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士多啤梨 > 6、打架
    病是没犯的,就是现在林礁恍若一个被惊喜砸晕的小孩,不知道哪里来的高兴情绪把他给笼罩着,看的野执一头雾水。


    林礁笑累了才走进屋子,坐在了床上,他对着一脸迷惑的野执摆了摆手,说你自己继续看书吧,不用管我。


    野执看着他还是犹豫着把书关上,磨磨蹭蹭地想了半晌,惊为天人地说了句,你中彩票中了五十万?


    林礁被他这想象力丰富的哽住了,他若无其事地拿起放在一旁的热水壶往外走,丢下一句我去烧个热水,壶里都没水了。


    野执看着他出门,心说我不是刚倒了水进去吗。


    林礁压根没注意到他手上的壶重得不行,他望着烧水壶慢慢地腾出热气,水珠在盖子上面打着转,轰隆轰隆地水声不一会儿就响了起来。林礁却没那个心思照看着烧水壶,他回想着刚才房东说的话,自己不断敲打着自己,心说人家不就按照室友的标准照顾了你一下给你煮个面吗,至于这么开心么。


    不一会儿他又咧开了嘴,好像,是至于这么开心的。


    在小县城的时候没有人在意他,就算是在家里,也只有他外婆的嫌恶与他自力更生的行动。被人照顾被人爱是什么滋味,他已经好久好久都没有品尝过了。在他二十多个年岁的时间里,向来就只有他去试图爱人的份,他想和一切和解,想去试图像神一样眷顾和爱着世人,他想原谅他外婆给他带来的所有伤疤与烧焦了的心,想去视而不见那些命运塞给他的不公平,还想冲着所有向他砸来的玻璃罐与白菜叶笑。


    可是凭什么啊。


    他做梦都在想着有朝一日能有人爱他,或许爱这个字太沉重,就是有人不那么爱他,稍微地照顾一下他,他就觉得世界明朗,万物都张扬而漂亮。


    野执的出现就是一场再意外不过的意外,可是他就这么误打误撞地完成了一个青年人做了二十多年的美梦,简直就像港片里那些从天而降英雄救美的男主角。


    他尚未从这场美梦之中抽离,烧水壶的尖叫就把他强行扯了出来。当盖子上已经满是白色的泡沫之时他就意识到自己做了件蠢事,他手忙脚乱地把火关掉,想要去碰烧水壶的柄却被它惊人的温度给烫着了,他拼命地甩着手,那动作狼狈极了。


    等到他把热水壶的塞子打开想要看看里面还剩了多少水时他就更觉得自己傻得可以,他找了一个劣质的谎言出门,壶里的水没办法进入该去的地方,他只能把烧水壶拿下来放在一边,接着提着原本就是满的热水壶回了屋子。


    屋子里野执还在翻看着他的书,林礁没有再多说话,他在那个屋子里听着野执翻书的声音,夏日太过燥热,他在自己的行李里找出了一根烂了一半的蒲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给他们两个人送去凉爽的风。


    一直到了下午林礁才再次背着吉他出了门,野执似乎是不会疲倦,除了中途出门随便找个地方解决午饭就一直坐在那里看着他的书。林礁出门时和他说了一声走了,也不知道对方应没应声。


    酒吧里和林礁初次进来的情状相似,唯一不同的也许就是路冬然没再在柜台那里擦酒杯。林礁置身其中,仿佛又看见那晚五颜六色的灯光与黑压压的人群,嘶吼声与掌声似乎还在耳边。柜台被人擦拭的一尘不染,对着人的眼睛能反射出白色的灯光。


    路冬然跟他打招呼,说:“我记得今晚你没有演出任务吧。”


    林礁轻描淡写地说:“哦,我来讨要工资的。”


    路冬然被他这话弄得还愣了一下,接着低低地笑,骂了句你小子这脸皮真厚。然后就穿过无数忙碌的服务员走进了一间屋子。


    林礁没在原地,跟着他一路进去,却被他拦在门外,对方说你这小鬼,难不成还想偷我钱。


    我偷个鬼。林礁没好气地呛他。但动作也停了下来,就见路冬然笑着进去,出来时拿了三十块钱。


    天啊,三十块钱。林礁觉得自己那一刻仿佛受到了上帝的眷顾。他双手接过那些钱,仿佛虔诚的信徒接受教士的洗礼。他不可思议地看着手里的那些钱,还想掐一把自己告诉自己这压根就不是梦。


    路冬然笑眯眯地望着他,褶皱都出来,说小鬼,见钱眼开了。


    你懂个屁。林礁看在他给自己发工资的份儿上说这话都压低了声音,没有往日的桀骜。这可是我人生第一次挣大钱。


    路冬然被他呛了也没有不高兴,反而兴致勃勃地问他,你人生第一笔大钱就三十块,你多少岁了啊。


    “二十四。”林礁漫不经心地回答他。他当然不会告诉路冬然以前自己打工累得要命一个月也不过一百块,碰上好老板了就能拿一百二。那时候他还高兴得不得了,拿着工资回家跟外婆说,结果随手就被她扯了六十块。


    他二十四岁了,还在生活的挑逗与玩弄之中匍匐前进,拿到两首歌三十块钱就能乐呵的跟个拿到糖一样的小孩一样,没人看的地方就能笑得肚子都痛。他心想,穷日子过多了,人就是这么容易被满足啊。


    然后路冬然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好好唱,照你这个大钱的额度,能赚好多呢。”


    然后六月剩余的日子就这么被他的话语给激励了过去。


    路冬然真的兑现了教林礁唱歌的诺言,他从最基础的五线谱教起,耐心像是带过无数刚出生的婴儿,让林礁诧异又惊奇。只是该严厉的时候他又会严厉起来,譬如在林礁走神的时候用书敲着他的脑袋,恨铁不成钢地让他专心听讲。


    路冬然为了让林礁练气息,让他每天清晨起来,在露水扑满鲜花的时刻跑步。林礁腹诽了一句哪是露水扑满鲜花,明明就是阳光碾死蔫花。


    然后路冬然的棒槌又如约而至地敲在他的头上。


    那天晚上林礁十点就下了班,他踩在月光与路灯照射放出来的影子上,吉他很重,压在他的身上,就算是影子也看得出来。可是他向来是心甘情愿被吉他的重量压制的,他觉得这样很幸福。


    那条回出租屋的路上要经过一条很长的小巷,通常林礁会用最快的速度穿过那里。谁都知道这里的治安不好,打架斗殴在这里是常有的事情。因为生活太过压抑又操蛋,暴力成为最好的发泄方式,这种东西带来的快/感和喝了酒做了爱没有什么两样,唯一的区别也许就是它更直接更粗鲁,不需要钱财也不需要爱人,成本低到人人都可以感受。


    毫不意外的,林礁在背着吉他回屋的路上又看见一群人在打架。


    这一次的架比林礁见过的任何一次都要窒息,因为他站在远处,在昏黄的路灯之下看见了一柄反光的东西,危险的信号与人体的本能告诉他,那是一把真正的匕首。


    在他家那个小县城里,他曾经听说过这样的事迹。大约就是一群人结了仇,觉得打架也不过瘾,索性就拿着刀开始斗殴,严重的被一刀刺进腹部拖去医院抢救,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不怎么严重的双手就沾着鲜血,到处都是被刀子划开的痕迹。


    听说过和亲眼看到是两码事,他那会儿已经慌了神,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林礁骨子里的那点生的愿望叫嚣着他不要过去,他人恩怨本就与他无关,在这个活着已经是奢侈的地方多管闲事压根就不是什么好事情,死了都没人给他哭坟。


    林礁原本也是这样想的。


    然而灯光下那柄匕首又闪了一下,他在电光石火间看清楚了匕首对准的那张脸。原本惊艳的脸此刻被血溅了半边,棕褐色的瞳孔里看不出别的什么情绪。


    林礁在那一刻把脑子里的一切都摒弃了,他心说算了,做回傻子就做回吧,不就是一刀一下,这么多年的疼痛足够与这样的痛楚并肩。


    于是吉他被他轻轻地放在了一边,接着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用他最大的手劲把那个人快要落下来的匕首挡住,嘴里骂着脏话诅咒对方的祖宗十八代,气势十分的足。


    野执没有想到林礁会过来,他看见林礁肩膀上落下来的血,眼神里的波澜不惊就变成了狠厉。他一脚踹向那个提着匕首的人,接着把林礁一把拉开,嘴里说着你等会儿哈。跟着一群人又与对方扭打了起来。


    林礁这才看出来野执这边的人全都是练家子,打起架来毫不手软,除了手上没有凶器丝毫不落下风。他们把对方好些人的匕首和刀全部夺了,又吐了好几口痰,把他们弄得跪地求饶。


    “算了。”野执说,“仇我也报完了,那工资你爱发不发,我不要了。不过——”


    他凑近为首的那个人,说:“你往后的日子也别好过。”


    然后他带着看呆了的林礁离去,跟他一伙的那群人恶狠狠地瞪了对方一眼,接着收缴了那些刀往林礁相反的方向走。林礁没有注意那群人了,他心不在焉地由着野执带着他走,有一会儿野执离开了他一会儿他也没在意。路上的风景他一眼都没望进去,他就记得刚刚野执和那伙人地痞流氓的模样。


    还,挺酷的。他想。


    林礁在走出很远一段距离之后才恍然自己的肩膀还有伤,疼痛后知后觉地从那儿一直传到大脑那儿。他这才轻声地发出一声轻呼。


    野执把他带到了斗殴现场的不远处,那里有一家二十四小时都营业的药店。


    林礁站在外面等他,匕首在他肩膀上其实没有划很深,在夏日晚上随便几阵风吹一下就能结痂。他在野执进去之前还喊住他不要浪费钱买药,被对方一口回绝,皱着眉说你这不能不涂药。


    林礁拗不过他,只能任由他进了店子。


    他站在那里看着周围人来人往,看了足足有五分钟,忽然反应过来,骂了一句脏话。


    他的吉他忘拿了。


    所以野执出来时看到的就是一个男人烦躁地把自己的长发抓的乱七八糟,肩膀上的鲜血把衬衫从白色染成了红色。他走过去,问林礁怎么了。


    林礁跟他说,走得太急忘拿吉他了。


    然而野执却笑了出来,手没忍住捏了一把林礁的脸,跟他说,你看清楚我背后的东西是什么。


    林礁看着他跟变戏法一样从身后变出了他的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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