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错觉 虚幻与真实
林格右耳中的水还在, 嗡嗡嗡作响,好似有蜜蜂在里面飞。
头发湿淋淋,不适感令焦躁感加重, 手撑着沙发, 林格一垂眼, 看到林誉之的长睡衣,大腿上的布料一大团的濡湿,是她方才枕上去的痕迹,长长的、如海藻一般拖拽出暗色,像一尾鱼垂死挣扎后的漉漉印记。
林格以为他洁癖症又犯了。
“枕一下怎么了,”林格说,“小气鬼,等会儿帮你洗衣服。”
林誉之没有立刻站起, 他双腿微微分开, 就这么坐着, 双手交叠,虚虚地遮掩。
“林格,”林誉之说, “你过来。”
林格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干嘛?”
她走过去,林誉之伸手, 示意她蹲下。
林格迷惑,顶着一头湿发纡尊降贵滴半蹲。
林誉之伸手,平静地捏了一下她的手臂。
他出手很快, 很稳,在林格反应过来之前, 他的手已经覆盖在她手腕上, 灼热的温度令林格短暂失语。她呆呆望林誉之, 后者垂着眼,喉结上有一滴汗珠。
他仍掐住她的手腕——用力的那种掐,林格低头,瞧见林誉之手背上因用力而起的青筋,微弱的疼痛和桎梏感令林格此刻醒过神,她恼怒地大力抽出自己的手,重重地一下拍打在林誉之手背上,狠狠地一记脆响,压住他凸起的血管。
林格说:“你干什么?”
她用的力气又大,一巴掌下去,林誉之皎白的皮肤缓缓浮现出一团鲜明的红,像滚烫的、火一样的红。手指节的痕迹清晰可见,好似自母体中便带出来的胎记。
林格瞪他。
“疼,”林誉之抬手,抚摸着那一块儿被林格“殴打”过的痕迹,半晌,笑了,“看来不是做梦,我还以为我出现幻觉了,竟然听见你主动给我洗衣服。”
林格说:“不要说没有用的屁话,以前我也帮你洗过。”
“是的,我想起来了,”林誉之点头,“原来你将’把黑色和白色衣服一起丢进洗衣机搅——成功得到黑衣服和熊猫色衣服’这种事定义为洗,的确是洗,你在串色这件事上极其具备艺术细胞。”
林格捂着耳朵:“你还帮不帮我啦?我耳朵更痛了。”
林誉之笑了:“我有些冷,能帮我拿个小毛毯搭在腿上吗?”
林格说:“你不会自己起来吗?”
她狐疑:“你怎么回事?怎么又冷又热的?刚才不是说热吗?”
林誉之一动不动,手仍虚虚搭着:“可能有些感冒。”
林格不想搭理他了,这个娇气怪。
她转身就去取毯子,拿了最厚的一条,抛给林誉之。
林誉之不让她继续枕他的腿,皱着眉说她头发太湿,态度坚决到如同一个贞洁烈夫,刚正到林格都想给他建一座牌坊。无他法,林格只能完全躺在沙发上,让林誉之坐在她后面,仔细去清理右耳中的积水。
这个姿势令林誉之离她更近。
人的耳朵主导听觉,少经摩擦的皮肤有着天然的敏感,她甚至感觉到林誉之的呼吸落在她的耳朵上,热热的、绒绒的,像冬天捧过来的一把热气腾腾炒栗子。
她甚至有种诡异的错觉,就像林誉之在亲吻她的耳朵。
林格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不自觉挪动了头,下一刻,林誉之把她按回去:“不想被捅破耳朵就别乱动。”
林格安稳了。
她小时候就听爸妈讲,某某家的爸爸在掏耳朵,他儿子上去给了爸爸一巴掌,那一下推动了手,爸爸直接将整个挖耳勺捅进去,聋了一只耳。
林誉之的手触碰着她耳垂微微向下的位置,捏住一点往下拉,棉签均匀地转一圈,才轻柔脱出。
“好了。”
林格如释重负,站起。
林誉之仍旧坐在沙发后面,坐在临时挪来的小软凳上。
他微微侧身,把棉签放在桌子上。
林格看着不顺眼,拿起丢进垃圾桶:“明天我丢垃圾。”
林誉之应一声,毛毯仍搭在下半身。
林格问:“需要我给你拿感冒药吗?”
林誉之说:“你现在立刻回床上睡觉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
林格:“嗯?”
林誉之说:“大小姐,看看现在几点了,你是打算连夜修仙吗?”
林格不想理他了。
旁人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林誉之是长了个好看的人嘴、却不想说人话。
她明天上午还要去录制一些推广新品的视频,约定的时间是十点三十,现在的她抓紧时间去睡,或许还能保证八个小时的睡眠。
至于林誉之……
林格进卧室前回头看一眼,林誉之还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只低头看自己的手,不知在想什么。
她自觉是一个友好的妹妹,和林誉之拌嘴归拌嘴,该干的事情,她仍旧会干。且不论能做什么贡献,林格亦会主动承担部分垃圾的处理。昨晚说了丢垃圾,今天林格离开家门前就去拆垃圾袋。
但已经被清理过了。
包含着那两根棉签的垃圾箱中空空如也,只有没一丝污垢的垃圾袋。
是林誉之这个大洁癖的日常作风了。
上午的拍摄十分顺利,唯一不太顺利的大约是林格在例行的身体测量数据中察觉自己的体型有微妙的变化。
林格知道,自己又得注意了。
人一上镜就容易显得胖,镜头一拍,至少胖十斤。她的职业注定她必须在镜头前保持偏瘦的身材,而不是只依靠软件的拉腿瘦腰瘦胳膊,那些乱七八糟的滤镜一开,她就没办法展示服装的细节。
这也是她近乎严苛地保持皮肤状态的原因,确定自己在高亮的镜头下完美无瑕。
中午在公司吃的简餐,统一订的盒饭,说不上好吃,也不算难吃,味道就像小学生食堂中的菜,中规中矩,平平无奇。
林格吃到七分饱,就放下筷子。
吃完了饭,杜静霖才姗姗来迟,他知道林格不喜欢大张旗鼓的追求,也不喜欢太高调的人,只低调的捎来了一束花——
“不在?”杜静霖问,“去哪里了?”
得知林格还在配合拍摄以及开会后,他点点头,只把花放在前台,托人转交后,潇洒离开。
直到傍晚时分,林格才看到那束花。
花挺漂亮,这里没有花瓶,只能暂时摆放在工位上,等待着下班后一起带回家。
晚餐时,林格发自己现在的身体数据给健身教练,请他帮自己加些训练力度。
健身教练没有立刻回复。
林格不着急,看了眼时间点,对方大约应该还在上课。
有些客人,白天上班,只有晚上下班后才有时间去健身房上私教课。
对方骚包了点(昵称都是“甜蜜暴徒”),不过在健身这个领域上,专业性不遑多让。他虽然是个男性,但在纠正姿势上挺规矩,从不动手动脚——这些都是林格一直选择他、在他那边续课的原因。
晚上的直播出了点小插曲,有一件展示品被弄脏,不得不紧急从最近的门店中往这边调。林格的直播时间也因此延长了半小时,等她下播时,外面已经很晚了。
她没想到林誉之会来接他。
一身疲惫地推开隔音的玻璃门后,她看见林誉之安静地坐在她的小位置上。空间有限,她的工位也很小,椅子也是为了贴合她身形而买的体量,她坐上去舒舒服服,林誉之坐上去就显得又些逼兀。
这样的画面一点儿也不滑稽,因林誉之正侧脸,看她工位上的一捧鲜花。
鲜花下悬挂着一个小吊牌,白色的,龙飞凤舞地写着杜静霖的名字。
林誉之转脸,看到她,手从花束上的小吊牌上移走。
他说:“花挺漂亮,静霖很有眼光。”
林格说:“是挺有眼光的。”
林誉之说:“不过字有很大的进步空间,能力不够,需要练练。”
林格抱起花,嘟囔着:“你说人字丑还这么拐弯抹角——来干嘛?”
“林爸给我打电话,说你手机关机,担心出问题,让我来看看,”林誉之站起来,“毕竟是你哥哥。”
毕竟是你哥哥,总要关照你的安危。
林格说:“手机可能没电了吧。”
林誉之说:“我车上有充电线,你上去充。”
有免费的车可以坐,林格自然不会推辞。她现在很累,也不想下去等网约车司机,夜间的打车费也贵——虽然公司给报销,但也是一个月统一地报销一回。
林格还不想垫进去这么多钱。
上了林誉之的车,插好手机,电量太低了,手机屏幕还是黑的,未能自动开机。她又疲又累,躺在副驾驶上,几乎秒睡。
连停车场都没出。
林誉之无声叹口气。
他将车子停在路边,从后面取出薄薄的毛毯,搭在她身上,又调整了空调的吹风方向,免得冷风吹到她的脸。做好一切后,林誉之把从她手中滑掉一半的手机捡起,稳稳地放在安全、她醒来后能第一时间抓到的地方。
刚刚放稳,手机屏幕亮了。
她现在的锁屏是她自己的一张自拍,浓妆后的一张脸,红色的细细吊带裙,火辣又热烈,瞩目地抓住了林誉之的眼球。
林誉之很少见她这样的神态,凝神看了眼手机屏幕,又默不作声取出手机,拍了一张。
中途手机屏幕暗下去,他抬手触了一下屏——
与此同时,他也看到了手机屏幕上的微信新消息。
「甜蜜暴徒」:您终于想起我了主人!
「甜蜜暴徒」:您忠诚的小狗,随时随地接受您的召唤!
「甜蜜暴徒」:您明晚有时间吗?可以约吗?
「甜蜜暴徒」:保证让您腰酸背痛,不满意不收钱
第22章 伪装 沿线前行
林誉之早就知道林格受欢迎。
这个跳过幼年时期、直接以成人姿态出现在他面前的“格格妹妹”, 有着奔放的性格和难以想象的乐观心态。
第一次的见面并不愉快,林誉之那时尚不能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他已经和姥爷沟通过, 明确表示, 倘若在这里住的不舒服, 改日便搬出去。
姥爷勉强同意了他的想法。
他那时还没有成年,唯一的舅舅路毅重和林誉之关系也差。造成关系差的原因一言难尽,一是当初路毅重和林誉之母亲路启藻之间的兄妹关系破裂,二则因为路毅重唯一的儿子、林誉之那唯一的堂弟,路材文。
路毅重有弱精症,和妻子婚后六年,才终于有了这么一个孩子,视若珍宝。这来之不易的孩子也聪明, 和他名字一般, 文秀俊逸, 将来堪当大材,三岁就开始识字,四岁时就能背诵多篇诗词歌赋, 五岁时能同时用中文和英文和人交流。
意外就在路材文五岁这年,他自己在午睡时跑出去, 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跌落泳池,满头满身的水;林誉之随姥爷一同来路毅重家做客,恰好看到, 毫不犹豫跳下。
路材文被成功推上,他母亲疼惜不已, 哭喊着叫救护车。林誉之呛了一肚子水, 早就没了什么力气, 慢慢地沿着扶梯爬出。一群人都去看落水的小孩,紧张地抱着路材文往外跑,只有姥爷脱了自己的衣服披在他肩膀,问他,难不难受。
路材文没有因为溺水而死亡,但这次落水时他的头撞到了池底的硬物,撞坏了脑子,吸了好几天的氧。好不容易苏醒,说话却不利索了。
起初都没放在心上,直到一个月后,路材文的状况越来越严重,记忆力严重下降,眼神仍旧清澈,却始终停留在那种只属于孩童的单纯中——
他的学习能力和思维永远地定格在落水时的那一刻,之后再未成长。
路毅重家大业大,又有顶尖的医生,对此都是束手无策,伤得是大脑,影响的也是大脑部分。路材文的妈妈开始发怒,一口咬定是林誉之故意推她儿子下水,目的不纯。
这也是林誉之姥爷不敢将林誉之托付给他们的原因。
真真假假的事情,早就无人在意。林誉之起初还会为自己辩驳,后来渐渐发觉,路材文的落水总要找个人负责,那天本该看顾他的母亲失职,却又不想承认是自己的一时偷懒害了孩子;人在痛苦的时候总要再找个东西、找个理由恨一恨,仿佛如此才具备着继续活下去的动力。
林誉之不幸地成为了她发泄情绪的对象。
路启藻去世那日,林誉之守灵,半夜里听见路材文在外面咿咿呀呀地玩祭品;他走出门,迎面撞到舅妈,舅妈扯了路才文的手往外走,走到门口时,路材文不肯走,一定要蹲在门槛上好奇地数地上石头的花纹。他人高马大,舅妈扯不动,只好站在儿子身旁,冷冷地瞧着林誉之,露出嘲讽的讥笑。
那是两人的最后一面,在这个笑容的第二周,林誉之就见到了林格。
他本不想和这个多出来的妹妹相处,起初也只想遵循林臣儒的叮嘱,维持表面的礼貌。寄人篱下本身就不是一件多么风光的事,林誉之正值青春期,敏感多思也寻常。
他的确想做一个好的兄长。
看着林格总能从书包中惊讶地抖落出情书,看着她因为被朋友表白而头痛,看她……
林誉之对她的魅力没有任何异议。
谁说东西方审美不相通?无论在哪个国度,青春期时活跃的人总能更容易受到同龄异性的喜欢,林格也是如此。她热心肠,参加活动也积极,成绩虽然算不上拔尖,但也属于深受老师重望的潜力股。
林誉之陪着她上下课,顺带着替妹妹挡一挡周围那些不安好心、企图搭讪的男学生。
起初他看那些人,就像看不懂事的孩子;而究竟从何时起,开始对那些追求林格的家伙充满敌意了呢?
林誉之说不出。
他只知林格一日比一日漂亮,多奇怪,这种随口就能说出的形容词,并不是兄妹间的禁忌;就连林格也能在有求于他的时候,露出可怜巴巴的模样,双手交握,虔诚而不含丝毫杂念地说一声:“林誉之你越来越帅了。”
在林誉之这边,却只藏在暗暗的角落中,在格格洗过澡,披着湿漉漉的发走出浴室时;于她央求着林誉之帮她拉一下裙子后背拉链的那一刻。
浓密黑色头发下被热水烫到发红的皮肤,合体的裙子在身上紧紧束缚后留下的浅浅痕迹。
他都感觉漂亮。
一种他这个身份不该出口的“漂亮”。
林格最漂亮的一次,还是林誉之生病时那次,她倒了杯热水,趴在林誉之身旁,起初只是陪着他聊天,后面变成了陪伴,最后经不住困意,头一歪,沉沉地趴在他面前睡着。
林誉之微微抬手,触着她散落下来的、乌压压的发,感觉她的陪伴同样漂亮。
如此漂亮的林格,从来不缺乏追求者。
在同他分手后,又有多少男性曾有荣幸见识过她的漂亮。
林誉之不知。
时隔多年后,他看现在因疲倦而在车上酣睡的林格,仍觉她魅力丝毫不减。
魅力大到开始吸引“小狗”。
什么小狗,主人,dom,sub。
林誉之都知道,他不是一成不变的老古董,对这些林格看过的东西略有印象。
有些人喜欢被约束,有的人喜欢约束别人。
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似乎也谈不上犯法,不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林誉之不想对他人的爱好指手画脚,他只是一顿,重新审视林格。
林格一动不动。
她太累了,累到察觉不了外面的变化,不知自己正被人沉默地注视着。
林誉之抬手,拿走她肩膀上一根掉落的头发。头发多的人同样面临着掉发的困扰,因发量多,掉的头发也不少,就像长毛的猫咪,卧过的地方,毛絮远远多于短毛小猫。
她掉落的头发在林誉之手掌心紧紧握住,他没有立刻上车,用干净的纸巾将头发包裹,叠成一个小小、方方正正的纸张,捏在掌心。
在小区的地下车位中停好车时,林格仍在睡,毛毯裹着她,像花朵包裹着一只小蜜蜂。
林誉之并不打算把她抱下,如今这种动作过于暧昧。
他只不过在主驾驶座安静地等了半小时,林格就醒了。
挺好,才半小时。
她睡眼惺忪,察觉到自己睡着后,第一时间揉着眼,惊讶:“我睡着了?”
林誉之说:“不是,我给你下了安眠药,打算把你送给山里的黑狗熊。”
林格:“……林誉之!!!”
“下去吧,”林誉之解开自己的安全带,“时候不早了,早点睡。”
林格抓起手机,打开车门往外走,她边看时间边惊叹:“这么晚了。”
“路上堵车,”林誉之轻描淡写地抹去自己等的时间,单手关上车门,“等了一阵。”
林格已经困到开始流眼泪,打着哈欠往上走,没走几步,林誉之叫住她:“林格。”
林格转身:“嗯?”
“开车时听见你手机一直响,”林誉之说,“可能是你朋友有事找你。”
林格低头看,最后一条消息是健身教练发的。
甜蜜暴徒:「明晚七点半,不见不散」
林格心不在焉:“喔。”
她懒得打字,单手捏着手机,递在唇边:“明天晚上我不行哎,我直播,你明天下午有空吗?”
林誉之没想到她能毫不顾忌地说出这种话。
他已经按下电梯键,等待妹妹过来的空隙中,侧脸看,看到林格还在拿着那手机。
林誉之不知道那个幸运的男人回了什么。
他只听到林格坦然地发新的语音消息。
“可以呀可以呀,”林格在后面说,“下午两点好不好?我刚睡饱了觉,精力充沛。”
叮——
电梯缓缓下行,按键微明,闪烁一下。
到了。
林誉之站在电梯口,平静叫她名字:“林格。”
林格抬头看,跟在他身后踏入电梯。
她对着手机说:“好,那就明天下午两点。”
确定好明天的私教课时间后,林格才仰脸,从电梯壁光滑的反光上,看清林誉之绷紧的脸。
他没什么表情,像一个监考专业课的老师。
铁面无私、不会给学生放水的那种。
林格以为兄长会对自己说些什么,但什么都没有。
林誉之只在睡前提醒了她一句,泡澡前注意睡眠,可别再半夜湿淋淋地去找他。
林格对此报以肯定的笑容。
今天工作的时间长,次日白天的时间空出,让她好好休息睡觉。林格一觉睡到中午,才终于苏醒,出人意料的是,林誉之今天也在。
林格穿着睡衣,出门看到他的身影,吓到又退回房间——半晌,探头探脑出来,警惕看他:“你怎么还在?”
林誉之说:“今天调休。”
林格知道他的时间表一直排得比较满,有时候没有手术,他也会去医院中,除非……除非手伤发作,才会在家休息。
很久前,林誉之的手受过一次伤。两人一同去爬山,爬到最陡峭的那一段台阶时,林格一脚踩空,踉跄着差点跌倒,是林誉之及时扶住她。
他的手因承担两人的力量而扭伤——尽管手的扭伤很好恢复,却还是带来一些莫名的后遗症,最致命的就是他的手腕不能长久地做某些精细的事情,否则会有连绵不断的酸痛。
对于一个医生而言,这无异于一个致命缺点。
林格换了衣服,看着约定的时间,打算去厨房找些吃的就出门——出厨房后,她瞥见沙发上,林誉之半躺,依靠着沙发背,微微皱眉,沉默地揉那只酸痛的手腕。
林格问:“你手腕痛?”
林誉之说:“没有。”
林格不说话,她走到林誉之面前,盯着他那被衣袖遮盖的手腕,看着他不动声色的脸;几秒钟,林格转身,看到桌子上放的一瓶活络油。
她半蹲下,强制性地拉过林誉之的手腕,微微低头,嗅到那熟悉的、镇痛舒缓的药物味道。
林格说:“让你装,死鸭子嘴硬,都疼到用药了,还说不痛?怎么弄的?”
林誉之微怔,随机笑了:“真没事,就一点点,可能是昨天握方向盘太用力。”
林格说:“我送你去医院吧——要不是去接我,你也不至于开那么久的车。”
“不用,”林誉之微笑,“工作要紧,你要上班,又不是去见朋友。”
“没关系,”林誉之温温柔柔地说,“我自己疼一阵就好了,死不了。”
第23章 夜不归宿 暴雨前夜
林格已经做好准备。
双肩包中装着换洗衣服和贴身的衣服、一次性的毛巾、马桶垫等等等等, 鼓鼓囊囊,还有些乱七八糟的洗漱、化妆用品。
她打算直接从健身房中去公司上班。
这个沉甸甸的双肩包不得不暂时放在桌子上,林格低头, 盯着林誉之的手看。
医生的手有多重要, 林格再清楚不过。从中学起, 林誉之的理想职业就是骨科医生。尽管后来阴差阳错去了口腔科,他后来进修的,也多是一些颌面精细手术。
那两次给林格拔牙,都是特意留出的时间。
医生的手意味着他职业生涯上的第二个生命,林格既无狼心,也没有狗肺,低头握住他的手臂,顺着手腕往上, 大拇指压在血管和筋骨处, 四指并拢, 她按了按,听到林誉之喉咙间溢出的闷哼。
“都疼成这个样子了,还说没关系, ”林格说,“我送你去医院, 我会开车。”
“去上班吧,我自己过去就好,”林誉之安慰, “我只是手痛,又不是手废了。”
林格不赞同:“你自己都是医生, 还不懂什么叫做休养啊。”
她从包里哗哗啦啦地翻驾驶证, 里面塞好的衣服和洗漱用品掉出, 她不在意,在林誉之眼皮子底下,从容不迫地把内裤文胸卷一卷,重新塞回去。
没什么可羞愧的,也没什么可以在意的。
林格想,再小一些,两个人什么东西没见过,彼此间哪里没有看清过。别说看一眼贴身的衣服,林格有段时间手过敏,碰到冷水就会冒红色的、大片大片的疹子。那段时间,她的贴身衣物全都是林誉之给她洗。
洗也要瞒着妈妈,彼时俩人还没有正式确定关系,那连爱都称不上的暧昧躲在隐秘处,像太阳花丛中躲躲藏藏的狗舌草,贪婪隐蔽地享受着朝不保夕的养分。
林格记得林誉之在洗手台前偷偷为她搓洗衣服的场景,天气热,他只穿一件暗灰色的T恤,汗水从他的下巴往脖颈上滑,在昏黄的灯光下闪一点克制的光。
现在的林誉之已经不会再为她手洗衣服。
他微微抬头,视线从她卷着的、凌乱的换洗衣物上移开,落在她头顶的发旋,寻找礼貌的落足点。
他说:“格格,我不想你为我耽误工作。”
“不是工作,”林格说,“我今天下午……不去上班。”
林誉之说:“昨天听你在手机里讲,是约了朋友?”
林格说:“对啊。”
林誉之说:“我还以为是客户。”
他微带歉意:“你真的打算陪我去医院?这样放对方鸽子,他会不开心吧。”
差一点就把“鸽的是私教”说出口,林格终于找到驾驶证,也后知后觉到不对劲。
健身教练。
林誉之。
林誉之先前就对健身教练有敌意吗,他今天又巧合到不去上班,而且这个时候手痛。
他那个性格,要强的程度并不比她差。最开始扭伤手腕,为了不让她担心,都是自己在房间中默默涂药膏,喷镇痛舒缓的喷雾,怎么今天……
林格把驾照握在手中,坚硬的边缘硌着她的掌心,她抬头,对林誉之笑:“不会。”
开车把林誉之送进他的医院里,一说是肌肉痛,过来的医生眉头都皱紧了,仔细看他那条胳膊,一边按,一边问他感觉。
下午三点半才结束,结论是肌肉紧张导致的酸痛感,需要静养两日。
没有别的好办法,毕竟那是医生的手臂,灵敏度最重要。回去的路上仍旧是林格开车,这个时间点还没有那么拥挤,林格一边慢悠悠地开车,一边漫不经心地给教练打语音电话。
“下午五点到你那边,”林格说,“洗干净等我,你知道,我最讨厌男人一身臭汗味了。”
教练说:“好呀,我刚买了草莓味的沐浴露,你闻闻,喜不喜欢。”
林誉之坐在副驾驶座上,表情冷漠,一言不发。
他那只手腕上贴着热敷贴,安静地等待着短暂的抚慰。微微的热潮尝试安抚他手腕酸胀的不适,而林格则在等红绿灯的间隙,将手机放在前排,开着免提,毫不顾忌他的存在,同另一个男性调笑。
“你上次的那个沐浴露味道就不错,”林格说,“就是上次借我用的那个。”
健身结束后一身汗,林格不喜欢带着一身的脏回家,每每都是洗完澡、换下衣服后再走。上次她带的小瓶沐浴露用光了,只好借教练的。
教练说:“好啊,你对我这么大方,一点沐浴露而已,我的就是你的。”
林格笑了两声,林誉之提醒:“绿了。”
教练听到:“什么东西绿了?格格,你身边是谁啊?”
“我哥,”林格说,“灯绿了。”
“好了,”她说,“先不和你聊了,我抓紧时间把我哥送回家,然后快马加鞭往你那边赶。”
林誉之目视前方,不言语,只是用手轻轻触着自己那贴着热敷贴的手。
林格忽视掉他异样的沉默,急匆匆地将他送回家,仍旧背着自己的大包离开。她脚步轻快,完全不看林誉之那微皱的眉,只笑着说:“你一个成年人了,比我都大,也不是孩子,好好休息,一个人肯定可以吧?”
林誉之微笑:“你什么时候回来?”
林格摊开双手:“下班后就回来,你忘啦?我要上班的。”
“而且我放了朋友鸽子,他肯定很难受,”林格认真地说,“所以呀,我要好好地向人家赔礼道歉——嗯,哥哥,你晚上可以一个人睡的吧?”
林誉之抬头看她:“你晚上不回来了?”
“说不好,”林格说,“看情况吧,我得好好地和我朋友吃饭、喝酒赔罪。他什么时候接受我道歉,我就什么时候回来。”
林誉之点头:“好,我知道了。”
他说:“车钥匙给你,晚上不好打车。”
“不用啦,”林格说,“晚上喝酒呢,喝酒后不能开车。”
林誉之说:“自己不能开,叫代驾也行。”
“算了吧,”林格笑,“你车上有行车记录仪,还有定位——怪怪的,我开你的车出去,总觉得自己也被你监视呢。”
林誉之微微笑了:“我怎么会监视你。”
“时间不早啦,”林格长长伸懒腰,“我要走啦。”
林誉之说:“晚上吃完饭后给我打电话,再晚我也去接你。”
林格拎起自己的大书包,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笑着,潇洒同林誉之挥手:“再见~”
她哼着歌离开,脚步轻快,没有回头。
林誉之独自吃了晚餐。
说晚餐或许都有些亵渎这两个字,或者说,更像一种随意配备的营养补剂。称重后的蔬菜放在水中煮熟后捞起,配上一个水煮蛋,一份煎牛排,一杯蔬菜和豆子打成的汁。
吃到最后,他才察觉。
喔,忘记放盐了。
不过不妨碍,他已经吃光了。
把碗筷碟放入洗碗机,林誉之去卫生间清理了自己的身体,他房间中有两种沐浴露,一种是他惯用的,另一种沐浴露较为便宜,超市中随处可见,十几块钱一大瓶,是他以前寄居在林格家中时,一家人常用的,林格说喜欢那个味道。
今天的林誉之用了后者。
做好一切后,林誉之坐在客厅沙发上,握着一本书阅读。
一本书从头读到尾,大约是作家年纪大了,水平严重下降,合拢书本的那一刻,林誉之已经完全忘记其中的内容。
他端起水杯,平静地喝了一口水,将玻璃杯轻轻搁置在桌上时,他抬起头,看到兢兢业业的时钟指针。
凌晨两点。
林誉之起身,挽起衣袖。
雇佣来的阿姨每日都会打扫卫生,但有些地方是林誉之嘱托的,比如林格房间中的垃圾桶,要等着他来清理。
理由是妹妹粗心大意,经常会把一些有用的东西丢进去,林誉之会在丢垃圾前做一次深度的筛选,将一些和妹妹相关的重要物品收好。
阿姨十分遵守规矩。
林誉之清理完垃圾,重新坐回沙发上。
在搬进来之后,这是林格的第一次夜不归宿,也是她第一次和男性朋友约会。
没有任何阻碍,能够光明正大和她聊天,互相发“小狗”“主人”这种恬不知耻的、下流、肮脏、无耻字词的肮脏男人。
林誉之喝光杯中最后一口水,将玻璃水杯搁置在茶几上。
他抬头看。
时针指向凌晨四点。
林格还没有回来。
林格不回家。
她在出门前就没打算回去。
林格在公司楼下的酒店里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
她健身结束后已经六点,晚饭倒是和教练一块儿吃的,严格配备的健身餐,没什么味道。
幸好和公司离得不算远,她赶去公司上班,准时开直播,下播后已经很晚,林格看了看时间,揉了揉操练到酸痛的手臂和腰腹,决定不回家了。
刚好有住宿的补贴,林格在公司附近的酒店中订了房间——还能多休息一阵。
健身中的人也最需要充足的睡眠。
直到次日十点钟,吃过早餐的林格,才神清气爽地回家。
她没想到,一推门,就能看到坐在沙发上的林誉之。
他穿着白色的柔软家居服,从家里带来的那一件,也是给她清理耳朵的那一件。
腰带系着蝴蝶结,绳子边缘微微垂下。
林誉之看着她,露出一个极轻淡的笑:“怎么一晚上都没回家?”
林格看不出他的异样,如实回答:“下班后太累了,时间也晚,所以在酒店里将就一晚。”
“嗯,挺好的,”林誉之点头,“你的那个’小狗’要和你一起将就?”
第24章 辩驳 雨下一整晚
林格差点想不起“小狗”是谁。
她甚至在脑海中过了一遍, 思考到底是那位朋友姓“苟”——林誉之口中说出的词语是小狗吗?还是小苟?小勾?
林格不记得林誉之说过什么低贱下流的脏话,他连情,动都礼貌。再如何被撩拨, 也顶多喘着气, 用大拇指侧面摩挲着她的脸颊, 垂眼,压低声音问怎么这样会夹。最出格的话语,莫过于轻轻扇一扇花瓣,问流这么多是要给谁看。
仅此而已。
他从不说出什么以骚做前缀的词语,更不会叫出小,母狗这种词汇。那些过于通俗的词语被他从语言库中删除,倘若真要用动物来形容她,林誉之也优先选择小猫, 小兔, 小松鼠, 这些很少拿来骂人的物种。
林誉之的反应过于自然。
自然到林格忘掉了前天看到的简讯。
林誉之起身。
林格嗅到他身上淡而柔的气味,干净,舒缓, 熟悉,她一时想不出, 微微皱眉,思考它的来历。
澄净的水从细长的壶口中缓缓注入玻璃杯中,清冽微涩的柠檬味配合柔和百合花味道, 林誉之握住那透明的玻璃杯,侧身, 递给林格:“不需要和我解释吗?”
“解释什么?”林格接过那杯水, 喝了一口, 润了润干燥的喉咙,镇定,“解释我昨天为什么加班那么晚吗?”
“林格,”林誉之连名带姓地叫她,“别插科打诨,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我不知道,”林格说,“你当我是你肚子里的蛔虫?还是你奶大的孩子?凭什么要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又没有读心术。嘴长在你嘴巴里,你还想让我说出来?”
林誉之说:“你昨晚去见的那个小狗。”
林格想了两分钟,才短暂地将人和称谓对上号。她晨起时只吃了酒店自助的沙拉和水果,嘴巴有些干,低头又饮一口水,再抬头望林誉之:“你在说什么话,发烧了?”
“昨天晚上,你和他在一起?”林誉之抬手,阻止想要离开的林格,“我不是说,聚餐结束后给我打电话吗?”
林格说:“我也说过了,太晚了,没这么必要。”
“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林誉之说,“等了你一整晚。”
说这话时,他的眼神一刻也没从林格身上移开。声音平稳,没有一丝颤抖,只在开头的“一直”两字上咬了重音,像敲下了钢琴的A2。
“我没有让你等,”林格说,“——别张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想说,这是爸妈要你管我,对不对?别忘了,你只是我哥哥,还不是亲的,只是我爸照顾过你一阵而已,别说什么冠冕堂皇的话,也少给自己找借口。怎么?你再想管天管地,也管不了老子拉屎放屁。”
她长长一串话,一口气说完,林誉之没有打断,只是听她讲。
林誉之说:“你已经很久没有直白地对我说这种话。”
林格满不在乎:“你知道我什么德行,我最丢脸的样子,你也见过,现在说几句脏话怎么了?”
“别兜圈子,”林誉之说,“回答我的问题,林格。”
说到这里,他垂眼,瞥见林格脖子上一片微微的红,颜色稍深。
在她发丝遮盖中,若隐若现,隐约有指痕,像一只吸血鬼留下的印记。
林誉之脸色微变,迈一步,低头,一手抓住林格后脖颈,完整掐住,另一只手触碰着她脖颈上的这片红——按上大拇指。
没有细看,林格手中水杯中的水恼怒地扑来,兜头浇了他一脸:“林誉之!你疯了!”
温热的,氤氲着柠檬与百合气味的水就这么扑在林誉之连上,头发上,这是她第二次泼林誉之水,大约也不会是第二次——林格挣扎,如一只狼企图挣脱捕兽夹——直戳戳向林誉之亮出她锋利的獠牙——
“怎么弄的?”林誉之不在意水,只问她,“你脖子上这块儿,谁抓的?”
挣扎中,林格手中玻璃杯跌落在地,啪啦一声,玻璃粉身碎骨的清响。
裂开了一地的狼藉。
林誉之好似没有听到,只看她脖子上的明显抓痕:“他敢对你施暴?”
“现在是谁在施暴?”林格乌黑的眼睛看着他,愤怒,“你过分了,林誉之,我爸妈拜托你照顾我,也只是一个说辞。你没来的时候,我在这里生活得就很好。”
林誉之不松手:“多好?怎么样算好?差点被骗解约费的好?”
林格说:“那也是我自己的事情,你能帮得了我这次,还能帮我下次吗?”
“为什么不能?”林誉之低头看她,细细的,像是要从她眼中找寻一些熟悉的东西,他重复,“为什么不能?以前我没有能力,现在我可以。”
“以后我们都会结婚,各自成家立业,谁用你照顾?我有胳膊有腿,难道没有你,我就不能生活了?”林格说,“更别说,你只是我没有血缘的、名义上的哥哥。”
林誉之说:“我倒希望我们现在有血缘关系,林格。”
林格愣愣看他,满肚子的话都咽了下去,不敢再出口。
她第一次从林誉之口中听到这种话——这种——
之前他们最怕的就是有血缘关系,最不想真正地和对方成为“亲人”,成为“一家人”;
现在的林誉之,在清晨,在阳光大好的时刻,捏住她后脖颈,一字一顿地说,倒希望他们之间有血缘关系。
林格的大脑短暂地缺氧,她忽然不能看穿此刻的林誉之,无法洞悉他的目的。
她有些晕眩,需要缓一缓,再缓一缓。
“我真希望你是我的亲妹妹,”林誉之说,“你这个什么都不懂,只知道爽,撩拨完人就走的坏心眼……”
林格猜测他大约是想说“东西”。
林誉之还是没有说出这两个字,他在此刻停顿几秒,默然将它跳过,像悄然放下的橡皮刀。
这个时刻也不会说出侮辱她的话。
他只是压抑着,压抑着——就像从前十几年前一直习惯了那样,所有情绪都被压缩,真空,塞进小小的罐子里,丢进阴暗角落中。
“要不要我和你说,我现在有多希望你是我亲妹妹?”林誉之忽然笑了,他原本在摩挲林格脖颈上的那道红,此刻手上移,触碰着她的嘴唇,捧着她的头,仔仔细细地看她,“我希望我们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唇有相似的地方,相似到一出门,别人就知道你和我有联系,就知道你是我妹妹。”
林格问:“你是不是发烧了?”
他的手指催发着她肌肤的颤栗,一路过去,如浇在跳跳糖上的水。
“我们流着一样的血,小时候躺过同样的子宫,从同样的母体中吸取营养,”林誉之说,“我真希望能和你浸泡在同样的羊水中,从你刚出生就看着你,陪着你。”
血缘将是他们之间最坚韧的纽带,牢不可分。
无论再怎么分手,再怎么争吵,再怎么决裂——
他们都会是兄妹。
永远都不能变的兄妹。
割手腕放掉一身的血,尖锐薄刃刮掉所有皮肉,抽出筋,打碎骨,化作灰碾成尘,他们也都是兄妹,一辈子就该一起生活的兄妹。
林格喘口气,她觉得林誉之的状态很糟糕。
他并不是那种大吼大叫的震怒,但比那种提高的声音更可怕。
林格不打算再继续和他争吵,在此刻激怒林誉之似乎会有糟糕的后果;权衡片刻后,她闭上眼睛,说:“你掐得我脖子很痛,我晚上还有直播,不想对每个同事解释,为什么会被哥哥掐红。”
林誉之松开手。
他说:“如果你是我亲妹妹,是不是,现在我帮你,以后帮你,都是理所应当的?”
林格说:“你不是想让’照顾’理所应当,你是想让’管控’变得理所应当。”
“林誉之,你看,我在这边的夜生活,和什么人约会也好,吃饭也好,不回家——都不需要向爸爸妈妈报备,”林格说,“我只是暂时住在这里,为什么连这种事都要对你讲?你是我什么人?”
林誉之说:“暂时?暂时住在这里?”
“嗯,”林格说,“等妈妈下次回扬州,我就搬走。”
“你想搬到哪里去?”林誉之看她,“为什么要搬走?”
“因为你,”林格提高声音,“林誉之,你吃醋也要有个限度。你还记得你是我哥哥吗?是之前谈恋爱太久,你忘掉了该怎么做哥哥?”
“忘掉的人不止我一个吧,”林誉之平静地说,“你知道我会吃醋,那你昨晚的表现又是怎么回事?是之前谈恋爱太久,你忘掉了该怎么做妹妹?”
同样的话反击回来,他不会如林格一般尖锐,只是定定看她。
他们的脚下,光洁地板上,是跌碎的杯子和淋淋的水,破碎的玻璃渣有着钻石般的光芒,浸泡在微涩的柠檬百合水中。
他们都知道对方怎么想,都知道对方的目的,都在等对方先忍不住。
“你故意的。”
“我故意的。”
几乎是同时说出口。
林誉之停下。
林格仰脸,她承认:“没错,我就是故意的,我就是故意在你面前大声讲电话,故意在你面前约其他男人,怎么样?我现在敢向你承认,你敢告诉我吗?你敢现在就说,你到底是我什么人吗?你在以什么理由吃这些醋?”
“那你呢?”林誉之说,“你究竟怎么看我?你以什么样的心态故意刺激我吃醋?你话里话外都在逼我承认我没放下,你呢?你放下了吗?”
他终于问出口,沉沉:“林格,你想让自己的哥哥继续当你见不得光的情人吗?”
第25章 破冰 雨与日
——你想让自己的哥哥继续当你见不得光的情人吗?
继续。
林格没想到他会在此刻赤, 裸,裸地坦诚,毫不遮盖地揭出曾经那一段昏头的过往。
昏头, 没有比这两个字更贴切的形容。
贴切到此刻的林格短暂开启回忆, 那种暑热的水汽就充满她整个大脑。
结婚的“婚”, 女字旁,昏在右,都说女性一旦昏了头,就会步入婚姻——
林格昏了头,才会同林誉之稀里糊涂地跨越那最后一道界限。
开启这段不见光关系的人是她。
彼时距离林格亲吻林誉之的手过去不久,而这“醉酒”的借口并不能说服林誉之,对方刻意躲避林格好几日,甚至连例行的兄妹交流都没了。
晚餐后, 龙娇身体不好, 看一会儿电视就回去休息;林誉之洗完碗, 好似没看到沙发上的林格,转身去卫生间洗手。
林格抱着抱枕,扭头去看林誉之, 始终没能收到任何回应。哥哥沉默到像只是一个家政机器人,没有任何可以和她顺利沟通的程序。
记忆中的林誉之从一开始就是如此, 他对二人的亲密关系持激烈的排斥态度,或者说,抗拒。他抗拒着林格那超过妹妹身份的亲近, 也严格恪守属于兄长的道德底线,以至于展露出刻意的疏远。
但在疏远之外, 他仍旧如以前那般照顾林格, 替她洗被弄脏的衣服, 照常做一日三餐,工作——兼职结束后,给她带最爱吃的街角那家店中冰激淋,放进保温杯中,塞进包里,到家后打开,只化了底部,上头的冰激淋球仍旧是圆圆的,用小勺一点点吃。
林格想,当初的她,就是被林誉之这种疏远和亲近吸引得更深。他的排斥令林格更加渴望靠近,而对方偶尔展露出、一如既往的细心则像鱼饵,纵容的鱼饵。
他约束着妹妹的行为,却又放纵了她增长的爱意。
这种增长的爱意最终如决堤的洪水,冲垮了他们岌岌可危的亲密关系。
冲垮防线的最后一滴水是林格的受伤,她在切西瓜时不慎切破了手指,伤口不深,但流的血多,看起来狰狞。龙娇在房间午睡,林格在厨房里,默不作声,想用水龙头下用活水冲伤口。
如果不是林誉之从背后握住她的手,那凉水就已经刺透了她的骨肉。
林格噙着一点泪,手指疼痛倒是其次,她只是觉得委屈。说起来也怪,林誉之不来,她不难过,他此刻一声不吭地用柔软的纸巾擦拭着她手上的血,她忽然觉得自己好可怜,说不出的可怜。
林誉之沉默地为她包扎伤口,医药箱在他房间,林格也是冷战以来第一回 进入这里。窗帘半掩,露台上下着濛濛的小雨,是独属于扬州的闷热雨季,好像掉落在手掌心的都是温热的白开水。房间小,两个人同时站立更显狭窄。林格坐在床上,眼下挂着泪,看着林誉之在那边翻药水裁绷带。
林格不哭出声,只是一直掉泪,安安静静地往下淌。林誉之给她包扎好手指,一抬头,看见她泪汪汪的一张脸,抿了抿唇,还是抬手擦干。
“哭什么呢?”林誉之低声问,“痛?”
林格摇头。
她不觉得痛,强力的委屈已经淹没了那仅有的痛。林誉之低头看她的手,捏住她掌心、按了按手腕,大约是想看看她的手有没有受伤。林格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在林誉之低头的时候,用力吻上他的唇。
林誉之没有推开她。
林格想,那个时候的哥哥大约是被她吓到了。
她也被自己吓到了,好像那个时候的自己被什么肮脏的东西附体。完全不想在乎林誉之是什么想法,也不在乎今后两个人该如何相处,林格的脑子里只剩下得到他这一个想法。
她抱着这是最后一次接吻的心情而去,生涩又艰难地尝试着去引诱他。那时候的林格说了些什么?她口齿不清地说好喜欢哥哥,非常非常喜欢,林誉之已经好久没有理她,她都快要委屈死了……
他们本来就不是亲兄妹,为什么不可以。
林誉之没有用力推开,像是怕不小心弄伤她,无论她如何亲吻,他都僵硬得像一块儿冰川下的石头。这种冷硬的态度最终在林格流着泪哭出声时软化,感到深刻挫败感的林格垂下头,她呜咽出声,不敢惊醒了卧室里的龙娇,连声音都压抑着。
被她亲了一脸唇膏印的林誉之低头,沉默地擦着她的泪,无论怎么擦,那些液体都会源源不断地涌出,像一口止不住的喷泉。
林格只听他说了句:“我要被你逼疯了。”
大约是,也大约不是,因接下来的心跳完全盖过她所有听觉。
林誉之捧住她的脸,压上她的唇。
和林格那种毫无章法的吻完全不同,林誉之的吻更细致,耐心,耐心到完全不像是一个兄长应该有的安慰吻。在林格憋不住换气呼吸的时候,林誉之解开自己的衬衫纽扣,拉住她完好的那只手,引导她去触碰胸膛。
“你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林誉之低声说,“自己来拿。”
“只要你要,我都给你。”
林格想要的东西很多,她的理智在触碰到林誉之的那一刻就已经全盘溃散。她的感性永远都超乎理性,更何况那时她正在同林誉之接吻。吻到理智丧失,丧失到不知两个人是否都开始发烧,还是露台外的雨令这个狭窄的房间更加沉闷。
她只知他们在爱。
露台外整个世界都在雨中堕落,被遗忘在门外的月季和植物遭受着潮湿的、闷热的、剧烈的暴雨,室内两人死死压抑着声音,都强行撑着,不想克制不住的动静惊醒了熟睡的龙娇。
这是多年前他们关于对方的初体验,由雨水、眼泪、克制、委屈和激烈组成,兑了两滴不知名的爱。
也是他们那见不得光关系的起始。
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现在的林誉之站在林格面前。
他穿着和她第一次做,爱后穿的那件睡衣,地板上是透明破碎的水,那些碎裂的玻璃渣明晃晃地折射着光线,看起来像那日浓厚的雨。窗外艳阳高照,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他们已经走出那场大雨,但大雨留在了心里。
林格说:“我没这么想过。”
“让我承认自己还记得当初那些事,对你有什么好处吗?”林格说,“好,那我现在就说,说我现在还记得那些,记得特别特别清楚,包括你是怎么掰开我的月退,怎么埋头舔的?还是想让我说我记得你是怎么让我看你一点点进来的?那些细节我都记得,但有什么用吗?”
林誉之说:“格格。”
他叫着林格的昵称,和以前一样。
格格。
那日闷热的小屋里,他也是这么叫她。一边抚摸着她被汗水打湿的头发,一边将她的月要往上抬一抬,低头轻咬她一小块儿腮。
“分开后的这几年,”林誉之说,“我一直都在想你。”
林格说:“你是想我,还是单纯的想女人?”
林誉之并不如他看起来那么冷情寡谷欠,在卸下“哥哥”这层外壳之后,他展露出的热烈令林格都招架不住。屋外的龙娇在睡觉,他抬手捂住她嘴巴,捂住那些因狠凿而出的音节,拽回想要往外爬的脚腕。那时候的林格就意识到,林誉之并不是他看起来的那样,他如此善于伪装。
所以,林格问林誉之:“当初你也不是没有爽到吧,林誉之,别把自己当成唯一的受害者。”
她这样的话令林誉之皱紧眉头,他说:“我在你心中,就是这种人?”
“难道不是?”林格说,“林誉之,你凭什么站在道德高地指责我?”
林誉之说:“现在呢?”
他沉沉地说:“你现在选择那些肮脏的男人,又是为什么?我可以原谅,原谅你和我分手后的正当感情,但——”
“你有什么资格说’可以原谅’?又是什么立场?”林格问,“你未免太自以为是了吧,林誉之。”
林誉之不说话。
林格不讨厌林誉之的沉默,她知道林誉之惯常用沉默来遮盖他那些隐藏的、热烈的情绪。他在初回时就扯破了她的文月匈,还在外面龙娇叫他名字时,若无其事地说,妹妹出去玩了。
林格永远记得他那高超的伪装术,就隔着一层薄薄的门,午睡后的龙娇打算去买菜,叮嘱林誉之等会儿把西瓜切开,等妹妹回来吃。她完全不会对门后的事情起疑,也不会知道,她所放心的孩子,正把妹妹按住,如发,热期时交,媾的野兽,浓厚的、蒸腾的呼吸水汽如露台上不停歇的落雨。
正人君子不是不会说谎,相反,没有人能分清他们说的究竟是不是谎言。
龙娇和林臣儒分不清,林格也分不清。
“你只是我哥哥,”林格说,“不是我的男朋友。”
林誉之说:“你之前说过你喜欢我。”
“喔,那是骗你的,”林格说,“我都说过了,那些是年轻时候犯的错,我那时候太小,分不清什么是喜欢,什么是暧昧,什么是一时兴起。”
林誉之点头:“你现在又把我们的’初恋’定义为’一时兴起’。”
“随便你怎么想,”林格说,“你觉得什么都行——反正我现在没任何感觉。”
“如果没感觉,昨天为什么试探我?”林誉之盯着她,“为什么?”
“出于对自己那恶劣的占有欲,”林格笑了,“如果你有一个用得还不错的玩具,不小心丢了,后来又找到了——你也不能心平气和地把它当作新玩具吧?”
林誉之笑:“玩具,挺好,又从你口中听到关于我的新形容。”
林格不看他的脸,转过脸,若无其事:“随便你怎么样,反正现在我是试探出来了,你现在对我还是别别扭扭的。我也不是那种看不懂人脸色的人,也不喜欢碍人眼,你要是觉着不舒服,今天我就搬走。”
说完,她转身要走,又被林誉之叫住:“别像小孩一样冲动——小心脚下玻璃。”
林格听到提醒,及时收住脚,在踩上去前堪堪停住,挪开一步。
“你留下,”林誉之说,“你一个人出去住不安全,我搬走。”
林格猛然转身看他:“你神经病啊?”
“我要保证你的安全,”林誉之说,“你继续住在这里,等妈回来,我再过来。”
“别说什么是为了保证我安全,你是怕我搬走后就管不住我了吧,”林格说,“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林誉之,承认吧,你就是想上我。”
林誉之说:“少用这种肮脏的话来刺激我——玻璃,抬腿,往右走。吵架归吵架,你低头看路。”
“谢谢,”林格低头看,避开那一块儿尖锐的玻璃碎片,“以后别管我,我又不是你亲妹妹。”
她回卧室,不多时,便拖着行李箱往外走。
这一回,林誉之没有拦她。
林格重重地关上门。
她在公司附近的酒店里住了三天。
公司和酒店谈好了协议价格,是正常房间单日价格的三分之一。
虽然不是什么奢侈酒店,但服务什么的倒还可以。林格的教练日日督促她吃减脂餐,有一日还特意过来盯着她吃,顺带着又兜售出十几节私教课——
林格确定自己没有想起林誉之一次。
比上一次分手好多了。
她照常吃饭,上课,工作,休息。工作是调休制度,在调休的这两天,她把行李放酒店,自己去天津玩了一圈。
回来的第一天上午,林格一觉醒来,就接到了林誉之的电话。
第一个,她没接。
第二个,她说了句没空就挂断。
林誉之不厌其烦地给她打了第三个。
“我有重要的事要和你说,”林誉之说,“听我说完。”
“说吧,”林格冷冷,“让我听听你狗嘴里还能吐出来什么象牙。”
“林爸和妈登机了,下午就到,你不在这里,我没办法向她们解释,”林誉之说,“回来吧。”
林格不说话。
“妈妈很想你,”林誉之说,“她已经很久没见到你了。”
林格仍旧沉默。
林誉之说:“家里面的门铃已经九十七个小时没有被你碰过了,它和你忘在这里的杯子都很想你。”
林格说:“还有呢?”
“还有,”林誉之说,“今天水果店里上了枇杷,很新鲜,是扬州的枇杷,我买了些,味道还不错。”
隔了两秒钟,他说:“回来尝尝吧,格格,我——”
林格呼吸轻微。
林誉之说:“我做好午饭了。”
第26章 勉强 默契与包容
“是你最爱吃的清蒸狮子头, ”林誉之说,“林爸给的配方,我试着做了做, 还可以, 还是不如爸做的好吃。”
林格才刚刚睡醒没多久, 坐在床上,头发还是乱的。
她头发多,晨起也像野草,蓬蓬松松的一大片,她伸手揉了揉头发,握着手机,转身,眯着眼, 看到外面热热辣辣的阳光。
她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去接纳林誉之的下一句话。
不是期待对方说什么, 她只是没想好怎么回应。
这不是两个人第一次吵架, 也绝不是林誉之第一次主动找她来“和好”。
人不是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丝合缝的程序,性格不同的人相处,怎会没有丝毫摩擦。
有时是林誉之低头, 有时是林格道歉,俩人吵架吵得激烈, 和好也永远都是别别扭扭。
“今天送来的鲢鱼也新鲜,我顺手做了拆烩鲢鱼,”林誉之说, “第一次做,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你来, 也刚好帮我试试咸淡。”
拆烩鲢鱼是经典的扬州菜, 林格喜欢吃鱼,但龙娇术后对鱼腥味比较敏感,家中已经很少再做。
林格终于说:“我下午回去。”
“几点?”
林格问:“爸妈几点到?”
“一点五十左右到机场,”林誉之说,“我准备十二点出发去接他们——今天休息日,路上可能会堵车。”
林格看了眼时间:“……行,我一会儿打车过去。”
林誉之说好。
两个人客客气气地道别,林格趴在床上,睡不着了,翻来覆去几遍,又爬起来,给教练打电话说晚上不去练了。
教练自然是说好,又提醒她,注重饮食注重饮食,可别放开了大吃大喝,这些东西都对她的塑形不利。
林格答应。
舍友群里的消息乒乒乓乓地响,舍长王楠楠在五一这日结婚,开始派发请帖。她们大学四人间,毕业之后,留在这里的就两个人,一个林格,一个舍长王楠楠,剩下的另外俩舍友,李水贤和苏木木都各自回了老家。
林格看了眼婚礼举行的酒店,离得不远。
她在群里回消息,说一定准时到。
发完后,又看王楠楠艾特,问她。
王楠楠:「你那个形影不离的哥哥来吗?」
王楠楠:「哥宝女」
上学时,林格和林誉之学校离得不算远,也不近,3.9公里,步行加公交或地铁,二十到三十分钟不等。
每个周末,林誉之都拎着大包小包的零食坐车来看她——刚开学的时候,他就请了一宿舍人吃饭,彼此都认识。
有时候,林格身体不舒服,或者想他了,林誉之也会赶在无课的时候过来看她,陪她在校园走一圈,聊一聊,再独自坐车回去。
很少住在外面,酒店价格高,林格宿舍查寝严格,一般也没有这个必要。
后来和林誉之分手,林格对舍友的说法,也是哥哥毕业了,离开了这里。
挺顺利成章的。
父母和朋友都不知道他们曾经存在的这一段感情。
林格回:「他不去」
林格:「他工作忙」
只回了这么点,她又看了几眼群里的讨论,好友结婚,自然是都要过去。几个人商量着准备婚礼迎亲时候的小游戏,林格按了按有些落枕的脖子,收拾东西,退房走人。
吵架的后遗症在林格回家的途中才逐渐显露,那些被刻意遗漏的情绪,随着距离的缩短而缓慢蔓延。
她尝试不去多想,就像之前第一次去看心理医生那样,远离那些令她不适的、焦虑的东西,不去想,不去看。
林格一直都是个心大的姑娘,心大意味着少往心里藏事,有什么就说什么,各类情绪也从不藏着掖着。
曾今,大半夜里,林格情绪上头,晚上不睡觉,光着脚跑进哥哥房间里,跪坐在林誉之床上,伸手把他摇醒,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提建议说要不咱俩去私奔吧——既然你害怕爸妈不同意,那我们就私奔,走得远远的,逢年过节再回来。以后在一块儿也别有什么心理负担,反正户口本上不是一家人,你快快去做结扎,结扎后我们就更加毫无顾忌了。
熟睡中的林誉之被妹妹弄醒,一边拿被子去裹妹妹赤着的脚,一边压低声音骂你大半夜的不睡觉,有病啊?
林格不说话,看着林誉之坐起来,看着他拿手机。
林格问林誉之你干嘛呢?
林誉之擦了擦眼睛,终于适应了突然的光线,他皱着眉说我查查,附近哪家医院能给男性做结扎。
又让林格小点声,别现在动手动脚,套子用完了还没买,爸妈觉浅,晚上别搞,别把他们惊醒。
有什么事,等明天爸妈出门后再说。
两个人一直这样,一个说,一个做,以特有的默契互相包容。
一起外出的话,也是林格一个“社交悍匪”,丝毫不顾忌外人眼光。路过放她喜欢歌曲的店铺,她就能大声跟着唱,或者来一段即兴solo,人来人往的景区里,她拍照时也能舒展到好似这是独属于她的舞台。
林格遇到谁都能侃,就算是路过一只狗,她也能聊上几句。
每次林格“强悍社交”的时刻,林誉之都默默地站在角落,要么看书,要么给她拍几张照,并做手势禁止林格靠近。
走出一段距离了,林格才问林誉之,你刚才去哪儿了我怎么找不到你?
林誉之淡淡说,和疯子站一块儿太丢人了,出门别说你是我妹。
一边又递过去相机。
“看看这张,拍的你还挺好看。”
——这些她无比心大的瞬间,在分手后的回忆里都成了缓慢的割肉刀,一点点凌迟她敏感的神经,
林格在出租车上睁开眼睛,看向玻璃车窗外人来人往的人。
她想,或许过段时间,又要去看看心理医生了。
林格在十二点整按响门铃,在门口等了不到两分钟,林誉之从楼下下来,亲自帮她开门,拎行李箱和包。
“改天去物业那边,把你面容信息录上,”林誉之说,“下次忘带门禁卡也方便。”
林格说:“不用,反正过段时间我就搬走了。”
林誉之倾身,按了电梯按钮。
“不录也行,”林誉之说,“看到那个呼叫面板了吗?按最下面那个警卫的标记,我不在家的话,他们也能帮你开门。”
林格说:“我过段时间搬走。”
电梯门缓缓合上。
林誉之一动不动,看着电梯上行的那个标记。
良久,他叹气:“你一定要这样伤我的心吗?”
林格说:“我哪里能伤得动您。”
“你这样忽然不理我,”林誉之说,“我很难过。”
“不要在我面前装可怜,”林格说,“我不吃你这套。”
“不是装可怜,我是在讲事实,”林誉之侧脸,看妹妹的脸颊,“哥哥错了,向你道歉,好不好?”
林格说:“错在哪儿了?”
“错在对妹妹的管控谷欠过盛,”林誉之说,“也错在不该用那种恶劣的态度和妹妹争吵。”
林格抬头。
她其实能轻而易举地从林誉之身上看到时间流逝的痕迹,他的皮肤,已经不再像高中时候一样,完全看不到毛孔的细腻;他的眼睛也不再干净透彻,手掌上有多处劳作后的痕迹;肩膀更宽厚,肌肉更结实——
他已经从她刚开始喜欢上的干净少年变成了一个成熟的男性。
人不是一成不变的。
林格说:“还有呢?”
叮——
电梯门开。
林誉之叹气:“饶了我吧,格格,你知道,我这个人最好面子,给我留一点做哥哥的尊严吧。”
林格不吭声。
她其实能隐约感受到林誉之的情绪,他们都在竭力去小心翼翼维持好做为“兄妹”的秩序。他们和其他人不同,没有“分手后还可以做朋友”这样的后退一步,没有血缘的两个人,倘若不开启恋情,“兄妹”还是他们亲密关系的遮羞布。
他们都知道未来几乎不可能。
周围亲戚朋友的视线,年迈父母的期许,他们常年累月以兄妹想称,还有那秘密的、充斥着浓重体,液气味的地下情。
林格都不能确定有没有爱的“地下情”。
林格说:“那你以后不要再管控我的交友。”
林誉之问:“哪种交友?”
林格说:“两种都有。”
“你说的是哪两种?”
“你现在心里面想的那两种。”
一来一回,你来我往,不动声色地将感情默契地踢来踢去。
林誉之用钥匙打开入户门,侧身,示意林格进去。
“我很关心你,”林誉之说,“我知道你很通透,对一些事情看得都很轻……没关系,追求快乐,这样很好。我只是担心,担心你会被一些人欺骗。”
他用尽量文雅的词来冲洗掉语言本身的冒犯。
林格说:“你是怕我被男人骗,上床?我还没那么笨。”
林誉之笑:“对,你很聪明。”
聪明到会把他骗上,床。
林誉之没说,林格也能猜得到。
他一定想要这么讲。
林格在玄关处低头换鞋:“你好奇怪,这么关心我。”
林誉之说:“亲哥哥也会这么关心亲妹妹。”
“可能我还没有到达那个境界,”林格穿上拖鞋,“我都不会这么关心你的私生活。”
“我没有私生活。”
突兀的一句话让林格抬起头。
林誉之打开指纹锁,握住门把手,轻轻下压,平静:“我这些年没有再谈过恋爱,也没有和任何女性发生过关系。”
林格说:“限定词是女性?那——”
“这个时候不适合抖机灵,”林誉之抬手,捏了捏眉心,不急不缓,“你这个时候抖机灵只会让我想把你拎起来打一顿屁,股。”
林格不说话了。
“我不知道当初舅舅和你说了什么,他那时不想我留在扬州,所以话语比较伤人,”林誉之说,“他大约骗了你,也可能骗了我——只有一点,我必须要告诉你,我那时候离开,没打算和人结婚。”
林格说:“我知道。”
“我也没打算听他的话,去搞什么联姻,”林誉之说,“我还没有无能到拿自己的婚姻去换利益。”
林格说:“但你会拿自己去换。”
静默片刻。
林誉之说:“对不起。”
“没事,”林格轻松地说,“反正我也忘了。”
“就,”林格说,“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尘归尘,土归土嘛。你有你自己的选择,我现在也找到了更合适的生活方式。”
她迈入房间,高跟鞋歪了一只。林誉之在关门时看到了这孤伶伶、可怜兮兮倒在地上的鞋子。他的手在门把手上停了几秒,倾身,将它捡起,扶正,仔仔细细地摆在另一只鞋旁边。
一丝不苟到像玻璃展柜中的展示商品。
两人准时抵达机场,等待着父母。
林臣儒和龙娇的飞机比预定的时间晚了半小时,风有些冷,林誉之要林格去车内等着,林格不肯,并肩站在他旁边,裹着厚厚围巾,隔一阵,搓搓手,呼出热气来取暖。
林臣儒依旧是大包小包地往这边带东西,人上了年纪后的通病,孩子不在眼前,就觉得他们吃不饱穿不暖——很可怜。纵使林誉之现在什么都不缺,他仍旧执拗地带来一些家乡的菜呀水果呀,说是林格一个伯伯家自己种的,纯天然无公害,健康。
林誉之笑吟吟地接过,安排两个人的住宿。
林臣儒不怎么来北京,他今天过来,林誉之也想请假带他出去逛逛——长辈们必须要去的□□,还有故宫啦,颐和园啦,后海啦……
把接下来几日的行程表安排得满满当当。
林格下午被冻到了,打了个喷嚏,低头看林誉之的行程表,下达评价:“难怪你总是说我们有代沟,我发现你的旅游意向和中老年人一模一样。”
林誉之说:“因为我参考了同事给岳父岳母安排的路线。”
龙娇在喝炖出的银耳百合羹,夸赞林誉之:“还是誉之细心。”
林格又想打喷嚏了,她扯出一张卫生纸,捂住鼻子,瓮声瓮气:“我也觉得我不差。”
林臣儒刚刚把行李箱的衣服整理好,笑:“誉之,你说你现在表现得这么好,以后都把格格的眼光都抬高了——有你这样的哥哥在,她今后看什么样的男性都不如你。”
龙娇深以为然:“是啊,你看,格格这么大了,连男友也不交。”
林格背过身,大声打着喷嚏,鼻子一直发痒,痒到不适,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往里钻。
林誉之笑,温和地说:“林爸,您太夸奖我了。是有您在家里这么疼阿姨,又细心又顾家,才抬高了妹妹择偶的标准。”
“这么会说话,”林臣儒说,“过来,一起把菜盛出来,锅里的鸡汤炖好了——早上刚杀的小乌鸡,尝尝看。”
林格跳起来,自告奋勇去厨房盛汤。
不幸的事情发生在第二日半夜。
昨天吹了冷风,白天又陪父母东逛西逛,晚餐时就没什么精力,林格只当是自己累到了,没有往其他方面想,然而半夜就发起高烧,烧到头脑昏昏沉沉,沉得像深深陷入一个长久的梦。
她坚持着爬起来给自己倒热水喝,又扒拉出几个小药片。
高烧后的林格一身热汗,体温骤升后的她觉脚下都像踩了云朵,轻飘飘的,东倒西歪,没地方跑,就这么晃晃悠悠,悠悠晃晃——
啪。
一头栽倒在沙发上。
手中的杯子也被打碎了,清冽的水浸透了地毯。林格喘了一口气,还是暂且趴在沙发上,决定缓一缓,再缓一缓。
她上次烧这么高,还是和林誉之舅舅的最后一次见面。
路毅重说要带林誉之回去,将他培养成接班人。他们家里财产多,然而唯一的儿子是个傻子——路毅重没多提自己这个儿子,轻描淡写两笔带过,说这个傻儿子分不到多少钱。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路毅重会突然间器重林誉之,明明之前还和妻子一同厌恶他,厌恶这个害自己儿子跌入泳池的“坏种”。
林格只知道,路毅重笃定地告诉她。
林誉之,他们是必须要带走;而林格,和林誉之也绝对不可能。
林誉之现在选择她,不过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和她那宛若过家家般的感情,也不过是在她的诱惑下弄混了兄妹情和爱意……
“你觉得,”路毅重双手交握,笑着问林格,“你和女支女有区别吗?”
“喔,”林格点头,说,“还是有的,我对你爹不收费。”
……
“格格,格格。”
林格睁开烧红的眼皮,有气无力地看了眼林誉之,又勉强闭上:“干什么?”
林誉之伸手,抚摸她的额头:“这么烫。”
“嗯,”林格说,“在我生气之前,你还有三秒钟把手拿走。”
“生气吧,等你好起来怎么生都行,愿意生几个就生几个,”林誉之抬手,试她温度,“吃退烧药了吗?”
“嗯。”
“你现在温度太高了,”林誉之挽起衣袖,“需要物理降温——迟了会烧坏你那本来就不聪明的脑袋。”
林格说:“是聪明的脑袋。”
“好,是绝顶聪明的脑袋,”他站起来,“我去拿退烧贴和酒精。”
林格烧得头疼,身体微微蜷缩,缩成一团,要把自己裹起来,说不出来冷还是热,身体一直往外冒汗,牙齿却又发抖。
林誉之弯腰,将她从沙发上打横抱起。林格抗拒,想要挣扎,又被林誉之叫住。
“格格,”林誉之说,“你也不想让爸妈看到这些吧?”
林格嗓子都要哑了:“不能在客厅吗?”
“物理退烧需要用酒精擦拭你的身体,”林誉之耐心解释,“需要解开睡衣。”
林格僵住。
“你放心,”林誉之冷冷清清地说,“你要相信我作为医生的基本职业道德。”
第27章 烧 兰花
林格身体强壮, 这点大约得幸于她童年上树下水的活泼经历。
她很少生严重的病,但每次发烧,都缠缠绵绵多日, 每每都令家人提心吊胆。
上次高烧也是暑假里, 她和林誉之做过之后, 不知是因为妈妈在外面而紧张,还是因为高度敏感,俩人没日没夜地搞了一天,第二天的林格就发起高烧,真正的下不了床。
林格拿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说什么都不愿意让妈妈看,说是龙娇术后免疫力差,她现在发烧还不知道是不是病毒性流感——不要传染给妈妈。
龙娇不放心, 也不想自己真病了再给儿女添麻烦。她只拜托林誉之过去给格格送药送吃的, 隔着一扇门和一段距离, 龙娇站着,踮着脚往里面看一眼。
林格的确不敢让龙娇看自己,她胳膊上、手指上、胸口和大腿的痕迹都不可能瞒过妈妈的眼睛, 也没办法把这些明显的草莓印说成跌打损伤。林誉之也好不到哪里去,两个没经验的人, 在跌跌撞撞的磨合中拥有着新奇的体验,而这种愉悦则付出了一定的生涩代价。
比如不期想的高烧。
持续的高烧会烧坏脑子,林格吃了退烧药, 汗淋淋地躺着。额头上贴着退烧片,林誉之拧干了湿毛巾, 擦试着她身上的汗, 擦一阵, 又用一条干毛巾浸了酒精,从她颈部开始往下擦,由上至下,避开心前、腹部,仔仔细细擦腋窝,腹股沟。
那时候林誉之还在做家教,他一边批改学生写的英文作文,一边定好闹钟——一个茶杯形状的计时器,在倒计时结束后会发出滴滴的声响。他顺手拧上,第一个滴声响起时便握住,拧松,再去捞一块儿毛巾,蘸上酒精,给她再擦一遍。
这个方法很有用,林格早晨发高烧,下午两点钟就退下去。林誉之给她喂了几次水,改完试卷,握着本书,坐在她旁边,安安静静地看。
林格张开嘴说疼,把林誉之吓了一跳,皱着眉凑过去,问她,哪里疼?为什么疼?
林格委委屈屈地说小格格疼,感觉磨破了。
她又说,肯定是林誉之不干净或者他们遭受天谴了,所以才会让她生病。后面纯属胡言乱语,林誉之听着发笑。
林格那时候一阵一阵地发热汗,觉得自己肯定脏死了,生病的人没几个干净的,更何况昨天她还勾着林誉之做了坏事。可林誉之却是实打实地照顾了她一整天,在她说疼的时候,握住她的手,放在唇边,一边亲她掌心,一边低声说对不起没忍住,下次不会了。
道完歉,又揭了她额头上的退烧贴,试试温度,再换一张新的。
林格昏昏沉沉躺在床上,看着兄长的背影,忍不住,伸手搂过去,把脸贴在他腰上,轻轻蹭了下,叫了声林誉之。
林誉之给予她低低的回应,说我在这儿呢。
可那时两人在隐晦的热恋中。
现在的林格并不确定林誉之怀着怎样的心情,她被林誉之轻轻地放在他那张黑色床品的大床上。她脑海中隐约记得,深色的、暗色的床品能令人沉静,所以她失眠时刻,心理医生建议她将床上用品都换成深色、比如深蓝,浓黑,暗墨……
她真的发起高烧,烧到几乎察觉不到林誉之是何时走,又何时离开。
意识恢复的时刻,林誉之在解她的睡衣纽扣。
林格的手压在胸口上,沉默的抵制。
林誉之说:“我不动你,格格,你现在很危险。”
持续的高烧对大脑的损伤不可逆转。
林格眯着眼睛,看了他好久,才松开手。
她表现出和之前一般的依赖,林誉之甚至想不起她上次这样配合是什么时候。
他心无旁骛,用毛巾蘸了酒精擦拭,一别经年,林格的身体还是和曾经一样,和无数次出现在他梦中的毫无区别,只是更瘦了,瘦到林誉之不忍心用力的程度,均匀往下,他绝不看任何不该落下视线的地方,包括她自己剃掉的、干干净净的区域。
之前的林格没有剃过。
林誉之没有多看,也不去多想,他不能对生病中的妹妹有所反应,更不想直接承认自己的愉悦会忽视她的痛苦。仔细擦完降温用的酒精,便替她拢好,以免着凉。
他确定自己已经足够克制,遗憾手指仍无意间触碰她的汗水,细细的,黏黏的,是从她肌肤上分泌出的、她的东西。
林誉之一手的酒精和她的味道,替林格整理好衣服,把她裸露在外的皮肤盖住。
掖到手腕衣袖时,林誉之看到她手臂上多了一个纹身。
横着的一道,深色的,婉转的一丛兰花,横着一条,在小臂之上,中位线处,像将小臂规范划成两半。林誉之一顿,想要仔细再看,但林格在这时醒了,满头大汗地坐起,快速将手抽走。
“……不是说你有作为医生的职业道德吗?”林格声音微微沙哑,“干什么,动手动脚。”
“什么时候去纹身了?”林誉之说,“爸妈知道吗?”
“我都这么大了,怎么纹身还要向他们汇报,”林格捂着手腕,眼皮发烫,盖着眼球,也往下垂,“当初我们睡觉前不也没汇报吗?”
林誉之伸手,触着她的脸:“格格。”
林格哆嗦了下。
他的手很凉,凉到高烧的人觉得舒适,林格甚至想将整个脸都贴上去。
但不能。
她还没有降温,额头上贴着降温贴,身体不舒服,脑袋晕只是一方面,后脑勺痛,脖子痛,肋骨也有着莫名的幻痛。高烧把她身体积压出来的所有小毛病一并激发出来,难受得她不想开口说话。
她不确定林誉之现在会不会趁人之危。
就算是“趁”了,占便宜了,她也没什么办法。
她只能等身体恢复后再狠狠教训他。
林誉之的眼神很规矩,望着她,低声:“想喝水吗?”
林格说:“我难受。”
“哪里难受?”
林格摇头,又说:“全身都痛。”
林誉之说:“等烧退了也会酸痛,现在两点了,你先睡觉,好不好?睡醒了,烧就退了。”
林格觉得他今晚格外温柔,温柔得几乎不像他了。
像她记忆里最开始的那个林誉之,温温柔柔的,全心全意的好哥哥。
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呢?是从路毅重那尖锐的一句“你是先喜欢上林誉之还是先知道的他不是你亲哥哥”,还是从她一次又一次看到林誉之因身寸而展露出、似痛苦又压抑的眼神?
林格说:“爸——”
“不用担心爸妈那边,”林誉之抚摸着她的头发,“我就说你在自己房间睡觉,明天早上我请专业导游带他们出去转一圈,我留下来照顾你。”
林格闭上眼。
她转个身,身体弓成一只虾,林誉之调节了房间里的空调温度,拿被子盖在她肩膀上。
离开时,林誉之听见林格小声叫:“林誉之。”
林誉之说:“嗯。”
“林誉之。”
“嗯。”
“以后你就当我哥哥吧,”林格说,“我不想再难过了。”
“……”
林誉之没说好,也没说不好,他低头,手指轻轻地剐蹭她的脸。
“睡吧,”林誉之说,“睡醒之后,身体就不痛了。”
林格没有再说话,过了一阵,呼吸均匀,睡着了。
林誉之没出去,也没上床。
床很大,是特意定制的尺寸,3X3米,足以容纳两个人。他想上去躺一躺,也不能上去,看了一阵熟睡的林格,伸手,想去看她手臂上的纹身,又顿住。
她把那只有纹身的手臂裹在衣服袖子中,压在身体下面。
林誉之没有惊醒她,轻手轻脚去抱被子回来,铺在床边,拿了个枕头,就躺在床边,守着林格。
他定了闹钟,无声的,震动型。两个小时一次,醒来就去给林格测量体温,拿额温枪,轻轻一测。凌晨四点时,她的体温没有下降的迹象,林誉之起身去拿酒精和干毛巾,又给她擦了一遍。
仍旧没有看到她手臂的完整纹身,她一直护着,像藏什么宝贝。
林誉之在尊重妹妹和满足好奇之间选择了前者。
有些事情,他可以知道;但有些,他想听格格自己讲。
凌晨六点,外面林臣儒已经起床了,他觉浅,上了年纪的人,对睡觉的需求也减少。只听到他轻手轻脚地走来走去,偶尔憋不住,咳嗽一声。
被闹钟惊醒的林誉之起身,坐起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拿额温枪,再度给林格测量体温——37度。
退烧了。
等到傍晚,她的体温仍旧会上升。
无论如何,现在成功退烧,也是一个好兆头。
林臣儒在七点半敲响林誉之的房门,疑惑地说格格怎么还在睡,怎么敲门都没回应。
洗漱后的林誉之,微微半掩着房门,解释说昨晚格格有些发烧,吃了退烧药。
那些感冒药里有致人发困的成分,药效上来了,她大约还在睡。
林臣儒毫不怀疑。
他们在八点钟吃完早餐,林誉之请来的高级私人伴游也到了,和车一同等在楼下
龙娇本想留下来照顾女儿,一听伴游说他们的工资六小时三千块,惊讶得她直咂舌,表示不能白花这个冤枉钱——还是出去吧。
就留林誉之一人照顾林格。
林格在太阳高照时才醒来。
高烧后遗症,最明显的反应就是身体没有力气,察觉到自己躺在林誉之床上后,她几乎是挣扎着下床,裹着被子往外走。
林誉之在料理台处煲汤水,听见动静,抬头,看到一脸苍白的林格。
林誉之笑了:“有精神了?不枉我一晚上守着你。”
“少往自己脸上贴金,”林格说,“明明是我的免疫系统连夜奋战。”
“是,辛苦了格格体内连夜奋战的免疫系统,”林誉之颔首,“等我好好炖些滋补汤来犒劳她。”
林格咳了两声,声音嘶哑:“爸妈呢?”
“出去玩了,”林誉之说,“对了,早晨林爸订好了返程的机票,后天下午走。”
林格迟疑地喔一声。
“没事就先回床上躺着,”林誉之说,“休息休息,缓一缓,等身体养好了,才有力气和我吵架。”
林格说:“你说得就像谁喜欢和你吵架似的。”
“不吵架也没关系,”林誉之说,“那就和我讲讲,你为什么要在手臂上纹一朵兰花?”
林格说:“因为好看。”
“还有呢?”
林格打哈欠,漫不经心:“你猜。”
“那我猜一猜,”林誉之看她,“是为了遮挡疤痕吗?”
第28章 旧梦 徐徐
深色兰花下掩盖的疤痕。
其实很少人知道林格的小臂上有这么一道疤, 淡淡的白色,新生皮肤长出的组织有微微地凸,仔细抚摸时能感觉到它的突兀。周围有六个均匀排列对称的点, 那是缝合线拆掉后留下的痕迹。
林格无意识地抬手去触小臂上的这道白痕, 微微的凸痕, 实际上已经不那么明显了,但指尖触碰时,那种撕裂般的痛感仍旧残存在记忆的神经里。
她其实很不想谈到这个,更愿意将其归结于青春期时候的一时冲动,或者说,是身体发出的一个警醒——
那时,林格回过神之后,低头看, 只看到被撕裂、花朵般绽开的手臂, 横切的一道殷红和疼痛促使着她仓皇丢下刀。
她可以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看过的电影中找到自己如此做的原因。
有一种说法提到, 人的身体在受损时,大脑会紧急分泌内啡肽,用来帮助身体镇痛。
而人在极度痛苦时, 所产生的自我伤残冲动,也是想要以此来获取内啡肽的帮助。
林格不确定这个说法的真伪, 她也不想为自己的行为开脱,只知手臂刺痛,而她还不想死。林格的不安和惶恐、心脏的闷痛都随着血从那道伤口中流出, 意识告诉她还想要活下去。
在短暂的惊愕后,林格立刻拨打了医院的急救电话。
彼时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人在意外前会清空大脑。
直到那个和蔼的、为她缝合伤口的女医生, 心痛地问她难受不难受的时候, 林格才微妙地意识到自己大约是病了。
有些人会通过自我伤害来抑制自,杀的冲动。
然而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她有一些生病的征兆,需要医生和药物来介入治疗。
包扎好伤口的当天,林格就去见了心理医生。
倾诉和药物的干预及时阻止病情的进一步恶化,在那之后,林格断断续续地去看了六个月的心理医生,在最后一次谈话时,医生告诉她,可以停止服药了。
当然,如果再有任何的情绪不对,请及时联络医生。
这不是流感,不是咳嗽,没有药物能完全根治,它仍会潜伏在某个深处,等她薄弱时一拥而上,尝试击垮她。
林格不想将自己和“抑郁症”联系在一起,在她的认知当中,患了抑郁症的病人,大多都表现得毫无情绪,麻木,忧郁、哭泣——
医生严肃地告诉她,这种认知是错误的,抑郁病人的情绪也有起伏不定,也并非永远都处于阴霾之中。这也是最容易摧毁病人心理防线的原因之一,他们在情绪良好时自觉已经恢复正常,然而不久之后的激素变化,又会再度令他们坠入深渊。
就像发烧只是外在表现,感冒也不是单纯的某一类、一板一眼的疾病,“抑郁症”,这一心理上的疾病,也拥有着不同的表现。
林格这种症状,更接近于“微笑抑郁症”,也被称为“阳光抑郁症”。
越是幽默、越是开朗,越容易患的心理疾病之一,患病者有着类似的心理特质,在外人面前活泼开朗,实际上不太擅长排解或发泄出情绪。时间久了,就对自己的人格认知产生巨大的分歧。
在公众场合下的每一次笑都是疲惫,都在消磨着她本来人格的养分。
一部分患者在亲人面前才会卸下面具,而林格,她那不敢言说的恋情,只有在独处时才会反复折磨她。
幸而她及时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没让这种糟糕的疾病演变更严重。
这个兰花纹身,是林格在割伤手臂一周年时去纹的。
纹身师是一个酷酷的红头发大姐姐,有着与酷炫外表不相符的温柔声音,而在看到她手臂上这一道横着的伤痕后,还第一时间丢了香烟,并大声叫助手把窗户打开,透透气。
林格没想好纹什么,她只想要一个能够遮挡住伤疤的图案,就像正式和生病的岁月做个告别。
纹身师姐姐拿来图册,含着清凉的薄荷糖,压低身体,柔软地问她,有喜欢的图案吗?还是,她专门为她设计一个?
林格想了好久,问她,可不可以纹一朵兰花。
纹身师一口答应,问她,是想要什么样的兰花呢?一般来说,客人选择的图案都有特定的含义,兰花也是,想要悬崖上的兰花,还是那种温婉的兰花?
芝兰。
林格说,她是忽然想到了“芝兰”这个词语,很美丽的香草,引申义是才质美好。
纹身师为她画了现在的兰花,优雅的、纤细却又有韧骨的兰草,即使无花无果,也有影影绰绰、动人的枝条。
纹到疤痕时,纹身师姐姐放轻了力道,轻柔温和地刺着颜料,小声问她,这样可以吗?
林格笑着说没事,都已经好了。
已经过去好久了。
都已经好了。
林格说:“不是,你猜错了。”
她往水杯中倒了一杯水,若无其事地说:“你想象力太丰富了,这么能猜,你怎么不去买彩票。”
“纹身遮盖的那个疤痕整齐规律,”林誉之说,“排除被意外划伤的可能性,你用的水果刀?”
林格说:“你好烦呀林誉之。”
她皱起眉:“我不想和你谈这些无聊的话题,你要是有时间,不如去医院里多值班,多多治疗几个病人积功德。”
毫不遮盖自己的排斥,如果林誉之继续追问,她就要发飙了。
林誉之说:“我给自己安排了几天休息。”
林格端着杯子,喝了一口,缓慢下咽,让它滋润高烧后的咽喉。
凉凉的,不知道林誉之家中装了什么样的净水器或者过滤系统,出来的水都是绵软顺滑的,一点儿也不涩。
她的舌头也被林誉之养刁了。
“下次龙妈复诊,你也去做个详细的身体检查吧,”林誉之说,“免费。”
林格拒绝:“我不要,不检查就没病,一检查就完蛋。每次体检完,检查单一出来,都一堆大大小小的问题。”
“不要讳疾忌医,”林誉之平和地说,“你还这么年轻,好的身体是革命本钱。”
林格充耳不闻,她刚走了一步,又觉得头痛,蹲下身,缓慢地叹了口气。
林誉之单膝跪在她身边,他的跟腱似乎有些问题,没有办法做出完整的“蹲”这个动作。之前林格好奇,一定要他蹲下来试试,每次尝试都以林誉之后仰、跌坐在地而宣告失败。
他不能保持平衡,只能这样,半跪着,伸手去按她的太阳穴:“这里痛?”
林格唔一声。
林誉之大拇指暖热,按压动作也到位,不轻不重的,很舒服,不能拒绝的舒服。
心中感喟一声,不愧是专业医生,林格那些锐利的话不能出口了,就连声音也低下去:“嗯,有点。”
“你昨天烧得时间久了,头痛是正常反应,”林誉之解释着,一手按住她太阳穴揉,另一只手往后挪,抚摸着她后脑勺、被头发盖住的那一片,“这里呢?”
林格说:“没什么感觉。”
手指下移,大拇指指腹按一按:“那这儿呢?”
林格说:“还好,感觉很空虚。”
“因为高烧把你脑子里的水烧干了。”
“林誉之——”
“小声,”林誉之笑,“留着点力气养身体,别这么大声,耗费精力。”
这样说着,他侧脸,将耳朵贴得林格更近:“想骂我没关系,慢慢说,我仔细听着。”
他很香,已经洗得干干净净,清晨刚刚洗过头发,清理了身体,从脸颊到脖颈都是淡淡的、檀木的味道,有些像绿檀,切割圆润的漂亮绿檀木珠子,还有些像两人做兄妹时候用的同款沐浴露味道——林格记得那款沐浴露已经停产很久了,她囤货的最后一瓶,也已经在去年春天用完。
这样似是而非的熟悉味道令林格有片刻的恍惚,而林誉之的脸颊和下颌又表明了此时再非昨日。
他的脸颊和下颌的胡子修得很干净,没有一个漏网之鱼。林格不确定林誉之的祖辈有没有混入其他民族的基因,他的头发在太阳下有淡淡的、褐色的光泽,卷卷的,更明显的是下面的,也不是纯粹的黑,还有差点弄伤她的东西。林誉之的胡子也是黄种人少见的那种形状——不过他不喜欢蓄须,也不会留,从高中时便用一把手工剃须刀将它们清理干净。
只有在和她忘情过夜的次日上午,在他来不及清理之前,林格伸手可以摸到他脸颊上的胡茬,硬硬的,像八月中收割水稻留下的茬。
现在的林誉之脸颊比记忆里瘦削了不少,更清俊,也是他如今成熟感的来源之一。
林格骂不出口了。
她没办法对着这样一张脸说出污言秽语。
她问:“林誉之,你的祖宗有其他国家的吗?”
林誉之说:“没有。”
他笑,手下动作不停,替她缓解着头痛:“怎么?想从国家的角度来批评我,骂我是个杂种?”
林格说:“我只是觉得你的胡须形状,有点像欧美人。”
林誉之说:“今天我没刮干净?”
“干净了,”林格说,“不还是能看出点轮廓嘛。”
“喔,”林誉之说,“没有其他国家,不过我外公的妈妈是塔吉克族的,新疆人。”
兄妹间重逢后,很少有这样心平气和的交流机会,林格侧脸,不让哥哥继续替她揉。他的手腕估计又要酸了,林格不想在这种小事上消磨一个优秀口腔科医生的手。
中午吃了林誉之煲的汤,中午小睡一阵,下午果真又发起烧来。林格吃了退烧药,从林誉之那边拿来退烧贴和毛巾、酒精,自己给自己尝试物理降温。身体不住地发热汗,她擦了一阵,想自己现在肯定臭死了,怎么林誉之一点儿也不介意。
她努力控制自己不去想,不想林誉之昨夜如何替她解衣擦身。心里能接受对方是作为医生、心无旁骛地处理这些,然而林格的情感让她接受不了自己再度在他面前袒露。
夜里龙娇不放心,晚上同林格睡在一起,揉着她的脸颊,怜惜地看怀中女儿,心疼地问她身体还难受吗?实在不行咱们去医院吧。
林格摇头,她知道自己什么毛病,就是这样,平时不生小病,一发烧就缠绵。
夜间饭只吃了一点,没什么胃口,工作那边请了病假,上司也体谅,换了其他人替她的班,是一个男主播——他嘴巴甜,带货能力也不错。
半夜里,龙娇被林格惊醒,打开床头灯,只看林格蜷缩着身体,颤抖着掉泪,梦呓般地说着什么。
龙娇贴上耳朵——
“……哥哥。”
龙娇叹口气,伸手拍了拍女儿的背,叫她:“你哥白天照顾你一天了,你怎么现在还叫他呢?让你哥歇会儿吧。别像断了奶的孩子,行吗格格?”
她也不知林格能不能听进去,顺着女儿的背拍了拍,她又哼歌,听林格断断续续的呓语,什么想,什么疼,什么不要的。
含糊不清的词语和字都碎成一片了,连不成句。
龙娇凝神听了一阵。
她在次日清晨睡眼惺忪地走出卧室,一眼看见正系围裙准备做早餐的林誉之。
龙娇走过去,犹犹豫豫地问林誉之。
“誉之啊,”龙娇说,“你和格格,平时关系怎么样啊?”
林誉之不动声色:“挺好的,怎么吗?”
“唉,”龙娇沉闷地说,“昨天格格烧糊涂了,一直说梦话。”
她皱着眉:“一直叫你名字,还说什么别——”
林誉之沉静地看着龙娇。
“你俩,是不是还像小时候一样,”龙娇迟疑,“经常打架啊?格格不听话,你打疼她了?”
第29章 时间 若有似无
龙娇身高比林格还稍稍矮一些。
林誉之刚到林家那一阵, 她还有工作,是年年拿奖金的优秀销售代表,老公听话女儿聪明, 她走出去腰板都是直的, 永远都风风火火, 精神百倍。
外界传言林誉之是林臣儒私生子的时候,她的腰垮下去一厘米;
林臣儒入狱,她又垮一厘米;
生病,术后的照顾,金钱上的贫瘠,生活的困苦……
最难的那一阵,龙娇都没想过要把林誉之赶出家门,她生生地熬呀熬, 熬到现在, 头发隐约有白丝, 眼角皱纹丛生而苍老,看向他的眼球也浑浊,目光胆怯, 犹疑。
林誉之知道龙娇想听什么。
“不算打架,我们都多大了, 龙妈,”林誉之笑,“兄妹间正常吵吵闹闹——可能我劲儿大, 拍疼了她。”
“……闹着玩没事,可别真打, 别真打, ”龙娇说, “我就这么一个女儿。”
林誉之笑:“我知道,妈,我今天早上炖了莲子百合——”
“你也就这一个妹妹,”龙娇看着林誉之,慢慢地说,“誉之,以前我和你林爸都做错了些事,其实你妹妹她也很苦,她现在被自己亲爹连累着不能考编,好些工作机会都错过了,现在只能做做主播,赚赚钱……她很苦。”
林誉之说:“龙妈,我知道。”
“以后让让她,你就当她年纪小,不懂事,”龙娇叹气,“委屈你了,誉之。”
林誉之说:“咱们不是一家人吗?说什么委屈不委屈的。当初要不是您和林爸愿意照顾我,我现在也不能拥有现在这么好的心态,说不定早就学坏了。”
龙娇笑了,点点头。
今天他二老出去玩,临走前,龙娇把林格叫醒,嘱托她,别太折腾,尤其是别去烦哥哥。林格胡乱听着,点头,实际上都不怎么往脑子里过。
只觉得一件事奇怪,龙娇之前很少会“你哥”“你哥”这样称呼林誉之,不知怎么,今天却一口一个,就像林誉之是她亲哥一样。
无所谓了。
大清晨,又有人给林格送花,送的是香水百合,六十六朵,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一大捧。林誉之签收的,捧来给林格一看,她还在感冒期间,鼻子敏感,连连打喷嚏,请林誉之放阳台——
林誉之看卡片:“杜静霖给你的。”
林格捂住鼻子:“也得放阳台,我会死的。”
林誉之找了两个大玻璃瓶,把百合花分了分,每一瓶都是三十三枝。
做好后,回头看,林格坐在桌子前,给自己倒水,睡衣袖子松松垮垮,往手臂上滑,又露出那块儿鲜明的纹身和被遮盖的白色伤疤。
手臂中间,伤口不深,可以初步排除自杀;更可能的原因是自,残,有些人会通过残害自己的肢体、从这种痛楚中获得异样的感受。
就像林誉之诊治过的一个病人,病人喜欢反复地弄伤一颗坏牙和发炎的牙龈,坦言这种酸痛感能让他缓解压力。
分完百合花,林誉之洗干净手,若无其事地走到林格面前坐下,沉静唤她:“格格。”
林格说:“干嘛?”
“主播这份工作会让你昼夜颠倒,”林誉之说,“想不想来医院中上班?行政那边缺人,工资还可以,工作内容也轻松——”
“不要,”林格断然拒绝,她说,“我又不是你包养的小情人,才不要连工作都要你安排。”
林誉之笑了,取出一个东西,摆在桌子上。
林格瞥了眼:“什么?”
“真丝眼罩和复合维生素片,”林誉之说,“你上次不是说中午在公司午休,眼睛总觉得有亮光、睡不踏实么?拿这个去公司,午休时戴上,遮光力还不错——维生素片,你也放工位上,每天吃一个。”
林格说了声谢谢,打开药瓶,塞了一个。
没什么味道,淡淡的。
林誉之说:“多思伤身,熬夜也养病,你多多补充维生素,也能改善说梦话的情况。”
林格炸毛:“我哪里说梦话了?”
“说了,”林誉之笑,“你一直在叫我。”
林格说:“肯定是在骂你。”
林誉之不回答,只是笑。林格不知自己梦里会说什么——她已经很少和人同住了,先前也没听舍友反馈过——
拿了维生素片和眼罩,林格匆匆去洗澡,清理一身的热汗。她今天没那么头痛了,洗到比基尼处时愣了愣。
之前她和林誉之有过有趣的约定,等毕业时向林爸龙妈彻底摊牌,然后立刻去领证结婚,结婚这日要一同剃掉,以示对过往的兄妹身份告别,从今往后只当爱侣夫妻。
林誉之笑骂她是脑袋活跃,精神也跳脱,却还是顺从地坐在床上,手指抚摸着林格的头发,垂眼看她,看她跃跃欲试地拿小剃刀小心翼翼地剃掉他的一簇,纵容她拿自己做实验。
她没轻没重,下手重了,刮出一道血痕,林誉之也没责备她,只是按着她的后脑勺同她接吻,安抚地舔了舔她惊慌的眼皮。
后来自然没能成功。
还没等到结婚那天,两人就分手了。
林格后来特定地脱毛,是为了穿衣服更漂亮好看。之前和朋友一同去马尔代夫度假,穿比基尼必须要剃除,时间久了,也就养成今时今日的习惯。
林格低头想了想,苦笑,时间过去这么久,他肯定早就忘记了。
她都快记不清了。
年少时说过太多幼稚的话,做了太多不切实际的约定,什么父母不同意就私奔,什么将来婚房中要放一张大床——要三米多、能让她随意东南西北换着方向睡的正方形大床。
林格按压出沐浴露,打出泡沫,仰起脸,均匀地涂抹在身上。
林臣儒在这里停留的最后两天,哪里都没去,只在家里。
林誉之雇佣了阿姨,林臣儒仍旧坚持自己来,他自己动手将屋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还不忘感慨,说房子大了就是这点不好,做个家务都要这么长时间。
林誉之递上水。
大病初愈的林格,坐在沙发上,看了看爸妈,低头给杜静霖发消息,要他小子别过来——
不管怎么说,当初林臣儒被举报这件事,都有杜静霖妈妈杜茵茵的参与。林臣儒的老板是林许柯,他感激林许柯,未必会感激杜茵茵。
更何况,当年林臣儒的“受贿”,有一半还是替林许柯顶包。
杜静霖:「嘤嘤嘤」
杜静霖:「人家都一个月没有看到你了啦」
林格:「好好说话」
林格:「保命要紧」
发着消息呢,林格看到手机屏幕上有阴影,捂住手机猛回头——
林誉之直起腰:“过来,吃枇杷,刚买的。”
江苏来的枇杷,润肺止咳。林臣儒在研究林誉之的那一套紫砂壶茶具,龙娇把剥开皮的枇杷喂到女儿口中,笑眯眯地问林誉之:“你明天有时间吗?”
林誉之说:“有,上午送林爸去机场,下午三点有台手术,时间很充裕。”
“喔,那就好,”龙娇笑,“明天上午,从机场出来后,你把我送到这个位置——”
她拿出手机,放大聊天记录,给林誉之看短信:“送到这儿,我和你妹妹去吃饭。”
林誉之说:“我陪你们吧。”
“不用,”龙娇说,“是我一个老同事,老朋友之间叙叙旧,不耽误你的事,吃完后,我和格格打车回家。”
林格说:“您见老同事还要我去啊?”
“你小时候见过她,王姨,”龙娇嗔怪,“想起来了吗?戴眼镜,把头发染成金黄色,烫大波浪的那个王姨。”
林格:“啊,有点印象。”
是有点印象,更有印象的是王姨的儿子,叫王霆,和她差不多大,人高马大的,壮得像头牛,但武力值低下,小时候被林格打得嗷嗷哭。
次日见了王霆,果然有些认不出。小时候胖乎乎的,现在长大了倒出落成一个标准理工男,肌肉均匀,应该有平时健身的习惯,容易脸红,说话时都不敢看林格的眼睛,很温顺,很像现在网络上流行的那种“Beta 男”。
不过,对方对“Beta”的认知应该只有数学上的那个贝塔,或者针对全部用户的公开测试版本。
吃过饭后,龙娇和王姨挽着手去逛街,林格和王霆自然而然地充当了迎合母亲的逛街工具人。百无聊赖间,俩人聊了几句,互相交换了些信息。
王霆果然是程序员,目前在某大厂工作,薪酬不低,未婚,有一房,暂时无车,无车的原因是没能摇上号——
等等。
林格呆呆,看王霆:“你,这是来相亲的吗?”
王霆腼腆地笑:“你不知道吗?”
林格怎么知道!
她就没有听龙娇讲!
外人面前,林格也不好和妈妈说什么,好不容易捱到龙娇和王姨两人逛街结束。林誉之打电话过来,说来接人。
龙娇答应了。
她热情又自然地介绍着几人,这是林誉之,我儿子,格格的哥哥;这是王霆,现在也在北京上班,和格格一样大,单身,和格格先认识认识……
林格闭上眼,不敢看林誉之的脸。
林誉之很平和地和对方握手,微笑着寒暄,开车,载着妹妹和妈妈回家。
晚饭是阿姨做的,一如既往的滋补养生汤,味道很好,只是林格尝不出。
趁着龙娇在外面看电视的空档里,林格去了阳台,关上玻璃门,看正在收衣服的林誉之。
“我不知道今天是相亲,”林格解释,“妈没和我说。”
“我知道,”林誉之低头,“我能猜得到。”
林格卡壳了:“你这次不生气?”
“我为什么要生气?”林誉之说,“你没有犯错,而且——”
他顿了顿,深深看她:“你上次说得对,我只是你哥,没有资格和立场去干涉你的私生活。”
“别装了,林誉之,”林格毫不留情拆穿他,“不要故意重复我的话,说出你的真实想法,别在这里装可怜。”
“嗯,”林誉之取下晾衣架上的、她睡过的黑色床单,尽管有烘干机,他更喜欢太阳晒过的床品,“那我说真心话吧。”
“真心话就是很不开心,很不希望你和他去相亲,”他说,“无论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我都很不开心。”
林格静默。
“你说我卑劣也好,变态也好,事实就是如此,我很不高兴,”林誉之说,“那个王霆看起来完全不适合你,很不配,连你的一根脚趾都比不上。”
“好了,”林誉之说,“我的话已经说完,你可以骂我了。”
他低头,看了眼手表:“不过,我们的吵架时间需要控制在十分钟以内。十分钟以后,我要给我面前的这位小姐去端她熬好的药。”
第30章 拥抱 缓慢的进攻
林格第一次遇见量化制的吵架, 措手不及。
短暂的惊愕后,一句话也讲不出,咽喉里像填了厚厚的棉花, 声音都被隔音棉吸掉了。
她的嘴唇发干, 喉咙也微微地泛着干燥。
不能去舔, 她想起造型师的叮嘱,她的嘴唇干皮现状已经很严重。
“你今天怎么这么好讲话,”林格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她尝试取出那些堵塞语言的障碍,语调放缓,“我有点意外。”
“因为不想再和上次一样,”林誉之叹气,“你走之后, 我一直后悔, 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林格说:“我才出去几天, 你说得就像我离开了好几年。”
“差不多,”林誉之说,“我们之前没有这么激烈的吵架。”
林格心说才不是。
最开始——少年时的那一次吻手指, 你也是好多天都不怎么理我;她现在只是出去住了几天,林誉之现在就说得这么凄惨, 凄惨到就像她狠狠地虐待了他。
她没说出口,现在提到当年做,爱前后的事都不合时宜。
“这还算激烈啊, ”林格说,“我和葛荣城吵架比这凶多了。”
林誉之略微想了下:“葛荣城?经常骑摩托车带你去网吧的那个?后来被他爸送去韩国留学了?”
“对, ”林格说, “怎么了?”
“不一样, ”林誉之说,“他年纪小,说话不经脑子,你和他吵起来很正常。”
林格抗议:“可不可以尊敬一下我的朋友?”
“可以,对不起,我向葛荣城先生郑重地道歉,”林誉之转过身,煞有介事,面向东南方向拜了拜,“我不行,我是你哥哥,不能因为这些小事和你置气——不然白长你那么多岁。”
林格说:“你说得就和你比我大很多似的。”
“确实大不少,”林誉之笑,转脸看她,“平时该多让让你。”
林格说:“不用你让。”
“好,不让,”林誉之抬手腕,看了眼时间,说,“咱俩制定一规则吧,下次吵架你在家,我出去。我还有医院宿舍住,晚上出去也安全。”
林格小声:“你没来的时候我也挺安全。”
林誉之说:“对,我们家格格最有安全意识了。”
说到这里,他低声:“我快被你折磨死了。”
——我快被你折磨死了。
林格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闭眼,还是这句话。
无论林格对路毅重如何鄙夷,其实潜意识中也曾认可过他的部分说法。正如心理医生的劝解那般,她有浓重的自毁倾向,而这种自毁倾向的来源,则是她对自己的自我厌倦。
林格厌恶曾经主动诱惑林誉之的自己。
刚成年的年纪,好似一下子得了解脱,可以喝酒,可以去网吧,也可以去酒吧去夜,店。成人之间的社会好像忽然向她敞开了欢迎的怀抱,而林格为自己冲破的第一道界限就是性。
它的味道比林格想象中更浓重,愉悦,也更加后劲无穷。
林格在做后次日发起高烧,病刚刚痊愈后,林誉之单膝跪在她床边,向她忏悔,忏悔自己没能尽好兄长的职责。林格看着他澄澈的眼睛,伸出双臂,圈住他的脖颈,侧脸吻上他隐忍的唇。
林格的确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就像分手时对林誉之的那番自我剖白。她承认,承认自己从一开始就没有去辨别自己到底是爱还是欲,当年和他在一块儿也只是为了好玩,只是追求刺激,对,有什么比和自己哥哥上,床更变态更刺激的东西呢?没想到她只是青春中二期综合症,而林誉之是真的变,态……
这些乍一听是气话的东西,在分手后的每日都消磨着林格的心。
她已经分不清真话假话,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渣女。
午夜梦回,也是她提分手那天,林誉之沉默、被雨水淋湿的一张脸。
他全身上下都被浇得湿透,就连眼睫也往下落着雨,滴在苍白的唇。
那一日,连绵不绝的雨。
在听完林格那一长串话之后,林誉之抬起眼,看着林格,问:“你渴不渴?这么晚了,是不是没吃晚饭?想吃什么?”
林格说:“我想分手。”
“天气很冷,点杯热牛奶吧,我刚刚看菜单上有,”林誉之勉强露出一个苍白的笑,他低头,湿淋淋的手翻着菜单,说,“你最近是不是在减肥?那我们不加糖了。还有,上次你说过,这家做的狮子头很好吃,很像爸做的——”
“林誉之,”林格出声,“我们分手吧,我不想吃狮子头了。”
“吃点吧,”林誉之低头,“你现在只是饿了。”
他做了很久的地铁转公交过来,没带伞,淋得一身水,怀里藏着给她带的炒栗子,用体温暖着,终于想到,林誉之从怀中取出,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
而林格将那包炒栗子拿起,狠狠地丢进垃圾桶中。
她说:“我是来和你分手的,单方面通知你。林誉之,我根本就不喜欢你,我只是把你当玩具而已。”
……
多年后的林格,在心理医生的劝导下选择和这段记忆“和解”。
说和解也并不恰当,她只是不会再因为那浓重的内疚感而残害自己的肢体。
心理医生理智、温柔地和她分析,当初的林格说那些伤害人的话,也只是希望林誉之离开她远一些,希望林誉之回到正常的生活。
那个时候的林臣儒和龙娇根本不可能接受这段“兄妹恋”,从林誉之刚搬到家中起,龙娇就曾提防着他们,避免这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产生不应该有的情愫。
而林誉之的舅舅——路毅重,也在铺陈着林誉之的另一个人生,另一个没有她存在、也没有任何污点的光辉人生。
事实上林誉之也的确在次日不告而别,继续做他的有钱大少爷。那些老旧房屋里的闷热,简陋床品上的大汗淋漓,都只是他随时可以丢掉的一块儿疤。
林格都想不通,为什么林誉之又要回来。
她都不再想“两人在一起”这种事了。
转个身,林格猛然间又想到了,当初做的那一次占卜,不破不立,不破不立,只要放不下林誉之,她就永远不能再开启新的感情。
把脸闷在枕头里,林格叹口气,自暴自弃地想——
啊,若是真和林誉之是亲兄妹就好了。
她现在就不会有这么多忧愁的感喟。
林格在次日下班后又收到王霆的消息,客客气气地问她要不要一起喝个咖啡。两个人的公司离得很近,他提到的那个咖啡店就在林格楼下。林格礼貌地拒绝了,说晚上喝咖啡会影响睡眠。
王霆发了个好,另附一个微笑的表情。
其实在林格为数不多的相亲生涯中,王霆算是个难得的正常人。
她绝无批判男性的意思,只因她很不幸地遇到一个比一个差劲的家伙。不谈外貌,只谈品质,抠门、精明、傲慢、自大……
王霆难得地避开了这些。
林格拒绝的意思很明显,对方也不介意,在清晨发短信过来,解释自己昨天有些唐突;另,他也是刚在这边工作不久,算是人生地不熟,如果林格不介意,他们可以交朋友吗?不一定非要谈情说爱,只偶尔一起喝喝茶,吃吃饭,聊聊天就好。
林格起初想拒绝,仔细一想,又答应了。
次日清晨,林格去买咖啡,果真碰到了王霆。咖啡厅中人很多,需要扫码等单。林格刚下好单,抬头看王霆捧着杯冰美式出来,问她:“你点的什么?”
林格说:“冰美式。”
闻言,王霆将他手中那杯递来,塞林格手中:“巧了,我也是这个——你喝我的,你口令多少?我再等一会儿。”
林格愣了:“我等几分钟不要紧。”
“你们公司打卡上班的时间快到了,”王霆笑,“去吧,别担心,我们弹性工作制,我天天加班,晚几分钟不要紧。”
他说:“去吧,为这几分钟耽误全勤,没这个必要。”
话都说到这里了,他执意要给,林格也不好意思不收。只好把自己的口令给了王霆,中午时分,林格心里过意不去,给王霆发了谢谢。
对方还是回一个笑脸。
那个笑脸表情还挺像他。
林格下午录了段换装视频——内容是她自己想的,负责摄影的是她的造型师,剪了剪,递到运营审核那边,反馈意见还不错,就发了上去。
倒是接她班的那个男主播,看林格有些不顺眼,晚上开播前来转悠了几圈;林格忙着对词本看今天的选品,没空搭理他,只看到他翻了几个白眼。
林格没放在心上。
那些不喜欢她的人,从来都不会在她心里占据过多空间。
今晚仍旧是十一点多到家,保安主动给林格开的门,笑眯眯地请她注意脚下——刚下了一场雨,天气凉爽,小区内生态好,有小昆虫出没。
林格上楼,推开家门。
林誉之仍旧静悄悄地坐在沙发上,大约是光线不好,也或许是书上的字体太小,他罕见地戴了副眼镜,无边框,透明的,淡淡金色眼镜腿
大约是洗澡后没能立刻将头发吹干,他的头发比寻常更卷,一缕垂下,搭在额前,没了往日那种正经的感觉,平摊一丝慵懒。
林格叫了一声哥。
林誉之放下书,站起:“来,坐下,你来得刚好。厨房里煲着润肺的汤,我去端给你。”
汤端来,林格的手机也响起,她打开看,是王霆发来的消息,问她安全到家了没有。
他今天加班时间长,和林格下班的时间差不多,他说出了大厦,就瞧见林格打车。
林格咬着勺子,喝了一口汤,回复说到了,谢谢。
林誉之拿了药瓶,给林格倒出两枚维生素片:“同事还没休息?”
“不是同事,”林格如实回答,“是那个,王霆。”
林誉之点头:“是那个配不上你的相亲对象。”
林格笑了:“哥哥心眼怎么忽然这么小,只记得他的坏处——别在妈妈面前说,妈妈很喜欢他。”
她又微微皱眉,叹气:“就是爸妈现在天天想着安排我相亲。”
“爸妈都是为你好,”林誉之把维生素片递到妹妹面前,温和,“格格,他们都很爱你。”
林格抬头。
她看到林誉之坐在沙发上,柔和的光笼在他身上,干净透彻的质感,他看起来好像下一秒就会碎掉。
林誉之说:“我是个私生子,格格,非婚生子。”
他第一次提自己的身世,第一次把最讳莫如深的这部分,完完整整地全部展露在妹妹面前。
“或者说,格格,”林誉之轻声,“我是被父亲抛弃的存在,他并不期待我的到来。”
他忽而笑了一下,目光柔软:“别这样看我,格格,都过去了,我现在不也好端端长到这么大吗?”
林格说:“对不起。”
大约是灯光,也或许是这一碗汤,久违之后,林格又觉哥哥好可怜。
是那种身世的可怜。
从前林誉之不提父母,也不提自己的家世,林格年纪小,便自然而然地忽略掉了这些。她习惯性地将林誉之当作家人,却忘掉了他其实还有自己的亲身父母,忘掉了他曾经也为“私生子”这个名头而痛苦。
林誉之少提这些,他很少会对妹妹示弱。
现在他也并非卖可怜,平和地坐在她旁边,温柔地和她闲谈,轻描淡写地讲一句早就放下的事。
林格却觉此刻的他看起来可怜得要命。
“不用讲对不起,我很喜欢听你说这些,我们是一家人,”林誉之张开手臂,微笑,“如果真同情我,那来抱抱我,好吗?”
“格格,我好久没有和人拥抱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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