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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0章穿越中世纪160


    第二天,是纪尧姆和路易莎真正进城的日子,但他们的起床时间比预计的晚了快一个小时。


    纪尧姆倒是不慌不忙,在妆扮上要花更多时间的路易莎就匆忙多了。于是纪尧姆就舒舒服服地枕靠在床上,看路易莎趿拉着妥协,在屏风后走来走去。


    站在屏风后的路易莎脱去了睡衣,虽然旁边就是烧得很旺的壁炉,她还是打了个寒噤,飞快换了一条衬裙。这是白色的亚麻内衣衬裙,然后又加了一件本色的薄毛呢衬裙保暖。这时候路易莎才从屏风后绕出来,坐到垫着软垫的凳子上穿自己的长筒袜。


    女性不能穿裤子,就只能穿长筒袜保暖了。其实也差不多,动态的长筒袜是可以拉到大腿根的嘛。


    女仆拿了好几双色彩鲜艳的羊毛长筒袜来,路易莎一时做不出决定,就看向纪尧姆:“您觉得那一双袜子更合适呢?”


    纪尧姆看了一眼搭在屏风上的金色丝绸刺绣面子、翠绿色呢绒衬里的外裙,那是路易莎今天要穿的,颜色本就亮眼,还要用强烈的对比色去强调。他甚至可以想象,路易莎今天进城时,裙摆抖动露出一点儿里面的翠绿,会多么的让人印象深刻。


    “那双红色的怎么样?”纪尧姆其实很喜欢看路易莎穿红色,但他从来不直说这一点。


    路易莎看了一眼红色的长筒袜,看起来挺普通的,但猩红色的毛呢料上有鲜红的丝线绣出几何图案,得仔细看才看得出来。但就算乍一看看不出来,也会第一时间感觉到它不是素面无纹的,因为有一种说出来的精美。


    纪尧姆给面子地帮忙做做了决定,路易莎也就不再纠结了,拿过那双长筒袜,提起自己的衬裙,就穿了起来.因为此时的布料没什么弹性,穿的时候位置就要对准,路易莎还在一开始的时候多做了一会儿调整。


    很快,长筒袜被拉到了大腿根,然后就是系袜带了,是两对金色的袜带——袜子太长了,一只袜子只系一根袜带,总让路易莎缺乏安全感。所以她是一根袜带系在膝盖上方,一根袜带系在膝盖下方。


    纪尧姆的视线落在打着对称蝴蝶结的袜带上.这样精巧漂亮的小玩意儿他并不陌生,事实上,他拆过好多次了。但每次拆开,依旧会让他有儿时拆礼物的期待感与满足感他慢慢坐直了身体,当路易莎两只袜子的袜带都系好了后,还朝她招了招手。


    路易莎不解,但还是走到了床边。然后猝不及防的,纪尧姆就搂住了她,并且一只手迅速找到了袜带,一下拆开了。


    “呀!殿下!” 路易莎忍不住惊呼出声,拍了纪尧姆的肩膀几下,还想躲开。然而笑死,根本躲不开,纪尧姆的力气比她大多了,他铁了心不让她挣脱的话,她简直就像是被铁箍箍住了一样。


    纪尧姆并不是真的要乱来,他也知道现在是白天,更重要的是,待会儿他们还要出席进城仪式——他真的就是一下瘾发了,不由自主想拆袜带玩儿,在这个欲念变成现实之前,他一下什么都想不到了。路易莎再次系袜带, 并且整理衬裙时,还忍不住瞪了纪尧姆一眼.这时房间里有好几个侍女和女仆呢!说实话,都很想笑,但她们知道这一笑,路易莎肯定会害羞。到时候恼羞成怒,不和纪尧姆说话,难做的还是她们,所以都尽力忍住了。


    纪尧姆清了清嗓子却不说话,还侧头避开了路易莎的瞪视,也起了床穿衣。路易莎没办法,只能不爽地去穿自己的外裙。这条外裙还配有一条长长的、从腰间吹到地上地金色织锦腰带,金色的底色上有橙红和银色的花卉刺绣。她束好了这条腰带,才去洗漱。


    因为担心洗漱弄脏弄湿裙子,侍女还给路易莎围了一块罩住她整个上半身的厚布。她就这样洗脸刷牙,甚至梳头。


    今天梳的是经典‘耳机发髻’,罩住两边发髻的是珍珠和蓝宝石的小圆发网,然后是一个额饰。就是一条粗金链子,下面坠一颗浅蓝色的海蓝宝,海蓝宝周围还有一圈镂空金花丝装饰——相比起此时常见的细圆箍式额饰,这显得秀美了很多,而且更加精致。


    “您的气质很适合海蓝宝石,都有一种清新忧郁的美。”纪尧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走到了路易莎身后。


    路易莎正在涂口红,小毛刷子沾了一点点口红,然后涂抹到嘴唇上。她的嘴唇本来就算红的了,但不可能突破人类的极限,所以还是要涂口红才能真正达到‘正红色’。


    她对着镜子小心涂抹,忽然抬头看了一眼镜子里自己身后的纪尧姆,突然站起身、背转过去——口红刷一下就划过纪尧姆的脸,留下了一道细长、殷红的痕迹。


    所有人都为这意外的发展睁大了眼睛, 纪尧姆倒是没生气,只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眼,又看向路易莎:“您不生气了吗?”


    “我本来就不生气,只是有点儿不爽而已——您捉弄了我,我就要捉弄回来。”路易莎理所当然地说。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说起来还能算作是夫妻情趣吧?这都生气,那也太奇怪了。


    路易莎说罢后退了一步,看着纪尧姆脸上的红痕,心里暗暗赞叹还挺好看的纪尧姆的长相像他的母亲,其实是贵气秀美那一挂的。虽然此时主流并不追捧这类男子,但还是会承认这种好看。纪尧姆基本没被当作过美男子,更多是因为气质上的严肃和长相风格不合,以至于显得不合时宜、呆板僵硬了。


    然而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看来,这可太好了!这完全就是贵气禁欲系那一挂的,非常心动的好么不管怎么说,结婚的对象是这个长相,那还是能让她抵消一些不安的——虽然早就接受了要和一位王子结婚,但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在现代结婚都不见得坦然,更别说是在中世纪了。


    而且除脸之外,纪尧姆还是肩宽腿长的九头身,居然还没有这个时代征战沙场的贵族常见的肥胖(古代武将,无论东西方,都多见胖子。因为体重很多时候就是战斗力,不然格斗分什么量级?而且脂肪在很多时候也能起到保护作用,提高生存率)——路易莎猜测他是天生的体脂率低!


    古代胖将军们的肌肉其实也是很多的,只不过脂肪更多。他们锻炼得也多, 但没有增肌的意识,也是没有那个必要,看纪尧姆的饮食习惯,也没有特意为增肌努力.所以就只能是天生体脂率低了。


    真让人羡慕,也是真棒嗯,作为结婚对象,路易莎觉得自己是有这个发言权的。


    纪尧姆接过一旁侍女递过来的湿布巾,对着镜子擦拭起来。路易莎发自内心地感叹:“您很适合这样的红色呢是因为皮肤白皙吗?”


    纪尧姆心想:巧了,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大概是出于这样得‘默契’吧,最后两人都披了一件松鼠皮衬里得猩红色毛呢斗篷——当之后纪尧姆骑黑马、路易莎骑白马,披着猩红色斗篷,一起进入洛特马斯城时,迎接的市民都觉得两人格外有贵族气度。


    一个是两人都长得‘贵’,另一个,就是两人都穿的鲜艳,而穿着鲜艳也算是此时的贵族特权了。虽说洛特马斯的传统,即使是一些很有钱的人,一般也都穿本色布料,或者黑色,基本从没鲜艳过,但这不代表他们在审美上也和主流相悖。


    “看起来传闻是难得的靠谱了,伯爵对伯爵夫人非常看重,他们的马甚至是并行的,他乐于和她一起分享荣耀。”站在毛纺织行会商馆前的维尔德先生看到了骑马经过的队伍,在人群的欢呼声中对自己身旁的同行说道。


    同行点了点头,又看看为伯爵和伯爵夫人欢呼的民众,又说道:“我们这位上任没几年的伯爵,倒是比前任得人心多了,虽然他几乎没来过几次泽布兰,就算来了也没长住过。”


    维尔德先生不以为然道:“这正是伯爵大人得人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他不多管闲事——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欢呼声至少有一半是给伯爵夫人的,那可真是位天使、是深受福泽之人。即使是普通市民,也会自豪于有这样一位女主人的。”


    同行连连赞同,显然是前后两个观点都认可的。他又看了一眼其实已经走开的队伍,说道:“总之,希望伯爵夫人对伯爵大人的影响力真的能到那程度,不然钱就白花了.听说为了讨好伯爵夫人,会长准备了很多珍贵之物。”


    毛纺织行会会长之前就动员行会里的会员,有钱的出钱,用来讨好路易莎,从而达到让路易莎影响纪尧姆,给毛纺织业赢得更好的发展条件——大家虽然半信半疑,但介于会长一直以来的威信,钱还是很快收齐了。


    路易莎当然不知道,已经有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在等着自己了。很快,当进城仪式完成后,她和纪尧姆领头的队伍就来到了洛特马斯的‘领主宫广场’。领主宫广场,顾名思义,这个广场上是有一座领主宫的,泽布兰的领主宫廷就设在这儿了。


    说实话,这可不多见。此时的城堡都在城市之外,最初作用是镇守某些极具军事价值的点,而城市有城墙,本身就可以看作一个大号城堡了,不需要再建一个‘堡中之堡’。而宫廷又基本设在城堡中,所以么


    至于说西岱城中的王宫,那是因为西岱是王都,王宫设在王都之内算是比较常见的了.不过,王宫不在王都城中,此时也是有的。


    从‘领主宫’就在洛特马斯城内,就能看出来,低地地区的确是‘过于城市化’了。对于领主来说,乡村地区的生产不怎么重要,城市里的工商业才是真正要放到眼皮子底下看着的。留守在领主宫的仆人,其中比较有身份的一些,这时在宫廷总管的带领下,排在了领主宫广场上。在纪尧姆扶着路易莎下马后,就非常恭敬地向两人行了礼。


    纪尧姆并不多看他们,冲宫廷总管点了点头就算了。路易莎这个时候就发挥了女主人的作用,给这边宫廷里的人发了一次‘红包’:“.辛苦你们了,常年在这儿打理没有主人住的宫廷.没人觉得是功劳,苦劳又容易被忽视。”


    听路易莎这样说,下面的人差点儿把‘理解万岁’喊出来!哪怕是相对沉稳的宫廷总管也有些感动了,天知道他们这些人就守着一个没有领主住的领主宫,平常日子有多难!即使有些油水过手,也远不如过去领主住在这里的时候啊!


    他们这些人,过手才有油!领主都不在,大部分开销都没有了,怎么过手沾油?


    路易莎按照每个人身份的不同,还有过去几年的勤谨程度不同,给了不同的‘红包’.很快有人意识到了这种不同的原因,心中就是一凛——这说明,路易莎虽然从来没来过泽布兰,但却对这儿领主宫内的人事一清二楚。


    她当然不可能是自己打听来的,只可能是纪尧姆,他们的主人告诉他的妻子的。所以现在发给的‘见面礼’,是一种安慰,表示他们的苦劳主人是知道的。同时也是一种警告,警告一些人别以为主人不在,就可以搞一些小动作。


    真要搞小动作的话,是躲不过纪尧姆留在这里的眼线的!


    就这样,一次说不上‘交锋’的‘交锋’后,路易莎他们才进入‘领主宫’——她和纪尧姆自然住进了领主宫内最好的两个房间,嗯,是两个房间,此时的贵族夫妻分房睡很正常。哪怕是一些只有一两座小城堡的小贵族,城堡没多余房间,很多也妻子睡单独的房间,丈夫则和其他人一起睡大礼堂。


    路易莎看了一眼自己和纪尧姆的套房,各占据了二楼的两端。因为这座领主宫不算特别大,所以也不怎么远,但也不近就是了.很好,她一点儿不怀疑,纪尧姆的房间会成为摆设。从结婚以来,她和纪尧姆就没有分房睡过。


    纪尧姆是不想,路易莎则是无法拒绝。如果是一个真正的中世纪妻子,或许还能理直气壮地拒绝,因为此时贵族夫妻本来就有各睡一屋的习惯,也因为宗教上也支持妻子拒绝丈夫的同房请求——拒绝求爱,尤其是以各种宗教节日,各种圣徒纪念日为由拒绝,这是正当的,还是妻子虔诚、贤惠的表现。


    但路易莎因为有华夏人的思维,反而觉得夫妻分房睡很奇怪,很难毫无负担地拒绝同房——除非是感情破裂了,不然为什么要分房?


    在其他人收拾整理此行带来的行李,尤其是要给卧室更换寝具时,路易莎不想妨碍他们,干脆就坐在了走廊上的窗边坐席上。看着外面广场上的‘景色’同时,她还漫无目的地想着房间分配的事儿。


    等回过神来时,就听到房间里面吉娜惊奇说道:“泽布兰人真是比想象中更简朴呢!刚刚市政府前面,不是贵族和市政府官员列队恭迎了殿下们吗?即使是那样有体面的人,也没有穿着华丽的衣裳,颜色不是羊毛本色,白的、棕的、灰的,就是染的纯黑。尤其是男士外套,还都是短外套!”


    “这很正常,泽布兰,或者说整个低地地区,大多有这种风气。他们从来都是最踏实肯干,不夸耀浮华的.”娘家也在低地地区的卡尼尔伯爵夫人颇为自豪地说道。虽然她不见得也喜欢低地地区的低调踏实,但这不妨碍她认可自己的家乡。


    “这我听说过,但亲眼见到还是不同也不只是服装,还有房子。刚刚一路过来看到的房子,虽然砖石建造很多,比不少城市都强,看得出洛特马斯的富庶。但那些房子坚实是坚实,却普遍没什么装饰.缺乏线条、颜色搭配等各方面的美。”


    “这一点就连领主宫都是一样的,只看外表,它就像是一块切割好的方石,平平整整,无聊而俗气.而且冷冰冰的,让人看到了也不会联想到温暖舒适的环境——虽然住进来后就知道了,它并不比其他宫廷差。”吉娜对进城以后看到的建筑物发表看法。


    “其实,洛特马斯的建筑也没那么无聊。”这时候海莲娜过来插了一句嘴:“只不过,这儿的冬天太萧瑟了,所以感觉更冷硬了——然而实际上,这里虽然更靠北,但冬天冷暖上和西岱也差不多。”


    路易莎知道,这是大西洋暖流的功劳。但大西洋暖流拯救了人们的体感,却无法改变洛特马斯作为一座水坝上建立起来的城市,其匮乏的自然景观。放眼望去,万物凋敝,就是感觉比多少还带一些绿意的西岱更冷更无聊。


    听着这些闲话,路易莎正想让人将行李箱中的书拿一本出来,给她打发时间。抬起头却看到领主宫的侍从长走了过来——泽布兰领主宫的侍从长比较特殊,特殊就特殊在她是个女人。要知道,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过,但大家默认宫廷里总管、侍从长、卫队长,这三个最重要的职位,都是属于男性的。


    当然,偶尔有个例外不奇怪.在宫廷职位越来越变成一种可以继承,类似爵位的存在后,当然也会出现没有儿子,只能想办法让女儿获得继承权的情况。路易莎知道,泽布兰领主宫这位侍从长,就属于这种情况。


    侍从长过来,是为了和路易莎沟通今天的晚宴,以及一些其他零碎事的。


    路易莎和纪尧姆今天刚来是没错,但之前已经在城外修正过了,舟车劳顿的疲劳debuff已经去掉了。所以今天举办晚宴也可以,这只看他们的想法而已——而纪尧姆昨天已经给领主宫传信了,晚宴就安排在今天!


    路易莎听侍从长详细报告了今晚的晚宴安排,发现异常隆重,从饮食到席间整的花活儿,甚至比西岱王宫里的宴会也不差什么了说实话,有些意外,因为从进入泽布兰起,这片土地给她的感觉就是简朴务实、不喜浮华的。


    怎么宴会就是这个风格了?难道是为了讨好她和纪尧姆吗?觉得他们两个瓦松人,肯定热爱浮华一些的场面吗?


    路易莎想了想, 试探着问道:“只是欢迎宴会而已,这是不是准备太多了?这一次这样隆重,之后圣诞宴会要怎么做?要是还不如欢迎宴会,不是不太合理吗?”


    似乎是知道路易莎在想什么,侍从长微微一笑,回答道:“嗳,夫人,您不必担心!欢迎宴会就应该有这样的安排。之余几天后的圣诞宴会,那只会更隆重——您从没来过泽布兰,所以不知道我们这儿的传统。”


    “泽布兰人或许其他方面非常节俭,不喜欢享受,但饮食是一个例外。即使是最普通的人家,只要还能生活得下去,就不可能在吃喝上亏待自己。吃好喝好、吃饱喝足,这一直是我们祖先的习惯,也是我们的习惯。”


    “至于说宴会,那更是我们泽布兰人的最爱!平时的吃喝已经很好了,宴会,尤其一些重要节庆的宴会,则更进一步,得做到‘倾其所有’。凡是力所能及饮食,都会安排起来.”


    “大概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泽布兰人才即使日常生活简朴,结果却也积攒不下来什么财富吧。饮食和宴会上的开销,足以和其他方面节省下来的金钱抵消——不过这也挺值得的,将金钱花在吃喝,还有各种庆祝上,还有比这更实在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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