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安墨,吃吃喝喝不好玩……

    李瑜明显是被安墨干脆利落的拒绝给震住了,虽然还是一脸冷色,但花宜姝瞅见他离开的时候脚步都有些打晃了,她冲着李瑜的背影喊了一声,“陛下,两万两别忘啦!”

    李瑜脚步一顿,回头看了她一眼,“朕不会忘。”

    话毕他就走了。

    花宜姝看着他出了门身影消失,目光才收回,落到了安墨身上。

    安墨这会儿还发懵呢,突然就被叫过来问要不要嫁给林侍卫,拒绝以后天子面色冷淡地离开,然后现在花宜姝又用一种严厉的目光盯着她,安墨小心翼翼地问:“咋了,是我做错了什么事吗?”

    花宜姝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忽然神色一变,眨眼间从电闪雷鸣变作和风润雨,不但笑得一脸烂漫,还抱住安墨用力亲了一口。“没有没有,你没做错,你做得简直太对了!”

    安墨虽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被大美人亲了一下也很高兴,当下捂着脸直乐。

    花宜姝等她笑够了就道:“好了,我把这事儿仔细跟你说说。”

    片刻后安墨听完,她睁大眼睛,一脸震撼。

    花宜姝点点她的脑门,“让你跟林侍卫不要走太近,如今可好,不止旁人误会,林侍卫自己都误会了。”花宜姝至今都觉得匪夷所思,“你去探望林侍卫,有曹顺子他们作陪倒也没什么,你给他喂饭,虽说有些逾越倒也能解释得通,可你竟能坐到他床上去?你怎么想的?”花宜姝怀疑道:“难道是林侍卫拉你上去的?”没等安墨反驳她就怒了,“这该死的东西,看我不弄死他!”

    眼见花宜姝来真的,安墨连忙阻止,“不不不,不怪林侍卫,是林侍卫坐在床上帮我画画,我嫌太远,就自己坐过去了。”

    安墨原本并没有意识到这有什么问题,但现在说出来,却后知后觉感到尴尬,担心自己在花宜姝心目中的形象变成那种乱搞男女关系的人,安墨紧接着又解释道:“在我们那里,年轻男女探讨问题时坐到一块很正常的。”她想了想,觉得这句话有歧义,又补了一句,“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是正常的。”

    花宜姝更匪夷所思了,“你们那个世界也太不讲究了。”

    “这个叫风气开放!”

    每一次提起家乡,安墨那双眼睛里都是满溢而出的骄傲,花宜姝也习惯了,她道:“我看你整日跟林侍卫待在一块,安墨,你老实跟我说,你究竟中不中意林侍卫。”给一句准话啊,这样我才好给你安排啊!

    闻言,安墨纠结了一下,“我是挺喜欢他的。毕竟林侍卫长得帅,身体素质好,还跟我很聊得来,他心肠也不错,这种人要是出现在我们学校里,妥妥就是风云人物了!而像我这种普通女生,校草肯定是看不上的。”

    “切,什么东西,也轮得到他看不上我们安墨。”花宜姝脱口而出,而后想,若是林侍卫能依照承诺和他那个不靠谱的父亲分府而居,倒也不是不能考虑,但……花宜姝正色道:“你可想好了,你真要是喜欢他,我就把陛下喊回来,把这门亲事给你们定下来。”至于刚刚安墨的拒绝,完全可以解释为小姑娘害羞口是心非。

    只是心疼我那五万两要泡汤了。安墨啊安墨,我这回可是为你牺牲大了,你将来可千万记得要报答我啊!

    花宜姝正在心里感怀自己的五万两,却听安墨摇头道:“不要,我不要跟他结婚。”

    花宜姝:……

    安墨继续语出惊人,“谈恋爱可以试试,但结婚不行。”

    花宜姝:???

    她盯着安墨看了一会儿,忽然道:“可是安墨,我并不能庇护你一辈子。我走的原本就是一条险路,哪天运气不好暴露了,我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她一边说一边拿起李瑜送的一盒水粉,挑开在自己手上细细地抹,“哎,倒也不对,我手里已经有了一张免死圣旨,以李瑜的性情,他说到就能做到。大不了我再度被打落尘泥,我原本也不在意这个。可是你呢?倘若你不能嫁给权贵为妻,等到那时候,谁都可以欺负你,你吃得了那个苦吗?”

    安墨怔了一怔,笑不出来了。

    花宜姝:“我自然盼着你可以永远活得像个孩子。”那就说明她花宜姝永远没有倒下的一天。“可是冰山难靠,倘使真有那么一天,你这个从犯也逃不过去。这样,你还坚持吗?”见安墨不说话,她继续道:“如今你还有的选,至少林侍卫还是你喜欢的,等到了京城,我会立刻为你挑选权贵子弟,那时候你愿意嫁给一个连面都没见过几次的人吗?”

    安墨眼圈红了,在花宜姝以为她会点头答应时,她却忽然用力摇头,一边哭一边喊:“我不嫁我不嫁,我谁也不嫁!”

    花宜姝懵了一下,须臾才揉揉她的头发道:“好好说话,哭什么。”她无奈起来,“你这也不嫁,那也不嫁,那你说你想要干什么?别跟我说你想习武做将军。”然而这是不可能的事,习武是童子功,萧青能有那样的武艺是从小吃苦得来的,安墨这么大年纪才开始学,也就只能学个勉强防身的三脚猫功夫,对付没有武艺的普通人还成,遇着了尹无正那样的坏人,她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花宜姝觉得自己头很疼。她把哭成个泪包的安墨抱在怀里,就听见她抽抽噎噎道:“我……我想……回家。”

    花宜姝心头一紧,听见她断断续续地说话,“这里没有网络……没有人权,连花柳病也治不好,静尘庵里的人好可怜……你也好可怜……我爸爸妈妈也好可怜,他们一定在找我,他们一定以为我被拐卖了……”

    安墨其实很少去想现代社会的事情,更很少去想自己的爸爸妈妈,她每天东游西逛,她吃吃喝喝玩玩,每一天都很开心,就好像自己只是度了个长假,可是只要一想起自己的家乡,一想起爸爸妈妈,她就很难过很难过。

    “在这个世界流浪很苦,可没有爸爸妈妈找我那么苦;在这里怀念家乡很苦,可没有爸爸妈妈想我那么苦;在这里被人欺负很苦,可是,后宅里卑微地等待丈夫更苦……”安墨抬起哭得红肿的眼睛看着她,“这个世界的女人都好苦,你也好苦,我情愿短暂但快乐地活,我不要嫁人过日子,太压抑了嗝……”

    她哭得太狠了,说到最后甚至控制不住地打起哭嗝来,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换做往常花宜姝早就笑话她了,但是这一次她没有说话,只是抱紧了安墨,在她耳边低声道:“不会的,我不会让你那么苦的。”她声音低微却狠厉,“你学不会心狠,我来替你做。你听我的,找个权贵嫁了,等你生下了孩子,我就找人弄死他,到时候你好好养孩子长大,不必再看丈夫脸色。”

    安墨头摇得更厉害了,“我不要,我不要害别人。”

    花宜姝循循善诱,“你仔细想想,万一那人像林侍卫那样中意你,万一你们两情相悦呢?”

    安墨茫然道:“那不就是欺骗人家感情了么?那人家得多可怜啊!”

    花宜姝:……

    她板着脸,“你是在指桑骂槐吗?”

    安墨立刻摇头,“没有没有,我绝对没有讽刺你和陛下。”她抹抹眼泪,十分愧疚,“对不起,我就是个很软弱的人,我没办法像你一样强大起来。”

    花宜姝的身世是这个世界给的悲剧,假如她没有这样聪明,假如她没有这样努力挣扎着摆脱那个地狱一样的环境,那么她也许会比被尹无正骗到静尘庵的女人更可怜,所以安墨并不觉得花宜姝欺骗李瑜、欺骗这个世界的上层阶级有错,因为如果花宜姝不这么做,她就会变成这个世界上层阶级的玩物。

    可是她不一样,她跟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关系,她不但没有吃过这个世界的苦,她还靠着花宜姝沾了不少光。她不能为了一己私利就去伤害别人,她没有这个权利,更没有这个资格。

    这样一想,安墨觉得自己都变得可恶了,她想好好组织语言,可是一开口就只会道歉,“对不起嗝,我靠着你养活,我还不听你的话嗝——”

    她最后一个哭嗝太长了,安墨不好意思地捂住了嘴,含泪的眼睛却冲着花宜姝笑。

    花宜姝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终于绷不住了,把人搂在怀里狠狠地撸了一把才罢休。

    安墨摸了摸头发,有些不满道:“你把我扎了好半天的发髻都弄歪了。”

    花宜姝:“你这发髻丑得不堪入目,还不如不扎。”

    安墨扁了扁嘴,呜呜呜她好弱她不敢怼回去……

    这个时候,花宜姝余光里忽然多了一道人影,她抬眼看去,惊讶道:“陛下,怎么不进来?”

    安墨现在对“陛下”这两个字都ptsd了,闻言反射性地从花宜姝怀里跳了出来,就怕李瑜又用那种杀人的目光盯着她。

    李瑜离开后去取了钱,又赶了回来,还没到门口就听见安墨哭着说“不听你的话”,走近一看,果然看见安墨又和花宜姝抱在了一块,见安墨红着眼分外局促的模样,李瑜想起花宜姝反复强调这是她的妹妹,顿了顿开口道:“无碍。你拒了亲事朕也不会怪罪你。”

    安墨有些惊讶,这还是李瑜头一回主动跟她说话,毕竟以前都是爱答不理的。

    花宜姝摆摆手,安墨见状立刻挪了出去。

    “陛下,安墨她救过我的命,没有安墨,就没有今日的我。”花宜姝一本正经道。言下之意,你不要再盯着小姑娘看了,吓坏人家。

    出乎意料的是,李瑜对此没有半点情绪,只是点点头,然后将一叠银票放在了花宜姝案前。

    李瑜:“你点清数目,好好……善待它们。”

    花宜姝:???

    不知道的还以为李瑜给她的不是银票而是他的孩子们。

    不过有钱拿,花宜姝还是很高兴的,她正点着钱呢,忽然听李瑜道:“明日陪朕去一个地方,有件礼物要送给你。”

    花宜姝闻言手指哆嗦了一下,她想起来李瑜上次送她的那一叠亵裤了。

    根据李瑜奇怪的脑子,他这样郑重地提出要送礼,叫花宜姝忍不住心惊胆战,她正要拒绝,却听李瑜道:“朕今夜再来。”

    然后他就转身走了,毫不犹豫,脚下飞快。

    花宜姝:……

    第102章 李瑜,他的报复心很强……

    李瑜离开那间屋子时还十分不解,为什么安墨不愿意嫁给林侍卫,明明他们一起趴在床上画画时那般默契和快乐,这难道就不是彼此相爱么?

    还有花宜姝,在她心里,果然还是安墨更重要。

    可哪怕如此,她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就认定朕要推安墨下火坑呢?

    李瑜心里有些闷闷的,他回到了书房,坐在案前思量许久,忽然开口:“赵文荀。”

    正抱着册子神游天外的起居舍人一个激灵,立刻道:“臣在。”

    李瑜:“朕记得,你已经娶妻了。”

    起居舍人赶忙道:“回陛下,内人姓徐,乃是……”

    “停,没问你这个。”李瑜视线有些漂移,“倘若有一日,比起你,你家夫人更亲近别人,这是为何?”

    起居舍人回道:“贱内的确更亲近下官的妾室,只因那妾室是贱内的陪嫁丫鬟,她们从小一块长大。陛下,贱内不过是个愚钝的女子,不值得您亲自过问。”

    李瑜不喜欢身边人如此贬低枕边人,他眉头蹙了蹙,在起居舍人心惊胆战的目光中道:“你出去罢。”

    起居舍人赶紧行了个礼,然后一溜烟就跑了出去。那些内侍也被李瑜赶了出去,室内只剩下他一人时,李瑜笔直的脊背微微松懈,向后靠在了椅背上。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假若他不是男子,假若他原本就是个公主呢?

    那么今时今日,他会不会早就被先帝指婚嫁了人,然后那个男人在他面前恭敬,在外边却一句一句地骂他蠢笨呢?

    或许那个男人还会像先帝一样,没几年便恶了他,然后另娶美妾,甚至带着妾室和庶子在他面前耀武扬威?

    李瑜只是想象了一番那个场景,就感到一阵恶心和寒意。

    因为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登基的应该是他那个弟弟,而他清楚,这个弟弟不但不会为他撑腰,反而会落井下石,而身为公主的他,压根没有力量反抗。若不是母族那边对他的真实身份心知肚明,当年也不会殊死一搏。这件事哪怕当年不懂,后来他也明白了,当年弟弟的夭折压根不是意外。

    安墨哪怕喜欢林侍卫也不肯嫁给他,难道是在害怕林侍卫将来变心?

    那么花宜姝呢?哪怕她那么温柔体贴善解人意、那么爱他,可是夜深人静时,当她想起旁边睡着的是一个她丝毫无法反抗的男人时,她会不会感到害怕?

    “不,她是懂朕的,她应该知道朕是永远不会害她的。可是,她会相信朕永远不会变心吗?她又……凭什么相信朕不会变心呢?”李瑜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崔氏。算上他的母亲,崔家一共出过三位皇后,两位太后,也算是豪门大族,当年母亲入宫为后时,崔家有不少人在朝堂与地方为官,然而即便如此,当先帝苛待他的母亲并打压崔氏时,崔家依旧没有办法,只能想办法将他扮做女子,暗中积蓄力量报复当年的贵妃。

    连他的母亲都如此,花宜姝无依无靠,他凭什么要求她不要害怕呢?又凭什么要求她……将他放在第一位呢?她如今已经没了亲人,安墨就是她唯一的亲人了,她怎么能不为安墨着想呢?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仇怨,自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忠贞……倘若生父不慈,子女如何孝顺?倘若君王不贤明,臣子如何忠贞?

    花宜姝说过的话他记得清清楚楚,“也就是说,世上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恩爱,倘若朕不先将她放在第一位,她又怎么会将朕放在第一位呢?她和安墨相互依靠着长大,安墨救过她的命,安墨对她没有威胁,她理应将安墨放在第一位。”

    “反倒是朕,被她救了好几次,被她主动追求……这些事,原本该是朕主动的。”李瑜此时早就忘了自己从前骄矜傲慢、理所当然等着花宜姝接近他的心态了。他分析了半天,发现自己才是恃宠而骄的那个,表情僵住了。

    糟了,在花宜姝心里,会不会觉得他特别幼稚,会不会觉得他像个傻子?

    应当不会吧,花宜姝又听不见他心里在想什么,他嘴巴很严,他说过的醉话他也记得,他压根没有泄露过分毫心里的想法啊!

    ……

    另一边,一名内侍脚步匆匆赶到林子欢的住处,对他道:“林侍卫,陛下让我来说话。”

    林侍卫立刻道:“您请说。”

    内侍:“陛下说你所求之事黄了,今后不要再以此叨扰他。”

    林侍卫一懵,等目送那内侍离开,林侍卫这边又有了新客,曹公公来了。

    因着刚刚那内侍,林侍卫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饶是如此,当听见曹公公说的话后,仍是免不了失望和震惊。

    曹公公说的是,“林侍卫你就别指望了,安姑娘看不上你。”

    林侍卫:“公公可否告知原因?”

    曹公公心想林侍卫这话问得奇怪,心道你家里是什么情况你自己又不是不清楚,人家姑娘看不上就是看不上,还问什么问呢?他没在天子跟前伺候,自是不知林侍卫求过陛下的事情,如今又在夫人身边,所思所想自然为夫人考虑,见林侍卫明知家境不好还要求娶安墨,以为他也是想拖姑娘下火坑,对他的态度就冷淡起来。“其中原因,待会儿安姑娘会亲自过来告诉你,林侍卫只需知道,在安姑娘面前温柔体贴些,夫人可是亲口说了,你要是敢为难安姑娘,今后可有的你苦头吃。夫人派我过来这事,你可别告诉安姑娘。”

    林侍卫:……

    曹公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然后他前脚刚走,安墨后脚就来了。

    林侍卫现在还不能下床,盖着被子坐在床上,原本十分郁闷,但当看见安墨红肿的眼睛时,又觉得什么也不必问了。

    安墨神色也有些尴尬,她犹犹豫豫的,林侍卫见状却道:“不必解释,我都明白的。”

    安墨见他笑容勉强,忙道:“你不要误会,我没有嫌弃你家庭的意思,就是,就是我不想嫁人,我想做自梳女你懂不懂?”

    林侍卫震惊地看着她。

    ……

    而另一边,李瑜仍一个人纠结中,尽管一直安慰自己,但还是越想越不安,他忽然起身,往侧屋走去,然后又开始烧香拜神。

    “菩萨告诉朕,在花宜姝心里,朕是不是英明神武睿智无双?”

    啪嗒一声,李瑜捡起来一看,下下签!

    他目光震了震,立刻将这支签扔掉,继续摇动签筒。

    “菩萨,在花宜姝心里,朕英明神武睿智无双,是也不是?”

    啪嗒一声,又是下下签!

    李瑜又将这支签扔掉了。

    如此过了无论,李瑜扔掉了五支下下签。

    他心想:哪怕菩萨再如何偏心眼,再想要戏弄朕,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下下签都没了,他应当知晓不能再为难朕了,否则就是不想要香火了!

    抱着这个信心,李瑜继续摇动签筒。

    啪嗒一声,又一支签掉了出来,李瑜捡起来一看,中下签。

    他眼中的笑意消失了,盯着烟雾后的菩萨危险地眯了眯眼睛,“菩萨,下个月的香火增一倍,你好好考虑。”

    金身菩萨笑而不语。

    李瑜自以为贿赂成功,继续摇动牵动,啪嗒,中下签!

    砰的一声,李瑜将签筒重重摔在供桌上,走到道家神仙跟前敬了两炷香,然后开始摔筊杯占卜。

    第一卦,一阴一阳,大吉之兆!

    李瑜眼睫颤动,激动地给道家神仙多上了两炷香,自此他终于心满意足放心下来。

    “这才对嘛,倘若朕不是英明神武,花宜姝那么好,怎么能看上朕呢?”

    他十分得意,正要离开,路过菩萨的金像时脚步忽然顿住。

    下一刻,他骤然伸手,用力拔掉了菩萨跟前的线香。

    菩萨:……

    第103章 礼物,烂漫一把

    夕阳辉撒,层云尽染。

    安墨临窗而立,白皙圆润的面颊被黄昏映上了一层暖色,对着一脸震惊的林侍卫,她虽然双眼红肿,但却侃侃而谈,没有半点局促,“在这里,女子成婚后就会梳起头发,以示自己已有归宿,但我不想成婚,不想叫人误会,所以我要自己梳起头发,以示决心,这就叫做自梳女!”

    她已经忘记在她那个世界的历史上,自梳女究竟是在哪个时期出现的了,但是她永远为自己的家乡、为家乡那些敢于抗争,敢于争取自己人生的先进人士感到骄傲!

    在原来的世界上,安墨也期盼过爱情,每天看小说刷剧然后被男女主的爱情萌得在床上滚来滚去,但是在这个世界,她不会嫁给任何一个男人。她觉得自己虽然不够聪明,但也绝对不傻,在这个男人只要不打杀妻子便算得上好人的世界里,她不敢拿自己的人生去赌,她也不想林侍卫这样一个好朋友,将来会变成一个面目可憎的丈夫。

    说出这想要自梳的话时,安墨心里想得都是自己的家乡,想得都是家乡的英雄,心胸激荡铿锵有力,但是等她说完,对上林侍卫的目光时,她又有点愧疚起来,因为她心里知道,她不是真正的不婚主义者,她只是不想和这个世界的男人结婚而已。

    王熙凤的老公出轨,和小三在房里讨论弄死王熙凤让小三上位,王熙凤大闹一场后,贾琏不咸不淡一句赔礼道歉就能将此事抹消,王熙凤还得笑盈盈地去将他的外室接回来……

    像这种可怕的日子,安墨只要一想想会降临到自己身上,就要发噩梦。

    “林侍卫,你真的是个很好的人,但我一直当你是好朋友,真的……”

    安墨觉得自己已经尽量说得很清楚了,奈何自己不是花宜姝那样一张嘴就能把人忽悠瘸了的聪明人,更没有王玉燕那种生意人的精明,她生怕自己说得不够好,不够明确,然后伤害了林侍卫。

    果然,林侍卫看着她的目光怪怪,安墨忐忑道:“你怎么了?”

    林侍卫怜惜地看着她,“你难道真要孤身一生吗?是不是……”林侍卫觉得这件事十分难以启齿,但见安墨一脸懵懂地看着他,还是说了出来,“是不是静尘庵里那个淫贼害了你,所以你才心灰意冷。”

    安墨觉得林侍卫这话怪怪的,“你说的淫贼是指?”

    林侍卫面色愤恨,“就是那个尹无正!你当时被他……”他话音戛然而止。

    安墨忙道:“被他什么?”

    在安墨的追问下,林侍卫才吞吞吐吐把尹无正对他说过的话说了。“他说你已经是他的女人了。”

    安墨:……

    她呆了一下,然后狠狠地呸了一声,“让他死得太轻易了!早知道他胡说八道,我应该花几两银子狠狠踹他几脚。”

    林侍卫惊喜道:“所以说尹无正是骗我的!”

    安墨恶狠狠道:“他当然是骗你的,这就是恶贯满盈的贱皮子!靠着一张好看的脸到处坑蒙拐骗,他肯定是见不得我们要好,所以故意捣乱!”安墨说话快,说完才发现自己话语有些不当,完了,她说了“要好”两个字,林侍卫会不会产生误会啊!

    谁知林侍卫反而一副松口气的样子,“这就好这就好。我还以为你被他欺负了。那静尘庵里好多被他欺负的可怜女人,从静尘庵回来后你待我亲近了许多,我以为你是想把我当做依靠,这才去求陛下赐婚。如此就好,你不是受伤后心灰意冷就好。”

    安墨一听他这么说也是松了口气,却有隐隐有点失落,啊,她还以为自己虽然不是很漂亮但特别可爱机智,所以林侍卫喜欢上她了呢,原来自己只是自作多情啊!不过转念一想,她原先一直担心伤害林侍卫,现如今可好了,误会解开,她和林侍卫还是可以做朋友的嘛!

    “我就知道你是我的好哥儿们!”安墨一巴掌拍在林侍卫肩上。

    林侍卫肩膀却哆嗦了一下,眼睛示意她注意分寸,安墨这才立刻把手缩回来。

    林侍卫:“既然都是误会,那你日后还敢不敢坐男人床上了?”

    安墨忙摇头:“不敢不敢。”

    林侍卫:“敢不敢随便拍男人肩膀?”

    安墨:“不敢不敢。”

    林侍卫:“有男人让你喂饭你喂不喂?”

    安墨:“不喂不喂。”

    林侍卫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嘟囔道:“真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野丫头,这些规矩都不懂,害我以为你一直在暗示我提亲呢!”

    安墨尴尬得连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哭丧着脸道:“我错了。”

    林侍卫叹了口气,在安墨忐忑的视线中忽然大声道:“往后退!”

    安墨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退了两步。

    林侍卫厉声道:“再退!”

    安墨又往后退了一步。

    林侍卫看她战战兢兢一副鹌鹑样儿,这才满意地笑出来,“哈哈哈让你吓我,这下我总算是出了口恶气。”他哈哈大笑,眉眼间尽是少年意气。

    安墨:……

    失算了,万万没想到一向正经的林侍卫居然也这么幼稚。但是看林侍卫能笑得这样开心,她也不由高兴起来。

    林侍卫:“好了,以后记得保持这个距离,懂不懂?”

    安墨点头,林侍卫接着道:“好了,你可以走了。”

    安墨呆呆地按照他的指令办事,出门后隐约觉得不对,林侍卫把她支走,难道是觉得太丢脸了吗?

    哎,林侍卫终究是这个世界的男人,还是有很强的自尊心的!

    安墨决定每天给他炖一锅大猪蹄子吃,以形补形!

    而屋子里,安墨走后,林侍卫就有些落寞地塌下了双肩。

    他想起安墨在他身边叽叽喳喳,像是林间雀鸟好奇探头朝他问好的样子;

    他想起安墨学习时专注认真,像是晨起练剑时小鸟好奇学他摇来摆去的样子;

    他想起安墨和他一起给陛下和夫人画画,想起她一勺又一勺喂他喝粥,像是雨后小鸟为同伴梳理羽毛的样子。

    总之就是可爱。

    “还以为这么可爱的姑娘当真能讨来当媳妇呢!”林侍卫敲敲脑门,“哎,想什么呢,谁能看得上你啊!”

    ……

    转眼间星移斗转,日月轮替,又是新的一日。

    李瑜今日起得起早,花宜姝刚刚醒来便听见他穿衣洗漱的动静。

    她一问时辰,侍女说比平日他们俩起身的时间还早半个时辰。

    “今日有什么要事吗?”花宜姝问。

    李瑜答道:“没有要事。”

    花宜姝:“是吗?”

    她不相信!

    今天的李瑜十分反常,不单单起得极早,还像是换了个人一般。

    比方说往日他身上干干净净,只有一股沐浴后的皂荚清香,然而今日他不知发什么疯,不但衣裳特意熏香熏过,身上还配了香囊,一在她面前坐下,就是一股浓烈香味扑鼻而来。

    不难闻,但……有些呛。

    花宜姝想问一句,不知怎么忽然想起来安墨跟她讲过的一本书,据说名唤《人间草木》,里头有句名言,似乎是:老子就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他妈你管得着吗?

    由于今日的李瑜有些不对劲,花宜姝真怕他脱口而出一句你他吗管得着吗?

    于是她闭口不言,静观其变。

    失神间,一碗熬煮得十分漂亮的粥被递到了她面前,她一抬眼,就见李瑜露出他训练过好多次的微笑,“喝粥吗?可要朕喂你?”

    事出反常即为妖!花宜姝精神一凛,忙道:“妾身自己来。”

    她一边喝粥,一边怀疑李瑜被人给夺舍了,就听李瑜道:“昨日说过要给你礼物,已经命人抬过来了,等用过早膳,就带你去看。”

    好了,她确定李瑜没被夺舍了,因为这种提起“礼物”时隐约的激动和期待,跟他当初送她一盒亵裤时一模一样。

    她料定这不是什么好东西,等花宜姝真的看到院子里那盖着布的庞然大物时,她这种预感更强烈了,强烈到简直想拔腿就跑的地步……

    第104章 迟到补更泡泡,感激我花宜姝吧!……

    然而看看站在周围的侍从,花宜姝的脚步稳住了。

    不成,她不能落荒而逃,她在外端庄威仪的人设不能崩!

    跟某些将下人当做牛马猪狗,当做发泄工具的上位者不同,花宜姝自己就是从底层爬上来的,她最清楚,哪怕是一个底层人,真发起狠来也能让那些自以为是的大人物狠狠栽跟头。要不古人怎么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呢?

    当初大老板不就是因着对她的轻视才送了命?

    他自以为自己掌控花楼的一切,以为红酥只是他手里一个赚钱的工具,他当初要是对红酥好一些,没准红酥还会让他死得痛快一点,而现在她身边每日仆从环绕,这些人清楚她的起居、她的习惯,真要是豁出命来,花宜姝可不够他们折腾的。

    所以花宜姝对底下人向来和善多过苛责,不必他们感恩戴德,只要他们心服口服而不是暗生怨恨。她将来可是要当皇后当太后乃至名垂青史的,如果身边一些侍从都对她心怀不满,她将来可怎么凌驾于万万人之上?

    所以花宜姝在这些下人面前也是有人设的,为了维持住这个人设,她愿意做出一些小小的牺牲,比如……在李瑜拿出乱七八糟的礼物时,面色不变从容大方。

    花宜姝暗暗深吸了口气,她觉得,无论那幕布掀开后是个什么东西,她都不会大惊小怪了。

    花宜姝定睛朝着那幕布看去。

    被藏蓝色幕布盖住的东西比李瑜的个头还高,这里鼓一块那里凹一下,奇形怪状也不知是个什么东西,幕布垂落拖到地面,周围散落了一些黑色土壤和草屑。

    野地里来的?

    花宜姝暗生警惕。

    忽然,那块幕布下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花宜姝悚然一惊,活的!

    野地里来的?活的?莫非是野兽?

    早就听闻那些权贵喜欢玩弄野兽,越凶越猛他们越是兴奋,雪狐野鹤都不够看了,要老虎狮子才能提起兴致。

    没想到李瑜也兴这个。

    也对,他喜欢猫,猫是毛绒绒,老虎狮子也是毛绒绒,他会喜欢也是自然。

    只是他喜欢归喜欢,喊上我花宜姝作甚?我可不喜欢玩老虎,连雪儿那般可爱的我都不见得喜欢。

    想起雪儿,花宜姝心中有些烦躁,雪儿竟然丢了,让人发告示也没有音讯,虽说她并没有那么喜欢雪儿,但雪儿好歹值一百两银子!不不不,她这样的绝世美人亲自训过的小猫少说值个千八百两,丢了雪儿叫她实在心痛。

    也不知雪儿流落到何方了,雪儿你放心,好歹你也帮过我和安墨,我会永远记得你的!

    花宜姝这边正为雪儿伤怀,李瑜却是开口让周围侍从都退下。

    听见他说话,花宜姝才回神,她露出个大方的笑,“这是什么东西?陛下别不是哄着我玩吧!”

    李瑜道:“你一定会喜欢。”

    花宜姝:……

    上次你送亵裤时也是这么说的。

    然而李瑜虽面色平静,但眼神中却满是期待,花宜姝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走上前,亲自将那幕布掀开。

    藏蓝色幕布流水般从那东西上面落下,花宜姝已经准备好看见一头被羁押在笼子里的猛兽了,谁知入目却是一片绿意。

    竟然是一棵树!

    她怔了一怔,就在这时,一只小鸟从树干下试探地钻了出来,警惕地看了一眼面前的两个人类后,哗啦一下张开翅膀飞走了。

    花宜姝充满疑惑,“陛下要送的,是那只鸟,还是这棵树?”

    李瑜:“自然是树!”

    他一脸笃定,牵引着花宜姝去看。

    、

    这棵树显然是被移栽进盆里的,埋住树根的土壤有些松散,树干平滑,树枝细长,叶片圆圆,上面还挂了一颗颗圆圆的绿色果子,看着倒有几分喜人。

    花宜姝走到近处看得更清楚,不禁有些失望,原来是真的树,不是玉石雕的,更不是金子做的。

    这样一棵普普通通随处可见的凡树,有什么值得送礼的?

    花宜姝暗暗安慰自己,好歹是个正常的礼物。

    鉴于昨日她才误会了李瑜跟他吵了一架,花宜姝看在他是皇帝的份上,决定对他温柔一些,她笑盈盈道:“陛下,这果子是不是特别甜?”

    闻言,李瑜目光微讶,似乎疑惑她为何会这样问,他摇头,“这果子有毒。”

    花宜姝:“……那是枝叶可以食用?或者用作佐料?”

    李瑜:“枝叶也有毒,只要不入口就不妨事。”

    花宜姝:……

    搞半天,李瑜送了她一棵毒树?这还真是意想不到啊!

    她盯着这其貌不扬的树暗自思量,莫非这是李瑜送给她防身的?将这不起眼的树种在庭院,一旦有人要害她,就摘一片叶子摘一颗果子塞对方嘴里?

    可是,这也太正常了,李瑜会送这么合情合理的礼物么?

    花宜姝盯着他,她的疑惑明显取悦了李瑜,他面色不变,只是眼中的得意几乎要满溢出来。

    花宜姝不必听他心声,也知道他心里一定在想,咦哈哈哈你猜不着你猜不着……

    在花宜姝目光催促下,终于摆足了神秘感的李瑜抬手折下一枝树叶,“你看。”

    被折断的地方竟然流淌出白色的汁液。

    花宜姝:……

    这有什么,李瑜真是少见多怪。

    紧接着,就见李瑜将手中的枝叶折出一个将断未断的口子,然后对着这个口子一吹……

    刹那间,无数个泡泡从那个地方涌了出来,阳光下微微闪着异彩,向着天空、向着庭院、向着风走过的地方飘去……

    花宜姝不觉睁大了眼睛,像是在看一场幻梦。

    李瑜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扬起,更加卖力地吹动树枝中的汁液,又是一串泡泡飞了出来,花宜姝呆呆地抬起手指一戳,一个泡泡被她戳破了,散做微微水雾消散,这时候又是几个泡泡飘到她面前,她这一次小心翼翼地用指腹去碰其中一个,那个泡泡便被她推远了,向着另一个方向飞去。

    花宜姝抬头看着那个被她推远的泡泡。

    这个东西这么轻,比尘埃还轻;这个东西这么弱,轻轻一戳就破;可是只要有一股好风,哪怕这风小得只是人吹出的一口气,只有有人去推,哪怕这力道小得只是人抬手一点,它就能向着天、向着太阳高高地飞去,飞到人踮起脚尖抬手去够,飞到人爬上屋顶极目远眺,也到达不了的高度!

    就像她花宜姝,哪怕她渺小若灰尘,哪怕她弱得人家一根手指都能戳死,也能借力冯虚御风而起,扶摇直上,叫万万人爬上屋顶极目远眺,也难以企及。

    花宜姝怔了一怔,忽然一下抱住李瑜,在他脸上猛亲一口,“陛下,太好看了,我喜欢,喜欢得不得了!”

    李瑜被她前所未有的热情弄得懵了一下,手里的树叶都掉到了地上。

    花宜姝笑道:“陛下从哪里寻来的?我从未见过如此神奇的树。”

    李瑜下意识道:“南下的路上遇见的,当地人唤这种树小桐子。”

    小铜子?这泡泡一个个圆圆的,又好看又轻盈,确实就像小铜钱,又圆又人见人爱。

    花宜姝念了几遍,“小铜子小铜子,当真是好名字!”

    李瑜抿了抿唇,也很高兴,“对,小桐子。”

    丝毫没有意识到此桐非彼铜,花宜姝兴奋地凑过去摘了一根,却不得其法没能吹起泡泡来。

    李瑜就接过她手里的树叶,帮她折成特定的模样,想帮她吹一波,不料花宜姝也心急地凑过去,两人的脑袋咚一声撞到了一起,疼得花宜姝面色一抽,差点痛叫出声,李瑜也疼,但他脑壳似乎比较硬,只是微微蹙了蹙眉头,有些担心地看着她。

    然而花宜姝心里的兴奋却很快压过了疼痛,她迫不及待地举起树叶用力一吹,明明没有声音,她却觉得自己听见了呼啦一声,一个比方才李瑜吹出的所有泡泡都要硕大四五倍的大泡泡飞了出来,晃晃悠悠地跟在那些“小辈”身边,朝着天空飞去。

    花宜姝惊呆了,李瑜也惊呆了。

    眼见这个巨大的泡泡后继无力快要掉下来了,花宜姝忽然往前一跳,奋力一吹,大泡泡重新有了力量,继续往上飘,然而没多久又泄了力气,即将跌落尘泥,花宜姝现在看这个泡泡就仿佛看到了自己,怎么能看着它落地呢?于是那个泡泡一路飘她就跟在后边一路吹气,浑然不觉自己此刻的模样傻得不行。

    “哈哈哈……”

    花宜姝忽然听到了一阵笑声,她侧头一看,就见李瑜竟然冲着她笑,不是往日里只藏在心里的笑,也不是浅浅的没有声音的笑,而是发自真心无拘无束的笑。他忽然走到她身边,掐住她腋下,像是举孩子一般将她高高举起,“我们再送它一程!”

    花宜姝忽然弯起了眼睛,她对着那颗泡泡用力一吹,巨大的泡泡终于离开了这方庭院的桎梏,它飘上了屋檐,飘过了屋顶,消失在茫茫天际……

    于是两人就这么围着这棵树玩了一个下午,满院子都是被吹得到处飘的泡泡,待过足了瘾,两人就坐在廊下靠在一起看着静静飘飞的泡泡发呆。

    “开心吗?”李瑜忽然开口。

    花宜姝用力点头,“开心。”

    “开心就好。”李瑜声音淡淡,“如此……”

    如此什么?他没有说下去,但花宜姝紧紧贴着他,她听见了——

    【快说,朕在你心里天下第一!】

    【谁也比不上朕!】

    花宜姝眼珠子一转,忽然满脸动容,道:“陛下是不是专为妾身寻来这新奇之物,陛下对妾身太好了。”

    李瑜面色僵硬,声音却很柔和,“你对朕更好。”他执起她的手,缓缓说道:“朕会好好珍惜你。”

    【啊啊啊啊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了!终于说出来了!】

    【朕准备了一个晚上!】

    李瑜心里高兴得仿佛过年放鞭炮的孩子。

    【她一定会很感动吧!她一定会把朕排在第一位吧!】

    花宜姝:……

    她发誓,她真的很想表现一番感动,然而当她用脉脉含情的双眼看向李瑜时,她忽然接二连三打起了喷嚏。

    “阿嚏!”

    “阿嚏!”

    “阿嚏!”

    打完喷嚏,花宜姝红着眼睛,终于忍不住道:“陛下,你太香了,我实在忍不住了。”

    李瑜:……

    李瑜走了,花宜姝回想他当时备受打击的神情,忍不住噗呲一笑。

    正在这时,侍从来通报,说是李夫人来了。

    这个李夫人,自然是李锦元的夫人何秀秀,等回到京城,她就要变成王妃了。

    不过何秀秀还不知道自己丈夫的真实身份,只以为他是官宦子弟,多年前争不过长房所以流落在外,如今亲侄子发达了,十分有良心地把他叔叔一家接来享福。因为无法对如今所得到的一切心安理得,所以何秀秀显得有些局促不安,尤其是是站在美得盛气凌人的花宜姝面前时,越发觉得自己渺小。

    她的女儿李珠珠就站在她身边,乖乖巧巧地抬头一直盯着花宜姝看。

    “夫人,我是带着珠珠来向您道谢的。”何秀秀道。

    花宜姝避开了她的礼,一脸惊讶道:“婶婶快别这么说,您可是长辈。”

    她看了一眼旁边看她看得目不转睛的李珠珠,忽然抬手折了小桐子的树叶,掰开来吹了一下,一串泡泡飞了出来,小姑娘顿时瞪大了眼睛,呆呆盯着看。

    何秀秀也一脸惊艳。

    这种树因为有毒,又暂时没发现别的用处,因而不但无人种植还遭砍伐,只靠天生地养数量稀少,见过的人并不多。

    花宜姝教会了李珠珠如何吹出泡泡,又找来几个侍从陪着她玩,在孩子欢呼雀跃的声音中,她脸不红、心不跳地对何秀秀道:“我看你们这两日住得不惯,珠珠也不太开心,特意让大人寻来这树,就当陪孩子解闷了。”

    何秀秀立刻一脸感激。

    第105章 明月,底气

    夜幕低垂,烛火煌煌。

    湖心雅亭如珠,湖上轻烟如雾。

    李珠珠玩了好一会儿的泡泡树,已经有些疲惫,此时正靠在母亲身边,大大的眼睛盯着侍女们一样样送上来的东西,眼神中满是新奇。

    一个身体结实的侍从端上来烤盆后就退下了,盆中银丝炭亮着一道道红光,像是一条条蛰伏的火龙,热意从炭盆上散出,烟气也微微飘散,却丝毫也不呛人。何秀秀有些惊奇地看着,往年冬日里太冷的时候,他们家才会用上炭盆取暖,但买来的炭烟气呛人,后来她男人不知走了什么路子买了富贵人家才用得上的好炭,但也远远不如面前这些。

    在何秀秀勤俭惯了的质朴想法里,如今还不到十一月,归州地处偏南,气候相较北方温暖许多,实在没有冷到需要用炭盆的时候,她只以为这位美得艳惊四座的花夫人身体虚弱,所以格外受不得冷。

    可既然怕冷,为何不在屋里待着,何必到这儿四面漏风的凉亭里来?

    她心中不免轻叹:到底是大家出身,吃穿用度奢靡无度。

    将何秀秀变化的神色看在眼里,花宜姝面色不变,依旧笑盈盈地让下人将东西端上来。

    而何秀秀则是看了眼天上月色,心道已到了该用晚饭的时候,孩子也该饿了,不好再在这里逗留,更何况她在花夫人面前实在局促,说话做事也放不开手脚,便开口想要告辞,却听花宜姝道:“婶婶好不容易来我这里一趟,菜还没上呢就要离去,是不是看不起我?”

    何秀秀忙道:“夫人言重了。”她平日里打交道的都是乡野地间的平头百姓,大家说起话来虽然粗俗但也直白,而何秀秀往日里也不是一个畏首畏尾的人,可是到了花宜姝跟前,就如同被绑住了手脚,这也绊住那儿也绊住,一是因为花夫人容貌太盛,人一旦生得太好,就仿佛跟凡夫俗子隔了一层;二是她心里发虚,“我男人如今全仰仗宋大人,我怎么敢看不起夫人呢?”

    花宜姝闻言噗呲一笑,“婶婶好有意思,我如何不知婶婶为人?不过说些玩笑话罢了。”

    何秀秀闻言一怔,只是玩笑话吗?她还以为花夫人是说真的。

    正好此时侍女端着一个大托盘上来,烛光下打眼一瞧,何秀秀还没反应过来,她身边的李珠珠就哇了一声。

    只见那托盘里放着数不清的串串,串串上有肉有菜,切成一块一块,红红绿绿十分好看,再撒上佐品香料,还没开始烧烤,就已经能嗅到一股引得人食指大动的香味。

    眼见侍女将这一串串肉放到炭盆上烘烤,何秀秀此时才明白这炭盆是用来做什么的,想起方才那番自以为是的猜测,只觉面上臊得慌。

    偏偏花宜姝还道:“这炮肉法子还是安墨教的,其中几味香料十分珍贵,得从海外运来,若不是为了招待婶婶,我也不轻易用。”

    何秀秀心里更愧疚了,花夫人用来招待她的东西,她却腹诽人家奢靡,幸好没说出来,要不然得叫人家多心寒啊!

    何秀秀正自责,一旁侍女已经开始烤肉,香味很快传了出来,肉油滴到炭盆里滋滋作响,何秀秀还从未尝试过这种吃法,不觉口舌生津,身边的李珠珠却是已经开口了,“娘,我想吃。”

    何秀秀正要说她一句,让她不要在贵人面前显得没规矩,花宜姝却是已经亲自取了一串生肉递到李珠珠手里,“这东西,要自己烤吃起来才香,看清方才丫鬟的动作没?学着做。”

    何秀秀一个怔愣间,女儿却是已经高高兴兴地凑近炭盆开始烤肉,她一张小脸被炭火熏得发红,双眼却亮晶晶的,明显十分高兴,何秀秀想要出口的话就都咽了回去。

    也许是烤肉的香味飘得太远,远远的,凉亭中的几人就听见了远处的喊声,那是个少女的声音,清脆似银铃,何秀秀正疑惑,身边正新奇地玩着烤肉的女儿忽然双眼一亮,“是安墨姐姐的声音,一定是安墨姐姐!”

    片刻间,那声音就近了,果然是安墨,她一阵风似的奔过来,往花宜姝身边一坐就用力吸了吸鼻子,“好香!”分明已经是个大姑娘了,但神情天真,眼眸明亮,更像个孩子。

    “给安墨姐姐。”李珠珠手里的肉串已经烤好了,她把手里的肉串往安墨那边递,眼睛却还牢牢盯着,咕咚,大家都听见了她咽口水的声音。

    何秀秀蹙起眉头。

    安墨有些惊喜道:“真给我啊?”

    李珠珠明显十分不舍,却还是坚定地把肉串往安墨那里递。

    “真乖!”安墨接过肉串咬了一口,香得浑身都暖了。

    李珠珠看了一会儿安墨吃烤串的样子,很快就自己去拿了肉串继续烤,香味弥漫了整个凉亭,何秀秀看女儿这副样子,暗觉不妥,面前青花瓷碟里忽然被放入一支烤串,何秀秀还以为是丫鬟,但见那只手白得像豆腐,嫩的像鸡蛋,指甲上还染着凤仙花汁,猛然意识到什么,当即抬头,看见花宜姝时又怔了一下。

    这位雍容华贵的花夫人已经没了之前的娴雅高贵,她一只手给她递来烤串,另一只手却还拿着另一串,正津津有味地品尝,连唇边沾了白芝麻也未发觉,也许是吃得太香,她餍足地眯了眯眼,眼尾漂亮地像扇子轻轻扇动,待吃完了那一串,她才睁眼,见何秀秀面前的盘子动也未动,不由惊讶,“婶婶,怎么不吃?”

    何秀秀这才回神,忙道:“多谢夫人。”

    见花夫人都没有用筷子,她索性也用手拿起了烤串,这一串是极为肥美的五花肉,烤的外焦里嫩,还散发着肉味与蜂蜜的焦香,一口咬下去,嫩得能在嘴里划开,其间还夹了一种她说不出名字的菜,极为爽口,一整串吃下来不但半分不腻,反而越嚼越香。

    何秀秀过惯了清贫日子,从未想过肉还能这样做,更何况身边的侍女手下不停,何秀秀不知不觉就吃了三串,回过神后,何秀秀顿觉不好,担心自己粗俗的吃相会叫花夫人不喜。

    她心中忐忑,抬眼看去,这才发现自己多心了,花夫人压根就没功夫关注她。因为她正和安墨抢同一串烤肉。

    安墨:“这一串明明是我先看中的。”

    花宜姝:“我先伸手的。”

    安墨:“我先看中的。”

    花宜姝:“我先伸手的!”

    安墨:“剪刀石头布?”

    花宜姝:“万一你出手慢怎么办?咱们摇骰子!”

    安墨:“成!”

    片刻后,烤串到了花宜姝手里,趁安墨郁闷低头时,她冲她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狐狸。

    何秀秀怔住了,她再看自己的女儿,就见李珠珠那边已经被分了一个小炭盆,正一个人玩得开心,还有个侍女小心在旁照顾。

    看看女儿无忧无虑的小模样,再看看只顾着和安墨抢吃的已经完全将她们母女忘了的花夫人。何秀秀紧绷了几日的心弦不知不觉就放松了。

    自从跟着丈夫入住刺史府后,何秀秀心里就没有一刻安宁过,起先是担心女儿,等女儿救出后,又因丈夫与过去完全不同的模样感到心惊。

    她是十九岁那年嫁给李锦元的,只因她是家里的独女,却迟迟寻不到入赘的人选,眼见家财和田地要被村中恶霸给占了,某天夜里,何秀秀家里忽然翻进来一个满身血污的男人,以为这人死了,他们一家怕得要死,后来发现人还活着,不但活着,还求他们相救,说一定会报答。

    何秀秀当时十分畏惧,要将这男人扔出去,却见父亲擦净了男人的脸,不顾她的反对将人留了下来。

    她记得父亲当时说:“这人受此重伤,偏偏落到咱们家,这是缘分一场,咱们不能不救。你再看这人,相貌俊伟,骨相奇佳,不是一般人啊!”

    何秀秀看见那人相貌,也是怔住。后来,李锦元就在她家留了下来,娶了她,吓走了恶霸,帮她安葬了去世的父亲,一直到珠珠六岁之前,她的生活平静安稳,李锦元虽然沉默寡言,性子却体贴,她以为自己运气好,从天上掉下来个好丈夫。

    可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鸟屎。珠珠六岁之后,镇上忽然多了些异乡人,拿着一副画像不知在寻找什么人。

    从那以后,何秀秀就不得不带着女儿跟随丈夫四处奔波,每到一个地方过不到一年半载,就又被迫迁徙。买路引、换居所、坐船坐车……这些都需要钱,何家的余财也渐渐耗空,日子越过越差,何秀秀后悔不已,怀疑自己的丈夫是在逃通缉犯。

    若非还有夫妻情分在,若非丈夫对她还算温柔体贴,何秀秀只怕早就带着女儿逃走了。

    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丈夫不是通缉犯,那些追寻丈夫的人也不是仇家杀手,而是来请他回去过富贵日子的。

    一到了这里,往日里高不可攀的刺史夫人待她殷勤备至,那些穿金戴银的丫鬟们一句句喊她夫人……住惯了木屋茅屋,忽然走进了高门大户;睡惯了竹席藤枕,忽然躺上了高床软枕,用惯了粗茶淡饭,忽然吃上了山珍海味……何秀秀就像一个乞丐忽然穿上了龙袍,她觉得自己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然而她的丈夫和女儿却对这一切理所当然。那些丫鬟小厮也对她极尽奉承,说她以后就是官夫人,要享尽荣华富贵。

    何秀秀惶惶不安,觉得这一切都不踏实,觉得一觉醒来,自己又要回到颠沛流离的日子。丈夫一天到晚被宋大人叫去说话,何秀秀不知他们去做什么,再见宋大人理所当然地使唤丈夫,更觉得脚下踩不着实地,觉得自己一家的命运都捏在宋大人手里。

    宋大人年轻有为,再看自己的丈夫却做了十年樵夫,这叫何秀秀怎么能安心呢?

    她生怕这些恭维与好处都是裹了糖的砒霜,生怕自己哪里行差踏错就会被揪住把柄狠狠收拾,就连花夫人表达出的善意,在她看来都是高高在上地施舍,她只能接着,只能感激,不敢有一分一毫的僭越。

    可是现在她看到了什么?以为雍容华贵的花夫人跟一个小姑娘抢肉吃,这个姑娘还是为了保护珠珠被掐得满手青紫的好人……

    何秀秀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之前那些高高在上的俯视,全是她畏惧之下的臆想,人家花夫人压根就没想跟她摆什么官夫人的派头,反倒是她自己心小了。

    何秀秀不由羞惭。

    “婶婶想什么呢?”花宜姝忽然伸手往她盘里放了两根烤肉,“再不多吃些,就都要被安墨抢光了。”

    安墨不满地嘀咕:“明明你自己也吃很多。”

    花宜姝斜眼睨她,“说谁呢?”

    安墨秒怂,“说我自己,我自己。”

    何秀秀不禁笑了出来。原先心中有事,看花夫人就像隔着云雾看天上仙女,现在心事没了,方才觉出原来她是人间烟火里的可爱女子。

    一顿饭吃了个把时辰,等何秀秀带着女儿回去时,明月已上柳梢头,纱灯还顾瑞秋风。

    她第一次在这座气派的府邸里挺直背昂起头,在夜风里端详周围人的面貌。

    几个侍女提着罩纱灯走在前边引路,另有两个侍女一左一右,分别搀着她和女儿,这些人个个神态恭敬,见她望来还关切道:“夫人可有什么吩咐?”

    何秀秀看着这些小心的、讨好的笑脸,连她自己也奇怪,怎么之前会觉得人前倨后恭、笑里藏刀呢?

    凉亭内,花宜姝吃得打了个饱嗝,和同样打着饱嗝的安墨在湖边散步消食。

    安墨:“吃得满身味,又要洗澡了。”

    花宜姝:“事情解决了?”

    安墨:“那是当然,林侍卫是个好人,你之前误会他了。”

    花宜姝但笑不语。

    第106章 迟到补更熏香,谁能拒绝一个香香的人……

    凡人不知明月心事,明月却已不知照过多少次凡人的镜台。

    月光挥洒,琉璃镜前,烛火昏黄,照出天子深沉的眉目。

    副统领觑着天子面色,说道:“这是京中头一回来信,随信而来的,还有太后娘娘给卑职下的命令,要卑职一路小心护送,力劝陛下尽快回京,并替她……观察夫人的品行。”

    副统领说完,就见天子眉心蹙了一下,似乎对此不满,但最终他也并未多提一个字,只是看完了那封信,便转而提起另一件事,“巫州的事如何了?”

    这件事可比掺和进天子的家事好处理多了,副统领连忙道:“兵力已经就位,张统领已经探查完了附近所有路线,只是忠武将军被其他事情绊住,难以及时赶赴巫州。”

    李瑜:“何事?”

    副统领面色古怪:“据说是家事。”

    李瑜也拧起了眉头,忠武将军虽说已是三十二岁的高领,但至今未有妻妾,这也是当初李瑜看热闹时虽然不满忠武将军这么大年纪有些配不上萧青,但当他像小伙子一样去追求萧青时,他依然没有出口阻止的原因。

    所以……家事?忠武将军无亲无故,府上连个打秋风的穷亲戚都没有,哪里来的家事要他去料理?

    要是之前,没有了忠武将军这一员大将,李瑜一定不能放心放人去攻打鬼楼,不是鬼楼太强,而是他不想看见死太多人,就像他在遇见猛兽时会立刻避开,不是打不过,而是哪怕打死了猛兽,也难免会受一些伤,不值当。

    但如今就不同了。李瑜看向坐在身边的李锦元,道:“二叔,既然忠武将军不能,那么此事就只能交给你了。”

    因为女儿被鬼楼的人劫过,还抄出了静尘庵那么个腌臜地方,李锦元对鬼楼深恶痛绝,要是晚了几日,要是没有李瑜相助,他真不敢想年幼的女儿会遭遇什么。因此听见侄子将这件大事交给他,李锦元自然高兴。

    一是多年来他的武功并没有荒废,正好可以证明自己的本事;二是他多年未回京,要是能在回去之前立件大功,名声上也能好听些;三是……分开多年,侄子还能将这么重要的事交给他,给他立功的机会,他确实没忘了自己这个叔叔啊!

    李瑜简直不像是他那个心胸狭窄的哥哥所出,他当年的的眼光没有错啊!

    李锦元高高兴兴接下了差事,便起身告辞。

    月照花林,李锦元穿过桂花香弥漫的园子,远远看见小院中仍旧亮着的灯笼,心中不由添了暖意。

    当年名满京城、踏花煮酒时,他也曾想过迎娶第一美人为妻,可时移世易,历经沧桑,如今才知柴米油盐、人间烟火的可贵。

    只是……秀秀这几天心神不宁惶惶不安,他不但不知晓该如何安慰,甚至明日还要离开她们母女赶赴巫州。

    李锦元在门前踟蹰了片刻,竟有些近乡情怯的心境。

    却在这时,屋门开了,他看见何秀秀立在纱灯下,面庞上的愁色已经去了七分,似乎压在她肩上的东西没了,她问他:“怎么不进来?”

    李锦元松了口气,跨过院子门槛走进去。

    屋子里,珠珠已经睡了,何秀秀让他小声些,自己则拿起针线,对着烛火继续刺绣。

    李锦元离灯火较远,只知道她在绣荷包,却看不清是绣什么,他心下熨帖,道:“这些东西都有丫鬟做,以后就不必你再操劳了,仔细伤眼。”

    何秀秀闻言斜了他一眼,“想得倒美,这可不是绣给你的。”

    多年夫妻了,李锦元也不觉得尴尬,问道:“那是给谁的。”

    何秀秀便叹息一声,“是给安墨姑娘绣的,在静尘庵中,多亏了她,咱们女儿才没被欺负。她可真是个好姑娘,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也能挺身而出,你是没看见,她那只手青青紫紫的,好几天都没褪去。人家对咱们家有恩,咱们眼下又没什么好礼相赠,我只好先绣些帕子荷包给她,我看她不像是会绣这些的。”

    其实更叫何秀秀为难的,是给花夫人送的礼。如今一颗惴惴不安的心平静下来,何秀秀立刻就想起来人情世故了,按情分上讲,宋大人出钱出力寻了他们多年,又帮忙救了女儿,是必须要重谢的;按辈分上讲,他们比宋大人高一辈,作为叔叔婶婶,理应给侄子侄媳送见面礼。窘迫的是,他们家这些年过得寒酸,连件像样的礼物都拿不出来。

    她知道丈夫不容易,没将这件事说出来,只微微叹口气,继续道:“虽说安墨姑娘不提,但咱们不能什么也不给,平白叫好人寒了心。”

    李锦元闻言,点点头道:“你说得在理。但只送些寻常帕子荷包,未免小气。”知道夫人这几天不安,他忙又补了一句,“虽说礼轻情意重,但咱们用的却只是寻常布料丝线,安墨姑娘跟在侄媳妇身边,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又不晓得咱家情况,万一误会咱们有意怠慢就不好了。”

    被丈夫这么一说,何秀秀也发愁起来,丈夫说得没错,这刺史府的丫鬟都穿金戴银的,更何况安墨是花夫人身边最得宠的,她这些东西确实拿不出手。却听丈夫道:“你不必担心,等我拿些银子来,你就好好挑几样贵重些的礼物送过去。”

    何秀秀一惊,“你哪里来的银子?”

    她心道,丈夫也是宋家人,跟着回京城后应当多少能分些产业,但眼下又没回到京城,住在这里吃侄子侄媳的,用侄子侄媳的,还花侄子的钱给侄子媳妇送礼,这叫她怎么拿得出手?

    李锦元立刻将自己得了一份差事的事情说了,“你放心,提前支些银子而已,我这一趟还不知能赚多少。”一个静尘庵就抄出来不少东西,更何况是鬼楼大本营?到手的九成交上去,留下一成犒赏将士,他这个主将能分到的也不少。

    何秀秀闻言自然是大喜,“宋大人厚待咱们,你可要好好办事,不能辜负人家,听说京城房价贵,你得了钱也别大手大脚,到了京城咱们才好添置宅子家具。”她叹了口气,“也不知京城的柴米油盐贵不贵。”

    李锦元闻言有些纳闷,“不必另买,我在京城的王府还留着呢。”

    何秀秀大惊,“什么王府?”丈夫别不是疯了吧!

    李锦元更惊,“没人告诉你么?我是皇室出身,回去后就是亲王,你就是王妃。”

    亲王?王妃?!

    何秀秀手指哆嗦了一下,完了,她丈夫一定是疯了!

    ……

    副统领走后,李瑜再度拿起了母亲发来的那封信。

    早在半个月前,关于花宜姝的事情就由李瑜修书送到了京城,既然已经决定是她了,李瑜当然不会隐瞒,二来也能让一直惦念此事的母亲放心。

    太后的确是放心了许多,信中大半都是称赞,之后就是催促他赶紧回去。虽说太后并未在信里提起花宜姝,但李瑜莫名直觉太后并不喜欢她。

    该如何让母后喜欢花宜姝呢?

    李瑜思量了半天,没能想出个两全其美的法子,便微微叹气放下了书信。他自暴自弃地想:罢了,母后不喜欢就不喜欢,回去后将她们两人隔开便是。

    眼看时辰到了,他立即起身沐浴,待打理干净,看见内侍捧上来的香囊时,想了想,他拿起一个配上。

    既然两个太香,那么一个应当刚刚好。

    芙蓉香,她应当会喜爱的。

    谁能拒绝一个香喷喷的人呢?

    李瑜对今晚很期待。

    第107章 送礼,明明是朕送给她……

    巫州。

    明月西斜,夜色渐深。

    一道黑色的人影在暗巷中焦躁不已地等待,他一身黑衣,身形微微有些佝偻,头脸都用黑布蒙着,只露出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

    当更夫敲过第三次梆点后,头顶忽然响起一道男子的声音,“上来!”

    黑衣男子浑身一震,仰头朝着上面望去。

    巷陌深深,被高楼夹在中间,此时这黑衣人左侧高楼上开了一扇窗,窗内烛火摇晃,似一只招摇的手,正呼唤他过去。

    黑衣人迟疑一瞬,咬牙顺着墙壁攀爬上去,而后一下跃入窗内,黑衣被烛火照亮,更显刺目,仿佛在提醒他就该永远藏在黑暗中,而不能与光明为伍。

    长久待在黑暗中,这室内明亮的烛火刺了他的眼,黑衣人眼睛微眯,看向这室内之人。

    屋内除了他只有三人,其中两个是鬼楼中走出的死士,跟从前相比,他们的面色更红润,眼睛更有神,干瘦的身材也胖了一圈,若不是黑衣人对鬼楼里每一个走出去的死士都一清二楚,只怕也认不出这两人。

    因为他是鬼楼中负责训练死士的左使。每一个从鬼楼走出去的死士,都是他亲自训练出来的。

    然而左使对越不凡的忠心也和这些死士一样,全靠一颗“解药”维系着。越不凡疑心病重,并不轻易相信别人,除了那些本就颇有才干且不得不投入他手下的英杰,比如杨靖、尹无正这种人,其他人都或是被迫,或是自愿地服下了剧毒。

    想要在这个世界上好好活着并不容易,多的是没钱没田的乞儿流民,左使当年的心甘情愿服下剧毒,又是心甘情愿帮着越不凡训练死士为他效忠,他将这一切当做五年的交易,五年之后,他得到解药和一身武艺远走高飞,再也不用做回曾经无依无靠的流民。

    但是不久前,他放出去的一批死士回来了,用了鬼楼的暗号引他相见,这些本应该被关在官府大牢里的人,竟然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令他神魂剧震的消息。

    黑衣人本不该信,可是这些人彻底摆脱剧毒后逐渐恢复康健的身体无法作假。

    于是他来了。

    “左使,这位就是张统领。”随着曾经手下的引荐,一直懒懒坐在案前的青年男子终于抬头冲他看来。

    这人有一张年轻英俊的面皮,但这英俊却没有引人警惕的锋锐,反而显得十分和气,他眉毛浓,眼睛大,面颊肉多,看上去更比实际年纪要小上几岁。

    左使没想到朝廷派出来交涉的,竟然是这样一个看起来乳臭未干的小子。他藏在黑布下的眉头皱了起来,觉得自己受到了轻视。

    张达先却是抬手,彬彬有礼道:“请坐。”

    左使在他对面坐下,桌上空空荡荡,没有任何招待的茶水点心,两人也毫不在意,就隔着这一张方桌开始讨价还价。

    张达先:“朝廷可以给你们解药、新的身份,乃至一份堂堂正正的差事,但你们必须在此次围剿中拼尽全力,击杀越不凡。”

    左使自认不是傻瓜,更何况才发现了越不凡的欺骗,心中警惕多疑比起以往只多不少,他冷冷道:“我凭什么相信,也许朝廷就是想要我们和越不凡自相残杀,等越不凡一死,就该我们死了。”

    张达先却是从容不迫,这么多时日带着手下追杀鬼楼的人,他每一次都亲身上阵,历经坎坷,好几次险象环生,武功大有长进,心性也成长许多,早就不是原先那个被人笑话靠着家世当上龙武卫统领的张达先了。

    他道:“你也可以不信。不过我想没人会不想活着。”他抬手,将一只药瓶放在了桌上。“这是真真正正的解药,一次三粒,连续服用七天,余毒尽去,重获新生。据我所知,你在越不凡身边已经四年,想必时日不多了吧!”

    他这句话戳中了左使的软肋,左使的呼吸沉重起来,在他当上左使之前,原也只是一个普通死士而已,后来前任左使拿了“解药”离开了鬼楼,左使曾经好奇过前任左使的去向,还在越不凡面前试探过,为什么左使从此人间蒸发。

    当时越不凡说他为前任左使安排好了天衣无缝的新身份,对方如今洗白上岸,自然不可能跟过去沾上关系。他说他也不会将前左使如今的身份去向告诉他们,为的也是让前左使与过去刀光剑影的黑暗生涯彻底斩断。

    他当时信了,并且从此以后对越不凡更加忠心,他甚至为越不凡用剧毒控制他们这种事找了借口。他想,越不凡供他们吃穿,教他们武艺,他总要将花费在他们身上的赚回来,人心难测,若是他们中有谁学成武艺就逃离鬼楼,或是利用鬼楼从鬼楼学到的手段反噬楼主,那么越不凡就要血本无归。他理解越不凡使用的这种手段,认为这样明码标价的买卖十分公平。

    就像美丽的蝴蝶近看却有丑陋的身体,他们这些死士从未被越不凡接纳过,又怎么能想象到这个人究竟有多阴毒?

    左使当然想活着,若不是知道朝廷手里有真正的解药,他早在得知自己时日无多时就跟越不凡同归于尽了。

    他视线死死盯着面前这只药瓶,忽然伸手过去抢夺,速度快得甚至留下残影,然而他快,张达先却比他更快,顷刻之间,左使强抢的手被张达先一掌拍开,那瓶药再度落入了张达先手中。

    左使伸出去的手被痛得发麻,甚至没有再抬起来的力气,似乎对方早就料到他会伸手去夺,对方早就有所准备。左使没想到这样一位年轻公子居然如此厉害,他呵呵冷笑,“看来朝廷养的也不全是金玉其外的废物。”

    张达先却半点不恼,反而手上一晃,药瓶就飞入了左使手中。

    左使大惊,捏着药瓶不知所措,却听张达先道:“朝廷毕竟是朝廷,陛下圣明君主,不会越不凡那样阴险毒辣的手段,解药你拿去,若信得过朝廷,你可以帮忙围杀越不凡,若是信不过,也尽可以远走高飞。”

    左使捏着药瓶,怔怔不语……

    ……

    归州,刺史府。

    同一轮明月下,有人捏着解药两难抉择,也有人捏着香囊原地踟蹰。

    夜色静谧,桂香满园。

    李瑜原本已经快要迈入那座院子,可是敏锐的耳力又硬生生将他的脚步留在了原地。

    他鼻尖嗅到了八卦的气息。

    有几个侍从的声音隔了老远,却还是清晰传入他耳中。

    “本来只是跟随陛下在刺史府上借住几日,没想到还能看到这么多热闹!”

    “东街一家百年店铺经常半夜失窃,店家今夜终于捉到窃贼,把贼扭送到本地衙门,衙役一瞧,你们猜是谁?竟然是归州刺史的小公子。”

    “堂堂刺史公子,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我也没想到啊,听说这刺史公子从小就有个偷鸡摸狗的怪癖,刺史大人不管不顾,刺史夫人又一向惯着,这才闹出今日的事。明天可有的热闹看咯。”

    “听说归州刺史和刺史夫人为了捂住这件事,给在场所有人都发了封口费,你们绝想不到发了多少钱。”

    “多少多少?”

    “一人,十文。”

    一阵压抑的哄笑声响起,“十文,这刺史也太小家子气了!这点钱还不够塞牙缝的!”

    “谁让人家是刺史,就算他分文不给,那些人也不敢往外说。”

    “倒是那刺史小公子有些脾性,当场怒骂自己的爹娘刁钻刻薄,被刺史夫人提着棍子打。”

    李瑜微微蹙起了眉头。这归州刺史,毛病怎么越来越多?不过这故事倒是比其他的新鲜,至少是他从未听过的素材。

    身后随从不明白天子为何突然止步,更听不见陛下所能听见的声音,却也不敢多问,老老实实垂首静等。

    在李瑜的耳朵中,那两人还在继续八卦。

    说的不是刺史夫妇担心吵起来被陛下听见特意躲到外边去吵,就是刺史管家带着厨娘私奔还被家里老妻追出来推进了河里。

    几人说得惟妙惟肖,仿佛排演出了十几个人的热闹,李瑜正听得暗自叫好,忽然听见其中一人道:“花夫人可真是宽厚啊,见李夫人郁郁寡欢,竟求了陛下找到一棵能吹泡泡的树,当真奇特。”

    “可不是,李夫人和珠珠小姐今日可开心了,还和夫人一块用了晚饭呢!”

    “夫人可当真是温柔体贴,处处为人着想啊!”

    李瑜:……

    明明是他送给花宜姝的,怎么成了花宜姝送给何秀秀母女的?

    第108章 迟到补更二更,窃贼

    今天发生了太多热闹,李瑜那边正在思索自己送给花宜姝的树怎么成了花宜姝送给别人的,花宜姝却也没有闲着,正一边靠在贵妃榻上尝试安墨给她制作的面膜,一边听曹顺子给她讲刺史府的八卦。

    “其实刺史府的小公子行窃也不是头一回了,光是被抓住的就有十几次了,要不是只有这么一个儿子,恐怕归州刺史早就将他从族谱中除名了。”

    曹得闲就在一旁道:“这么看来,刺史府给的那十文钱也就是做做样子咯?”

    曹顺子笑道:“这是自然,这么多次,消息早就捂不住了。倒是那些抓住了‘窃贼’的店家,都在城里扬名了一把。生意比以前更好了呢!”

    曹得闲便叹道:“看来归州刺史这些年治不住归州也是有道理的,教出这么一个儿子,谁能服他呢?”原本还以为陛下这回整治静尘庵牵扯出了那么多本地官吏,没了这些地头蛇盘踞,归州刺史应当能好好治理归州了,现在看来,他连自己儿子都管不住,怎么可能管得住偌大一个归州?

    曹得闲暗自思量,前日刺史夫人还托他在花夫人跟前美言几句,想为她的丈夫谋求更高的位置,他当时表面乐呵呵,心里却在笑话她丈夫懦弱无比把归州治理成这副鬼样子,没被撤职已经是陛下法外开恩了,如今可好了,这件事暴露出来,只怕归州刺史是真的要官位不保了。

    屋内的侍女见夫人听得津津有味,也掩着嘴笑作一团,一直随侍在夫人身边,她们知道夫人就喜欢看她们自在笑闹的样子。

    没一会儿,花宜姝揭开了面膜,果然也是一副笑模样,紫云立刻将一面琉璃镜呈到她面前,花宜姝就着屋内煌煌灯火仔细对照,不由有些失望,“这面膜敷完,也没见肌肤细嫩几分。”

    这面膜之法若是其他侍女献上,此时听见夫人抱怨没有效果,一定惴惴不安急急申辩,偏偏这是安墨献上来的,甚至花宜姝敷面膜时,她还端着铜盆在旁边继续制作面膜,闻言理所当然道:“才敷一次怎么能看见效果呢?多敷几次就能看出来了。”

    “是吗?”花宜姝表示怀疑。

    安墨用力点头,真诚道:“一般情况下刚刚敷完会水嫩一些,但你皮肤太好了,所以面膜的效果看不大出来,但是时日久了,一定比以前更好。”说着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原来她脸上也挂着一张呢!

    花宜姝就爱听安墨夸她,原本还没觉得有什么,但是听完安墨这一夸,她竟觉得自己的肌肤似乎当真水嫩了几分,当下美滋滋地对着镜子照了又照。

    三名侍女见花宜姝喜爱安墨的夸赞,也跟着夸了一通,比起安墨来,她们声情并茂妙语连珠,但花宜姝神色却淡淡,紫云想起来方才夫人似乎对刺史府的小公子有兴趣,当下便道:“说起来,刺史府的小公子今年不过十三岁,正是一派稚气的模样,他能一次次躲开府中守卫外出行窃,也是个机灵的。”

    花宜姝点头,“确实有些聪明。”

    见夫人赞同,紫云心下一喜,却听夫人接着道:“可这份聪明不用在正道上,终究是个祸害。”

    紫云立刻附和,“夫人说得是,一个家族的兴衰荣辱靠的就是子孙后辈,晋家教出了这么个儿子,也是走不长远了。”归州刺史便是姓晋。

    花宜姝又道:“不过这位刺史公子早不被抓住晚不被抓住,偏偏在归州被陛下收拾妥当,偏偏在咱们快要启程的时候被抓住,莫非也是个妙人?”

    紫云自诩聪明,但是听见花宜姝如此反复,也是傻了眼,心中暗忖,莫非夫人是在故意为难她?

    却见夫人灿然一笑,刹那间仿佛冰天雪地里红梅绽放,艳美得不可方物,“傻了吧,我逗你呢!”

    紫云心中一跳,往日里夫人只会说安墨傻,如今也说她傻了,这难道是说夫人已经被她打动了?

    紫云仿佛苦苦攀登之人终于见到了顶峰,当下兴奋得脸都红了。

    一旁的安墨却是愣怔了一下,问道:“快要启程了?”

    花宜姝颔首,李瑜确实是还没说起这件事,但眼下已经是十月初十,离过年也不剩多少时间了,李瑜是肯定要在年前赶回去的。

    安墨便发起呆来,花宜姝见她似乎有些心事,正要发问,李瑜忽然来了。

    他进来时仿佛带起一阵寒风,屋内顿时如陷冰雪,嬉笑的侍女,打趣的曹顺子,调侃的曹得闲……所有人都仿佛被冻住一般,一起停住了。

    片刻后,所有人都静默地退了出去,屋内只留下花宜姝和李瑜两人。

    还没听见心声,花宜姝就直觉李瑜今夜的情绪有些不对劲,但她并未在意,朝李瑜点了点刚刚敷过面膜的脸蛋。

    “陛下快看。”

    灯下美人肤若凝脂吹弹可破,李瑜耳根红了红,没有说话,花宜姝见他不做声,以为他没看到她今夜这格外水嫩的肌肤,便又朝脸上点了点。

    下一刻,李瑜凑过去亲了她一下,亲完还大言不惭,“朕已经满足你了。”

    花宜姝:……

    他还眼巴巴地看着她。

    【朕是不是很厉害,立刻就猜中了你的心思?】

    花宜姝:……

    她鼻尖动了动,嗅到李瑜身上一股浓郁甜香,“陛下又佩香了?”

    “张太医调配的,不值一提。”李瑜嘴上这么说,却是下巴一昂,装作不经意的模样捏了捏身上的香囊。

    【张太医说,这种香嗅闻久了还可以强身健体美容养颜!其中一味材料格外难得,他要几年才能调配出来。】

    这样精贵啊!花宜姝心中一喜,虽说这个香不是她所喜欢的,但好东西她当然想要,立刻说道:“陛下,这香囊可是要送给我的?”

    李瑜微微愕然,犹豫着解下了挂在腰封下的香囊递给她。

    花宜姝如今哪儿能看不懂他的神色?心里奇怪,这别别扭扭的家伙,既然不是送给她的,为何特意挂在身上炫耀?李瑜从前可没有佩香的爱好。更何况美容养颜?李瑜需要吗?

    花宜姝盯着李瑜那张干净的脸瞧了又瞧,手上却是毫不犹豫地接过了他的香囊,李瑜还多看了香囊一眼,心里十分不舍,但很快便又将这事放下了,因为他想起了另一件事。

    狭长的眼眸不错眼地盯着她,李瑜开口道:“听说你告诉婶婶,那棵树是你为她寻来的?”

    花宜姝眼皮一跳,心道李瑜怎么会知道这件事?她明明交代了底下人不要将此事传出去,莫非这些人暗地里偷偷议论被李瑜听见了?这人爱偷听墙角的毛病怎么还没变?上次还偷看林侍卫和安墨的墙角,花宜姝都怀疑自己哪天身份败露不是因为做事不够小心,而是防不住李瑜趴在屋顶偷听。

    她分神想着这些事,面上却不动声色,毕竟为了防止这种事发生,她早就已经想好了说辞,“陛下,这件事我可以解释。”

    李瑜却开口道:“不必解释,朕都明白。”

    花宜姝吃了一惊,他竟然明白她想要提前拉拢静王?他怎么突然变得这么聪明?花宜姝小心道:“陛下当真明白?”

    李瑜微微蹙眉,似乎有些不满她的质疑,但很快,他的紧蹙的眉宇又舒展开,握住她的手柔声道:“你的心,朕自然都明白。朕知道,你是担心朕的名声。”

    花宜姝:???

    李瑜不再说话,只是微微抿起唇角,面庞在烛光下似乎有几分羞涩。

    然而他的心里话,却一筐筐地往外倒,激动得像是猴子终于捞到了月亮。

    【朕知道!朕当然知道!全世界朕最懂你!】

    【一棵树连根带土拔起,那么多人一路小心护送到这里,少说花费好几个时辰!却只是为了让朕能博你一笑,像不像史上耽溺美色的昏君?】

    【一定会有人议论朕为了美人劳民伤财!】

    【朕为此事担心了许久,可是你为了保护朕的名声,硬生生说成是为了给婶婶弄来的树!】

    【花花,你事事都为朕考虑!你对朕太好了!】

    花宜姝:……?

    现成的答案不抄白不抄!于是花宜姝立刻舍弃了之前准备好的说辞,直接把李瑜心里说的这一套换了个说法复述了出来。李瑜听了果然动容,漆黑的眼眸中甚至盈起了丝丝水雾。

    花宜姝看他感动得都要哭了,心中自觉理亏,认为自己欺负了老实人,正感到惭愧,忽然发觉今晚的李瑜似乎……比往日更好看了些。

    不止好看,身上还香喷喷的,头发也梳得格外仔细,嗯?他发簪还换了新的,看着有些花里胡哨,但整个人看着都比往日精致了许多,像一块刚刚端上桌颤巍巍的豆腐,十分……可口。

    花宜姝被引诱了,“陛下,良宵苦短,不如早些歇息吧!”

    李瑜面上颔首,心里却有些失望。他吃过很多次教训了,一般花宜姝主动开口歇息,就是没戏了。

    正失落,帘幔啪得一下被花宜姝扯掉,然后他就被花宜姝给推倒了。

    咕咚一声,李瑜盯着压在自己身上的人,狠狠咽了咽口水。

    一夜无眠……

    次日花宜姝醒来时,晴光潋滟,身边早已没了李瑜的身影。

    她眨了眨眼,正要打个哈欠,忽然听见屋内有窸窸窣窣的动静。

    她循着声音望去,就见梳妆台上妆奁已经被打开,其内珠宝首饰一扫而空,还有一只手打开箱笼,正飞快往外掏东西。

    花宜姝震惊了。

    离谱!竟然有人偷到了她头上!

    第109章 借钱,安墨第一次借这……

    花宜姝大惊,正要喊人过来,忽然发觉不对。

    这刺史府原本就不是一般小贼敢进得来的,如今更是守卫森严,哪怕是鬼楼中轻功身法最厉害的杀手,也没办法瞒过里里外外那么多守卫潜入进来。那么有本事偷到她房里的……能是什么人呢?

    花宜姝不动声色地观察这人。对方似乎没有发现她已经醒来,仍然背对着她弯腰从箱笼里不停往外掏东西,身上着青色锦衣,脚上踩着绸布靴子,那只不停掏东西的手不说多细嫩,但也白皙干净,一看就没怎么吃过苦头。且他个子虽然高,但身形瘦削,头大肩窄,不像成年男子,分明是正在抽条长个儿的少年人。

    花宜姝看了这两眼,心里已经确定了他的身份。

    少年在箱笼里随意翻了翻东西,又掂了掂手里的包裹,确定差不多了,就打算弄出些动静引人进来,刚刚转头,却正对上了床上正支额躺着的人,少年吓得瞪大了眼睛,脚下噔噔噔连退三步,直接撞到了身后的桌子上。

    他一张稚气未脱的包子脸,眼睛大而圆,眼睫长而密,此时瞪大眼大惊失色,“你什么时候醒的?”

    花宜姝见他生得可爱,便笑道:“弟弟莫怕,我刚刚才醒。”

    床上女子正是韶光正好的年纪,一笑起来百媚皆生,然而这少年却仿佛没看见她的容色,他警惕道:“我才不信,如果是刚刚醒,你怎么不叫?”

    花宜姝见这小孩对她美貌没有反应,她心里嗤了一声,连一只公猫都对我恋恋不舍,这孩子一定是个傻的,所以才对我花宜姝的绝世美貌无动于衷。哎,可怜我的雪儿,如今还没回来。

    她打了个哈欠坐起来,随意拢了拢凌乱的头发,“小弟弟,不是每个女人见到了屋里有贼都会叫的。”

    少年道:“那你一定不是正常女人。”

    花宜姝眼睛一亮,“你说对了,正常女人绝没有我这样的美貌。”

    也许是没料到花宜姝能说出这样不要脸的话,少年呆了一下,然后哼了一声,“他们都说花夫人雍容华贵无人能及,没想到传言也不尽如人意。”

    少年没想到花宜姝竟点头赞同,“比方传言说刺史府公子是个偷窃成瘾的混混,其实也不尽然,你说得对,传言不可信。”

    少年又忍不住瞪了瞪眼睛,但很快又收敛起脸上的震惊,他道:“既然你知道,为何还不喊人将我这窃贼撵出去?”

    花宜姝便又笑了,“弟弟今年几岁?吃的什么药?”

    少年,也就是刺史府公子晋元真古怪地看着她,“你在说什么?”

    花宜姝:……

    她叹了口气,她再一次理解了安墨的寂寞,说出来的典故没人接得上也太惨了。

    想起安墨,花宜姝面色正经起来,“小弟弟,你应当知道男女有别,大清早的,我坐在床上衣衫不整,屋子里还多了个男人,你要我怎么解释?莫非你是故意来毁坏我名节的?”

    晋元真哼了哼,“我才十二岁,我有什么本事毁你名节。别以为我不是大人就好哄。”他说着忽然嘴角一翘,掂了掂手里的东西道:“看见没有,你要是不喊人,那这里头的金银珠宝可就都归我了。”

    花宜姝哦了一声,“那你拿走吧!”

    晋元真一愣,不可置信道:“这一包可值几万两!”

    花宜姝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笑,“那算什么,姑奶奶我有的是钱。”

    晋元真嘶了一声,他盯着花宜姝看了一会儿,忽然放下包袱,举起桌前梅花凳开始砸东西。

    先是砸柱子,沉闷的咚咚声,外头安安静静;接着砸桌子,响亮的乓乓响,外头安安静静;最后砸了一只花瓶,哗啦一声瓷器碎裂的巨响,外头依旧安安静静。

    少年都懵了,以为外头人都死光了,跑到门前,眼睛贴在糊窗户的细密白纱布上往外看,见侍从们的确好好站在原地一个没少,他转过头,目瞪口呆盯着花宜姝瞧,“他们为何不进来?”

    花宜姝:“你想要他们进来自己喊啊!”

    然而晋元真要是能自己喊,早就喊出来了,他憋着一口气,憋得脸都红了,看向花宜姝的眼神中满是疑惑,似乎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女人。

    花宜姝肚子有些饿了,也懒得逗他了,“小弟弟,你要是遇着了什么难事就直说,能帮我的尽量帮你,但你要是想利用我达到某种目的,那你就找错人了。”

    晋元真:“你在说什么,我只是来偷东西不小心被你发现了而已。”他强调道:“虽然我家不缺钱,但我有偷窃癖,一天不偷东西就浑身难受。”

    花宜姝忍不住笑了,晋元真越发觉得这女人有古怪,他忍了忍,还是没忍住道:“你笑什么?”

    花宜姝道:“我笑你蠢。”

    晋元真双眼圆睁。寻常少年人当面被嘲笑,都很难压抑住情绪,但他很快就调整好了呼吸,反而冷静道:“你为什么这么说?”

    花宜姝摇摇头,看着晋元真的眼神仿佛在看一块朽木,“偷窃癖享受的就是偷窃的冲动与刺激,而你呢?你刚刚放东西的时候可半点都不小心,开抽屉翻箱笼动静那么大,明摆着是要将我吵醒。”

    “原来是这样。”晋元真这半大少年竟若有所思地点起头来。

    花宜姝继续道:“不过这只是其中之一。”

    “还有呢?”少年急切道。

    花宜姝:“你偷窃被抓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可是每一次都是偷完东西被抓,从没有一次偷窃未遂。这也就罢了,可我这院子防守严密,你能悄无声息地进来,却控制不了翻东西的动静,说出去谁能信?”

    晋元真这才恍然大悟,“你说得对,是小爷没想到这点。”他又仔仔细细看了花宜姝一眼,说道:“小爷承认你也是个聪明人。”

    花宜姝:……

    “该你了,说说你是怎么突破那么多守卫潜入这里的。”

    晋元真得意一笑,“谁说我是潜入进来的?我翻墙进来的。”

    花宜姝不信,翻墙怎么能进来,就算要翻墙,也得先经过站岗的守卫。

    晋元真却是露出一个笑容,跟之前那种狡黠中透着得意的欠揍笑容相比,他这个笑可太纯洁了,就像是个几岁孩子,干干净净纯良至极,“姐姐,我是刺史府的少爷,我能过去拜会宋大人吗?”

    在不知道刺史府公子是个惯偷之前,没有人会舍得苛责这样一个单纯无辜的小少年。只因此时的他看起来就像是只小动物,让人生不出分毫防备心,又忍不住去怜爱他。

    饶是花宜姝这样的演戏高手,在看见这笑容时也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她的眼睛就亮了起来,这可是她身边没有的品种的!

    花宜姝便又笑起来,在此之前她也笑了好几次,有不屑的笑、冷淡的笑,调侃的笑,捉弄的笑。但这一次她的笑明丽温柔,像春风拂开柳枝,湖水悠悠涟漪荡漾,是一个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亲近舒服的笑。

    晋元真看得愣了一下,就听花宜姝道:“小弟弟,我不再跟你玩了,不过倘若你有什么难处尽可与我说,我言之有信,一定会帮你。”

    晋元真半信半疑,“那我想要脱离晋家你也能做到?”

    “当然。”花宜姝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但这并不妨碍她大包大揽。“不过我不是开善堂的,有一个条件。”

    提起这个晋元真立刻警惕起来,他看了花宜姝几眼,忽然转身从窗户上翻了出去。

    花宜姝看着他离开时矫健得像只小豹子的身影,目光久久没有收回。

    她觉得晋元真是个怪人,要不然怎么放着好好的刺史府公子不当、放着好好的荣华富贵不享,非要靠着败坏名声的法子脱离家族呢?要换做是她有这样的出身和富贵,必然不会像晋元真这么折腾。不过这也不关她的事,管他为什么折腾,只要这个人好用,能用就行。

    晋元真翻出来的那一包东西就放在地上没有动。

    花宜姝走上前去翻了翻,发现东西虽然混放到一处,但里头的珠宝钗环并未磕碰损伤,那小子竟然还有几分细心?

    她心情颇好地翘了翘嘴角,“来人。”

    花宜姝洗漱完毕,正用早饭,安墨就进来了,跟以前相比,这一次她犹犹豫豫支支吾吾,“我能不能……能不能……”

    花宜姝:“一口气说完。”

    安墨:“我能不能跟你借一笔钱?”

    花宜姝:“多少?”

    安墨:“两千两。”

    花宜姝蹙起了柳眉,正要问她要这么大笔钱做什么,就见曹顺子从外头进来,对她道:“夫人,李夫人晕倒了,二爷又要带着人去巫州了,请您过去帮忙照料。”

    第110章 迟到补更信物,一定要最好的……

    何秀秀怎么会突然晕倒,明明昨夜还好端端的。

    花宜姝有些头疼,但李锦元的要求并不过分,毕竟何秀秀是未来的王妃,而她如今是这里唯一有资格去照料何秀秀的人。她问曹顺子,“怎么回事?”

    曹顺子抹了把额上的汗,“我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二爷急着出门,大人就让小的过来请您过去。那边已经去请张太医了。”

    花宜姝点头,“着人去说一声,我稍候就到。”她侧头对一脸懵逼的安墨道:“你直接去找曹得闲支银子,回来再与我细说。”

    安墨双眼一亮,连连点头。

    花宜姝则起身换了身衣裳就往何秀秀的住处赶去,一边走一边想,昨晚才让何秀秀彻底放下了对她的畏惧,今天何秀秀就晕了,事情怎么这么巧?该不会这何秀秀是个短命鬼,没有福分享受荣华富贵吧?否则怎么之前战战兢兢就没事,一旦安心下来就晕倒了?

    花宜姝纳闷,自己应当不至于如此倒霉啊!要是何秀秀福薄得了重症走了,静王妃换了人,那再想要拉拢可就难了。

    一脚跨进了那座院子,就见庭院内草木扶疏,李瑜正坐在庭院一侧静静等候,身边是几个侍从,再往前看,李夫人的屋门没有关。

    见她过来,李瑜起身相迎,花宜姝急急道:“婶婶怎么样?”

    见她这样着急,李瑜反而顿了一下,他道:“你先进去看看吧!”

    花宜姝也不多说什么,点头应了声好便走了进去。

    花宜姝还是头一次踏进何秀秀与李锦元的屋子,室内陈设气派,却并不精致,明摆着是刺史府为了招待静王,所以将能找出来的好东西都堆到了一起,东西太多反倒显得不伦不类,她绕过屏风往里走,张太医正在给何秀秀看诊,李珠珠就坐在旁边看着,小姑娘眼圈红红,显然先前被吓到了。

    看到花宜姝进来,李珠珠眼睛一亮,她走过来牵住花宜姝的手,仰头问她,“夫人,我娘怎么了,她是不是生病了。”

    花宜姝摸摸她小脑袋,“等太医看看再说,还有,你该唤我一声嫂子。”

    小姑娘哦了一声,回头去看躺在床上双眼紧闭的何秀秀。

    隔着一道纱帘,张太医将何秀秀的手腕放回去,花宜姝见张太医面色从容,心里便松了口气。

    张太医说:“李夫人这是身体虚弱,又过度惊喜,才会突然晕倒,等她醒来吃些调理的药,也就没事了。”

    花宜姝:“她什么时候能醒?”

    张太医心道至多一炷香,但他习惯谨慎了,说道:“这没有定论,一个时辰内是能醒的。不过……”

    花宜姝心一提,“不过什么?”

    张太医:“李夫人身怀有孕,应当有两个月了,……”

    ……

    眼见屋内侍女送张太医出去,花宜姝便带着李珠珠坐到了床前,小声问她:“你知不知道你娘晕倒前发生了什么?”

    小姑娘立刻点头,“昨晚娘和爹吵架,把我吵醒了,今早爹爹便拉着娘亲去找大哥,说要大哥证明他是亲王。”李珠珠茫然道:“嫂子,亲王是什么?”

    花宜姝笑道:“亲王就是大官,以后你和你娘就能跟着你爹过好日子了。”

    李珠珠哇了一声,“那我能像安墨姐姐那样买个师父学武功吗?”

    花宜姝就问:“你学武功做什么?”

    李珠珠握拳,“我要像安墨姐姐一样,铁拳打坏人!”

    花宜姝还以为她会说以后吃好的穿好的,没想到她竟然有这样的志向,顿时觉得这小孩比之前更可爱了,笑道:“你是亲王的女儿,将来多的是高手抢着上门给你当师父。”

    李珠珠哇了一声,小小的双眼里满是亮光,似两颗小小的星辰从夜空升起。

    许是听见了两人说话的声音,何秀秀眼皮动了动,缓缓醒转,花宜姝和李珠珠立刻看向她。

    “娘你醒了!”

    “婶婶可算是醒了!”

    两人异口同声。

    何秀秀看看帘帐,再看看面前两人,怀疑自己之前是在做梦,花宜姝察言观色,便道:“婶婶别怕,不是做梦,二叔当真是亲王,你回去以后就是王妃。”

    何秀秀睁大了眼睛。

    花宜姝继续道:“婶婶可别又晕过去,大夫说你怀有两个月身孕。”

    何秀秀:……

    缓了好一会儿,何秀秀才接受了面前的一切,她坐起身靠在引枕上,不禁温柔地抚了抚肚子,“最近发生的事太多了,我竟连怀孕也不知。”

    花宜姝羡慕地看了一眼她的肚子,才道:“这孩子来得正是时候。”

    何秀秀想起之前一家三口捉襟见肘的日子,再想想以后锦衣玉食的日子,不由得露出笑来。

    花宜姝让李珠珠去外头玩,李珠珠便乖顺地应了。

    何秀秀见状明白花宜姝是有话要跟她说,正等着,却见花宜姝重重叹了口气。她这样的美人,光是坐着不动便像明珠生辉,照得整间屋子都亮了,此时何秀秀看见美人叹息,便宛如见到了上好的刺绣蒙尘,忙道:“你怎么了?”

    岂料花宜姝的眼圈说红就红,泪珠子说掉就掉,“婶婶已经育有一女,如今又怀了身孕,未来前程光明,不像我,今后的日子还不知要怎么过呢!”

    何秀秀是没见过什么世面,但她也不至于蠢笨,既然丈夫是亲王,那么能使唤丈夫的宋大人是什么身份?她心里已经猜到,原以为花宜姝的日子会比她更好才对,见到花宜姝忽然诉苦,还愣了一愣,“怎会?”

    花宜姝声音哽咽,“昨日,陛下收到太后娘娘的书信,太后催他尽快回去。太后是最重门第出身的,回去后必定会为陛下安排出身高贵的名门淑女,我一个小小刺史的女儿怎么够看,将来后宫佳丽三千,我还不知要被怎么欺负呢?”

    何秀秀以前大字不识一个,后来嫁了李锦元后受他教导,如今也算识文断字了,她原先不明白书里写的什么倾国倾城绝代风华的,觉得人怎么能生得那样好看呢?虽说她丈夫年轻时也是极英俊的,是十里八村没人能及得上的相貌,但在何秀秀心里,也是远远够不着这些词的,她那时就想,容貌风华能称一句当世第一的,该好看成什么样子?

    可是自从看见花宜姝,何秀秀觉得自己明白了。

    此时见花宜姝落泪,何秀秀急忙安慰起来,只是说着说着,她也跟着担心起来,连花宜姝这样出身高贵、美貌惊人的女子都为门第之见担心,她的出身跟花宜姝相比可是云泥之别,她能得到太后的认可吗?进了京城后,会不会受人排挤?会不会连累丈夫和珠珠?

    这时就听花宜姝道:“婶婶,虽则我一人势单力薄,但细细的苇草编成麻绳也能挑起千斤重担,如果我们能守望相助,团结一心,未必打不过那些高门贵女。”

    何秀秀正怔愣,又听花宜姝道:“您如今有了身孕,可要好好保重,若是能生个男孩,便是未来的世子了,这样哪怕您出身微末,也无人再敢非议,等孩子出生,我这边就会劝陛下立刻将这孩子封为世子……”

    花宜姝为她出谋划策,处处显露出她比何秀秀更高的见识和更细的心思,听得何秀秀感动不已,“夫人,你对我太好了。”

    花宜姝握住她的手,“你是我婶婶,咱们是一块吃过烤肉的交情,我怎么不为你着想呢?”

    何秀秀不禁红着眼眶笑起来,是啊,昨夜她们还一起吃过烤肉,花宜姝其实也还是孩子心性,难为她小小年纪就要为这些事情烦恼,她道:“等回了京城,我一定多多进宫去看你,咱们守望相助,决不叫人欺负。”

    此时此刻,何秀秀身上终于显露出刚强的一面。

    ……

    花宜姝走出何秀秀屋子时,张太医显然已经将何秀秀的情况说了,院子里的侍从都已经得了一波赏钱,曹得闲喜气洋洋对李瑜道:“哎呀,真是不巧,二爷走得太快,要不然就能知道这好消息了。”

    对此,李瑜依旧还是那张冷淡的面色,只是花宜姝如今已经能看出他眼中的兴奋了。

    她心里摇头,还乐呢,你现在一个孩子也没有,也不担心人家将来谋权篡位。

    她还未走近,李瑜便转过身朝她伸手,从前他是不会主动在众人跟前向花宜姝伸手的,被花宜姝调教了好几回才学会,她抬手搭上他掌心,两人牵着手一起走出何秀秀的院子,走上一路桂香弥漫的园中小径。

    【听说多和孕妇待在一起也能蹭上喜气,想必再过不久朕也能抱孩子了!】

    【朕高兴哈哈哈!】

    【嗯?等等,花宜姝不会已经怀孕了吧?】

    花宜姝咦了一声,原来他是在乐这个?不过很可惜,怀没怀孕她清楚得很,李瑜注定要失望了。

    她不愿李瑜过多将注意力放在这方面,以免他失望难过,便把之前一直被耽搁的事情提了出来。

    “陛下,妾身想要您一件贴身之物?可以吗?”

    李瑜微微愕然,“贴身之物?”

    花宜姝微笑,“最好是您时常带着,日日夜夜不离身的。”她目光一动,落在李瑜腰封下的玉佩上,在李瑜审视的目光中道:“比如这个,妾身就觉着很好。”

    这么点东西,花宜姝不认为李瑜会拒绝,毕竟用来压袍角的玉佩原本也不是李瑜的珍爱之物。

    她眼底的势在必得还没散去,就见李瑜摇头拒绝了。

    李瑜:“这个,不合适。”

    “为什么?”花宜姝惊愕,惊愕中还有一丝委屈,这小秃子居然拒绝她!没了,她的爱情没了!

    李瑜抿唇压着笑,嘴上却继续道:“不合适,等寻块好的。”

    花宜姝:“我觉得这块就挺好。”李瑜头发又不能拔,她都好久没有李瑜的物件了,这玉佩她盯很久了,李瑜戴了少说四个月,她一定要!

    李瑜侧头看她两眼,嘴角已经不觉翘起,声音淡淡吐出几个字,“那也得等着。”

    [嘻嘻嘻没想到吧,朕明察秋毫,一眼就看出你想要定情信物!你想要可以直说,何必拐弯抹角呢?]

    【只是花花你也太不挑了!一块压袍角的玉佩怎么能做定情信物,它怎么配得上朕对你的一片真心,当然要找一块顶顶好的,举世无双的玉!】

    花宜姝:……

    她分外无言,谁跟你要定情信物了?自作多情!

    她心里这样想,她悄悄握紧了他的手……

    第111章 长胖,妾身最喜欢胖胖……

    薄暮冥冥,残阳晚照。

    安墨兴奋地一路蹦跶到了花宜姝面前,还没来得及说话,先狠狠灌下了一大口水。

    花宜姝看她兴奋得小脸都红了,问道:“如何?事情办成了。”

    安墨用力点头,“我用你给的两千两银子买下了一座大宅子,还请了人把宅子整理了一番,用作……”她话说到这里忽然一顿,对花宜姝道:“你猜猜我买宅子做什么?”

    花宜姝立刻缩回头,“不猜,猜对了又没有彩头。”

    安墨十分自信,“你一定猜不着,你要是猜到了,那我就炖大肘子给你吃!”

    花宜姝嫌弃摇头,“大肘子吃多了发胖。”

    可是安墨只会炖大肘子啊!她又思考了一会儿,忽然道:“桌上要是有大肘子,陛下就不会跟你抢点心吃了。”

    安墨说的是大厨最近新研制出一个小点心,表皮透明,薄如蝉翼,一眼就能看清里头是什么馅料汁水,一碟六个,一口一个,又鲜又脆又香。花宜姝每次吃到大厨研制出的新点心都不免感叹,李瑜可真是世间难得的良人了,不但身子干净长相好看,还自带权势金钱和大厨,打着灯笼都找不到这样的。

    然而不巧的是,李瑜也爱吃这样点心,但他不但不会主动提,还会佯装出一副不喜欢的样子,只是每次在花宜姝吃的时候,他就在心里叫喊着想要,花宜姝搭理他吧,觉得自己少吃了有点亏,不搭理他吧,又觉得他十分可怜。

    只好每次都说吃不下让他帮忙吃三个,这才让李瑜心满意足。

    当安墨知道这事儿的时候,她很不解,“既然你喜欢吃,为什么不叫大厨多做几盘?”

    花宜姝当时便满脸无奈,“我也想,可惜不能。”因为她要是说了,那岂不是暴露了她能听见李瑜心声这件事?就对安墨解释,“陛下要面子,说破了他一定不高兴。”

    安墨闻言立刻用一种“啊,你好可怜”的目光看着她,接着花宜姝就道:“他喜欢吃,以为我不知道,我塞三个给他,既满足了他的口腹之欲,又满足了他想要的夫妻情调……如此才能把他栓在身边。”

    安墨同情的眼神立刻换成了满满的佩服。

    回忆结束,花宜姝听着安墨这话,觉得有道理,大肘子那么大一个,李瑜吃完哪还有胃口吃别的?那她不就能吃六个小点心了?

    花宜姝心里高兴,便道:“好吧,那我就陪你玩一把。”她盯着安墨看了一会儿,笑道:“这宅子一定不是你自己要住的。”

    安墨点头,毕竟她不可能留在归州。

    花宜姝:“既然不是自己住,那就是给别人住,归州城价位在两千两以上宅子都是靠近城北的豪宅,刺史府就在这一溜豪宅的中心,但今日一整天,都没人来与我说起你在附近买宅子的事,所以你买下的地方,必定离城北较远。”

    安墨有些惊讶,但还是料定花宜姝猜不出来,她道:“这也没什么,就算是紫云她们也猜得出来。”

    花宜姝目光一动,继续道:“若我所料没错,你买下的宅子,应当是在城东。”

    安墨一惊,“你怎么知道?”她狐疑起来,“该不会是随便说的吧?”

    花宜姝嗤了一声,并翻了个美丽的白眼,“姐姐我在你心里就是那种无根无据瞎猜的?”

    安墨分外尴尬,就听她接着道:“归州城的地价房价算是一般,除了城北之外,价值两千两的大宅子并不多见,城南是穷人住的地方,城西城东住的大部分都是商户和略有资产的平民,相比起城西,城东的治安更好,因为那里坊市最多,方便热闹,城中的守卫、衙役等公差大多住在那个地方。”

    花宜姝略一沉吟才继续道:“不过城东价值两千两的宅子都是少见的大宅,你不是自己住,自然要给别人住,这个人数还不少,那么,是什么人值得我们心善又热情的安墨姑娘出手相助?”

    在花宜姝揶揄的目光下,安墨的脸渐渐红了,她忍不住拍掌,“花花你太厉害了!这你也能猜到。”

    花宜姝嗯哼一声,“你这两日心神不宁的,一看就有事,还不快如实招来!”

    安墨便把这两天困扰她的事情给说了,“其实还是因为静尘庵里的那些姑娘们……”

    静尘庵?花宜姝有些惊讶。静尘庵被抄后,鬼楼的人该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至于那些可怜的姑娘,犯了事的被关进大牢,得了病还能治的都送去张太医那里,剩下的就是身体还康健的那些人了,李瑜给出的处置是全都按原籍遣返家乡,除了公中出的安置钱外,他还从自己的私库里掏了一笔钱,这两笔钱加起来,不但能足够她们回乡的盘缠,还能让她们好好过几年不愁吃穿的日子,接下来是要改嫁还是另谋出路,也就随她们了。因此在她看来,静尘庵的事情早就结束了。

    却听安墨道:“可是她们并不想回乡。赵慕仪带着我去看了,带着钱回乡的只有几个人,剩下的都逗留在城中。赵慕仪跟我说,假如放任不管,等她们将钱花光,还是会走上贩卖身体的路子。”而这一次,不是被逼被骗,而是没有任何赚钱的本领,除了沦落风尘,也没有别的法子了。

    花宜姝蹙起了眉头。

    安墨:“我觉得这样不行,她们并没有任何错。既然她们没有工作不能赚钱,那就给她们制造一份工作好了。”安墨说着说着就兴奋起来,“正好王玉燕最近在卖房卖铺子,我和赵慕仪就商量着买下了王家的一座宅子和一间铺子,那座宅子后边连着织布厂,有几十台织布机呢!这些女人就可以靠着织布卖钱养活自己了!”安墨说着说着就站了起来,还越说越兴奋,“我还定好了牌匾,那座宅子就叫做自梳女同盟会。”

    花宜姝忍不住噗呲一声笑了。

    安墨就道:“只准许有什么归州商会沔州商会的,为什么不许有一个自梳女同盟会呢?我都想好了,以后同盟会发展得越来越好,就会有越来越多的自梳女加入同盟会。”

    花宜姝又摇起了扇子,“那你有没有想过,等咱们离开,这个自梳女同盟会或许没多久就会分崩离析?”

    安墨:“我们可以请归州刺史帮忙照顾呀,有了官方背景,就不会有混混流氓敢欺负她们了。”

    花宜姝:“那如果是她们自己因为利益、因为私心争斗起来呢?你难道忘了静尘庵那个伥鬼?”

    闻言,安墨立刻就想起了那个变脸如翻书的女尼。她纠结了一下,还是坚定了信念,“那我还是要做这件事!我都想好了,我不能浑浑噩噩地过下去,总要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我的能力很小,帮助不了太多人,做不了太多大事,我连高中物理化都忘光了。”穿越过来后,安墨不止一次哀叹自己没有穿越女主的命,别人穿越造玻璃造机器点亮科技树,只有她啥也不会,真是白瞎了机缘。“所以,我就只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了,我希望能帮助一些人更有尊严地活下去。也许你会笑话我傻。”

    安墨忐忑地看着花宜姝,希望能得到她的认同,没想到花宜姝竟点了点头,一副十分欣慰的模样,“不错,你总算知道自己是个傻瓜了。”

    安墨:……

    安墨欲哭无泪,“你怎么能又说我傻?”她十分委屈,“好歹咱们也是患难与共的关系。”

    花宜姝捏捏安墨圆圆的脸蛋,一本正经道:“我是觉得你傻,这种事要放在我身上,我是一万个不乐意去做。有钱自己买几个聪明伶俐的从小教导,长大了帮忙做事不成么?天底下可怜人那么多,我曾经可比她们还可怜呢,谁又来帮过我?人呐,只能自己上进,自己去争去抢,无论是等着别人来救苦救难,还是大发善心去扶危济贫,那都是傻子!我花宜姝绝不会做傻子!”

    安墨哦了一声,神情十分沮丧,脑袋都耷拉了。

    “但是安墨,我不会反对你去做。”安墨一愣,呆呆抬头看花宜姝。

    花宜姝收回手,倚在榻上叹了口气,“我曾经想要给你找个高门大户做庇护,但你不愿,你说你想要快活过日子,哪怕余生短暂。我虽不大懂你那个世界是怎么回事,但能让你这种傻子也活得高高兴兴,想来是个啥也不缺的地方,那么好的一个国家,应当有一位十分英明的皇帝,我不认为自己比你们的皇帝还聪明,也许你说得都是对的。”

    只是花宜姝不懂,她也不想去懂,她想要当皇后的志向还没完成,她没功夫去管别人有多可怜,但她不会阻止安墨去做。这个世道就像漫漫长夜,她这种自私自利之人多到遮天蔽日,既然安墨愿意去做一颗照亮别人的星星,那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将来企图遮挡她的乌云拽下来了。

    说实话,花宜姝还有点佩服安墨,只是这句话她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要脸。

    然而即使是这样,安墨也感动得不得了了,她眼圈红红,呜呜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往花宜姝身上靠,然而花宜姝嫌弃她的眼泪鼻涕,她靠向左边,花宜姝就往右边挪,她靠向右边,花宜姝又往左边挪。此时此刻的安墨不禁想起花宜姝曾经大方对她敞开胸怀的样子,她揉了揉眼泪,说道:“我一定会好好炖肘子的!”

    说完,安墨就利落地转身走了,看方向去的是厨房。

    以为要接收她一箩筐废话的花宜姝顿觉有些寂寞。

    晚上李瑜过来吃饭,就见饭桌中心多了一道之前没有的菜:两根酱香大肘子。

    看看旁边摆盘精致分量小小的菜肴,再看看这盘风格粗犷的大肘子,李瑜陷入了沉默。

    【厨子今天抽风了?】

    【大肘子虽然香,但吃多了肯定胖,还会腻,朕还是留着肚子吃别的吧!】

    李瑜的目光不由自主飘向了那几道精致的菜肴上,其中还有一道他和花宜姝都十分喜欢的点心。

    【花宜姝胃口小,剩三个刚好给朕解解馋。】

    【连这微末小事都如此合拍,朕和花宜姝果然是天作之合啊!】

    李瑜正在感叹,忽然见身旁的花宜姝一筷子夹起大肘子放进他碗里。

    李瑜:……

    这大肘子外表看还是完整的一根,其实里边骨头已经被抽出,肘子又熬得软烂,筷子往里一夹就断了。

    烛光之下,花宜姝对着李瑜露出了一个完美的笑容,“陛下,多吃些肉,您真是太瘦了。”

    李瑜淡淡嗯了一声。

    【朕哪里瘦了?朕明明骨肉匀停纤秾合度刚刚好,你居然嫌朕瘦!】

    李瑜微微抿了抿唇,有点小小的不开心。

    花宜姝继续道:“妾身看着有些心疼。况且,陛下骨架大,要是能稍稍胖一些,一定比如今俊美十倍。”

    李瑜默默看她。

    【真……真的吗?】

    花宜姝声音娇柔,眼神妩媚,“妾身最喜欢的就是身上有肉的人了,夜里抱着一定舒服。”

    【那……那她岂不是夜里要抱着朕不肯撒手?】

    李瑜转回脸盯着碗里的大肘子,想象着花宜姝缠着他不肯松手的画面,耳根默默红了。然后他动起筷子,将桌上两根大肘子都吃光了,因为大肘子实在下饭,他今晚又比平时多吃了一大碗饭,看得周围的侍从惊掉了下巴。

    就这么吃了好些日,胖了七八斤的李瑜和终于伤愈上岗的林侍卫撞上了面,双方看着彼此丰腴了不少的面颊,有一瞬陷入了沉默。

    第112章 迟到补更萧青,再没有男人可以束缚她……

    李瑜道:“看来你这些日子过得不错。”

    林侍卫腰板挺得笔直,他不明白陛下为何说起这个,只得如实回答:“这些日子不是坐着就是躺着,所以就胖了一点。”

    旁边副统领看出林侍卫紧张,在旁调侃了一句,“你天天吃大肘子,不止是胖了一点吧!今早我看你挥刀都没往日利索了,还不快去多练练?”

    听见副统领的话,林侍卫明显放松了些,他立刻应了声遵命,便退了下去。

    江面风大,吹得旗帜猎猎作响。

    副统领见天子面色冷淡,以为他是不喜胖到差点挥不动刀的林侍卫,便帮着说了一句,“陛下,林侍卫也就这些日子养伤放纵了些,上岗后肯定就会瘦回去了。”

    李瑜心里则在想:大肘子,怎么林侍卫也吃大肘子。这两者可有什么关联?

    副统领见天子不说话,摸不准他是什么心思,便接着道:“陛下,林侍卫此番有功,是不是要将他升一级?”

    李瑜回神,道:“这些事,你自去安排,不必询问。”

    龙武卫隶属于北衙,龙武卫内所有人的升迁都要最后交到北衙大将军手里过目,不过自从十一年前先帝将北衙的军权从静王手中夺走后,这权柄就一直在先帝手中,一直到李瑜登基继承,如今北衙六军都是捏在李瑜手里的,他当然不会一一过目所有人的升迁,因此龙武卫内的人员变动都是交由军中自行处置,副统领是林侍卫的长官,由他写了请功和升迁文书递交给张统领,这事儿就成了,而如今张统领身在巫州,自然由副统领自行定夺。

    副统领多嘴问一句,自然是想探明白陛下有没有将林侍卫踢出去的想法,毕竟曾经陛下还踢出去过几个人,那么要么是犯了错隐瞒不报,要么是陛下自己不喜。谁也不知道陛下为什么不喜欢他们,此时见陛下没有别的意思,副统领松了口气,说句实在话,林侍卫家里虽不行,但他做侍卫是没得说,有这样踏实肯干的手下他自然也没有不高兴的。

    此时他们早已经离开了归州,踏上归京之路,天子原本还想在归州逗留些时日,等待围剿鬼楼的人马回归,但……还是那句话,年关将近,这一路赶回去,能否在腊月前回到京城都够呛,副统领等人自然是希望李瑜提早回去,为此还特意请动花夫人帮忙,才终于说服陛下返京。

    自从大船沿着汉水开往盛京城后,所有人都是松了口气,回京好啊回京妙,再也不用提着心肝防刺客;回京好啊回京妙,终于得见亲人好团圆……

    越往北走,天儿就越冷,副统领跟着天子从寒风凛冽的甲板走入温暖如春舱室,他心里还在念着被劫去鬼楼的萧青,心道:希望她能平安归来吧!

    ……

    十月十五,巫州,鬼楼。

    明月隐没,寒意料峭。

    建于高山之上的鬼楼比山下更冷,屋檐窗外都已经结了冰霜,哪怕灯火一夜不熄也化不尽这森森寒意。

    萧青给越不凡倒了一杯酒,这还是她头一回主动给越不凡斟酒,越不凡明显高兴,一杯酒很快入喉,火辣辣的暖意直入肺腑,他喜道:“好酒!”

    萧青道:“自然是好酒,这可是杨副使特意下山从城里买来的三十年花雕,哪怕是进献宫廷的御酒,也不见得好过此酒了。”

    越不凡笑道:“杨副使下山一趟还特意带酒,难为他有这份心。”

    萧青:“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想去打哪个贪官污吏?”

    不管鬼楼私底下如何,表面上向来以惩治贪官污吏为口号。萧青原本以为他会随意挑一个鬼楼名单中的“贪官”,毕竟鬼楼已经空闲了一段时间了,不料越不凡只是摇摇头,笑道:“再有两个多月就过年了,我不想在这段时日再沾上血腥,且饶他们一段时日。”

    萧青:“只是为了过年?你可不像是这样的人。”

    越不凡哈哈大笑,“还是你了解我。”他握住萧青的手摩挲了一下,掌心粗粝的触感反倒让他十分安心。“萧青,咱们下个月就成亲吧!为了咱们的大喜日子,今年就饶过他们,等到明年,咱们夫妻一起下山杀他个痛快!”

    萧青眼神复杂,“你真的想娶我?”

    越不凡眼神温柔,“怎么,你到如今还不肯信我?我对你的心是真的。”

    萧青:“可我并不想嫁给你。”

    听到这句话,越不凡眼中有戾气一闪而逝,但很快就被遮掩了过去,“萧青,不要无理取闹。”

    轰隆一声,外面忽然下起了雨,雨声簌簌,花针似的接连砸落,掩盖了这个夜里所有不同寻常的动静。

    萧青的声音也仿佛被这冷雨浸透,“越不凡,你究竟何时才能把我当一个人看。”

    越不凡拧眉,“我何时不拿你当人?”

    他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出来。

    哗啦,雨声更大了,湿漉漉的水汽仿佛要钻进人鼻孔里,越不凡忽然有些不安起来,但没道理,这是他的大本营,本该是他最安全的地方。这个时候,那些异于寻常的动静越来越近,终于再无法被雨声遮盖,越不凡猛然站起身打开窗,就见雨夜里一道眼熟的身影踉跄着奔过来,“楼主,不好了!朝廷杀上来了!”

    来人正是他最为倚重的左使。

    越不凡大惊,“怎么可能?朝廷怎么可能上得来?”更何况是这种下着大雨的夜里。

    左使大喊道:“是叛徒!楼里出了叛徒!是叛徒带他们上山的!”

    啪的一声,檐下灯笼被风打落,不甘地熄灭下去。

    越不凡猛然回身看向萧青,“是不是你?”

    果然如此。萧青露出一个讽刺的笑。

    下一刻,兵器出鞘的动静响起,越不凡猛然侧身避开,但他距离左使实在太近了,避开了要害却避不开刀锋,左臂被隔开,鲜血刹那汹涌而出!他忙点住止血的穴道,同时一脚将左使踹开,惊怒不已道:“你为什么要背叛我!”

    左使滚落到泥地里,他呸一声吐出一口血沫,用剑撑着在雨水里站起身,用嘶哑的声音喊道:“你骗了我,是你骗了我!”

    “真是个疯子!”越不凡立刻吹出呼哨,声音在雨夜里也能传出很远,往日里他就是用这个法子呼唤死士,然而这一次,呼哨响起许久,始终没有人来到他身边,越不凡这才听到远处隐隐传来的兵器交击声,面色忽青忽白。

    左使看到他变幻的面色,嘿嘿笑起来,“没有死士会再替你卖命了!越不凡,你跑不掉的,朝廷兵马已经上来了,你和你的那几条狗,都要死!”

    越不凡懒得跟着短命鬼左使废话,忙对萧青道:“快,咱们先……”下山两字还未出口便像是被掐住了脖子,越不凡震惊地看着萧青,“你要做什么?”

    不知何时,萧青已拔出剑对准了越不凡,她的剑并不薄也并不软,并不适合女子使用,然而萧青持剑的手却极稳,哪怕此时殿宇倾塌山峦崩裂,也不能让她的剑偏移哪怕一寸。

    轰隆,又是一声雷响,剑锋反射雷光,冰冷锋锐,然而她此时的眼神却比这长剑更冰冷更锋利,“越不凡,出剑吧!”

    越不凡却面色骤变,“你在酒里下了毒?”

    萧青还以为他会说什么,没想到他开口就是这句话。原来在他越不凡的心里,她萧青就是这么个不下药就不敢冲他拔剑的窝囊废么?

    她原想说自己没有他那么卑鄙,但这段时日以来她和越不凡虚与委蛇已经足够久了,她已经没有闲心再与越不凡说话了。

    于是长剑如银蛇,去势若奔雷,直击越不凡要害而去!

    自九月初九到十月十五,被劫走囚禁的整整一月又六日,她终于能为自己报仇了。

    从此之后,天高海阔,山河人间,她再不会让男人束缚她!

    第113章 新生,越不凡终于死了……

    这场雨下得太大太酣畅了,天地都被水帘覆盖,睁眼望去,雾蒙蒙黑漆漆,所有人的血泪都被这场大雨冲刷得一干二净。

    内有奸细,外有强敌,鬼楼又不是真的铁板一块,便如楼阁下那盏灯笼,任它之前再明亮,大风大雨吹折而过,也就熄灭在泥水中了。

    雨夜里一道人影撞开拦路的荆棘荒草,跌跌撞撞往前跑,衣裳湿漉漉贴在身上,鲜血在大雨冲刷下沿着衣裳淌入泥水里,月光下仿佛一条蜿蜒的红色长虫。

    不错,月光,明明雨下得瓢泼似的,可圆盘似的明月竟然挣开了阴云的束缚,挂在高空中冷冷地俯瞰地面亡命奔逃的人。

    以往高坐楼阁觉着诗情画意,现如今落荒而逃便觉得这月色也刺眼起来。越不凡将止血的药物混着雨水咽下,嗓子眼被丹药割得生疼,仿佛刚刚吞下的是一粒粗粝的石子,他伤得有些重,人体气脉相通,外伤作用到了体内,连咽喉都灼痛起来。

    “要不是混进了奸细,要不是我太信任萧青,压根不会到今日局面。”越不凡狠狠咬牙,“倘若再给我几年,再给我几年……”

    越不凡自认才华横溢,要不是萧青给朝廷通风报信,要不是鬼楼发展时日尚浅,无论如何也不会被朝廷按在地上打。他心中甚至隐隐有种预感,一切不该是这样的,他创立的鬼楼应当是和朝廷平起平坐甚至胜过朝廷的,究竟是哪里出了错,为什么萧青背叛他,为什么捏在手里的死士背叛他,为什么这一切都跟自己预想中不同。

    究竟是哪里出了错!

    身后噼里啪啦的响动,也不知是雨下得太大还是追兵来得太快。

    越不凡发足了力往前赶,身体却渐渐疲弱,他原本就受了伤,如今顺着暗道奔下山,气力早已去了大半,此时是靠着一股东山再起的执念强撑着。

    只要回到那座山谷,只要再用那种植物制出操控的毒药,他就能再收拢到一批死士再建立一个鬼楼!反正天底下最不缺就是人,随便施舍点东西就能让他们前赴后继给他卖命,没了那群狼心狗肺的东西,他还能训出更听话的狗,这种喂给死士的毒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解药,他们敢投向朝廷背叛他,无非就是朝廷抄了十八堂拿到了那张“解药”的配方,哈哈哈,他绝不会透露“解药”的秘密,他们敢背叛他,就让他们死得更快、更痛!

    思及手底下最忠心的十八堂、第一堂……越不凡心里痛极,他心中转动着无数卷土重来后如何报复朝廷的念头,一边发力往前奔,前面就是一条河,连通长江,如此大雨,只要他渡河离开,朝廷的猎犬再厉害也嗅不到他的去处!

    眼看就要抵达岸边,身后忽然想起一声急呼,“首领!”

    越不凡脚下一顿,回身望去,就见大雨之中冲来一个人影,那人提着一杆枪,身姿矫健面容英俊,正是杨靖。

    杨靖身上似乎也受了些伤,跑过来时左脚有些跛,他整张脸都暴露在雨中,神色间却满是焦急,“首领,可算找到你了,究竟出了什么事?左使他们跟朝廷走狗混在一处?这些瞎了眼的,难道早已暗中投靠了朝廷?”

    越不凡道:“杨兄弟,不提那些白眼狼,朝廷兵马那么多,你是怎么出来的?”

    杨靖摇头,“我一看形势不对,拼了命挟持了那个统领。”他冷冷道:“一个混吃等死的勋贵子弟就能骑在那么多好汉头上,我杨靖一身本领却怀才不遇,原以为遇到了一方好势力,谁知这才多久,钱财都没捞上多少,这楼就塌了。”

    杨靖这会儿要是情真意切地表忠心,越不凡一定不信,但他一脸怨怼,越不凡反而信了他没有与朝廷勾结。他放下心来,一直暗暗冲向杨靖的刀锋也偏移了,“好兄弟,胜败乃兵家常事,你也是有真本事的,只要过了眼前这道坎,何愁没有重整旗鼓的机会。”

    杨靖神情舒缓,“首领所言极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奔向河边,放了船正好撑杆离开,却听远处喧哗声越来越近,再一抬眼,朝廷兵马竟然已经追上来了。

    怎么这么快?越不凡暗暗心惊。

    杨靖问他,“首领,咱们要去哪里?”

    岂料他这一回头的功夫,身后掌风袭来,杨靖险险避过,一脸“震惊”且愤怒地盯着他,“我没有背叛你!”

    越不凡道:“我知道杨兄弟是个实在人,但那些朝廷鹰犬配有抓钩,这艘小船行得慢,很快就被他们拉回去,只能烦劳杨兄弟先替我挡挡追兵了。”

    要是以前,他也能跳下水游走,但他逃出来之前被萧青刺了几剑,被雨淋了这一阵已经有些发热,若是在这天寒地冻里下水,怕是要去了一条命。越不凡还想要养精蓄锐转败为胜,他不能在此时死去。

    “杨兄弟,给了你那么多财宝美人,你也该尽忠报答了。”

    追兵已经近在眼前,越不凡下手之前还在想,可惜了杨靖这么个人才,但他要真是忠心,就应该为他挡下所有追兵,而眼下这情形,杨靖要还是个聪明的,就应该知道留在船上只剩死路一条,还不如帮他逃出去后等待救援。

    “你先帮我挡一阵,等我伤好了必定去救你出来。”

    越不凡很少说真话,但他这一句承诺的确是真心实意,毕竟将来他想要招兵买马,也少不了杨靖这一员猛将,然而这一掌推出,预料中杨靖不甘不愿被送上岸抵挡追兵的情形却没有发生,反而是他掌心一痛,被一柄短刃刺穿了手掌。

    越不凡震怒,“你这个蠢货!你在这时跟我争下去,咱们就都是死路一条,朝廷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

    杨靖冷笑,“你说得对,朝廷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鬼楼中人。只要做了你,我就能立大功,当大官!”

    越不凡这才终于意识到不对,比萧青背叛他还震惊,“你……”

    杨靖:“我是宋大人派到鬼楼的卧底!”

    砰的一声,越不凡被杨靖一掌打飞,他身躯滚到了岸上,浑身上下泥水浸透狼狈不堪,他这才意识到,杨靖从头到尾都在骗他,他这一掌内劲浑厚,压根就没有受任何伤!

    铿锵,兵器出鞘,寒光四射,越不凡身子一翻避开官兵刺过来的刀剑,起身扭头就跑,然而刚刚奔出几步,就有一道抓钩凌空射出,银链森森,钩爪锐利,毒牙一般死死咬住他的血肉,将他从半空中硬生生拽了下来。

    越不凡啊的一声惨叫,回身想要砍断绳索,刀锋砸在精铁银链上,却只在雨中击出了一串电光。

    噗的一身,一柄剑趁势刺中了他的胸腔,越不凡浑身一颤,抬眼看去,就见雨水勾勒出一道高挑纤瘦的身影,不似寻常女子白皙的面容在月光和雨水下更添冷艳,像一株他无数个梦里紧紧缠住吮吸的花。

    “为什么,我对你那么好。”越不凡情知大势已去,双目中满是不甘与悲愤。

    萧青也受了伤,越不凡的武功高,她其实并不是他的对手,只是越不凡不想恋战急于逃脱,而她不顾性命拼死追杀,才能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不过最后,终是她赢了。

    雨不知何时停了,微风拂过,吹不动被雨水压得沉甸甸的苇草。

    萧青另一只手死死抓着抓钩的银链,她眼神复杂,牙齿咯咯作响,却还是极力扬起了一个笑,一个不屑的笑,“越不凡,我不需要。”

    一声细响,长剑猛然抽出,雪亮长剑带起一串迸射而出的血花,溅落在水洼当中。

    越不凡瞪大眼盯着她,像是想用目光将她一并带走,可生机似乎跟随着那把剑一并被抽走。眼前忽而一片绚烂,走马灯似的转过一幕幕场景,他看见了与此世截然不同的一切:天灾地动,狗官贪污赈灾款项,人间民不聊生,鬼楼趁势而起,占据了大盛朝大半个天下,萧青倚在他怀里笑看山河,他们两人在长江以南过了大半辈子荣华富贵,直到后来倦了腻了,才选了一处风光秀丽的海外岛屿,带着萧青等人逍遥余生。

    本该是……这样的。

    越不凡倒在地上,饮恨而亡,死不瞑目。

    云散雨歇,月满人间。

    哗啦一声,萧青手中银链落地,她身子不停颤抖起来,右手却死死握着长剑,怎么也不愿意放手。

    杨靖以为萧青伤势发作,“怎么样?能不能撑住?”

    却只见萧青抬头,眼中含着泪,面上却是带着笑,“我没事,我只是……高兴。”

    越不凡和她纠缠多年,她原本以为亲手杀了他,她会有少许的难过,可实际上,她反倒浑身一轻,像是终于解开了压制在身上的枷锁。

    如获新生。

    第114章 七千营养液加更恐惧,那是花宜姝最害……

    十月十八。

    巫州的消息终于送到了,李瑜那边先看完,想起花宜姝还惦念着萧青,就让人将那封信送了过来。

    彼时安墨正坐在赵慕仪屋子里看她刺绣,王玉燕也在旁边,三人原本只是点头之交,但是靠着“自梳女同盟会”迅速熟络起来。

    安墨惊奇地发现,除了花宜姝之外,赵慕仪和王玉燕也是这个世界上的奇女子。赵慕仪思想偏向传统,认为可以和心爱之人结婚生子是最幸福的事情,为此不惜反抗父母反抗家族,瞒着父母和花宜姝暗度陈仓;王玉燕则认为做生意是第一要紧事,为此哪怕一辈子不结婚也没关系,她的人生目标只有赚钱赚钱,把王家生意做大做强。

    当她向花宜姝提起这两人时,花宜姝便道:“这两人全然相反,又何处相似了?”

    安墨便不假思索道:“有的,赵慕仪和王玉燕都目标明确有主见,并不会被父母的想法轻易左右,赵慕仪不听从父母的安排,选择了自己真正向往的爱人;玉燕强硬地否决了她父亲的经营理念,自己琢磨出一套生意经来。而且她们都有反抗精神,赵慕仪反抗家族,王玉燕也反抗过曾经不让她执掌生意的亲戚族人,自己当家做主。这种精神,对这个世界的女孩子来说是多么难得啊!而且她们都很善良又聪明,赵慕仪第一个发现了静尘庵的那些女人不肯回去,还说她们自觉已经是残花败柳,没了名节又没有清白,回去也没有出路;王玉燕主动提出把自家的铺子折价卖出,还让自家原先布坊的人留下几个教导她们织布染布。”

    由此,安墨认定可以把赵慕仪和王玉燕发展成她的好朋友,她托着下巴喜滋滋道:“要是在原来的世界,这样好看又优秀的女孩子一定是在我接触不到的圈子里。”

    当时花宜姝便道:“我们安墨也是好看又优秀,何必妄自菲薄。”

    安墨“啊”了一声,就听花宜姝接着道:“你总是很快就看出别人的好处,这不也是一种优秀么?”

    大船破浪前行,越往北走越是寒冷。

    屋子里的丫鬟一不小心将窗边的厚布帘子弄开了一条缝,冷冽江风当即从窗缝处漏了进来,刚好安墨就坐在窗下,被风吹得一个激灵,顷刻就从回忆中醒过神来。

    那丫鬟连忙告罪,安墨摇摇头说不打紧。

    王玉燕正和赵慕仪靠在一起查看针脚,见状便笑道:“不让你坐在窗下,你偏要坐那儿,如今可好?”

    然而即使如此,安墨还是要坐在窗下,她觉得窗边空气好,哪怕已经被盖上了一层厚布帘子。

    身为一个由身到心的南方宝宝,安墨每一次看见门窗紧闭还被厚帘子紧紧遮住的屋子就心惊胆战,生怕空气稀薄把自己给憋死了。

    王玉燕知道她的担忧,笑道:“依我看这帘子还不够厚呢,等到了盛京,冬天下起雪来,这帘子就要换做厚厚塞满棉花的,到时你可不是要吓坏?”

    安墨大惊,“真换成棉花被子?”

    两人都咯咯笑起来,赵慕仪边笑边道:“你别听她瞎说,只是门口处挂一道罢了,都用厚帘子遮起来,屋里岂不是黑漆漆一片?我听说盛京如今时兴一种琉璃窗,比糊纸的窗户还亮堂呢!到时候我们一道在屋里烤火打牌岂不好?”

    几人正说话,门口赵慕仪的侍女忽然道:“小姐,花夫人那边来人了,说是请您和安墨姑娘过去一趟。”

    赵慕仪问:“是什么事?”

    侍女道:“我也不知。”

    三人面面相觑,王玉燕体贴道:“你们俩先过去吧,我也该回去了。”

    说着便先告辞了。

    王玉燕一家子雇了条大船前往盛京,要是只她一家,他一路上不知要给多少帮漕交保护费,但跟在宋大人的队伍后头,却是一路顺遂,连个瞎了眼的水匪都没撞见。

    一开始这一家子还只是本分跟着,直到前面一个渡口时,花夫人开口,王玉燕才压着喜悦上了这艘五步一岗,守卫森严的大船。归州那边的产业铺子卖了七七八八,只留下一些祖产请人打理着,王玉燕近来不用琢磨生意,在这船上跟安墨和赵慕仪在一起,三个女孩整日里说说笑笑一块玩耍,算是补偿了一段王玉燕少时没法经历的悠闲光阴。

    眼看前面又要到一处渡口了,王玉燕在这船上呆了三日,总该回去看看老父亲。

    不多时,渡口在望,大船速度放缓,放下跳板搭上后边小船,王玉燕像船工道了谢,便沿着这块跳板走回自家雇佣的那艘小船上。

    说是小船,其实只是和宋大人那艘能容纳上千人的大船对比才显得小罢了,其实王家雇佣的这艘船上下两层,能容纳上百人。

    回去时就听家仆老爷在船舱清点库存,打算趁这个渡口卖出去一些货物。

    王玉燕点点头便朝着船舱底下去了,舱底有些潮湿,光线稍暗,王玉燕目光扫过那一堆堆货物,想着哪些需要尽快出手,哪些须得带到盛京城去。正在这时,她忽然听见一阵异样响动,王玉燕以为是船底进了老鼠,担心货物被啃坏,她上前推开几个箱子查看,奈何这里头货物一堆又一堆,要真是有老鼠,人一动它就往里缩去了,压根瞧不见,她又转身寻了根棍子往里捅了捅,没再听见动静,不免狐疑,“莫非是听错了?”

    她摇摇头,“宁肯多费一番力气,也不能赌一时运气。”到时候大老鼠生小老鼠,那可不是啃坏一点点货物的事儿了。于是转身,打算去外面喊人过来帮忙。

    在她走后,其中一个货箱忽然被推开,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从中挤了出来。少年在昏暗的舱底舒展开身子,骨头发出一阵咔嚓咔嚓的细响。他一边运动有些发麻的身体,一边喃喃道:“这女人有些精明,看来得换个地方藏了。”

    ……

    另一边,安墨和赵慕仪刚刚走到花宜姝门前,就见何秀秀和李珠珠从中走出,何秀秀小腹还未显怀,她由一名侍女扶着,因为满脸的喜气,连平庸的面容也显出夺目的光彩来。

    双方见礼后,何秀秀就带着李珠珠离开了,赵慕仪惊奇道:“前两天李夫人还一脸愁容的,今日怎么……”

    安墨一语道破,“一定是静王的差事平安完成了!”

    赵慕仪微微一愣,随即绽放出光彩来,“也就是说……”

    安墨立刻抓住她的手,“走走走,咱们快进去。”

    到得屋里,安墨的猜测果然被证实了,只见花宜姝手边搁着一封信,说道:“静王这一次身为领兵围剿鬼楼的统帅,可是立了大功,鬼楼中那些强人有一半是被他诛杀,也幸好是有他在,咱们这边才不至有太大损失。总归鬼楼都是一帮子亡命天涯的毒虫,不知有多少阴私手段。他们如今已带兵去清理鬼楼的其余堂口,约莫要在下个月才能赶回来。”

    安墨:“怪不得李夫人那么高兴呢!其他人呢?萧青呢?杨靖呢?”

    赵慕仪也紧紧看着她,手上不觉捏紧了袖口。

    花宜姝笑道:“萧青负责拖住越不凡,并摸清鬼楼的消息,张统领策反了鬼楼的左使和一帮死士……也幸好是大家团结一心,否则就鬼楼那个险峻的地方,易守难攻,想要攻克只怕要费不少兵力……”

    赵慕仪见她一直没说到杨靖,不由道:“花姐姐快说,靖郎他如何了?”

    赵慕仪急得脸都红了,花宜姝便也不再逗她,把信中提到的说了,“杨靖一直向朝廷传递消息,这一次围剿鬼楼他立了不少功,最后还将险些逃走的鬼楼首领给捉了回来,再过不久,你的靖郎就能得到封赏,加官进爵来娶你了。”

    赵慕仪脸色更红了,这一次是羞的。

    花宜姝道:“嫁衣可做好了?”

    “没、还没做。”赵慕仪顿时觉得时间紧张起来,另一面也是因为羞的,匆匆便起身告辞了。

    赵慕仪走后,花宜姝便叹了口气,悠悠道:“这么好的姑娘,才十六岁,何必着急着嫁人呢?至少也再等等,看看杨靖是个什么人再说。”

    安墨疑惑:“杨靖不是好人吗?”

    花宜姝:“谁知道呢?有些男人,只有在落魄时才是好人。”

    安墨想了想,又摇头道:“不会的,杨靖不是那种发达了就得意忘形的人,赵慕仪和他一块长大,而且你之前不是说过他看见你也没有变化吗?”

    闻言,花宜姝不由欣慰起来,不容易啊!安墨可算聪明一点了。然后她说出了一件让安墨惊掉了魂的事。

    “女主把男主杀了。”

    安墨:!!!

    安墨扶着掉了的下巴游魂似的走了出去,走到门口时还险些撞到了李瑜身上。

    然而今时今刻,李瑜那张冷脸已经不再能叫她感到畏惧了,她反射性地行了个礼,然后失魂落魄地走了,显然,安墨今晚是睡不着了。

    花宜姝不能明白安墨的震撼,她觉得男主死了是好事啊,那根脏黄瓜配不上女主还硬扒着女主不放,趁早死了干净!萧青能一剑砍死脏黄瓜,真是给咱们女人争了口气,今晚可要吃顿好的庆祝一番!

    然后花宜姝这一庆祝,就一直庆祝到了大雪飘落的那一天。

    十一月初九,抵达盛京的前一日。

    花宜姝难得真正紧张起来,盛京城,这个天下权力的中心,万万人向往的天子脚下国之都城,她又要花费多久,才能压过所有高门贵女,在盛京站稳脚跟?

    花宜姝将自己的紧张显露在李瑜面前,“陛下,妾身好惶恐,听说宫廷险恶,妾身会不会一进去就被人下毒害死了?”

    李瑜摇头,“不会。”

    【好傻啊,只要朕不允许,谁敢害你!】

    花宜姝扁起嘴,故作委屈,“听说京城好多国色天香的高门贵女,妾身不过区区一个小刺史的女儿,陛下到时候会不会被她们抢走?”

    李瑜:“不会。”

    【啊啊啊啊……朕的花花居然有这么可爱的烦恼,她好可爱!】

    【她好爱朕啊啊啊啊……】

    【等花花到了京城就知道了,京城哪里有国色天香的美人,这都是谣言!】

    花宜姝:……

    “陛下,万一太后娘娘不喜欢我怎么办?”

    李瑜这一次的回答终于不是两个字了,“不必管她。”

    【来,花花,跟着朕一起喊,咱管她喜不喜欢!】

    看清李瑜眼中的笑意,花宜姝忽然感到惊恐。

    其实她最最害怕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她身边的这个男人,到底什么时候才肯变心呢?她好怕,她不会永远也等不到这一天吧!

    第115章 崔氏,封花宜姝一个美……

    十月初十,商州。

    船桨划开水面,顶着飘落的大雪,直朝盛京而去。

    江面上行船,反倒没陆地上那么冷。

    窗子开了半扇,花宜姝和安墨一块在窗边坐着,也不惧那冷风,直直望着外边大雪发呆。

    天色雾蒙蒙,大雪如鹅毛。

    正好此时没有大风,那一片片雪花悠悠然旋转着飘落江面,也不见得多大会儿功夫,就见江岸上堆了一层薄薄的白色,摇摇望去,当真有股清江千里波,天地万里雪的风韵。

    花宜姝伸手接了片雪花,安墨忙凑过去看,两颗脑袋凑在一起,惊叹地发现这么就这么片鹅毛大的雪花,竟然是数不清的六角小雪花凑在一起堆成的,安墨小心翼翼地用指尖沾了一小片雪花,然后惊喜地发现哪怕都是六角小雪花,也有不同的形状和花样,有的是个小小的六边形,有的像是五棵小树的形状凑在一起,有的像花瓣尖尖的五瓣花……总之有好几种不同的花样,都是规则对称的,可惜化得太快了,没等她看清楚就变作了水。

    花宜姝也是头一回看雪,心里直感叹造物神奇,看安墨咋咋呼呼地去接雪花,听曹公公在旁边念叨,说幸好是这时候回来,要是再晚上一两日,恐怕水上结冰不好行船,只能改走陆路了。

    花宜姝点点头赞同曹得闲的话,此时是晌午,本该是一天里最亮堂的时候,但是下了大雪,天空阴阴沉沉,倒像是天刚蒙蒙亮那阵。

    按照行程,入夜十分就能抵达盛京了。

    花宜姝一边看着安墨玩雪,一边在心里盘算计划:这一路,从岳州到商州,从八月十五到今日十月初十,拢共算下来还不到三个月,三个月啊,她拿捏住了李瑜的心,拉拢了曹公公、萧青、赵慕仪、杨靖、何秀秀……还阴差阳错把原书男主给灭了,没了鬼楼没了越不凡,此世的走向就彻彻底底与原书不相干了,譬如一卷直直往前滚动的绢帛,被两只蚂蚁绊了一下,准头一歪,就走上了全然不同的另一条路。

    因为男主被杀一事,安墨惶惶不安了好几日,又是害怕没了主角之一天地倾塌,又是担心时间停止世界重启……花宜姝不明白她哪里来那么多的杞人忧天,她也从不觉得没了一个男主这个世界就会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果真如此厉害,怎么底下人还要靠着欺压妇女赚取银钱?不过一根卑鄙龌龊的脏黄瓜,打她面前经过她都要啐上一口,攀上女主做了个男主,就自以为高贵了?

    死了正好,死得可太好了!没了那根脏黄瓜,萧青只会过得比原书中更好!来到她身边,不比日日伺候一根脏黄瓜强?

    算算日子,鬼楼余孽也该清洗得差不多了,想必再过不久,她就能在见到萧青了,可怜的女主,待在一根脏黄瓜身边,定然是瘦了不少,回来之后多吃几根安墨炖的大肘子,想来很快就能白白胖胖。

    花宜姝有些困倦地合上眼,心底却仍在思量。这一路走来,虽然有些波折,好在她想要的大多得到了。只是遗憾也有不少,雪儿不知跑去了哪里,这只狸奴她亲自训了不少时日,那般机灵可爱,要说她对雪儿一分感情都没有,也是谎话,只是张榜贴出去许久,赏银一再提高,归州境内也迟迟不见消息,猫儿怕水,它总不能跳进江河里去,也不知是跑去了什么地方,当真愁人。

    另一件,便是寻个机灵又不乏自保之力的人代替安墨去接触那些原剧情中提到的人物了。

    在原书当中,男主越不凡可是活到了寿终正寝,在他兴风作浪的时候,不知多少人物粉墨登场,这里头细细挑拣,还能找出不少芳草美玉来。

    尹无正的那次失误给花宜姝提了醒,书里毕竟视角不同,这些人物在书中或许是个好人,但是摆到现实来,可就不一定了,哪怕她已经有了判断的法子,也不能叫安墨再去冒险,总归运气终有用尽的时候,坏了谁也不能坏安墨。

    原本她心里已经有了合适的人选——归州刺史的儿子晋元江。

    那孩子看着个子高,面容还是一团稚气,有谁会去用心防备一个半大孩子呢?再者,他能潜入屋里偷盗而不被发现,本身就是一种本事,哪怕武功不济,也是个人才了。

    可惜没等她施展,晋元江就失踪了,归州刺史夫妇起先以为晋元江又偷跑出去玩耍,直到两日了也不见人回来,这才慌了神满城找人,却连一根毛都没摸着,反倒是一个侍女从晋元江屋里找到一封信,说是要离家出走,再不与家族相干。

    刺史夫人哭断了肠子,归州刺史怨天尤人,李瑜看着他们也嫌烦,在李瑜的心里,孩子会离家出走,那就是父母教养不力,不管这对夫妇多么可怜地哭诉,他都认为错全在这两人身上,他本就觉得归州出了这么多乱事这个刺史难辞其咎,如今连自家孩子都管不住,索性将他贬做了县令,要他亲自体察民情料理庶务。

    花宜姝心里微微叹口气。

    没了晋元江,什么时候才能再出现一个合乎心意的人?早知如此,当初就遂了那小家伙的意,喊人进来将他捆了直接带走,要是此时那人在手里,这么一个月下来,应当早已被她收服了吧!

    花宜姝睁眼问曹得闲,“你再同我说说太后罢,她是什么为人?”

    曹得闲原本以为夫人睡了过去,安墨也这样觉得,还放轻了声音,忽然见她睁眼问话,两人都齐齐抬头。

    曹得闲沉吟一会儿,才道:“不大好说,杂家不在太后跟前伺候,对她的性情不很了解。只知她老人家极重规矩体统,先帝在时偏宠贵妃,当时还是皇后的太后娘娘处处受制,后来二皇子没了,贵妃母族失势,太后很快就掌了后宫权柄。当初先帝驾崩,太子登基,太后恨极了刘贵妃,以谋害太子祸乱君主的罪名,一心想要将刘贵妃推出去千刀万剐,还是陛下仁慈,给了一杯毒酒让她给先帝殉葬。先帝驾崩不到一个月,刘氏一族尽数被清算。太后亲自发话,将刘家的女儿全部充入教坊司,连三岁孩童也不能放过,陛下觉得不妥,但太后当时盛怒,陛下便早了太后一步,将那些人便贬为奴籍,让各府买回去做使女丫头。”

    给人当丫鬟可比充入教坊司强多了,教坊司那地方一进去,若是没有刑部批文放人,终生不得赎身出去,任是出身再高贵,进了那里面也是下流的妓子任人摧折,而去了各府邸做丫鬟,哪怕也要伺候人,终归不会沦为娼妓之流,将来得了主人恩典,也能放归做个良民。

    “那刘家嫡出的几位小姐便都由刘家曾经的门生出面买了出去,如今也都已嫁做人妇了。只是曾经的侯府千金,如今有了污点,也只能嫁给商人农户了。”至于想要入仕的人家,哪怕是纳妾都不会考虑她们。

    花宜姝听着这番叙述,心想李瑜你这“冷漠无情”原来还真只做表面功夫,你瞅瞅你自己做的事,这怎么能怪人家发现你心软呢?

    她心里叹口气,“那刘氏的男子呢?陛下总不会也放过一马吧?”

    曹公公摇头,“陛下没管这个,刘氏的所有男丁都发配流放,去到那边境苦寒之地,这些个金贵长大的公子哥儿,哪里受得了这份罪,据说没几个月就死了好几个,如今也不知是什么光景。”

    花宜姝放心了,她还以为李瑜连刘家的男儿都要放过呢,那就不是仁慈而是愚蠢了。从前李瑜总在心里说自己没有天分不会做皇帝,但现在看来,他心里还是有成算的。“那太后呢?陛下这样违了她的意思,太后能高兴呢?”

    曹公公:“太后自然不高兴。但……”曹公公犹豫一下,看了眼安墨,见夫人没有避讳她的意思,才继续道:“太后当时见陛下格外怜惜女子,连刘氏那罪人之女他也爱惜几分,便误以为陛下又要重蹈覆辙,便又往陛下身边安排了一些精壮的汉子。”

    花宜姝正好喝了口热茶,闻言险些喷出去。

    与此同时,盛京城内,深宫庭院。

    仁寿宫中,女官将外边传到的消息报上,“娘娘,再过两个时辰,陛下就要归京了,百官早已经候着,不料今日大雪,仪仗和车驾都淋湿了,正慌忙重新安排。”

    外头冰天雪地,仁寿宫里温暖如春,年近四十的太后眼角已经生了皱纹,容貌仪态依旧不减华年。闻言她不咸不淡道:“废那功夫作甚,总归陛下也不会领情。”

    太后话里有话,女官听明白了,却不好点明,只道:“天子总归是天子,终有一日会明白的。”。片刻后,又听太后问,“那花熊之女,你看如何?”

    女官便笑道:“偏僻之地出身,又无大妇教导,自然远远及不上崔小姐。”

    太后母族姓崔,这女官口中的崔小姐,是太后娘家胞弟崔公爷的嫡次女,年芳二八,论才情论相貌论家世,在盛京城中都是拔尖的,无论是谁,都越不过她去,更何况是偏僻岳州出来的、一个小小刺史的庶女?

    女官想,如今陛下已经能接受女子,等陛下回来,也该向崔家下聘,娶崔家女为后了。至于那花熊之女,念在她让陛下开了窍,封个美人倒也合宜。

    第116章 变化,李瑜变好看了……

    夜幕低垂时,大船终于停在了盛京城的渡口。

    花宜姝将窗户推开一条缝,随着冬夜冷风一同灌入的,还有紧随仪仗而来的乐声。

    四野俱暗,落雪厚厚堆满了地面,唯有渡口前那一块地方被清理得干干净净,中间百官依次排开,两侧羽林军旗帜凛然,她看见那象征不同地位的官袍在夜风里哆哆嗦嗦,尤其是领头的那两位国公,当属他们两位的官袍最惹眼,最好看。

    安墨听了她的话很是不解,“官袍的形制都差不多,他们的衣服也就比其他人多了个颜色多了些花纹。”老实说以安墨的审美来看,还真有点丑。

    花宜姝悠悠道:“你不要看他色彩艳不艳,也不要看它花纹美不美,你就想想,这身袍子价值千金,且只有超品国公才配穿戴,你如今再看,觉得它们美不美?”

    安墨闻言,定睛再看去,见其他官员都规规矩矩地不敢越过两位国公,在那两人往前走时,一旁羽林军还恭恭敬敬地低下头,顿觉眼睛一亮,“哇,这样看来,这两身礼服真是里头最好看的!”

    花宜姝点点头,一副孺子可教的欣慰。

    她这边早已准备妥当,很快便起身跟着李瑜一道下了舷梯,同样是这艘船,同样是入了夜,同样有一堆人在等候,这叫花宜姝生出一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她停在原地思量了片刻,忽然想起,这情形,跟抵达荆州那一次很像。

    当时发生了什么来着?

    “怎么了?”身前忽然想起一声低低的询问,花宜姝抬眼,就见李瑜回头看她,只因他伸过来的手半晌没有得到回应。于是花宜姝想起来了,是了,荆州那一次,李瑜还不肯主动伸手来牵她,如今已经十分体贴了,果然,男人还是要调教啊!

    花宜姝搭上了李瑜的手。

    殊不知这一幕在众人眼中有多奇异。

    天子是个什么人?百官不说十分了解,也熟知个七八分。

    打在东宫时,这就是位不苟言笑、人情淡漠的主儿,自从他的授业恩师孙太傅被迫辞官返乡后,天子就越发冷漠起来,一张脸上瞧不出喜怒,人们只能从他皱眉与否观察他是否赞同,却无从推测他的喜恶。

    有一年元宵,先帝宠臣讲了个笑话,满座笑声一片,热闹极了,连先帝也龙颜大悦,唯独当时的太子冷冰冰坐在那里,像块冰雪雕成的人儿,坐在他附近的人还以为地龙不暖了,要不怎的忽然周围凉飕飕冷煞人?

    太子十四五岁时,正是最少年意气的时候,身为先帝唯一的子嗣,板上钉钉的继承人,多少宗室勋贵子弟想要与他亲近,但终究铩羽而归,有人大着胆子询问,太子便言,身边都是臭烘烘糙汉子,只想见洁净女儿。

    前去巴结他的一众宗室勋贵闹了个没趣,悻悻离开,暗地里都说太子小小年纪就是个风流种子,贪图女色便罢了,何必踩一捧一呢?他们这些人不说日日沐浴焚香,倒也收拾得干净利落,怎么就成臭烘烘糙汉子了?

    也有那动了心思的,费劲巴结献上美人,结果太子见是见了,见完就没下文了,他仿佛看见了朵漂亮的花,给几分面子赏一赏,赏完挥一挥衣袖就走,也不见得他摸一摸、碰一碰,一次两次如此,还没等这些想要靠着美人加官进爵之人试上第三次,东宫前就来了一队皇后派出的卫兵,谁敢向太子进献美人,谁就要被棍棒打出去。

    众人见皇后看太子看得紧,也就只得歇了这条富贵捷径,原以为等到太子十六七岁时总该有望了,谁成想皇后这一防,就防到了太子十八岁登基。太子登基,不选秀,不立后,太后劝说不管用,群臣上奏不管用,那些等着做国丈的人家,眼见女儿都要过了年纪了,天子还没有半点大婚的意思,愁得头发都要掉光了。

    坊间传闻不断,有人说太后当年严防死守遭了报应,现在天子不喜女儿喜男儿了,这个传闻一出,不知多少郎君簪花傅粉终日在宫门前晃悠,就等着一朝飞升荣华富贵;也有人说天子有疾,不愿耽搁好人家闺女,这才始终不肯成婚;还有人说,天子其实是女郎,太后当年为了斗得过刘贵妃,硬生生偷龙转凤,如今天子年纪大了,终于兜不住了……

    这两年光德坊京兆府的牢房总是挨挨挤挤,抓的都是造谣生事的。

    可天子又不禁百姓言论,况且敢说这些话的人都自称狂士,因此那些人被抓进去几日又放了出去,放了出去继续说长道短,武侯铺的人天天抓天天追,时不时就要在坊市间上演你追我赶的好戏码,叫盛京城百姓茶余饭后看新鲜。

    因这种种事端,众人暗暗等待天子反应,十个人都受不了这种诬蔑,然而天子愣是一动不动,真仿佛跟冰雕似的听而不闻视而不见,议论的人久而久之没了意思,自诩狂士的见始终得不到天子垂问,也就都渐渐淡了。

    大家终于意识到天子并不是端着,他是真的不近女色不想成婚,于是盛京城上上下下由衷地担忧起来。

    没有人不想继续过太平日子,可天子要真一直不成婚,一直没有子嗣,那乱子可就大了,那些跟皇室有那么点血缘关系的可不得心思活络起来?到时候各方争权夺利尔虞我诈,这大盛朝还能落得着好?

    君不见历来改朝换代,哪一代不是先自己内斗起来,才给了后人可乘之机?

    原以为天子登基两年内是没指望了,没想到出了一趟远门,天子反而开了窍!

    有人喜闻乐见,有人暗暗庆幸,有人默默吃惊……但都没眼前所见这一幕来得震撼。

    尤其是经常入宫的崔国公和张国公,这两位面见天子的次数远比众人要多,心里清楚这位是个什么样的人,料想就算开了窍懂了女人滋味,应当也和从前无太大变化,毕竟出去也才四个月不到。

    可他们刚刚看到了什么?天子率先出现在了甲板,身后还跟了位裹着胭脂色滚白边毛披风的女子,那女子行得慢了些,天子头也不回便会手去牵,谁料那女子与他全没半点默契,他牵了一回没牵着,手指往后晃了两下也没摸着,不由回身看了那女子一眼,这才终于牵住了手。

    众人高高提起的心也在两人终于牵上手的时候重重落下,仿佛自己也突然回到了年少轻狂初识少艾的年纪。见天子牵手成功时,竟由衷涌出了一丝叛逆儿子终于肯好好读书习武的动容。回过神后又震惊得瞪凸了眼睛。

    而此时,天子也终于牵着那女子下了舷梯。众人连忙收敛容色,抬手行礼,接下来的流程照旧,一番场面话后天子登上了车驾,当然,牵着那女子一起。

    众人不禁细细打量,那女子头戴幂篱看不清容色,只观其身段举止端庄娴雅,必定是出身名门循规蹈矩的千金。

    “这应当就是花熊之女了吧?”

    “花熊桀骜了大半辈子,没想到竟留了这么个端庄秀丽的女儿。”

    天子的车驾已经启动渐渐远去,众官员累了大半宿,也要回去歇着了,只是临走前免不了同僚间客套几句,聊起的自然是天子身边出现的女子。

    因此张国公这句话这么一说,就立即引来一片附和。

    “原本以为花将军没个正房夫人,这妾室所出女儿无人教导定然上不得大雅之堂,没想到瞧着竟也不错。”

    “这你就不知了吧!花将军也是个体面人,虽说先前被贬谪到岳州那小地方去,但对自己唯一的女儿总不至于亏待,即便没有迎娶正妻,想来也为女儿请了熟知礼仪的嬷嬷教导。”

    “哎,既然如此,花将军真该将那女子扶正,不为别的,就为女儿有个正经出身,弄得如今不上不下。”

    说到这里,众人心底明白,花熊之女到底出身太低了,纵然天子爱重,将来也走不到高位,哪怕能生下一儿半女,将来也就走到妃位吧!不过对于这等出身的女子而言,已经是极大的造化了!

    这也是崔大姑娘的想法。

    崔家嫡女崔思玉此时正待在宫中,与太后姑母一同迎接天子回宫。

    说句实在话,她是有些惧怕这位表哥的,在他还是太子时,少年初见,崔思玉就有些怕。这人生就一副生人勿进的相貌也就罢了,对着身边之人也冷冰冰全没人情味,偏偏她要背负起家族的使命,不得不去亲近他,讨好他。

    因为她将被家族、被太后姑母推上皇后的位置。

    崔家已经出过三任皇后,自然也希望代代如此。

    雪已经停了,华灯煌煌,照得白雪都染上一层金色。

    崔思玉搀扶着太后姑母立在仁寿宫门前,远远瞧见天子过来。

    忽而心中一跳,她隐约觉得,天子似乎与过去不同了。

    起先还不大明显,等走到近了,崔思玉讶然地发现,这位曾经冷漠的表哥竟变了许多,面庞也不像从前那样棱角凌厉,叫人望而生畏,而是丰润了少许,显得轮廓柔和,相较从前,竟然更俊美三分,也跟温柔三分。

    第117章 掖庭,皇后的大总管

    华灯千盏,玉盘珍馐。

    崔思玉将一杯色如凉浆、香如甘露的桑落酒呈到天子面前,“表哥,我敬您一杯。”她是盛京城名声在外的美人,容貌清丽如九天之月,笑容端庄完美,是盛京城所有贵女的典范。

    似乎在走神的天子终于抬眼看了过来,也许是因为容貌略有变化,也许是因为这良辰美景,他的眼神并未像曾经那般冰冷,可淡淡看过来时,依然有种让人心惊肉跳的威慑力,崔思玉心头一颤,面上笑容却依旧完美。

    终于,天子接过了她呈上去的酒,崔思玉心头微微一松,刚要垂眼,却见天子将她呈上去的酒往玉案上一放便不再理会,他……并没有要喝下去的意思。

    崔思玉袖笼中的双手紧了紧,却是装作没看见般,福身后退了回去。

    这是宫中太后办起的家宴,宴上除了太后和李瑜这对母子外,就只有两位先帝留下的太妃,她们生前一无所出,便一直留在宫中居住。

    自打天子离开盛京后,崔思玉就被太后召到宫中陪伴,她也是唯一一个得此殊荣参加这次家宴的。

    宴上有太后爱看的折子戏,她与天子一左一右坐在上首,两位太妃坐在左下首,右下首那两个位置却空无一人。

    崔思玉看了眼空空荡荡的席位,罗裙轻摆坐在了太后身边,帮她布菜斟酒。

    折子戏唱过两折,宴上两位太妃时不时与太后点评两句,崔太后显而易见的高兴,宴上说了许多话,问及最多的,就是天子一路上过得好不好,有没有遇着危险,有没有风寒着凉?宛然一副慈母心肠。

    对此,天子的回应却很是冷淡,不论太后问什么,他都只答两个字,不是“尚可”,就是“没有”。

    太后及两位太妃早已习惯他这副样子,面色倒还从容,崔思玉为太后夹了一筷子她爱吃的菜,忽听太后问,“我儿,小玉儿敬你的酒,你如何不喝?”

    崔思玉心头一跳,忍不住去看这位外出一趟就显得温和了许多的表哥。

    灯盏之下,他面庞蒙上一层暖暖薄薄的金光,“近日正调养,太医说不宜饮酒,还望母亲及崔娘子见谅。”

    太后摇摇头,语气里三分责怪七分担忧,“什么崔娘子,这是你妹妹。身子不适便早说,难道你妹妹还能逼你喝下不成?”

    天子倒也坦然,从容认错,“是儿思虑不周。”

    太后嗯了一声,她倒也习惯了这个儿子问一句才答一句的态度了,“调理的什么?”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众人察觉这一回天子的语速比平常快了些,“太医说,想要尽早怀上子嗣,须得配合药膳调养。如此麟儿方能康健。”

    太后一时无言,其他人也静了静,恍恍惚惚天子死活不肯成婚生子的情形还在昨日。

    太后回过味来,心中一喜,面上却露出不悦来,“只你调养?你带回来的那个女子呢?”

    那个传闻中艳美绝伦、一路相随立下不少功劳的巾帼女子……崔思玉容色不变,却也暗暗提了心。

    天子面色淡淡,眼中也不见多少欣悦,“她身子柔弱,为了早日怀上子嗣日日吃药温养,只是那药性有些烈,下车后又吐了一回,朕担心她宴上失仪,便让她先歇息一夜,明日再来拜会母亲。”

    太后眉心微蹙,她想起当年夭折的二皇子,暗道先帝和刘贵妃便是整日淫乐不思调理,才生出那么柔弱的二皇子,如今李瑜想要调理身体生个健康孩儿倒也没错。只是哪怕身子再如何不适,难道叫人抬到仁寿宫来,走几步进来见她一面也做不到?委实没规矩,更何况,天子还未立后,她跟了天子也没几个月,这么着急就要备孕,莫非是想要抢在皇后前边生下皇子?

    太后虽然盼着孙子,但她是最重嫡庶之分的,自然不想在侄女封后之前叫其他人抢先。正要提点儿子两句,忽然听见李瑜道:“母亲,这趟虽然没寻到孙太傅,但也并未白走一遭,儿已经寻到二叔。”

    太后微微一惊,就听李瑜继续道:“二叔在外面已经娶妻生子,如今他的妻女已经接入宫中,只是二叔的妻子何氏怀有身孕,又一路舟车劳顿,只得明日再来拜见母亲。”

    太后有意将侄女崔思玉抬高皇后的位置,原本就打算将那个据说备受儿子宠爱的女子远远隔开,但见儿子提起那女子时神色冷淡,她心里的不悦便去了三分,再听儿子提起静王的妻女,她的心神就不再放在花宜姝身上了,毕竟相比起花宜姝,静王的威胁更大。

    当年他被先帝逼得远走,心中必定存有怨恨,如今他带着妻女回来,媳妇肚子里还揣着一个,而她的儿子却未有子嗣,若是这几年内李瑜都不能生出儿子,难保静王不会煽动朝臣生事。

    太后眉头蹙得更深,已是没有心思用饭看戏了。

    而崔思玉还在等着太后贬斥那个女子,见太后不再开口,心中顿觉失望……

    ……

    啪嗒一声,花宜姝将一颗果核吐进了盛垃圾的盘子里,烛光之下,那盘子里还有五颗干干净净的果核。

    她吃的是张太医给开的药,据说是用一种滋阴养肺的果子炮制而成,每一颗拇指大小,吃起来微微发涩发苦,细细嚼几下又从苦中泛起一丝甜来,花宜姝临下车时无聊吃了两粒,没一会儿就吐了出来,她还以为李瑜天天背着她吃什么好东西,原来是滋味苦涩的果干。

    李瑜当时没说话,他心里却说这是有助子嗣的东西。

    花宜姝当即改了主意,要了一盒子,还真别说,多嚼几下便尝出绵绵密密的清甜来,倒也不难吃。

    她如今所在,是天子居住的紫宸殿,一入宫李瑜就让人将她送到这里。

    花宜姝当时就问:“不去拜见太后吗?”

    李瑜当时只深深地看着她说不必。

    花宜姝:???

    【你不喜欢她,就不必见她。】

    花宜姝:……

    陛下您可真是个孝子啊!

    也许李瑜提早预料到了太后会被她气倒……总之管他呢,索性花宜姝也懒得去向一个陌生女人献殷勤,待在自己的地盘多舒服啊!

    她眯着眼看院里正在扫雪的宫人,问曹顺子道:“曹公公呢?”

    曹顺子道:“干爹被陛下召去了。”

    半个时辰前。

    花宜姝刚刚步入紫宸殿,曹公公正要跟随进去,却被陛下身边的内侍唤住,“公公,陛下召见。”

    曹公公麻溜跟着走了,心里忐忑得不得了,彼时陛下正要去仁寿宫赴太后设下的家宴,曹公公走到御驾旁一路跟随,这是被贬后天子头一回召唤他,曹得闲心里那个忐忑哟,活像是几千只小鹿在冰面上蹦跶来蹦跶去。

    “曹得闲。”

    天子冷清清如击玉石的声音落下,曹得闲心里的小鹿啪一下踏碎了冰面,一个接一个摔了下去,下饺子似的欢快。

    曹得闲咽了咽口水,紧张地应了一声。

    曹得闲虽说跟了天子十年,虽说逢人便唤他一声曹公公,虽说底下干儿子不少,但他过了年也才二十九,实在算不上老,此时更是仿佛回到了一无所有的少年时,同样是冰天雪地,同样是低眉顺眼等着李瑜开口,竟恍惚生出时光倒流的错觉。

    天子:“你近来稳重了不少。”

    曹得闲眼下忽然朦胧,哽咽着应了一声,他少年落魄,后来却得了天子青眼,这么多年天子身边的人换来换去,唯独他一直好好的还能侍奉在天子身边,不免生出了自矜自傲之心,后来一朝被贬,沦落到刷碗的杂役,人生大起大落不外如是。经过了这一番历练,换谁能不稳重呢?

    同时曹得闲心里也暗暗跟自己较劲,一时希望天子能看到他的这一番改变,一时又觉着自己不过卑贱之身,天子高坐云端,怎么看得见尘泥里钻来钻去的蚂蚁呢?他没想到天子竟然真能看见,胸中不由就涌出了热流。哪怕数九寒冬,也觉得浑身热乎。

    天子:“这一趟回来,宫中多了不少人。”

    曹得闲忙应了一声。的确如此,太后借口宫中寂寞,唤了不少名门淑女入宫陪伴,瞎子也瞧得出来那是准备充入天子后宫的,只是先到天子跟前的,只会有一个崔思玉罢了。

    天子:“人心复杂,她出身将门,和花将军一样的率直性子,朕担心她会重蹈花将军的覆辙。”

    花熊当年便是因为性子太过率直,得罪了先帝,才被贬到岳州那小地方去。天子这话直白得就差掰开来说了,曹得闲自然不会像以前一样会错意,他忙道:“花将军当初无依无靠,可夫人就不同了,夫人有陛下护着,想必事事顺遂如意,又怎么会重蹈花将军覆辙?”

    这番话明显取悦了天子,曹得闲察觉天子轻轻笑了一下,心里不免感叹,自从夫人到天子身边,天子显见的越发有人气了,却听天子道:“命你做掖庭令,你可愿?”

    掖庭令,掌管宫中掖庭一应事务,包括宫人户籍,女工簿账,桑蚕课业等等,同时也是协助皇后宫中事务的大总管!

    他如今是花夫人的人,陛下让他担任掖庭令,所以……所以陛下的意思是……

    将来会立花夫人为后!

    曹得闲激动傻了,站在原地许久不动,眼见天子御驾都要消失了,才疾步奔走,不顾礼仪地追上去喊道:“陛下,奴才愿意!万分情愿!”

    第118章 安墨,也许我在做梦……

    次日,宫里起了个传言,说是曹公公刚刚回宫就被陛下从三品内侍大监贬为了六品的掖庭令,大受刺激下疯魔了,一个人在雪地里疯跑疯跳,鬼哭狼嚎,被闻讯赶来的新任内侍大监周公公给带走了。

    曹顺子等跟着陛下一路回来的人自然知道这是谣言,曹公公早就被贬成了一个从八品小黄门,如今能成为六品的掖庭令,手底下能管那么多人,他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被刺激到疯魔,更何况那么多宫女的差事吃食以及宫中桑蚕织造司的供奉要从掖庭令手中过,这可是个肥差,胆子大的一年就能在京中买座大宅院。

    曹顺子等干儿子可算是彻底放下了心,不由又感念起夫人的好来,毕竟从前被陛下贬斥之人,从没有一个还能得到重用的,譬如那仍旧在刷盘子的陈内侍,曹公公可是有史以来第一个例外,不是夫人在陛下跟前说了好话,陛下又怎么会记得启用曹得闲?

    夫人对待曾经得罪过她的曹公公都能如此厚待,那么他们这些下人,只要服侍尽心,何愁将来前程?

    花宜姝还以为入了宫后,底下会人心浮动,正琢磨哪天找个刺头敲打敲打,熟料这些人反倒比从前更加尽心了,看着殷勤不已的曹顺子等人,她顿了一顿,浮出一个愉悦的笑。

    此时他们正要往太后的仁寿宫而去,这宫廷深深望不见尽头,仁寿宫距离紫宸殿自然也有好一段距离,还得乘坐轿辇。花宜姝掀开帘子往外看去,昨日一场大雪,今日目四望,一片银装素裹,连宫苑朱墙上都堆了一层白雪,远远望去蓬蓬软软的一层,像块切得齐整的白糖糕,日头下莹光烁烁,真叫人想要一掌拍过去留下五个指头印!

    昨夜匆匆入宫没来得及瞧个仔细,如今看来,这皇宫不愧是皇宫,一个字大,两个字气派!要不是花宜姝的文化水平比李瑜还要捉襟见肘,此刻倒真想附庸风雅吟诗一首,可惜她原就是个市井俗人,表面倒还可以装个千金贵女的样子,真要玩起文人墨客的把戏,那才是自曝其短。

    花宜姝自觉做人要有自知之明,就像是李瑜那样,他知道自己文采不行,做个打油诗都只敢心里偷偷念叨不敢写出来叫人看见,唯独他自傲的武艺一项日日苦练,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当你的长处足够长了,人家也就看不见你的短处了。

    花宜姝心情正好。

    安墨就坐在她身边,其他侍女都是跟在轿辇旁走路,只有她能陪着花宜姝一块坐轿子里,但她显然很不安,屁股底下仿佛有排牙齿怼着她咬,一会儿扭左边一会儿扭右边。

    花宜姝问她怎么了。

    安墨面色纠结,“陛下昨晚没回来。”

    花宜姝点头,幸好他昨晚没回来。她一个人终于独占了传说中的龙床,那么大的一张床,滚来滚去踩来踩去蹦来蹦去,躺上去拉上被子,梦里仿佛自己也当上了皇帝,虽说醒后已经记不得梦中情形了,可那种醒掌天下权,醉卧李瑜膝的快乐她依旧记得。

    花宜姝心情太好了,巴不得李瑜再去外边睡两天,让她再过两把龙床瘾!

    安墨见她竟然快乐到微微摇晃脑袋,不由大惊,“你都不担心吗?”

    花宜姝:“担心什么?”

    安墨:“担心陛下被别人拐走啊!”安墨根据自己多年来看过的宫斗剧,开始阴谋论,“陛下昨天只说去赴太后的家宴,吃完饭却不回来!先说晚点回来,后头又说不回来了宿在了御书房,说不准,他就被别人给绊住了。”

    花宜姝点头,“你说得有道理。”

    安墨:“我昨天找人打探消息,发现这宫里有好多美人!而且每一个都有来历,刺史之女已经是其中最卑微的了,还有好几位公侯千金,伯府小姐的!她们住在宫里头最长的四个月,最短的也有十来天了!都是太后招来的,太后这个原书里连出场镜头都没有的人很不简单啊!”

    花宜姝点头,“的确不简单。”不但不简单,而且睚眦必报心狠手辣!她跟李瑜在一起虽然还不到三个月,但靠着读心术知晓了不少宫廷隐秘,比方说十几年前二皇子的夭折就不是个例外,而是太后及其背后崔氏一族共同推动的结果。

    刘贵妃明知李瑜是男扮女装却不戳穿,暗地里把他抓来关小黑屋装鬼放老鼠虫子吓唬,企图把一个孩子吓疯!

    崔太后当年看起来心如死灰吃斋念佛连自己的孩子受罪吃苦都没有察觉,实则怀恨在心,借着娘家势力隐忍几年,然后突然来了个狠的把二皇子给弄死了!彻底扫平了李瑜登上皇位的障碍。

    这一下直接把刘贵妃气得疯魔了,偏偏崔氏一族多年筹谋叫刘贵妃抓不出证据,更何况当时二皇子已死,李瑜就是先帝唯一的子嗣,哪怕先帝再宠爱刘贵妃,再如何为了二皇子夭折而心痛,也不可能处置皇后母子。于是刘贵妃为了给儿子报仇,联合母族对李瑜多次暗杀,当然,一一失败了,这些暗杀证据,还在先帝死后彻底葬送了刘贵妃和刘氏一族。

    刘贵妃和刘氏一族已经彻底失势,崔太后却还不肯放过,非要把刘贵妃推出去千刀万剐,还要把刘家女眷充入教坊司,还是李瑜心慈手软给了这些人一个体面的结局。

    这一番宫廷倾轧的残酷过往,要是告诉了安墨,安墨只怕要吓得三魂出窍六魄俱散,但在花宜姝看来,这可真是雪儿连喊三声,妙妙妙啊!

    本来她花宜姝就是个黑心肠的剧毒孔雀胆,入了这大染缸一般的深宫,便跟回了家一样自在,什么岁月静好悠闲安宁,那不过是偶尔来一次的休沐假,这诡谲多端、人心险恶的深宫大院才是她的战场!

    花宜姝斗志昂扬,对安墨道:“怕什么?一路走来咱们什么妖魔鬼怪没见识过?迎难而上便是!我花宜姝连死都不怕!”

    花宜姝的自负再一次安抚了安墨,她星星眼看着花宜姝,跟着花宜姝一起晃动起来。

    两人一左一右坐着,身子轻轻摇晃,脑袋同时左摇一下右摆一下,频率相同幅度一致,真仿佛复制粘贴出来的。

    安墨晃着晃着便道:“陛下要是今晚也不回来怎么办?”

    花宜姝晃着晃着道:“他不回来就不回来。”

    安墨:“好有自信,你不怕他变心吗?”

    花宜姝声音恳切,“好妹妹,我就盼着他变心呢!”

    安墨:???

    花宜姝:“你不晓得,他总用那惹人怜爱的眼神看我,总用那惹人心软的怀抱拥着我……他那模样,可叫我怎么舍得对他下手?我这样一个人,别人对我有一分真心,我便对那人生出一分不忍,他对我有十分真心,我就对他有十分不忍。所以我盼着他快些变心,冥冥之中我有所感应,只要他一变心,我就神挡杀神,再无人可阻我!到时候我母仪天下临朝称制,送他入冷宫日日悔不当初,你我姐妹共享天下岂不快哉?”

    安墨:……

    安墨大受震撼,双眼瞪得几乎要飞出去。

    良久良久,安墨才咕咚一声,咽下了一口唾沫,颤颤巍巍道:“你这样想,那我就放心了。”

    花宜姝激动到面生红晕,“你也觉得我能梦想成真?”

    安墨心想这倒没有,她总是因为缺乏花宜姝的自信而与她格格不入。她想了想,说道:“我放心,是因为我不用担心你将来会为陛下难过。”毕竟在这个男人随意三妻四妾,天子理所当然坐拥后宫的时代里,安墨并不认为李瑜可以始终为花宜姝坚守身心。

    见花宜姝不为所动,安墨继续道:“我刚刚想起来一件事,在原剧情里,萧青跟了越不凡之后,男三,也就是陛下回到盛京就大婚了,皇后也姓崔,应该就是崔太后的侄女。”她咬着手指道:“听说昨晚的家宴里,太后只带了她的侄女崔思玉,现在应该也在仁寿宫吧!”

    安墨话还没说完,忽然听见花宜姝冲外头喊,叫他们加快脚步。

    轿子忽然加快,安墨没准备过来,身子往前扑,差点掉出轿子。

    “发、发生了什么?”对上花宜姝忽然难看下来的面色,安墨小声问。

    花宜姝一撸袖子,满脸煞气,“我说李瑜怎么一夜不归,感情真有人绊住了他,我倒要看看那姓崔的是个什么小妖精,敢勾搭我的男人!李瑜是我的,他的身子是我的,他的心也是我的,谁也不准抢!”

    安墨:……

    刚刚、是谁、说……想要李瑜变心来着?

    也许,只是她的一场梦吧!

    第119章 规矩,何秀秀好惨

    相比起紫宸殿,仁寿宫更显奢华富贵,入目所见处处锦绣堆砌、珠围翠绕。

    轿辇停在仁寿宫门前,花宜姝在大宫女的引领下带着安墨往里走,刚刚转入一道朱漆木廊,就听见身后传来熟悉的呼唤声,花宜姝回头一看,便看见了何秀秀和李珠珠二人。

    不过一夜而已,两人全然换了副装扮,何秀秀头戴珍珠玛瑙冠、一身苍翠色凤纹大袖锦袍,外罩狐狸毛滚边玄色披风,李珠珠则是一身粉嫩的夹袄裙子,披着同样粉嫩的狐狸毛披风,头上还戴着毛茸茸的帽子,十分玉雪可爱。

    花宜姝打眼一瞧便觉眼前一亮,怪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两人这样一通装扮下来,显见的像是换了个人。之前瞧着只是一对寻常母女,如今与从前相比便像是隔了云与泥。

    花宜姝脚下停住,笑道:“婶婶和妹妹也来了。”

    何秀秀虽然穿戴一新,但她面上略显拘谨的神色还是暴露了她的紧张,一个多月前她还只是寻常百姓,如今却深入宫廷,如何叫她不局促呢?但她早已不是从前听见丈夫名号便能被吓晕过去的柔软样,扶了下还未显怀的腹部,何秀秀略走快几步赶到花宜姝跟前,发冠上的流苏却只是微微晃动,愈发显出柔美,足可见她步子有多稳了。

    “这些日子以来,多谢夫人了。”

    花宜姝目光一转,立刻明白何秀秀在说什么,她笑得温柔,活生生一个婉约大方的名门淑女,“婶婶可别挂在心上,咱们是一路过来的,相互提携帮忙是应当的。”

    见花宜姝从容镇定,何秀秀微微舒了口气,也露出一个笑来。

    这一个多月,何秀秀跟随他们一块坐船入京,她是个孕妇,本就该多休息,花宜姝却每日都让人去将她请来,找赵慕仪借了位教养嬷嬷,教导她高门大户中各种礼仪规矩,有些花样十分繁琐,何秀秀怀了孕之后耐性不比从前,几度学不下去,还是后来花宜姝亲自下场跟着她一块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做,她才坚持下来。

    当初她虽然也感激花宜姝,但学得累时,心中不免产生些委屈与不满,她觉得就算京中高门规矩再多,应当也不至于为难她一个孕妇,就算要学,也不必如此吃紧,要她硬生生在一个月之内学会别人一年半载才能学会的东西。

    可是经过昨晚到现在,何秀秀对花宜姝却由衷感激起来,从前那点隐约的不满彻底烟消云散,只因这宫廷远比她想象的复杂,她看见连一个宫女走起路来都板正端庄,远不是田间地里市井街巷上那些寻常妇人所能相比的,更何况入了宫后有新的规矩,一早起来还有一位指引嬷嬷各处提点,若是没有花宜姝此前那一个月的督促和陪练,只怕她连步子都迈不直,又怎么能跟得上指引嬷嬷的提点?

    何秀秀几乎可以想象到什么也不会的自己被这些宫人暗暗嘲笑的情形了。

    她微微侧头看向花宜姝,就见她双手交叠置于腰腹,手背笼在袖笼里,只露出白如葱根的手指和一点点染了丹寇的指甲。她面上带着浅浅笑意,侧脸干净得像枝头堆起的一捧雪,走起路上步摇轻晃环佩叮当,每一步都一模一样没有一分错漏,心中不由感叹,不愧是刺史府出身的千金,连走路都仪态万千摇曳生姿,她这种只跟着学了一个多月的果真无法相比。

    没有注意到何秀秀时不时看过来的目光,花宜姝正谨慎地走路。光看着赵慕仪走路的样子学只能装个样子,更多的细微的东西却是只能找个教习嬷嬷一遍遍掰开了讲才能清楚。幸好有何秀秀这个借口,要不然她还真不知道怎么自然而然地把赵慕仪那个嬷嬷借过来用。

    只是每走一步,她就在心里暗暗数数,清浅的笑意下,藏在里头的牙齿已经悄悄咬了不知道多少次。

    虽然李瑜说了不喜欢不必去见,不过花宜姝可不是个能安于室内的主儿,一开始觉得待在紫宸殿舒坦,后来将紫宸殿每个角落都踩了一遍后,她便觉得无聊了。没有宫斗的深宫不是正经深宫!于是花宜姝起了个大早,原本就打算去会会这位手段狠辣的太后,如今得知有个崔小姐的存在,那更是一刻也不能耽搁,不过出乎花宜姝预料的是,她原以为只需要在太后等人面前装一装,谁知这一路走进来,竟然还有个嬷嬷一路跟随一路盯梢,她想甩开膀子走路都不成!

    走个路而已,屁事真多!这恼人的规矩,狗屁的规矩!等着,等姑奶奶当家做主,非得把这些狗屁玩意儿全都废了不可!

    一路在心里骂着市井脏话,眼前长长的廊道终于到了尽头,花宜姝和何秀秀等人从一道小门走进了仁寿宫的主殿。

    小门后还有一道门,用厚厚帘子隔着,宫女掀开帘子引她们进去,刚刚步入,一阵热浪涌来,连脚下地面都在发热。

    一旁宫女帮她们卸下厚实的披风,花宜姝听见屏风后传出一阵阵说笑声,紧接着是宫女的禀报。

    “娘娘,花夫人与何夫人到了。”

    此时殿内还有小小的说话声,等花宜姝和何秀秀进去,大殿内便一下静了。

    无数人的目光掠过相貌平庸的何秀秀,定在了花宜姝身上。

    众人都忘了她的穿着和首饰,目光似乎黏在了她那张脸上,久久无法移开。

    早前便提到,除了崔思玉外,崔太后还召了许多名门淑女进宫,都是盛京城以及雍州附近州府内有名有姓的大家出身。

    不说个个容貌无暇,但也都是妙龄少女,且在锦衣华服珠光宝气堆砌下,更是远远胜过一般人。入目望去,一屋子花红柳绿美不胜收,靠坐在太后身边的崔思玉更是仙姿玉貌、霞姿月韵,世人称其有《洛神赋》中神女风韵。

    所有人也都以为崔思玉是名副其实的第一美人,可要她们想出一个比崔思玉还要美貌的,却是如何也想不出了。能比崔思玉还美,那得是天宫之上神妃仙子吧!

    一直到今日见到花宜姝,所有人心里才都有了答案。

    他们能说出崔思玉是仙气飘飘如坐云端的美人,能说出容貌略逊崔思玉一筹的凤晴云是个艳若桃李、灿若骄阳的美人,可要她们准确形容花宜姝是什么类型的美人,却是如何也说不出恰当的词儿。似乎所有词都能对得上,又似乎所有词都配不上。

    因为真正的美人,一颦一笑、一动一静都是不同的风韵,她可以是明艳灼目的,也可以是清冷如月的,端看这美人乐意叫你看见什么。

    大殿中安静得落针可闻,似乎连呼吸都被偷走了。何秀秀不明所以,心中越发紧张,却不敢抬头。

    最后还是太后第一个开口,她一身杏黄色的刺绣袍服,头发鸦黑不见一丝白色,眼角也只是添了一两道细纹,虽说年纪大了,但依旧是个风姿绰约的美人,跟花宜姝预料中相反,崔太后的面相不见半点凶狠,反倒慈和温婉,跟李瑜那略显锋利的相貌半点不像,“当初陛下一直不肯成婚,哀家日日夜夜发愁,还道只有天仙他才能看得上,如今一瞧,可不就是个天仙。好孩子,快到近前来,让我细细瞧瞧。”

    花宜姝一福身,乖乖巧巧地走到了太后面前。她此时此刻的神态无比单纯,眼眸闪动间清澈天真,看几眼太后,又时不时偷偷看一眼旁边其他人。

    倘若曹得闲等人在,他们一定会惊讶地发现,此时此刻的花宜姝仿佛安墨附身,这一副分外好奇却又碍于规矩生生克制的模样,跟安墨简直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因为花宜姝将安墨平时的模样略作修改后搬了过来,她来时想好了,天然克腹黑,平常她就经常被安墨噎得说不出话来,既然太后也是个腹黑深沉的,那她就先用安墨的性子试探一番,要是这套不起作用,那就再换别的。反正人总是会变的嘛!

    无论是李瑜的心里话,还是她对崔太后的估量,都料定这位绝不会喜欢她,但她没想到,以崔太后这样高高在上的地位,分明不喜,却还要装出一副中意她的模样握住她的手嘘寒问暖,看她的神态动作,竟也是位装模作样的高手,难怪能在当初的宫斗里把盛宠在身刘贵妃母子弄死呢!

    花宜姝还想过,万一这位崔太后不论缘由就要对她发作她该怎么办?如今见崔太后装腔作势,她心里先是一叹,心道您老人家这样的权势地位何至于如此?接着就是一乐,嘿,你唱我也唱,你装我也装,就看谁先骗过谁!

    花宜姝心中燃起了熊熊斗志,面上却露出了些许孺慕之情,仿佛已经被太后这短短几句话的关怀攻陷了。

    对上花宜姝单纯天真的眼眸,崔太后心中却笑:虽则貌美,却实在愚蠢。看来不必在此女身上耗费太多心思。

    思及此,她将目光转到了何秀秀身上,故意疏忽她这许久,也该教教这何氏规矩了。

    第120章 毁容,如果不小心倒下……

    “你叫何秀秀?今年多大了,都读过什么书?”

    何秀秀带着女儿屈膝行礼,“回太后,民妇今年三十有一,只读过一本《千字文》。”还是李锦元教的。

    崔太后面露惊讶,“观你举止气派,像是大家出身,怎么只读过《千字文》,那三岁孩子读的书都比你多。”

    殿上顿时响起了一片笑声,在座的千金贵女们都掩着嘴窃窃私语起来。

    何秀秀顿时脸涨得通红,手指也捏紧了,面前是高高在上的太后,在座的都是曾经她没有资格接近的贵人,阶层间的差距大过鸿沟,不是学了一些礼仪,穿上漂亮衣裳就能填补的,身边一向活泼的女儿也握紧了她的手,何秀秀脑子却一片空白,不知该如何应付。

    她下意识寻找熟悉的人,目光一抬起,正对上花宜姝的双眼。

    对方此时站在太后身边,正目光鼓励地看着她。

    何秀秀忽然回想起当初在归州刺史府时的情形,那时候花宜姝担心入京后会遭受排挤,在她面前急得掉眼泪,那时她第一次觉得自己与花宜姝的差距十分渺小,那是她第一次发现原来贵人也是人,原来像花宜姝那样仪态万千出身高贵的佳人也会害怕失态,既然如此,那么她这个出身乡野的小妇人又何必太过担心畏惧,反正在这些贵人面前,自己做得不好、不如她们知书达礼见多识广,不是理所当然吗?

    何秀秀终于慢慢镇定下来,她道:“民妇不是大家出身,民妇只是乡野村妇,自然比不得公侯之家的千金公子。”

    殿内又是一静,众人微微惊讶,她们没想到这人竟是乡野出身,看她走路行礼的姿势也不太像啊,莫非进宫前练过?

    “原来如此,倒是哀家的不是了。”太后叹息道。

    何秀秀连声说没有。论身份,对面人是太后,她只是一个还未得到册封的民妇,论悲愤,她要唤面前这人一声大嫂,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她怎么敢让太后给她认错,何秀秀忙道:“民妇区区村妇,太后万尊之躯,太后怎么会有错呢?”

    听得此言,崔太后心里则是微微一沉,她自然早就让人查过这个何秀秀的出身来历,在她看来,这女子不过是个乡野村妇,最值钱的就是她肚子里这个有可能是男孩的胎儿,对付这样的小民,她有的是手段,也不必去费神思量。毕竟一个乡野村妇,骤然得知自己将会成为王妃一步登天,必然欣喜若狂却又自卑畏怯,毕竟当她站在她们这些人的面前,当她发现自己怎么也无法融入真正的贵人当中时,必定惶惶不安如坐针毡。

    这样一个人,恐怕连说话都不敢大声,腰背都不敢挺直,没想到这何秀秀站到她面前后,礼节虽然略显生疏却没有一分出错,而直面殿上诸人的嘲笑,却不卑不亢直接承认了自己村妇的身份,她还敢出言挑衅……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是寻常村妇出身,哪怕她真是寻常村妇,也必定是个野心勃勃的胆大之辈。

    虽然何秀秀和她的女儿看起来本分规矩,但太后可不会被表象骗过。身为上一任宫斗冠军,她见过不知多少这种表面本分实则心机深沉之辈。

    意识到这人不是那种可以随意应付的蠢人,太后面上的笑意反而愈深了,她忽然轻轻一拍额头,笑道:“瞧哀家这记性,忘了你怀有身孕,竟叫你站了这许久,来人,赐座。”

    很快便有人抬着两把圈椅过来,让何秀秀和她的女儿李珠珠坐下,这些宫人倒也十分有眼色,位置排得十分靠后,放在了最靠边的位置,差一点都挨着屏风了。

    按规矩,何秀秀虽然还没被册封,但她是静王流落在外时明媒正娶的妻子,又陪着他吃苦这么多年,常言道糟糠之妻不下堂,哪怕她如今还未得到册封,也是板上钉钉的王妃,她的位置理应当排在太后下首,连崔思玉都得靠后坐,然而她如今,却被安排在了最末尾,一个五品小官的女儿的旁边。

    眼见何秀秀带着女儿过去坐下,崔太后握着花宜姝的手轻轻拍了拍,“哎,怪就怪这丫头生得太好看,哀家一见之下什么也忘了。”相比起对着何秀秀时绵里藏针的话语,崔太后夸起花宜姝来可谓是真心实意,连崔思玉看着她对花宜姝赞不绝口的模样都暗生憋闷,更不提别人了。

    而花宜姝最喜欢别人夸她,她觉得自己有十分美貌,则恨不得别人夸到十二分,人家夸得越真心,她越高兴,哪怕不是那么真心,身份地位高些也行,像太后这样的万金之躯如此卖力地夸她,她自然开心不已,面上真真笑成了一朵花。

    “太后娘娘,您要是能天天这样夸妾身就好了,妾身好欢喜。”

    这大咧咧的模样成功引得所有人侧目。对上花宜姝又羞涩又窃喜的模样,崔太后面上仍是一副欢喜模样,心内则叹了口气。可惜了这张冠绝天下的脸,怎么生在这样一个头脑简单的憨货上?男人果真都是只看容貌的,连她精心养大的亲生儿子也不例外。

    崔太后嘴上道:“倒也不怪男人皆爱美色,似你这样的容貌,哀家一个女人看了也十分欢喜。要是那等相貌平庸的,实在叫人难以生出怜爱来。”

    崔太后这般说着,就看向了何秀秀,原以为她被安排坐在那种地方,又听了这样一番夹枪带棒的话,脸上会显露出几分来,却没想到何秀秀带着女儿坐在那儿神态自若,竟没有一丝一毫的不忿。

    这养气功夫倒是上佳,想必还有别的手段。难怪以这平庸的相貌,还能勾得静王逃亡也不嫌拖累地娶她为妻还生出两个孩子。

    思及此,崔太后心中不免又恼恨起来,这静王怎么没干脆死在外边,怎么还能生下子嗣!她的儿子却到如今也没有动静!

    这时候,崔思玉忽然开口,“姑母,底下送来了刚刚出笼的酥酪,您可要尝尝?”

    是人都有口腹之欲,崔太后则最爱这一口,她颔首,还不忘拉着花宜姝一块。

    崔太后年轻时为了麻痹刘贵妃,不得已吃斋念佛常居静室,但其实她是最爱热闹的,后来刘贵妃终于倒了,她被压抑已久的本性终于能够显露出来,也就脱去了那些素衣,撤去了那些斋饭,从此每日华服锦衣、山珍海味,还爱带上许多人一块热闹玩乐。

    须臾,宫人们流水般端上各色点心茶水,贵女们欢声笑语,言笑晏晏,又陪着太后度过一个热闹的上午,直到太后倦了要午睡了,才各自散去。

    然而这样的热闹,却没有带上何秀秀一起,这宫殿内那么多人,却独独将她们母女隔绝开来。

    人散后,花宜姝和何秀秀并肩回去,见何秀秀面上没有半分郁闷,花宜姝还有些惊讶,却见何秀秀道:“起先是有些委屈,后头在旁边听着你们点评京中各色的景致、新出的制香法子、新出的花样绣纹……我反倒松了口气。”这些东西她什么也不懂,她们若是拉着她一起玩,她反倒左支右绌徒留窘迫,倒不如在一边吃吃喝喝,听着她们聊天说笑,反倒自在。

    花宜姝嘴角微微弯起,“其实你看不明白,也挺好。”

    对上何秀秀微微疑惑的目光,花宜姝道:“崔太后夸奖我,贬损你,其实是见你我一路同行关系亲切,想要离间你我。”

    何秀秀一惊,“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花宜姝叹口气,“也许是因为我不是她中意的儿媳,你也不是她中意的弟媳吧!”

    何秀秀从前见戏台上演出深宫算计阴谋诡谲,还以为戏本写得夸张,如今深处其中却毫无所觉,才知晓其中厉害,她喃喃道:“我还以为太后真心喜欢你,还暗暗为你高兴。”

    听了这话,花宜姝反倒有些意外。毕竟是这世上能真心盼着别人好的人,并不算多。

    她第一次对着何秀秀扬起了略带些真心的笑容,“婶婶放心,这世上本就没有无缘无故的喜爱,不过你放心,我会让太后喜欢我的。”

    至于太后将来发现上当受骗会不会恼羞成怒……花宜姝心中道:那才有意思呢!

    送别何秀秀,又没了那讨厌的指引嬷嬷,花宜姝也不要轿子,带着安墨溜溜达达地在皇宫里转悠起来。

    刚刚行走过一段小桥,花宜姝忽然脚下一顿,猛地伸手抓住身边的安墨。

    安墨还迷迷糊糊,问她怎么了。

    花宜姝摇摇头,示意她往下看。

    安墨低头一瞧,登时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只见脚下雪地里,就在她们往前半步,埋了一根白色的绳子,而再往前不远处,暗暗藏了不知多少细细的碎瓷片,白色的藏在雪里,不仔细瞧压根不会发现。倘若她们不小心被扳倒摔下去,登时就会被瓷片划破肌肤彻底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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