨在缠绵的吻中,高誓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了告白成功的欣喜,他得了几分趣味,突然察觉到应不解也不知道怎么练的,亲吻的时候他竟然占不到丝毫优势,气息比他短了一分,便溃不成军。

    高誓自认为应不解自小养在山上,爽灵不全的时候,是自己教他一步步学基本的生活常识,亲吻这种事情,自己当然不能落了下风。

    不服输的高誓欺身而上,应不解望着高誓眼尾生理性的湿红,眸色微沉。

    呼吸呼应,他转身将高誓轻放在墙边靠住。

    唇瓣微软,舌尖扫过上颚,酥麻顿生,高誓舌尖方动,应不解便毫不客气地占山为王,勾着高誓的舌欺负,末了还轻勾一下舌根,趁躲避之时勾着舌尖一咬。

    应不解的手明明没有动作,非常君子地放在腰间与后颈,高誓却偏偏感觉这两只手烫的惊人,烫的他只觉腰肢酸软,电流自脊椎向上向下窜去,高誓察觉不妙,连忙向后,试图拉开距离。

    “等等……”

    低垂着头的应不解抬起头看他,双眸氤氲着水汽,“再一次,亲亲,可以吗?”

    高誓只觉心口被击中了,第一次体会到了色令智昏的感受。

    “好……”

    高誓主动低头吻来,应不解比方才乖巧许多,终于让高誓占了一次上风,正当高誓得意洋洋地在领地巡查时,被捉到破绽,登时连连败退,溃不成军,高誓被吻得从喉中溢出轻哼,受不住地微睁开眼,看见应不解的目光,宛如万里夜色沉沉。

    他恍惚想起,当初在在梦境中,好像自己才是处于下位的那个。

    ***

    鬼王的魂魄终于逃窜出鬼城,他心中恨极,如今他不过一道飘摇残魂,虚弱至极,必须马上补充阴气。

    虽然看不上直接吸收活人阳气这种粗俗的办法,但不可否认,这是最快补充阴气的方法。

    他冲出鬼城,想在山上找一处村落掠夺阴气。

    没想到刚露头,就与一个道士对上了眼。

    道士一愣,长臂一挥,“快来!这有一只鬼!”

    一呼百应,他身后的一群道士站了起来,人手一把法器,“在哪?”“在哪?”“在那!”

    铺天盖地的法宝之光冲向鬼王,鬼王这辈子没见过这种阵仗,若要是平时,这些攻击他都不看一眼的,如今却让他险些魂飞天外。

    他连忙向另一侧逃出,便看见一群人,人手一架机枪,每个机枪上都有一个佛头。

    以鬼王的眼力,一眼就能看出这是被开过光的。

    谁家正经僧人给加特林开光啊!

    鬼王再逃,直冲包围圈,一群各有非人特征的人看见他,两眼放光。

    “快!活捉了他!拿去高家赚赏金!”

    前有猛虎,后有饿狼,左有毒蛇,右有凶豺,鬼王眼前一黑,呜呼哀哉。

    研究所的科员提着工具箱,奋力从人群中往前挤,高声呼喊。

    “别别别!别打了!再打就没气儿了!”

    “啊啊啊,我的实验素材啊!”

    第111章

    高顾笙的脸被冻得冰凉, 依旧没办法回去安心坐着。

    田绵将自己的羽绒服贡献出来给高顾笙披着,田绵个子小一些,这件羽绒服他穿能长到脚踝, 高顾笙穿也只能到小腿, 拉不上,只能敞着怀穿着, 不过到底是暖和了很多。

    一暖和过来, 高顾笙根本坐不住,把自己涂了大花脸,就跑到了外面,看向东边,不敢丝毫错开目光,他脑袋里面填充着乱糟糟的念头, 不敢细想。

    虽然高顾笙将自己的脸涂花了, 穿的也乱七八糟和刚乞讨完回来, 但却像有一种特殊的魔力似的,勾得人移不开眼, 不少人恋恋不舍地从他身边, 一路回头看过去, 等到走出很远之后,突然扇自己一个巴掌。

    高顾笙眼看着那遍山的金光熄灭了,看着天空乍黑又乍亮, 可是依旧没有等到他们出来。

    那边声音吵杂得很,说是捉住了一只鬼, 高顾笙探头一看, 发现那残缺不全的魂魄正是鬼王。

    既然鬼王被捉住了, 那老爸和应道长应该也没事吧?

    想到这里, 就像是在回应他的祈祷似的,从天边划过一黑一白两道身影,那速度极快,眨眼之间便到了高顾笙的面前,他定睛一看,这不就是自己的老爸和应道长吗?

    高顾笙猛地扑上去。

    “老爸!你没事吧老爸!”

    高顾笙上上下下地检查,刚才他心里突然紧缩一下。又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等待,他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好在应不解爽灵归位之后,灵力强了很多,竟然还能使出恢复这等逆天的法术,生生将高誓身上的衣服给修复好了,否则高誓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快要急哭了的儿子。

    检查一圈,看见自家父亲非常健康,似乎完全没有受伤的样子,高顾笙终于放下心来。

    他一口气没松完,就看见高誓嘴唇有些红肿。

    他大惊失色,“老爸,你的嘴巴怎么了?怎么肿了?应道长……”

    高顾笙刚想向应不解求助,就看见应不解的嘴唇也肿了,比高誓更惨烈,在嘴角还破了一块。

    高顾笙愣了一下,看看应不解,又看看高誓,有种惊讶又在意料之中的感觉。

    “你、你们……”

    高誓语塞,虽然本来也没打算瞒着儿子,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尴尬地暴露。

    他默默扶额,转头瞪了一眼应不解,而后看向高顾笙,认真地道,“我……”

    “我要有小妈了?!”

    “碰!”

    高誓黑着脸给了高顾笙脑袋一个暴栗。

    “说什么小妈,这是你亲妈!”

    高誓脱口而出,就听见一声低笑,他转头一看应不解,应不解还像是没事人似的站在那里,一副超脱出尘的样子,好像刚才笑的不是他。

    “不是亲妈,准确来说,是亲父。”应不解好心地轻咳一声,解围道。

    “啊!”

    高顾笙捂着脑袋,脑袋还没转过弯来,左右看看。

    就在这时,高誓这时发现高顾笙身上的衣服。

    虽然高顾笙的腰上围着墨桦的羽绒服,身上还穿着田绵的一层长羽绒服,但是高誓一眼就看出高顾笙身上这身嫁衣有些破烂了。

    高誓面色一沉,“走,进去说。”

    这边搭起了很多帐篷,高誓走进高家那边的帐篷,让高顾笙把衣服脱下来一看,登时火冒三丈。

    自家儿子这衣服破烂的简直就要像是被做了什么糟糕至极的事情一样。

    眼看自家老爸就要掏出斧头满山砍人了,高顾笙连忙阻拦,“不不不,爸你听我解释!”

    高顾笙简单地将之前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看着高誓的火气稍稍熄灭了些。

    “研究所应该会很想接收这老鬼的魂魄。”

    高顾笙看着高誓的冷笑,饶是自己,也忍不住浑身一抖。

    鬼王啊鬼王,看在你家黑雾请我吃炸鸡喝可乐,你家果树请我吃灵果的份上,我就意思意思给你祈个祷,祝你早日烟消云散吧。

    高顾笙敷衍地祈祷半秒,接着把脑袋凑到高誓的身边,“老爸,你现在可以给我说,应、应、应妈妈的事情了吧?”

    高誓看向应不解,道,“其实我也只是猜测,你来说吧——你应该已经恢复记忆了吧。”

    高顾笙有些奇怪地看着两人,总觉得高誓在应不解面前的时候,和平时有点区别,好像……更加放松了。

    如果说之前高誓和应不解之间的相处,是疏离又亲昵,隔着什么东西,现在简直就像是久别重逢的老夫老妻。从小背负着儿子悲惨命运,以至于早早变得沉稳的高誓,在应不解面前,就像是放下了所有重担,变得活泼了。

    虽然用活泼形容一个成年男性有些奇怪,但这就是高顾笙的感觉。

    好像透过这样的高誓,看到了本应在少年时鲜衣怒马的他。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高顾笙总感觉自家老爸在生气。

    而高顾笙感觉到没有错,高誓确实有点生气。

    这生气主要是气自己,刚才他色令智昏,试图捕获应不解,没想到自投罗网,不服输的高老师一败涂地,面子里子丢了个干净,一点上风都没有占到,最后被亲得急了眼,临走往应不解嘴上咬了一口。

    明明应不解能用道术恢复,偏偏不动,嘴上的伤口好像他的徽章似的,招摇过市,明明面无表情,却总让高誓觉得他在显摆什么

    高誓是被亲昏了头脑,但他不是傻,不管是从刚才的引诱还是从梦境来看,应不解都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纯良无害

    听到高誓的话,应不解先回头看了一眼高誓,然后对高顾笙道,“其实你不是人。”

    “……啊?”

    高顾笙差点跳起来,心道这道长怎么还骂人呢?难道看自己这个拖油瓶不顺眼了?这可不行!

    应不解像是没看到高顾笙激动的样子,娓娓道,“……你是一朵花。”

    天地有灵气,灵气生灵花。

    灵花汲取天地之精华,以灵气为养料,以日月精华为本胎,百万年一出,十万年一开。

    灵花由灵气中生出,得天道之意而生灵,所以灵花对于世间万物都有难以言喻的吸引力,同样的,也对万物都有极大的好处。

    灵花绽放,香气传遍万里,飞禽走兽、草木鱼虫闻之可触大道,若有人能饮灵花花瓣上一滴晨露,便可立地飞升。

    曾有地仙得一片花瓣服下,一路飞升成为金仙。

    灵花,是连神仙都觊觎的天地灵物。

    然而,灵气浓郁到足够灵花诞生便是罕见,更不要说能得天道之意生灵,两者叠加,中间间隔时间又何止百万年。

    灵花生灵之后,便要再过十万年才得以开花,这时候的灵花,才算是一朵完整的灵花。

    开花之后的灵花,便可以化形,因为灵花本就是天地灵气所生,就连叫做灵花,也是因为形状与花相似,实则灵花是精纯至极的灵气,所以灵花便可以化作这世间万千生灵,不露破绽。

    有记载的,有三次灵花出世。

    第一次,灵花生于深山,懵懂不知世事,见身边高木,便化形为树木,于深林中,一长便是千年,这千年间,灵花身边植物动物成妖成精成仙不知几何,深山成为不可触碰的禁地,灵花被奉为“圣物”,直到一成魔植物妄想主宰世界,将灵花整棵吞下,爆体身亡。

    第二次,灵花刚刚生出灵智,就被伺机而动的修仙者一拥而上瓜分而消。

    第三次,灵花生于一个修真世界的魔界,正巧遇上魔尊换代,血流成河,灵花凭借体质,成为魔界中人人觊觎又无人敢惹的魅修,又踩着新魔尊的尸体,成为新魔尊,甚至勾动地人界烽烟四起,连仙界都收到波及,最终,那朵灵花被他同时纠缠的数个巨擘分尸而死。

    灵花的吸引力太大,每一朵灵花的下场都糟糕至极,直到世间生出第四朵。

    那日——便是高誓梦中拉着应不解决斗那次,他们寻了一处新的小世界,在那里酣畅一战,两人下手都没有留情,鲜血飞溅,刚巧,灵花上溅了两滴血,一滴是高誓的,一滴是应不解的。

    灵花胎体融入了高誓与应不解的血脉,被应不解带了回去,两人细心养着,一年又一年。

    ……

    高顾笙听得目瞪口呆,他指指自己,“我、我不是人?是一朵花?我不是十八岁,已经至少十万岁了??”

    高顾笙只觉世界观摇摇欲坠,他有很多东西想问,又不知该问什么,最终只能看向自家老爸,可高誓也在垂眸沉思,没法给他回答。

    最终,高顾笙只能问道,“所以,我年纪比我爸还大?”

    应不解道,“不,一般情况下,植物动物是按照化成人形之后才开始计年岁,所以你现在确实是十八岁。”

    应不解又看向高誓,“你转世之后,便按照转世后的年岁计算。”

    高誓抬头,道,“所以,你我前世便认识了。”

    “对。”应不解轻声应道,眸光不动,当与他对视的时候,才能看出他那掩藏在一双漆黑眸子下的情绪有多激荡,如同静水深流。

    高誓道,“你不是曾说,这世界地府崩裂,轮回不存,那我是如何轮回的?”

    应不解透过帐篷的缝隙,看向灰蒙蒙的天空。

    “因为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世界三千,一念生灭。

    应不解又看向高誓,“我不能告诉你太多有关前世的事情,你需要自己想起来。”

    “有东西,在看着我们。”

    高誓想起他碎片似的梦境,想起一路上莫名其妙的阻拦——难道,应不解说的“东西”,指的是“剧情”?

    既然一花便可生一世界,那书中生出世界,似乎也不足为奇——可既然他们本不是书中之人,所谓的主角高顾笙,更是随着他一起来到这个世界的,那又何来他们是因“剧情”而生的说法?

    所谓的“剧情”,会不会是另有隐情?

    他看向懵懂的傻儿子,揉了揉他的脑袋。

    既然前世他护得住乐乐,那这一世也护得住。

    他抬头问应不解,“他们说乐乐身上有香气,是怎么回事?好像是从邻近他十八岁生日开始的,之前没有过。”

    应不解道,“这是因为他要‘开花’了。香气也是灵花的一种天赋,可以迷惑敌人,如果太紧张遇到危机,就会发出香气,乐乐是我们的血脉,所以我们闻不到。”

    高顾笙奇怪地问道,“不是说我开了花才能化形吗?老爸捡到我的时候我不就是人形吗?”

    高顾笙已经很顺利得接受了自己是一朵花的事实。

    应不解耐心地解释道,“因为当初分离的时候,世界动荡,你体内我和高誓的血液被激发,提前化形了。”

    “但是因为你提前化形,所以并不如正常成熟那样神志清明,只能化作一两岁幼儿,之前的记忆也忘记了。”

    “等……这一切都结束,随着成长,你的记忆会慢慢回来,你也能自由操控自己化形。”

    高顾笙眨眨眼,“最后一个问题,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听自家老爸的意思,应道长在前世就开始照顾自己,也是应道长把自己捡回去养起来的,不管怎么说自己都应该叫一声爸,可是“老爸”这个称呼在高顾笙心里已经成为高誓的专属称呼了,这个称呼陪着自己走过十六年的时光,给与自己无穷的安全感,好像无论遇到什么事情,只要叫出这个称呼,就不用再担忧了,就像是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会发出香气,但遇到老爸后,他就不会再散香。

    他没办法再这么叫应不解。

    况且,要是都叫“老爸”,岂不是分不清谁是谁嘛。

    应不解莞尔,“唤‘阿爹’即可,这是我们在前世就商量好的。”

    应不解很少笑,高誓不由得看了过去,他笑起来,像是昆仑山巅上最干净的雪。

    高誓怔愣一瞬,问道,“那当初商量的,是如何叫我?”

    “唤你‘阿父’。”

    “阿父?”高顾笙跟着重复了一遍,挠了挠头,“文绉绉的,咱们前世应该是在古代吧。”

    这时,高誓叫人运来的衣服也到了,高顾笙换上衣服,活动一下,非常合身。

    “我没问题了,我去找华子他们。”

    钻出帐篷,高顾笙又探了个脑袋回来,“对了,最后提个建议,爹你叫老爸叫的也太生疏了,我们班的大直男叫女朋友还知道叫宝宝呢。”

    高顾笙飞快地说完,在高誓敲他脑袋之前,飞快地溜走了。

    高誓与应不解面面厮觑,高誓按按额角,“很好,长本事了。”

    应不解看着高誓,眨眨眼睛,指了指自己的嘴角,“疼。”

    高誓瞪他,刚想说什么,就对上应不解的眼睛,看起来波光粼粼的,像是委屈极了的兔子,难过地垂下了耳朵,要是自己不理他,简直就是天大的罪过。

    要命,听说主人不理兔子的话,兔子会难过地绝食死掉,应不解的真身该不会是一只兔子吧?

    高誓叹了口气,认命道,“我叫人送点药。”

    应不解摇了摇头,捧起高誓的手,贴在面颊上,看起来乖巧又可怜,“好疼。”

    “要亲亲才能好。”

    应不解吻下来,这个吻极致温柔,好像一道精致的甜点,浇满了最最香甜新鲜的花蜜,带着醉人的果香与花香,让人不舍多吃,小口品尝,细细回味。

    高誓轻舔过他嘴角的伤口,淡淡的铁锈味,仿佛某种助兴的药品,让他忍不住掠夺侵占。

    这次应不解任他施为,只等高誓后力不足,才慢条斯理地攻打归去,细细品尝着没了力气的猎物。

    花朵与蜂蜜铸就的牢笼,无法挣脱,微弱的挣扎只能成为欢愉的一部分,飞翔的雄鹰被树木枝丫包裹,只能堕入蜂蜜做的沼泽,共同沉沦。

    眸中被吻出雾气,不知过了多久,才听那人含笑在耳畔轻声问,“不给我起个昵称吗,山山?”

    ……

    “队长!”熊雄看见高誓,眼前一亮,拼命挥手,“好久不见!你嘴怎么肿了?”

    “……你这身衣服是怎么回事?”

    高誓看着熊雄这一身东北大花布棉袄,配上小碎花长裙,感觉眼睛被强|奸了。

    熊雄憨笑,“小队发的,我走‘田园好生养风’。”

    有人凑过来调笑道,“我们大熊可是俘获了两个男人呢,人家自叹弗如~”

    这人赫然是走“人妖风”的那位。

    高誓看见他那性感的络腮胡和波西米亚风超短裙,以及若隐若现光裸在外的两条大毛腿,恨不得把眼睛抠出来洗洗。

    “你们俩给我去换衣服!”

    “收到!”

    “燕间,你走路给我正常点!不知道你裙子短吗?你想让所有人都欣赏你的月桂狗内裤吗?!”

    ……

    高家的物资披荆斩棘一路冲了进来。

    大雪封山又如何?高家派了数千工人,又请了上千本地村落青壮年,轮番开路,生生把进山的路给挖通了。

    高家给的工资高得离谱,工作时间也很合理,村落里别说青壮年了,就连七老八十的老人也扛着铁锹出门,恨不得挖了几百里,向大家展示自己宝刀未老的力度。

    挖通了路之后,物资运输就变快了,被警察们抓获的拐子村落们,也以最快的速度被运下了山。

    代号“幻蝶”的女灵警能力非常强悍,将数千人拖入梦中,单独给那些人贩子编造了噩梦。

    高誓去看了一眼,之前那喜欢家暴被拐来的老婆的男人,在梦境中瑟瑟发抖,缩成一团,也不知道是不是在梦境中正被老婆殴打。

    那将人看做牲畜的村长,时不时在梦中发出两声猪叫,也不知道是不是梦见自己成了任人宰割的猪。

    这些人贩子们从噩梦中醒来后,目光中还残留着惊恐,他们乖得吓人,哭着将所有的事情竹筒倒豆子般说出。有几个意志力强的察觉不对,还想抵抗,却无奈自己的同伴已经将他们的事情说了个干干净净。

    “法不责众”不能用在这里,这些人将永远被锁在铁窗中,在噩梦中度过余生。

    而其中几个被“真仙”加持的,也被送往了研究所。

    在研究所,意志再坚强的人也顶不住。

    从这些人口中,他们得知,所谓的“真仙”在某日突然出现,驯服了一伙人贩子团伙,这些人就是最开始的被加持者。

    这一伙人,开始扩大势力范围,为真仙提供处子,提供最多、功劳最大、信仰最真诚的人,将会得到真仙的祝福。

    得到真仙加持的人,速度变快,力量变大,得到超出常人的力量。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一个人贩子就敢去绑云知意的原因。

    也好在真仙的加持加持不到那里,被云知意踢中男性特征之后,铁打的人也扛不住。

    女性属阴,处子更是极阴,处子在极阴之地死于痛苦之中,便会产生很强的阴气,这些阴气和鬼气被所谓的“真仙”吸收,日益壮大,得到的力量反哺给下面的人贩子们。

    如此,形成良性循环。

    而经过研究所研究之后,发现,所谓的加持,只不过是鬼王将一部分鬼气注入他们体内,通过压榨他们寿命来提升他们的体能,这些被加持之后的人,寿命只剩短短几年,死前的最后一个月,将在极度痛苦中度过。

    好心的研究所所长得知这件事,觉得必须要关爱将死之人,尤其是他们的研究无意中激发了鬼气,导致这些人贩子寿命越发缩短,离死不远的时候。

    于是,出于人道主义,所长在最后的一段时间内,将之前想试验的道具在他们身上试验了大半,也算是让他们为了科学研究做贡献,积点阴德,不至于死后在十八层地狱蹉跎太久,耽误了他们去畜生道投胎的时间。

    至于鬼王,研究所就不太敢使劲试验了,当初高家给价太高,吸引的奇人异事太多,攻打鬼王的活力格外猛,研究所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没让鬼王当场魂飞魄散。

    没办法,谁让鬼王的魂魄格外有韧性,而且似乎知道不少千年前的事情呢?

    只能先好好养着。

    不过中间出了个小插曲。

    据考古专家说,这鬼王死前是个皇帝,鬼城就是他的陵墓,有非常大的考古价值,准备在清除阴气之后,作为阴界著名旅游景点对外售票。

    有研究科员看见这条消息之后,非常高兴,忍不住讨论了一下,没想到鬼王恰好醒来,听见之后,又当场气晕过去,相当于半个月白养。

    鬼王:……朕的家,被抄了!

    第112章

    高家一向说到做到, 这次高家带来的奇珍异宝总共有几十件,在应不解检查过鬼王身上的伤痕之后,选出了八名获得悬赏的幸运儿。高家展示出八样奇珍异宝供他们自己选择, 并发放了一批参与奖, 让来参加的奇人异士直呼大意,有人看着奖项眼都红了, 只恨自己没有再给鬼王来上几刀。

    不知道是不是众人的怨念太大, 听研究所的研究员说,这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鬼王的魂体一直在昏迷中打哆嗦。

    前八名的奖项本来是七样法宝和一枚养灵果,这年头,虽然法宝也不容易找,但到底,玄部那边有专门炼器的, 还有研究武器的研究部, 所以虽然不容易得到, 但花大价钱还是能得到的,倒是养灵果这等天生地养的灵物, 才真的是有市无价, 千金难求。

    这一枚养灵果是高誓用自己的积分向总部兑换的, 不过高顾笙悄咪咪的找到了高誓,往高誓的兜里放了好几枚养灵果。

    “爸,这东西以后咱估计是不缺了, 要不然把法宝留下了吧?我看那个符阵还挺帅的,给我留下呗?”

    高顾笙抱着一颗养灵果树, 殷切的看着高誓。

    那被高顾笙抱在怀里的果树, 激动地直哆嗦, 一眨眼之间, 数枚养灵果就结出来了。

    没被高顾笙“临幸”的那一盆,伤心地在花盆里默默结果,果子成熟落在地上,就像果树的眼泪。

    高誓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便留下了三枚养灵果,最后八名幸运儿的奖品换成了四枚养灵果以及四件法宝,让他们自由挑选。

    在下山之后,总部那边请高顾笙去检测了体质,因为高顾笙身边出现的有潜力、能够成为灵井的好苗子,实在是多的有些过分了。

    不过,现有的技术手段并没能检测出高顾笙体质的问题

    高誓知道,这是因为高顾笙是一朵灵花,灵花天生,由灵气所凝聚,又会自动牵引灵气,并将浑浊的气体过滤为灵气。

    可以理解为人体版的空气净化器。

    高顾笙并不是引灵之体,而是天灵之体。

    引灵之体只能吸引灵气,天灵之体却能将污浊的气体转化为灵气,所以在他身边灵气的浓度要略高一些。

    由于体质被封印的原因,转化效果非常低微,仪器无法检测,但是日积月累之下,对他身边的人和物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就像是这两株果树。

    它们对高顾笙有着天生的喜爱,拼尽全力,也想留在他的身边,为此甚至不惜折损寿命来结出果子讨他欢心,到现在还没有死,就多亏了高顾笙的灵花体质了。

    高顾笙知道这件事之后,觉得高家可以再开一个养花业务,有他在,这些花朵肯定都会特别精神。

    随着大部队从东部山脉撤离,东山中的拐子村也一并被捕获入狱了。

    而随着这些人贩子入狱,另一个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那就是这些被拐卖的女子的心理辅导,以及这些女子被生下的孩子的去处。

    在东部山脉,拐卖这件事情已经流传很久了,因为地形偏僻复杂,只有本地人才能认识这边的路,所以被拐进大山里的女孩只有死或者是永远的留在山中这两条路可以走。

    那森林中隐藏的是一代又一代被拐来女孩的尸体,在村子里面几乎没有本地的女孩,那本地的女孩子,在井水里,在河水里,在阴暗潮湿的泥土中,在野兽的肚子里,却唯独不在妈妈的怀抱里。

    这个村子不把女人当人,他们会强迫女人一个接一个地生孩子,一直到生出男孩为止,当生出男孩之后,他们就会觉得生出孩子了,女人就被一辈子都绑死在这个村子了,便会解开女人身上绑着的锁链,解开束缚,让她出来洗衣做饭干农活,照料孩子,成为一家人的保姆,以及男人在晚上的泄欲工具。

    有些女孩抵死不从,最终深埋泥土;

    有的女孩在孩子刚出生时,将孩子掐死,不让他们看见这污秽的世界;

    有的女孩被强迫着生孩子,成为一家子老光棍的共享妻子,生下一个又一个孩子最终疯癫,然后死在肮脏污臭的猪圈里;

    还有的女孩儿,他们为了活命变得麻木,冷眼看着一个又一个被拐进来的“新货物”,看着她们或者疯狂,或者香消玉损;

    还有的女孩,为了活命而被同化,她们像家里的男人一样压迫被拐来的新的媳妇儿,逼迫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生孩子,一直生出男孩为止,她们像曾经的婆婆掐死自己的女儿一样,掐死自己的孙女。

    就像高誓曾见过的,那个将自己的孙女深埋地下的老妇人一样。

    那个老妇人,从小被父亲家暴,好不容易逃出村子,却又因为一次好心而被拐入大山。一年又一年,她成为了大山中的一员,她忘记了自己的曾经,忘记了曾想要逃脱的枷锁。她开始跟村子里的人一起拐卖女孩,因为他是老妇人的形象,所以很容易争得那些女孩的信任,她成为了队伍里的得力骨干,将一个又一个鲜活女孩变得麻木。

    她半辈子都在追求生孩子,但这一辈子就生了一个儿子,这儿子好吃懒做,又病殃殃的,几乎村子里所有的人家都起了砖瓦房,只有她家还是茅房,她不服气。

    一开始她把希望寄托再让儿媳妇生一个孙子出来,没想到生了一胎又一胎,全都是女孩,她心里发了狠,心想一定要再买一个媳妇回来,让新儿媳生下一个男孩。

    她把孙女抱走,屋里传出儿媳妇撕心裂肺的哭声,她感到一股快意。

    也不知道是开心又将一个鲜活的生命变得麻木不仁,还是想到了曾经的自己,如今,自己终于能够掌握别人的命运了。

    这个老妇人在被抓之后就疯了,她夜夜做着噩梦,梦见那些被她亲手掐死的孙女和被她曾经的婆婆掐死的女儿哭着喊着爬着,过来找她,那小小的孩子皮肤还没展开,红红的、皱巴巴的皮肤,闭着眼睛,往她身上爬。

    ……

    这村子里的女人们,有的女人被救出来年纪也大了,四五十岁的年纪,回家要面对七八十岁的父母,要面对从未见过的兄弟姐妹陌生的目光,要面对已经不认得自己的孩子,要面对尴尬的丈夫和丈夫新婚的妻子,要面对周围邻居怜悯好奇的目光,与他们的指指点点。

    “这就是那个被拐走的女孩儿啊,真可怜,一辈子都毁了。”

    “摸你一下怎么了?被拐到那种地方,早就被玩烂了吧?装什么清高!”

    不过好在,更多的女孩的家人从未放弃寻找她们,那个死死捏着学生证的女孩,被苦苦寻找了她五年的父母抱住,将她带回了家。她头发花白的爸妈,那一对深爱她的父母亲,会像擦去珍宝上的灰尘一样,重新将那颗千疮百孔的心修补起来。

    除此之外,还有生长在这个村子里的孩子。

    这些孩子从小就养歪了,他们生活在一个将女孩儿视为牲畜的环境里,他们天生认为女孩就是比他们低贱,和家里养的那些猪牛狗马等牲畜没什么不同。

    有些小孩子甚至在五六岁的时候就参与到了拐卖行动中,他们扮做迷路了的小孩,哭着向身边的女孩子们寻求帮助,这些温柔善良的女孩儿不会提防一个看起来就一丁点儿大的小娃娃。

    他们会在女孩的呼救声和哭声中,在女孩让他赶紧跑的警告声中,在女孩不可置信的目光中,接过大人手中的糖,开开心心地放进嘴里。

    女孩的哭喊在他们听来,与过年杀猪时的哀鸣并无不同。

    孩童本来是一张纯白无暇的白纸,有人却在上面肆意涂抹,将他们染成犯罪的颜色。

    这些孩子,不能全部一棒子打死,尤其是那些认识已经成型但尚未犯罪的孩子们,得让他们去学,学着什么叫做尊重,什么叫做礼义廉耻。

    专业事情要由专业的人来做。

    高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名下的福利院收养了一共六个还在襁褓中的小婴儿,相信温柔的院长妈妈将会把这些孩子教导得很好。

    除此之外,高家还成立了一个基金组织,专门救助这一些被拐卖之后需要被救助的女孩儿们。

    这个基金组织里的一部分成员,就是那些曾经被拐卖过,在回家之后却发现自己已经无家可归的女孩们所担任的。

    有时候被需要也是一种需要,在救助更多的女孩子的过程中,她们自己也得到救赎。

    就这样,这场浩大的围剿活动终于落幕,这次清缴的人贩子团伙震惊全国,上百个家庭在欢笑与眼泪中重逢了。

    而萧予圣的剧组也因为这件事情小小的出名了一把,尤其是这部剧所拍摄的场地,就是一个拐子村这件事,在网络上引起了很大的热议。

    有人觉得这件事情嘲讽至极,而有些人则是为剧组里的女演员们捏了一把汗,还有人觉得,这次的新剧肯定非常写实。

    萧予圣趁着这个机会,抓住时机向向大众科普了常见的拐卖方法,并向众人宣传了他的电影。借助这股东风,萧予圣的电影可谓是声名大噪,已经有很多人开始期待这部电影了。

    电影的事情让高顾笙很是不爽,高誓却并不在意,反正按照计划,过不了多久就要处理这个萧予圣了,他派的私家侦探,也查到了一点东西。

    就比如说,萧予圣似乎对完美这个词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他总是一遍又一遍地观看自己的电影,去复盘哪里拍的不够好。

    在最开始,他曾和一个导演闹过不愉快,就是因为导演觉得他拍的片段已经可以了,但是萧予圣却坚持要重新拍,每一次拍摄所耗费的胶卷以及人力都是需要钱和时间的,导演是想追求精益求精,但要真像萧予圣说的那样做,根本没法向投资商交代。

    这件事情爆出来之后,很多人都夸奖萧予圣不忘初心,还有很多粉丝去抨击这个导演,说现在的导演失了初心。

    后来,萧予圣成立了公司,开始自己拍摄电影,果不其然,他拍摄的电影随便拿出一桢都似乎暗藏着可以揣测的故事,每一部电影拿出来都是精品。

    一部部电影就是他封神的台阶,他踩着台阶越走越高。

    在圈子里已经形成了一个定律,凡是影帝出品,必属精品,没有瑕疵品的可能性。

    原本这种追求完美的性格,在对待艺术的时候是一种颇为不错的品格,然而高誓却看到了萧予圣性格中的偏执。

    越是偏执,越容易偏激。

    萧予圣曾被评为最让人放心的男明星之一,是因为萧予圣从来不搞绯闻,也不搞炒CP这一套,他的实力根本不需要让他多用其他伎俩去炒自己的热度,他本身就是热度的代名词。

    不过因为他热度比较高,有不少曾蹭着他碰瓷和试图吸血蹭热度的男女明星,这些没头没尾的分为后来都被澄清了,所以随着一次次的澄清,萧予圣的地位反而越发稳固,后来,不管是拍出什么照片,人们的第一反应都是对方在碰瓷。

    就像是上次高誓正巧撞见了萧予圣先后与云婉周柚言辞暧昧,就算是高誓拍下视频将视频发到网上,也不会有人信,反而会觉得视频中的人是假的,照片是p图。

    就像是狼来了的故事。

    所以,要想把这章假面撕开,需要徐徐图之,最好有来自官方的有力证明。

    高誓已经调整思路,去找之前曾与萧予圣传出过绯闻的明星们,看看能不能挖掘出什么。

    当年与萧予圣传出过绯闻的人,多数已经退圈了,萧予圣的粉丝太多了,他的作品受众太广了,碰瓷到萧予圣身上,在圈子里就很难混下去。

    ……

    从山中回来之后,墨桦这几个孩子被叫去做了体检,田绵已经完全觉醒,现在就可以加入灵管所,选择成为一名灵警了。

    她觉醒的技能被命名为“铁齿铜牙”,在学会掌控灵气之后,她加以控制,牙齿的咬合力将会达到一个相当可怕的程度,同时硬度也会得到可怖的提升。

    不过这个技能名称太难听了,差点给田绵难听哭了,而且这个技能要她怎么作战?难道对敌的时候要她扑上去咬吗?

    田绵家境很好,以后也不一定走灵警的路子,她年纪还小,有足够的时间去考虑未来怎么发展。

    墨桦和周镜也完全觉醒,墨桦是“神速”与“瞄准”,整合能力特征后,命名为“标枪”,提升了速度与瞄准能力,如果走灵警路子,将会是暗杀的一把好手。

    周镜是“极速运算”,他可以将整个世界看做数值组成的大型数据库,并挑选自己需要的数据进行计算,从而推断未来不同结局出现的可能性,算是另类的预知能力。

    云知意和孙珺尚未觉醒,但体内的灵力非常充沛,几乎已经临近觉醒边缘。

    事情了结之后,云知意去找了被抓获的云婉。

    从警方那里,她知道了这一切的始末。

    云婉原本跟着剧组拍戏,某日,她外出吹风的时候,恰巧撞见了跑出去的女孩,被重新抓进村子的场景。

    或许是早有预谋,她联系了村子,说,她这里有好货。

    所谓的好货,指的就是云知意。

    云知意身份特殊,不仅是相貌上上等的妙龄女子,还是云家家主的独女,不论是祭祀真仙,还是向云家索取绑架金,都是一笔好买卖。

    但是绑匪也不是傻的,云婉留了心眼,将他们追捕逃脱女孩的情景录像,放进了邮箱中,这些绑匪在绑走云知意后,直接将云婉也一并绑走了。

    在深山中的村民,虽然接触了网络,但在计划中根本没考虑到定时发送的邮件这种东西,他们觉得,只要将云婉绑走,就不会有人发现他们的生意。

    这也导致云婉还什么都来不及说,就被绑走了。

    被绑走后,她被验证不是处子,便被放进了转卖的行列,因为她算得上是个小有名气的明星,所以要被拐进更深的大山中。

    云婉知道如果真的被拐走,恐怕就会永生不能逃脱,于是她便设计勾引了一个人贩子,引诱他买下自己。

    她从来都在知道自己漂亮,知道欲拒还迎对男人更有吸引力,她表现出不愿意屈服,并想要逃跑的意图,所以男人不论到哪都要带着她,想要征服这个我见犹怜的美人。

    所以,云婉才能见到云知意。

    可是云知意不明白,云婉为什么要这么做,所以她在见到云婉的时候,问了出来。

    云婉听后,她隔着玻璃,拿着话筒,笑得讽刺,“云知意,你还真是养在蜜罐里的公主。”

    “凭什么都是云家的孩子,你就是云家大小姐,我就是云家那个依附着主家的旁支。”

    云知意愣了愣,不可置信道,“你就是为了这个原因,要让人把我拐进深山里?”

    “当年爷爷给了爸爸和二叔两人各一份家产,二叔的那一份是被他败光的,他犯的错,你反倒是怪到我的身上?”

    云二叔游手好闲,浪荡花丛,年轻时招蜂引蝶,有不少女人,玩的太花染了病,再不能生育,这时候,刚巧他有个女人挺着肚子来找他,说她有了孩子,云二叔就把云婉留了下来。

    云二叔期盼这一胎是个男孩,这样,说不定云爷爷会再次考虑分给他一部分家产。

    他把给他的钱都花干净了,除了不能动的股份,他身无分文。可已经习惯奢靡生活的他,根本无法接受每年只能靠股份拿个几千万的日子。

    他盼着云爷爷像他一样重男轻女,会看在这个大孙子的面上,接济他。

    可云婉是个女孩。

    云家主后来有了云知意,也是个女孩,云二叔就带着云婉去套近乎,看能不能从已经继承云家的大哥身上,掏点钱花花。

    云婉从小就被父亲打骂,告诉她,要好好讨好云知意,哄着她,给她花钱。

    云二叔说,他一分钱都不会给云婉花,如果她想要漂亮的衣服、有趣的玩具,想要上学,都要靠哄着云家人拿。

    云婉在这种压力下,早早成熟。

    她温婉可人,像个大姐姐一样,将小自己四岁的妹妹照顾地很好。

    云知意很粘她,总是睁着大大的眼睛,跟着她后面叫姐姐,有了好东西,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分享给她。

    这些年,云知意有的,她一样不少,云家主和云夫人看她乖巧让人心疼,自家女儿也喜欢这个姐姐,准备的东西的时候,便想着也给她准备一份。

    去高考的那天,她一出大门,云知意就小跑着把水送到她手里。

    “姐姐,累不累?”

    在云知意身后,是云夫人,温柔地笑着看着她。

    她一边是鼻子发酸的感动,一边却又想起当年生她的母亲,因为难产而死,可笑她顶着不适合受孕的危险生下她,为了母凭子贵,最终自己却什么都没得到。

    她一边为云知意的贴心和喜爱而微笑,一边却忍不住嫉妒——凭什么呢?凭什么都是云家的女儿,境遇却相差这么多呢?

    后来,她走进娱乐圈,有了越来越多喜爱她的粉丝,又遇到了爱的人,原本童年曾有的那些阴暗的想法已经渐渐淡去,可是她爸却又染上了赌瘾,将她这些年好不容易存的钱花得干干净净,还欠下贷款,去云家主家撒泼,要大哥还债。

    她在一旁,几乎要丢尽了脸。

    她说,爸爸,我会赚钱的,别在这里了,咱们回家吧。

    她被一个巴掌甩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云二叔指着她鼻子骂,说她是个废物,不像云知意那样讨老爷子欢心。

    她也想讨老爷子欢心啊。

    可是她的母亲是个想要母凭子贵的酒吧舞女,她的父亲是个糟烂的赌鬼,云爷爷提问有关商业经营的知识时,云知意能对答如流,她却只能尴尬地笑。

    这些东西,她根本接触不到,再聪明,没有相应的知识和实践,也是无济于事。

    要是她爸爸是云家主就好了。

    这个念头,在萧予圣开始招募演员时,达到了顶峰。

    因为她隐秘的爱人,萧予圣,开始问她有关云知意的消息。

    越来越频繁。

    她清楚地知道,若论容貌,她比不上云知意。

    若论家境,更是云泥之别。

    她开始恐惧。

    挤压多年的怨念,与患得患失的恐惧,让她发出了联络的消息。

    【知知,在不在?】

    她筹划一切的时候,好像筹划多次,准备已久,胸有成竹。

    云家的小辈,只有两个。

    云知意没了,那继承云家的,就只能是她。

    ……

    云知意看着眼前状若癫狂的云婉,感觉无比讽刺。

    她轻声道,“姐姐,错了。”

    “萧予圣感兴趣的不是我,是我的朋友。”

    是小笙。

    因为她几乎与高顾笙形影不离,所以如果想接近高顾笙,最好的方法,是支开她。

    第113章

    云知意不知道这究竟是误打误撞还是巧合, 但却从背后升起一股寒意。

    看着面前不相信的云婉,云知意觉得意兴阑珊。

    不管是不是萧予圣使了什么手段,总归, 若不是云婉早有念头, 萧予圣也无法挑拨地动。

    这就是她真心实意对待了十几年的姐姐。

    她走了。

    只留云婉呆愣在原地。

    她嘴上说着不信,可是她知道, 她的妹妹, 是不屑骗人的。

    所以说,是真的。

    她的爱人,真正感兴趣的是个男人?

    她被当成了一把枪?

    云知意一家对她真的很好,几乎把她当成了亲女儿,进入娱乐圈后,如果不是有云家保驾护航, 她不会走的这么顺利。

    可现在, 全完了。

    她捂住脑袋, 感觉思绪乱成一团,直到有人叫她。

    她抬头一看, 是云夫人。

    她眼睛亮了。

    “伯母!”

    想起在学习时递来的水果, 想起在睡前的温牛奶, 想起在高考时准备妥当的用具,她心中又重新燃起了希冀。

    伯母这样喜欢她,肯定会原谅她的!

    可云夫人看向她的目光冰冷又失望, 让她重新坠入冰窟。

    “我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孩子, 如果早知道, 我不会让知知靠近你。”

    她转身离开, 云婉顿时崩溃, “伯母!你不是说很喜欢我吗?不是说如果我是你的女儿就好了吗?”

    云夫人冷冷道,“我没有这种会把妹妹卖人的女儿。我喜欢的是知知,喜欢你,是因为知知喜欢你,爱屋及乌罢了。”

    云婉撕心裂肺地哭着,挽留着。

    可是已经挂断了电话,在双层防弹玻璃的阻挡下,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

    ***

    东山的事情告一段落,高顾笙被高誓薅去高家学习,高父和高顾笙天天开展激情商讨会,高顾笙的奇思妙想总是让高父气得七窍生烟,不得不反复安慰自己,这是孙子,亲的。

    到了下班时间,高父把人往高誓门口一扔就走,一身轻松得去和自家老婆约会,高顾笙哭唧唧地回家找自家老爸安慰。

    高誓这段时间和应不解解决了不少异常事件,那些亡魂都被应不解送去轮回,高誓推测,应不解的前世或许与地府有些关系。

    那前世的自己是什么人?

    高誓看看斧头,听应不解的语气,自己和应不解应该都是有些身份的人,足以护住引得万人争抢的灵花。

    有哪位神仙是以斧头为武器的吗?

    ……

    日子一天天过去,高顾笙被压着学了不少东西,高父被气得的够呛的同时,也有些惊喜,他早知道这个孙子有经商头脑,没想到这么有天赋,想必等高顾笙毕业,他就能过上每日与老婆环游世界的幸福生活了。

    高顾笙的生活倒是非常充实,白天去公司,晚上练功法——

    没错,应不解记忆恢复之后,给了高顾笙一套功法。

    这套功法是前世应不解和高顾笙写的,教高顾笙如何控制他特殊的体质,如何控制产生灵气。

    高顾笙这段时日忙得很,几乎让他忘记了,自己会被各路男人虎视眈眈。

    寒假将要结束,这一天,高顾笙正在进行最后的工作交接,准备回校。

    一个人拦住了他。

    “咱们谈谈吧。”

    高顾笙看了一会,才认出,眼前这位是归焰。

    眼前的归焰和之前见过的相差实在太大了。

    之前的归焰像一团嚣张的火焰,有人看不惯他的高傲,但更多的人却被这团火焰折服。

    现在的归焰,像是火焰燃烧过后,残留的灰烬。

    他的面容分明依旧是年轻的,但双眼中写满了故事,就像是一个中年人。

    很奇怪的转变。

    如果高顾笙没记错的话,前段时间才传出“火焰”和“月光”订婚的消息,眼前的准新郎应该开心才是,怎么一副死了老婆的样子?

    高顾笙礼貌拒绝,“不好意思,我还有事情。”

    归焰蹙眉,他似乎不习惯被高顾笙拒绝,下意识地想要发火,但看着高顾笙带着些许诧异的神情,又生生收住了火气。

    他软了声音,道,“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想与你说,关系到一条人命。”

    “什么人配用我儿子的命换命?”

    “老爸!你怎么来了?”高顾笙看见突然出现将他拉到身后的高誓,开心道。

    高誓盯住眼前的归焰,微微眯眼,“我再不来,你就要被人拐走了。”

    高誓的态度让归焰有些心虚,又有些不满,他道,“高先生这话,未免太过严重了。”

    高誓道,“有什么事情在这里说就行。”

    高顾笙探出个脑袋,赞同道,“对!我的事没什么不能告诉我爸的。”

    这让想说“高先生过度干预儿子生活不好吧”的归焰,哑了火。

    他又看了一眼高顾笙,道,“我没有恶意,只是相约阿……高小少爷谈一谈。”

    高誓低头看向高顾笙,高顾笙想了想,道,“那行吧,就去那边的咖啡馆好了。”

    毕竟,与其老被人惦记着,还不如干脆地把根挖断。

    刚一落座,归焰就皱眉道,“你一点自己的空间都没有吗?”

    “你被你爸爸这样管着,不觉得难受吗?”

    高顾笙被他这劈头盖脸一顿给说蒙了,心道我还嫌我爸把我放养得太厉害呢,这个寒假都没见到几次,你搁这儿说啥呢?

    再说了,要不是我爸,我的人生早就打出GG了,哪有你说话的分?

    高顾笙立马就看归焰不爽了起来,偏偏归焰心里一点逼数都没有,还在那给高顾笙灌输“要自由”“要脱离父母有自己的人生”“孩子不是父母的所有物”之类的言论。

    高顾笙干脆打断道,“好了,归先生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吧。”

    归焰又皱眉。

    这是高顾笙第二次让他不开心了。

    明明在上辈子,高顾笙温柔写意,乖巧至极,就像温水一样,虽然稍显寡淡,却令人无比惬意。

    这辈子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

    归焰彻底意识到他的那些梦不是普通的梦,而是他的前世时,是在白酩月突然晕倒,送到医院查出身上的病痛时。

    那一夜,他又梦见了前世被割了肾之后,脸色苍白的高顾笙,被保镖拖出门外。

    门外还下着大雨。

    他像一个将要破碎的瓷娃娃,哀求着看着他。

    他醒来后,终于将前世与这一辈子联系到了一起。

    他想,自己这也算是一种重生了。

    但是为什么,上辈子本该可怜兮兮蹲在路边的高顾笙,现在却变成了高家的小少爷?为什么本该在两年后回来的酩月,提前回来了?

    一定有什么人也和他一样,重生了,而且重生时间比他更早。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重生的很可能就是高家人,他记得上辈子的高家是五大世家的一员,这辈子却成了四大世家,高家则成为了凌驾于之上的、更高的等级。

    这辈子的科技也要比上辈子发达很多,因为高家就是专攻高科技研究的,从日常的手机电脑,到军用的电磁炮,昆虫侦查摄像头,这甚至间接导致国家的武力上升了一个层次。

    而高顾笙,也变成了高家唯一的继承人,千娇万宠长大的小少爷。

    表面上来看,高家人的重生对他根本不会有影响,但是如果高顾笙变成了高家小少爷,酩月的肾和眼角膜,该怎么办呢?

    他知道让高顾笙拿出眼角膜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现在的高顾笙已经不是记忆中那个依附于自己生长的阿月了。

    他想办法了,他真的想了很多办法,可匹配了这么久,都没能成功配型,唯一一个配型成功的,在给白酩月移植之后,却又发生了排异反应。

    他的酩月,在经历了两次失败的手术之后,身体更糟糕了,必须马上移植。

    可他从哪找配型的肾脏和眼角膜?

    他想到了高顾笙。

    前世的高顾笙能配型成功,这辈子一定也可以的。

    于是,他来了。

    其实,或许说不清,他究竟是想让高顾笙给白酩月捐肾脏和眼角膜,还是想见一见他。

    归焰垂眸,道,“我说过了,我第一次见到你,就注意到你了。”

    “不知道你是否相信前世今生?”

    高顾笙心中一跳,悄悄按住耳麦,耳麦中高誓的呼吸明显变得粗重起来,听起来马上就要扛着斧头出击了。

    【乐乐,你说,你不信这些,问他想做什么。】

    高顾笙双手抱臂,往后靠,笑道,“我不信。”

    “归先生这话还是不要说得好,我记得你刚订婚不久,免得叫人误会。”

    归焰猛地抬头,“你知道我订婚了?”

    难道这辈子,就算是际遇不同,他也会爱上自己?

    高顾笙无语,“当然知道,你们订婚那天,上热搜了。”

    还连着放了一夜的烟花,用的居然还不是高家研发的无污染电子烟花,搞得B市本就严重的空气污染更加严重了。

    结果紧跟着#订婚火焰与月光#词条之后的,就是#订婚主角被拘留#。

    归焰却全然听不进去了,他看着容颜比前世更盛的高顾笙,心头被轻轻触动。

    桌上插的玫瑰开得正艳,如同一簇跳动的火焰。

    却比不过眼前的少年。

    他是最美的玫瑰。

    第114章

    所以说, 眼前的玫瑰,依旧是属于自己的。

    归焰这么想着,心头好像有火焰重新燃起, 他又从那个两世轮回的中年人, 变成了意气风发的赛车手。

    如果他是喜欢自己的话……

    归焰想,阿月的性情, 他是最了解不过的, 只要是谁对阿月好,那么阿月将会将自己全部的真诚奉上。

    如果他是喜欢自己的话,那么如果自己说,想让阿月捐赠一颗肾和一只眼睛给酩月,阿月一定会答应的。

    和上辈子不一样。

    阿月他是高家的小少爷,虽然身份更尊贵, 但高家的科技这么发明, 他只是失去了一只眼睛和一颗肾而已, 不会有什么影响吧?

    不是据说高家已经研发出了和人体适应性极强的义眼了吗?据说使用起来和真正的眼睛并没有什么不同。虽然目前是正在研发中,但是如果失去眼睛的是阿月, 那么他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就能用上的, 所以说失去一只眼角膜对他来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再说了, 他是高家的小少爷,平时也用不着干什么重活,他又不像酩月一样喜欢极限运动, 所以他把肾脏捐出来对他日常生活也没有什么影响,他一定会答应的。

    他现在为什么没有答应?

    归焰想, 肯定是因为他们两个还并不熟悉, 还有, 觉得自己不会属于他。

    想到这里, 归焰心中升起一丝喜悦,又被难以言喻的厌恶压住,他又想起了上辈子阿月谋杀酩月的事情。

    那么善良那么温柔的白酩月,一点都不介意阿月的存在,甚至就算是在阿月试图谋杀他、却被当场抓住的时候,依旧那么温柔

    白酩月居然还温声软语的求自己,求自己不要在暴雨天把阿月赶走。

    酩月就是因为太善良,所以才会被阿月欺负。

    他当初就看错了阿月,装得如此洁白无辜又可怜,让他心生怜悯,可是却没有想到,阿月根本就是一条吐着蛇信的毒蛇。

    他一惯会伪装。

    归焰想到这里,不由得眉头大皱,厌恶地看着面前的高顾笙。

    他的心情依然是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复杂,他更没有发现,在那厌恶中,还隐藏着一丝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得意。

    ——他这么做都是为了我。

    ——不管是谋害酩月还是伪装,都是为了我。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伤害过我。

    其实如果自己早早地就把他接到身边养着的话,说不定还能把他的性格给掰过来。

    想到这里,归焰挑剔地打量着眼前的高顾笙。

    然而,眼前的高顾笙容貌惊人,他的精神状态很饱满,自信又张扬,是这个年纪的、属于少年的明媚与阳光,被千娇万宠着长大,却又不失韧性。

    高家把他教养得很好,如果说上辈子的阿月是一块儿璞玉,那么这辈子的高顾笙就是一块儿已经被雕琢完美的美玉。

    眼前不由得又闪过了在暴雨天,阿月那双哀求着充满了痛苦与焦急的眼睛。

    归焰突然感到一阵心悸,他怏怏得收回了目光,实在没有脸说出“如果跟在自己身边,那么阿月会比现在好”这句话。

    高顾笙被他这一番欲言又止止欲又言的沉默给搞得有些暴躁。

    尤其是对面这个归焰的目光,让他感到非常不爽,总感觉他在想什么糟糕的事情,让他很想握起拳头冲归焰脸上狠狠地来上一拳。

    高顾笙默念两遍静心咒,然后扬扬下巴对他说,“如果归先生没有别的事情的话,我就先走了。”

    “等等!”

    反正……

    归焰下定决心,忍辱负重地抬头道,“好吧,你赢了。如果你愿意将肾脏和眼角膜捐给白酩月的话,我会答应和你在一起。”

    “……啥?”

    高顾笙一愣,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

    他向前倾身,“你再说一遍?”

    你瞅瞅这说的是人话吗?不仅要让自己捐眼睛,捐肾脏,还用施恩的口气说勉强愿意同意自己和他在一起。

    这他妈简直就是以怨报德!

    他耳麦响起来咔嚓咔嚓的声音,显然是自己的爹已经按捺不住怒火,咬碎了一根又一根的棒棒糖。

    归焰仿佛浑然不觉,他耐着性子重复了一遍,“如果你愿意给白酩月捐出眼角膜和肾脏的话,我就同意和你在一起。”

    高顾笙简直被气笑了,没想到这不要脸的东西还真敢重复第二遍!

    高顾笙向后一靠,双手抱臂,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他压着怒火,问道,“归先生,我不知道你说这句话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也不知道究竟是哪根筋坏了,觉得我能看得上你。”

    “你!”

    “闭嘴!”

    高顾笙毫不客气地打断归焰要说的话,他有些傲慢地扬起下巴,终于显示出一丝千娇万宠的小少爷,才能表现出的傲慢。

    “你不要与我说上辈子我和你在一起了,除非上辈子我的眼睛瞎了,才会看得上你。”

    归焰被噎的一滞。

    高顾笙说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不错的。

    因为阿月的眼睛上辈子真的瞎了一只,还是因为他瞎的。

    想到这里,归焰脑中灵光一闪,他道,“是没错,你上辈子确实是与我在一起了。”

    “但是上辈子你对不起我。”

    高誓面无表情地撕开了一根棒棒糖,塞进嘴里,想听听这狗东西到底能说出什么屁话。

    “在上辈子你孤苦伶仃,无家可归,身体残疾,是我把你带回家去精心医治,你才活了下来。我给你住处,让你衣食无忧,让你学习各国语言,教导你成才,可是你却背叛了我。”

    “……你爱上了我。”

    归焰的声音很动人,带着一丝沙哑,与他张扬的外貌截然相反的气质,勾得人不由自主地想要继续听下去。

    “你爱上了我,但当时我已经有自己的爱人,所以你对我的爱人起了杀心。”

    “你杀了他。”

    “我的爱人在上辈子是一个道士,他以心血诅咒你永生永世不得安宁。”

    “这辈子我提前找到我的爱人。可是他病了,没有和他配型成功的肾脏和眼角膜。”

    “我知道你的肾脏和角膜与他是匹配的,如果你愿意捐出你的眼角膜和肾脏,那么我的爱人将会解除下在你身上的诅咒。”

    高顾笙挑眉,“哦?这么说我还得谢谢你了。”

    他满不在乎的样子,让归焰大皱其眉,他沉声,“我这是好心,你……”

    “谢谢,不用了。本少不搞迷信那一套,这些东西你还是留着去哄别人吧,拜拜了。”

    归焰不甘心地在他背后喊道,“诅咒马上就会生效的,你若是不答应,那亲人和你的家族都会被你牵连!你与你父亲的感情很好吧?”

    高顾笙的身形一僵,缓缓的转过身,怒火上涌,脸上却露出一个笑来。

    他道,“好,我信了。你跟我来。”

    归焰对高顾笙的印象还停留在上一世,他相信深爱他的阿月不会伤害他的。

    高顾笙带着他越走越偏,走到了一个狭窄的巷子里,他还以为高顾笙要与他互诉衷肠。他摆出一副比刚才的高顾笙更加傲慢的姿态,还未来得及开口,却看见眼前一个放大的拳头。

    “敢咒我?傻逼吃老子一拳!”

    “去死吧!”

    “你他妈当老子傻吗?就算上辈子的事情是真的,你会这么好心无缘无故收留我?你怎么知道我配型能成功?我杀人之后你难道没报复?”

    “傻叉编东西都编不全!”

    归焰对高顾笙的印象,还停留在上辈子那个弱不禁风,身体纤弱像瓷娃娃似的阿月,没想到,眼前与上一世身形别无二致的高顾笙上来就给了他一记左勾拳。

    明明做极限运动的归焰的身体条件也是上上等的,可是在高顾笙的面前,他竟然毫无招架之力,被打得晕头转向,头晕目眩,眼冒金星,只差一步就要踏入进地狱的阶梯。

    这一顿单方面的战斗,持续着,直到他听见高顾笙拍了拍手,声音从他上方传来。

    他勉强睁开眼睛,看见高顾笙逆光而立,看他的神情,满是厌恶和冷漠。

    “别再让我看见你,见一次打一次。”

    少年的神情冷漠,可偏偏容颜惊艳的像是从故事里走出来的,摄人心魂的妖魔。

    归焰的心脏突然开始剧烈跳动,就像是那年惊鸿一瞥,看见在阳光下微笑的白酩月。

    ***

    见高顾笙起身,高誓也默默地站起了身子,他活动一下手腕,面色冷凝,怒气冲冲。

    就在他站起的瞬间,他突然发现了一个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白酩月。

    刚刚送到他手上的资料显示,白酩月经历过了一次肾脏移植手术,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不管怎么说,现在最适合他的地方是医院的床上。

    可是,白酩月却穿着与平时截然不同的衣服,一身低调的灰黑色完美的融入到了背景里,坐在一株巨大的盆栽后面。

    他坐的位置很刁钻,只有高誓站起身之后往下看的这个角度,才能看到他。

    发现自己的未婚夫竟然约了别的男人出来,答应和对方在一起,条件是让别的男人为他捐肾的和眼角膜,他究竟是该难过愤怒,还是该感动呢?

    可是这些情绪他脸上都没有。

    他的神情淡淡的,似乎对这一切遭遇都漠不关心,唯有一双眼睛,一直追着两人远去的背影。

    高誓看着眉眼淡漠的他,总觉得他身上有什么陌生的违和感。

    他与两个月之前,他所调查到的,那个在国外奋力挣扎的人不一样了。

    眼前的这个白酩月比他资料中显示的更加沉稳,更加冷静,就像是一个局外人,在看着一场早已知晓结局的电影。

    他已经熟知所有的情节,但却依旧坐在电影院中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在第一次观看时,惊艳他的那一幕。

    高誓心里突然咯噔一下。

    ……

    在高誓新收到的消息里面,不仅有关于白酩月的消息,还有一些关于白酩月肾脏移植的消息,高誓在咖啡馆等到高顾笙之后一起回家,再把这些资料拿出来重新看了一遍,这一看就看出了一点问题。

    白酩月是某天突然晕倒的,晕倒那天之后检查就检查出身体出了状况。

    这是第一个疑点。

    上辈子这个时间的白酩月还在外国试图力挽狂澜,情况远没有这么严重,这次简直就像是突然恶化了。

    可是自从白酩月回到国内后,归焰对他简直就是放在了心尖上,不仅尽自己所能地给他最好的,还默默的拿出了一大笔钱给他的家族注入了新的活力,暂时免于破产的危机。

    因为在归焰心里,白酩月是那种不沾染世俗的天上人,所以这些事情他一直都是默默做的,也不曾告诉过白酩月。

    所以白酩月,他得知的消息就应该是,某天他的父亲和哥哥突然打电话过来对他说,家里的危机暂时解决了。

    也就是说,白酩月回来之后可谓事事顺心,事事如意,那么,为什么他的情况会突然恶化?

    自从诊断之后,归焰一直在积极为白酩月寻找□□,也不知道是白酩月足够幸运还是归焰足够幸运,不过短短的一个月他们就找到了一处合适的□□。

    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等一个□□可能要等上几年、几十年,甚至可能一辈子都等不到。

    他们如此幸运。

    侦探们却无法查到为白酩月移植肾脏的那个人的踪迹。

    这是疑点二。

    高誓找人动用高家的力量去查询这背后隐藏的东西,在三天之后,一份资料摆到他桌子上,被同时领到他面前的,还有一家人。

    这家人,就是肾脏捐赠者的家人。

    一开始他们对这件事情缄口不言,不过,高誓找的人用了三十万,撬开了他们的嘴。

    “大、大老板,您可要为我哥哥做主啊!”

    为首的那个男人一下子跪在地上,冲着高誓磕头,高誓皱眉,旁边的两个保镖就温和礼貌却又坚定地把他扶了起来,“我们老板不搞封建那一套,你直接说就行。”

    眼前的一家三口,原本他们是一家四口,捐赠肾脏的那个人,就是下跪这人的哥哥。

    “他们说了,拿了我哥的肾脏就给我们五十万,钱现在是到手了,他们却只扔给我一个骨灰盒,还有十万块钱,他们说我哥在移植手术的时候,手术出了问题,人走了,这是签订协议上要赔偿的钱。”

    高誓在弟弟的哭嚎声中,快速翻阅着资料。

    这家子里,哥哥是个傻子。

    发现儿子是个傻子之后,这对父母就赶紧又生了一个小儿子。

    傻子哥哥虽然是个傻子,可是他有一把好力气,做农活是好手,平时洗衣做饭饭,烧火喂猪做起来都不在话下,手脚很麻利。

    他也没有攻击性,只会嘿嘿傻笑,被嫌弃的弟弟往泥地里推,也只是不断说着,“弟弟、弟弟这里脏,娘不让你在这玩。”

    可是他终究是个傻子,父母都觉得傻子儿子是靠不住的,他们以后想要养老就只能靠这个小儿子。

    小儿子被宠着长大了。

    可惜,过度的溺爱让他染上了一身坏毛病,他游手好闲,还好吃懒做。

    但是他觉得无所谓,反正家里面有这个傻子哥哥收拾。

    他时常以这个傻子哥哥为耻,觉得家里有个傻子,真是丢了自己的脸面,可事实上,他也没有什么脸面。

    虽然他有一颗完整的大脑,但是学习成绩糟糕得惊人,上完初中之后就辍学不上了,跑去外地打工,打工也没打出个什么名堂来,反倒被花花世界迷了眼,还因为□□被派出所抓进过去几次。

    但是因为他长了一张好嘴,能说会道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耍小聪明上面,所以他的父母依旧觉得还是自己的小儿子聪明,以后一定会有出息。

    至于劳心劳力在家里干活的大儿子,虽然手脚麻利些,干的活也很漂亮,但是终究是个傻子,傻子能有什么出息。

    父母是这样想的,弟弟也是这样想的。

    所以当弟弟知道有人在做肾脏配型的时候,他没抱什么希望的,拉着来城里给自己送红薯的哥哥去做了个配型,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的心理,反正是免费的,没想到,居然真的配型成功了。

    当天晚上,就有人拿着协议书和一箱子钱到了他家里。

    他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竟然是用一个箱子装着的,一层又一层漂亮的粉红色钞票晃花他的眼,他想都没想就签下了协议,这五十万的钱就留在了家里,傻子哥哥被交了出去。

    一开始父母还有些犹豫,不过等看到钱之后,他们也闭上嘴——家里什么东西都需要钱,自己的小儿子也快要结婚了,得有钱去置办房子。

    这大儿子傻乎乎地给他弟弟拖了不少后腿,现在能起点作用就起点作用吧,以后还不是得弟弟养着他这么个大哥

    他们就对傻哥哥说,你去做个小手术,不疼的。

    傻哥哥什么都不懂,他只知道如果他去做的话,父母会很开心,弟弟会很开心,于是他就高高兴兴地去做了。

    再也没有回来。

    在傻哥哥走之后,弟弟拿着这些钱花天酒地,高兴疯了,倒是父母十分不习惯,这些年里,他们已经习惯了大儿子把家里收拾地井井有条,他们什么都不用操心的日子。

    大儿子突然不见了,他们才突然察觉到,大儿子在平时生活中起的作用。

    其实也没什么,反正他很快就会回来了,不就是少个肾而已嘛?活还是一样做。

    他们这样想着,等回了大儿子的骨灰盒,和十万块钱。

    弟弟拿着这十万块钱愤怒了,他不能接受,不能接受自己的哥哥死了,居然才换回来十万块钱。

    他一个肾就五十万呢,一条人命怎么说得六十万吧?怎么才有十万?

    况且人死之后,家里的活谁干?家里的地谁种?难道要他做吗?这么一想,傻哥哥死的实在是太不值了,得赔八十……不!得赔一百万才行!

    弟弟带着哥哥的骨灰盒去讨说法,却只看见了协议,协议上说,如果手术出现意外的话,赔偿金是十万块钱。

    弟弟什么都不懂,他傻了眼。

    他当时被那五十万块钱给迷昏了眼,压根没看见只有这么点赔偿金。

    可是那能怎么办呢?对面可是大公司,弟弟虽然喜欢耍横,可是只敢对自己哥哥和自己爸妈耍横,和大公司可横不起。

    他甚至都不敢找一个律师问一问,这一份协议是不是合法的。

    他正一筹莫展的时候,高家带着钱,来了。

    “难道我哥哥一条命还不值一百万吗?他们就居然就给了我十万块钱!我的哥哥呀,我的亲哥哥!我们可是都从娘胎里钻出来的、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啊!我肯定得给我哥讨个说法!”

    “大老板……”他声音突然低下去,左右看看,悄声说,“您是不是和这家子人家有仇啊?只要您一句话,我就带着我爸妈去他公司楼底下哭、给我哥哭丧!我们扛着我哥的遗像,端着骨灰在楼底下闹到他公司不得安宁,这样您也可以从中受利。至于我嘛……”

    他搓了搓手,露出一个谄笑,“我就是想为哥哥讨个说法而已,辛苦费什么的,您看着给就行。”

    高誓沉默地看着他,目光说不出的冷漠。

    “如果有需要的话,会通知你们的,这段时间你们先安静些。”

    高誓语气淡淡地派人家他们打发走了之后,带着证据去了警察局,他们现在的所有所为已经涉及到了器官买卖。

    不过还不够,他手上还有一点别的东西,就是在一个月之前,他曾查到的有关归焰的事情。

    事情发生在半年以前,证据已经被磨消,他花了足足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证据收齐。

    在将所有证据交给警察局之后,又转身去了灵管所。

    这几天他派人跟着白酩月和归焰。

    上辈子的归焰能发现高顾笙和白酩月配型成功不足为奇,但是这辈子他到底是怎么发现的?

    因为高顾笙的体质问题,不要说配型了,就连学校的平时体检都是家庭医生体检之后带着报告去学校。

    既然自己会梦到预知的未来,那么有没有可能,归焰也梦到了?

    还有身上充满着违和感的白月光,是不是也梦到了?

    高誓想起了白酩月看向高顾笙和归焰背影的那个目光,闭上眼睛,揉了揉眉心。

    有一个不可思议、却又合情合理的猜测,在他心中形成——

    或许,上辈子白酩月诬陷高顾笙,不是因为嫉妒和警惕,而是因为对高顾笙那份扭曲的……喜欢。

    第115章

    一般当某个渣攻频繁地在他面前出现时, 就说明这些东西要对他的儿子出手了。

    根据以往几次的经历,冥冥之中有什么在干涉着这世间的运动,高顾笙似乎每次都必会走一遍被掳走的流程。

    为了保护高顾笙, 也为了看那莫名的存在究竟能干涉到什么程度, 高誓这次在高顾笙身上装了追踪器和微型摄像头。

    这个追踪器极其微小,只有半个小指甲盖大, 在使用时, 只需要将这小片半透明的追踪器贴在皮肤上面,过十分钟之后,这一小片就会变得与皮肤的颜色别无二致,并且牢牢的抓住皮肤,它的粘性非常强,就连平时搓洗都不会搓掉, 必须要经过主系统的指令, 才会从皮肤上脱落。

    这东西本来是高家和国家一起研发的, 追踪间谍以及违法人员的追踪器,没想到第一个试验者竟然是他的儿子。

    在往高顾笙身上贴追踪器的时候, 高誓突然愣了一下, 然后迅速地回顾了一遍梦境, 慢慢地松了口气。

    幸好。

    幸好梦境中出现的渣攻,基本都可以打上“校园”“都市”“灵异”的标签,与高科技生物无关, 如果自家倒霉儿子的魅力连机器都可以俘获,那这个世界未免太危险了。

    除了高科技物品, 灵管所那边还提供了一名灵警为高顾笙贴身保护, 这不仅是因为高顾笙本身的重要性, 还是因为上面对高誓所提供资料的重视。

    重生?穿越?还是平行世界?

    随便一个词就能牵动研究所的心。

    就为这件事, 研究所那边还友情提供了两台高达,运用了玄门那边的空间技术和傀儡术,并结合了武装部那边的科技力量,才造出了这两台神似高达的东西。

    平时只有手表那么大,但是当主人下达命令时,将会凭空出现两米高的机械人。

    理论上来说,这样严密的保护就算是一只蚊子都飞不过来。

    可是,高顾笙还是被掳走了。

    这是在寒假结束后的第二周。

    高顾笙下午没课,他和一群小伙伴们正商量着,要去哪个食堂吃东西

    在这几周之内,国家对于白酩月和归焰两人进行了密切监视,并结合高誓收到的证据,证实了两人在从事非法行为。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都见不得这两个人得偿所愿,在这段时间里,他们一直没有找到匹配的□□,白酩月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他们几乎要被逼急了眼。

    他们的情绪很不稳定。

    尤其是归焰,就像是一头暴躁的、被锁在笼子里的狮子,被困在狭小的空间踱步。

    他后来又去找过高顾笙,试图用“真情”劝说高顾笙心甘情愿地为白酩月捐器官,但都被高顾笙狠狠地揍了回去,高顾笙下手又黑又毒,被打过的地方没有痕迹,只有挨打的人才知道有多疼,归焰有苦难言,见到高顾笙就浑身肉疼。

    想必他不明白,上辈子心甘情愿为他捐出器官的高顾笙、上辈子爱他爱到将整颗心都捧给他的阿月,这辈子为什么会这样狠心。

    有时候,观察员看到归焰一遍遍看着高顾笙在网上暴露出的照片,一会叹气,一会咬牙,似心中有千万种滋味。

    他挨了打,养好了,会再去找高顾笙。

    由于归焰的情绪越来越不稳定,加上证据已经集齐,所以灵管所打算出手抓人。

    然而,就在出手的一个小时之前,有人把高顾笙绑走了。

    根据高顾笙失踪之前的昆虫摄像头录像显示,原本高顾笙是和自己的朋友们走在一起的,后来有什么人向高顾笙打招呼,高顾笙偏头向那边看去,然后脱离了几个朋友,独自向那边走去。

    高顾笙上了那个人的车,车开走了。

    没错,全程没有任何的胁迫和绑架行为,高顾笙是自愿的,可是这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高顾笙了,更加诡异的是,那只本应该死死跟随在高顾笙身边的昆虫摄像头,在神秘人出现的一刹那,就停在原地,然后画面开始变得模糊,最后彻底销毁。

    贴在高顾笙身上的追踪器也自动脱落,然而,主系统却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灵管所无法联系在高顾笙身边贴身保护的灵警,高誓也没有办法联系到在高顾笙身边贴身保护的三名保镖,他们赶到现场之后才发现,这四人正在原地兜圈子,他们面容紧张,额上有汗,像是经历了一场大战。

    在应不解出手之后,他们才恢复正常,刚才三人遇到了鬼打墙,他们被困在原地,走不出去。

    后来经过检查显示,他们周围出现了一只比较强大的鬼怪,这是鬼怪没有自我意识,只会无差别释放幻境,导致这四人中招,而那自动销毁的昆虫监测仪和自动脱落的追踪器,则是因为系统故障。

    全是巧合。

    然而,当许多巧合叠加在一起之后,就不仅仅是巧合了。

    这次出手的,究竟是“剧情”,还是尚未出现的渣攻呢?

    “高队,交警大队那边查到了归焰的车!”

    高誓刚想让跟上,心中一动,“应道长,试试血亲引。”

    在这个世界,没有人的法术比应不解强,如果血亲引受到干扰,那么出手的,就只能是“剧情”。

    应不解默不作声地拿过高誓的手,快速刺破取出一滴血,又用灵气帮他愈合。

    高誓虽心中焦躁,看见应不解用灵气还是有些无奈地劝道,“道长,不需要灵力。”

    “需要的。”

    他垂下眸子,看着掌心的血滴渐渐延长,变成一条血线。

    看向天空的目光,带着一丝冷意。

    高誓的目光追着红线去,看见红线飘摇一瞬,几乎就要消散。

    应不解指尖灵力之光突然变得极为强烈,尽数涌入红线中,就在红线将要成型的时候,高誓突然感觉脑袋一阵晕眩,他踉跄几步,感觉有什么在注视着他。

    像是有两股力量在他的大脑中争斗,高誓头脑晕眩,头部传来尖锐的疼痛,接着又变成一阵阵的眩晕感,熟悉的眩晕感让他知道,自己即将被拖入梦中。

    在朦胧中,他看见应不解猛地转身护住他,动作轻柔地将他护在怀里。

    “血……”

    “睡吧,你很快就会醒来。”

    ……

    展现在高誓眼前的梦境,是一片纯白。

    与以往的任何一次都不同,这次他竟然不是以高顾笙的视角看梦境的,而是站在白酩月的视角。

    不得不说,白酩月被归焰惦记了这么长时间,他本身确实有过人之处。

    镜子里的他,干净而清冷,带着一点颓废,就像是被云雾遮住的月亮。

    这是在国外,他下定了决心要回国的时候。

    家里的情况已经十分危急了,而他自己的身体也变得越来越糟糕,没有办法支撑下去。

    在这个时候,他想到了回国。

    他知道自己究竟有多迷人,有多少人追随的背影,一步步的往前跑。

    在曾经,他向来是不屑于把精力放在男欢女爱上面的,可是现在,他突然发现这何尝不是一种优势。

    想要挽救家族的话,当然要用尽一切能够用的优势。

    白酩月确实是极为聪明的,他回国之后被很多人包围着,这些人对他都有很大的助力,可是还不够,他野心十足,目标明确,从不因为小利而毁坏自己清冷月光的形象,一直等到归焰的到来。

    其实白家在他平时交际圈子里,算不得最高,但他一亮相,在同辈里就是众星捧月的那一轮月,这些人都是因为他个人而与他结交的。

    他结交的这些人,有些家族地位比白家要高上一个层次,隐晦地表现出对他的看好与喜爱,但他从未接招。

    围在他身边的人,就吃他这一身气质,便也不好意思将心中的欲念说出口,让他能在这些男男女女之间游走自如,且被他注视的人,都像是信徒向往神明一样,看待他。

    归焰也是其中之一。

    不一样的是,归家地位更高,仅次于四大家族,而归焰,也是他们中自身条件最好的一个。

    归家是他所能抓住的最大筹码。

    归焰在他眼中就像是一个小孩子,所有的情绪都写在脸上,所以归焰沦陷地很快——或者说,归焰早已沦陷,他只是让归焰更难逃脱。

    这团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的火焰,为他而疯狂跳动。

    他们一起飙车到山顶,并肩看升起的烈日;一起从飞机上跳下,降落伞自他们身后绽放。

    其实白酩月的身体早已不适合做极限运动了,但是要做就要做到最好,他为了归焰,豁得出去。

    在归焰心里,白酩月是天上月,合该被捧在天上,不受俗气沾染。

    所以当白酩月放手一搏,暗暗让归焰知道了国外白家的境遇时,归焰果断出手了。

    他悄悄地给白家注入资金,白家就这么活了过来。

    心动,是有的,像一团火焰一样炙热的爱情,谁会不喜欢呢?

    况且,眼前的这人与自己如此契合,他们对视时默契一笑,从未与其他人有过如此的心有灵犀。

    哪怕他在一开始,就对归焰存了利用的心思,慢慢地,也开始用了心。

    况且,除了归焰本人的吸引力,还有他的家族加持。

    归家可以给他的家族的助力,实在是太多了。

    不过,他到底不是一心只有情爱的人,他依旧和那些朋友们保持着联系,他要让人帮他找□□。

    外貌对于白酩月来说,只是最不值一提的优势,他更强的优势是赛车,和对商场的把握。他的个人魅力,征服了归焰身边的朋友们,他的朋友们看他的目光,全是歆羡,全然忘了,白酩月的家族其实不足以白酩月和他们平起平坐。

    然而,很快,他派出去查探消息的人,没过几天就给了他反馈,他知道,在归焰的家里,还养着一个人。

    据说眉眼与他有几分相似。

    就在他出国的时候养的。

    白酩月不由得皱眉。

    他第一反应倒不是难过,而是觉得危险,哪怕他转着弯向归焰的朋友们打探“替身”的存在时,那些朋友们的反应大部分都是不清楚和轻蔑不在意,他依旧觉得危险。

    既然是他的替身,那他现在回来了,归焰应该已经将替身处理掉了才对,为什么还留着?

    白酩月越想越觉得诧异,便稍作伪装,去见了那个替身。

    他来到情报中的小别墅,看见坐在窗台上的那人时,怔住了。

    坐在窗台上的少年,脚边有一瓶郁金香,他裸着足,垂着眸子,唇齿微动,一字一句地轻声诵读。

    阳光打在他的发端,留下一小圈漂亮的光晕。

    恍惚看去,倒像是被留在夏天的雪孩子。

    回过神来,他便觉得可笑。

    这样的人,当替身?

    难道这少年是个空有皮囊的蠢货?败絮其中?

    他心中升起前所未有的危机感,这种危机感促使他挑破了高顾笙面前的那一层窗户纸,让高顾笙知道自己只是个替身。

    归焰的脾气火爆,又像个小孩似的,占有欲强的可怕,他知道的。

    所以他毫不意外,听到高顾笙要走,被归焰强行留下。

    归焰这个人,强势,且自以为是,在他看来,只有自己不要了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

    高顾笙是他捡回去的,是他养好的,所以就是他的。

    即便正主已经回来,他还没想好该怎么处理这个替身,也死死抓着替身不放。

    可笑。

    可惜,高顾笙的性子倔,根本不像是外表表现出来那样柔软,所以高顾笙只能让归焰越发生气,甚至伤害高顾笙。

    就是这个时候,白酩月故作无意地让归焰一个知道高顾笙存在的朋友,知道了这么一条谣言:

    “听说两个长得像的人,很可能是远亲关系,配型很有可能成功呢。”

    归焰倒是没当真,但这条消息给他了一个新的,折磨高顾笙的思路。

    他要让高顾笙痛苦,要让高顾笙知道,自己带着他去医院,是为了给白酩月配型。

    至于为什么这么做,可能是因为怒气,也可能是因为自己突然发现,本应深爱自己的人,突然要把爱意收回了,他便用极端的方式,一遍遍地试探着,企图得到回应。

    白酩月也没当真,毕竟这条消息,就是他编出来的。

    他太清楚归焰的心思了,也太清楚归焰想要什么了。

    归焰和这个小替身相处的时候,动了真感情,占有欲和自己无法直视的感情无法宣泄,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孩子似的归焰,就只能做出“喜欢你就要欺负你”的举动,来表达喜欢与惶恐。

    偏偏高顾笙是个经历坎坷的孤儿,他需要的是绝对的温柔与包容,而不是这种近乎折磨的喜爱。

    聪明人向来不会插手旁人的争端,只是稍加施展,让两个矛盾自我消融。

    他需要归焰的爱。

    即便他现在,并没有那么爱他。

    果然,归焰让高顾笙配型了。

    只是,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配型成功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归焰僵住了。

    白酩月也愣了。

    他手下的资料正巧翻到高顾笙的照片那一页,照片上的少年,阳光而温柔,这是他刚上大学院长妈妈给他拍的,像一株小白杨似的,生机勃勃又充满希望。

    他心中情绪复杂,最终,轻轻地合上了资料。

    归焰不忍心,他知道。

    归焰在外给他找□□,他也知道。

    但他等不了了。

    他的情况已经越发恶化,所以他算好了时间,望着窗外,瘦削的背影流露出恰到好处的脆弱,在看见归焰的刹那又收起,归焰还以为是错觉。

    “我没事的,不要太着急了。”

    “我其实很幸运,能在人生的最后一段路上,遇到你。”

    白酩月欲言又止,眼中的情愫被很好地遮住,最终只露出个微笑。

    这段时间他们从未互诉衷肠,白酩月也一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直到此刻,才像风吹散浓雾似的,露出了一角。

    他知道,归焰能感受到。

    他猜的没错。

    最终,他果然还是成功换了肾。

    换肾那天,他与小替身在医院相遇了。

    归焰把他看得和眼珠子似的,只有这次,他落了单,遇到了同样孤身一人的小替身。

    他只是身边暂时没有陪护,小替身却是一直没有。

    白酩月不知道归焰说了什么,能让小替身心甘情愿为他换肾,归焰是如此放心,甚至没在小替身身边,安一个保镖。

    会是什么?

    给他一大笔钱?让他后半生衣食无忧?总不能是这小替身因为太爱归焰了,所以即便要割伤自己,也要成全归焰吧?

    冰冷的白炽灯光照在他的脸上,说不出的落寞。

    白酩月别过头,他转身要走,却撞上了毛手毛脚抱着一大捧红玫瑰来迎接出院的女朋友的大男孩。

    白酩月被重重一撞,他的身子大不如前,被撞到在地上。

    但这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的是,他玫瑰花粉过敏。

    男孩的表情惊恐,玫瑰花瓣被撞碎,漫天飘落,他看见小替身向他冲来。

    时间好像被放慢,他看见玫瑰花瓣落在小替身的发端,也落在他的心口。

    小替身抱起他,那一瓣花瓣被揉碎在他的白衬衫上,留下一抹玫红。

    或许是过敏导致的呼吸困难缺氧让他神志恍惚,又或许是别的什么,他竟然感觉心脏声变得鼓噪。

    他这一辈子,从未缺过关爱,有很多人喜欢他,他们将他看做月亮,看做天上仙人云中客,只是唯独,没人毫无保留地爱过他。

    父亲将他看做振兴家族的希望,哥哥对他关爱中藏着一丝担忧,围绕在身边的人皆有所图,本会给他最真挚爱意的母亲却早早离开。

    他以为自己不在意的。

    直到看着小替身,向自己奔来。

    明明他一条腿不利落,资料上说他的腿落下了病根,不能剧烈运动。

    可他向着自己奔来的时候,那么快,就像一阵吹过夏日的风。

    ……

    换肾之后,他恢复地很好,眼角膜手术完成地也很成功。

    有时候他透过镜子看自己的时候,会想起小替身向自己奔来的时候,那双满是担忧与焦急的眼睛。

    他偶尔会梦到那一幕,漫天致命的玫瑰雨中,飞奔而来的少年。

    归焰好像对小替身心有愧疚,这几天来得少了。

    白酩月不可能让归焰的心偏移的。

    于是他写了一封信,说归焰出了事,让小替身赶紧来这里。

    小替身来了。

    白酩月算好时间,发出一声惊呼,小替身不顾还没养好的身体,冲了进去,看见了摔倒在地的白酩月。

    在白酩月身边,散落着玫瑰花瓣。

    “你没事吧?”

    小替身冲过去认出了他,记起自己曾帮助的,在医院玫瑰花粉过敏的病人,连忙跑过去,试图将白酩月带走。

    “你在做什么?!住手!”

    就在这时,归焰回来了。

    于是,顺理成章的,小替身变成了谋杀白月光未遂的凶手。

    他看向自己的目光,充满了不可置信。

    他在想什么呢?有没有后悔救自己?

    他靠在墙边,看着雪娃娃被推进漫天大雨中,被雨水淋成一滩污黑的脏水。

    他太懂归焰了,这个骄傲又自负的男人,不会允许自以为完全掌控的小家伙,欺骗他。

    他们再无可能。

    本来事情该到此为止了。

    可是后来,他无意间,得知了当初小替身怎么会愿意捐肾给他。

    因为小替身爱归焰。

    他那么、那么喜欢,喜欢到骨子里,喜欢到愿意成全。

    他拥有的太少了,曾将他从暴雨中救出来的归焰,给他的爱哪怕是虚假的,也足够他走完一段温暖的路。

    哪怕施舍给他一点点爱,他也愿意将自己全部的爱都捧上,任归焰挑选。

    白酩月于是又想起了小替身飞身来救他的那一幕。

    他突然感受到了无比的嫉妒。

    嫉妒如同烈火,炙烤着他的心肺,曾落下的玫瑰,被揉碎在他心口,变为永不褪色的朱砂。

    凭什么他能得到这样的爱意?

    为什么,当初遇到高顾笙的那个人,不是我呢?

    可是,不可能的。

    他与归焰互诉衷肠,他们成为一对神仙眷侣。

    在暗处,有一只名为“求不得”的小虫,在啃食他的心脏。

    所以他暗暗派了人。

    这些人,搅黄小替身的工作,打搅小替身的生活,让他不断奔波,变得憔悴。

    让玫瑰枯萎。

    便无人注意到这朵玫瑰。

    他得不到玫瑰,却也不想让别人得到。

    他一想到有人会得到如玫瑰一样绚烂的爱意,他便觉得窒息。

    就好像回到了那个下午,医院的走廊上,飘落的玫瑰。

    却无人救他。

    ……

    高誓猛地坐起身。

    “别跟归焰的车,查白酩月!”

    第116章

    高顾笙迷迷瞪瞪地醒来。

    他醒来后没立刻睁开眼, 呼吸频率与之前一样,暗暗感受着周围的情况。

    他被绑架了,被放在了一辆车的后座, 双手双脚都被绑住。

    很紧, 不过没有灵气附着。

    高顾笙觉得这事儿有点蹊跷。

    因为他记得,在一开始, 是在学校里看见他爸冲他打招呼, 说要带他去吃饭,他下意识地往那边走,结果一上车,就被人迷晕了。

    幻象?

    奇怪的是,明明引诱自己的时候,用了法术, 现在束缚自己的绳子上却没施加灵气, 这种程度的绳子, 毫不客气地说,他仅凭肉|体力量就能崩断。

    停车上的呼吸声, 应该只有一个人。

    他也不装睡了, 干脆顾涌两下, 坐了起来,从后视镜中,看见了一张带着口罩的脸。

    白酩月?

    高顾笙可对这对违法夫夫记忆犹新, 现在这俩奇葩已经从合作违法变成合作犯罪了?

    看见高顾笙清醒,白酩月有些惊讶, “你醒来倒是快。”

    高顾笙嘴里堵着东西, 只能默默地看着他, 在身后竖起一根中指。

    白酩月轻声喃喃, “可惜你这次没爱上归焰,也没爱上我。”

    “为什么我醒来这么晚呢。”

    “若是让我早醒来半年……”

    高顾笙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只大概猜出或许是与“重生”有些关系。

    他费力地摸了摸自己的手臂,追踪器早就不知掉到了哪里。

    “别费心想逃了,你刚满十八不久,应该还没学过开车,我现在时速已经上了一百五,你跳下车也会重伤。”

    白酩月的声音很温和,带着月亮似的清冷意味,“别怕,只是要你的一个肾和一只眼睛。”

    高顾笙心道,他妈的,我都认出来你是谁了,你要了我的器官怎么可能把我放走。

    白酩月轻笑一声,像是看出了他的情绪,“瞒不过你。”

    他透过后视镜看高顾笙,高顾笙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瞎了,竟然从那双黑亮的眼睛中,看出一丝深情。

    两侧的风景飞速向后退去,这辆车如同一把尖刀,刺入奔腾的水流。

    明明危险至极,在白酩月手中的方向盘,却像是身体的一部分,他游刃有余,甚至大部分注意力都集中在镜子里的高顾笙身上。

    “放心,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现在白家在国外已经立起来了,你跟我走,不会让你吃苦的。”

    “你也不用再担心被归家找到,恐怕……”

    白酩月低笑一声,高顾笙还没从他的意味深长总回过神来,就和墨桦对上了眼。

    高顾笙:?

    他用力眨眨眼睛,透过白酩月看道前方显示速度的仪表盘。

    时速一百五。

    他又别过头看向车窗,墨桦正犹豫着要不要敲玻璃。

    看见高顾笙看向他,打了个“跳下来”的手势。

    他腋下还夹着周镜,周镜已经吐得人事不知了。

    高顾笙目瞪狗呆。

    卧槽,兄弟你这一个月特训期间,经历了什么?!

    ……

    归焰被抓获了。

    他正在校门口守株待兔,等待高顾笙下课,可是没想到等到的不是高顾笙,而是一群警察。

    他一脸懵逼地被带走,走得很不安宁,又被记了一条袭警罪。

    高誓则开着车,冲向了血亲引所指的方向。

    应不解就坐在他的副驾上。

    高誓目光冷凝,速度渐渐提升。

    “有关归焰和白酩月的事情,我已经都梦完了,他们两个和灵异不沾边,危害程度只比秦时略高一点。”

    “动手的是那种东西。”

    “还有、”高誓顿了顿,直视前方,问道,“在我八岁那年,看到的白影,是不是你?”

    “是。”

    在高誓清醒之后,大脑却像是尚未完全清醒似的,眼前不断出现虚影。

    他看见了自己八岁的时候,看见的那一道白影。

    在记忆中,分明只是一道一闪而过的白影,眼前的幻象却一遍遍重复播放,越来越慢,越来越慢,直到……看清白影的脸。

    那是属于应不解的脸。

    看上去年纪颇幼,只有八九岁大小,目光确实不属于幼童的沉稳。

    他身上穿着不合身的白色衣衫,广袖一挥,一道金光夹杂着丝丝缕缕的银白射入他的脑中。

    接着,天空云层之上,有雷霆霹雳,银紫色的雷电划破长空,落在应不解的身上。

    他喷出一口血,不见了。

    应不解声音平稳,解释道,“那时我刚来到此方世界,找到你,将你的一缕……气息还给你。”

    “那时候,我被……注视着,散去余下半分臭肺,入你魂魄。”

    高誓突然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前世你与我分别时,是不是也留了一半臭肺给我?”

    “……是。”

    “注视着你的,是‘剧情’?”

    “嗯。”

    前世,他唯恐与高誓错过,便干脆分了半分臭肺留给高誓,以魂魄为牵引,穿过万千世界去寻他。

    他初到此处,为进入此方世界,压制力量,缩减身形,又散去爽灵,才得以进入。

    没想到,却被剧情盯上,欲见他驱逐出去。

    无法,他不得已再散去余下半分臭肺,这才逃过剧情的追踪。

    “你的前世,至刚至阳,破除一切幻境。”

    幻境……?

    高誓脑海中闪过什么,被他抓住,“我梦见的那些东西,其实不是‘预知’而是‘预演’?”

    应不解定定的看向他,微微弯起唇角,“对。”

    就在这一刻,高誓只觉脑海深处有嗡鸣声响起,越来越大,像是尘封已久的大门被悄然推开,又像是被深埋地下已久的棺木升起。

    有金光在脑海中明灭。

    如果梦境不是预知,而是被他窥破的预演,那究竟什么人,能以天地为棋子,来吞吃他的乐乐?

    他脱口而出——

    “不是‘剧情’,是天道?”

    说出“天道”二字的刹那,他仿佛挣脱了什么桎梏。

    应不解轻轻叹了一声,“对。”

    “是此方天道。”

    所谓剧情,就是天道要吃掉灵花之前的预演。

    高誓看见了那一辆黑车,慢慢加速。

    “灵花不是得到了天道赋予的灵性才生灵吗?为什么天道要吃掉乐乐?”

    应不解摇了摇头,“不知。”

    “这里的天道很奇怪,倒像是生出了灵智。”

    高誓愣了愣,他的大脑中充斥着种种讯息,下意识问道,“天道无情说?天道有情说?”

    应不解摇了摇头,“不……天道有情也好,无情也好,其实都只是修道之人由天道窥己身,己身有情看天道便是有情,己身无情看天道便是无情。”

    “天道生出灵智,是有了自己的喜好爱恨。有了情绪,就有了偏向,有了私欲,就不能平等地对待众生。”

    “难道这个世界的地府崩裂……”

    高誓说着,突然顿住,“崩裂的不是这个世界的地府,是整个地府?”

    他脑海中闪现出梦境中的种种,那如同世界末日般的景观,四散的黑洞与时空裂缝。

    “对。”

    那应不解是谁?

    位于地府之中,执掌轮回,答案好像呼之欲出,却有什么在阻碍着他恢复记忆。

    他转而问道,“所以说,平时我做梦,是因为力量在恢复,这次突然晕倒,是天道干涉?”

    “对。”

    “天道不能直接干涉人间发展,你是转世到此处,就是这个世界的人,天道不能对你动手,只有强行让你进入幻境,但进入幻境也刺激到了你的魂魄,前世记忆开始苏醒。”

    应不解说着,望向前方,突然止住了话。

    高誓也在这一刻,忘记了自己想说什么。

    因为他们看见高顾笙狂野地挣断了绳子,打开车门,跳了下去,嘴里还喊着“You jump I jump”!

    跑在车旁的墨桦,伸手,稳稳当当地接住了高顾笙。

    开车的白酩月惊呆了,他方向盘一打,就要撞过去,可这时高誓一按车上的仪表盘,一个大喇叭伸出车窗,发出了警笛声。

    应不解看着险些就要擦过自己高耸鼻梁的喇叭,默默地望着高誓。

    高誓轻咳一声,“我当时设计的时候,也没想过,副驾会坐人。”

    耳麦亮起,高誓接通耳麦,“目标人物已脱离危险,目前您在市区行驶,请尽量避免动用灵力以及超自然力量。”

    “收到。”

    阳界的事情要用阳界手段,阴界的事情要用阴界手段,他们本来想用五鬼搬运先把乐乐救出来,没想到这群小家伙们察觉到不对后,死死咬着白酩月的车,反倒是比他们先行一步了。

    既然乐乐已经安全,他也不必再收敛。

    高誓单手拨开一只棒棒糖塞入口中,“道长,坐好了,我好久没开快车了。”

    说着,发动机发出一声愉悦的嗡鸣。

    ……

    这一处这里是天然的赛道,白酩月曾经与归焰在这里无数次竞技,平滑的直道,险峻的弯道,甚至还有大波浪般的山路,曾无数次刺激他的肾上腺素。

    这次,白酩月额上冷汗直流,他没想到,自己竟然还有甩不掉的人。

    速度已经提升到每小时三百五十公里,可身后那辆车依旧紧咬着不放,这个疯子,他竟然把一辆桑塔纳的外壳套在了跑车的发动机上!

    赛道上什么时候出了这样的人?他怎么全无印象?!

    前方是个三十度的锐角,白酩月眸中闪过一丝厉色,第一次来这里的人很容易来不及刹车,直直撞下山崖。

    他不但没有减速,反而继续加速,引着身后的黑车一并加速,他的时速已经达到每小时三百九十公里,身后的黑色却依旧在逐步接近。

    咬紧牙关,肾上腺素飙升,白酩月腰间伤口开始隐隐作痛,心脏却疯狂地鼓噪着,兴奋地宣告着死亡的到来。

    扫清路上的一切障碍,然后,把他的玫瑰死死锁在怀中!

    刹车!

    他猛地一踩刹车,与身后黑车的距离急速缩减,这时候黑车要刹车已经要来不及了!

    白酩月心脏剧烈跳动,入弯!

    一个漂亮的甩尾,车轮几乎是擦着边驶入下一路段。

    然而,却迟迟没有听到身后黑车撞出围栏的轰然巨响。

    白酩月心中升起一阵不好的预感,他心头一跳,在反光中,看到了如同鬼魅般的黑影。

    白酩月瞳孔骤缩。

    疯子!疯子!!

    黑车车身已经半边倾斜,靠近悬崖的车轮抬起,竟然压在围栏上疾驰,转弯速度比他更快!

    白酩月从十二岁开始摸车,拿下无数奖项,第一次,生出了慌乱。

    他咬着牙开始加速。

    ……

    高誓也在加速。

    他的脸上神态平静,甚至略带笑意,不知道的人,或许以为他在安静的午后,看一本心灵鸡汤。

    可两侧风景只留残影,高誓手拨动档位,看见前方越来越近的跑车,他低笑一声。

    用力踩下油门!

    加速!

    加速!!

    加速!!!

    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欢喜地叫着,让他继续加速!

    所有人都觉得高誓虽脾气暴躁,却行事沉稳,就连在没人的旷野,开车也从未超速。

    可是没人知道,他不碰这种极限运动,是因为曾经在青春期,曾多么疯狂得痴迷它们!

    第117章

    归焰醒来的时候, 发现眼前正坐着高誓。

    高誓是谁,凡是圈里的没人不知道,更要命的, 是他还是高顾笙的父亲。

    归焰心头一跳。

    他发现自己手脚都被镣铐锁住了。

    这是一个纯白的空间, 非常宽广,高誓身后有穿着白大衣的人走来走去, 很容易让人想起科学怪人的实验室之类的东西。

    归焰强作镇定, “高先生,非法囚禁可是要进监狱的。”

    高誓淡淡道,“哦?你也配谈法?”

    “那一年前你肇事逃逸,该怎么判?你进行器官买卖,一次换肾不成,竟然将受害人最后一个肾脏割走, 又该怎么判?”

    归焰的冷汗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我听不懂。”

    “需要我挑明了说吗?”高誓眉眼淡淡, “一年前, 白酩月出国,你为了追他, 半夜上路, 醉酒驾车加上超速行驶, 撞了人。”

    “速度太快了,那人当场没了呼吸。”

    “你怕曝光出去会毁了自己的名声,和赛车生涯, 所以你跑了,罪名还要加上一条肇事逃逸。”

    “归家不能放弃你, 给你扫尾, 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你,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你长记性, 所以给你禁足了,所以你才没去国外找白酩月。”

    现实又不是小说,去个国外而已,哪里就是永不相见。

    归焰被禁足,这期间白家渐渐没落,外国查无此人,归家在国外有没有势力,找不到人,归焰以为这辈子无法见面,所以才会找替身。

    高誓的指尖轻点,“前段时间你为了给白酩月换肾,出价五十万,买了一颗肾,但你的人手术失误,为了给白酩月换肾,摘了受害人第二个肾。”

    “你用区区六十万,买了一条人命。”

    “交通肇事,醉酒驾车,故意伤害。”

    “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归焰的目光从强横变得惊慌,他没想到,自己深埋的事情竟然被眼前人挖了出来。

    “我要等我的律师!”

    高誓冷笑,“你以为你在被审判的阶段吗?不,你已经到了受刑的阶段。”

    “其实我觉得你很可悲,一个‘重生者’,没能抓住机会壮大家族和自身,反倒是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情情爱爱上,被骗了一次又一次,也没能看清楚。”

    “你说什么?!”

    高誓看着他,“你记得,对吗?”

    他俯身,在归焰耳畔低声问,“我儿子的眼睛和肾,好用吗?”

    归焰瞳孔骤缩,他终于彻底失去冷静,“你记得!你果然记得!你也是重生者!”

    “你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如果不是我,阿月早就死了!”

    “是他恩将仇报,我要他的器官而已,他居然想杀了酩月!”

    高誓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让他闭了嘴。

    这混账还有脸提?

    高誓想起梦中的儿子,就觉得心被剜出来一般疼,“你若是不插手,我儿子自然会重新振作起来,就是有你们这些渣滓,他才会受这么多苦!”

    归焰真是令人作呕,其他的渣攻都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混账,唯独归焰,又蠢又自大,到现在还以为一切都掌控在自己手里,还以为没有自己高顾笙就会变成一滩烂泥。

    “你和乐乐相处这么久,难道还没看出来,乐乐根本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被打垮吗?”

    “你真觉得,他离开你就会死?你真觉得他是一朵菟丝子?”

    归焰梗着脖子,“哈!他离开我之后,连工作都没有,只能捡垃圾为生,要不是我可怜他,给他丢了一千块钱,他说不定早就烂了!”

    归焰这么说着,却想起那时候,高顾笙看他的目光,平静而淡漠,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好像自始始终,他都没捡起被丢在地上的钞票。

    其实他想问,高顾笙有没有后悔,但是酩月在叫自己,他也就不去看了。

    高誓被气笑了,“你以为,乐乐找不到工作只能靠拾荒为生是因为谁?就是你那白月光白酩月!”

    “他设计陷害乐乐,让你把他赶出归家,还不停地搅黄乐乐的工作,让他无家可归。”

    归焰不信,“可笑!我上辈子与酩月白头到老,他是什么人,难道我不比你清楚?”

    “他还没愈合,所有的事他都不清楚,你们别把他牵扯进来!”

    巧的是,就在这时,两个灵警压着变成猪头的白酩月从他们身后走过。

    归焰像被掐住喉咙似的,一下子没了声音。

    高誓拍了拍手,“真是情真意切,那你知道,你没绑到的高顾笙,去了哪里吗?”

    高誓指了指白酩月,“就在一个小时之前,我抓到了他,罪名是绑架。”

    归焰不相信,他拼了命向着白酩月那边喊着,“酩月!酩月!你怎么样?他说的是假的对吧?”

    高誓招了招手,对两名灵警道,“劳烦,这对恩爱夫夫缠绵两辈子了,就别拆开了,把他们锁到一起吧。”

    灵警们点点头,把白酩月带到了离归焰不远的一个架子上。

    归焰看着白酩月被锁上,就像是看着心中的月亮被乌云遮住,他心痛至极,“酩月!酩月!别碰他!混账!”

    高誓双手抱臂,看着这一场好戏,感觉自己的火气都消了几分,“你还有心思叫他呢?你的归家都被他折腾垮了。”

    “什么?”

    归焰没反应过来,他的脸上有一瞬的空白。

    高誓看向白酩月,却对归焰说,“你的爱人比你聪明多了,看来上辈子就没少打控制归家的主意,他知道归家的所有漏洞,今天已经引爆了不少,现在归家自顾不暇,不管是偷税漏税,还是潜规则,亦或是以次充好造成伤亡,都是压不下去的大新闻。”

    高誓的声音宛如恶魔的低语,“归家,要完了。”

    归焰纵使不管事,却也知道归家是自己衣食无忧的保障,如果归家垮台,就算他从这个鬼地方出去,恐怕也不会好过。

    可更重要的是,“酩月、你、你也重生了?”

    他不可置信地问。

    这时,从进门起就一直低垂着头的白酩月,第一次抬头看他。

    归焰从未见过白酩月这样的眼神。

    在他心中,白酩月就是天上的月亮,清冷高贵,可眼前的,倒像是一片深渊,所谓的月亮,不过是深渊中水的倒影。

    “对。”

    “我也重生了。”

    白酩月看向归焰,嗤笑一声,“你还真是个蠢货,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

    归焰听到白酩月这样的话,比自己被抓住更震惊,“你说什么?”

    白酩月被绑在架子上,却像是倒在沙发上般悠闲,“我说你,愚蠢,而令人恶心。”

    “你的爱也是。”

    “我上辈子为了你把阿月赶出了归家,让你白家重振,这辈子甚至为了你杀了人,你说我的爱恶心?!”

    归焰炸了,他本就不是脾气好的人,他被气红了眼睛,感到自己的心意被丢在地上狠狠践踏。

    “对啊,你若是爱我,那怎么会找替身?怎么会在与我在一起之后,还在家里养着他?”

    “你若是爱替身,又怎么会和我纠缠不休,甚至把他的肾给我?”

    “说到底,你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只爱你自己,随心所欲罢了。”

    白酩月淡淡道,“你觉得生气难过吗?那上辈子的高顾笙更应该难过,毕竟,他可是喜欢你喜欢到为了让你得偿所愿,心甘情愿把自己的肾和眼角膜给我。”

    归焰僵住了。

    白酩月的毫不遮掩自己的妒意,“为什么,他会喜欢上你这样的人渣呢?”

    归焰脑海中灵光一闪,不可置信地问道,“你、你喜欢他?喜欢阿月?!”

    白酩月一笑,牵扯到脸上的伤口,让他的面容有些扭曲,“我当然喜欢,这样真挚的爱意,谁会不喜欢?”

    “可惜,他喜欢的人却是你这个随意践踏他人心意的蠢货。”

    凭什么,凭什么这种人,能得到他梦寐以求的东西。

    无论是显赫的家室还是赤诚的爱意。

    凭什么他能傻乎乎又开开心心地过一辈子?

    白酩月恶劣地笑了,“高誓说的没错,当初是我陷害的高顾笙,为的就是把他从你身边赶走。”

    “后来他的工作也是我搅黄的,为的是不让别人发现他的美好,也不让他再爱上别人。”

    归焰彻底愣住,前世的一幕幕在他脑海中展现,最终定格于暴雨天,高顾笙的那双眼。

    像两颗蒙灰的玻璃珠。

    可分明,当初他把他从暴雨中捡回来的时候,这双眼睛还是亮的。

    看向他的时候,小心翼翼,又带着点点希冀的火光,漂亮的不像话,宛如装在瓶子里的萤火。

    午后的郁金香香气,怀中的情诗,飞驰的车上微凉的指尖,都化作无尽的懊恼,击中他。

    他以为的灵魂伴侣,一直在骗他。

    真正把所有爱意奉上的,却是曾被践踏爱意的阿月。

    当自己的心意也被踩在地上,他终于明白了,当初他对阿月做的,究竟有多痛。

    白酩月看着归焰失魂落魄的样子,笑了起来,可笑着,他又落下泪来。

    “为什么让我醒的这么晚,若是我早醒半年,陪在他身边的就会是我。”

    他想起将高顾笙绑起时,指尖无异触碰到的柔软而温热的面颊,沉睡的少年美好得像一捧沾着晨露的玫瑰。

    上辈子的场景,在这辈子再不会复现了。

    “可是我原本、已经得到他了啊……”

    高誓看着狗咬狗的两人,只觉心中一口恶气顿出。

    他转身走出研究所,不再回头。

    他知道,这对曾经的神仙眷侣,将会互相抓住对方最柔软的痛脚,狗咬狗得过完余生。

    一个沉浸在后悔中,一个沉浸在得而复失的绝望里,余生不得安宁。

    今日天气晴好,研究所外的阳光亮得有些刺眼。

    高顾笙像只狗子似的,从后座探出头来,笑嘻嘻地和应不解一起看向高誓。

    “老爸,今天天气这么好,咱们一家三口去兜兜风?”

    第118章

    平静的日子总是过得格外快。

    高顾笙目前已经渐渐开始上手高家的事务, 高父分给了高顾笙一个小公司,让他自己经营,高顾笙完美地继承了高誓的天赋, 上手非常顺利, 很难让人想象,他居然只有十八岁。

    高家不搞挫折教育和装穷那一套, 给高顾笙的都是最高配置, 高家一直认为,只有让孩子看到最高处的风景,孩子的起点才能更高,目标才会更远大。

    高顾笙忙得飞起,每天倒头就睡,但过得却很充实, 他很喜欢这种感觉。

    有时候, 高誓会想起在梦中的高顾笙, 就像一朵生长在荒漠的嫩芽,拼尽全力去生长。

    现在的乐乐, 过上了梦中自己最期待的生活。

    高誓和应不解两人, 这段时间则一直在忙着处理阴界的事情, 随着灵气的渐渐复苏,越来越多的非人开始出现,现如今阴阳两界的法律制度条纹已经越发完善。

    而应不解也在这个世界种下了一颗轮回的种子。

    那一夜, 高誓梦中有感,苏醒过来, 看见在隔壁的阳台上, 有银色的光点明灭, 他走上前去, 看见应不解手捧黑色漩涡,外界有无数光点飘来,分明是黑色的漩涡,却像是茫茫大海上的灯塔,指引着亡魂的归途。

    那是灵魂铸就的银河。

    后来,应不解将一丝轮回之力分给此界,之后他便不必亲自出手送生灵轮回。

    而这之后,游荡阳界的鬼明显少了很多,阴界的管理也越发方便了。

    阴阳两界的法律制度都在快速完善,由于高誓异警身份的特殊性,不管是阳界的会议还是阴界的会议都会邀请他参加,高誓也忙得脚不沾地。

    好在时隔两个月,两套法律雏形已经完成。

    随着时间的变迁,这两套法律将会日益完善。

    而在一片欣欣向荣中,随着春风重新吹过大地,萧予圣的新电影也拍摄完毕了。

    萧予圣这个名字,本身就是观影体验的金牌保障,更不要说这次拍电影过程中戏剧性的种种事例,更是让电影不花一分钱,就得到了最广泛的宣传。

    如今,电影尚未上架,单凭一段花絮,就得好评如潮。

    花絮中,萧予圣满身狼藉,双眸却燃烧着熊熊火焰,怒视着那些不知悔改的人贩子,分明未说一字,却让人被他表达出来的情绪牵动。

    【值了值了,就冲这一段,这部电影就不会烂!】

    【不知道为什么,感觉男主好正直,虽然哥哥的妆就是我最爱的战损,但就是色不起来。】

    【希望大家能多多关注拐卖事件,这也是哥哥拍戏的初衷,愿天下无拐。】

    【有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演不出来的,我觉得哥哥可能就是像男主一样正直的人。】

    高誓看着这一条评论,轻“啧”一声。

    他摇摇头,放下电脑,不再看。

    萧予圣倒是安安静静没闹出什么幺蛾子,不过这种安静,更像是暴风雨前的宁静,高誓从未放松过对他的警惕。

    比起这个,还有一件事倒是更让他头疼。

    比方说,眼前的应不解。

    穿着白色鸭子睡衣的应不解抱着枕头过来,身后还用法力漂浮着两杯温水。

    两边的床头柜一边飘过去一杯,应不解本人则轻车熟路地躺到了床上。

    看高誓在低头看他,应不解轻轻拍了拍床榻,“该睡觉了。”

    应不解被热气熏得面颊微红,刚洗过的长发藏在大帽子里,脸颊探出几缕发丝,双眸水润。

    高誓别过头去,关上了灯。

    这段时日,高誓有时候会零零散散地做梦,有时候会梦到梦中的乐乐,有时候则会梦见前世,每次他陷入梦魇,应不解都会来。

    有应不解干涉的梦境,他再也不会感到憋屈,他可以触碰到那些渣滓,自然能在梦里揍这群混账一次又一次。

    每次高誓一身轻松地醒来,总能看见,静静坐在他床边的应不解。

    有一次,应不解耗费灵力多了些,有些困倦地伏在高誓床边睡着了,高誓有些心疼,便干脆将应不解搬到了自己的床上睡,他睡得是大床,睡得开。

    应不解醒来后,有些迷茫地看看高誓,又看看周围,看起来茫然可爱,把高誓的心看得快了一拍,所以当应不解提出,两人要不要干脆睡在一屋的时候,高誓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当时的高誓,只觉得应不解可爱得要命,等到了晚上才回过味来。

    高誓看着窗纱透来的清冷月光,暗暗叹气。

    他当初为什么买加大款的大床睡?这大床不要说睡两个人,就算睡上五六个人也睡得开,主要是因为他的睡相实在不怎么好。

    ——谁经常在梦里梦见自家儿子被欺负,想必睡相都会不怎么好。

    他睡相不好也就算了,没想到应不解的睡相也不怎么样,第二天醒来后,高誓发现自己被死死抱在应不解怀里,白日仙风道骨的道长,抱着他就像一只巨大的八爪鱼,胸前的拉链被蹭开,高誓低头一看,该看的不该看的一览无余。

    高誓只觉脑袋“嗡”的一声。

    当初在试衣间明明已经全看到了,却远不如这次的冲击大。

    男人早晨本就容易被撩拨,不要说高誓的身体素质高于大多数男性,更不要说所爱之人就在身侧。

    那天清晨的高誓分外狼狈。

    倒是应不解浑然未觉,每天抱着枕头过来,目光欢喜,让高誓几次想劝应不解回房睡,欲言又止,都憋了回去。

    身边的呼吸声变得绵长。

    高誓转过身,看见应不解正朝他这一侧安静地睡着。

    他睫毛很长,皮肤很白,不笑的时候,像是一尊玉石雕就的雕像,说不出的清冷。

    但当他看向高誓的时候,那双黑亮的眼中,就盛满了春光。

    高誓想着,只觉一阵酥麻从腰椎窜向下方,他顿时脸色一变,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不敢再看。

    他本不是重欲的人,实际上,因为那些噩梦,早些年他对□□有种反胃感,在青春期到来之后,他对这种事情愈发厌恶,甚至一度被诊断为心理障碍。

    后来通过心理疏导,他扭转了心态,但依旧对这种事并不乐衷,迫不得已时,也只会潦草解决,不曾感觉到什么乐趣。

    他对于男男相爱保持一种理解且尊重,但无法接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状况,直到遇到应不解。

    没想到,在应不解成为他在恋爱上的意外后,还会成为他在□□上的意外。

    高誓冷静下来,心中想着背过身去,双眼却忍不住又落在了应不解面上。

    随着应不解的呼吸,他纤长的睫毛轻颤,像一只蝴蝶落在他的眼睑。

    怎么会有这样完美的人?好像每一处都恰好是他喜欢的样子。

    眼前这人一点警惕心都没有,也不怕自己忍不住,对他动手。

    好像自己在前世,就总是忍不住对应不解动手动脚?啧,上辈子的自己怎么会如此流氓。

    高誓盯着应不解的睫毛出神,这时,应不解长睫轻动,缓缓睁开了眼。

    他眨了一下眼睛,微微含笑,“在看什么?”

    那目光清明,分明没有入睡。

    高誓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整个人僵住,难以言喻的尴尬与羞耻蔓延上来,他面无表情,耳朵却整个红透了。

    “……没什么。”

    应不解安静地看着他,突然倾身,在高誓的唇上落下一吻,这吻又快又轻,像樱花花瓣落在了湖面。

    高誓的心脏险些跳停。

    应不解微微拉开距离,像只小动物似的看着他,在试探着。

    见高誓没有反应,他又慢慢靠近,缓缓抱住了高誓,高誓的面颊蹭着柔软的白色绒毛,又软又痒。

    “抱抱睡,可以吗?”

    高誓沉默着。

    窗帘轻动,月光像映在湖水中的影。

    过了不知多久,高誓的声音才从应不解的怀中传出来。

    “……应道长,你是真的不怕我啊。”

    应不解低头蹭上高誓的额头,“怕什么?”

    高誓看着他微微张合的唇,目光微沉,他拉住应不解胸前柔软的白色睡衣,让他俯身过来。

    这个吻带着高誓积压已久的火气,和方才羞耻一并强横地还给应不解。

    片刻,高誓微微气喘着,目光带着侵略性和挑衅,看着应不解,“就像是这样子。”

    应不解望着他,又缓缓地眨了下眼睛,神情是他一贯的无辜,然而这一瞬,高誓感觉有什么不同了。

    “不怕。”

    应不解低头回吻,他的吻很温柔,像从很远的地方吹来的风,特地来到身边,温柔的说着远方深林和雨水的味道。

    偏偏撩动地高誓越发难以按捺。

    这个吻如同隔靴搔痒,每一次剐蹭与轻触,比起亲昵,更像是温柔的刑罚。

    他手指握紧又松开,舌尖蛮横地追着应不解,像个蛮不讲理的土匪,要把眼前的心上人,绑回去做压寨夫人。

    可惜高誓明明在别处从来不犯同样的错,放在应不解身上却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好像方才还是占据上风,转眼间就落在劣势。

    恍惚中听见应不解轻笑一声。

    前世,应不解的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桃树,有时候从屋里一出门,就能看见白衣青年仰面躺在树干上,见他出来,笑的灿烂。

    “来啊,喝酒。”

    有风吹得满庭花瓣飘落,落在高誓的发端与眼尾,应不解心头微动,替他抚下,又落下一个轻吻。

    许是桃花揉碎在眼尾,便让他也沾染半筹春色,更盛春光三分。

    树干摇动,花瓣纷纷扬扬,这花瓣柔嫩,便让高誓沾染了零落的红。

    应不解鲜少看高誓穿旁的颜色,笑着叹他好看。

    高誓别过头,面颊微红,用手臂遮住眼睛,耳朵也红得像一朵桃花。

    应不解起了坏心,拉下他手臂与他亲吻。

    窗外月色正好,夜风微凉,高誓却感觉空气都变得难以流动。

    半晌,他才低喘着,断续着,“你、你从哪里学得……呃嗯、这、这么色气的亲法?”

    应不解声音微哑,笑意盈盈。

    “老师教得好。”

    “你说是不是,山山?”

    第119章

    “这事儿确实有点离奇, 但是现有的阴界生物都发现得差不多了,侦查设备也更新很多次了,所以应该确实是巧合。”

    “萧予圣这人有点邪性啊, 两个跟着拍戏的女演员都出事了。”

    “什么出事了?”

    高誓推门而入。

    “老大!”

    “队长!”

    “高哥!”

    队员们像一群看见了鸡妈妈的小鸡崽子似的, 争先恐后地问好。

    常阳给高誓解释道,“队长, 周柚你还记得吗?她失踪了。”

    高誓记性极好, 当然记得当初为高家直播的周柚。

    不仅如此,萧予圣还夜会周柚,言辞暧昧。

    不过周柚有了男友,对萧予圣的亲昵,表现得很尴尬。

    她失踪了?

    “老大,今早来的消息, 周柚的男友报了案, 说自己的女朋友失踪了。”

    周柚在一个早晨出门, 出门前对男友说,自己要去买衣服, 但直到晚上都没有回来。

    而且平时周柚不直播都会请假, 这次也没有在群里请假, 直播间里全是问号。

    周柚是个有责任心的主播,若是有事一定会请假的。

    所以男友直觉她出事了。

    一开始,男友只是询问周柚的朋友, 但在问了所有人,都没人知道周柚的去向, 男友觉得事情有些大条了, 连忙报了警。

    与此同时, 周柚失踪的消息也上了热搜。

    萧予圣的剧组, 连续两个演员出事,娱乐圈比较迷信,有人说萧予圣拍的这场戏运道不好,凡是拍过的人都会出事,不少演员在微博发声反驳,但暗地里还是被这种传言闹得人心惶惶。

    不过倒是没人把不好的事情牵扯到萧予圣身上,反而另一种说法被大众认可——

    萧予圣的这场戏,揭露了太多的阴暗面,是一件大功德,因为功德太盛,命格轻的女明星压不住,所以过往的那些肮脏事就都被暴露了出来。

    甚至网上已经有人在给周柚泼一些子虚乌有的脏水。

    这话说得实在荒谬,以至于出了圈。

    这件事也导致更多人知道了萧予圣的这一部电影。

    萧予圣也对这件事发表了公开声明,劝告粉丝不要信那些荒谬的言论,并发动能发动的力量尽可能地寻找周柚。

    他的理智发言反倒是为他圈了一波粉。

    如今,万星娱乐垮台,娱乐圈中隐隐有萧予圣一家独大的趋势。

    高誓本能觉得这件事不对,“我查查看定位。”

    之前,高誓为了保护周柚,请周柚拿到了高家的试用机型,这款新型机最大的特点,就是卫星定位系统。

    如果周柚愿意打开总部定位,那么高誓可以通过总系统查到她的位置。

    全看周柚的意愿,毕竟这件事还是涉及到隐私权的。

    不过,或许是上次的拐子村吓到了周柚,周柚把定位打开了。

    高誓点开星星腕表,常阳目瞪口呆地凑过来,做了个“给大佬递烟”的姿势,递上了一根棒棒糖,“队长,你有个这种宝贝,怎么还用老年机啊?”

    高誓那一部诺基亚,从入职之后就没变过,导致很多人看见高誓的第一印象,就是老古板,谁能想到高誓居然是以高端科技闻名的高家少爷。

    高誓摇摇头,“你也说是,所以手机只要能打电话就足够了。”

    按下回车,周柚的手机定位出现了。

    一群人全都凑了过去。

    “这地方,有点眼熟啊,明华花园?”常阳挠挠头。

    冉秋道,“是个相当不错的花园,风景很好,很多年轻人约会喜欢去那。”

    黄杉轻轻皱眉,“有问题。这个花园里的项目基本都是为年轻情侣服务的,周柚自己去非常奇怪。”

    常阳“啊”了一声,“卧槽黄哥你怎么知道?你去过?”

    黄杉一愣,脸微红,轻声道,“嗯,这个地方去的基本全是情侣,有‘约会天堂’的绰号,如果单身去的话……环境对个人很不友好。”

    这就奇怪了,周柚一个人,为什么要去一个虐狗行为频发的花园?

    难道真的和传闻中的一样,周柚是个有野心且不忠诚的女人?

    高誓觉得不对。

    他想到了萧予圣。

    萧予圣当晚对周柚言辞暧昧,后续剧组又拍摄了两个月,难保两人不会有更深的交集,但周柚是个聪明的女人,不论是从感情还是从理智来说,她现在的男友才是最适合她的,所以她移情别恋的可能性很小。

    所以,更大的可能是,萧予圣约了她在这个花园见面。

    比如,想要对她告白?

    高誓将猜测转达给路行之,路行之当即派人,一队去查监控,一队去查萧予圣的行踪。

    这时,有提示音响起,庄貅貅拿出手机,原来是萧予圣微博的更新提醒。

    这次萧予圣发的微博,依旧是他画的画。

    在画面正中,是一朵玫瑰。

    玫瑰开得正盛,灼灼如火焰,而玫瑰扎根的土壤中,却尽是脏乱。

    土壤中有玫瑰的残枝,有枯败的树叶,有动物的残骸。

    整幅画面都呈暗色调,唯有那朵玫瑰,颜色明艳。

    配文“献给周小姐,也献给你们”。

    点赞和评论增长飞快,最热的一条是这样的:

    【看哭了!我浅浅分析一下,姐妹们看我说的对不对。

    我觉得这幅画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愿柚子平安健康,能破除万难,开出最美的花”。

    另一层意思,和电影有关,“愿天下的女孩子们都能闯过世界的恶意,成为自己最美的玫瑰”。】

    这条评论在短短十分钟之内,就获赞近十万,不少粉丝都在下面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抛开寓意不谈,这幅画确实画的很棒。

    尤其是中间的玫瑰,简直像被他画活了,也不知他是临摹过多少次,才画出的这么一支玫瑰。

    但高誓却觉得,莫名的压抑。

    整幅画都给他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那朵玫瑰红得浓稠,像要滴落的一滩血。

    他的目光,停留在玫瑰扎根的土壤中。

    所有人——或者说正常人,都会以为中央的玫瑰是周柚。

    第120章

    高誓的定位系统无疑为寻找周柚争取了更多的时间, 省略了筛查寻找定位的步骤,刑警大队直入重点。

    没过二十分钟,那边就将信息档案上传了。

    在档案中, 有一则视频, 正是花园录像。

    录像显示,上午十点钟周柚进入了花园中。

    或许是怕被狗仔发现, 周柚将自己裹得很严实, 如果不是特别熟悉的人,无法将她认出。

    花园中的监控录像并不多,周柚又挑着没有监控的地方走,因此只有寥寥几个摄像头拍摄到了她一闪而过的身影,更不要说去寻她究竟见的是什么人了。

    不过,在花园一角的垃圾桶里, 翻到了周柚的手机。

    或者, 更准确地说, 是手机的零件。

    手机被完全拆分,这个垃圾桶里, 只有负责发送和接收信号的部分。

    零件很干净, 上面没有任何指纹。

    基本可以断定, 周柚遇害。

    带走周柚的人,有很强的的反侦察意识,同时, 在销毁痕迹方面非常专业。

    根据警方推断,他将周柚随身携带的手机和个人物品, 拆分扔到了不同垃圾箱里, 这些垃圾箱都有专人负责, 每天都会清理和倾倒, 因此周柚的随身物品早已经随着垃圾车进入了垃圾场。

    不过,不幸中的万幸,负责这个偏僻角落垃圾桶的一组两个环卫工人习惯性偷懒,平日里喜欢占小便宜。

    由于这个垃圾桶所属的地点比较偏僻,所以来这里丢垃圾的人很少,那两个环卫工人便如往常一样偷懒,晃动垃圾桶后,发现里面的垃圾还不满五分之一后,便没有倾倒这个垃圾桶。

    这才让定位芯片留在了花园。

    但留下的,也只有这么一枚芯片。

    身为整个B市花园的客流量极大,尤其是在昨日,天气很好,春风和煦,不少小情侣相约来此,给搜寻工作增加了难度。

    花园只有一个出口和一个入口,意味着“一路到白头”,然而,在查看出口监控时,却并未发现周柚的身影。

    周柚进门时穿的那一身衣服被换了。

    而且,带走周柚的人恐怕在易容方面也很有心得。

    摄像头比较模糊,再加上人多,采用AI对比功能,也只能确定部分游客进出门的都是同一人,余下的,需要人工对比。

    最先被怀疑排查的,是进门独身一人,出门成双结对的游客。

    重点关注在出门时,一方站立不稳,需要另一方搀扶甚至背、抱出门的游客。

    但棘手的是,今天的花园举办了情侣默契度大挑战活动,其中有一个活动需要一方饮酒,所以被背、抱出去的一方其实并不在少数。

    高誓看着监控,突然点了暂停,他皱眉看着出口处监控画面中的一对情侣,闭上了眼睛。

    刚看过的入口监控在脑海中快速回溯,绝强的记忆力在此刻完全展现,太阳东移、人群倒退,他额上起了一层细汗,回想起了这对情侣出现的时间。

    进度条后拉,画面定格。

    一对情侣出现在入口处。

    男方穿着黑色的薄款羽绒服,他个子高瘦,这身穿在他身上其实有些空荡。他似乎有些拮据,能看出来,羽绒服是大牌的仿品,仿制的工艺很差,价格大概在一百左右。

    但他身边的爱人,却穿着一身火红的羊绒大衣,脖子上有亮光闪过,应该是戴了珠宝。春寒尚未回暖,女方白色羊绒长裙下,却只穿了一条黑色的丝袜,足上一双黑色高跟鞋,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女方的妆画得很浓,依偎在男方身上,像一颗依偎着大树生长的藤蔓。

    男方大概有三十来岁,女方的妆画得太浓了,加上镜头模糊,看不出年龄。

    而在出口处,男方背着女方出门,女方手里还提着一袋啤酒,脸埋在男方的颈窝,看上去像是喝醉了。

    高誓将图片放大,终于知道了违和感的来源。

    出口录像中,女方腿上的黑色袜,比在入口处的监控中,颜色浅了一些。

    女方腿上这条丝袜,不出意外的话,属于一个高奢品牌,不会存在过了一天就脱丝的情况。

    那么,就只能是因为女方的腿变粗了。

    穿着高跟鞋走路,腿部确实容易水肿,但高誓还是本能地觉得不对。

    他查看其它摄像头,整整一上午的时间,将这对情侣的行走路线全部整理完毕。

    便看见,这对情侣一开始像每一对普通的情侣一样,去游玩公园,很多摄像头都拍到了两人的身影。

    女方提议去参加默契度比拼,但身边男人显然和她的默契度有待提升,错题的惩罚措施是喝酒,错一题喝一杯,女方夺过酒杯就往下灌,带着些怒意。

    男方越来越尴尬,同时有些担心,试图劝阻,女方愤怒地一拍桌子站起来,抓起桌上的一袋扎啤跑开,男方连忙起身去追。

    再一次出现,就是在半个多小时之后了,男方背着女方,大概是和好了,往出口走去。

    好像没什么不对。

    但是从默契比拼的现场到出口处,刚好经过放着周柚手机零件的那个垃圾桶。

    如果,丝袜颜色变浅,不是因为水肿,而是因为换了一个人呢?

    高誓又将目光落在了男方身上。

    在入园的门口,有一面巨大的镜子,他似乎对这次约会很是看重,对着镜子整理了一番衣服,摄像头就在上方,照到了他的正脸。

    他似乎也察觉到了摄像头的存在,仰头露出个略带羞赧的笑。

    目测男方的身高有一米九五以上,天气寒冷,他戴着口罩,眼睛不大。

    高誓微微眯眼,将这一段再次回放。

    没有任何瑕疵,这完全就是一个期待着约会的中年男人。

    可高誓心中却警铃大作,直觉驱使着他将注意力放在对方身上。

    这种警惕,来源于他常年和渣攻们斗智斗勇的本能。

    经验丰富的老警察,可以通过眼神和微表情破案,可以在人群中一眼看出犯罪嫌疑人。

    高誓年纪尚轻,经验比不上那些老警察,但他与渣攻的战斗,从捡到高顾笙就开始了,毫不夸张地说,眼前的人是不是渣滓,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个男人绝对有问题。

    在高誓眼中,男人对着镜头的那一笑,比起羞赧期待,更像是对警方的挑衅。

    【——看啊,我就在你们面前,可没人能认出我。】

    “星星,申请接入总部人脸肖像数据库。”

    “星星收到!(*^▽^*)”

    高誓想了想,又把男人和女人的面部截图发给了承泽奇。

    【老七,能还原吗?】

    承泽奇秒回,【你从哪截的图?这化妆技术不错啊,尤其是这男的。】

    【其实男的扮成女人简单,但男人要扮做一个和自己完全不相干的男人,那可就难了。】

    高誓一愣,罕见地感觉自己的大脑宕机了。

    【?】

    【什么扮成女人?】

    【就这红衣服的这个,这个是男的扮的,你不是看出来了所以才问我能不能还原吗?】

    【……】

    高誓又将出口截图发给承泽奇。

    【能看出来红衣服的人有没有换人吗?】

    这次承泽奇过了一会才回答,【不好看,红衣服就露出来半张脸,还被头发挡着,脸型和耳朵都没露出来。】

    可这张已经是高誓能截到露出部分最多的了。

    从画面中,只能看见女人画着与入口别无二致的玫瑰红眼影。

    【不过我觉得,确实有点问题。虽然因为角度问题可能有偏差,不过你看红衣服的丝袜,颜色变浅了。】

    【哎老高,我先试试给你复原容貌吧,你这图片也太糊了,我尽力。】

    不排除红衣男可能有特殊癖好,不过高誓又在两人的身上记了一笔。

    星星的速度比承泽奇要快一些,但是没有办法去除伪装。

    过了大概半小时,承泽奇才联系了高誓,【他被口罩遮住的部分,我根据他的脸型走向模拟了几张可能的。】

    【这人的化妆手段是真的不错,有我技术的八成了,而且演技也很牛逼,和他化妆之后的形象非常贴合,你从哪找来这么个大宝贝?】

    高誓的目光落在承泽奇的画像上,定住了。

    其中,有一张画像,竟然与萧予圣有几分神似。

    ***

    “珺儿,这次带你去见圈子里的一位前辈。”

    能被吴勤称为“前辈”的,恐怕只有那几位巨擘了。

    孙珺没来由地紧张起来。

    “别紧张,这位前辈为人和善,不会为难人。”

    “你有什么不懂得,都能问他,他好为人师,喜欢给小辈解答问题。”

    孙珺背着画板跟在吴勤身后,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对要见的人是谁,有了几分猜测。

    这是一个别墅区,这边别墅的价格及其高昂,但相对应的,环境非常好,居住密度很低,安保条件也极佳,有不少超一线明星会买这边的房子,为的就是这边的安保环境和社交环境。

    在这里住的人,非富即贵。

    吴勤的表情一如既往的冷硬,不过面对自己心爱的小徒弟,说的话却带着笑意,“珺儿,你们小年轻不是喜欢追星吗?这边有不少明星,说不定能碰见你喜欢的。”

    孙珺摸了摸发端,他倒是对追星并不热衷,不过提起追星,他想起了一件事。

    “师父,您知道萧予圣吗?”

    吴勤道,“知道。”

    “您觉得他怎么样?”

    吴勤皱了皱眉头,“演技不错,不过我不喜欢这个人。”

    孙珺想起那日看到了画,颇有同感,“我感觉他画的画很压抑。”

    吴勤淡淡道,“画作会反应内心和情绪,这个是掩饰不出来的。”

    “心里开心的话,画的画面再悲伤,也让人看着不舒服。”

    孙珺赞同,“我感觉他的画侵略性很强。”

    吴勤颇为赞许地看了他一眼,“没错,像最近他上传的那副玫瑰,嗤。”

    “珺儿,你说说,你看到那副画感受到了什么。”

    孙珺回想起萧予圣在微博发送的图画照片,“我感觉……他好像有点兴奋?与其说他像是把周柚比作玫瑰,不如说他是要把周柚当做玫瑰的养料……”

    孙珺说着,也感觉自己说的似乎有点荒谬,止住了话头,却见吴勤点头,“没错,他这幅画,倒像是要踩着周柚的事情吸血,宣传他的电影。”

    吴勤突然止住了脚步,点了点前方,“看见那边的满园玫瑰了吗?那栋房子就是萧予圣的。”

    孙珺这下子真的惊讶了,多少狗仔苦挖萧予圣的住处,突然就送到了自己的面前。

    正惊讶间,便看见两道身影一前一后地往这边跑来,前方的小小一团,看不出是老鼠还是什么东西,后面的则是个少年。

    “小红,你别往人家家里跑啊!”

    前方红影窜进玫瑰园里,徒留少年站在外面傻眼。

    孙珺讶异,“小笙?”

    那少年正是高顾笙。

    高顾笙也是倒霉,今天带着小松鼠出门,没想到一向乖巧的小松鼠突然发疯似的往这边跑,可能是吃了养灵果开了灵智,小松鼠跑的速度格外快,高顾笙竟然没能追上。

    眼看着小松鼠窜进人家的玫瑰园,高顾笙站在高墙外焦急非常,担心自家红毛小松鼠啃了人家的玫瑰花。

    更不要说,他听见狗叫声了。

    “啊是菌子啊,我家小松鼠跑进人家家里了。”

    高顾笙一边按着门铃一边回话,心里暗暗祈祷花园的主人是个好说话的,至少给他赔偿的机会,可别抓着小松鼠直接扒皮炖汤了。

    孙珺想起萧予圣和高顾笙之前闹得那些事,连忙上前,“小笙等等,这家户主是萧予圣,我和你一起。”

    他焦急看向吴勤,吴勤又不是那种死板的师父,反正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段距离,他便点了点头。

    这两个少年他都很喜欢,对萧予圣没什么好感的他,自然要看着点。

    高顾笙闻言一愣,“萧予圣家?”

    他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下意识便掏出了手机,开始给高誓编辑消息。

    他按下“发送”的刹那,花园大门打开,露出了萧予圣的脸。

    他看向高顾笙时,目光一闪而过的欢喜,令人难以忽视。

    “高同学,你来有什么事吗?”

    高顾笙道,“不好意思,我家小宠物钻进你的花园了,可以让我进去找一找吗?如果造成了损失,我会赔的。”

    萧予圣点点头,“当然可以。”

    他大方地拉开大门,这时才看见了高顾笙身后的吴勤和孙珺,随即问好。

    孙珺盯着萧予圣手套上一点黑色的颜料,有些惊讶的问道,“萧影帝,你是在自己做颜料吗?”

    孙珺便会自己制作颜料,他总觉得买来的颜料总是差点心意。

    萧予圣点头笑道,“对。”

    他似乎对制作颜料很是热衷,简单地与孙珺讨论了几种制作方法,令孙珺受益匪浅。

    吴勤却突然插话道,“萧影帝还是少用取血做颜料得好,血液并不是一种好的颜料,已经被淘汰了。”

    萧予圣一愣,笑着挽起袖子,他的小臂上,有一道大概十厘米左右长短的疤痕,“我并不是特意取血作画,只是我家的孩子受了刺激,划伤了我的小臂。”

    他们愣了愣,仔细一看,才发现疤痕确实有点像狗爪子的抓痕,不过要比一般的狗抓痕深很多。

    “我想,既然已经出血了,不如收集一些,当颜料试试看,不过事实证明,血做颜料被淘汰是有原因的。”

    “前面就是花园的入口了,高同学,这边恐怕不太好找,你有什么办法叫它出来吗?”

    萧予圣对高顾笙说话的语气比对其他人更温和,不仔细听听不出来。

    高顾笙看着玫瑰园也有些傻眼,玫瑰园很大,比萧予圣在微博上发的照片看起来还要大,中间虽然有一些小道,但却并不多,这就导致有大片玫瑰从是视野盲区。

    而且因为玫瑰有刺,没办法在玫瑰丛中行走。

    高顾笙登时头疼,萧予圣建议道,“我调机器来帮你找吧,不如大家先去屋里喝杯茶。”

    也只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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