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笔记小说网 > 百合耽美 > 我在江湖用美食攻略了夫君 > 17、裹脚肉和未归人
    关于短命书生的事情,他们两人知道就够了,没必要让她也接触到。


    短命书生的名号,不仅是因为,他自己本身病恹恹的缘故,还是因为,凡是他见不顺眼的人,皆短命。


    那是一个浑身杀戮极重的人。


    河广客栈虽在江湖,却也远离江湖,至少在宋清欢的事情上,两人还是保持了一致的态度。


    他们都只想让她好好的,无忧无虑的守着河广客栈。


    “半夏,你守着客栈,我和周行哥哥出去,买些食材回来给叶前辈做饭。”


    两人还想着各自的心思,宋清欢又笑吟吟的吩咐着两人。


    “掌柜的,你打算做什么给短命书生吃啊?”听得宋清欢说话,姜半夏也有些好奇。


    那短命书生,和断指神厨关系极好,两人又走了那么多地方,什么好吃的没吃过?要想做出让他惊艳的食物,确实困难。


    “这个,暂时保密。”宋清欢得意的眨了眨眼。


    见她如此,姜半夏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将不满都怪罪到周行的身上。


    都是因为周行的出现,所以清欢和自己之间,才比以前多了这么多保密的事情。


    周行并不知道姜半夏如今在想些什么,他就像是一个局外人,站在局外,看着这一切。


    只有宋清欢有事吩咐的时候,他才会有所行动,才会真切的感受到自己是在河广客栈,暂时是这里的人。


    出了客栈,宋清欢还是一如往常,同他说着话。


    虽然很多时候,都只是说一些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话。


    周行也只是偶尔应上两声。


    即便他什么也不说,但是有这样一个小娘子在身旁陪着,也会让他知道,现如今的他,不是一个人单独走在这冰冷的地方。


    “周行哥哥,将你留在客栈,会不会让你觉得每日都过得很无趣?”忽然,宋清欢停下脚步,抬起头来,看着他,问道。


    周行并没有想过,她会突然问出这个问题。


    无趣吗?


    这倒是未曾觉得。


    相反的,在河广客栈的这段日子,是他过得最平静的日子。


    没有江湖纷争,没有勾心斗角,只有人间烟火,只有安宁祥和。


    他看着她那双永远带着笑意的杏眼,还是回答了她的问题,“我失忆了,没地方可去,更何况,我还欠你的钱。”


    一句话,说了倒像是没说一般。


    宋清欢也不再追问,只是说道:“若是有一天,你恢复了记忆,你一定要告诉我。”


    “好。”周行回答。


    两人虽然都没有说明,若是真的到了那天,究竟意味着什么。


    但是两人的心里,都很清楚。


    是分离。


    他有不愿说出口的过往,她也从来不追问。


    对于两人来说,这就是最好的相处方式。


    “宋娘子,又带着你表哥出来买菜啊?”


    桑野镇的百姓,还是一如既往的热情健谈。


    尤其是不久之前,宋清欢又在众人面前展示了她做饭的本事。


    “对呀,客栈里来了重要的客人。”宋清欢也不藏着掖着,大大方方的承认。


    “宋娘子,你今日那道牡丹鱼片,实在好吃,什么时候再做一次啊?我们一定前来捧场。”又有人问她。


    “想要吃上那道菜还不容易?来河广客栈,想吃什么菜,都可以点。”每次说到客栈,她总会扬起下巴,很是得意。


    “那是一定要来的,河广客栈的饭菜,就是比别处的香。”百姓们也都笑着和她说话。


    即便对于他这个外来的陌生人,可听说他是她的表哥之后,同样可以对他热情至极。


    若是将来有一天,他能够彻底的远离江湖纷争,他也希望,能够找一个桑野镇这样的地方,度过余生。


    ……


    两人买完菜,回了客栈之后,宋清欢又拎着篮子,钻进了厨房。


    柳条篮子里,放着一块三分肥七分瘦的猪肉,一把翠绿的香葱,一把香蒜苗,些许红蒜。


    放下篮子,就要准备给叶荆溪做晚饭。


    她这次要做的,是一道裹脚肉。


    猪肉洗净,冷水下锅,往锅里加入葱段、姜片,再扔下些许青花椒,小火慢煮,水面起浮沫时,她又用勺子快速撇去那些浮沫。


    在水沸时,加入冷水,让锅里一直保持将沸未沸的状态,煮上两刻钟,直到肉完全煮熟。


    煮熟的肉,被她捞起之后,又立马投入冷水中。


    熟肉遇到冷水,冷热相撞,顿时收紧,保持了最好的口感。


    在熟肉过冷水时,宋清欢又将买回来的酱油,倒进锅里,加入一块红糖,些许八角、□□、草果,慢慢的熬制,直到酱油变得浓稠发亮,香气扑鼻。


    紧接着,她又将红蒜、七星椒、青花椒一起放在石臼里,捣成了糍粑椒。


    往糍粑椒里加入盐、香油,再淋上一勺煮肉剩下的肉汤,一勺红油、些许白糖,还有一些蒜粒,搅拌均匀之后,再撒上一把翠绿的葱花。


    调好蘸料,才到了最关键的一步。


    她在砧板上垫了一块干净的布,才将泡在冷开水里的猪肉取出,放在布上,收汗之后,用横刀法,一点点将肉片成了七寸长,五寸宽,薄可透光的肉片。


    切下的那些不成型的边角料,她又往锅里倒入些许菜籽油,等油热时,倒入肉片,经过热油的爆炒,每一片肉都卷曲成了灯盏的模样。


    趁着这时,她又往锅里加上一勺豆瓣酱,几粒青花椒,在热油的作用下,豆瓣酱顿时变得又辣又香,锅里的油也变得红艳。


    往锅里撒上香蒜苗,同肉片一起翻炒,再放入盐、白糖、酱油,香蒜混合着肉香,简直就是绝配。


    这是属于她记忆中的味道——油爆肉。


    最后,她又将那些片好的肉片放到肉汤里,再过一次热水,待肉片受热,才捞起,放在盘中,同蘸料一起端上桌。


    叶荆溪和任啸已经在桌旁坐着等候。


    都是江湖人士,没有那么多小节拘束,故而姜半夏和周行,也能一同入座。


    “蒜泥裹脚肉,蒜苗油爆肉,再烫上一壶荔枝绿,请二位前辈品尝。”宋清欢从温酒器里取出酒壶,为众人满上了。


    甘冽的酒,从酒壶里倒出的那一瞬间,满室生香。


    “这便是传说中的荔枝绿?”叶荆溪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宝物,睁大双眼,小心翼翼的将酒杯端起来,放在唇边,浅浅的饮了一口。


    “前辈,这酒如何?”宋清欢看着他,笑吟吟的问道。


    “好,好,好,荔枝绿,果真名不虚传。”叶荆溪连道了三声好。


    他的反应,在宋清欢看来,倒是意料之中。


    这荔枝绿,本就是现代的五粮液的前身,具有清而不薄、厚而不浊、甘而不哕、辛而不螫的特点,集五种粮食之精华而成玉液。


    “小娘子,待我离开时,将这好酒再赠送我两坛,如何?”叶荆溪那双猫儿眼,直勾勾的瞧着宋清欢,同她商量道。


    不等宋清欢回答,任啸便抢在她的前面开了口:“河广客栈的酒,不外带,你若喜欢,就回来喝。”


    “不外带就不外带,”叶荆溪又笑着看向任啸,“实在不行,你亲自酿给我喝,如何?”


    一句话,换来的却是任啸的一个白眼。


    宋清欢没有去管两个人说了些什么,而是转头看向身旁的周行,问道:“周行哥哥,你觉得这酒如何?”


    “荔枝绿,自然是极好的。”周行回答。


    “你若是喜欢,我以后专门给你酿一大缸,咱们慢慢喝。”得了他肯定的回答,她脸上的笑意更甚。


    “好。”周行又回答得十分简单。


    “小娘子,你说说,我该是说你刀工好呢,还是该说你刀工不好?”对面,叶荆溪夹起一块裹脚肉,脸上似有嫌弃,“若说你刀工不好,可这肉,又薄得可以透光,若说你刀工好,可又如此大的一片。”


    闻言,宋清欢只是笑笑,也夹起一片肉,看向叶荆溪,“前辈,这肉啊,得这样吃。”


    在众人的注视下,她手腕轻翻,将筷箸在空中画了两个圈,那片肉,便裹在了筷箸上。


    将肉放到蘸碟里滚上一圈,顿时,便裹上了通红油亮的蘸料。


    一口将肉片全部放入口中,清香爽口,肥而不腻,各种香味交织在一起,回味无穷。


    “裹脚肉,吃的便是这大口吃肉的满足。”宋清欢笑得眉眼弯弯,“叶前辈为人豪爽,就是要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才能尽兴。”


    一番话,说得叶荆溪眉开眼笑。


    “你这小娘子,果真深得我心。”叶荆溪听完她的话,也学着她的样子,将一片肉裹在了筷箸上,蘸满蘸料,一口吃了。


    入口时,先是白糖的甜,紧接着,又是七星椒的辣,青花椒的麻,混合着秘制酱油的香,最绝的是那肉,肥肉不肥,瘦肉不柴,简直过瘾。


    “这裹脚肉,名字虽然不雅,可味道,确实不错。”叶荆溪感叹。


    “那可不?做这两道菜,都只能选择二刀肉,一条猪身上的二刀肉,最多才只有四斤,还必须是三分肥七分瘦,这样严格选材,做出来的肉自然好吃。”说起关于厨艺的事情,宋清欢整个人,都变得神采奕奕。


    这是她最得意的事情。


    “清欢,你做得很好,客栈交给你,我也放心。”任啸端起酒杯,敬了宋清欢。


    她也没想过,会听到任啸说这样的话,作为一个厨子,她也希望自己的厨艺能够得到认可。


    双手端着酒杯,回敬了任啸,“多谢师叔,我一定会将客栈经营下去的。”


    白瓷酒杯相碰,发出轻微的脆响。


    叶荆溪瞧着两人相碰的酒杯,微微勾唇。


    他知道,经此一事,任啸心里的石头,算是落下了一半。


    姜半夏和周行,也互相看了一眼。


    两人都清楚,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宋清欢,已经被真正的得到了承认。


    他们也是打心底里的替她开心。


    ……


    吃过了饭,任啸便回了房间。


    刚回了房间不久,屋门又被人推开。


    不必多瞧一眼,他都知道,是谁。


    除了叶荆溪,也没有人敢这样闯进他的房间里来。


    “知道你心情不好,所以来陪你喝一杯。”叶荆溪走到他面前,放了两壶酒在桌上,“半夏那丫头说了,这酒,是宋前辈专门为故人留的。”


    “谁说我心情不好了?”任啸的嘴上虽这样说着,可还是拿过了其中一坛酒。


    酒壶上,贴着一张红笺,龙飞凤舞的写着三个字:天涯客。


    他认得那笔迹,是师父亲自写下的。


    “行行行,不是你心情不好,是我心情不好,所以想请神厨陪我喝一杯酒,这总可以了吧?”叶荆溪摇摇头,坐在了他的对面。


    “你知道,为何这壶酒,要叫做天涯客吗?”任啸拿着酒壶,端详了上面的红笺许久,才问道。


    “多少天涯未归客,尽借篱落看秋风。”叶荆溪回答。


    “没错,多少天涯未归客,”任啸拍去酒壶的封口,顿时,一股子微带着苦涩的香气,顿时传了出来,熏得人心疼,“我终究,还是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


    “半夏说,宋前辈离开时,很安详。”叶荆溪喝了一口酒,说道。


    “可我终究没有陪着他,走完最后一程。”任啸将那酒,喝了一口,入口苦涩,过后才是微微的甘甜,“分别和未归,是苦的。”


    “他从来没有怪过你,相反的,他对你很满意。”叶荆溪看着他,“他知道,你的本事,是绝对不能屈居于河广客栈这方寸之间,所以,当年才会放你出去闯荡江湖,而你,确实很像他。生死之事,本就无法预料,你没有赶回来,他不怪你。”


    “你又是如何得知?”任啸也看着他的那双猫儿眼,半晌,才笑了,道:“你又想说,是半夏那丫头告诉你的吧?呵,她根本就不知道我和师父的关系,师父又怎么可能告诉她这些?”


    “我是如何得知,你就不必管了,明日,我带你去看他。”叶荆溪只是笑笑,“我不会骗你,你信不信?”


    信不信?


    一句话,让任啸愣住了。


    他自然是信他的,否则,不会听他絮叨这样久。


    只是他说谎的本事,实在太过拙劣。


    半夏哪里会告诉一个外人,这么多事情呢,即便半夏会说,师父也不会将这些事情告诉半夏。


    “我信。”他说道。


    “既然如此,那明日,我带你去见他,不带那几个小辈,他们太无趣了。”叶荆溪说完,站起身来,拎着酒壶,溜达出了他的房间。


    夜色如墨。


    任啸躺在床上,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又回到了八岁那年,第一次见到师父的时候。


    那时的他,从一个富家小公子,沦落成了最不受人待见的奴隶,在主人的虐待下,奄奄一息。


    大雪纷飞,师父一身黑衣,踏着风雪而来,站在他面前,低下头去,对他伸出了手,“小孩儿,跟我走吧。”


    他没有迟疑,便将自己那沾满了泥土的手,放在了那只大掌之中,自此,握住了自己全新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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