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吻荆棘 > 3、第二章
    2009年6月7日夏,无风无雨,烈阳高挂之下,人头攒动。


    “金漂亮!这里!”


    金迟暮扬头便入目吴欢跳着冲她挥手的手臂,她摇摇头,吴欢还是那么喜欢这样称呼她。


    说起来这个名字还是她自己带起来的。


    最开始总有人问她为什么叫金迟暮,毕竟迟暮这个词并不是那么好的意思。


    问得多了,她也烦了,总不能说是翻书找的吧,于是提及这个问题随口就是:“美人迟暮,美人迟暮懂不?”


    吴欢觉得叫她美人又太过直白,于是干脆就叫她金漂亮了,金迟暮也确实属于漂亮那一挂的。


    和一般小白花似清汤寡水的长相不太一样,她美的锋芒逼人。


    那个时候很多人追星追剧,尤其四班的男生们特别喜欢内田有纪,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刮着一股短发帅气御女风,后来不知道谁某天突然看着金迟暮好久,说了句“小内田有纪”,自此之后,金迟暮就成了公认的“小内田有纪”。


    一个随意的眼神都沾染着无形缥缈的攻击性。


    金迟暮顺从着人流总算走到吴欢身边,光还是一如既往地热烈,并没有因为高考的到来有丝毫的仁慈。


    光些许耀眼,金迟暮抬手挡了挡光,眼眸稍稍缓过来。


    这光大概比家里那老旧的灯泡还要给力。


    胡乱想着,被吴欢拉着往考点学校里走,边走边说:“你知道隔壁班那个休学的男生吗?”


    金迟暮有些热,但也任由吴欢牵着自己的手臂没有抵触。


    “不知道。”


    她不大八卦,况且那时候自己家都乱成一锅粥,哪里有闲心去管别人的事情。


    吴欢倏尔撇嘴,苦大仇深长舒一口气,恨铁不成钢似的。


    “他可就是那个被你从榜首挤下去的人!要是人家知道你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得多哀怨啊。”


    说起这个,她倒是真的没有关注过,也不知道吴欢嘴里这个男生是谁。


    金迟暮莫名其妙,“实力问题有什么好哀怨的,谁行谁上。”随即打量一番吴欢,“马上考试了,你还有心思关心别人?”


    吴欢摆摆手,眼神逡巡一圈后才又回过来,压低声音。


    “我跟你说,他虽然休学了,但是我打听到他还是跟我们一起参加这一届的高考呢!这是又多一员劲敌啊!”


    吴欢一个人在一旁口若悬河说个不停,金迟暮倒是想到了前几天在学校碰到的那个行为举止奇奇怪怪的男生。


    叫了声名字人就走了,留下金迟暮一个人原地凌乱,看身形也不像是她之前认识的人,走之前还莫名其妙留了句:“好好考。”,真是越想越莫名。


    “而且啊,他以前的班主任张译可关照他了,虽然休学了但还是很关注他的学习,还替他保管准考证,在考前才叫他去拿的!”


    准考证……


    金迟暮似乎被按到了哪个开关,原本静如止水的眼波洇泳翻滚。


    “你见过他?”


    吴欢被突如其来的问题问懵了,轻皱鼻尖摇摇头。


    他休学很久了,而且休学之前他们也并没有什么交集,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班主任那时候最讨厌的就是学生们串班的行为,万一被抓到少不了一顿唠叨,吴欢虽然八卦,但是也不会自讨没趣。


    “他还挺可怜的,说是爸妈早就去世了,还不受家里待见,之前有一个弟弟也早就走失了,总之就是身边人辱骂的众矢之的,不然也是一个学霸的苗子。”


    金迟暮没什么表情,她讨厌“可怜”这里两个字眼。


    眼看着就要就要分开了,吴欢有一个原则——坚决不讲烂尾的八卦。


    “我跟你说,你说不定认识他呢,他叫赵潜!就住你家后面的后面!”


    ///


    几场考试,将三年所有的辛苦化解在卷面上,成败与否似乎都不再是唯一的评判。


    自从葛大爷不再参与出卷之后,学生们也算是逃过一劫了,08年那场屠遍学生们心灵的数学考试后,一切都不是那么容易打倒学生们。


    喧嚣的教学楼播放着真心英雄,学生涌出的声音交杂着音乐的节奏此起彼落,毫无违和感。


    吴欢考完就被她爸妈接走了,金迟暮一个人在学校门口漫无目的地看着人来人往,突然有一点惧怕回家。


    高挑的身材站在人群中鹤立鸡群,只是那双腿上大大小小的淤青让很多人往旁边挪了些许才站定。


    金迟暮满不在乎,她向来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站在校门口许久,久到保安都来询问的时候,金迟暮才拖着步伐单肩背着包龋龋独行而去。


    “识相的就把人交出来!我们没功夫跟你在这里浪费时间!”


    一道虽瘦弱却坚毅的声音缓慢传出:“不好意思,你们是不是找错地方了,我不知道您要找谁。”


    壮汉男人一听就瞬间怒目圆瞪,额前青筋暴起,但好在似乎还有一点不打女人的良知,牵绊着他没有动手,但语气已经没有忍耐度了。


    男人低声警告,翘着二郎腿在金迟暮家门口的条凳上坐下,眼眸略带红血丝,阴阴沉沉。


    “要是没人也行,你是他老婆是吧,老婆帮老公还债天经地义啊,把他欠我们的那五十万拿出来,我们不会再来。”


    宋鸢面不改色,喉中甚至不屑一声冷笑,声线长远:“看来你们记性都比较差,你们的债款人早就逃的不知去向了,我也不是她的老婆了,十里八乡传的最猛烈的消息,您不知道?”


    放贷人的忍耐力是有限的,开始可以因为宋鸢是女人给她一次机会,但之后不会因为她是女人而手下留情。


    男人一把掐住她的喉咙,如同捏住一只手无缚鸡之力的鸡崽子,满嘴脏话。


    “我他妈管你们离没离婚,这钱你不给也得给!没钱就用房子抵押!别跟我扯这些有的没的!他/娘/的!”


    末了,还习惯性的带了句口头禅。


    宋鸢是坚毅,但性格上的坚毅并不能弥补她柔弱缺陷的身子骨,眼看着脖子上血色近无,血管一条条青色蔓延如藤。


    墙角根儿横空飞出一只书包,大概因为装了很多书的缘故,书包被书压着往下直坠,重量不可小觑。


    男人躲闪不及,咬牙一狠心往旁边躲开,身边那几个小弟也警惕的往领头那个男人身边站,有了依仗脸色凶狠。


    宋鸢如鱼得水,大口喘息着捕获那救命的空气,才得以缓过来,原本白皙的脖子因为长时间压迫血管而留下狰狞的血印子,一个大掌的模样。


    被打断的男人怒气值满格,看到金迟暮已然已经红了眼,破口大骂。


    金迟暮什么也没说,任由他在一边强力输出,走近一些看着宋鸢脖子上的痕迹缄口不语。


    眼神直白而冷血,长卷浓密的睫毛如同被冰雪覆盖,看不清涌动的情绪。


    “你他娘的——”


    男人话说一半,被金迟暮狠狠一脚命中要害。


    金迟暮站着,居高临下,如同倏然降世的地狱使者,连呼吸都仿若没有。


    后面接二连三的男人扑上来,宋鸢想挡,被金迟暮不容置疑的力度推回家中,关上大门的插销,迅速反锁上。


    ……


    低低的喘息声混合着地面上摩挲的粗粝沙砾,深色的液体粘稠而肮脏。


    金迟暮擦过嘴角的血渍,扯出一抹笑,太阳变换了角度,她隐藏在阴影之中,蛰伏许久的嗜血野兽缓缓苏醒。


    “不要再来找这家的麻烦,最后再说一遍,金屿在我这里早就死了,他们也已经离婚了,当初逃跑的是他,不是我们。”


    “如果再来,我会直接报警,今天这顿,是警告你,别碰我妈,要是让你觉得不舒服了,你直接找我,不要再来骚扰我家人。”


    那男人根本没料到眼前这个小身板的女孩打起人来跟杀红了眼似的,拳拳死手,完全是要置人于死地,他们这些受债主委托威胁要债的都没有几个打起人来会这样。


    身边那几个后来赶过来的男孩,倒像是凑数充门面的。


    男人还真是结结实实挨了一顿,债款没要到,下次再想来可就难了,毕竟这小姑娘还挺警惕,报警都搬出来了,一时半会儿也没法再来了。


    但这场架,也算是平手,金迟暮没少挨打,但她看起来完全没事儿,吴欢看着那手上的伤就想哭。


    “诶!别啊,我最怕别人哭了,”顿了半晌,金迟暮转着手腕打量了一下自己手上的伤口,除了看起来有点猛,其实也还好,“比这严重的多了,这点就哭,你的眼泪可能都得拿来祭我了。”


    吴欢听着这话抽抽噎噎瞪了她一眼,一边缠着绷带一边“呸呸呸”,金迟暮要那么容易没了,她就再也不相信书上说的“生命像野草一样顽强”那种鬼话了。


    蒋易站在一旁长久沉默,只能听到扯绷带的滋啦声,金迟暮感受到了身后执着的眼神,如芒在背。


    她叹了口气,“你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这样不说光看着我很有压力。”


    蒋易算是吴欢的青梅竹马,其实更准确一点应该是欢喜冤家,两个人认识的时间比金迟暮还要早,除了金迟暮,蒋易是最包容吴欢的人了。


    “迟暮,你这样也不是长久之计啊,难道他们来一次你就要打一次吗?最后还是两败俱伤的局面。”


    蒋易是真的担心金迟暮,出于朋友的立场,她如果需要他就一定会来帮忙,就像今天一样,但另一方面,他更希望能有一个更好的处理办法让金迟暮解决麻烦。


    蒋易话音始落,吴欢眼风抬眸凌厉刮过蒋易脸颊,适可而止的意味显而易见。


    发带之后的马尾轻轻一颤,扫过吴欢的手腕。


    “这事儿你得去问逃跑的东西,但凡那不是人的东西有一点点良知,你觉得会是今天这个局面么。”


    蒋易知道,那个不是人的东西,是金屿。


    ——金迟暮的亲生父亲


    其实金迟暮小时候是很幸福的,说是家里的小公主完全不为过,金迟暮现在的俊俏,其中有一半是金屿的基因贡献。


    只可惜中年失足,一失足成千古恨,人人敬而远之的东西,被他沾上了——赌/博,从此赌红了眼,没有回头路。


    家破人散,一次一次的懊悔承诺没有下一次,一次一次的求宋鸢救救他,说自己知道错了,然后扭头就走进赌场。


    金迟暮变成今天这样脾性里融进狠戾的因子,金屿脱不了干系。


    ///


    夜幕降临,百鬼夜行,金迟暮宛然游魂混在其中假装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小金啊,家里的灯泡又坏了啊!”


    五金店老板郭大牙顶着那个豁口大牙冲着流连在灯泡货架前的金迟暮笑。


    金迟暮勉强挂出一点嘴角弧度,点点头。


    街坊邻里之间都叫他郭大牙,除了他的豁口大牙之外,就是他无人能敌的碎碎念功力,大家都说是因为他牙豁了,遮不住话。


    他拿过一个新进的灯泡,外层奶白,些微能看到里面的缠绕的灯丝。


    “看看,这新进的灯泡续航能力绝对超乎你的想象!你拿回家去试试!晚上你做作业可方便很多啊!”


    说着就要往金迟暮手里面塞,推着她往外走。


    金迟暮反应过来,“不行,这得给钱的,我给你——”


    郭大牙一听这话推的更快了,“说什么话!一个灯泡而已,拿回去用!”


    金迟暮推脱不过,只能接受他的好意。


    走出一段距离的时候,郭大牙突然又气喘吁吁的跑过来,年纪大了,体力多少也跟不上了,一点点路都能喘息很久。


    他揣着个牛皮纸包着的东西塞进金迟暮怀里,一口大牙晃眼得很。


    “别老打架,你奶奶和妈妈会担心的,这个糖葫芦,你不老想吃呢嘛,我吃着可酸可酸,看来我是无福消受咯,你拿去吧!”


    许久,泥地路上骑过一辆自行车,铜车铃叮当一响,金迟暮喉间滚动。


    “谢了,郭叔。”


    拿着灯泡和糖葫芦不知不觉就走到了修车厂对面的马路牙子上了,金迟暮觉得有些可笑。


    一个只是邻居蹭过几顿饭的人,都能知恩图报,为什么金屿,不可以呢。


    人间自有真情在。


    是啊,但是她的家却是地狱,何来真情。


    对面的修车厂大门亮堂堂敞开,几个穿着坎肩背心的男人扛着轮胎进进出出。


    金迟暮久久凝视着那里,修车厂突然跑出来个人,面色匆忙,拍了拍那个手臂肌肉流畅硬朗的男人。


    “赵潜快跟我进去!你家里来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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