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茶水清冽, 漂亮的西式白瓷茶壶衬着碧色的茶水,别有一番美感。

    “随便坐。”

    欧式风格的别墅,米黄色的沙发上铺着白色的毛毯, 墙壁上挂着几幅简单的油画。

    阳光透过米白色的窗帘, 打在茶几上,照亮了桌上的淡紫色花瓶, 里面是一支浅黄色的玫瑰。

    萧予圣将茶水推到几人面前, 吴勤已经被挂在墙上的画吸引,频频看向墙壁,萧予圣见状笑道,“这是黑朗大师的画作,您也感兴趣?”

    吴勤当即便有些按捺不住,大师很是神秘, 画作极其难求, 没想到这里倒是有几幅。

    萧予圣看出了吴勤的心思, 便引着吴勤去观摩画作,他贪谈吐优雅, 博学多才, 没一会, 吴勤大师便与他相谈甚欢,反倒是高顾笙与孙珺,被招呼得少, 几乎要让孙珺以为,之前对萧予圣的猜测是误解。

    离着客厅不远的方向, 是萧予圣的画室, 画室的门开着, 可以很清楚地看见画室的内景。

    萧予圣或许是余光注意到了他们, 笑道,“这是我的画室,你们感兴趣的话可以随便看看,不过里面都是我的画,没有什么珍品。”

    孙珺谢过萧予圣,与高顾笙一起走到了画室中。

    孙珺一进门,眼睛就亮了。

    这一个画室可以说是所有画者梦寐以求的画室,有一面墙是到天花板的柜子,柜子里是满满当当的颜料和画具。

    角落的画架上,盖着画布,靠近柜子的位置,还有专门制作颜料的工具。

    看得出来,刚才萧予圣正是在这里制作颜料。

    孙珺有些惊讶地走过去,“这些颜料都是他自己做的!”

    高顾笙凑过去看,走到离自己最近的位置,读出粘在新鲜出炉的几管颜料下方小牌子上的字:“骨黑?”

    “菌子,骨头不是白的吗?”

    孙珺解释道,“骨黑是用鸡骨或者象牙干馏之后研磨制作的,干馏后的骨头呈黑色,所以制作出的颜色成为骨黑。”

    高顾笙半懂半不懂地点点头,见孙珺看着这一墙颜料眼睛亮晶晶的,心里盘算着去搜罗点制作颜料的石头。

    没过一会,他们听见外面有轻微的声响,便出门去看,见机器被调来了。

    小巧的有无人机,大些的有起吊机。

    意外的是,这些机器工作时产生的噪音并不大,大概只有三十到五十分贝左右。

    高顾笙有些惊奇,他本能地嗅到了商机,向着天空望去,看到无人机时目光却是一凝。

    高家专攻高科技产业,市面上发售的无人机他从小当玩具玩,一眼就能看出,这架无人机时什么型号。

    这个型号叫做“眼睛”,因为这架无人机最大的卖点,就是高清摄像头。

    它的像素,甚至可以与价值几十万的镜头相媲美。

    以至于它的飞行能力很差,只能飞到几米高的空中,而且在恶劣天气不能使用——高像素且能力强的无人机,根本不允许流入市场。

    也因此,这款无人机除了一些户外旅行博主拍俯瞰风景使用,购买的人很少。

    或许萧予圣只是想用这种无人机拍他的玫瑰园?

    这时,外面突然响起了一阵犬吠,震耳欲聋,简直像是贴着人的耳朵在吼,高顾笙一个激灵,猛地站起身来。

    “小笙,怎么了?”

    “怎么了高同学?”

    高顾笙看向窗外,那只狗还在叫,其中蕴含着警告愤怒与哀伤,高顾笙也不知道到底是这狗有灵气还是自己的体质问题,居然从几声狗叫中听出这么多情绪。他受这种情绪感染,心脏开始狂跳,几乎要跳出胸腔,有什么在拉着他,要他去看看它。

    “爱德华怎么突然叫得这么厉害?是不是小红跑到它那里了?”

    萧予圣苦笑一声,他举起自己受伤的那只手,光滑的皮肤上,那道血痕尤为可怖,“爱德华的发情期到了,这段时间比较暴躁。”

    说谎。

    高顾笙与他对视,他的目光如此真诚,简直要让人忍不住去同情。

    可惜是谎话。

    高顾笙能听见心脏在疯狂的跳动,他看着萧予圣状似真挚的目光,绽开一个笑容,“对不起,我还是有点担心,可以去看看吗?”

    他这一笑,像是月光下开到极致后将要凋零的白玫瑰。

    有电流蹿上脊髓,顺着尾椎向下,萧予圣心脏一阵酥麻,险些控制不住表情。

    他轻咳一声,“当然……可以。”

    孙珺不知道为什么高顾笙突然想去看狗,但依旧跟着站起身来走到高顾笙的身侧,走出客厅,外面的机器依旧在花园里劳作,犬吠声压过了所有机器运作的声音。

    显然萧予圣很宠爱爱德华,它的窝非常大,而且很精致。

    萧予圣提醒道,“爱德华这几天很凶,不过栓了绳子,你们别怕。”

    高顾笙死死盯着那扇门,胡乱地点了点头。

    门打开,犬吠声戛然而止,那原本应该拴着狗的绳索尽头,却只剩一个断裂的项圈。

    三人瞳孔骤缩,还未来得及反应,一道巨大的黑影从门后扑了过来!

    “小笙!”

    伴随着一股恶臭,一人高的巨犬将高顾笙重重压倒在地,血盆大口向他袭来。

    萧予圣与孙珺瞬间扑了上去。

    然而,下一秒,爱德华却突然把头往高顾笙脖颈上一埋,发出了“嘤嘤嘤”的哼唧声。

    萧予圣出了一身冷汗,他怎么能允许自己看中的玫瑰还没等到手就凋零,他连忙去拉爱德华,“起来爱德华!对客人太无礼了!”

    可爱德华直立起身足足有一米八,要知道,除非特殊情况,相似体型下的人类,是很难战胜动物的,所以他的拉扯不但没有将爱德华拉起来,反倒是给了它控诉的权利,它委委屈屈地哼唧着挣扎,一个劲儿地把脑袋往高顾笙怀里钻。

    高顾笙被狗头拱得心都要化了,他坐起身,一边撸着毛茸茸的大脑袋,一边连忙道,“没事,我很喜欢它。”

    此时在一旁的孙珺,却打量着爱德华暗暗皱眉。

    刚才那一股恶臭来源于爱德华,它金色的毛发暗淡,腹部和爪子非常脏,还沾着污物。

    真正宠爱宠物的主人,会任由宠物变成这副模样吗?

    它脏兮兮的样子,可和干净的狗窝外部截然不同。

    孙珺不着痕迹地看向狗窝内部,里面有两个很大的食盆水盆,如果爱德华没有挣脱链子,身上的不对劲就会被挡住,萧予圣多半会说为了安全考虑,不让他们靠近爱德华。

    可是萧予圣一没想到爱德华能挣脱狗链,二没想到发情期的爱德华一见到高顾笙,变得没了丝毫攻击性,像个小宝宝似的撒娇。

    萧予圣的名字,被孙珺在心里重重打了一个问号。

    爱德华蹭了蹭高顾笙后,用嘴拉着高顾笙的一角,呜呜叫着往一侧去,看起来极为急迫。

    高顾笙顺着它的方向看去,是狗窝。

    这大狗想把自己拉到狗窝去?

    高顾笙哭笑不得,他拒绝道,“我进不……”

    “砰!”

    “砰砰砰!”

    话音未落,狗窝里突然响起一阵撞击声。

    狗窝虽大,但整体方正,一眼就能看到底,可以看出,方才的撞击声是隔壁传来的。

    “什么声音?”

    听见撞击声,爱德华变得焦躁起来,呜呜叫着,扯着高顾笙的衣衫往那边去。

    萧予圣道,“那里面是我新买的一只小狗。”

    他摊了摊手,苦笑道,“本来确实是想买回来给爱德华当妻子的,但是这只小狗还小,只有九个月,还没成年,不能和爱德华□□。”

    “这几天让爱德华熟悉熟悉小狗的气味,过几天就要让他们先分开一阵子了。”

    是吗?

    高顾笙看了墙壁一眼,爱德华仍然在呜呜叫着。

    一团红影突然不知从何处窜了出来,跳到高顾笙的肩膀上,正是红毛小松鼠。

    “小红!”高顾笙一把将小红抓住,“你跑到哪里去了!”

    小红“叽叽”叫了两声,讨好地用尾巴去蹭高顾笙的手指。

    爱德华松开了高顾笙的衣角。

    ……

    门口,高顾笙肩上站着小松鼠,冲萧予圣道歉,“很抱歉给萧影帝带来了这么多麻烦,改日一定登门道谢。”

    萧予圣微笑,“高同学不用这么客气。”

    高顾笙心念一动,“爱德华很合我眼缘,如果以后有时间,可以来看看它吗?”

    萧予圣眨眨眼睛,开玩笑道,“当然,爱德华合你眼缘是它的荣幸。”

    “要是我也有这个荣幸,能让你愿意成为我的男演员就更好了。”

    ……

    三人往大师家的方向走去,吴勤率先开口道,“小高,离那个萧予圣远点,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面容严峻,全然不是在客厅中相谈甚欢的模样,“这个人伪装地很好,你年纪小,别被骗了。”

    孙珺道,“对啊小笙,刚才你怎么还说要去看那只金毛?”

    孙珺脸上满是不赞同。

    高顾笙一边打开手机,一边道,“我觉得那只金毛被萧予圣虐待了。”

    “还有……你们看,”他点开萧予圣曾经的画,是金毛在玫瑰园里扑蝴蝶的情景,“爱德华应该已经三岁了,不会再长大了,可是今天的这只金毛比花园里的,要大很多。”

    普通金毛体型一般在一米二到一米六五,画中的金毛目测在一米三左右,但是今天这一只却足足有一米八。

    孙珺迟疑道,“你是说,这只不是爱德华?”

    “萧予圣不是写实主义派,或许这只是他心中的爱德华?”

    高顾笙摇头,“不是,你看这一张,金毛的毛色比之前的那一张略暗。”

    孙珺思忖道,“是不是因为这张是傍晚,这张是清晨?”

    吴勤摇头,“在傍晚的话,狗的颜色应该再深一点。萧予圣对颜料这么偏执,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所以说,传闻中那条跟了萧予圣五年的爱德华,其实不止一只吗?

    高顾笙握紧了手中的手机,脸色微变。

    还有一件事,因为保密原则不能和他们说。

    就在他给高誓发了消息之后,高誓紧接着就警告他,小心萧予圣。

    因为犯罪面容侧写画像中,有一张,与萧予圣略有相似。

    就在看到高誓的警告的瞬间,高顾笙就认定了,绑走周柚的人就是萧予圣。

    回想接近自己的这群渣攻们,秦时劈腿,厉陌尘偷税漏税,归焰肇事逃逸,邪神和天麟干涉人界事务,可谓五毒俱全,再来一个绑架犯,高顾笙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所以高顾笙并不认为狗窝旁奇怪的撞击声,真的是一只狗发出来的。

    他摸摸小红的脑袋,“大狗的项圈,是你解开的,对不对?”

    小红像是听懂了似的,拱了拱高顾笙的掌心。

    ……

    指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捡起地上的项圈,那断口凹凸不平,倒像是被什么咬断的。

    他轻笑一声,把玩着大狗的耳朵。

    “你的小朋友,很聪明。”

    ***

    高誓看了一眼窗外,天色微暗,天边有云团聚集。

    “怎么了队长?”

    高誓起身,沉声道,“秋子,申请搜查令。”

    在看见那张与萧予圣神似的侧写后,他就认定了,这次的绑架一定与萧予圣脱不开干系。

    高誓走到一旁,拨通了与高顾笙的电话。

    “喂,乐乐。”

    “老爸,我没事,我已经出来了。”

    “嗯,先别动,我们一会就过去。”

    应不解起身走到高誓身旁,这次前去的人并不多,毕竟只是个人的怀疑,若不是异警的身份特殊,其中还牵扯到了高顾笙,他们是不可能拿到搜查令的。

    路过奢侈品店,高誓下车买了一块表,新出的表,一块价格五十八万,不算顶尖,但用来当做谢礼足够了。

    最主要的是,承泽奇和他闲聊的时候曾无意中说过,这块表设计得太过于出彩了,以至于很少有人压得住,很容易就变成了表戴人,而不是人戴表,只有像萧予圣那种气质相貌才压得住。

    换句话说,这块表送给萧予圣,可谓诚意十足,可以很好得削减萧予圣的警惕心。

    准备走的时候,高誓目光瞥过柜台,停下脚步。

    “这个也给我包起来……不,和这块表放在一起吧。”

    高誓所指的,是一枚领带夹。

    金色的领带夹,玫瑰花朵样式,一枚碎钻镶在花瓣,如同花瓣上的一枚露珠。

    驱车赶到高顾笙身边时,高顾笙正在离别墅区不远的咖啡厅,他脚边还放着两袋狗粮。

    “老爸,你总算来了!”

    高誓揉搓了一把高顾笙的脑袋,高顾笙有些着急,“老爸,我有点担心大金毛和周柚,就算周柚不是他绑的,那他也肯定虐狗了。”

    “走,现在就去。”

    周柚失踪的时间越长,就越危险。

    高誓一边走,一边给小步快跑跟在身边的儿子解释,“一会我上门,就说是给他道谢,趁这个时间,你的叔叔们去狗窝砸墙。你把小红给你冉叔叔,让小红带着他去看爱德华,免得爱德华叫出声被萧予圣发现。”

    高顾笙一愣,指了指自己,“老爸,那我呢?”

    高誓道,“你和你爹在车里待着。”

    此言一出,冉秋“啊”了一声,看看应不解,又看看高誓,最后看看高誓脖子上的红印子,默默地缩回了角落。

    ——卧槽!

    冉秋回想起白天的场景,恨不得扇自己一巴掌。

    【哎?老大,你被蚊子咬了?这个时候已经有蚊子了?也太猖狂了吧,那些闲的蛋疼的科学家发明的抗寒蚊子不会发明成……嗷!疼死了!阳子你打我干嘛?!】

    【……你他妈真是个猪脑袋!】

    ——我真是个猪脑袋!

    冉秋把脸埋进了笔记本里。

    谁家蚊子咬的包这么大一个啊?!

    这边高顾笙仰着头看高誓,道,“老爸,我觉得我去道歉比较好,他知道你是警察,你过去会打草惊蛇。”

    高誓一口否定,“不行,你老老实实和你爹在车上待着。”

    高誓不容置喙道,“若是真有事,我可以直接把他拿下,你不行。”

    高顾笙急眼,“我怎么就不行了!你儿子可是蝉联了八届跆拳道冠军!”

    涉及到儿子的安全问题,高誓像个暴君一样,容不得高顾笙半点反抗。

    倒是被“你爹”如此丝滑的称呼惊喜到的应不解,现在才反应过来,道,“没事,乐乐想去就让他去,这次有了准备你可以替他,下次就不一定了。”

    “我隐身在他身边跟着。”

    应不解一口说中了高誓的顾虑,在他迟疑的时候,应不解从怀中掏出一团黑雾扯长,像系围巾似的,系在了高顾笙的脖子上。

    黑雾灵智初开,对应不解怕得很,好不容易逃出来,连忙“手脚并用”地趴在高顾笙颈窝瑟瑟发抖。

    高顾笙惊喜道,“老爹,你把小黑也带来了!”

    应不解“嗯”了一声,两人一起用期待的目光看向高誓。

    高誓还想说什么,对上这两人的表情,泄了气,无奈妥协道,“好吧,乐乐趁这次机会好好学,免得下次再被绑。”

    ……

    天边日已西坠,因着阴云,天色阴阴沉沉。

    高顾笙提着礼物,按响了门铃。

    悦耳的小调在寂静而昏沉的傍晚响起,显得有些诡异。

    门打开,萧予圣的脸上的惊讶一闪而过,“高同学?”

    高顾笙笑的有些羞赧,“打扰了。”

    萧予圣眸色微沉,在天色的掩映下,看不分明,倒是声音依旧温柔动人。

    “高同学的话,当然称不上打扰。”

    他们身后展开大片沉沉暮色,两人一个俊朗,一个俊秀,倒是和谐。

    ……倘若不看如同背后灵般,跟着高顾笙的应不解的话。

    应不解面无表情地看着萧予圣,如同在看一个死人。

    第122章

    “老大, 你没事吧?”

    高誓按了按额角,“没事,走吧。”

    从来到这里之后, 他眼前就开始出现幻影, 就像是将他分成两半,一半放在现实, 一半放在梦境。

    让他稍感庆幸的是, 这次的预知,没有让他昏睡过去,甚至头也不疼,只是眼前多了幻影。常年行走在真实与梦境之间,这种程度的幻影,对他不会造成威胁。

    高誓含了一块薄荷糖, 带着冉秋躲过监控, 翻过院墙, 悄无声息地来到了狗窝旁边。

    正厅那边亮着灯,隐约能听见萧予圣和儿子的交谈声。

    而在他眼前, 幻影高顾笙满脸是泪, 双目空洞, 满身狼藉地躺在地板上,萧予圣调整着摄像头,兴奋到双颊绯红, 表情扭曲。

    “对!就是这种感觉!这种花朵开到糜烂后被人揉碎的感觉!”

    镜头如同毒蛇的蛇信,一寸寸舔过少年光|裸的身体, 最终定格于面颊, 他的眼睛像是火焰燃烧过后冷却的灰烬, 什么都没有。

    萧予圣走到高顾笙面前, 动作轻柔地解开他手腕上沉重的镣铐,吻上他挣扎出的血痕,舔舐沁出的鲜血。

    “乖,去好好养伤,我唯一的男主演,我还有很多影片想和你一起拍。”

    ……

    高誓冷着脸咬碎了薄荷糖,任由辛辣的味道在口腔中肆虐。

    冉秋拧着眉头开门锁,百忙之中打了个手势,【老大,绝对有问题!这么难开的门锁,我上次遇到,还是亿万富翁的安全柜。】

    用这种级别的安全柜锁狗?

    他家狗拉的粑粑是金子?

    冉秋在心中嘀咕着,手下动作却不慢。

    里面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声音。

    狗嗅觉敏锐,若是正常情况,早就叫起来了,不过高誓来之前做了两手准备。

    最开始打算送小松鼠进去探路,可白天小松鼠钻进去的洞却被堵住了。

    堵得不严,只铺了一层厚纸板,小松鼠完全可以咬开。

    但高誓思忖一瞬,还是对跃跃欲试的小松鼠摇了摇头。

    不对。

    萧予圣做事精益求精,他若是想堵洞,怎么会只用厚纸板。

    最终,高誓还是用了应不解画的沉睡符。

    高誓看向四周,为冉秋打掩护,冉秋的动作很利落,就算是这种级别的门锁也拦不住他,科室时常调侃,说若不是他当了异警,恐怕已经过上国家管控一日三餐的日子。

    他一心二用,警惕着周围的声音,看着眼前的幻影。

    眼前的幻影又换了。

    这次似乎是两人的初遇。

    在梦境中,高顾笙被厉陌尘设计成为艺人,哪怕知道厉陌尘的真面目之后,也因为巨额赔偿金不能离开。

    他拼命参加综艺,接剧本,就是为了能还清债务,逃离厉陌尘。

    他生的过于漂亮,哪怕什么都不会,只凭一张脸,就能夺去所有人的目光,更不要说,他从来凡事只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所以他刚出道不久,就收获了一批粉丝。

    看着高顾笙整日奔波,眼底粉底都遮不住的青黑,粉丝们开始骂万星娱乐黑心。

    看万星娱乐晒出了高顾笙主动要求加班的聊天截图,甚至还有录音。

    晒出的证据中,高顾笙就像是一个想趁着热度赶紧捞一笔就走的捞男。

    粉丝们沉默了。

    高顾笙不可置信地质问经纪人,“你为什么要恶意拼剪聊天和录音?!”

    经纪人耸了耸肩,“抱歉,这是总裁的意思。”

    起初厉陌尘确实只是想让高顾笙狠狠累上一阵子,让他知道苦不是这么好吃的——况且,能赚钱,又将被万千粉丝奉若神明的大明星压在身下,是何等快意?

    可是后来,当他爱上被自己当做玩物的金丝雀后,他却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他想一点点收紧金丝雀脚踝上的锁链,将之收入笼里来。

    抹黑高顾笙在粉丝心中的形象,就是第一步。

    高誓看到这里,才知道,原来那个已经在大牢里面踩缝纫机的厉陌尘,是因为爱又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所以才会伤害自家儿子。

    所以呢?因为他缺爱的童年,因为他别扭不知道怎么表达爱,因为他爱到疯狂,所以他好可怜,所以高顾笙就合该原谅他,与他冰释前嫌,走向幸福美满的大结局?

    显然高顾笙不是这么想的。

    所以梦境中的高顾笙虽然一身惨烈,最终却依旧脱离了厉陌尘的掌控。

    而现实中的厉陌尘,估计会踩缝纫机踩到地老天荒,看着电视中熠熠生辉的高顾笙垂首顿足。

    幻境还在继续。

    疲惫的高顾笙这次来到的,是一个剧组。

    他在里面扮演男五号,戏份算不上多,却很重要。

    男五号的设定,是倾国倾城的美男子,也是女主心中的白月光。

    导演看到高顾笙脸的一瞬间,就拍板定下了他。

    因为男一号是萧予圣,要想选一个能在萧予圣面前被称为“美男子”的演员,非高顾笙莫属。

    然而,这个导演有名,嘴却臭的要命,人称“影视大喷子”,高顾笙一个出道不到半年的新人虽有灵气,却还差点火候,他演了一场戏,被卡了几十次,骂到狗血淋头。

    就连高顾笙是孤儿的身世都被拿出来当做攻击他演技的武器。

    【怪不得你爸妈不要你,除了脸一无是处的东西!】

    【我当初要是知道你的演技这么烂,我宁愿随便选个丑男也不要选你!】

    【大家来看看啊,就是他,让你们在这多受半天的风吹!浪费胶卷的东西!】

    高顾笙被导演指着,垂着头站在中央。

    他低声道,【……抱歉。】

    【他妈对不起有个屁用啊,被你垃圾演技耽误的时间能补偿回来吗?!】

    导演还想再骂,突然感觉肩上有人轻轻一拍。

    萧予圣温和的声音传来,【没事,您别生气了,一会我带带他。】

    看见萧予圣,导演瞬间哑了火。

    他讪讪地道,【有萧影帝带他,那就最好了。】

    高顾笙抬起头,感激地看了萧予圣一眼。

    萧予圣冲他温和一笑。

    于是后来,他们自然而然地熟悉了起来,亦师亦友,无话不谈。

    可高顾笙不知道,那天,萧予圣路过片场,看见被千夫所指的高顾笙时,受到了何等冲击。

    垂着头站在中央的高顾笙,宛如一朵在狂风中摇摆的花,花瓣残缺而破碎,枝干脆弱却坚韧。

    真是……漂亮。

    最美的、最吸引人的事物,永远介于破碎与完整之间。

    让人忍不住想施力、再施力,去试探多大的力道,才能压碎他的脊梁。

    ……

    随着细微的“咔哒”一声,门开了。

    高誓将冉秋拉到身后,缓缓打开了房门。

    却见狗窝正中,原本应该睡着的金毛,睁着的眼睛在照明工具的照射下,闪着幽幽的绿光。

    冉秋的心一下子吊了起来。

    这狗竟然没睡着?!

    符纸没起作用?

    要是它现在叫起来……

    高誓也下意识地皱眉,可他却并不如冉秋般紧张,看着这只奇怪的大狗,心中反而涌起了一股熟悉的亲切感,喜悦的感觉冲上大脑,身体率先于大脑做出反应,他上前一步——

    大狗在见到高誓的瞬间,就开始疯狂摇尾巴,尾巴像一个小风车,带着“呼呼”的风声。

    高誓伸手,轻轻地把手按在了狗头上。

    “呜——”

    大狗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很轻很轻的呜咽,竟然像是喜悦到极点,忍不住落下泪来。

    高誓福至心灵,他低声问,“我是不是见过你?”

    大狗拼命把头往他怀里钻。

    高誓熟练地抚过金毛的狗头,手法与摸自家儿子的脑袋颇为相似。

    然而,摸到脊背的毛,却摸到了一手湿润。

    高誓提灯一照,发现在大狗金色的毛发上,沾满了鲜血。

    它白日尚且齐全的毛发此时却被刮破了很多,裸露的皮肤满是血块。

    它这么喜欢高誓,本来应该像对待高顾笙一样,直接扑过来的,可是它的两条前肢都被打断了,只能对着高誓拼命地摇尾巴。

    高誓抱着大狗的手一紧。

    冉秋低声道,“老大,狗子身上的这些伤,像是在荆棘丛里蹭出来的。”

    他不忍地道,“……这也太惨了。”

    狗发情之后,跑去玫瑰园,被荆棘刮伤。

    多好的解释。

    可这只狗分明不在发情期,它理智地很。

    高誓突然就想起萧予圣画的画。

    金毛在玫瑰园中扑蝴蝶。

    它好像总在扑蝴蝶。

    玫瑰红得娇艳欲滴,像是大团的鲜血。

    ——【对,就是这样,在荆棘丛中逃跑,被划出一身细小的伤口。】

    ——【我要你的身上,开满玫瑰。】

    眼前的幻影变换形态,浑身赤|裸的高顾笙拨开挨挨挤挤的玫瑰,拼命向前跑,在他身后,是饿了三天的狼狗。

    这片玫瑰园好像没有尽头。

    无人机低低的盘旋在他的身侧,极度高清的摄像头将他所有的绝望尽数录下。

    ……

    高誓深吸一口气,低头摸了摸狗头,问它,“隔壁有什么?是不是一个人?”

    正在试探着查看有没有隐藏门缝的冉秋,想说这狗子知道什么,没想到它竟然真的点了点头。

    “呜呜!”

    高誓抱着它走过去,也好在高誓的力气大,否则身长一米八的狗子还真不是谁都能抱动的。

    金毛在高誓怀里,伸出一只后腿,挠了挠整面墙靠右的位置,然后又用尾巴拍了两下。

    “呜呜!”

    紧接着,墙那边,传出了缓缓地敲击声。

    “咚、咚、咚。”

    声音很慢,很轻,像是一个垂死之人死前的挣扎。

    这狗子居然还能对暗号!

    冉秋却没工夫惊讶了,他凭借两边暗号传来的位置,以及墙壁的隔音效果,判断出了隐藏的密码锁所在的位置。

    “老大。”

    高誓默契地从身后的背包里拿出工具,打开照明,冉秋卸了密码锁,拉出线接到笔记本上,三下五除二破开了门。

    高誓对他比了个大拇指,许久没被夸过的冉秋忍不住呲牙,刚想自夸一下,却被迎面扑来的血腥味冲得险些吐出来。

    只见大门之后,是一个颇为宽广的空间,在空间的正中,锁着一个女人。

    这女人没了一条手臂,被锁在地上,满身都是血口子,以高誓的眼力,一眼就能看出,这些血口子会使人流血,却不致命。

    女人的嘴唇已经变得惨白没有血色,可以看出缺血严重,高誓估计她的失血量恐怕在一千毫升左右,已经休克。

    而在门前,有一只大狗。

    这是一只德牧,却比一般的德牧要大很多,高誓估计与金毛的身长不相上下,简直大到像什么新品种。

    但是这只德牧却比金毛更惨。

    德牧的一只眼睛紧闭着,眼皮是干瘪的,它的四肢都断了,就连尾巴都只剩下了半截。

    刚才打在墙上的咚咚声,恐怕是拼尽全力用身子撞出来的。

    看见高誓后,德牧慢慢地摇起了剩下的半截尾巴。

    尾巴拍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啪啪”声。

    高誓心口一痛。

    他强行收回心神,跑向中央的女人,顺手将一张定魂符贴到了她的身上。

    拨开女人散乱的发丝,她的脸上紧紧裹着白色的纱布,但高誓依旧能认出,这就是周柚。

    冉秋掏出工具,试图将铁索解开,半晌,他脸色难看道,“老大,不行,锁孔被封死了。”

    锁链的一头深深埋进地下,另一头锁死在女人的身上,分明根本没想放女人活着出去!

    高誓摇了摇头,“没事。”

    他心里压着火气,从腰间取出小斧头,小斧头眨眼之间变做手臂长短,斧头上泛着盈盈金光,高誓握着斧柄重重砍了下去。

    儿臂粗细的锁链应声而断。

    就在这一瞬,那斧头上的金光,分做两簇,分别投入金毛和德牧的体内。

    登时,金光大作,有金龙虚影自两犬身上腾起。

    金龙啸天,龙吟声直上九重。

    天边积攒的乌云翻滚,终于不堪重负,将承载的雨水倾盆倒下。

    ……

    客厅。

    高顾笙从进门之后,就自然而然地开始和萧予圣聊了起来,没有提看望爱德华的事情。

    高顾笙不提,萧予圣更是乐的愿意,萧予圣本就擅长聊天,在高顾笙的刻意配合之下,两人相谈甚欢,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高顾笙估计着时间,盘算着自家老爸那边进展如何了。

    半小时过去了,以老爸和冉叔叔的速度,应该已经完成了吧?

    这时,天边一阵金光闪过,萧予圣与高顾笙登时被吸引了目光,看向外面,那正是狗窝的方向。

    高顾笙心里一个咯噔,心道该不会是冉叔叔触电了吧?眼看萧予圣就要站起身,似乎想向那边走去,高顾笙心中一个发狠,当即起身拦在萧予圣面前,“其实我……”

    好巧不巧,就像是打翻了水盆似的,窗外大雨倾盆而下。

    这雨来的又快又急,噼里啪啦地几乎要将窗户砸碎。

    看来刚才的金光只是闪电划过。

    萧予圣不着痕迹地松了口气,看向身前的高顾笙,笑道,“刚才高同学想说什么?”

    高顾笙却从刚才的那阵金光中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他想起之前见过的大金毛,那种说不出的亲切感现在他还记得,要命的是,这种亲切感与其说是看自己养的宠物的亲切感,不如说是看自己兄弟姐妹的亲切感——

    不是吧老爸,你在外面还有别的狗子?!

    老爸老爹,你们到底有几个好大儿!

    高顾笙知道,这时候一定不能让萧予圣过去捣乱,他看看萧予圣,又看看外面的大雨,一咬牙就把刚才要说的话说了出来。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

    他连忙解释,“不是那种喜欢,是对偶像的崇拜。”

    他这话说来自己都不信,萧予圣更是不信——从一见面高顾笙对他就平淡疏离,哪像是见到偶像的反应。

    可偏偏这句话勾起了萧予圣的兴趣,他想起方才那朵玫瑰领带夹和如同为他量身定做的手表,原本是高誓打算用来麻木他的道具,也被他自然而然地按在了高顾笙的头上。

    看着高顾笙有些躲闪的目光和绯红的脸颊,萧予圣心中徒然升起一个大胆的想法。

    该不会……高家小少爷对自己有意思?

    他略带兴味地扫过高顾笙的表情,血液开始沸腾。

    小少爷羞红的面颊比最娇嫩的花瓣还要柔嫩,眼中带着晶莹的水光。

    真是漂亮。

    这么漂亮的玫瑰,就应该永远定格在这一刻,倘若玫瑰凋零,将会是多么大的遗憾。

    萧予圣莞尔,语气倒像是在哄小孩,“好,谢谢高同学的喜欢。”

    “外面下雨了,会冷些,这茶凉,要不要来些热牛奶?”

    高顾笙心头一动,将手背过去,对应不解打了个手势。

    来了。

    “好,那就麻烦萧影帝了。”

    第123章

    高誓抱着周柚, 动作迅疾却悄无声息,宛如在林中奔行的猎豹。

    在他眼前的幻影,在毫无规律地、跳跃式地演绎着高顾笙原本的命运。

    ……

    自片场的交好之后, 高顾笙与萧予圣的关系越来越近。

    相比起人面兽心的温凉, 与独断专行的厉陌尘,亦师亦友对他如同伯乐般的萧予圣, 几乎要变成避风港般的存在。

    高顾笙贪婪地学习着萧予圣教给他的知识, 就像是一块干燥的海绵在吸收水分。

    萧予圣毫不吝啬于给他的音乐与表演天赋给予极高的评价,高顾笙鲜少收到这样直白又热烈的夸赞,被夸得红了脸,却又忍不住喜悦。

    在他的心中,萧予圣就是他的老师,也是他的星星。

    他追随者萧予圣的脚步, 试图能靠近他一点。

    原来, 这就是追星的感觉。

    萧予圣的存在, 重新给了高顾笙挣脱枷锁的动力,哪怕他被厉陌尘与温凉两人折腾到几乎把腰肢折断, 他也能爬起来, 奔向与萧予圣的见面。

    在见面前, 他难堪却细致地用粉底将裸露在外的青紫印子遮盖,他不想让萧予圣将自己认作出卖身体的人。

    他也不想让萧予圣知道,自己的在经历着什么。

    就像是不敢将伤口暴露在阳光之下似的, 他小心翼翼地在萧予圣面前,遮掩着这些痕迹。

    直到萧予圣约他在教室见面。

    收到消息的高顾笙又是欢喜又是诧异, 他顾不上自己残破的身体, 紧赶慢赶着赶到了教室里。

    ——然后, 他在教室的多媒体屏幕上, 看见了□□的自己。

    与厉陌尘的。

    与秦时的。

    与很多人的。

    萧予圣看向他,目光中有兴味、也有愤怒。

    “高同学,我以为你和那些人不一样的。”

    不、不是这样的,请听我解释……

    在高顾笙哀求的目光中,萧予圣冷酷而恶劣地笑着,用他最熟悉的那种温和声音,说,“既然你已经不干净了,我也没必要担心你接受不了,徐徐图之。”

    “你如果不想被全校都知道,三好学生高顾笙,是一个这样的浪荡货,就过来吧,来满足我。”

    影片中他3D立体的痛呼声与惨叫呻|吟回荡在整个教室,与萧予圣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他浑身僵硬几乎要失去意识,疑心这是在梦里。

    好可怕的噩梦。

    为什么还不醒来。

    ……

    高誓面容越发冷硬,他将周柚安置在车上,紧急求援已经发出,最近的救护车将会在两分钟之内赶到,刑警大队也会在五分钟之内就位。

    他克制着全身的力气,才让自己没有拿起斧头,跑回那栋别墅。

    高誓拨开一根芥末味的棒棒糖,这是高顾笙觉得好玩买的恶搞款,此时却像是救星一样,刺激着他的神经,让他维持冷静。

    幻境中的录像,应该是厉陌尘拍的,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这种东西总不会被刻意拿来到处传播,只能是萧予圣入侵了厉陌尘的系统,或者通过别的手段拿到了厉陌尘的录像备份。

    萧予圣与厉陌尘不和。

    或许原本萧予圣是想窃取厉陌尘公司机密,却没想到拿到了这些东西。

    不管怎么说,萧予圣身边的电子设备要细查,一个喜欢用镜头记录一切的人,说不定,更多的犯罪证据就藏在他的电脑里。

    两只大狗跟在高誓的身后,他们像是察觉到了高誓此时心情的极度愤怒,一左一右地站在他身边,如同两个护卫,随时准备着为高誓而冲锋。

    救护车疾驰而来,训练有素的医护人员将周柚抬上车,被高誓的一身血吓了一跳。

    “我没事。”高誓摆摆手,他身上的血不是他的。

    大部分来自两只大狗。

    他又低头看了两只大狗一眼,方才从斧头中生出的金光投入他们的身体,便眼看着断肢重生,皮毛重塑,原本气息奄奄的大狗,眨眼之间从垂死变成了轻伤。

    这让高誓肯定,这两只大狗,在前世肯定与他有关系,就像是这把斧头一样。

    他想伸手摸一下狗子的脑袋,眼前的幻影却再次变换。

    萧予圣拉着僵硬的高顾笙,语气温柔,说自己刚才说的话是骗他的,说自己将会帮高顾笙解决厉陌尘,说他要带高顾笙去一个地方,去看看自己准备的惊喜。

    他的语气这么真诚,全然不像演技,然而重新升起希望的高顾笙,等待着他的,却是被囚禁折辱的结局。

    一次又一次的希望破灭,一次又一次地陷入绝望。

    偏生有人将这些片段事无巨细地记录下来,怀抱着他,语气癫狂——

    “你看,你多美啊。”

    ……

    高誓按按额角,咬碎了棒棒糖,望向别墅的眼神,如同一匹恶狼。

    冉秋吓得一个激灵,慌忙道,“老大,萧予圣可是纯纯正正的普通人,需要交给刑警大队处理!”

    高誓低声道,“我知道。”

    但他一定会让萧予圣尝尝,希望升起又破灭的滋味。

    ***

    厨房。

    正在热牛奶的萧予圣,面颊隐约可见淡淡的绯红,那是无法掩盖的兴奋。

    有什么比他发现,自己看中的花朵,是为自己而绽放更令人兴奋的?

    当然是,在这天时地利人和时,玫瑰一头撞进了自己怀里。

    这别墅区非常偏僻安静,每一栋别墅之间间隔着极大的距离,出了别墅区,是大片的原生态绿地。

    他只需要伪装高顾笙的模样外出,再悄无声息地通过小路瞒过摄像头和保安的视线,就可以洗脱自己的嫌疑。

    而天赐大雨,让他甚至不必花心思除去路上的痕迹。

    越是兴奋,他的动作反而越是冷静,甚至心跳都在刻意控制下渐渐放缓,心情被强行平复。

    他对着反光的壁橱勾起嘴角,露出个与平时别无二致的微笑。

    牛奶的香气飘出,倒进杯中,不多不少,刚好两杯。

    他轻轻转动糖罐,露出下层浅粉的粉末,若是高誓再次,定能一眼认出,这是一种常见的迷情药。难以置信,他竟然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将这种能判三年以上的违禁品放在厨房里。

    萧予圣动作自如地,用瓷白的瓷勺挖出一勺混入牛奶中,粉末眨眼之间就融在了牛奶中。

    这种秘药有一种淡淡的怪味,用牛奶却刚好可以压住。

    萧予圣望着并排放在一起的两杯牛奶,轻笑一声。

    在他身后,应不解用看死人的目光看着他。

    萧予圣单手端起托盘,用另一只手去拉门。

    就在他目光离开的一瞬,两个杯子中的牛奶,互换了。

    不是杯子互换,而是杯子中的牛奶,一滴不落地,互换了。

    萧予圣浑然不觉,他端着牛奶走到高顾笙的身边,将托盘往前微探,动作随意,看似是任由高顾笙选择,实则人在拘谨的情况下,会下意识地选择离自己近的东西。

    果然,高顾笙依照他的设想,拿到了他“精心准备”的牛奶。

    萧予圣的大拇指不着痕迹地抚过杯壁,感受着几不可查的凹凸,他确定了杯子并未拿错,于是率先端起,“牛奶里我加了一点糖,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当知道一个人喜欢吃甜食后,这个人在心中总会变得亲切几分。

    虽然萧予圣并不喜欢这种甜腻腻的东西。

    他喝了一口牛奶,目光扫过高顾笙细嫩如牛乳般的脖颈,不知他的肌肤是否也如牛奶一般丝滑。

    猎物在看见他的动作后,似乎更放松了一些,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小口。

    难以言喻的欣喜瞬间冲破心脏。

    虽然只是一小口,但已经足够了。

    他在牛奶中放了超过正常量十倍的量,正常人轻轻抿一口,就会昏死过去。

    他死死盯住高顾笙沾着白色牛奶的唇瓣,心中想着旖旎的桃色。

    他还真没想到过,自己竟然是如此重欲之人。

    碾碎这朵玫瑰!

    他想看鲜红的花汁顺着指缝流淌,花瓣被揉碎成残破不堪的花泥。

    他有了个绝妙的主意。

    不如就将这一切拍成视频,记录这朵花儿为自己绽放的每一次——

    萧予圣胜券在握,也无暇遮掩自己的情绪,死死盯着高顾笙的眼睛。

    睡过去!睡过去!

    ——怎么还不睡?!

    萧予圣终于发现了自己的不对劲,他本不该如此失态的。

    除了失态,伴随着强烈欲|望的,还有可怖的困倦感。

    这种困意,就像是一张大网,要将他抓住。

    他手足酸软,已经脱力。

    糟了!难道是把药放错了杯子?!

    可是不可能啊,他明明……

    在意识的最后,他看见高顾笙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目光清明,唇齿张合,无声地骂了一声——

    “蠢货”。

    第124章

    #震惊 萧影帝#

    #火热难耐?萧予圣对帅警察的极度勾引#

    #萧影帝疑似性功能有碍, 吃药助兴#

    在深夜,有关萧予圣的新闻齐齐冲上热搜,居高不下。

    萧予圣的名声何其之大, 熬夜的夜猫子们当机立断地点进了词条, 不少粉丝甚至是笑着点进去的,想看看这次营销号又编出了什么东西。

    【开春了嘛, 营销号要开始冲业绩了, 理解。】

    【谁让我们家影帝名气高呢。】

    【这营销号还真敢编——等等,不会是哥哥在拍戏的时候被偷拍了花絮吧?】

    谁成想,当他们打开视频后,却都惊呆了。

    视频中,萧予圣缠在一名男子身上,面带桃红, 眼含秋波, 勾着对方的领子, 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萧予圣想做什么。

    视频明显是偷拍的, 而且该死得高清, 高清到连萧予圣眼尾那一颗泪痣都看得清清楚楚, 让人想要为他狡辩都无从下手。

    毕竟,这可是被圈内圈外一致认定为无法整容的“骨相神颜”。

    所有的社交平台瞬间沸腾,不知多少人在被窝里被电话叫醒, 爬起来吃瓜。

    【卧槽卧槽卧槽!我是不是没睡醒???】

    【真的是萧予圣!他怎么会变成这样?和我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难道真的被营销号说中了,他是磕了药?】

    【这是不是在拍戏啊?】

    【我觉得不可能, 视频里萧予圣都有反应了。】

    【都冷静点, 说不定是影帝被陷害了, 他这种颜值地位想找什么样子的男女朋友找不到?他是实力派又不靠女友粉吃饭, 想什么时候找都行。我觉得说不定是有人垂涎他的美貌,所以下药了,娱乐圈有多脏你们又不是不清楚。】

    有人疯狂洗地,有人开始心疼,有人像是瓜田里的猹,上蹿下跳吃撑了瓜。

    没过十分钟,热搜就被撤了,视频也被封了,然而萧予圣的公司却没有发任何声明,这让众人的目光终于转移到了热搜词条的“帅警察”一词上。

    【警察?怎么看出来是警察的?这也没穿制服啊。】

    【有露脸视频吗?好像没拍到脸。】

    【楼上,视频全程没拍到脸,我都看了八九遍了,也没看出来这位是警察,不过有一说一,这位身材是真的好,肩宽腰细腿长,有肌肉又不夸张,我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感觉丝毫不逊于萧影帝。】

    【别歪楼了,你们狗仔怎么一口咬定这是警察?会不会真的是影帝被下药了,不得已报警了,这才被拍了视频?】

    【哈,说不定是萧予圣开银p被抓了呢。】

    网上吵得沸沸扬扬,舆论疯狂发酵,萧予圣的公司却像是死了一样,没有任何发声。

    毕竟,萧予圣公司的核心负责人,已经被一锅端了。

    ……

    “高队,抱歉,我们动作慢了,没想到这小子竟然还留了一手。”

    高誓摇头,“没事。”

    他也没想到,自家儿子和道长这么争气,让萧予圣自食恶果,被迷昏了。

    原本还在考虑该怎么把人抓起来,现在倒是方便。

    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迷情药毕竟不只有迷药的作用,在短暂的昏迷之后,萧予圣开始觉得浑身发热。

    若是高誓在这里,肯定会第一时间把萧予圣铐起来,但是在这里的是高顾笙和应不解,他们两个对这种药完全不了解,只以为是普通的迷药,为了以防万一,他们还给萧予圣把剩下一整杯灌了下去,高顾笙自告奋勇把人绑了起来。

    于是,醒来后的萧予圣面对的,就是强达正常量十倍的药效。

    过强的药效,和对绳结的经验,让他在情|欲之下轻松挣脱了床单搓成的绳子。

    他本能地开始搜寻高顾笙的气息。

    然而,好巧不巧,这时候高誓带队赶来,跑出去迎接,被高誓捏着脖子反手丢给冉秋照顾,于是萧予圣一眼就看中了高誓。

    ……被高誓当场拿下。

    天知道高誓用了多大的自制力,才没让萧予圣当场“痛失良鸡”。

    偏偏沉浸在幻象中的萧予圣根本察觉不到现场的情况,被压制住还使劲儿往高誓身上贴,就像一块狗皮膏药。

    “高同学,你长高了吗?”

    “原来的你我很喜欢,现在的也是。”

    “但你原来的样子,刚好小小的够我抱在怀里。”

    高顾笙:他妈的你说谁矮呢!?

    应不解:……放手!

    高誓黑着脸接过手铐在一片混乱中把人彻底拷住。

    也就是这时候,他们被狗仔偷拍了照片。

    萧予圣就代表着流量与奖金,不知道有多少狗仔试图摸出萧予圣的住处,这一只狗仔好不容易确定了大致范围,没想到今天就拍到了如此劲爆画面,激动地差点昏过去。

    这可是警察抓捕现场,拍了会不会被一起带走?

    但这可是头条独家新闻!这一条赚的钱就够他吃半辈子!

    狗仔不仅决定要发新闻,还贪心不足,想要继续拍下去,看看能不能把警察上门的原因也拍到。

    就是因为他的贪心,让他被当场抓获。

    高誓随意看了一眼热搜,便收起了电脑。

    与其说愤怒,不如说,如果不是这个时间点发布视频,而是等一切尘埃落定时,和萧予圣的审判结果一起发出,他甚至会喜闻乐见地让手下集体点赞。

    不过也不用怕提前泄露消息让萧予圣的同伙跑路。

    高誓有了之前的猜测,和冉秋兵分两路,冉秋直奔萧予圣的电脑,高誓则用数据线把萧予圣的手机直接连接星星,开始查找隐藏文件。

    高誓在萧予圣的小号中,发现了一个联系人,这个联系人的对话被全部删除,经过星星查证,这个联系人就是萧予圣的经纪人,余西。

    联想到与萧予圣一同进公园的红衣女子,对比余西与红衣女子的身形,高誓立刻叫人抓捕余西。

    正焦头烂额地考虑要怎么捞萧予圣的余西,被一起送进了局子里。

    两名犯罪分子都被抓获,剩下的工作就是考虑如何收集证据,刑警小队已经开始对别墅进行寸寸搜查,而那边的冉秋,浑身一震,“老大!你快来!”

    高誓俯身一看,几乎要被满屏的血腥气扼住呼吸。

    在隐藏文件夹中,是满满的视频。

    镜头中的男人穿着一身白色隔离衣,白色的手术橡胶手套紧紧裹住手指,带着说不出的色气。

    在他面前,躺着一个沉睡的女人。

    高誓瞳孔骤缩。

    这女人,赫然是当初与萧予圣炒作后,被喷出娱乐圈,后来销声匿迹的女明星。

    视频中萧予圣手中手术刀微动,将沉睡着的女人的脚,从脚踝处缓缓切割了下来。

    血,瞬间喷涌。

    他却好似浑然不觉,手上动作如同庖丁解牛般熟练,不知练习过多少遍。

    萧予圣将那只被割下的脚细细清洗,然后处理,最终制作成了一盒标本。

    视频的末端,镜头聚焦在标本上,像是每一个工艺品制作节目一样,向众人展示着成品。

    而那个女人,就像是被吃水果剥掉的皮一样,再没有被关注的价值。

    这样的视频,还有很多。除了人,还有动物,高誓甚至看到了不止一只“爱德华”。

    视频中从未露脸的萧予圣,用鲜血,凝就了一个个“艺术品”。

    高誓冷声下令,“看看别墅里有没有暗门。”

    他之前想从与萧予圣起冲突,后来销声匿迹的明星们入手,去查萧予圣,最近有了些头绪,几乎可以确定,这些人的退圈,都与萧予圣有关。

    甚至有些人根本没有蹭萧予圣热度的心思,却莫名其妙因为热搜被千夫所指,最后迫于压力渐渐地淡出圈子。

    一开始,高誓只以为萧予圣是在用这种方式,提前消灭对自己有威胁的潜力股,然而随着调查发现,并不是这样。

    因为这些人大部分没了联系,少部分高誓查到的,却全都失踪了。

    原来……是到了这里。

    就在这一刻,眼前的幻影一阵晃动,最终像是死前的挣扎似的,凝成了最后一幅画面。

    如同展览室般光明宽广的大厅正中,高顾笙如同受难的耶稣,□□着被安置在玫瑰花铺就的水晶棺材里,陷入深度昏迷的他,胸口起伏接近于无,身体冰冷,如同一具尸体。

    萧予圣着迷地抚摸着他的脸。

    “太美了,毫无瑕疵的艺术品。”

    “与你相比,我曾经制作的,都是啃食花叶的蚜虫。”

    ……

    在哪里,这是在哪里。

    幻象彻底散去,脑海中仿佛有什么枷锁被打破。

    他想起来了。

    “往那边去!画室第三个颜料柜是一个大型机关!”

    机关开启,颜料柜移动,露出了通往地下的宽广空间。

    灯光打开,惨白的灯光将众人的面庞也照得惨白。

    这是一处满是血腥的,展览室。

    在展览台上,是视频中的器官标本。

    而在正中,有一具空着的培养箱。

    高誓知道,原本,这个培养箱,是萧予圣想用来放置拼凑出的最美的身体。

    后来在梦境中,这个培养箱被用来计划放置高顾笙。

    在现实世界里,恐怕也被做了相同的计划。

    不过,永远不会实现了。

    这一批标本被运走查验DNA,整栋别墅被一寸寸翻找线索。

    有两个警员头疼地对话,“这么多尸体,到底被藏在哪里了?”

    “八年内抛尸十几具,不管怎么说也该留下点线索啊!”

    一旁的高顾笙闻言脸色微变,“老爸……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多了,但是萧予圣喜欢自己制作颜料,我和菌子来的时候,他正在制作骨黑色。”

    新制作的颜料,周柚失去的手臂。

    高誓想起萧予圣发在微博上的画,心头一动。

    萧予圣此人,冷静又自负,有种病态的偏执,从他把周柚的状态隐晦地画成画发在微博上就可以看出,他对于大众,是一种抱着愚弄的挑衅状态。

    ——看啊,我把一切都说了,可你们这群蠢货,什么都没看出来。

    既然如此,那之前他曾多次画的,狗扑蝴蝶图,是不是除了虐狗之外,还会有别的含义呢?

    高誓沉声安排,两队人一队去查看萧予圣的颜料,一队去挖花园。

    到了花园中,望着宽广的玫瑰花田,众人挽起袖子,准备再申请几条警犬,没想到德牧和金毛跑了过来,不顾尖锐的刺,挤进了花田,开始刨坑。

    小队对视一眼,紧跟着挖下去,没过几分钟,铁锹触到硬物,手电筒的光一打,众人看到一具白骨。

    怪不得萧予圣的狗,总往花园去。

    其实根本不是在扑蝴蝶啊。

    ……

    这个案件的性质太过恶劣,萧予圣藏的那些违禁药品,就够他判好几年,更不要说他花园中的那些尸体。

    最终他被判处死刑,立刻执行。

    起初,萧予圣在外面的势力仍不死心,试图将他捞出来,然而没多久,萧予圣的事情就上了热搜。

    【???我看错了?是不是同名?萧予圣被处以死刑?】

    【大家,之前还记得萧影帝被爆出来的那个视频吗?该不会真的开银p被抓进去了吧?】

    【那也不至于吧,参考秦时,顶多关几年。我觉得他是不是贩毒了?】

    【毒贩子该死!】

    【该死+1,不过我觉得不可能,不如猜点更贴合实际的。】

    没让众人猜多久,这一起惊世骇俗的连环杀人案就被曝光了出来。

    震撼太大,以至于冲浪的网友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最终,死在萧予圣手下的一个明星粉丝率先发声。

    【姐姐是冤枉的!姐姐当初没有故意蹭热度!】

    一石激起千重浪,当初那些被冤枉的明星粉丝纷纷发声。

    【哥哥也是冤枉的!哥哥的第一张专辑就上了排行榜,根本不需要蹭热度!】

    【我承认我们哥哥可能蹭了热度,但当初那张照片两人就靠的稍微近了一点,营销的也是萧予圣赞赏哥哥的演技,没有任何拉踩和炒cp,却被直接喷出了圈子!现在还把命丢了!】

    【天哪,我粉上他就是因为爱德华,我觉得喜欢小动物的人肯定都特别温柔,没想到……】

    【呜呜呜我真的受不了了,狗狗认定了主人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恐怕他杀狗狗都没费什么力气,招招手小狗就过去了。】

    【它们死都没想明白,为什么自己的主人会杀了它。】

    萧予圣从前的形象太过完美,以至于当他真实面目暴露后,多少人根本无法接受。

    尤其是当他被曝光,当初下药的人正是他自己,他想对又一名受害者图谋不轨,却没想到拿错了杯子,自己喝了下药的牛奶,这才丑态毕露的事情,脱粉回踩的人数不胜数。

    某些偏执的病态粉丝,他们可以接受萧予圣是一个貌美的杀人狂,是一个喜欢收集完美尸块的病娇,但无法接受他是一个下药意图迷|奸的恶心□□犯!

    萧予圣的形象彻底崩塌,而此时他还在局子里,与在外面的势力交涉。

    他胡子拉碴,眼底青黑,他想不明白自己只是睡了一觉,为什么一切就都变了,简直像一场梦。

    他看着眼前和自己绑在一条线上的蚂蚱,冷噤要求对方想办法把自己捞出去。

    死刑变死缓,死缓变有期。

    可对方只是摇了摇头,示意无法办到。

    萧予圣狠狠皱眉,压着嗓音吼道,“你们别忘了——”

    不知道是怕他乱咬人,还是到底顾念之前的情谊,来人给他看了网上的风向。

    当初萧予圣庞大的粉丝团体已经彻底崩塌,连带着他的公司名下艺人都被检查了一遍,有些艺人当场进了局子,那些没进去的,也赶紧解约跑路,他的公司早就变成了一个空壳子。

    无论是名气,还是公司,他都没了。

    他的名声臭不可闻,甚至“萧予圣”都变成了一个形容词,专门形容那些面容好看但内心畜生的男性。

    萧予圣看着,目眦俱裂。

    不!不!

    他经营了这么久的名声!

    一想到曾经崇拜的目光变成厌恶,他就开始浑身发抖,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人生染上污点,这比杀了他更难受!

    投资人看了他一眼,摇摇头离开了。

    只留萧予圣一个人崩溃。

    然而,他的崩溃尚未结束,高顾笙的到来,成为了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满怀希冀地看着高顾笙,目光贪婪。

    至少,这朵玫瑰是为自己而绽放的!

    可高顾笙看向他,目光淡淡。

    “听说你在外面的势力没打算救你,还瓜分了你的公司?没关系,他们也被一起处理了,一个也跑不掉。”

    “还有……”

    高顾笙目露嘲讽,

    “你不会真的以为,我喜欢你吧?”

    ……

    最后一根稻草。

    他疯了。

    第125章

    “咚咚, 妈知道你喜欢柚子,她也是个好姑娘,所以之前你要娶她, 爸妈都同意了。”

    “但是现在她的眼睛没了, 手臂也少了一根。妈不求你娶个能给家里带来助力的姑娘,但是至少也不能娶一个给你拖后腿的姑娘。”

    “到时候, 你外出交际, 她只能待在家里,夫人外交这条路算是废了。”

    “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对她指指点点。”

    “而且,她残废在家,你在外打拼,她难道心里就不会多想?就不会疑神疑鬼?”

    原本高誓和冉秋是想来看看周柚的情况,看她能不能做出证词, 却没想到, 撞见了这一幕。

    小富二代的母亲, 劝着富二代与周柚分手。

    小富二代握紧了拳头,他低声道, “柚子没爸没妈, 现在正是最需要我的时候, 您别再说了。”

    母亲有些急了,她没想到儿子还是个痴情种,“咚咚!为什么周柚会被绑走?还不是因为她被萧予圣约出去了?而且她还是瞒着你自己出去的, 但凡她出门前给你知会一声,都不至于现在才被救出来!她的眼睛和胳臂也不会丢了!”

    小富二代哑声道, “妈, 我信她, 她应该是因为怕我吃醋, 所以想自己解决这件事,我了解她,她不会这么做的。”

    母亲气急,“你这孩子!”

    最终,母亲离去了。

    小富二代抹了一把脸,面容疲惫,他好像一下子成长了很多,全然不复之前的意气风发。

    他用力地拍了拍自己的脸,深吸一口气,转身往周柚的病房走去。

    冉秋低低叹了一口气,“都不容易。”

    “跟上吗老大?”

    “走。”

    他们上前,叫住了富二代,询问周柚的状况,并询问能否做证词。

    富二代去问过周柚后,让他们进去。

    在病房中,周柚安静地坐在病床上,她眼睛上依旧蒙着白色的纱布,在纱布之下,是扁平的眼皮。

    听见声音,她冲着高誓和冉秋微笑点头。

    她的脸色苍白,嘴唇也是苍白的。

    不过嘴唇却并无干裂,手边放着一杯水,看样子,她被照顾得很好。

    “是,之前萧予圣对我多次暗示,我没有答应。”

    “这种事说出去也不会有人信的,就像之前那些蹭热度被喷的明星一样。”

    “所以后来,萧予圣约我拍完电影后见面,我同意了,我想干脆利落地解决这件事,我很珍惜我的羽毛,不想也不敢和他产生关系。”

    “你没有考虑过告诉你的男朋友吗?”

    “没有。”

    “怎么说呢……我和我的男朋友,社会地位差距很大,如果不是他,我恐怕不会接触到这个层次——当然,我很爱他——但是他和萧予圣,平心而论,确实有一定差距。”

    “合适的情敌会拉近两人的关系,但是地位比自己高许多的情敌,只会让两人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他是个小醋坛子,我不会拿这种事情考验我们的感情,所以我第一反应是自己解决。”

    周柚苦笑一声。

    “我没想到……早知道的话……”

    接着,高誓又询问了周柚一些问题。

    原本萧予圣喜欢浸透了眼泪的,蕴藏着希望与绝望的眼睛,但他没想到,周柚的反击划伤了他的手臂,在他完美的肌肤上留下了一道血痕,这令萧予圣极其愤怒,所以,他没有立刻杀了周柚,而是在挖了她的眼睛后,又卸掉了她的一条手臂,制成颜料。

    本来,若是计划无误,周柚会在高顾笙误闯的第二天失血过多死去。

    现在,周柚留下了一条命,却也失去了双眼和一条手臂。

    高誓询问完毕,看着周柚惨白的脸色,道,“高家研制出了仿生眼球,仿生眼球已经经过实验,只是还没有上市,如果你想的话,高家可以免费给你做移植手术。”

    “什……”

    看着瞬间坐直的周柚,高誓道,“放心,高家的技术已经非常完善了,产生排异反应的几率不到百分之五。”

    “在你身体恢复之后,仿生手术越早接受越好,如果你考虑好了的话,就打这个电话吧。”

    “不用考虑了,高先生,我可以接受手术。”周柚蒙着白纱的脸转向高誓,认真道,“谢谢您。”

    高誓道,“这算是……感谢你之前为高家的摄影吧。”

    看见周柚,高誓就想起被强行摘除眼角膜的高顾笙。

    在原本的世界线中,周柚依旧进了萧予圣的剧组,却没能等到闯进萧宅的高顾笙,她死在那个阴暗的牢笼里。

    而费尽心思逃出三人掌控的高顾笙,一头撞进归焰的温柔陷阱,被拿走了一个眼角膜。

    这一次,高誓专门成立了一个技术部门,专攻仿生器官,就是为了防止一切意外,如今,将仿生技术用在像高顾笙一样被改变人生轨迹的周柚身上,也算是得其所归。

    周柚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她足够坚韧,也足够聪明,想必早就想到了自己残疾之后会面临的事情。

    高誓无意插手,只是想把在梦境中,高顾笙不曾得到的光明,分享给与他有一样经历的人。

    就当是为高顾笙积福了。

    他们走出门外,在不远处,看见了她的男朋友。

    高誓走上前去,将那晚拍到的,萧予圣暗示周柚,周柚拒绝并离开的视频给了他。

    他有些惊讶,接着又变成了愤怒与心疼。

    最终露出一抹苦笑。

    他说,他相信她的,一直都相信。

    或许是因为地位差距,周柚总是将自己放在更低的位置,她知道男朋友爱她,但也随时做好了被离开的准备,无法交托全部信任。

    或许,她可以试着更相信自己的男友一点。

    ***

    高誓推开门。

    “老爸,你回来啦!”

    “汪汪汪!”

    “嗷呜——”

    高顾笙和狗子们的三重奏,让高誓恍惚间有种养了三个儿子或者三只狗子的错觉。

    两只大狗被阿姨洗的干干净净,除去身上的伤口,已经是两只九成新的狗子了。

    高誓摸一把儿子的脑袋,搓一把金毛的脑袋,又撸了一把德牧的尾巴,手感好极了。

    但是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这两只狗子不应该是这种毛茸茸的手感。

    狗子不是毛茸茸的那还能是什么?总不能是硬邦邦的吧?

    他想起从两只狗子身上腾起的金色龙影,心道狗子们前世该不会是两条龙?听起来似乎有点不科学,不过前世今生都有了,也谈不上什么科学不科学的。

    高誓怀着诧异的心情去冲了个澡。

    他拨着湿发吹风的时候,身后一只手接过了吹风机,应不解五指穿过高誓的短发,用吹风机的动作有些生疏,却很快便掌握了。

    他微凉的指尖按过高誓的头皮,细微的刺激让高誓不由得眯了迷眼睛,他索性卸了力道往后一靠,被抱了个满怀。

    高誓在人皮靠椅上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应不解由着他动作,手下却是动作不停,高誓莫名从中品出了几分坐怀不乱的味道。

    不,我在想什么。

    高誓被自己的脑补逗笑了。

    自己这么正直的一个人,怎么被脑补地像个流氓似的骚扰道长。

    可高誓笑着笑着,笑容一僵。

    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前世种种行为,确实称不上老实,就连这一辈子,遇上应不解之后,自己养儿子锻炼出的那些稳重,也被抛之脑后了。

    “在想什么?”

    应不解按按高誓的头顶大穴,高誓只觉头皮酥酥麻麻,惬意无比,方才想的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他在应不解的怀里仰头,“很舒服,特意学过吗?”

    应不解“嗯”了一声,拢起他额发吹,“为你学的。”

    高誓脑海中灵光一闪,如前两日一般的幻影再次出现,有人捧起他长发,指尖握着一缕暖风,带走发上水珠。

    【沐浴完怎么不蒸干。】

    【哈,蒸干了怎么能享受到堂堂地府……王为我擦发?】

    应不解俯身,长发自身后倾泻而下,与他纠缠。

    他一叹,低笑,【你啊……】

    余下半句,模糊在唇齿间。

    幻象,这么清晰吗?

    高誓有些恍惚,几乎要分不清今夕何夕,唯有唇上微凉,唇齿辗转,将淡色的唇研磨成绯红的花瓣。

    触感是不是有点太清晰了?

    他一怔,向后靠去,发现不知何时幻影与现实重合,他拉着应不解的前襟,令对方弯腰,与他亲吻。

    ……我他妈的在干什么!

    他下意识地放手,僵硬道,“抱歉,我……”

    应不解将吹风机放下,走到高誓面前,分明耳尖还带着被欺负了似的红,却俯身吻下,“……我很喜欢。”

    玉白的手指与乌黑的发丝纠缠,带着奇特的美感,房间温度渐渐上升,淅沥沥的排水声压盖了一切细微声响——

    “老爸!老爹!咱们是不是该给金毛和……”

    高顾笙猛地撞开了房门。

    高顾笙:……

    高顾笙悄悄地关上了房门。

    第126章

    高誓与应不解望着小心翼翼合上的房门, 面面厮觑。

    高誓扶额,“以后要注意点才行,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做这种事。”

    应不解面无表情地“嗯”了一声, 头一次觉得, 儿子化成人形也没那么好。

    ……等等,前世他们亲热的时候可没避着灵花, 当时小花还用两片叶子捂着花骨朵背过身去, 扭得和麻花似的,当时他们只觉得可爱,毕竟灵花开智要十万年,谁也没往灵花开智上面想。但是乐乐沾了他们的血,难道是提前开智了?

    应不解微微蹙眉,按了按额角。

    高誓难得见他这么“人性化”的模样, 觉得有趣, “在想什么?”

    “……儿子的教育, 任重道远。”

    应不解给高誓吹干头发之后,两人进到一楼客厅, 高顾笙正盘膝坐在地毯上打游戏。

    自从把两只大狗给带回来之后, 高顾笙乐疯了, 左拥右抱好不快活,高誓就看见过好几次他左边靠着金毛,右边搂着德牧, 头上蹲着小松鼠,脖子上围着黑雾, 吃着炸鸡配可乐, 逍遥快活地让人想给他找个班上。

    不过这次高顾笙明显心不在焉, 眼看游戏人物又要被boss拍死, 他却依旧频频往浴室的方向看。

    这时,见高誓和应不解出来,他一个激灵连忙坐好,忙灌了一大口可乐,差点把自己呛死。

    高誓气笑了,给他拍着背顺气儿,“抢什么?”

    高顾笙看看高誓,又看看应不解,欲言又止,止欲又言。

    说实话,高顾笙对同性之爱的了解确实不少,毕竟自己这个倒霉体质不提前了解点,说不准就被人吃了。

    因为前世今生的照顾陪伴,他对应不解和高誓变成自己两个爹这件事接受地毫不费力,好像他们天生就该是一家人,但是、但是——

    但是他妈的,他今天撞见俩爹亲热,就像是小孩子不经意撞见爸妈亲亲一样,脑袋里塞满了疑惑。

    尤其是他不是真正的小朋友,就难免多想。

    怎么说呢,就是,他既怕俩爹出来地太快,又怕他们整宿不出来,手里拿着止血膏,不知道该递给哪个。

    迎着自家老爸疑惑的目光,高顾笙喉头滚动,下意识地脱口而出,“你们、你们要二胎的话,会提前给我说的,对吧?”

    说完高顾笙恨不得扇自己两巴掌,之所以没真的扇,是高誓替他扇了。

    高誓一巴掌拍在儿子后颈上,气笑了,“你整天都在想什么东西?看来你爷爷给你布置的任务还不够重,明天我把‘青知投资’给你,你准备准备接手资料。”

    “啊?啊?!”

    高顾笙发出惨叫,高誓铁石心肠,把倒霉儿子赶回房间睡觉,不顾儿子的哀嚎。

    金毛同情地舔了舔高顾笙的手腕。

    高誓坐到高顾笙刚才的位置上,轻松将这一局通关,屏幕中可怜的小人总算逃脱了连续被锤到地里的命运。

    高誓往后仰去,靠在沙发上,摸了摸膝盖上的狗头,想起乐乐说,感觉金毛和德牧很亲切,便追着问自己,是不是自己有两个狗兄弟,便仰头问道,“咱们应该只有乐乐一个孩子?不过我感觉它们很熟悉,它们前世是不是跟着我的?”

    应不解嘴里还嚼着葡萄,就只点点头。

    他把新摘的阳光玫瑰送了一颗给高誓嘴里,新鲜的阳光玫瑰葡萄颗粒饱满纯甜,无籽,皮脆韧而果肉多汁,高誓喜欢吃甜食,他舔舔嘴唇,不等开口,应不解就又送了一颗进他口中。

    左牵黄,右擎苍,还有美人喂葡萄,高誓觉得自己颇像个昏庸帝王。

    好在应不解开口了,他道,“他们是你从前的坐骑。”

    金毛和德牧能听懂人话,他们听见应不解这样说,便立起了身子,微仰着下巴,看起来像是骄傲极了,在等着高誓摸摸他们的脑袋。

    高誓便左右摸了摸他们的头,软乎乎的狗毛让人心也变得软乎乎的。

    “他们是龙?”

    “对。”

    应不解又端过一盘菠萝蜜,递了一个给高誓,道,“龙的力量太强了,是不该存在此间的生物,他们转世之后,就投胎成了两只狗。”

    高誓听着莫名觉得自己的坐骑有点可怜,虽然狗子也毛茸茸的很可爱,但是从出生便可凭肉身成仙的金龙,变成两条凡兽,明明能听懂人话,却只能任由萧予圣这种人当做泄愤的工具,却委实太憋屈了。

    高誓捏了捏金毛的耳朵,金毛倒不觉得委屈,找到主人之后,它开心地要命,忍不住把脑袋往高誓掌心蹭。

    “他们还能变回去吗?”

    “可以。”应不解道,“他们与你有契约,当你恢复前世力量后,他们自然也会重塑肉身。”

    高誓松了口气,又开始想,自己前世究竟是谁。

    用两条龙当坐骑,按照命名习俗来看,自己的称号难道是骑龙大仙?

    现在龙变成狗了,岂不是要叫骑狗大仙?

    高誓连忙住脑,转而道,“他们前世的名字是什么?”

    应不解将一块橙子送到他嘴边,“不能告诉你,只能自己想。”

    高誓咬破橙子,被酸的一个激灵,他叹气道,“想不到,不如就先叫大黄和大黑。”

    他说完,应不解却没说话,他一抬头,就见应不解,和新鲜出炉的大黄大黑用复杂的目光看着他。

    高誓一怔,“他们前世,也叫大黄大黑?”

    应不解缓缓点了点头。

    高誓默默地伸手又拿了一块酸死人的橙子。

    奇怪,我心虚什么。

    ***

    高顾笙重返学校,经历了两只变态之后,感觉学校的空气是那么新鲜,学校的同学是那么可爱,就连并称监考四大天王的高等化学老师的光头,看起来都颇为赏心悦目。

    不被补考困扰的高顾笙,开开心心地提着大包小包重返校园,准备迎接自己的新学期。

    可惜人与人之间的悲欢并不相同,他路过图书馆的角落,听见不知何方勇士的大嗓门,满是怨气地背诵,“肺水肿TMD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引起肺内组织液的生成和回流TNND平衡失调,使大量组织液积TND聚在肺泡、肺间质和细小支气管内……的一种病理状态,C!”

    高顾笙听着那一声铿锵有力的“C语言”,不由叹为观止。

    身边有脚步声响起,看起来像是正准备找个地方背书的学长,他想要去的方向正是那位TM开口,C字结尾的勇士所在的角落,那角落只能容下一人,因此高顾笙伸手一拦,“学长,那边有人了。”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离临床医学开考还有一个小时,打扰了他没准他顺嘴就把人吃了。

    被拦住的学长没说话,换了个方向走去。

    高顾笙挠挠头,总觉得那个背影有点熟悉。

    谁呢……

    看起来,好像是在期末考之前,站在楼顶导致大家都以为他要跳楼,结果他是在上面一边嗦面,一边慷慨演讲,搞行为艺术的学长?

    搞行为艺术的学长私下这么内向吗?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高顾笙摇摇头就把这件事抛之脑后,没曾想没过十分钟,他就捧着月亮馍一脸懵逼地被拉出来看热闹了。

    “看,学长又开始搞行为艺术了。”

    高顾笙从月亮馍中抬头一看,就看见之前刚别过的学长,又站到了图书馆的天台上,如此熟悉的一幕,让学生们奔走相告,来看学长的行为艺术表演,一时间空气中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云知意被气笑了,扛着喇叭指挥学生会成员疏散人群。

    这次没有人打119,所有人都在等着学长,会做出什么出乎意料的动作。

    高顾笙皱着眉头环视一周,想起刚才那位学长不说话的社恐模样,心中莫名“咯噔”一声。

    他随手抓了一个学生问道,“这位学长平时怎么样?是不是挺腼腆的?不爱说话?”

    “怎么可能!他那个社牛……”被抓住的学生刚想反驳,对上高顾笙的脸,差点咬破自己的舌头。

    他的脸“腾”地爆红,像脖子上长了一颗番茄。

    他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是说,学长平时挺活泼挺外向的。”

    学生在心中疯狂呐喊,好啊你个狗东西,居然有幸被高同学记住!要不我也去搞个行为艺术好了。

    学生还盼着能和高顾笙多说两句话,高顾笙却脸色一变,一边拨打着119一边冲了出去。

    高顾笙在心中祈祷,是自己多想了,可等到学生们已经都赶到了楼下,天台上的学长依旧不发一言。

    逆着光、楼层又高,看不清学长的表情,唯有那种奇怪的沉默让人后背发凉。

    是什么?

    意外?性情大变?还是有关阴界的事物出现在阳界?

    高顾笙冲进图书馆,那位埋头苦背的勇士也从书中抬起头,望向窗外。

    电梯坏了,只能爬楼梯,纪检部的同学们已经冲了上去,准备抓捕学长。

    然而,自从上次的行为艺术事件后,天台被上了锁。

    不知道学长怎么做到的,他依旧走上了天台,而那扇锁住天台的门,此时也将学生会锁在了外面。

    “钥匙在主任手里,我去拿!”

    “太慢了,要来不及了,让一让!”

    高顾笙助跑借力,狠狠一脚踹在天台门上,随着一声巨响,门锁被生生踹断。

    而高顾笙则借踏在门板上的力道,猛地向前飞去。

    被门阻隔着,他不知道何时学长从面对楼外,变成了面朝天台门。

    他冲高顾笙张开双臂,这样看来,踹开门并飞过去的高顾笙,就像是要冲进他的怀抱中。

    可他向后迈一步,踩上天台边缘,就保持着等待拥抱的姿势,背朝下,跳了下去。

    这一刻,高顾笙正对上了他的眼睛。

    他的眼神中没有感情,像冷眼看着人类的、高高在上的神明。

    第127章

    学长摔了下去, 高顾笙伸手抓去,只抓到了一片空气。

    他眼睁睁看着学长摔了下去,学长神情平静, 不悲不喜, 唯有一双眼睛,看着他, 分寸不移。

    高顾笙只觉一阵寒意自后背升起。

    高顾笙打电话打得及时, 但一切发生得太快,学长跳下去的时候,消防队的缓冲垫还未完全铺好,在场的左右人都听见了“砰”的一声巨响,一片死寂之后,尖叫声响彻整个图书馆。

    原本以为的行为艺术突然变成了自杀现场, 任谁都接受不了, 云知意反应极快, 她当机立断地令学生会配合消防队疏散学生。

    但她为了维持秩序,站的离图书馆并不远, 此时学长就躺在离她不到十米远的地方, 她的脸色隐隐发白。

    高顾笙用力一咬舌尖, 从方才那种莫名恐惧中挣脱出来,他向下狂奔,脑海中脑补出了各种血腥的场面, 可等他到了楼下,却见救护车已经将人拉走了。

    在尚未完全铺好的缓冲垫上, 没有任何血迹。

    高顾笙随手拉了一个学生问, “学长……没事?”

    那学生也愣愣的, 还没从方才的冲击中缓过神来, “没、没事。”

    天知道,他刚才都做好做一个月噩梦的准备了,没想到刚才他打眼一看,学长一点事都没有,连一块油皮都没磕破,呼吸平稳,倒像是直接在缓冲垫上睡着了。

    救护车直接愣住了,他们小心翼翼把人检查了一遍,发现确实没有任何外伤,然后对脸懵逼地将人抬上了救护车。

    从那么高的天台上跳下来,落在没有完全展开的缓冲垫上,能一点外伤都没有?

    神迹?

    侥幸?

    没有外伤,这孩子怎么还晕过去了呢?

    学生们没有得到答案,就被迅速疏散了,下午学长的同学和舍友都被叫去问话,问学长最近的状况,却始终没有问出点什么,而在学校论坛上和群聊中,也都在讨论学长的事情。

    这件事就像是一场闹剧,突兀的开始,生硬的转折,莫名其妙的结局。

    高顾笙想着学长跳楼以桥正里前的那个眼神,总觉得心里毛毛的,想着干脆向学校申请一段时间的回家住宿好了。

    没想到,到了下午,辅导员找上了高顾笙,表情一言难尽。

    “顾笙,有件事你考虑一下,张旭要见你。”

    “啊?老师张旭是谁?”

    “张旭就是今天上午……的那个学生,你不认识他?”辅导员也是一愣,“他失忆了,醒来之后要见你。”

    失忆?

    高顾笙抓了抓头发,目光茫然,“不是,老师,我和学长就见过三次,其中有两次还是他在天台上,我在楼底下,隔着六层楼高,他怎么就只记得我了?”

    辅导员苦笑,“推测是他在晕倒之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只有你,所以对你的印象比较深。”

    “人的大脑是很精密的东西,以我们的水平,想要完全掌控大脑,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要走。”

    “现在张旭失忆,谁也不认识,只说要见你,医院那边说见到你可能会刺激他的大脑皮层,或许有助于他的记忆恢复。”

    “但是,”辅导员犹豫了一下,她轻轻地拍了拍高顾笙的肩膀,“你的情况老师知道,如果你要去医院看望张旭的话,老师会陪你一起,如果你不想去也没关系。”

    她从接手高顾笙之后,亲眼见证了高顾笙可怕的体质,虽然并未完全知晓真相,但单看他那张脸,便对高顾笙频繁请假的原因隐隐有了猜测。

    她害怕张旭也是图谋不轨、用尽手段想要接近高顾笙的一员。

    高顾笙倒是觉得,还是应该去看一眼学长,如果只是见一面就能提高学长恢复记忆的可能性的话,高顾笙当然不介意帮帮忙。

    况且,抛开这些不谈,高顾笙想起学长的那个眼神就有些不安。

    面对异样,与其一昧逃避,不如主动出击。

    于是高顾笙道,“没事的老师,我想去看看学长。”

    ……

    “大黄,大黑,我的安全可就交给你们俩了。”

    高顾笙郑重地把隐身符和隔绝符贴到了两只狗子身上。

    他当然不会傻乎乎地自己去看学长,鉴于自家老爸和老爹去了灵管所总部处理公务,他就从家里把大黄大黑给牵出来了。

    不仅如此,他还把应不解给他画的召唤符带上了,他遇到危险的时候,召唤符会直接把高誓给召唤过来,一起的,还有一把一人高的斧头。

    他给高誓打完电话后,雄赳赳气昂昂地跨进了医院的大门。

    辅导员担心地看了高顾笙一眼。

    这孩子,还没见到张旭,怎么就看起来有点不正常了。

    张旭除了失忆之外,全身上下没有半点伤,医生直呼奇迹,由于医院床位紧张,所以张旭就被转移到了普通病房。

    他们到的时候,张旭正看向窗外。

    平心而论,张旭长相其实有几分帅气,但这种帅,是属于大男孩的帅,阳光开朗,平易近人。

    然而眼前失忆的张旭,他旁边的病床旁围着许多来探望的人,而他这边,却泾渭分明的安静。他面庞被夕阳染上淡淡的金红,余下半边脸,隐没在黑暗中,竟有种令人不敢接近——

    神性。

    高顾笙的心口,莫名跳快了一拍。

    辅导员的手僵在半空,不知道该不该敲门,提醒张旭他们到了。

    在一片寂静中,高顾笙率先开口,“你好,学长,我是高顾笙。”

    张旭转过头,看向他,“你好。”

    他开口的瞬间,方才那种奇异的氛围登时消失不见,辅导员莫名其妙地感觉松了一口气,率先走上前来,“张旭,我是学校老师,你感觉怎么样了?”

    张旭道,“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看向高顾笙,“除了他。”

    张旭看向高顾笙的时候,目光中盛满了信任与期待,就像是一只雏鸟眷恋着自己的母亲。

    高顾笙身体一僵。

    太违和了,简直和之前判若两人。

    不对,应该说,没失忆的学长、跳楼前的张旭、失忆后的张旭,简直像是三个毫不相干的人。

    高顾笙只能尴尬笑笑,“学长,你看见我之后,有没有想起什么?”

    张旭按了按额角,“我好像能想起一点片段,但是不太清楚。”

    辅导员环视四周,问道,“张旭,现在谁给你陪床?你父母呢?”

    张旭闻言露出有点落寞的表情,“没有人,可能大家都太忙了吧。”

    “我爸妈……应该是我爸妈,在手机来电显示上市这么标记的,说他们在外面做生意,暂时还回不来。”

    一个帅小伙子露出这样的表情,让人看着忍不住心里发软,他隔壁病床的病人是个大哥,大哥豪爽道,“小伙子,没事,这几天我家里人给我带饭,也顺便给你带一份!”

    大姐紧跟着道,“对,反正我们家锅大,给你带一份也就是顺手的事。”

    张旭突然接受这样的好意,有些怔愣,他结结巴巴地摆手,“不、这怎么好意思。”

    “哎~哪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出门靠朋友,这过日子不就是你帮帮我、我帮帮你嘛!”

    张旭对这样过度的热情有些吃不消,他毕竟刚失忆,虽然对方满是善意,过于激动的情绪却依旧让他有些不安,他下意识地说,“不,其实我学……”

    他说了一半,接着住了嘴,求助地看向高顾笙,湿漉漉的目光像一只没有家的大狗,拼命摇着尾巴祈求对方能给自己暂避风雨的小小角落。

    又来了,刚才那种奇怪的感觉。

    高顾笙的脸微微发烫,心跳开始变快。

    他看着张旭,道,“其实我……”

    “我觉得大哥说的没错。”

    他猛地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尖。

    高顾笙面上表情恢复如常,他望着张旭笑着劝道,“出门靠朋友嘛。”

    “你们两张病床靠这么近,平时免不了互相帮忙,出门在外,不就是你帮我,我帮你吗?”

    大哥听了高顾笙的话,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对!小伙子敞亮!”

    高顾笙一笑,继续劝说道,“而且学长,你之前朋友可多了,说不定你多交一些朋友,你的记忆就回来了呢?”

    被高顾笙和隔壁大哥,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失忆的张旭根本插不上话,时间转眼就不早了,高顾笙冲着在短短两个小时之内就聊的相见恨晚的大哥挥挥手,又向着张旭告别。

    就当没看见张旭那满是不舍和恳求的目光。

    出了院,他猛地松了一口气,后背一层冷汗。

    金毛看出了他的不对劲,将脑袋拱在他的掌心,高顾笙坐上家里的车,一边从大狗身上汲取温暖,一边拨通了高誓的电话。

    高誓正在开会,但还是给他回了信息。

    【怎么了乐乐?】

    高顾笙看着那一行字,心里登时安心很多。

    他将今天的事情慢慢发给高誓。

    【老爸,今天发生了几件奇怪的事……】

    没多久,就到了别墅区大门。

    车灯扫过,高顾笙抬眼一看,目光便是一凝,连忙喊道,“等等,停车!”

    他跳下车,快跑到小区外的松树林中。

    他微微倒吸一口冷气,给高誓发的信息中,又补充了一句。

    【还有,老爸,我捡到了一个受伤的人。】

    第128章

    眼前的男人浑身浴血, 他身上尽是细小的裂口,简直像是被摔碎了的瓷娃娃。

    但是男人的长相俊美,与厉陌尘几人相比, 也丝毫不落下风, 他鼻梁高挺,五官优越, 带着一股莫名的郁郁气质, 身上的裂痕不但没有损耗他半分容颜,反而让他多了一份诡异的美感。

    这种人,怎么会在这里?

    高顾笙警戒着走上前,伸出手试探他的呼吸,男人却突然睁开眼睛,单手抓向高顾笙的手腕——

    没抓住。

    笑话, 他堂堂武术大赛冠军, 这男人都伤成这样了, 还能抓住他就怪了。

    显然这个动作对于男人来说也相当费劲,男人人没抓住, 反而吐出一口血来。

    高顾笙警觉地看着他, 掏出了手机。

    男人挣扎着从喉间挤出断断续续的一句话, “不去医院……”

    收到。

    高顾笙点点头,从善如流地拨打了110。

    半小时后,在男人不可置信的目光中, 他被警察架上了警车。

    高顾笙温馨提示:遇到奇怪的陌生人,要及时寻求警察叔叔的帮助哦~

    高顾笙自觉做了一件好事, 愉快地拍拍手, 回到了家。

    他却不知, 在回到家中之后, 正在与应不解参会的高誓,被尖锐的疼痛袭击了。

    ……

    会场。

    随着应不解魂魄归位,以及灵气复苏导致魂魄越来越多得留存世间,应不解接触了灵管所高层,阐明了此间存在的问题,并表示,自己可以让魂魄转生。

    然而,应不解一个人力量有限,总不能让应不解全天运功送魂魄轮回,不要说这事实在不人道,就说世间的灵气也撑不住。

    所以要借助国家的力量,将世间游走的魂魄引向轮回中。

    换句话说,要成立人间的“地府”,选拔鬼差。

    相当于旧时的“走无常”。

    不过,因为此间地府不存,阴阳界混为一体,所以催生了灵警的出现。灵警可以借助自身力量以及道具,直接抓捕魂魄,而不需要像走无常一样,在当阴差时死过去,干完活再活回来。

    换句话说,灵管所稍加培训,就可以直接作为临时地府。

    话虽如此,但具体的细节还需要商议。

    应不解和高誓来参会,就是为了解决这件事。

    “轮回时间定在晚上十点到第二天凌晨两点如何?”

    高看了看应不解,应不解摇头,于是高誓便道,“鬼魂白日隐匿,黑夜出行,阳光会削弱鬼魂的力量与阴气,我们可以根据战力安排时间收鬼。不如将轮回时间定在凌晨五点到七点,这期间,朝阳将升,鬼魂力量达到巅峰,但多数已经开始找寻阴气重的地方安眠,追踪收益低。”

    研究所代表道,“我们觉得可以,最近我们所新研发出了标记武器。”

    他拿出一只神似地雷探测仪的金属制品,“这个可以收集鬼怪的气息,如果晚上遇到的鬼怪力量太强,我们可以记下气息,白日再去追寻。”

    科研部代表摸了摸下巴,道,“阳光会融化阴气,让气息变弱,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加一个气息强化器,这个交给我们吧,应道长觉得怎么样?”

    应不解点点头,“很好。”

    可惜勾魂索和招魂幡在黑白无常手中,生死簿在阎罗手里,他们不知轮回到了何处,否则还可以有个参考。

    这场交流会很愉快,交流也很迅速,没过多久就已经将大致方案商议完毕,接下来便是一些小细节的完善了。

    高誓作为异管局代表参加,异管局的任务并没有太多改变,依旧是起灵管所的辅助作用,不过随着灵气复苏,鬼魂增加,异管局的任务可能会随着灵管所的任务量而增大。

    好在灵气复苏之下,拥有特异能力的人也渐渐变多,想必会有一大批人马被招收。

    高誓的任务完成后,撑着颧骨看研究所和科研部就灵气放大仪器争论地面红耳赤,觉得这东西很有趣,可以给异管局进几个。

    手机震动连连,高誓低头看了一眼,发现是高顾笙在说着最近发生的奇怪事情。

    高誓越看,眉头便皱得越,好不容易手机不震了,高誓却已经有些坐不住了。

    他可不认为,自己追求者众多的儿子,会突然对一个相对来说平平无奇,满是疑点的人,出现心跳加速等表现。

    简直就像是……被引诱了一样。

    但是高顾笙身为灵花,天生吸引万物,而不受蛊惑,谁能引诱高顾笙呢。

    手机又震了两下,不知高顾笙又发来了什么消息,偏生高誓的太阳穴鼓动两下,一种闷闷的疼痛感袭来,宛如风雨来临前的征兆。

    自从遇到应不解之后,高誓的头疼缓解了很多,以至于到后来,预见未来甚至不需要入梦。然而这次,在闷疼过后,不能高誓反应,尖锐的疼痛便突兀袭来,简直像把电钻直接戳到了脑袋里,高誓哼都没哼一声,干脆利落地晕了过去。

    看着突然晕过去的高誓,原本激烈讨论的会场便是一静,接着吵杂声顿起。

    “高队长!”

    “快!叫治疗!”

    “让一让让一让!”

    ……

    高誓意识归位。

    这是一间很小,但却被收拾地非常整洁的小屋。

    在狭窄的单人床上,躺着一个男人。

    奇怪,这次跟着的不是乐乐的视角吗?

    高誓刚刚想到这里,便听门“吱呀”一声,高顾笙端着药和粥走了进来。

    从他一只灰蒙蒙的眼睛,和微跛的左腿,高誓推测出,这是发生在归焰之后的事情。

    雨夜……

    难道是,乐乐捡到那个男人的时候?

    所以这个躺在床上的男人,就是“章天师”?!

    高誓杀气四溢,可惜眼前的只是幻影,否则定将之碎尸万段。

    高顾笙走到章天师身边,章天师警觉性很高,在高顾笙进门的一瞬间,就睁开了眼睛。

    “你醒了?”

    高顾笙松了口气,他见章天师满是戒备,便将药和粥放在了桌上,“你能自己吃吗?”

    半晌,章天师才开口道,“可以。”

    他嗓音沙哑,像是许久不曾喝水了。

    高顾笙有些担心,但还是退了出去。

    然而,没过几分钟,屋里就传出了器皿破碎的声音,高顾笙连忙推门进去,就见章天师摔在地上,水杯和盛着粥的碗碎在地上,白粥混着水,撒了一地。

    高顾笙急急忙忙闯进去将章天师扶到床上,由于刚才的摔倒,章天师的额头都青了一块。

    高顾笙叹了口气,重新倒了水,喂他吃了药,炖上粥,又开始清扫方才的一片狼藉。

    高誓飘到厨房,沉默地看着能看见底的米袋。

    如果他没有记错,这段时间的高顾笙,正被白酩月和天麟折磨。

    他没办法在一个地方长久地工作,只能打零工,所以他也只能勉强做到温饱,甚至有时候饥一顿饱一顿得过活。

    看样子,现在是高顾笙手上钱不够了,鬼王终于离开,给他喘息的时间外出工作了。

    所以刚才,他淘的那一把米,只够两个人吃的,那一碗粥撒了,便只能重新做一碗。

    高誓看着高顾笙将地上的粥打扫干净,高顾笙有些可惜,他看着米粥,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当他回到房中时,面上却再没什么负面情绪,他舀了一勺粥,送到男人嘴边,男人沉默着张嘴吃了下去。

    两人就这么在一片寂静中,一个喂一个吃,将那一碗白粥吃完了。

    高顾笙将碗筷在一边放下。

    “你有没有什么能联系的人,我这边很危险,你不能留在这里。”

    男人的目光有些茫然,他蹙眉,按住额角,“我……不记得了。”

    什么?

    高顾笙想起男人头上的伤口,以及初遇时男人有些涣散的目光,明显是磕到了头之后意识不清了。

    所以他失忆了?

    “外面……”

    高顾笙还没想好怎么处理男人,这时却被男人的话打算了思绪,他下意识顺着男人的目光望向窗外,脸色霎时惨白。

    在窗外,黑压压的不是乌云,而是无数张鬼怪扭曲的脸。

    高顾笙颤抖着去抱男人,想把他抱起来扛到安全的地方去。

    “后面有一个废电话亭,我把你放在哪里,你离我远一点,它们是……冲我来的。”

    他的家,这一个小小的居所,已经成了一座鬼宅,浓重的阴气笼罩。

    当鬼王天麟离开,无数被鬼王震慑的鬼魂就会迫不及待地冲进他的家,薄薄的被子没有半点防御作用,整个家它们都熟悉无比。

    这是他们的游乐园。

    高顾笙太虚弱了,他纤细的手臂抱了两次,都没能将男人抱起来。

    男人感受着他颤抖着的手臂,目光中闪过异样的情绪。

    他重新看向窗外一张张扭曲的鬼脸,掌心凝起一团淡蓝色的光晕,在高顾笙怔愣的目光中,拍了出去。

    光晕穿过玻璃,打到鬼怪群中,霎时间,如同阳光劈开乌云般,鬼怪烟消云散。

    黑雾散去,露出窗外清冷的月光。

    原来早在不知何时,雨已经停了。

    男人低头看向掌心,目光如同幼犬一样,带着湿漉漉的恳求。

    “别赶走我,我有用,我可以保护你。”

    第129章

    “别赶走我, 我有用,我可以保护你。”

    ……

    知晓了一切结局的高誓,没觉得松了口气, 只觉得愤怒。

    接下来的日子, 高顾笙与男人相依为命。

    想必男人在失忆前,过的是锦衣玉食的日子, 他的那些小习惯, 算是为难坏了高顾笙。

    喝水只喝售价十二元以上的瓶装矿泉水,每顿饭至少要有三餐一汤,每天的床单被褥都要换新的,还要太阳晒过的。

    高顾笙这辈子什么苦都吃过,也曾去做过厨师学徒,习得一门好手艺, 可他的饭却依旧被男人屡屡嫌弃。

    不是说菜不够新鲜, 就是说高顾笙的烹饪算是毁了难得的好食材。

    当然, 男人从一开始扮演的,就是无家可归的乖巧流浪狗, 所以他怎么可能会说出这些让饲主为难的话。

    他只是蹙着眉, 紧抿着唇, 像是极力勉强自己吃下去的样子,便让细心的高顾笙发现了端倪,然后在顺水推舟地、委婉地指出高顾笙的问题。

    高顾笙从不是自傲的人, 但他也曾习惯在闲暇时候,为自己和自己在意的人坐一桌好菜, 看着大家喜悦的笑脸, 和温柔的赞扬, 心情也变得柔软起来。

    可是现在, 他开始怀疑,自己做的是不是真的很差,院长妈妈和墨桦他们,是不是强忍着吞下去的。

    或许他真的是一个很糟糕的人,否则为什么会招惹鬼王那种东西,给身边的人带来不幸,又为什么无法得到爱人真挚的爱,被榨干血之后抛弃。

    高顾笙不曾注意到,男人在如愿以偿吃到自己适口的菜时,眼中一闪而过的不耐。

    面对难伺候的男人,高顾笙却始终保持着十足的耐心,因为在高顾笙眼中,不是他救了男人,而是男人救了他。

    自从男人来到他家里后,周围便再也没有鬼魅敢接近他。

    偶尔有不怕死的鬼袭击他,也会被男人一把抓住,捏得魂飞魄散。

    在被鬼魅缠身之前,他从未想过,原来肆无忌惮地行走在外界,是如此的惬意。

    所以他甘之如饴。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高顾笙白天打工,晚上回家学习。因为男人从不吃回锅热的菜,所以高顾笙会中午跑回来给男人做上饭,再跑回店里。因为时间紧张,所以高顾笙往往随便拿一个包子或者饼,一边跑着一边吃。

    在最开始,男人受了伤,所以不能出去工作,后来男人伤好了,却也没有丝毫外出,或是寻找自己记忆和亲人的意思,反而像是暴露本性似的,越来越嚣张。

    从前那个乖巧可怜的小流浪狗,变成了大爷似的凶犬。

    高顾笙一个人养活着两个人。

    因为男人的医药费和挑剔的饮食,发到手的工资,高顾笙往往只能用在自己身上五分之一或者更少,有时候到了月底甚至会不够用,因此,高顾笙不得不打两份工,再加一份晚工。

    学习的时间被压缩,高顾笙就挤着时间看书到凌晨。

    这样的生活很辛苦,但高顾笙却并不觉得。

    他很喜欢。

    曾经的他,只是咬着牙活着,不知道希望在哪里,也不知道哪里是未来。但现在,他有了目标,有了方向,也有了为之奋斗的条件。

    小家很小,只有一张床,高顾笙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为了避免打扰到男人休息,他便打着手电筒,在客厅学习。

    高誓从半空中看着儿子的背影,他看起来好小好瘦的一团,二十二岁的高顾笙,应该已经是个成年男人了,可他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和休息不好,生的很瘦削,个子也不高,看起来只有十几岁。

    现实世界中的高顾笙,十七岁便已经比二十二岁的身高要高了。

    离开了自己视线的、梦境中的儿子,怎么就受了这么多委屈呢。

    可高顾笙不觉得自己委屈,他举着手电筒,在昏黄的灯光里,如醉如痴地吸收着知识,像是饥饿的乞丐,拼命往嘴里塞着面包。

    多少人习以为常的生活,却是他求之不得的美好。

    灯光照亮了他面前小小的一方空间,他的样貌比起现实中的乐乐,其实略有不足,生活的风霜到底是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但他依旧足以令人痴迷。

    他纤长的睫毛如同蝴蝶的羽翼,盛着细碎的橘黄色光点,在如星河的眼底落下一片笑意。

    男人站在黑暗里,原本他紧皱的眉头,和眼底的不耐烦,显示他恼怒于高顾笙这么晚还不睡,翻书的声音惊扰了他,却没想到最终却看着灯光中的高顾笙,一站便是许久。

    这晚之后,男人看向高顾笙的目光,有了些许不同。

    高誓心里“咯噔”一声。

    ……

    高顾笙晚上在酒店工作,他是服务生。

    他总觉得,自己瞎了一只眼睛,又瘸了一条腿,其他的也没什么优点,大概是没什么人会看上他,可他不知道,每天有多少双眼睛流连在他的身上,酒店总经理看他的目光,是何等的算计与贪婪。

    这天晚上,他突然被同事塞了两瓶酒,要他帮忙给包厢送酒,自己内急。

    不过是顺路的事情,高顾笙没多想,从未接触过这个酒店黑暗面的高顾笙,毫无防备地进入了陷阱。

    面对着大腹便便的男人们,高顾笙如同误入狼群的羔羊。

    高顾笙想逃离,他喝下了高度数白酒以求离开,可男人们怎么会信守承诺。

    在绝望之时,章天师找到了他。

    他在高顾笙眼中,如同天神一般降临,将他扛回了家。

    男人很恼怒,他斥责高顾笙,“蠢货!那些男人不怀好意,你胆子倒是大,敢在外面喝酒!”

    高顾笙醉得很了,他眼前都是光斑,只凭着声音去抓男人的手臂。

    他痴痴地笑着,面颊带着柔软的粉红,双唇水润如同晶莹的果冻。

    “你这不是来了嘛。”

    男人越发气恼,“若不是我……”

    他余下的半句,被淹没在高顾笙的眼泪里。

    曾经的经历是高顾笙心中永远无法忘却的伤疤,今日发生的事情,将他的记忆再次唤醒,他流着泪,浑身发抖,分明在笑着,眼底却都是绝望。

    像是即将消融在阳光之下的雪娃娃。

    男人眸色渐深,他伸手抚上了高顾笙的面颊。

    ……

    高顾笙拼命挣扎着,哀求着,祈求着男人放开他。

    直到男人有些不耐烦地想将高顾笙控制住,所以将他抱在了怀里。

    ……

    高顾笙醒来之后,浑身疼得像是被碾碎后重新粘起,他茫茫然别过头,看见了男人略带淡漠的睡颜。

    昨晚恐惧的记忆瞬间涌上心头,高顾笙的身体瞬间僵硬,可下一秒,最后的那个拥抱的温暖,与落在前额的温湿,如同酒后一碗温热的白粥,将他的恐惧抚平了。

    这时,男人睁开了眼睛。

    高顾笙的心跳声激荡。

    男人皱眉,“你怎么还没起,我的早饭呢?”

    高顾笙仓皇地道歉,“抱歉,我……”

    一开口,才发现嗓音沙哑无比。

    男人这才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他看着高顾笙满身狼藉,像是终于良心发现似的,道,“算了,反正已经这个时间了,你不用急。”

    高顾笙踟蹰着问,“昨天晚上,你……”

    男人几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头,有些粗暴地将高顾笙拉过来,吻了他的唇一下。

    “喜欢你,想要你。”

    ……

    “要你爹!”

    高誓猛地从沙发上坐起来,爆了一句粗口。

    难得见高誓爆粗口,惊呆的冉秋小心翼翼地凑上去,“老大,怎么了?”

    高誓按按额头,结果应不解递过来的糖水一口喝掉,这才缓过神来。

    他环视四周,这是一间休息室。

    高誓摆摆手,一边打开手机,一边道,“刚才做了个糟糕透顶的梦。”

    当他看见高顾笙发来的消息时,瞳孔骤缩。

    什么叫,捡到了一个人?

    当高誓火急火燎地赶到家时,高顾笙正在订餐。

    高誓想问的话还没说出口,高顾笙就顶着一张QAQ的脸跑到了高誓的面前,“老爸,我不小心把锅烧了。”

    浓浓的糊味弥漫在家里,顶着春寒开窗,显然也并未对高顾笙的“艺术创作”造成的恶果有丝毫缓解。

    高誓满脸问号地走进厨房,发现这个人才不知道从哪来的信心,觉得从未下过厨的自己,可以掌握火神的奥秘,为自己炖一锅菜。

    高誓拧着眉头从黑成黑炭的锅里,勉强用铲子扣出一块标准黑炭,回头问高顾笙,“你……今晚想吃铁锅炖木炭?”

    高顾笙欲哭无泪,“老爸,这是我做的把子肉!”

    高誓默默地看着他,“你问大黄和大黑,说这是把子肉,看他们愿不愿意吃。”

    大黄和大黑背过身,实名表示嫌弃。

    高顾笙对天发誓他没有浪费粮食的打算,他每一步都是按照教材上做的,但不知道为什么锅莫名其妙就烧起来了。

    高誓敲了敲锅,锅回以“Duang Duang”两声,有种吃不起饭只能上街卖艺的美感。

    他按了按额角,“明天叫周姨买个新的吧,今天先订饭。”

    高顾笙讨好地晃了晃手机,“嘿嘿,老爸我点了,马上到!”

    “还有老爹喜欢吃的,我也点了!”

    看着傻乐的儿子,高誓想起梦境中,围着灶台转,伺候挑剔章天师的高顾笙,突然觉得,乐乐这样子就很好。

    他想学做饭,随时都可以学,但他如果不感兴趣,也没人能逼他去做。

    手机铃声响起。

    “喂?老路,怎么了?”

    “老高,你儿子报警送来的那个人,消失了!”

    第130章

    “所以说, 你把报警把那个来路不明的男人,送进局子了?”

    高顾笙看着表情复杂的高誓,小心翼翼地问, “咋了老爸, 我做的不对吗?”

    高誓狠狠揉搓了一把儿子的狗头,“不, 你做的很对, 下次继续。”

    真是从未设想过的道路。

    得到夸奖的高顾笙,像一只欢脱的狗子,“耶,送餐到了,我去开门!”

    高誓的手机还在疯狂震动,路行之以为自己从A市回来能过两天安生日子, 没想到又赶上了连环杀人犯。

    他带队把萧予圣别墅和花园生生给挖出了五米深的大坑, 总共挖出十三具人尸, 五具犬尸。

    这些尸体都是残缺不全的,最后还是上了DNA查验, 才分辨出了总共的数量。

    那个混账, 把肉喂给自己养的狗, 又把尸骨做成颜料,到最后,埋在花园里的尸骨, 甚至拼不出一个完整的人形。

    饶是路行之经手过这么多的案件,也被这一起惨绝人寰的案件气的够呛。

    本来以为能休息两天, 没想到就在休假期间去向自己还在警局苦哈哈工作的民警老友展示自己的假期时, 恰巧, 一个大活人从眼皮底下消失了。

    路行之眼皮一跳, 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在得知这人是高顾笙送来后,默默捂住脸,给老友示意后,拨通了高誓的电话,

    估计这件事要移交异管局和灵管所了。

    估计自己连续工作三个月换来的的假期也没了。

    ……QWQ

    高誓回想着梦境中的清洁,问高顾笙,“你今天捡到的那个男人,长相如何?”

    高顾笙想了想,“感觉长的还行?整个人和碎了似的身上都是裂口,想叫救护车,他还不让叫,我只好把他送到警局了。”

    裂口……

    梦中的章天师身上没有裂口。

    “哦对了,”高顾笙突然想起,道,“我觉得他气质有点阴郁,小黑说他阴气很重。”

    黑雾从高顾笙的脖子上弹出一小团雾,晃了晃,就像是在点头。

    阴气重,重伤,不想去医院。

    加上他昏迷的时间,基本可以断定,那个男人就是章天师。

    可如果是这样,白天动作古怪的学长又是怎么回事?

    提起学长,高顾笙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他显得有些排斥。

    “老爸,我不喜欢张旭。”

    “也不是不喜欢,就是,在他面前,有种不受控的感觉。”

    高顾笙蹭到高誓和应不解两个人中间坐下,他像一只受惊的雏鸟,被安心的气息包围,才能让他安心。

    高誓难得见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儿子这副模样,塞了一杯冰可乐到他手里。

    高顾笙狠狠吸了一大口,这才道,“张旭……很奇怪,他和同学们的描述的性格相差太多了。”

    应不解问,“鬼上身?”

    高顾笙摇头,“小黑说没感觉到阴气。”

    “但奇怪的是,小红说他也没感受到灵气。”

    小松鼠跳到高顾笙的头顶,通人性地点头,然后躲到高顾笙的头发里,又用尾巴把自己盖起来,瑟瑟发抖。

    “小红说,对方身上没有灵气,但是让他很害怕,有很强的的压迫感。”

    这不应该。

    如果是鬼上身,应该有阴气,如果是精怪附体,应该有灵气,什么都没有的是普通人。

    高顾笙又道,“关键是我的反应,我……”

    高顾笙抓了抓头发,“老爸,你觉得我可能会莫名其妙对一个人一见钟情吗?”

    “也不对,这都不算一见钟情,反正我前几次见学长没有这种心跳加速的感觉,难道是我之前没见过他的脸?”

    高誓暗暗摇头。

    蠢儿子拥有能统一所有审美的容貌,天天看着自己的脸,根本不可能因为容貌对谁动心,与其说因为容貌一见钟情,还不如说是因为肌肉一见钟情。

    可张旭的身材匀称偏瘦,算不上是让高顾笙心动的类型。

    高顾笙烦躁地猛灌一大口肥宅快乐水,对于失控的恐惧完全盖过了与父亲们讨论这件事的羞涩,“我今天见到张旭,一看见他就开始心跳加快,下意识地想要靠近他,我回家路上想起他的时候,也会有这种感觉,但没有那么强烈,甚至现在想起来,还会有种和暗恋的人说话的紧张感。”

    他拉过高誓的手放在自己心口,“老爸你看,我提他都不行,心率接着就上来了。”

    简直像是某种奇怪的蛊。

    高顾笙抱着自己的猴子玩偶痛苦道,“关键是我很确定,我不喜欢他,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心跳加速。你们说该不会他觉醒了吧?他的能力是让人心跳加速而死?”

    应不解低头看高顾笙,他的双颊带粉,眼含秋波,确实是一副心动的模样。

    应不解闭眼,而后缓缓睁开,银白的光晕在他眉眼间闪过,他看见高顾笙中枢跳动,正是动情之兆。

    可这种动情并不自然,倒像是被外界的力量牵扯着跳动。

    应不解心头一动,他手中升起黑色的漩涡。

    漩涡一出现,整个室内温度骤然降低,无法抵御,那是从骨髓向外透着的寒意。

    高誓猜测,这便是破碎的“轮回”。

    在应不解的眼中,黑色的漩涡卷向高顾笙的中枢之魄,无形的牵扯力道也被波及,然而,那无形的牵扯力道却像是与黑色漩涡在两个图层似的,互不干涉。

    应不解瞳孔微缩,银白色灵气从涓涓细流变为江水,他周身包裹着银白色的灵气,过于强盛的灵气向外溢散,细碎的光点宛如零碎的萤火,又像是流动的银河。

    漩涡缓缓增大,无形的压力蓬勃升起,黑雾和小松鼠颤抖着缩成一团。

    高誓按在高顾笙的肩上,点了一支烟。

    烟盒中的烟不多了,得找空渺再要一盒。

    高誓将有些空的烟盒放回口袋,看见在烟雾中,存与空渺掌心的黑色漩涡,靠近了高顾笙的魂魄。

    魂魄被牵扯,但应不解对漩涡的控制比对身体更为自若,漩涡卷动着虚空,却并未伤到高顾笙丝毫。

    忽地,有什么东西被旋涡从高顾笙的魂魄旁扯动,然后消失不见。

    高顾笙只觉周身一轻,说不出的轻松。

    应不解脸色微白,漩涡重新归于他体内。

    高誓按灭了烟,打开窗子通风,又拿了一块冰山熔岩给应不解。

    “怎么样?”

    他很少在高顾笙面前抽烟,毕竟吸二手烟对小孩身体不好。

    应不解道却没有回答,他只是接过巧克力,用勺子挖着吃着,他吃的很快,眨眼之间一整块就不见了。

    末了,他轻轻呼出一口气,纤长食指放于唇前,轻轻摇头。

    高誓问,“不能说?与……有关?”

    “嗯。”

    “不要说,会被听见。”

    难道牵扯着高顾笙的,是那掌控一切的剧情?

    “它是有灵智的?”

    应不解道,“有,但是,不该是这种。”

    他们说的话模棱两可,高顾笙听得晕晕乎乎,他揉揉脑袋,发现再次想起张旭,不会再次心跳加速,不由得松了口气。

    他伸手去抓炸鸡,想好好安慰一下被自己冷落的炸贵妃,却突然脑袋一晕,向前倒去。

    好在高誓和应不解两人一左一右地伸手,抓着高顾笙的肩膀把人拉了回来,否则高顾笙就要用番茄酱洗脸了。

    “乐乐?”

    “他没事,只是刚才在驱赶的时候,他的灵魂受到了一点影响,不是坏事。”

    高顾笙挣扎着摆手,“我、我没事……”

    他突然住了嘴。

    因为他突然看见,在一片朦胧的眼前,出现了两个模糊的身影。

    九天之上,有仙人对敌,他是一朵很小很小的花儿,仰着头看着天空。

    风云色变,金色的巨斧将层层叠叠的阴云劈开,如同斩开厚重的冰面,银色的与黑色的齿轮交错,将云层碾碎,化作一场春雨。

    有带着金色光晕的血珠滴露在嫩芽,一冷一热截然不同的血滴,在它体内达到了一个完整的平衡,血珠化作温暖的暖流将它包裹,无比惬意。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一身黑色云锦将它捧起,冰冷的手指抚过它的叶片——

    “有他与我血脉的……灵花?”

    高顾笙眼前云雾散去,一脸懵地晃晃脑袋,发现身边有一个金银二色的光环,将他罩在里面,与猴哥给唐僧画的那个圈颇为相似。

    见高顾笙醒过来,高誓松了口气,应不解将光环挥散,高顾笙挠挠头,“咋了老爸老爹,怎么还给我画个圈?我和唐僧肉似的。”

    高誓搓了一把他的头毛,“嗯,和唐僧肉没什么区别。”

    刚才高顾笙初步觉醒了。

    他身上爆发出可怖的香气,吸引着方圆百里之内的所有生物,尤其是游荡在黑夜中的鬼魅,如同扑火的飞蛾,涌向这里。

    刚刚成立的地府小分队直接呆住,简直像是遇到落潮的猫,看着满岸的鱼,不知从何下嘴。

    应不解索性封锁整栋别墅,只在窗口留一小口,失去了鬼魅便从此处进入,直接撞进轮回中。

    这场大型投胎活动持续了整整一个消失,整个B市的鬼都被送去轮回一世游了,B市灵管所小队面面厮觑,银羚不得已给高誓打电话,“高哥,是不是你们干的?能不能给我们留两只?”

    高誓一边接着电话一边到窗边去,他刚才接着打恶鬼,好好发泄了一番看见梦里儿子被欺负的怒气,有些想吸烟了。

    高顾笙的香气未免也太好用,简直像是黄泉路上的引路人,如果不是高顾笙还未完全觉醒,可能会直接被他爹商量绑定合作轮回业务。

    高顾笙自己没什么感觉,他想起看到的东西,道,“老爹,我好像看到上辈子的事情了,你当时把我挖回去的时候,是不是说我是有你和老爸血脉的灵花?”

    应不解点头,“是。”

    高顾笙想起看到的打斗场景,就算是最顶尖的技术,都合成不了这么酷炫的特效,谁心里还没有个仙侠梦呢。

    高顾笙羡慕地叹了口气,他凑过去,也抓了两颗青提,“老爹,我什么时候能完全恢复记忆。”

    应不解想起自己曾经的猜测,想起前世高誓落在自己锁骨的吻,缓缓说道,

    “其实,你不恢复也是一件好事。”

    高顾笙:?

    第131章

    B市的鬼被一波清理干净, 灵管所和异管局就轻松了不少,黄杉给高誓汇报小组清理情况的时候,还能听见背景中, 依依的笑声。

    飞羽嘴硬心软, 抱着依依语气硬邦邦的,“黄依依, 这可是你想去游乐园玩, 不是我想去。我这种成熟的大人,可不会像小孩子一样去游乐园,只不过是为了陪你们罢了。”

    黄依依像小大人似的拍拍飞羽的肩膀,“依依知道的,爹爹一点也不想去玩云霄飞车,也一点都不想玩旋转木马, 更不想背着依依和爸爸亲亲, 依依都知道的。”

    “喂!你这小崽子——”

    “爸爸, 爹爹又凶依依!”

    “什么事都告家长,你是小孩子吗!”

    “依依只有五岁, 就是小孩子!”

    高誓在电话这头, 听着两人小学鸡似的斗嘴, 不由莞尔,黄杉哭笑不得地把两人叫停,然后对电话说, “不好意思高队。”

    高誓含笑,“黄哥, 玩的开心。”

    自从飞羽和黄杉相认之后, 两人的感情简直就像是老房子着火似的, 一发不可收拾, 银羚过来抱怨过好几次,混账飞羽不干鸟事,把异管局当做第二个家,弃他们这些同事于不顾,然后愤怒地大吃大喝,让常阳很难不怀疑,这货是过来蹭吃蹭喝的。

    只是不知为何,飞羽当年那段消失的记忆,依旧未曾完全恢复。

    看似已经恢复完全,但当问到细节处时,依旧有些模糊,无法说清。

    或许是因为鲲鹏血脉并未完全觉醒的缘故?

    ……

    深夜,高誓完成了一天的折腾,终于洗漱完躺在了床上,他还记着自己的烟所剩无几的事情,把玩着烟盒,联系空渺。

    他八字阳气太足,鬼怪见之,退避三舍,就算是能开眼也看不到鬼,更不要说他根本开不了阴阳眼。

    所以,当年他提出“看不见鬼该怎么保护自己柔弱不能自理的儿子”这一问题时,空渺道人摸了摸胡子,看了看他兜里露出的烟盒一角,说了声等等。

    第二天,他就带了一盒烟来。

    特制的烟,以符纸作为烟身,上面写着肉眼不可见的、密密麻麻的符咒。

    以通灵草作为烟丝,以调和丹作为滤嘴,才制出这么一根烟。

    这烟很难制,好在高誓用得也不算多,直到最近,事件频发,这一盒烟才飞快地消耗下去。

    手机中传出“嘟嘟”声,空渺道人不知道又跑到哪个犄角旮旯里去了,没人接听电话。

    高誓无奈,只得挂断。

    恰好这时,应不解从外面走来,他看见高誓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间,停着一支烟,暖黄的床头灯在他的指节,留下一片柔软的暖黄。

    他心头便是一动,走到高誓身边,在高誓抬头的时候,握住他的手,吻了吻他的指节。

    高誓的手指下意识蜷缩了一下,热气上脸,他匆匆道,“道长,你会不会做这种烟?”

    应不解点点头,自然地翻身坐到高誓身边,未曾束起的长发蹭在高誓脖颈,微痒。

    “会,这一支便是我做的。”

    高誓心头一动,侧过身来,略一思索,气笑了,“我这些年的烟,都是你做的?”

    应不解点头。

    高誓扶额,“老头子真是把你藏得死死地,我倒一点都不知道。”

    其实高誓隐约能猜到原因,不过是因为空渺对高顾笙的存在一直很警戒,而高誓的八字又太硬,应不解本就魂魄不全,空渺怕高誓把应不解冲撞了。

    不过这死老头,每次都用烟作为借口,骗走高誓的卡到流水轩大吃一顿,高誓倒也不是舍不得这顿饭,只是这老头子对自己的身体情况一点数都没有,次次点特辣,搞得流水轩旁边的肛肠科大夫都认识空渺了,一见空渺就打招呼——

    “老爷子,您又来啦?”

    空渺:不进医院是不可能的,这辈子是不可能的,特辣火锅又好吃,医生说话又好听,来了医院和到家一样,我超喜欢这里的!

    也就是估计是因为修道的原因,空渺的身体异于常人,每次蹿上几天,再“哎呦”上几天就好了,不会对身体造成损伤,否则高誓非把他按着吃一个月的白水煮菜不可。

    高誓将最后一支还回盒里,一抬头,应不解就在身侧,认真地盯着他的侧脸。

    应不解长相清冷,偏生一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高誓只觉心口被轻触一下,脑海中闪过白日对乐乐感情生活的考虑,他脱口而出,“道长,上辈子,你我是怎么在一起的?”

    应不解一怔,随后弯了弯眼睛,并未正式回答,只道,

    “我对你一见动心,二见钟情。”

    ……

    九天之上,云层之上,有仙人窜逃。

    他披头散发,双眼赤红,怀中抱着一个凡人,端的是入魔征兆。

    拦路的天兵被他一挥拍去,远飞数千里,口吐鲜血。

    他所过之处,便如狂风刮过,一片狼藉。

    “桃儿,别怕,就算与整个仙界为敌,我也要与你厮守终生!”

    女子眼含泪光,纤纤五指抚上仙君面庞,“楚郎,你这是何苦……”

    眼见前方便是小世界入口,仙人再次提速,欲冲入其中,却见周遭金光大方,仿若烈日降临。

    仙君瞳孔骤缩,猛地抬头,看见高誓一身白色劲装,垂眸看他。

    他坐于金龙之上,问那仙君,“你可知罪?”

    仙君大怒,“我何罪之有?!我只不过是想与自己爱的女子厮守终生,怎么到了你们嘴里,就是犯了天条,罪过滔天?”

    “天道有情,你们这些断情绝爱、只知道遵守天条的神仙,与石头有什么区别,当真还算得上是仙吗?”

    高誓有些不耐地皱眉,“谁说你的罪过是与凡人相爱?天条中根本没有‘不得与凡人相爱’这一条!你们有谈情说爱的功夫,能不能好好钻研天规?”

    仙君愣住,“那为什么要捉拿我们?”

    他怀中的凡人女子眼中也亮起希望的光。

    高誓冷笑一声,“你们还真是一点都没有在反思,因为你们的爱情,血流成河,百万生灵寂灭,倒是被你们干脆忽略了。”

    仙人涨红了脸,“是他们先欺辱桃儿!那敌国皇子,竟然要桃儿嫁过去做妾!桃儿那缩头乌龟似的爹和兄长,竟然也答应,我气不过才灭了他们。”

    “好一个气不过!”高誓拍拍手,“因为气不过,所以动用仙法,一掌覆灭半个世界,百万生灵瞬时死去,你掌印所在成为一片死域,众生怨气深重无法转世,多少死灵失去理智互相撕咬,开始袭击行人,不过短短一月之间,整个小世界都被怨气侵染!”

    仙人梗着脖子,“难道我就要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爱人受辱?!万物生长都有其因果规律,他们伤了桃儿是因,死于我掌下就是果!”

    高誓自虚空抽出长斧,他自金龙上站起,“天道有情,天条从来都不曾规定过仙凡不能相爱,只不过,若是仙人爱上凡人,便要剔除仙根,变为凡人,因为仙人力量太强,对凡界印象太大,所以仙人不能因私情干涉凡间事务。”

    “成为凡人之后,因成仙后庇佑一方有功劳,所以在凡界不会缺少金银,无论如何,也不会过的太坏。”

    “你若真想与你的爱人厮守一生,大可以剔除仙根,若想为你的爱人报仇,也可以拿着那些金银起家,大不了带兵推翻了这两个国家,建立新的王朝,以你的见识,完全可以做到。”

    “可是你没有。”

    高誓手中长斧见风而长,眨眼之间便有一人高,“你想要仙凡之恋,也想要保留仙根,无非是哪个都舍不得放下,所以便把苦难施加给无辜凡人。”

    “那百万凡人,连她的面都未曾见过,到头来,却成了证明你与她两人之间情深义厚的工具。”

    高誓不再与之多谈,他举起斧头,金光闪烁,仙人脸色大变,疯狂逃窜。

    可高誓只站在原处,斧头起落,便听闻细碎断裂声响起。

    “因私情,以仙人之力,干涉凡间,百万生灵困于死域,无法转世,现,剔起仙根,挖其仙骨,断其仙缘。”

    第一斧,仙根寂灭。

    仙人周身灵气顿散。

    第二斧,仙骨碾碎。

    仙人周身软倒,如同烂泥。

    第三斧,仙缘劈断。

    仙人绝望着嘶吼着,却只能眼睁睁地感受着自己与成仙天梯之间感应消失,他一身仙气散尽,彻底沦为凡人,而后魂魄离体。

    仙人魂魄发抖,绝望地向外逃窜,只要能进入小世界,只要能夺舍一具身体——

    “砰。”

    仙人魂魄撞到了一面招魂幡。

    黑衣仙神伸手,抓住了仙君魂魄。

    “杀孽太重,刀山地狱五百年,油锅地狱三百年,百次轮回畜生道。”

    他淡淡地向众人宣告了仙人魂魄的归宿,接着,魂魄便被放入虚空。

    “不错的宣判。”

    高誓骑金龙低头看向黑衣仙神,但见他神情清冷,眉眼淡淡,轮廓凌厉,雪肤映黑袍,一看见他,便如看见了绽放在深夜山巅雪地中的雪莲花。

    高誓挑眉,拍了拍身下金龙,“大黄,他是谁?”

    “他是……”

    恰在这时,黑衣仙神如同听见了他的声音,抬头与他对视。

    耳畔声音变得模糊,周遭世界变成一片光影,唯有那个人,站在一片朦胧中,格外清晰。

    “他是……”

    ……

    睡梦中的高誓紧锁眉头,他周身撒发出淡淡的金光,床头小斧头也随之闪烁,沉睡中的大黄大黑身上勾勒出朦胧的金龙虚影。

    应不解缓缓睁开眼睛。

    他伸手,轻轻抚平高誓眉心,然后在他的眼睛上,落下一个轻之又轻的吻。

    第132章

    在高誓入梦的时候, 高顾笙也在做梦。

    他那时还是一朵小花,颤抖着被应不解护在怀里,他看见天地变色, 六界崩塌, 有万千亡魂涌入轮回。

    他藏在爹爹的怀里,被应不解护着走过万千世界, 他们行走于无穷无尽的虚空, 直到时空扭曲,他被送到高誓所在的世界,他存在于混沌的虚空,有什么盯上了他,如同猛兽盯住他的猎物,他灵智初开, 自身难保, 只能一遍遍呼救, 呼唤着高誓的名字。

    直到他被重新捡起,成为一个两岁的婴儿, 也成为了只比高誓小八岁的儿子。

    “怎么可能会确认父子关系?!”

    高父头一次没了冷静, 他那张严肃的面容, 出现了近似冰原裂开似的裂痕。

    高母担心地看着高誓,然而高誓却以一个绝对不该用在孩子身上的姿势,将他捧了起来, 就像是捧起一朵小花。

    高顾笙觉得安心极了,于是便笑了起来。

    高誓也笑了。

    十岁大的男孩, 正是最毛手毛脚的年纪, 落在他面颊的手指却轻柔地像羽毛。

    “爸妈, 我想留下他。”

    于是高顾笙便在高家留了下来。

    拐卖、诱惑、不怀好意地接近……无数存在觊觎着他本身, 他能感觉到,从最开始就盯上他的那一道目光,一直在看着他。

    看着你。

    看着你被玩弄、被欺骗、被□□。

    看着你。

    看着你挣扎、反抗无果,堕落。

    看着你。

    看着你被黑暗吞噬,成为黑暗的一员,亦或是成为养分。

    他不怕。

    他挺起脊背,怒视着虚空。

    有父亲们在身边,他什么都不怕。

    高顾笙猛地睁开了眼睛。

    无形的压力随着他睁眼的刹那,如潮水般退去。

    他脑袋浑浑噩噩,有些奇怪地拍了拍自己的头。

    奇怪,怎么感觉这么累,做个梦像是和谁打了一架似的。

    他推开窗户,晚风将一室花香卷净,消失无踪。

    ……

    一周之后,高顾笙如往常一样去上学了。

    没办法,被贼惦记总不能就整天守在家里不出门了,说不定反而衬了贼的心意。

    高顾笙左手戴着高誓小组研发的卫星定位紧急呼救手表,右手抓着应不解给他炼的防身法器,脖子上还带着空渺画的护身符,可谓科玄结合,无人能敌。临走前高誓还搓了一把他的脑袋,让他不用担心,他已经做好了安排。

    一进学校,就发现学校里的气氛不同寻常,他到了教室,才发现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这次的投资经营竞赛。

    其中提名率最高的,是张旭。

    “张旭不是计算机系的吗?怎么会来参加竞赛?”

    云知意奇怪地翻着名册。

    高顾笙在云知意身边坐下,忽的,他感觉到一道冰冷的视线,这视线如同冬天落尽衣襟的雪,又像是阴冷雨天爬进裤腿的蛇。

    高顾笙猛地回头,目光落在教室角落处的一人身上。

    他穿着一身纯黑衣衫,带着兜帽,脸隐藏在阴影出,看不清晰。

    不是他们班的同学。

    听说学校请了一位金融学专家来讲课,京大的教学水平向来是同行翘楚,或许是谁慕名而来?

    高顾笙暗暗皱眉,对身边的保镖使了个眼色。

    云知意终于找到了张旭的名字,她给张旭勾上综测分,摇头,“咱们丢人了。”

    虽然是全校性的活动,但是术业有专攻,别的系与金融系相比,到底还是略逊一筹。这就像是经营管理、艺术鉴赏之类的活动一样,基本都会被个别院系包圆。

    但这次,计算机系的张旭,就像是一匹黑马,参与了活动并勇夺第一,将一众金融系精英踩在脚下。

    其实这个活动只是学校范围的活动,最大的作用是加学期综测分,最诱人的奖励是一句来自金融系同学的“算你厉害”。

    然而,这么多年过去,这个活动已经默认成为了金融系的秀场,现在突然窜出个程咬金,拿下第一,业余的完胜专业的,简直是把整个金融系的脸放在地上踩。

    “卧槽,你们是不知道,张旭去参加比赛的时候,他上次伤的脑袋还没好,整个人对外界反应都还有点迟钝,但就算是这样,他也直接拿下第一了。”

    “真他妈的神了,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他是怎么操作的,把一个亏到姥姥家的企业盘活了。”

    “谁不是,我一开始看他的决策,都以为他要摆烂了,没想到原来是人家慧眼识精。”

    “可惜高顾笙没去,要不肯定能守住第一。”

    “我觉得,就算是高同学也够呛,他没法和张旭比。”

    “喂喂喂,你别拉踩啊,真是的,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

    整个教室都在讨论张旭在几天前活动上的出色决策。

    这个活动高顾笙没参与,家里的企业已经够他管的了,他没打算在活动中暴露自己的思维习惯,不过更主要的是,鉴于上次抓人贩子英勇举动,他的综测分够了,不需要参加活动凑分了。

    高顾笙向云知意要了题,粗略看了看,不得不承认,张旭这一步棋走得确实漂亮,就算是他,可能也没法做到和张旭一样好。

    他简直就像是提前知道了一切的发展后,才做出的决策。

    高顾笙感叹,“学长真是全才,不管是信息技术还是演讲,居然连金融都有所涉猎。”

    周镜推了推眼镜,“不,其实有点奇怪,之前从未听说过学长居然在金融方面也很专业。”

    笔在周镜细长的指间转了一圈,“因为学长的行为艺术活动,学校已经把他的综测分扣成负数了,从大一到大三就没正过,如果学长有这本事,一定早就会用来赚综测分的。”

    周镜瞳孔闪过一抹幽蓝,他的声音放轻到只有他们三人能听到,“更重要的是,我看不见他的‘未来’。”

    高顾笙与云知意豁然转头看向他。

    周镜的能力是“预见”,他可以看见未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概率。

    但是这个能力并不是万能的,对于同样有能力的灵警,他只能概率看见未来。

    至于高顾笙一家三口,他则完全看不见。

    “啪”的一声,笔在周镜指尖转停。

    周围有同学讨论的声音传来,“说起来,学长自从摔到头之后,感觉整个人都变了。”

    “毕竟学长失忆了,有变化也是正常的。”

    “啧,要不是我接受了十几年的马列思想,我都要怀疑学长是不是被夺舍了。”

    “哈哈哈,你再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小心政治老师叫你去他办公室。科学来说,之前不是也有人受伤之后,觉醒某方面天赋吗?一个五十岁的英国农村妇女,高烧醒来之后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奇怪的是她之前从未接触过意大利人。”

    “喂喂喂,你说的这个听起来更不科学了!”

    这时,又有人进了大教室,只听周遭一静,抬头一看,来人竟然是张旭。

    张旭?他怎么会来这里?

    可此时众人已经没法去思考别的,张旭身上有一种无形的魔力,吸引着众人的目光情不自禁地随着他的移动而移动。

    张旭的确长相帅气,但他的帅在京大的表演系,只能排的上中下游,应当不至于让人移不开眼睛,可他身上的气质却像云端神祇,疏离淡漠,有种让人忍不住为他奉上一切的魔力。

    那是压迫感混杂着吸引力的漩涡。

    众人屏住呼吸,教室针落可闻,坐于角落的那名黑衣人更是死死捂住心口,像是突发心疾。

    高顾笙的心跳开始加快,因为过速的心跳,他的眼白染上淡淡的红,不知为何,敌意骤然升起,如同面对宿敌。

    或许是因为再次失控的心跳。

    高顾笙身上骤然爆发出浓郁花香,花香随着微风在整个教室散开,花香与张旭身上的压迫感形成了微妙的平衡,方才被摄住心神的同学们渐渐清醒,黑衣人猛地深吸一口气,看向高顾笙的目光,如同濒临饿死的人看见珍馐般贪婪。

    众人看见张旭缓缓向着高顾笙走去。

    张旭垂眸问高顾笙后排的同学,“可以把这个位置给我坐吗?”

    “可、可以,学长请坐!”

    同学忙不迭地站起身,将位置让开。

    张旭坐在高顾笙身后,轻轻笑了笑,“高同学,好久不见。”

    窃窃私语声响起,“张旭学长怎么变得这么多?”

    “天哪,真的帅炸我!综合评分感觉能和高顾笙平分秋色。”

    高顾笙露出一个客套的笑容,“好久不见,学长好些了吗?怎么来金融系上课了?”

    张旭垂下眸子,“没有,还是记不起之前的事情。”

    他顿了顿,重新抬眸看向高顾笙,“我只记得你了。”

    他的神情很温顺,让人想起被驯服的马驹或是大型犬,但高顾笙却莫名从中看出了暗藏的冷漠与侵略性。

    高顾笙又笑了笑,“那我怕是帮不上学长什么忙,毕竟我之前与学长并不熟悉。”

    教室一片寂静,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高顾笙与张旭身上,分明两人语气友好,却莫名让他们情不自禁地屏住呼吸。

    这时,有脚步声响起,硬质鞋跟敲在地面,打破一片死寂。

    “同学们好,接下来由我带大家学习第二节 到第十节。”

    熟悉的声音……

    高顾笙猛地回头,看见高誓拿着文件盒走进教室。

    第133章

    高誓到来之后, 什么张旭,什么活动,全都被众人抛之脑后, 只剩下脑海中的疯狂尖叫。

    投资神话高誓, 一地封神!

    高誓自从露面之后,雷厉风行的手段, 和果断狠厉的作风, 荡清了所有对高家的不利猜测,业界给予高誓的评价是,有高誓在,高家可以再兴盛至少两百年!

    关键是,他还这么帅!

    毫不夸张地说,整个金融系, 有超过八成的学生是高誓的粉丝。

    狂热的氛围霎时间将刚才诡异的寂静冲破, 所有人的目光都亮晶晶地紧跟在高誓身上, 恨不能现在就开始上课。

    ……

    “好,本节课内容到此结束。”

    “同学们有什么想问的吗?”

    高誓关闭多媒体。

    他讲课不必看课本, 也不必看素材, 难以计数的商战, 被他当做案例信手拈来,学生听得如醉如痴,仿佛自己已经变成了商界巨擘, 下课竟然有种恍惚隔世之感。

    随着高誓发言完毕,学生们纷纷举手示意, 这么好的机会, 谁错过谁是傻子!

    云知意意犹未尽地拍了拍高顾笙的肩膀, “高叔叔真的太厉害了。”

    她之前是什么眼光, 粉的秦时进去了,粉的萧予圣又进去了,这次她要粉一个把这俩人送进去的正面偶像!

    云知意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高誓,“糟糕,我职业病犯了,好想打榜买周边。”

    曾经的云知意,是秦时的粉头之一,作为事业心极强的事业粉,她手下管着几十个粉丝群,被誉为“第一粉头”,甚至曾经还有公司想挖她去管群,高顾笙怀疑云知意的管理能力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要是真的让云知意给他爸经营粉丝群,他毫不怀疑,明天他爸就能走进全国,一周之内走向国际。

    高顾笙汗颜,“不,我觉得我爸可能达不到你的事业强度要求,而且也不会想这么出名……”

    他爸不仅不回去继承家业,甚至让仅有十八岁的他开始管理公司,让他争取在三年之内上岗经营,好解放他整天想和奶奶周游世界,举办旅行婚礼的爷爷。

    云知意可惜地摇摇头,翻开金融课本,“没关系,我读课本也算是读人物小传了。”

    这算哪门子人物小传啊!

    周镜安静地听着云知意和高顾笙的交谈,抬头看看高誓,侧头看了云知意的侧脸一眼,又低头将手中的数学论文整理好放在一边。

    “金融学……”

    高顾笙看了周镜一眼,眉头一挑。

    教室里狂热的氛围一直持续到课间过半,中间打了上课铃都没人听到。

    高顾笙下节课没课,他一边夹着书,一边给高誓发消息。

    【老爸,你怎么来了(猫猫疑惑)】

    【处理工作,顺便看看你。】

    高誓按灭手机屏幕,他站在天台之上,低头向下看去。

    这是当初张旭跳楼时的视角。

    天很蓝,云朵绵软,不知名的鸟儿掠过,在半空中打了一个旋儿,好奇地凑近高誓。

    有风吹过,站在这里,感觉心胸都变得开阔起来。

    没有异样。

    他低头看去,从这里,能看见学生陆续从教学楼中走出,张旭跟着高顾笙班级的学生一起走了出来。

    他的样貌与之前绝无不同,可莫名就感觉,整个人不一样了。

    有很多人围在他身边,身边有学生大概是在问他问题,他眉眼淡淡,但大概是在认真回答了,被他注视着的学生脸上浮起一层红晕。

    魅力这个词,与外貌有关,但却绝不受限于外貌。

    张旭的身上,就散发着奇异的魅力,让人心甘情愿地靠近他,为他奉上自己的一切。

    高誓读了这么多小说,找出了两个贴切的词语,一曰“主角光环”,二曰“王霸之气”。

    突然,张旭抬起头,穿过几十米高的楼层,准确无误地与高誓对视。

    只一眼,高誓就明白了,为什么儿子回家时,那么不安。

    好淡漠的眼神,明明是向上仰视,给人的感觉却像是在俯瞰众生。

    张旭收回目光,像是刚才的对视只是一个意外。

    鸟儿扑棱着翅膀飞走,应不解凭空出现在高誓身侧。

    高誓问,“道长,是吗?”

    应不解摇了摇头,“看不准。”

    他语气中难得带了些诧异。

    “不着急。”高誓眯着眼睛望向天空,“总会露出马脚。”

    那无处不在的剧情,试图将一切掰回正轨的天道,以及从八岁起就缠绕着他的噩梦,他都会找出真相。

    ***

    回到科室里,正见常阳和冉秋打打闹闹。

    常阳夹着一块蓝色的排骨,试图往冉秋嘴里塞,冉秋拼死抵抗,看着那块排骨,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坨翔。

    “尝尝嘛,真的味道不错,我都尝过了。”

    “你他妈到底怎么把排骨做成蓝色的?!白雪公主的后妈都得找你取经!”

    “是可乐!我加了蓝色的可乐!”

    “你老老实实做可乐鸡翅不好吗,为什么要对二师兄伸出魔爪??”

    “菜式在于创新~嘿嘿,尝尝嘛~”

    “常哥不要啊——”

    这场事故随着常阳把蓝色的排骨塞进冉秋的嘴里告终。

    赢得一场胜仗的常阳,意气风发地冲高誓打了个招呼,“头儿,要不要尝尝这个排骨?”

    高誓默默右移一步,“不,不必了,我中午吃过了。”

    黄杉含笑看着这边,过来寻他的飞羽吃味地环住他的腰,“我回去也给你做这个。”

    黄杉想起被飞羽炸坏的两个锅,无奈苦笑,“还是我……”

    对上飞羽的眼神,黄杉认命地改口,“好,回去路上咱们买点鸡翅吧,依依喜欢可乐鸡翅——可乐要黑色的那种。”

    看来今晚得盯着他点,炸了锅事小,别让某人又为了做出盘能入口的饭菜,连续做上十几盘。然后悄悄把那些不成菜形的饭菜都吃掉。

    得偿所愿,飞羽得意洋洋地在黄杉颈窝里蹭了下,黄杉红着耳尖推他。

    飞羽好像格外喜欢这个姿势。

    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前……

    黄杉脑海中闪过曾经的画面,两个正直青春的青年,表达爱意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水乳交融,飞羽尤爱如此。

    他总喜欢在他身上留下痕迹,还喜欢露牙齿,好像这样就可以把爱人一寸寸揉进骨血里。

    飞羽发现了爱人的走神,不满地将手臂收得更紧了些,若不是碍于这是公共场所,他就要咬住黄杉的耳垂,好好问问他究竟在想什么了。

    黄杉回过神来,抱歉地笑了笑。

    “想起之前的事情了。”

    之前的事情……

    飞羽有些烦躁地把头埋进黄杉的颈窝里。

    他记不起来。

    明明别的都想起来了,却依旧想不起和黄杉相处的细节。

    他很讨厌这种忘却的感觉,他本能地想占有所有与爱人有关的东西。

    黄杉摸摸他的银发,“没关系,不着急。”

    他们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慢慢回忆。

    在飞羽蹭着黄杉颈窝的时候,在衣服的掩盖下,在黄杉的肩膀上,银色的印记缓缓明灭。

    无人知晓。

    高誓回到工位上,终于从蓝色排骨的打击中回顾神来的冉秋,把上一周的工作总结交给高誓。

    高誓翻看着,上周由于大规模转生事件,其实异管局的出警率很低,直到最近,才出了一两例。

    估计是因为“鬼总是向着含鬼浓度低的方向流动”,别的市的鬼游荡到这边了。

    高誓打开系统内的近期档案记录,果然,不管是哪个部门,出镜率都有明显下降。

    然而,在灵管所的出警记录中,有两起案件,吸引了高誓的注意。

    这两起案件,都与流浪汉的死亡有关。

    这两个流浪汉,一个死在桥洞下,一个死在狭窄的小巷中,一个是心肌梗死,一个是冻死。

    刑警那边查验,只是意外死亡。

    巧合的是,在两次验尸时,捉鬼的灵警小队刚好路过,银羚没看见流浪汉们的魂魄,下意识地去查验流浪汉死亡时有无灵异事件干涉,都没有发现异样,便归为流浪汉或许已经走入轮回,亦或是灵力不足,没有留下魂魄。

    行走在阴界的灵警,与行走在阳界的刑警,悄无声息地重合了这一次出警时间。

    好像没什么不对。

    光标划过死因,翻页。

    第134章

    “哎你有没有觉得, 最近天越来越冷了。”

    “倒春寒?多穿两件,我听说前阵子那边冻死了个人,就是在桥洞下面的那个。”

    “我的天, 这年头还有人冻死?”

    “对啊, 感觉离咱们很远,不过听说政府已经安排下去了, 流浪人员都被暂时收容了。”

    “其实之前冬天也有收容机构, 谁能想到今年的倒春寒这么狠,哎……”

    “说起来,下节课信息技术学院是不是有课?”

    “对!快快快!G区302大教室!去晚了就没位置了!”

    “等等等等,我前阵子请假了,你们去信息技术蹭课干嘛?实验报告不写了?”

    “哎呀!新晋校园男神,张旭!去了你就知道了!”

    “张旭?不是高顾笙吗?”

    “就、反正不太一样, 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身边的同学猛地加快脚步。

    云知意戳了戳高顾笙, “小笙, 你的校园男□□头被抢了,怎么样, 下周的活动, 要不要报名上去露两手?”

    高顾笙无语, “这种名头给他真是谢天谢地了。”

    他曾无意中登上过一次学校论坛的【高顾笙个人帖】,然后捂着被刺伤的钛合金狗眼退了出来。

    整个帖子充满了“(尖叫)(阴暗的爬行)(扭曲的蠕动)”以及“是、是的!【心】怎么办,我已经变成没有高同学就不行的小笨蛋了【心】【心】”之类的发言。

    有男有女, ID相当统一,格式类似于“高同学的苦茶子”“高同学的狗”。

    不知道的还以为在搞什么□□仪式。

    这也就算了, 至少这些粉丝们只是发言激情, 从没有干涉过他的现实生活, 甚至大多是在网上激情开麦, 在现实中被他一眼就红着脸跑走的同学,但是让高顾笙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一个身高一米七九的大男孩,居然被评论为“阳光干净,让人有破坏的欲望”。

    这条评论下面点赞有四五千。

    当然也不乏“高同学好有男友力”“高同学正面up我”之类的女友粉,至于女友粉的性别,就不一定了。

    反正高顾笙是收到过奇怪的自拍,比如说光腿白袜子。

    云知意看他这副样子,一甩马尾,道,“给爷冲!一切被夺走的,你都要拿回来!”

    高顾笙哀嚎,“云姐,你饶了我吧!”

    云知意笑骂,“去你的,你这个没事业心的咸鱼,幸好我粉的不是你,不然迟早被你气死。”

    她笑归笑,看向G区的方向,却隐隐皱着眉。

    出于直觉,她有些排斥张旭。

    张旭回到学校不过半个月,就已经风靡整个学校,就连隔壁学校也听说了他的名号,甚至专程来看他。

    而高顾笙虽然成绩首屈一指,身手利落,容貌惊人,却因为一直以来都保持低调,风头被张旭迅速盖了过去。

    听说张旭还自己成立了公司,短短半个月时间就已经准备上市了?

    这太离谱了!

    凡是家里有公司的,第一次听说,都以为是开玩笑。

    这简直就像是男足夺冠一样不可思议。

    可张旭偏偏做到了。

    所有人,都像是在做梦一样,甚至有老总回家后狠狠扇了自己两巴掌,觉得自己还在梦里。

    因为这根本就不是能力不能力的问题,半个月,连要走的程序都不一定能走下来!

    好像一切都被按了加速键,别的公司需要一年,五年,甚至十几年做的事情,他半个月就完成了?

    难道张旭其实是什么大家族出来历练的儿子,为了给他做脸,直接给了他一家将要上市的公司?

    还是说他的收到了来自海外亲戚的巨额遗产?

    众说纷纭,却没人能给出个答案,唯有张旭的名头越来越高,越来越响亮。

    他的名号,将高顾笙的名头盖了过去,这段时间人人都在说张旭,高顾笙的名头已经很难听到了。

    就连论坛中的高顾笙个人向帖子,也只剩一部分铁忠粉在更新。

    这种感觉,就像是穿越而来的玛丽苏主角,开始抢夺属于原著主角的光环。

    云知意不喜欢这种感觉。

    高顾笙的倒是并不在意,他每天管理公司就已经忙得够呛,没精力再分给别人。

    反正他的好友们没有被影响嘛。

    然而这么想着,走过拐角,就看见了张旭。

    张旭正站在拐角处,解答来请教同学的问题。

    而那个请教的同学……

    “眼镜?”

    云知意不可置信地脱口而出。

    周镜抬头看过来,下意识地抿了抿唇。

    张旭扫过云知意和高顾笙,分明唇边带着耐心的笑意,可不知为何总觉得他神色有种说不出的淡漠。

    高顾笙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学长。”

    云知意大步走到周镜身侧,隐隐将周镜护在身后,“眼镜,你怎么在这?不是下节课要去老师那帮忙吗?”

    周镜欲言又止,他想伸手去推眼镜,又放下手。

    张旭轻轻拍了拍手上金融学的封面,解围道,“周同学有些问题要问我。”

    张旭点点头,“我下节课还有课,先行一步了。”

    望着张旭的背影,云知意微微皱眉。

    等张旭的背影看不见之后,云知意拍了拍周镜的肩膀,问道,“眼镜,你有金融方面的问题怎么不问我和小笙?张旭他有点问题,在确定之前最好离他远一点。”

    周镜低低应了一声。

    高顾笙若有所思地看了周镜一眼,勾上他的脖子,笑道,“怎么?太熟了不好意思问?怕兄弟们笑你?哎呀,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嘛,让我折腾你那数学,我也迷糊。”

    周镜推了推眼镜,“……好。”

    周镜接下来还要去老师那里帮忙,高顾笙和云知意准备去接孙珺。

    孙珺被吴勤带着去了一个小型的展会,刚回来。

    云知意买了奶茶,分给高顾笙一杯,她喝了两口,心情却没有随着甜甜的奶茶好起来。

    “小笙,今天眼镜有点奇怪。”

    高顾笙也喝了一大口,他惬意地眯起眼,“是有点,不过我大概猜到原因了。”

    高顾笙竖起三根手指,在云知意面前晃了晃,“第一种可能,张旭那种可怕的魅力你也知道,可能周镜也被征服了。”

    云知意才不信。

    周镜是智商高达155的天才,她不信周镜没看出张旭的怪异之处。

    “第二种呢?”

    “第二种,”高顾笙的面容严肃了些,“第二种有些麻烦,我希望不要是第二种。”

    “我怕张旭身上有些奇特的地方——类似于小绵和华子一样,周镜被影响了。”

    云知意皱眉,“不是说,有能力的人之间,能互相影响的概率很小吗?”

    高顾笙摇头,“概率小不等于没有,如果周镜真的被影响了,那恐怕张旭的能力会非常可怕。”

    “不过别担心云姐,我爸过来就是为了查证这件事的。”

    高顾笙神情放松下来,又闷了一口奶茶。

    云知意松了一口气,“那第三种?”

    “第三种嘛——不告诉你!”

    高顾笙笑嘻嘻地躲开云知意的致命肘击,“哎呀,这是眼镜的秘密,得他自己告诉你。”

    说着,远远看见了孙珺,高顾笙连忙招手,“菌子!我们在这里!”

    孙珺露出了笑来,他拖着行李箱快步走来,高顾笙随手接过他的行李箱,云知意把奶茶塞他手里。

    高顾笙问道,“怎么样菌子?”

    孙珺温柔地笑了笑,“老师说我还可以更好。”

    吴勤的脾气,高顾笙知道,能得吴勤这么一句话,说明他对自己这个徒弟满意地不能再满意。

    他笑着勾住孙珺的脖子,“不行菌子,你得给我签名,以后你出名了,我可就是有国画大师亲笔签名的人了。”

    孙珺哭笑不得,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对了,你们知道张旭吗?听说好像是咱们的学长?”

    说起张旭,云知意和高顾笙对视一眼,云知意率先开口道,“没错,他前阵子跳楼,磕到了脑袋,失忆了。”

    “他失忆之后,性格变化很大,现在在全校都出名。”

    竟然连出国的孙珺都知道了张旭?

    孙珺有些疑惑地问,“我记得学长是信息技术学院的?”

    “对。”

    他愈发疑惑了,“可是他问我愿不愿意加入他的画室?”

    “什么?”

    孙珺一边说着,一遍拿出手机,翻找着,“前阵子他联系了我,一开始我拒绝了,毕竟我一定是要跟着老师学的。”

    “但是他给我看了这个,”孙珺翻出了他想找的东西,“——他的画。”

    这是一幅很抽象的画。

    大片的、深深浅浅的蓝色,像是大海,又像是夜空。

    可就是莫名的能从中感受到一种震慑感,就如同人在无边的旷野上仰望星空,亦或是乘船在深夜眺望大海,那是人类在面对自然时,从心底升起的无能为力与自觉渺小。

    云知意屏住了呼吸,而高顾笙的反应更甚。

    他如同看到了宿敌的野兽,于是后背的汗毛一根根竖起,心脏在疯狂跳动,几乎要冲破胸膛。

    “好香,什么味道……”

    高顾笙猛地清醒过来,他看见云知意与孙珺的目光都有些恍惚了,连忙运转应不解给他的功法,因为在外面,周遭空旷有风,所以花香很快就被吹散了。

    云知意与孙珺也清醒过来。

    他们对方才发生的事情浑然不觉,只是觉得有些头晕,不过再去看画作时,方才的震撼感被大大削弱了。

    云知意惊叹道,“这幅画,我虽然看不太懂,但是我觉得这幅画售价恐怕能突破两亿、不、五亿美元!”

    孙珺点点头,轻叹一声,“对。老师看了这幅画之后,把自己关在房中一整宿,他在考虑要不要直接带着画室并入张旭名下。”

    高顾笙看着这幅画,这幅画与当初贾琦借助狐妖魅惑力做出的画相比,又有不同。

    贾琦的画本身只能称得上一般,吸引人的,是狐妖施加在其上的魅惑力。

    但这幅画,本身浑然天成,神工意匠,便如以画笔做剪刀,从天边裁下一片星空贴在了画纸上。

    不过两者之间的画作,依旧有些相似。

    他们都在这幅画上施加了“外力”。

    贾琦是魅惑。

    张旭,高顾笙倾向于“震慑”。

    他指尖划过手机一侧,给高誓发送消息。

    【老爸,我这边好像出了点问题。】

    高誓收到短信的时候,也在处理一些问题。

    一是被众多企业围攻的高家。

    二是B市越来越多的鬼。

    第135章

    高家, 一直是商业界不可撼动的高山。

    高家从民国起发家,传承不过几十年,却已经长成了一尊庞然大物。

    都说富不过三代, 可高家已经有了第五代子孙, 并有越发欣欣向荣的趋势。

    目前高家的家主是第三代,正是年盛力壮的年纪, 在直播中亮相的时候, 看起来居然只有三十来岁,只他一人,就可以保证高家继续扩展五十年,下面的子孙哪怕再平庸不过,只要会守成,都能保证高家存在几百年不倒。

    当年与高家竞争的企业, 早就被远远甩在身后, 只能暗暗祈祷, 高家第四代是个败家子。

    可世事就是如此不公平,原本以为高家从未亮相的第四代, 是个实在拿不出手的纨绔, 没想到一出手就以近乎白嫖的价格拿下了地王, 价值翻了几十倍。

    而后第四代再度出手,雷厉风行,出手狠而准, 生生把高家的地位又往上拔了一个层次,已经到了望尘莫及的地步, 这才惊觉, 第四代哪里是拿不出手, 而是太拿的出手了, 怕半途夭折,默默学习十几年,才敢放出来一鸣惊人。

    高家的家底,就算出了一个再顽劣不过的纨绔子弟,用尽一切能想象到的方法去败家,也要败个几百年。

    高家,与之下的四大世家之间,分明是第一第二的距离,却如同隔着不可跨越的天堑。

    当一个人超越你半步的时候,你会想办法超越。

    当一个人超越你一步的时候,你会感叹命运无常,会嫉妒,会厌恶。

    当一个人将你远远甩在身后,你连他的身影都看不见时,你往往只会仰望崇拜,升不起别的心思。

    高家,主攻高科技领域,又一向低调,理论上来说与别的企业其实并不构成直接的竞争关系,但不知为何,从一星期之前开始,高家隐隐有被围攻的趋势。

    高誓看着公司近期状况报表,颇有种八大门派围攻光明顶的既视感。

    他按按眉心,倒没觉得多疲惫,他只是疑惑。

    这里面许多企业,高家如果倒下,它们连一口汤都分不到,如此行动,是为何呢?

    若是高家企业已经形成垄断,那也就罢了,但高家深知,技术垄断只会导致停滞不前,因此每当高家的尖端技术有更新,就会将旧技术公布,带动小企业发展。除此之外,高家可是正经和国家合作,高家研制的技术,会直接送往国家高层,如果高家真的形成垄断,国家会直接动手,怎么也轮不到这些小企业出击。

    商人的行动永远受利益驱使,但高誓左思右想,都想不到他们行动的理由。

    这还是第一次有商场上的事情能难住他。

    有意思。

    事出反常必有妖,高誓翻阅星星整合的资料,又结合商场上中下层变动,很快,锁定了一家即将上市的公司。

    一家小公司,不起眼。

    但关键是,这家小公司居然只用了半个月,就完成了别的公司要走许多年的路。

    而公司的创立者,是张旭。

    公司主要经营的是服装,高端奢侈品往往需要有许多设计师和公司引推铺路,才能在上流圈子站稳,毕竟,有时候他们卖的不是服装设计,而是品牌。

    但张旭走的却是最艰难的一条路。

    他售卖的几款服装饰品,具有种令人着迷的魔力,一上市就引得众人疯狂抢购,多少男男女女失去了对外的体面,撕破脸面都要把看中的饰品抢到手。

    这一违反常理的现象,竟然无人质疑。

    而高誓又翻着这段时间针对高家的企业,横跨各个领域,似乎毫无联系。但当高家除还在上学的高顾笙外所有人,一起坐下来推断整合后,发现,在这隐藏其中的上百家大大小小的企业中,有一小部分,与张旭的公司有些牵连。

    这些牵连并不是直接的,有些甚至隔着五六层,若不是整个高家全力出动,是不可能从上万种可能性中抓出真相的。

    而这一小部分与张旭有牵连的公司,大多是会挡了张旭路的。

    或者,或许,那些看似无关的公司,也在张旭的计划之内,他的目标,不是一个小小的公司,而是整个市场。

    门被敲响,秘书将今日汇总上交给高誓。

    高誓翻阅表单。

    今日,那些企业对高家的试探越发明显,麻烦不大,但足以让人烦恼。

    这些试探的企业都是些小企业,如同蚂蚁对上大象,他们应该不会不知道,但凡高家家主是个脾气暴躁的,很快就能让这些小企业全部破产。

    但他们就像是着了魔似的,拼命去撼动这座不可逾越的高山。

    高誓略一思忖,干脆将所有内容整合上报。

    高家的对国家的贡献,足以让财政部门重视他递交的材料。

    国家不是不允许企业竞争,但来路不明的张旭,以及近乎诡异的发家,加上高誓丝毫不带个人感情的市场分析,会将张旭推到国家面前。

    有了国家盯着,他不怕张旭会搞不该存在于阳界的小动作。

    排除阴界干扰后,商场上的事情,他还从没怕过谁。

    ……

    相比起高家在商战中所遭遇的困境,高誓更重视B市的阴界环境。

    鬼越来越多了。

    银羚的脸上头一次没了笑意,他说大数据显示,B市就像是一个漩涡,源源不断地吸引着周围的鬼怪。

    银羚说完之后,欲言又止,最终问,“高哥,是不是和乐乐有关?”

    高誓摇头,“没有关系。”

    应不解亲手设下的阵法,亲手巩固的封印,除非乐乐最终觉醒,否则平日不会吸引任何阴界生物。

    应不解并不说话,他望向天边,那里阴沉沉的乌云堆积着,仿若风雨欲来。

    鬼怪的增多,意味着群众的风险指数增加。

    在恶鬼袭击人之后,高誓又想起了曾看过的档案——

    那两个突然死亡的流浪汉。

    不管是心梗还是冻死,都是遇鬼之后常见的死因,但是灵警报告显示,现场周围干干净净,如果有恶鬼袭击的话,肯定会留下阴气和鬼气。

    大批警力往B市调动,阳界的生活倒是并未受到干预,只是应不解开轮回之门的时间,原来越长,从起初的五点到七点,变成了四点到八点。

    高誓看着开轮回的应不解,他周身环绕着银色的光点,纤长而浓密的睫毛垂下,盖住了黑亮的眸。

    他想去轻轻拨动应不解的睫毛,再落下一个吻,记忆中他似乎曾干过千百遍,温柔缱绻,抵死缠绵。

    到底是谁呢。

    他回想起那个梦,梦中未曾叫出的名字,究竟是……

    ***

    张旭的风头越来越大。

    对谁都温和平淡的他,似乎只有对高顾笙是例外的。

    他每次都会选择高顾笙临近的位置,与高顾笙一起听课,他甚至还申请修了双学位。

    对此,学生们众说纷纭。

    “学长是不是对高同学有好感啊?听说当初是高同学第一个发现的异样,虽然没把人拉上来。”

    “我也听说了,学长记忆中最后一个人就是高同学,所以学长是不是有点雏鸟心理?”

    “磕到了!”

    “乱磕什么啊你这小猪!我听说当初学长想见高同学,毕竟他只记得高同学一个人了嘛,但是高同学都拒绝了,怕不是记恨上了。”

    “啊?毕竟是一个学校的,见一面而已,这都不同意,是不是有点……”

    “我说啊,你们别乱猜了,我觉得学长和高同学杠上了。学长不可能是想追高同学,倒像是在报复。”

    最后一句话,准确无误地落入了高顾笙的耳朵。

    他看着手机上的金融单科小月考成绩排名,莫名有些想笑。

    报复?

    似乎也称不上。

    但确实让他有些不爽了。

    张旭选修双学位一个月后,金融系迎来了第一次小月考,单科考试按比例计入平时分成绩。

    高顾笙,每次考试雷打不动的第一名,第一次有人与他并肩。

    高顾笙与张旭,两人都是满分,稳稳地拉着第二名五分。

    但高顾笙知道,自己输了。

    小月考并不是全科统一的,不过这次金融学和政治哲学都采取了小月考按比例计入平时分的方法,所以除了金融学,还有政治哲学也出了成绩。

    高顾笙拿到了97,只有主观题被扣了三分,在平均分为78的系成绩中,名列前茅。

    他的成绩是第一,每一门都是,向来如此。

    偏偏,张旭拿了满分。

    政治题,怎么可能有人能拿满分?

    政治主要靠选择题拉分,因为政治的主观题,满分五十分,正常分数在二十五到三十五之间徘徊,往往不会太高,也不会太低,高顾笙拿到47分已经是老师们讨论了一遍才敲定的结果,张旭竟然拿到了满分?

    老师在讲试卷的时候,同学们一直要求观摩满分的试卷,于是老师在征得张旭同意后,将试卷放了出来。

    高顾笙看了一眼,就知道自己输得不冤。

    他看着这份试卷,头脑嗡鸣,竟有种直面大道之感。

    而这次,金融学小月考,他们分数齐平。

    但这不是真正让他愤怒乃至于委屈的真正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他身边的朋友,他真正在意的人,似乎开始慢慢向着张旭倾斜了。

    周镜和孙珺。

    起先他偶尔会撞见和张旭走在一起的两人,后来他们便也再不遮掩。

    对他的态度,似乎没有变化,高顾笙却总觉得隔了一层。

    云知意气得大骂,她有种被背叛的感觉,高顾笙何尝不是。

    还好,云知意和墨桦依旧站在他身边。

    墨桦甚至向灵管所请了假跑回来看高顾笙,他到的时候,春日尚且微冷的天气,他穿着短袖,生生跑出了满头的汗。

    高顾笙又是心疼又是感动,试图把人轰回灵管所,墨桦不肯。

    他就像一头野兽,凭借直觉,他感到高顾笙的身边,尽是威胁。

    他几乎与高顾笙形影不离。

    直到有一天,高顾笙在去个厕所的功夫,墨桦将张旭一拳砸倒在了地上。

    第136章

    张旭倒在地上, 脸庞迅速红肿起来,他目光平静,却泄出丝丝茫然。

    而在他身后, 是一群学生。

    有人发出尖叫, 他们将张旭和墨桦包围,有人迅速上前将张旭扶起来, 继而怒目相对, “你做什么!”

    刹那之间,墨桦被千夫所指。

    其实墨桦长相很帅气,他肌肉紧实而不夸张,面容沉静而锋利,就像一把千年古刃,藏锋刀鞘。

    如果说高顾笙是人人垂涎的极纯极魅之花, 张旭是温柔却不可攀折的山巅雪松, 那墨桦就是在永远笔直的桦树, 是沉默而向上的白杨。

    墨桦是体院公认的院草,是曾有很多小迷妹红着脸守在操场旁, 想递上一杯水的院草。

    可现在, 所有人都在指责他。

    “你怎么莫名其妙打人啊!”

    “学体育的脑子里都是肌肉吗??”

    “就算学长有错也不能打学长吧?学长还没好, 他居然冲着头打!”

    “男生嫉妒起来更可怕。”

    “怎么会有这种人……”

    ……

    有个词叫“羊群效应”,是个人的观念或行为由于真实的或想象的群体的影响或压力,而向与多数人相一致的方向变化的现象。原本可以冷静处理的事情, 随着你一言我一语,越发严重, 而对墨桦的攻击, 也越来越重, 最后竟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就像是很多时候, 一场踩踏事故的发生,不过是一个人不小心踩了另一个人一脚。

    言论如同刀剑,冲墨桦而去。

    墨桦沉默地看着这一切,他想要辩解,可一个人的声音能压过五个人,十个人,又如何压过几十人,几百人。

    高顾笙拨开所有人,挡在了他的面前。

    “闭嘴!”

    愤怒的声音仿若在人群中丢了一个鞭炮,众人下意识闭上了嘴。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愤怒的高顾笙,他像一朵极致妖艳的食人花,舒展着叶片和满是倒刺的荆棘,欲择人而噬。

    可怕,却极致鲜活,极致美丽。

    美丽到让人屏住呼吸,头晕目眩,如同正午的烈日,让人不敢直视。

    张旭眸色微沉。

    他轻声道,“墨同学,抱歉。”

    人群微微骚动。

    他转而看向高顾笙,露出一个微笑,“如果是你喜欢的。”

    他留下一句含糊不清的话,便起身,人群自动为他让开一条路,他远去了。

    同学们却尚未回顾神来。

    他们在脑海中不断回想着那句话。

    ——“如果是你喜欢的。”

    ……什么意思?

    高顾笙……喜欢墨桦?

    这一刻,对高顾笙爆发而出的占有欲,尽数转化为愤怒。

    凭什么?

    凭什么他能站在高顾笙身边?

    凭什么他能得到高顾笙的喜欢?

    “高同学,你别被他骗了!”

    “高顾笙,你难道要与一个暴力狂在一起?”

    “高顾笙,这种人你都要维护?”

    “其实高顾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吧?他对学长冷眼漠视,学长失忆那么脆弱的时候他都不愿意去照看,现在又护着打学长的墨桦!”

    “原来他是这样的人,我真的看错他了!”

    方才墨桦被众人扣上莫须有的罪名时,他只是沉静地听着,当高顾笙被发狂的众人围攻时,提前却出离愤怒了。

    “你们……”

    “等等华子。”

    高顾笙拦住了他。

    可就算这样,还有同学看见了墨桦紧绷的手臂,与手臂上凸起的青筋,“你想做什么?!还想打人吗!”

    高顾笙冷冷道,“从最开始,你们就一直在叫骂,可有谁能说明整个事件的全过程吗?”

    有同学大着胆子用厌恶而贪婪的目光看着他,“全过程?全过程不就是墨桦把学长打倒了吗?学长记忆没恢复脾气又好,和谁都没冲突,肯定是墨桦没事找事!”

    高顾笙将墨桦拉到身侧,“华子,你说。”

    墨桦淡淡扫过眼前的学生们,“张旭挨打虽有应得,他……”墨桦顿了顿,道,“你们只看见我打了张旭,谁曾看见过张旭打高顾笙了?”

    高顾笙一愣,看向墨桦,却紧接着道,“公道自在人心,要打要骂先拿出证据,否则……”

    他低声冷哼。

    同学们耸然一惊,这才从刚才的狂热愤怒中回过神来——他们在做什么?

    哪怕墨桦真的做错了事情,那是墨桦做的,高顾笙可什么都没做,他们就这样空口将诸多罪名栽到了高顾笙的身上?!

    别的不说,高顾笙可是高家唯一的继承人!他要是想秋后算账,在场的人一个都跑不了!

    他们惊出一身冷汗,可此时高顾笙与墨桦的背影已经不见了。

    走到没人的地方,高顾笙狠狠往墨桦身上一拍,“行啊你,没想到你这浓眉大眼的家伙也会空口说瞎话了。”

    “不过别担心,张旭那细胳膊细腿的,我一个能打十个!”

    “刚才张旭说什么了,你怎么这么生气?”

    墨桦别开目光,“一些屁话,没什么意思。”

    其他的,无论高顾笙再怎么问,墨桦都不说了。

    他看向远方,看向天边,那里有浮云流动,有风聚集。

    张旭的声音再一次在耳畔响起。

    【他注定是我的。】

    【他会被摧毁,凋零,腐烂,成为我手中的一捧春泥。】

    张旭的眼神,平静而嘲讽。

    ……

    “会议完毕,请各部长发言。”

    云知意放下笔,落座。

    学生会各部长纷纷对视,欲言又止,云知意皱眉,“有什么意见提出来,大家一起讨论。”

    终于,人事部部长率先举手,“会长,有人申请退会。”

    不等云知意开口问,部长紧接着道,“有点多,共计9人。”

    整个学生会一共也才一百三十人。

    云知意问,“申请书上写原因了吗?”

    生活部部长举手,“我可能知道一些原因。”

    他站起身,“在学校里,成立了一个‘自控会’,很多学生都加入了,目前是在暗地里传播,参与的人很多,但是口风都很紧,我也是问了很久才知道。”

    “这个自控会的目标是,让学生有更多的自主权,更加自由,更加独立。”

    几位部长纷纷皱眉。

    这个口号听起来让人激动,但一群没出社会的学生,其实根本不明白他们想要的自由是什么,一昧地追求自由,带来的往往是束缚与混乱。

    纪律部部长道,“这段时间学校的举报信箱里,有很多关于学生对于纪律的不满,比如熄灯时间,卫生检查,图书馆扣分监督准则,学生们是想改进这方面的扣分规则?”

    云知意问,“他们想怎么改?”

    纪律部长说着,眉头就皱了起来,“他们要求停止卫生检查,停止熄灯,交由宿舍自由管控。”

    云知意当即拒绝,“不行。”

    “停止卫生检查后,会有部分宿舍长时间不打扫卫生、将垃圾袋堆积在门口,宿舍厕所不清理,这些都会影响到其他同学的卫生情况。目前大多数学生是随着熄灯时间入睡,如果不熄灯,可能会导致部分宿舍深夜甚至凌晨吵闹,惊扰隔壁宿舍,或者宿舍内部出现熄灯矛盾。”

    “此外,水和电的浪费也是一个问题。”

    ……

    云知意开完会,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

    什么自控会。

    所谓的自控会,不过是为“反学生会”按上一个不至于招惹老师注意的名头。

    她直觉敏锐,在巡逻的时候,能发现教室中本该一心向学的学生们,变得浮躁了。

    有无形的东西,在拨动着学生们的情绪。

    学生,有一腔热血,却少了些理智,容易从众,容易激动,所以也往往容易被煽动。

    她得赶紧向主管老师上报这件事。

    她总感觉整个学校,风雨欲来。

    忽的,感到一阵冷风吹过脖颈,她下意识地一抖,整个人紧绷着猛地转头——

    “谁?!”

    身后空荡一片,并无异样。

    第137章

    暗潮涌动。

    高顾笙在墨桦的手臂上, 发现了一道血口子。

    伤口称不上狰狞,但很长,鲜血淋漓。

    “怎么弄的?!”

    高顾笙着急地边包扎边问询, 可墨桦沉默不语。

    最终, 在高顾笙辗转打听,才知道, 墨桦手臂上的口子, 竟然是被人用标枪划的。

    原本那一只标枪,瞄准的是墨桦的腿——身为一个田径运动员,最重要的腿。

    “对不起了啊,墨大院草,我不是故意的。”

    行凶者吊儿郎当地走过来,顺手捡起了标枪。

    “不过被保送的院草, 就算腿受伤了也无所谓吧?反正你和高家独生子的关系这么好。”

    墨桦淡淡扫了他一眼, 捡起了标枪, 他的沉默,让行凶者越发猖狂。

    “哈, 装什么?从孤儿院里出来, 又穷又搓没人要的东西, 终于攀上金凤凰了很得意是吧?其实心里都快要笑烂了吧?整天缠在高少爷身上,肾都要亏了,平时的成绩是吃兴奋剂吃出来的吧?反正名额已经内定了。”

    墨桦在他的嘲讽声中, 走到了训练场地的最边角,然后转身, 助跑。

    他是这一届最优秀的运动员, 是当之无愧的校草, 就算不动用能力, 跑起来也快得像一阵风。

    标枪如同白色的闪电,从手中迸发,越成一道完美的抛物线,以破校记录的距离,将那支标枪插在了行凶者的脚边。

    只要再往边上偏移一厘米,标枪就会刺破他的脚掌。

    行凶者的冷汗一下子冒了出来,如同兜头浇下一盆冷水。

    怎么会?!

    他怎么能扔这么远!

    墨桦一步一步走到了他身边。

    这么远的训练场地,这么多的训练员,却没有一个人动作,他们眼睁睁看着墨桦走到行凶者面前,捡起地上的标枪。

    “废物。”

    他捡起标枪,将标枪放回原处。

    行凶者回过神来,出离愤怒,“你他妈……”

    可当墨桦看过来时,他身后银白的标枪上反射的阳光灼伤了他的眼,他猛地一抖,余下的话就哽在喉头,怎么也骂不出来了。

    好可怕的眼神。

    简直像一头野性十足的狼。

    ……

    高顾笙给墨桦包扎完,又得知了学生会内部发生了矛盾。

    在生活卫生部部长说出重要信息“自管会”后的两天,他也辞职了。

    据纪检部部长说,他看见生活卫生部长偷偷拿着一封信,往自管会聚集的地方走去。

    不得已,只能紧急评选临时部长。

    被选上来的,是张旭。

    活跃在行为艺术部的张旭,几乎让人们忘了,他也是学生会的一员。

    张旭上任之后,在开展第一次会议后,就对云知意的决策,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有些很合理,甚至比已经考虑过多方面因素的云知意,考虑地更为周全。

    而有些,却听起来有些天方夜谭。

    等事情发生后,才惊觉张旭是何等有先见。

    云知意在他面前,就像是油灯与电灯。

    油灯固然可以照明,但有了电灯,谁还会需要油灯呢?

    这种情况一次就罢了,可后面几乎每次开会,他都会提出更好的见解。

    一向将学生会统领地井井有条的云知意,开始从部长们的眼神中,看到犹豫与迟疑。

    自管会闹出的幺蛾子太多,学生会不得不每日开会进行处理,每天,云知意都能看到部长们眼中一日比一日更深的怀疑。

    不过一周,她就发现,自己没办法全权掌控学生会了。

    与其说她是学生会会长,不如说张旭才是。

    她坐在会长位上,听着张旭提出一个个建议,看着部长们崇拜的目光,好像一个透明人。

    自管会在张旭给出的建议下,渐渐被控制住了。

    虽然后来她和高顾笙查到,自管会的发起者,似乎可能就是张旭本人。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她自请卸任了。

    ***

    “是老娘辞职了,又不是你辞职了,你这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老娘走了。”

    云知意看着帮她搬行李的高顾笙,伸手用力一拍他的背。

    “精神点!老娘还不想有一个垂头丧气的小弟!”

    高顾笙勉强笑了笑,“那是,我们云姐到哪都能东山再起!”

    两人说着,却撞见了张旭。

    张旭身边,站着的是周镜。

    张旭温和地笑了笑,对两人打了个招呼。

    周镜垂着头,他的镜片遮住了目光,看不清他的神情。

    与他们分别后,两人依旧如常似的交谈着,高顾笙余光云知意,云知意的马尾辫安安静静地垂在脑后。

    想起张旭身边的周镜和孙珺,他心口像是压了一块石头似的,喘不过气。

    他想起他们的第一次相遇,那是开学之前,他站在路边等高誓。

    忽的,听见小巷中传来一阵骚乱声。

    他悄悄看去,看见一个少年,被拖着往小巷中去。

    少年衣着简朴,眼镜被砸歪在脸上,单薄的身形根本无法抵抗小混混们。

    高顾笙当即皱眉,他按下紧急通话键,一扔行李就往前冲。

    有人比他更快。

    一道红色的影子冲过去,撞上了最大只的那一只小混混,当场爆开,一股浓郁香气迸发而出,小混混想捂住手腕,又想捂住鼻子,看起来有些滑稽,他怒吼一声,

    “谁!谁他妈的打老子?!”

    红影落地,定睛看去,那竟然是一桶洗衣液。

    塑料的外壳,被生生砸碎在了小混混的手臂上。

    身穿红白运动装的女孩,甩了甩手里的马桶刷子,对着小混混扬扬下巴,马尾辫跟着一甩,“你姑奶奶我!”

    云家大小姐,剑术一流,已经到了手中无剑圣有剑的地步,把马桶刷子耍得虎虎生风,刷头刷毛飞扬,宛如打狗现场。

    她身边的好友田绵焦急地一手握着电话报警,一手里拿着其他卫生用品,似乎想扛着扫把上去帮忙。

    “借我用用!”

    高顾笙顺手拿过桶里的马桶橛子,“你别动,等等我爸!”

    爸?

    田绵满头雾水地看着一个不速之客抢走了自己宿舍的马桶橛子,然后按在了小混混的脸上。

    只听“啵”的一声,小混混脸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圆圈。

    高顾笙看着愤怒的小混混笑道,“这就对了嘛,要让清洁工具用在正地方。”

    “你的脑袋还不太清醒,我来帮你把你脑袋里的废料吸出来。”

    这群小混混人很多,下手也很重,最先被他们拖进去的少年,手臂软软地垂着,不知道是脱臼了还是断了,脸色惨白,像是涂了一层霜。

    但是偏偏不巧,这群混混碰上了两个硬茬子。

    没过多久,人就七倒八歪地躺了一地。

    高顾笙自从被高誓按着学武之后,还从来没这么酣畅淋漓又危险刺激地打一场,肾上腺素分泌之下,让他没注意到身后装晕的小混混。

    云知意在给少年做急救,高顾笙走上去想要帮忙,没曾想,身后有风声传来——

    那个装晕的小混混,捡起了地上的西瓜刀,冲他劈来!

    高顾笙将要躲闪不及,只听“啪”的一声,皮肉相触,西瓜刀落地。

    他回头,便看见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介于少年之间的男生,死死握住了混混的手腕。

    他面无表情地一拳打中了小混混的肚子,手臂肌肉绷起。

    像一头冷漠而狠厉的狼。

    高顾笙松了一口气,“多谢。”

    “我是高顾笙,兄弟你叫什么?”

    “墨桦。”

    这时,又响起一阵乱哄哄的脚步声。

    高顾笙心道,难道是警察到了?

    没想到,最先露头的,却是一个头发胡子都白了的老爷子。

    他身边跟着一个人,扶着他,急得一头汗,“您慢点、慢点!”

    再往后,又是一个老爷子,身边也跟着一个人。

    接下来,就像是复制黏贴似的,出现了一串老爷子。

    云知意轻轻吸了一口气。

    高顾笙低声问,“你认识?”

    云知意也低声回答,“京大的老教授们,国宝级教授。咱们打个架怎么把这群老教授招来了。”

    “糟糕,最后一个是主管纪律的老师!”

    高顾笙闻言眼前一黑。

    虽然他几乎没正常上过学,但是隐隐知道打架是要被记过的,他好不容易能出门上学,难道要被劝退?

    高顾笙绝望地想。

    京大校外一条街又名京大一条街果然名不虚传,竟然还会随即刷新老教授和纪律部主任。

    纪律部主任果然一眼就看见了高顾笙胸前别着的校徽——这是他出来上学太兴奋别上的,现在直接敲定了他的身份。

    主任微微皱眉,张口,“你们是京大的学生?”

    高顾笙三人站成一排。

    便看见那群老教授拄着拐杖拨开地上横七竖八的小混混,健步如飞地走到了地上的少年身边,“小镜子,你没事吧?”

    “天杀的,居然打你的右手!”

    “这得耽误多久的进度啊!”

    少年站起身,他推了推掉了一片镜片的眼镜框,虽然脸色依旧惨白,但看起来沉着冷静地不像是这个年纪的孩子。

    云知意突然一愣,“我知道他是谁了。”

    “他是特招的数学系天才少年——周镜。”

    周镜冲纪律部主任道,“主任,我刚刚被抢劫了,多亏这几位同学帮我。”

    他认认真真冲几人鞠了一躬,“谢谢你们。”

    “我是周镜。”

    这便是,几人的相遇了。

    第138章

    高顾笙满腹心事, 他揉了揉额头。

    他这几天累得厉害,白天要小心张旭,分出精力照看朋友们, 晚上还要面对自己手下企业被围攻的困境, 若不是有高誓一直关注着,他恐怕就要撑不住了。

    但是老爸也很忙, 这短时间B市暗流涌动, 鬼越来越多,他带队每日东奔西跑查找原因,还要抽时间来学校上课、处理高家事务。而老爹每天开轮回的时间越来越长,不知道这会不会对他的身体有影响,上次高顾笙看到他的时候,他面色白的近乎透明, 仿若下一秒就要乘风而去。

    他略略有些头晕, 也不知道是因为过度劳累, 还是越发临近的完全觉醒。

    一个踉跄,他撞上了人。

    “小心。”

    对方扶住了他的肩膀, 他的手很冰, 像是两块冰块按在了肩上。

    高顾笙抬头看去, “谢……”

    他一怔,“谢谢。”

    对方只是轻轻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了。

    这人带着兜帽, 本是寻常装扮,但面上竟却缠满了绷带, 一层又一层的绷带将他整张脸都包了起来, 只留出一条窄窄的缝来看人。

    难道是遭了什么灾祸?

    高顾笙又按了按额角。

    可是, 为什么他总感觉对方给他一种奇怪的熟悉感……

    他正冥思苦想间, 听见有人冲他打招呼,“小高。”

    会这么叫他的,只有吴勤了。

    吴勤怎么会来这里,他不是还有画展要忙吗?

    高顾笙抬头一看,被吓了一跳,吴勤的模样竟然好似老了十多岁,头发竟然全白了。

    高顾笙连忙上前两步,扶住吴勤,“吴老爷子,您怎么来了?”

    吴勤看见他,严肃的面容稍稍缓和了,“我来找小珺,你与他熟悉,可知道他在哪里?”

    想起孙珺,高顾笙眸色一暗,“不……我和菌子……”

    吴勤看他神色,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长叹一声。

    高顾笙隐约猜到吴勤现在这样子与孙珺有关,虽然他与孙珺已经断了联系,但还是有些忧心,“他怎么了?”

    “他与我……断绝师徒关系了。”

    “什么?!”

    高顾笙差点把吴勤摔倒地上去。

    他急急把人扶好,“吴老爷子,你可别冲动!这段时间菌子是有点、有点冲动了,他可能做事不够周全,但是您可是他的师父,别和他计较啊!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他这天赋,这心性,这种徒弟可不好收了!”

    吴勤苦笑一声,“哪里是我不想要这个徒弟,是他不认我这个师父了。”

    高顾笙豁然睁大眼睛,“什么?”

    “他要加入他一个学长名下的画室,起先我确实有点不悦。”他苦笑一声,往日里冷硬而坚韧的大师,如今却像一个真正的老人般伛偻,“但是他坚持,我便想,那就让他去也无妨,可我将他学长的画看了又看,总觉得有些不对劲,所以本想让他再想想,他却决然与我断绝了关系。”

    吴勤的面上,罕见的露出一丝茫然。

    “或许是我的脾气确实糟糕,说话太硬,所以连小珺这么好脾气的孩子,都受不了我。”

    他这半生,早年丧妻,独自将儿子养大,却因为性格,与儿子十分生分,后来儿子出了意外,跟着妻子走了,他便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绘画中。

    他是真的很喜欢孙珺,把这个勤奋有礼坚韧的少年,当做儿子培养的。

    所以当孙珺说出要与他断绝师徒关系后,他懵了,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自己的脾气真的糟糕至极,所以儿子和自己不亲近,所以孙珺脾气这么好的孩子,也受不了自己。

    高顾笙见吴勤这副模样,连忙道,“吴老爷子,您先别丧气,我……”

    高顾笙咬咬牙,道,“您还记得贾琦的事情吗?孙珺现在有点像那时候,被脏东西蛊住了。”

    其实高顾笙不知道孙珺真实的情况,但是吴勤这副模样,他只能先用谎言安抚,再去抓孙珺问个清楚。

    本来高顾笙对自己的瞎话是没抱太多希望的,吴老爷子岂能是这么好骗的人,可没想到,吴勤居然怔愣片刻,点了点头。

    “其实最开始,我就觉得有些古怪。”

    “张旭这个学生其实我知道,他之前举办过行为艺术展会,取得了不错的反响,但是那时候,他对作画一窍不通。”

    “但是前段时间,他却突然招揽小珺去他的画室。”

    “小珺拒绝后,张旭给他看了自己的画,小珺也将那副画给我看了。”

    他苦笑一声,摇了摇头,“说来也不怕你笑,我竟然被那副画吓到了。”

    “很好的一幅画,非常好,我可以断言,放眼古今也找不到能与这幅画媲美的画作。”

    “居然是张旭画的。”

    “他才学了多久?”

    “我被深深打击到了,我想不通,世上既然有如此天才,我的努力又有什么用处。”

    “那段时间我闭门不出,只想临摹出一样的画。这段时间,小珺去了张旭的画室,看了张旭的其他画作,确定了这些都是张旭画的。”

    “他回来之后,便像着了魔似的,要去张旭的画室。”

    “那时候,我临摹不成,反而几乎连自己的画法都要忘了,我握不住笔,画不出画,这时候小珺突然说,要去张旭的画室。”

    “我有种被背叛的愤怒感,丢下一句随他便,就又回到了画室里。”

    “这次我没有画画,我只是一直在想过去的事情,我翻看着曾经的画作,渐渐地找回了画画的初心。”

    “这次过了三天,我终于又能拿起笔了。”

    “但是这次我突然意识到,我浸淫此道几十年,都险些被打击到崩溃,小珺才十几岁,万一受到刺激,此后封笔,该怎么办呢?”

    “适当地观摩比自己层次高的画作,有助于提高审美,但如果比自己水平高太多,而画者的年纪与自己相仿或者小许多,只会乱了心境。”

    “所以我想让小珺再考虑考虑。”

    此后的事情,他闭口不言,不再多说,转而道,“后来,我便越发觉得古怪。”

    “当初贾琦的事情,你应该是参与过的,有印象。”

    “贾琦的画在一开始被很多富商追捧,像着了魔似的,后来贾琦被捕入狱,那些画便成了没人要的废纸。”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张旭的画和贾琦的画,有种相似感,至于是哪里,我说不出。”

    他看向高顾笙,那双清透的眼睛,却像是什么都已经知道了。

    高顾笙深吸一口气,低声道,“走,我带着您去找他。”

    他要问问孙珺,到底发生了什么。

    高顾笙与吴勤走在路上,两人却都没有说话,各自想着事情。

    其实不管是周镜还是孙珺的异样,高顾笙都追查过,都问过。

    那次他们接孙珺的时候,一切似乎都还是正常的,他们如往常一样说笑着。

    第二天,就什么都变了。

    孙珺开始变得很忙,之前他也忙,却在闲暇时会找高顾笙他们一起约饭,一起闲聊,可从那之后,孙珺就再没来找过他们。

    高顾笙担心孙珺忙坏了,在买炸鸡的时候,顺道给孙珺带了一杯奶茶,想路过画室的时候去看看他,没曾想,却看见张旭在作画,孙珺在他身边,着迷地看着。

    高顾笙到的时候,已经临近尾声,张旭放下画笔,孙珺激动地问着他什么,张旭和煦的笑着,为他解答。

    这才几日不见,孙珺便清减了许多,看着竟然像是最初被贾琦诬陷欺凌时那般虚弱,但他脸庞带着浓郁的红,激动到了极致,一双眼睛如同明亮的星子。

    张旭发现了在外的高顾笙笑着冲他招手,被打断的孙珺微微蹙眉,看向高顾笙后,如平日一样笑着打招呼,可谁都能看出来,他的笑意淡了多少。

    高顾笙对他人的情绪变化如此敏锐,怎么会察觉不到他的不欢迎。

    张旭离开,给两人留出空间,高顾笙像往常一样笑着,晃了晃奶茶,“菌子,你喜欢的茉香奶绿。”

    孙珺接过,笑着道谢。

    他们没交谈几句,孙珺便以自己课业重为由,与高顾笙道别了。

    高顾笙心想,难道张旭对菌子下手了?

    他召出黑雾与小松鼠,问孙珺可有异样,他们却都摇头,说孙珺身上既无灵气,又无鬼气,身上气息没有改变,就像是最平凡不过的普通人。

    高顾笙没有放弃怀疑,可下一秒,就收到了孙珺的奶茶转账消息。

    高顾笙心头微紧,【菌子,这么客气干嘛(熊猫人生气)】

    孙珺回了一个微笑。

    高顾笙捧着手机等着,那边却再没回消息。

    此后,小组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孙珺依旧是礼貌的,微笑着的,眼中的疏离却越发变重,到最后,孙珺与他们竟如同陌生人一般。

    高顾笙最讨厌这种什么缘由都没有的疏离,他没告诉云知意和墨桦,独自将孙珺堵在了门口。

    “菌子,能聊聊吗?”

    孙珺客气地回绝,“抱歉,我还有事。”

    高顾笙心中无名火起三丈,“孙珺!你他妈的到底怎么了?!你有事告诉大家大家一起解决,要是我怎么着让你不开心了,我站在这不动任你打,你现在这样子算什么?!”

    孙珺的眼神中却没有愤怒,也没有难过,他平静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孙珺歉意地笑了笑,“抱歉。”

    就像是一圈打在棉花上般无力。

    他的眼神陌生又无奈,就像是好脾气的孙珺,在看一个无理取闹的陌生人。

    ……

    到了。

    眼前是孙珺常在的画室。

    然而不知为何,门口竟然堵着不少人。

    高顾笙费力地挤进去,没看见孙珺,倒是看见了周镜。

    不仅有周镜,还有数学系的老教授们。

    就像是初遇时那样,一群复制黏贴似的看起来有点潦草的老爷子,身边跟着扶着他们的学生们。

    “真的非得转专业吗?”

    “那就,算了……”

    高顾笙心里一慌,连忙往前挤,“发生什么了?”

    有好心的同学低声解释,“周镜,就是那个数学系特招的天才,他要转系了,他说要转去学金融。”

    高顾笙一愣,“什么?”

    同学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次教授们来就是为了最后劝他一次,想知道他转系的原因,但他一直没说。”

    金融也需要用到数学,但和周镜钻研的数学领域完全是两个概念。

    从认识起,周镜怀里永远抱着一本草稿纸,胸前的口袋里,永远放着一支笔,这些方便他有灵感时随时开始推演。

    他是被数学眷顾的孩子,他喜欢数学,几乎到了痴狂的地步,入校不过短短半年,就已经发表了两篇论文,如果不出意外,大二他有机会出国进行学术交流。

    数学系的老教授们说,周镜可能会开辟数学史上的里程碑。

    他是整个数学系教授的眼珠子,在数学系,他是当之无愧的神。

    他前途无量。

    现在,他说他要转系?

    高顾笙觉得荒谬到了可笑的地步。

    可眼前一个个离开的教授,显示着这场最后的挽留失败了。

    人群渐渐散了,高顾笙终于挤到了周镜的面前,他压着火气,看向周镜,“你为什么转系?”

    周镜神色淡漠,“与你什么关系。”

    高顾笙冷着脸,“你不想告诉我无所谓,至少给一直照顾你的教授们一个解释。”

    周镜皱眉,他似乎觉得这个对话有些无聊,想要迅速结束,“觉得没意思了,就转了。”

    高顾笙突然感到无比的愤怒,他一把将周镜的草稿本抢过来,他的草稿本杂乱无章,就连封面上都是公式,高顾笙一愣,反手将周镜的草稿本狠狠拍在他的胸膛,周镜身子单薄,根本承受不住高顾笙的这一击,下意识地抱住本子,却被这一掌拍出一串咳嗽。

    高顾笙狠狠道,“但愿你以后想起今天的事情,不会后悔!”

    周镜面无表情地转身,离开。

    高顾笙深吸一口气,转身去扶吴勤,“吴老爷子,咱们去找菌子。”

    他这么说着,心却跳得飞快,脑海中不断闪过周镜草稿本上的公式。

    他给高誓发着消息——

    【老爸,快来!】

    ***

    高誓从教案中抬起头,活动了一下手腕。

    应不解将窗户推开,走到他身后,摸摸他的脑袋,帮他按着头顶的穴位,像是按过很多遍似的,知道按哪里能让高誓更舒服,高誓被按了两下,便合上了眼睛。

    应不解知他这段时间累得狠了。

    “来B市的鬼越来越多了,你开轮回的时间越来越久,对你有什么影响?”

    高誓突然看他。

    应不解微冷的手轻轻盖上高誓的眼睛,掌心被他纤长的睫毛扫过,留下酥麻的痒。

    “消耗灵气罢了。”

    高誓抓住他的手,可惜力道不够,移不开,只能拨开他的手指,从指缝中露出一只眼睛看他,“你不骗我?”

    应不解觉得他这样可爱的紧,弯了弯眼睛,安抚小孩子似的摸摸他的头,“不骗你。”

    高誓心中暗暗叹气,他只烦躁为什么自己想不起前世记忆,现在这样子,根本不知道应不解说的是真是假。

    “嗯?有鬼气。”

    应不解突然声音一冷,高誓起身看去,正是上课时间,空旷的室外,只有两三学生走过,应不解看得方向——

    “云知意?”

    乐乐的朋友?

    应不解按住高誓的肩膀,两人眨眼之间就到了云知意面前。

    云知意看到眼前突然出现两个人,却也没有太大反应,她像是反应慢半拍似的,慢慢抬头,反应了一会,才冲高誓和应不解打招呼。

    “高叔叔,应叔叔。”

    高誓没有开眼,却也一眼能看出云知意的不对劲。

    之前每次见这个小姑娘,她都是活力十足,精神满满的样子,现在却双目无神,眼底青黑,她那条马尾辫都像没了精神似的垂在了脑后。

    而应不解眼中,看到的却更清楚一些。

    原本云知意身上有紫气环绕,是非富即贵的命格,天生的将才,现在她眉眼晦暗,才气隐藏,身上隐隐有阴气环绕。

    而她身上的那只鬼,居然不是趴在她身上,竟然是直接钻进了她的心脏里,和她的魂魄纠缠在了一起,如此,不仅可以隐藏自身,还可以窃取云知意的气运。

    因为有活人气息隐藏,所以鬼气很淡,阴气也很淡,道行一般的根本看不出来。

    也就是云知意心性坚韧命格又强,若是换做旁人,恐怕早就身死逍遥了。

    高誓看应不解目光凝重,问,“好处理吗?”

    云知意不解,“什么处理?”

    两人却没空回答她,只见应不解一伸手,向她抓来。

    一个高誓就已经足够恐怖,再加上一个应不解,云知意身体里的鬼恨不得把自己整个钻进云知意的心脏里,吓得一动不能动,直接被应不解用手抓着,像拔萝卜似的拔了出来。

    云知意只觉周身一轻,她轻咦一声。

    刚才只看见应不解伸手在她眼前一晃,她就感觉整个人都轻松起来了。

    这种感觉就像是被关在玻璃罩子里的人,突然走出来了。

    她晃晃脑袋,又活动了一下肩膀,不知为何,心中升起一股莫名的喜悦,她像个刚有了身体的生灵似的,稀奇又惊喜地活动着身体。

    “谢谢叔叔!”

    不管怎么说,她的变化肯定和高誓应不解有关!

    从前阵子她就觉得不对了,很容易觉得疲惫,从学生会辞职之后,她觉得可能是前阵子太累了,加上首次受挫,没缓过来,便请了一周假,想好好休息一阵子,可在家的日子情况不但没有变好,反而越发糟糕,她心里总升起沮丧和自我厌弃的倾向,甚至有一次看着手里的水果刀,心中升起“要是能干脆死掉就好了”这种念头。

    她知道自己不对劲,心中也隐隐觉得奇怪,她强撑着去看了心理医生,医生也看不出问题,只是让她多走走,好好休息。

    心中升起的怀疑,与想找好友和亲人求助的想法,刚升起来就被沮丧的情绪压了下去。

    现在她一身轻松,回想起过往种种,怎么想怎么可疑,她的领导生涯受挫确实让她有些难过,但依照她的性格,应该很快就振作起来开始研究张旭的处理办法,但这次她竟然一蹶不振了——不对,不是一蹶不振,而是每次她想打起精神的时候,就会被突如其来的自我否定与厌弃感压下去。

    她问道,“叔叔,是不是有东西附在我身上了?”

    高誓赞赏地看着她,“对。”

    “你很厉害,换一个人的话,恐怕不能坚持到道长发现你。”

    不要说这只鬼竟然会吸取旁人运气,就算是普通的鬼和人在一起久了,也会让人精神不振,昏昏欲睡,精神疲惫。

    她很棒。

    他从口袋里抓出两颗糖递给她。

    云知意珍而重之地接了过去,她剥开一颗桃子味的,被甜的心口涨涨的,这段时间的阴霾一下子被甜香味驱散了。

    应不解正抓着鬼翻来覆去地看,越看眉头皱得越紧。

    “怎么了?”高誓拨开一只棒棒糖咬住,“这只鬼有什么问题?”

    应不解诧异道,“这只鬼身上没有功德,也没有气运。”

    那它从云知意身上吸走的,都去了哪里呢?

    高誓一怔,不知为何,他心口开始狂跳,似乎有什么呼之欲出。

    “功德和运气,是可以转移的?”

    “那这只鬼,会是别人养的吗?”

    在他说出这句话的刹那,高誓只觉头脑“嗡”的一声,剧烈地疼痛让他恍惚间以为自己被劈成了两半,瞬间晕了过去。

    也是这一刻,手机发出收到消息的提示音。

    【星星检测到半分钟内未回复来自“乐乐”的消息。】

    【启动紧急报警系统。】

    第139章

    高誓睁开眼, 很快便确定了梦中所代表的的时间段。

    应该是章天师与梦境中的高顾笙在一起之后的事情。

    也就是上个梦境的延续。

    按理说,鬼王消失不见,没有鬼怪缠身, 身板还有爱人相伴, 高顾笙应该越过越好才是,可这次梦境中的高顾笙, 面色却很糟糕。

    他面色发白, 眼底青黑,显然是很久没有好好休息了。

    高誓暗暗皱眉。

    他回家的路上,有过路人议论声。

    “之前那个明星高顾笙,天,居然是这种人!”

    “对啊,玩的这么花, 和这么多男人一起, 真是恶心死了。”

    “真是白瞎了那张好脸!”

    高誓辗转探听才知道, 原来,之前厉陌尘和萧予圣用来威胁他的视频, 被传播出去了。

    一夜之间, 他的名声一落千丈。

    之前他虽然被冷藏, 但到底还有粉丝,现在,他最后的粉丝也没了。

    他成了娱乐圈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成了一个笑柄,成了一个形容词。

    他在打工的时候被人认出, 有人想占他便宜, 说着冠冕堂皇的话, 如同在为民除害, 他的抵抗就是不自量力。

    好在,他被男人救了。

    后来,他换了地方打工,身上带着男人给的易容符纸,麻烦事少多了。

    在他被全世界谩骂的时候,男人毫不犹疑地站在了他身边,高顾笙终于把伤痕累累的心交了出去。

    “怎么回来这么晚,你去厨房看看吊的鲫鱼汤,再来晚些就要干了。晚上我想吃鲅鱼饺子,素菜添一道清炒菜心,一道炒西芹,茶就要白茶好了。”

    章天师捧着书,头也不抬地对高顾笙道。

    “好。”

    忙碌了一整天的高顾笙点点头,去厨房忙碌。

    过了一个多小时,高顾笙才从厨房出来,男人已经坐在了桌旁。

    他喝了一口鲫鱼汤,淡淡评价,“有些淡了。”

    吃完饭,章天师坐回沙发上,这里刚好能照到月光,他开始打坐,眉心缭绕着淡淡的白雾。

    高顾笙不敢开灯打扰他,摸黑洗完了碗。

    洗完碗之后,他拿起漏音有些严重的耳机,坐在卧室的床上,闭着眼听英语听力。

    他听完两篇,男人的打坐还没完成,高顾笙摸了摸课本,心中暗叹一口气,推开狭小的窗户,月光勉强照亮了一方课本。

    看不清。

    高顾笙只得将课本合上,他合衣睡去。

    他很累,没一会呼吸就变得平缓了。

    高誓站在他的床边,想摸摸他的脑袋,摸了一个空。

    过了大概一个多小时,门被推开,男人走了过来,他的眼睛在黑暗中泛着淡淡的绿色,如同在暗夜中狩猎的猎手。

    绿色的眸子,准确地锁定了床上了高顾笙。

    他欺身压了过去。

    高顾笙猛地惊醒,下意识按住他的手,张口却是一声轻喘,“别……我今天还没看书……”

    男人轻哼一声,“我还比不得你那些课本?”

    他若是想动手,高顾笙根本毫无法抗之力。

    ……

    高顾笙觉得,自己几乎要被折腾地散了架,男人不停地问他,

    “想什么?我还是你那些课本?”

    高顾笙觉得很无奈,男人的手臂还死死锢着他的腰肢,他废了好大力气才从男人怀里钻出来去清理自己。

    完成后,时间已经到了夜半,他轻轻吐出一口气,按了按额角,带着课本走向客厅。

    第二天,又要起身工作,工作前还要给男人做好早饭。

    他有些困倦地打着呵欠出门,没走多远,就有一只鬼,附在了他的身上。

    高顾笙打了个冷战。

    高誓拧着眉头,盯着那只鬼。

    不对,和道士在一起久了,会被影响周身气场,高顾笙昨晚刚和章天师欢好,正是气息最重的时候,在鬼看来,相当于高顾笙已经被厉鬼级别的人,画了圈,打了标记。

    怎么会有不知死活的鬼附身?

    高誓眉心跳了一下,他按住眉心。

    除非,这只鬼,就是章天师派的。

    道士,天师。

    和鬼打交道的派别,除了除鬼的法子,往往还有养鬼和驱鬼的秘术。

    但是章天师图什么?

    高顾笙没有开阴阳眼,之前见鬼也是因为周身阴气过重,才能看见鬼怪,现在他的一身阴气被驱散,便不知道有只鬼,就趴在他的背上。

    这只鬼看上去很是乖顺,没有吸食高顾笙的阳气,所以高顾笙虽然觉得有些不对,却也没有太多不适。

    然而,鬼的阴气死气天生便对人体有害,哪怕去阴气重的地方逛一圈,都会疲惫几天,更不要说一只鬼就趴在身后。

    高顾笙的头脑有些昏沉,他去厕所洗了把脸,才勉强清醒。

    同事看见他,有些同情地小声道,“我记得你是不是白天干活晚上还要看书啊?看书是好事,但是也不能把身体拖垮了,该休息就休息。”

    高顾笙笑笑,温和地说知道了。

    可他怎么能休息。

    他半生坎坷,虽然这些日子疲惫些,但却是难得的清净日子,考试的日子快要到来,他必须抓紧一切时间看书。

    中午回家做饭,下午工作,晚上又回家。

    章天师依旧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不知从哪得来的旧书。

    “等等,别动,又沾东西了。”

    高顾笙站在原处,便见章天师伸手一指,那只鬼就乖乖地从高顾笙身上飘了下来,飘到了章天师身边,化作一缕烟雾,钻进了他胸口。

    高誓想起昨晚在他身上看到的这块玉佩,他见多识广,一眼就看出这是一块血玉,而且还是万人坑吸万人血才酝酿出的一块血玉,原本雪白透亮的羊脂白玉被鲜血浸透了,呈现出一种带着红光的墨色。

    他当初还奇怪,为什么这人竟敢把这东西随身携带,原来竟然是用血玉打磨成了养鬼的法器。

    高顾笙是引灵之体,跟在他身边的阴界生物都会受益,这只鬼在高顾笙身边蕴养了一天,就连鬼身都凝实了些许。

    章天师又拿出两张符纸,符纸无火自燃,章天师将符灰洒在杯中,让高顾笙喝了下去。

    高誓虽对这些东西没有研究,但看过应不解给高顾笙封印引灵之体,大概也知道章天师是在给高顾笙加封印,只是这封印只能削弱效果,却无法完全封印他的体质。

    高顾笙不知道,他只感觉身体一轻,困倦的感觉消散了大半。

    他冲着章天师笑的眉眼微弯,“问玄,谢谢。”

    他笑得着实好看,男人心头猛地一跳,将人扛了起来,走向卧室。

    高顾笙手脚无处安放,只能紧紧抓住男人的衣服,“晚饭还没做。”

    “先做再吃。”

    ……

    日子久了,高誓便知道为何男人要定时让鬼跟在高顾笙身边。

    他在时时刻刻提醒高顾笙,离不开自己。

    因为高顾笙感激他,所以他理所当然地什么都不做,在家当他的大少爷。

    同时,他有极强的占有欲,他养的鬼可以帮他驱逐高顾笙身边不怀好意的人,同时监视高顾笙。

    最后,高顾笙是绝好的蕴养神器,他不用岂不是可惜。

    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男人和鬼王还不一样,鬼王存着些猫捉耗子的心思,不会将高顾笙真正逼上绝路,每当高顾笙快要撑不住了,就会放松些,让他缓一缓,但章天师不是。

    他从不管高顾笙的身体状况,高顾笙在极度疲惫的情况下,也曾被他拉起来承欢多次,因为处于半昏迷状态,而无法上班,扣了工资。

    这次,高顾笙又被他折腾昏了过去,或许是日积月累的疲惫拖垮了他,高顾笙发起了高烧。

    这次烧的来势汹汹,高顾笙一连在床上躺了七天,自然,工作也没了。

    不过让他有些惊讶的是,在他生病的这段日子,男人竟然出门了,回来之后,总能给高顾笙带些吃的。

    他说,自己是去一家茶馆打工了。

    那茶馆离这里不远,但却与这里的一切,隔着天堑。

    他选择在这里居住,是因为这里交通不便所以租房便宜,而茶馆选择在不远处开,是因为这里清幽。

    两边中央,有一道很高的墙,墙的一边是诗情画意,另一边是众生疾苦。

    他知道,男人的真实身份应该不简单,这一身本领也足够他进入茶馆工作。

    高顾笙吃着男人带回来的热粥,想起半昏半醒时,落在额上的微凉,知道是对方一直在照顾自己,曾升起的些许疑惑烟消云散。

    是他想多了吧,问玄怎么可能与附在他身上的鬼怪有关联。

    就算自从问玄出现后,这些鬼怪变成隔一段时间骚扰自己一次,应该也只是自己不知道鬼怪的某些规律罢了。

    问玄又不是永久性的护身符。

    高顾笙好些了,能从床上爬起来做饭之后,男人又开始整日在家。

    这天,他突然道,“顾笙,今天我想吃蟹黄面。”

    “我出门了,去茶馆。”

    正是最适合吃螃蟹的时节,但螃蟹的价格也很贵。

    他生病的这半个月时间,住院打针吃药都要钱。

    他还没了工作,虽然男人每天都出去,却只是带吃的回来。

    存折上没有进账,只剩下三位数。

    男人饭量不小,若是让他吃饱,恐怕要用上十来只螃蟹。

    高顾笙想了想,去市场挑了一只大闸蟹,将蟹黄蟹肉仔仔细细地挑出来,然后拿出咸鸭蛋,做了一道赛螃蟹,再将之前剥好的蟹肉蟹黄一并炒了进去,最后将满满一大碗金黄白玉色,盛了出来。

    这面要热着吃才好吃,已经过了平时回家的时间了,男人还没回来,高顾笙有些担心他是在茶馆忙得很了,顾不上吃饭,想了想便将饭都放在饭盒里,准备出门。

    饭盒他用了很久,边缘被微微磨损了,但依旧很好用。

    他到了茶馆,才发现自己冲动了,踟蹰着考虑要怎么联系男人——男人没有手机,他自己还用着几十块的老年机,当然没有多余的钱再买一部。

    可没一会,就见男人走了出来。

    他身边跟着的男人像是个公子哥,一身衣衫华贵无比,高顾笙没见过都知道,这件衣服恐怕能顶上自己从出生到现在用过的所有钱。

    公子哥看起来与章天师关系不错,高顾笙心想或许是章天师得了公子哥的赏识。

    他低头看自己,一身再简单不过的衣衫,洗的有些脱线了,一条腿有些跛,一只眼睛看不见东西。

    他突然有些自卑,担心给男友丢人,便躲在了墙后。

    高誓看着他这副模样,心口发酸。

    在梦境的伊始,那个十八岁刚考上大学的高顾笙,意气风发,进退有度,虽然出身贫寒,但不卑不吭,一身傲骨,如今一路坎坷,虽然依旧坚韧,却被磨去了骄傲。

    他的孩子,本该值得天下最好的东西。

    高顾笙藏在墙后,耐心地等着两人分开,却没曾想,他们两人竟在墙后聊了起来。

    “问玄,真不再等会回去?”

    “不了,小东西等着我。”

    说的是他吗?高顾笙面上有些发红。

    “不是吧,你真对他上心了?你这家伙,玩失忆王子和灰小子的游戏玩上瘾了?”

    什么?

    “喂喂喂,你可别忘了你还有个未婚妻呢,那位大小姐虽然柔柔弱弱的,但她家人可不好惹。”

    未婚妻?

    “知道,”章天师的声音带着高顾笙不曾听过的漫不经心,“玩玩而已。”

    玩玩而已?

    高顾笙怔愣着,突然感觉手上的饭盒沉重无比,他几乎要提不住。

    “喂点剩饭就能死心塌地地对我好,不好玩吗?”

    公子哥夸张地打趣声传来,像是隔着一层罩子,听起来有些模糊,“我去!问玄你小子真混账啊,让灰小子给你打工赚钱,你躺在家里当大爷,他平时这么照顾你,你把人折腾病了,自己出来来我这混饭吃,却只给他带剩饭——不过就算是剩饭,茶馆的剩饭他也吃不起。”

    “你小子,就是因为没人给你做饭了,才跑出来的吧,我看他把你照顾的不错,要不是他病倒了,你没准还在那当大爷。”

    公子哥笑起来,“你说他要是知道,其实你记忆早恢复了,他会怎么做?”

    “无所谓,他哭起来倒是很好看,他要是懂事,我不介意把他养在外面。”

    公子哥“啧啧”两声,转移话题,“对了,今天的蟹黄面,怎么不给他带点回去了?”

    章天师的声音漫不经心,“我出门前说想吃蟹黄面,我想看看他能做出个什么玩意儿来。”

    余下的声音便听不清了。

    高顾笙觉得自己可能又发烧了,所以浑浑噩噩,耳边嗡鸣作响,连饭盒什么时候跌落都不知道。

    边缘被磨去漆的饭盒盖子打开,里面的面和赛螃蟹洒落出来。

    鲜香的味道,此刻却如此令他恶心。

    他捂住腹部,身体一阵阵痉挛着干呕,生理性的泪水从眼角滑落,很奇怪,他却没有落泪。

    他竭力让自己平复下来,他打扫着落在地上的脏污,明明眼尾还带着水红,却面无表情地将脏污的饭菜倒进了垃圾箱。

    饭盒还得留着。

    他没有钱再买一个饭盒。

    他找了个公共厕所,把饭盒冲洗干净,手机响起,他伸手去接电话,手抖得厉害,按了好几次都没成功接通。

    “顾笙,你在哪里?这几点为什么没去上班?”

    是墨桦。

    高顾笙下意识便放松了脊背,但他不想因为这件事把墨桦卷进来。

    于是他故作开心地说,“没事啊,我换了个地方上班,工资高一些,工作也轻松点,我能有时间看书了。”

    墨桦与他聊了两句,便挂断了电话。

    紧接着,男人打了进来。

    “你在哪?”男人的声音蕴着薄怒,“你出去怎么不和我说?!”

    高誓能看见,今天男人没有在高顾笙身上放鬼,大概是觉得高顾笙还没好全,不会出门。

    他没想到,高顾笙会因为担心他,给他送饭。

    高顾笙到这时候,反而平静下来。

    秋天的傍晚已经有些凉了,他用冰凉的指尖抓着冰冷的饭盒,仔细地,一点点将上面的水珠擦干。

    他说,“刚才我给你去送饭了。”

    电话那头突然安静了下来。

    高顾笙垂着眸子,站在橘黄色的夕阳的余晖中,“章问玄,既然你的记忆恢复了,我只是个普通人,我知道你想做什么我都没法抵抗,所以我自认倒霉,不找你要说法了。”

    “咱们分手吧。”

    手机那边的呼吸声变得沉重而急促。

    他的愤怒几乎要冲破手机,怒极反笑,“分手?你跟我提分手?谁给你的权利!”

    高顾笙平静地问他,“你有未婚妻了,而且你也说,对我没什么感情,只是当个玩物而已,不分手要怎么办呢?”

    他的问题中不含嘲讽,就像是只是单纯好奇。

    偏偏让章问玄愈发愤怒。

    不该是这样的,不该是这样的!

    小东西应该哭,应该难过,应该求着自己不要走,应该放下所有自尊和骄傲跪在地上祈求他的爱意!

    他不是爱自己吗?现在这副表现算什么?

    超脱了掌控,或许还有别的什么,让他极其愤怒。

    “好,你很好!”

    他挂断了电话。

    高顾笙看着被挂断的电话,没什么表情地将手机放回口袋里。

    看来今晚,出租屋是回不去了。

    他顺着夕阳的方向,往当初的福利院走。

    现在,那里只剩一片废墟。

    他走了一个多小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寒气穿过衣服,往他骨头里钻。

    他像是感觉不到似的,一直走。

    直到他看见了已经成为废墟的,荒无人烟的福利院,以及站在那里的墨桦。

    “……阿桦?”

    墨桦看见他,大步走过来,他捏了捏高顾笙身上的衣服,皱着眉头把外套脱下来给他套上。

    “阿桦,我不冷……”

    “穿上。”

    高顾笙的力气哪能反抗墨桦,他像换装娃娃似的,被套上了外套。

    墨桦个子高,他的外套高顾笙穿着能盖过屁股,领子竖起来能遮住半张脸,一穿上立马暖和了。

    墨桦见他不再挣扎,才和缓了眉眼。

    他听出高顾笙情绪不对,知道他心情不好就想往当初的福利院那边走,便提前过去了等着。

    他没问高顾笙发生了什么,只是道,“今天发工资了,走,去吃馄饨。”

    福利院后面有家推着馄饨摊的夫妻,包的馄饨皮薄馅多,香飘十里,当初他们在福利院的时候,说起长大想做的事情,十个有八个说想去馄饨摊痛痛快快地吃个饱。

    高顾笙弯了弯眼睛,想露出个笑来,失败了,变成了个不伦不类的苦笑。

    “不了阿桦,我想在这里坐一会。”

    见状,墨桦也不勉强,找了两张没人要的宣传单垫在下面,两人一人一张坐着。

    墨桦率先开口,“这个给你,有用没用的,先戴着。”

    高顾笙借着月光一看,发现是一个平安扣。

    说不上多好的水种,甚至称得上劣质,绿油油的颜色让人怀疑是不是塑料合成的小玩物,用红绳挂着。

    但高顾笙知道,这是临市道观的平安扣,挺说很灵,很难求。

    高顾笙心里咯噔一声,抬头看去,墨桦在黑夜中还带着帽子,帽檐拉得很低。

    于是高顾笙突然出手,将他帽檐掀起,便看见他额头上一片血红。

    高顾笙抓着帽檐的手,收紧了,手微微颤抖着。

    墨桦从高顾笙手里把帽子抓回来,扣在头上。

    “不知道管用不管用,据说是开了光的,应该也能驱鬼,你戴着试试吧,不行再找别家。”

    高顾笙喉咙干涩,半晌,挤出轻轻的一声“嗯”。

    他抓着红绳,想往脖子上戴去,就在此时,有风平地而起,

    邪风刮过,刮得人迷了眼,墨桦下意识想去抓高顾笙,却抓了个空。

    等再睁眼,却见高顾笙被一个男人掐着脖子,高高提起。

    高顾笙满面涨红地挣扎,窒息感让他濒临死亡。

    男人发出冷笑,其中蕴含地暴怒令人心惊,“高、顾、笙!”

    “顾笙!”

    墨桦瞳孔一缩,握拳向男人打去,另一只手去抓高顾笙。

    可男人只是向他一指,墨桦就被定在了原处。

    “好,很好!”

    “这么快就找到野男人陪你,还真是一刻离开了男人都不行。”

    “怪不得,能勾得鬼王念念不忘。”

    什么?!

    看着高顾笙不可置信的眼神,章问玄冷笑一声,将他拉至身前,另一只手轻轻抚过他的面颊,“我的小顾笙,你以为我为什么会来这里,还受了重伤?当然是想要收鬼王为座下小鬼。”

    “没想到它确实强悍,我与他两败俱伤。”

    “只是我没想到,这里竟然还有你这么个宝贝,竟然是万年难遇的万灵之体,你活着与我交合,可以让我修为大进,死之后,将会是最强的厉鬼!”

    “你……”高顾笙想起曾经被全网谩骂的事情,瞳孔骤缩。

    章问玄笑了起来。

    “没错,视频是我放出去的,毕竟我没有和别人共用炉鼎的习惯,你能跑到哪里去呢?现在,全世界都知道小明星高顾笙,是个人尽可夫的货色。”

    “我会让你成为我最棒的玩具。”

    “别想离开我……哪怕是死!”

    男人目光狠厉,像是要将高顾笙拆吃入腹。

    那枚平安扣还在高顾笙手中握着,濒死的痛苦让他抓紧一切能抓住的东西,那枚材质劣质的平安扣,割伤了他的掌心,沁出一股鲜血。

    “该死的是你!”

    鲜血涌出的刹那,墨桦身上禁锢解除,他一拳砸向章问玄的脸,却是个假动作,下身微沉往章问玄的腿扫去。

    章问玄被意料之外的墨桦惊得一愣,眉眼涌出几分杀意,“去!”

    随着他一声令下,胸前血玉涌出浓浓鬼气,万千厉鬼涌出,整个福利院刹那间变为鬼蜮!

    一只厉鬼咬住墨桦的脖颈,一只咬住他的拳头,好久未曾吃过活人血肉的厉鬼们兴奋地发狂,皮肉被生生撕下,墨桦喉中涌出不似人类的惨叫。

    “墨桦!”

    高顾笙衬章问玄松懈,一脚踹向章问玄的下身,可他哪里是章问玄的对手,被轻易按在身下。

    章问玄咬住高顾笙后颈,鲜血淋漓。

    “让他看着你被我玩,你说他走得会不会也不安生?”

    高顾笙已经完全感受不到身上的痛苦,他双眼睁大,死死盯着墨桦。

    眨眼之间,墨桦半边身子已经成了森森白骨。

    这一刻,高顾笙一身傲骨被尽数打断,他哀求着,“放过他,只要你放过他,我活着当你的狗,死了当你的玩具。”

    “晚了。”

    高顾笙的屈服不但没有让他欢愉,反而越发愤怒,他抓着高顾笙的头发,逼他看墨桦。

    看着墨桦被万鬼撕咬,血肉被拆分入腹,就连魂魄都被撕碎,魂飞魄散,此后这世上,再没有墨桦这个人。

    高顾笙看不见墨桦的魂魄被撕咬的惨状,他只是感觉如万蚁噬心般痛苦,在墨桦魂飞魄散的刹那,他莫名感觉有什么东西断了。

    章问玄发泄似的动作,高顾笙不挣扎也不反抗,他只一双眼死死盯住墨桦的骨架。

    他死前,那一只手,还向高顾笙伸来。

    高顾笙抓不住。

    他伸长了手,也抓不住。

    墨桦为他求的平安扣,躺在地上,躺在血泊里,绿莹莹的翠色,染着殷红的血。

    高誓的一双眼睛散发着淡淡的金光,他看见了,这平安扣不过是骗子招摇撞骗的把戏,让墨桦冲破章问玄束缚的,是高顾笙的灵血,和执念。

    便如那日,

    祈福应如意,三叩九拜上天梯。

    ……

    高顾笙如同没了生机的傀儡,章问玄百般折辱,也无喜无怒。

    他恼怒,却也掩盖不住一日更胜一日的心慌。

    他不承认自己有些怕了,看着这样毫无生机的高顾笙,他甚至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他只想若高顾笙能多些情绪,哪怕是恨意与绝望,也无所谓。

    可哪怕他扯着高顾笙的头发,用幻境演绎那天墨桦被吞噬的样子,他也没了反应。

    甚至他还扯了扯嘴角。

    “章问玄,你杀了我吧。”

    章问玄气急,他却不敢下手,他莫名有种直觉,哪怕他有驭鬼术,倘若真的杀了高顾笙,也将会永远失去他。

    可当人的求生意志削减到极致,谁也拉不回来。

    高顾笙活死人似的躺在床上一年,身体依旧渐渐衰弱下去。

    他最终,死在了一个深夜,悄无声息。

    高誓站在高顾笙的床头,所有的梦境终于全部记起,这从他八岁起便日日夜夜困扰他的梦境,终于让他看见了全貌。

    周围风景尽数扭曲破碎,画作无数金色光点向高誓汇聚,光点落在他的耳畔,凝为一尾小蛇。

    他看向无尽的苍穹,

    “所以,你的目标,是灵花,对吗?”

    “剧情——或者说,”

    “天道。”

    第140章

    高顾笙带着吴勤去找孙珺, 人是找到了,但却劝不回来。

    他的目光中,是令人心惊的陌生——哪怕有愧疚、甚至说是憎恶的表情都好, 可他偏偏如此平静, 甚至还带着淡淡的微笑,就像是在看两个陌生人。

    吴勤摇着头叹了口气, 好像身形都伛偻了。

    高顾笙往外送吴勤, 他想说些什么安慰他,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越往回走越是生气,拿了本书准备去自习室复兴,没想到冤家路窄,这平素无人的偏僻自习室中,居然有个人, 定睛看去不是张旭是谁。

    他面无表情地夹着书就想关门离去, 虽然他很生气, 但他知道,张旭身上有古怪, 在没弄清之前, 尽量不要和他单独相处。

    谁知张旭却笑了起来, “高同学,不想和我聊聊吗?”

    “我和你没什么好聊的。”

    高顾笙关上门,正准备离开, 眼前一花,竟却到了教室之内。

    他心中警铃大作, 握住了手机, 向高誓发送求救消息, 可在山区都能准确定位的卫星手机, 此刻就像是被与外界屏蔽了似的。

    高顾笙冷声问,“你想做什么?”

    张旭笑着,“我想做的,不是早就告诉你了吗。”

    他突然倾身,与高顾笙距离极近,“我想看着你啊。”

    他手轻轻抚上高顾笙的面颊,高顾笙厌恶地将他手打开,张旭也不恼,他语气有种脆弱的柔软,“我记忆全失,只记得你了。”

    高顾笙拧着眉冷笑,“与我何干?”

    如果失忆的真是张旭学长,他当然乐意照顾一二,可眼前的这不知什么东西,凭什么要他迁就?

    张旭轻叹一口气,侧过身,托着腮看他,“我知道,高家将你养歪了,你身上没了半点应有的悲悯之心,所以——”

    “所以我夺了你的第一,夺了你的好友,毁了你的事业,污了你的名声。”

    张旭忽的抬头,一双眼睛深邃又妖异,不似人类。

    “这样,你是不是可以多看我一会呢?”

    一直以来的猜想被厚颜无耻地说破,让高顾笙没想到的是,云知意墨桦他们遭受的无妄之灾,竟然全是因为自己!

    高顾笙又惊又怒,“你……”

    微凉的食指抵上唇瓣,高顾笙想打开他,却感觉周身被无形力量禁锢,竟然动作不得。

    张旭慢条斯理地抚上他的面颊,修剪整齐的指甲轻轻滑过他柔软的皮肤,如同刀刃抵上咽喉般危险。

    “高顾笙,你本就该是我的。”

    额头抵上额头,呼吸交缠,张旭看着高顾笙的眼睛,轻轻笑了。

    “我们之间的联系,比这世上所有人都密切。”

    “因为你,就是我的一部分。”

    就在此刻,天色突然变暗,空中有雷霆闪烁,粗大的紫色雷柱从天而降,夹杂着浓郁的金光。

    随着“轰隆”一声巨响,高顾笙感到,冥冥之中,有什么开始发生变化。

    张旭瞳孔一缩,抓住高顾笙的手瞬间锁紧,“倒是快。”

    ***

    “……是吗?”

    “剧情——或者说,”

    “天道。”

    梦境世界开始寸寸破裂,无数场景在眼前涌现,高誓不为所动,声音冷凝,压抑着熊熊怒火。

    “灵花十万年一生,百万年孕灵,蕴含无上灵气。”

    “你想将灵花占为己用,但灵花已生灵智,并不驯服,所以你便用卑鄙手段斩他因果,灭他灵性。”

    “温凉断他同学情。”

    “厉陌尘断他亲情。”

    “萧予圣绝他师生情。”

    “归焰断他爱情。”

    “鬼王断他与路人缘分。”

    “章问玄断他友情。”

    “如此,他与世上联系尽数断裂,孤苦一人,心存死志。”

    “灵花本是天道赋灵,他受尽折磨,了无生趣,所以死后魂魄也重归于天地——”

    “反哺于你。”

    “对否?”

    高誓一声呵斥,竟恍若天地同颤,有金光刺破梦境,直直落在他的身上,雷霆劈于头顶,却未伤他分毫,唯有如江如海般功德金光,自额顶灌入体内。

    应不解怀抱高誓,位于九天之上,脚下是万里白云,他身后,无边黑色漩涡展开,与头顶烈日辉映,便是光与暗的极致。

    他手中,轮宝转动,引天地阴阳之气,稳高誓魂魄。

    眉眼极致温柔。

    ……

    高誓看见,前尘旧梦纷至沓来,从他诞生于天地,到六界崩塌,再到转生于此世。

    桃花树下,他一身白衣潇洒,勾着酒坛侧卧树丫,金龙盘于树根,身长绵延万里。

    他晃晃酒坛,伸向眼前人。

    “共饮一杯?”

    时光倒流,从他与道长月下定情,到与那人初遇,一身白色道袍,一眼定终身;

    从他与爱人被迫在时光长河中分离,到他躺在那人怀里,去抓他耳畔长发;

    从他们为灵花取名,到交战于小世界,鲜血滴落,共同染红灵花花瓣,此后结下一段因果。

    从他醉意朦胧中,顺从本心,抓着那人前襟与他拥吻,到两人初遇时,看他手握轮回,眉眼清俊如山巅积雪,一眼动心。

    他拍拍大黄的脑袋,问。

    “那人是谁?”

    “主上,他是十殿阎君第十位——”

    “转轮。”

    转轮王,身具三十二相,司各殿解到鬼魂,送往来生。

    ……

    高天之上,高誓缓缓睁开眼睛,应不解低头看去,与他目光相对,微凉的指腹缓缓抚过他眉心,“醒了?”

    高誓翻身,捧着他的脸吻上去。

    半晌,他终于分开,与应不解额头相抵,轻喘着,“转轮,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应不解这次主动吻上去,很轻,一触即分。

    前世今生的感情叠加,千万年的追寻与轮回,让他们只想与彼此抵死缠绵。

    可是还不行。

    高誓按了按额角,“去乐乐那,恐怕出事了。”

    他拿出手机,乐乐的消息他没有回,所以星星启动了自动报警系统,现在异管局和灵管所恐怕已经到了。

    应不解点头,“好。”

    他手抚过高誓额发,两侧云层便如浪涛一般向两侧翻涌。

    高誓捏了捏耳朵,梦境碎裂之后,化为一尾金色小蛇,盘在了他的左耳。

    小蛇十分乖巧,倒像是一只金色耳饰,看见高誓的手,吐出蛇信,舔了舔他的手指。

    “这是……”高誓一怔,“道长,我还是想不起自己的前世是谁。”

    应不解看着高誓的耳朵,金色的小蛇冷硬的鳞片与高誓柔软的耳垂形成反差,听到高誓的问话,他才收回目光,“这是因为你还没记起本我。”

    “你的力量,受压制太多了。”

    高誓想起什么,又问,“灵花开智于天道,那天道怎么又要收回灵花的灵智?”

    他刚才虽然猜到许多,却仍有疑惑。

    应不解看向苍穹,他能感受到,有什么,正注视着他们。

    他抓紧了高誓的手臂,轻笑道,“或许,是因为无法掌控不属于自己的力量。”

    迎着高誓诧异的目光,应不解扣住高誓的脖颈,留下一个略带侵略性的吻。

    他少见的,占有欲十足的姿势,如同在对谁挑衅。

    ……

    他们到的时候,灵管所与异管局也已经赶到。

    或许天道也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所以找到祂的时候,他在郊外。

    正是当初捡到高顾笙的凌山。

    他对周围围攻的人恍若未见,怡然自得地将冒出嫩芽的柳枝变成花环,带在高顾笙的头上。

    异管局的人尚且还能自由活动,灵管所的灵警们,却像是被无形的东西压住了似的,定在原地,原本来帮忙的,反倒成了桎梏。

    见高誓和应不解前来,冉秋他们赶忙纷纷拥了过来。

    “队长!乐乐还在他手里,怎么办?”

    “灵警们都不能动了,就剩银队长还能说话,但他都解开两层封印了,要是三层都解开,恐怕会彻底失去理智。”

    高誓向银羚看去,银羚面上和手臂上绷带都被解开,唯剩腿上的还未解除,他肌肉爆起,一只瞳孔泛着血色,从喉咙中挤出的声音如同远古恶龙的低吼,“高哥,小心点……”

    “他的压迫感,比十只一级厉鬼还要强!”

    当然。

    高誓目光凝重地看向张旭。

    他们眼前的,可是天道。

    灵警自身能力感应于天地,对上天道反而被压制地更加厉害。

    倒是未觉醒能力的异警们,能活动自如。

    他们凭借意志力,对上了天道。

    在张旭体内的天道,终于将花环戴成了自己喜欢的角度,祂满意地拉开距离看了看,就像是在欣赏着自己的画作。

    祂抬起头,穿过人群,将目光锁定了高誓与应不解。

    “灵花,你们保护得不错。”

    高誓没有接话,反而打量着张旭的身体,突然冷笑道,“就算你身为天道,恐怕也不能直接干涉这个世界的生灵,是不是?”

    “所以你才会用了张旭的身体。”

    “否则,你直接抹杀乐乐就是了。”

    高誓手中斧头暴涨,眨眼之前就长到了一人高。

    应不解垂着眸子自广袖中拿出轮宝,身后空间隐隐扭曲。

    “现在附身凡人身体的你,除了那些蛊惑与震慑能力,还能动用什么力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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