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再至回疆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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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夫人, 南夫人!”
就在南兰和苗人凤已经走到楼下时,马春花又追上来。
原本大堂里的许多客人就偷偷瞧着这风姿特秀的斗笠美人,这一喊倒是让更多人明目张胆地看了过来。
又在苗人凤目光冷沉地一一看回去后收回视线。
小姑娘脸一红, 走到南兰身边压低了声音道, “南夫人,你和苗大侠认识大雨那天的田归农是吗?”
南兰不意她竟突然说起田归农, 但还是点了点头。
“是,他和我夫君是世交。”
马春花眉尖立刻就紧紧皱了起来,不敢相信苗大侠这样的豪侠人物竟然会和田归农这个小人是世交。
“南夫人, 他不是个好人, 那日阎基来抢夺镖银,原本我们这么多镖师帮忙其实已经能赶走他了,是田归农横插一脚。”
“他和那个盗魁竟然认识, 一张口就要和他分掉我们三十万镖银, 亏他还是什么天龙门北宗的掌门,却是强盗作派。”
当日南兰和苗人凤到商家堡时,两方人已经斗过一场了, 他们没经历前情,不过等进去看到里面的场景和心虚的田归农。
南兰倒是早就猜到了田归农和盗魁勾结的大致。
马春花自然不知,只是那日她在旁边瞧着觉得田归农对南夫人不怀好意,受了他们夫妇恩惠后就一直想提醒她,只是两次见面都太匆匆。
南兰明了她好心, 没有解释什么, 只温声道了谢,不过马春花这一番话里还真有一处不起眼的细节让她莫名有些在意。
田归农和盗魁阎基认识, 那日阎基显然也是认得苗人凤的。
但苗人凤和田归农关系向来冷淡,除了田归农自己主动找上门拜访, 苗人凤在外行走江湖几乎不可能与田归农同行。
阎基却同时认识他们两人……
虽然这也不是没有更偶然的情况下,阎基分别认识了他们两人的可能,但思及阎基那日畏惧到不正常的情状,南兰还是想确认一二。
“马姑娘,你知道田归农和阎基是如何认识的吗?”
这件事阎基还当真提到过,马春花思索片刻,回忆道,“一开始田归农没认出他来,阎基说十三年前在沧州府服侍过他。”
“哦,对了,田归农说那时候阎基是个跌打医生。”
十三年前,沧州府。
听到这个特殊的时间和地点,南兰戴着斗笠看不清苗人凤的神情,但能感受到身侧的男人身体一顿,垂眼看到大掌紧握成拳。
那正是苗人凤去找胡一刀决斗的时间和地方。
因为是四家的恩怨,田归农还有另外一家范家的后人也同样在场。
小胡斐那时还在胡夫人肚子里,即将临盆的时候定是要大夫照顾的,但乡野地方只能勉强找到位跌打医生。
阎基应当就是那时候同时认识的苗人凤和田归农二人,还有那时候应当也在场的平阿四……
南兰脑海中已经下意识将这些点联系到一起,但线索还是太少了,连不成一片完整的网。
这些思量只是一瞬间,马春花完全没注意到自己随意吐露的话让南夫人想到这许多,她只是听见南夫人向她道谢又告辞。
临分别前,那如纤云薄雾的斗笠白纱下传出那如珠如玉、令人闻之既醉的曼妙嗓音,温雅、清润、柔和,饱含祝福的意味。
“江湖上的萍水相逢太匆匆,这或许就是我和马姑娘见的最后一面了,不过我想,若是真有再见之日的话。”
“希望看到的依然是马总镖头带领着飞马镖局。”马行空就要退下了,那南兰这句话里的马总镖头指代的是谁,不言而喻。
马春花站在茶楼门口怔怔地望着南夫人翩然而去的身影。
明明此刻根本看不到南夫人斗笠下那令人惊心动魄的至美容颜,但此刻只是她寥寥几句话却叫她心中掀起无数惊涛骇浪。
马春花陡然仿佛生出一股莫大的勇气,敢于反抗一切。
“南夫人!我会做到的!”
她冲着南夫人即将消失在人海里的背影大声喊道,毫不在意周围其他人看过来的惊奇目光,她唯一注视的那道纤纤身影似乎在原地停顿了一下,没有回头。
但马春花想,南夫人的云纱下定是微微笑着的。
***
赵半山带着吕小妹出回疆的时候骑着银霜逐电驹只用了几日功夫,回去的时候慢悠悠驾着马车倒是用了大半个月。
不过去时是因为事情紧急,不得已而为之。
如今事情办完了,自然就不用急了,南兰倒是能骑马赶路,她十几岁时就和赵半山他们走过从北京到回疆的路了。
但吕小妹还小,刚经历家破人亡的变故大病一场,赵半山有意叫她在路上多看看散散心,毕竟到回疆后不知多久才会再回中原。
于是,就这样走走停停,吃吃玩玩。
苗人凤和赵半山是两个粗手粗脚的汉子,南兰却是很懂享受玩乐很有生活情趣的人,在她的温柔陪伴下,吕小妹逐渐开朗起来。
路途再长,也终于到了回疆。
赵半山进入回疆不久,霍青桐就收到了消息,听到他不但把吕小妹带回来,还带回了一对夫妇时,她并没想太多。
直到赵半山把人带到她面前。
一望无垠的青青草原上,灿烂盛大的日光下,头顶是蓝天白云,远处是皑皑雪山,眼前是恍若圣洁美丽的雪莲花化身的仙子。
那仿佛从九天云端而来的姑射仙子,冲她盈盈浅笑。
“青桐姐姐。”
南兰的到来让霍青桐等人都觉十分惊喜,当天晚上就举行了一场篝火晚会欢迎吕小妹和南兰夫妇的到来。
大家都对苗人凤十分好奇。
一是听说过他那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名号,二来是他竟然能越过福康安那小子娶了阿兰,且两人看着真是恩爱情深。
江湖上的汉子直接、豪爽,即便结交也不搞什么繁文缛节,就只做两件事,喝酒、打架。
苗人凤不爱与人打交道,但不是怕和人交际。
一来他自己对红花会群侠景仰已久,二来他知晓这些人与南兰交情匪浅,如她娘家人一般,自然也想打好关系不叫她为难。
于是,谁来喝酒都痛快地一饮而尽,谁来比试都应下约定。
他本也是个心思开阔、磊落侠义的性子,和红花会群侠的脾性相当合得来,不一会儿功夫便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起来。
南兰被活泼好动的李沅芷拉去跳舞。
当年她在草原上住了一年,认识了许多回疆的姑娘,六年过去,她们也都和她一样嫁为人妇,再次见到她都很高兴。
于是南兰也在人群许久才脱身。
把她拉出来的霍青桐,虽然和卓是霍青桐的父亲,但这些年真正处理部落事物的都是霍青桐,长年身居高位,威势越重。
虽然她待人和气,但部民们敬重她,在她面前不敢放肆。
南兰和霍青桐在一处角落里坐下,捧起香醇的羊奶酒慢慢对饮,南兰越过载歌载舞的人群找到苗人凤的身影看了一眼。
人群里的苗人凤正好也在看她,南兰冲他笑了一下,苗人凤被火光和酒气熏得微红的脸上便露出一个浅笑的弧度。
两人对视间,便有种旁人插不进的心有灵犀,情意绵绵。
“咳。”
一旁传来一声清咳,是霍青桐。
南兰收回视线,唇角依旧含着微微的笑意,落落大方,并不羞涩,倒是让霍青桐更想打趣一句,
“这一个,可算是不用你两边为难地操心了,这个虽然也没你聪明,至少比起那小子可体贴听话多了。”
南兰靠在霍青桐肩上,顺势撒娇道,“还是青桐姐姐最聪明最明察秋毫,也最胸怀宽广对我最好了。”
说完,她坐直了认真道,“当年,是我利用……”
南兰道歉的话没说完,霍青桐的食指就抵在了她唇边,不让她说下去了,只是温柔地一笑,“好姑娘,当年我们也有不对。”
两人的话没有说明白,但都知道对方的意思。
霍青桐一直都知道南兰是个聪慧的姑娘,温柔孱弱的外表下是极为坚韧强大的心灵,无论在哪里都能过的很好。
就像当初明明是被他们这些江湖人甚至是反贼掳去的人质,却能在短暂的相处里看清他们为人,然后恰到好处地示之以弱。
知道他们看她的眼神爱屋及乌的意味,便不动声色地展现出自己少女天真活泼的一面,用自然亲近的态度逐渐与他们拉近关系。
就像春雨,润物细无声地融入到他们中间。
但南兰没做错什么,她只是想要在陌生的环境里保护自己,保护和她一起且颇受敌意的竹马少年。
她的确是真心欣赏他们的侠义豪情,真心喜爱这片草原,和他们相处中付出了真心。
霍青桐觉得,这就足够了。
她伸出手轻轻抚摸眼前已褪去少女的青涩,逐渐成熟但越发动人心魄的绝色玉容。
鸦发如乌云绸缎,肌肤如雪晶莹。
她看起来就是被精心照顾着的,当然六七年前的南兰也是金尊玉贵、钟鸣鼎食养出来的娇贵千金。
但两者还是有很大不同。
那时的她分明年少,周身却有种看透世事的清冷茕然。
即便后来和他们混熟了在草原上每日都活地开开心心,也有种抓住最后难得的时光尽情欢愉一场的感觉。
就像紧紧绷着的弦,但现在的她是松弛的,是恬然安适的,眉梢眼角是不必刻意展露便无时无刻不藏着由内而外的温柔愉悦。
霍青桐知道阿兰无论在哪里都能过的好,即便她如今真的嫁给了福康安那小子也有能力应付高门公府的复杂,让他言听计从。
但好不代表开心。
“能看到你过的开心,我就放心了。”
盛极的美貌不仅能带来他人的喜爱,也会有伴随占有的灾难。
南兰和喀丝丽那样的至美之中,似乎都蕴蓄着一股极大的力量,叫人为她粉身碎骨,死而无悔。
但喀丝丽太过天真单纯,无法保护自己。
南兰心窍玲珑,善于利用自己这份优势驱策人心,霍青桐觉得她这样很好,能看到相似的人得到幸福美好的生活,心中无时无刻不在隐隐作痛的伤口好像也得到了些许抚慰。
第32章 京城富察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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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后, 京城。
天子脚下一如既往地繁华似锦,富贵如云,来来去去皆是香车宝马, 一块砖头砸下去说不定就是皇亲国戚和一品大员。
但三岁的孩子是不懂这些的。
她只是睁着一双乌溜溜像黑亮的水晶葡萄一样的杏眼, 满是新鲜好奇地去瞧那些小摊贩们摆出的琳琅满目的商品。
刚好有卖糖葫芦的从马车旁边路过吆喝,被晶亮剔透的糖壳包裹着一颗颗饱满的红山楂, 颜色格外鲜艳,十分吸引孩子的目光。
“妈妈,那是什么?”
从小生活在回疆草原的孩子没看过这个, 转头去问母亲, 一团稚气的雪白小脸上满是天真无邪,眉眼间已很有些清丽颜色。
抱着她的是位姿容更为耀眼,堪称盛极的美人。
发如云, 眉似柳。
肌肤胜雪般白皙无瑕, 如冰之清,如玉之洁,一双盈盈杏眸仿若含着秋水润泽, 清丽脱俗,朱唇一点樱桃,娇艳欲滴。
明明弱不胜衣,但眉眼间自有一番清冷文雅的风骨。
皮相与骨相兼备,神与貌俱绝, 本就十分的相貌因出尘绝世的高华气质更有了十二分的倾城绝代之姿。
似雪谷幽兰, 遗世独立。
若非梳着妇人发髻,完全看不出已是一个孩子的母亲。
只是这如姑射仙人般的美人, 清艳的眉眼间是烟笼寒月的轻愁,淡淡垂眸不言不语地陷入沉思中, 不知在出神想着什么。
听到女儿的问话,南兰这才回过神来。
“是糖葫芦。”
还不等她再说什么,对面坐着的青年已经开口吩咐道,“去,给小小姐把那糖葫芦都买来。”
马车外很快就有人恭敬地应声。
于是一锭银子被扔到那小贩的怀里,直接换了满满一树的糖葫芦,自有侍卫拿着,其中最饱满漂亮的一支被递了进来。
若兰虽然年纪幼小,但是个很聪慧乖巧的孩子。
她先看看抱着自己的妈妈,等南兰轻轻点了点头,她才从对面的青年那里接过了那一串红彤彤的糖葫芦。
拿了之后,若兰还不忘甜甜道一句,“谢谢舅舅。”
南兰没教她这样喊,但这孩子在回疆草原上认识的男性长辈基本都是南兰这边的好友,她都是这样喊的。
虽然对面的男人她以前没见过,但应该也是如此吧。
被喊了一声舅舅的福康安俊美的脸庞微僵,并不如何高兴,但面对着一张和小时候的南兰像极了的小脸也很难摆出什么脸色。
小若兰见他没回应也不在意,自顾自快乐地举着漂亮的小红果看了又看,糖葫芦的糖衣有些硬,她的乳牙咬了许久才咬开。
小若兰不说话,马车里就没人出声。
等她吃了一颗糖葫芦,南兰才终于再次开口,温声提醒道,“好了,不吃了,兰兰,小心你的牙受不了,它会疼的。”
小若兰有些不舍,但还是听话地不吃了。
她举起那串糖葫芦到南兰唇边,笑地露出几颗小乳牙,“兰兰不吃了,给妈妈吃,甜甜的,酸酸的。”
“好,妈妈谢谢兰兰。”
南兰忧虑的心情因女儿纯真的笑颜得以放松片刻,清冷的眉眼霎时如冰雪融化般温柔似水,唇边的笑意如一枝春色繁花绽开。
他们坐的马车宽敞又华贵,地面铺着的是绫罗绸缎,黄花梨木的香几上摆着的是金鼎熏炉,袅袅升起的沉水香淡淡缭绕。
但这一切名贵华美之物都不及她一笑。
她坐在马车里犹如一颗被锦绣堆呈着的莹莹璀璨的明珠,像最巧夺天工的匠人雕琢出的羊脂美玉,烨烨容光照的满室生辉。
福康安从上次商家堡已有五年又未见她,这一次因为强硬的手段,更是别想得到她的一个笑颜。
他近乎贪婪地直勾勾盯着她,直到那笑意在他的注视下终于渐渐消失。
福康安看看她,见她又兀自陷入沉思中,宁愿发呆出神也不理会他,他知道她这是在想着谁担心着谁。
暗暗咬牙,内心中妒火升腾,又不愿向她发火更惹她不快。
他突然伸出了手来,要抱了若兰去他怀里。
南兰被福康安的动作一惊,下意识想要阻止,想到如今沦为阶下囚的境遇,拦着又有什么用,到底是松了手。
好在若兰打小就被周围的舅舅和姨姨们抱来抱去,她倒是一点也不怕生,到了陌生的舅舅怀里仍然只顾着镂空的车窗外的新奇。
福康安也没想对这孩子做什么,他的目的从来都是她。
“若兰像你,我记得那时候你也是对这些外面的小玩意感兴趣,有一次买了糖葫芦你吃了两颗,剩下的是我替你吃完的。”
哪里是他替她吃,分明是他非要抢她手里吃的。
直到这时南兰才终于肯正眼看他,轻轻抬眸,水润的杏眸上一对纤长卷翘的浓密羽睫如同寒鸦欲振的飞翅。
福康安心中一喜,却听她淡淡道,“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我们已经长大了,我也记不大清了。”
以她过目不忘的记忆,她却告诉他记不清了?
尤其是她的话又让他想起五年前在商家堡再次分别前她对他说的那一番让他耿耿于怀的话,更是如鲠在喉。
福康安瞬间转喜为怒,好在这时马车终于到了目的地停下,车外扈从的提醒打断了他的情绪,让他再次冷静了下来。
***
马车直接驶入富察府内。
小若兰被福康安抱着从马车里出来,南兰出来时,他伸手去扶,却被她避开,于是伸出的手在空中顿了顿到底收了回去。
福康安带着她们母女在陌生又熟悉的府邸里走。
南兰倒是并不避讳地打量着这方少年生活的旧地,浑然不在意旁人的注视,每瞻视顾盼,光彩溢目,照映左右。
而一路免不了遇到府里伺候的下人,不管是谁见到南兰时都不免惊艳地恍惚失神,有些是十几年前的旧人,立时认出了她。
虽然南兰只在富察府里住了四年,虽然如今已过去了十年之久,但当年如天仙化人般的表小姐可是府里独一份的绝代风华。
而那些近十年添进来的下人在打听后,也很快就知道了原来这就是那位让三爷念念不忘,宁愿和家里抗争誓不娶妻的南小姐。
……可是,南小姐这已经嫁人生女了啊。下人们交换的眼神微妙起来,却是不敢说什么的,三爷可不是好说话的主子。
最后到达的目的地不出南兰所料,是她当初寄居时住的兰漪院。
院里那棵枝繁叶茂,花开如雪白重锦的杏花树还在,甚至院里走出来迎接的都是当年伺候她的两个贴身丫鬟红珠和绿衣。
“小姐。”
两人见到南兰时倒是都颇为欣喜,她们当年虽然是被府里指派过来的,但和南兰相处四年,她又是个性情温和,待人宽仁慈和的,主仆间的感情自然很深。
她们俩比南兰还大上几岁,如今也嫁人为妇了,看衣着打扮过的应当还不错,应该是被福康安又特意找过来在兰漪院伺候。
南兰虽对福康安很是冷淡,但也不至于迁怒红珠和绿衣。
不过也来不及和她们叙旧,府邸里的路走起来算长,若兰在福康安的怀里一开始还新奇,如今已昏昏欲睡起来了。
福康安让红珠绿衣抱过去,明明当年南兰的卧房就在里面,他却让她们把小若兰抱到左边的厢房里去。
红珠和绿衣站在原地不肯离开,目露担忧地看向南兰,毕竟如今可不像幼时,这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
福康安向来是个不容违抗的霸道性子,正要发火。南兰不愿她们为难,自己率先开口让她们出去了。
若兰察觉到要和妈妈分开,迷迷糊糊地揉着眼睛要醒过来,“妈妈……你去哪儿?”
南兰过去哄她,“兰兰乖,妈妈有事,待会儿再去陪你睡觉好吗?”
若兰乖巧地点头,但又问,“那爸爸呢?他怎么还不来找妈妈和兰兰?兰兰想他了。”
以往南兰和苗人凤之中总会有一个陪在小若兰身边,之前南兰在还能安抚得了她,现下要离开妈妈身边就叫她想起爸爸了。
南兰向来是很坚强的性子,这一路即便被胁迫至此都未显露丝毫脆弱之态,眼下却被幼女的这几句话激地眼眶险些一红。
尤其想到远方的苗人凤,心头更是又酸又痛。
但南兰实在不想女儿跟着她一块儿忧虑,强撑着笑颜哄她,好容易才趁她这会儿睡意上头将她糊弄过去。
等她们几人离开,室内就只剩下南兰和福康安二人。
从前他们在这座小院里几乎算是一起度过了四年的青梅竹马的少年时光,姑且能说是无忧无虑。
可如今和他共处一室,竟让她心中唯有恐惧和厌恶。
果然,当南兰转头,就见到身后不远处的福康安一脸强忍怒气的模样,她知道这又是因为她提到了苗人凤。
“怎么?你还惦记着他?”
这次福康安到底没能将这股憋闷许久的怒气忍下去,他刻薄地讥讽,“他现下已成为了一个瞎子,怕是连路都走不稳当!”
第33章 独一无二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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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怎么发展到现在这个境地呢。
五年前南兰和苗人凤夫妇去了回疆探望旧友, 顺便在那儿避上一两年,因她知道福康安确凿是个不服输不容人忤逆的性子。
他们在商家堡让他吃了这样一个大亏,丢了这么一回脸面, 福康安短时间内是绝不肯善罢甘休的。
南兰也没想永远躲着福康安。
在以为她死了的三年里, 他不也能活地好好的吗?
如今知晓她还活着,可她已经嫁人了, 即便他再愤怒但等到冷静下来,理智也该明白不可强求了。
从此天各一方,江湖不见, 两厢安好就是了。
但或许真是他们分开的太久, 记忆中那个骄纵坏脾气但对她一腔赤诚真心的少年郎已经在成长岁月里的世事沉浮中变了模样。
也或许是她一直把他想的太好,不曾真正了解他的本质。
南兰低估了福康安的执着,更低估了他的不择手段。
来到回疆的第二年, 南兰发现怀有了身孕, 因她身体柔弱怕受不得颠簸,于是原本已经准备离开返家的她和苗人凤又留了下来。
之后生女,婴儿娇弱, 又等这孩子长到三岁。
南兰在中原的生意颇多,这几年里一直都是靠书信联络,数月前广东一处的生意出了些问题,她和苗人凤便带着孩子返回中原。
他们没回浙南家中,而是先去了广东。
南兰带着管家出门去处理生意上的事, 若兰恰好生了病, 苗人凤陪伴她在家中。
然而从引她从回疆回来开始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局中局。
总之等南兰从铺子里出来时,福康安已坐在了马车里等在门口, 而小若兰就在他怀里,金相玉质的公子对她笑得风度翩翩。
“兰儿, 我比你想象的要了解你。”
南兰不得不跟随他离开。
苗人凤没有守在若兰身边,南兰就已猜到他出了事,但也是直到此时她才从福康安口中得知原来竟是眼睛……
南兰呼吸停住一瞬,纤长的羽睫飞颤。
见她如此情状,福康安一边感受到妒火升腾的痛苦一边又觉得莫名地痛快淋漓,两种强烈的情绪扭曲杂糅在一起。
青年俊美的脸上丹凤眸被血丝浸染,唇角却扯出笑意。
“兰儿。”
福康安走过来,亲昵地揽住了南兰的肩,他把她带到左侧的书房里,里面的摆设几乎和十一年前她离开时别无二致。
“你来看,你当年看的书,写的字,作的画都还在这儿,你在富察府里衣食无忧,难道不比在外面风餐露宿过的好吗?
“那个乡巴佬他懂你写的诗,作的画吗?”
南兰没有回应,她顺着他的力道走到书房,步伐又微不可查地快上一些,率先来到书桌后,算是挣脱了福康安放在她肩上的手。
书桌上面还摆放着一本她当年常常翻阅的东坡集。
南兰熟稔地翻开到某一页,目光定在其上许久,福康安紧随她走过来,见此也看了过去,他有心讨好她,便缓缓读道,
“野雁见人时,未起意先改。”
读到这里,福康安突然顿住了,他并不是不学无术的人,所以很快就明白了南兰选这首诗的意思,他伸手想要翻过一页。
但南兰却接着他的话读了下去,明澈的目光直直看向福康安。
“君从何处看,得此无人态?”
《高邮陈直躬处士画雁二首其一》,顾名思义,是一位名叫陈直躬的画家请苏轼为他的画雁题的诗。
东坡先生在这首诗表达了一种很有意思的人生哲理。
大致意思是野雁有自我保护的本能,一旦有人出现,就会有所警觉,随时准备飞走,那么它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真实姿态,只在无人的场合才会展现。
但画家要画出这自由自在的真态,却必然要去观察,而一旦有画家在场,大雁的真态便不会展现。
画家要如何去观察,才能得到大雁的真态呢?
而现在南兰借这首诗在问福康安,你口口声声是为了让我过的好,要怎么一边把我关起来,一边看我在笼中快活的模样呢?
福康安回答不出来,南兰却在这时微微一笑道,“我不需要他懂诗画,他懂我就够了。”
而福康安纵使能将这诗说的天花乱坠,他也不懂她。
福康安的脸色彻底冷了下来,他大步上前一把将南兰盈盈一握的纤腰扣在了掌中,把她锁在了和书桌之间狭窄的距离之间。
“我只需要得到你就够了。”
两具身体贴的极近,这是很暧昧的举动。
就算是十年前,他们少年时也没有这样亲密没有界限的姿态,福康安能嗅到南兰身上淡雅的兰馨,能感受到她温软细腻的身体。
温香软玉在怀,没有哪个男人会无动于衷。
更何况这是南兰,是福康安从少年时就在梦中无比渴求的南兰,毫无疑问她对他有着几乎令他癫狂的巨大吸引力。
福康安俯身靠的更近了,将脸凑近了南兰纤细凝白的脖颈,莹润的肌肤如羊脂美玉般细腻光滑,温热的呼吸洒在其上微微颤动。
南兰没有推开他,她一动不动任他靠近,清丽的雪白面庞上淡漠地一点情绪都无,让那美人面看起来更加出尘绝俗。
但就在福康安要更近一步时,她同样冷冷淡淡的嗓音响起。
“你知道的,我的女儿在你手里,你要对我做什么,我无法反抗,如果你只是想要我的身子,你要睡多少次,我都奉陪。”
她这样一说,福康安的动作反而停住了。
他抬头去看她,就见南兰淡漠出尘的玉面上终于浮现了一点极轻极淡的笑意,也充满极为讽刺的意味。
“你以为我在乎什么贞洁吗?你以为我的丈夫又在乎吗?”
“只有你在乎罢了!你在乎地要命!”
是了,福康安就是在乎,从小他就不许旁人多看她一眼,不许旁人多和她说一句话,他窃喜于南兰只能待在后宅里,享受她依赖他才能走出去看看的境况。
他一直都认定南兰是属于他的。
福康安从没想过要让南兰嫁给他以外的第二个人的可能,所以在知道她另嫁他人后他愤怒地失去了理智,嫉妒地发了疯。
他处心积虑要杀了那个男人,想法设法让她回到他身边!
在南兰回到富察府的第一天,她和福康安成功不欢而散,福康安怒发冲冠地摔门而出,等他走后南兰则跌坐在椅子上许久才缓过来。
她没去管福康安如何,直到此时她才终于有余裕去想,苗人凤还好吗?他眼睛上的伤如何了?他什么时候会来找她和女儿?
是的,南兰始终坚信苗人凤会来找她们的。
***
洞庭湖,白马寺。
胡斐和钟兆文一路护送着被毒瞎眼的苗人凤来到此处,终于寻到了如今的毒手药王程灵素。
苗人凤中的是断肠草剧毒,非她不可解。
但医治的法子却要苗人凤全身穴道放松,任程灵素施为,但这样的话她只须在要穴中轻轻一针,轻易就能制他死命。
苗人凤答应地毫不犹豫,但胡斐却不禁担忧。
这固然是苗人凤为人豪迈磊落,但也不能怪胡斐多疑,毕竟他才刚经历一场江湖风波体会到人心险恶。
毕竟,苗人凤会被毒瞎也与他有关。
施针到底还是在苗人凤的坚持下立刻进行了,他很急切,在施针完毕后就立即起身,要带收拾好的东西出门去。
程灵素不得不嘱咐他,“苗大侠,虽说三天之后,待得疼痛过去,麻痒难当之时,你揭开布带便没事了,但现下还是休息为好。”
苗人凤却摇头,沉声道,“多谢程姑娘你医治,可我现下有一桩比我性命还重要的事要去做。”
若不是他必须等眼睛好了才更有把握救出妻女,他是绝不肯浪费这几天时间的,明明此刻看不见,但苗人凤布条缚住的双眼却准确地看向了北方。
“她们,还等着我。”
而一旁,胡斐也立刻表态道,“苗大侠,我也和你一起去。”
五年过去,当初那个商家堡里黑黑瘦瘦的孩子身材已经长地很高大了,眉眼俊朗,相貌堂堂,赫然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比起笼罩在苗人凤周身的急切和沉重,胡斐眼里的担忧一点也不少,他生怕苗人凤因为不愿牵连他而拒绝,急急解释道,
“南小姐对我有恩,我发过誓一定要报答她,如今她有难,我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苗人凤的确不愿牵连他人,不过眼下他也知若有人相助,才更有可能将妻女救出,于是到底是没有拒绝胡斐的好意。
胡斐要去,程灵素自然也跟着他们。
但一路风尘仆仆赶路的间隙里,程灵素找到机会忍不住问胡斐,“苗大侠要去救他的妻女,你怎么称呼他夫人为南小姐呢?”
胡斐有些意外她的发问,但还是随口回答道,“我在南小姐嫁人之前就认识她了,这样称呼习惯了。”
程灵素点点头,似乎对他的话不怎么放在心上,状似随意地问道,“那,南小姐是个什么样的人?”
胡斐的回答却没那么随意了。
闻言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程灵素在夜色里瞧见他似乎笑了,脸庞的棱角仿佛都在这刹那变得温柔起来,他声音很轻又很郑重道,
“南小姐,是天底下最好的南小姐。”
“独一无二。”
程灵素也沉默了下来,等胡斐回过神转头就见她闭着眼已经睡着了,他没在意,仰头躺下看向这荒郊野岭的月亮想着自己被勾起的心事。
他不知道身侧的姑娘也在想自己的少女心事。
她在想,原来正直磊落的胡大哥也是会撒谎的,他要去救那位南小姐绝不仅仅只是因为她对他的恩情。
最好的、独一无二。
多么令人怦然心动又心生绝望的形容啊。
第34章 剖白真心34
***
南兰带着小若兰住在了兰漪院里, 就像少年时那样,只是她不再需要上那些繁琐的课程,她也不再像少年时那样抓住一切机会出门。
最华美的绫罗绸缎、最美味的珍馐佳肴、最精致的古玩珠宝都如流水一样送了进来, 南兰只是淡淡扫一眼, 既不接受也不拒绝。
因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她本就没有做主的权力。
不过是任他摆布罢了。
南兰在兰漪院里常做的一件事只有陪着小若兰在书房里给她启蒙, 她才三岁,纵然聪慧,南兰也并不着急揠苗助长。
只是小若兰在长久见不到父亲后, 到底还是感到了不安, 幸好还有南兰始终陪伴在她身边,提前启蒙也不过是转移注意力罢了。
说是启蒙,但其实就是讲故事。
南兰把书上诸如“孔融让梨”“曹冲称象”这些典故用孩子能听懂的童言童语当做故事一样讲给小若兰, 她倒也津津有味。
当福康安走进来时, 所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素妆淡服、韶颜雅容的美人坐在书桌后,雪白的肌肤和乌黑的鸦发在灿烂的阳光下熠熠生辉,怀里抱着玉雪可爱的稚儿。
她微微垂首, 眉目间尽是充满母性的慈爱与温柔。
远远望去,便是一副丹青名家笔触也无法描摹出的观音抱子的如画之景,温馨幸福地让人心生暖意,不忍破坏。
福康安静立在原地看了许久,没有开口也没有再上前一步。
还是小若兰左右张望率先发现了他。
“舅舅。”
小姑娘甜甜、软软地唤他, 抱着她的南兰闻言也看了过来, 两张一大一小相似的面容,两双几乎一模一样的水润杏眼。
孩子的眼里是好奇, 母亲的眼里是冷淡。
福康安的心头顿时像把一把浸了水的棉花堵塞住,闷得甚至感到有些喘不过气。
而南兰见他在原地没有反应也不在意, 唤了红珠进来把若兰带到隔壁的厢房里去玩,之前福康安送了许多孩子的小玩意过来。
南兰不想让若兰看到她和福康安激烈争执的场面。
等若兰和红珠出去后,她也不去主动挑衅他什么,只自己拿了方才给若兰讲故事的书在手里慢条斯理地打算再看一遍。
但这时一阵脚步声响起,青年挺拔的身影出现在书桌旁。
“兰儿,今日天气好,我们出去走走吧。”
***
南兰跟着福康安穿过花园,无视一路来往的仆婢们暗暗打量的目光,最后来到了另一处富察府里她最熟悉的地方。
是富察府里养的家班所在的戏院。
院子里的大戏台上演着他们当初最爱看的曲目,南兰和福康安坐在二楼的位置观看,一切都和少年时的景象重合。
但终究是物是人非。
当年的少年少女坐在一块儿,脸上都是烂漫活泼的笑意,头挨着头凑在一起对戏台上的角儿和情节指指点点,争论笑闹不休。
如今的南兰和福康安分坐两边,中间的距离如楚河汉界。
南兰安静地看着下面相同的戏码,没有向身侧的人投去一个眼神,没有开口说一句话,玉白面庞冷冷淡淡。
台上咿咿呀呀的热闹更衬楼上一派冷清和令人难堪的沉默。
“过段时间我会举办一个天下掌门人大会,届时天下各门各派杰出的人才都会聚集在京城,他来,这就是留下他的天罗地网。”
福康安没有明说,但两人都心知肚明他要留的是谁的性命。
苗人凤武功再高,毕竟不是万人之敌。
十个武林高手他能应付,五十个、上百个,再加上还有京城里里外外的官兵侍卫,要留下一个人的性命太简单了。
南兰没有回应一句话。
若非福康安垂眸看到她袖中纤白细瘦的手指用力地指节都泛白,怕是会以为她真的无动于衷呢。
直到楼下的戏唱罢,南兰才淡淡道,“你要看的戏唱完了,我也可以亲身登台给你唱上一曲。”
她少年时学了戏之后就常常想要自己登台演一番,一开始是在府里的家班,后来觉得不够过瘾,福康安又带她到府外的梨园。
听南兰说她要登台,福康安一时惊讶又高兴。
“好啊,兰儿你要唱什么曲目,我这就叫他们去准备,太久没听你开嗓了,要说起来这大大小小的名家都不如你一人……”
南兰任他絮絮叨叨地说完,终于转头看向福康安。
“我要唱的是,《青霜剑》。”
福康安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定格在了一瞬间,直到此时他才看清南兰眼底的神情,没有丝毫惶恐,只有义愤和决绝。
《青霜剑》,女主角申雪贞为替屈死的丈夫报仇,丢下幼子,暗携家传青霜剑,含悲出嫁。
她在洞房中杀死合谋陷害自己丈夫的豪绅方世一、媒婆姚氏,割二人头,到丈夫坟前哭祭后自刎。
好半晌,福康安才说出话来,“你,你不要若兰了吗?”
“你那么疼爱她,你嫁给我,往后我也会把她当亲生女儿疼爱,她会嫁给王公贵胄,荣华之至,富贵之极,我们一家人好好生活不行吗?”
“即便你自己不喜欢这些,那你也要为她考虑啊?她还那么小,你怎么能丢下她?如果她会更喜欢当我富察家的女儿呢?”
福康安向来知道南兰是个多么坚毅的性子,而他现在给不出任何能挽留住她的东西,唯有用小若兰来尝试改变她的心意。
但南兰眼底没有任何动摇,只是冲着他缓缓摇摇头。
“不,与其叫她在杀父仇人手里苟且偷生,我不如带她一起与她父亲在黄泉团聚,至于你说的那些……”
南兰轻呵一声,“倘若她真爱荣华富贵胜于一切,她就不是我南兰和苗人凤的女儿!”
这一天,南兰和福康安再次不欢而散。
戏院里的所有人都看到那位被三爷带回来的姿容绝代的南小姐扔下他一个人扬长而去的背影。
而福康安独自一人在原位枯坐到天黑。
***
夜色已深,兰漪院内。
南兰和小若兰躺在床上给她讲狼和小羊的故事,草原上最多的就是羊群,若兰最喜欢的就是有关于小羊的睡前故事。
这个故事原本是苗人凤给她讲的,一般也都是他负责哄睡女儿,当然现在他不在,就是南兰做这些了。
待女儿睡着,南兰一如既往看着窗外月明难以入睡。
月亮渐渐西沉,不知过了多久,门外突然传来轻不可察的脚步声,门被轻轻推开,有人走了进来。
南兰从床上坐起身,透过青纱帐看向外间朦胧的身影。
“瑶林?”
她轻声唤道,外面的人低低应了,又道,“兰儿,和我聊聊吧。”
南兰听出他声音有些不对,似乎含着酒意,心下便觉不妙,她有些厌烦于又要应付他,但更怕他吵醒女儿,到底还是轻声道,
“好,你先出去,我穿了外衣就出来。”
好在福康安没再有越矩的举动,转身走了出去,还关上了门,南兰也松了一口气。
等南兰从房里走出来时,就见福康安坐在院子里那棵杏花树下,俊美的青年单手支头坐在石桌旁,玉面含着淡淡薄红的酒晕。
他听见动静,抬眼透过纷纷扬扬洒落下来的雪白花瓣看过来。
凤眼朱唇,金相玉质。
福康安毫无疑问是一个单单皮相就能令女子怦然心动的美男子,比如马春花,比如少年时的南兰。
南兰在福康安对面坐下,他抬手给她也倒了一杯酒,南兰没喝,只是静静望着他,想知道他今晚又要闹什么。
福康安开口了。
“兰儿,从你和你父亲去江南之后的三年里,我一直在准备我们成婚的事宜,我一直在期待我们成婚后的生活。”
“我知道你不喜欢京城,我会带着你外任,闲时就带你到处游玩,为你建一座戏楼,你在台上唱戏,我在台下给你喝彩。”
“我也想过我们为人父母的模样,你身子弱,你母亲是因难产而亡,你一直对妇人生产之事有些惧怕,你便是不生也无妨。”
“若我们有孩子,最好是女儿,我不太喜欢孩子,但若是女儿像你,我也能多疼爱她几分,你教她读书,我带她骑马。”
“可是,可是……”
福康安的嗓音哽咽了,他湿润泛红的凤眼满是痛苦地看着南兰,“可是你为什么不回来?你为什么要走?沧州离京城那么近,你明明可以回到我身边的……”
是的,根本没有什么阴差阳错,迫不得已,南兰离开分明是她自己的选择,她不想要嫁给他。
南兰静静听着他这一番几乎将心剖出来的表白,要说毫无触动,当然是假的,她轻轻吸了一口夜晚的冷风,也不再逃避。
“是,我父亲身亡的地方就在沧州,离京城很近,我知道你就在那里等着我,京城里荣华富贵的安稳生活在等着我。”
“可我死了逃生后就在想,我不想,我不想去京城。”
“不管是入宫还是嫁进富察府,我从来都只能凭你们做主,我这一生总要有一回是我自己做主。”
“嫁给苗人凤是我自己的选择,那时我并不知他是什么人,跟着他很可能是一生颠沛流离,我是把我的终身压在了他的身上。”
“但我想,我这辈子就只赌上这一次吧。”
说到此处,南兰笑了笑,“我赌成功了,他是个好人,是个英雄,更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嫁给他后我一直都很快乐。”
她的一生有两个转折点,一次是十岁那年,被送进富察府;一次是十八岁那年,她遇上了苗人凤。
她曾以为自己的一生都注定要被困在那深深高墙里,不是富察府的后院就是皇宫内闱,直到嫁给苗人凤,她才知晓自由的滋味。
从此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而在福康安眼里,南兰此时的微笑那样刺眼,那双通红的凤眸里泪如雨下,里面是痛苦,是不甘,是无尽的折磨。
“为什么?为什么?明明我从来对你言听计从,明明你要我做什么我从来都答应了你,为什么你和我在一起就不会开心?!”
南兰的笑意隐没了,“因为你把这些当成给我的奖赏。”
因为他喜欢她,所以觉得可以放纵她,倘若有一日他不喜欢她了呢?难道她要一辈子都迂回婉转地让他喜爱她、顺从她吗?
这样的日子,想想就累。
第35章 不再回头35
***
“瑶林, 你查过我父亲身亡的事吗?”
一把冷月宝刀真的能引来这数十位江湖高手的围杀吗?当初南兰在那座沧州小镇简陋的布置真的足以让福康安相信她身死吗?
从回疆归来后,福康安在大雨里长跪不起让富察家不再打把南兰送进宫里的主意,不吃不喝绝食自尽逼迫家里答应他们的婚事。
但最后富察家只要吩咐一声, 南仁通就被远远调任到外地, 只是一句因为南兰和福康安一起被掳走,让她避避风头以免被皇帝召见的说辞就让她跟着一块儿远走。
三年后那么巧合地南仁通在回京前得了一把冷月宝刀, 明明南兰已经万般防备不走漏风声,仍在即将回到京城的沧州遭遇截杀。
“瑶林,你想的太简单。”
“我们之间隔着的, 实在太多太多了。”
纵使真的成婚了又如何?纵使他带着她外任又如何?难道福康安能一辈子不回京吗?他如此深受皇恩, 宫廷宴会,世家往来,难道她要一辈子不出现在人前吗?
他自以为他为她背负着重重压力, 付出良多, 可她身上的压力也未减少,更何况这些压力本与她无关,本也是因嫁给他才有的。
既如此疲累, 又为何要彼此将就?
少年时的南兰寄人篱下,纵使满腹思绪也无一人能够诉说,她连自己的亲生父亲都不能完全信任,又如何信得过福康安?
如今,她方才算是对他一吐为快了。
“瑶林, 你说你爱我, 我是信的,可是你的爱逼迫地我如此痛苦, 你到底还想要我们之间有什么结局呢?非要一死吗?”
当晚,南兰在屋内守着孩子, 福康安坐在庭中,
两人都睁眼到天明。
***
富察府里肉眼可见的增添了许多侍卫看守。
红珠和绿衣也议论着近来有许多江湖人上门,络绎不绝,南兰知道这应该是福康安之前所说的天下掌门人大会要举办了。
自从十几年前红花会大闹雍和宫之后,朝廷对江湖人士颇为忌惮,这一次举办什么天下掌门人大会的目的应当也不简单。
但这些南兰无暇顾及,她只是多了出门散步的时间。
虽然来往的江湖人士都聚集在前院,不会打扰女眷们居住的后宅,而南兰走到哪儿都有人跟着也无法往前院去。
但没关系,有人看见她就够了。
这天晚上,已是月上柳梢之时,南兰终于等到了她要等的人。
“叩叩。”
南兰卧房的窗户被人轻轻敲响,当她打开窗户就见到一位俊朗的青年满脸惊喜的脸庞,他把声音压地极低,
“南小姐,是我,我是胡斐。”
这是自五年前分别后他们第一次见面,胡斐已大变了模样,好在南兰依稀能从他的眉眼和神态间认出他来。
她让胡斐翻身进来,示意他外间还有人。
胡斐点头会意走向外间,趁这时南兰披上外衣抱起熟睡的女儿,没一会儿胡斐又进来冲她点点头。
南兰跟着走出去,果然外间的红珠和绿衣都已昏睡在地,再走过去院子外原本守着的一圈护卫也都倒在了地上。
一个素衣少女从角落里走出来,胡斐看起来一点也不紧张,应当是他的同伴,这少女也就是程灵素。
“胡大哥,这些人我都解决了。”
程灵素这样对胡斐说道,可一双黑亮的眼睛却好奇地看向了他身后的南兰。
南兰匆忙之间夜半起身,来不及梳洗,乌压压的长发只是用凤钗松松挽了个云髻,素面朝天,一点装扮也无。
但就是这般仍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般的人间绝色。
清极、美极。
尤其她分明是个娇弱女子,但经此变故眉眼间只有一派沉静和坚毅,用纤弱的身躯牢牢护住怀里安睡的女儿,
在她身上有种极为少见的温柔力量。
南兰注意到她在看自己,雪白玉面回以温雅的淡淡一笑。
霎时间天上的明月清辉、夜色下美轮美奂的富察公府和周遭遍植的一树雪白杏花,当真是一切人间颜色都化作了尘土。
程灵素也冲她弯起眼眸笑笑,内心中悄悄叹了口气,这般丰神绝世的女子,莫说胡大哥心慕之,便是她见了也喜欢地紧啊。
来不及多作絮语,胡斐接过若兰抱着,领着南兰往外走。
南兰对富察府里的路线更为熟悉,很快就认出这是通往一处不起眼的角门的路线,走在府里还隐约能听见前院冲天的喧嚣之声。
南兰向那边望了一眼。
走在她身侧的程灵素转头注意到,便轻声解释道,“苗大侠在前院吸引福康安的注意,如今那里已经闹了起来。”
南兰点点头,温声道,“我知道。”
她这一开口,清冽如飞泉鸣玉,程灵素忍不住揉了揉耳朵,又在心中叹了一声。
“不好,快走。”
突然胡斐暗暗叫了一声,南兰和程灵素都不会武功,但也都猜到定是他听到了什么动静。
他们想加快脚步,赶紧出去,但已经来不及了。
***
这一夜过的极为混乱。
先是福康安在一大堆大内侍卫的簇拥下来到他们面前,紧随其后的是苗人凤和一大群围攻他的江湖高手。
苗人凤瞧见不远处的南兰等人,手中长剑猛然一挥,同时另一手大掌拍开,一个鹞子翻身从重围中飞身而出,与南兰等人汇合。
再之后苗人凤和胡斐护着南兰和程灵素三人,与众人乱斗之际,千臂如来赵半山和鬼见愁石双英等红花会群侠突然出现帮忙。
最后事情结束于胡斐施巧计砸碎七只玉龙杯,程灵素喷烟下毒,使得人人肚痛,因而疑心福康安毒害天下英雄。
众人在混乱中一哄而散,南兰等人也趁乱离开。
“兰儿!兰儿!”
身后远远传来福康安的嘶吼声,南兰没有再回头,只是紧紧攥着身侧丈夫扶着自己的臂膀。
角门外的巷子里有人接应,接应的人也颇为出乎意料。
是马春花。
五年过去,她已经是飞马镖局名副其实的马总镖头了,褪去了少女时的青涩,整个人更为干脆利落,英姿飒飒。
她是苗人凤和胡斐上京的路上遇到的,听说了他们的事后就义无反顾地要加入进来帮忙。
这几年飞马镖局的生意在她手里蒸蒸日上,她在京城里也有些人脉能帮上忙。
清晨,所有人都全身而退到了城外的破庙里。
这事倒也巧的很,红花会群侠是特意过来祭奠香香公主的,当初本想将喀丝丽的尸身带回回疆,但墓中空空如也,只余碧血。
来了京城后,没想到就听说了天下掌门人大会的事。
他们和南兰想的一样,知晓福康安和朝廷必定是不安好意,便前去捣乱,又正好碰上苗人凤和胡斐三人救南兰母女。
南兰一家和他们也才分开大半年,不曾想再见面竟然是这等时机,不过倒真是时也命也。
小若兰早就在动乱里被惊醒了,一开始还有些怕,等离开了富察府逃出京城里后,见到许久没见的爸爸就又开心起来了。
苗人凤都没抱她多久,就又被李沅芷哄着她去了。
小姑娘童言童语地问她的小马儿还好吗?
骆冰的那匹银霜逐电驹被她送给了胡斐,让南兰夫妇带回中原,但去年生下的一匹小马驹,被骆冰当礼物送给了小若兰。
小若兰喜欢的不得了,人还小小一个,就常常让人抱着她去给小马驹喂草料,但这次回中原因为马儿还太小就没带上。
小若兰回来后念了许多次,这次见到回疆的舅舅姨姨们免不了又关心起她的小马儿了。
在京城大闹一场,这里已经不是久留之地。
红花会群侠天亮后就准备离开返回回疆了,他们劝南兰夫妇也跟着一块离开,南兰和苗人凤想了想没有拒绝。
他们自己倒还无妨,但若兰还小,若是福康安仍然不肯放弃,实在不想她再被这样惊吓一次。
于是,感谢过胡斐和程灵素以及马春花后,他们就此分道扬镳。
***
路上,若兰窝在苗人凤怀里,南兰骑马在他身侧,听他说起这次的来龙去脉,说实话到现在她还感到有许多不明白呢。
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是田归农与福康安勾结上设下的圈套。
韦陀门掌门万鹤声死后,他在外游历的师兄□□真,在回门途中遇到自称以前受过万鹤声恩惠,同样前去吊唁的张云飞。
张云飞在途中见到钟氏三雄,显得很是害怕,当晚在客店中□□声和他同室而睡,听得他说起梦话来。
说什么这封信若不送到,不免要害了无数仁人义士的性命。□□真见此事不能袖手旁观,便用言语探问。
张云飞就取出一封信来,说必须将这封信送到金面佛苗大侠手中,请他出手相救,否则有几十位义士要给朝廷害死。
而江湖上谁都知道钟氏三雄六年前和苗人凤结下死仇,定要设法截阻。他不是钟氏三雄敌手,请□□真相助一臂之力。
□□真想这件事义不容辞,便一力承担。
然而事实是,钟氏三兄弟无意之中听到张云飞和同伙说话,得知了他的奸谋,又见□□真跟他鬼鬼祟祟,肯定是要一起暗算苗人凤,所以全力阻截。
□□真与钟氏三雄斗起来,两败俱伤。
又恰好路遇胡斐,□□真在韦陀门的枫叶庄见过胡斐,知晓他武功不错,有心请他帮忙,就半真半假编了一些话。
于是既讲义气又涉世未深的胡斐,果然上了□□真的当,□□真却又上了张云飞的当。
如此环环相扣,等□□真将信送给苗人凤,那信上却是福康安的亲笔,信里的内容苗人凤没对南兰细说。
但当时他看完大怒之下,顺手撕信,毒药暗藏在信笺的夹层之中,信笺一破,立时飞扬,再快的身手也躲闪不了。
而张云飞就是田归农的二弟子。
南兰又听苗人凤说了他中毒目盲之后,大批人马围攻苗家庄子,等他摆脱缠斗再去寻女儿,若兰已被人抱走不见踪影。
南兰听到此处已明白,怕是庄子上就有福康安安排的人手,他是算准了这个时机引他们回中原,又引她出门才动手的。
而南兰竟完全没有察觉。
怪道那日他见到她,说他远比自己想象地了解她,他的确将一切都安排地太过自然,隐去了所有会让她感觉到蹊跷的地方。
第36章 终须一别36【完结】
***
南兰又听苗人凤说了他双目被毒瞎后, 在胡斐和钟兆文的陪同下去往洞庭湖白马寺寻找毒手药王之事。
一开始,其实苗人凤对此并不抱什么期望。
不止是因为毒手药王在江湖上的风评正邪难辨,行踪诡谲, 更因为多年前苗人凤和对方算是有一桩仇怨旧事。
这又要说起当年他和胡一刀的决斗之事。
那时苗人凤和胡一刀虽原本是生死决斗, 但两人在相识的短短五日便倾心相交,视彼此为平生知己, 如何还会置对方于死地。
熟料兵器上却被人暗下剧毒,于是原只是一点轻伤的胡一刀当即不治身亡。
这等见血封喉的剧毒,江湖上向来只有毒手药王用过。
于是后来苗人凤便找上白马寺真名为一嗔大师的毒手药王, 那时年轻气盛的他当真是亲身领会了一番其精妙的下毒手法。
如此一来, 苗人凤怎还会期望对方救治。
但若只是他自己便罢了,目盲也无妨,但如今他妻女皆在他人手中, 为了有更大把握将她们救出, 便是要他向一嗔大师折节致歉也无妨。
但这次是苗人凤大错特错了。
原来一嗔大师已经亡故,但苗人凤没有侥幸地去隐瞒欺骗,而是主动向如今继承他衣钵的小徒程灵素坦白他与一嗔大师的旧怨。
但这位程姑娘听后却告诉了苗人凤一件关于一嗔大师的趣事。
其实一嗔也不叫一嗔, 药王他老人家出家之前,脾气很是暴躁。他出家后法名本为‘大嗔’,后来修性养心,颇有进益,于是更名‘一嗔’。
等到收程灵素为徒儿的时候法名叫作‘微嗔’, 而在三年之前, 他老人家逝世之前已改作了‘无嗔’。
程灵素说幸好苗人凤遇见药王时他是一嗔,否则当时中的毒就难解了, 而要说已改名无嗔的药王还对这一点旧怨念念不忘。
那便是苗人凤小看他老人家了。
南兰听了这一桩故事顿觉这位药王是位境界极深的妙人,不光是她, 旁听到他们夫妻说话的红花会群侠也觉恨不能一见。
再之后就是苗人凤与胡斐、程灵素往京城而去,路上遇到马春花的镖局出行,入富察府大闹天下掌门大会的事了。
南兰对武功这些事是外行,不过她爱听新鲜事,而且这也算是她和苗人凤夫妻之间常有的交流内容。
但在听到在这场大会里出现了程灵素的师叔石万嗔和她的两个师兄师姐,再想到同样在场的田归农,南兰面色猛然一怔。
她勒马停步,包括苗人凤的其他人都好奇看过来,南兰突然道,“夫君,看来我们得回去一趟了。”
***
幸好南兰和苗人凤还未走得太远,他们将若兰先托给红花会群侠照顾,两人快马赶回去正好撞上石万嗔三人围攻胡斐和程灵素。
其实石万嗔三人的武功加起来也没胡斐一人高超,但他们下毒的手段实在防不胜防,有了苗人凤襄助局势总算完全逆转过来。
险些害的胡斐为救她而身中剧毒的程灵素也终于不再顾念同门之情对师叔和两个师兄师姐留手,使出了天下至毒七星海棠。
石万嗔和薛鹊、慕容景岳纷纷倒地无法动弹。
直到这时南兰才施施然从门外走进来,这般性命垂危之际,但第一次见到南兰的三人仍然不免为她容光所摄,惊艳恍惚。
南兰不管这些,一进来她就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之时猝不及防向石万嗔发问,“十八年前,沧州,田归农,苗人凤,辽东大侠胡一刀,你可还记得?你可觉得眼熟?”
她指向站在一侧的胡斐,“他就是胡一刀之子。”
南兰这些话里其实什么事也没指明,她只是列出几个关键的时间、地点和人物,但闻听此言,石万嗔瞳孔顿时紧缩。
他看向胡斐,面露恍然和颓败之色。
“原来如此,你是故意引我到这里来要给胡一刀报仇的!倒是我没认出你这小崽子先下手为强!”
他这话一出口,震惊的变成了胡斐和苗人凤,还有不知内情的程灵素了,唯有南兰终于从石万嗔口中确定了自己的猜想。
十三年,沧州,中毒而死的胡一刀,有机会下毒的跌打医生阎基,觊觎闯王宝藏心怀不轨的田归农……
如今再加上最后一环,毒药的提供者。
苗人凤曾疑心是毒手药王所为,但南兰听过药王他老人家的事迹却觉得这般通透豁达之人不会作如此阴谋之事。
但人如其名的石万嗔就不一定了。
这些线索在南兰脑海里隐隐约约形成一张蛛网,终于在她从石万嗔口中诈出了一个水落石出。
再之后的事就简单多了。
石万嗔既然误会他们是已知真相设下圈套来寻他报仇,自然没有了隐瞒的必要,在南兰的诱导之下将过去之事说了个明白。
一切果然如她所想。
胡斐万万没想到自己撞上的竟然是杀父仇人,懵然过后便是愤恨,最后自然是理所当然将杀父仇人了结在了手下。
但石万嗔死了,还有最后一个逍遥法外的幕后主谋田归农。
苗人凤本想与他一同前去,但胡斐这次却正色拒绝了。
其实之前从江湖的传闻得知他父亲胡一刀是被苗人凤杀死后,胡斐对于苗人凤的感情就颇为复杂纠结。
身为人子,为父报仇天经地义。
但一方面他敬佩欣赏苗人凤,一方面他的妻子南小姐对他有恩,若他当真能杀得了苗人凤,又如何面对她?
如今虽然知道了当年的实情,害死胡一刀的另有其人,胡斐不必找苗人凤报仇,但到底胡一刀的死与他也不能算全无干联。
胡斐想,这仇由他自己来报就好。
于是最后到底又分道扬镳,田归农如今应当还在京城附近,胡斐和程灵素二人急急离开去觅他踪迹了。
苗人凤望着他们离开的背影许久,转头对南兰道,“兰儿,陪我去看望一趟胡兄夫妇吧,如今也算给他们一个交代了。”
***
胡一刀夫妇的墓就在沧州,离京城很近。
之前还在中原时,他们夫妇游历在外也常在忌日赶来祭奠,但这五年里常居回疆,想必坟前草木都深深了。
就像八年前南兰与苗人凤初遇时那样,他们寻了一处附近的客店歇息一晚,第二日置办上一番丰盛的席面和香烛纸钱等物。
但没想到,那么巧合地在那儿又遇见了胡斐和程灵素。
还有田归农。
原来胡斐二人找到田归农等人后就一路追逃至此地,此刻向来自诩俊雅风流的田相公已如丧家之犬般倒在胡一刀夫妇墓前。
而这还要多亏了一把刀。
胡斐拿着那柄吹毛断发,清光烁烁的冷月宝刀问他们,“我父亲墓前怎么埋了这样一把绝世宝刀?危急之时幸甚它相助。”
“这把冷月宝刀说来本是我父亲给我准备的嫁妆。”
南兰这话一说,胡斐和程灵素的疑惑不减反增,既然是她的嫁妆就更不应该埋在这荒郊野岭了,否则岂非宝物蒙尘?
南兰笑睨苗人凤一眼,“那时我与夫君还未成亲呢,这刀就被他借花献佛送给他心心念念的好兄弟了。”
苗人凤知她促狭,无奈摇头,“可你当时只问了一句话,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程灵素好奇道,“是什么话?”
南兰和苗人凤相视一眼,回想当年,俱是微微一笑。
那时她问他,这里埋葬的可是一位如他一般顶天立地的英雄?
他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于是她点头说好,宝刀该当配英雄,如此甚好。
冷月宝刀就此长埋胡一刀夫妇墓前,但当时的他们谁也没想到经年之后这把刀阴差阳错又救了胡一刀夫妇之子的性命。
世间一切缘法,当真是不可说。
这日四人就像当初南兰和苗人凤祭奠时一样,坐在胡一刀夫妇墓前,地上地下人一醉方休,谁也没管渐渐气绝身亡的田归农。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看重的东西,有的人重情,有的人重义,田归农则是重欲,为此他可以做到无情无义。
从前田归农觉得他看重的是权欲,直到遇到南兰才发现原来他也重色欲,不,不应当说的这样粗陋简单。
她应当是他的一个梦。
在田归农心里这世上最尊贵的人才配拥有富可敌国的宝藏,这世上最英雄的人物才配拥有这样稀世无双的绝代美人。
但梦终究只是梦,如镜花水月转眼梦碎成空。
***
祭奠完胡一刀夫妇后,南兰和苗人凤策马往回疆而去。
路上恰好经过他们当初相识的那座小镇,烧毁的客店已经重建了,客店前那棵让他们当初得以从火场逃生的大雪松依然常青。
南兰和苗人凤只是感慨地扫视了一眼,原本没有停留。
直到她感受到一道目光长久而深沉的注视,转头看去才发现不远处马背上金相玉质,白面凤眸的青年身影。
是福康安。
南兰下意识生出警惕,但很快又发现他竟然是只身前来,可又怕这又是他依仗对她的了解设下的圈套,终究没有过去。
隔着长街的距离远远对视,福康安明了了她的意思。
最终南兰冲他点点头,扬鞭和苗人凤一起往镇外策马而去,直到骑出去很远很远,她都没有听到后面有人马追来的动静。
只隐约有一阵幽咽萧声随风而来。
这一别,或许就是永远不见了,南兰心中有了这样的预感。
最终她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
远处马上那道吹箫的身影已经变得极为渺小,也极为落寞。
南兰又看向身侧的苗人凤,他回头与她对视一眼,四目相对间他们不必言语便心意相通,他也依旧像以往一样什么也没有问,
身下的骏马在平原上奔腾,迎面吹来的风是那样自由。
【完】
第37章 少年初识1
***
经年之后, 南兰率先在苗人凤怀中逝世。
小世界中的肉/体凡身走到了生命的终点的那一瞬间,虚空中的阿胭睁开充满魔魅吸引的双眸,美地不可名状、不可直视的面庞朱唇轻弯。
阿胭露出一个餍足的微笑。
自爱恨中诞生的她也以爱恨为食, 但她的真身寻常人并不可见, 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尽管只要有世人还记得祸水美人们,对身为“红颜祸水”这一概念集合体存在的她提供源源不断的情绪, 她就是不死不灭的存在。
但存在只是存在,直到遇上攻略系统1001,进入小世界里收集那些针对她一人的七情六欲, 阿胭才算是真正感觉到饱餐美食的滋味。
“看来, 阎君将你送来还是挺有用处的。”
阿胭逗弄着掌心里的小光团,看着它莹白的光芒逐渐害羞成粉红色。
“主人喜欢就好!”
“那我们继续吧,小家伙。”
百岁光阴于寿命几乎没有尽头的阿胭来说只是眨眼之间, 浅尝辄止的一餐相比于她无穷无尽的欲望而言也不过是泥牛入海。
1001乖巧地在她面前打开光屏, 显示出标记过的小世界,阿胭不紧不慢地一个个翻阅,最后停在了某个世界的页面上。
乱世……
组成阿胭的某一部分在蠢蠢欲动, 在渴望,在叫嚣。
想要无所顾忌地放肆大闹一场。
***
张无忌以为自己要死了。
他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将不悔妹妹送到她爹爹手里,本已筋疲力尽,之前左臂上受的伤还未痊愈,不能动弹, 谁知这时候竟然在山里遇上群狼。
这十余头身高齿利的恶狼露出白森森的长牙, 神态凶狠地围着他,张无忌拳打足踢, 奋力抵抗,但不久便被一头狼咬住了左手。
之后四面八方的群狼就要扑上乱咬。
张无忌正骇惶失措之际, 隐隐似听得一声清脆娇嫩的呼叱,声音好像十分遥远,但原本蠢蠢欲动的群狼却一下就畏惧似地停在原地。
咬住他的那头狼牙齿也松了,但尝到血味仍然不肯放开。
于是张无忌本欲要用内力一掌拍碎这狼脑壳的手也僵在了半空。
“叮铃铃……叮铃铃……”
由远及近突然传来一阵飘渺的铃响,这样骇地人肝胆俱裂的时刻,几乎让张无忌以为出现的是什么神灵鬼怪。
直到铃声越来越近,围绕他的群狼纷纷低下头颅,让开了一条路。
张无忌首先看到了一抹浓烈的红。
此时已是一年的岁尾,昆仑山早已被厚重的皑皑白雪覆盖,群山、森林、地面都是白茫茫一片,因而这一抹艳色便分外夺目。
那是一个少女。
身姿窈窕曼妙,披着一袭猩红貂皮斗篷。
就像一片冰天雪地里生出的一枝灼灼红梅,充满热烈的生命力。
张无忌累极,视野模糊已不太能看清人。
只隐隐觉得来人在红斗篷衬托下的肌肤又白又腻,在雪色辉映下几乎白的发光,斗篷帽檐下的乌发鸦黑堆叠成云鬓。
鬓云欲度香腮雪,只这点不必言说定是美人。
“嘎吱,嘎吱……”
精致的鹿皮靴子踩在厚厚的雪地里,她走路的姿态也很特别。
并不如何端正,反而有些小幅度地左摇右晃,看着懒懒散散的,偏偏方向又走地又稳又直,像一只灵巧的猫,又像一只狡猾的狐狸。
风情万种,摇曳生姿,野性又魅惑。
张无忌读书不多,是想不到这些形容的,在他晕沉沉的脑袋里此刻只觉眼前这一抹朦胧的倩影有种用言语说不出、无可比拟的慑人美态。
就像在冰火岛时偶然碰见的一只蹁跹飞舞、翅膀绚丽的蝴蝶。
不自觉呼吸一屏,小心翼翼不敢接近,又移不开眼。
这是属于人类在面对美丽事物本能的追求、欣赏和珍惜爱护,随着少女一步又一步越来越近的距离,张无忌心头又莫名生出紧张。
红斗篷的少女脚步停了,站在了几步之外。
“折冲将军,过来。”
她冲着张无忌所在的方向这样命令道,嗓音含着若有若无的笑意,像是一把细微的小钩子,听起来又甜如蜜糖又有种说不出的妩媚惑人。
张无忌听在耳里只觉全身像是被蚂蚁爬过般,一阵酥酥麻麻地热意。
但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转移了。
只因那一只一直咬着他的左臂不放的狼终于松开了嘴里的肉,踌躇不决地向少女的方向走去。
张无忌后知后觉意识到她唤的折冲将军原来就是这只狼。
没有了狼嘴近在咫尺的威胁,他一边庆幸,一边不免生出恼怒。
原本他以为是这少女喝止了狼群是救了他的恩人,但没想到她是这狼群的主人,害他的罪魁祸首。
张无忌躺在地上,瞧着那狼跑到少女脚边伏跪下,一派乖巧,少女从繁复美丽的裙摆下抬起一只精巧的鹿皮靴子踩在狼头上轻轻摩挲。
像是主人和宠物之间的小游戏。
“折冲将军,我是不是和你说过我喂饱了你,没有我的命令就不能咬人?”
少女轻飘飘这样和宠物笑着说道,虽然是教训,听起来却像宠溺的娇嗔,好似狼咬了人也不是什么大事,甚至一眼都没看地上被咬的人。
张无忌心中越发愤恨,但这时少女猩红斗篷下的手伸了出来。
十指纤纤如玉,毫无疑问也是一只极美的手。
但少女的柔荑里却握着一把长鞭,整体用精钢打造而成,乌黑发亮,且有一手才能握住那么粗,想必份量也十分相当。
最让人心底发寒的是,那粗长的钢铁鞭子上每一节都布满倒刺。
若是打在人身上,再往回一勾,怕是能勾下深深一片模糊血肉。
好生恶毒刁钻的兵器!
张无忌是宁愿被狼咬也要护住怀里的猴子的良善性子,心中下意识这样评判道。
转念他又想,她这时拿出这鞭子来做什么,难道她的狼咬了我不算,她还要抽我一顿怪我的肉太香引诱了她的狼?
“啪!”
在张无忌完全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钢铁鞭子猝不及防地重重打在了折冲将军的脊背上,他的心也跟着重重一跳,震惊地看着眼前一幕。
狼痛地挣扎,却被少女狠狠踩着脖子趴在地上无法动弹。
落下的鞭子又扬起,就像张无忌之前想的那样,深深陷进去的倒刺残忍地抓起一片血肉淋漓。
“小畜生,忒不听话。”
少女的嗓音依然含着倒刺般若有若无的笑意,像是甜蜜的娇嗔,但同时手里的铁鞭却再次毫不留情地力道不减地重重落下。
张无忌的心也跟着再次一跳,他终于反应过来。
“你,你做什么打它?”
尽管刚刚这狼咬在他臂上差点要了他的命时,张无忌也害怕地想要杀了它,可看着这狼如今被鞭打折磨的模样他又觉不忍心起来。
他有气无力地道,“若是因为它咬了我,那我不怪它了。”
直到他出声,那几步之外的少女像是才终于注意他的存在,侧身过看他。
张无忌在地上躺了一会儿缓过神,也是直到现在才看清少女的容貌。
云浓绀发,月淡修眉。
体欺瑞雪之容光,脸夺奇花之艳丽。
这实在是一张五官极其明艳的面庞,肌肤极其白皙,好似琼脂美玉,生着一双狭长而妩媚的勾人狐狸眼,丹唇一点樱桃红。
眉心天生一颗灼灼的胭脂红痣,更添绝艳之色。
额间佩戴着一串红宝石璎珞,点缀的一排金铃在日光下熠熠生辉,但就连华贵的红宝石和灿灿的金光都无法压下其容貌之盛。
这是堪称尖锐的美貌,带着强烈的攻击性。
美地肆意,美地张扬。
少年的瞳孔紧缩,第一印象就是刺眼,就像骤然被太过耀眼的光芒直射,他几乎要怀疑她是这山间的白狐狸化作的精怪。
否则凡人的容貌怎么能生成这般瑰丽璀璨,占尽人间千娇百媚。
“你是谁?”
少女一双狐狸眼看向张无忌,“我的事何时轮得到你来管,我打它只因为它不听我的话,与你何干?”
说这话时她脸上仍是那似笑非笑的神情,眸中恍若横着春水,流转生情,随意地一眼便是惊鸿一瞥,魅惑众生。
于是明明她的话明明那样蛮不讲理,张无忌竟半点无法生气。
他只能躺在地上呆呆看着她。
少女手里握着冰冷的铁鞭,鹿皮靴子下牢牢踩着一头狼的脖颈,以如此居高临下的姿态对他冷冷一笑,
“我的东西必须要听我的话,不听话就去死。”如此霸道,如此自我,如此理所当然。
说毕,手中的铁鞭已再次重重挥了下去。
“啪!……”
“呜!……”
“叮铃铃……”
铁鞭挥舞落在血肉上的声音,狼冲破山林的痛苦哀嚎声,少女光彩艳丽的雪白面庞上额间装饰的金铃清脆细碎的叮铃铃响声。
一切汇聚成一幅极具冲击性的背景。
在这幅画面里唯一的焦点唯有那笑容越发甜蜜,越发娇媚的红衣少女。
张无忌觉得她实在残忍,觉得她实在狠毒。
可是在她的狠毒中又有一种浓烈的美,一种震撼人心的魅力,就像粘稠的黑暗里一朵肆无忌惮、张牙舞爪盛放的罂/粟/花。
***
这就是张无忌和朱九真初识的第一面。
朱九真美艳无匹的容貌和霸道狠毒的性格给张无忌留下深刻的印象,挥舞下的鞭子就像一道烧红的烙铁印在他的心上,再无法磨灭。
第38章 红梅山庄2
***
张无忌再次醒来, 已是在温暖的房舍里。
自从他离开蝴蝶谷送不悔妹妹上坐忘峰寻她父亲,一路上他们两个颠沛流离,风餐露宿, 甚至险些被流民抓去煮了吃了。
眼下能躺在一床厚实温暖的棉被里好好休息的感觉, 当真是久违了。
他先前受的伤太多太重,陡然松懈下来便一块儿爆发成病, 烧得晕沉沉的,房间里有个名叫乔福的汉子照顾他。
张无忌问了乔福这里是哪儿,乔福只告诉他这里是红梅山庄, 把他带回来的正是红梅山庄的大小姐。
大小姐……
张无忌脑海里立时浮现出那铁鞭驯狼、美艳狠毒的少女生动鲜活得过分的影像, 她应当就是红梅山庄的大小姐了。
不知怎么的,他心中竟莫名有些复杂。
那日明明是他被那位大小姐养的狼咬伤,可她半点对他没有半点歉意, 只顾着教训不听她话的狼。
而且她对自己养的狼下手也如此残忍无情……
张无忌还隐约记得自己当时终于支撑不住晕过去之后, 好像还感觉到她走到自己身边踢了他一下,听到她娇滴滴地嫌弃道,
“这就被吓晕过去了, 真没用。”
张无忌都想着这少女不叫她的狼群把他分食了就好,把他仍在原地他也不意外,但她竟把他带回家里来,叫人照顾他好好养伤。
或许是否是因为预期太低,猛地一下他竟有些感激感动。
张无忌想, 她只是脾气狠毒, 但也并不恶毒。
***
张无忌一连在床上躺了七八日,才算是把这些时日长途跋涉时忍饥挨饿、重伤失血的元气给补回来了。
每日依然是乔福给他送饭送药。
送来的饭食每日鸡鸭鱼肉变着法做, 色香味俱全。
张无忌自小生活在没有人烟的冰火岛上,靠打鱼打猎为生, 能生火有熟食吃就好,哪里还能挑剔味道?后来到了武当山,山上生活也是粗茶淡饭并不多讲究。
这还真是他第一次感觉到,原来吃饭都是一种享受。
张无忌看出乔福每每给他送饭时都忍不住吞咽口水,这才知道原来他们这些下人和他吃的并不一样,他吃的是大小姐的三餐里分出来的。
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张无忌心中又不禁触动一瞬。
这其实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细节,但他想到明明那日的红衣少女居高临下瞧都不细瞧他一眼,显然并不如何在意他这个人。
可是她把他带回来养伤,却也没把他这个衣衫褴褛像脏兮兮的小乞丐似的穷小子当成下人一起对待。
张无忌想,她其实只是性子骄纵高傲,却并不是势利。
到第八天,张无忌终于能勉强下床,只是脚步虚浮地一点力气也没有,乔福又来给他送饭和汤药。
今天吃的是鸡汤,张无忌照例把吃的分了一半出来和乔福一起吃。
乔福虽然开始对他神色厌烦,但这段时间照顾他三餐从无落下,张无忌对他也颇为感激,见他在旁边馋的厉害,也不好意思一个人吃。
便都是如此分食,乔福对他态度也逐渐好起来了。
吃了炖地软烂的鸡肉又喝了放了许多滋补药材格外鲜美的鸡汤,张无忌的身体随着胃部的充实温暖起来,心头也是如此。
他因为身中玄冥神掌的缘故在神医胡青牛的蝴蝶谷里待过几年,医术上得过胡青牛指点,对药材颇为了解。
张无忌知道这鸡汤里的药材是专门补血益气的,没病的人喝了难免会上火,但受伤失血的只有他,那位大小姐可没有。
所以,这鸡汤是专门为他一人炖的。
猜到这点的张无忌喝着鸡汤就如喝蜜水一样甜,哪怕是之后的苦药汁子都觉得这苦里是回甘的。
川芎、白术、当归、白芍药……
张无忌一边喝着药一边下意识地辨认汤药里用到的药材,还有人参、白茯苓、熟地黄以及炙甘草,主要是这八味药材。
以他师承胡青牛的眼光来看,这个气血双补的方子开地很是精妙。
张无忌不禁问乔福:“大叔,庄子上的大夫是谁?承蒙他老人家的方子,我才能好的这样快。”
谁知乔福闻言却哈哈大笑,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似的,张无忌被他笑得丈二摸不着头脑,正疑惑却见乔福笑完嘿嘿得意道,
“庄子上是有大夫,但不过是三脚猫的手艺,给你开方子的可不是什么老人家,正是我们家大小姐,她的医术才叫妙手回春。”
张无忌大惊,原是他先入为主了。
但惊讶过后他心中又生出无限欣喜来,这喜意既是因为那高傲骄纵的少女屈尊降贵亲自为他开药方,也是因为他突然发现他和她有这样一个共同点。
张无忌又发现少女的一个优点,她竟有这样一手高明的医术。
这时乔福提醒道,“你既然能下地了,也是时候去拜见一下老爷夫人和大小姐了,磕个头感谢一下救命之恩。”
其实他这话本说的不对,张无忌是被朱九真的狼咬伤,她带他回来养伤本是天经地义,哪有什么救命之恩,更遑论磕头谢恩?
但张无忌的心思已全不在眼下,只听到乔福说去见大小姐,他心口一热简直是半点没过脑子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好!我是该去见……”她的。
好在后两个字没在乔福面前说出口他就反应过来了,此时张无忌才发觉自己这段时间对那红衣少女的惦念,他竟如此迫不及待想见她。
思及至此,少年心口的热意仿佛一路传导到了清秀的脸庞。
***
乔福领着张无忌出了房间。
直到出门,张无忌才意识到自己原先住的偏僻,而这红梅山庄又有多大,经过一条长廊,又穿过两进厅堂,他们来到一座暖阁之中。
此时已届初冬,昆仑一带早已极为寒冷,暖阁中却温暖如春,但又不见何处生着炭火,张无忌自然不知这是富贵人家精巧的地龙设计。
他只见阁中陈设辉煌灿烂,榻上椅上都铺着锦缎软垫。
张无忌一生从未见过这等富丽舒适的所在,他虽然已洗过澡换下了污损的衣衫,但站在这豪华的暖阁中仍是大不相称,不由得自惭形秽。
主人家并不在暖阁里,出来的是个名叫小凤的丫鬟。
张无忌又跟在小凤和乔福之后去见大小姐,一路上见到的婢女仆人都个个衣饰华贵,经过的屋宇楼阁无不精致极丽。
他十岁以前在冰火岛,此后数年,一半在武当山,一半在蝴蝶谷,饮食起居均极简朴,当真做梦也想不到世上有这等富豪人家。
张无忌更不知道的是,这样华丽精致的大宅坐落在繁华大城里或许还能算寻常,但要在这寒冷险峻的昆仑山间建起来那可是十倍的不易。
要花费的人力物力不知凡几,非几代积累不可,可见底蕴深厚。
三人最后到了一座大厅之外,只见厅上扁额写着“当路营”三字,张无忌瞧了瞧这有些奇怪的名字。
他却不知这是出自晋时有“小仙翁”之称的道家和医家名人葛洪的《抱朴子·登涉》:“山中寅日,有自称虞吏者,虎也。称当路君者,狼也。”
当路君正是狼的别称,当路营里住的自然就是狼群。
张无忌虽不知典故,但他在厅外已能听到里面传来的群狼低吠之声。
这动静让人十分不安。
不是谁都能有胆气克服畏惧的本能与野兽为伍,尤其是危险的恶狼。
小姐身边近身伺候的小凤还好,乔福这个人高马大的汉子脸上已经忍不住现出明显的惧色。
张无忌想起那天被群狼环伺的场景也是有些心有余悸的,可是一想到那明艳绝伦的少女就在里面等着他,真是刀山火海都敢踏进去。
***
时隔八天,张无忌终于再次见到了她。
他一进大厅里就见三十余头雄健猛恶的豺狼正乖乖分成三排蹲在地下,上首的一张虎皮椅上坐着一位少女,手执铁鞭指挥它们。
正是那日张无忌在雪地里见到的红衣少女。
但今日她却没穿那件猩红斗篷,而是外罩着一袭纯白狐裘。
姿态慵懒地坐在太师椅里,狐裘雪白的皮毛映衬地她脸容晶莹如玉,凝脂般的肌肤透出淡淡粉红,丰润的丹唇如娇艳欲滴的玫瑰。
绿鬓如云,雪肤朱唇。
即便是穿着这样素净的颜色依旧如花树堆雪,百媚千娇。
尤其眉心那一点朱砂痣宛如怒放的雪中红梅那样灼灼绝艳,丰姿冶丽。
听到动静,少女抬眸看了过来。
那双风流妩媚的狐狸眼含着若有若无,似多情又似无情的笑意落在了少年身上,似惊讶一瞬,美目流转间,媚态横生,朱唇轻启,
“呀,你洗干净之后还蛮秀气嘛~”
那日张无忌与她初见,纵使意识朦朦胧胧都觉她实在美地惊世骇俗。
现下清醒地和她正面相对,胸口登时突突突的跳个不住,与她那双宛如勾魂摄魄的狐眸一对视只觉整个人荡魂失魄,心移神迁。
尤其听她那甜蜜又娇媚的嗓音与他调笑,他耳朵中嗡嗡作响,只觉背上发冷,手足都忍不住轻轻颤抖,忙低下了头,不敢看她。
本来全无血色的脸,蓦地里涨得通红。
少女显然很明白他情状是因为什么,吃吃笑起来,她一笑起来世间一切绮丽春光像是都汇聚在她明艳张扬的眉眼间。
美地肆无忌惮,美地惊心动魄。
张无忌只抬头看了一眼,又飞速低头,清脆的笑声与她额间晃动的金铃交响,半点也不体贴脸越来越红简直如煮熟的红虾子般的少年。
“你过来呀。”
她理所当然地命令道,张无忌于是就身不由主的便慢慢走了过去。
但他依然不敢抬头去看她。
于是少女抬起手里那把又黑又亮的铁鞭抵在他下巴,强势地抬起他的脸,迫使他不得不与她四目相对,白狐般的美眸微眯,笑吟吟问,
“我姓朱,名叫九真,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看着她绝美的脸庞,惑人的眼眸,肌肤越来越滚烫的热度与颊边铁鞭冰冷的金属触感宛如冰火两重天刺激得他恍恍惚惚,迷迷醉醉。
“张,张无忌。”
如坠妖魔地狱,他交出自己的名字和一颗少年春心缴械投降。
第39章 荆棘玫瑰3
***
“来, 你坐到我身边来。”
朱九真手里抵住张无忌下巴的鞭子放下,指了指自己旁边的绣凳。
张无忌的心仍然嘭嘭乱跳不止,脸颊的热意始终不褪, 他才十四岁, 青涩的少年当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女子之美与欲。
其惊心动魄的魔力丝毫不亚于生死一线的心惊胆战。
这时朱九真便叫他跳入火坑之中, 他也会毫不犹豫的纵身跳下,听她叫自己坐在她身畔,真是说不出的欢喜, 当即毕恭毕敬的坐下。
但之后朱九真又不理会他了, 自顾自继续他进来之前的活动。
——驯狼。
那三十余头矫健凶猛的恶狼排排蹲坐在她面前,在厅堂对面摆着一个等人身高的木制假人,雕刻地十分逼真, 身体的每个部位都挂着一块肉。
“前将军!咽喉!”
“平寇将军!左腿!”
“威远将军, 右臂!”
狼群完全按她出口的命令和抬起的鞭子指示和行动,一头头恶狼依声而咬,竟都没错了部位。
令行禁止, 好比一只军容整肃的军队。
这数十头恶狼都有将军封号,朱九真俨然是位指挥若定的大元帅,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间都是带着睥睨一切的美艳锋芒。
她也十分赏罚分明,军纪严苛。
一次因为指示的位置挂的肉已经被叼走,被指到的狼不甘心就叼了别的部分的肉。
朱九真见此, 唤了那只狼到跟前来, 笑眯眯弯起白狐眸。
“你不听话?”
话毕,就和那天一样, 重重一鞭甩到了狼的脊背上,顿时鲜血淋漓, 而群狼见了这般情景,尽皆心惊胆战,一动也不敢动。
张无忌不由回忆起那日初见时的细节。
少女在群狼环伺下教训鞭打那只名为折冲将军的狼,那狼痛地哀嚎,但向来团结的狼群听着看着没一个激出凶性敢咬她这个主人。
不得不佩服这份驯狼的本事,真是闻所未闻。
但张无忌依旧看的不忍心,身侧的朱九真分明未往他瞧上一眼,却完全看透了的心思。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它们纵然生活在野外要想生存下去也是要以命相搏的,在我这也是一样,好吃好喝,就得听话。”
“我毕竟要养的是狼,可不是猪。”
说这些话时她坐姿随意,神态慵懒,语调含笑,甜蜜又妩媚,但美艳绝伦的面庞却透着一种漫不经心地冷酷,浸地人骨头生寒。
宛如血红的荆棘玫瑰,越危险就越美丽。
狭长的白狐眸轻轻扑闪的纤长羽睫和润红的樱唇似有一种令人奋不顾身的魅力,但明知会被狠狠刺伤,仍然禁不住诱惑去靠近。
为她神魂颠倒,为她意乱情迷。
“你倒真有副柔软心肠。”
朱九真这样评价了他一句,似笑非笑的语气听不出来是称赞还是讽刺。张无忌一时涨红了脸,张口结舌不知该回什么。
朱九真好似也不需要他回话,她从袖中取出一个白瓷质地精致的小哨子,放在朱唇边吹出一阵清越的哨声。
没一会儿,一道娇小的影子从外面蹿了进来。
是那天那只被张无忌从狼嘴里救下的小猴子,他原本把它藏在自己怀里,但从昏迷中醒来就不见了它身影,他躺在床上也没法去找。
本以为它是自己跑了去,没想到也被带回庄子里了。
而且……过的还不错。
小猴一进来看到狼群下意识有些惧怕,但看到里面的朱九真还是蹿了过来,并且熟门熟路地蹲在了她坐的太师椅的扶手上。
它穿着一件精美的红色锦缎背心,头上还戴着顶小红帽,曾经中箭的腿虽然还被包扎着,但看它灵活的跳跃就知道已经没有多大问题。
光鲜亮丽的模样和八日前的狼狈逃命大不一样。
张无忌几乎是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小猴子讨好地拱起手,把自己手里不知道从哪里掏来的松子递给朱九真。
“真乖呀,小东西。”
朱九真把松子剥了喂给小猴子,又摸了摸它的头,小猴子也像是能听懂话般开心地在她手心蹭了蹭,一派亲昵之态。
要知道八日前它才从她箭下逃生呢。
朱九真转头看到他的呆样又是扑哧一笑,笑颜烂漫,盛极的容色越发显得娇美无匹,艳光四射,粲然生辉,耀目地令人不可逼视。
“你在想什么,定然是在心里说我的坏话是不是?”
她说是这样说,但看宛如红艳露凝香的雪白面庞分明是一副宜喜宜嗔的神态,显然并未真的恼他,只作随口调笑。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八日前它是猎物,我是猎人,如今我是它的主人,给它治伤,喂养它,畜生也是知恩图报的,可没有人心眼多。”
张无忌被她说中,又觉心虚又觉心头滚烫,只得低下头去。
直到这时才注意到她坐的太师椅另一边原来还俯卧着一头狼在她脚下,背上有渐渐痊愈的伤口。
正是那天初见时被她鞭打的折冲将军。
张无忌先惊讶了一下,那天看她把折冲将军打地那样狠,口中也说的狠辣无情,只道不听话就去死,他还以为她真会直接把它打死。
可现下这狼显然被照顾地极好。
其他群狼还需听朱九真号令才能得到食物,它倒是不劳而获。
此刻懒洋洋趴在她脚边一派放松地啃着一块大骨头磨牙,偶尔还抬头姿态亲昵地去蹭蹭她的腿,全然没了对她的畏惧。
张无忌只能呐呐道,“你驯养动物的本事真厉害。”
朱九真笑睨了他一眼,“不光是动物,我驯人更胜一筹呢。”
她那双狭长的白狐眸实在太妩媚,含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看人的时候总带着点风流多情,欲说还休的感觉,让人觉得她话里意有所指。
比如此时张无忌闻言就不禁多想。
看这小猴子和这狼,明明最开始都是被她所伤,可是受了她的恩惠后就半点不记得她的伤害了,只想巴巴地凑到她身边讨她欢心。
还有他自己。
明明之前还觉她冷酷,可现下看她将小猴子和折冲将军照顾地这样好这样亲近她,他又觉得她只是手段强硬,但心地不坏。
不禁愧疚于自己实在对她误会太多。
打一棒给个甜枣,以张无忌的聪慧未必看不出她故意拿捏人心,可竟然只觉甘之如饴,不仅难以生出防备,甚至对这样的她越加心动。
“你的伤好了吗?”
就像现在,朱九真漫不经心地关心他一句,张无忌顿时就觉喝了蜜般说不出的欢喜。
他忙点点头,“已经好许多了。”
朱九真观察了一下他的面色,“唔,一样的药,你倒是恢复得比我的折冲将军好,看来你这小家伙体格比狼也不差多少嘛。”
张无忌想起她会医术这件事,忍不住道,“是你开的药方好。”
朱九真微挑眉,“你也懂医术?”
张无忌坐直身体挺起胸膛,他从前并不是个爱出风头爱炫耀的性子,但此刻被少女美目投以注视,却恨不能将自己所学都展现个干净。
“这方子主要用的是川芎、白术、当归、白芍药、人参、白茯苓、熟地黄以及炙甘草这八味药材,主要的作用是益气补血。”
“但若多增加人参、白术的用量,就能提高补气效果。若适量增加熟地黄的用量,则可以提高补血的效用。”
越说,张无忌越觉这方子实在精妙,忍不住又赞了一次,他学习医术一开始是为自救,后来学地深了倒是真心喜欢上这岐黄之术。
原是存着几分表现的心思,但洋洋洒洒说到尽兴时倒是没了从和朱九真见面以来一直手足无措的紧张和拘谨。
直到他突然发觉与凑近的少女含笑的眸四目相对,要说的话顿时戛然而止。
脉脉眼中波,盈盈花盛处。
张无忌能感觉到此前朱九真纵然是看他但也只是漫不经心,并不如何在意的,直到此时此刻她眼中才真正看到了他这个人。
朱九真玉手支着雪腮,两颊笑窝,霞光荡漾,眼波横媚。
“你这个人原来也不算无趣。”
她听的感兴趣了,身子便自然而然微微往他这边倾斜,张无忌纵然只回到中原四年不太通礼仪,也知道男女大防的规矩。
偏偏朱九真身为女子倒比他却率性,十分没有距离感。
张无忌甚至能看清她脸庞光润白腻如凝脂的肌肤,闻到她身上隐隐传来的馥郁幽香,只觉她吹气如兰,头脑发热,耳边嗡鸣,几欲昏晕。
她这句“不算无趣”的赞,却比受了世间任何嘉奖还欢欣鼓舞。
***
张无忌要离开时,朱九真突然叫住乔福,对他多了一句吩咐。
“给他找过一身衣裳吧。”
原来之前乔福给张无忌的一身衣裳是庄子里童仆穿的,张无忌起初是很有些恼的,他被她的狼咬伤,倒是还要被她家的人当下人。
他想拒绝换回自己原先的衣裳,可是看看那脏污的破衣烂衫,他自己穿了倒也不介意,但一想想要站到那艳光璀璨的少女面前……
张无忌到底还是换上了干净的童仆衣裳。
而与朱九真见面以来,少年的满腔心神都落在她一颦一笑上,因她的一言一语而荡魂失魄,哪里还顾得上己身呢。
他已把衣裳的事完全抛在脑海,未料朱九真明了他的抵触。
“他是我的客人,这可配不上他。”
她要体贴人时,当真是一句话就能直抵人心坎。
张无忌走在厅门口,依旧恋恋不舍,忍不住回头向她望了一眼,那知朱九真也正在瞧着他,撞上他的眼光时秋波流慧,嫣然一笑。
“你是被我的狼伤的,只管在庄子上住下养伤,什么时候想走你自便,当然若是你想一直留在这儿也是可以的。”
“谁让你长的俊,我瞧得顺眼呢。”
青涩的少年哪禁受得住这等撩拨,羞得连头发根子中都红了,魂不守舍,也没瞧到地下的门槛,脚下一绊,登时跌了个狗吃屎。
他全身都是伤,这一摔跤好几处同时剧痛,但不敢哼出声来,忙撑持着爬起,身后传来少女毫不掩饰地哈哈大笑声。
张无忌不恼不怒,唯羞唯喜。
第40章 一场美梦4
***
朱九真看着青涩腼腆的少年踉跄着离开, 背影逐渐消失在院墙外,绝美的面庞上明艳的笑意渐渐收敛起来,定格在一个微妙的弧度。
张无忌, 这个名字可真是耳熟极了。
白狐般的美人微眯起狭长的眼眸, 眼尾一抹嫣红的颜色越发妩媚,眸中的笑意越来越深, 越来越幽暗。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走,我们去见爹爹。”
朱九真来到书房时, 红梅山庄的庄主朱长龄正在里面练字。
他是个相貌清俊的中年男人, 纵然上了年纪,但因长年优渥的生活保养得宜,仍能看得出年轻时的风采。
站在书桌后提笔练字的他看起来气质儒雅, 像位书生。
他也并非装模作样地附庸风雅, 那上好的白鹿纸上弥漫着幽淡馨香的徽墨落下的是一个个苍劲有力、笔走龙蛇的字体。
只是落笔太急,锋芒太露,但谁也不能否认这是笔好字。
不过这可不代表朱长龄真就只会舞文弄墨了, 他的武功比起他的字来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事实是作为昔年南宋时天下五绝之一的南帝一灯大师的弟子书生朱子柳的后代,武器是判官笔,练字也是修习武艺的过程之一。
书房的装饰清理雅致又不失富贵风流,但朱九真一走进来仍是让这方天地霎时变得富丽堂皇,恍如金碧辉煌的宫殿一般。
朱长龄瞧见女儿来, 是很惊喜的。
毕竟这是他独生的爱女, 毕竟他这女儿生地是如此美丽非凡,而更妙的是她在武学上毫不逊于容貌的天赋异禀, 更重要的是还有一个聪明的头脑。
朱长龄坚信他这女儿绝不可能泯然众人矣。
他们也确实在筹谋一件大事。
“今日怎么来书房找爹爹了?不去当路营驯你那些狼了?你若不趁回来紧紧它们的皮,等翻年你出了门, 可没人能管得住这些狼崽子。”
即便是武林世家,天天与野兽为伍还是很让人心惊胆战的,尤其是狼这种凶猛又狡诈的野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凶性毕露,反咬一口。
可偏偏朱九真喜欢。
但听他这么说,她只是不以为意地轻轻笑了一下,“不听话,爹爹杀了就是。”
朱长龄摇摇头,他可不敢动她的东西。
朱九真走到他身边,从他手里抢过那支精致的狼毫湖笔,随手在他写好的那副字上涂涂画画,大片的墨迹晕染开,瞬间就毁了一副好字。
朱长龄急了,“诶,我写了一上午呢!”
“爹爹别急嘛,女儿要送您一件礼物呢~”
朱九真嗓音娇娇俏俏的,就像做错了事又理直气壮撒娇的小狐狸,让人不但无可奈何地生不起气,看她容颜娇美还忍不住心生怜爱。
朱长龄看着那已经一塌糊涂的字,没信,明了是因为刚才的话得罪她了,以她霸道又掌控欲强烈的性子,是绝不容忍别人动她的东西的。
即便是置喙一句,都能惹的她不快。
她又一贯睚眦必报的性子。
谁让她一分不快,她就要回报三分甚至十分,即便是他这个父亲。
也正是因为他的身份,才只是吃了这样一个软钉子。
作为父亲连女儿都管不住自然是很没威严,朱长龄即便疼爱女儿,但也没开明到这地步,而事实说来也有些难以启齿。
江湖上是一向以武为尊的,而朱长龄已打不过朱九真。
如今红梅山庄的庄主虽说还是他,但各处的管事却无不被朱九真陆陆续续替换了一遍,且他还无知无觉,等反应过来上下已是对她言听计从。
朱长龄初时恼怒又觉骄傲,最后还是无可奈何。
毕竟她是他独生女儿,毕竟她手腕如此厉害,更重要的是,他的好女儿为他献上了一个比荣华富贵更令人心动的计划。
“爹爹,你瞧这幅画怎么样?”
朱长龄不过走了一下神,待身侧女儿一声呼唤,他低头就见自己被毁的那一幅字已经变成了一副浓淡得宜、栩栩如生的水墨画。
画上是一处旷野,一个瓜子脸,相貌英俊的少年武士,左手持银钩、右手挥铁笔,正和五个凶悍的敌人恶斗。
地下躺着两个青年人,具有些眼熟。
朱长龄细看发现一个是自己,一个是他的结义兄弟姚清泉,地上还有两人却已身首异处左下角绘着一个青年妇人,满脸惧色,怀抱女婴。
这妇人正是他妻子,而那婴儿眉心有颗小痣。
不是朱九真自己又是谁?
朱长龄觉得这幅画,画是画的好,但画里的意思却莫名,不过他深知他这个女儿看似骄纵任性,肆意妄为,但一举一动皆有深意。
果然,朱九真微微一笑,“女儿给爹爹讲个故事吧。”
***
见多识广,老奸巨猾的朱长龄对这个故事很满意。
他听完高兴地哈哈大笑,红光满面,原先在这书房里静心练字如同山间隐士般儒雅的脸上浮现出毫不掩饰地欲望。
“真儿啊真儿,爹的好女儿啊,怪道你今年这么早就从峨眉回来了,原来是早有预谋啊,怎么不早点告诉爹爹,也好帮你的忙。”
朱九真雪白绮艳的面庞笑颜如花绽放,一派天真无辜。
“只是从一位好心的师姐那里知道了点消息,女儿猜测他可能会出现在昆仑附近,便回家来撞撞运气罢了。”
她说是这样说,但朱长龄想起她前段时间经常把她养的狼群带出去漫山遍野地溜,起初以为她是玩性上来了,现下看来正是在找人呢。
分明是早有预谋啊。
朱长龄即便知道她心思深沉,也不由心惊,但转念想想这是他独女,再怎么样他们也是休戚一体的,如今不就送了他一个大惊喜吗?
“你想怎么做?”
“他给我们送来了礼物,咱们也要礼尚往来啊。”
朱九真唇角微微咧出一个没有温度的笑容,白狐眸里是幽暗的恶意,偏偏那张秾丽绝艳的面容如浇灌充足的恶之花。
越危险就越迷人,“就送他一场美梦吧。”
***
张无忌在红梅山庄住了下来。
起先他刚被带回来时,因看着实在是个再衣衫褴褛,狼狈不堪不过的小乞丐,庄子上的人比如乔福自然以为他是要留下来做仆人的。
毕竟这样人相食的世道,他又能到哪里去呢?
能在这样远离江湖和战乱灾荒的深山富户里做下人衣食无忧已是一件天大的幸事了。
不过朱九真发了话,拿他当客人。
纵然小凤和乔福都惊讶又不解于她对这个少年如此青睐,但作为家生子的他们很知道大小姐生地姿容有多美丽倾城,积威就有多深重。
大小姐的鞭子很可怕,连狼都痛地哀嚎,人岂能受得住?
但其实大小姐的鞭子并不经常落在人身上,单纯地打骂换来的只有恐惧,而红梅山庄上下对大小姐却是发自心底的敬畏。
因为比鞭子更可怕的是人心。
脾性骄纵的人往往不太聪明,但若是有人敢把这一点套到大小姐身上就是大错特错了。
做了错事的人自以为瞒地很好,但大小姐妩媚含笑的狐狸眼一扫就能把人从里到外的底细了解地清清楚楚。
真正得罪了她的人反而不会被她打骂,还能得到她的笑脸和提拔。
但等被捧地高高的,不知怎么就得罪了周围所有人,众叛亲离,被原本最亲最近的人从背后捅一刀,从云端瞬间跌落泥地里。
于是原本贪了多少金银都只能一股脑拿出多少去贿赂关系,但到这时哪里又来得及了呢。
最后只能像一条哈巴狗一样跪在大小姐的面前摇尾乞怜。
就算大小姐想要饶了,但他得罪也得罪他的人却不会罢休,斩草不除根的道理就算那人一开始不懂,也会被人提醒的。
这一手,朱九真几岁时就能玩的纯熟了。
更何况她又不是只会这一招,就算下人们愚钝看不出大小姐的手段,但几次下来敢在大小姐面前偷奸耍滑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再蠢笨的人也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了。
因此自那日张无忌见过朱九真后,他的待遇明显得到提升,一开始给他送饭还满脸不耐的乔福也恭敬起来了,不敢再分他的餐食。
就连张无忌住的地方都换了。
一开始朱九真把他带回来并未多嘱咐,只道照顾好他,乔福见大小姐不甚在意的模样,便以貌取人把人带到了下人住的小室里。
虽然住地更舒服,吃的更精细了,但张无忌并不如何高兴。
从小在荒岛上长大的他对物质上的条件足可说一句淡泊,他养伤之余不用像其他下人一样做事,有大把的空闲。
十四岁的少年每天只想着一个人,想着一件事。
他痴痴呆呆,只想着那美艳肆意的少女的一颦一笑,只觉便是她恶狠狠挥鞭打狗神态,也是说不出的娇媚可爱,活泼灵动。
但自那一面后,朱九真已一连几日都未再见他。
少年心性胆大妄为,张无忌有心想要自行偷偷到后院去,远远地瞧她一眼也好,听听她甜蜜的嗓音,哪怕是听她对别人说一句话也好。
但乔福叮嘱了好几次,若非主人呼唤,决不可走进中门以内,只因那当路营里的恶狼们平日可不会被好好关起来,它们就守候在内院里。
这些狼被驯养得又听话又极有灵性,像是成精了一般。
但凡是擅自进去的,必被它们嗅出来,被咬上几口还是小事,被群狼生撕了分食也不无可能。
张无忌听闻后,自然不敢再擅动。
但少年人一心动便是辗转反侧,思之如狂,就算是想起那日被群狼环伺的恐惧,也抵不住满腔渴慕,终于还是忍不住走到后院外围打转。
他也的确幸运地隔着院墙听到了少女那明媚的笑声。
说是只要听听她的声音就好,可是张无忌真听到了又觉得不知足了,少年春心萌动,当真是欲壑难填,于是他在原地又痴痴站了许久。
但谁知偏偏这时他的寒毒犯了。
张无忌顿时倒在了地上,浑身发抖,正痛苦地意识不清时,隐隐听到内院里狼吠之声忽然大作。
他想起乔福的警告,以为接下来等着自己的就是群狼啃食了,但视野里最后出现的是精致的绣鞋灵巧摇曳的步伐,如此熟悉。
一双雪白如凝脂的手靠近他,纤纤如玉的指尖在他大穴上一点,紧接着一件厚实的狐裘被轻轻披在了他身上,温暖地让人落泪。
“无忌?”
印象中少女的嗓音甜蜜娇媚,但此时落在少年耳中的这一声呼唤却恍惚是从未有过的温柔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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