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古代言情 > 清穿之名门小娇贵 > 7、全都绿了(上)
    晨露浓厚,带着一点点暮秋的寒意,东方的太阳缓缓地上升。今日是去往木兰围场的日子。


    明珠今日着一件丝绸黄马褂,朝阳的光束打在他清俊的面庞上,略纤长的睫毛泛着丝丝光泽,加上那琥珀色的瞳仁,刹那间让他的眼神带了几分如梦似幻之感,那双眼随便往一处一瞥,便是春风过境,冰雪消融。明珠的心情实在是好,就算已经努力控制表情,但眼角眉梢还是泄露了他的心事。


    虽然是旭日初升,却闪着极耀眼的光芒,就像骑在御马上的顺治,他才十四岁,却已经是天下之主,整个国家都匍匐在他的脚下,即使他现在还没有亲政,而帝王的气质已经在他身上显露。他挺直了背坐在马上,目不斜视,神态庄严,看不出喜怒哀乐,如鹰般锐利的目光里透露着坚定,那是少年天子独有的姿态。


    顺治的人马在清晨缓缓出发,赶早市的百姓跪了一路,清道的仪仗走在前面,只听见静鞭噼里啪啦地甩在地上,紧接着敲锣打鼓,又是“肃静”,又是“回避”。虽是大场面,却安静得一点人声也听不见。因为贵人们实在是太多了,一路浩浩荡荡过去,百姓们至少也要跪约莫半个时辰。体弱多病者跪不得久,少顷便直接晕倒在地,有些甚至没有人扶。直到队伍走远了,大家才缓慢地从地上站起来。


    “皇上真是一表人才啊。”


    一个少女对着自己身边的小姐妹耳语,声细如蚊蝇。她刚刚跪得晚了些,不小心看了顺治一眼,没想到就是这一眼,便让她沉醉了。偷窥龙颜本是大不敬,但现在那么多人,若是真要治罪,恐怕整个北京城今天得有一半的人进死牢。


    “皇上才十四岁,跟你弟弟一般大,刚才你是没看见,皇上身后的侍卫哥哥才真真是仪表堂堂。”


    “没看见。”


    “是腰间有翡翠双鱼玉佩的那个,他还朝我笑了一下......”


    “不知道你说哪个。”


    就在她俩讨论得正开心时,一个女子走到她们身侧,冷淡道:


    “再好看也不是你的。”


    贞儿不小心听见了她俩的对话,本来她还不以为意,直到听见了翡翠双鱼玉佩,她才知道有人在议论她的表哥明珠。那翡翠双鱼玉佩,那是郭络罗氏给他的,明珠及喜爱,几乎是日日挂在腰间。贞儿听见这话,心里很不是滋味,刚才明珠明明是在对自己笑,什么时候变成了对她那个素不相识的人笑了。


    两个女孩被噎了一句,再看贞儿那冷冷清清的脸,顿时便不敢再说话,悻悻地走开了。


    这厢,若华居然在这重要的日子里睡过了头,而且那没义气的劳亲居然也不来叫她起床,一看日晷,好家伙,已经巳时末(9~11点)将近午时了,顺治巳时准时出发,意味着她迟到了两个小时,这怎么行!


    不过人多势必走得慢,只要她快马加鞭,兴许还能赶上。想罢,若华赶紧乔装改扮,她换了一套天青色的男装,若华的身高在女孩子里算是高挑,她的身材更是没得说,因其自小就比其她女孩子闹腾,所以身上极少赘肉,且肩背挺直。这套男装是按照男人的尺寸来裁剪的,虽然是男装里的偏小号,但穿在身上还是大了一点,好在她精气神儿好,整个人往那一站,真有几分翩翩少年郎的风流神韵。


    只不过她的五官太过突出,叫人一瞧就知道她是一个女孩子,她不得不化了一个妆,特意把自己画得粗糙了一些,毕竟做戏要做足,确定自己不会露馅了,才放心大胆地出门。金橘看着她,质疑道:


    “你要女扮男装?”


    “对啊,怎么了?”


    “你声音不像。”


    若华闻言,一把捉住金橘的脖子,威胁恫吓道:


    “有什么好东西快拿出来!”


    金橘挣扎着,道:


    “有一种变声药水,你可以试试。”


    “不早说”


    说罢将金橘放下,于是若华依言打开了系统,居然有一瓶试用版变声药水,真是天助我也,若华说罢一饮而尽。


    “哈哈哈哈哈哈哈”


    果然是粗犷的男声,若华开心得快要原地转圈圈,现在没人能看得出来,她是个女的。于是开开心心出门了。只是她忘记看试用版的期限:


    一个小时。


    到马厩牵出原主的汗血宝马,跨上马鞍,皮鞭一抽,只听马儿在原地嘶鸣两声,便迈开蹄子,撒欢似的向前跑。一套动作下来真是行云流水。完全没有新手痕迹。


    或许是若华太着急了,又或许是她的马太久不能痛快地跑一场,总而言之,她现在的速度非常快,随她出来的小跟班拼了命地挥鞭子也没能赶上她。特别是她现在还处于街市里,她还这样的情况,与在现代马路飙车差不多。


    好巧不巧,这时候一个姑娘突然冒出来,挡在她的马前面,若华暗叫不妙,赶紧勒马,兴许是太过突然,那马也有点控制不住自己,往前冲了好几步,才停下,好在没有踢到人。


    那姑娘已经被吓得六神无主,面色苍白,连躲都忘记了,十分娇弱地瘫在坐在地上。新买的香粉也掉了一地,淡淡的香甜味散发在空气里,和地上的尘埃混杂在一块,让人想多闻一会儿,又怕被呛到。若华赶紧下马将人扶起来,道:


    “姑娘实在是对不住,可有大碍?”


    说罢将地上的姑娘扶起来,低头一看,竟是索绰罗贞儿!真真是人生难预料,不曾想偶遇在今朝。是缘分还是冤家路窄呢?若华面上不动声色,其实心中早已波涛汹涌。


    贞儿慢腾腾地站起来,依稀可见裙子还在抖动,想必是被吓坏了。但看她双眉微蹙,却并无责怪之意:


    “没事,多谢公子。”


    一旁的丫鬟小蝶看不下去了,忙上来扒拉开若华的手,道:


    “你这轻浮的浪子,怎么这样,竟然敢当街纵马,还抓着我们格格不放!”


    她知道京城权贵多,看着眼前的人穿着上乘,气质华贵,料想应该是哪家被惯坏了的小少爷。这类少爷小蝶见得多了,但似他这般无理的,她是头一次见,一见面又不顾男女之别,那双爪子对她家格格毛手毛脚的,她身为贴身侍女,很有必要为了维护她主子的清白而不惜得罪人。


    若华闻声,赶紧放开还扶着贞儿肩膀的手,立刻澄清道:


    “对不住,只是有急事才出此下策,还望小姐海涵。”


    说罢拱手作揖,俗话说得好,礼多人不怪,且贞儿最善表面功夫,这大街上的,如果贞儿爱惜她的名誉,就会给她台阶下。


    贞儿用帕子擦自己的手,往后退一步,微微服了服身子,算是对于刚才若华将她扶起来的敬谢。


    “公子不必过多自责,我身体并无大碍。”


    贞儿的表情看不出喜乐,但若华却觉得心里发毛,看着地上碎了一地的香粉盒,若华觉得挺可惜,而且也是因为她,这些香粉才遭此劫难,便道:


    “小姐的香粉都被我弄掉了,不知是在何处购置,我亲自前往买回赠予姑娘,就当与小姐赔个不是。”


    毕竟按照原来的剧情,若华以后是要嫁给明珠的,贞儿迟早会发现她这个死对头,贞儿心眼那么小,若华现在都还没站稳脚跟,不想和她结仇。


    小蝶看他道歉态度诚恳,语气也缓和了下来:


    “公子,这是如玉堂新出的,今早就被各府的贵女们买断货了,又是江南出的货,要等下一批恐怕要等下个月,唉……”


    还不等小蝶说完,若华便派人到如玉堂去搜罗香粉去了。


    等两个小斯回来的时候,若华从他们手里接过东西,递给小蝶,对贞儿道:


    “香粉是买不到了,但还请小姐收下这唇脂,小姐花容月貌,肤白胜雪,这唇脂是朱砂色的,小姐擦着再合适不过,下月新货到时,还请小姐在此等候,我必亲自将香粉赠予小姐。”


    说罢也不管她们收不收,东西一送,三人便上了马,马鞭一挥,马便朝远处奔去。贞儿看着那抹天青色的身影,有些出神。回想起她刚才说的话,嘴角不自觉弯了起来。


    “格格?”


    小蝶忧心忡忡地呼唤着贞儿,格格只有平时想表少爷的时候这样。


    “嗯?”


    “你……你不会看上他了吧,我看这小子虽然俊俏,但可绝对不是什么好人,哄姑娘一套一套的。”


    小蝶在帮拿唇脂时,接近过那小子,方才那小子一身女儿香,但又不是如玉堂的粉香,大男人擦什么粉,就算是贵公子,衣服熏香,最多也是龙涎,檀香等,那里会有如此异香,说不定刚从八大胡同回来呢!


    贞儿听了,心里莫名急躁起来,道:


    “你说什么呀,不过是区区几盒唇脂罢了,我本就从江南来,什么好东西没见过!”


    她虽为满人,父亲确是外放官,她随着到了苏州生活了几年,京城的这些胭脂水粉,多数都为南来,有些京城现在很受女孩子喜爱的胭脂水粉,她早在去年就用过了。她才不会为两三盒唇脂而欣喜若狂。


    “是~那您能别绞那手帕吗?它要是会说话,一定会喊疼。”


    贞儿低头一看,那手帕竟被她揪得变形了。小蝶撇撇嘴,她自小就给贞儿做贴身侍女,她的一言一行,小蝶几乎都了然于胸,这么多年了,小姐第一次这样,还是在上次看见明珠少爷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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