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啖狗屎!谁跟你这个杀千刀的贼偷是一伙儿!”花一棠大怒, 将手里的扇子朝云中月砸了过去,当然,被轻轻松松避开了。
花一棠更气了, 又脱下一只靴子扔出,“识相的速速将你偷的东西交出来, 否则——”
“否则净门定然你在唐国寸步难行!”靳若吼道。
“天大的冤枉啊~~”云中月的语调带着欠揍的波浪线, “其一,越窑的破瓶子又丑又重,我根本看不上,其二,我又没有花家四郎这般风骚(花一棠扔出第二只靴子)咳,风雅的嗜好,要那临晚镜纱衣更是无用——”
“唰——”林随安拔出了千净。
云中月一个激灵, 连连摆手,“别别别,天地良心,真不是我偷的!我真是来看热闹, 我可以对天发誓——呦,又有人来凑热闹了——”
门外一片乱糟糟,宋县令率一队不良人急吼吼冲了进来, “听说花宅也丢了东西,莫非又是云中月干的?!”
宋县令这一打岔, 众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去,一眨眼的功夫,云中月就仿佛融化在月光中的云丝, 消失了。
宋县令自然没看到云中月,只看到花宅众人如临大敌的气氛, 急得捶胸顿足,“哎呦呦,我说什么来着,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想不到连名震天下的花家四郎也着了道,这可如何是好?!”
花一棠脸皮一抖,瞬间换上无懈可击的营业笑容,从袖子里摸出一把芳春庭梅的折扇,唰一声甩开,“宋县令不必忧心,一切尽在花某掌控之中。”
宋县令一怔,“花四郎此言何意?”
“今夜之事,皆是花某的计划。”花一棠踱着四方步,小扇子摇得吧嗒吧嗒,“日间,听宋县令叙述此贼行径,花某便推断出,此贼不但极为狡猾,且极可能有同伙协同作案。若有同伙,仅仅擒住此贼并不能抽丁拔楔,反而会留下后患,最好的办法是引蛇出洞,直捣黄龙。所以,花某便设下了三重陷阱。”
宋县令蒙了,“三、三三重……陷阱?”
花一棠点头,“第一重,花某特意将越窑瓷器价值千金的消息散了出去,就是为了让越窑瓷做饵。”
“第二重,入夜后,花某在宅中布下天罗地网,表面是为了防贼,实则是为了打消飞贼的戒心,花宅守卫越严密,飞贼就越放心,误以为花某对他毫无办法,只能被动防守,如此,才能大胆前来行窃。”
“第三重,花某在这天罗地网中特意留下了一处生路,为的就是让这飞贼可以顺利逃走,然后,我等便可追着飞贼一路寻到他的老巢,到时,自然可人赃并获,斩草除根,天下太平。”
宋县令一拍大腿,“好计谋!不愧是花家四郎!”
花一棠微笑,“雕虫小技,不足挂齿。”
木夏、伊塔、四圣和众多花宅护院皆是满面崇拜,靳若也有些懵,想了想,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所以姓花的早就发现今夜偷东西的飞贼不是云中月,而且一早就设好了陷阱,请飞贼入瓮,刚刚的言行也是陷阱的一部分——果然是一肚子花花肠子的纨绔,太过分了,竟然连自己人都骗!”
林随安:“……”
靳若这徒弟什么都好,就是脑子不太灵光,花一棠随便忽悠几句,居然就信了。
花一棠这货分明就是打肿脸充胖子,强行挽尊——别的不说,就瞧他衣襟下的脚丫子——鞋没了,只剩了袜子,每走一步,脚指头尴尬抓地,快抓出两室一厅了——亏得衣袍宽大拖地,没什么人看到。
林随安甚至能猜到此时花一棠的心声:
钱可断,血可流,花四郎的面子不能丢!
宋县令望着花一棠的眼神里满是星星,“敢问四郎,接下来该如何做?”
花一棠得意一笑,“靳若何在?!”
靳若:“啊?”
“宋县令,这位便是名震唐国的净门少门主靳若,辨痕追踪之术独步天下,任何人的足迹在他眼中皆无所遁形!”花一棠热情介绍道。
宋县令大喜:“天下竟有如此奇人,当真令宋某大开眼界!”
靳若乐得嘴都咧到了耳朵根,“师父,你听到了没,姓花的第一次叫我少门主诶!”
林随安:“为师与有荣焉。”
花一棠做了个请的手势,“有劳靳少门主了,请——”
靳若拽了拽衣襟,雄赳赳气昂昂走进库房,甩出随身携带的量绳,一寸一寸扫描地面的足迹。
宋县令和一众不良人甚是好奇,全聚在库房外面,伸长脖子围观,时不时发出两声赞叹感慨。
花一棠长吁一口气,飞快递给木夏一个眼神,木夏心领神会,唤来侍从送上新的短靴,花一棠一瘸一拐走到避光的地方,三下五除二套上,木夏手持拂尘绕花一棠转了一圈,扫去衣衫下摆粘的浮尘,替花一棠换上新的香囊球,于是乎,又变成了香喷喷亮闪闪的扬都第一纨绔。
林随安斜眼:装,让你装。
花一棠干咳两声,装作没看见林随安的鄙视,晃悠着站在的人群外围,挺胸抬头摇着扇子,一副成竹在胸十拿九稳的模样。
靳若果然没让人失望,不消片刻,就寻到了线索,“找到了!”快步走出仓库,“仓库中有一处崭新的足迹,不属于花宅中任何一个人,足尖足跟轮廓清晰,说明此人并不会轻功,”顿了一下,“还真不是云中月。”
林随安:果然。
宋县令:“什么?不是云中月?!那、那那是谁?”
靳若:“足长四寸三分二,步距一尺八,据此推算,此人身高大约在五尺三到六尺一之间,体重不超过一百斤。”
花一棠:“也就是说,此人身形矮小,而且很瘦。”
林随安:“可能追踪到逃跑路线?”
“我记得当时的人影往后宅方向去了。”靳若示意大家让开,蹲下身,手持火折子,一步一步向前搜寻。
因为适才云中月捣乱,院内的足迹有些乱,这次靳若颇费了些时间,终于在后园的长廊下找到了贼人的足迹,顺着足印穿过后花园,过假山群,跨锦鲤池,绕过后厨房,一路追到了柴房。
柴房后的杂草丛中,有一口井,井边的草被踩塌了,靳若绕着转了一圈,摸了摸井口,“贼人跳井了。”
众人愕然。靳若探头往井里看了看,捡了块石头扔进去,哒哒哒的声音落到了底,没有水的声音。
“是口枯井,不深。”靳若翻身一跃而下,火折子的光倏然消失在了井口。
宋县令“啊”一声,林随安和花一棠忙围了过去。
“有什么发现?”林随安喊。
靳若的声音远远传了上来,“土很湿,这井应该枯了没多久……哎呦,这儿怎么有一堆泥巴——”
花一棠:“木夏!”
木夏快步上前,“回四郎,这井原本是有水的,但不知为何,这半年来,水变得越来越涩,渐渐地就枯了。”
“啊!”井里的靳若突然叫了一声。
林随安:“怎么了?!”
突然,一团粗麻绳抛出井口,宋县令大喊,“快,帮忙拉人——”
还没喊完,就见林随安单手捞住麻绳,顺势缠上手臂,甩开膀子向后一扯,靳若从井里飞了出来,旋身落在了井壁上,小腿和手臂上全是泥。
宋县令惊呆了,心道这小娘子好大的力气!
靳若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像只花猫,表情很兴奋,“师父,井壁上有个盗洞,是新挖的。”
盗洞?
林随安瞪大了眼睛:好家伙,换题材了?
靳若:“我仔细看过洞内的挖掘痕迹,错不了,是阴司令人的挖的盗墓洞,难怪这贼偷神出鬼没,原来不是飞贼,是地贼。”
花一棠冷笑,“啖狗屎!区区一只地老鼠,竟然挖洞挖到我花四郎的地盘上了,真是找死!”
林随安:“可能寻着盗洞找到出口?”
“恐怕不行,”靳若摇头,“洞口很窄,只有身形瘦小之人才能钻进去,或者……会缩骨功的——”
说到这,靳若目光不由扫向了四周,林随安猜到了靳若的想法,这种时候,也许能找云中月帮忙——
花一棠重重鼻腔里重重哼了一声,“能判断盗洞的方向吗?”
靳若抬手指向东北方,“这边。”
“甚好!”花一棠扬起扇子,拔高嗓门,“来人,全给我刨了!”
宋县令:“诶诶诶?!”
全能管家木夏再一次发挥了他完美的应急事件处理能力,不到一刻钟,花氏二百五十宅五十八名的护院尽数到位,人手一柄铁锹,一声令下,铁锹狂舞,尘土飞扬,顷刻间,掘地三尺深,枯井灰飞烟灭。
靳若全程密切跟踪,时不时跳下坑去探探盗洞的方向,调整挖掘路线,花宅护卫挖得热火朝天,宋县令看得目瞪口呆,一众不良人被热情的工作气氛所感染,也纷纷下场开始刨土。
众人从柴房挖到了马厩,又从马厩挖到了咸菜库,咸菜库后面就是花宅的院墙,花一棠自然不肯罢休,小扇子一抖,挖掘大军拆了院墙,一路挖到了街上。
宋县令汗都下来了,虽说这一坊都是花氏的地,前后左右都是花宅的铺子,但这么挖下去,也不是办法啊,正想阻止,伊塔送来了两包金叶子,道:“四郎说,替弈城,修路哒,算他的。”
宋县令抄起金叶子揣进怀里,挥舞着双臂呐喊助威,“兄弟们,上啊!”
半条街挖空了,街巷尽头是坊墙,坊墙根又是一口枯井,靳若示意众人停下来,在枯井边溜达了一圈,猛地抬眼,手脚并用翻墙落地,蹲下身,摸了摸地上残留的干泥,笑了,起身向前一指,“贼人去了那里!”
林随安纵身跃上坊墙,借着月光向前望去,靳若手指的尽头是一所三进宅院,宅中一片黑暗,只有大门外的两盏灯笼亮着。
牌匾上两个字:田宅。
*
小剧场
卧房内熟睡的方刻翻了个身,用被子捂住脑袋,咕哝:“好吵。”
第232章
田员外是被宋县令从被窝里薅出来的, 吓得脸色惨白,满头大汗,“宋、宋县令, 花花花四郎,你们半夜三更闯到我的家里, 想要要要作甚?!
花一棠摇着扇子, 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圈田员外,笑了。
田员外只穿了一身单薄的内衫,愈发显得骨瘦嶙峋,头发还是潮的,光着脚,外衣和鞋袜不知所踪。
靳若学着花一棠的模样,背着手, 踱着劲儿劲儿的四方步,先绕着田员外转了一圈,又凑过去闻了闻,笑道:“足长四寸三分二, 身高五尺六寸三,体重九十八斤五两,虽然换了衣衫, 洗了手脚和头发,还是能闻到腐骨散的臭味儿, ”后撤一步,端端向前一指,摆了个和花一棠同款的傲娇造型, “今夜在花宅仓库偷走越窑瓷的飞贼就是你!”
田员外扑通跪地,扯开嗓门大叫, “冤枉啊,今天晚上我一直在家睡觉,从未出过门,我家的仆人皆可作证!还请宋县令明察!”
宋县令有些忐忑,“花四郎,这田员外在弈城住了快三十年了,为人老实厚道,安分守己,您会不会是搞错了?”
花一棠点头,“宋县令所言甚是,所谓捉奸捉双,擒贼拿赃,无凭无据的,的确不能定案。”
“要证据啊,简单!”靳若把田员外扒拉到一边,蹲下身看了看床底,敲了敲地面,一指,“这下面有个密室。”
田员外顿时面色大变,宋县令大惊,“来人,速速将床抬走——”
“让开。”林随安单手抓住床沿,呼一下将整张红木床抬起,扔到了旁边,宋县令的下巴掉到了地上。
靳若踩了踩地砖,沿着墙角摸了一圈,瞥向田员外,“机关在何处?”
田员外梗着脖子,“什么机关密室,我不知道!你莫要血口喷人!”
靳若叹气,“师父,有劳您老人家了。”
林随安翻了个白眼,抽出千净,但见绿光一闪而逝,千净回鞘,地砖上多出了两条十字交叉的细线,靳若毫不客气踩了一脚,地面咔哒哒塌陷,露出了三尺见方的密道。
一室死寂。
田员外身体一歪,瘫在了地上,宋县令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花一棠啪合上扇子,笑容诚挚,“宋县令,请吧。”
*
林随安万万没想到,弈城中一个平平无奇的员外,居然在地下建了这么大一间密室。
从入口进来,沿着螺旋楼梯足足走了半刻钟,靳若又开了两道暗门,方才见到密室的真容。
放眼望去,起码有两百平,放满了博古架,一排又一排,博古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器皿,最前方的架子上都是生锈的铜器,鼎、钟、短剑、人像、马塑、人偶、皮扣、剑鞘……越往里走,器皿的颜色愈鲜亮,金器居多,碗、筷、簪子、头冠、步摇,还有各式各样的玉器,玉手剑、玉佩、玉环、玉珏、玉镯、玉链,最后一个架子几乎是空的,上面只摆了两件东西,一件是三彩瓷马,另一件就是今夜被盗的越窑缠枝冰花纹双耳瓷瓶。
花一棠站在越窑瓷瓶前,用扇子敲了敲,啧啧两声,“看来田员外对这尊瓷瓶很是喜爱啊,啊呀呀,早些告诉花某,花某送给你不就得了,何必偷呢?”
跪在地上的田员外身体剧烈一颤,看向花一棠的眼神几乎飞出刀来。
宋县令全程张着嘴,“这、这这这些全是赃物?!这么多?!没听说弈城谁家丢了这么多宝物啊!”
“除了这件越窑瓷,剩下的都是从死人家里盗走的陪葬品,”花一棠道,“这位田员外原本的职业应该是一名阴司令人,擅长打盗洞,能在地下畅通无阻,神出鬼没,宋县令你们抓不住人也情有可原。”
宋县令怒发冲冠,“田成贵,你还不认罪?!”
田贵成冷笑道:“我的确是阴司令人,我偷的都是无主墓的陪葬品,这些宝物长埋地下不见天日,根本就是暴殄天物,我不过是帮这些宝物重新回到阳间,何错之有?!”
花一棠:“那花某倒是有些好奇了,阴司令人为何要偷我宅中的瓷瓶?莫非觉得我花宅里的都是死人不成?”
田贵成义正严词道:“花氏将这些千金难寻的越窑瓷随随便便摆在外面,风吹日晒,同样是暴殄天物,我只是不忍它们被如此粗暴对待,更何况,花氏富可敌国,我不过是偷了你一个瓷瓶,又何必这般斤斤计较?”
宋县令气得面色铁青,“放肆,你一个贼还有理了?!”
田贵成翻了个大白眼,根本没把宋县令放在眼里。
靳若在密室里摸了一圈回来,有些纳闷,“没发现那些肚兜、狗碗、夜壶乱七八糟的,姓花的那什么纱衣也没瞧见,也没有其他的密室。”
花一棠眼角狠狠一抽。
宋县令:“你偷的其他东西在何处?还不速速招来?”
田贵成嗤笑一声,摆出一副“我就是不说,你能奈我何?”的造型。
“岂有此理!”宋县令大叫,“来人,将田贵成押入大牢,严刑审问——”
“宋县令且慢,花某以为此人说的有道理。”花一棠挑高眉梢道。
宋县令:“啊?”
靳若往林随安身侧凑了凑,“姓花的想干啥?”
林随安:“咱们躲远点。”
花一棠歪头看着田贵成,嘴角慢慢勾起,“花某认识一名得道高僧,很是擅长驱邪伏魔,可将这屋内的墓葬品全送过去,诵经七七四十九日祛除晦气,再全扔进炉子里融了,铜器打成农具,金器化成金锭,送给弈城贫苦百姓补贴家用。”
田贵成眼球爆出了眼眶,“花四郎你疯了吗,这些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价值连城又如何?”花一棠掏出帕子裹住一块玉珏,慢慢把玩着,“它们如今只能藏在这暗无天日的密室里,唯一的用处就是有朝一日卖出去,换一个无耻盗墓贼的吃喝享乐,这才是真正的暴殄天物。”说着,将玉珏狠狠摔在了地上,玉珏四分五裂。
靳若捂住了胸口:“妈耶妈耶妈耶,那块玉要多少钱?!”
林随安差点晕过去:你丫的败家子,在她的时代,这可都是国家文|物!
田贵成双眼爆出血丝,嘶吼着扑上前,又被不良人拖了回去,“那是我的东西!是我的宝贝!你不许动它们!”
“啊呀呀,抱歉抱歉。”花一棠又拿起一块玉环,“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里的东西都是你偷来的,没花你一文钱,我不过是失手砸几件,你又何必斤斤计较呢?”说着举起手臂,作势又要砸。
别啊!
林随安一个箭步上前攥住了花一棠的手肘,几乎同一时间,田贵成喊出了声,“不是我偷的!”
花一棠:“哦?”
田贵成泪流满面,“别砸了!我招了!我金盆洗手已经二十年,早就不是阴司令人了,这密室里的东西都是我起早贪黑攒下来的。上个月,我丢了水囊,很是懊恼,所以自己偷偷去调查,无意间看到了花宅的富贵,一时起了贪念,于是借助枯井,偷偷挖了盗洞,恰好今日花宅收到了云中月的花笺,我便想着趁此良机再干一票……我真不是云中月!几位员外的东西真不是我偷的!”
花一棠横眉竖目:“我的临晚镜纱衣呢?!”
“什么纱衣?我见都没见过!”田贵成哭道,“肯定是真正的云正月偷的!”
就在此时,林随安看到宋县令身后的不良人中有个人突然身形一歪,好像不慎闪了腰,林随安脑中叮一声,一阵风似的刮了过去,刀鞘逼住了那不良人的脖颈。
那不良人五短身材,两只眉毛像一个八字趴在眼皮上,眼珠子却是滴溜溜乱转,靳若飞快验了验此人脚下的足印,乐了,“足印浅而薄,有足尖无足跟,体重一百二十二斤,云中月你最近吃得不太好,瘦了啊。”
八字眉叹了口气,向前伸长胳膊,整个身体咔咔咔拔高,腰肢变得笔挺,四肢变得修长,周围不良人哗然大惊,慌乱散开,宋县令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妖怪啊!”
花一棠抄着扇子挤过来,脸气鼓鼓的,“云、中、月!”
云中月笑了,配着一双八字眉颇有几分滑稽,“在下就是想看看这假货到底长什么样,未曾想,堂堂花家四郎竟然也被耍了,真是令在下好生失望啊。”
林随安手腕一抖,千净刀光在云中月脖颈动脉处划过薄薄的绿光,云中月丝毫不怯,黑白分明的眼瞳定定望过来,“不是我。”
那眼神实在太过诚挚清澈,林随安心脏扑通一声。
花一棠眯眼,“莫非还有第三个贼?”
*
寅正二刻,花氏二百五十宅,正堂。
花一棠拢着袖子,皱眉盯着桌上的花宅地图发呆。
靳若又去院子里转了好几圈,无奈所有的踪迹都被踩烂了,第三个贼偷的足迹已然无法辨认,气得够呛,只能化悲愤为食量,疯狂往嘴里炫白糖糕。
林随安打了个哈欠,瞥了眼隔壁的云中月。
云中月顶着那张八字眉脸,还挺自来熟,喝着茶,吃着点心,盛赞伊塔沏茶的手艺不错,换来伊塔两个大白眼。
宋县令坐在云中月对面,左边瞅瞅,右边看看,口中啧啧称奇,“不愧是天下第一盗,这张脸简直和王老九一模一样。”
云中月:“谬赞谬赞。”
“啊!”宋县令突然反应过来,“王老九呢?不不不不不会已经被您杀——”
“云中月只偷东西,从不杀人。”靳若鼓着仓鼠腮帮子道,“那个王老九大约还在哪个犄角旮旯睡觉呢。”
云中月微笑,“知我者,靳少门主也!”
“滚!”
“小靳若,在下好歹出道比你早几年,你该称在下为前辈。”
“我呸死你!”
林随安扶额:一个天下第一盗,一个未来天下第一门门主,吵架水平竟然和幼儿园小朋友持平。
“原来如此,”花一棠点着花宅地图道,“子时三刻,靳若在屋顶发现云中月的踪迹,从库房追到了前堂,所有护院也跟着追了过去,致使库房和放衣衫的厢房守备空虚,也就是这个时候,田贵成去库房偷瓷瓶,靳若回来的时候,撞上了田贵成,可惜不慎被其逃脱。”
“而实际上,同一时间抵达花宅的,应该还有另一个飞贼,他的目标是厢房。厢房与库房位置相反——换句话说,因为云中月和田贵成的出现,飞贼去厢房偷盗时,犹入无人之境,畅行无阻。”
“树大招风啊,”云中月掏出一面铜镜照着,又是贴鬓角,又是补黑粉,冷嘲热讽道,“花氏这般招摇炫富,方才惹来了一堆贼偷,花四郎,听我一句劝,为人处世还是低调些的好。”
“还不都赖你!若非你横叉一杠子,区区小贼怎么可能得手?”靳若砸出一块白糖糕,云中月探手接住咬了一口,嫌弃道,“太甜了。”
“你给我吐出来!”
林随安实在没眼看,坐到了花一棠对面,观察地图片刻,“伊塔选的厢房位置不错,独门独院,前有花苑,背靠池塘,位置偏僻,若不是对花宅布局十分了解,很难寻到这个地方。莫非——”林随安放低声音,“是家贼?”
花一棠扇子哒、哒、哒敲着桌面,“木夏,将花宅二百五十宅所有仆从、侍女和护卫的名单取来——”
“甭浪费时间了,是外贼。”云中月手腕一转,收起小镜子和粉扑,凑过来,指尖飞快在后门、厨房、菜窖、水房、花园、茅房几个位置点了点,“这些地方都有贼偷的踩点的标记,标注了方位、路线、护院巡逻时间等等。”
林随安惊了,花一棠愕然,“你如何知道的?”
云中月用舌头剔了剔牙,“我晚上吃撑了,在园子里遛弯消食的时候看到的。”
林随安:“……”
这贼偷是把花宅当成自己家了吗?还遛弯?!
花一棠额角蹦出了青筋,手里的扇子攥得咔咔作响,强忍怒气,“带我们去看看。”
云中月呲牙一笑,“得嘞!”
*
小剧场
方刻一个激灵醒过来,看了眼旁边的琉璃缸,月光下,缸里内脏油腻发亮,安心了,倒头继续睡。
第233章
林随安第一次见到贼偷的踩点标记, 说实话,完全不知所云。
有正方形、长方形、三角形、平行四边形、波浪线、叉、钩、圆、点、星号,有的圆里画点, 有的星星打叉,有的一串点, 还有各种符号的组合, 用细细的碳笔画在十分不起眼的地方,比如后门的门槛下面。
若不是云中月指引,他们这些外行根本发现不了。
林随安很想问这些符号代表的意义,但瞥见云中月抖肩抖腿抖脚的嚣张气焰,实在是不想开这个口。花一棠大约也和她一样,正在经历激烈的心理斗争,斜眼瞅着云中月, 手里的小扇子合上又拉开,拉开又合上,开合速度越来越快,哒哒哒、哒哒哒, 催得宋县令一头冷汗。
“咳,敢问云大侠,这些标记符号都是何意啊?”宋县令问。
云中月嘬了一下牙花子, 撩袍蹲身,指着门槛下的点、线、圈组合道:“辰初三刻, 人流大,后门守备松散,宅内无恶犬。”
宋县令甚是敬佩, “果然是术业有专攻。”
花一棠忍不住了,也蹲下身, “圈里带点是何意?”
云中月:“此宅是重点目标。”
“一短竖三横点呢?”
“代表踩点的时间。”
“波浪线呢?”
云中月无奈,“花四郎,俗话说的好,猫有猫道,鼠有鼠道,好好当你的纨绔参军,就别妄想抢我们贼偷的饭碗了。”
花一棠“切”了一声,“小气。”
“也就是说,此贼曾在某日的辰时三刻来过花宅后门。”林随安道。
木夏:“辰初至辰正是后厨采买的时间,后巷里的人很杂,送菜的、送肉的、送米的、送油的、送水的,若是再早半个时辰,还有倒夜香的经过。”
花一棠站起身,“其它标记在何处?”
云中月没回答,他被贴在后门上的版画吸引了注意力,两张华丽丽的铁血花财神门神正朝着众人露出威严又娇艳的笑脸。
云中月笑出了声,林随安扭过了脸:太社死了!
花一棠:“喂!”
靳若跑了过来,“我和伊塔也发现了标记,在后厨。”
后厨的标记与之前又不一样,多了三角和长方形的组合,画在灶台壁上,若不细看,定会错以为是炉灰。
云中月抱着膀子翻译,“午正三刻,后厨无人,护院困乏,还记录了后厨的方位。”
“此贼在某日的午后来过后厨?”花一棠看了眼木夏,“每日午时左右,宅内可经常有外人出入?”
木夏神色一凛,“我这就请驻宅管事过来。”
众人顺着标记的继续向前搜寻,分别在茅房墙根、水房的水缸上、菜窖的门板上、花园的假山石发现了各种组合的符号,随着越来越深入内宅,符号组合也越来越复杂,尤其是各种正方形、长方形和三角形的组合,这一次,连伊塔都猜出来了。
“这个是,宅子的,结构图,过分!”
云中月:“这么大的宅子,能摸得如此清楚明白,这小贼来了不止一次,可能一天来几次,很有耐心。”
林随安:“若是如此,说明此人的身份不仅能进入后厨,还能深入到内宅花园而不受怀疑。”
宋县令:“莫非真是家贼?”
花一棠摇头,“恰好相反,此贼这般频繁踩点,反而说明不是花宅内部的人。”
云中月:“是个新手,记性不行,若是我,根本不需要这么复杂的标记,转一圈就记在脑子里了。”
众人齐刷刷瞪了云中月一眼。
木夏带着驻宅管事过来了。驻宅管事名为木桐,四十岁,是花氏二百五十宅的常驻管家,平常宅子空置时,负责宅子的日常养护、人员管理、物品采办、财物核算等具体事务,比木夏更了解情况,大约是听木夏的说明,来汇报的时候,还带了本册子。
册子里登记了进出花宅人员的名单,包括来访人姓名,进入和离开时的时间,以及具体事项,甚至还记录了这些人都去过花宅哪些地方,工作不可谓不细致。
按照时间顺序,进入花宅的外部人员主要有夜香郎、送柴的、卖炭郎、菜农、肉行小二,这几类人几乎每天都来,但行动范围只限在后厨,米行、面行的人大约隔半个月来一次,有时是早上,有时是下午,也只在后厨范围活动。
唯有一种人比较特殊,就是送水郎,有时一天来两次,早晚各一次,有时一天来三次,分早中晚,而且除了后厨,行动路径涉及水房、菜窖、茅房、最近半个月还去过花园。
“为何送水郎来的如此频繁?”花一棠问。
木桐:“四郎有所不知,弈城地理位置特殊,较为干旱,无河无湖,多靠井水。但此处井水碱大,若是遇到天气不好,还会泛苦涩味,所以城里讲究些的人家,都买山泉水以供饮食。山泉水属楝花山的最好,距离弈城十里,运送不易,运费也不便宜。久而久之,弈城内便生出了许多送水郎,以送水为生。因为路途较远,花宅人又多,所以一次送的水常常不够一天用,多数情况是一天送两次,或者一天三次。”
花一棠点了点头,“送水郎去菜窖做什么?”
“菜窖地下就是冰窖,天气渐冷,很快就要到制冰存冰的日子,需要储存些泉水备用。”
“花园也用山泉水吗?”
“花园的假山群是太湖石,价贵喜潮。弈城干燥,风沙大,太湖石需要常常用水清洗养护,若是用井水,石头表面会生出水碱,损害石基,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用山泉水清洗。这次为了迎四郎入住,一周前就开始清洗了。”
靳若一锤手掌,“没跑了,这些送水郎的嫌疑最大。”
林随安:“经常出入花宅的送水郎有多少人?”
木桐有些为难,“差不多有十七八人。”
“这么多?”
“有的送早上,有的送中午,有的送晚上,花宅用水量大,所以人多。”
宋县令:“这个容易,将这些人全抓起来,一个一个审,定能审出那个小贼!”
“花某还急着去安都上任,没那个闲工夫一个一个审。”花一棠将册子递给靳若,“给我一份弈城舆图。”
靳若一边嘀咕“你怎么知道我有舆图”,一边掏出了舆图递给了花一棠,不用花一棠下令,木夏已唤人搬来桌椅、灯盏和文房四宝,甚至连熏香炉都布置妥当。
花一棠挽袖撩袍落座,笔尖舔满墨汁,“宋县令,除了六名员外,可有其他百姓家丢过东西?”
宋县令一愣,“有是有,但都是平民家不值钱的东西,县衙虽然做了备案,但想着还是几位员外家的宝贝更值钱——”
林随安皱眉,一记冷眼扫了过去。
宋县令只觉一桶冰水从头浇下,心肝脾肺肾都冻住了。
云中月嗤笑一声,“夜壶、肚兜、狗碗、假发、火腿,还真是挺值钱呢!”
花一棠肃下神色,“对百姓来说,家中的一针一线皆是珍贵,宋县令适才所言,实在不是一个父母官该说的话!”
宋县令一个激灵,忙抱拳道,“宋某失言了!”
“去将备案卷宗取过来。”
“是是是!来人,去取卷宗!”
“请宋县令先在舆图上标出五名员外家的位置。”
“诶?好好好!”
宋县令标完,花一棠又让木桐标注了送水郎出城、入城的必经路线,最后自己亲笔标上田贵成家,盯着舆图,左手手指飞快在舆图上丈量着什么。
这次不仅宋县令懵了,云中月也一头雾水,问,“花四郎在做什么?”
靳若:“姓花的说他是什么七星观金光洞十烨道长的关门弟子,天下万事只需掐指一算,就能算个七七八八,现在大约是在算犯人家住在哪儿。”
云中月的脸皮不自然抽动了一下,“吹牛吧?”
靳若耸肩,“爱信不信,东都城那个连环杀人犯就是这么算出来的。”
云中月整个头皮又抽了一下,也不知道人|皮|面具下到底是什么表情,能造成这般怪异的表现,又看向林随安,放低声音,“真的假的?”
“假的。”林随安无奈道,“花一棠用的是一种断案推理算法,简单来说,就是将作案地点、犯人日常习惯和犯罪心理结合起来,算出罪犯最有可能的住址范围。”
云中月眼角狂抽两下,人|皮|面具险些掉了,又飞快黏了回去,“你这个听起来更扯淡!”
县衙的卷宗送来了,花一棠一目二十行看完,笔走龙蛇在舆图上标注完毕,深吸一口气,开始埋头画大圈、画小圈、画长线、画短线,弈城面积不大,加上送水郎的行动路线很有规律,比东都杀人案的计算量少了好几倍,不过一刻钟,花一棠就锁定了目标,笔尖一点,“此贼的家就在这条街上。”
宋县令:“诶诶诶?!!”
靳若一瞧,“哦,南朝巷啊,不远。”
林随安:“带上木管家的册子。”
“明白!册子上的送水郎谁住在这条巷子,谁就是弈城飞贼!”靳若满面兴奋,“伊塔、青龙朱雀白虎玄武,跟我抓贼去喽!”
一行人欢呼着跑了,宋县令这才反应过来,忙率领众不良人追了出去。
花一棠翘脚坐在太师椅上,端过茶盏,嘬了一口。
云中月看着花一棠的眼神好像在看一只妖怪。
林随安很理解云中月,她第一次见到花一棠运用地理学的犯罪心理学画像时,也是这般震撼,甚至以为花一棠是计算机成精了。
花一棠显然注意到了云中月的目光,放下茶盏,扬起下巴,啪甩开扇子,开始傲娇摇摆。
云中月翻了个白眼,又将目光转向林随安,“林娘子不去帮忙吗?”
“一个冒牌货,有靳若足够了。”林随安抱着千净,斜眼瞅着云中月,“林某要盯紧的是真货。”
云中月笑了笑,慢吞吞在院子里溜达起来,林随安亦步亦趋跟着,确保二人之间的距离不超过千净的攻击范围,只要云中月有任何异动,一刀秒杀。
走着走着,云中月停在了厨房门前。厨房门板上,也贴着两张铁血花财神的版画,云中月盯着画,竟是发起呆来。
林随安视线在版画和云中月背影上转了一圈,心中一动,“你若喜欢这财神画像,我送你一张,花一棠买了好几百张呢。”
云中月:“我可不要,贴在家里做噩梦。”
“若不喜欢财神,我还有一张战神娘娘,据说能驱邪避祸,保卫家园。”
说出这句话的瞬间,林随安突然感觉云中月周遭的氛围变了,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沉重,仿佛将他的肩膀都压低了三分。
云中月慢慢回头,隔着人|皮|面具看不到他真正的表情,但林随安能看到他的眼睛,漆黑幽邃,像深夜里的泉水,表面平静无波,深处暗流汹涌。
林随安眉头微动,“战神娘娘的脸上有张面具,我觉得很像你。”
云中月静静看着林随安半晌,左边面皮抽动两次,勾出一个怪异的笑脸,“传说中,守护弈城的战神娘娘,手持斩|马|刀,所向睥睨,一女当关,万夫莫开,有以一敌百之力。好像更像你啊。”
林随安呆住了,第一反应是:我擦,这具身体的原身不会除了“千净之主”和“破军”之外,还有第三重隐藏身份吧?开什么玩笑?叠BUFF呢?她可不想接这么狗血的剧本!
“啪!”一面芳春庭梅的折扇挡住了林随安的视线,花一棠气鼓鼓的脸挤了进来,“你俩干嘛呢?”
林随安:“啊?”
“他那张脸又丑又老,有什么好看的?!”花一棠瞪着溜圆的眼珠子问。
林随安:“……”
大兄弟,我们这儿正聊到关键处,你打什么岔啊!
云中月喷笑出声,伊塔兴高采烈跑了进来,高呼,“斤哥威武,抓到贼了!”
*
小剧场
方刻:呼噜噜,呼噜噜。
第234章
贼人叫山大郎, 三十二岁,以送水卖水为生,家住南朝巷二十号, 好巧不巧,花宅出入记录册上的送水郎只有他一个人住在南朝巷, 靳若只用了半个时辰就锁定了目标, 完美擒贼。
弈城县衙显然很不适应这般高效率的工作方式,花一棠、林随安和云中月赶到的时候,宋县令还是懵的。
山大郎长得黑黝黝的,挺健壮,此时却哭得像个三岁的孩子,跪在院子里,身上五花大绑, 鼻涕眼泪拖得老长,“别杀我别杀我!我全招了!都是我偷的,求求各位老爷绕我一条狗命啊啊啊啊!”
山大郎的宅子只有两间厢房,一间卧室, 一间仓房,不良人将仓房里东西一样一样搬出来,整齐排列在院中, 登记造册,每记录一件, 便有人吆喝一声,这是规矩,官方的说法叫“唱证”, 为的就是公开公正,以防有人徇私偷藏证物。
“沾了泥的臭袜子一只——”
“生虱子的假发包一团——”
“豁口的剁肉刀一把——”
“洗干净的狗食碗一只——”
“臭烘烘的夜壶一只——”
“火腿半条——”
“黑了吧唧的水囊一个——”
“发霉的裤子半条——”
“馊了的咸菜坛一个——”
“熏香的肚兜一个——”
“生虫的草鞋一双——”
不消片刻, 竟快将整座院子摆满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有,臭的臭,馊的馊,味道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
伊塔和四圣躲得老远,五长脸皱巴成了苦橘子,这可能是四圣表情最生动的一次。
宋县令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云中月捏着鼻子,花一棠贴着林随安站着,小扇子摇得飞快,权当空气清新器。
宋县令以袖掩住口鼻,厉喝,“山大郎,你为何要偷这些——这些东西?!”
山大郎哭道:“我、我我就是喜欢那些东西,一时没管住自己的手,我不想害人,就是想把它们偷回来,放在家里看着,我就舒坦——”
林随安:好家伙,是个恋|物|癖。
花一棠:“为何要假冒云中月的名字?”
山大郎哭得更凶了,“我听说过天下第一盗的名号,是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侠盗,我做梦都想成为云中月,可是我再也没有机会了,呜呜呜呜呜呜——”
感情这小贼是将云中月当成梦中偶像啊!
林随安和花一棠齐齐侧目,纵使隔着人|皮|面具,都看到云中月气歪了嘴。
最后两个不良人从仓房里钻了出来,满头大汗汇报,“都搬完了。”
花一棠“诶?”一声,提起袍衫跑过去,也顾不上臭了,伸长脖子往仓房里张望。
林随安慢慢走到赃物中间,转了几圈,捡起唯一一个水囊,应该就是田贵成丢的那一个。水牛皮的囊身,黄铜口,软木塞,整体差不多一尺长,最肥处有半尺,造型像个大逗号,水囊是空的,没有装水,拿在手里很轻便,和普通的水囊没什么差别。
田贵成是个阴司令人,家中藏品皆是价值连城的墓葬品,为何独独对这个平平无奇的水囊情有独钟,定是有什么特别的缘由。
林随安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果然,在水囊口发现了一处标记,指肚大小,雕刻得很精致,有头、有尾、有身体、有四足,看起来像是什么动物的图腾——
“找到了!”靳若从另一间厢房里跳了出来,“姓花的,这应该就是你丢的衣服!”
靳若手里捧着一个精致的漆盒,表面画着艳丽的牡丹花,花蕊处竟然还嵌着亮晶晶的珍珠。
“到底是什么样衣服,值得用这么贵的漆盒?”靳若翻开盒盖,抽出里面的东西,唰一下抖开——
花一棠大惊失色,“别——”
皎皎月光下,绯红色的纱衣迎风招展,薄如蝉翼,柔软得像一片梦中的霞光,袖口、袂边还绣着透亮的牡丹,花香四溢,沁人心扉,将空气中的怪味儿全压了下去。
所有人都傻了,竟被一件纱衣魅惑了心神,心跳加速,面红耳赤。
林随安脑中叮一声,总算想起来了,上一次见到同款纱衣,是在青州诚县地下的密室里,当时花一棠的原话是——
【临晚镜纱衣……贴身衣物……多用于增进情谊之用……】
林随安震惊了:她突然明白了花一棠对这件纱衣的执念。
就这一晃神的功夫,旁里猝然探出一只手,抢走了林随安手里的水囊,林随安一个激灵回神,就见云中月足下生莲,绽出三重背影,夺门而逃。
林随安只觉一股无名火直冲脑门,抽刀腾空,紧追不舍。
花一棠趁机抢回临晚镜纱衣塞回漆盒,众人骇然回神,火烧屁股般追了出去,但见一双影子在月光中凌风踏檐,腾闪激斗,墨绿刀光如鬼眸闪烁,六重莲花影胜似鬼魅,快得根本看不清招式攻守。
不良人看得两眼发直,宋县令下巴砸地,“妖、妖妖妖妖怪啊——”
林随安已经有好些日子没和人正儿八经打架了,更何况还是云中月这般势均力敌的高手,沉寂许久的战斗热情被唤醒了,越打越兴奋,越打脑子越清醒:不过十来招,便理顺了云中月在弈城的全部行为逻辑线。
“你来弈城根本不是因为有人假冒云中月,而是为了找一件东西。”林随安劈出三招“刀釜断殇”连环斩,语速比刀速更快。
云中月踉跄连退三大步,六重残影变成了五重,“林娘子错了,我来弈城是为了见你——哎呦!”
林随安反撩一刀,用的是乌淳的苗刀刀法,这一刀角度刁钻,刀势惊人,甚是出其不意,云中月只来得及避开一半,刀风擦着他的鼻尖扫了过去,人|皮|面具瞬间四分五裂,好似破抹布散落四方。云中月倒吸凉气,双脚凌空交叠互踏借力,衣袂飞成了旋风,瞬间又换上了银面具。
“林随安,你来真的啊!”
“你要寻的东西是一件陪葬品,可惜,却被阴司令人盗走了,”林随安手下刀光不停,口中也不停,“你追着阴司令人查到了弈城,却发现阴司令人家中的东西也被人偷了,偷东西的还是一个假冒云中月名号的贼。”
云中月已经没空和林随安搭话了,此时的林随安又换了攻击方式,刀势不疾不徐,柔韧沉坚,是江湖上有名难缠的缠丝剑,仿若一团劈不开扯不断的蚕丝,硬生生将他困在了刀光之中。
云中月的汗顺着面具边缘滴了下来。
林随安知道自己已经猜对了七八分,再接再厉,“正好我们途径弈城,你索性现身搅浑水,助那贼偷得手,再借我们的力寻到贼偷老巢,找到了你想要的东西。”
说到这,林随安瞬间换招,双龙出海配合迅风振秋叶的步伐,左右夹击连攻四招,击碎了云中月的四重幻身,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真身飘荡在月光下。
云中月叹了口气,一个残影闪身逼到了林随安的刀前,千净刀刃在云中月的脖颈上划出一道细细的血线。
林随安这一惊可非同小可,她只想抓人,从未想过伤他的性命,悚然撤刀,“你找死吗?!”
就这一撤刀的功夫,云中月的银色面具在眼前倏然放大,林随安的鼻尖甚至碰到了面具的冰凉。
林随安看到了云中月藏在面具后的眼瞳,似冬日初雪下的两盏清酒,清冷又醉人。
“林随安,你还欠我三个人情。”耳边声音一闪而逝,不过一瞬间的恍惚,云中月飘到了高高的屋檐上,月光映着他飞扬的衣袂,像一只漆黑的大鸟。
“放我走,算还我一个人情。”
林随安深吸一口气,“若不放你走,你又当如何?”
“鱼死网破,同归于尽。”
“好,你走吧。”
“……”
云中月歪了歪脑袋,“你莫不是在消遣我?”
“是啊,”林随安收刀回鞘,扬眉笑道,“你忽悠了我们一晚上,我若不逗逗你、玩几招,岂不是亏了?”
云中月的身体似乎有些僵硬,半晌没说出话来,一只雪白的靴子直直砸了过来,花一棠的大嗓门震得整条街嗡嗡作响,“啖狗屎!滚啦!”
云中月胸膛剧烈起伏几下,朝林随安比了比拳头,身形一旋,化作月光里的一缕烟,消失了。
林随安望着月亮,着实不解。
那个旧水囊到底有什么特别,值得云中月如此拼命?
*
辰正二刻,方刻起床了。
洗漱完毕,更衣,出门,本想去后花园散散步,却发现园里堆满了土石,一众护院抬着土,扛着铁锹往柴房方向走,方刻好奇跟过去一瞧,柴房塌了大半,多出了一个大坑,坑后面是深过五尺的地渠,挺长,绕过马厩,穿过咸菜库,院墙也塌了,甚至挖到了街上。
护院和仆从们正在填坑砌墙,紧急维修,巷子里围观的百姓三单两两凑在一起,指指点点,嘀嘀咕咕。
“听说昨晚上那个云中月去花宅偷东西了,结果被花家四郎抓了个正着。”
“就是偷了老陈头的袜子、老马家的剁肉刀、张婶子的咸菜坛、鲁员外肚兜的那个云中月?”
“嘿,就是他!”
“哎哎哎,我可听说了,昨晚上抓住的是个冒牌货,不是真的云中月。”
“啊?那是谁?”
“山大郎,送水的!挖了个地道,把整座花宅都打通了。”
“哎呦,居然是他,我还买过他的水呢,真没看出来。”
“谁说不是呢!”
“了不得,宋县令抓了好几个月都没抓到人,这花家四郎才一晚上就人赃并获,不愧是唐国第一神探!”
“我听南朝巷的街坊说,昨晚上亲眼看到林娘子和云中月在屋顶大战三百回合,打得那叫一个天地变色,老好看了!”
“你说的林娘子可是净门千净之主?”
“这不是废话吗,放眼天下,也只有林娘子能让云中月忌惮几分了。”
“等一下,不是说山大郎是冒牌货吗?怎么林娘子又和云中月打起来了?”
“听说是真的云中月气不过山大郎顶着他的名号招摇撞骗,特意来了弈城找山大郎算账,嘿,恰好被林娘子撞见,这不就打起来了嘛。”
“那真的云中月抓住了吗?”
“哎呦,若这么容易就被抓住,还能叫天下第一盗吗?跑了呗。”
“可惜了……”
方刻挑高眉梢,双手揣着袖子,慢慢悠悠回了后花园,穿过回廊,走进膳堂,伊塔端着黑乎乎的熏茶迎了过来,方刻端过茶碗,坐在了自己的老位置上。
左边的花一棠顶着一双大黑眼圈,对面的林随安哈欠连天,靳若嚼着蒸饼打瞌睡,四圣睡眼迷离,连木夏都有些精神萎靡。
方刻品了口茶,冷笑一声,“所以,熬灯费蜡忙了一晚上,全被云中月耍了呗?”
众人齐刷刷望过来,眼神幽怨。
林随安扶额:方大夫你是懂拱火的。
“太困了,回去补觉了!”靳若晃晃悠悠站起身,“姓花的,休息一天,明天再上路。”
花一棠有气无力摆了摆手。
靳若打着哈欠走了,四圣也跟着回去了,伊塔靠在椅子里睡着了,木夏守着风炉开始打盹。
整座膳堂就只剩林随安、花一棠和方刻三个人是醒着的——这么说也不太准确——林随安瞄了眼方刻,方大仵作抱着茶盏,靠着软垫,也合上了眼皮,显然是因为屋内的瞌睡虫浓度太高,被感染了。
林随安想了想,觉得这是难得的机会,有的事儿,还是尽早说开为妙,否则,待时机过了,恐成心理痼疾。如此想着,搬着椅子凑到了花一棠身边,敲了敲花一棠的肩膀。
正对着蒸饼发呆的花一棠肩头一颤,回头,发现林随安不知何时坐得这般近,忙坐直了,“何、何事?”
花一棠的眼睛真是漂亮,熬了一夜,还是黑白分明,干净清澈,林随安越看,越觉得心中发酸,纠结半晌,艰难开口道:“你那件临晚镜纱衣——”
花一棠只觉一股热浪从脚指头窜到了头顶,整个人都红了,“那那那那纱纱衣是是是是——你别别别误会——”
林随安皱紧眉头,拍了拍花一棠的肩膀,“不必解释,我懂你!”
花一棠的心跳顿时消失了,半晌,“你——懂?”
林随安正色点头。
花一棠的嘴角不自觉越咧越大,眼中闪闪发亮的星星几乎要扑到林随安的脸上,“你真懂?”
林随安:“只是,我觉得此事不可操之过急,还需徐徐图之。”
花一棠连连点头,“对对对,徐徐图之,徐徐图之最好。”
“你若喜欢,就先将纱衣穿在里面,外面包裹严实了,外人应该看不到。”
“对对对,外人自然是不能看的。”
“刚开始,多穿几日也无妨。”
花一棠咕咚吞了口口水,“多穿——几日?”最后一个音都变了调。
“待日子长了,渐渐适应了,可隔一日穿一次。”
花一棠又吞了口口水,“隔一日一次……也、也不是不行——”
林随安根本没听到最后几个字,一本正经扳着指头计算,“然后,隔三五日穿一次,再隔七八日穿一次,慢慢递减频次,待你能完全摆脱依赖,治愈心病,便不用再穿了。”
花一棠僵住了,脸上的笑容也没了,眼里的星星也灭了,半晌,“林随安,你以为我订做这件临晚镜纱衣是为了——什么?”
林随安重重叹了口气,组织了一下措辞,“我明白,幼时的心理创伤很难治愈,而且往往会伴随终生,影响一辈子的行为和习惯。你幼时遭逢大难,因此对华丽的衣衫有种特殊的心理依赖,其实也没什么不好,也算是一种自我的心理疗愈。”
花一棠眼角狠狠抽了一下,表情裂了。
“我知道,你自打在诚县密室中见到了临晚镜纱衣,就一直念念不忘,一心想穿在身上,获得些许安全感……呃……无妨,如果你想穿,那就穿,只是这纱衣的设计风格着实有些惊世骇俗,还是穿在里面更妥当些。”
花一棠整个人向后一倒,无力瘫在了椅子里,一脸生无可恋。
林随安看在眼里,心中愈发沉重,“你愿意信我,将幼时之事告诉我,我定会帮你治愈心病!”
花一棠幽幽望着林随安,哭笑不得,“我的确得了心病,唯有你方能治愈。”
林随安大喜,“好搭档!共进退!”
花一棠身体晃了晃,脑壳撞到了桌子上,咚一声,发髻上翘起一撮呆毛,在晨风中瑟瑟发抖。
林随安对这次谈心的效果很满意,拍了拍花一棠的肩膀,拿起一块点心,嚼着回房补觉了。
花一棠趴在桌上,石化了。
方刻睁开眼,慢吞吞将茶盏放在桌上,站起身,走出膳堂,爆笑声顺着风飘了进来,“哈哈哈哈哈哈哈——”
伊塔惊醒,茫然四望,“方大夫、第一次、大声笑,很开心?”
木夏给花一棠倒了杯茶,语重心长,“四郎,别灰心。”
花一棠脑袋埋在桌子上,“没灰心。”
“不如……那啥……四郎干脆直说吧。”
“我怕吓到她……”
“……”
“还是徐徐图之方为上策……”
“……”
木夏欲哭无泪:再“徐”下去,四郎你就要变成“徐郎半老”了……
*
小剧场
木夏给花一桓的飞鸽传书:
家主大人,见信如晤:
自杨都城初见,四郎便对林娘子一见倾心,二人同行数月,携手相伴,心有灵犀,四郎愈发情根深种,难以自拔。无奈林娘子心中尚无儿女之情念,四郎相思成疾,心病深重,日渐消瘦。木夏倾尽全力相助,却是步履维艰,进展惨淡。
木夏心中焦灼,望能以家主之睿智,指点一二。
切切切!
木夏敬上
第235章
出了弈城一路北上, 天气越来越冷,众人纷纷换上了木夏精心准备的冬衣。
林随安的棉衣皆是黑色的窄袖短靠,保暖透气, 干净利落,适合运动。方刻的大红长棉袍最亮眼, 像一根喜庆的炮竹;靳若、伊塔的衣服都用了扬都最新设计的文武袍, 倾注了木夏对二人的殷殷期待,望其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文武兼备。四圣的衣服和林随安是一个系列的,只是颜色不同,青龙青色、朱雀绯色、白虎灰色,玄武灰白相间。
最花哨明丽的当属花一棠, 除了木夏,没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套衣衫配饰,路上走了大半个月,衣饰从无重样, 基本色调为一身雪白无瑕,细节处精益求精,千变万化, 从衣衫名称可见一斑。
诸如“飘花浮寒洒影袍”、“一夜清霜尽染靴”、“素雪珠丽琳琅簪”、“琼树瑶华凝春扇”、“玉阶一夜留明月”的熏香,外加“与月交光呈瑞色”的狐裘斗篷——宛若雪绒般的狐狸毛簇拥着花一棠瑰丽的脸庞, 衬得他像只狐狸精。
花一棠的衣衫愈华丽一分,林随安心中忧虑便重一分,也不知他这依赖华服的心理疾病何时能有好转, 但林随安心中也明白,此事万万急不得, 徐徐图之方为上策。
过了盘城和榴城,便到了安都地界。
抵达安都城的这一日,正赶上了安都的第一场雪,雄浑壮丽的城池裹在一片明亮的雪白之中,大片大片的屋顶彷如滔滔不绝的银色鳞海,一直延伸向天空和大地的交接处。
安都,建城三百七十年,曾作为唐国首都二百余年,有“八水”穿城而过,二十五条大街纵横交错,常住人口超过一百万。
无论是宏伟的规模、壮丽的建筑、宽过两百米的朱雀大街,还是严谨的坊市布局、繁星般散落的寺观、繁盛的贸易集市,无不彰显着这座古老又多元的大都城在唐国举足轻重的地位。
安都城共有一百零八坊,根据“东贵西富”、“南虚北实”的特点,大体分为中心区、富贵区、贸易区、核心区、平民区、郊外区几个部分,安都刺史府位于最北侧的中心区,贸易区主要是指东市和西市,围绕着“两市”,错落分布着核心区和富贵区共四十四坊,外围则是平民区和郊外区。
花氏八宅位于太平坊,和中轴大线朱雀街隔了一个兴禄坊,与安都刺史府隔街相望,步行至西市只需两刻钟,是安都城响当当的黄金地段。
木夏没有选择从安都正南的明德门进入,而是选了西侧的金光门,此门距离西市和太平坊更近,能节省一个时辰的路程。
安都是目前唐国除了东都之外,唯二还严格遵循宵禁制度的大都城,赶到金光门的时候,刚过午正,是东西二市开市的时辰,站在城门下,能听到开市午鼓隆隆作响,相比晓鼓和暮鼓,午鼓的鼓声较为短促,只有三十六声,大约持续半个时辰左右。
这半个时辰,便是金光门(临近西市)和春明门(临近东市)的午高峰,东市临近富贵区,商品多以高档品为主,货品不求最好只求最贵,西市主要面向平民,规模大、品种多、物美价廉,是丝绸之路的起点,对外贸易繁荣,外国商人尤其多。
花氏的六辆马车队平时还算有气势,但在安都城拥挤的午高峰中完全不够看,四圣负责的货车被骆驼队冲散了,木夏退居二线,让伊塔驾车,本来林随安还纳闷为何要如此安排,不过很快就明白了。
城门前实在太堵了,几乎都是外国商队——马头抵着骆驼屁股,拉车的老牛头上蹲着猴子,骡子和驴子脑袋撞脑袋,地上的雪水和骆驼粪混成了墨绿色的泥巴——举步维艰,寸步难行。这种时候,伊塔的外语天赋派上了大用场,一路嚷嚷着波斯语、唐语、高丽语、吐火罗语、大食语、扶桑语、天竺语以及听不懂的啥啥语,见缝插针,据理力争,硬是挤出了一条血路。
隔壁的扶桑商队骂骂咧咧,想加塞插队,林随安居然听懂了几个词,正不爽,花一棠推开车窗噼里啪啦骂了回去,比伊塔嗓门还大,声调抑扬顿挫,像唱歌似的,把扶桑商队骂懵了,前面的波斯骆驼队发出一片哄笑,后边的天竺商队敲起了皮鼓,牛头上的猴子和着节奏跳起了舞。
上百支商队,就这般吵闹着、拥挤着、缓缓流进了金光门。一进城门,视线豁然开朗,正对的大街宽近四丈,宏大敞亮,商队们大松一口气,行进速度快了不少,过了群贤坊,纷纷涌入了西市。
向东过延寿坊,便是太平坊的坊门,花氏八宅的护院侍从们列队迎接,恭候已久。领头的安都的驻宅管事是个年过五旬的婶子,精神奕奕,笑容憨厚,木夏对此人很是敬重,特意下车行了礼,称此人“木盛嫂”。
花氏八宅占地仅有三分之一的里坊,是五大都城里面积最小的,大约是为了配合安都悠久的历史文化,此处的花宅风格竟是精致简约了不少,清明渠的河水恰好从花宅穿过,成一池天然的清明湖,冬日湖面成冰,白雪皑皑,寒气笼烟,宛若仙境。
众人一路舟车劳顿,都累得够呛,草草用了顿午膳,便纷纷回房歇息,林随安倒头就睡,一觉就睡了两个时辰。
*
林随安醒来的时候,已快到酉时,天色异常昏暗,大约又要下雪了。上辈子的林随安生活在北方,蛮适应安都的气候,走在回廊上,一呼一吸间,口鼻间的白气在心中升起了奇特的思乡情。
正堂里烧了地龙,很暖和,只有花一棠一个人在,方刻显然还在睡,木夏说靳若带着伊塔和四圣去城里溜达了,估计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花一棠身着雪色棉袍,发髻松松垮垮扎着,脚上趿着棉拖——棉拖鞋是木夏根据林随安的形容亲自设计制作的,保暖便捷,成品颇受欢迎,尤其是方刻,囤了五双。
花一棠正在看信。
花氏八宅的椅子都配了柔软舒适的鹅毛垫子,近乎懒人沙发的原型,林随安窝进去,打了个哈欠。
“兄长来信说,”花一棠道,“陇西白氏有意与我扬都花氏联姻。”
林随安一怔,“陇西白氏?白汝仪他家?”
花一棠:“白汝仪在东都做了八个月的校书郎,因学识渊博,雅有文词,为人低调谦和,深受圣人器重,三个月前升任拾遗一职,从八品,品级虽然不高,但为天子近臣,前途不可限量。此后,白氏家主便频频向我兄长示好,称愿促成两族秦晋之好。”
林随安:“……”
白汝仪也太惨了,次次都被当做联姻的筹码。
“且慢,陇西白氏打算选谁?”林随安心中一跳,“难道是花三娘?!”
千万别啊!那凌大帅哥岂不是要失恋了?
“是我二姐花一枫。”花一棠挠了挠头,“说起来这俩人都是书呆子,搞不好还挺相配。”
林随安松了口气,心道凌大帅哥的媳妇暂时保住了。
“兄长还说发现了一些蝉蜕铺钱银的流向,大约就是骗了随州苏氏的那一批,正在追查,让我们在安都也留意些,若有线索,及时沟通。”
林随安耸肩,这部分是高端资本局,她可帮不上忙。
花一棠换了一页纸,“兄长还说,花四郎你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突然停住了。
林随安好奇,“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啥?”
花一棠眼珠子飞快将信上的内容扫描完毕,脸腾一下红了,飞快折起信纸塞回信封,往怀里一揣,“咳,没什么,就是日常教训我不思进取,浑噩度日之类。”
林随安盯着花一棠的大红脸,心道:我信了你的邪!
木夏扫着肩膀上的雪匆匆走进来,呈上一封帖子,“这是安都刺史嘉穆送来的,说今日戌正三刻在太平坊的崇阳楼设了接风宴,特邀四郎和林娘子一同前往。”
“我猜到这帖子也差不多时辰该到了,”花一棠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木夏,更衣。”
“是,四郎。”木夏躬身施礼,向后一让,木盛嫂径直走到了林随安的对面,“林娘子,咱们也走吧。”
林随安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也要更衣吗?”
木盛嫂笑得和蔼,“安都刺史的接风宴,自然是要好好装扮一番的。”
“不、不必了吧——”
“侍女们早就准备好了,林娘子可不要让大家失望啊。”
“……”
*
木盛嫂长得高高瘦瘦,比林随安还高了半个头,笑容亲切又不容拒绝,手下的侍女都是漂亮的小女娘,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绕着林随安,配衣袍、选靴袜、挑发饰,忙得不亦乐乎。
有方大夫的前车之鉴在,林随安担忧会将她打扮成一只扑棱蛾子,未曾想衣袍一上身,竟是素雅简洁的款式,窄袖、短靠、束腰、胡裤、短靴,袖口衣袂处以金线绣着缠丝状的枝叶花纹,林随安觉得眼熟,貌似在花一棠的衣衫上也见过,想必是花氏统一的绣样。
木盛嫂很感慨,“想不到竟有一日要准备这么素净的衣服,还真是有些不太适应。”
林随安:“……”
她们对“素净”的理解似乎不太一样。
这身衣服乍一看没什么特别,但随着光线转换,布料表面便会折射出不同的色泽,时而淡紫、时而深蓝,动作大些,还会浮现出淡淡的明光。
好家伙,一看就价格不菲!
木盛嫂似乎看出了林随安心思,笑道,“这是扬都新出的料子,名为‘东方既白’,取破晓前的一抹天空之色,四郎说最适合林娘子,便让扬都布行快马加鞭运过来了。”
林随安:“多、多少钱——算了,别告诉我。”
木盛嫂笑出了声,“四郎在襁褓里就喜欢华丽花俏的东西,突然订了一件这般朴素的,扬都布行还以为传错了,派人问了三次才敢确定。”
“在襁褓里?”林随安一怔,“花一棠不是六岁之后才喜欢华丽的衣衫吗?”
木盛嫂笑得更厉害了,“四郎出生的时候,我在扬都花氏大宅做副管事,记得清清楚楚,四郎从睁开眼开始,就要躺在蜀锦里睡觉,甚至必须是上品蜀锦,下品蜀锦就不睡。能爬的时候就更挑剔了,若是身下的蜀锦花样颜色不合眼缘,宁愿趴一个时辰也不动弹一下,当时整个花宅为了给四郎挑蜀锦,差点没把扬都的蜀锦行搬空了,最后不得已把花二木派去了益都,专门开辟了扬都至益都的蜀锦商路。”
林随安:“……”
等一下,所以说花一棠喜欢花哨华丽的衣衫,不是因为什么幼年心理创伤,而是天生的?!
“那……花一棠能吃是——”
“四郎胃口大,三个|乳|娘都喂不饱,吃得好,长得好,皮肤粉□□白的,谁看到都说扬都花四郎是天生的富贵命。”木盛嫂自豪道。
“……”
“不过,后来四郎的衣衫越来越讲究,除了四郎自己喜欢,还有另一层原因。”
“啥?”
“四郎长得漂亮啊,穿在他身上的料子和款式都卖的特别好,所以家主就命令花氏布行和成衣行,凡新款都要给四郎备一份,让四郎每日穿着出去晃悠,效果奇佳。只要是四郎同款,不出三日,定能售罄。说句不夸张的,花氏布行的生意有一半都是四郎的功劳。”
“……”
林随安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瞪着眼珠子,额角一抽一抽的。
*
回到正堂的时候,梳妆打扮完毕的花一棠容光焕发,光彩照人,平展双臂,翘着脚,任凭八名侍从提着熏香炉围着他绕圈,袅袅熏香中,表情那叫一个享受。
木夏一旁指导作业,“这款‘月魄花灵香’,最配四郎身上的‘日暮渺渺袍’,少一分则淡,多一分则浓,哎哎哎,再离开三步,对对对,走快些,别忘了‘烟柳飞絮’的斗篷。”
八名侍从绕得满头大汗,木夏还是不满意,又亲自上手整理花一棠的熏香球,“四郎,这套新款可是扬都成衣坊倾尽心力之作,能否在安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就看今日四郎的表现了。”
花一棠:“放心,定会穿出风采,穿出特色,艳压安都,一鸣惊人!”
林随安抱着千净冷眼旁观,额角抽动得愈发频繁。
花一棠得意展示,“帅吗?美吗?”
林随安:“你就是天生|爱臭美吧?”
花一棠:“啊呀,花某如此花容月貌,自然要为花氏产业出一份力喽。”
“你订做的那件临晚镜纱衣——”
“沐浴完毕,揽镜自赏,正好应景。”
“……”
林随安气得脑瓜子嗡嗡的,她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竟然会心疼这个家伙,呵呵,就算世界末日,这种祸害也能活蹦乱跳,千秋万代!
林随安气呼呼走了,花一棠收起张扬的动作,长吁一口气,转目看了木夏和木盛嫂一眼,二人同时垂首抱拳。
*
小剧场
临进安都的前一夜,花一棠将木夏叫到了房中。
“安都花氏八宅的管事是谁?”
“回四郎,是木盛嫂。”
“甚好,你与木盛嫂商量一下,让她寻个时机,不经意地向林随安说明一件事。”
“何事?”
“就说我喜欢华服,大胃爱吃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喜好。”
“可是四郎,你这两个习惯分明是六岁那次失踪之后才——”
花一棠皱眉。
木夏了然,“四郎可是后悔将此事告诉了林娘子?”
“那夜月光太美……不知不觉就说了出来……我虽不认为告诉她有什么不对……但……”花一棠叹了口气,“那日之后,她就郁郁寡欢,愁眉紧锁,她那么聪慧,定是发现了……我实在不忍她为我心疼。”
木夏看着夜色中花一棠俊丽无双的容颜,感觉自己仅有十五岁的头顶已经开始钻白头发。
“四郎啊,你何必如此自苦呢?”
“我宁愿自苦一生,也不要她为我苦半分。”
“……”
“去办吧,仔细些,林随安不好骗,莫要露了马脚。
“……遵命。”
第236章
宵禁之后, 安都城每个里坊都是个繁华的小世界,尤其是富人坊区,皆是歌舞升平, 通宵达达,尤以平康坊、太平坊为甚。
平康坊, 东市隔壁, 著名的青楼妓馆聚集地,也是举子、选人、商贩及各国来往人员的第二个家。
太平坊,声名显赫的贵人区,坊内有著名的“三楼九肆”,三楼为崇阳楼、青玉楼、东风楼,九肆囊括了安都城最有名的茶肆、酒肆、瓦肆、戏肆、赌肆等等。
花氏八宅位于太平坊北侧,从大门出来, 沿着启明街向南走到头,便能看到灯火通明的崇阳楼。
崇阳楼为太平坊“三楼”之首,修建于八十三年前,历史悠久, 人文传说众多,黑柱红墙、悬山飞檐,共有三层, 一层正堂,二层包厢, 三层赏景庭台。据说正堂照壁上留下了无数才子诗人的传世名作,每年旦日,崇阳楼都会将新一年的诗词整理成册, 高价售卖,此传统坚持了三十多年, 堪称安都一景。
华灯初上,又下雪了。
崇阳楼掌柜戴着皮帽子,站在雪中翘首以盼,看到花氏的马车叮铃铃摇过来,迫不及待冲过来行礼作揖。
驾车的小厮眉清目秀,气质却很老成,停下车,摆好车凳,高高擎起胳膊,“四郎,崇阳楼到了。”
车门缓缓开启,伸出一只修长如玉的手,手中捧着一只镂雕嵌金五碟捧寿手炉,紧接着是一袭雪白无瑕的狐裘斗篷。车中少年探出头来,五官俊丽,双鬓如鸦羽,睫毛黑如墨,风吹起斗篷下的衣角,翻飞如月下娇嫩的牡丹花瓣。
掌柜看傻了眼,怔怔看着少年扶着小厮的手慢慢走下车,回身,伸手,一名黑衣少女出了车厢,挑眉看了眼少年的手,似乎有些无奈,随手搭了一下,却根本没借力,轻轻一跃落在了雪地里,轻盈地像一片羽毛。
少女长眉凤目,身姿如松柏,腰间挂着一柄漆黑粗糙的横刀,论相貌衣着配饰,远不如少年花俏,但站在少年身边,却有种说不出的和谐感。
掌柜回神,忙抱拳道,“见过花家四郎,林娘子,二位里面请,刘长史和郑参军已经恭候多时了。”
林随安顺着掌柜所指方向看过去,屋檐下还有两个人,穿着藏蓝色的棉袍,头戴幞头,都留着三缕胡子,脸上挂笑,前面一个自称“刘某”,后面一个自称“郑某”。花一棠上前施礼,三人热情寒暄起来。
木夏低声介绍,“前面胡子短一点的,叫刘义甲,安都府长史,从五品上。后面胡子长一点的,叫郑永言,司工参军,和四郎一样,从六品。”
这俩人,一个长史,一个参军,好歹也算是中层官员,却长得甚是瘦弱,刘长史头大肩膀窄,像颗营养不良的豆芽菜,郑参军面黄肌瘦,两只脚颤颤巍巍支棱着厚重的棉袍,像根半身不遂的圆规。
林随安心里顿时凉了半截:看来这安都的伙食不太行,今晚的接风宴八成也没啥好吃的,唉,早知道不来了。
进了崇阳楼正门,迎面是一片巨大的白色照壁,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诗、词、句、赋,鲜红色、绯红色、暗红色的印章叠在了一起,根本分不出谁是谁写的,绕过照壁,是正堂,亮如白昼却空无一人,显然又是包场。
红木楼梯有些年头了,又高又窄,只能踏三分之二个脚掌,脚后跟只能悬空的,踩上去,楼梯吱扭扭作响,扶手吱呀呀合唱,林随安走得心惊胆战,花一棠扶着栏杆的手都在发抖,讪笑道,“这楼梯是不是该修了?不会走着走着塌了吧?”
掌柜笑道:“花参军放心,此楼乃是安都第一匠师封元子开山之作,坚固非常,屹立百年不在话下。”
刘长史:“花参军有所不知,这崇阳楼的风水好,凡是接风宴设在此楼的,定能官运亨通,前程似锦。”
郑参军连连点头,“刘长史所言甚是、甚是。”
刘长史:“当年咱们嘉刺史来安都的接风宴,就设在了崇阳楼,如今想来,就仿佛昨天的事儿一样,真是怀念啊。”
郑参军:“刘长史所言甚是。”
林随安:“……”
这郑参军是应声虫吗?还是出门太赶,只来得及背这一句台词?
一行人沿着狭窄的楼梯慢慢腾腾总算爬到了三层,掌柜和木夏退了下去,刘长史和郑参军引着花一棠和林随安走进了观景庭台,嚯,四面无墙,四处透风,棉布帘子高高卷起,能看到几乎整个太平坊的夜景,万家灯火如梦似画,最闪亮那一片自然就是花氏八宅。
地上摆着火红的炭盆,外面吹着呼呼的西北风,檐下挂着红彤彤的灯笼串,灯火照耀下,雪花繁密如天上星子飘落,别有一份情调。
林随安见到安都刺史嘉穆的瞬间就明白了,为何刘长史和郑参军瘦成了那般——感情这安都府的饭都被嘉刺史一个人吃了。
嘉穆是个大胖子,五十岁上下,目测起码有三百斤,身上的棉袍扯下来能当被子盖,比花一棠高一个头,横里有三个花一棠宽,纵里有三个花一棠厚,因为太胖,脸盘子太大,显得五官很拥挤,也不知如此肥硕的体型是怎么从那狭窄的楼梯上挤上来的。
“哎呦呦,花家四郎啊,你可算来了,我们在这儿等的是望眼欲穿啊!来来来,这几位都是你的同僚,过来认识认识。”
嘉刺史拍着花一棠肩膀,挨个介绍,司功参军、司户参军、司兵参军、司仓参军、司田参军,加上接人的刘长史和郑参军(原来是司士参军),共有九人,林随安基本没记住名字,只顾着研究嘉刺史的三层下巴——说话的时候,像肥猪皮一样颤悠悠的——林随安很是手痒,想上去拍两下。
对花一棠来说,这不过是小阵仗,嘉刺史只说了一遍,花一棠就将能准确对上每个人的名字和官职,招呼了一圈,已然称兄道弟。
夏长史颇有眼色,见嘉刺史无暇分|身,忙引着林随安去了座位,位置居然在左侧上首位,单人单座单案,可惜花氏的新款高脚桌椅还未在安都打开市场,目前仍是坐榻凭几,只能跪坐,案上酒水菜肴已备好,每个座位旁边都配备了炭盆,烘得脸蛋子滚烫。
嘉刺史对花一棠的表现很满意,拉着花一棠坐到了右侧上首位,上上下下打量着,“花家四郎名不虚传,果然是兰枝玉树一般的人物,和我年轻时一个样,翩翩少年郎,白衣俊无双,引无数小女娘为之疯狂啊!”
花一棠飞快扫了眼林随安,“嘉刺史过奖了,花某自认样貌平庸,远不及嘉刺史容姿万一,哈哈哈……”
刘长史:“四郎也太谦虚了,扬都第一才子的名号在安都也是如雷贯耳,人人都说,扬都花氏四郎,才貌双全,红颜知己遍天下,无论多高冷傲气的花魁娘子,只要被花四郎看一眼,便被勾走了魂,抢走了心——”
“绝无此事!”花一棠高呼,“花某家教极严,若花某胆敢流连花|街|柳|巷,兄长第一个打折我的腿!”
花一棠反应如此之大,倒把众人搞蒙了,仔细一瞧,花一棠目光几乎黏在那黑衣小娘子身上,神色紧张,脸色黑中透红,额角冒汗。那小娘子挑眉瞅着花一棠,表情似笑非笑,全身上下笼罩着难以言说的气势。
众人纷纷明了,忙尴尬转移话题。
“对对对,都是坊间传闻,做不得准的。”
“来来来,喝酒喝酒!”
嘉刺史哈哈大笑,“想必这位就是名震几大都城的林娘子了吧,”他第一次正眼看林随安,“江湖上人人皆说,千净之主,英姿飒爽,女中豪杰……”
嘉刺史突然停住了笑声,瞳孔剧烈一缩,好像在林随安脸上看到了什么骇人之景。
林随安感觉到了嘉刺史眼中的杀意——不,或许是恨意,又或许……是某种夹杂着恨意和恐惧的奇特情愫。
“在下林随安,见过嘉刺史。”林随安抱拳。
嘉刺史三层下巴同时一抖,失控的表情瞬间收了起来,笑道,“看到林娘子,让我想到了一位故人,故而有些失态,还望见谅。”
林随安:“我与那位故人长得很像?”
嘉刺史:“样貌完全不像,但——又很像。”
“……”
嘉刺史显然不想深聊这个话题,打着哈哈略过了,刘长史心领神会,忙给几位参军打眼色,众人又聊起了安都的风土人情,饮食文化,酒气在火光中蒸腾,雪花在灯火中飞舞,气氛很快又热烈起来。
酒过三巡,众人皆有了几分醉意,嘉刺史兴致愈高,双颊泛着酒红,舌头打起了卷,“四郎啊,你可不知道嘉某有多羡慕你,扬都花氏,五姓七宗,百年世家,自打出生起就比常人高一等,人生坦途,羡煞旁人呦……”
“嘉某是个粗人,只会舞刀弄枪,用了足足三十年,披荆斩棘才到了这个位置,可对你们世家大族来说,这种位置,勾勾手指头就能得到,真是命好啊……真是好啊……”
林随安挑眉:这位嘉刺史表面称赞花一棠家世显赫,实则却在嘲讽花一棠上位全靠裙带关系,根本没有真才实学,之前也是,聊什么红颜知己,实际却是指桑骂槐,说花一棠是个只知道混迹温柔乡的纨绔。
可惜,这种程度的阴阳怪气连她都听腻了,毫无杀伤力,更别提花一棠了。
花一棠端着标准的营业笑容,“嘉刺史言重了,四郎自知才疏学浅,还要向刺史大人和各位同僚虚心求教呢!”
“……你不懂……不懂……”嘉刺史醉眼迷离,胡乱摇着头,“像我们这种人……我们梦寐以求的东西,拼尽全力想得到的东西,在你们这些世家大族眼中,不过就是路边一块石头,轻易得之,随手弃之……真是羡慕……羡慕啊……”
花一棠微笑,“嘉刺史莫不是喝多了?”
“……不多、不多,嘉某与四郎一见如故,当浮一大白!”嘉刺史摇摇晃晃站起身,仰头饮下一口酒,摇摆着走到庭台中央,绕着火盆跳起舞来,别瞧他这么胖,还喝高了,步伐居然挺灵活,载歌载舞,歌声嘹亮,底气十足,自带回音,唱的不知是哪里的方言,听不太懂,林随安只能辨出几个音节,类似“酱菜沾大饼”、“傻子吃点冰”、“骨头没有肉”之类。
刘长史招呼几位参军凑在嘉刺史周围击掌跺脚,伴舞伴唱,节奏合得严丝合缝,一看平日里就没少练习。
林随安偷偷问花一棠,“这啥歌?”
花一棠眉头七扭八歪,“好难听。”
嘉刺史跳着跳着还不过瘾,提起酒坛子,挨个敬酒,众人不敢推辞,被灌了好几碗,脚步都有些踉跄,转头一看,花一棠还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坐在那,顿时一窝蜂冲过来,高呼“不喝了这坛就是不给咱们几个面子!”,花一棠也不含糊,提起一个酒坛咚咚咚倒进肚里,一坛酒下肚,脸不红,脚不晃,眼瞳清明,果然是多年纨绔生涯练就的恐怖酒量。
几名参军都被镇住了,不敢冒进,纷纷撤退,嘉刺史大笑着拍了拍花一棠的肩膀,扭过头,晃晃悠悠朝林随安走了过来,“林娘子,来来来,咱们也喝一杯!”
花一棠面色微变,一个箭步挡在林随安身前,“嘉刺史,不妥吧。”
嘉刺史眉头皱了起来,“花四郎,你只是个从六品的参军,我可是刺史,是你的上司,和我对着干,你不想干了吗?”
说着,肚子一挺,肥硕的身躯竟是将花一棠的小身板给撞了出去,说时迟那时快,林随安倏然起身甩出千净,剑鞘揽住花一棠的腰轻轻向前一送,花一棠又稳稳站了回去。
“喝酒,好啊。”林随安手腕一抖,千净出鞘,墨绿色的刀光耀亮了整层观景庭台,浓烈的刀压逼得炭盆火焰全灭。
一片死寂。
刘长史和几名参军吓得连退数步,郑参军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嘉刺史三层下巴抑制不住发起抖来,冷汗和醉意顺着毛孔流了满头满脸,打湿了棉袍。
林随安微微一笑,提起一坛酒,缓缓浇在千净之上,刀身绽出墨绿色的涟漪华光,震荡着整座崇阳楼,楼板、屋瓦、墙壁受不住这般激烈又纯粹的刀意,发出告饶的哀鸣。
花一棠叹了口气,“看来今日这酒,千净不太满意啊。”
嘉刺史:“什、什么?”
“嘉刺史有所不知,这柄刀是个挑嘴的酒鬼,只喜饮十年的满碧,”花一棠摇头道,“若是喂了它不好的酒,这刀——”猛地向前一步,漆黑的大眼睛阴森森的,“是要发飙的哦!”
嘉刺史一个激灵,踉跄后退三大步,大肚子晃悠几下,发出咕咕咕的怪响,被酒气熏得通红的脸皮霎时变得惨白,大叫道,“刘长史!”
刘长史急忙跑过来扶住嘉刺史,“刺史大人有何吩咐?”
“快快快,扶我去如厕!”
几名参军顿时回过神来,争前恐后冲上前,扶胳膊的、托腰的、拉手的、护臀的、开路的,前呼后拥将嘉刺史送了出去,最后一个郑参军哆嗦着爬起身,弓着腰,跌跌撞撞追了出去。
整个赏景庭台静了下来,檐下竹灯摇曳,雪花纷纷,一点微弱的火光蹦出炭盆,咔一声。
林随安和花一棠对视一眼,忍俊不禁,悠哉落座,花一棠抓起两个大蒸饼塞进嘴里,“饿死我了!”
林随安端起一碗羊汤馎饦吸溜,“以后这什么狗屁接风宴我可不来了,灌了一肚子西北风,啥都吃不上。”
“难道你忍心让花某一个人出来受罪?咱们可是搭档!”
“老话说的好,死道友不死贫道。”
二人边聊边吃,胃口大开,花一棠塞完十个蒸饼,林随安馎饦吃了一半,突然,整座崇阳楼轰然大震,发出一声巨响。
花一棠和林随安愣住:地震了?
脚步声急速逼近,郑参军连滚带爬冲了进来,面色青白,声音嘶哑,“不、不不不不好了,茅厕塌了,嘉刺史他他他他、他们——掉进去了!”
“噗——”花一棠和林随安同时喷饭。
第237章
“花一棠, 你真是个乌鸦嘴。”林随安抱着千净道。
花一棠用宽大的袍袖遮着下半张脸,肩膀狂抖,眼中泛泪, 显然在极力憋笑。
二人站在崇阳楼二楼和三楼的夹层间,前方塌了一个大洞, 半扇木门歪歪斜斜挂着, 几条断裂的木梁吊着,空气中飘荡着碎木屑、茅房特制熏香、骚臭味儿……滋味别提有多销魂了。
洞里传出此起彼伏的惨叫,“啊啊啊啊,我的脚!”、“噢噢噢噢,我的腰!”、“救命啊,我的脖子扭了!”、“小心嘉刺史的脑袋,别踩!”, 当真是闻声伤心见者流泪。
大洞的位置原本是个茅厕,建在这个位置,一则是为了防止气味乱窜,影响客人用餐的心情, 二则是可供二楼、三楼公用,节省空间。因为是加建,结构并不稳固, 再加上嘉刺史体重超标,还有一帮护送领导上茅厕的狗腿子们, 历史悠久的楼板不堪重负,塌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间茅厕并非是唐国常见的“猪土厕”——普通民居茅房一般都建在猪圈的上面, 利用人类和猪的排泄物沤肥,主打一个绿色环保, 天然无污染——崇阳楼是高端酒楼,只放了几个马桶,且每次客人使用完毕,皆有专人负责替换清洗。
嘉刺史还没来得及坐在马桶上,楼就塌了,所以此时散落各处的马桶碎渣还算干净,只是有些许经年熏制的味儿,真是谢天谢地。
郑参军跪在洞口,哭得跟死了爹一样,“救命啊——救命啊——救救诸位大人啊——”
崇阳楼掌柜声嘶力竭,“嘉刺史!刘长史!各位参军大人!我这就想办法来救你们!”
崇阳楼的伙计、小二、力夫、大厨围成一圈,急得满头大汗。
“这、这没办法弄啊!这洞也太深了!”
“我记得下面是废弃的地窖,以前有通风口!”
“快快快去找人挖开!”
掌柜:“快去!”
几个伙计跑了出去。
洞里的惨叫声更大了,还夹杂着骂声,嘉刺史的骂声最大,“一帮废物!蠢货!还不速速将我救出去!”
“啊啊啊,嘉刺史别踹了,是我的头!”
“谁在踢我的屁股?!”
“我喘不上气了!”
很快,几个伙计又回来了,哭丧着脸,“掌柜,地窖的入口早都封死了,若要挖到能过人的大小,我们人手不够!”
“那还不赶紧去找人!”
“是是是!”
伙计又往外跑,刚跑了几步,迎面碰上了木夏,木夏恭敬抱拳,“四郎,人到了。”
掌柜和郑参军一愣,就见花一棠清了清嗓子,“带了多少人过来?”
木夏:“护院三十人,力夫四十人,大夫十人,由方大夫带队,已候在崇阳楼外,铁锹、担架、马车和伤药也备好了,驾车的车夫都是老把式。”
花一棠点了点头,“木夏带人去挖地窖,别急着挖通道,先把通风口挖出来,废弃的地窖中浊气甚重,莫要让诸位大人过了浊气,伤及肺腑。”
“是!”
“掌柜,可有崇阳楼的建筑图?”花一棠问。
掌柜一个激灵回神,“这、这年代实在太久了,恐怕找不到了……”
花一棠蹲身跪在大洞旁,闪目观望,洞内昏暗,什么都看不清,诸位大人的叫骂声渐渐变弱了,混杂着哼哼唧唧。
花一棠皱眉,掏出三枚夜明珠扔下去,借着夜明珠的光,勉强能看到洞内众人的身体交叠着,暗红色的血渍散落,还有木梁、断板、砖块等杂物。
林随安单膝跪在旁边,“如何?”
花一棠:“不太妙。”
一名护院奔上了楼,“木总管回报说,透气孔已成,但若要挖出能运人的通道,至少需要一个时辰。”
“时间太长了,他们都受了伤,撑不住。”花一棠道。
郑参军,“什、什么意思?!”
林随安叹气,“算了,我来吧。”
花一棠掏出厚实喷香的蒙面巾递给林随安,“小心些。”
掌柜:“什、什么意思?!”
林随安将千净往腰间一别,挂上蒙面巾,纵身一跃跳进大洞,郑参军和掌柜同时倒吸凉气。
花一棠起身高喝,“绳索!”
六名精壮护院冲过来,将两指粗的麻绳抛进洞内,不多时,绳索抖了抖,护院齐齐后仰一拉,绳索一颤,林随安嗖一下飞了出来,手里提着刘长史,刘长史双眼紧闭,嘴巴一张一合,已然昏厥。
两名护院飞快背起刘长史奔下楼,郑参军趴在楼栏上向下看,护院将刘长史放在一楼正堂平躺,一个红衣男子背着药箱,飞快检查了一圈,“脚扭了,受惊过度,晕了,死不了,抬走!”
两名力夫拉过担架,将刘长史平平摆上去,抬出了大门,另有一名随行大夫跟上了马车。
一系列救治工作高效快速,有条不紊,令人叹为观止。
郑参军一走神的功夫,林随安又救出了三名参军,一个断了腿,一个胳膊脱臼,一个脖子歪了,按照同样的流程全送了出去。
掌柜目瞪口呆看着林随安一次又一次下到洞中,抗出一个又一个人,明明是个瘦弱的小娘子,却有着异常恐怖的力量和耐力,救出了八个人,连一滴汗都没留。更绝的是,花一棠和这个小娘子的配合,那叫一个心有灵犀,放绳索、拉绳索的时机把握得恰恰好,还能兼顾地窖挖掘进度,护院替换频率等等。
不到半个时辰,所有人都救出去了,现在只剩下最后一个,嘉刺史。
林随安蹲在嘉刺史的身边,有些发愁。
嘉刺史被所有人压在最下面,理论上来讲,伤势应该是最重的——不过也幸亏他这个大肉垫子,其他人受的都是轻伤——林随安不敢妄动,生怕一个不小心,造成不可逆的损伤。
嘉刺史意识已经模糊,眼珠子一阵一阵翻白,口中喃喃自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林随安胳膊托住嘉刺史的后背和腿弯,尝试着抱了一下,好家伙,重量惊人,更闹心的是,此人身体太肥太宽,林随安手臂长度不够,很难用力,就算勉强抱起来,也坚持不了多久。
林随安郁闷了,只能先放下嘉刺史,绕着转了两圈,花一棠的声音从上面传下来,“林随安,如何?”
林随安:“太胖了!不好弄!”
“别急,稍等!”
林随安戳了戳嘉刺史的三层下巴,叹气,“大兄弟,少吃点吧,瞧你这身材,肯定三高啊!”
嘉刺史眼皮抖了抖,嘴里咕哝,“……将军……我……没多吃……”
林随安:“啊?”
嘉刺史眼皮一翻,彻底晕了。
“不行了不行了不行了!”林随安大叫,“要不先送个大夫下来——”
就在此时,左侧墙壁“咚”一声开了个洞,寒冷的空气和光涌了进来,木夏率领的护院打洞队终于挖通了地窖,铁锹挥舞,尘土飞扬,洞口越来越大,几个护院抬着担架跑进来,一瞧嘉刺史的体型,不由咋舌,飞快将三个担架扎在一处,林随安抬上半身,四个护院抬下半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嘉刺史放上了担架,又来了六个护院,十人围成一圈,堪堪抬起担架,颤颤悠悠走了出去。
林随安松了口气,飞快将地窖里的夜明珠收起,拽住绳索,纵身跃了上去,花一棠拉着林随安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看了一圈,也长长松了口气。
正堂的紧急治疗还在继续,方刻初诊完毕,一脸嫌弃,“这个肥头大耳全身冒油的是什么东西?”
郑参军一旁小声道,“是安都刺史……”
“哈?”方刻脸拉得老长,“他每天都吃什么?”
郑参军:“……此乃嘉刺史的私事,我只是个小参军,不方便过问。”
方刻啧了一声,“他身体太重,落下的时候,两条小腿粉碎性骨折,好在肥肉多,内脏没有受损,但也因为肥肉太多,坠落后,压迫了心肺,导致有些缺氧,抬回去好好养着吧,死不了。”
郑参军:“多、多谢这位神医!”
方刻冷笑,“我是个仵作。”
“诶?”
“抬走!”
最后一辆马车载着嘉刺史奔出了坊门,消失在茫茫大雪中。
花氏救援队长吁一口气,心道:艾玛,这都什么事儿啊!
崇阳楼掌柜和众伙计、厨师跪在花一棠面前,咚咚咚磕头,“多谢花参军救我们一命!花参军就是我们的再生父母,大恩无以为报,唯有——”
“行啦!”花一棠摆手道,“赶紧回去收拾收拾,明日找个靠谱匠师,把这八十多岁高龄的崇阳楼好好修一修,好在今日无人伤及性命,不幸中的万幸。”
“是是是,对对对,多谢花参军提醒!”
“走了。”
“恭送花参军!”
花氏华丽的马车跑在银装素裹的街道上,护院们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和马车金铃合上了拍子,叮铃铃、哒哒哒,叮铃铃、哒哒哒——
林随安揉着发酸的肩膀,花一棠用沾了水的香帕子擦脸,方刻靠在大木箱上,眼珠子在二人脸上转了转去。
“你俩可真行啊!”
花一棠挑眉:“方大夫何出此言?”
“以前是走哪哪死人,现在可倒好,出去吃个饭,把一屋子人都坑进了粪|坑。”
“……”
林随安抿唇,绷住脸。
方刻嘴角抽了抽,“居然能掉到粪|坑里,也着实——”
“噗!”林随安喷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花一棠狂拍大腿,眼泪乱飞,“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行了,我装了一晚上,实在装不下去了,太好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一笑可不要紧,赶车的木夏、随行的护院、力夫全都忍不住了,爆笑声在夜色中回荡着嚣张的回音。
方刻笑出了声。
*
靳若带着伊塔和四圣去平康坊的赌坊玩乐一晚上,清晨回府的时候才听到这个天大的八卦,悔得肠子都青了,恨不能在第一线亲眼观看,缠着花一棠问了所有细节记录在册,吃过饭,拿着册子又跑了。
于是乎,雪化的时候,安都府衙一众高官不慎跌入粪坑的丑闻不胫而走,传遍了整座安都城,成了安都百姓茶余饭后最大的笑料,每每聊起,一百零八坊内皆是快活的空气。
林随安一猜就是靳若的手笔,抓来一问,果然。
靳若振振有词,“师父,这安都透着一股子怪异,平康坊的赌坊、妓馆我摸了一遍,各坊的茶肆、茶寮、酒肆、小吃摊我也转了,却没找到任何安都净门分坛的消息。净门弟子最爱传八卦,徒儿就想着用崇阳楼的事儿作饵,吊他们出来。”
林随安:“所以找到安都净门分坛的线索了吗?”
靳若:“没有。看来这八卦不够劲爆。”
“……”
此后几日,靳若继续带着伊塔、四圣在安都城里闲逛玩乐,找没找到净门分坛的消息不好说,六个人全胖了一圈,林随安有理由相信,靳若根本就是消极怠工,薅花一棠的羊毛,公费休假,骗吃骗喝。
花一棠根本没空管靳若,他现在完全笑不出来了,日日苦大仇深去安都府衙点卯上工,从早忙到晚,累出了两个大黑眼圈。
没办法,崇阳楼事件之后,安都刺史,长史、五曹参军全部被迫卧床养伤,病假短则十日,长则一月,整个安都府衙只剩下花一棠这个司法参军和司工参军郑永言挑大梁,偌大一座安都城,百万级人口,各种公务杂务积压成山,郑永言还是个怯懦的性子,凡是都要与花一棠商量,还要花一棠拿主意。
花一棠忙得后脑跟打后脑勺,一日比一日暴躁,天天派木夏去刺史府、长史府,各参军府探病,几十年的人参、十几年的灵芝、各种珍贵药材不要钱似的送,求神拜佛殷切盼望同僚们能早日康复,归来开工。
花宅如此殷勤探望送礼,把嘉刺史、刘长史和诸位参军感动得痛哭流涕,纷纷称赞花家四郎为人忠义,平易近人,行事有法有度,实乃国之栋梁。
唯一庆幸的是,安都城最近挺太平,没什么离奇的命案,郑参军说,安都民风淳朴,很少有大案,只是打架斗殴之事时有发生,不过入冬后天气寒冷,百姓们都窝在家里烤火,连打架的案子也少了。
十日后,伤势最轻的刘长史终于能下床走动,第一件事就是来花宅拜访花一棠,当时正是早膳时间,花一棠热情邀请刘长史入座一起用餐。
刘长史被花宅早膳的丰富程度惊得说不出话,半晌才想起来正事,递给花一棠一卷公文文书。
“这是昨夜刚送过来的,甚是紧急,如今咱们安都府衙这状况,唯有花参军能胜任此事!”
花一棠打开卷轴一看,怔住了。
“三禾书院?”
*
小剧场
崇阳楼事件当夜,与崇阳楼隔街相望的东风楼屋顶上,其实还有两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家伙。
一个衣着单薄,戴着银面具,一个裹着黑皮裘,戴着黑幂篱。
云中月笑得前俯后仰,“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就知道,跟着他们俩肯定有热闹看,太离谱了,那个大胖子刺史,还有整个安都府衙的官儿……居然全都掉到了粪|坑里,想想那个味儿和花四郎的表情,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祁元笙撩起幂篱黑纱,百思不得其解,“这也太巧了吧?”
“一点也不巧,这破楼早就该修了,再加上刚刚林随安拔出了千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是不知道千净的刀压有多恐怖,根本就是雪上加霜哈哈哈哈哈哈!”
祁元笙低低笑出了声,苍白的脸因为笑意多出了一丝人气。
“哎呦,真不容易,快一个月了,可算在咱们七爷脸上见到笑了。”
祁元笙干咳一声,“你大老远赶过来,不会只是为了看热闹吧?”
云中月笑声渐渐停了,雪落在银色的面具上融成了水,像无声的泪。
“上次帮你废了随州苏氏,你可是欠我一个大大的人情哦!”
祁元笙点头,“我记得。”
“现在,该你还人情了。”
“好。”
第238章
“距安都城五里, 有一座三禾山,山上有一所三禾书院,乃是安都境内最有名的书院之一, 今年恰逢三禾书院建院廿五载,朝廷御书司派了御书使来三禾书院赠书以示恭贺。”刘长史道, “这御书司里的御书使都是圣人的近臣, 定要礼情周全,倾力护佑,原本该是嘉刺史与刘某亲自去的,可如今我二人这般境况,唉,着实心有余而力不足。”
花一棠恍然大悟,长长“哦”了一声。
林随安了然:说白了, 就是皇帝派了一队检查团,打着送书的名义去三禾书院视察工作,若是接待不到位,检查团的“近臣”们可不是吃素的, 待回了东都在皇帝耳朵边打小报告,足够安都这帮大小官员喝一壶的。
换句话说,此项工作的重点就是陪吃陪玩陪喝陪聊, 阿谀奉承拍马屁,嘿, 不得不说,花一棠的确是不二人选。
靳若一听,连连摆手, “先说清楚,这破活儿我可不去, 我还要带着伊塔他们吃遍安都美食呢!”
伊塔和四圣连连点头,“跟着,斤哥,吃吃吃吃!”
花一棠的表情也有些为难,“花某初来乍到就担此大任,心中实在有些忐忑,郑参军在安都多年,想必更加了解内中详情,不若让郑参军去如何?”
刘长史长叹一口气,“郑参军生性胆小,不善言辞,埋头干活还行,若让他抛头露面,只怕比杀了他还难受。花参军出身世家大族,又是朝堂新贵,性格爽利,言谈有礼,是最最合适的人选了,千万莫要推辞了。”
花一棠讪笑两声,“实不相瞒,花某自小就不爱读书,人又活泼些,教我的六个夫子全都气得吐了血,为这事儿,差点被兄长的藤条抽烂了屁股,如今落下了病根,一听到书院二字就打怵,看到夫子的胡子就想揪。”
刘长史眼角不受控制抽了一下。
靳若拍桌大笑,林随安“噗”一声。
花一棠还挺得意,“花某扬都第一纨绔名号绝对货真价实,不参半点水分,说话没轻带重的,若是万一再把谁气吐血了,岂不是坏了大事?要不刘长史您再考虑考虑?”
刘长史掐了掐额头,他算听明白了,这花家四郎心高气傲,明显不想去给人装孙子,目光在林随安身上转了转,顿时来了主意,示意花一棠过来些,压低声音道:
“花参军有所不知,这三禾书院景色宜人,有‘三峰七绝’的美誉,其中有一处绝景名为石桥月夜,乃是一处天然形成的石桥,传说月上中天之时,有情人同时登桥,映着月光就能看到手腕上紧紧相连的月老红线。”
花一棠眸光一亮,“当真如此神奇?”
刘长史:“安都城人人皆知,花参军尽可去问。石桥月夜每年只有七夕才对外界开启,去石桥定情的男男女女不计其数,皆能共结连理,白头偕老,甚是灵验啊!”
花一棠瞪大了眼睛,心里打起了小九九。
子不语怪力乱神,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但不论怎么说,也是个机会啊!
刘长史一瞧花一棠的表情便知有戏,清了清嗓子,提高声音,“三禾书院所在的三禾山,峰峦重叠,山山秀美,千重树木,是难得的风水宝地,七处奇景尤为著名,曰:绝顶观星、云海夕照、烟雨峰翠、石桥月夜、三峰晴雪、胭峦杏林、白石清泉。有诗云:三禾不观七绝景,妄为唐国安都人。”
这又是诗又是歌又是景的,说的林随安都心动了,自打来了安都,她日日窝在花宅里烤火抠脚,也没人来找茬打个架啥的,骨头都生锈了。
“要不——”林随安瞄了眼花一棠,“我陪你去?”
花一棠灿然一笑:“好啊。”
刘长史长吁一口气,“甚好甚好,那花参军和林娘子就赶紧出发吧,若是估计不错,御书使的护书队伍午后就会抵达三禾书院,现在出发,刚好赶上。”
林随安一怔:“这么急?”
“不急不急,来得及。”花一棠跳起身,“木夏,更衣,收拾东西,上路!”
“是,四郎!”
林随安看着花一棠风风火火的背影,心里有些犯嘀咕:这货刚刚还一副腰来腿不来的模样,怎么突然这么积极?莫不是又要作妖?
刘长史万分欣慰,“花参军果然是少年心性,好生羡慕啊。”
与此同时,在回廊里飞奔的花一棠和木夏正在飞速制定计划。
木夏:“四郎,你觉得这石桥月夜靠谱吗?”
花一棠:“管他靠不靠谱,有枣没枣先打两杆子,万一蒙上了呢!”
“四郎果然深思熟虑。上次裱好的定情诗要带上吗?”
“带上!难得这次小靳若不去捣乱,定要好好把握机会!”
“临晚镜纱衣呢?”
“……那个就算了……”
“熏香备哪种?”
“美人辞泪、犹到梦魂话相思、风月|闺|情夜夜怜、朝朝暮暮悦春|心,都带上!”
“……四郎,是不是有些猛了?”
“林随安可是千净之主,不下猛药不行!”
“得令!”
二人一顿操作猛如虎,嘁哩喀喳倒腾了五大包衣衫熏香零食杂七杂八,花一棠提着香喷喷的袍子美滋滋钻进马车,抬头一瞧,方刻像尊佛似的端端坐着。
花一棠:“……”
方刻:“……”
花一棠:“方大夫你来干嘛?!”
方刻挑眉,“跟着你,有案子,有案子,就有尸体刨。”
“哪能次次都有尸体啊?!”
“呵,你的话,没准有。”
“……”
车帘一掀,林随安进来了,有些诧异,“方大夫也要去。”
花一棠:“他不去。”
方刻:“我去。”
“……”
林随安目光在二人身上转了一圈,笑了,“人多,热闹,挺好的。”
方刻满意了。
花一棠鼓着腮帮子,不太爽。
林随安看得好笑,从怀里掏出的木夏特制的牛肉干,挑了块大的递给花一棠,推开车窗看着外面的景色,眼睛亮晶晶的,满是期待。
花一棠愤愤嚼着牛肉干,盯着林随安瞧,瞧着瞧着,叹了口气,也笑了:罢了,她高兴就好。
方刻默默合上了眼皮:啧,没眼看。
*
安都城中人口众多,地表较热,雪已经化了,郊外的雪还留着,越往北走,雪越多,寒意越重,好在官道上积雪不多,驾车不受影响,不过一个时辰,就看到了三禾山的轮廓。
三禾山是太行山的余脉,南方是一马平川的安都城,北方山峦延绵,若是从空中望去,像一片青色的海洋泛起白色的浪花,青色的是万年绿松,白色的是山巅积雪。
三禾书院依山而建,藏屋于林,幽静而隐秘,山势平缓,登山从容,有山道可行马车,交通还算便利。
山下有一座三禾亭,是一座八角凉亭,夏日最是凉爽,到了冬日,燃上炭盆,周遭挂上挡风帘,烹茶下棋,欣赏三峰山景,也是一美。
花氏马车到三禾亭的时候,亭里已经有了人,见到花氏族徽和标志金铃,急忙迎了出来,口呼“见过花参军!”。
来人有三个,为首一人年过三旬,大方脸,浓眉大眼,长得很结实,虽然穿着一袭书生袍,但气质更像个武人,身后二人,左边的着青衣,眉清目秀,大约二十岁上下,右边的是个鬓胡全白的老者,精神矍铄,宽袍大袖,即便是作揖时,也是脊背笔直。
花一棠显然做足了功课,称大方脸为“何山长”,青衣男子“齐监院”,老者“白掌书”。
木夏从靳若那里拿来了第一手背景资料:“何山长何思山,也就是三禾书院的院长,今年三十八岁,未婚,是安都远近闻名的大儒,主要负责书院学术教学。齐监院名为齐慕,负责学院具体事务管理、账务、稽查学子品行操守等等,地位仅次于山长,年二十八,未婚。白掌书名白闻,负责管理书楼,年六十三,未婚。这三人就是整个三禾书院的最高管理层。”
林随安侧目:你们这是打算相亲啊,干嘛专门打听人家婚姻状况?
花一棠已经和仨人热络聊上了,无非又是“套近乎”三件套:“久仰久仰”、“名不虚传”、“三生有幸”,然后目标转向林随安和方刻,正要“久仰久仰——”,何思山卡住了。
何思山的目光死死定在了林随安身上,眼睛绷得溜圆,脸先涨得通红,又骤然变得惨白,嘴巴翕动几下,声音好像从石头缝里挤出来的,“原来是净门的林娘子,何思山有礼了。”
林随安觉出不对劲儿了,自打来了安都,她已经遇到了两个初次见她就表情失控的人,一个是安都刺史嘉穆,一个是何思山,二人都在安都扎根几十年,而林随安是第一次来安都,所以他们不可能见过“林随安”,那么,他们认识的定是一个很像“林随安” 的故人。
喂喂喂,云中月那厮的乌鸦嘴不会说中了吧?她真和那位战神娘娘有什么渊源?
林随安这边脑洞发散,何思山那边已经整理好表情,请众人至三禾亭入座品茶,之后,眼神再未停留在林随安身上半分,好像刚刚一瞬间的失态完全不存在。
反而是那位监院齐慕,看了林随安好几眼。
齐慕长得不错,白面书生,温文儒雅,他看过来,林随安也不客气,自然也看回去,齐慕怔了一下,抿唇一笑,避开了目光。
花一棠“嗯咳咳咳”凑过来,本想摇扇子,又突然想起天气太冷,扇子实在不合时宜就没带,便将袖口里的暖手炉掏出来塞到了林随安手里,语调温存,“天气冷,别冻着。”
林随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干嘛?我不冷!
花一棠笑颜如花:有一种冷,叫做花某觉得你冷。
方刻看不下去了,抢过暖手炉自己抱着,“我冷。”
花一棠、林随安和方刻眼神的一番明争暗斗,对面三人自然看得清楚,不禁露出了意味深长的表情。
林随安觉得,他们可能误会了什么。
花一棠:“说起这御书司,倒是个新鲜的,花某之前从未听过,不知是个什么来头?”
何山长:“御书司隶属国子监,半年前由圣人亲自设立,旨在为唐国在野民办书院、私塾赠书,督促民间学子学业。所赠书籍皆由御书使精心遴选,有的甚至是国子监珍藏几十年的古籍,对于我等山野书院来说,那可是价值万金的宝物。”
“何山长可知此来赠书的御书使是何人?”花一棠好奇问道。
“传闻御书使皆是圣人近臣,一般都另有要职,御书使多为兼任。”何山长摇了摇头,“我等村野农夫,自然猜不到来人的身份。”
花一棠挠了挠头,眼神:万一来个难缠的,可就不妙了。
林随安:放心,整个唐国朝堂没有比你更难缠的了。
方刻:呵呵。
至始至终,书院掌书白闻都一言不发,只顾烹制茶汤,他熬制的不是风靡唐国的百花茶,而是古早的熏茶,茶釜里咕嘟嘟冒着绿色泡泡,空气里飘荡着花椒、酸醋和蒜头的气味,方刻很满意,喝了三大盏,花一棠只沾了沾唇,林随安内心叫苦不迭,暗暗祈祷御书团的队伍能早些到。
好在只等了不到半个时辰,官道上就传来了马蹄声,众人大喜,纷纷起身出亭相迎,就见一队车马缓缓行来,为首是两辆双驾马车,车身素雅,黑马矫健,后面是四辆货车,车上堆着整齐的红漆木箱,木箱盖了三层,一层防水毡、一层棉布披、一层黄锦,车辙印很深,显然装了很重的物品。
二十名护车兵士,黑衣袍,单肩银甲,林随安之前见过,圣人化名姜七娘微服出行的时候,身边的四名将军就是如此装束,想必这些护卫也是圣人亲自挑选的。
花一棠和何思山率众人上前见礼,口呼:“恭迎御书使。”
车队稳稳停下,第一辆马车车门开启,慢慢走下来一个人,披着大氅,肤白如玉,黑发如墨,仿若一枝雪中的白梅。
林随安和花一棠同时瞪大了眼睛:“白汝仪?!”
“啊呀,我料得不错,果然是四郎。”
第二辆马车上的人踏雪翩翩而至,雪白的狐裘没有一根杂毛,和花一棠是同款,发髻如云,眉眼弯弯,眸光流转间,春意盎然。
竟然是花一棠的二姐,花一枫。
林随安飞快瞅了眼花一棠:好家伙,瞧这架势,搞不好白汝仪真要做你二姐夫了。
*
小剧场
花一棠:突然有些不爽!
第239章
“在下白汝仪, 这位是扬都花氏二娘花一枫,我二人是负责此次赠书仪典的御书使。”白汝仪躬身施礼,仪态依旧无可挑剔, “此次向三禾书院所赠书籍三百四十六卷,其中一百三十卷由洛阳白氏提供, 一百一十六卷来自扬都花氏, 还请何山长亲自……查收……”
白汝仪越说声音越小,耳根越来越红,不为别的,只因为花一棠和林随安直勾勾盯着他,四道火辣视线,快把白十三郎的薄脸皮烧出洞了。
花一棠眼神:虽然之前兄长的信里提过,但亲眼看到——甚是不爽!
林随安眼神:想不到白汝仪长得白白嫩嫩, 说话像个社恐,追老婆倒是很有一套嘛,比凌大帅哥效率高多了。
花一枫瞧着二人的表情,掩口轻笑, 看呆了何思山和齐慕。
白汝仪的脸更红了,花一棠的眼神愈发凶狠。
书院掌书白闻看着白汝仪的目光比花一棠更炙烈,待白汝仪磕磕巴巴说完, 突然上前一步,撩袍就跪, “陇西白氏外八宗弟子白闻,见过十三叔!”
白汝仪怔了一下,忙扶起白闻, 二人持手相看,泪眼婆娑。
白汝仪:“闻小侄, 上次辩书阁一别已有十年,想不到你已鬓发白雪,当真是时间如梭,白驹过隙啊!”
白闻:“十年未见,十三叔如今风仪玉立,又在御书司供职,侄儿甚是欣喜啊!”
林随安:“……”
她算看出来了,这些世家大族的辈分是一个比一个乱套。
“白书使,还是先请御书上山吧。”花一枫提醒道。
“对对对,先上山,咱们山上好好聊,十三叔坐我的车,暖和。”白闻毕恭毕敬扶着白汝仪走向书院的马车,何思山看向花一枫,有些犹豫,“花书使——”
“花某与二姐好些日子没见了,正好同乘一车,聊聊家常。”花一棠扯着花一枫就往花氏的马车走,“二姐,四郎可想你了!”
花一枫回头颔首,对何思山表示歉意,跟着花一棠进了马车。
花氏的马车宽敞舒适,但坐四个人还是略显局促。
方刻还是老位置,坐在角落里,林随安挤在了方刻旁边,被瞪了好几眼也死皮赖脸不肯挪屁|股,给花氏姐弟留了大片的发挥空间,生怕这俩打起来殃及池鱼。
花一棠和花一枫,一个坐在左边,一个坐在右边,一个如临大敌,一个云淡风轻。
花一棠:“二姐何时做了御书使?”
花一枫:“一个月前。”
“为何我不知道?”
“三娘说,你和随州苏氏在打群架,忙得很,这等小事不必告诉你。”
“这是小事?!”
“区区一个闲职而已。”
“我不是说御书使,我是说白十三郎!”
花一枫眨了眨眼,“白十三郎学识渊博,为人谦和,家世好,长得也不错,有何不妥?”
花一棠张了张嘴,鼓起腮帮子,不说话了。
方刻诧异,压低声音,“就那个长得跟白斩鸡似的白汝仪和……花二娘?”
林随安点了点头。
方刻“啧啧”两声。
“我看那个白斩鸡不顺眼!”花一棠皱眉道。
林随安飞快瞄了方刻一眼,方刻默默用袖子遮住了嘴。
花一枫歪头,“白十三郎得罪过你?”
花一棠:“他得罪过林随安!”
花一枫愕然,林随安更愕然,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得罪我?啥时候?”
花一棠脸黑得像烧了三年没洗的锅底,“你忘了?他、他……跟你提过两次亲……”
马车内一片死寂,车轮压着山道,咕噜噜——咕噜噜——
方刻“噗”一声又憋住,林随安扶额。
这都哪辈子的老黄历了,花一棠这货也太记仇了吧!
花一枫瞪圆了眼睛,看着花一棠哒哒哒拍着暖手炉,愤愤控诉着白汝仪的罪行:“白汝仪这厮,在东都两次向林随安提亲,都是为了逃避陇西白氏的逼婚,他对林随安根本就不是真心!此等将婚姻当做儿戏之人,岂能托付终身?!”
花一枫眨了一下眼皮,“万一……白十三郎当时对小安其实是真心呢?”
花一棠火冒三丈,“那他便是见异思迁,更不是个东西!”
花一枫失笑,“所以,你到底希望白十三郎对小安是真心?还是不是真心?”
“无论哪一种,他对二姐都不是真心!”
花一枫怔住了。
眼前的花一棠神色凝肃,眼神凌厉,虽然容貌还有几分稚嫩,但周身的气势竟已有了兄长的七分影子。
“我不知陇西白氏是出于何种考虑才想与扬都花氏联姻,但我知道,兄长与我的想法肯定一样。扬都花氏,特立独行,绝不会靠着联姻的方式来巩固地位,也绝不会将任何一个子女的终身幸福压在一桩不幸福的婚姻上,否则,便是大大辜负了兄长这么多年的呕心沥血的苦心经营!”
花一枫眼眶微酸:那个只会闯祸捡尸体的小四郎真的长大了。
“那四郎以为,二姐该寻一个什么样郎君?”花一枫轻声问。
花一棠正色道:“二姐真心喜欢的人,也真心对二姐的人。”
“家世呢?”
“不重要。”
“人品呢?”花一枫继续问,“才学呢?年龄呢?相貌呢?”
花一棠灿然一笑,“我相信二姐的眼光,能令二姐心仪之人,定是人中龙凤!”
花一枫笑了,推开车窗,静静望着窗外流淌的山峦雪景,风吹起一缕鬓发,柔柔挂在腮边。
花一枫如此表现,倒让花一棠有些忐忑,“所以……二姐你和白十三郎到底是……”
花一枫合上车窗,拢了拢斗篷,抬手轻轻弹了一下花一棠的额头,“我家四郎啊,从小就聪明。”
花一棠捂着脑门,“啊?”
“你看白汝仪不顺眼是当然的!”花一枫突然转身,戳了一下林随安的腮帮子,笑得两眼弯弯,“是吧,小安?”
林随安:“啥?”
花一枫笑而不语,开始闭目养神。
林随安和花一棠面面相觑:啥意思?
方刻大大打了个哈欠:好困。
*
三禾山有三峰,名字通俗好记,一禾峰、双禾峰,三禾峰,从空中俯瞰,像三只从高到低的麦穗并排而立,故而得名。
一禾峰最陡,仿若一柄利刃直插云霄,怪石嶙峋,难觅人迹。双禾峰与三禾峰比邻而立,双禾峰树木繁茂,盛产野猴子,三禾峰地势最缓,景色最美,也是三禾书院的所在地。
车队从山脚出发,走了足足一个时辰,方刻睡了两觉,终于到了三禾书院大门——是一座高过两丈的石基牌楼,牌楼上书“三人禾山”四字,林随安推测,大约是希望让后人记住书院的三位创始人:何思山,齐慕和白闻。
牌楼后面,是一片灰、白、黑相间的建筑群,白色的是墙,灰色的是柱,黑色的是飞檐,雅致朴素,与青松白雪相生相融。
一队身着素袍的学子抱拳持礼,恭迎在牌楼之下,为首的是一名十八九岁的青年,浓眉大眼,长得很精神,看到了花一枫的时候,眼睛亮了,看到花一棠的时候,嘴巴张大了,看到白汝仪的时候,嘴巴和眼睛都绷圆了。
何思山重重咳了一声,介绍道,“这位是我们书院的斋长,元化,祖籍扬都。”
元化深吸一口气,端正表情,“三禾书院斋长元化,率三禾学子三十六人,恭迎御书使!”
一众学子:“恭迎御书使!”
不得不说,三禾书院的学子选的不错,个个仪表堂堂,身姿挺拔,都是青春洋溢的小帅哥,齐刷刷站一排,很是养眼。
林随安觉得自己来着了。
白汝仪:“不、不不不不必——”
花一枫:“诸位学子,不必多礼。”
林随安:白汝仪果然是个社恐,不善言辞,这种小场面竟然还需要花一枫打圆场。
花一棠看白汝仪的眼神愈发嫌弃了。
接下来便是赠书典礼的例行流程。
护书团的兵士将车上的三十五个大木箱抬下来,清扫干净,排列整齐,何思山带着两位御书使和花一棠走在第一梯队,齐慕、白闻走在第二梯队,兵士抬着书箱走在第三梯队,斋长元化带领三十五名学子是第四梯队,林随安和方刻两个闲人走在最后。
一行人浩浩荡荡穿过牌楼,跨过一座白石栏桥,桥下是一个圆形的大池塘,右侧石碑竖着池名:“万星海”。再往前,是一座宏大四方的正堂,四面皆是落地窗,可纳天地之气,牌匾上写着“明理堂”。
穿过明理堂,是一处较为幽静的园子,参天古木,青松白雪,偶有石桌、石凳错落其中,左右两侧各有八角凉亭,悬着遮风帘,还有尚未燃尽的炭盆,想必是平日里学子们聚集辩学之处。再向前,又是一座牌楼,上写“藏书院”二字,牌楼之后,是一座二层白墙黑檐阁楼,挂着黑色的牌匾,金色的大字:“御书楼”。
楼前早已备好了香案和祭祀所用的物件,花一枫上前宣读圣旨,众人跪拜,再将圣旨供奉与案上,燃香叩拜,何思山捧着长长的卷轴诵读祭文感谢词,说了足足一刻钟,众人再次跪拜,高声赞谢圣人赠书。
接下来是交接流程,林随安本以为就是将赠书抬进御书楼,双方握个手,盖个章,合张照便能结束,岂料白汝仪竟然掏出了一个卷轴,唰啦一抖开,足足六尺长,白闻忙跑过去拖住后半截,上面密密麻麻写了不知道多少字,林随安看一眼都眼晕。
白汝仪清了清嗓子,开始一卷一卷诵读书名,那书名又长又怪,每个字林随安都能听懂,连起来却是完全不知所云,听着像是某种催眠的咒语。
别说三禾书院众人,连花一棠、花一枫,甚至负责护送书籍的兵士都傻了眼,显然这个流程他们也不知道。
既然已经开始诵读,又不能贸然停止,大家只能硬着头皮听着,白汝仪不愧是陇西白氏的最著名的书痴,书名读得那叫一个抑扬顿挫,声情并茂,好家伙,三百多卷书籍,一本一本读下来,又是半个时辰,白汝仪读得精神奕奕,众人听得昏昏欲睡,白闻捧着卷轴脑袋一点一点,方刻索性站着又睡了过去。
林随安着实羡慕方刻这随时随地能睡觉的本事,无奈自己学不来,只能强打精神四处张望,嘿,这一瞧,还真让她瞧出了不一样的东西。
首先注意到的是元化和几个学子,脑袋凑在一起,不能说话就用眼神交流,这个瞅那个一眼,那个瞅旁边一眼,旁边瞅侧边两眼,达成一致,目光集中射|向了最前方的齐慕,拐了个弯,又转到了花一枫身上,表情交流十分激烈。
林随安:诶?
很快,小学子们的目光又将何思山纳入进来,眼神表情皆是闪闪发光。
林随安:诶诶??
最后,学子们的视线又望向了白汝仪,又是摇头,又是点头,又是叹息,神色十分复杂。
林随安:诶诶诶???
终于,白汝仪读完了书名,慢慢卷起了卷轴,白闻如梦初醒,恭敬接过卷轴,送到何思山的手中,护书团二十名兵士当机立断将三十五箱书籍飞快运送至御书楼中,称要回东都复旨,连何思山请吃饭都婉拒了,匆匆告辞。
二位御书使自然还要留几日,以接洽后期交接工作细节。
尤其是白汝仪,身为陇西白氏的嫡系子孙,货真价实的学富五车,其学识渊博之名享誉唐国,白闻拉着白汝仪的手,说无论如何要请十三叔为学子们讲书十日,学子们更是兴奋,围着白汝仪纷纷起哄,白汝仪脸皮薄,只能堪堪应下。
白汝仪和花一枫不能走,花一棠等人自然也要留下陪同,距离晚膳尚有些时间,何思山便盛情邀请众人游览赫赫有名的“三禾七绝景”。
*
其实很少人能看到全部的“七绝景”,有的景要看季节,有的景要看机缘。比如“烟雨峰翠”和“白石清泉”,只有在四五月份的雨季方能见到。
三禾峰后山有一片广阔的杏林,有上千株野山杏,三月底四月初,千株杏花竞相绽放,蔚为壮观,有风的时候,杏花零落飘扬,细碎如胭脂雨,令人神驰目眩。“胭峦”故此得名。
“三峰晴雪”须得是冬天,下雪之后,还得是晴天的早上,“绝顶观星”和“石桥月夜”自然要在晚上。
算来算去,这个时辰,唯有“云海西照”最是应景。
从藏书院出来,沿着石板路走到书院后门,便是登山的小路,山路不陡,但是比较狭窄,最多只能双人并排行走,两侧是繁茂的野花和杂草,冬日已经枯黄,盖着厚厚的积雪,像一层棉被。
大约是为了安全,山道两侧都架着竹篱笆,偶尔还能看到修葺过的痕迹。
“入冬之后,天冷路滑,之前曾有学子不慎险些跌落山崖,山长便向安都府衙申请了经费,请安都的匠人过来修的。”监院齐慕向前指了指道。
林随安:“哦。”
齐慕:“这几日,匠人们正在维修观星台。”
林随安:“哦。”
“观星台是三禾峰最高之处,云淡无月便是观星佳时,何山长最擅观星术,几乎每日都要去观星台坐上几个时辰,推演星辰运转轨迹。”
“哦。”
“……观星台下,有一条深涧,涧上有一座天然石桥,便是七绝景之一的石桥月夜。”
“哦。”
齐慕说不下去了,干咳两声,“林娘子可是对这七绝景不感兴趣?”
“感兴趣感兴趣,齐监院您继续。”林随安嘴上如此说,心中却道:看景哪有看八卦有意思?
一行六人出来观景遛弯,因为路窄,走着走着,就变成了这般奇怪的阵容。
何思山和花一枫走在最前面,谈笑风生,甚是自在;花一棠偏要和白汝仪走在一起,却根本不说话,用他那双冷得吓人的大眼珠子死死盯着白汝仪,白汝仪越走脊背越弯,成了个小驼背。
最后剩下林随安和齐慕一队,俩人根本不熟,齐慕没话找话,林随安心不在焉,气氛颇有些尴尬。
林随安越瞧越觉得不太对,她印象里的花一枫并不是多话的人,但似乎和这位何山长很有共同话题,相比之下,与白汝仪反倒没什么特别的接触。
莫非她和花一棠一开始就站错了CP?
“齐监院,何山长和花二娘之前认识吗?”林随安问。
等了半晌,齐慕都没有回答,林随安转目一瞧,齐慕怔怔望着前面的花一枫,表情凄然,眸光闪闪,似有水光。
林随安:喔嚯!
走了大约一刻钟,众人来到了一处小平台,平台临崖而建,四周竖着高高的白石栏杆。凭栏望去,一点残阳缓缓隐下连绵的山脉,夕阳余光洒在汹涌翻腾的云海之上,绚丽如锦,如火如荼。
林随安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深吸一口气,只觉心胸都辽阔了起来,甚至生出了一种要纵身云海,身入大自由的兴奋感。
就在此时,那边的花一枫忽然“啊”一声,林随安一个激灵回神,原来是花一枫不小心没站稳,被何思山扶住了。
绯红色的云海映着花一枫的脸,花一枫的脸变成了粉红色,何思山的眼瞳里映着花一枫粉红的脸,耳朵变成了赤红色。
二人四目相对,眼中只有对方,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他们之间浓烈得几乎要溢出来的情谊。
花一棠目瞪口呆,齐慕怔怔地盯着,白汝仪后退两步,突然,也“啊”了一声,竟是也崴了脚,好死不死恰好倒向了林随安,林随安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他。
白汝仪身形剧烈一颤,缓缓回头,看到林随安的脸,脸腾一下涨得通红,“多、多多多多谢林娘子相救——”
说到最后一个字,几乎变成了蚊子哼哼。
花一棠只觉背后一凉,猛地回头,就见林随安扶着白汝仪的手肘,表情似是有些诧异,白汝仪弓着身子,像只煮熟的虾米,痴痴看着林随安,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他对林随安的心思。
花一棠脑瓜仁“嗡”一声,脚下一个趔趄,“啊呀呀呀呀呀”连声尖叫,双臂狂舞直直向后倒去,雪白的衣袂被一阵劲风吹起,又恢复了原位。
林随安揽住了他的腰,稳稳接住了他,表情忍俊不禁,“这地方也太邪门了吧?怎么一个两个全都崴了脚?”
“大约是景色太美,迷了心窍吧。”花一棠借力站起身,目光飞快在花一枫、何思山、齐慕身上绕了一圈,最后停在了白汝仪脸上。
白汝仪触及花一棠的目光,飞快垂下眼皮,又看着刚刚被林随安碰过的手肘,怔怔发起呆来。
好你个白十三郎!花一棠心中大恼,原来你不是对我二姐有意,而是对林随安贼心不死啊!
*
小剧场
花一枫:话说我家四郎这野生动物般的第六感还真灵!
第240章
众人忙了整日, 皆是身心俱疲,在膳堂匆匆用罢晚膳,何思山和齐慕引着众人去斋舍休息。
三禾书院的斋舍沿书院中轴线对称布置, 分为东西两苑,东苑二十间, 西苑二十间, 步行半刻钟可至藏书院,保证了交通便利的同时,还具备了一定的私密性。
东苑和西苑各有一个小庭院,松柏林立,石桌凉亭皆有,环境幽静,颇有生活气息。
为了迎接此次御书团, 三禾书院特意将东苑腾了出来,清扫干净,恭请诸位大人入住。
每间斋舍都有名字,由斋中的学子亲自挑选词牌名命名, 能看出不同学子的不同个性,比如林随安住的这间,名为“浪淘沙”, 想必是个胸怀辽阔的学子,隔壁花一棠那间名“醉花阴”, 定是个爱美的,方刻选了最北面的一间,又阴又冷, 符合方大夫的口味,名“清平乐”, 也挺风雅。
花一枫住在最南边的“醉太平”,白汝仪选了紧靠庭院的“如梦令”。
林随安卸下千净,脱了外袍,坐在床边捏了捏肩膀,正要脱掉棉靴,窗外人影一闪,响起了敲门声。
林随安有些纳闷,披上外袍开了门,好家伙,眼前豁然一亮。
花一棠罩着一袭银光发亮的狐裘斗篷,顶着一支晶莹剔透的玉簪,肤若凝脂,唇似点樱,宛若一朵春意盎然的雪牡丹。
“今夜月色怡人,不知林娘子可愿与花某踏风赏雪,吟诗作赋?”
林随安恍惚了一下,“这个时辰?”
花一棠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如此良辰,风月正当时。”
林随安:“……”
半夜三更的,这货又要作什么妖?!
“不去,太冷了。”林随安作势就要关门,岂料花一棠突然一个箭步上前,啪一下撑住了门板,还摆了个帅气的门咚姿势,木夏神出鬼没冒了出来,双手奉上一张黑色的狐裘斗篷,“林娘子,请用。”
狐裘黑色的毛皮隐隐发亮,手感极好,林随安和花一棠搭档了这么久,也算涨了些眼力,打眼一瞧,就知这斗篷起码市价五百金。
拿人手短啊!
林随安默默接过斗篷,“去干嘛?”
花一棠下巴扬起完美的四十五度角,“深夜沉沉,一枝空花,心事谁表,萦绕万千!”
林随安咬牙,“说人话!”
花一棠瞬间立正站好,小表情甚是幽怨,“我有一件大大的心事,睡不着。”
“……”
林随安挑眉,瞄了眼木夏,木夏表情苦大仇深,重重点了点头。
林随安明白了,花一棠因为太过担心花一枫的婚姻大事,所以失眠了。
也难怪——林随安回忆了一下今日在云海夕照所见之境况——花一枫、何思山、齐慕、再加上一个白汝仪,妥妥的四角恋修罗场,若她是花一棠,估计也闹心得睡不着。
罢了,她与花一棠好歹也算是同生共死的革命友谊,就陪他一遭。
话虽然这样说,但林随安实在不懂如何开导人,想了好几个开场白都觉得不妥,只能沉默是金,主打一个陪伴。
花一棠一改平日的话痨,挺着腰杆往前走,走得还挺快,冬夜的山风甚是刺骨,狐裘斗篷烈烈飞扬,仿佛一面百折不挠的旗帜,在茫茫黑夜中闪烁着坚定的光。
林随安心情也不由紧张起来:花一枫的婚恋形势已经严峻至此了吗?
很快,林随安就发现花一棠走的这条路她不认识,大体方向和观星台一致,却在一处狭窄的岔路口选了下山的方向,越走松林越密,山道越来越来窄,渐渐的,两侧山势升起,形成了一道纵深的山涧,风忽然变大了,花一棠的斗篷呼一下飞了起来,又落了下去,林随安心中“哇哦”一声,只见两座山峰之间神话般长出了一座天然的石桥。
桥下是万丈深渊,夜雾荡漾,四周山崖生着茂密的苍松,挂了满树的残雪,桥身上挂着厚厚的藤蔓,残雪融冰,将造型蜿蜒的枯枝黄叶封在其中,反射着点点银光,如水晶雕琢的一般。
一轮明月高悬在两峰中央,温柔地照耀着石桥,因为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月光竟变得好似聚光灯束一般。
皎洁的月、墨色的树、白色的雪、绝色的花一棠,构成了一副震撼的水墨画,这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是奇迹。
冰凉的风拂过鬓角的发,林随安一个激灵,恍然回神,这才发现自己竟是不知不觉随着花一棠登上了石桥,月光随着风飘飘荡荡,烟岚缭绕,脚下轻飘飘的,甚至有种凌空御风的错觉。
林随安深吸一口气,真心赞道,“好景致!”
花一棠与她比肩而立,黑白双色的狐裘紧紧贴在一处,他抬起左手映着月光照了照,如水的月色顺着指尖流淌下来,玉一般的美。
不得不说,花一棠的确长了副好皮囊,仅仅一只手,就有魅惑人心的能力。
突然,那只手放了下来,犹豫着在斗篷里摸索了几次,从白斗篷跨到了黑斗篷,轻轻握住了林随安的手。
林随安愕然,扭头瞪着花一棠。
花一棠定定望着月亮,喉结飞快滚动了一下,猛地攥紧林随安的手高高举起,如水的月光笼罩在二人的交叠的手上,淡淡的,温暖的,火热的。
林随安感觉到花一棠的手指在微微发抖,掌心冒了汗,贴着她的掌心,湿|漉|漉的滚烫。
林随安觉出不对劲了,“这个动作——莫非有什么深意?”
比如“召唤守护圣兽”?或者“你相信光咩?”……
花一棠耳垂红得像两颗玛瑙,叹了口气,“果然是骗人的!”
林随安:“哈?”
花一棠缓缓放下了手臂,手却没有松开,似乎是怕冷,还将二人的手藏在了他的斗篷里,“这里便是三禾山的气绝景之一,石桥月色,传说月亮出来的时候,站在桥上,能看到有情人手腕上的月老红线。”
林随安瞪圆了眼睛。
花一棠定定看了过来,瞳深似海,波涛汹涌,“我自是不信的,但,又忍不住想来试试……”
花一棠的目光似有什么魔力,被他这般望着,林随安只觉好似中了定身咒一般,手足僵硬,一动也不能动,心跳越来越快,激荡着全身的血液涌向了右手,那只手和花一棠的手贴在一起,从花一棠的掌心她感觉到了另一颗心脏的跳动,比她的更快、声音更大——扑通、扑通扑通、扑通扑通扑通——
她要说点什么,一定要说点什么!
林随安脑子乱哄哄的,只剩下了这一句话的清醒。
“封、封建迷信不可取——”林随安的话没说完,花一棠突然上前半步,手臂轻轻向后一带,将林随安拉近半步,白色的斗篷拥住了黑色的斗篷。
林随安头皮都麻了,咕咚咕咚咽了两口口水,花一棠微微垂着睫毛,眸光莹动,喉结上上下下滚动着,炽热的呼吸和温柔的果木香一起飘进了林随安的耳廓,“银晖悠悠水脉脉,脉脉相思——”
“哒”一滴鲜红的血落在了花一棠的额头上。
林随安脑中“铮”一声,神志五感瞬间归位,抽手退步,一掌将花一棠远远推了出去,就听空中劲风骤下,一团黑色的影子直直坠了下来,林随安骇然变色,足尖踏地一跃而起,接住坠下的黑影,凌空飞旋足足八圈,才勉强卸去了下坠的巨大力道,右肩咔吧一声,脱臼了。
“林随安!”花一棠爬起身,飞奔过来扑到了林随安身边。
林随安单膝跪地,紧蹙着眉头,看着刚刚接住“东西”,是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身形魁梧,方脸浓眉,四肢软软瘫着,已然听不到呼吸。
花一棠大惊失色:“何思山?!”
*
方刻有点郁闷,白天太过无聊,睡了好几觉,导致现在躺在床上毫无睡意,翻来覆去换了五六个姿势,依旧精神矍铄。
方刻放弃了,起床了,套上衣服,点上灯,打开随身大木箱,翻出最新改良的“检尸十八刀”,用棉布细细擦拭着。
这套新版刀具一共十八柄,由他口述功能需求,花一棠亲自设计画图,木夏寻了益都能工巧匠订做而成,世间仅此一份,十分珍贵,可惜成品之后就离开了益都,再未遇到任何一宗命案,也没遇到任何尸体,实在是遗憾。
“英雄无用武之地啊!”方刻叹道。
就在此时,方刻听到了脚步声,很轻、很快、很稳,后面还跟着另一种脚步声,快则快矣,却是跌跌撞撞的。方刻很熟悉,是林随安和花一棠的脚步声。
脚步声正在快速逼近,方刻双眼一亮,三步并作两步到了门前,拉开门板,门外林随安举着左手正要敲门,后面还跟着气喘吁吁的花一棠。
方刻的视线直直定在林随安的背上,趴着一个血糊糊的人,气息皆无,看着像——何山长?
“你俩真是不如众望啊,”方刻道,“进来吧。”
林随安背着何思山冲进屋子,方刻和花一棠合力将何思山放到了卧榻上,花一棠看到满桌的检尸刀具,脸都白了,“方大夫你也太未卜先知了吧,连检尸的刀都备好了。”
“起开,碍事!”方刻把花一棠扒拉到一边,手指飞快摸了摸何思山的颈动脉,翻开眼皮看了看瞳孔,皱眉,又伏在心口听了听,“用刀还太早了,还没死呢!”
花一棠和林随安大喜:“还有救?!”
“能不能活要看他的造化。”方刻翻出银针包裹,唰一下抖开,几百根银针映着烛光闪闪发亮,先出六针刺入头顶吊命大穴,“帮忙,扒衣服!”
花一棠也不含糊,上手就撕,何思山的衣衫早就破烂不堪,沾满了枯叶、泥巴、石渣、树皮等杂物,一撕就碎,林随安不好动手,只能在旁边干着急,花一棠三下五除二剥下袍衫,倒吸一口凉气。
何思山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淤青的、流血的、翻出皮肉的,十分惨烈。
“是摔伤、撞伤、擦伤和割裂伤。”方刻飞快扫了一眼,“你们从哪捡的人?”
“不是捡的,是天上掉下来的。”林随安道,“我俩恰好经过,我就顺手接住了。”
方刻下针的手一顿,看了花、林一眼,“你俩可真行!”
几句话间,何思山周身三十六处大穴已经施针完毕,方刻深吸一口气,又贴在胸口听了听心跳,右手虚握空心拳,举起半尺高,以侧手位咚、咚两下锤在了何思山的胸口,何思山嗓中倒吸一口气,猝然睁开了眼皮。
花一棠和林随安急忙凑过去,急呼“何山长!”,何思山目光缓缓转到了林随安脸上,瞳孔倏然一缩,眼中流出泪来。
“……七将军……你来接我了啊……”
话未说完,眼中明光泯灭,林随安耳中响起尖锐的鸣啸,眼前涌出一团浓烈的白雾,出现了一个影子,很模糊,仿佛是古早的KTV画质,只能勉强辨认出是个人骑在马上,手中握着六尺长的大刀。
林随安“嚯”一声,整个人向后一弹,视线中的画面消失了,花一棠手忙脚乱揽住了林随安的腰,“怎么了?!”
林随安汗透衣背,心拔凉拔凉的,刚刚的画面——是她的金手指启动了,换句话说……
“他……死了吗?”林随安问。
“还没死!”方刻一个翻身跪在床榻上,双手交|叠,垂直向下开始按压何思山的胸口,用力极大,压得卧榻咔咔作响,压了几下,捏开何思山的下巴,用手扫了一圈清除异物,捏住何思山鼻孔,抬起下巴,口对|口吹气两次,继续按压胸口。
林随安惊呆了,方大夫这一套操作竟然是心肺复苏的标准流程,方大夫真的不是穿越过来的老乡吗?
岂料花一棠比她还镇定,见林随安惊诧,还替方刻解释,“这套救人的法子花某以前在扬都码头见过,外国水手救溺水之人便是这般,能令濒死之人恢复心跳和呼吸,想必方大夫以前也学过。”
林随安:是她这个现代人见识短浅,狭隘了!
且慢!濒死?
难道说,刚刚金手指看到的只是何思山濒死时的执念,不是完全的金手指,所以画质才如此粗糙?
这可是林随安从未有过的体验,以前看到的都是死人执念,这是第一次看到活人的记忆——到底是什么样刻骨铭心的执念,才能突破生与死的界限,让她的金手指强制启动?
莫非是——适才何思山口中的“七将军”?
方刻已经进行了三轮心肺复苏,体力耗费巨大,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滴落,脖颈通红,青筋爆出,这是林随安第一次见到方刻如此拼命去救一个人,她印象中的方刻,永远都是用最淡然的表情,捏着最无情的检尸刀,剖开尸体的胸膛,冷静又兴奋地观察着内脏……
花一棠双手紧紧攥着,呼吸越来越重,额头的汗打湿了头发,林随安想提醒他脱去狐裘披风,一动手臂,剧痛传来,这才恍惚记起自己的右胳膊脱臼了,根本抬不起来。
方刻眼中爆出了红丝,一下比一下用力。
花一棠眼眶赤红,大喝一声,“何思山,你若死了,花一枫就嫁给白汝仪了!”
方刻狠狠一压,咔哒一声,掌下的肋骨断了,就在此时,何思山眼皮一动,口中吐出一口微弱的气息。
方刻立即停了动作,趴在何思山胸口听了片刻,身体一歪,坐在了塌上,“活了。”
花一棠嗓子里发出一声哽咽,林随安腿一软,差点没给方刻跪下,“艾玛,我的心脏都要停了!”
方刻双手撑着身体爬下卧榻,又以银针刺入九处穴道,从桌上拿了块帕子擦了擦汗,长吁一口气,再次恢复成了那张波澜不惊的棺材脸,转身一手捏住林随安的右肩,一手握住手肘,轻轻摇晃两下,猛地向上一推,林随安脱臼的胳膊安上了。
林随安目光闪闪,“神医啊!”
“我是个仵作。”方刻冷漠道,“不过在成为仵作之前,我首先是个大夫。”
这一瞬间,古往今来的无数神医在方刻背后金身显圣,齐齐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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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
木夏在屋中等得抓心挠肝:四郎这次表白成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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