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阮榛愣了下, 没理解宋书灵是什么意思。
见他干什么?
这个时间点,不应该是叔侄二人的教育时间吗?虽然想起宋春风的嘴脸,他就有点犯恶心, 觉得这垃圾玩意没什么值得教育的了,重开拉倒。
想想也神奇, 作者为了写古早狗血文,给主角设置得如此没下限, 所有的剧情全为开车服务, 纯粹满足自己的个人性僻。
所以宋春风就是, 纯坏。
一时间,两人居然都没有说话。
洒水车过去了,路面颜色变重, 空气中是一种很湿润的气息,行道树的枝条疯长, 投下的阴影里满是惬意。
电话那边, 是宋书灵磁性的声音:“要见吗?”
可能是景色好,连带着这会儿心情也不错,阮榛顺着人行道溜达:“之前不是见过了……这会为什么还要?”
他指的是宋书灵去往柳坡巷,见张老头这件事。
“那是因为我要查东西, ”宋书灵倒是不隐瞒:“你的资料太少了,我很好奇。”
“拜托。”
阮榛踩碎了一片落叶:“要是结婚前,你们查人家的身份背景就算了,现在人都死了,想起来查我了?”
对方承认:“对,所以在心里, 我是以宋琴文弟弟的身份,去见的你爷爷。”
这大尾巴狼, 还搁这儿装呢。
阮榛嘲讽地扬起嘴角:“有什么收获吗?”
“有,”
这次的回答,没有之前那么的坦率,而是带了点浓重的笑意。
“看到了一张你小时候的照片,穿着裙子,抱了布娃娃。”
阮榛的脚步顿住了。
而宋书灵继续:“还有张大哭的……躺在地上撒泼打滚,老先生说是因为你跟狗比赛跑步,没赢……”
还没讲完,那边唰地一下给电话挂了,特利落。
伤自尊,生气了。
忙音中,宋书灵的拇指在手机边角摩挲了下,剩下的半句在嘴边转了圈,还是讲了出来。
“很可爱。”
车窗升起,遮住了男人英俊的侧脸,和含笑的眼。
哪怕给阮榛惹恼了,他也要说,此行真的收获颇丰。
宋书灵理解了,为什么阮榛的资料并不多,只有那么薄薄的一片纸,因为他的经历和生活,不是写在冷冰冰的背景调查上,而是在一张张泛黄的照片,和带有岁月痕迹的物件上。
“这个小草篮,他自己编的……小娃娃手嫩,还生,编不好就自己抹着眼泪哭,哭完还要继续,编好了特开心,笑出个鼻涕泡。”
宋书灵端详着那个快散架的草篮:“他经常哭?”
“不是,”张老头摆摆手,“小时候爱哭,这孩子没啥安全感,长得也俊俏,有时候坏孩子们就欺负他,他不反抗,也不跟我说,怕我跟人打架。”
说到这里,他就叹了口气,脸上全是愁出来的皱纹。
“后来大了点就好很多,我问他,他说自个儿不怕了,要吃多多的饭,长高高的,就像那个帮助他的大哥哥一样,当个善良的人……老师,这句您别给他讲啊,孩子脸皮薄!”
这种年龄的人,对于孩子的老师,有种天然的尊敬和信任,根本不用套话,什么都往外说。
宋书灵笑了笑,没接茬。
他记得阮榛手腕上的红绳,串了个刻成篮子形状的小桃核。
他带着怀疑来,不留痕迹地套话,冷冰冰地观察这个家庭,得到的是温热的茶,黄狗的亲昵,以及那仿佛涉足阮榛人生的印迹。
调查的东西都没错。
阮榛就是个普通的孩子,并没有如自己猜测的那般,和生意场上恩怨的对家有所牵扯。
像是那天坦然地褪下自己的衣衫。
生来赤.裸。
他人的眼光又有何畏?
真正值得羞愧的,不是阮榛,是隔着镜子看他的人。
宋书灵的目光从车内镜上移开,那双深棕色的瞳仁里没什么起伏,平静地转动方向盘。
他没有回家,而是开着车转悠了一圈。
一直到了傍晚时分,天色昏暗,宋书灵才忙完了手头的事,把一个装了文件的牛皮袋放在副驾驶上,开车去往宋家。
他和别人有个不太一样的地方,宋书灵喜欢自己开车。
沉迷于这种掌控感。
无论是搏击格斗,还是操作机械,乃至驾驶飞机游艇,宋书灵都会得以心灵上的全然满足。
家里的人,似乎都和他不太亲近。
因为他没软肋,宋三爷骨子里是钢筋铁骨,外表再怎么文质彬彬,风度翩翩,也是一把温柔的杀人刀。
有个小辈姑娘,年龄不大,很受宠,不知在哪儿看了堆乱七八糟的小说,开玩笑说叔,您好A啊!
又说:“但为什么您还单着呢,难道三十了,腺体还没成熟呀?”
宋书灵不太明白,只当孩子胡言。
但这会儿,他莫名想起这句话,可能是因为看到了路边栽种的石榴树,花开得又红又艳,在夜色中也漂亮得灼眼,等到秋天,石榴熟了,定会饱满而甜。
原本是准备,和阮榛吃个晚饭,再一同回来见侄子。
感觉对方似乎爱甜口,正巧有个朋友开了家餐厅,是带甜头的杭帮菜,不知道西红柿炒鸡蛋,有没有在里面加糖。
他总觉得自己欠阮榛这道菜。
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车辆驶入如茵的草坪,绿意逐渐后退,露出枝繁叶茂中的一个喷泉,管家没在门口站着,只有开门的保镖相迎。
他不打算把车开进去。
没提前跟家里交代,宋书灵单手插兜,西装外套随意地挎在肘部,准备走走。
没两步就驻了足。
不远处的宋家别墅,正于二楼冒出滚滚黑烟。
他三两步跑了起来,一把扯住旁边面熟的花农:“怎么回事?”
“啊,三爷?”
夜幕低垂,周围花卉又多,对方没注意宋书灵的出现,被吓了一大跳:“大少爷屋里着火了,不过不碍事,您放心!已经扑灭了!”
看起来,的确没什么明火,宋书灵略微放心:“人有事没?”
对方迟疑了下:“听、听说,小夫人当时正在屋里,不知道有没有跑出来。”
宋书灵一愣,不自觉地松开了手。
“是大少爷说的!”
花农连忙补充道:“我们也没敢进去,火势不大,肯定没什么——”
但他只能看见宋书灵的背影。
跑得急,常年锻炼的人居然都开始喘,宋书灵大步地跨上台阶,正好看见宋春风站在门口,拿着手机吆喝着什么,周围站着好几个壮硕的保镖,都规规矩矩地垂手而立。
“对,医院那边交代好……你办事我放心!”
宋春风乐呵呵地讲着话,余光忽然瞥到个熟悉的身影,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把攥住领口。
“人呢?”
宋书灵几乎给他整个人都提了起来:“我问你,里面的人呢?”
“啪嗒”一声。
宋春风手一抖,手机直直地摔在地上,滚下台阶,屏幕应声而碎。
“三叔……”
他艰难地吞咽了下:“您、您先听我说……”
而与此同时,屏幕成了蜘蛛网的手机居然还在通话,陌生的男声清晰地传来。
“大少爷,时间差不多了吧,这会儿人应该都没气了!”
宋春风憋得脸都涨红了:“您听我解释……”
话没讲完,宋书灵劈手给了他一个耳光,转身就往楼上跑。
来得及。
宋春风被打懵了,好一会儿才能扭过脸,一摸,下巴上全是淌下来的鼻血。
为了不泄露风声,佣人都被他找借口支开了,这会儿宋家,只有自己的保镖。
都规规矩矩地站着,一动不动。
自己培养的好狗,指哪儿打哪儿,也绝不多嘴多问,看到他被打得这样口鼻流血,没有吩咐,连头都不抬。
宋春风抬起胳膊,擦了擦自己的血。
三叔的手太狠了,哪怕没用全力,他此刻的耳朵也在嗡嗡作响。
血一直往下淌,怎么也擦不完似的。
他突然想起,每次自己在车上和人亲热,有时也、会遇见点性子烈的,又踢又咬,这种时候,宋春风往往就更加兴奋,也乐意陪着玩下去,甚至挡板都不放下来。
有新来的保镖扭头,迟疑着要不要出手。
宋春风一个烟灰缸砸过去:“别他妈坏老子的好事!”
很好,这的确是他想要的效果。
他一步步下了台阶,捡起地上碎屏的手机,血已经濡湿胸襟,还在一滴滴地落在地上。
对面还没挂,似乎意识到了事端,只有刻意压低的呼吸声。
他僵硬地笑了一下:“喂?”
世界在他面前扭曲了起来。
凭什么——
再怎么是长辈,他可是宋家的大少爷,也是名义上的接班人……不,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掌权者了!
宋书灵再怎么厉害,到现在也没个后代,那他挣来的东西,不都是自己的吗?
都是一家人,凭什么不帮着自己?
凭什么要胳膊肘往外拐?
其实宋春风的想法很简单,这小歌手无父无母的,在世上没有任何的亲人记挂,天天辛苦地跟狗撵似的去走穴唱歌,能挣多少钱啊,这辈子多没劲啊!
正好,和阮榛长得有些像。
意外在某种程度上,和机遇有什么区别呢,阮榛敢把排泄物砸他脸上,凭什么不报复回来?
要是这个小歌手死在火场里,不就正好偷梁换柱,说是小夫人意外身亡。
长得像,操作一下,自然能瞒天过海。
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抹杀掉阮榛的存在。
宋春风都想好了,他房子那有个地下室,正好给阮榛锁在里面,自己想怎么对待就怎么对待,从今以后,世间再没一个阮榛,敢和自己叫嚣——
要剥夺对方法律意义上的身份。
而这个小歌手,只需要花很少的钱打点,是社会最底层,最无人在意的一只蝼蚁。
能以“小夫人”的身份,埋在宋书灵安排的高档墓穴里,算他的福气。
可为什么三叔出现了。
事情似乎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对面小心翼翼地问:“大少爷,出什么意外了吗?”
宋春风站在台阶下,阴毒地看向二楼的窗台。
他的房间里还有藏书,古董,以及收集的一些新奇的装饰。
烧毁了的话,无所谓吧?
反正三叔那里,肯定有更好的藏品,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宋春风轻声道:“有,所以现在,不用灭火了——”
他扯起破了的嘴角。
“继续把小夫人带来。”-
偌大的别墅里,居然空无一人,刚冲进一楼客厅,就能闻到呛人的浓烟。
宋书灵已经用水打湿了衣服。
着火点是二楼的卧室,大门紧闭,黑色的烟雾顺着门缝蔓延。
“砰!砰!”
宋书灵刚才打过电话,这会儿举起灭火器,使劲儿砸着快要被烧变形的门锁,同时高声叫道:“阮榛,阮榛,你在里面吗!”
没有人回答他,只有难闻的烟尘,以及迎面而来的高温。
已经用灭火器喷过一次了,但仍无济于事。
“操!”
宋书灵骂了句脏话,圆形的门锁终于有了松动的迹象,他当机立断地踹了一脚,整扇门都向后砸去,而就在此刻,火焰裹挟着浓重的黑烟,瞬间呼啸着扑了过来!
家里居然只有灭火器,连个消防面罩都没有,尽管宋书灵已经屏住了呼吸,仍被呛得咳嗽起来,双眼被熏得生疼,火舌子呼呼地蹿,但依然能看到窗台下面,一个晕厥的身影。
就在这个刹那,突然在呼呼的火势中,听到楼下急切的呼喊。
似乎是刚才那个花农的声音。
“三爷,快回来!小夫人不在里面!”
宋书灵的脚步略微凝滞了一下。
但下一秒,还是义无反顾地冲了进去。
他已经看到了,这种人命关天的大事,即使不是阮榛,哪怕是条小猫小狗,宋书灵也不可能见死不救。
对方已经昏死过去,宋书灵给人扛了起来——
与此同时,身后传来一声巨响,燃烧着的木质柜子轰然倒地,堵死了门。
第22章
火势冲天。
宋书灵不是没见过危机的场面。
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 也最得老夫人宠爱的,但从宋书灵有记忆开始,就面临过几次的生死攸关。
五岁的时候, 母亲去世了。
而那段时间正赶上家里出事,牵扯到了些复杂的原因, 从上到下人人自危。
说来也可笑,这么宝贝尊贵的一个孩子, 没了妈之后, 也活像个路边的野草似的, 哪怕上面挂了点闪闪发亮的宝石坠子,也只能让草被扯得弯下腰,而不能解它的渴。
甚至差点被人绑架撕票。
当时的宋家老爷已年逾五十, 外面养着的也有俩,思来想去后说, 要不给人接进来, 让她抚养书灵吧。
是大哥梗着脖子,跟父亲叫板说不行。
那会儿他也就二十啷当岁,爱玩,没啥责任感, 满身浪荡公子哥的臭毛病,早上给孩子送幼儿园的时候,自个儿睡过头,还是宋书灵拍他的脸,说哥哥,我要上学。
胡子拉碴地给弟弟往车里一塞, 闷头开车就走。
粗心大意极了,安全带都不给人家系。
可也坚持了两年。
宋家三个兄弟, 身上都有那么点传奇在的,老大宋琴文别的不说,就是运气好,纵使资质平庸,也往往能逢凶化吉,天生的享福命,老二有些佛缘,刚成年的时候就云游出家,成了个世外之人,而老三宋书灵——
他也没在大哥身边待多久,家里扛过那场危机之后,还是觉得不能让老大带孩子,于是商议过后,将他送到亲姨母那里抚养照料。
宋琴文那会都结婚了,也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年龄差距大,心里总归把老三当成小孩看。
可后来没想到,老三能这么争气。
姨母是文化人,终身未婚,对于宋家的豪门风气非常看不惯,所以教育小外甥的时候,难免有些严厉苛责,宋书灵记得有时周末,大哥开着超跑过来看他,隔着老远就是一阵风驰电掣,姨母直接闭门谢客,他就笑嘻嘻的模样,趴在窗台上,从窗户缝隙里,偷偷往宋书灵手心里塞两颗糖。
大哥走后,姨母会说,你可不要学他!
宋琴文年轻的时候,天塌了有父亲顶着,随便折腾,要不说他命好呢,父亲走了之后,弟弟又给家里撑了起来。
这就要说到宋书灵的传奇了。
他是姨母往学术界方面培养的,却在商界初露了头角,展现出惊人的敏锐力和旺盛的精力,没什么世家少爷的脾气,事事亲力亲为,甚至有人怀疑他究竟睡不睡觉,居然愣是给家里的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宋琴文高兴坏了。
他也对弟弟继承家业的决定,没有任何的反对。
父亲说的,那就是对的嘛!
而宋书灵对于自己大哥,感情也就复杂起来,一方面是割舍不断的骨肉之情,另一方面,姨母阻止他和宋家密切的联系,而当他长大之后,也的确看到了对面的种种不堪。
他只能选择逃避。
“家风不正,姐姐当时就不该被皮囊迷了眼睛!”
宋家男人,样貌都是拔尖的。
哪怕被火迷了眼睛,脸上沾了污渍,还是能看出那英俊的侧脸,此刻正踹开遮挡的杂物,单手拾起个趁手的物件,砸向半开的窗户。
“砰!”
下一秒,他就毫不犹豫地扛着那个陌生人,从窗台一跃而下-
阮榛醒来的时候,就是钻心的头疼。
以及手腕上的痛。
他稳了好一会儿心神,才放轻呼吸,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前排是开车的司机和保镖,他侧躺在后座上,手被绳索绑住,旁边还坐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似乎料想他无从逃脱,正在闭目养神,手上还把玩着一把尖刀。
外面天色如墨,车里流淌着慵懒的爵士乐,阮榛舔了一下嘴角,重新闭上了眼。
他不知道动手的是谁。
只知道在去往学校的路上,被人突然袭击,挟持进了车里。
……这些狗比法外狂徒。
阮榛心里叹了口气,突然觉得,在一个不正常的世界里,能够保持自己的“正常”,真的太过艰难。
除非远离。
或者击溃他们所有人。
车辆应该进了隧道,速度很快,前座的保镖终于开口:“还得多久,老子屁股都坐疼了!”
司机嗤笑一声:“急什么?”
“女朋友等我回家啊,”保镖挠了挠头,“我琢磨着今天的事没多久呢,说好了晚上带她吃烧烤。”
“成,你们吃烧烤,顺便狗粮大放送是吧?”
旁边的男人加入对话:“天天炫对象,也不说给我介绍一个。”
聊天的氛围很愉快。
阮榛却后背发凉。
明明是绑架。
而他们却丝毫不以为意,像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件事。
那几位少爷,究竟干了多少缺德的事?
阮榛无从挣扎,继续假装没有恢复意识,而在心里开始计算车速和时间,想要判断自己前往的地方,以及对方的目的。
很快,车辆停下了。
司机和前排的保镖都下了车,而旁边的男人一手开车门,一手拽住阮榛的胳膊,打算直接给人扯下去,而就在这个档口,阮榛猛地弹起,一脚踹在对方的腹部!
没料到他的突然袭击,男人被踹得往后退了好几步,腰间的匕首应声落地。
“还想跑?”
男人骂骂咧咧地捡起匕首,直接丢给了前排的同伴:“怎么,想激怒我,趁机自个儿冲上去,给手上的绳子划拉开?”
阮榛身体绷紧,死死地盯着他。
“老子告诉你,割到动脉的话,小命当场就没了,”男人嗤笑一声,“胆子这么大,要不,您来试试这个?”
同伴也围了过来,天罗地网,车内的人还被绑着手腕,不可能逃开。
他拿起打火机,转动齿轮。
黑色的夜幕下,那簇蓝色的火焰离阮榛的脸很近,几乎能燎到卷翘的睫毛。
对方一动不动。
男人嗤笑一声:“怕了吧,敢不敢往上撞?”
大少爷交代过了,给人抓回来后,直接往地下室一塞就行,对于别的情人床伴,他们可不敢闹什么事端,可是这种明摆着不再给活路的,欺负一下,真是有趣。
尤其是被火焰映着的眼眸,真美。
有生命力的宝石一般,发着隐隐的光芒。
男人莫名吞咽了下,但忌惮着同伴在场,没敢多说什么话,只是用打火机继续晃了两下:“老实点,别敬酒不吃吃罚……”
话没说完,他就被人从后面揪住头发,直接撞在了车门上,连着砸出好几声巨响。
事发突然,包括阮榛在内的所有人,都呆住了,没反应过来。
持续的时间不过两秒。
只见宋书灵随意地把人丢到一边,胳膊搭在车窗上,朝车内俯下腰来。
整洁挺括的衬衫上满是灰渍,上臂被不知是刀还是什么东西划破了,露出点强劲的肌肉线条,胸口微微起伏,头发乱了,散了几缕下来,脸上被溅了点细细的血。
宋书灵的眼睛掠过刚刚打斗时,摔落在地上的打火机,又很快定在阮榛的脸上。
他抽出一支烟,笑了起来。
声音很放松。
“劳驾,借个火。”
第23章
阮榛沉默地看着对方。
都什么时候了, 他手腕的绳子都没解开,还在这儿装比呢?
宋书灵居然真的去捡地上的打火机,阮榛见状, 嗷一嗓子叫了起来。
“先给我解开……等会再抽烟!”
真的很烦这种火烧眉毛了,还惦记着抽烟的人, 太没素质了!
宋书灵的笑声中带了点咳嗽,直起身子, 冲前方呆愣的司机伸手:“刀。”
夜幕中, 司机和保镖面面相觑, 脸色略有为难:“三爷……”
他们是宋春风的人。
现在的场面太过棘手,司机在把刀交过去的时候,偷偷使了个眼色, 对方会意地眨了下眼睛,右手搭住左手手腕, 那里是一枚可传递消息的手表。
他们现在离别墅不过三四百米的距离, 这里全是宋家的私人花园,月色牛乳般洒在大地上,太过安静,只能听到一声长一声短的虫鸣。
宋书灵扬起眉毛。
有点意思。
阮榛已经踉跄着从车里挤出来, 蹦跶着往宋书灵这边跳。
“绑得太紧了!”
他把自己身子背过去,努力挣扎了下:“混账玩意,打的都是死结!”
“别动。”
细微的颤动中,冰凉的刀背擦过手指,不知是不是阮榛的错觉,宋书灵此时的嗓音有股哑意, 像是被火轻轻撩了那么下似的,落在耳畔, 沙沙的。
又很有磁性。
他心尖一跳,真的没敢再动。
说来也奇怪,自从看到宋书灵出现,阮榛心里那块大石头就突然给放下了,割绳子这么会的功夫,他趁机琢磨了下,为什么会有这种莫名的——
信任感。
是因为剧情中,没有任何宋书灵草菅人命,胡作非为的记载吗?
不是。
思考的时间短暂,手腕上的禁锢感瞬间消失,阮榛活动了下僵硬的胳膊,低头看了眼。
好家伙,这帮人真没跟他客气,腕子上明显几道紫红的勒痕,印子那叫一个深。
他骂骂咧咧地举起来:“你看!”
宋书灵还真的低下头,看了眼,又抬头看阮榛的表情:“疼吗?”
“疼,”
阮榛自己揉了揉:“感觉再绑一会,手都不能要了。”
但是他这么一搓,那点的勒痕更加明显,在白皙的手腕内侧特别显眼。
而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脑海。
对宋书灵本能的信任感,似乎是源自于那日在浴室,他看到了对方脸红的模样。
可能潜意识里觉得,一个会因为羞赧而红了脸的男人,不会是坏人。
“这两天多活动活动,”宋书灵的视线不着痕迹地离开,转而拾起打火机,“走吧,说好了今晚去教育孩子。”
刚才司机和保镖的小动作他都放在眼里,却没在意,反而伸手对着阮榛,做了个“请”的动作。
月色下,哪怕衣着没那么体面,居然还能做出个风度翩翩的效果。
阮榛换了话题:“三爷有烟瘾?”
“没,”
宋书灵跟在他的旁边:“偶尔抽一根,提神。”
刚才的惊险全然消失不见,两人说笑着往别墅走去,倒真像两个长辈并肩而行,去见一见调皮惹事的小辈。
“抽烟不太好闻,也难看。”
宋书灵的动作顿了下,侧眸看来:“是吗,我以为抽烟的男人,很有气质。”
阮榛反问:“必须抽烟才有气质吗,英俊的男人连用菜刀剁鸭子都有气质。”
“剁鸭子……?”
“不是吗,”
阮榛笑了起来:“这和做什么事没关系,重要的是做事的人。”
心眼坏的,哪怕外表再衣冠楚楚的体面,骨子里都是烂的,没救的。
他倒要看看,宋书灵今晚打算怎么对付他的好侄子。
短短几日,应该已经见识到了根子的腐朽不堪。
距离不远,走过去也没费多少时间,可能都不够宋书灵抽一支烟,他默默地把打火机收了起来:“进去后,你别靠太近,看着就好。”
“发生什么了?”
阮榛震惊地看着那栋别墅,二楼一处窗台明显有烟熏的痕迹,大片的乌黑和烧毁的蔷薇,在夜色中显得格外瘆人,以及——
台阶上的血,和横七竖八倒下的几个人。
都捂着肚子,低声呻.吟,应该都受了不轻的伤。
宋书灵没看见似的,率先走上去:“怕吗?”
阮榛摇头。
大门敞开着,进去时明显地闻到呛人的烟味,似乎火势扑灭没有多久,这点可怖的痕迹没有消失,鬼魅般的氤氲在室内,从而掩盖住淡淡的血腥味。
宋春风坐在沙发上,双眼通红,脸颊肿胀。
一个瘦弱的身影背对着他们,听见动静时,才转过身来。
阮榛愣了下。
因为这张脸,仿佛和自己有那么一点的像。
但是开口,就完全不一样了。
嗓子跟破锣似的。
“先生,”谢秋沙哑着开口,“真的对不起。”
宋书灵平静地点头:“好。”
像是早有预料一般。
他言简意赅地解释:“刚才房间失火,春风把他反锁在屋内,差点人就没了。”
宋春风一动不动,嘴角紧紧地绷着,下巴不住地抖。
“保镖刚才已经说了,春风打算偷梁换柱,说在屋里的人——”
宋书灵顿了下,看向阮榛:“是你。”
阮榛:“……”
后悔了,不该骂他狗比玩意的。
这分明畜生都不如。
“医院那边打过电话,很快就过来,”宋书灵继续道,“谢秋不打算报警,我理解,所以这个电话,由我来打,而你,要不要一起?”
绑架,非法拘禁,伪造文书。
“要,”阮榛毫不犹豫地答应,不忍心再去看谢秋手腕上的血,“一切公事公办就好。”
话音落下,传来轻轻的啜泣。
谢秋抬起胳膊,使劲儿擦了下自己的眼睛:“真的对不起,不是我不愿意站出来……谢谢三爷救了我的命,可是……”
他哽咽着:“没错,我只想要钱!”
看到门被关上的刹那,他大脑一片空白,求生的本能驱使着自己拼命挣扎,以至于生生从铁铐中拔出双手,血肉模糊。
坚持着爬到窗台上,已经吸入浓烟,命悬一线。
他没想到有人会救自己。
被带着从二楼跳下去,滚落草坪的时候,谢秋意识昏沉,恍惚着看向漫天繁星。
真美。
他以为自己要死了。
却终获新生。
谢秋被困住的时候,想过再见到宋春风,该如何地上去怒骂,撕咬,但真的站在这里,居然心生畏惧。
“三叔。”
宋春风冷冷地开口:“有必要把事情闹得这么大吗?”
他自暴自弃般的靠在沙发上,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谢秋愿意回家跟我上床,也愿意作证说火灾是意外,所以……这算的了什么大事吗?至于小妈这边,我只是着急请他回来吃饭,手下的人粗暴了点,然后呢?”
偌大的客厅里,一时鸦雀无声。
宋春风趁热打铁:“谢秋这里我会有赔偿,小妈我也保证不再骚扰,三叔您放心,接下来,我们兄弟几个绝对会老老实实……”
“我受不了了,”
阮榛唰地一下扭头:“你报警了吗,没有的话我来。”
证据都在这儿摆着呢!
他手腕上的印子没消,还疼着呢!
宋书灵点头:“报过了。”
“真的?”
宋春风咬着后槽牙,不可置信地站起来:“我是您亲侄子!”
“亲侄子?”
宋书灵转过身,背靠在桌子的边沿上:“亲侄子就可以让手下围攻我吗?”
这话一出,阮榛什么都明白了。
知道宋书灵胳膊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了。
宋春风想要偷梁换柱,大张旗鼓说自己死了,从而达到不可告人的秘密,这一切正巧被宋书灵撞破,而他不知悔改,还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
也知道台阶上的血是怎么来的了。
宋春风的嘴唇哆嗦着:“您一直都不喜欢我,从小到大,无论我做出什么样的努力,都不能……”
“饿吗?”
宋书灵没听见似的,转而看向阮榛:“虽然喽啰都交代过了,但等会做笔录的时候,估计还得费点功夫,你要是没吃饭,去垫下肚子。”
这话一出,阮榛还真有点饿了。
“别说,我想吃点热乎的。”
“自个儿去厨房,”宋书灵随意道:“警方几分钟就到了。”
宋春风:“……”
他不自觉地捏紧了拳头,怒吼道:“你们有在听我说话吗!”
“你要不要也来点?”
阮榛走向谢秋:“他们有钱人住的地方就这点不好,为了绿化和清净,都在郊外,离医院忒远。”
谢秋不知道该回答什么。
他想走,想拿点钱就好,不想牵扯进来,本来三爷都让自己离开了,但不知听到什么消息,一言不发地跑了出去,再回来的时候,身边就跟了个陌生的年轻男人。
能活下来就是幸运的,别的,不敢奢望。
阮榛轻轻扯了下谢秋的胳膊:“走吧,我顺便帮你处理下伤口。”
谢秋愣愣地抬起头,很慢地眨了两下眼睛。
而在这个瞬间,他的瞳孔一颤,惊恐地叫出声:“小心!”
手是抖的,而上膛的声音很清晰,宋春风双手握住枪:“我不坐牢!不去!”
黑漆漆的洞口对准了宋书灵。
“叔,我知道你肯定有办法的,我不要去,你不许报警!”
不能坐牢,绝对不可能,三叔一定是在吓唬自己。
他手里可是有枪的!
费了很大力气才搞到手,原本是当收藏用,没想到今天居然派上用场,宋春风双耳轰鸣,疯狂地嘶吼:“都是你们逼我的……谈谈,我们好好谈谈!”
可宋书灵压根没有跟他废话,毫不犹豫地冲过来。
下一秒,宋春风被拽住胳膊猛地一拉,手肘以一种扭曲的角度背在身后,他被牢牢地按在沙发上,晕头转向,唯一意识到的就是,宋书灵在抢夺他的枪。
“砰!”
树林中的鸟雀被惊起,消失在夜幕中。
淡淡的硝烟味传来,谢秋吓得双腿发软,胆战心惊地睁开眼睛时才发觉,自己被阮榛按着脑袋,推到了桌子后面。
而对方已经冲向前方,只留下简短的两个字。
“趴下。”
谢秋手忙脚乱地钻到桌子下,双手抱着头,看着阮榛掂起凳子,直直地朝宋春风的后背砸去。
而与此同时,几个大块头的保镖冲了进来,也加入了混战。
谢秋浑身发抖。
好可怕!
沉闷的撞击声和惨叫声交织在一起,他不敢看,呜咽着瑟缩起身体,内心痛苦而挣扎。
是陌生的“三叔”救了自己,还谅解他不愿报警的懦弱,可……
他只是个普通人啊。
可能过了很久,也可能只有一瞬,谢秋泪眼朦胧间,看到了一个黑色的物件,打着旋地滑到了自己面前。
“给我!”
宋春风凄厉的声音传来:“把枪给我!”
他正和宋书灵扭打在一起,即使有保镖助拳,也没占什么便宜,反而把枪脱了手,摔到了谢秋那里。
这可是谢秋!
听话,懂事,给点钱就能打发的谢秋!
宋春风被按在地上,手臂死死地向前伸着,冲着对面的桌子:“快、快点给我……或者直接打他!”
他能感觉到,宋书灵虽然用膝盖压着自己的后背,但也陷入和旁人的格斗,正是自顾不暇的好机会。
来得及,一切都来得及。
如果三叔死了,就把全部的责任都推在阮榛身上。
大家都在场,热热闹闹的,真好啊!
宋春风双眼通红:“快啊!我给你钱,要多少给多少!”
旁边的阮榛瞳孔瑟缩了一下——
只见谢秋浑身发抖,高高地举起枪托,双腕还带着干涸的血。
冲着宋春风的脑袋,狠狠地砸下。
屋内陷入寂静,而鸣笛声在此刻,才姗姗来迟地响起。
宋书灵反应最快,他一拳砸在呆愣的保镖脸上,快步上前,接过了谢秋手上的枪。
对方双腿一软,直接跪在地上。
正和阮榛扭打的保镖默默地松开手,后退了好几步,抱头蹲下。
还挺熟练。
“是警方来了吗?”
阮榛喘着气,擦了下自己的嘴角,刚才挨了一拳,牙齿磕破了皮。
“是救护车,”
宋书灵坐在沙发上,深深地呼出一口带着血腥味的气:“我只打了医院的电话,时间正好。”
他看向遍地狼藉:“现在,是给警方打电话的时候了。”
阮榛张了张口,不知该说什么好,沉默着上前,挨着宋书灵坐下了。
对方刚挂了报警电话,似乎有些意外,眯了下眼睛。
“受伤了吗?”
阮榛拧着眉头:“那声枪响……”
“没有。”
宋书灵果断地举起双手:“放心,哪儿都没打着。”
“真的?”
“嗯。”
他甚至还有心情开玩笑:“不信你检查。”
这话一出,阮榛才彻底放松下来:“得了,检查还得我去摸。”
本意就是吐槽而已,很平常的对话。
受伤没,没有,不信你来摸。
但是放在他们俩之间,在此刻弥漫淡淡血腥味的场景中,就显得很别扭。
连宋书灵都扭过去,低低地笑了声。
阮榛方知失言。
“没关系,”
宋书灵没有取笑,立马递上台阶:“摸的话,估计在我身上就能找出个打火机。”
阮榛顿了顿:“还想抽烟吗?”
宋书灵没回答,他只是伸出带血的手,掏出一支烟,咬在了嘴里。
不知是否真的受了伤,动作有些迟钝、缓慢。
然后才抬眸,看向了阮榛。
思考的时间很短暂。
齿轮的摩擦声响起,淡蓝色的火苗蹿得很高。
在对方靠过来的瞬间,宋书灵也低下了头。
阮榛亲手,为他点燃了一支烟。
硝烟和血腥味中,两人彼此靠近,不动声色,都没有再说多余的话。
又很快分开。
第24章
救护车到了, 穿着白大褂的医务人员忙着救助伤者,谢秋跟被抽去骨头似的瘫地上,扭头看了宋书灵一眼。
“放心, ”
宋书灵懒散地靠在沙发上:“不是要害,死不了。”
除了医务人员以外, 现场又陆续进来不少的人,穿着低调, 谨慎细致地保护现场, 阮榛心里明白, 这是宋书灵的人来了,而警笛声也在此刻远远传来。
他扭头看去,一支烟正好燃尽。
宋书灵很放松的样子:“嗯?”
“我就是奇怪, ”阮榛表情凝重,“你是手下没人还是怎么回事, 打个架都得亲自上场?”
他略作思考, 继续道:“不过我看你……还挺享受的。”
在他的观念里,宋书灵这样身份地位的人,都是坐在幕后掌握时局操纵棋子,哪儿需要亲身上阵, 但是从救他的时候砸人那几下,和地上横七竖八躺着的伤患情况来看,这人的战斗力,似乎蛮强。
宋书灵坐直身子:“没有。”
他转头看向阮榛,想要解释一下,并不是刻意把自己放在危险的境地, 还乐在其中的,但视线交汇的刹那, 对方正好站起身来,冲走过来的警察颔首。
宋书灵给烟头碾了-
做了整整一宿的笔录,把宋春风的所有事情都给交代了,阮榛还有了个意外收获,原来前几日宋秋光袭击自己的事,警方也已经开始调查。
走出大门的时候,外面天色微明。
他一阵恍惚。
真的可以这样摆脱困境吗?
昼夜温差大,早晨还刮着点呼呼的风,阮榛没忍住,直接打了个喷嚏。
真冷。
低头一瞅,手腕的勒痕还没消呢。
阮榛顺着墙,溜溜达达地往前走,准备找个早餐店垫吧下肚子,昨晚就没怎么吃东西,一宿没睡,这会儿都快撑不住了。
他身体底子一般,不是那种特别好养的孩子,日常有点头疼脑热,也得缠绵个几日才好。
所幸不远处就有家卖馄饨的店铺,阮榛坐进去,要了碗馄饨,又加了笼小包子,抽筷子的时候琢磨了下,等会吃饱后该去哪儿。
老大老二都伤的不轻,在医院躺着呢,老三和老四目前态度不算明确,至于那仨未成年的先踢出去,暂且不用考虑。
想的微微出神,直到面前出现一碗冒着热气的馄饨。
以及一道熟悉的身影。
宋书灵没什么表情地坐下:“一起?”
阮榛:“……”
他默默地看了圈周围,这会儿天色尚早,店铺里没什么人,都是空着的桌椅,这位大爷哪儿都不去,偏偏坐在他面前,凑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对方离开的比自己早,回去换了衣服洗过澡,这会儿又是一副体面的衣冠楚楚,完全看不出一宿未眠的样子。
这精神劲儿,在昨晚的争斗中,应该也没受什么伤。
阮榛低头,瞅了眼自个儿没换的衣裳。
突然有点小无语。
老板娘把一屉包子放下,殷勤地问宋书灵:“吃点什么?”
“和他一样,谢谢。”
阮榛懒得搭理对方,往小碟子里倒了点醋和辣椒油,沾着包子开始吃饭。
他喜欢这样,更有味道一些。
包子面皮暄软,玉米鲜肉馅给皮儿都浸润出了点油汪汪的亮,放嘴里一咬,鲜甜可口。
宋书灵看着他:“好吃吗?”
阮榛抽出双筷子递过去:“您尝尝。”
“成,那等会我的上来了,还你一个。”
阮榛脸颊鼓起来点:“别这么客气,一家人。”
宋书灵夹起包子,低低地笑了声:“还搁这儿跟我拿乔呢?”
“听不懂。”
“装。”
阮榛喝了口汤,慢悠悠的:“您不是早就知道我在装吗?”
“挺好,可以继续。”
“没心思了。”
“那可真遗憾。”
冒着热气的一屉包子放下,老板娘乐呵呵地用围裙擦手:“你俩跟讲相声似的,感情真好。”
话音落下,有客人推门进屋,她便转身招呼,没再注意这有意思的客人。
都同时停下了动作,又若无其事地继续。
这会儿,不吭了,老老实实地吃饭。
一碗小馄饨下肚,阮榛彻底舒坦了,抽了张纸巾擦嘴,抬头一看,宋书灵正盯着自己呢。
他不明所以地眨了眨眼睛,迟疑片刻,再抽了一张纸巾,递过去。
“谢谢。”
宋书灵接过,闲聊似的开口:“接下来,你怎么打算?”
这才短短多久,阮榛就接连遭遇两次生死攸关,料想也不敢再回宋家,更何况昨晚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不知道会传成什么样子。
宋书灵压根就没瞒着压着,侄子怎么给人塞进火场,私藏枪支,和豢养的保镖狼狈为奸,一桩桩都清晰了然——
除了在场的阮榛。
这是他唯一下令,封口的存在。
“先睡一觉吧,”阮榛想了想,“你不困吗?”
说话的时候,他还用手撑着脑袋,腕上的红绳遮盖不住勒痕,在白皙的肌肤上格外清晰。
宋书灵移开视线,随口道:“还好。”
“你不会把睡眠给进化掉了吧?”
饿了发呆,饱了犯困,阮榛睡眼惺忪地竖起大拇指:“不愧是大佬。”
突然幻视那些霸总小说中的主角了,很经典的片段就是晚上夜夜笙歌,给对象折腾得要死要活,第二天还能生龙活虎去上班,阮榛有时候也纳闷,这样真不会猝死吗?
“也困,”
宋书灵看了眼腕上的表:“怎么办,要去我那儿休息吗?”
说话间,他已经站起身来,右手在胸前优雅地绕了两圈,旋即略微弯腰,做出个“请”的动作。
阮榛顿了顿,笑着摇了下头。
他跟着站起来,经过宋书灵旁边打趣道:“你这动作……简直像动画片中给公主行礼。”
也太夸张了。
宋书灵伸手,替他拉开了门,平静地应了一声。
“嗯,我知道。”
第25章
阮榛整个人都哆嗦了下。
本来他还在想, 身处于这个不正常的世界里,大概只有他和宋书灵这两个人还算得上正常,可现在想法变了, 感觉宋书灵指定也有点毛病。
话在肚子里过了遍,到底没好意思说出口。
毕竟坐了人家的车。
他本来就有些懒散, 能坐不走,能躺不坐, 这会儿宋书灵在前面开着车, 他自个儿坐在后排座椅上, 阖着眼打盹,昏昏欲睡。
要是旁边有条毯子就好了,往身上一搭, 爱咋咋地。
宋书灵的视线飞快地划过车内镜:“冷?”
阮榛挺直了下身体:“还好。”
车内空调吹得是最适宜的风,并不觉得有什么冷, 只是习惯——就像他小时候睡觉怕冷, 扯下窗帘搭身上一样,犯困的时候蜷缩起来,总是不由自主想披上点东西。
更何况这会儿除了瞌睡,还是稍微有那么点的疼。
双手手腕上的勒痕自不必说, 跟人扭打的时候挨了下,嘴角还有些破了,刚才在早餐店沾了辣椒油吃包子,被蛰的时候才想起来。
但是跟宋家那两位的伤势比起来,阮榛心里就舒坦多了。
车辆在路边缓缓停下。
宋书灵解开安全带,直接给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了, 头也没回地反手递来:“搭着吧。”
阮榛愣了下,没接。
宋书灵这才回眸看来, 脸上没什么表情,似乎只是举手之劳。
但是,阮榛受到了惊吓。
之前自己披了下车里的毯子,都被司机交代什么,啊我们先生不喜欢别人碰他东西,要丢掉的,要扔啦,那叫一个高贵。而现在这可是宋书灵的衣服,刚从身上扒下来的,说不定还带着点体温!
阮榛不跟人兜圈子,直接开口:“三爷不是……不喜欢别人碰你东西?”
宋书灵淡淡的:“你刚才不是也说过,都是一家人,怎么能称得上别人?”
讲完,他就继续递了下:“还有半个多小时,打个盹吧。”
由于是拧着身子往后看的动作,衬衫就显得有些“绷紧”,展现出精悍的身体线条,强劲而有生命力,充满了雄性的荷尔蒙气息。
阮榛接过,说了声谢谢。
反正对方也不正常,不盖白不盖。
他把那件纯黑的西装外套披自己身上,舒舒服服地调整了下姿势,浅淡的木质香味中,居然真的也沉沉睡去。
格外心安-
阮榛是被那只鹦鹉吵醒的。
雪白的小鸟落在他的胸口,蹦跶了几下就开始亮嗓子:“嘎嘎!”
声音粗哑,极其难听。
阮榛睡眼惺忪,本能地缩了一下:“唔……”
鹦鹉不乐意他的反应,扑棱了几下翅膀,这次落在了阮榛的肩头,轻轻地啄了下阮榛的鼻尖。
与此同时,男人的声音也不远不近地传来。
“起来吧,已经到了。”
阮榛一下子清醒了,蹭地坐了起来,而下一秒,就痛苦地抱住自己的脑袋。
起猛了,撞着头了。
鹦鹉已经拍着翅膀往外飞,还不忘留下嘲笑的叫声:“嘎!”
外面的草坪上,宋书灵掩着嘴,低低地咳嗽了声:“没事吧?”
阮榛下车的时候瞪过来:“你还笑!”
“没有。”
“有!”
“你说有就有吧,”宋书灵接过要滑落的外套,随意地搭在手肘,为对方阖上车门:“走吧,我带你去休息。”
依然是上次的住所,阮榛似笑非笑地瞥了对方一眼:“还是二楼?”
那个有监听器和双面镜的房子,他曾住过。
宋书灵顿了顿,侧眸看来:“我在这里养了鱼,你要看吗?”
阮榛很有兴趣的样子:“什么鱼?”
两人已经进了门厅,宋书灵带着他前往:“热带鱼,都很漂亮,什么颜色都有。”
阮榛点头:“好,那看一看吧……话说,还让我住二楼吗?”
一阵安静的沉默。
宋书灵放弃挣扎:“对不起。”
可阮榛没有回应,而是自顾自地走向那一面的深蓝。
整整一面墙的巨型水缸,折射出剔透的梦幻感,色彩斑斓的鱼儿静静游动,恍若不真实的梦境。
阮榛站在鱼缸前,把手掌贴在玻璃上,感受那一份的微凉。
宋书灵在后面,静静地看着对方。
嘴角破了,稍微有一点的红肿,身上的衣服没换,昨夜也折腾得没休息好,但是那双眸子里的神情专注而柔和,亮晶晶的。
他发现了,阮榛是一个很有韧劲的人。
是不服输的野草,心甘情愿地立足于贫瘠的岩石上,开出小小的花。
不会去羡慕蓝天飞翔的雄鹰,也不嫉妒能乘风破浪的巨鲸,似乎只要有风经过,叶子轻轻晃动,就是在与自己身边的砂砾,开心地分享。
只要能和家人,也就是在乎的人在一起,他就很自得其乐。
宋书灵移开目光,调高了屋内的温度。
鹦鹉落在他的肩膀上,侧着脑袋,用黑豆似的眼睛看了看主人。
刚才停车的时候,宋书灵没忍心给阮榛直接叫起来,可又不能让人继续搁车上睡,姿势毕竟不舒服,彼此的身份,也不合适伸手去抱,居然犯了难,一声唿哨,把球球从屋里唤了出来。
养鸟千日,用鸟一时。
“你去叫他,”那会儿,宋书灵的拇指擦过球球的绒毛,“轻声点,别太吵闹。”
鹦鹉不懂,只觉得刚才不让吵闹,现在进了屋总归可以,它从宋书灵的肩头飞起,拍着翅膀划过蔚蓝的巨型鱼缸,停在了自己的秋千架上——
阮榛跟着看过去,笑了下:“好可爱。”
从房顶垂下来的小秋千,黄梨木的,材质光滑油润,随着鹦鹉的动作一晃一晃。
宋书灵跟着站到旁边:“嗯,我给它做的。”
“你很喜欢小动物?”
“还好,”
宋书灵也在看鱼缸,似乎被色泽明艳的鱼儿吸引了全部注意力:“自己养的话,总归是有点感情的。”
阮榛收回目光,突然换了话题:“我记得,你不是在宋家长大的。”
“嗯,母亲生下我没几年去世了,是外地的姨母抚养的我。”
浅蓝色的光晕投在男人英俊的眉眼上。
“你是不是想问,我似乎和几个侄子关系一般,没什么感情?”
宋书灵这才侧眸看来:“我有责任。”
他胳膊上还挂着脱下来的外套,整个人的脊背笔直挺拔,但阮榛能感觉到,提起侄子时,对方身上那压抑的无奈,和隐约的伤感。
“之前发生的事,我很意外,也很……抱歉。”
阮榛的手还在鱼缸上贴着,时间久了,竟被他暖热了一小片。
“我有逃避心态,以及回避了自己身为长辈的责任,没想到他们几个长成了现在的模样,这点我难辞其咎。”
“不能怪你,”
阮榛摇了摇头:“你也没比宋春风大几岁,再说了,你们之间也很少联系啊。”
“可毕竟是叔叔,”
宋书灵也把手贴在了鱼缸上,又重复了一遍:“我有责任。”
身为供养者,是他的势力和钱财给了对方胡作非为的底气,小儿持金过闹市,自然有数不尽的诱惑和腌臜往上扑去,父亲风流浪荡,儿子们自然也无所忌惮,只要不触碰真正的红线,那么拈花惹草,欺男霸女,当然算不得什么大事。
阮榛安静了一会儿。
“我今天跟你过来,也有避祸的考虑,”他转身,正对着宋书灵的眼睛,“我不知道三少爷和四少爷还会做出什么事,所以……”
“你爷爷那边我安排过了。”
宋书灵立马接话:“放心,秋光牵扯到了商业机密泄露,正在被调查,冬柏我会叫人盯着,做不出什么事。”
阮榛睁大了眼睛。
“那现在,你也能给我一个确定的答复吧?”
宋书灵注视着他:“你和我大哥,没有真正……就是无论法律还是情感,你们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对吗?”
偌大的房间内,一时只有秋千晃动的吱呀声。
但是一只小鸟的玩具能有多大呀,任凭它用尽力气晃出最大的幅度,也掩盖不了那逐渐加大的心跳声。
阮榛定定地看着他,突然莞尔一笑:“三爷这话,我不明白。”
宋书灵喉结滚动了下:“嗯?”
阮榛双手背在身后,摸索着那根小巧的红绳,以及下面的勒痕,眼眸有些冷:“您这是见色起意呢,还是别有所图?”
都是成年人,兜什么圈子。
但是宋书灵没料到他会这样直接似的,仓促间移开了目光:“……没有。”
也不知道是在否认前者,还是后者。
阮榛还在笑:“正好现在就我们,三爷您说清楚比较好,不然出了这门,外人面前,您指不定还得叫我一声嫂嫂。”
一点点的红意在耳畔浮现。
这人真不经逗。
还挺有趣。
阮榛故意地拉长音调:“难道是那次在镜子后面偷看我,就有了心思……这不就是见色起意?”
提起那些事,他倒是坦荡。
宋书灵立马否认:“不是!”
急着要自证清白一般,他慌乱地直视着阮榛:“我当时只觉得你们……”
猝然闭上了嘴。
看到那个锁链时,宋书灵微微睁大了眼睛。
恋爱都没谈过的人,精神上受到了一定的冲击。
天爷呐。
大哥都一把年纪了,玩得还真花。
宋三爷自恃端方,没再继续看,只是抽了一支烟,眼眸低垂,静静地等着阮榛洗完澡,同时思考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身份。
“说呀?”
阮榛逼问道:“当时,你觉得我们怎么?”
宋书灵这样的大高个,因着理亏,气势上先矮了那么几分,说话也支支吾吾起来。
“觉、觉得……”
他思考了好一会,才继续道:“那锁的质量还挺好。”
眼神坚定,似乎要竖起个大拇指。
阮榛:“……”
他毫不客气地呛了过去:“你没事吧?”
简直了,病得不轻。
第26章
果然也是个脑子不太正常的。
阮榛无语极了, 简直都不想搭理对方。
这是在夸赞锁质量好的时候吗?
他干脆利落地张口:“如果是见色起意的话,抱歉了。”
听到这明明白白的拒绝后,宋书灵也没太大受挫的反应, 而是为自己辩解:“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并没有见色起意。
阮榛步步紧逼:“那你问我和你大哥的关系做什么?”
往日里懒洋洋的人, 这会儿倒是牙尖嘴利起来。
宋书灵像是被人攥住心脏似的,迎着那双灰蓝色的眼眸, 一时失语。
其实他也拿不准, 自己现在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心态。
若真的是见色起意吗?不尽然, 宋书灵若是那种会沉溺的皮囊的人,早就身边围绕莺莺燕燕了,也不会在看到阮榛脱去衣衫时, 移开自己的目光,更重要的是, 心跳的加快, 并不是因为那滑落的衣衫,而是在带着伤痕时,依然明亮的双眼。
球球吃了熟透的果子,醉倒在那人的怀里, 而当他走进破旧的小巷,翻开泛黄的照片和记忆时,也仿佛被扁毛畜牲所传染,变得醉意熏然。
没错,就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喝醉了的感觉。
想来也是应该, 他第一次用审视的眼光看向阮榛时,隔着双面镜, 端起了桌面的红酒。
后劲儿太大。
以至于现在都头脑发昏。
“我不知道。”
宋书灵诚实地开口:“……很抱歉。”
他早已过了虚张声势的年纪,无论是生意场上还是人情往来,真诚往往是最大的利器,也是面对图穷匕见时,最后的选择。
果然,阮榛的表情有一丝动容:“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问我?”
“嗯。”
“宋先生,”阮榛换了称呼:“我们现在也没认识多久吧。”
他收起了刚才的气势汹汹,认真地看向宋书灵的表情。
旁边的巨型鱼缸折射出湛蓝的色彩,室内充满着梦幻的气息,令人不由自主地放轻呼吸,生怕打扰这圣洁的静谧。
“您就当我这会儿在自作多情。”
阮榛很放松的模样,像是相熟许久的老友之间的聊天:“首先,我和您大哥没有任何关系,那老东西纯粹……对不起我不该……算了,我就骂了怎么的!”
那混账玩意,阮榛愿意骂一句,都算是给他脸了。
他笑了起来:“反正,无论法律还是情感,我俩都没关系的,你应该也能看出来。”
“我不知道您是不是独身主义者,我不是,我不排斥亲密关系,而没谈过恋爱的原因,就是没遇见合适的,以及在我心里,可能是已经有人了吧。”
阮榛举起自己的手腕,把那条红绳展示给对方:“喏,就这个。”
勒痕上,串着小桃篮的红绳已经很旧了,有些发白。
宋书灵低头看去,抿着嘴:“他给的?”
“不是,”阮榛摇头,“是我被人欺负,扯断了,他又亲手给我系上——那时候我年龄小,挺蠢的,就觉得这个哥哥又高又帅,也没往那方面想,只是后来有次,在学校见到了。”
当时的阮榛,刚读高二。
晚自习还没开始的时候,大家都聚集在操场玩,打羽毛球的跑步的早恋亲嘴的,那叫一个热火朝天,阮榛一般不爱凑这个热闹,他不喜欢出汗的感觉,但偏偏就是那天,忘了是因为什么原因,他懒洋洋地跟在朋友们后面,经过篮球场的时候,抬眸看了一眼。
一个漂亮的投篮。
球鞋在塑胶地板上摩擦出声,男人额发全部汗湿了,往后捋了下,露出英挺的眉眼,但下一秒他就转过身去,快速利落地转身运球,高高地弹跳而起。
阮榛的心,莫名地跟着跳了一下。
速度太快了,没来得及看清楚脸,但他心里知道,这就是那天帮助打倒坏人,还把自己抱回家的哥哥。
不会错的。
命运般的邂逅般,有些人只看一眼,心动的怦然就无需多言。
篮球场旁聚集的人群中,他装若无意地问向同伴:“那个……不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吧?”
看起来,要比他们都大几岁的样子。
“肯定不是,”同伴酸溜溜地回答:“这也太装比了,哪儿有打篮球还穿衬衫的?”
没错,昔日的少年已经长成大人的模样,可能是刚下班的缘故,身上还穿着挺括的白衬衫,和学校的体育老师们一同打球,夏季的夜晚容易出汗,半湿的衬衫紧紧贴着身体,显示出漂亮的线条。
带来围观的尖叫。
那天晚上,阮榛头一遭做了大人的梦。
他以前发育慢,个头矮,也不是营养不良的缘故,张老头每天逼着他和黄狗喝牛奶,但懒惰的孩子就是不着急,直到了十六岁的时候,才懵懵懂懂的,有了旖旎的心思。
梦见了被人抱在怀里。
体温很烫,又很舒服。
阮榛最怕冷了。
他满足地往里面钻了钻,不安分的手也跟着摸来摸去,过了会儿被捉住,好听的男声带着笑,问他喜欢吗?
喜欢极了。
以至于第二天洗床单的时候,脸上的红意都没下去。
亏死了。
早知道是梦,就多摸一会儿了。
以及梦境还是太过模糊,不知道胸肌的手感到底什么模样。
后来,阮榛也打听过对方的身份,但很奇怪的是,一无所获。
那天一块打球的体育老师们说,不认识,只知道是教务主任的朋友,陪着一块过来的,缺人,就叫上了,没想到技术那么好。
他又去问教务主任,对方推了推镜片,圆滑地给他打发回去。
那时的阮榛年龄小,听不明白大人话里的含义。
长大后清楚了,意思就是,别打听,那不是你能认识的人。
不是一个世界。
阮榛也没气馁,只是有一点点小小的难过,像是心尖上落下了只蝴蝶,那么美好,他悄悄地用手拢住了,却发现掌心里什么也没有。
所以直到现在,他也不确定自己究竟是不是喜欢。
以及自己的取向。
想来这个世界的癫狂之处,大概全部点在了宋家那几个少爷的身上,从爹到儿子,居然特么都男女通吃。
阮榛没有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
他只是对少年时的那个梦境,有着难以忘怀的眷恋。
用来打发宋书灵,正好。
“所以我心里有人……您当我自作多情啊,这会儿也就随口聊天,”阮榛晃了下自己的手腕:“瞧,这么多年了,我还记挂着呢。”
宋书灵很认真的模样,睫毛低垂,目光专注,过了会儿才抬起头:“还疼吗?”
阮榛不明所以:“什么?”
“勒的印子,”宋书灵继续道,“我想着今天就能下去了,怎么越来越严重了?”
都有些发紫了,看起来触目惊心,提醒着昨天晚上,他被人用怎样凶狠的力气绑住手腕。
阮榛张了张口,又闭上,顺便给手也缩回去了。
他炫的又不是这个!
但是话匣子都打开了,再若无其事地给揭过去,下次不一定有这么好的机会,阮榛硬着头皮:“宋先生,您明白我的意思吗?”
“嗯,明白。”
宋书灵的眉头微微皱着,似乎还在为阮榛的伤势而心疼。
阮榛破罐子破摔,直接豁出去:“那您说,我是自作多情吗?”
话音刚落,就感觉宋书灵往前近了一步。
阮榛怔了下,只是本能地往后仰着身子,屏住呼吸。
宋书灵看着他的眼睛,视线下移,落在唇角的那一处伤口。
回答依旧模棱两可。
“还好。”
他彬彬有礼地笑了起来,很温和的模样:“我对这个不是很在意。”
若是宋书灵看上的人,别说有个没在一起的白月光了,哪怕不是单身,他也能像头狼似的守在一边,静静地等待。
优雅的外表下,裹着的还是势在必得的强势自信。
他唯一的道德底线就是,不会干出主动撬墙角的事。
因为宋书灵有的是耐心。
当缝隙出现,就是一击毙命的时机。
更何况,若是喜欢的话,一个黏在心里的白月光算得了什么?
他抠也能给抠下来。
片刻后,阮榛几乎落荒而逃。
哒哒哒地冲向二楼,宋书灵紧赶慢赶地跟在后面,有些想笑。
“别跑太快,当心摔。”
“不是上次的房间,来,来这边的卧室。”
阮榛都冲进上次的房间了,被人提溜着后脖颈拽出来,塞到走廊尽头的一处陌生屋子,门一推,面积不大,就是个小而温馨的客房——
“砰!”
宋书灵差点被门撞到鼻子。
他站在门口,实在没忍住,低低地笑了起来。
“那,晚安?”
没有回应。
呀,害羞了。
宋书灵抬起手,摸了下自己发烫的耳朵。
算了,今天谁也不笑话谁。
门口的脚步声消失,阮榛把脸从被子上抬了起来。
差点给自己闷死。
他安静地站起来,把衣服放进脏衣篓里,去浴室里洗澡,吹头发,又裹着浴巾出来。
在床沿边坐了会儿,终于打了个呵欠。
阮榛躺进被窝里,给被角都掖了掖,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被褥都是新换过的,明显的晒过太阳,还有种淡淡的清香,遮光窗帘也拉上了,安静的屋里无人打扰,只能听见自己浅淡的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阮榛翻了个身。
又过了会儿,他坐了起来。
若是宋书灵在场,定会笑他这副头发都翘起来的模样——
阮榛使劲儿搓了搓自己的脸,牵扯到了嘴角,那叫一个疼。
他气鼓鼓地捶了下枕头。
打起来软绵绵的,不够解气,所以语气就格外凶狠。
“……烦死了,晚安!”
第27章
阮榛觉得自个儿纯属欠的。
没回应宋书灵那句晚安, 居然辗转反侧那么久都没睡着,以前的阮榛哪儿知道失眠的滋味啊,除了因为冻得睡不着之外, 都是倒头就睡。
年轻就是好嘛。
反正这会儿回应过了,他也终于踏实了, 重新给自己塞被窝里,脑袋一蒙, 昨晚的疲惫和倦意全部袭来, 终于踏踏实实地酣眠。
或者说, 一开始睡得还挺香。
但紧接着,他就做了个很奇怪的梦。
梦见了曾经的那个哥哥。
也是让阮榛第一次,从身体上懵懂着跨入成人世界的契机。
泛黄的记忆总归模糊, 像是小时候被压在厚玻璃下的老照片,瞅不清, 看不明, 但知道就是那个人,梦里的阮榛抬手,使劲儿擦自己的眼睛。
朦朦胧胧的人影。
他不近视,视力好到天怒人怨的地步, 隔着几十米都能看清楚苍蝇的公母,上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带同桌的眼镜玩儿,酒瓶底似的镜片往鼻梁上一架,好家伙,世界开始旋转。
什么颜色都有, 碧蓝色的天,青绿的山和大海, 温热的鲜血,声儿也格外的响亮,有宋春风的冷嘲热讽,宋夏雨的憨厚笑声,还有只小鹦鹉在嘎嘎叫。
雪白色的,似乎没见过。
所有的一切全部扭曲起来,阮榛感觉自己置身于万花筒里,又冷又头疼,再然后,从旋转的世界里,走来一个宋书灵。
穿得特讲究,人模狗样的。
他还稍微有点失望,以为是曾经的那个哥哥。
但是见到宋书灵也不错,这人总归没干过啥坏事,心眼可以,还能打架,没事儿的时候吆喝一嗓子,挺有安全感。
“您来啦?”
宋书灵瞅着他,那双眼珠子是琥珀做的,流光溢彩的——其实阮榛知道自己在做梦,人有时候会这样,明白自己身处梦中,但就是醒不来,这种情况以做噩梦被追杀的时候居多,阮榛睡眠质量好,沉,踏实,少梦,所以难得一次就很稀罕。
他又问了一句:“您怎么过来了?”
说完自己呆愣了下,干嘛在梦里还这么客气。
宋书灵就看着他:“我来接你。”
“接我去哪儿啊?”
“你想去哪儿?”
这人就是烦,阮榛之前做过总结,干生意的人就特么经常这毛病,说话在肚子里过几圈,不直接说,反而要套话,很没劲儿的。
他抿着嘴:“我想回家。”
“回家见爷爷和黄狗吗?”
“嗯。”
不知什么时候,宋书灵走到他跟前了,半跪了下来,就那样仰着脸看他:“爷爷和黄狗都年龄大了,总有一天要离开的,到时候你去哪儿呢?”
阮榛迟钝地眨了两下眼。
爷爷和黄狗要离开?
他没想过这个问题,压根不去考虑,说他回避也好懦弱也罢,阮榛从来不会去思考,有一天,那个小小的巷子里只有自己了,他该怎么办?
没有亲人了。
得,梦境这下又成扭曲的万花筒了。
接下来的内容阮榛就记不清楚了,他脑子疼,眼皮儿不受控地乱动,心里不踏实,挣扎在半梦半醒之间的浅睡眠状态,梦也只剩下几个乱七八糟的画面。
最后就是宋书灵牵了他的手,问他,你冷吗?-
在门被踹开的前三秒,阮榛醒了。
他没坐起来,翻了个身,明明白白地听见门外的数秒。
“三、二、一……”
干啥,整爆破呢?
而与其同时,就是“砰”的一声巨响,整扇门被人从外面踹开,轰然倒地。
下一秒,始作俑者就后退一步,为身后的宋书灵让开道:“先生。”
阮榛惊了下,抓着被子坐起来,视线与对方交接。
讲真,这会儿宋书灵眼神里的担忧和焦虑挺明显的。
而阮榛思考的问题,估计和对方完全不一样。
他想的是,这人终于叫打手来干活,而不是自己身先士卒,事事亲力亲为了啊,不然他真得笑话对方小半月,一个大佬,居然什么都自己干啊。
“怎么回事?”
宋书灵快步走来,身后还跟着个拎着手提箱的年轻男人:“是不是不舒服,医生已经过来了。”
“我没,”
阮榛还没完全醒来,嗓子是那种沙沙的哑:“你搞这么大阵仗干什么,怎么把门给踹了?”
“叫你半天不开门,”宋书灵站在床边,“实在没办法……是不是要先量体温,听个心跳?”
医生已经打开手提箱,熟稔地取出听诊器:“对。”
冰凉的仪器贴住胸口,阮榛才猛地反应过来:“这会几点了,我睡了多久?”
窗帘遮光性太强,实在分不清楚白天晚上,只知道昨夜一宿没睡,一大早地跑来宋书灵这里蹭卧室了,顺便避祸。
“早上八点。”
宋书灵胸口有点微微起伏:“你睡了整整二十三个小时。”
昨天早上九点钟,两人在卧室门口分别,宋书灵差点被阮榛关上的门砸了鼻子,下午四点钟的时刻,他就已经醒了,想着阮榛估计累坏了,就没叫他,只是吩咐厨房准备点夜宵,热乎的,暖胃的,随时都能慰藉五脏六腑。
可阮榛一直没动静。
宋书灵在走廊外头站了半天,抽了小半包烟,助理小梁还跟他半开玩笑,说要不给锁撬了,进去看看?
他养的鹦鹉球球就有个绝技,一根铁丝,直接撬锁。
宋书灵摇头,说不行。
小梁继续,那我趴门扳上听下,看是不是还睡着呢。
这就更不行了,哪儿能干出这种听人墙角,打探隐私的事啊。
宋书灵给人打发走,把烟头碾了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这种缺德事他似乎早就干过了。
那会儿怀疑阮榛的身份,觉得可能是个被派来的棋子啥的,就给人安排进二楼的那个房间,里面“不干净”的东西特别多,几乎就相当于一个透明的玻璃罩子,阮榛在里面睡着,啥隐私都甭提了。
想到这里,宋书灵觉得自个儿不地道,有点没脸。
他没敢继续待着,匆匆去厨房看了眼,刚跨进门,厨师就笑着打招呼,说您放心,西红柿炒鸡蛋放糖啦!
宋书灵静静地待了会儿,问,家里有鸭子没?
厨师愣了下,这还真没有。
宋书灵的一日三餐按照严格的营养标准,他对健身和肌肉要求精准,鸭肉没牛排或者三文鱼那么容易烹饪,除非法餐或者用北京炉子烤了,否则会容易有股味儿,得拿姜块之类的大料压。
厨师小心翼翼的:“我让菜园逮两只过来,处理一下成吗?”
宋书灵之前有个农家乐似的园子,种点菜啊果树之类的,辟的有湖,大得能划船,里面养鱼养鸭子养泥鳅,不为了吃,就是瞅着好看,那胖尾巴一撅一扭,在水面拉扯出好长一道碧波,双胞胎中的宋小晚当即就开始吟诗: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当时大哥还在世,旁边人也多,都恭维,说小少爷就是聪明!
宋书灵坐在后面的亭子里,翻了一页书,心想,那特么的是鹅。
后来见俩孩子喜欢,他又不经常回来,那处园子基本就给大哥了,但只要他回来,瓜果蔬菜啥的就还从那儿薅,毕竟留在里面收拾打理的,都是宋书灵的人。
所以这会,抓两只新鲜鸭子再方便不过。
虽然厨师不理解,先生为什么突然想吃鸭肉,但这也不是大事,他信心满满正好能露一手,然后,就看到自己不苟言笑的老板轻轻咳了下。
“简单处理下就行,要整只的。”
得,这是想吃烤鸭!
厨师心下了然:“明白,马上送到!”
鸭子是晚上八点送来的,五只,白嫩肥美,处理得特干净。
然后,厨师就眼睁睁地看着宋书灵,拿起了一把剔骨刀。
“是这样剁的吗?”
男人语气淡淡,蓝宝石袖扣和腕表解下了,袖子随意地卷起来,露出线条漂亮的小臂,定做的白衬衫和西装裤,顶级的老裁缝亲手量身裁体,甚至还系着条领带——
站在厨房里,问他怎么剁鸭子。
谁受到惊吓宋书灵不知道,也无所谓,只有些略微的不安。
次卧的阮榛依然没动静。
那句话他还记得呢。
夜幕下的两人并肩而行,对方问自己是不是有烟瘾,他回答没有,半开玩笑说抽烟的男人有气质。
“必须抽烟才有气质吗,英俊的男人连用菜刀剁鸭子都有气质。”
月色溶溶。
阮榛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很亮:“这和做什么事没关系,重要的是做事的人。”
那么这会儿,宋三爷倒要看看,自个儿能不能剁鸭子也剁出个风度翩翩。
先练习着。
居然比想象中狼狈。
没进过厨房,先是拿错了刀,厨师也不敢提醒,毕竟拿着把剔骨刀的宋书灵实在太吓人——
宋书灵也是顺手抽的一把,剁了两下才觉察不对劲,问了句,换成正确的了。
他手劲儿大,下手狠,五位数的菜板被剁得梆梆作响,也没按照什么关节来,全凭宋三爷自个儿喜好。
都是小块的。
他感觉,阮榛嘴巴不大,那就别剁大块的,吃起来费劲儿。
按照厨师的建议,做成了啤酒鸭,说这道菜好吃不难,肉质鲜香。
反正步骤都是对的。
做好后,宋书灵非常满意。
他甚至拍了张照,发给自己姨母看,对方近两年被大学返聘,坚持深入教学第一线,给本科生讲课的时候ppt都不做,全靠粉笔头板书,特严谨,忙碌,也心里充实。
这会儿估计着还没睡,宋书灵发完后,美滋滋地又多角度拍了几张,手机响了,姨母回复地很快。
“冷吃兔丁?”
宋书灵顿了顿:“不是,是啤酒鸭。”
转而看向厨师:“我是不是块儿剁太小了?”
厨师哪儿敢反驳,挠了挠头:“还好,家常的话大小无所谓的。”
宋书灵沉默了半分钟,决定还是先去洗澡,然后看一下阮榛有没有醒来,等人过来了,自个儿再亲手剁一只。
反正送来了五只鸭子呢,随便剁。
只是没想到,阮榛还没动静。
宋书灵连地板上的砖……啊不,连巨型鱼缸里的小石子都要数一遍了,后来还是放弃,回屋里休息了会,想着别叫阮榛了,还是等人自己醒。
清晨的时候,宋书灵彻底坐不住了。
打电话,敲门,怎么都没有任何回应。
人呢?
鹦鹉落在肩膀上,侧着黑眼珠看他的表情。
宋书灵摸了摸它雪白的绒毛:“球球,去给门开了。”
没想到这扁毛畜生“嘎”了一声,拍拍翅膀飞了,特傲娇。
可能是宋书灵刚灭了五只鸭子,追本溯源,都是禽类,所以物伤其类,生了自个儿的气?
没时间了。
手下一脚踹开了门。
宋书灵心头一跳,看到了还躺在床上的,睡眼惺忪的阮榛。
给自个儿裹成了个球,睡相也不太好,床褥滚得皱巴巴的。
宋书灵不知道对方看出来没,反正他心脏跳得很快:“……你睡了整整二十三个小时。”
阮榛愣愣地看着他,似乎没反应过来,也可能没听明白这二十三个小时,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宋书灵抽了半包烟,剁了一只鸭。
那如何才是最快、最便捷的唤醒方法呢?
银色的听诊器还停留在阮榛的胸口,医生低着头,正认真地听着心跳声。
反正这大夫没那么大本事,宋书灵不信对方能隔山打牛,离着这么远距离,听到自己的心跳怦然。
跳得有些奇怪。
可能是刚睡醒的阮榛,实在太可爱。
于是宋书灵笑了笑,用自认为最有气质,最优雅的神情看向对方,语调淡淡。
“要去看我剁鸭子吗?”
第28章
阮榛很小就明白一个道理, 那就是人类有着多样性。
有善良的,恶劣的,好妒的, 还有脑子可能有些病的。
比如他和宋书灵。
这会儿大清早的,站在厨房里看人剁鸭子。
阮榛洗完澡, 换了衣服,上身是件浅白色调的薄绒卫衣, 灰色运动裤, 两截抽绳略微露出个边缘, 随着他的动作而略微晃动。
宋书灵收回眼神,手上的力气更大了些。
骨头渣子应声四溅,差点擦着阮榛的鼻子过去。
宋书灵:“……对不起。”
阮榛:“没事, 您继续剁。”
昨天他跟管家交代过,给阮榛留在宋家的行李带过来, 所以这会儿阮榛身上穿的是自个儿的衣服, 舒服,自在,没了西装衬衫或者丧服的陪衬,整个人清清爽爽, 眉梢眼角甚至有种青涩的稚气。
宋书灵闷着头,继续剁。
毕竟剁的是第二只鸭子,有了经验,知道在关节处顺着去砍,以及大小均匀,最后的鸭脖剁完, 宋书灵抬眸看来,目光隐有期待。
阮榛:“哇。”
他想了想, 竖起个大拇指:“真有气质。”
为着这句话,宋书灵又按照之前的方法,炒了盘子啤酒鸭。
屋里别的佣人都退去了,就剩他和阮榛坐在餐桌上,旁边加只打盹的鸟儿,以及默默游动的热带鱼,这幅场面怎么说呢,阮榛慢吞吞地嚼着鸭肉,脸上没什么表情。
“味道怎么样?”
“挺好的。”
宋书灵淡定地点点头:“嗯,那你多吃点。”
虽然他感觉这餐饭有点寒碜,就个加了糖的西红柿炒鸡蛋和啤酒鸭,但阮榛说够了,俩人,也吃不了太多。
宋书灵方才作罢。
一顿饭吃完,阮榛乖巧地端起碗筷去厨房收拾,没佣人帮忙,也没用洗碗机,打开水龙头进行着冲洗,宋书灵站在旁边,接过,再用干净的纱巾擦拭水渍。
都没说话。
太诡异的安静。
别说,配合得还蛮有默契。
阮榛洗完手转身,而宋书灵也不着痕迹地后退一步,给两人之间隔出个社交的距离来。
“那个,我休息得差不多了,准备回去。”
他的两只手背在身后,指尖摁着水池的边缘:“谢谢你的照顾。”
宋书灵看了他两秒。
然后才平静地点头:“嗯,接下来的事,我处理就好。”
阮榛睫毛抖了两下。
这句话很隐晦,但其中的含义非常明显,也就是宋书灵不再只是“插手”那几个混账少爷的事了,而是要亲自出马,来进行收拾。
宋书灵声线平稳:“你快开学了吧,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他们心知肚明,宋春风撕毁了阮榛的录取通知书,并伪造签名,给他办理了休学。
“还好,”阮榛思索了下,“会有一些复杂点的手续,但都能处理。”
学校的距离也不远,因为考虑着爷爷和黄狗,所以他读的是省内的一所高校,就在本市,而读研,也是去了专业排名更高的隔壁院校。
偌大的厨房内,流淌着淡淡的拘谨。
宋书灵沉默着,没有回应。
他还能说什么呢?
大哥欺负人家的时候,他不在场,几个侄子胡作非为的时候,他打算的还是用阮榛的手来牵制,亲情太过淡漠,在阮榛面前,他高高在上又隔岸观火,如今想要低头一探究竟,才发觉中间的隔阂。
到最后,也只是笑了笑。
“行,祝好。”
“谢谢。”-
宋书灵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夏天。
着手开始处理,才发觉宋家的烂账,已经多到了这种地步。
仿佛被虫蛀了的老朽书籍,一本本堆积,发霉,又长时间不见日光,终于岌岌可危地摇晃,随时都有可能分崩离析,或是被一场大火席卷,消失殆尽。
宋琴文的离世,就是颗迸溅的火星子。
而阮榛的出现,则是悄然的风。
呼啦啦地燃起。
补救一般,他事事亲为,从最基础的账单开始查,四个已成年的侄子,究竟做过多少天怒人怨的事,哪怕是六年前的车祸都要给翻出来,连着半个多月,宋书灵忙得脚不沾地,几乎每天都只睡四五个小时。
终于彻底查清。
结果很简单,一言以蔽之,都特么得蹲号子。
他拒绝了所有的求情和暗示,以至于还在病床躺着的宋夏雨都挣扎着下跪,说三叔我再也不敢了,以后不会这样了——
可之前品尝权势带来的甜头时,为何不说呢?
沉迷其中,步步沉沦。
从上到下全部烂透了。
暑期里,带着学生做课题的姨母林素兰特意飞了回来,在书房见到了宋书灵。
灯光昏暗,烟灰缸里攒着的全是烟头,索幸抽风系统孜孜不倦的工作,书房内才不至于萦绕呛人的烟味。
但她还是皱了眉头。
老太太已满头银发,在脑后盘着个小发髻,一身素雅的宽松旗袍和亚麻披肩,往那一坐,端的就是学术人的严谨范儿。
宋书灵站在面前,低头听她训话。
自小,林素兰就教导他做事要规矩,体面,竭尽全力,出门也要梳头擦脸,给面孔弄得漂亮,腰背不许弯。
虽然宋书灵幼年失恃,又是自己亲自抚养长大,但她并没有按照一个传统观念里的“温厚长辈”来行事,那间有几十年历史的洋房别墅内,她写教案,小小的宋书灵就在对面读书,燃的香烧得很慢,偶尔,也只是很偶尔的情况下,她会抬起眼眸,说,你可以去找朋友们玩。
“不了,我想陪着您。”
宋书灵总是这样回答她。
她认为,自己给这个孩子教得很好。
直到青春期的叛逆姗姗来迟,宋书灵的叛逆,不是说和她对着干,也不是说去沾染坏毛病,而是走上和她意料之外的道路。
林素兰早就为其安排好了一切。
进入学术界,远离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腐朽宋家,毕业后待在研究院,或者成为一名温文尔雅的教授,不好吗?
第一次知道宋书灵练格斗时,给老太太吓坏了。
少年在门口顿住,默不作声地把沾血的绷带放回书包,笑着说了声晚安。
在林素兰的观念里,什么搏斗拳击,都是野蛮人的游戏,危险,粗俗,没有任何意义,她喜欢自己抚养大的孩子干净整洁,永远衣冠楚楚,西装革履,被人敬仰。
可宋书灵没有长成她想要的样子。
“……唉。”
她放下茶盏:“到底出了什么事?”
宋书灵规规矩矩地站着:“这边的脏事太多了,我想一件件给捋清楚。”
脏事多?
林素兰轻轻皱了下眉心,这不是早就知道的事吗?
当年姐姐一时迷了心窍,还在读书的时候就怀上了那个孩子,甚至放弃了继续深造,成为被豢养在豪门里的雀鸟,而婚后的生活,也能从昏暗的光影里,那个曾经鲜活靓丽,却死气沉沉的背影里窥得一二。
“这是需要你去管的吗?”
老知识分子声音不疾不徐:“这不是你的责任,也不是你能去动摇的事,我认为,没有必要给自己陷入这么两难的境地。”
再怎么说,也是亲人。
就像当初知道姐姐退学的时候,她气得拿起书包朝男人的脑袋砸去,吼得嘴唇都在抖。
“我姐姐才刚二十岁!你为什么要毁了她?”
前途光明璀璨,大好的年华,正和老师一起参加了最顶尖的项目,若是成功,就能收获无数实验室的橄榄枝——
可怀孕的姐姐推开了她。
“我自己决定的,阿妹,谢谢你,可是……”
后面的内容,姐姐再没说出口。
在之后的人生中,林素兰学会的一个道理就是,永远不要去说服自己的亲人。
血脉关系,没有想象中那样严密。
她按照姐姐之前的路子,走了下去,曾经无数个夜晚,两个小女孩躺在床上叽叽喳喳,说将来自己要进实验室,当科学家!
“去非洲看角马,我要看动物大迁徙,多壮观呀!”
“好,那我要攻克这世界上全部的疑难杂症,研究出最完美的药品!”
笑声犹在耳畔,姐姐没做到的,林素兰做到了,她花了很多年,快乐肆意地挥舞起头巾,在奔驰的皮卡里,朝甩着尾巴行走的狮群吹口哨——
大概连宋书灵也没有想到,自己端方严谨,不苟言笑的姨母,也会有这样的一面。
她真的用了很久的时光。
然后,见到了一个襁褓的婴儿。
脸蛋皱巴巴的,哭起来的声音很洪亮,攥着发红的拳头。
这个时候的姐姐,年龄已经很大了,几乎是耗费了自己的半条命,才生下了这个孩子。
而没几年的功夫,真的就撒手人寰。
葬礼现场下了大雨,林素兰和那个孩子对视。
白净的小脸,眼睛很大,和姐姐一样的琥珀色瞳孔。
“姨母。”
他向自己问好。
而林素兰只是偏了下自己的伞,表情冷淡:“走开。”
可是那个眼神,她再也没有忘记过,以至于后来决定接走宋书灵,林素兰也觉得自己疯了,耳畔仍围绕着淅淅沥沥的雨声,她看向车后座的男孩。
双手放在膝盖上,一动不动,很乖。
“再也不要回去了,”她没忍住,还是开口,“你要听我的话,走别的路子,记住了吗?”
宋书灵点头:“好。”
茶盏里的水都凉了。
“……所以,我不认为你有什么责任,对那几个侄子负责。”
林素兰仰着脸,她身材和气质都保持得很好,像是不为俗世流连的飘渺白云,冷冷淡淡,随时都会离开:“远离就好,不用管别人的事。”
宋书灵沉默着。
他自小便被这样教导,要疏离,要远远地看着,因为你无能为力,只会徒增烦恼。
林素兰端起茶盏又放下:“你在痛苦什么呢?”
要是宋书灵真打算整治一番,六亲不认,那她也没什么话可说,她对这孩子的脾性太熟悉,知道对方内心的挣扎和矛盾,以及莫名的迷茫。
宋书灵摇头:“我不知道。”
声调很轻,在姨母前卸下了一层壳子似的防备。
林素兰很是不解。
据说人年龄越大,越容易想起少年时光,宋书灵的这个表情,居然让她想起了自己的姐姐。
在刚刚得知自己怀孕时,那种焦躁,不安,紧张,以及连自己都意识不到的,小小喜悦,还怕自己发现,连干呕都是扭头捂住嘴。
和宋书灵此时的神情,如出一辙。
林素兰张了张嘴,又闭上。
那也不对呀,自个儿外甥是男的,哪儿会怀孕!
她真的是留下心理阴影了,居然第一反应是这个。
可就在这个刹那,宋书灵突然皱了下眉头,不太舒服似的捂住了嘴。
林素兰愣了下,睁大了那一辈子都在读书的眼睛,发出清澈的疑问。
“啊?”
第29章
宋书灵这段日子没怎么休息好, 顶的压力大,刚又抽了不少的烟,所以突然有点胃痛。
但也仅仅是胃痛而已, 不碍事,吃点药就能好。
没必要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吧?
担忧, 惊讶,还有一丝莫名的恐慌。
宋书灵放下了手:“姨母?”
“你……”林素兰斟酌了下语言, 试探着开口, “你怎么了, 不舒服吗?”
“有点,”
他老实交代:“这几天吃饭不太规律,烟抽多了, 抱歉。”
除此之外,还有个原因他没有说, 就是查出了一笔私吞的烂账和空饷, 始作俑者就是三个未成年侄子的母亲。
若是弄点钱就算了,但她把自己的人使劲儿往公司里塞,收受贿赂,打点上下, 甚至还牵扯权钱交易和为他人洗.钱,可谓游走在钢丝绳上,只要出了事,那牵扯的面积就太大,因此宋书灵雷厉风行,给冗杂的核心部门清理了一番, 还没等切除她的那些腌臜事呢,双胞胎两兄弟就被送上门了。
那位很厉害, 不求情,不废话,就是给俩孩子往宋书灵门口一扔——你自己看着办。
双胞胎还在读小学,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弄得宋书灵不厌其烦。
说到底,还是他在面对小孩的时候,会有那么一点的心软。
别说是宋书灵了,连鹦鹉都被吵得不行,不在外面荡秋千逗鱼玩了,拍着翅膀钻书柜里睡觉,懒得搭理那俩熊孩子。
听完解释,就看到林素兰女士缓缓地呼出一口气,卸下了千斤的担子一般,神情也恢复成之前的模样。
“你确定要管,想清楚了吗?”
宋书灵颔首:“是。”
林素兰站了起来,拢了下身上的披肩:“好,那我不拦你。”
事已至此,她没什么好说的了,想通就行。
宋书灵还垂着眸:“姨母……”
林素兰这会儿没什么好说的,她只是抬着头看向对方,当初的小不点已成遥远的记忆,如今的宋书灵,高大到都需要她仰起脸,才能看清神情。
于是,她声调平静:“走开。”
宋书灵笑了起来。
一如曾经葬礼上的雨天,他恭谨地为其侧身让路,看着姨母挺直的脊背,和坚定的步伐,与他越来越远。
不,还是顿住了。
因为林素兰刚下楼梯,就差点被一块飞来的蛋糕砸中。
宋小午和宋小晚正在沙发上蹦跳,一边尖叫,一边朝对方投掷着蛋糕,地板、餐桌、乃至天花板上,都残留着奶油的痕迹,几名佣人追在后面擦拭,可也跟不上俩孩子的速度。
宋书灵快步跟上:“怎么回事?”
管家忙不迭地跑来,擦着额上的汗:“先生,两位少爷说今天学校放假,于是要回来庆贺……”
话音刚落,宋小晚就朝他的后脑勺扔了一块蛋糕:“哈哈,大白痴!”
宋小午不甘示弱,几乎要给沙发踩出个洞的架势:“蠢材!”
“笨蛋,都是笨蛋!”
“嘿嘿,看我超级无敌招式!”
管家没躲开,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蛋糕顺着后脑勺滑落,“啪叽”一声,落在地上。
双胞胎不甘示弱地看向楼梯,继续嘻嘻哈哈。
林素兰回头,震惊地看向宋书灵。
“这是那对双胞胎,”宋书灵低声解释,“他们母亲给送这里来了,比较闹腾。”
最重要的是,还不怎么怕他。
管你是什么家族掌舵人还是赤手空拳能干趴一条街的大佬,俩孩子不在乎,反正零花钱是从妈妈那里拿,佣人们拿他们没办法,而宋书灵也不可能真的揍小孩。
即使被送回去,他们也能再跑过来。
妈妈说了,可以不用上学,待在三叔那里就是乖宝宝!
林素兰依然震惊:“他们就在你这儿乱搞,你没办法?”
宋书灵还没回话,宋小晚就先开口了:“关你什么事啊,死老太婆!”
他们刚逃学回来,正打算大闹一场,就见着个陌生的老太太从楼梯上下来,忒烦人,看着就有些不顺眼。
“这是你们姨奶奶!”
宋书灵厉声斥责,同时快步下楼,让管家先行离开,亲手扯住两个小孩的胳膊:“怎么说话的,道歉!”
双胞胎立刻扭着身子大哭起来。
“好疼啊,你放手!”
“叔,三叔!你打人了,怎么能打人呢!”
跟两枚长了嘴的嘹亮钢炮似的,一边嚎叫,一边连滚带爬地挣扎,想要从宋书灵手上挣脱,宋书灵到底顾忌着,怕伤到孩子,没敢使劲儿,可那熊孩子居然敢直接伸腿,往他身上踢。
“我爸爸刚去世,三叔你就欺负我们呜呜呜……”
“妈妈不要我们了,你也是吗……”
宋书灵没带过孩子,更没跟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打过交道,这会儿一个头两个大,正在思考要不要给双胞胎关禁闭来惩罚,会不会给小孩留下心理阴影,就见到林素兰走下楼梯,小心翼翼地跨过地上的奶油狼藉。
然后,他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那搞了一辈子学术的,不苟言笑的,为人师表的姨母,扬起手,“啪啪”地给了双胞胎一人一个大嘴巴子。
直接给打蒙了。
空气都凝滞了好几秒钟,林素兰才优雅地提了下亚麻披肩,说话的表情和站在讲台上教学时一模一样。
“遇见这种,打一顿就好很多了。”
宋书灵呆呆地看着她。
不对啊,他上学那会,老师也没教过这个啊。
还以为林素兰女士要讲什么儿童心理学,或者教育学概论呢!
怎么就开始进行物理攻击了?
反应的时间过了,双胞胎同时嘴一撇,鬼哭狼嚎般的大哭起来。
宋书灵给俩人往身后拽了下,防止他们乱踢乱打,碰着了林素兰,同时试探着开口:“那接下来怎么办……再打一顿?”
他其实不太跟孩子计较,同时就是怕下手太重,给打坏了,但一个教育专家在自个儿面前站着,都打过样了,当然得听人家的意见。
林素兰淡定道:“先不用,让他们继续哭。”
宋书灵点头:“好。”
然后,就听到林素兰补充了后半句。
“哭累了再打。”-
深夜,阮榛第三次从床上起来。
没开灯,屋里黑乎乎的,只有微弱的月光从窗楹洒落而来,给床褥铺了一层很淡的白。
黄狗趴在垫子上,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摇了两下尾巴。
“乖啊。”
阮榛笑着拍了拍它的脖子,弯下腰,小心地给黄狗抱了起来。
岁月带来的,不仅仅是脸上变白的毛色,还有不利索的后腿——这几天,黄狗走路越来越吃力了,去了医院,大夫说它年龄太大了,骨质疏松,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只能陪伴。
除此之外,还有哮喘和过敏,呼吸道也出了问题。
大夫想来想去也只是说,如果可以,让它去空气湿润一点的地方,会好受很多。
黄狗知道自己会发出急促的声音,所以它晚上不肯在屋里睡觉,怕吵着人,安静地缩在院子角落里,张老头急得不行,阮榛就说没事爷爷,让它和我睡吧。
黄狗后腿不好了,阮榛就抱着它去上厕所。
“瘦了,”
他的手贴着黄狗的侧腹部,能摸到温热的皮肉下,是愈加分明的肋骨,以及一颗跳动的心脏:“咱得多吃点呀,放心,我抱得动你。”
阮榛小的时候,每次放学回家,黄狗都激动得站起来趴他肩膀上,亲昵地蹭小主人的脸颊——当时的阮榛还没黄狗高呢,也没黄狗重,他笑着搂住黄狗的脖子,说你别着急,我马上就能赶上你啦!
后来阮榛越长越高,可张老头和黄狗却越来越小。
甚至他俩也变得相似起来。
张老头的肺部和支气管也有问题,整日地咳嗽,着急了,就用拳头捶自己的胸口。
天上是稀稀拉拉的星星,院子里能听见一声长一声短的虫鸣。
阮榛用温热的湿巾,给黄狗的爪爪和屁股都擦了下,又抱着它回到卧室。
太轻了,感觉像是抱着一条幼年的小狗。
隔壁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张老头身上套了个汗衫,手上还抓着把蒲扇:“没睡?”
“嗯,”阮榛给黄狗放在垫子上,“您怎么也没睡?”
张老头笑呵呵的:“年龄大了,觉少嘛。”
他摇着蒲扇,屋里的黄狗摇着尾巴,动作幅度都很小,一个带不来多少的风,另一个只是微微地扫着地。
过了好一会,才听见张老头长长地叹了口气:“都结束了?”
阮榛接过蒲扇,笑着给对方扇风:“嗯。”
张老头看着他:“可我还是觉得耽误你了。”
“这算什么耽误?”
阮榛在家里的时候,讲话总是慢吞吞,懒洋洋的模样:“之前都跟您讲过,这是我跟学校老师共同商议的结果,也是好不容易的机会……您就别胡思乱想了。”
张老头挠了挠后脑勺,想说什么又闭上了嘴。
阮榛逗他:“怎么,是嫌我还是嫌这蒲扇伺候得不够啊?”
“都不成!”
张老头站起来,背着手走了:“我要去找空调,让机器伺候我!”-
夏季漫长而短暂。
长的是鼓噪的蝉鸣,短的是夜,是汽水瓶上沁出的冰凉,也是忽如其来的暴雨,以及转瞬的天晴。
隐约可见一道彩虹。
宋书灵这两天终于闲了下来,违法乱纪的材料都收起交上去了,哪怕对家族事业有妨碍,也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铁面无私地推行,目前还尚未见着成效,只知道宋家自上到下,已人人自危。
接下来,还有几个大刀阔斧的改革,彻底切除繁冗的弊端。
双胞胎也被他强行送回学校了,跟对方的母亲联系上,宋书灵在桌子上放下一页纸,那位女士看了眼,立刻脸色苍白。
是她转移财产,以及在外面私会情人的证据。
“按照之前的遗嘱,该给的抚养费和财产分割都会有。”
宋书灵波澜不惊地看着她:“但是,如果你想继续这样,我不介意带那俩孩子,去做一次亲子鉴定。”
就这样顺利解决。
再怎么复杂,棘手,也能抽丝剥茧一般慢慢捋清。
只是——
宋书灵看着天边的那道彩虹,美到梦幻,居然无人可分享。
唯有肩膀上那只不解风情的鹦鹉,发出聒噪的叫声。
“球球,你说阮榛他……能看到这道彩虹吗?”
“嘎!”
宋书灵伸手,鹦鹉用喙轻轻啄了下他的指腹。
“现在的时间,他应该已经开学,恢复自己正常的生活了吧?”
“嘎嘎!”
分开后,宋书灵再没过问过阮榛的行程,他尊重对方的隐私,只是做好了自己一切能做的事,保证阮榛不会再被宋家打击报复,所以——
在教学楼里的阮榛,是否也正和他一样,抬眸看着这道美丽的彩虹呢?
宋书灵不知道。
若是真能共赏美景,也算好事一桩。
“球球,”
鹦鹉已经落在宋书灵的小臂上,认真地啄自己翅膀下的绒毛,懒得听人类那莫名其妙的问题:“你说,请阮榛吃顿饭的话,算是打扰人家吗?”
“嘎嘎!”
小鸟哪儿知道。
宋书灵睁大眼睛:“什么,你说你想他了?”
鹦鹉抬头:“嘎?”
“正好,”宋书灵扬起嘴角,“那就请他吃顿饭吧,也算是恭喜开学。”
扑啦啦——
雪白的鹦鹉扑着翅膀,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落在秋千架上,蹦跶着开始晃悠。
而庭院里的宋书灵,则终于拨出了那个号码。
一顿饭而已。
他眸光微闪,静静地听着电话那边的忙音——
一直到自动挂断,都无人接听。
第30章
“冷吗?”
“还好, 没我想象中那么……阿嚏!”
阮榛放下捂住嘴的手,不大好意思地笑了下。
他对面是个高大魁梧的男人,黑皮肤, 寸头,一道横着的疤痕贯穿脸颊, 有些狰狞可怖,眼神却很温和, 此时正蹲在潺潺的溪流旁, 用冰凉的水来清洗野果。
“山里冷, 你可能会住不惯。”
对方远远地扔过来一个,阮榛两手接了,红彤彤的, 上面还带着点淡黄的竖纹,咬一口是酸中带着一丢丢的甜。
当地人叫牙子果, 说是能够酸倒牙。
“我感觉挺好的, ”阮榛没吃,就这样握在手里,“尤其是我爷爷和黄狗,高兴坏了, 天天都要出去钓鱼,怎么都拉不回来……谢谢村长!”
被他称作村长的男人长得五大三粗,穿身藏蓝色的民族服饰,实际上是汉人,叫黄洋,在这儿娶了媳妇安了家, 踏踏实实地生活在深山里,因为会讲普通话, 做人又踏实肯干,已经在坝底当了五年的村长。
坝底,这是阮榛与张老头,还有黄狗,要生活一年的地方。
也是处从未见过的世外桃源。
对于张老头来说,这里有茂盛的植被和健谈的赤脚大夫,红蚯蚓往钩上一穿,就能钓上满满一篓的鲫鱼,炖汤或者用小火煎了,香味儿直飘三里地,连黄狗都忍不住给尾巴甩成螺旋桨。
“嘿,”他拍着黄狗的后背,“咱爷俩也算是老当益壮吧?”
黄狗闷头喝着没加盐的鱼汤,不搭理他。
对于它来说,虽然不明白这里是什么地方,但是只要能和主人在一起,再陌生的小山村也是家,更何况山高路远,黄狗没见过这么清亮的泉水,鲜美的蘑菇,和眼神凶悍的野猫。
阮榛在外培训的时候,张老头就带着它去钓鱼,空气湿润又新鲜,呼吸道的问题都已悄然消失,黄狗趴在干燥的落叶上,听着幽深的鸟鸣——要不说黄狗也是见过世面的,无论深山里的叫声多么森然,它也只是淡定地看着主人的背影,直到阮榛回来,亲昵地搂住它的脖子,或是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飞过,轻轻落在黄狗的鼻尖。
“……有问题及时告诉我,”
村长黄洋挎着个竹篓,使劲儿甩了几下,给水沥出去:“咱回去吧?”
阮榛“哎”了一声,跟着背起旁边的篮筐,里面是刚采摘的蘑菇,上面还搭着块柔软的遮光布。
沿着小道下山,路不远,但阮榛的肩膀还被筐子磨得发疼,黄洋朝他伸出手:“阮老师,那明天见。”
“明天见。”
张老头和黄狗已经在前面等着他了,还有两个青年在劈柴,见着阮榛后迎过来,接了他背上的篮筐。
棉布一掀,都开始惊叹。
“呀,这么多!”
“别碰着了,我去送到食堂。”
阮榛活动了下手腕,往前方看去,是一栋两层高的校舍。
他明明站得也不远,就在操场上,能看清楚那灰白的墙和刷了绿漆的木门,也能隐约瞧见教室内稀稀拉拉的桌椅,但吹来的风太过宁静,以至于这间小小的,却是两个村落孩子唯一读书的校舍,变得越来越模糊,只有最上方的那个红色的旗帜,于蓝天下猎猎飘扬。
没错,阮榛没有选择正常入学,而是申请了支教。
院里大四学生的支教安排其实早就定下来了,说来也巧,有位同学家里突然出了急事,而这个时期,其余同学要么已经参与工作,要么即将跟随导师进实验室,阮榛自告奋勇,接过了这个担子。
去的就是坝底这个地方。
面对老师,他主动道歉:“对不起,我有私心。”
坝底的空气质量非常好,最适宜爷爷和黄狗疗养。
年轻人都翻越大山外出打工,村里全是留守的儿童和老人,黄洋除了村长这个正经职务外,还兼任坝底小学的厨师,也简单,就管中午一顿饭,烧点白菜豆腐,西红柿炒鸡蛋,或者黄豆芽炒肉片。
阮榛的食宿有人负责,张老头和黄狗自费——没花多少钱,校舍后院都是空宿舍,他还能帮着做一些勤杂事务,修电闸和下水道都不在话下。
学校和村子都批准过了,来的时候坐的包车,阮榛拉着爷爷的手,心里还在忐忑。
他做的决定对吗?
可是,如果不迈出这一步的话,他真的不敢去想象,如果有一天自己放假回家,看到的是倒下的张老头和黄狗,自己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而除此之外,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离开的这一年时间,应该也足够阮榛从宋家人的生活中彻底消失。
他不相信那几个少爷,能追着自己跑到这么天高皇帝远的地方。
阮榛已经决定好了,等一年的支教期满,就在学校旁边租个房子,还和爷爷黄狗一起生活,而不是让他们孤零零地待在柳坡巷。
他成了个吝啬鬼,把和家人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当做埋在心底最珍贵的金币。
日子过得飞快。
暑期培训结束,他们几个也真正站上了讲台,此行一共三个人,阮榛兼任语文老师和数学老师,偶尔还得带一节音乐课,学生少,每个年级就一个班,所以上音乐课的时候,三个年级的孩子挤一块儿唱。
都嘻嘻哈哈,没什么正行,直勾勾地盯着台上看。
生活中,阮榛对他们凶不起来,尤其是这种“副科”,他总是忍不住再纵容一点,山里时常没信号,他有时候要靠周末和同伴一块坐车去镇上,才能下载点视频或者歌曲,再颠簸一路地回来,放给学生听。
山里的孩子胆儿大,熟络之后,只要不是在上课,都要黏在阮榛身上。
“阮老师,能带我们出去玩吗?”
“我想打游戏!”
他一开始没经验,有些心软,有时候连手机也被小孩摸走,对方也没什么恶意,就是对“爱”的表达方式不一样,有些孩子会送给他自家母鸡下的蛋,有些孩子则是缠着他讲故事,要阮老师背着骑大马。
但还好的是,阮老师的“纵容”和“心软”只存在于课下,也就是说下课了,你想怎么跟他耍无赖都可以,而上课铃声一响,阮老师就跟变了个人似的,那叫一个六亲不认。
刚还在跟他打闹的小孩,立马怂了,规规矩矩地坐回位置上,给腰板挺得笔直。
他教孩子们背诗,算长方形的周长和面积,也会在音乐课上,一块儿唱一首遥远的童谣。
转眼间已是深秋。
坝底的老教师和他一块儿出期中卷子,伏案的时候突然抬头笑了笑,说你们适应得挺好。
当然,阮榛现在幸福得要命。
他一周十六节课,备课,写教案,还要去山里摘蘑菇和捡拾柴火,中午吃黄洋村长炖的大锅饭,晚上能尝到张老头开的小灶,日子忙碌而充实,偶尔想起点之前的事,真是觉得恍若隔世。
这天下雨了。
秋雨连绵,校舍的墙壁差点长出霉菌,空气太过湿润,台阶下总是悄然泛滥出青苔,趁着周末天刚放晴,几个支教老师在教学楼前开始忙活,阮榛拿着个大扫把清理积水,没几步,不小心踩着了水坑,干脆给裤边全卷起来,然后继续。
“我收拾好了,去我屋吃泡面不,上周刚从镇上买的?”
“行啊,晚上也没啥事,正好再用平板看个电影。”
阮榛朝着邀请的同伴摆手:“你们去吧,我想洗个澡睡觉。”
他今天稍微有点累,可能昨晚没休息好,莫名其妙失眠了,所以这会儿打算晚上早点睡,同行人的脚步声渐渐远去,最后一点的积水也扫除干净,阮榛在台阶上摔了摔扫把,抖掉上面积攒的水渍,然后将其靠在校门口,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
打一半,就顿住了,嘴巴还张得很大。
校舍外面站着个人,不知待了多久,手里拿着把黑色的长柄伞,很安静地看着他。
“宋……先生,”
阮榛愣住:“你怎么来了?”
宋书灵没有回答,还在看他。
没有豪车和司机,也没有前呼后拥的助理,宋书灵就这样孤零零地站在那儿,身后是如黛的连绵青山,头顶是没完全散尽的沉闷乌云,仿佛他是突然出现在这里,还未来得及沾染山里的水汽。
因为看起来,似乎有些孤独。
过了很久,也可能只有一瞬,宋书灵笑了笑:“顺路。”
阮榛:“……”
特么顺路跑了八百多公里来这深山老林吗,连个车都没有,怎么的,飞着来的啊?
他总感觉宋书灵有点儿装比,都什么情况了,还嘴硬着呢。
觉得这样很有气质吗?
呸。
“没想到你来这里了,”宋书灵继续,“正巧,过来见了一面。”
他的心跳的很快。
阮榛站在那儿,穿着个浅白的毛衣,卡其色的裤边卷了几下,露出一小截沾了泥点子的腿,头发没怎么剪,在脑后低低地扎着,眼神还有点懵,满脸的不可思议。
三个月的功夫没见,怎么还跟以前一样,这么可爱。
而他决定来这里见阮榛,也用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
怕打扰,怕对方厌烦,怕自己一厢情愿。
到底还是来了。
千里迢迢,宋书灵只觉得自己疯了。
因为他居然迟疑在校舍之外,听着里面的聊天嬉笑,没敢踏足。
而是揪了朵淡黄色的小花。
他见过的,有次慈善晚宴上,一位穿着高定满身奢侈品的女星,居然在庭院无人的花架下,流着泪揪一朵蔷薇的花瓣。
“他爱我,他不爱我……”
宋书灵本打算借着抽烟的理由撤走,见此情形沉默了下,转身离开,吩咐助理留意,别让人打扰了这位心碎的可怜人。
虽说如此,他还是觉得太过幼稚。
但如今,看着手中那朵无辜的野花,宋书灵一时无言。
阮榛就站在他面前。
大概气氛太尴尬了,对方笑了笑,似乎在努力找话题。
“怎么样,感觉我来这儿几个月,有没有什么不一样?”
刚扫完地,手脸没来得及洗,裤边湿了一半儿,还溅上不少泥巴,阮榛大大方方的模样:“我感觉自个儿变化还挺大的。”
是不是有种教师的压迫感了?
现在他扔粉笔头,百发百中,砸得贼拉准。
除此之外,劈柴摘果这些事都亲力亲为,阮榛觉得自己肯定“糙”了不少,虽说家里条件不怎么好,但张老头很娇惯他,那么现在,掌侧的薄茧和膝盖的磕伤,是不是格外给人信任感?
宋书灵摇摇头:“没有。”
可能是阮榛的笑太漂亮,也可能是这段日子的纠结迷了心智,更可能是刚才揪了朵无辜小花,人家开始报复他。
总之,宋书灵脑子抽了那么一下,想起了第一次见阮榛的模样,话也不过脑子地脱口而出。
“还是一样的……风情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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