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穿越快穿 > 士多啤梨 > 10、喜欢
    林礁忽然觉得他可能是脑子被烧坏了。


    他在野执说完那句话之后就卡了一下,接着自顾自地把话题引到了别的地方,连那句念白都不敢接话。成了他最恨的懦弱的人。


    可是林礁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感情是什么,想要什么,想对眼前的人做些什么。可是他说不清楚也看不明白野执究竟是怎么想的,他不去猜,野执也不明说。林礁有百分之九十九的预感有件事已经发生,但是剩下的百分之一让他不愿去赌。


    他不是个好赌的赌徒,在清醒之中他会为一些逾矩的动作和话语而感到雀跃,但他觉得不会因此失去理智。就算心中已有确认,也照样能够虚以委蛇地同他人绕上两三圈,把心里的那些真实想法完全遮盖,就此随风飘散。


    他装作若无其事地移开眼睛,在野执尚在吹药的时候问他,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


    野执望着透出苦味的药汤,他的睫毛很长,敛下来的时候盖住了眼眸。暴雨过后就是天晴,阳光爬了半路才到天空的斜半坡,它眷顾着野执的脸庞,把他分明的棱角变得温柔。


    他说:“总要找个地方谋生的,不然靠着你过日子,我成什么了。”


    林礁思索了一会儿,他开玩笑似地说,可能是吃软饭的小白脸?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野执用手在装着药的杯子外试了一下温度,末了把杯子递给林礁,说,“应该不烫了,把药喝了就继续睡一觉吧。这几天就不要去唱歌了,好好休息。”


    林礁很没出息地点了头。


    这之后的整整三天,他严格遵守野执的话,在完全退烧之后也没有去酒吧唱歌。路冬然在第四天时终于见到了人,很稀奇地跟他打招呼,说,“怎么着,想开了不做拼命三郎了?”


    林礁对他这番揶揄给予强烈反驳,“没想开,就是有人让我好好休息几天。”


    路冬然对此表示十分满意,认为自己的苦口婆心终于起了一点作用,“我就说了嘛,年轻人不要老是想着一蹴而就,就你那每天来这唱歌的强度,嗓子不报废才怪。”


    他说了半晌,却见林礁一脸看戏的表情看着他,似笑非笑的,看得他起一身鸡皮疙瘩。他思索了一会儿,寻思着自己出门洗了脸啊,又往自己的衣服上看,发现自己今天也没穿反衣服,更是百思不得其解,茫然地说,“怎么了吗,我说错什么了?”


    “没。”林礁若无其事地走开,往后台的方向走。


    他才不会告诉路冬然压根不是他的话起了作用呢!


    后台全是待会儿要上台演出的人,林礁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把吉他小心翼翼地拿出来准备试音。周围的一切都顺着空气弥漫在他的周身,白瓷绿色铁皮里的化妆品香气,各路人练声与调弦的声音,舞台上传下来的震响。所有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谋求着生存,尽管生在淤泥里,却依旧在用最难看的方式去笑。


    因为苦难不会终止,生活仍将继续。


    林礁在上台之前听着前一个人的摇滚,其实路冬然是一个好老师,他把发声的方式与技巧全部教给了他,这让林礁受益良多。他不用再成天扯着嗓子费力地唱他唱不上去的音,也不用用一种干巴巴的方式唱着歌曲之间的转音。可是当林礁看着他人的演出之时,心里就会生出一种相差甚远的落差感。


    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把歌曲玩的肆意奔放,舞台是他们的疆场,自信与光芒在他们的身上共存。音乐对他们来说是放松的伙伴,就算是光着脚也能一直唱下去。


    林礁做梦都想成为这样的人。


    等台上的人唱完之时林礁才从这样的失落里抽离出来,台上报幕的主持人喊到了他的名字。台下的观众依旧很热情,但不知为什么,林礁忽然生出了一丝异常的紧张。


    但是也仅仅只是那么一瞬间,在灯光完全亮起的那一刻他就把全身心都放进了他所歌唱的歌曲里。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望向孤单的晚灯


    是那伤感的记忆


    灯光刺眼地照在他的眼睛里,他看不清台下的人的表情,只是抱着吉他自顾自地唱。在不远的之前,他在路边的小店子里听到这首歌,那时候他听不懂,为什么喜欢你要用这样不太愉快的曲调唱出来呢。彼时在他不算漫长也不算丰富的人生里,他对喜欢的认知尚且停留在小巷里亲吻的男女,或者随时暧昧的目光与无法让他人靠近的磁场,亦或者是原始又野性的做/爱。


    可是他现在好像懂了。


    每晚夜里自我独行


    随处荡多冰冷


    以往为了自我挣扎


    从不知她的痛苦


    世界有两个面孔,一面微风和煦春暖花开,一面落寞孤单寂寥冷淡。所以喜欢与爱这件事呈现出什么样的光景都不奇怪。林礁在循环往复的试探之中感受到了快乐,也夹杂着痛楚。那张纸糊的窗花纸摇摇欲坠,但是却被他细心地呵护着,怎么都掉不下来。


    灯光忽然暗下来,他的眼睛终于能够看见台下的身影了,所有人都陶醉其中,所有人都为他欢呼。


    而那个他所喜欢的人不在。


    所以他才敢呐喊,才敢让全世界听见他的声音。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那可爱面容


    挽手说梦话


    像昨天你共我


    ——尽管他多想让他听到。


    下台之后林礁就回了后台,他今日和路冬然说好只唱一首歌,在离场之前还有台下的观众在挽留他。林礁在从未有过的叫好声与欢呼声中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可能是他所有的演出之中,表现最好的一次。


    突然很想去见野执。他想。


    路冬然很欣喜地计算着今晚的收益额,计算器被他摁的很响,在看到结果的那一刻他高兴得手舞足蹈,接着就去后台寻找他最大的功臣。


    “我真捡到宝了。”他往林礁坐着的方向走,说,“你今晚可是又让酒吧的收益添了好多。好些人都被你的歌声吸引进来喝酒了。”


    “还有别的功臣呢。”林礁并不居功,“你还得去感谢他们。”


    “那当然。”路冬然把计算器丢在一边,说,“你合同就跟我签了半年吧,有想过半年之后打算去哪吗。”


    林礁诚实地摇头。


    “我......没想过,能在你这唱成这样我也挺惊讶的。”林礁抓了把头发,说,我这种得过且过的人,半年后的事情压根就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


    路冬然了然地点头,说:“懂了。”


    说罢他又牵了别的话头,问林礁是不是打算就一直唱港语歌,如果是这样的话,到时候海报上就会直接以这个做噱头。


    岂料林礁犹豫了一阵子,摇了摇头。


    路冬然挑了挑眉,望向他,说,“你打算尝试别的?稀奇啊,你来我这之后就没唱过别的歌。”


    林礁对他说,我可能会唱英文歌。


    路冬然被他这句正式又严肃的语气弄得莫名其妙,望向他时又添了几分不可思议,他说,“你要唱英文歌?你会读英文单词么。”


    林礁低着头,他的脚下不知从哪弄来了一颗石头,他用脚踢着那颗石头,整个人都很放松。他没有看路冬然,他说你知道人生的意义是什么吗,就是明知不可为仍要为。我二十四岁之前学过的英语早就随着时间的推移忘却的一干二净,我听不懂一句英文歌看不懂一句英语词,可是这就得是我必须放弃的理由吗?


    林礁说屁,这是懦夫,我偏偏不这样。我就是要迎难而上,就跟酒吧里那群人去追求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情一样,就算没有什么很好的结果我也绝不后悔。


    ——绝不。


    路冬然默然着看向他,他原本想告知他在酒吧游戏人间的客人对英文歌压根就不感冒,这些听不懂的词语就算是被谱成歌曲,也照样提不起人的兴趣。在不久之前有人试图用各式各样的方式提起客人对英文歌的兴趣,无一不以失败告终。


    他很想问,你能接受失败的后果吗,在得到无数称赞与欢呼之后,你还能接受死寂一般的人群,茫然的脸颊与不感兴趣的摇头吗。


    可是林礁说的这样笃定,这样自信。路冬然忽然觉得此刻他身上发出的光芒要比舞台上的他还要耀眼,就算是少年人不那么老成甚至有些冲动的决定,却依旧让人热血沸腾。


    所以他答应了他这样任性的决定。


    ——因为他相信林礁是个奇迹。


    林礁在得到路冬然的准许之后就背起吉他往外走,夜晚的南京他其实都没来得及好好欣赏,如今他走在街上吹着晚风,看车水马龙从他身边经过。方才与路冬然的对话让他冷静下来,那份急于想去见野执的念头也淡了下去。


    路冬然告诉林礁虽然他很赞成他刚才的那些话,但有些话他不得不说,那就是唱英文歌也好,追求爱情也好,就算是不追求结果也必须做好十足的准备。冲动做不成任何事情,有时候耐心才是提高成功几率的绝招。


    他认为路冬然说得对。


    音乐也好爱情也好,都得耐心的去争取。


    他走在回出租屋的路上将今晚的情绪尽数收敛起来,好不容易把那份酸楚的喜欢折叠,却在半途的小卖部外遇见了刚下班的野执。


    他浑身都是汗,应该是刚干完活,人却还精神,看见林礁时冲他笑。


    “回家了。”


    说的那样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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